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
好久没有仰望星空,今夜望着满天繁星却又缺少一轮思乡明月,静静地伫立在窗前,感受着迎面而来的瑟瑟寒风,思绪似乎又回到了那向往已久生我与我的故乡——白河。
时光荏苒,白河养育我二十又一载有余。回眸过去,苦乐经历凝结于我记忆深处,那些景、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一个个难忘的瞬间融合成了一副完整的画面,在我心底留下一个难以磨灭的烙印,那是一种苦涩的美好,令人沉醉和回味。
白河景致,粗放不失神秘。在白河,虽没有什么令人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却也不失让人流连忘返的小憩之所。未入白河,映入眼前的事那纵横交错的主街道,由此可见白河的交通发达,顺着主街道,望着熙熙往往的人群,看着川流不息的车队,听着潺潺流水的汉江水,有的是回归自然的宁静。顺着街道漫步,不一会便来到山脚下,望着层峦起伏,缠绵不断的群山,有的是想要征服类似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雄心,看那群山,有的如神龙般守护着白河大地,有的如含羞少女,恰似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充满神秘,乘着冬阳,沐浴着寒风,开始了爬山之旅,无需紧赶慢赶,时而伫足远眺,时而欢笑嬉戏,虽无引以为流觞曲水的盛景,却也是独有一番景色在眼前。当然白河不仅山清水秀,同样人民好客,民风淳朴也是白河一大特色。
白河群众,质朴不失热情。在白河,无论你走到哪一个村子,不管是在南端的宋家亦或是地处边陲的小双,质朴的人们会热情地邀你进家去闹,甘醇的米酒、香甜的玉米饭,这都是人们幸勤劳做的成果,纯天然的,甚至还不忘杀一只精心饲养的土鸡,当然,最让人迷恋的还是现抓的汉江鱼。主人邀约坐罢,简单而丰盛的饭菜以此端上,让人垂涎欲滴。男主人适时邀酒,起码先干三大碗,在农家,酒都是用碗喝的。主人家会把鱼内脏夹给客人,这是他们对客人尊重的真挚体现,尤其是鱼苦胆,伴随着咀嚼,一丝清凉沁入心脾,让人忘掉一身疲惫。酒至酣处,女主人会拉起一群姐妹,唱起敬酒歌,对原来的客人表示他们最浓烈的情谊。酒喝得越多,主人家越高兴,如果你醉了,那么他们会认为你是真心和他们相处,他们会感到特别开心。
白河土产,平凡不失特色。在白河,有悠久的传统民族文化,神奇的古书、璀璨的银器、精湛的蜡染、绚丽的刺绣、奇妙的剪纸、动听的民歌、悦耳的铜鼓、精致的竹器编织等民族工艺品,做工精致、图案独特,纹路清晰,深受海外客商的喜爱。甘甜可口黄酒、风味独特的白河木瓜酒、细腻可口的野猪肉、自家产的小麦加工而成的的土面条、赞不绝口的黄鳝酸菜豆腐深得游客赞赏。白河也盛产橘,橘子可以吃亦或卖,橘叶可以熬汤治感冒,是独家百河秘方哟,概不外传。白河也盛产矿产资源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白河也养猪抑或圈养金鸡,也吸引不少游客。在农家乐,饲养的家畜以农家剩饭食、农作物喂养,辅以青菜,不添加任何饲料,饮天然泉水生长,虽然先天个头小,但特别能蓄积脂肪,切出来的肉片肉质更是鲜嫩、香甜可口、肥而不腻,具有绿色、健康、味美。既然介绍了山水人文,又怎可少了传统节日呢?
白河节日,传统不失隆重。在白河,要过的传统节日比较多,如县城、仓上一带的春节运动会,元宵运动会等节日。春节人们贴对联,放鞭炮,吃团圆饭,从早晨一直忙到大年初一,整个正月洋溢着喜庆的氛围,春节一过,人们陆陆续续离散或留下,不知不觉就到了清明节,正所谓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虽下着小雨,但人们还未亡人扫墓,祭奠已故之人,悲伤的气氛随着春风逐渐走远,迎来的是人生各有所乐兮,我独爱修法为民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粉身碎骨不稍变兮,心挫伤志更强。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为国为民最终却投江自尽的屈原的端午,划龙舟吃粽子也是向屈原致敬,紧接着便是重阳团聚,及建军,国庆等节日。不知这样的节日,对五湖四海的朋友们是否也会如此,有伤悲也有喜庆呢?
如今,白河的人民沐浴在党和政府温暖的阳光下,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交通条件不断便利,信息越来越灵通,热情大方朴素的白河人真诚欢迎四海同胞前来游玩做客。白河,这边风景独好!
五年级:李林叔
白洋淀一天游
白洋淀气候宜人,物华天宝,风景绝美,妙趣天成,四季竞秀。几次叫爸爸带我去都没去,这次可如愿以偿了
到了保定,到了张嘎的家乡。知道这是华北地区最大的淡水湖,水域辽阔,势连天际。
最让我流连忘返的是荷花大观园,这儿百花争艳,荷花飘香,凉爽宜人。大观园像璀璨的明珠,镶嵌在白洋淀上。
大观园内空气不仅清新湿润,而且负氧离子含量大大多于城市,十分利于我们健康。在园内泛舟而行,微波荡漾,芦苇滴翠,清风拂面,坐在船上。近闻荷香,细品荷态,是一种美的享受。
离开全国最大,荷花品种最多的展示基地荷花大观园后,便看到了湖上白帆点点,渔船列列。忘了告诉大家,这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
现在的芦笋已成绿色,芦苇生命力很强,不管风吹雨打,它腰就是这么直,而且还很实用。
太阳落山了,湖面像撒了一片碎银。马上去石家庄回家了,便依依不舍地离开。
白洋淀是文化的积淀,传统教育的基础,我们要保护它,建设它。白洋淀是烈士撒血的地方,一个著名的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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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白河我爱家乡的白河!早晨,太阳露出了小半边脸,照耀着平静而缓慢地向前流淌的白河;有时,瑰丽的朝霞扮饰着可爱的白河,白河里的水金光闪亮,好似一条金鳞白蟒,向前奔去;有时是白蒙蒙的雾水萦绕着清丽的白河,河面上缥缥缈缈,增添了几分神秘,几分绚丽;有时是小雨陪伴着它,落在它的身上,泛起一个个小波纹,如同一个笑脸,风和日丽,河水明湛湛,静得出奇,像一面镜子似的,静谧明丽,河边柳树一排排,翠色欲流,柔媚婀娜,纤细如指的柳叶不时抚摸着白河,岸边有几朵小花的香气散发出来缕缕清香,群鸟飞啼,穿梭其间,此情此景,不管谁看了,都一定会心旷神怡。中午,太阳照耀着水面,河面上闪起点点涟漪,河水哗哗作响,如热情的主人迎接客人的到来,此时您举着环视,侧耳倾听,清风阵阵,水吟风唱,你会感到那样惬意,那般幽雅,使你神情气爽,小朋友们在假期时都会到白河游玩、划船和嬉戏,大人们也来到河边,几个人打打扑克牌、聊天,放松一会儿心情。晚上,深邃的天幕吞没了一最后一抹晚霞,星星眨着眼睛出来了,玉盘似的月亮旋挂在高空,一同向大地撒下了银灰,白河像一位音乐家奏起了欢快的乐曲,“叮咚叮咚”此时此刻,你若闭眼倾听,定会觉得入仙境,感受到这大自然杰作的奥妙,优美而有趣,就是无限忧伤的人听到这也会豁然开朗,奋发振作起来,忘记了忧愁与寂寞变得开心……啊!家乡的白河,LOVE!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文章融情于景,边绘景边抒情,善于运用打比方的手法,使文章生动具体。650字 四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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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铭> 铭在首都一所知名高校念大一。 数学系本就女生甚少,在泛滥的男生堆里,任何一个女生都会显得极其扎眼,铭深深地知道。 可偏偏数学系那帮女生一个个清冷的不食人间烟火,好像生来就是为了学习,“完全无法下手嘛!”铭和好友这样抱怨。 好友则回答,“数学系里的女生都是‘天才’,别看表面冷漠,其实小算盘打的啪啪响呢!你看不到吗,都围着学生会那帮转,等着毕业找工作让人家帮忙呢...” “什么呀!我们不过是不‘从政’而已嘛...”铭撇嘴。 <白晨> 铭大二那年,白晨转到了班里。 那天白晨是以何种形象示人的呢?墨镜框住了半张白净的过分的脸,嘴唇颜色也奇淡,可以说,像是被陶瓷的白粉蒙上了一般。身材修长,也许是那身白的毫无一丝他色的长裙衬托的吧,裙摆造型浮夸的波浪遮住了细长的大腿,尽管是在夏天,宽阔的裙袖也遮住了手臂的所有部分,甚至手上还带着手套,黑色的,皮质,脚上穿着做工精细的小牛皮鞋。甚至少女的头发也是夸张的淡色,不知是染的还是带了头套。少女面颊淡漠没有一丝表情,很冷。 “我天...”铭咽了口水,看起来真好看啊。 “哇这一身衣服...够浮夸!双击666好吧!她不热吗?”同桌妹子轻声嘟囔。 “新来的同学,白晨。”班长故作严肃地介绍新同学,“掌声欢迎。” 一阵还算热烈的掌声,当然,这里有铭一份功劳。 <铭> “喂,今天新来那个妹子叫白晨是吧!” “对啊。”铭回答这毫无意义的问题,“你觉得她怎么样?” “挺好的吧...感觉还挺腼腆...” “哇!不是冰山不理人吧!” “今天中午她跟班里所有同学问好了,感觉很害羞但是还是鼓起勇气的跟大家说话,性格挺好的...” 铭回想了一下,今天中午他叫室友帮他带饭,自己在宿舍床上躺尸。 “我靠...”铭突然想起来,“我没去啊...” “哈哈哈,睡神,后悔了吧?” “我想起一个更严肃的问题。”铭转过话茬,“那呆子根本没给我带饭!他把我钱黑了!” <白晨> 进了宿舍,同寝室的几个妹子围着白晨,颇有些嘘寒问暖的味道。 “小晨你是哪里人啊?” “我..我是北方人...” “噢噢,太阳不很大,怪不得这么白!” “说起来,小晨你穿的这么严不热吗?” “这个...” 白晨便给她们讲自己少年时代的故事。 她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明明还算热络的寝室,空前安静。 白晨有些慌张,“我..我让大家不开心了吗?” “没有!怎么可能,小晨这么可爱!” “我们要保护她!”同寝室的几个妹子都颇有保护欲,立马就达成了统一战线。 看着白晨马上就要害羞到晕过去的表情,几个妹子相视而笑。 <铭> “兄弟,新来那个和别的女生一样吗?” “你喜欢她?” “就问问...” “这孩子好像特别怕身体接触...” “还穿成一开始那样?” “也不是,反正就是,全挡着。” “她有和学生会那帮混吗?” “我靠韩铭你哪儿那么多问题!我知道什么啊!” <白晨> 数学系的女生实在太少了,一个寝室几乎就是数学系一半的人。 那天,几个妹子站在门口把风,一个妹子叫白晨过来。 “诶,小晨,对面寝室那帮是一群坏人!别跟她们接触,没好事!” “......” “我说你跟小晨说这些干嘛!” “哎好好我错了不行吗...” 数学系女生太少,干脆和生物系合到了一个宿舍楼。 这样的话,理工科就有一堆妹子知道,数学系来了个中二病妹子天天穿的贼厚贼浮夸。 白晨坐在角落,听而不闻。 “小晨别伤心,她们就那样。” “姐你知道的,我已经...习惯了...” 白晨的声音也是,又轻又好听,宛如环佩相碰,又如盛了热茶的茶杯,杯沿与杯盖摩擦时发出的声响。 宿舍再次陷入了沉默。 <铭> “哥们儿,唱k去吗?” “最近怎么回事活动那么多?你也知道的,我没音乐细胞,不去。” “别呀,白晨也要去的!数学系生物系女生都去!” “......” 麦克的声音震天响,霓虹灯在每个人的面颊上闪过,变幻莫测。 唱歌废韩铭在被人强迫上台乱吼一曲后,就一直窝在包厢角落。 “那个...我坐这里可以么?” 女生的声音!韩铭条件反射地要站起来,却看见面容白净的少女局促不安的笑着摆了摆手:“不用的...朋友都去唱歌了,我没有音乐细胞,很无聊,只好和你聊聊天。” “你是...白晨?” “嗯。”白晨低头微笑。 今天的白晨,与旁人无异。依然一袭白裙,但总算露出了白净的小腿和纤细的胳膊,整个人更像瓷娃娃一般,除了头发,颜色还是有些灰白。 看白晨并没有知道自己名字的愿望,铭配合的笑笑,“你体重啊?” <白晨> “真是没有礼貌,讨厌......”白晨腹诽着男孩,以“我还有事”为理由迅速离场。 想想看,沙发垫子还没被坐热呢。 k歌结束已经近22点,白晨要离开ktv,在一个走廊转角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铭。 铭正在打电话,白晨便站在一边。 “哥们儿,今天妹子跟我搭话了,好可爱啊!” “不是...我当时是真的不知道接什么话!” “我怎么知道体重是雷区啊!” 体重...那说的是我咯... 白晨坏心大起。她走到铭背后,不出声。 铭挂掉电话,一转身就看到自己口中“好可爱的”“妹子”就站在他身后。 <铭> 自那之后,铭开始疯狂追求白晨。 午后的图书馆,运动会时的树荫,体侧时的跑道边。 可白晨那晚后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沉默着戴上长帽檐的花边帽,长裙及地,墨镜遮住笑起来就闪闪发亮的眼睛。 大四了。 白晨转学三年。她就这样安静了三年。 韩铭所有的追求都像是打在拳头上的棉花,他也快对不声不响的白晨,忍无可忍了。 终于,某天,在自习课上。 白晨正在给一个同学递资料书。 “白晨你个渣女!对我的感情什么都不回应,欲擒故纵很好玩吗?!” 班里一阵安静。 透过窗户,金黄色的阳光徐徐洒落。坐在窗边的白晨从白色稻草编织的遮阳帽里抬起头,逆着日光摘掉墨镜。 她的目光深邃似海,清清冷冷。 有那么一瞬间,铭甚至感觉,“眸中深藏星河”指的就是白晨,惊心动魄的完美,让他无法靠近。 <白晨> 下课后,白晨同寝室的女生堵住铭。 白晨来那天,对同寝室的女生讲她的少年时代。 “我小时候不懂事。”她声音轻柔缓和。 少女小时候就已经非常漂亮了,小学到初中到高中,追求者络绎不绝。 她很聪明,学习很好,而且身体修长。 初中,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年纪。 一次,一位少年向她表白,穷追不舍。 单纯的少女心动了,从帽檐宽厚的阴影下伸出了手。 风太大,掀掉少女的帽子。她苍白的面颊一见日光,大批大批红豆大小的疙瘩迅速占据她的皮肤。 少年回眸,少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 “怪物啊——!”少年惊恐地甩开少女的手,撇下她一个人跑掉了。 那句爱人口中的怪物,带来的伤害,是医院里痛不欲生的治疗永远无法比拟的。 少女永远龟缩在帽檐的阴影里,作茧自缚,不见日光。 “其实,我们每个人身体里都会有200种以上的过敏原——比较常见的是花粉,蜂蜜,牛奶,猫狗的毛。”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自己的过敏原,因为他的过敏原也许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找不到。” “我嘛,比较特殊,”白晨平淡地笑笑,“我有白化病,并且对阳光过敏——确切的说,对紫外线过敏。” “所以,我并非天生没有爱人的能力,也不是渣女,只是无法去爱。”白晨对铭说。 “我知道你叫韩铭。”白晨对铭笑,“我知道你在关注我。” “我也在关注你。” 空气中回旋飘荡着金色的尘埃,那是太阳映照反射出的光芒。 少女带着宽大的帽子,长裙被狂风掀起,花纹精巧的遮阳伞完美的隐藏少女的倩影。 今天少女涂了唇彩。鲜红的唇更衬得面颊雪一般洁白。 “白晨——我爱你——” 被风吹散的絮语传递到白晨的耳朵里。阴影里的姑娘飘然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初二:并不重要~~!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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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鲨天色越来越暗,寒气侵袭着他的身体,在路上他看到几所高大明亮的旅馆,他知道,这是有钱人才住得起的地方,而他的口袋里的钱已经不多了,对这些旅馆没有任何奢望,只好又迈着无奈的脚步继续往前走。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比利发现了一所外观破旧的屋子,屋檐上挂着一面白色的招牌,隐约可以看见绘在招牌上的鲨鱼图,图旁写着几个字“鲨屋----比芬.科特”。“这家旅馆住宿应该不会很贵吧!”比利想着,走过去推开门,门囗设了一个小小的酒吧,几个水手正在比喝酒,在一张大桌子里,有一位中年人正在为他们倒酒,从那中年人的位置和衣着打扮上,比利断定他是这家族馆的主人----比芬.科特先生。“有空房吗?”比利尽量用清晰的语调说。老板看了比利一眼,说:“有,不过你得出比普通房高一倍的价钱,因为它是贵宾房。”比利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他非常失望,裹紧了衣服正想走,科特先生叫住了他,说:“先生,您的鱼叉告诉了我您要去猎鲨,这样吧,您就将就一下,今晚在杂物房里睡,明天正是星期五,我不收费。”“真的吗?”比利实在太高兴了,那一晚,他睡得很熟。第二天,他告别了科芬先生,坐船到了南塔开特,又从南塔开特坐了一艘名叫“拉吉尼斯号”的猎鲨船,这艘船非常大,船上没有一处是用油漆的,而是用木做的,它给人的感觉非常坚固,无论什么大风大浪,似乎都伤不了它的一分一毫。这艘船在中午出发,早上比利一早就来了,帮水手们搬运食物,出发时,几乎全船人都到了甲板,向亲人告别,比利虽然没有亲人,但也被这一种场面感染了。船离港囗越来越远,水手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家人,船就像一条大鱼,向蓝宝石似的海面滑行,比利一上来就被大副斯达克看上了,让他上他指挥的小船,斯达克是一名做事稳重,胆子又大的人,是一名服众的大副,二副是卡特,身强力壮,是出色的水手,三副是布鲁斯,他还亲成年,却有胆上捕鲨船。船上的鱼叉手并不多,才三年,因此,饮食住宿跟别的水手有差别,比利为此感到自豪。船离开港囗第五天了,轮到比利值班,当他上了甲板时,有一个人己经站在那里了,比利边跑也喊:“谁在那儿?”那人一声不吭,背着身子,静静地望着大海。比利走到他身旁,啊!他的身材真高大,站在那里,像一尊高大的铜像。比利断定他就是“拉吉尼斯号”的船长,想到这里,比利禁不住发笑,他来到这艘船那么久,却不知道船长叫什么名字,他友好地叫了一声:“船长,早上好!”船长一言不发,长长地叹了一声,就走进了船长室,这时,斯达克也上了甲板,他对比利说:“你知道吗,布雷船长的儿子被一条巨大的鲨鱼咬残废了,它是海上恶魔。布雷船长的儿子是非常厉害的鱼叉手,被鲨鱼咬残废了,你说是件容易的事吗?”比利听了大副的话,全身颤栗,心跳加速,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猎鲨还有那么多危险,过去只知道水手把一桶一桶的鲨油从船上往下运罢了。大副斯达克像有意吓唬比利似的,又对他说:“你要成为一名猎鲨人,就要有勇气去拖,去拉,如果你害怕被鲨鱼吞了的话,那么,你就赶紧回头吧!”比利尽管有些害怕,但他并没有被恐惧吓倒,相反,他对这工作更有信心了。第二天,有一艘猎鲨船靠近了“拉吉尼斯号”,那一艘船名叫“信天翁号”,两艘船的船长很要好,布雷船长向“信天翁号”的船长打听:“你们见过那条大白鲨吗?”“见过了,那时我们正在捕鲨,可是,那白色鲨鱼来了,我的那三只小船急忙往回跑,不过,鲨鱼好像比我们更快,一转眼,我的那三只小船就被它毁了,有三名水手也不知去向了!”布雷船长听了,马上命令水手:“快把船帆张起来,向“信天翁号”驶过来的方向全速前进!”“喂,布雷船长,你要到海上坟场去吗?如果这样,我们这辈子也不会再见面了。”“拉吉尼斯号”航行得很快,无疑,一场灾难也以同样的速度向他们靠近......指导老师:刘志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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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冬季的风暴躁地打落了树叶,他们打着旋儿飞进飘飘的雪中,不知被埋到哪儿去了。秀儿推开窗户,呆呆地望着这遍天飞扬的大雪。隐约中,她听见了父亲愉快的呼唤声,她立刻跳下了椅子,在脖颈上缠了条围巾就跑出去了。父亲今天打到的并不是野鸡,而是一头体长不足一米的幼鹿,它仰着脖子鸣叫着,但秀儿一定要父亲把它留下来。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小鹿,它的毛皮雪白雪白的,还没有长角。父亲把小鹿翻来覆去地看一遍,说是头公的。雄性鹿的鹿角新长出来,外面有一层绒毛,松脆得很,这种角叫“鹿茸”。秀儿从小就有种怪病,要用鹿茸医治,几年都找不到鹿茸了,今天却让父亲给找到了。秀儿按住了小鹿,父亲找了根铁链子把它拴在屋门前。(二)那时一个普普通通的晚上,雪下得很大。秀儿草草地吃了饭,便去看小鹿。推开门,猛然间,她发现茫茫夜色中,雪里走来一只母鹿,因为它的毛皮同雪一色,所以很难看见它。小鹿站起来,哼叽着往那边走,企图挣开铁链,秀儿一下子明白了:这一定是小鹿的母亲。母亲轻轻地走到离小鹿几十米远的地方,水灵灵的眼睛怒视着秀儿。它不安地踏着前蹄,用嘴小心地指了指铁链子,小鹿焦急地看着它。秀儿犹豫了,她站在那儿,不摇头,也不点头。母鹿回头仰望着那高高的山崖,崖上,一头大公鹿,挺着胸脯,竖着耳朵,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不动声色地注视着母鹿和小鹿。他一身银白色,脖子上系着一条金丝带。鹿王?!秀儿猛地想起。听父亲说过,鹿王很小的时候,是母亲把他抱回家养伤,养好伤后放归山林的。它很喜欢母亲以前扎辫子用的金丝带,于是母亲就把那条金丝带给它系上了。母亲说她看见过鹿王带领者一大群灰鹿在林中穿梭。但母亲生下秀儿不久就去世了。秀儿就可惜这一点——母亲不在,鹿王压根儿不认识自己,母亲救鹿王的事儿还是父亲告诉自己的。母鹿使劲咬着铁链,却终究没有咬断。它退开一步,朝秀儿狠狠地龇了龇牙,转身消失在这飞扬的大雪中。秀儿愣在那儿,因为她明白母鹿为什么这样;其次,小鹿竟然是鹿王的孩子!(三)第二天中午,雪停了。小鹿盘腿卧在屋门前,抬头看着太阳。忽然,一头灰鹿悄悄地踏着雪靠近。小鹿站起来,想跟它走,但是有铁链拴着,挣不开。灰鹿摇了摇头,凑近小鹿的耳朵低声叫了几下,就几步跑进了森林。可当傍晚秀儿推开门时,发现小鹿不见了!父亲也冲出来,然后就骂骂咧咧的。他命令秀儿马上去把小鹿捉回来。秀儿不敢犹豫,她披了大衣就跑进了朦胧夜色里。原来,鹿王趁父亲和秀儿午睡时,亲自来救走了小鹿。秀儿跑进山林,却连小鹿的影子也没有,小鹿啊,你到底藏在哪儿?当秀儿转身准备离去时,荆棘丛中窜出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小鹿!小鹿四脚撑地,怔怔地看着秀儿。那目光在一瞬间经过了惊奇、气愤、惊恐、绝望,它转过身就飞奔起来。秀儿没等它跑出几步,扑上前一把抱住了小鹿的脖子。小鹿死命地挣扎,“呦呦”地尖声叫着。母鹿不知从哪儿跑出来,喘着粗气,弓着背,迅速朝秀儿奔来,一头撞在秀儿的腰上。秀儿只觉得肋间一阵酸痛,赶紧捂住了那里。小鹿趁机跳了过去。突然,鹿王出现了,它嗅着母鹿,想让母鹿回去。母鹿不满地斜了秀儿一眼,走了。鹿王转过头来看看秀儿,目光温柔又平静,象一眼温泉,流进了秀儿的心中。秀儿感激地看了鹿王一眼,转身回去了——她终究没有带走小鹿。(四)从那以后,秀儿每天去树林,抬头仰望着山崖,鹿王神气地昂着头,站在崖头,平静地注视着秀儿。小鹿也总是在崖上蹦跳着想下去和秀儿玩耍,可是被母鹿唤住了。秀儿不懂鹿语,可她明白鹿王在对她说什么。(五)温暖的春天。这些天秀儿生病了,没有去山林里,代替她的是一群凶巴巴的偷猎者。大胡子掏出一根烟来,放进嘴里点着了,两眼闪着冷光。“老大,你说这儿有梅花鹿的,咋连只鸟儿也没有?”独眼尖声尖气地问。“笨蛋!”大胡子大骂道:“鹿这种胆小的动物怎么可能出现在林子边缘?”他们睁圆了眼睛,猫着腰,端着枪,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一个笼罩着阴气的队伍正在逼近着动物们。树上,连麻雀也不敢吱声。“嗖”的一声,灌木丛中休息的灰鹿全部惊醒,窜上了山。“快,抓住它们!”大胡子吐掉烟头,大喊着带着一群人冲上山去。灰鹿们没命地跑着,用与平时不一样的叫声呼唤着鹿王。一头老公鹿掉头向偷猎者跑来,抬起前蹄把大胡子踢倒在地,并踩住了他。大胡子贼溜溜的眼睛一转,朝天放了一枪,吓得老公鹿朝后一退,放了大胡子。大胡子还未站稳,一枪朝老公鹿开去。老公鹿眼一花,差点倒下,它艰难地回过头去,看见灰鹿群消失在山那头,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朝着夕阳长跪下去。老公鹿被带走了,鹿王也因此失去了它自己的老父亲。(六)偷猎者没有走,他们并不知足,还在山林里搭了帐篷。鹿王立在崖上,原本银白色的毛皮上披了一层月光。它默不作声,凝视着那个帐篷,眼睛里透出利箭般的光芒,仿佛要刺穿偷猎者的心脏。突然,它猛地朝一棵树撞去,一支角干脆地断落在地,鹿王低头解下金丝带,系到那只角上,默默地来到秀儿家门前,又用前蹄扒了一个土坑,在冰雪还未融尽的草丛中种下了那只角。乌鸦啼叫着,飞过山林,鹿王眼中闪过一丝可怕的火光,像一团烈焰,充满愤怒的烈焰。那并不晴朗的早晨,太阳升出地平线时,便暗示着一场血战!(七)树丛里“沙沙”作响,那开满芳香白花的树叶中,隐者一只冰冷的枪口。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一条越来越宽的红线,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半圆。“不许乱吵!”大胡子命令道,“鹿群就要出现了!它们清早一定会出来觅食的!”他猜对了。刚刚吐绿的灌木丛中,闪过一个白色的身影。“啊!白鹿!白鹿……”偷猎者们眼睛都亮了,不觉失声大叫起来。“不要吵了!”偷猎者中间,一个粗暴的声音,“这可是白鹿,很珍贵的,不知道卖出去值多少钱。”队伍一下子安静下来。那雪白的影子正是母鹿,它刚刚听到动静,机警地支起了耳朵。也许是觉得此地不宜久留,母鹿不再踌躇,朝着山上迅速跑去。“跑了跑了!快开枪!”独眼站起来大叫。随后大胡子也追上去,朝母鹿的左后腿开了一枪。鲜血盈满了伤口,母鹿尽量抬起左后腿,用三条长有力的腿忍痛飞奔。偷猎者们没抓到,只好悻悻地朝山上走。母鹿眼见脱离了危险,后腿抽搐了一下,就趴在了地上。血溢出了伤口,滴在沙里,染红了一小片沙地。小鹿不知从那里跑来,轻轻地舔着母鹿的伤口,把伤口舔成了一道暗淡的伤疤。母鹿站起来,若无其事地把小鹿叼到背上,一路小跑,消失在山顶上。偷猎者抓不住母鹿,又想出一个鬼点子:从小鹿下手。太阳才露出一半不到,象一轮红红的新月,弯弯的。小鹿摇头晃脑地走下山来,也许是母鹿放它下山来找鹿王的吧。大胡子哪管那么多,扑上前就抓住了小鹿。小鹿晃着刚长出来的短角顶他,却被他抓住了后蹄,被拎着下山了。母鹿粗气直喘,瞪着眼睛,“哼哼”地叫着,象一头激怒了的公羊,使劲把大胡子顶在地上,用钻石般硬的蹄子连连踩他。大胡子想起了他怎么打死老公鹿的方法,于是朝天放了一枪。这倒引来了十几只灰鹿,它们使劲撕扯其它偷猎者的衣服。偷猎者们惊慌失措,胡乱开枪,打得一群灰鹿血肉模糊。母鹿的眼中映着“复仇”二字,它把小鹿拉到一边来,沙哑着嗓子大声地吼了一声,吼完叼住小鹿的颈皮,奋力把它朝山上甩去,一头灰鹿接住了它。母鹿点点头,冲进鹿群与偷猎者搏杀。鹿王担心地看着自己的妻子,轻轻地喊它,母鹿回过头,发现鹿王正示意它快回来。母鹿瞪了他一眼,用眼神告诉它:用不着!听我说,照顾好孩子。要是我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就一定不要让孩子受苦了!鹿王哀鸣了一声,抬头闭上了眼睛。它在向上天祈祷,母鹿能够平安回来。母鹿眼睛一头头灰鹿在搏杀中倒下,心一横,眼一闭,咬牙朝独眼的枪口扑过去。独眼的枪里装的是燃烧弹,一发子弹落在母鹿身旁的草地里,马上燃起了熊熊大火!母鹿母鹿早就知道,偷猎者们的枪里,现在只有独眼仅剩一发子弹。为了鹿群,它宁愿牺牲自己。母鹿咬紧了牙,跪在火中,任大火在自己身上燃烧。鹿王回头看看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小鹿刚刚就是被它救的。鹿王也用眼神把母鹿刚才说的话告诉了母亲,母亲平静地点了点头。鹿王的身影出现在山崖上,象一座雕像,雄伟又壮观。鹿王久久凝视着偷猎者,眺望着自己种在秀儿门前的角,顿时声嘶力竭地长鸣一声,引起深远的回声。在回声中,鹿王腾空跃起,坠落山谷……太阳升得很高了,金光万道,照射着魂归天堂的母鹿。鹿王的老母亲悲愤又谨慎地看着大胡子。大胡子手中的枪掉在了地上,母鹿救小鹿、鹿群救母鹿、母鹿救鹿王、鹿王坠崖……这一幕幕放电影似的在他的脑海里闪过。他好半天才迸出一句话来,只听他喃喃地说:“动物也有感情……”是的,并非所有的动物都是冷血的,它们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这是人类永远探求不到的。(八)那天中午,偷猎者们离开了山林,永远不会再来。有些热的下午,秀儿推开家门,发现青草丛中,立着一棵灰白色的鹿角。它约有一尺长,那条系在上面的金丝带像一线波光粼粼的清溪,随风泛着金色的波浪。让秀儿感到惊奇的是——鹿角的分叉上长满了嫩嫩的叶芽,每一瓣都带着绿意……1200字以上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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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说《白说》读后感(一)读白岩松新作《白说》收录其几年间在不同场合的演讲稿,文字直白、说理通透,深刻的东西不多。因一些文字距今久远,故在每一篇文章后,白岩松都续写了当下的感受。相比较,我更喜欢白岩松当下的抒发,接地气,没端着。一本《白说》读下来,没“白说”,几处文字引我深思。白说:有了感触不能立即表达,要去追寻。经历了足够漫长的追寻,等到一切成熟了,才会有完美的表达。急于表达已成当今社会多数人的通病,包括我自己。人们往往依据第一印象就判定事物的真伪曲直,并急于发声。我理解“追寻”的意义在于勤思考多求证。在一个“畅所欲言”的信息时代,内心安定,保持耐心,坚持理性,难能可贵。白说:读书,首先筛选出高于你的作品,你要仰视它,然后去攀登。而多数情况,我们会选择与自己脾气相投的,你喜欢的,跟你水平接近的。这种同等水平的阅读,让人失去了自我挑战的机会。在职场、家庭、教育、医疗中疲于奔命的人,早已丧失了攀登的勇气和力量。在我有限的阅读时间里,三分之一给了通俗读物。我这样自我安慰:生活已足够疲惫,何苦为难自己,在身心俱疲的状态下啃“晦涩难懂”的经典,读些侠骨柔情不好么?阅读本身便兼具休闲娱乐功能。然而,若所有阅读都是通俗读物,我又无法忍受。对于养成阅读习惯的人,内心对自己有要求。很多通俗读物制造短暂的遗忘与虚幻,读时让人沉溺,读后无精打采,给精神麻痹而非滋养,永远无法拥有高品质阅读带来的身心灵的喜悦。真正的阅读是寻找精神共鸣与心灵辉映。能给人力量的阅读,一定是有品质的阅读,教给我们怎样积极面对多蹇的人生。白说:学习,相当重要一点是去喜欢你不喜欢的,适应你不适应的。打开自己,试着体会和接纳那些不同的声音。如同读书,不要因为一本书的主题或表达方式很陌生就去厌恶它。再谈读书,我常常会在未读之前就轻易拒绝自己陌生的作家与作品,在自己熟悉与习惯的题材和语言风格里游走。是否可以在阅读中更深入地打开自己,挖掘精神与心灵的潜能?读书的最终目的是读到自己,既然人生已渐渐失去选择的可能性,为何不在阅读中尝试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去读到未曾发现的自己?白说:有的书当你很年轻的时候就把它读了,以为是读过了,其实是错过了。太年轻的时候,有些书的味道你是读不出来的。而在你真到了需要它的年纪,却没再次跟它相缝,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我一直认为,人与书的相逢相知需要缘分。为避免好书太早相遇而错过最美好的相知,需要常读常新。初中时便读过《约翰。克里斯朵夫》,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读到什么?能记住的真不多了。需要重读的书太多,愿有生之年少留遗憾。八九两个月似乎很忙,读书的时间很少,完整读完的书,《白说》之外仅有一本;;冯唐翻译的泰戈尔《飞鸟集》。不仅读完,还抄录了不少,仿佛回到中学时代。在同龄人热衷诗歌的年代,我埋头琼瑶金庸,读诗的兴趣不大,而今天却越来越喜欢读诗。诗用简单的文字组合完美诠释了我内心渴望表达的情感。白说:为什么读诗?因为中文有无限可能,每一个玩文字的人都可能有一个新发明。成千上万汉字摆放你面前,当你写出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文字时,每一个字都不是新的,但它们完成了一种全新的组合,又一次发明了中文。我以为,书读久了,对文字亲近到一定程度,肯定会爱上诗,因为那里有最美丽的中文。拉拉杂杂,读《白说》最触动我的还是关于读书。对书中关于道德经、关于人性、关于发展、关于世界的言说,不是无感,而是看得太多,没了新鲜感,失去了思想的弹性。在“老生常谈”中,亦有星星点点的精彩言说,如:人性的进化是很慢很慢的;意义没有意义,好细节才有意义;结论是危险的,过程是安全的hellip;hellip;每每读到这些句子,不得不暂停阅读,闭目思索。读过不少媒体人的作品,我心中最好的依然是柴静的《看见》。受文体限制,白岩松的《白说》容量大、情感少。好作品贵在一个“情”字,作者不用“情”,读者自然无法动心。但是作为媒体人的书写,有两个字贯穿始终,就是“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白岩松的《白说》值得阅读与尊重。用《白说》中的话结束读后感:“生活就是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人们格外需要学会在不完美中让内心得到纾缓和解脱,回归到正常的日子当中。”如何学会?好的阅读与理性思考。《白说》读后感(二)这两天在看白岩松的《白说》,颇有些感触。这种强烈的感觉促使我突然想写点什么。《白说》这本书听其名大概就可以猜到它的主要内容,也就是白岩松对于人生和生活的感悟。我平常向来不太爱好此类书籍,在我看来,人生百态,各有其不同,成功和人生轨迹是不能复制的。但是我很好奇从一个新闻人眼中看社会和世界是怎么样的。此时此刻我的心跳速率比平常快,这说明这本书给了我收获和共鸣。刷了太久的微博和朋友圈,很久没有这种在书中偶遇知音的惊喜感和幸福感了。就像张爱玲笔下所写:“原来你也在这里”。就像在铺满青石板的雨巷中,突然转身看见撑着油纸伞的丁香姑娘。这种幸福感缺失了太久。我开始认同读一本好书就如谈一场恋爱的观点了,期间有与作者心灵之通,有意见相左的分歧,只是不能争吵,不能转身离开,一阵反思过后仍然爱不释手。白岩松在书中谈到他的读书之道时,我差点泪流满面。他说你以为读过了,其实是错过了。我想想自己错过的确实值得可惜。大学四年,我很多时间都是跑图书馆,借阅过很多书籍,历史类,哲学类,心理类,文学类等等。但是至今让我想重新想借阅和翻看的是田余庆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如果说我是因为爱好历史所以爱此书,那就错了。与此书的相遇说来有些不那么浪漫,如果不是大学老师布置作业,我想此生我注定和它错过,但是我虽然曾与它相遇,却没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这也是我至今最大的遗憾。当时把看《东晋门阀政治》当成一项任务,我爱上它是在喧闹的候车室等火车的时候,当我看到作者笔下的东晋门阀的那些趣事和人物性格时,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穿越了,当时的我不知道四年后我还会如此着迷此书。看过太多历史类的书籍,很少有这种觉得历史是个很有趣的东西的感觉,大多数人对历史总是过于敬畏,所以写出来的作品总是觉得离现实很遥远。历史确实是个遥远的概念,但是我想能把遥远的概念写出昨天的感觉,这才是还原历史最好的方法吧!当然大家的作品是有很多的,每当我读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我都觉得黄仁宇先生必定是个很有趣的人。其实我没有接触过作者,我之所以读出我所认为的作者的性格,不过是因为他的作品确实有趣,确实让我喜欢。当然这也和个人的文学底蕴以及史学背景有很大的关联。作为大家或者资深的研究者,也许他们在我们看来枯燥的史学中发现了乐趣,然后帮助我们去发现其中的乐趣。我们现在所阅读的都是他们在原始史料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正如他们把食材加工成食品。只是食材加工大多数人都会,只有少数人才能做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令人垂涎欲滴,流连忘返。我至今都很感谢我大一的专业老师,是她让我知道陈寅恪,钱穆,顾颉刚,翦伯赞,黄仁宇hellip;hellip;这些人的作品有惊人之处,当然惊人之处是我阅读后得出的结论。经过广泛阅读之后,我发现读什么样的和读谁的书太重要了。一本好书读完后就像和恋人分别,其间的酸甜只有自己慢慢去体会和领悟。有的时候,我们不带任何目的的去阅读也许会收获更多。仅仅只是喜欢,所以愿意在喧闹的环境中如饥似渴的阅读。正如白岩松所说:阅读也要讲究随缘和惜缘的,别功利,别强加。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慢慢成为你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现在社会大多流行成功学,所以我也用成功学来抒发下感概吧!我认为生活的成功就是把大多数人认为的枯燥感过出趣味感,学者的成功是把多数人认为的枯燥写出趣味感但不对事实进行扭曲。读一本好书时,也许你会泪流满面,也许你会哈哈大笑,拍手称快。也许hellip;hellip;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把《东晋门阀政治》重新看几遍。虽然曾经的年少无知让我错过它,但是再次相遇我会更加去好好品味其中的趣味和价值。因为错过,所以更加珍惜。好书原来看一遍是远远不够的。《白说》读后感(三)《白说》这本书里,每一篇文章之后,都有作者自己对于自己文字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样挺好,最起码对于自己说过的话进行梳理、整合和总结,未尝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呢!在看完《漂亮的失败是另一种成功》这篇文章后,觉得特别感同身受。这么多年,经历了浮浮沉沉后,觉得自己在面对失败与挫折后的心境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我想对我而言,与其去羡慕别人成功的结果,不如享受自己奔向“成功”的过程。虽然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loser,但是我十分清楚的回应自己的内心,我其实是个心理十分强大的人。曾经我对自己说过,我也在博客里提到过,我是一个触底反弹特别厉害的人,只要我还有口气在,我依旧会遵循自己的想法生活。在这个成功学泛滥的时代,每个人都梦想着成为像马云一样的人物,但是却没有马云那样的辛苦和机遇,人们追求的大多数是表面的成功,从来都是只在乎结果,却忽视了过程的享受,甚至为了某种期待,人们开始不择手段,这在我们身边的例子还少吗?之前参加选调生同学的婚礼,一桌子好久不见的同学,或熟悉或陌生,但是看着他们年纪轻轻的都已经在省里工作的那种感觉是很欣慰的,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他们在聊着彼此的工作晋升,聊着省里面的人情世故,这个现在干到哪个职位了?那个爬到什么官职了?我在一边静静的听着,不时露出暖人的微笑,他们聊的起劲儿,我又不喜打扰,当然,也是打扰不着,毕竟距离我自己还有很远的距离,他们聊着聊着,忘了是谁先注意到的我,然后说你现在怎么样啊?我说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有工作忙,问我现在在哪呢?我详细的说出自己的工作情况,众人张大嘴巴一脸诧异,唯独我自己泰然自若。我从来没有跟谁去比较的想法,我总是觉得每个人的起点不一样,背景不一样,所以没有必要放在一起比较。我跟他们说,你们聊你们的,我听着就好,反正也听不懂什么,大家都挺好不是嘛!这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我确实听不懂,哈哈,很多人曾经对我说,你有点白瞎了知道吗?开始的时候,包括一次次被半道顶下来的时候,我有怨过,有气愤过,但这早已成为过去。慢慢的开始选择接受。有时,我还会自嘲说自己拽了我这届选调生的后腿,这纯属玩笑话。我不觉得自己失败,反而觉得自己享受工作的过程,忙碌的工作之余,给自己放个假,出去玩玩挺好的。就连加班都被我享受得一塌糊涂也是醉了,毕竟人的想法不同,思考的方式也不同,()爬得再高也有恐惧的一天,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的行走不是更好嘛!再说失败,谁没有失败过,谁没有挫折过,难道遭遇了这些就不会行走了吗?就自暴自弃了吗?遇到困难就在想完了,我不行之类的想法。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失败,每一次失败都预示着下一个成功的开始不是嘛,那就奔着目标前进呗,有啥呀!《愿生命从容》读后感《人间有味是清欢》读后感《创京东:刘强东亲述创业之路》读后感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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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白1你是楚歌白。2九八年,你被寄养在我们家。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桃花遍地。你跟在母亲身后,缓步走进院子里,就站在桃花树下。白皙的脸上无悲无喜,看不出一丝表情。我从厅子里跑出来,站到你面前,仰着头看你。你低下头看我,眼睛里映出我稚嫩的脸,依旧没有表情。妈妈说,你叫楚歌白。我迟疑地喊你的名字,你淡淡地应了一声。声音不大,却足以听清。于是我笑。满树桃花也随我笑。楚歌白,楚歌白。原来你叫楚歌白。3偌大的院子里,你住在西边的厢房,房前栽着栀子花。栀子花香飘在空气中,清雅里带着一缕芬芳。你端坐在花下,静静地翻阅着手中的书卷。有风吹过来,栀子花轻轻巧巧地落在你的额发上,更衬得你的面容苍白如雪。我连忙跑到你跟前,踮起脚尖拈去那一朵花。你抬头,微微诧异地看着我。我把手伸到你面前,摊开,掌心卧着一枚莹白。我说:是花。然后你笑了。嘴角轻扬,眉眼弯弯,温柔如水。漆黑的瞳仁里映出一点莹白,摄人心魄。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笑。你就这样笑着,刻进了我的记忆。4你高二的那一年,曾有女生跟踪你到了家门口。我站在光秃秃的桃花树下,你与我错身,走进了里屋。然后那些女生跨进门来,向我打听你的名字。而我凶神恶煞地把她们赶出了家门。恶狠狠地锁上门之后我转身,看到你就站在院子里,看着我。我猜想或许你会讨厌我如此恶劣的行径,因为我看不清你的表情。然而正当我准备落荒而逃时,你却突然跟我说谢谢。我怀疑自己听错了,微微张着嘴,瞪大了眼睛看你。或许是我的样子太过滑稽,你轻扬起嘴角,微微一笑,再次重复:谢谢。我傻傻地答:不客气。原来你一直都知道有女生跟踪你,只是你不知道应该怎样制止这样的行为。你说,她们没有错,即使她们确实干扰了你的生活。你一直都是这样温和的人,虽不苟言笑,却也从不曾埋怨过谁和谁。我想这或许就是你如此受欢迎的原因。5千禧年的除夕,我跟着你跑到山上看烟花。夜凉如水,隐隐透着一丝冬末的寒意。南方的冬天不太冷,即使是夜深露重,也不会觉得有多难捱。我们肩并肩坐在一起,听着收音机里主持人温婉的声音,低低地诉说除夕的故事。山风不时地吹来,凉,却不冷。或许是因为有你在身旁,我才再没有一丝对于寂静与黑暗的恐惧。收音机里开始倒计时,5、4、3、2、1,山脚下的小城在一瞬间被焰火照亮,各色烟花在夜空中炸出绚烂的火花。有人在郊区放鞭炮,涌出的烟雾弥漫在山腰,将万家灯火晕染成朦胧的橘黄,似真似幻。我转过头问你:楚歌白,你想家么?你仰着头看天上的焰火,恍若未闻,好一会儿才低低吐出一个字:想。声音轻得像在叹息。鞭炮声早已渐渐停息,天上的焰火也稀疏了,世界渐趋于宁静。你轻声说:想啊。除夕节,团圆夜,怎么可能不想家。可是想也没用啊,我没有家的。以前,很多年以前,或许是有家的。可是现在,很多年以后的现在,早就没有了。再也回不去了。你絮絮地说着,低沉的嗓音和着收音机里轻柔和缓的音乐,有种说不出的哀伤。你说起你的父亲,他是个英雄般的男子,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性命。你看着你的英雄倒在血泊里,恐慌、心痛,却又无能为力。你说起你的母亲,她温柔、善良,却饱受丧夫的苦楚。她曾经再嫁,却又终被抛弃。她太苦了,你说,所以她选择了逃避,放弃了你,一个人远走他乡。原来这就是你寄养于此的原因。我说:楚歌白,你恨他们吗?你摇头:不恨,因为我爱他们。你转过头来,在黑暗中扯出一个模糊的笑。你说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那些过往,早在你放开她的手的时候,就已烟消云散。一切归零。6元宵节那天我跟妈妈吵架,晚饭没吃就赌气跑出了家门。我在河边慢慢地走,夕阳把我的背影拖得好长。顿生荒凉孤寂之感。你站在我身后,轻轻地喊我的名字。我大惊之下猛地回头,看到你温柔的笑。你问我:饿了吗?没有责怪,没有诘问,没有埋怨。你只是问我,饿了吗?我点头。你说:走吧。那是我第一次和你到路边的小摊子吃牛肉面。你不小心吃到我偷放进去的生辣椒,额头挂满了汗。我看着你辣得通红的脸颊,笑得花枝乱颤。原来,你真的不能吃辣。回家的时候经过人民广场,我拽了你的衣袖说要去猜灯谜。你抬手看了一下腕间的表,摇头。我哀求:买一盏灯笼带回去,总行的吧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