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吸血鬼_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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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走在小路上,手里拿着手电筒、骂自己真没用、这么大了还怕鬼、我深呼吸,吐气。定了定神、继续走着,突然听到几声乌鸦叫,这一叫还好,把手电筒吓掉了,我看了看四周,漆黑一片,我慢慢的捡了起来,我咽了咽口水,继续走着,还时不时的看看四周,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鸟儿的惊叫声和鞋子摩擦草地的声音,我定住了,不敢回头看,脑海的想象着各种恐怖的场景,我低头看见我身后有一团黑影,我害怕极了,腿都发软,不敢跑,就在这时,那团黑影拍拍我的肩膀,我吓得摔到了地上,赶快退后,看见后面有个穿黑色衣服的中年男子毫无生气的看着我,我见不是什么怪物便松了一口气,见他死死的盯着自己的脖子看,以为脖子上有什么东西,我抹了抹,没有啊!他征了征,把我提了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僵尸牙,我立即明白了他是个吸血鬼,我吓哭了,边哭边说:不要、不要、我还年轻,我不想死啊!我还想垂死挣扎,打他却没有反应,我慢慢的向我脖子靠近,伸出舌头碰了碰我的脖子,发出那种阴森的笑,然后一口咬下去,我痛的无法呼吸了,眼泪无声的坠落,那么干脆,他吸到一半,停了下来,我的意识渐渐模糊起来,只看见他那残留着我的血迹的嘴角,便晕了过去。
我慢慢的睁开眼,想起身却感觉脖子有股失心肺裂的痛,痛的我眼泪都出来了,我打量了四周,全都是陌生的景象,脑袋一阵眩晕,我使劲的摇了摇脑袋,慢慢清醒过来,“你醒了”一个充满磁音的男身传来,我看了看四周,没人啊!“我在上面”声音又传来,我抬头看见一个中年男子坐咋房梁上,可他是这样上去的,这最少也有2米啊,难道他有轻功,正我在胡思乱想时,声音又传起“别乱想了,我是飞上来的”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真奇怪,“你现在已经不是人了,哦!不,你是半人半鬼,因为我只吸了你一半血你还有着人类的气息,但你又有吸血鬼的超能力”那个中年男子说,“呐尼?吸血鬼?你开什么玩笑,碍、大叔,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不已为然,挥挥手说,“什么?你叫我大叔!你想找死啊~”大叔愤怒的从房梁上跳了下来,露出两颗尖牙向我走了过来,我看到那两颗尖牙呆住了,又摸摸脖子上的伤口便明白了什么,喃喃的说:难道我真的是吸血鬼,那大。。哦。不、哥哥,那我怎么生活?我慌了,抓住他的手大叫道,“怎么办?凉拌呗!放心,虽然你是吸血鬼,但我没有完全吸光你的血,你可以像人类一样生活,还可以拥有吸血鬼的超能力。”大叔说道,“超能力?什么超能力啊!那我吃饭是喝血么?”“超能力嘛~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就是可以飞翔,喝血的话,那就要看你的自制力了。还有,不要叫我大叔,我叫莫颜”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莫颜走到门口扔给我一个手掌般大小的仪器说:这是我们吸血鬼专用联系机,叫做US系统,用它可以知道潜伏在人类中的吸血鬼,有什么事它还可以帮助你”说完便走了出去,我拿着US系统左右翻看,不知道该怎么用,我按了红色的按钮,系统打开了,出现了一个吸血鬼,不!可以说是一个人,把我吓了一跳,那个吸血鬼是个女的,年龄应该和我一般大,长得也不赖,很可爱,对她的恐惧感也减少了很多,这时,在我欣赏之余她说话了,“主人、现在你是我的主人了”那声音很甜美,“主人?你是不是叫错了?”我开了个玩笑,“是的、你就是我的主人,我们使魔是不会认错主人的,不信你就按那个绿色的按钮。“使魔,难道是‘暗夜协奏曲’里面的使魔?哦、我试试!我按了按那个绿色的按钮,一束光射了出来,那个使魔竟然出来了,我吓了一跳,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她,虽然身体冰冷却还有感觉,她单脚跪了下来,叫着主人,我把她扶了起来,披着肩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还有那薄薄而鲜红的嘴唇,白皙的皮肤,真漂亮啊!到我们学校就是校花了,“你叫什么名字?”“回主人,我叫苏萱昕”她微微一笑,笑起来真好看,不带一点杂质。“你真漂亮!”我夸奖道,她还是微笑,算了,这个话题占时不说,应该要问问这样回去,她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微笑的把我带到了屋外,外面是人烟稀少的公路,也不知道这是那里。“苏萱昕,我们怎么回去啊?”她低了低头,“难道那个人没和你说,吸血鬼可以飞?”好像说过,不过我忘记了,我尴尬的笑了笑,“那怎么飞呢?”“你集中精神,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浮起来的时候,用力一蹬,就可以飞了。”怎么简单,好,我来试试,于是我集中精神,真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浮起来了,想到使魔的话,用力一蹬,耳边穿来风呼呼的声音,睁开眼发现我悬浮在空中,当自己可以飞的时候,我高兴极了,这时,苏萱昕也随我飞起来了,我笑着拉起她的手,朝家的方向飞去。
未完待续……
高一:李雅丽
离别后重播我青春的影片--续篇_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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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离别前、别离后
依旧还是那些人,那些事
偶尔在我脑海中微微荡漾
我会记得
年少的我们
我记得呢、
我们的青春
可又为和何
鼻尖酸酸的
嘴角涩涩的
这份情、叫不舍
-正文-
第二天,我和爸妈坐上了去贵州金阳的车,离开了我生活了14年的邵阳,离开了那些我在乎的朋友们。
敏:学校里,鸭梨的位置空着,我开始还不在意,以为鸭梨起晚了,可当第二节课上完了鸭梨还没有来,有点不安了,但当听到班主任说鸭梨转学的事情后,我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滴泪从我眼中流了出来,我的心好痛,痛得无法呼吸,终于感受到离别的痛苦是什么了滋味了,那个傻傻的鸭梨离开了,真的离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我哭了。哭的好伤心。
我坐在车子里发呆,不知怎么了,一滴泪莫名从我眼中滴落。
终于到达目的地,金阳市,在车站门口,爸爸突然向一位中年男子挥手,想必他就是爸爸口中的那个关系很铁的小学同学吧!那位中年男子看到后很高兴的走了过来,爸爸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拿出一根递给他,他接了过去,对我们说:“坐车累了吧!现在去我家吃饭,我给你们接风洗尘”,爸爸笑着说:“好!我托你办的事搞定了没有?”“你不看看我是谁、就那几件小事,已经帮你买好现成的房子了,别墅哦!装修好了,就差把家具帮进去了,还要一个星期,你们就暂时住我家吧!学校的事情也搞定了,到时候去报道就可以上课了”“真是谢谢你啊,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不知道要怎样感谢你,快叫林叔叔”说完,推推我,我笑着叫了声林叔叔,他很高兴的点点头说:“好了!我们走吧!”说完帮我们拿了一个行李箱走到他奔驰车的后备箱,放了进去,我们上了车,爸爸和林叔叔交谈着,妈妈也时不时的插上几句,而我则看着窗外那陌生而繁华的景物发呆,学校那边不知道怎么样了,对于我的不辞而别,敏会不会生气呢?还是会哭鼻子呢?一想到敏哭鼻子的模样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楚,每次她哭的时候我都不在身边,我想,现在应该没有机会了吧!我哭笑了笑、车子驶进一个高级小区,一座座别墅展现在以前,车子在一座天蓝色的房子停了下来,林叔叔把车子停在车库,然后招呼我们进去,开门的是一位面貌亲切的阿姨,我想,她应该就是林叔叔的妻子吧!她见我们来了,笑得很灿烂,把我们请进屋,热情的给我们端茶送水,她和我爸妈叙叙旧,看到我,问道:这个就是鸭梨吧!长的和你好像。说完,又伸手捏了捏我的脸,我害羞的笑了笑,林阿姨又转身对楼上喊道:小萱~来客人了,快下来见见他们。楼上传了好听的回应声,不一会儿,传了下楼梯的声音,一抹娇小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由于她披着头发,看不清她的脸、我错把她当成敏,当我看清她的脸后马上否定了这个想法,那是一张很可爱的脸,看到我们后对我们笑了笑,那笑容很单纯,我也别她感染了,也笑了笑,她叫了我的爸妈声叔叔阿姨,看到我,说:挖!你长的好卡哇伊哦!说完像她妈妈一样,捏了捏我的脸,说了句,手感好好哦,有在我脸上啵了一口,在大人的笑声中,我害羞的低下了头。
晚上,吃完饭,就被苏萱昕拖去花园散步,一路上、只听见苏萱昕在那里叽里呱啦的说个不听,我只静静的听,她见我不说话、也停了下来,我们就这样沉默的走着,‘你很像她’我首先打破着沉默,‘嗯~她?是谁啊?’苏萱昕不懂我在说什么,‘她是我一个玩的很好的朋友,个性很你很像呐,’我边笑边回忆她的点滴,‘噢~那你应该很在乎她吧!’‘嗯~这是当然的,她也很在乎我噢~这次走的我没告诉她,怕她伤心,现在,她应该知道了吧!应该气死了吧!’说完我苦笑的一下,‘而你就和她很像,有件事想请你答应’‘什么事?’‘我能不能吧你当做她一样对待?’我考虑了一下还是说出来了,她点点头,我笑了,终于放开自己,拉住她的手,一起奔跑。
第二天,林叔叔在吃早餐的时候对我说:鸭梨,等一下我带你去学校报名,就可以上学了,你和苏萱昕一个班,互相有个照应。我撇了撇嘴巴,才刚来几天就要上学了,吃完早餐,林叔叔那着桌子上的车钥匙,出了门,在小区门口等我们,我们吃完早餐,背着书包就出了门,坐上林叔叔的小车,开往学校,不一会儿学校到了校名叫作‘紫凌中学’好气派的名字哦!苏萱昕当起了我的导游、给我介绍这是教学楼,这是食堂,这是图书馆。。。。我看着同学们都穿着校服,苏宣昕也不例外,也难怪我是新生嘛!苏宣昕带我来到政教室,我敲了敲门‘请进~’我深呼吸了一下,打开了门看到一位带眼镜的中年妇女,她看了我一眼,淡淡的说: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吧!我点点头,她站了起来,对我说:跟我来!说完走了出去我也跟随着她走了出去,来到一个办公室,她拿给我2套校服,一串钥匙,和一张卡说:这是你的校服,一套是常规校服,一套是体育专用校服,这串钥匙是你柜子里的钥匙,这张饭卡是你爸爸在里面充值了一千块钱的饭卡,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一刷就可以了!好了!现在带你去教室吧!我点点头,我们来到初三教室门口,教导主任把班主任叫了出来,班主任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老师,是教语文的,我一见她就喜欢上她了,因为她笑起来很灿烂,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李雅丽”我回答,她点点头,笑着说:那好,以后你就是初三(A)的一员,那你就要好努力学习喔~“于是,她把我带进教室,向同学们介绍了我,一切都是陌生的,只有苏萱昕那张兴奋的脸在那里,我对她笑了笑,老师要我坐到苏萱昕后面,开始上课了,这里教学和那边的不一样,老师讲的好快,我根本听不懂,只好趴在课桌上,一节课就被我涂涂画画给消磨过去,下课后,苏萱昕转过头来,对我说:还习惯吗?我点点头,“我们去买东西吃吧!”苏萱昕说。
买好东西从超市出来,发现这里的课间休息时间好长,到现在还没上课,这时,手机震动了一下,一天短信发来,我看了一下发信人,是她!我猛然一震,输入密码,打开看看,“你怎么可以这样,为什么要不辞而别,我生气了,真的生气了”我愣了一下,慢慢把手机放进口袋,苏萱昕问我怎么了,我摇摇头,我不想告诉她。
未完待续……
湖南邵阳双清区六中高一:李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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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吸血鬼晚上、我走在小路上,手里拿着手电筒、骂自己真没用、这么大了还怕鬼、我深呼吸,吐气。定了定神、继续走着,突然听到几声乌鸦叫,这一叫还好,把手电筒吓掉了,我看了看四周,漆黑一片,我慢慢的捡了起来,我咽了咽口水,继续走着,还时不时的看看四周,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鸟儿的惊叫声和鞋子摩擦草地的声音,我定住了,不敢回头看,脑海的想象着各种恐怖的场景,我低头看见我身后有一团黑影,我害怕极了,腿都发软,不敢跑,就在这时,那团黑影拍拍我的肩膀,我吓得摔到了地上,赶快退后,看见后面有个穿黑色衣服的中年男子毫无生气的看着我,我见不是什么怪物便松了一口气,见他死死的盯着自己的脖子看,以为脖子上有什么东西,我抹了抹,没有啊!他征了征,把我提了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僵尸牙,我立即明白了他是个吸血鬼,我吓哭了,边哭边说:不要、不要、我还年轻,我不想死啊!我还想垂死挣扎,打他却没有反应,我慢慢的向我脖子靠近,伸出舌头碰了碰我的脖子,发出那种阴森的笑,然后一口咬下去,我痛的无法呼吸了,眼泪无声的坠落,那么干脆,他吸到一半,停了下来,我的意识渐渐模糊起来,只看见他那残留着我的血迹的嘴角,便晕了过去。我慢慢的睁开眼,想起身却感觉脖子有股失心肺裂的痛,痛的我眼泪都出来了,我打量了四周,全都是陌生的景象,脑袋一阵眩晕,我使劲的摇了摇脑袋,慢慢清醒过来,“你醒了”一个充满磁音的男身传来,我看了看四周,没人啊!“我在上面”声音又传来,我抬头看见一个中年男子坐咋房梁上,可他是这样上去的,这最少也有2米啊,难道他有轻功,正我在胡思乱想时,声音又传起“别乱想了,我是飞上来的”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真奇怪,“你现在已经不是人了,哦!不,你是半人半鬼,因为我只吸了你一半血你还有着人类的气息,但你又有吸血鬼的超能力”那个中年男子说,“呐尼?吸血鬼?你开什么玩笑,碍、大叔,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不已为然,挥挥手说,“什么?你叫我大叔!你想找死啊~”大叔愤怒的从房梁上跳了下来,露出两颗尖牙向我走了过来,我看到那两颗尖牙呆住了,又摸摸脖子上的伤口便明白了什么,喃喃的说:难道我真的是吸血鬼,那大。。哦。不、哥哥,那我怎么生活?我慌了,抓住他的手大叫道,“怎么办?凉拌呗!放心,虽然你是吸血鬼,但我没有完全吸光你的血,你可以像人类一样生活,还可以拥有吸血鬼的超能力。”大叔说道,“超能力?什么超能力啊!那我吃饭是喝血么?”“超能力嘛~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就是可以飞翔,喝血的话,那就要看你的自制力了。还有,不要叫我大叔,我叫莫颜”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莫颜走到门口扔给我一个手掌般大小的仪器说:这是我们吸血鬼专用联系机,叫做US系统,用它可以知道潜伏在人类中的吸血鬼,有什么事它还可以帮助你”说完便走了出去,我拿着US系统左右翻看,不知道该怎么用,我按了红色的按钮,系统打开了,出现了一个吸血鬼,不!可以说是一个人,把我吓了一跳,那个吸血鬼是个女的,年龄应该和我一般大,长得也不赖,很可爱,对她的恐惧感也减少了很多,这时,在我欣赏之余她说话了,“主人、现在你是我的主人了”那声音很甜美,“主人?你是不是叫错了?”我开了个玩笑,“是的、你就是我的主人,我们使魔是不会认错主人的,不信你就按那个绿色的按钮。“使魔,难道是‘暗夜协奏曲’里面的使魔?哦、我试试!我按了按那个绿色的按钮,一束光射了出来,那个使魔竟然出来了,我吓了一跳,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她,虽然身体冰冷却还有感觉,她单脚跪了下来,叫着主人,我把她扶了起来,披着肩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还有那薄薄而鲜红的嘴唇,白皙的皮肤,真漂亮啊!到我们学校就是校花了,“你叫什么名字?”“回主人,我叫苏萱昕”她微微一笑,笑起来真好看,不带一点杂质。“你真漂亮!”我夸奖道,她还是微笑,算了,这个话题占时不说,应该要问问这样回去,她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微笑的把我带到了屋外,外面是人烟稀少的公路,也不知道这是那里。“苏萱昕,我们怎么回去啊?”她低了低头,“难道那个人没和你说,吸血鬼可以飞?”好像说过,不过我忘记了,我尴尬的笑了笑,“那怎么飞呢?”“你集中精神,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浮起来的时候,用力一蹬,就可以飞了。”怎么简单,好,我来试试,于是我集中精神,真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浮起来了,想到使魔的话,用力一蹬,耳边穿来风呼呼的声音,睁开眼发现我悬浮在空中,当自己可以飞的时候,我高兴极了,这时,苏萱昕也随我飞起来了,我笑着拉起她的手,朝家的方向飞去。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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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狐狸精_1500字我是狐狸精,这是真的。许多的神仙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他们都很喜欢我。而且,我也很乖,还经常跟他们到天上玩,我会很有礼貌的向玉帝伯伯问好。甚至,他们高兴起来还会送我好多礼物。每当这候,我就会感到幸福!可是,我究竟是谁呢?我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听我爷爷――菩提老祖说,我是他从一棵树下捡到的,那棵树的名字就叫菩提树。从那一天起,我就和爷爷住在菩提洞里。那里虽然有一点孤单寂寞,可那毕竟是我温柔的家呀!更何况爷爷他很疼我,在我心里,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爷爷!可是,为什么上天总是要欺负我这个孤苦伶仃的女孩?就在我十六岁生日的那一天,我在烛光下傻傻的等着爷爷给我买生日蛋糕。然而,直到深夜,爷爷都没回来。我心里乱级了,有种不好的预感在我的心里缠绕:“难道爷爷他……”我不敢再往下想。那天晚上,我在地上跪了一夜,向上天祷告,乞求我爷爷平安。然而,苍天太无情了!第二天一大早,我的爷爷被二郎神叔叔背了回来,他的身上全是血,伤痕累累。刹那间,我的心好像被针一样的痛,我扑向爷爷:“爷爷,爷爷!你为什么要离开我?爷爷,我是您的孙女小狐狸精啊!爷爷,您放心,小狐狸精一定为你报仇的……”我转身问道:“二月郎神叔叔,我求您告诉我,到底是谁害死了我的爷爷?”他只是叹了一口气,说:“唉!你就节哀吧!要不然,你爷爷他在天之灵也不会开心的。”是啊,就算二郎神叔叔告诉我,又能怎么样呢?我只是一个没本事的小狐狸精。那天,我哭了好长时间,就连二郎神叔叔是什么时候走的,我也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才知道我的爷爷是被牛魔王那个可恶的家伙打伤了菩提根。哼,神仙真是虚伪,我恨死那些神仙了!从此,我在也没有到过天上。我把我的爷爷埋在了菩提洞里,收拾了行李,准备下凡。哼,就在我决定要下凡的那天,那个叫观世音的还警告我,说什么我下了凡以后就会变成妖怪,就是神仙的敌人。我看都没看她一眼,说:“我是狐狸精,我本来就是妖精,你管我干什么,关你什么事?”她竟然用教训的口吻与我说话:“小狐狸精,你越来越不像话了!你别以为你爷爷是菩提老祖我就不敢拿你怎么样,更何况,你爷爷已经不在了,我看以后,还有谁为你撑腰。哼,你真是不知好歹!”说完,她衣袖一甩,驾云溜走了。就这样,我头也不回,驾着爷爷留给我的七彩祥云,离开了菩提洞……整个人间那么大,应该去哪呢?我感到一片茫然……是啊,我到了一没有人认识我,而我也不认识谁的地方,又能做些什么呢?天色渐渐的暗淡了下来。我很喜欢黑夜,其实,我根本没有见过黑夜,因为天上是没有黑夜的。我兴奋的数着满天的星星,它们好像调皮的眨着眼睛,似乎在欢迎我到人间。我的云朵满无目地的飘着,终于在一个很大的山洞口停了下来,山洞里面烛火通明。凭我的直觉,这是一个充满妖气的妖洞府。可是,我也是妖怪啊!那么,就应该是他们的同类。要不是爷爷捡到我,又是流落河方呢?……一想到爷爷,我又伤心的哭了:“爷爷,您在哪儿啊?爷爷,您还能听到小狐狸精说话吗?爷爷……”谁知道我的哭泣惊动了山洞里的那群妖怪,我听见一个声音说:“二当家,你猜外面会不会有人?”忽然又听到另外一个声音:“笨蛋,怎么会有人呢,难道有不怕妖怪的人吗?哼,要的是那群神仙老在人的面前说我们会吃他们,我们应该可以与人和平共处的。那些神仙真是阴险,他们无非怕我们妖怪与人联合起来与神做对……哼!不说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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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九零后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沧桑的70后声音渐渐远去之时,80后登上了表演的舞台,时间的帷幕还没有落下,90后就急忙飞驰而上。也许真的是太急太快,我们90后存在着诸多弊端。像小鸟冲破藩篱的渴望过于强烈,这种渴望就变成了叛逆与嚣张,我们太过于自我了,习惯躲在父爱与母爱的翅膀下,风雨不去怕,饥寒不去愁。但无论如何,90后的我们都能勇于面对世界,不管路途有多么艰辛,我们都会笑着说:“我不怕!”俗话说:“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12岁的“小茉莉”傅薪洁歌唱世博,03年以90后“小使者”的身份世博宣传;17岁的“网络少年”方森海外放彩,07年以90后“网络情缘”的兴趣一一出炉软件;20岁的“奥运冠军”龙清泉夺金奥运,08年以90后“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力举奥运;20岁的“创业少年”丁仕源身居董事长,09年以90后“创业与年龄无关”的理念跨域创业。90后是我们,我们是狂放不羁,我们是叛逆时尚,我们是孤独自我,但我们不失精彩、自信与阳光:也许我们会遇到何可欣-----因为场上的失败无奈,但我们依旧唱着“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也许我们会遇到刘志钧——因为卖报的胆怯困惑,但我们依然唱着“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也许我们会遇到曾亦可——因为他人的评价忧伤,但我们依旧唱着“我喜欢酸的甜,这就是真的我……”时光老人飞驰而过,将传承历史的接力棒又传到了我们90后的手上。也许有人认为我们这一代是迷茫的一代,无法找寻光明的方向;也许有人认为我们这一代是娇嫩的一代,无法承担重要的使命;也许有人认为我们这一代是垮掉的一代,永远无法超越前几代。但是我想说:我们接过了这支接力棒,代表着我们已经长大。任时光流逝,当初的迷茫不堪已能任重道远,当初的娇嫩稚气已能坚强执着,而当初被认为会垮掉的一代,今天已经挺起胸膛,成为时代的先锋!正因为我们知道自己身负重担,我们才更加注重自身的责任感。承载着这份责任感,我们开始摆脱父母的翅膀,用自己的羽翼去保护父母;承载着这份责任感,我们开始投入社会的竞争,用自己的才能去回报社会;承载着这份责任感,我们开始用力与时间赛跑,用90后的实力独领风骚!“乐活”,“火星文”,“时尚”这些鲜活新非常的标签已然成为90后的专属代名词。我们就是“环保乐活族”,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又十分关注环保。就像07年时上海外国语学校的王悦亨撰写的《建设环境友好社会的伦敦案例》,在她的不断努力下,首次入选《上海蓝皮书》。想想一位年仅17岁的中学生对于环保的见解如此独到,是当代90后的最好代表。如果有人问“什麽是火星文?”那么你out了。“火星文”的创新就是90后的杰作。我们勇于创新,敢于表达自己。创新,在90后的眼里是永远都停不下来的事儿。当然,科学精神在我们这儿也是永不枯竭的动力。我们90后大胆,敢于依照自己的思考向权威质疑,对于自己的想法不断追求。对,我们就是行动派!在我们渐渐付诸行动之时,我们的力量也逐渐增强。校园中,忙着帮助老师的90后身影映入眼帘;社会上,热情投入志愿服务的身影走入眼帘;世界上,传播中国文化的身影跃入眼帘。我们在家长的目光中成长,我们在老师的教诲下成长,我们在社会的期待中成长,我们在世界的关注下成长!“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90后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发光点。我们在逆波中成长,在成长中付出,在付出中担当国家的重任。我们坚信,90后的光芒一定会让祖国的前程更加褶褶生辉!房山区实验中学高一:王碧玉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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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是兄弟_1500字这世上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一些人总是会陪着我们走过无数条弯路。无论我们遇到多么大的困难,他们都会伸出一把手。在我们难熬的那几段日子,他们都会过来陪我们一起度过!不论他们是什么样的,他们都会是我们需要的那一面镜子。因为他们是兄弟!在我小学毕业以后,到城里去上了初中。第一次到了新校后,我谁都不认识。安顿好以后,在寝室里就我一个人。当时我很孤单,就从口袋里掏出键盘手机,啥功能都没有。我只是看着时间和日期,盼望着回家的日子。才来就想走了!不过没过多久来了一群像是流氓一样的几个家伙。进来就问我有没有香烟!当时我真的吓坏了。我怕我今后没有好日子过,我怕跟他们住在一起今后必定会吸烟,我怕今后会走错道。当时我真的很讨厌他们。但事实证明,他们很热情,他们很周到,他们很有爱心。从此跟他们在一起,我就不想再回去了,我就不孤单了。跟他们在一起,我反而很开心。因为他们是兄弟!在入学第二天就是军训了。因为是第一次住校读书,早上会起得比较晚!并且不会自己睡醒。所以我害怕自己会迟到。但在军训那天早上有几个人叫醒了我,而且还给我打好了早点。当时我很惊讶。于是还算准时的到了操场报道。因为我当时在我们班里到的比较早的一个。所以班主任就让我当了班长!不过当班长也不好过,要管那么多婆婆妈妈的事。就在当天下午就跟班里一位同学闹了矛盾,被打了。因为我一个人对那么多人,肯定是打不过的。然后就回到寝室躺在床上哭。突然那些我不喜欢的舍友过来安慰我。并且把之前打我的那几个人带到我面前狠狠地揍了一顿。算是给我出了一口气。那时候我心里对他们更多的是感激!因为他们是兄弟。就那样的认识以后,我们几个誓言做兄弟。之后我遇到什么样的事,他们都会出来帮我。我们不仅跟同龄人打,如果高年级的得罪我们其中一个,我们也会带着火热的心,跟他们凭!我们也有很多美好的日子,只要有空有钱的那天。我们哥儿几个都会到经常去的饭馆里吃一顿好饭,之后到水吧里喝,喝完后去舞厅跳舞等等!有一次我还记得,我被一个高年级的家伙给打了。我当时满脸血迹,在校园四处去寻找我的兄弟。他们看到我以后,没说一句话就冲着高中教学楼去。我跑着跟他们一起去。我刚到呢家伙班里,兄弟们已经开始打起来了。打完后才知道。我们打掉了对方四颗牙,呢家伙居然趴着道歉,求我们不要打了。不幸的是我们被年级部抓住了。我们哥儿几个都被交了家长,受了处分。但他们没有说过一句怨言!因为他们是兄弟!但是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三年过去了。我跟他们一起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因为我成绩比较好,所以考到了其他省的高中。于是要跟他们离别。当时他们抱着我哭了。那是我看到他们的第一次流泪。我很舍不得他们。因为他们是兄弟。通过这个文章我不是想告诉大家,我自己玩得有多厉害。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有几个好兄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我承认当时我们太幼稚,做了一些不适合我们的傻事。但呢个友情,呢个兄弟情是真实的。并且我也经常会想起那时候的我们。这些兄弟值得我永远记住。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能打。只是因为他们在乎我。因为他们是兄弟!高一:叶尔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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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男宠(一)_1500字该隐,新上任的血族亲王,如今是二十一世纪,血族已经不再繁荣了,但他们依然存在,只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现在的现代生活,现在的吸血鬼大多是买医院里的冷冻血浆来补充自己所需要的血,只有一些仍信奉前一任血族亲王的宗旨的吸血鬼还在强迫圈禁一些人类作为自己的血奴,又或者是直接吸干一个人的血液。当然,吸血鬼是自由的,在黑夜中。没有人能控制他们,他们能为所欲为,这全凭他们的意愿,只要他们是最强的,只要他们能打得过他们所面对的敌人,这还是后话。该隐没有太约束这些残留的吸血鬼,实际上现在吸血鬼的数量已经不多了,一千个人当中才找得出一个吸血鬼,有时候,几千个人当中都可能没有一个,太约束管理他们只会使他们灭亡的更快,该隐作为血族的亲王,他的任务并不是要那些吸血鬼们遵守一些无关紧要法则,而实施他们活的更好,活下去,使血族不会灭亡,不会毁在自己手里。实际上,这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只要不管他们就好了,做好自己的亲王,享受这一份荣誉就好。当然,该隐是不会亲自出去找一些歪瓜裂枣来吸血的,他可是血族的亲王,住在市区边上的别墅里,有专门的吸血鬼仆人服侍,他也在适应现代生活,他是让吸血鬼仆人在外面做着血液交易,他需要新鲜的美味的血液,他会让吸血鬼仆人花钱去买,只要是那些人自愿的,吸血鬼仆人会先尝一点,根据血液的质量的味道来定价钱。夜幕降临了,使人烦躁的太阳终于落下去了,一头银白的发丝在刚刚升起的月亮的照耀下闪闪发亮,虽然他不像那些血统不纯的吸血鬼会在太阳下暴毙,但是这样被太阳晒着仍会感觉不爽,夜晚,才是属于他的时代。摇着手中的红酒,一晃杯中如他双眸的色彩,邪魅一笑,万生都会伏倒在他的美貌之下。“主上,今天的血食准备好了,要现在食用吗?”吸血鬼仆人手拿着一个托盘,恭敬地站在该隐身后,托盘上的杯子中的血液散发着诱人的光泽。该隐淡淡的看了一眼,说实话,他对这些平淡无奇的血液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喝得多了,都觉得它们还没有番茄汁的味道好,如果不是因为身体必须要补充这东西,他是根本就不想动了的。吐了口气,周身围绕着红酒的香味,双眸轻闭,洁白的睫翼在月光下轻轻颤动,红唇点缀着白皙的华美精致的脸,如此美丽的一刻,是吸血鬼仆人都看呆了,该隐轻轻的说:“拿过来吧。”“啊,是!”吸血鬼仆人这才回过神来,小心的上前将杯子捧到该隐面前。纤细的手指拿过杯子,吸血鬼仆人自行退去。该隐摇晃了一下杯子中的血液,细心地发现这次的血液的量好像比以往少了一些,但也没有太在意那么多,这一点不会影响什么的。将杯子递到嘴边,轻轻地抿了一点,血液中的香醇和一种独特的让所有吸血鬼都能为之着迷疯狂的味道在口中蔓延开来,这种味道是以前喝的那些血液中所没有的,该隐有些惊讶的睁大了眼睛,看着杯子中的液体再小喝了一口。那味道在唇齿中冲撞,引出了该隐很久没有出现的对鲜血的渴望,只是这么一点,就能让他重新对献血产生饥渴。这到底是什么学?是什么人的血?为什么会有这么熟悉的感觉?“欧诺!”该隐说道。吸血鬼仆人欧诺很快的出现在该隐面前,先恭敬地鞠了一躬,“主上,有何吩咐?”该隐摇着杯子中的血,问道:“这血是什么人的?要细致一点的说。”“回主上,是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少年的,那少年长得非常漂亮,简直比女人还漂亮,而且身材也很好,目测是的他的腰,好像比女人的还细,但是他,呃……很高挑。而且……”欧诺感觉自己有些词穷了,想起那个少年的相貌,他不禁有些脸红,情不自禁地说,“简直比主上还要美。”感叹发表完,欧诺立刻就后悔了,他怎么能在主上面上说这个样子的话?该隐眼神一冽,“比我还美?欧诺,他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呃……生气了,糟了。欧诺有些心虚的往后退了一步,小声的说:“那个,属下记得,那个少年的左手手腕上,有一个心形胎记,是粉色的,很奇特。”粉色的心形胎记?!难道是他?!“那你是怎么找到他的?!还能找到他吗?”该隐急急地问道,一反常态的失去冷静。欧诺看得有些懵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主上有这个样子的态度,该隐向来是完美主义的啊,“那个少年时主动找到属下的,他是听说在树下这里能卖血,而且卖的钱比别的地方多,看来是急需用钱,而且他不像别的被抽学的人那样叫嚷,他是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的。至于怎么找到他……”欧罗掏出了一张纸,双手递给了该隐,“这是月赤贵族学院的招生传单,看来那个少年是要去这个学院里读书才需要那么多钱的。”该隐看着这张传单,握紧。又露出邪魅的笑容,又要见到你了吗?真是期待啊。六年级:李烨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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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男宠(八)_1500字回到家,君以晨就赶紧的给这只蝙蝠包扎,不得不说,君以晨包扎的手法还是很熟练地,很快地就以一个蝴蝶结收尾。然后他就犯难了,该用什么来喂这只蝙蝠呢?在电视上看动物世界,都说蝙蝠是要吃虫子的,可是现在要上哪里去找虫子啊?正犯难,黑色蝙蝠突然睁开了眼睛,像受惊似的叫了一声。君以晨一喜,伸手过去想抚摸一下这只蝙蝠,那蝙蝠却像自卫一样的咬住了君以晨的左手手腕,君以晨不由得吃痛一声,“嘶——”但他却没有甩开这只蝙蝠,任他吮吸自己的血液,因为他发现,这只蝙蝠好像真的是饿坏了,而血液就是它的食物。既然他饿了,就让他吃好了。蝙蝠吃好了,也自然的松开了嘴,试着飞起来,飞到了离君以晨由一段距离的书架子上,君以晨轻笑,看来这只小蝙蝠还有些怕生,他不知道,其实是这只蝙蝠现在只能飞这么远。家里只有君以晨一个人,没有事干,他也就顺理成章的睡着了。这时候,那只蝙蝠飞到了地上,一整黑色的旋风略过,留下一抹纯白。该隐微微睁开眼,露出那宝石般的红色眼睛,看向了在一边正熟睡着的君以晨。他记得,就是这个人救了他,可恶,长老院那群人居然为了王位来偷袭他,真是可恶,不过没关系,反正这王位已经是囊中之物了。走近看,该隐呆住了,这是……人类?美到了极致的人类!该隐感觉自己的心脏猛跳了两下,让他自己都措手不及。少年安静的睡颜,是他见过最美的东西,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一件事,是他救了自己啊,真是一个善良的少年,只不过太善良了也对自己不好。目光停留在他的手腕上,该隐俯下身,查看起那刚刚被他咬出来的伤口。上面是两点凝固了的血迹,乌红色的。不过,最亮眼的还是他手腕上的那个粉色桃心胎记,很特别的胎记呢。也许,最特别的是他的血吧。有一种勾起吸血鬼本性的味道,让他都着迷和疯狂,而且,好像还有疗愈的作用,这是一般的血所没有的。真是一个奇特的人类啊。该隐打量着这个少年。不仅长得美,连身材也那么好,这要可真是细,身材比女人还要好,这家伙到底是不是男人啊?最后,他的目光还是停在了他的唇上,这是他这么白皙的脸上最醒目的一块,红润的唇闪着番茄的水色,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事实上,该隐这个行动派也这么做了。轻轻的吻上他的唇,感受着那种贴合的柔软,该隐伸出了舌头,勾勒着少年的唇形。吸血鬼的贪欲,也许是尽人皆知的。他轻轻压住少年,伸手解开了他的上衣扣子,露出胸口的大片雪白。该隐迫不及待的俯下身,对着他白皙的脖颈和胸口啃咬。“唔~”君以晨也许是感觉到了疼痛,咿唔了一声,好像将要醒来。该隐邪笑着等待,他好像看到少年醒来时看到自己惊慌的表情,看见他对着自己反抗却无力的样子,这是他们玩弄猎物的一种手段,等到猎物彻底没有力量反抗的时候再给他以绝望,这能让吸血鬼更感受到快感。只是……该隐还是犹豫了,他总觉得,面前的这个少年不应该当做猎物来对待。他是想要了他没错,只是他不想以这种方式要他,第一次,他想到了别人的感受,他想让他心甘情愿。这时候,门锁转动的声音响了,该隐一惊。难道是长老院那些老头子追着自己的气息找过来了?不行,现在自己还没有恢复,打的话只能两败俱伤,对自己也不利,要赶快离开这里。看着快要醒过来的少年,该隐眼中第一次流露出不舍的神情。但还是一咬牙转身冲窗户跳了下去。刷的一下打开了黑色的翅膀,消失在黑夜之中。等我当上亲王,我会回来找你的,我可是,欠了你一个人情啊!门开了,打开门的是上官明皓,“以晨,你在吗?”刚进屋,就看到沙发上衣衫不整的君以晨,当看到他身上一个个粉红的印记的时候心头一紧,“君以晨!你,你怎么了?醒醒!”“唔~上官明皓?你怎么在这里?”君以晨迷迷糊糊的扶着脑袋坐了起来,他有些头晕,不知是不是因为刚刚被那只蝙蝠吸了血的结果,可是那只小蝙蝠能吸那么多血吗?让自己这么头晕。睡得这么死。上官明皓替君以晨拉好衣服,心里很吃味。他刚刚也看到了打开的窗户,看来是刚刚有人趁人之危,君以晨是完全不知情的,只要君以晨没什么事就好了,看着君以晨身上的红色印记,上官明皓咬牙,别让我知道那个人是谁,否则我一定要让他生不如死!飞在空中,寒冷侵蚀着该隐的肌肤,该隐却不觉得冷,身上,还留着刚刚那个人的体温,让他感觉是这样的温暖,像在阳光下一样,却没有那种燥热。轻舔了一下嘴唇,唇齿间还有他的味道,如此美好的感觉,真不愿意就这样轻易放手,不过,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六年级:李烨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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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福尔摩斯仔细地读了一封刚收到的来信,然后,漠然无声地一笑——这是他最近乎于要大笑的一种态度——就把信抛给了我。“作为现代与中古、实际与异想的混合物,这封信算是到家了,“他说道。”你觉得怎么样,华生?”我读道:旧裘瑞路46号 一月十九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敝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叶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先生,今日来函询问有关吸血鬼事宜。因敝店专营机械估价业务,此项不属本店经营范围,故特介绍弗格森先生造访台端以解疑难。足下承办马蒂尔达·布里格斯案件曾获成功,故予介绍。莫里森,莫里森-道得公司谨启经手人E。J。C。“马蒂尔达不是少女的名字,“福尔摩斯回忆说,“那是一只船,与苏门答腊的巨型老鼠有关,那个故事是会使公众吃惊的。但是咱们跟吸血鬼有什么相干?那是咱们的业务范围吗?当然喽,不管什么案子也比闲着没事儿强。但这回咱们一下子进入格林童话了。华生,抬抬手,查查字母V看有什么说法。”我回过身去把那本大索引取下来拿给他去翻。福尔摩斯把书摆在腿上,两眼缓慢而高兴地查阅着那些古案记录,其中夹杂着毕生积累的知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的航程,”他念道,“这个案子相当糟糕。我记得你作了些记录,但结局却欠佳。造伪钞者维克多·林奇。毒蜥蜴。这是个了不起的案子。女马戏演员维特利亚。范德比尔特与窃贼。毒蛇。奇异锻工维格尔。哈!我的老索引。真有你的,无所不包。华生,你听这个。匈牙利吸血鬼妖术。还有,特兰西瓦尼亚的吸血鬼案。“他热心地翻阅了半天,然后失望地哼了一声,把本子扔在桌上。“胡扯,华生,这都是胡扯!那种非得用夹板钉在坟墓里才不出来走动的僵尸,跟咱们有什么相干?纯粹是精神失常。”“不过,”我说道,“吸血鬼也许不一定是死人?活人也可以有吸血的习惯。比方我在书上就读到有的老人吸年轻人的血以葆青春。”“你说得很对,这本索引里就提到这种传说了。但是咱们能信这种事吗?这位经纪人是两脚站在地球上的,那就不能离开地球。这个世界对咱们来说是够大的了,用不着介入鬼域。照我看不能太信弗格森的话。下面这封信可能是他写的,也许能稍稍说明使他苦恼的到底是什么问题。”说着他从桌上拿起另一封信,这封信在他专心研究第一封信时没有受到注意。他开始含笑读这封信,读着读着笑容就变成专心紧张的表情了。看完之后他靠在椅子上沉思起来,手指之间还夹着那信纸。后来他一惊,才从深思中醒了过来。“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华生,兰伯利在什么地方?”“在苏塞克斯郡,就在霍尔舍姆南边。”“不算很远吧?那么奇斯曼庄园呢?”“我倒比较熟悉那一带乡间。那里有许多古老的住宅,都是以几个世纪之前的原房主的姓氏来命名的,什么奥德利庄园,哈维庄园,凯立顿庄园等等——那些家族早就被人遗忘了,但他们的姓氏还通过房子保留下来了。”“不错,“福尔摩斯冷冷地说。他那骄傲而富于自制的气质有一个特点,就是尽管他往往不声不响地、准确地把一切新知识都装入头脑,却很少对知识的提供者表示谢意。”我觉得不久我们就会对奇斯曼庄园有更多的了解了。这封信是弗格森本人写来的,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对了,他还自称认识你呢。”“什么,认识我?!”“你自己看信吧。”说着他把信递过来。信首写的就是刚才他念的那个地址。我读道: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律师介绍我同你联系,但我的问题实在过于敏感,不知从何谈起才好。我是代表一个朋友来谈他的事儿的。这位绅士在五年前和一位秘鲁小姐结了婚,她是一位秘鲁商业家的女儿,我的朋友在经营进口硝酸的过程中认识了她。她长得很美,但是国籍和宗教的不同总是在夫妇之间造成感情上和实际上的隔膜。结果,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对她的感情可能冷淡下来了,他可能认为这次结婚是一个错误。他感到在她的性格中有某些东西是他永远无法捉摸和理解的。这是特别痛苦的,因为她真是一个少有的温存可爱的妻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绝对忠实地爱着丈夫的。现在我来谈主要问题,详情还要与你面谈。这封信只是先谈一个轮廓,以便请你确定是否有意承办此事。不久前这位女士开始表现出某些颇与她的温柔本性不相称的怪毛病。这位绅士结过两次婚,他有一个前平生的儿子。这孩子十五岁了,他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而且重感情的孩子,可惜小时候受过外伤。有两次,有人发现后母无缘无故地痛打这个可怜的男孩子。一次是用手杖打他,在胳臂上留下一大块青痕。这还不算,她对自己亲生的不到一周岁的小儿子的行为就更严重多了。大约一个月之前,有一次保姆离开婴儿几分钟去干别的事。突然婴儿嚎哭起来,保姆赶紧跑回来,一进屋就看见女主人弯着身子好象在咬小儿的脖子。脖子上有一个小伤口,往外淌着血。保姆吓坏了,立刻要去叫男主人,但是女主人求她不要去,还给了她五镑钱要她保密。女主人没有做任何解释,事情就这么搁下了。但是这件事在保姆心里留下了可怕的印象,从此以后她就严密注意女主人的行动,并且更加着意护卫婴儿,因为她是真心爱这个孩子的。可是她觉得,正如她监视母亲一样,母亲也在监视着她,只要她稍一离开婴儿,母亲就抢到小儿面前去。保姆日夜地保卫婴儿,而母亲也日夜地不声不响地象狼等羊一样盯着婴儿。这对你来说必是难以置信的事,但我请求你严肃地对待我的叙述,因为事关一个婴儿的生死,也可能造成一个男子的精神失常。终于有一天事实瞒不过丈夫了。保姆的神经支持不住了,她向男主人坦白了一切。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就象你现在的感觉一样。他深知他的妻子是爱他的,而且除了那次痛打继子之外也一向是疼爱继子的。她怎么会伤害自己亲生的孩子呢?因此他对保姆说这都是她的幻觉,这种多疑是不正常的,她对女主人的诽谤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正在他们谈话之间,突然听到婴儿痛嚎起来。保姆和男主人一起跑向婴儿室。只见他妻子刚刚从摇篮旁站起身来,婴儿的脖子上流着血,床单也染上了血。请你想象他的心情吧,福尔摩斯先生。当他把妻子的脸转向亮处,发现她嘴唇周围都是鲜血时,他恐怖得叫出声来了。原来是她——这回是没有疑问了——是她吸了可怜的婴儿的血。这就是实际情况。她现在关在屋里不见人。没有作任何解释。丈夫已经处于半疯狂状态。他以及我除了只听说过吸血鬼这个名称以外,对这种事可以说一无所知。我们原本以为那是外国的一种奇谈,谁知就在英国苏塞克斯——罢了,还是明晨与你面谈罢。你能接待我吗?你能不吝帮助一个濒于失常的人吗?如蒙不弃,请电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弗格森。我将于上午十点到你住所。罗伯特·弗格森又及:我记得你的朋友华生曾经是布莱克希斯橄榄球队的队员,而我当时是李奇蒙队的中卫。在私人交往方面,这是我可提出的唯一自我介绍。“不错,我记得这个人,“我一边放下信一边说道。“大个子鲍勃·弗格森,他是李奇蒙队最棒的中卫。他是一个厚道的人。现在他对朋友的事又是如此关怀,这个人的脾气就是这么热心肠。”福尔摩斯深思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华生,我总是摸不透你的想法,”他说。“你总是有些使我惊讶的想法。好吧,请你去拍一封电报,电文是:‘同意承办你的案件'。”“你的案件!”“咱们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家缺乏智能的侦探。这当然是他本人的案子。请你把电报发了,到明天早上就自有分晓了。”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弗格森准时地大踏步走进我们的房间。在我记忆中,他是一个身材细长、四肢灵活的人,他行动神速,善于绕过对方后卫的拦截。大概在人生的路途中,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事了,那就是重见一位在其全盛时期你曾认识的健壮运动员,现在已成了一把骨头。这个弗格森的大骨骼已经坍陷了,两肩低垂,淡黄的头发也稀疏无几了。我恐怕我留给他的印象也是类似的吧。“嗨,华生,你好,“他说道。他的声调倒还是那么深沉热情。”我说,你可不是当初我把你隔着绳子抛到人群里那时节的身子骨儿啦。我大约也有点变了样儿了。就是最近这些天我才见老的。福尔摩斯先生,从你的电报中我可以看出,我是不能再装作别人的代理人了。”“实话实说更好办些,“福尔摩斯说道。“自然是这样。但请你想一想,谈论一个你必须维护的女人的事儿,是多么为难啊。我又能怎么办呢?难道我去找警察说这件事吗?而我又必须顾及孩子们的安全。福尔摩斯先生,请告诉我,那是精神病吗?是血统中遗传的吗?你经历过类似的案子没有?看在上帝的面上,求你帮帮我,我是没了主见了。”“这是很可以理解的,弗格森先生。请你坐下,定一定神,清楚地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并没有对你的案情束手无策,我自信可以找到答案。首先,请你告诉我,你采取了什么步骤,你起子还与孩子们接触吗?”“我和她大吵了一场。福尔摩斯先生,她是一个极其温柔深情的女子。她是真正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见我发现了这个可怖的、难以置信的秘密,她伤心到了极点。她连话也不说了,根本不回答我的责备,只是含着惊狂绝望的神色瞅着我,瞅着我,然后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肯见我。她有一个陪嫁的侍女,叫做多罗雷思,与其说是一个仆人不如说是一个朋友。由她给我妻子送饭。”“那么说,孩子目前没有危险吗?”“保姆梅森太太发誓日夜不再离开婴儿。我倒是更不放心可怜的小杰克,因为他曾两次被痛打,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没受过伤?”“没有。她打得相当狠。尤其是,他是一个可怜的跛足孩子。”当弗格森谈到他儿子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温柔了。“这个孩子的缺陷谁看了也会心软的。小时候摔坏了脊椎,但是他的心灵是最可爱、最疼人的。”这时候福尔摩斯又从桌上拿起昨天的信,反复读着。“弗格森先生,你宅里还有什么人?”“有两个新来不久的仆人。还有一个马夫,叫迈克尔,也住在宅子里。另外就是我妻子,我自己,我儿子杰克,婴儿,多罗雷思,梅森太太。就是这些。”“我想你在结婚时还对你妻子不甚了解吧?”“那时我认识她才几个星期。”“侍女多罗雷思跟她有多久了?”“有些年了。”“那么她对你妻子的性格应该比你更了解了?”“是的,可以这么说。”福尔摩斯记了下来。“我觉得,”他说道,“我在兰伯利比在这里更有用些。这个案子需要亲身调查。既然女主人不出卧室,我们在庄园也不会打扰她。当然我们是住在旅馆里。”弗格森显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我原本希望的。如你能来,恰好两点钟有一次舒适的列车从维多利亚车站出发。”“自然要来的。目前我刚好有空闲。我可以全力办你的案件。华生当然也同我们一起去。不过,在出发之前,有一两个问题我必须弄得十分确切。照我理解,这位不幸的女主人看来对两个孩子都动武了,包括你的小儿子和她亲生的婴儿,对吗?”“对的。”“但是动武的方式不同,是吗?她是殴打你的小儿子。”“一次是用手杖,另一次是用手狠打。”“她一直没有解释为什么打他吗?”“没有,只是说恨他。她一再地这样说。”“这在继母也是常有的。大概可以叫做对死者的妒嫉吧。她天性是爱妒嫉的吗?”“是的,她很妒嫉,她是用她那热带的深情来妒嫉的。”“你的儿子——他十五岁了,既然他的身体活动受健康限制,大概他的智力是较早发展的吧。难道他没有向你解释被殴打的原因吗?”“没有,他坚持说那是毫无缘故的。”“以前他和继母关系好吗?”“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爱的感情。”“但是你说他是一个会疼人的孩子?”“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象他那样忠心的儿子了。我就是他的生命。他对我的一言一行都是关切的。”福尔摩斯又记了下来。他出了一会儿神。“再婚之前,你肯定和你儿子是感情很深的。你们经常在一起,对吧?”“朝夕相处。”“既然这个孩子很重感情,那当然对已故的母亲是深爱的了?”“十分深爱。”“看来他一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孩子。还有一个关于殴打的问题。对你儿子的殴打和对婴儿的神秘攻击是同时发生的吗?”“第一次是这样。就好象她突然中了什么魔,对两个孩子都发泄。第二次只是杰克挨了打,保姆并没说婴儿出了什么事。”“这倒有点复杂。”“我不大懂你的意思,福尔摩斯先生。”“可能。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设,有待时间或新的资料去一一驳倒它们。这是一个坏习惯,弗格森先生,但人总是有弱点的。我恐怕你的老朋友华生把我的科学方法描述得有点夸张了。不管怎么说,目前我只能告诉你,我认为你的案件并非难以解决的,今天两点钟我们准时到维多利亚车站。”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十一月的黄昏。我们把行李放在兰伯利的切克斯旅馆,就驱车穿过一条弯曲多泥的苏塞克斯马路,来到弗格森那座偏僻而古老的庄园,那是一座庞大连绵的建筑,中心部分非常古老,而两翼又很新,有图德式的高耸烟囱和长了苔藓的高坡度的霍尔舍姆石板瓦。门阶已经凹陷,廊子墙壁的古瓦上刻有圆形的原房主的图像。房内的天花板由沉重的橡木柱子支撑着,不平的地板显出很深的凹线。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散发出一股陈年的腐气。弗格森把我们让进一间很宽敞的中央大厅。有一座很大的、罩着铁皮的旧式壁炉,上面刻有“1670”年的字样,里边用上等木块生着熊熊的壁火。我环顾四周,只见这屋子在时代和地域上都是一个大杂烩。半截镶木墙很可能是十七世纪原农庄主搞的。在墙的下半部挂着一排富有审美趣味的现代水彩画。而上半部却挂着一排南美的器皿和武器,显然是楼上那位秘鲁太太带来的东西。福尔摩斯站起来,以他那无所不观的锐敏的好奇感,仔细研究了这些东西。他看过之后,眼中充满沉思地又坐下了。“嘿!“他突然喊起来,“你看!”一只狮子狗本来在屋角的筐里卧着,这时慢慢朝主人爬过去,行动很吃力。它的后腿拖拉着,尾巴拖在地上。它去舔主人的手。“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这狗。它有什么毛病?”“兽医也搞不清是什么病。是一种麻痹,他说可能是脑脊髓膜炎。但这病症正在消退。它不久就会好了——是不是,我的卡尔罗?”这狗的尾巴轻轻颤了一下以示赞同。它那悲凄的眼睛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它很明白我们在谈论它的病。“这病是突然发生的么?”“一夜之间。”“多久以前?”“可能有四个月了吧。”“很奇怪。很有启发。”“你觉得这病说明什么问题么,福尔摩斯先生?”“它证实了我的一种设想。”“什么,你到底在说什么呀?这对你也许是猜谜游戏,但对我却是生死关头!我妻子可能是杀人犯,我儿子时刻在危险中!福尔摩斯先生,千万不要跟我开玩笑,这一切太可怕了。”这个大个子中卫,从头到脚发起抖来。福尔摩斯把手放在他胳臂上安慰他说:“不管结论是什么,恐怕对你也是难免痛苦的。我一定尽力减轻你的痛苦。目前我还不能多说什么,但在我离开你家之前我可能给你明确的答复。”“但愿如此才好!请二位原谅,我要到楼上去看看我妻子的情况有无变化。”他去了几分钟,福尔摩斯再度去研究墙上挂的器物。主人回来了,从那阴沉的脸色看来,他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他带来一位细高黄脸的侍女。“多罗雷思,茶点已备好了,”弗格森说,“请你照顾女主人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病很重,“侍女大声说道,两眼怒视着主人,”她不要吃。她病很重。她要医生。没有医生,我一个人和她呆在一起感到害怕。”弗格森眼带疑问地看着我。“如有需要,我愿尽力。”“你女主人愿意见华生医生吗?”“我带他去。我不要征得同意。她需要医生。”“那我马上同你去吧。”侍女激动得微微颤栗着,我随她走上楼梯,走进一条古老的走廊。在尽头有一座很厚实的铁骨门。我瞧着这门心里说,要是弗格森想闯进妻子的房间可不那么容易呢。侍女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那沉重的橡木门板在折叶上吱吱地打开了。我走进去,她立即跟进来,回手把门锁上。床上躺着一个女子,显然在发高烧。她神智半清醒,但我一进来,她立即抬起一双惊恐而柔美的眼睛,害怕地瞪着我。一见是生人,她反而放心地松了一口气躺在枕头上了。我走上前去安慰了两句,她就安静地躺在那里让我诊脉量体温了。脉博很快,体温也很高,但临床印象却是神经性的,而不是感染性的热病。“她这样一天,两天地躺着。我怕她死去,“侍女说。女主人把她那烧红的俊美的脸朝我转过来。“我丈夫在哪儿?”“在楼下,他想见你。”“我不要见他,我不要见他。”后来她似乎神智开始不清了。“恶毒啊,恶毒啊!我对这个恶魔怎么办啊!”“我能以任何方式帮你忙吗?”“不。旁人没办法。完了。全完了。不管我怎么办,也全都完了。”女主人一定是在说胡话。我实在看不出,诚实的弗格森怎么会是恶毒或恶魔式的人物。“弗格森太太,“我说道,“你丈夫是深深爱你的。他对这事儿非常痛苦。”她再一次把她那美丽的眼睛朝我转过来。“他是爱我,不错。但我难道不爱他吗?难道我不是爱他到了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他心的地步了吗?我就是这样爱他的呵。而他居然会这样想我——这样说我。”“他极其痛苦,可他不理解。”“他是不能理解。但他应该信任。”“你不愿见一见他吗?”“不,不,我忘不了他说的那些话,也忘不了他那脸上的神色。我不要见他。请你走吧。你帮不了我。请你告诉他一句话,我要我的孩子。我有权利要自己的孩子。这是我要对他说的唯一的话。”她又把脸朝墙转过去,不肯再说话了。我回到楼下,弗格森和福尔摩斯还坐在壁炉边。弗格森忧郁地听我叙述会见的情景。“我怎么能把婴儿交给她呢?“他说道。”我怎么能知道她会不会再有奇怪的冲动呢?我怎么能忘记那次她从婴儿身旁站起来时嘴唇上都是孩子的血的情形呢?“他打了一个冷战。“婴儿在保姆那里是安全的,他必须留在保姆那里。”一个俏皮的女仆端了茶点进来,她是这座庄园内唯一时髦的人物。在她开门的工夫,一个少年走进屋来。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孩子,肤色白皙,头发浅黄,一双易于激动的浅蓝色眼睛,一看见父亲就闪现出一种意外的激动而喜悦的光芒。他冲过去两手搂着他的脖子象热情的女孩子那样抱住父亲。“爸爸,”他叫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来了,要不我早就在这儿等你了。我真想你!”弗格森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地轻轻拉开儿子的手。“好孩子,“他一边轻抚着浅黄色的头发一边说道,“我回来的早是因为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肯跟我来消磨一个晚上。”“那是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吗?”“是的。”这个孩子用一种很有洞察力、但在我看来是不友好的眼光看着我们。“弗格森先生,你的那个小儿子在哪里?”福尔摩斯说道。“我们能不能看看他?”“叫梅森太太把小孩抱来,“弗格森说。这个孩子以一种奇怪的、蹒跚的步伐走了,照我做医生的眼光看来,他是患有脊椎软骨症的。不大工夫他就回来了,后面跟来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怀中抱着一个秀美的婴儿,黑眼睛,金黄色头发,是撒克逊和拉丁血统的绝妙融合。弗格森显然很疼爱他,一见面就把他抱到自己怀里非常亲切地爱抚着。“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忍心伤害他,”他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低头去看那天使般白嫩的脖子上的小红皱痕。就在这一刹那,我的眼光碰巧落在福尔摩斯身上,我发现他的表情特别专心。他的脸象牙雕一般文风不动,他的眼在看了一下父亲和儿子之后又极起好奇地盯在对面的什么东西上。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却只能猜想他是在望着窗外那使人抑郁的、湿淋淋的园子。而实际上百叶窗是半关着的,什么也看不见,但他的眼光显然是在盯着窗子。然后微微一笑,他的眼光又回到婴儿身上。婴儿的脖子上有一块小伤痕。福尔摩斯不发一言地仔细观察伤口。最后他握了握婴儿在空中摇晃着的小拳头。“再见,乖乖。你生活的起点是奇特的。保姆,我跟你说一句话。”他和保姆走到一边去认真地谈了几分钟。我只听见最后一句是:“你的顾虑马上就会解除了。“保姆似乎是一个脾气有点倔、不大多说话的人,她抱着婴儿走了。“梅森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表面虽然不使人有什么好感,但是心地非常善良,而且疼爱这个婴儿。”“杰克,你喜欢保姆吗?“福尔摩斯突然对大孩子说。孩子那富于表情的灵活多变的脸庞阴沉起来,他摇了摇头。“杰克这孩子有着强烈的喜欢与不喜欢,”弗格森用手搂着孩子说。“幸亏我是他喜欢的人。”杰克哼哼着把头扎到爸爸怀里。弗格森轻轻拉开他。“去玩去吧,好乖,”他说着,一直用爱抚的眼光看着他出去,然后继续对福尔摩斯说,“福尔摩斯先生,我真觉得让你白跑了一趟,因为你除了表示同情之外又能做些什么呢?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一定是一个特别复杂和敏感的案子。”“敏感确乎是敏感的,“福尔摩斯觉得有点好笑地说,“但我倒还没发现有多么复杂。本来是一个推理过程,但当原先的推理一步一步地被客观事实给证实了以后,那主观就变成客观了,我们就可以自信地说达到了目的。其实,在离开贝克街之前我已得出结论,剩下的只是观察和证实而已。”弗格森用大手按住布满皱纹的额头。“看在上帝的面上,福尔摩斯先生,”他急得嗓子都哑了,“如果你看出这事的真相,千万不要再让我挂虑了。我的处境究竟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办?我不管你怎么发现的事实,只要是事实就行。”“当然我应该对你解释,我马上就要把问题说明。但是你总该允许我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吧?华生,女主人的健康情况可以会见我们吗?”“她病得够重的,但完全清醒。”“那好。我们只有当着她的面才能澄清事实。我们上楼去见她吧。”“但她不肯见我,“弗格森大声说道。“她会的,”福尔摩斯说。他在纸上匆匆写了几行字。“华生,至少你有进门权,就劳驾你把这条子交给女主人吧。”我走上楼去,多罗雷思警惕地把门打开了,我把条子递给她。一分钟以后我听到屋内高呼了一声,那是惊喜的呼声。多罗雷思探出头来。“她愿见他们,她愿意听,”她说。我把弗格森和福尔摩斯叫上楼来。一进门,弗格森就朝着床头抢了两步,但是他妻子半坐起来用手止住了他。他颓然坐在一张沙发椅里。福尔摩斯鞠了一躬坐在他旁边。女主人睁大了惊奇的眼看着福尔摩斯。“我想这里用不着多罗雷思了吧,“福尔摩斯说,”噢,好的,太太,如果您愿她留下我也不反对。好,弗格森先生,我是一个忙人,事务繁多,我的方式必须是简短扼要的。手术越快,痛苦越少。我首先要说那使你放心的事情。你的起子是一个非常善良、非常温存和爱你、但却受了非常大的冤屈的人。”弗格森欢呼一声挺起腰来。“福尔摩斯先生,只要你证实这个,我一辈子都感激你。”“我是要证实,但这么做我将在另一方面使你伤心。”“只要你洗清我妻子,别的我都不在乎。世界上一切别的都是次要的。”“那就让我把我在家里形成的推理假设告诉你。吸血鬼的说法在我看来是荒诞不经的。这种事在英国犯罪史中没有发生过。而你的观察是正确的。你看见女主人在婴儿床边站起来,嘴唇上都是血。”“我看见过。”“但你难道没有想到过,吸吮淌血的伤口除了吸血之外还有别的用处吗?在英国历史上不是有过一位女王用嘴吸吮伤口里的毒吗?”“毒!”“一个南美家族。在我亲眼看见你墙上挂的这些武器之前,我已本能地感到它们的存在了。也可能是别的毒,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南美毒箭。当我看见了那架小鸟弓旁边的空箭匣时,我一点不觉得奇怪,这正是我期待着看到的东西。如果婴儿被这种蘸了马钱子的毒箭扎伤,要是不立即把毒吸吮出来是会致命的。“还有那条狗!如果一个人决心使用毒药,他不是要先试试以求万无一失吗?本来我倒没有预见到这条狗,但是至少一见之下我就明白了,而这条狗的情况完全符合我的推理。“这回你清楚了吧?你妻子在害怕这种伤害。她亲眼看见它发生了,她救了婴儿的生命,但她却避免告诉你真情实况,因为她知道你是多么爱你那个儿子,她怕伤你的心。”“原来是杰克!”“刚才你抚弄婴儿的时候我观察了杰克。他的脸清楚地映在了窗子的玻璃上,因为外面有百叶窗做底衬。在他脸上我看到了如此强烈的妒嫉和冷酷的仇恨心理,那是很少见的。”“我的杰克!”“你必须面对现实,弗格森先生。这是特别痛苦的,正因为它是出于被歪曲了的爱,一种夸张的病态的对你的爱,还可能有对他死去的母亲的爱,正是这种爱构成了他行动的动机。他的整个心灵充满了对这个婴儿的恨,婴儿的健美恰恰衬出了他的残疾和缺陷。”“我的天!这不可能!”“太太,我说得对吗?”女主人正在哭泣,头埋在枕头里。这时她抬起头来望着她丈夫。“当时我怎么能对你讲呢,鲍勃?我能感受到你可能受到的精神打击。我不如等待,等着由别人来对你讲。当这位先生的条子上说他全知道的时候,我真高兴哟,他仿佛有神奇的力量呢。”“我看远航一年对小杰克来说是有益健康的,这是我的处方,“福尔摩斯说。他站了起来。”只有一件事还不清楚。太太。我们可以理解你为什么打杰克。母亲的容忍也不能是无限度的。但是这两天你怎么敢离开婴儿呢?”“我跟梅森太太说实话了,她全明白。”“原来如此,我猜也是这样。”这时弗格森已经站到床前,伸着颤抖的两手,岂不成声了。“现在,我想,是咱们下场的时刻了,华生,“福尔摩斯在我耳边这样轻声说道。”你搀着忠实的多罗雷思的那只手,我搀这只。好了,"关上门之后他又说,“让他们俩自己解决其余的问题吧。”关于这个案子,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那就是福尔摩斯给本篇开头的那封来函的回信,全文如下:贝克街 一月二十一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接十九日来函后我已调查了贵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业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所提的案件,结果圆满。因承贵店介绍,特此致谢。歇洛克·福尔摩斯谨启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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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猪_1500字假设有人问我:“如果你和一种物品品行相同,那个,你会选什么物品?”我会毫不犹豫,中气十足地回答道:“我会选择成为一只猪!” 猪,和我有许多的特点。猪呢,不怕肮脏,天天和泥巴打交道;他知足常乐,十分的傻;好吃懒做,吃饭睡觉轮流执行……我擤个鼻涕的纸不扔;别人不敢接触我的笔(被咬);我能够考试就十分的心满意足;我还傻,语文没88;同样好吃,却不懒做……它就是我平行世界里的“双胞胎”,我就是一只“猪”。 我是猪,是知足的猪。 动物如果举办一个死亡率的排行榜的话,猪,它大概是印度人的死亡率,却有的冰岛人的快乐。它吃了睡睡了吃,满足了,就罢了。我也是,考卷发下,看也不看,写就写吧,考差也跟我“没”关系。发考卷,让成绩和泪水随它去吧!知足常乐,为吾知足! “下面宣布一下语文第三单元的试卷的成绩。”金老师抱着一摞试卷,神情略严肃,说:“刘若涵,94.5;陈祉伊,92;陈文灏,91.5……”老师边说,手里把一张试卷分给其他的人,“王品轲,85.5!”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跑到讲台,拿到试卷,好似跨栏一般轻松飞跃。老师和班里人从来没有见到了拿到低分还那么兴高采烈的,此时,全班人都被那鲜红的“85.5”所吸引。下课后,一群鹤立鸡群的人怎么也想不通,问我:“不是,王品轲,你发疯了吗?85.5分很好吗?比90好吗?”接着,我说了一席话,这些话让他们竟无言以对:“85.5对你们来说是耻辱,对我却是无上的荣誉,虽然我鸡立鹤群,我虽然是只鸡,但我能进鹤群已经很厉害了,不是吗?”“你就是头猪!” 对我而言,猪是知足常乐的代表。那,人生有两种方式过下去。一个是哭着过,一个是笑着过。不管怎么过,都是要过的。为何不笑过每一天呢?肖过的每一天都会看到全新的风景,这样不知足常乐吗?不学习猪吗? 我是一头猪,一头大智若愚的猪。 有人从测过猪的智商,发现它可以说是动物中读过博士生的动物。他的动物中智力很高,与猩猩一样属于高智商动物,但是它看着傻乎乎的。米吐(Metoo),在课外学到的知识一般不炫耀,而是写在一本课外的数学本上,对数、正切、余割……在旁人面前我只是秀出我在小学所学的知识,就是看起来我很傻一样的。但是独自一人时,我会默默的背出我的课外学到的初中本事。 有一道比大小的题目在我们那次的作业上。问题是这样子的:8/9和5/6哪个数更大。我大脑里弹出了两个最基本的想法,这两种想法,就连是垫底的人都可以想到:通分和化成小数比较。有了想法,便爽快的把这些想法写了下来。最后的结论是8/9大。四周的人盯着我的答案,以为我就只有这点三脚猫功夫,也不理我了。我的脑袋里又蹦出n多个想法。开方,倒数,相反数,乘9……一大串的答案令我冲昏了头脑,我不禁说了一句:“我有更多的办法啦!”四周的人突然虎视眈眈的盯着我,好像说:“你赶紧把答案给我交出来。”我为了说明自己“傻”,我充冲:“我只是瞎说说的而已。”“咦——”四周的人嫌弃道,“你这头猪,更多的方法都没有,这么笨。” 这个世界上,只有学霸们,才把自己独有的智慧,用天真,傻里傻气的方式隐藏起来。而他们的这种行为,才是真正的智慧,这是永恒的智慧! 老子曾经说过:“祸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我想起“天下有道,知足知止,无求于外,各修其内而已。”而在这个“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磨难”的世界里,只有知足才能够常乐,不是吗?在这种的世界里,大智若愚也显得十分重要。刘禅带着蜀国投降时,被所有人认为无能废物,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得以放松统治者的心,知道刘禅不可能对他们造成威胁,才封了他安乐公让他安享晚年,相比于早逝的吴国孙皓,他已经算是善终了,可见刘禅只可能是大智若愚,为了保全自身,不是吗? 我是一头猪,猪如一个我。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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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男宠(十二)_1500字君以晨来到学校,已经来不及感叹这所学校有多大多豪华了,因为他马上就要迟到了,迟到了的下场是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可不想再上学第一天就迟到!报名那天就知道了自己教室的位置,所以不用像转校新生一样的去校长室报道,而且他知道了,上官明皓是比他高了一个年级的,没可能和他在一个班,其实他也知道,上官明皓是可以不读书的,其实他就是想玩玩而已。在心里暗骂了一句有钱人真是有钱没地方花之后,他就已经跑到了教室外面。“哇哇!好帅啊!”“帅哥,留个联系方式吧~”“这周星期天你有时间吗?”还在教室外面,君以晨就听到各种各样的惊叹声,声音之大恐怕楼下都可以听见,是有什么很奇特的新生吗?这样想着,君以晨加快了脚步,“报告!”一瞬间,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君以晨身上,紧接着,全班男生齐刷刷的发出惊叹,“天啊,好美!”“我们班总算有个美女了,还不是一般的漂亮,美女!把你企鹅给我吧!”“还有手机号啊美女~”也许是见怪不怪了,君以晨再上了年纪的看起来很慈祥的男班主任的招呼中站上了台子,君以晨注意到,在台子上的还有另外一个人。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这个人,稀有的银白发丝看起来光彩夺目,妖艳的红瞳正看着自己,怎么看也不亚于自己。可是为什么就自己被看成是女生呢?可是只有他的目光看自己不想讲台下的那些人,虽然还是打量得有点不舒服。“你好,我叫君以晨。”君以晨笑着对该隐说道,温柔的笑容会使每一个人都看呆的,该隐也不例外,只是他很快回过神来,干咳了一下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咳,我叫该隐。”其实就君以晨一进教室该隐就认出了他,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他的,这个美艳不似凡人的人让他牵挂了多久?终于又见到他了,喜悦没有溢于言表,但是却把那颗早已不会跳动的心装的满满的了。许久不见,他还是那么漂亮,甚至更加迷人,只是太过白皙的脸上没有什么血色,是因为刚抽过血的缘故吗?看来要以后好好保护才行了。我该隐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但是,真的对他下不了手,他的眼神太过于纯洁,真的不想让他伤心,他有过一个想法,让他都惊讶,他不求占有,只要能看到他得笑容就好……在该隐看着君以晨发愣的时候,君以晨小声的对他说:“喂喂,该隐,你该做自我介绍了吧?”“啊?是,是的。”该隐回过神来,对着君以晨笑了一下但当转过身去看着台下那些人的时候,笑容瞬间就没有了,为什么他看到这些人就和看到一袋袋的难喝的冷冻血浆一样呢?真的是有些令人泛呕呢。草草的说了两个字:“该隐。”之后,该隐就别过脸去,不想再看到这群恶心的东西,也许是看见了君以晨之后,自己的眼光就提高了吧。没想到该隐这样的做法更加引起了班上花痴的情绪高亢,“哇啊啊啊啊啊,好酷啊!”“好有型!侧脸也好帅啊!”该隐头上冒起的一个十字架表现了他现在心情的不爽,这群花痴,吵死了,好想回到安静优雅的别墅古堡里,一定要快点把君以晨拐回去。君以晨微笑了一下,侧着头看着该隐,友好的提示着他:“该隐,你这样冷冰冰的是交不到朋友的,友好一点吧。”“你做我朋友就行了。”君以晨一愣,随即笑道:“好啊,能这么快交到朋友,求之不得呢!”接着,君以晨做起了自我介绍,“大家早上好,我叫君以晨,晨是早晨的晨,我是转过来的,以后在班上还请大家多多关照,那个,我父母在我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我是靠打工赚取生活费,还请你们不要嫌弃。”草痴们刚想摇头的时候,君以晨末补了一句,“还有,我是男生。”男装你们看不见吗?全班男生石化了,女生疯狂尖叫了。该隐似乎很满意这样的效果,自己的人就应该有这样的影响力。由于该隐和君以晨两个人是来得最晚的,班上的位置就只剩下最后两个挨在一起的了,所以两个人顺利成章的坐到了一块。作为好孩子的君以晨,老师以上可他就拿出笔记本出来记笔记,一个上午,他的笔记本上已经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君以晨的字异常的好看,笔尖飞舞,像跳着优雅的华尔兹,好看的话题自引入眼帘,倒像是中世纪的古文字体。这是该隐最喜欢的字体。就这样,一个上午过去了,君以晨记笔记,该隐看着他的所有物,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该隐,你不去吃饭吗?”君以晨问道。他已经把书什么的都收拾好了,班上的同学也都出去了,就只有该隐迟迟未动,还像是在睡觉一样的趴在桌子上,这让他觉得有些难堪。“为什么要自己去?”该隐懒懒的回答道。半眯着一只眼打量着君以晨,笑意更深。六年级:李烨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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