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剑
一
我不是一个杀手,真的不是。
十年前,也就是我八岁那年,趼叔从路边把我带到了火枫岛。
火枫岛的枫叶很红,像血,所以我叫血剑。
十年,枫叶红了十次,也落了十次。我的“天绝剑”练成了,趼叔也一下子老了。
你可以离岛了,目标是冼剑心,研叔说。
无泪梦魇,也就是冼剑心,一年前以一招“梦魇剑心”击毙剑圣“君玉剑”而名动江湖的少年奇才。
每次,红枫飘落时,都会有一个高手来和我过招。这一年是研叔亲自和我比,枫叶在我们的剑下旋转。
当一千零一片枫叶落地时,我的泣天剑响了,那历利的剑声划过整个火枫岛。研叔倒了,倒在地上,我收住剑,他胸口的伤不深。
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铺我下来。趼叔的伤已经痊愈,他抚了我的头发,像小时候。我背着泣天剑转身离开了火枫岛,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雪。
二
“听说江南巨富刘典被人杀了,一剑致命。”
“谁干的?”
“像冼剑心的招式。”
“是击毙剑圣‘君玉剑’的那招么?”
“不,冼少侠那招‘‘梦魇剑心’说什么也轮不到刘典那王八吃啊。”
“就是,刘典TMD赚的净是昧心钱,冼少侠干得好!”
“嘘!小声点,隔墙有耳,是不是冼少侠还说不上呢。”
在趼叔的安排下,踏入江湖后我杀了第一个人,而有江湖盛传我的剑式像冼剑心。
雪,在我脚下沙沙作响,前面就是天鹰堡了,我的第二站。
……
鲜血染红了白雪下的天鹰堡,当泣天剑最后划过天鹰堡堡主的胸膛时,我见到他了,无泪梦魇。
在我收剑的那一刻,他赶来了,很俊秀的脸,眼前垂下的头发在风雪中飘着,一身玄黑色,还有那翻动的披风。
很快,雪在我们身上积起了薄薄的一层,我们出手了,在同一刻,奇怪的是我们的招式竟然一模一样。
“你为什么冒充我杀人?”
“我有吗?”
“你到底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
他收手了,我也停了。我没有把握能赢他,也许我根本不打算赢他,尽管他才是我真正要杀的人。
其实没有你我也一样会杀了刘典和天鹰的,只是你早了一步。他笑了,很豪爽。
剑风扬起的雪花还在飞扬,他身影从我的视线里消失。
三
趼叔对我很失望,派人来问我为什么不杀了冼剑心。我说,时机未到。
下一个任务是趼叔对我的处罚:三天内杀20个成名人物,而且是该杀的。
西风凛冽,雪花伴随我执行任务的整个过程。我想起了火枫岛的枫叶。
就在我泣天剑刺向第二十个刻杀的人时,她出现了,全身素白,像雪一样的颜色。
她飞向泣天剑,我收住,却依旧划断了她眼前的一根黑发。
你为什么救他?我抱剑而立。
我不是救他,而是要亲手杀了他报仇。她展开身形,很轻盈,很美。该杀的终究该杀,一声不吭地栽倒在雪地。
我说,我还要去找另一个来完成任务。她说,她还要继续去报仇,四个只杀了一个。
我们走在了一起,原来她叫紫靛,很像我在火枫岛反复梦见的那个女孩。
雪地里她很动人,我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小鸟
我是一只小鸟,自由的飞,自由的玩耍,不管刮风还是下雨,我都要自由的飞翔。
我想在蓝天妈妈的怀抱下成长,我想在大树爸爸的树枝上跳舞唱歌。唱给那些残疾的孩子,唱给那些穷苦的孩子,给他们带来快乐、幸福。
我渐渐长大了,我的翅膀硬了,可以飞到更高更远的地方。有一天,我来到了一个有着我的同类的世界,我开心地飞过去,有布谷鸟、孔雀、喜鹊、麻雀`
我又来到了一个人的世界,这时,只听一个小男孩说:“京口瓜洲一水间,
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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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岸“天堂”酒吧。耀眼的水晶灯,闪着阴冷的光的黑色吧台,名贵的外国酒,妖艳媚惑的歌女和帅哥美女组成的侍应生们。这里哪像天堂了,简直是个充满颓废气味的黑暗空间。连个天使都没看到,甚至连相关的东西也没有。不过也好,天堂里的那些家伙总是清高自傲的惹人厌。我最恶心他们了,当然,那些家伙,说不定也厌恶我们。不过,我很欣赏那些家伙中的一个人。他可以说是天使堆里的另类角色。“唉,八月,这里。”与夜冲我身后挥手说。我转过身去,是一个长得很精致的女孩。清爽的短发,淡淡的眼影,恰倒好处的微笑。恩,总算见着个我满意的人类女孩了。“夏,你偷懒哦。”八月放下两杯鸡尾酒坐在与夜身边说。与夜淡淡地一笑,“规定的有啊,如果侍应生的朋友也在这里,可以请一个小时的假,而且,我也差个十几分钟就要下班了,BOSS应该不会说什么的。”我静静的看着他们聊天。夏?奇怪,与夜多久改名了?我抿了一小口鸡尾酒,立马转身奔向卫生间!我趴在马桶上吐个不停!太难喝了!这什么东西啊!我明明是想说喝一杯热咖啡或者热巧克力的,哪里知道与夜非得请我喝这个,说是这间酒吧的招牌美酒。真是鬼话,我再也不信了!居然这么难喝!“夜浅!夜浅你没事吧?夜浅!”与夜在外边使劲擂门。我会有事就好了。我用自来水漱了漱口,擦了擦嘴角若无其事地开了门。结果当场愣在原地。站在门口的,正在和与夜说话的侍应生,不是,不是百诺威吗?那个我唯一欣赏的天使!与夜见我出来急忙拉过我问:“夜浅你没事吧?”“夜浅?!”百诺威无比惊讶地看着我说。我偏过头去。完了。百诺威这个家伙从来都是大嘴巴,管不住秘密的那一类人,我的身份很可能会暴光!真是,百诺威不是天堂的宠儿吗?那个六个翅膀的怪老头怎么会放他出来?难道不怕他说漏嘴吗?与夜冷冷地看了眼百诺威,“冬,你认识夜浅?”“冬?”我惊得脱口而出。“怎么了?”与夜回过头来。我急忙摆手,“没什么。只是很奇怪你为什么叫夏。”“哦,”与夜淡淡地应了声,“这里的女侍应生的名字全是十二月份排下来的,当然是按照年龄来算。男的就是四季和过的节日。我是四季中的夏。”原来,如此。我望向百诺威,“你怎么在这里?”我用的是心语。只有百诺威听得到。“有任务,你呢?”“也是。”“哦,又是勾引别人吗?”“......什么叫勾引......别人?”“啊!没什么,是勾引人家的魂魄。”“......”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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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煞终于一个个都睡着了,鼾声四起。平时还从来没有这样刻意等到深夜,神经越来越兴奋了。小飞也在不断的翻身,他也睡不安稳。2点差10分了,外面的树枝在摇摆,今晚的风有点大,感到阵阵寒意。突然想到隔壁的王威,他是不是也跟我们一样在侧耳静听呢?2点了,指针也越来越逼近2点了,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果然脚步声缓缓的从左边走过来,是很清楚的皮鞋的声音,沉闷而拖沓。离我们寝室越来越近,心要跳到嗓子眼。他在我们寝室门口停顿了一下。然后又走了开去,脚步声慢慢飘远。而后他又折了回来,刚刚放松的心又腾的紧张起来。我死死的捂住嘴巴,怕自己吓出声来。就这样,他来回走了几遍,最后在我们寝室门口停顿的当口,他消失了,脚步声没有了。一切归于沉寂。我松了口气,感觉肩膀已经僵硬,死死抓住的被单都被我掌心的汗弄湿了。耳边还有脚步声在回荡,慢慢入眠,今天一天我太累了。清早小飞和我都没有说话,默默的去上课。昨天晚上的事情都不愿意去回忆,但是我发现其他几个人也神色怪怪的。也不愿意多问。一天下来,班上的气氛越来越诡异。男同学聚在一起,没有了往日的喧哗,互相的咬耳朵。女同学则是指指点点,又不敢声张的样子。7点,我被通知要开寝室会议。在3楼中间的那个房间里(17栋只有3层)。我和小飞去的时候,看见老大,他正在激昂的讲着什么。看见我们来了,他马上挤了过来,老大有一副很魁梧的身材,有什么事情他都是一马当先。明也朝我们走了过来,斯文的脸上是很严肃的表情。老大一本正经的讲:“清树,小飞,等一会说的事情你们千万不要害怕,什么事情有我扛着了。”说完,他拍拍自己的胸脯,大义凛然的样子。我和小飞对视一眼,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我说到:“有什么事情会吓到我们,开玩笑。老大放心,我们很勇敢的。”牛皮归牛皮,我还是很感激的看了老大一眼。明正待说话,系里的主席朗声说到:“大家静一静,各归各位。”话音刚落,人群自动的分开了两边,一边是我们文学院,一边是计算机系的。我们文学院住17栋的一边,他们则住另外一边。三层,大一大二的都有。平时和他们没有什么来往,河水不犯井水。没有想到今天汇聚一堂居然是为了那件事情。2点的脚步声。安静下来,我们系的主席说到:“今天大家都来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所为何事,我也开门见山的说吧,最近,明天晚上2点正,都会有脚步声在走廊里走动,从一楼到三楼,搞得人心惶惶。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有没有人碰巧在2点钟出来,看见了什么吗?”没有人吱声。计算机系的主席接着说到:“这件事情,发生得很怪异,我们都是大学生,按道理来说,是不应该相信鬼怪之说的。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会有现在发生的事情。”他说完,更没有人说话了。因为他提到了“鬼怪”两个字。硕大的寝室只有面面相觑的脸和惊恐的眼。沉默,有人举手,是计算机系的小胖。他住213。大家的眼光都集中到他身上。他们系的主席问:“小胖,有什么事情要说的。”他稍微站出来了一点,本来就红的脸现在更红了,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激动。“我上上个星期天晚上出来上厕所,几点我就不知道了,我看见有一双黑色的皮鞋放在206的门口,我路过的时候还朝它瞟了一眼,然后就去厕所了,回来的时候它就不见了。我以为是206的人发现皮鞋放在外面又收了回去呢。”他一说完,大家马上议论开来。“皮鞋”又是该死的皮鞋。这次,我们几个206的倒成了全场关注的焦点了。我看到老大和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正感诧异,上上个星期天,不是刚好是我们玩碟仙的日子吗?突然浑身打了个激灵。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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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岸“夜浅,我去‘天堂’打工了啊。你自己一个人慢点。”与夜边收拾书包边对我说。脸色冷冷的。我抱着墨龙说:“不碍事。”墨龙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表示抗议。我瞪了它一眼,它说:“你明明很想去。”反正只有我一个人听得到。好吧,我很想去。我想看看与夜打工的地方,被人类称为酒吧的地方。应该很有趣吧,说不定可以找到我要找的人,婆婆说那里龙蛇混杂,几率增高。“我不会很晚回来。”他背上书包说。我笑了,“知道,今天晚上会下雨。我去接你。”与夜愣了下,“会下雨么......知道了,我自己回来吧。”“雨很大。”与夜没再说什么,径直走出了教室。我叹了口气。因为这次的死人事件,学校放了七天假,回地狱看看吧。不知道翼有没有想我。我慢慢走出了教室。不出我所料,我刚回到家,惊雷就一个接一个地来了。墨龙当没听到,竟沉沉睡去,我白了它几眼,真是个贪睡的家伙。我套上外套,穿上厚实的牛仔裤,拿上两把雨伞,背个皮质的黑色背包,把墨龙塞了进去。毕竟,出门在外还得有个保镖才行。我搭了辆的士,刚上车。哦,阎王爷啊,真是出师不利。这司机居然早死了,叫一个灵魂来给我开车,会不会出车祸啊?“小姐要去哪里?”他的声音飘渺空洞阴森外加诡异。“‘天堂’。”我淡淡地说。他古怪地笑了一声,“呵,小姐也才死吧?天堂路可难走了,我被赶下来了几次啊,亏我在世的时候做了那么多善事!真是没好报!”我无奈地耸了耸肩,“那去地狱。”帮忙揽个鬼去吧,听墨龙说冥界最近很缺人手。他突然转身扑向我。阎王爷啊,车子还在发动中呢。墨龙猛地冲出来一口咬住他的手将他甩了回去。果然,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墨龙是个忠诚的保镖,我在人界不便出手,以免招了刹狱猎人的眼光去。那些专门对付我们地狱使者的家伙可不好惹,在外,不必要的麻烦少惹。咳,翼的至理名言,当然,只针对我。我是出名的地狱麻烦精。忽略忽略。“他的灵魂好脏。”墨龙幻化为一男子踩住刹车说。冷俊的脸上流光异彩。唔,又和与夜一样是个讨厌的冰棍脸。罢了罢了,习惯了都。我抓起背包跳下车,那个灵魂已经被墨龙给Over了。我一抬眼,正看到“天堂”酒吧的大招牌。美丽的蓝色夜灯轻轻的点缀着幻灭的颓废。墨龙变出一身黑色的衣服,上身黑衬衫内点缀着几粒小小的魂石。美丽的少年。和与夜有得一拼。墨龙搂住我的肩膀慢慢走了进去,引起无数人的目光。我指指最角落的座位说:“那里,在那里等与夜。”墨龙应了一声拉着我走了过去,一人要了一杯鸡尾酒。然后,与夜上台了。一身夜魔的黑衣,绝美的脸散发着冰冷。他的手上拿了个话筒,说:“今天,我要向一个女生表白。”底下人叫成一片。我感到墨龙抓紧了我。“浅浅,直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中注定的新娘。你的冷艳告诉我,你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然后,他穿过人群走到我的面前,墨龙静静退到一边。我惊在一旁。“浅浅,我要定你了。”说完,他轻轻地抱住了我。时间飞速后退。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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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土若你抓起一捧土闻一闻,你会闻到重重的金属味,你若把它攥紧了,你会看到紫黑色的血液从里面滴落。——题记一场核战之后,最后一个地球人孤独地坐在房间里,这是门外传来的了敲门声。地球人的脸忽的亮起来:难道我不是最后一个、唯一一个地球人?可这神色并未保持多久。很快他的眉头紧锁,像是在思考些什么。然后又刷得苍白下去,似乎有了答案:不,核弹的威力,他应该是最清楚的才是。他颤微微地走到门口去。所谓的永不会被摧毁的房门在核弹的摧残下,也是破破烂烂的,像是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他透过猫眼向外看去——什么也没有。其实也不是什么的都没有,看,还有那一堆堆的房屋废墟,一丛丛的植物灰烬,还有到处散着的人类尸体——内脏被翻了出来,人们的眼睛还在大大地睁着,似乎没想到:生命,原来真的这么脆弱。一阵狂风吹来,漫天飘舞的再也不是纯净的雪花,而是没了生命的一切:动物,植物,废墟。不知刚才狠狠撞在门上的又是什么。他想起地球过去的样子。曾经它是那么美:春天春江水暖,夏日百花争艳,秋天硕果累累,冬季冰天雪地。人与自然和谐地相处——什么时候开始变了?什么时候起,人类开始变的贪婪?变得残忍?变得为了目的不顾一切?他想他这辈子——他这即将结束的一辈子都不会忘了他的上司:X国总统下达发射核弹时那近乎疯狂的眼神了。“快发射核弹啊Z!按一下‘发射’,就那么一下!Y国就灰飞烟灭了!”灰飞烟灭?这就是人类对其他国家人的终极愿望吗?他记得他似乎是有反抗的:“总统先生,若核弹发射,不止Y国,其周边国家都会受到波及的!不管怎么说,人民是没错的啊!总统先生!”可那个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仍发着福的男人怎么听得进去?“你不发,我来!”随着按钮被用力按下,一颗核弹如光般发射出去。核弹爆炸在Y国上空,死去的,却不止Y国人民——而是地球所有的居民。总统先生想必也没想到核弹的威力竟真有这么大吧?现在,哪位自认高明的的总统先生又到哪里去了呢?那堆尸骸里,哪一个才是总统大人的呢?官,难道就能这样草营人命么?用所谓的高科技,带人类一步步走向灭亡吗?他忽然有些茫然,自己作为一名科学家存在世上是不是一种错。他又想起总统先生每天必说的话。“哼,Y国那些小垃圾!看我统一了他们!”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愚蠢,甚至以为自己像是当年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他口中的雄心壮志,他所做的”替天行道”,他所以为的为了爱与和平,说到底,也不过是为了隐藏自己贪婪的借口。“对!科学是没有错的!”他在心中叫嚣着,因为他的喉咙已经因为几天的滴水未进而发不出声音。是的,错的不是科学,是使用科学的人,有一颗错误的、贪婪的心。他几天水米未进的身子已经容不下他这般高速旋转的逻辑,他的生命就这走向尽头。他的头向一边倒去,眼角一滴浊泪沿着脸颊流下,滴在地上,竟被土地浸成了变成了血红色。公元XXXX年。人类。灭绝。初二:戚诗倩10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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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薇我很久以前就喜欢花。喜欢花中君子的兰花,富丽堂皇的山茶,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那血红色的蔷薇。最初注意蔷薇,仅仅是因为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沧月的武侠小说〖血薇〗。但后来,我却真的喜欢上了蔷薇。蔷薇又名白残花,有很多种颜色:乳白、鹅黄、金黄、粉红、血红、紫黑等。其中黄蔷薇可称为上品,但我的最爱仍是血红色的蔷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雨中赏薇的感受。那时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下着蒙蒙细雨。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视觉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刺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簇探出院墙的血薇花。那血红色的蔷薇在如烟细雨的笼罩下,显得格外妩媚、妖娆。那冷雨中的血薇花,颜色是那么清丽,不含一点杂质,红得那么耀眼、那么灿烂、那么理直气壮。在雨中显露出一种伶俐、高洁的气质。那血薇真的好美,我忍不住想摘一朵带回家。可手还美碰到花瓣就被刺了好几下,我连忙收手。意识,我竟忘记蔷薇也是有刺的。或许是生活的需要,也或许是血薇与生俱来的一种无情、冷漠和孤寂。也正因为如此,血薇的红色中又多了几分残忍。我想她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孤寂的,也一定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作为开启心灵的钥匙,也一定需要有人去关心它,照顾它。有时,也竟会傻傻的想: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朵血薇,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开放。雨停了,一切如常。但那次的感触会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也会使我更加不可救药的爱上血薇。我很久以前就喜欢花。喜欢花中君子的兰花,富丽堂皇的山茶,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那血红色的蔷薇。最初注意蔷薇,仅仅是因为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沧月的武侠小说〖血薇〗。但后来,我却真的喜欢上了蔷薇。蔷薇又名白残花,有很多种颜色:乳白、鹅黄、金黄、粉红、血红、紫黑等。其中黄蔷薇可称为上品,但我的最爱仍是血红色的蔷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雨中赏薇的感受。那时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下着蒙蒙细雨。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视觉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刺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簇探出院墙的血薇花。那血红色的蔷薇在如烟细雨的笼罩下,显得格外妩媚、妖娆。那冷雨中的血薇花,颜色是那么清丽,不含一点杂质,红得那么耀眼、那么灿烂、那么理直气壮。在雨中显露出一种伶俐、高洁的气质。那血薇真的好美,我忍不住想摘一朵带回家。可手还美碰到花瓣就被刺了好几下,我连忙收手。意识,我竟忘记蔷薇也是有刺的。或许是生活的需要,也或许是血薇与生俱来的一种无情、冷漠和孤寂。也正因为如此,血薇的红色中又多了几分残忍。我想她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孤寂的,也一定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作为开启心灵的钥匙,也一定需要有人去关心它,照顾它。有时,也竟会傻傻的想: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朵血薇,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开放。雨停了,一切如常。但那次的感触会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也会使我更加不可救药的爱上血薇。我喜欢破碎的一切,因为它们是破碎的也是永久的。一朵花的美丽在于绽放,而绽放也正是花心的破碎啊!!10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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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神沈无崖开心地蹦了起来,说:“好小子,乖乖。我竟然也收了一个徒弟是轩辕魔体的,我的福气不小啊!” 然后他又拉着轩辕无敌说:“来,我来教你奇功。” 内功分作内力、剑力、霸力、仙力、圣力、神圣力、神之力、超神力、开天神力、混沌神力。而武功分做凡功,气功,魁功,瑞功,奇功,灵功,仙功,圣功,神圣功,神功,混沌神功,一般人都把唯一的混沌神功——混沌天经和神功排在一起,而真正的神功只有七种,分别由七个人来继承,而混沌天经则要由盘古他自己来传。连盘古修练混沌天经才到了第五个境界就可开天创世了,他的功力也才到了开天神力。混沌天经和混沌神剑,盘古会在梦中传送,而功力传承则要等到飞升到另一界才可传承。魔体也有境界,魔头,妖魔,恶魔,煞魔,血魔,邪魔,神魔,魔王,夔魔,魔仙,魔圣,魔尊,天魔,散魔,之后便飞升到另一界。白镜轩用力一拍沈无崖的肩膀,说:“且慢教功,我问你,三弟呢?” 沈无崖摇了摇头,他的神情淡黯了,略带忧伤地说:“三弟他……他遇难了!” 白镜轩一惊,说;“老弟,你别开玩笑了,三弟可是得到剑神风蜀的真传,在这一界他的修为是最接近剑神的啊,就是火云邪神也奈何不了他啊!” 沈无崖说:“他是被神域的人给杀了的。” 白镜轩倒吸一口冷气说:“神域来人了?” 沈无崖说:“没错,而且来的还是一个天神啊!” 神的修为分为神、小神、大神、主神、天神、古神、尊者、王尊、仙尊、天尊、帝尊、圣尊、混沌神尊。盘古现在的境界就是传说中的仙尊,而混沌神尊这个境界是所有神都想达到的境界。但是天下只容有一个混沌神尊,更何况能达到神就不容易了,整个神域只有千把个神,达到尊者境界的才只有五个人而已,他们都已无法突破本身的境界了。 他们分别是药尊神农,战尊刑天,光尊女娲,冥尊阎皇,还有仙尊盘古。 白镜轩压制不住心中的伤感,大哭起来。原来白镜轩的三弟是传闻中的奇才,号称“风云剑”的风岱,他是蜀山派的得意弟子。在这一界中有五大门派,分别是蜀山派、光华门、剑冢、天绝宫和罗刹教。 蜀山派的风玄和剑冢的独孤魔都是剑圣级别的高手,而光华门的李见方则是一个准剑圣。由于蜀山派的风蜀是这几年来第一个飞升到神域的人,所以蜀山派的声望是最高的。 而剑豕的独孤求败是在二十年前飞升的,所以声望相对小一些。 我不知道,神域这次来人的目的正是为了我,盘古下令要把他唯一的弟子——我带回神域,所以,这次为了我,神域连四大古神都派出来了。白镜轩对沈无崖说:“二弟,你可是蜀山派长老级的人物,而我也是剑冢的大长老,我们只要调动出两派的全部人马,我就不信还打不过一个天神!”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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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剑“你服吗?”我端着剑,冷冷的说。“求求你,不要杀我,我可以把我的一切给你,只求你不要杀我!”“你有什么,值得换你的性命?”“我家娘子,貌美如花,如果大侠不嫌弃……”不等他把话说完,我已一剑断下了他的头。“如此无耻者,该杀。”说罢提起他的人头,走向浓浓的夜幕。这是死在我剑下的第九百九十九个剑客,没想到他竟然这样孬种。我抚摩着那把饮血的剑,“朋友,下一个人头,会是谁呢?”我冷冷地笑,把它插回了剑鞘。其实,我早已列出了一份“千人斩”的名单。上面的一千个人,都堪称剑术精湛。却都败在我的手下,苦苦求饶。与其让这种怕死之人活在世上,倒不如拿来祭我的剑。看看名单,上面的第一千个人,正是我的师傅。为什么要杀他?这点我也不清楚。因为他剑术曾经胜于我,所以我要拿下他的人头。我既已冷血,杀起人,就无所顾忌。即刻动身,上山去杀我曾经引以为豪的师傅。师傅已经十年没有练剑了,只是终日打坐冥思。现在的他,早已不及我。我却依然要他死,毕竟,他是我师傅。在世人眼中,他比我强。我来到他面前,“师傅,和我比剑吧。”“你要来杀我吗?”“我要你的人头。”“……”他依然没有睁开眼,还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我拿剑挑在他的颈部,冷冷的剑锋,闪烁着锋芒的杀气。“等等。”在我将要下剑的一刹那,他叫住我。“你也要求饶吗?”我不屑的看着他。“死前,我想问你,你真的冷血吗?”“对,我是冷血的。从你教我开始杀戮的那天起,你不也曾经冷血吗?”“杀了我,你自会明白,你是否冷血。”他还是那么平静,没有一点反抗。我也不再多说,像以往一样,将剑向上一挥。“哐啷……”剑掉在了地上。我,居然失手了。这是不可能的,在杀人无数的我手里,怎么连一个手无寸铁的人都无法杀死。我惊异地望着他。“你是否冷血?”“我是冷血的。”“可你为什么下不了手杀我?”“我……我。”“徒儿,你并非冷血,只是你被世间的尘霜冻结了。”“为……为什么,你怎么知道,我杀不了你?”“因为,你的剑,虽然锋芒冷傲,但却在颤抖。正如现在的你,由于长久的封闭,你已经忘记了流泪的感觉,但是,你的确流泪了。”我一摸眼眶。是什么?是一滴水,是眼泪。我怎么会有眼泪?“放下你的剑吧,从此刻开始,它已经断了。”我一捋长剑,发现他正在颤抖。我并非冷血?我没有冷血?内劲一上,长剑刹那间断成两段。别了,我的剑。“你明白我为何不再练剑的原因了吗?”师傅平静地说。我跪在地上,高举断剑,夺下了那第一千颗人头。秋风萧瑟,残阳和鲜血染红了整片山坡。师傅轻轻的将我和那把断剑埋葬了……100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