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初(第一章)_3000字
“阿淼。”面色苍白的少女猛地从床上坐起,纤细的手死死抓着棉被。
“小姐!怎么了?又做噩梦了吗?”坐在床边小憩的阿淼也从睡梦中惊醒,连忙问道。
“嗯,还有多久才能到京都?”少女轻咬着嘴唇,用细微的声音说道。
“快到了呢,小姐,大概还有两天的路程吧。到了的话,船夫会叫我们的。”阿淼边说边起身帮少女盖好棉被。
“嗯,阿淼,你也累了,好好休息一会儿吧。”说完,少女便又重新闭上那深潭般的双眸。
累了一天的阿淼也趴在桌边舒坦地睡着了,殊不知危险已悄然降临。
在房外掌船的船夫竟没有在工作,而是蹑手蹑脚地走到房外,不知从身上哪儿掏出一把锋利的刀,那把刀足足有三尺之长。船夫缓缓打开房门,用长刀用力刺进木地板里,河水一瞬间发狂一般从那大口之中涌入房间之内。船夫见此匆匆丢下大刀跑出房外,还不忘在外把门窗死死锁上。一溜烟,船夫已消失不见。
河水漫过了阿淼的脚,冰冰凉凉的感觉使她猛地惊醒。“小姐!小姐!快起来!”阿淼吓破了胆,大声呼喊着,用力摇晃着少女的身体。
“怎么了。”少女微弱的声音快被河水疯狂涌入的声音所掩盖。
“小姐!河水从那大口子里漫进来了,这船怕是要沉了!快点走啊!”阿淼激动地连忙把少女扶起打算逃走。
“那里有把大刀,看来是有人要杀人灭口。可是他为什么不把我们直接杀了呢。”少女不紧不慢地说道。
阿淼怎么敲打门窗都没有用处,那是木头做的,还被人死死锁住了,根本打不开!阿淼急冲冲地说:“小姐!你怎么不着急啊,这样下去我们会死的!”
少女已迅速穿好衣服,从床上站起,走向那把大刀,一只手死死握住,说:“我们不会死,用这把刀把门窗捅穿就可以逃走了,但是我一个人恐怕是捅不穿这木窗的,阿淼。”少女笑望着阿淼。
“是,小姐。”阿淼会意跑来接过大刀,使出浑身力气的二人一齐握住大刀向木窗刺去。木窗竟意想不到的轻易捅破了。少女向阿淼轻轻点点头,阿淼会意拿起屋内的椅子猛地砸去,整个窗子被打开了,二人不由喜出望外。如今的河水已漫过腰间,少女轻易拿起大刀,拉起阿淼的手说:“快走!”这样大的木窗对于俩身材十分苗条的少女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大难题,俩女轻易地一钻便跃出船外,俩女深吸一口气,跃入河中,船边的吸力快把二人一同卷入河底。二人默契的双脚一蹬,远离了沉船。
俩人的头再次从河中冒出,少女显然是被水呛着了用力地咳了好几声,用沙哑的声音微弱地说:“阿淼,我们快到岸上去。”
阿淼点了点头。
随后二人一同游向河岸边。
如今可是已入深秋,水里十分得冰冷,但庆幸的是没进入冬天,不然这样柔弱的身体可撑不住啊。俩女终于游到了岸上,少女全身瑟瑟发抖,嘴唇苍白,头发湿透了缠在一起,身上的一些首饰也不翼而飞,只剩下一个碧绿琉璃珠步摇,衣裳也被扯下一大节,衣衫不整的她颤抖着发出声音:“阿淼你冷吗。”阿淼的样子也不太乐观,同样是全身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几束秀发散落着,脸色也是略显惨白。过了好久,阿淼才动了动嘴唇支支吾吾地说道:“快把衣服弄干。”少女什么也没说,微微点了点头,奋力地勉强站起。阿淼见此也摇晃着站起,问道:“我们去捡树枝生起火来吧衣服烤干。”少女点头。
深秋的树林已没有春夏那样的生机勃勃,处处都是残枝败叶罢了。但那林间小路上铺满了深红色的枫叶看起来却又别有一番风味,少女轻轻抬头看着洁白的天空,发白的嘴唇抿起,嘴角微微向上,露出清甜的微笑,仿佛这笑容可以一瞬间使树林的万物重生一般。
几分钟之后,少女和阿淼相约回到那河边。望着那一堆树枝,阿淼嘿嘿一笑说:“小姐,钻木取火你会吗?”少女摇摇头以表不会。阿淼笑着拿起一块木块,一根树枝,缓缓地说:“像是干燥的白杨、柳树比较好弄啦,但是这里没有,那这种木头也应该可以的。”阿淼那熟练的技巧之下,俩三下就把火成功生起。袅袅的轻烟向空中飘去,少女结下外衣轻轻放在树枝上,树枝架在空中,衣下的火光扑闪着,几颗小火星还不时蹦弹出来。“小姐,我来吧。”阿淼接过树枝,望着火光不知在想什么。
少女笑着说:“我去找些可以吃的东西。”
阿淼这时才缓过神来,但少女已走远了,阿淼便大声喊道:“小姐你小心些!”
少女显然是听见了挥了挥手里的大刀,说:“没事,我有刀应该不会要什么问题的。”阿淼看见映着火光的大刀,才放下心来点了点头。
少女拿着大刀沿着林间小路走去,远远地望见一条路,原来从这小路走去会有一条大路。这时一团白色毛茸茸的东西伏在草丛中,少女眼尖一下子就看见那是一只兔子。少女也不管太多,肚子太饿了也没办法,便拿起大刀边砍去那只兔子。小兔突然从小路间窜出,少女又连忙追上。却又突然跑出一只大猎狗,猎狗呲牙咧嘴地望着少女,想必是猎狗看见兔子而跑来,但又看见“一只更大的猎物”了。手心里的汗湿滑了刀柄,少女便不由紧紧地握住刀柄,准备战斗。
“来福!”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个富有磁性的男声响透整片树林。
大概来福就是这只猎狗吧,少女心里想着,但手上的刀却并没放下的意思。
猎狗凶恶的眼神瞬间变的柔和起来,吠了俩声。那主人应声而来。
那是一个身着白袍身子修长的绝色男人,满脸上溢着温暖人心的笑,此笑颜似乎能够勾引走任何一个女人的魂。他身边还跟着一个随从,俩人移步而来,见状,男子伸手向狗招了招,猎狗便是见了食物一般的高兴向男子飞奔而去,便是一下子就蹿到了男子的身上。
“好了,别闹,来福,哈哈哈。”男子被来福蹭地直发笑。
男子显然是这时才发觉身前有个人,还手拿一把大刀紧张地望着他,似乎要是他微微一动她就会一刀砍下。此女确实是有几分姿色,但那冰冷的目光却着实让男子瞬间身寒了三分。“呃,姑娘,对不起,来福给你添麻烦了。那个请你把刀放下可好?我们可没有打算对你做什么。”男子笑眼望着少女松散着长发而略显糟乱,碧绿长裙的裙角也被扯下一块的狼狈模样。此般笑颜实在迷人,但少女却还是用那幽黑的双眼冷冰冰地望着他。
少女收手,放下了刀,用冷淡的声音说:“我的晚餐,我的兔子,没了。”
“好吧,看起来姑娘是遭遇什么事情了,姑娘是迷路了还是遭贼人打劫了,还是被人.....”
“小女只是要乘船去京都,却落入贼人手中险些被杀害,趁乱跳河而逃。”
“原来如此,姑娘你只身一人也不容易,现在去往京都的路可不好走呢。你看,我们也正要返回京都,不如一起跟着我们一起吧。”
“谢谢,可是我还有一个姐妹也···”
“嗯?就这样吧,我们就在这儿等你们。”
“谢谢。”
“姑娘可告诉我你芳名呢,让我方便称呼你。”
“安晴。”
“在下段易卿。”
——————
“阿淼。”安晴一路飞奔至河岸边,手里还提着一只兔子。
阿淼闻声,向安晴挥了挥手。
“我们的晚餐找到了,但就是怕不够吃,这只兔子拿火里烤下吧。”安晴递给阿淼野兔,走到河边打理了一番全身。
“小姐。”
“嗯,阿淼。怎么了?”
“为什么啊。”阿淼心不在焉的,仿佛是失了魂一般。
“什么?”
“小姐,为什么你要听从他们的安排,他们叫你来嫁人你就嫁了吗,还把你嫁到如此远的地方,他们以前对你可是不理不睬的,如今就突然对你态度好了许多,我还以为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原来只是因为想要你顺从他们的意思嫁出去。他们对你不理不睬,你可以对他们的决定不理不睬啊。对你如此不公是因为你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吗?.”
“好了,阿淼别说了,是我自愿来这里的,只是让你也陪着我一起受罪了。”安晴打断阿淼的话。
“再怎么说,他们也是带大我的爹娘。”安晴用几乎只有她自己可以听见的声音轻轻地说。
“我的爹娘在哪儿呢。”阿淼笑了笑,望着那缀满了繁星的夜空。
安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紧紧地从身后环抱住她。因为她和阿淼从小一起长大,她们相互了解,虽然表面上是主仆关系但却情同姐妹。阿淼是在她5岁时在乡下时遇见的野丫头,什么都不懂,那片地根本没有人生活,显然是被父母遗弃的,安晴十分同情她并救了她,还带到府上安顿下来。
过了一会儿,安晴起身对着阿淼说:“我刚刚还碰见一个男人,他说让我们跟他顺路去京都。看起来他应该不是什么坏人,我们可以跟着他一路去京都了。他叫我们整理下就去找他。他现在应该在等我们了,我们走吧。”阿淼轻声嗯了一下,拍拍身上的灰起身向韶华走去。
在树林间果真是见着了段易卿一行人,一辆马车前面就有三匹马拉着,最前面的马车后还有一些随从骑着马跟着,再后面就是一些货物了。
“嗯?你们终于来了,”段易卿一见她们俩倒是像和熟人见面似得笑着向她们打招呼,“阿陆,我想我应该还有多的马匹吧,把马匹牵来,让二位姑娘坐我的马车吧。”
言罢,一行人又匆匆上路。
初二:张歆馨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夸夸我的同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有的热爱集体,有的爱学习,有的热心助人,但最值得我学习的是我们班的班长黎志楚。她个子较高,乌黑的头发扎着一束长长的马尾辫,白皙秀气的小脸蛋上长着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和圆圆的小嘴极其相配,笑起来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每次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站出来。
那天下午的自习课上,同学们正写着老师布置的作业,教室安静极了,就连写字的“沙沙”声也听得见。突然,一位同学捂着嘴巴想往卫生间跑去,可他一站起来,一股黄色的液体就从他的嘴里吐到地上。黄黄的呕吐物流得到处都是,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让人一看就觉得恶心。那位同学不知所措,站着一动不动,似乎想寻求帮助,可又不知向谁求助。这时,同学们有的捂着鼻子喊臭;有的用书在扇风,似乎想把臭味扇掉;有的自言自语道:“真是的,把教室弄得又脏又臭。”还有的干脆把椅子搬到一边,一副嫌弃的样子,教室里乱哄哄的。突然,一个身影出现在大家的眼前,她就是黎志楚。
她大喊了一声“安静!继续写作业。”然后快步走到那位同学面前,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把那位同学衣服上的呕吐物擦干净,又派了两个班干送他去校医室。她就从后门走出去了。我心里在默默地猜想着:难道她自己就这样溜走了吗?可是,现实与我想的截然相反。黎志楚没有溜,而是跑去沙池找来一些沙子,她把沙子轻轻地撒在呕吐物上,再拿来扫把,只见她双手紧紧握住扫把,弯着腰不停地挥舞着,把地上的沙子扫到垃圾铲,再倒进垃圾桶里。接着,黎志楚又把拖把打湿,然后弯着腰,弓着背认真地拖着地板,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也顾不上擦一擦,经过十几分钟的努力,地板就变得像新的一样。
这就是我们班的班长——黎志楚。她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为她点赞。
相关推荐
-
?. ??(第一章)亡_3000字(一)夕阳西下,景色致使着有目空一切的感觉。无云,霞光的朗照。阳,早已望不见边际,余光残留却只留有一抹斑斓霞光景,倒映着,银色湖泊,既望。风曾吹过,在着杨柳繁盛的季节里,轻拂下,那鲜嫩且是细长的柳叶。偶尔之间飘落在水面,在波光之中回旋打转,顺水而下。她觉得欣赏够久了,便踏着一字步走上前去,轻轻抿了几口湛蓝与橙黄两面波光比较和谐着融合的水,微笑,后觉她以小跑着离开了。已经是春末夏初了。季节不错,有丰沛的时间可以去欣赏风景了。茂盛的草原上,稀稀疏疏的分布着狼群。关于狼这种群居动物的习惯,夏日便是它们已化整为零的季节,分散着,零散着在各自的领地中体会一年当中夏日生活的美好。关于在河边偶遇的她,是凝枫。狼族年轻的雌狼,牙口四岁的她拥有着冰蓝的双眸,虹膜之上似乎若隐若现着一片红色的枫叶。当然只是借就这红枫叶的轮廓罢了。名字蕴含着略微的诗意,忍不住吟诵着。不过呢,即使是只有一只成年狼住在洞穴的她并不孤单,因为她有着五只令她陶醉的狼崽。不,应该是四只,因为这其中有一只很异常的狼崽,它全身都是容易暴露位置的青蓝色皮毛,像是春天被绿藻染了色的河水的色彩。因为反常,他被叫做那逆流。(二)“这只能怪凌风太蛮不讲理了。”她忍着泪水嘟囔着:“不然就不会发生这起惨案了。”她滴着血的心已无力再回想刚刚发生过的事了,索性就搂着狼崽圈起身子睡起觉来。-关于她的回忆-今天一天他的运气都不好,早晨踏着晨光出门。一路上看到很多可口的猎物,只可惜她孤身只影,围剿不住它们。时间流走,直至夕阳西下时的的余光照进洞口时,她这才疲惫的拖着一只追逐了半个小时才捉回的雪兔来。狼崽们早已断奶,身为食肉兽的他们食量确实很大,饿了一整天,简直像是三天未吃饭的疯狗。当他们看见她踏着夕阳回归的影子时,立刻一窝蜂似的用上前去,都想多吃一点。她立刻三下五除二的将这只雪兔开膛剖腹,将血淋的尸体喂给饥饿的狼崽。无奈兔子总是兔子,再肥胖也不够全体成员们瓜分饱腹的啊。逆流受饥饿驱使理所应当的站到她身边那微小的空隙探头吃时,刚刚从食圈中抽出身来的凌枫好像认为逆流“侵犯”了他的领地似的,生气地嗥了一声,从她背后斜窜出去,一口咬在逆流的屁股上,咬下一小祚狼毛,疼得逆流龇牙咧嘴。身为摩羯座怎能容忍对方如此明显的公然挑衅呢?逆流窜起到半空中时玩了个高难度的后空翻,下落。他跃到了凌风身上,一口含住他的脖颈,绿莹莹的狼眼中泛起一片杀机。他将嘴微微咧开一道容许空气流进的缝隙,发出小声却极具有威胁感的嚎叫声来警示凌风不要惹他。不过,凌枫虽然是这些崽子们的老大,但毕竟心智还小,根本不懂什么叫引火烧身,反而极力扭头,似乎是想反咬一口。但脖颈被叼住,无法自由扭动。凌风便疯狂跳跃,想把逆流从身上抖落下去。可惜没有太多用处。他便利用口鼻的自由,进行一种对逆流的侮辱。逆流怒火极增,他气得七窍生烟,狼血在沸腾着。“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家伙!”他的怒火吞噬了理智,复仇!内心只有这个想法。他照准凌风侧颈上那大动脉就狠咬了下去。“嘣"的一声,血管破裂。凌枫未反应过来就魂归西天了。血腥味使逆流更加疯狂,就着怒气窜出洞,向前方的黑森林跑去了。“唉。"她又叹了一口气"为什么自己明知不能回亿却偏要回忆呢?唉一一一”她将自己剩下的三只狼崽向自己拢了拢,带着悲痛睡着了。暮空上方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积雨云,很黑很黑,聚在空中就像是一潭随意泼洒上的墨汁。一道极强的光转瞬即逝划破苍穹,应该是闪电。豆大的雨随着一阵霹雳倾盆而下。雨水在地上敲打,发出的“哗哗”声响震耳欲聋,惊醒了凝枫。她头脑一阵发热,又想起逆流来了,不禁又是一阵担心:“雨这么大哦,(听说下雨天巧克力和音乐更配哦~)他怎样了?”这个声音一直在她脑中回响着。终于,她坐不住了,头脑一阵发热,不顾一切般顶着头顶那肆虐的狂风暴雨奔向那片幽深的森林。她似乎忘记了,去哪里如若没有明确的方向感,会永远迷失于此地。枪声,不绝于耳。那是一片风险之地。(三)逆流此刻正在林中穿行着。这里是背风坡(混乱之中跑到山的对面去了……),云还没全飘过来,只有稀稀疏疏几点雨滴,几杂着狂风。微小的雨滴浸湿了他的毛丛。他抖了抖绿色的狼毛,凉凉的,夹着狂风的洗礼,不怎么好受。“再这样下去,会被狂风吹感冒的吧?”他抬头观测风云,云层很厚,有遮天蔽日的感觉。“一会,应该就……”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因为看风云分散了注意力,被面前的石头绊倒了,打了几个滚,撞上了一丛小青松。位置已向右偏离了几十米。他钻出小青松前的那枯灌木,向右侧望去,也到巧,隐隐约约的看见了高地势的洞穴。他向前跑了几百米,轻盈的跃起,打量了一下,便进去了。穴内十分暖和,温暖的环境促生困意,逆流打了个哈欠,边趴下,蜷起身子睡着了。又是一阵狂风,背风坡终于降下来了雨。“哗_——哗——”暴雨拍打着大地的声音所发出的巨大的声响传入逆流的双耳,震得他鼓膜有隐隐的痛楚。他抬起头一看,东外的积水已达到了一尺多高。“幸亏自己造找到了一个地势较高的洞穴,不然这时候在外面早被淋成落汤鸡了。”他这样想着,有向洞内挪了挪,申了个懒腰,将尾巴抡起绕在颈部,圈起身子,又睡着了。“唔,我没有任何愧疚感”……(四)“呜——————”凝枫拼尽全力徒劳地嚎叫着,希望逆流能回应她。风雨声,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了吗?凝枫伤感的想着,寂静,寂静,难道这就是回应吗?这是金河田夏日罕见的暴风雨,雨才落下不到五分钟,地上的积水就差不多漫过凝枫的双膝了。寸步难行,视线,嗅觉,听觉几乎降为了零,只有雨打落在身上的疼痛感。她向前挪了几步,开始思考些什么。雨水似乎更猛烈了些。抡尾,似乎,心意已决。空如墨,她抬头望去,但什么也看不清。她顶着大风,勉强向前又走了几步后,突然吹来一阵狂风,吹的她站立不稳,踉踉跄跄的被迫向左走了几步,绊了一跤,顺水漂了几米后竟顺流而下。“哗——“凝枫顺水而下,还未来得及站稳,便感到一种下坠感和周围水花溅起的声音。她跌落到一个十几米深的井中。辛亏井下有水做保护,她才没伤到筋骨,只是呛了几口水。她稳了稳,站了起来。她愣了愣神,聆听着积水不断落下的声音,想到了些什么……逆流……她突然间回过神来,焦急的向上望去那唯一的出口。好高好高,约有几十米吧?她的眼光瞬间黯淡了下来……“阿嚏!”凝枫被暴雨淋了数个小时,又在齐脖深的井水中泡了一会,有点感冒了。都打的雨点敲打在她身上,穿透毛从,寒冷刺骨。她被冻得浑身发抖,又打了几个喷嚏。冰水使她混沌的脑袋清醒了。“我在干嘛?”她质问着自己“我疯了?开启大公无私的品质?”“逆流,你在哪里?”她绝望的朝着天空喃喃道……绝望而又黑暗的地方,突然亮起了一盏明亮的灯芯……(五)凝枫正对着那粗糙的石壁发着呆,猛然间,她望到了一只被雨水所冲刷到井水中的老鼠。“顽强的生命呵……”凝枫饶有兴趣的望着那只发出绝望的“吱吱”声的鼠类,尽管心早已被绝望所占领,但出于一种特殊的“幸灾乐祸”,眼前的情景倒是让她心情稍稍舒畅了些。也许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那只鼠似乎认为对面的狼比这“洪水”还要可怕些,变顺水飘到石壁边缘。随着水撞击石壁的那股冲击力,她,凝枫,轻轻楚楚的看到了一个让她看到光明以及目瞪口呆的景象:那只鼠,伸出那纤细的爪子,抓住石壁上凹凸不平的石块,拼尽全力往上攀爬着!鼠那娇小的身躯从石壁上滑落,顺着凹凸不平的石壁蹭了下来,落回了井内有半人高的水中。它挣扎着浮在水面上;身上被石壁划伤的痕迹触目惊心,血水融于雨水,微微泛些红光。即使有机会逃生,也活不下去了吧?凝枫思想当中略微透露出些许对生命的叹息。“哗——”凝枫的皮毛上覆盖着一层水珠,由于井下气温较低,水珠已凝结成冰,粘在黑色的皮毛上,黑狼成了白狼。寒冰刺骨,生死的赌注只在于她这注孤一抛了。水溅起的声音覆盖了雨敲击地面的声音。她直立起身子,两条后退在井的底部猛地一弹,直立着窜跳起来。水的阻力使她所跳跃的高度打了个大大的折扣,在离开水面一米多高时,她明显的感觉到了一种停顿与即将坠落的感觉。半途而废?她可不想!凝枫在停顿的瞬间将指抓伸出爪俏,用弯如钩的指抓抠住石壁那凹凸不平的石壁,拼上全身的力气攀爬……熄灭。雨淅淅沥沥的,似乎是要将停的模样。—9:30—只消半小时。凝枫抬起头疲惫的望向灰蒙的天空,云缭绕着组成星梯的形状。黑色的弥漫。她起身,控制者着如棉的四肢向北方踏着形似于醉步走去。雨敲落在她的身上,一曲终了的前奏呵……昏暗,天地。细雨,无言。恍惚之间,让你踏上冥界的风回归死亡的住宿。飘忽着不定。血的翼,蓝色的莲状八菱忽现。如同梦一场的画面……回忆……天地间,混沌一片。模糊的意识,渐渐消散。无痕的脚印,跌跌撞撞,通向哪里?最后的意识化为碎片落回他手中。第一次相见的场面呐……他轻轻捂住胸口那滴着血的心脏的位置,是一副酸涩苦涩的表情。这里是天地的混沌。“滴————”一声清脆的声响。他回身唤出长矛刺向墙壁。晚了,太晚了,一切都完了!“〇五”像是用鲜血镌刻而成的,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淡然?不曾存。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生活(第一章)住校第一天_3000字——拥抱青春,留住精彩。用懵懂的回忆谱写生命的乐章,用纯净的心灵唤醒内心的沉寂。“小沐,把我新买的沐浴露拿来!”“小沐,看看席子准备好了没有!”“小沐,看看有没有落下的东西?”一大早,红房子里洋溢着热闹的氛围。我是汤小沐,新初一的一名学生。不出大家所料,今天正是9月1号开学的日子,不然,我也不会一大早就被拉了起来。从小,我就是父母手心里的一块宝,这不,要住校了,把他们俩可忙坏了。三天前他们就开始准备,到现在还没歇下来。“走了走了,终于好了。”爸爸大松了一口气。“再看看小沐,没东西拉下了吧?一定要看仔细了,到了学校在发现就没办法了。”“好了没了妈妈,该带的都带上了。”我不耐烦了,呼地钻进了车。一路上我都在看着手里这份住校守则。不满你们说,这还是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过独立生活,心里除激动之外还有不少的担忧。“小沐,住校了什么事情都要你自己着手了,爸爸妈妈不再身边,你可要好生照顾自己,要和室友打好交道,交朋友也仔细些,不要和不干净的人打交道,我们的希望可——”,我打断了妈妈的唠叨,再这样下去她可能真的要从出门说道学校了。人群开始变得密集,纷杂,显然,学校到了。我们是学校换了新校舍后的第一批新生,所以异常兴奋。爸妈帮我进宿舍铺床整理,而我则冲进了初一四班崭新的教室。教室里已经做了许多学生。我懂张张西望望,找到了分班考试时认识的姐妹杨凌。正好,她的旁边没有人坐。她向我招手,我兴冲冲地向她走去,做了她的临时同桌。老师还没有来,教室里一片喧哗,在此间,我又认识了方华和蒋一宁。他们俩坐在我前面。我们正热火朝天的聊着,一阵清脆的声音打破了我们的喧哗:“安静。”一位亲切的大姐姐走进了我们的教室。这位大姐姐长得标志极了,引得许多男生瞪大了眼珠子。她的声音好听极了:“兄弟姐妹们你们好,从此我就是你们四班的班导了,不过千万别叫我老班啊,我可比你们大不了几岁,这样叫岂不是伤我自尊?你们可以叫我小班,也可以叫我舒姐姐。对了,我叫舒洁。”她一口气把自己介绍完了,引得我们大吃一惊。我原本以为班主任是一个盘着头发,戴着老花镜的严肃大妈货留着地中海的糟老头,没想到了来了位漂亮亲切的班导姐姐,啊!以后的日子太美妙了!姐姐与老师就是不同。要发书了,他说:“我柔弱的身躯怎能干这种体力活呢。弟弟们,你们谁愿意帮我把书发了呢?”“我——我——”声音此起彼伏,热闹非凡。第一天不上课,一天的时间,我们就在讲笑话,做游戏和自我介绍中过去了。美妙的放学铃响起,大家期盼的住校时光终于来临了。我们都散开,三五成群地往学生食堂走去。我与杨凌,方华和蒋一宁一同走向食堂。等我们到达时,食堂已经排起了长龙,“那么长的队伍,真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吃上鲜美的晚餐。”大家开始抱怨,然而,大家任然有秩序地排着队,谁也没有插队的意愿。我们几个没有浪费这排队的时光,我们开始大量四周这群比我们大的学哥学姐们。他们的脸上带着一天下来的乏味与劳累,以及辛苦的痕迹。不知不觉,轮到我们了。哇哦,好多菜,有排骨,红烧肉,肉松和鸡蛋,还有各式各样的新鲜蔬菜,学校对我们真是太好了。我们兴奋的挑好了我们各自喜欢的菜肴,找到一张空着的餐桌,坐下来开吃了。餐盘被我们啃得一干二净,我们心满意足地朝寝室奔去。301,302,303,304,到了,304,我们四个的房间。打开门,里面整整齐齐。两张上下铺床,四只木制储物柜,一个干净的洗手间以及一个宽阔的阳台。简单又温馨的设施让我们倍感欣慰。为了感受新鲜的住校生活,我们决定洗一个澡。在石头剪刀布的决定下,我成了第一个体验者。拿着事先从家里带来的肥皂,毛巾和衣服,我走进了洗手间。然而,走进去后,我发现一件重要的事情——没有热水。一经打听,我们得知热水需要去热水间里去打,我们一致觉得太麻烦,决定放弃洗澡,明天再说。晚自习集合铃响了。一锅人急匆匆的集体向各自教室奔去。由于第一天没有作业,大家在班主任的带领下畅游在课外书的海洋中。两个小时的晚自习很快过去了。我们意犹未尽地各自返回寝室。睡觉准备铃响了,我们都躺在爸爸妈妈为我们铺好的床上,舒舒服服地等待着熄灯。只有方华呆呆地坐在那边……初二:孙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初雪初晴12,16日,也是星期四,下了今年第一场雪,也可能是最后一场雪。我还记得,那天,雪是窗外的第一道风景线,而雪后,窗外洒落的一片阳光留下的的碎影,则成为了另一道风景线。有人说,柳絮就如漫天飘雪,我没有见过柳絮漫天飘飞的美丽景象,而那天窗外,纷纷扬扬飘落的雪,就如我幻想中柳絮漫天飘飞的场景一模一样,真实得不留一丝空缺。雪,依稀还在下着,看着它,便快速传来一丝寒意。这雪,虽不能用鹅毛大雪来形容,但这深蓝色的天配上这如柳絮般的雪,带给人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新意。窗外还继续着原来的景象,只是,感觉雪是旋着落下的,而且也越来越小。已经夜晚了,黑色的夜空中已寻不到雪的踪迹。雪后。我从床上起来,已经六点半了,透过窗户,天还是一片深蓝色,没有了雪的衬托,净色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单调。可是,天边透着一圈圈金色的光圈,我心想,今天会是雪后的第一个晴天吧。果真,八点时,第一缕晨曦露出天边。近中午,窗台上植物的叶片已被阳光照出了浅绿色,绿得华丽,绿得耀眼。校园中的花园,也早已被印上了阳光细碎的光斑,一切都因阳光露出了暖意,让人捕捉阳光的光斑的同时格外温暖。尝到了第一场雪的寒冷,才会加倍感到了雪后第一次晴天的暖意。初雪,初晴,给我们带来的两道风景线,寒意,暖意,因它们给我们带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那样祥和,那样富满了新意。500字 初二 记叙文
-
初雪初晴12,16日,也是星期四,下了今年第一场雪,也可能是最后一场雪。我还记得,那天,雪是窗外的第一道风景线,而雪后,窗外洒落的一片阳光留下的的碎影,则成为了另一道风景线。有人说,柳絮就如漫天飘雪,我没有见过柳絮漫天飘飞的美丽景象,而那天窗外,纷纷扬扬飘落的雪,就如我幻想中柳絮漫天飘飞的场景一模一样,真实得不留一丝空缺。雪,依稀还在下着,看着它,便快速传来一丝寒意。这雪,虽不能用鹅毛大雪来形容,但这深蓝色的天配上这如柳絮般的雪,带给人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新意。窗外还继续着原来的景象,只是,感觉雪是旋着落下的,而且也越来越小。已经夜晚了,黑色的夜空中已寻不到雪的踪迹。雪后。我从床上起来,已经六点半了,透过窗户,天还是一片深蓝色,没有了雪的衬托,净色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单调。可是,天边透着一圈圈金色的光圈,我心想,今天会是雪后的第一个晴天吧。果真,八点时,第一缕晨曦露出天边。近中午,窗台上植物的叶片已被阳光照出了浅绿色,绿得华丽,绿得耀眼。校园中的花园,也早已被印上了阳光细碎的光斑,一切都因阳光露出了暖意,让人捕捉阳光的光斑的同时格外温暖。尝到了第一场雪的寒冷,才会加倍感到了雪后第一次晴天的暖意。初雪,初晴,给我们带来的两道风景线,寒意,暖意,因它们给我们带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那样祥和,那样富满了新意。湖南桃源文昌中学初二:刘若贤500字 初二 写景
-
雪初晴_50字明辉溜入窗之内,抬头眺望窗外景。天似白屏染苍茫,细察无秽近咫尺。薄雪已镀红瓦楼,为得广场修雪妆。行人踏雪印墨图,衣无雪饰雪初晴。初二:于红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字 初二 诗歌
-
《 校园风云》 第一章_3000字【校园风云】作者:相子本故事纯属想象如有雷同不胜荣幸。第一章【欧阳兰】火热的九月,是一年中除春运意外铁路运输最繁忙的一个阶段,众多的老学生结束了暑假要乘坐火车到学校开始新学期的课程,还有的新学生准备乘坐火车到新学校感受象牙塔的神秘气息。右手轻松地拎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左手拿着一张还散发着油墨香味的火车票,一脸淡然神情的夏侯勇随着周围提着大包小包的人群缓缓地走向已经停靠在站台边的火车。他一米八五的高个子在身高普遍不超过一米七五的旅客中颇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再加上他英俊不凡的五官,以及脸上淡然的神情,引得周围的旅客纷纷向他投来诧异的目光。对于这些目光,夏侯勇感受到了,但是他并不为之所动,目不斜视地拎着手中的行李箱,不慌不忙地走向火车票上所标示的车厢1号车厢38号座位。1号车厢内来的人还不多,夏侯勇很轻松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把手中的行李箱放在行李架上以后,他径直坐在自己的位子上。38号座位是一个靠窗的位子,对此夏侯勇感到很满意,因为他比较偏爱靠窗的位子,靠窗的位子可以很方便地观看窗外的风景,每次不管是坐公交车,还是坐其他什么交通工具,他都习惯性地找靠窗的位子坐下。坐在位子上,夏侯勇用左手撑着下巴,眼睛直直地看着窗外,在那里,一对中年男女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包裹小跑着向这边赶,而在这对中年男女后面,一个和夏侯勇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正缓缓地向这边走着。男孩子五官很普通,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似乎要把自己弄得斯文一点,但是可惜的是,他脸上掩饰不住的傲气和自得却把他极力装出来的斯文气息给破坏得干干净净的。正在前面走的中年男子一边小跑,一边不忘回头向后面的男孩子喊着什么,看他脸上焦急的表情似乎是在催促后面的男孩子走快点。对于中年男子的催促,后面的男孩子脸上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脚下不步子并没有加快,还是不慌不忙的。又是一对送孩子上学校去报到的父母!夏侯勇的心里暗暗猜测道。看着那对提着大包小包的中年男女,不知怎么的,夏侯勇突然想起自己的父母。如果不是自己强烈要求自己一个人去学校报到的话,这时候他们应该也是这样提着大包小包,急匆匆地向前跑着,生怕赶不上火车吧!想到父母,夏侯勇又想起刚才自己在拥抱他们的时候突然发现他们的头上竟然已经长了许多的白头发!夏侯富和夏侯美结婚比较早,夏侯勇出生的时候,夏侯富才十八岁,夏侯美比丈夫大一点,但是也才十九岁,所以即使夏侯勇今年已经十八岁了,但是夏侯富和夏侯美也才四十岁不到。按理说以他们现在的年龄不应该长这么多白头发啊。夏侯勇又想起了自己受伤之前夏侯富和夏侯美头上的满头乌丝。好像是从自己受伤之后,夏侯富和夏侯美的头上就开始长出白头发的吧!一想到自己受伤之前夏侯美偶尔在照镜子的时候在自己头上发现一根白头发就连声尖叫的样子,夏侯勇的心里就感到很难受!他知道自己受伤之后,父母带着自己一家家医院地寻医问药,但是却都是一次次地失望而归,他们内心的焦急难受可想而知,这也许就是他们过早长出白头发的原因吧!父母都为自己操了这么心了,难道自己还要任性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和爱好去打球,然后让自己的父母再为自己担心忧虑吗?不,我不能这么自私,我不能再让爱我的父母担心难过了,我一定要好好利用大学的时间好好学习,毕业后找一份好的工作,挣好多好多的钱,让我的父母都过上舒心安逸的生活!至于篮球----还是放下吧!夏侯勇的心里做出了决定,眼睛盯着窗外的那对中年男女,不由有些痴了。……正望着窗外发呆的夏侯勇突然感觉到鼻端有股香风袭来,不由得好奇地回过头去寻找香风的来源。好漂亮的女孩子啊!夏侯勇的心里暗暗赞道。只见在夏侯勇座位旁的过道上有一个女孩子正吃力地踮起脚把一个超大的行李箱塞到行李架上。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五官精致如画,乌黑的秀发在脑后绑成马尾状,显得既俏丽又精干。女孩子穿着一条粉红色的圆领T恤衫,搭着一条天蓝色的做旧紧身牛仔裤,衬得她的双腿浑圆而修长。也许是天气热的缘故,或者是把那个超大的行李箱塞到行李架上耗费了太大的体力,女孩子的鼻尖上微微冒汗,使得她本来就俏丽无双的精致面容变得更加完美无瑕。即使是已经修炼到心如止水的夏侯勇在看着这个女孩子的时候也不禁感到有点口干舌燥,夏侯勇觉得与眼前这个女孩子比起来,自己高中所在学校的那些班花校花们简直和村姑没什么两样。真是一个受上天宠爱的美丽女子啊!夏侯勇心里暗暗感叹,但是随即他便否掉了想要上前搭讪认识她的想法,因为他在大学期间准备好好学习、打工,至于谈恋爱这种既耗费时间又浪费金钱的事情还是等以后再说吧!所以虽然被美丽女孩的外表给惊了一下,但是夏侯勇还是很快地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脸上的表情又恢复成平静无波的状态,他转过头继续看向窗外的风景,好像比起这位美女,窗外有什么美丽的风景更加吸引他的注意力似的。……欧阳兰现在的心情很不爽,不仅是因为今天的天气炎热以及火车站超多的人气让她在挤火车的时候出了一身香汗,更重要的原因是眼前的这个男孩看到自己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吃力地举着一个大行李箱竟然丝毫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而是看了一眼自己就又把目光转向窗外,难道窗外有比自己更吸引他眼球的美女?欧阳兰一边放着行李箱,一边还不忘顺着男孩子的目光看向窗外,却没有发现任何美女的踪迹,只有一对提着大包小包的大叔大妈,难道我的魅力竟然比不上大叔大妈的魅力了?哼,不光是没有一点绅士风度,连审美情趣都那么差劲儿!欧阳兰放好自己的行李箱之后,冷哼一声,气呼呼地坐在男孩子对面的座位上,那是她的位子。欧阳兰一边拿出一张心心相印餐巾纸擦拭脸上的汗珠,一边偷偷打量对面的那个既没有绅士风度又没有审美情趣的粗鲁男。哼,虽然没有一点绅士风度,而且审美差得要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粗鲁男还是长得很帅的,精干的寸头,双目如星,鼻子高而挺,嘴唇很薄很性感,浑身上下虽然只穿着很便宜的衣服,但是却依然充满了男性的魅力,如果再加点绅士风度的话,他简直就是女生眼中的极品白马王子了,号称“某市一中第一校草”的吴曙和他比起来,简直就和路人甲没什么区别。其实在火车站候车室的时候,欧阳兰就注意到了这个男孩子。也是,以他高人半头的身高,再加上出众的外表,每一个路过他身边的人几乎都会把目光在他身上停一下,欧阳兰也不例外。记得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子的时候,欧阳兰的心里还暗暗感到高兴,能够和这样一个出众的帅哥坐一趟火车的话应该也是一件很值得回忆的事情吧,当然如果能够和他发生什么交集的话,那这段回忆应该就会更加完美吧!如果不是当时男孩子的周围还有几个大人在,一向含蓄内敛、很少和异性说话的欧阳兰几乎都要忍不住上前搭讪了。幸亏当时没有上前搭讪,要是让同学们知道,号称“某市一中有史以来最美校花”的欧阳兰,竟然想主动搭讪一个既没有绅士风度又审美极差的粗鲁男,他们一定会感到惊骇欲死吧!一想起这个,欧阳兰就感到脸红得厉害,没想到自己也这么花痴啊,难道自己也想要谈恋爱了?如果能和这样一个出众的帅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的话,冒似也很不错啊!呸、呸,欧阳兰赶紧把自己脑海里面胡思乱想的想法给清除掉,自己的初恋怎么能够给这样一个没有绅士风度、没有审美情趣的粗鲁男呢?欧阳兰不由得再次对对面正对着窗外发呆、看也不看自己的粗鲁男冷哼了一声,似乎都是因为他的错,自己脑子里面才会有这种一想起来就让人脸红心跳的想法!正在望着窗外那对中年男女的夏侯勇当然没有想到,在这么短短的几秒钟之内,对面坐着的那位大美女的脑袋瓜里面竟然会闪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而且这些想法还都是和他有关的。但是听到美女接连两次冷哼,夏侯勇还是感到很好奇地转过头看向对面的美女,眼神很平和地望着她,似乎在问她是不是感到不舒服。正在偷看夏侯勇雕塑一般精致侧脸的欧阳兰,没想到男孩突然会回过头,措不及防之下,眼神正正地和男孩的眼神对在了一起,那一瞬间,欧阳大美女只觉得自己的心突然被什么东西给射中了,心跳以平常两到三倍的频率跳动起来,脸蛋就像烧起来了一样。眼神的对视只持续了一秒钟,欧阳兰就惊慌地低下头看自己的脚,不敢再去看男孩的眼神,同时心里惊呼道:不行了,不行了,我受不了了,再看的话我都要爱上他了!看着女孩惊慌失措的样子,夏侯勇摇了摇头,嘴角微微翘起,眼神再次投向窗外,那里,那对中年男女和傲气任性的男孩子已经不见了,应该是到了他们的车厢吧!夏侯勇心里暗暗想道。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林动(第一章)_3000字“唔。”当林动费尽所有的力气睁开那有些沉重的眼皮时,简陋而整洁的房间顿时出现在眼中,熟悉的一幕让得他愣了愣,旋即连忙转头,果然是见到,在那房中,一男一女两道身影正坐在桌旁。“爹,娘……”望着那两道身影,林动赶忙提起精神,小声的道。“动儿,你醒了?”听到叫声,那女子率先转过头来,见到睁开眼的林动,顿时欣喜的道。女子身着略有些朴素,年龄看上去约莫三十左右,其脸颊略显秀美,给人一种温婉柔和的感觉,而她则正是林动的母亲,柳妍。“学艺不精,便与人争斗,自讨苦吃。”坐在女子身旁的,是一位看上去约莫三四十左右的男子,他的身体有些单薄,眉宇间依稀可见些许凌厉,只不过他好像有伤在身,脸庞略显苍白,将那凌厉遮掩了大半,他便是林动的父亲,林啸。对于这位素来严厉的父亲,林动显然是有些惧怕,缩了缩脖子,旋即又有些不服气的道:“谁让那些家伙在我面前骂爹是废物……”说着话时,林动摸了摸依旧犯疼的胸口,不由得恨恨的咬了咬牙,本来今日是林家中的一个测试,而他也是去小测了下,因为才开始修炼了半年多时间的缘故,所以成绩倒也只能说一般,而对于这个,他也没太往心里去,给他相同的修炼时间与条件,他相信自己不会比别人弱到哪里去。而在测试结束,林动正准备打道回府时,却是遇见了几个平日关系并不好的家伙,原本他是不想理会,但却忍不住对方的故意挑衅,愤怒之余,年少的林动自然是忍不住的出手,而结果也很明显,他直接被胖揍了一顿,还被打昏了过去……“林山,你给我记住了,下次不把你打成猪头,我就不信林!”林动磨了磨牙,那林山便是此事的作俑者,也是林动现在心中的头号敌人,因为双方父亲彼此关系极为恶劣的缘故,那林山也是经常的找林动麻烦,而这一次,也是其中之一。狠狠的咬了咬牙,但紧接着林动又是突然垂头丧气了起来,那林山虽然可恶至极,但不管怎么样,现在那家伙都已经是淬体第四重了,这个成绩,在林家小辈中,可是相当靠前,比起他这个淬体二重的实力来说,的确是强了不少。修炼一道,炼体为先,一切的起始,都是源于己身,人体,本就是天地间最为玄奥莫测的东西。所谓淬体,简单来说就是修炼身体,让得自己的身体逐渐的强化,并且最后由外至内,当体内筋骨骨髓强化到一定层次时,便是会衍生出一丝元力种子,只而有当人体自然出现元力种子时,他方才能够真正的成为一名修炼者。淬体分九重,前三重效果并非很大,不外乎便是使得身体素质与体格变强一些,唯有当淬体修炼到第四重炼皮时,方才会逐渐的将修炼的好处展现出来,到了这一层次,人体皮肤,会慢慢的变得宛如木石般坚硬,不论力气还是速度,都是会有着不小的提升。而那林山,便是处于这个层次,林动的淬体二重,显然不会是其对手。不过两者年龄相仿,会有着如此巨大的差距,倒并非是什么天赋缘故,淬体这一层次,对所谓天赋倒并非是极其看重,甚至可以说这层次,人人都能够修炼,但至于究竟能够炼到第几重,就得看各自的本钱与机缘了。淬体九重,这一阶段,极为的苦累,因为只有不断的尝试**的极限,方才能够让得身体逐渐的强大。不过,这种尝试极限,也是一种人体潜能的压榨,这种压榨在事后若是得不到补充,那么身体便是会因为劳损过度出现损伤,到时候不仅影响修炼,反而还将自己搞得浑身是伤,得不偿失。因此,在淬体的过程中,便是需要各种调养滋润身体的大补灵药,方才能够继续修炼,但是,这些药材,大多都是极为的昂贵,若家境不富裕者,还真是无法消受。而这,便是所谓的本钱!林山之所以能够超越林动两重,不仅是比他多修炼了半年,而且最主要的,便是他有着一个掌管着林家财政的父亲,而反观他林动,却是没了这等福气,没有那些灵药滋养身体,那修炼的速度,自然是远远不及前者……房间中,听得林动的嘀咕,林啸放在桌上的手掌,突然紧握了一下,面色也是一沉,一旁的柳妍见状,连忙对着林动使了个眼色,后者这才连忙闭嘴。“用不着与人去逞口舌之利,好好修炼,别人的嘴自然会闭上。”林啸挥了挥手,道:“柳妍,去将那株赤参拿给动儿,有了赤参,他的修炼应该能快一些,离族比只有半年时间了,若是再不抓紧修炼,去了也只会丢人。”“啸哥,那赤参可是你疗伤用的……”闻言,柳妍顿时一愣,旋即连忙道。“我已是个废人,再怎么疗伤也是于事无补,以后,我会多进山里,尽量给动儿找一些灵药。”林啸摇了摇头,自嘲一笑,道。“爹不是废人,爹可曾经是林家中除了爷爷之外的最强者!”听得林啸这话,林动倒是涨红着脸道,小孩子,心中最伟岸的总归是父亲。“最强者……”林啸拳头不由自主的紧握,脸庞上却是闪过深入骨髓般的痛苦之色,片刻后,他站起身来,有些疲惫的对着房外走去。“柳妍,给孩子熬药吧,我的伤没事,都这么多年了,一株赤参能有何用?”望着那道带着些许颓然气息的背影,房间中的柳妍却是眼睛一红,谁能想到,当年整个青阳镇中最意气风发的男子,如今却是会这般的落魄。“娘,不要哭,动儿一定会努力的修炼,到时候想办法把父亲的伤治好。”林动拉着柳妍的衣角,低声道。“动儿,不要怪你爹对你严厉,他只是将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你的身上,你知道,这也是他唯一的期望。”柳妍低头,望着林动那稚嫩小脸上的认真之色,轻轻抹了一把眼睛,然后摸了摸林动的小脑袋,低声说道。“娘,我听说这次族比前三,能够得到一种名为凝血朱果的三品灵药,我曾听大伯说,那对于疗伤很有效果,若是能够得到,肯定对爹爹体内的伤有所帮助。”林动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抬起头,目光明亮的看着柳妍,道。“凝血朱果么……”闻言,柳妍也是一怔,旋即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族比前三,可不容易进,你有这个心就好了,娘先去帮你把赤参熬了吧。”说完,柳妍便是转身对着房外行去,林家这一代的小辈中,有好几位成就不小,林动想要进入前三获得那凝血朱果,难度可不小,因此她倒并没有太往心里去。望着柳妍离去的背影,林动的嘴也是紧紧的抿了起来,小拳头紧握:“娘,放心吧,我一会要把那凝血朱果得到,那样就能治疗爹爹体内的伤!”一想到林啸的伤势,林动眼中突然流露出一种极深的恨意,父亲之所以会在林家被不少人冷嘲热讽,都是因为那个人的缘故!林动所在的林家,只是一个颇小的家族,即便是在这青阳镇中,都是算不上顶尖,但是,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林家,却是拥有着令人瞠目结舌的背景,那便是林氏家族。大炎王朝四大氏族之一的林氏家族!青阳镇的林家,从某种角度来说,能够算是林氏家族的一支外族,不过对于从来未曾离开过青阳镇百里之内的林动来说,这个在大炎王朝拥有着令人惊悚般实力的林氏家族太过遥远与陌生。据林动偶尔从父亲嘴中得知,他们这一支,其实也曾经是林氏家族的内族,只不过当年林动的爷爷因为一次任务失败,导致族中损失极大,所以被逐出内族,发配到了这青阳镇。在这里他建立了这个小小的林家,并且数十年中,竭尽全力的想要再度返回林家内族,这个愿望,是他努力数十年的最终目标。不过他的这种努力,并没有取得太大的效果,他所做的这些,对于庞大无比的林氏家族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故而,他只能将主意打到其他地方,而这,便是林氏家族的十年族会!这是林氏家族最为重要的大会,在整个大炎王朝都十分的有名,十年一届,每一次大会,都是族内年轻一辈出人头地,名扬天下的最佳机会,而大赛的诸多奖励,自然是丰厚得让人眼馋,不过,其中最吸引林动爷爷的地方,却是只要能够闯进大会前十,即便你是外族之人,也是会被无阻碍的升为内族之人,荣耀无限。因此,族会,成为了林动爷爷即将绝望之中的新的曙光,但由于年龄的缘故,他已是无法参加,故而,他将所有的期望,都是倾注在了五个同父异母的儿子身上,自然的,从其中脱颖而出的林动父亲,便是成为了爷爷以及整个林家的曙光。而面对着这肩上的重担,林动的父亲,也的确是不负期望,五兄弟之中,最早突破淬体九重,晋入地元境,而且在此后短短四年时间,再度突破地元层次,成为了林家之中除了爷爷林震天之外的第二位天元高手。那种修炼速度,让得平日里向阑言苟笑的爷爷,每一次见到父亲时,苍老的脸庞上都是会露出慈和欣慰的笑容,那时候的爷爷,据说是数十年中,笑得最多的时候。十年族会,在期待之中而来,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让林家所有人,如处深渊。一招!仅仅只是一招,那被视为希望的父亲,便是惨然而败!而且,这还是族会开始的第一场比赛!多年的期望,多年的培育,在那短短数息之间,化为泡沫。失败者的结局,自然是无数道异样的眼光,而顶着那一道道讥讽冷笑,一行人如同丧家之犬一般的回到了青阳镇。那天夜里,父亲便是搬离了林家内区,住到了林家深处最为偏僻的一座小山上,任何林家的东西,从此以后,不再动用,他说,他已经没有那种资格。而福不双至,祸不单行。那场失败后,带给林啸的,不仅仅只是颓废,在事后,他更是惨然的发现,当日与其交手的那人,不仅一掌将他击败,而且还未曾有丝毫留手,近乎野兽般的狂暴元力,将其体内,摧残得一塌糊涂。在这等重伤下,林啸天元级别的实力直接跌落,落回地元级,而且,重伤淤积,体内经脉被堵了十之七八,无论他再如何修炼,都是难以寸进。家族中,往日的那些敬畏目光,也是逐渐的衍变成叹息,失望……面对着这重重的灾难,林啸,终于是绝望,每当醉酒时,都是会疯狂的锤着胸膛,那低沉如闷雷般的声响,让得一旁的母亲,心疼得只抹泪,而虽然林动年少,但见到这一幕,心中依然如同刀绞,同时,幼小的心中,对于那将父亲打伤成这般模样的人,也是悄悄地衍生出一丝丝恨意!他,毁了父亲,也毁了他的家!十岁修炼,十二岁突破淬体九重晋入元境,十四岁晋地元级,十七岁晋天元级,二十五岁,体内元气阴阳交泰,最终成功化丹,鲤鱼跃龙门,一举成为大炎王朝屈指可数的在三十岁之前结成元丹的强者!他的一生,简直就是种种传奇所铸。他的名字,叫做林琅天。房间中,林动拳头紧握,眼中,有着浓郁恨意闪动。六年级:朱锦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
仇阳君 第一章 初入风云_3000字魏国的都城大梁,那个曾经称霸天下、不可一世的国家的都城大梁,在相府外一处不起眼的地方,停下了一辆同样不起眼的马车。当时在魏国担任相邦的人叫做魏齐,但他的才德似乎与他的职位并不相配。但这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的出身而已——魏国王室。让我们把目光转回这辆马车。这马车的主人是在魏国小有名气的才子智路,官至长大夫,离卿只差了一级;但坐于车上的并不是智路本人,而是他的长子智卿。虽说智卿是智家长子,但他的年龄却并不大:如今才刚满了十七岁。虽说智卿的年龄不大,但在他的身上,却能令人感受到一种在同龄人身上极为罕见的坚毅和沉着。小公子智卿纵身跳下马车,身后,紧跟着跳下了一名小仆从。智卿神情复杂地望着那块在相府大门的上面高高挂起的、题着“相邦府”三个大字的大匾,一语不发地凝视了许久。过了好一会儿,才转身对乐辽说:“卿兄珍重,我就此去了……告辞。”这名仆从在这一刻忽然“刷”地留下了两行热泪。智卿便又沉默着转回身,头也不回地朝着相府大门的方向沉稳地走去。他的思绪被风儿连同他那乌黑的细发一同吹乱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此时在想些什么;此时,他的心就像一堆乱麻,剪不断,理还乱……恍惚间,智卿忽然听到有人在高声喊话:“喂,你,是来干什么的?”他自然明白,喊话的人是相府看门的护卫。他走到近前,对着看门的那两个护卫各作了一揖,不紧不慢地说道:“麻烦去向魏大人通报一下:长大夫智路之子智卿求见。”其中一个护卫冷笑了一声,脸上显出了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怪声怪气地嘲笑道:“哼,相邦大人日理万机,岂是你这等小辈能轻易见得到的?我劝先生还是早点儿回去吧,免得一会儿显得我们有多对不住您。若单是这样也就罢了,要是先生回去后找我们的麻烦,那可让我们怎么办啊……”智卿的脸上忽然闪过了一丝极难察觉、难以捉摸的微笑。他从袖子里探出了一个不大但十分精美的小囊子,向空中随意地抛了几下,使囊子中传出了对那两个护卫来说极其迷人的、因金属碰撞而产生的“叮叮”声;然后,他不附一言,就把这个小囊子顺手甩给了那个刚才还对他不屑一顾的两眼发光的护卫。这个护卫好像忽然变了个人似的,马上对智卿笑着赔罪道:“小人刚才对公子无礼,实在是有愧于公子的赏识,真是小人的大不该,还望公子不要生气;但小人毕竟也不容易,还望公子能体谅体谅小人,公子稍等,小人这就去给公子通报去……”那护卫刚才还对智卿视如敝屣,现在却一口一个“公子”,其之前倨后恭之行径,怎能不令人啼笑皆非啊。过了一小会儿,那个护卫回来了,脸上仍然带着欣喜:“公子,大人说了,您可以进去了;嗯……公子,想必您这是第一次来相府吧?那……就让小的给您引路吧。”智卿倒也毫不客气,直接就跨过了相府的门槛。府内满是奢侈华丽、金碧辉煌的景象:由上好的木材打造的亭台楼阁一处挨着一处,像是绝好的玉一般晶莹剔透的瓦块布满了房顶;楼台布置得井然有序,毫不紊乱,给人以一种逶迤、宏伟、壮观的景象;美玉、珠宝等奇珍异宝,在这里却再寻常不过了,像是丝绸、锦缎等在寻常人家那里极为珍贵的东西,在这里却随处可见。可以说,与相府相比,智家的府邸简直不值一提;但凡是去过相府的人,当时在相府里时几乎无一例外地被羡慕、嫉妒和欲望充斥了整个内心。然而例外的人终究还是有的——至少也有智卿这一个。他行走在无比奢华的楼宇中间,心中并无嫉妒,只有感慨:“底层的农民人家生活贫苦,整日里饥寒交迫,只能靠努力地、拼命地工作,才能勉强养活自己和家人,能吃顿饱饭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一种奢望。除了拼命耕田以外,他们不仅要服官府发下来的兵役和徭役,还要将他们用血汗换来的、本就寥寥无几的麦粒上缴一部分给国家。然而这些达官显贵却只知贪图享乐,而对国家基层人民的生活之艰苦漠不关心,奢侈腐化,骄奢淫逸,长此以往,魏国的社稷怎能保得住啊……”智卿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魏齐要接见他的那处楼阁的门外。那跟着他进来的护卫拱了拱手,毕恭毕敬地说道:“公子,就是这里了,小的就不奉陪了。公子走好!”说罢,他便又急匆匆地回去了。智卿便很是从容地踏进了门。刚一跨过门槛,他就看见屋内摆了一组茶几,茶几的一旁稳坐着一个衣着华丽而端庄的中年人——他的右手上端着一只精致无比的茶杯,正嗅着那扑鼻的茶香。智卿不等那中年人开口说话,便从容不迫地说道:“长大夫智路之子智卿,见过魏大人。”魏齐微微笑了一笑,示意智卿坐下。智卿倒也毫不客气,什么都没说就落了坐。他向四周随意地扫视了几眼,便敏锐地觉察到,屋内的各个隐蔽的角落里都藏有侍卫。显然,魏齐对他并不信任。但智卿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哪怕一丝的畏惧,因为他相信自己一定会让魏齐改变对他的态度的。这时,魏齐微笑着对智卿说:“不知公子此次有何兴致,竟到了我相府来参观?不瞒公子说,我对先生此来的目的甚是好奇。”智卿也笑了笑,不紧不慢地说:“容在下先说上一句:在下仅是长大夫之子,与大人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大人不必以‘公子’称呼;大人若不嫌弃,就以在下的字‘子梁’来称呼在下吧。”智卿说到这里,稍微顿了一顿,然后又继续沉稳地说道:“至于在下此来的目的,既然大人相问,那在下便开门见山地说了:在下此来,是想投入您的麾下,成为您的门客。”魏齐微微感到有些诧异:“凭借令尊在朝中的位置,完全可以为先生谋个官职;那先生为何还要屈尊,在我手下做一名门客呢?”智卿不慌不忙地答道:“在下跟其他人不一样。在下想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来建功立业——而不是出身,还望大人谅解。”魏齐立时就觉得自己在语势上败给了对方,于是他急忙又道:“但子梁先生毕竟年龄尚小,恐怕……这事情应该再等上几年吧?“智卿不急不缓地又施了个礼,道:“大人,当年郑庄公十二岁为君,晋悼公十四岁即位,虽然他们都在幼年时便肩负起了国家兴亡的重任,但他们却都能使自己的国家变得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士卒精锐,使自己的百姓安居乐业、各安其分,成为一代贤君。难道大人就这么瞧不起年已一十有七的在下,认为在下的能力甚至不够在大人手下做一名门客吗?”这短短的几句话,就让魏齐清楚地认识到:他是无法与智卿相争辩的。于是,他急忙转移了话题:“不知子梁先生此来,有何可以指教?愿听先生高论。”智卿又向魏齐作了一揖,道:“不知大人想先听些什么?”魏齐连忙还礼道:“那……我就直接告诉先生了。如今秦国势大,简直不把我们山东六国放在眼里;而秦国却处于西陲,位处偏僻,定觊觎我位于天下正中之大魏已久,真乃我大魏心头之大患。不知先生针对此事可有良策?”智卿端起了茶杯,仔细品了品这茶的香味。“当今天下,无疑以位于天下之至东的齐国和位于天下之至西的齐国最为强盛。我大魏虽亦可称为一霸,但与秦、齐二国相比却仍略输一筹。因此,魏国必须与其中一国结盟。若我魏国结好于齐国,即为合纵御秦;若结好于秦国,则就顺应了秦国的连横。对我魏国来说,顺应天下之合纵之势,亦或与秦国合盟以连横皆可……”魏齐听到这里,不禁皱了皱眉,脸上终于流露出了他藏于内心深处已久的蔑视:“先生,您这话可说错了吧。秦国之民众蛮横无道,野蛮无知,凶狠残暴,不知礼乐之术,不懂得以德服人、以礼服人,同西戎、北狄、南蛮、东夷之流同属蛮族,仅凭卫鞅之违背礼乐之庸法而蛮横刁钻一时,天下皆不屑之,方才合盟南北,以共同抵御西戎。这样的蛮夷之国、天下共敌,避之犹恐不及,怎能与之结好?先生是在说笑罢了吧!”智卿的眼神忽然变得像霜一样冰冷。他缓缓地抬起了头,神情复杂地、默默地看着魏齐,看得魏齐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大人这是看不起秦国吗?秦国虽地处偏远,但实力却比我我国强大很多,中原诸侯皆不能与之抗衡,魏国有什么资格看不起秦国?况且,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就摆脱了野蛮,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如今也可跻身‘礼乐之邦’之列了吧?更何况,秦国继承的是平王以前的大周的天下,若以秦为蛮夷,则就相当于以大周为蛮荒之地,这样一来,又当置诸侯于何地?大人怎能以偏概全地为秦国定下结论呢?还有,望大人许在下直言,在下实在看不出卫鞅之法有何败坏礼乐之处;而此法即能使秦国由天下至若变为至强,岂可能不为妙法哉?大人此般之议论,不知何故?再者说,三晋之国同秦国结好,对秦国来说是弊多利少的:以在下愚见,秦国此时最好的对外策略应是‘远交近攻’,即拉拢距秦国较远的燕、楚、齐三国,而去进攻较近的三晋。如此一来,秦国占领的土地由于与本土为邻,会很容易守住;而其他诸国也不会轻易干涉,甚至同秦国联手,里外夹击。而若三晋同秦联盟,必会使秦国采取‘近交远攻’之策,如此,秦国如想扩充疆域,必然要劳师远征,攻伐远方的燕、楚、齐三国。到时秦军必然疲惫不堪,而三国的军队却以逸待劳,纵使秦军所向披靡,攻必克,战必取,获胜的可能性也不会很大;即便秦军真能取胜,拔下了敌方的几座城池,但由于所攻下的城池远离秦国本土,也势必守不了多长时间。显而易见,这样会对秦国的战局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所以依在下愚见,魏国只要见机而动,依照客观实际而采取适当、灵活的对策,即可永保平安无事。难道大人认为,这样做……有什么不妥之处吗?”魏齐的神情变得十分难看。他张了张口,似乎要说些什么;但他立刻又把嘴合上了。智卿见魏齐没有反应,便继续说道:“但不知大人想过没有:三家分晋后,天下以我们魏国最为强大;但至于今日,魏国竟衰败到如此境地,这是何故?大人知道吗?”魏齐如实答道:“不知——还望先生指教。”智卿的神情立时变得更加冰冷了。“敢问大人,若当年于秦国变法、使秦国走向强盛的商鞅,大破魏国的孙膑,游说天下的张仪,率领五国伐齐、使齐国几乎灭亡的乐毅等人都为魏国效力的话……魏国此时会强大到何种地步呢?”魏齐的脸色瞬时变得更加难看了——智卿所说的那些人,在成大事前都在魏国居住过,有的甚至生来就是魏国人,因此,魏廷完全可以任用他们;但魏国却没有,如此一来,这些人才就都去了别的国家,被那些国家的君主所用。若他们全都能为魏国效力,何愁魏国不能保住往日之强盛,甚至称霸四方、一匡天下?智卿细细地品了一口茶,继续不急不缓地道:“那……为什么他们不能为魏国所用?因为魏国的贵族实力过于强大,使得魏廷不得不以‘任人唯亲’取代‘任人唯贤’来布置朝廷,如此才致使人才不能为魏国所用……是吧,‘魏’大人?”这段话对魏齐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因为魏齐与魏王同姓——这其中的关系不言自明。魏齐不敢再与智卿交谈了,于是,他站起身,拱了拱手,说:“先生的一番高论……令我十分佩服,但现在时辰已不早了,我改日再与先生细谈吧。”说罢,他立即向旁边站着的一名家仆使了一个难以捉摸的眼色。那名家仆立刻会意,转身对智卿说:“先生……想必您也乏了,就让在下领着您歇息去吧。”智卿急忙起身,随后就跟着家仆出了门去。家仆要领着智卿去的地方,是下等门客们在相府的居身之所。不管写得好不好,反正我是迈出这一步了。一个月前,我无意中了解了战国时期秦国丞相、“远交近攻”这一策略的首创范雎(我们是完全有理由向希特勒等人收取专利费的)的传奇一生,便打算写一部小说,最后……范雎落榜,智卿上场(我不知道范雎应该怎么写,而且他快要驾鹤西去时好像不太光彩),题材也变成了“复仇”。虽然写得不好,但要知道为了写这部小说我是花了不少的精力的。譬如,“相邦”、“相国”和“丞相”的区别,恐怕没几个人知道吧。好了,有点啰嗦了,大家赏个脸,将就着看看行不?初一:高玮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
六月初晴你总不能抱怨宿舍里不知哪根电线烧了,顶楼,朝阳,独独你的房间没电。何况在这大热天,午后的太阳像烤炉一样,对大地严刑逼供。但,在月升于西,百家灯火通明之时,坐于阳台,吹吹夜间的凉风,对你却是一道不错的风景。六月,初晴。长久的雨季,少数的晴天与大多数雨天,偷龙转凤般人间嬉戏,坐于阳台看夜色的次数却很少。今夜,倒是额外的闲情,可以乘机看看锅盖似的天空下,这一片繁华都市。灯光,是夜里的游魂,闪耀於地平线,昏暗的,绽放自己的光彩,但那是属于世人的闹世,独独留以自己的落寞的空寂。远处的山,是一座一座的,零零乱乱,碎碎散散,但说它们是孤寡的老人吧,时代进步遗弃下的缩影,曾经的依峦起伏被取而代之的是房子、街道、高大辉煌的人类文明。难得的一抹绿点缀着一座城,是颓废的,显得更加的缥缈而空虚。月,是望不见的,凄凉的一点月牙只在晴天的夜晚逗留一些小时,随后就觅不着踪影了。在这几近见不到满月的城,赏星观月是一件奢望而空谈的事,倒是时而可听到灰溜溜的飞机从头顶上飞过,却不能令人提起多大的劲,少了儿时的盼望与惊喜。远近的灯火,彻夜通明,再深的夜,不眠之人,都能听到像赶逃亡路般急飞而去的车遗下的尾音。——一个躁动不安失了魂的城!突然,是想家的,因为家乡的六月天是另外一番景象,没有城市的吵杂与拥挤,是可爱的静。可爱的人们也喜欢在夜里繁星登空之时走出家门,聚坐到一起,享着夜的凉风,有一番长气直出谈天论地的景象。乡下的人们,夜里大声的说话,村头听到村尾的笑声。夜空晌晴,孩子们村头追逐到村尾,在月光下嬉戏,抓荧火虫。你可试过夜里为追逐荧火虫,它在前面飞,你在后面仰头追,一个大脚跨多了一步,啪一声,丢到水沟里去了。众伙伴都笑了,笑得没心没肺,仰天抚肚,但水沟却是不那么臭的,满脸的污泥,最后你也笑了。也可曾试过看见草丛里莹莹发光的,以为是荧火虫,拨开丛草去抓,起来的却是毛毛虫,避而不及,将其甩手。童年的趣事,无穷尽。晚风清凉,吹过稻田,柔柔的似母亲的手,抚摸新生儿的脸,在脸颊贴过时,又像爱人的亲吻,耳边的轻语,在内心的最深处点动了心波。田里的蛙声一片,乡里最好的音乐家,要数它们了,一片齐响,也一片齐停,由开始的低音向高音渐近,从寥寥无几到越来越多的参和,群声附和,响亮一片天,却又在到达顶沸的时候戛然而止,一切恢复了平静,没有一只独鸣。这时只是稍微的停歇,不到半会又会齐叫起来,它们是合群的,不知疲惫的乡间音乐家,给乡里人带来了夜曲。它们不是吵闹的杂说,纷扰,混杂,是让人深发觉得美妙,不可意异。在有声中,凹现了天外格外的安静,凸显了村里村外的一片祥宁。远山,相连环绕,大大小小,高高低低,错落的村庄在它的襁褓里安然入睡,一切又在东方日出时醒来。襁褓之上的月亮,是天地的一盏明灯,是秦时明月汉时光。月光映入窗帘,照入人们的梦乡,柔柔的轻纱,缠绵着梦境。十五的满月,时而大如盘,也可弯似钩,用最轻的呼唤,拥吻了万物。一切在摇篮中安眠,又像听着吹眠的轻曲,令人入醉。乡间停电的夜晚,人们喜欢卷张长席,铺到楼顶上,安然躺下,晒晒月光,另有一番别致。看着错落的闪耀光芒的繁星,又想到了诗人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我怀念那些日子,蓝天,白云,繁星夜空,清澈的水渠游动着细小的鱼群,现在却只能追忆。回去的时候,是否还能望见繁星夜空,月光下的霜水,点化成玉露,有幸听一曲群蛙鸣凑?凉风让人内心平静。一道风景,在没人打忧的时候,是顶好的时候,孤独的人,也享受孤独。六月,初晴,望不见蓝天,白云。夜,锅盖似的天。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
第一章 学校灾变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苏羽无精打采的趴在课桌上,耳中塞着耳机正在听着他的新闻报道,课桌的抽屉里放着一台小型收音机。苏羽受爷爷影响比较大,平日没事,迷恋上了爱听收音机报道新闻的习惯。讲堂上正在教《邓论》的马教授讲得口沫横飞,指手划脚,可惜底下没多人在认真倾听。这让马教授暗暗感叹一群朽木不可雕也。时间为下午2:45分钟左右,正是上下午第一节课的时间,地点,AJ市职业技术学院,一所连三流都不算的四五流大学。班级为“计算机系二班”,全班一共二十七人。苏羽换了一个睡觉的姿势,让自己趴着更舒服一些,顺便四下扫了一眼。同桌兼死党张仲谋已经发出轻微的呼噜声,张开的嘴角已经流了一滩哈啦,还不时的微微翻动白眼,这家伙睡着后的毛病真多。左排前三个座位处,梦中女神宁妍正安静的坐在那里,认真的听着课。宁妍是公认的计算机系的系花,是苏羽以及本系绝大多数男生暗恋和意淫的对象。从苏羽此刻的位置,只能看到宁妍那如雪玉般的一截后颈,看那如玉般的肌肤,看那随意盘起来的秀发,充满了说不出来的动人魅力。苏羽吞了吞口水,连睡意都少了几分。坐在宁妍同桌的女生忽地回头,正好看了苏羽一眼,四目交投。这女生似知道苏羽在看什么,眼睛忽地瞪了他一眼,其中杀气很明显。苏羽忙着缩了视线,有些作贼心虚。与宁妍同桌的女生和苏羽同姓,叫苏玉,两家住一块的,苏羽和苏玉两人不只姓一样,连名字读也相似,打小就玩一块的。说来也巧,两人上同样一所幼儿园,一样的小学中学,甚至考到了同一所大学分到了同一个班。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按理关系应亲于兄妹,其实正好相反,两人互看对方不顺眼。苏玉性子更是比男生还凶悍,苏羽刚上大学碰到苏玉时,曾经差点要嚎啕大哭,为什么又遇上了这个扫帚星。被苏玉一瞪,苏羽重新趴在桌上眯眼睡了起来,同时还听着耳机中播报的各种新闻。苏羽其实并没有什么睡意,只是实在提不起精神听那位老马教授讲的课,对他而言,远没有听听新闻来得有趣。“……近期各地频频出现‘天坑’引起关注……根据刚刚得到的消息,今天上午10点35分左右,人民路北段路突然惊见三个连环‘天坑’,最大‘天坑’直径超过十五米,一家‘金华超市’被‘天坑’吞噬近半,三人失踪,现在收救工作正在进行,专家预测……”耳机中正播报着关于“天坑”的新闻,这些天来,世界各地都有关于“天坑”的新闻。这些“天坑”毫无半点征兆出现,其中最可怕的是国外某一座小型城市中心处出现一直径超过一公里的超巨型“天坑”,几乎将这座小型城市吞噬一半。“天坑”事件已引起了不少人的恐慌,甚至有人将其与2012年的世界末日预言联系起来,虽有专家教授出来辟谣,认为只是自然地质现象,却并不能抑制这种恐慌。苏羽耳中听着收音机中的新闻报道,虽说“天坑”可怕,但对于此刻的苏羽而言,显得是那么的遥远,他想得更多是如何和宁妍搭上讪,晚饭吃些什么,某本正在追看的玄幻小说今晚会更新几章,暗黑3游戏不知什么时候会出来……忽地,“轰隆”一声巨响,紧跟着,这教学楼底下传来了“轰隆隆”的持续声响,四周摇晃得厉害。正在睡觉的、看小说的、发短信泡MM的、手机QQ聊天的……各人纷纷抬头,有人脸上露出震惊愕然,更多人还满脸迷茫神色。台上的老马教授张大的嘴巴都忘了合拢,忽然像想到了什么,一言不发就逃出教室,那速度,不亚于世界短跑冠军的冲刺速度。苏羽忙着扯掉耳中的耳机,愕然抬头。身边的死党张仲谋睡得正香,被这一阵摇晃和“轰隆”巨响惊醒,迷迷糊糊醒来,抹了抹嘴角边的口水,道:“刚要摸上她的大腿,怎么打雷了……噫,天黑了?”那“轰隆隆”的闷响声和摇晃只持续了数秒就消失了,一切又恢复如常,只是外面的天色却突然阴暗了下来。“刚刚那是什么?地震吗?”“一定是地震,只是天怎么黑了,要下雨了吗?”班上同学终于从刚刚那短短一两秒的呆滞状态中清醒过来,纷纷站了起来,从窗户往外看去,不少人满脸好奇,更多人脸有余悸。外面,到处都是嗡嗡的喧哗声,显然刚刚那几秒钟的摇晃和巨响,引起了整个学院的轰动。“咳咳!”门口传来咳嗽声,先前见事态不妙第一个逃走的老马教授又走了回来,脸色有些不自然,道:“可能是发生了地震,以防万一,大学快点离开,到操场去,不要停留在建筑物或站在建筑物边上。”老马教授一说完又第一个溜了,刚刚几秒地震没有引起教学楼倒塌已是万幸,万一这时又来一次,那可说不定了。此刻整幢教学楼都闹哄哄的,大家纷纷奔出教室,往外挤着,想早点离开教室。“这是怎么了?”苏羽挤到了走廊外,抬头看天,只见天空阴沉沉的,乌云堆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仰气息。刚刚还晴空万里,怎么教学楼摇晃震动了几下后,天空就变了样子了?往下看,却见不断有人潮从各幢大楼里奔出来,形成几股人潮往那空旷操场集合。校方这是以防万一,让大家全都撤离大楼,集中到操场上。四处都是闹哄哄的人挤着人,苏羽被堵在三楼的走廊上,前退不得,心中却记挂着死党张仲谋和梦中女神宁妍。“这种危急情况下,最能表现男子气概,可惜……宁妍在哪呢?”苏羽想得美美的,扭头四顾,却看不到宁妍在哪。随着不断有人奔出教学楼,人潮变得不再那么拥挤,苏羽暗暗可惜没看到宁妍,错失表现良机。正遗憾时,忽地,远处响起了惨叫声。二十一年里,长这么大,苏羽还是第一次亲耳听到如此凄厉的惨叫声,那声音如同一根尖锐的铁钉,直接钻进了人的脑袋中,灵魂里,听起来毛骨悚然。不只是苏羽,所有听得这声音的,无不变色朝那惨叫发出来的地方看去。苏羽清楚记得那是学校的校门。这是一所不入流的大学,占地面积并不广,只有三座教学楼,两座舍宿楼,外加图书楼、食堂、小卖部、操场等等,设施很差,那校门离教学楼并不远。刚想到那里是什么时,第二声恐惧的惨叫紧跟着响了起来。苏羽本能想到校门边的门卫室里有两个值班保安时,正在三楼走廊边的他踞高临下,便看到了今生以来最不能相信自己眼睛的东西。一群绿色皮肤,赤身**,只有十三四岁小孩高矮的怪物,从校门那边冲了进来。苏羽眼力不错,将这群怪物看得清清楚楚,它们长着巨大的眼睛,塌陷进去的鼻子,一张血盆大嘴,浑身碧绿,手中拿着一根如同球棒一样的木棒。苏羽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他四周,大家都跟他一样的表现,瞪大眼睛,这一瞬间,几乎所有人都傻了眼,有一刹那的大脑短路。先是教学楼摇晃震动,发出“轰隆隆”的声响,几秒后天空变得阴暗,然后是惨叫,再冒出这么一群怪物?这一切其不像在做梦?其中甚至有人醒悟过来,在扭自己的手臂,看自己是不是做梦了。这一群数量约有十几只的拿着木棒的绿皮肤怪物速度很快,正冲往了大量学生聚集的操场。大多数人在呆滞,也有少数人反应过来,一声恐惧尖叫,开始四处逃散。“嗤!”三楼上的苏羽看得很清楚,他看到那冲得最快的一只绿皮肤怪物挥起了手中的大棒,以可怕的速度和和力量,一棒敲在了一个戴着眼镜有些呆若木鸡站在那里的一个学生的脑袋上。然后,那脑袋碎了,鲜血像樱花般溅了出来,其中还混合着白色的脑浆。头骨不是最坚硬的东西吗,怎么这么容易就碎裂了?在这一瞬间,苏羽脑海中还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然后想到了这一群绿皮肤的怪物,很像自己玩的很多游戏中的哥林布。那些游戏中的怪物哥林布,就是这样的绿皮肤小鬼。随着第一个人倒下,这一群绿皮肤怪物已经冲进了人群中,几乎是一棒一个,那些吓傻了不懂得逃跑的学生,纷纷被击中栽倒在地上,脑袋开花。那刺眼的鲜血和血腥层度,让还站在教学楼上的学生们纷纷呕吐起来。操场上已经陷入了无比的恐慌,学生如同无头苍蝇,一边惨叫一边四处奔逃。“快,快打110——”终于,有人反应过来,疯狂的叫着,一边逃跑一边想到了拔打报警电话。这个时候的苏羽也清醒起来,好在他经常帮着妈妈做些杀鸡剖鱼之类的家务,也许是见惯了鲜血,出乎意料底下的场面虽然血腥,但他却没有呕吐,只是和绝大多数人一样第一时间想到了报警求救。拿出手机一看,才发觉上面连一格的信号都没有,有人不信的疯狂拔打,根本打不通。“啊,冲上来啊,它们冲上来啊!”忽地,前方有人恐惧的狂叫了起来,苏羽一凛,低头看去,便看到了其中有一只绿皮肤怪物冲进人群,忽地冲进了这幢教学楼,然后惨叫声从这楼内响起。四周人群顿时慌乱起来,有些人本能的朝着更高层逃去,有些人吓得甚至顾不得这里是几层便往下跳去。“快,大家快回教室——”忽地一个女子的声音带着嘶哑叫了起来。苏羽心头一凛看去,却见叫的是一个穿着连衣裙,戴着眼镜的女学生,苏羽认出正是本班的班长雷蕊。大家正自慌乱,听得雷蕊的叫声,立刻醒悟,纷纷重新逃回本班教室,苏羽也忙着奔了回来,然后几乎不用人教,便纷纷手忙脚乱的关上窗户和前后门。“快,快搬桌子过来堵住门。”雷蕊虽然看起来斯文,在这关键时刻,却发挥出了相当的指挥才能。苏羽和几个男同学一起移着桌子堵门,逃回来的绝大部分是本班的同学,还有几个外班的,苏羽四下看了一眼,苏玉、宁妍都在,只是死党张仲谋却不在这里。只是眨眼的工夫,三楼外面的走廊上众人便逃得干干净净,或如苏羽等人一样逃进了自己的教室内,或逃到了更高的楼上,还有冲动的直接跳下了楼,必尽楼下可以逃跑的地方多,不像在这楼里,被堵死了。苏羽和几个男同学一起推着几张课桌,堵住了前门,耳中听着外面发出来的惨叫声越来越近,这些只有二十出头的少男少女,全都满脸恐惧,第一次感受到了死亡是如此的接近。其中更有几个女生抱在一起,低声哭泣,她们腿都吓软了,倒在地上,连站都站不起来。“苏……苏羽,我们会死吗?”忽地,苏羽感觉到了有人抓着自己的衣角。一回头,发觉是苏玉。平日苏羽和苏玉一见面便会争吵,只是此刻却没有了这个心情。苏羽第一次看到了苏玉眼中的恐惧神色,竟起了莫名的感觉,一扭头,涩声道:“不知道,我们这么多人……没……没事……”底下的话吞了下去,只因为外面的门上发出了“轰隆”一声巨响,像被什么巨物砸中,苏羽和四五个男生都差点连同几张课桌一起被砸得倒飞出去。“快!堵住啊!”后面班长雷蕊尖叫,也冲了上去。苏羽感觉背后一紧,却是雷蕊不顾一切的压在自己的身后,拼力往前推着。原本香艳之极的动作,只是在此刻这种情况下,谁也顾不上了,苏羽咬牙死死推着门,忽地转头,大叫一声:“不好——”“咯嚓”一阵脆响,一根木棒砸在了一边的窗户玻璃上,玻璃立刻碎成了无数碎片激飞。一只浑身绿皮满脸狞狰如同传说中的恶鬼形像出现在了窗户外。离得近了,越发可以看清这只绿色怪物脸上的丰富表情和那恐怖邪恶的样子,让人只看一眼便毛骨悚然。“其它班也有学生啊,快去找他们去啊,为什么只找我们——”有女生在恐惧之极下,突然疯狂大叫起来。“我不要啊,我不要脑袋被砸碎啊——”又有人恐惧尖叫,眼见着这只绿皮怪物持着木棒不断砸着窗户,很快便能从中爬进来,恐惧之下突然打开另一边的窗户,往外跳去。另一边的窗户外,并不是走廊,跳出去便会直接摔下去,这间教室可是在三楼。随这一跳,苏羽便清晰听到了一声凄厉惨叫。“怪物——”男生中忽有人厉叫一声,一把端起一张桌子,对着窗户砸去。那只绿皮怪物刚刚从窗户中伸出半个头,便被砸中了。他们这所四流大学,各项设施都差,所有的课桌椅都不是固定的,这时反倒派上了用场。苏羽扭头看去,认出这男生名叫秦家贵,是本班的体育委员,蓝球打得极好,人也长得高大英俊,在学校中有不少粉丝。他的女朋友便是隔壁这届“计算机系一班”的班花。听说他曾追求过宁妍,只是没有得手,退而求次泡上了一班的班花,两人已经同居在了一起,苏羽等一票子男生,有不少人眼红羡慕过。秦家贵不愧是体育委员,力气不小,连一张桌子都被他抬起掷了出去,只可惜这只绿皮怪物刚将脑袋伸进一半,见状不妙便缩了回去,这一下并没有砸实。苏羽看在眼里,却机灵一动,忙着抓起一把椅子,喝道:“用椅子。”秦家贵醒悟,也提起一把椅子,等这只怪物将脑袋伸进来便又砸了过去。绿皮怪物身材比较矮小,足可以从那分为了三格的铁窗中钻进来,只是每次刚刚钻进半个头便被秦家贵拿椅子轰砸,连试了三次都没有成功。其它人见秦家贵守住了,精神大振,男生都拿起了一张椅子。这只绿皮怪物连试三次都没有得手,反而最后一次被秦家贵砸破了头皮,流出一丝绿汁般的血来。这只怪物似愤怒了,退了几步,突然张嘴发出了尖锐的啸声,然后便站在走廊上,透过窗子,瞪着里面的众人,一脸凶残可怕的神色。“它在做什么?怎么不动了?”边上有个女生惊魂未定,忍不住奇怪寻问秦家贵。秦家贵摇摇头,也有些不明所以。苏羽微微沉吟,突然明白了,脸色大变,道:“它在叫帮手,不好——”话刚落音,外面已经响起了数声尖锐厉啸,如同上古魔兽,紧跟着,教室的门便被打得“轰隆”“轰隆”巨响。这种绿皮怪物力大无穷,门被轰得立刻震动摇晃,教室内众人大骇,如果被它们冲进来,所有人都要死在这里。高一:iop_sm1200字以上 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