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同桌
前些日子,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个同桌。所以经过这一天的推敲,决定写下这篇文字。送给,我最爱的同桌。至于为什么把这篇文章取为《“最”同桌》,是因为:他是最讨厌、最懒散、最无理、但却是我最爱的同桌。
——题记
说实话,对于我来说,同桌已经换的数不过来来具体的数量了。单是在初中的同桌就已经十三个了。可是,在这些同桌之中,我最不能忘记的,还是他——那个整天拿我开玩笑却是我最好的同桌。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来了一个插班生。第一眼看见他,只是觉得他很白,在我的感觉中,“小白脸”这个词语并非是很好的,听同学说,他的老爸是个军人,或许是因为血缘的关系,所以在他的身上仿佛也会有一丝军人的气质。
在我的印象里,从他来的时候直到小学毕业,他所坐在的位置不是我的同桌就是前后桌,而同桌的时间断断续续加在一起也已经两年多了。
我对他有一个亲切的称呼——“胡小白”。而他也就戏剧性的称我为“郑小胖”。
“喂,郑小胖,借我一支笔。”
“喂,郑小胖,帮我把这个传给
“喂,郑小胖,我先睡一会,班主任进来叫我一声!”
“喂,郑小胖,这次考试靠你了
“喂,郑小胖,你考多少分呀…~”
“哈哈!!!郑小胖,还没我考的高啊
这些话,都是胡小白最爱说的话。而我面对这些“家常便饭”总是会对他一笑而过。便不再理会。
我们之间总是打打闹闹的。有些无厘头,甚至关于一道数学题都会吵得几乎会打了起来…
这并不算什么,他最爱对我说的话就是
you
明白?”听到这句话后,我通常会配合他
明白!”
说一句实在话,有的时候,我不得不佩服他。是因为他写的字很好看,更多的是他的作文也很好。
我以前写作文实在是对不起我的年龄,后来我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个网站,那上面几乎都是美文,会让你陶醉不已。从此,我便仿照那上面的风格来写自己的作文。时间久了,作文的水平也就提升上来了。
虽然水平提升上来,但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对我的作文还是有些不满意的地方。至于那些不满意,并不是作文的水平很差,而是内涵。
记得那一次作文,老师让我们写几十年以后的学校,我大概还记得是这样写的:
年2月3日,我再一次回到了我的母校,经过了几十年,它也和当初上小学的我那时的学校也不同了。首先,最让我惊奇的是这个学校没有竟然没有门,原来,这个门是隐形的,通过它的时候,它会自动检查你身上是否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违禁品”。而教学楼的高度是直通云霄,在这个年代了,电梯已经是落后的“老爷爷”了。只要对着教学楼门口旁边的仪器说一声要到达的地点,就可以自动的把你传送到那里了……
老师给我的评价是:作文的想象力很好,写的也较为细致,充满梦幻的感觉。可是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华而不实”。
意思就是作文表面虽然华丽,语言却是空虚的。后来,我是找到我,就叫我看了胡小白的作文,我依稀记得他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二十多年后,我回到当年的母校,它的占地面积依然是当初那么大,没有再次向外扩建,大门依然是铁栅栏,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个保安室。里面的教学楼也是像当初一样,只有两栋。但是看着好像是最近一年盖得,比二十多年前那三层楼要高得多哩。
校园里,孩子们依然是想当初的我们,在那里尽情的玩耍,虽然是冬天,但孩子们依然不怕呆在教室里,和同学们一起打雪仗,就像我四年级刚刚到这个学校时的那个下雪天,我和我的同桌一起在这个校园里打雪仗。
冬天的夜长,四点左右,太阳就夕阳西下了,夕阳的余晖洒在孩子们的脸上,洒在教学楼上,这个学校仿佛金碧辉煌!
或许,能够真正打动人心的,应该是这种最朴实的语言吧?
从那以后,我每一篇作文都会让他帮我修改,而他,也经常把自己的作文给我作为参考。现在,我不敢说我的作文很好,但是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如今,小学毕业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他回到山东老家去念书了。而远在黑龙江的我,此时正在敲打着键盘,写下了这篇文字。并不是因为要记住他,也不是要特别感谢他。而是……
我还欠他一句:对不起
“最美”的平凡
一个平凡的周末,傍晚的知了趴在树上叫个不停,今天我和往常一样,在站台外等公交车。很久,××路公交车终于迎面驶来,跟随“大部队”陆续上车,我很快找到位置坐下。车子就快启动,公车司机大声说了两遍:“坐好扶稳的了吗?马上出发咯!”,他那异常不标准的普通话逗得乘客们一阵哄笑。
我环顾了四周,发现这趟公交车怎么和其他的车不同?没有人戴着耳机、没有人睡觉、没有人玩游戏……车上的乘客们有说有笑的,很是热闹,倒像是一群相熟的人。这不是“普通的公交车”!只见车上摆放了许多绿色的盆栽、美丽的饰品,怎么形容它呢,像是“浪漫的舞台”吧!使我一再怀疑是否上错车。
可是这幅画面,完全不像是公交车“应有的情景”。很快,从乘客们七嘴八舌的谈话中我才了解到,原来大家口中谈论的人物,就是司机李师傅,是这周遭的名人了。李师傅热爱生活,非常喜欢摆弄些盆栽、小挂饰、公仔什么的放在车上,一来为了陶冶情操,二来也为了净化空气,时不时车上的乘客看上了,李师傅便毫不犹豫的相赠与他;在黄色的座椅靠背后面,挂着一个纸袋,里面放着三个靠枕,是李师傅专门为了孕妇和老人准备的,“经常会有孕妇坐车,这个枕头就是给她们用来垫背的。”李师傅说;李师傅开车特别的稳妥,每一次都会把车停的稳稳当当再打开车门,车辆起步也会温馨提示大家坐好扶稳……果不其然,在我乘坐这趟车经过的每一个站,李师傅都一如既往的对每个人微笑以待,细心提示。
李师傅专心的开着车,脸上挂着些许红晕,大家的夸赞,让他很是不好意思。我凑上前去,很想要好好“采访”这样一位名人,原来他不过也很平凡,无论他的相貌还是职业。使我想起之前在蔡澜先生的书中看到的一个故事,我笑着问他:“李师傅,你的车刚被婚庆公司承包了吧!大家对你的评价很高呀,你工作多少年啦!”“四年多了吧!”李师傅挠挠头,不好意思的回答。“这么久啊!看您把它‘打扮’的这么漂亮,应该得花不少钱吧!”“图个心情好嘛,我看了心情好,乘客看了心情也好。”多么简单而富有力量的一句话!李师傅说:“我只是一名公车司机,最重要的是开好车,要对乘客们负责任,安全的把乘客送往目的地。干一行,爱一行!我不觉得我的工作低微,我认为我在做一件很伟大的事情。要知道,一辆公交车承载着多少个客人,就是多少个生命,我有责任照顾好每一位客人,为他们取得方便、让他们安全、放松、高兴的到达目的地。我觉得很值,知足常乐嘛!开心的多了,不会老得快!呵呵!我要做一名快乐的公车司机。可以为城市的文明建设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这样就很满足了……”
到站了,我下了车,看着李师傅的车缓缓行驶慢慢地淡出了我的视线,我站在站台久久不愿离去,眼里饱含热泪。这些公车司机们为城市的匆匆行人摆渡,几乎每个人都和他们“打过交道”,他们结束了别人的旅途自己却一直路上。我们的周围,不乏也有许许多多像李师傅一样的人。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做着不同的工作,但我们都在用自己的热情传递对生活的期盼。想起李师傅的脸上流淌着的汗水和热情,我不禁感慨,书里的故事都是来源于生活的,李师傅不仅是位好司机,更是一个哲学家,他在我的眼中是那么地高大伟岸和美丽。
人们常说:人若生不逢时,没赶上英雄辈出的时代,即便竭尽所能,终是难以扬名天下。是啊,生于和平年代,大多数人从事着极其一般的工作,我们真的很平凡。但是,为何伟大不能寄于平凡,平凡的我们一样能高扬起头,因为平凡中,我们一样能够奉献、感恩、知足、快乐。
也许你我都在平凡的岗位上,犹如大海里的一滴水,渺小得不能再渺小,而正是这无数水珠聚集在一起才汇集成浩瀚的大海。每个岗位、每个员工都有着不可或缺的存在,无论是销售人员、客服人员、还是安保人员、后勤人员、施工人员……每一天都在与不同的人或物打交道,我们的一个一言一行,甚至一颦一笑都代表着这个社会、这家公司、这个地区的形象和素养,我们好像很渺小,却又好像很伟大!
泰戈尔说过,“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英雄,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坚守自己的岗位。既然选择了这样的职业,做公司和社会的“一滴水”,那么就要把自己的理想、信念、青春、才智毫不保留地奉献给这庄严的选择。可能谈不上热爱,却也一样的义无反顾,我们也是平凡里“最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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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自进入初中至如今,本人以换有4人之多的同桌,其个个乃是我班如雷贯耳之“巨星”,其个个性格品质均不一。且说本人第一任同桌——方嘉晟,其乃我班数一数二之人才,because其乃是数理化之优异,语文诗词之通晓,自是英语老师之心腹,语文老师之得意门生,科学老师眼中只佼佼者,数学老师面前之红人。其思维之敏锐无人能及,考虑问题则一处不漏,面面惧全。惟有其外貌且稍稍逊了一点,比我略高,笑起来时把小小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与他高挺的鼻子满不相称,一副眼镜更显示出了他的满腹经纶,最有型的是他那看起来体积很大,似乎装了“满卷诗书”的脑袋(事实上也确是如此)上的坚如松针似的头发,也许这正是象征了他的刚强,坚忍不屈的性格吧!其紧盯题目,苦思冥想之际,常竖其左臂,托头沉思,右手疯狂地玩转手中笔,他的转笔技术绝对是那种五级水平,简直是练得出神入化呀!但一句“真是的”时常挂在嘴边,并不屑一顾,自以为是的样子满令人讨厌的,其最爱挑战老师,尤其是数学老师,并打破沙锅问到底,别看他身材小小,戴着一副眼镜,你一定会猜他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一介,如果是这样,那你可猜错了,他的脾气可固执着呢!本人自认为自己的脾气很坏,所以2个脾气坏的人聚在一起,自然是水火不相熔。但在这里,我忠心希望我们能冰释前嫌,作见了面不尴尬的同学。一个时常一天不斗嘴一天不痛快,天才式的同桌。因为有了和方嘉晟的水火不相熔,所以才有了我的第二任同桌——我班鼎鼎大名之体育课代表——陈嘉豪,本人与此坐,实乃纯属巧合,此君之形貌一其名中一字“豪”满相配,身躯魁梧庞大,略显周瑜当年的“雄姿英发,羽扇纶巾。”之豪情壮志,此君乃“文武双全”,既是运动场上英姿飒爽的健将,又是考场上面不改色,心不跳,临危不乱的答者运动场上挥汗如雨,抱球于头顶,脚尖轻轻一点,二腕一弯,一个绝对式的进球。此君学习甚是轻松,不费吹灰之力,并保持怡然自得之闲情逸致。上课时,深情的流行歌曲娓娓唱来,虽然只是轻声小哼,但此君决不会屑于此,仍陶醉于这美妙的旋律中不能自拔;一下课,就于几个“志同道合”的密友一同直奔走廊,欲想“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只有“楼高不见章台路”罢了,此君时常搓着大腿,有时竟疯狂地抱着桌子扛于腿上,看来身高的有时也不是绝对的。此君口头禅曰“这没办法的”并附和的摇着头,时常用好笑深沉的口气书声琅琅,令其周围同学忍俊不禁,以至于全军覆没于黑板之上,一世清白竟毁于这一旦——他的声中。别看他身强体壮,可本性温顺着呢!我原以为此君脾气很倔,竟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与老师顶嘴,但与他同坐后,才发觉他人好着呢!能容忍我的“胡作非为,大吵大闹”实属本人之大幸也。一个易相处,幽默闲情意浓,运动式的同桌。要说我现在的同桌,那可真是了不得了,此乃以调皮搞笑威振五湖四海,名闻遐迩九州八方的——郦楼天,此人的自恋程度可谓是“无药可救”了。问他一个问题,或说一句话,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情景,定然是深情款款,含情脉脉的转过身,扬起一只手,摆一个英雄式的手势,然后从嘴里吐出一字一顿的6个大字:因为我太帅。不禁使人又气又可笑。二条细柳眉也配和着一上一下地摆动,好一个组合啊!且先把自恋可笑方在一边,此人的数理化可谓是如火纯青,如果说我班数理化造诣直至顶峰的方嘉晟和郦栋烨是数学王子的话,那他定然是数学王子的得力助手,但又不禁让人感慨:可惜呀!可惜呀!这么好的一个人才却是个含“钙”,“铁”不足的人,谁叫他小学时没打好基础,中学时又不肯凿壁借光呢!只能是数学科学中的******,语文英语中的一条虫了。在此特意警告吾同桌:快去补补钙与铁吧!但靠锌,硒和维生素都是没用的,要保持身体含物量的平衡。切记切记。相信你,加油!你可不能比我以前的同桌要差哦!一个足以令你笑口常开,笑得前伏后仰,搞笑式的同桌。希望往昔和现在的同桌们,还有同学们都能笑着面对一切,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关于学习方面,好的仍需保持,学习轻松的仍要“文武双全“,但聪明机智的及需奋力追赶。听了我的这几个同桌,你们是否已胆战心惊了呢?对,我们班人才济济,群英荟翠,要什么人才有什么人才,这几个还仅是我的同桌而已。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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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孙超啦!他和我同岁,是个回民子弟,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孙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孙超的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他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什么《中华A卷》、《字词句篇》、《小学生优秀作文》等,都是他每天要做和要看的内容。为了扩大知识面,他还让妈妈给他报了校外的作文班和奥数班,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他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他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他十分喜欢游泳。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能坚持游泳锻炼。在他那小卧室的墙上,光游泳比赛获得的奖状就贴了十几张。由于他活跃、好动,他也经常“闯祸”。有一次,课余时间,他和我们几个同学在教室的走廊上玩“抓人”的游戏。我们你追我赶,玩得可热闹了。可一不小心,他和一个二年级的小弟弟撞了个满怀,小弟弟的眼睛刚好撞倒了他的下巴上。由于用力过猛,小弟弟的眼睛上面裂了一个一公分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可把我们给吓坏了。这时,老师赶来了,叫来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小弟弟送到医院去“缝针”。为此,老师和家长都狠狠的批评了他,我们也和他一起给老师写了检查。由于我和孙超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思品”课,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我们在一个班、一个教室,一个座位。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孙超啦!他和我同岁,是个回民子弟,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孙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孙超的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他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什么《中华A卷》、《字词句篇》、《小学生优秀作文》等,都是他每天要做和要看的内容。为了扩大知识面,他还让妈妈给他报了校外的作文班和奥数班,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他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他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他十分喜欢游泳。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能坚持游泳锻炼。在他那小卧室的墙上,光游泳比赛获得的奖状就贴了十几张。由于他活跃、好动,他也经常“闯祸”。有一次,课余时间,他和我们几个同学在教室的走廊上玩“抓人”的游戏。我们你追我赶,玩得可热闹了。可一不小心,他和一个二年级的小弟弟撞了个满怀,小弟弟的眼睛刚好撞倒了他的下巴上。由于用力过猛,小弟弟的眼睛上面裂了一个一公分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可把我们给吓坏了。这时,老师赶来了,叫来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小弟弟送到医院去“缝针”。为此,老师和家长都狠狠的批评了他,我们也和他一起给老师写了检查。由于我和孙超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思品”课,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我们在一个班、一个教室,一个座位。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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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一)诺与乐是一对很好的同桌,或许说,“朋友”更加准确一点,可他们更愿意用“同桌”来表明他们之间的牵绊与缘分。一天下课,诺习惯地拿着乐的笔,一转一转地,完全不看那是什么笔,便转了起来,看着自己的精心画作。听到转笔的声音,了也习惯了,因为那是诺的习惯性动作。忽然,“嗒”的一声,乐的笔掉落在了地上,诺愣了,那可是乐心爱的钢笔,昨天乐的小姨刚送给了的一支钢笔。乐急急忙忙的拿起那支钢笔,用力甩了几下,再在纸上划了几下,还好,没坏。可刚刚的几甩使诺的精心画作上出现了一道惨不忍睹的墨水迹,乐愣了,那可是诺用来参加比赛的画稿。下一秒,诺对乐大叫,“你干什么!”,从乐的手中抓过那支钢笔,往垃圾筒一扔,“荡——”的一声,乐的钢笔便进了垃圾筒,诺还气愤地把画揉成一团,丢在地上。之后,彼此都不说话,诺与乐两人沉默着,安静着,等待上课。乐能看到诺的眼眶红了,而诺也能看到乐的眼眶红了,乐捡起了地上的纸团。放学了,诺与乐不在一起回家,视对方为陌路,谁都不肯说“对不起”。这是离诺与乐小学毕业前两个星期发生的事情。(二)炎热的夏季,诺与乐顺利小学毕业,举行毕业典礼的那一天,雨下得很大。在这雨纷纷的世界里,诺举着大红的伞,寻找着一个人的身影。诺的脚边,恰好是一个洼地,雨水积成一个小谭,诺用白色的旧球鞋一脚一脚地踢着雨水。诺忽然眼前一亮,诺看到了一个同样举着大红伞,身体修长,与周围不搭调的男孩,但诺又瞬间瘪了,依旧一脚一脚的踢着地上的雨水,水滴溅湿了她的裤子,她却全然无意,盯着自己旧球鞋上的污渍与那半松开的球带。等到诺的球鞋全部湿透,诺一个人踏着步伐便回家了,远处一个男孩,撑着伞凝视着她的旧球鞋。(三)诺与乐虽然住得不远,但因为不是一个区的,所以上了不同的中学。从此,乐在诺的生活里便如消失了一般。诺在那个学校过得不错,诺是个美术特长生,走廊里有很多她的作品,而有一幅被放在了美术室里最不显眼的地方,那幅作品名叫《我与我的同桌》,画上有两张脸,两张脸都用一张桌子挡住了脸的下部,两个人的眼睛都瞄向了对方,那是诺之前被乐甩上墨水迹的那张画,只不过眼睛被诺稍稍改动了。开学时,诺被认为是他们班最乐观的人,因为诺总不吝啬自己的笑容,对着每个人都能扬起嘴角,露出八颗牙齿。第一个星期,诺天天有人陪着回家。第二个星期,诺只身一人走回家。同学们都说,诺平时在学校总是那么开朗,不知道为什么,回家时诺总一言不发,垂着头,看着脚下的路。诺知道,每次诺回家时都会想起乐,而垂下头,只是为了更好地一抬头,便能让人看到她最灿烂的笑容。诺跟爸妈吵架了,因为爸妈认为诺总不顾学习,总顾着那些没用的美术,天天跟颜料搞交道,也不复习一下,怎么备战中考?因为这样,所以诺不再在学校蹦蹦跳跳,直接如回家时那样魂不守舍,垂下头,看着路,经常去美术室看那幅《我与我的同桌》。这阵子,大家总问诺怎么了,都不像开学时活泼了。诺心里明了,那是诺装的,而不再像那样装的原因是,诺觉得那样与大家嬉闹时,根本就不开心,索性就把面具放下,不在做出以前那样动作大大咧咧,性格开朗的样子,而这种样子,是诺在小学时所拥有的。(四)学校里的郁闷,家里的压迫感都使刚步入青春期的诺感到一种奇异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不好,因为那是一种孤独与迷茫。这天,下大雨,诺举着那把依旧大红的伞步行回家,却发现,这伞变得好小,好小。诺突然觉得好冷,这大红的伞已容不下她,诺觉得孤独已埋没了她。十二岁的诺第一次真实地触摸到了孤独那美丽的、惊心动魄的容颜,但这名曰孤独的毒,使诺像一只被海浪冲上岸的鱼,这只失去大海的鱼,回不去,却也离不开。躺在这布满孤独的海岸,就这么奄奄一息、奄奄一息着。(五)转眼间,初中的第一个学期过去了,诺听闻,乐搬家了。诺不期待开学,也不希望寒假过得长一些。她总在寒假里,看着乐在QQ上的灰色图像。开学了,诺记得,开学五天后,便是乐的生日。上课了,老师对门口站的人招招手,那人很乖地走上了讲台。等到诺看清那人的面孔,诺的脸上满是惊讶,那是——乐!一旦触及了回忆的引线,情感就会漫天飞舞,不受控制。老师让乐坐到了诺的旁边,乐再次成为了诺的同桌。当然,这是乐向老师要求的。乐对诺笑了起来,给了诺一团纸团。诺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了三个字,“对不起”,递给了乐。诺看到了,那纸团正是她那张被乐甩了墨水迹的画,左下角是”对不起“这三个字。乐看到了那张小纸条上的“对不起”,乐笑了,偏着头看诺。诺也笑了,诺与乐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笑得那么灿烂。从此,诺再也不孤独了。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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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她行如风,站如松。她光挑别人的弱点,说得让你心服口服;她讲起道理滔滔不绝,一口下去无人比;她写起作来文采飞扬,如果用班长的话来说,那就是神速简直不是人。她是让我佩服的人;是让我自己找会自信的人;是让我改正错误的人;是让我成天尊重她的人;是我天天看着她脸色做事的人;是她让我更加努力的人。是她,是她,就是她,她便是在我心目中无人能比的同桌。“君子一言,四马难追”同桌总是这样训我。原因是我没写2天前的作业,说好今天早上就完成的,可我又没写完,这不正在唾沫飞扬的训我呢。我烦掉了,我发疯了,我终于忍受不了了,真的真的不行了,我怎么觉得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我鼓足勇气向她大声喊道:“我不是君子,你是吗?”当然我知道在这个方面女孩子的作业总是比男孩子做的工整,交的及时。但是她却说:“我才不是什么君子,我是好女,让人追求已久的月光美少女。”我赶快做着加速运动跑到窗口开始吐,我无奈的喊一句:“晕,我狂晕,我吐,我狂吐。”“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失败是成功之母。坚持就是胜利”。她总是在我考试不及格或者犯错误的时候在我“伤口上撒盐”,告诉我这些大道理。我只所以记的如此深刻,原因很简单,她说的这几句,听的我耳朵都出了茧子了。我承认她学习比我好,懂的大道理比我多,那也不应该这样对我吧,我一直对她很有意见。我最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爬着或者躺着听课,只要是和我一个班的同学,都知道我这个坏毛病,但自从和这个懂的大道理的丫头坐上以后,我的天空没了光彩,没了自由,天天都是她的唠叨。说这样的行为是对老师的不尊重,这样做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这样做将来你就是个植物人。我一听楞了很久,植物人,这样严重,我怎么就不知道啊,完啦,一个全新的植物人即将诞生,啊,好可怕。我立刻做正,挺胸,抬头,之后认真听讲起来。但是头总是刚抬起45度角后,一下又掉到-45度了。哎!她给我来句,别总是给别人磕头啦,他们不会给你给钱的,我忍受这伤痛心灵的刺激,我只好服从,因为她是我的上司。她作文写的那是不用说,如果用一个字,那就是“棒”,如果用二个字,那就是“很棒”,如果用三个字,那就是“相当棒”。让我很欣赏,每次考试出来,她的作文是头条新闻,不知道读了多少次,反正她的行为让很多男孩子不服气,总是说,她不是人,简直是个变态。但是她告诉我,不理他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后来我才发现这个让我讨厌到极点的丫头,这个让我一直很有意见的同桌,这个懂的这样多道理的人却不自恋。我真的真的开始喜欢上人家了,我佩服她了,我开始学习她,向她看齐,她总是指导我的写作。后来,经过我的反复“走访调查”和“用心试探”,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这个丫头其实很善良,还会帮助别人呢。那天扶老人过十字路口,我跟上她都占了光,那夸她的人,一直看着我,我一直冲着他们笑,大家说我们是好孩子,我当时立刻就爱上了这个丫头。心里乐的我啊,好开心,心想如果这辈子有了她,那我就幸福死了。如果把我这个粗心,却不爱帮助人,学习又一般的人嫁给她,我真是三生有辛啊,我这样幻想着。一下被她拍了一下头,“走啦!”一年后,在她的精心帮助和指导下,还有“监控”和“操作”下,我这个苯的不是一般的男孩子,学会了与她一样的道德与精神。同时和她一起走进了这个充满挑战的天堂—毕业班。当时我好像换了一个人,就连我的一言一行都变啦,别人都好像不认识我了,都说这个是马开东吗?这都是托我同桌的服气。我上课认真听了,不再爬下或者躺下,犯错误少的不能再少了,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孩子了,初三一年我和她又是同桌,也许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缘吧,我一直珍惜着。虽然是同桌离的很近,但是每天除了说题,别的话几乎没有,第一次考试过去了,当然在她的提拔和指挥下,我由年级53名(130人)加速升到29名,她第30名。但是她却没因为我考过了她而不帮助我,再后来我对这个学习有了点兴趣,最终冲到年级18名,她一直在30名徘徊,她微笑着对我说,“嘿嘿,今天的你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是我的影子了。”我笑着答道,“幸运的是谢谢上帝把你赐与给我。”她立刻上来揍我,我一下拉住她的手,抱住她,我表白了,我说:“文静我喜欢你。”在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这辈子不会忘记。中考悄然离去,这将意味着我们将要告别,那天的话还好没有被风吹散,她对我说,永远不要忘记学习第一,别的第二,忘记我你是小猪。说完笑着走开,快要转弯了,她大声喊着,“如果高中在一个班,我们再坐同桌。”她哭了,我也是,我冲向前去,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我不由了再次拉住她的手,之后抱住她,我对她说,“谢谢你,我不会忘记你,就算再有比你优秀的,我只喜欢你一个,我只对你有感觉。”后来的我们如愿以偿的考上了高中,我仅比她高8分,同桌却没有做成,但是回忆总是美好的吧,现在一想起来真是不后悔,虽然做的过分,但是这辈子不忘记这个丫头,更不忘记那个瞬间,不忘记那种感觉.不忘记那些铭记的日子吧!我想这辈子最难忘记的人就算她了吧。岁月难得沉默,秋风怨倦漂泊。看着桌上的日记本,我不由想起了我的同桌,想起了我与她的一切,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晰,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一切都是那样的难以忘记。因为她使我自信,勇气,成功。如果用二个字评价我同桌,那就是伟大。我做着匀加速运动去追求我的梦想,一路上同桌继续给我了鼓励,一直为我加油,我想我不会辜负她,我含泪放下一切,拉她的手走向另外一个全新的开始……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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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我曾经的同桌张泽,是我难有的几个异性朋友之一。和他做同桌真的是个巧合,这种缘分是一直从初一延续到初三的。三年里,同桌换了一个又一个,换来换去,最终还是他。张泽体型微胖,不,不能说他胖,应该说圆滑。初一的时候我们在一个组,他坐在我前面,胖胖的身躯挡住了我看向黑板的视线,你可能体会不到,一个庞然大物占据你视线的一大半是多么难受。一种厌恶感在心中发芽,黑暗了我整个世界。初二时,调组了,我心里那片小小的黑暗终于烟消云散了。但不知为什么,人就是这样,在你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我又想起了那个整天与我打打闹闹的张泽,又想起了那个动不动就发脾气的组长,又想起了那个在班里叱咤风云的班长,我才发现,和张泽在一个组的时光,是多么美好。之后换了同桌无数,他们就像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完成了他们的任务之后,就与我没有半点联系。但张泽不一样,无聊了他仍然会到我这边弹我脑袋,或是往我这边扔粉笔头,就像无数青春校园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两个人里,总有一个人被那个人欺负,身为一个女生,我感到特别惨。上了初三,一次偶然,我又与他做了同桌,看到老师在白板上打出的座次表时,我还是挺不情愿的。但是接触一段时间后发现他变了好多,无论在性性格上、体型上还是成绩上,他都变了。在他领导的组里我们稳拿第一,无人超越,也就是凭着着这样我跟着张泽沾了两次光,一次是竞选团员,一次是三好学生,都是从小组得分最高的组里选出一个人来,我觉得我还是很幸运的,用崇拜的目光跟张泽说:“果然是跟着张泽一个组有饭吃啊。”张泽一脸得意,用手捋了捋头发说:“信泽哥!”一天又一天,我们犹如一个机器人般埋头不停地苦学,搭上时光的列车张泽告诉我他有一个亲姐姐在青岛海洋上大学和我差不多高并且很瘦但是他却很胖想减肥却怎么减也减不下来非常担心明年的体育考试万一考不好会拉分很多这样考上是市实验就很悬,我就告诉他我很喜欢吃肉吃零食但怕自己发胖变得很难看这样就没法跳舞喜欢写文章但在写东西的时候总觉得脑子里的词语不够用然后翻字典翻半天还是写不出半个字来之后连语文也不想学了但却发疯了似的像当个作家。我说张泽是个自恋的人,这一点都不假,张泽每次洗完头发都会问我:“看我头发今天是不是很飘逸?”冬天再冷也会撸起衣袖来对我说:“有没有发现我胳膊很细?”练完字之后都会找我分析一番:“我的字是不是很好看啊?”每次我都会机械般地回复他三个字:“真恶心。”继而在他的鼻腔里都会发出“哼”的一声。由于张泽体型庞大,又坐在里面,进进出出的很不方便,我也就只能趁着这个时候来报复他,死死堵在外面不让他进去。这家伙有的是办法,;连椅子带人一块给拖到教室外面。我又想到初一时也是这个场景,他并没有采用这一招,而是用他的板凳举过头顶,在我额头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疤痕。坐同桌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上课困了让张泽掐我一下提提神,无聊了撸起衣袖来比比胳膊粗细,矫情了谈谈理想谈谈未来,作业写完了在本子上玩仿句,邪恶了讨论讨论班里的八卦,实在没事干合伙整前后桌同学。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了作文,我和张泽在讨论写什么,最后商议我们互写,题目:我的同桌。写完之后笑了半节课,原因只出于他的一个错别字,他把“同窗”写成了“同床”。张泽喜欢把他许许多多的故事都告诉我。比如他总觉得不打篮球的男生不是爷们。比如他总是很讨厌别人说他和二班班长的绯闻。比如他参加的航模比赛竟然得了奖。比如在教师节的前一天他买了很多卡纸剪了很多心形纸片熬夜到很晚。比如他买了一双阿迪的篮球鞋或是耐克的衬衫花了多少多少钱。比如。比如。比如很多。曾经有一个星期我俩疯狂的做数学配套练习册,于是下一个星期一周也没写数学作业。曾经张泽把我吃的含化片放进我喝水的杯子中,搞得我满教室直叫:“张泽给我下药!”曾经有一段时间张泽生病没来上课,我很认真地将老师发的卷子整理好,并且在便利贴上写上老师说了什么。之后我们就调位了,我的新同桌,不,没有同桌了,是单人单桌。我与我的邻桌找不到任何共同语言,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玩笑都开不起来。我愈加怀念起与张泽坐同桌的那段时光,我们吹着微凉的风看着落日一点一点沉下去,一起比着看谁先背过课文谁先写完作业。现在那笑声没了,只有我孤独的影子与我作伴。这个暑假上辅导班,我说张泽你瘦了很多,他很高兴说:“你才看出来啊,我每天都锻炼的。”我说:“不骗你,你真的瘦了。”结果张泽第二天就请我吃了顿饭。原来世界上最动人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你瘦了”。昨天我把我的几篇文章发给张泽,我说你看看我写的文。他给我发过来一句:“又不是写我的,我才不看呢。”现在,我对着电脑屏幕,敲下这一个又一个字,我在心里对他说:现在我把你写进我的故事里了。或许很多年以后,当你你听到那首《同桌的你》的时候,你会想起我——一个和你同桌过的女生,她叫施展。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