白夜行读后感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这是唐泽雪穗在整本书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真情留露,也是我最喜欢的几句话之一。
因为我从来拥有的都不是我所想的,所以我不在乎失去他们,也就不怕失去。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活在光明中的,就像我们,吃饭睡觉工作就能度过一生,虽然不完美但总能谈得上幸运。但也总有一些人,他们的人生在角落里,能活着就需要艰苦的奋斗,这样的人有时候能从电视上看到,他们可能生活在战乱地带,或者童年的阴影下,或者某种巨大的打击中,然而生活中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人生的轨迹,何况的生命中巨大的创伤,为了理所当然的活下,他们会做些什么?不管做什么,人的一切行为都可以用四个字来解释,生活所迫。对于活在角落里的人,人生何其艰难。
雪穗和亮司就是这样的人,亮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小爱人杀了自己的父亲,雪穗没有阻止母亲的自杀,反而冷漠的制造了一个意外的现场,不正常的童年让他们拥有了边缘的人格,人生从此只有寒冬,他们说好装作不相识,在法律有效期内做彼此的太阳,唯一温暖的来源。但是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无法收拾,你需要用无数的谎言圆第一个谎言,在他们的世界里,谎言是需要用生命来编织的,先是别人的生命,然后是自己的生命,所以一旦有人发觉出真相的一点线索,那就是那个人人生的结束。他们在黑暗里种着自己的太阳,用别人的血当做肥料,就像修罗一样为了寻找爱不停的战斗,双手沾满鲜血的奔跑。但修罗跑不出地狱,黑暗也没有尽头。
残酷的东西不只是无尽的黑色,雪穗一直都是白色的,明亮的白色,就像她的名字。跟亮司的黑不一样,她只要一出现,场景就是白色,白色的家具,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笑容。这样的眼角总是笑意的人能不带一丝善良的毁了周围几乎所有人的人生,就像当初她的母亲毁了她的人生。
还有在故事里无处不在的小说《飘》,它一定意味着什么。我记得斯嘉丽祈求白瑞德留下时,白瑞德说,有些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宁愿记得它最好的时候,也不要修补它,然后一生都看着那个补过的伤痕。也许雪穗就是带着这样的信念一直活着,亲情友情爱情破碎了就让它死亡,反正总有能替代它们引导自己前进的东西。这个如女明星一般美丽,笑容和名字像雪一样纯洁的女人,心到底是什么颜色。
最后亮司死在她面前,老警察含着泪问你认识他吗,她说不,然后身走了,没有回头。诉讼期已过,她走出来了,没有回头。爱情只是一个幌子,人终究是为自己活着。其实雪穗的太阳不是亮司,有些人用爱支撑着生命,有些人以为自己是用爱支撑着生命,最后她面无表情的走进了自己处心积虑才得到的店面,或许连她自己都才反映过来,那才是自己生命中的光。
当太阳升到最高点时,影子便消失了,亮司只是个影子。
白天打扫,夜里祈祷
祖母走后,所有的光亮都减了一半。
从此,我总是喜欢躲在黑暗里哭泣。白天,拉上厚厚的窗帘,夜里,关闭所有的灯。
坚强的父亲摩挲着我的头,让我不要太过悲伤。白天,他为我拉开窗帘,让阳光赶跑暗;夜里,他为我打开灯,让灯光吃掉黑。
“为奶奶祈祷吧。”父亲说,“用你的祷告为她铺一条平坦的通往天堂的路。”
“嗯!”我含泪应着。我知道,一直宠爱我的祖母,是不希望我居住在生活的背面的。
祖母是个勤快而干净的人,干净得似乎有了“洁癖”。她很少闲下来,一天之中,手里大部分时间都拿着扫把,扫地成了她乐此不疲的“娱乐”。她与灰尘势不两立,总是拿着一块抹布,东擦擦,西擦擦,把屋子里拾掇得窗明几亮。小时候,看着祖母不停地做着家务,总是突发奇想:扫地的扫把会累吗?擦玻璃的抹布会疼吗?小孩子的心思就是怪,不心疼祖母,却心疼一只扫把,一块抹布,甚至天上的一朵云。“奶奶,我把那朵云摘下来,给你当抹布好不好?”那是孩提时自以为是 的笑话,说完便“咯咯咯”地笑个不停。祖母却不笑,说:“要把它留在天上,不然天空该脏了。”
祖母的命运,就像一只无底的杯子,从来没有填满过一次。
在那个年代,祖母被冠以“扫把星”的名号,“扫把星”都是“克夫”的,嫁给祖父之前,她已经接连“克死”了两任丈夫,且都没来得及留下后代。而最后,祖父也没能逃脱被她“克死”的命运,婚后便被征兵去了前线打仗并死在了战场。所幸祖母给爷爷留下了唯一的后人,也就是我的父亲。
打此之后,祖母也开始怀疑自己的命运。的确,自己就像对扫把“情有独钟”一样,每天都会不自觉地拿起放下,放下拿起,难不成自己真的是“扫把星”吗?她似乎认了自己“克夫”的命,再没有改嫁,专心养育我的父亲。她靠给别人洗衣服、糊纸盒维持生计,甚至去捡垃圾,当乞丐,直到把父亲养大成人。父亲一寸寸地长起来,祖母便一寸寸地矮下去,直到生命的消亡。
父亲说,日子再苦,他看到自己母亲的脸上,也总是闪着愉快的光。
祖母的苦,就像她衣服上的补丁,一块接着一块。可是祖母衣服上的补丁,却并不难看,相反,让人喜爱。那是我最早佩服祖母的地方,因为她能将补丁缝补得如艺术品一般,让衣服上的一个个漏洞转眼间变成了一朵朵莲花。我想,她对待衣服上的“洞”,一如对待自己的伤口吧,那些揪住她不放的苦,咬着她,让她千疮百孔,可是她懂得用一个个坚强的笑脸去缝补它们。
祖母一生都在不停地打扫,我想,那是她在努力打扫时光里的苦楚,擦拭命运里的阴霾吧,使一个个日子变得明亮而欢快。
祖母走的时候,背驼得几乎快挨着地面了,她在无限接近大地。这个不肯在命运面前下跪的人啊,一个躲闪不及就被埋入了荒丘。
在祖母的墓前,我们放了一只扫把。我们每次来,都会把她的墓地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知道,祖母的一生,与灰尘为敌。因为她是一个“扫把”,是地面的“云”。
而云,是天空的扫把。
祖母走后,母亲辞职回家,接替了祖母的活计。母亲曾打心眼里一直看不惯祖母的“洁癖”,可是现如今,她的身上却越来越多地有了祖母的影子。只是住进了楼里,很少再用扫把了,经常映入我眼帘的影像是,母亲如一个奴仆,跪在地板上,擦拭着一地的碎语流光。
母亲继承了祖母的干净利落,使得家里的物什总是闪着亮晶晶的光。我知道,那光里,亦有祖母的灵魂。这两个伟大的女人,正在将干净温暖的日子一脉相传。
如果有人好奇地问我,你为何如此快乐,你过着怎样的生活?我想我会怀着幸福的心告诉他:白天打扫,夜里祈祷。
白天可以仰望云朵,夜里可以看到月亮,这就是最简单的幸福了。
云的使命,是让天空变得干净。月亮的使命,是让人间变得柔软。不停打扫着天空的云,常常会滴下疲惫的汗水来。惨白的月亮也见证着自己的劳苦。现在你该知道,让那些有着暗影的心一寸寸变白,让那些僵硬的心一寸寸变软,是一件多么艰辛的事。
“白天打扫,夜里祈祷,那岂不是修女一般的生活?”好奇的人不置可否。
我说是的,这修女一样的生活,看似枯燥无味,却在使这个世界变得洁白、纯净。白天因打扫而干净,夜晚因祈祷而温暖。
现在,想念祖母的时候,我就会抬头望天,看那一朵朵云。祖母在天上,肯定改不了爱干净的癖性,她肯定变成了一朵云,去做名副其实的“扫把星”了吧,她在天上忙着打扫,让天空一尘不染,甚至不留下鸟儿飞过的痕迹。
的确,祖母有必要留在天上,不然,天空该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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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步入夏天,沥青的路面烫的冒烟,热浪滚滚,即便是夜晚,也感觉不到凉爽。一整天都待在空调房中,寒气堆积在体内。不得已只好出去走走,小区旁边就有公园,我将空调开着,拿起手机放着歌,走出了门。热浪纷纷袭来,真的是待在家里太久了。反正时间多,不急,慢慢走。到处都可以听到空调轰隆隆的运作声,不断有水滴落下,发出悦耳的声响。即便是夏天,夜晚也有许多行人在街上,显得很是热闹。抬头望了望漆黑的天空,像是有厚重的云层,看不到一颗星星。街上的路灯来提供光亮,橘黄色的灯光泼洒在地面上。约莫走了2公里,脖颈上已经不断有汗珠滑下。我加快了步伐,想要赶紧回去吹空调,待在冰凉的房间里。不觉已经走到公园,很多人借着公园里的灯在打羽毛球,也有一些老太太在跳广场舞,有孩子在追逐打闹。这便是夏天的夜晚,轻松,热闹。然而,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如此轻松。我从环公园的大路上走,旁边就是新小区的工地,黄沙堆积,风一扰动,便有些许黄沙漫天飞扬,飘进我眼里。工地中有一条大路,在各种泥土的刺鼻味道中,我赶忙跑了过去。两条锁在工地里的狗对着我狂吠,我看了看,只是静静的往前走。转头看向旁边的集装箱房,心想着现在的工人们应该有空调吧?仔细看了看,发现几乎所有的房间门都是开着的,也看不到装在房子外面的主机。心中想到,这些工人们还真是辛苦,如此炎热的天,白天要在太阳的暴晒下赶工,晚上还要在热闹浪中入睡,挣钱谋生,不容易啊!清晨五点多钟的时候,就能听到工地上的人们便起来干活,趁着天气还没有热起来赶紧开工。在午时最热的时候,他们也只能吹着电风扇吃饭,即便是过了下午最热的时候才继续工作,每位工人也都是汗流浃背,我在阳台上可以看到他们将衣服卷起来是去拭去脸上的汗,夜晚降临,路过工地旁边的路却是格外的安静。听不见空调的主机轰鸣的声音,工棚的许多房间都是开着门的,没有空调带来的凉意,工人们只能在燥热难安中休息。反观我们,有着舒适的学习环境,空调和冰淇淋陪伴,却依旧有人无法定心学习。这些人中有年纪大的,也有年轻的,有些人晚上也可以赶回去,但他们为了争取第2天早上的时间,干脆就住在工棚里。他们也有家人,为了养家糊口,在外工作。这世间便是如此,你不好好读书,没有一身的学识,那你就只能去做些力气活,永远别指望一夜暴富的好事!我边赶路边向那些冒着烈日的辛苦的工作者们致上我的敬意。没一会,我就跑回了家里,空调还在卖力地吹着,整个房间清凉惬意。我带着一路的思索,静静地坐回书桌,做起了暑假作业。夜晚的行走,伴随着的是一个深刻的问题,这个问题将激励我,见证我的成长。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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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最后一班车的最后一刻钟已在指针轻轻侧身的一秒钟过去,公交车不会来了,我又该怎么回家?喃喃怨着,周边同是等车的同学已稀疏,他们忧着嚷着结伴同行,走回去么?小雨酥酥,六里的路程对于薄弱的步伐像一个人生。尽管路灯已亮得排排皆是,可又怎能照明那深不可测的夜色。行着,脸擦过光影幽幽灭灭,脚踮起道路起起落落,这支由待车落空无奈步行回家的同学组成的队伍十分狼狈,我很快加入其中,像个流浪者浑浑噩噩地前行,步履轻捷稳重,又能留下什么?除了踏在水洼里提脚后的水波粼粼,什么都蕴蓄在浑浊的夜色中,我不能确定我能否走完六里的归途,也很难料到妖媚的夜色下危险在何时发生。外面的世界在暮色的掩蔽下也让人不由恐慌,确实难料着这否是我人生中最后一遭步行,我的袖子湿得可以拧出水来,雨势一点也没小,顶着耀眼的车灯,前方是一片虚无、一闪而过的光芒。路灯是唯一温暖的倚靠,淙淙的光打在光滑的雨伞上,衬着伞下的人黯淡灰缪,夜色朦胧,建筑物就像浮在雾上,无论心灵抑或眼睛,一样没有目标。漫长的时间,空洞的思想,一个拐角处,戛然而止,灯火有着四世同堂的奇妙,燎亮了夜,这已是那一日复一日的环境。家近了,心里释然,六里夜色,六里彷徨,化作一个莞尔。最终顺利走出来了,庆幸。同一天下的夜空,这一方天空已有家的味道,我这只漂泊的小船,靠向码头停泊,我回来了,探身奔进小区的一刻,一切依旧,夜色招摇,我连曾经的烦恼一同放下,这才感觉到腿麻木了,但很快又被着圈的喜悦所充溢。我好像突然成长了这是一个辛酸,回头一看又令人怀念的记忆。夜柳依垂,夜桂依静,刚才的彷徨与不安同夜色被时间吞没了。拢伞,伫立在屋檐下,手背贴着额头上的汗水和雨水,看着雨酝酿而坠,洗荡我心中的杂尘。夜行的时光,兀然婉顺地氤氲着馥郁。我的头仄歪着向身后的家,涣散的眼神清晰起来,就在这个终点抵达了。人生难免有挫败的时候,浪费大把时间心急如焚,也只能似有似无混日子,头也不晓得自己做了些什么,走了多少路,难免畏惧。每个人都会有这么段虚无的时光,与其等候,不如试着走出去,看似浩瀚的海洋也会有一片陆地,一步一行都要为抵达这里而付出,改变只是个拐角处,而走出这段空谈的时光,以至于自己精疲力竭,反倒忘了些曾经的忧恼,然后蔫然一笑,以后就不会轻易陷入了。六里的起点,一望无垠,可是已经过去了,蓦然一,抬眸辗望也不禁怀念那段成长的路程,尽管每一步脚印已被岁月蒸发,可它曾踏得那么结实深刻,它让一颗少年的心慢慢学会严谨与独立。走出来了,真好。夜行的感觉夹着湿袖、路灯使夜色像绽放的花儿那样浸润在往事中。夜行者。夜行,寻毕。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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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_1200字很无聊,便在深夜时分家中无人时单独骑着破烂的三手自行车行绿道。夜空很黑,春日的微风吹过脸庞,不知怎的、心中一冰。天上无星,月亮也被阴沉的乌云压住,从桥头到河水流过弯处消失。随着渐渐驶入绿道,一棵棵柏树立于两旁,像是庄严的守卫,我真怀疑它们是否会让我交停车费,即使从高处闪出几双红色的眼来、想必也属正常。突然想起去年生日在澳洲湾埋下的一只小狗,被裹在一件薄薄的外套中、装在印有特步商标的鞋盒中扔在一株铁树后面。待我从河岸游玩到那儿捡到它时,已经是一具毫无生气的死尸了。没有字条和信封,草草埋在离铁树不远的一棵桃树下、做了个记号就走了,后来想借此写一片想像作文,因为不如意而为写完,原稿也弄丢了。想起都一年余未去参拜了,今夜就去一次吧。在澳洲湾找了良久,于一块凸起处找到了坟,也不能说是坟、毕竟没有墓碑。小坟堆上长了些杂草,后面是一座桥,桥下传来水从高处落下刮过石壁的撞击声、在晚上显得更加响亮与清脆,拜了一拜处理了周围的杂草且往坟堆刨了把土后架着车向前面驶去。越向前越冰冷,空气似也在逐渐凝固,路灯孤静地亮着,每柱之间相隔着几乎同样的距离,照在地面上、乱扔的可乐罐和食品袋现于眼前。“把垃圾和污秽藏在暗处,这世界就显得歌舞升平了。”光线缓缓变的阴暗,前方出现一个篮球场,里边有积水、球框上生了一层层铁锈、破烂的球网悬挂在上。把老旧自行车摩擦时特有的“哐当”声和球场放在同一时空,定会无差别地完美结合。如果我和它俩被用心人士绘成一幅油画名称就叫《篮球场外的人和车》最好不过。讽刺宁静、不真实,我很不习惯这种声音,就一越而下推着它走。转过一个大弯,看见挂着“烟花爆竹燃放点”的河堤,把车停下走到底面,天空的月亮怯生生、慢吞吞地扭挪着出来,照亮了眼前的景物。河水流过暗礁没入桥下,又翻滚着从淤泥上滑过。桥面上没有车子经过,因为连喇叭声都没有响起。河对面是比这边长得更盛的绿化带,那面漆黑如墨、不时飘过一片黑影,原是柳絮被风吹过时的柔作。河中央有着一块河床,是从上游冲击而下的泥土堆积在此行成的,其中除了杂草就是石块。我小心翼翼地下到一个靠岸边看起来仿佛最大的石块上、跳过这块到达那块,最后有惊无险地上了去。近景一就是石块。我小心翼翼地下到一个个岸边看起来仿佛笑,杂草长得很高、我拿手比了比,约莫一米二左右,比树苗还高些。岛上散发着一种生冷的气味,但是没有恶臭,由内而外的使我感到寒冷,小心翼翼的跳回到河堤,寒意又消失了。看着该该起露的时候了,也有点困了、就骑着车子回去了。回家要驶过一个桥洞,穿过时我紧紧地、紧紧地抓住龙头——在最阴暗处、连影子都把我给抛弃了。反应过来时已经在桥头的公路上了,月光照在脸上、很舒服。初二:易启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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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下独行傍晚的时候下了一场雨,于是决定出去走走。不可否认,我是喜欢雨的。年轻的时候多次在雨中漫步,至于到底有多少次现在倒是忘了,反正有很多次。时至今日,多年的情愫一直都还保留这,对雨的喜爱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深。雨是很有韵味,很能制造意境的东西。细雨纷飞,缠缠绵绵,像是爱情;骤雨突现,狂暴急躁,又像发疯的斗士;窸窸窣窣,噼噼啪啪,热闹有宁静。不同时候的雨也有不同的味道,夜雨往往能够让人感觉孤独和思念,早晨的雨大多是清新的。雨和节气也有不小的关联,有名的大概有杜牧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还有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当然除了清明之外还有谷雨,而谷雨之后大概很少会是雨纷纷的场景了。有雨的时候大多都会有雾,朦朦胧胧的,若隐若现,又是另一番韵味。说到此处,倒让我想起了灵湖畔的观雨。那应该是三四月,一个早晨,下着一场春雨的时候。雨点打落在了湖中,激起一道道的涟漪,一层又一层的,从湖的那边翻滚着到了湖的这边,穿越了整整一个湖面。他们碰撞着,推挤着,互相不甘示弱着,拍击这湖畔的水草,冲击着岸边的磐石,这湖面俨然成了一座战场。当然,这战场并非没有好处,反倒是搅起了一层薄雾,增添了神秘。薄雾紧紧地贴在湖面,随着涟漪的翻滚也不停地变换,好似一层轻纱在随风而动。这让远处的我看得心花怒放,好似如纱的薄雾后面有梦中情人一般。也不知道看了多久,驻足了多久,如果不是湖畔的柳枝我想恐怕还会留恋其中。当然我说过,我不止一次在雨中漫步,而尤其喜欢在夜雨中独行。为什么喜欢独自一人在夜雨中漫步?当然是在贪图她的宁静。身处都市,是很少有时间能够享受到宁静的。儿时的时光倒是让人怀念,除了怀念无忧无虑以外,当然还有那时的乡村。公路是泥巴路,一下雨就是一股很重的泥腥味,走路时也得小心翼翼的。河滩里,也总是有一群光着屁股的大孩子和小孩子,骑牛、赶鸭子、捉迷藏。儿时贪玩儿,不免受到惩罚,不过依旧死性不改。当然除了贪玩之外,也有安静的时候。晚饭过后,纳着凉,数着星星,母亲在一旁摇着扇子驱赶蚊虫,却在不知不觉中熟睡,第二日早起的时候却已在床上。我一直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所以趁着雨后傍晚人迹稀疏的时候出去走走,这是难得的机会,记得上次有这样的机会大概还是在一年前,那时还是初春。短裤、拖鞋、背心就这样出了门,现在想想真是洒脱。不过如此倒也不错,至少没有多余的束缚,轻轻松松的。现在的人活得太累,得轻松一点,宁静一点。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头脑总会不自觉的抛锚,对周围的事物仿佛失去了感知,走着走着又回来了。不过说实话我倒真的很喜欢雨,特别是夜雨。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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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栅栏》读后感[3]《白栅栏》这篇故事是作者曹文轩七岁到十二岁对老师的“暗恋”的故事。我今年刚满十岁,有些明白什么叫“恋爱”,但是不明白什么是“暗恋”?作者是一所农村小学校长的儿子,他的家就住在小学校里。七岁时,作者第一次在门前的栀子花树下,见到一位皮肤像栀子花一样白的,有像两卵黑亮石子眼睛的女子,立即就喜欢上了她,他喜欢听她如水般的歌声,还搬来凳子摘花送给她,没想到这么特别的女子成了作者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在他的眼里,她既文静又活泼,像一头小鹿一样让怜爱。就这样的学校生活,老师也喜欢上了讨人喜欢的作者。作者十岁时,他骑上了村里的一头蛮牛,它比作者在《海牛》中写到的那头要雄壮许多,还多一层阴恶,作者是第一个骑上它的人,当作者要骑上它时,他的老师喊道:“别----去----!”可作者还是骑上了牛,它在村子里横冲直撞,最后把作者甩入河中,他从水里爬上河堤,英姿飒爽、威风凛凛地站在上面,人们都围着他,老师拨开人群,扑倒作者面前,眼睛里还蒙着泪幕,抓着作者的手。老师被少年的勇敢惊呆了,这也是“暗恋”的力量吧。作者十二岁时,作者得知他的老师要离开这儿了,作者在老师离开之前去了二舅家,作者兴致地过了三天,第四天的早晨,作者突然想回家,二舅不答应。下午,作者就逃掉了。第五天,作者到了家,可是,老师已经走了······这一走,作者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从作者和他的老师第一次见面到分离。作者喜欢老师,老师喜欢作者,双方相互喜爱。在这六年里,弥漫着栀子花的芳香,作者的老师一离开他,栀子花的芳香就消失了,栀子树居然也旱死了。为什么作者会用“白栅栏”这三个字做题目?看起来原本是没有任何颜色的木栅栏,后来被老师刷了白色的油漆成白色的,所以是就叫白栅栏;作者的家和老师的宿舍之间就只有一道矮矮的,白色的栅栏,我觉得那又像作者和老师再没见面的一道阻隔。为什么作者还要在老师离开前去二舅家呢?后来他为什么又要赶回家呢?根据我的推理,作者之所以要在老师离开前去二舅家,是因为作者他一定很难过,如果见到老师时,一定会加倍难过,为了躲避;作者才会这样反常。可他又突然赶回家是因为作者想起:我是老师最喜欢的学生,老师一定会在等我,我得回去!可惜的是等作者赶到家时,老师已经走了。这般的难以取舍的感情好复杂啊!这八个篇章里,作者记忆里的老师美如维纳斯,青涩腼腆的孩子,纯真地表达爱意。蕴含着浓厚的感情,是轻柔的云,和暖的春风,雅致的栀子花。令读者感动地嘘唏不已,先甜后悲,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暗恋”吧。1000字 初中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