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泪(1)
(一)
我永远记得父亲去世的那一天,以为那天宣告我艰难生活的开始,那天以后我不仅失去了父爱还失去了母爱。多少流浪在外的夜中想起家,掩饰不住的是清淡的泪痕,可是我想起的人总是母亲,一个不爱我的人。
父亲去世时我已16岁了,我有个哥哥还有个弟弟,我虽将近成年但还是抑制不住伤心的泪水,坐在一旁的母亲一直绷着脸,表情严肃,我看不出她有一点儿伤心,难道父亲去世了她一点儿也不伤心,我有时竟怀疑她并不爱父亲。母亲见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模样,狠狠瞪我一眼,我屏住呼吸擦干了泪痕。
“孩子们,你们已经长大了,你爸仅留下7间房子,你们一人两间留着娶妻生子,但你们一定不要忘记你爸死时说的那句话:人活着就是受苦,但总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母亲说声音那么冰冷,她把的房子草草的分配了一下,我得到的是最西边的破旧的两间房子,看着歪歪斜斜几欲倾倒的房子和荒凉的庭院我心中一阵厌恶,但我什么也没说。那时我上初中,每天早上都要早起拾柴,母亲命令我每天拾上一大捆柴火。记得很深的一次是因为天冷我只拾了半捆回家,母亲见了后脸色难看急了立即命令我再拾柴去。那时的天气很冷,呼出的气能立即凝成霜,我缩着身子走遍了整座山才找到半捆柴,回到家时天已大黑了,母亲只坐在房间中自己吃着饭对我不闻不问的。那时我就想她是不是我的亲母亲,她的冷漠和苛刻让我有些害怕。更多的时候是因为砍柴迟到,那时学校是不允许迟到的孩子进去的,我就怕这学校后院的破矮墙进校,有几次被老师逮到了吃了不少戒尺,老师就对母亲说我在学校中一点儿也不老实,母亲只是摆出笑脸应和着也不问我为什么翻墙进入学校,随后她便自己干自己的事了,一点也不关心我。我知道母亲不在乎我以后便产生了叛逆心理,我不在心甘情愿的干母亲吩咐的活,但我知道我又不得不干。
(二)
大哥顶上父亲的名额去了工厂,比我小二岁的弟弟便整天在外面疯玩,家中的农活几乎落在我一人的肩上,我有些累了,乏了不想再听母亲的使唤了,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她的儿子,为什么她总把我当牛使呢?
我在家中自己养了一窝兔子,无论多累我每天都会给它们割回草来,看着它们渐渐长大我心中别提多快乐了,因为我一直想买一支钢笔,只要把这我兔子卖了我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当我还在做着钢笔梦时,母亲悄悄的把我辛辛苦苦养的兔子卖光了。我知道后含着泪水去找母亲,母亲只瞟我一眼,手中的针娴熟的穿梭着,她在给弟弟做棉衣。
“林子,多亏了你养的兔子,不让今年你弟弟就要挨冻了。”母亲微笑着说,我瞟了一眼被改大的原本是弟弟的半新的棉衣时,血一下子涌上了脸,我敢确信那时用来慰劳我的。我咬着牙,似乎听到牙齿迸裂的声音,那时我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家。在这个家中我的手上长满了茧,肩上摸出了痕,手上长满了冻疮却没有人关心过我,他们关心的只是我又没有干完活。我揩了一下冰冷的泪水。
“妈,我要去当兵。”我坚定的说,在这里我一刻也呆不下去了。
“什么?”母亲放下手中的活,站在我面前,那时我已比母亲高出半头了,看见她惊愕的眼神我竟有一种快感,我甚至在想也只有那一刻母亲才知道我对这个家有多重要,才会关注我吧!
“不行!你要走了家中这么多的活谁管啊?”母亲几近吼道,我竟暗自笑了。
我怕母亲不同意于是偷偷在夜中收拾好了行李,也不过是两件破棉棉衣罢了。天一亮我就拿着仅有的两元钱离开了。离家后的感觉真好啊,我的步子轻快多了,冬天的风也骤然温暖了一些。我搓搓肿胀的手挤上了车。那一年我刚满18岁。
(未完待续)
济南历城第一中学高二:李茂欣
山里的孩子
俯身捧起一缕家乡的土,微闭双眼,呼吸着那带着泥土气息的春风。那带着一丝香甜的春风吹过脸颊,感觉像是母亲的双手轻轻的抚摸着我一样。那感觉好温馨,好惬意。今夕是何夕,早已忘却有多少年没有找到过这样的感觉了。儿时种下的那棵小树苗,不知何时已经长得如此粗壮。儿时的伙伴,不知何时早已成家,如今孩子都会叫我叔叔了。蓦然回首,感觉犹如南柯一梦。那些快乐的时光就那样在不知不觉中早已离我而远去,终究还是无法去追忆。
我是一个从大山里面走出去的孩子,小时候站在家门口,看着远处的山,总会想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山的那边会是什么呢?还会是山吗?那山会是什么样的呢?如果山的那边不是山,那会是什么呢?怀揣着这个梦,一揣就是好多年。终于在一个深秋的早晨,我登上了那辆神奇的车,听说可以把我带到山的那一边。
车在崎岖的山路上行驶着,路在山上穿梭着。终于在经过几个小时的车程之后,我走出了那座山,那座在我心里如迷如梦般的山。当走出山的一霎拉,我呆住了,原来山的那边不是山。是什么?是从未见过的高楼大厦,是从未见过的车水马龙。可是到后来才知道,原来山的那边不是山,不仅仅只是高楼大厦,也不仅仅只是车水马龙。而还有一些在那时我无法看到的东西,无法去言语和品论的东西。
步入城市的生活圈,感受着那紧促忙碌而又迷茫的快节奏生活。每天慵懒的站在车水马龙的的十字路口,看着那来来往往的人群。可是好像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也没有人驻足看那么一眼。日出开始奔波,日落依旧在踌躇,何时才能够安稳下来呢?
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好像只有那么一个字眼才能让他们如此,钱。这个操控着千千万万人群的物质,它的魅力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去媲美。突然间感觉有些累,替那些忙碌的人累,为那些匆忙擦肩的人累。看着那些忙碌的人群,我一直都在想着这样的一个问题,难道真的有这么忙吗?
走吧,过自己的生活去,何须去在意别人的生活方式呢。可是慢慢才发现,原来终有一天我还是加入了这个行列之中。每天为一些自认为琐碎的事物忙绿着,为了平淡的生活奔波着。有时甚至只为了一日三餐填饱肚子也不得不到处游走着。渐渐的,随着岁月的流逝,被淡忘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了。曾几何时那再熟悉不过的乡音成了一种心灵的慰藉,何时那故乡的烟,茶成了心灵的一种寄托。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也累了。
终于,我还是忍不住背起了那返乡的行囊,踏上了那返乡的列车,只为了找回曾今那个山里的孩子。迎面吹来泥土的芬芳,我又回到了久违的故乡。岁月的路啊,经历了多少沧桑,而今又想再次拥抱故乡的风光。故乡的山水依旧迷人,民风依旧淳朴。饮一口甘甜的山泉,尝一口山间的野果,此时才发现,原来山里的孩子是如此的幸福。
无情的岁月带走了我多少宝贵的流年,尘世的喧嚣迷失了我多少纯真的思念。回吧,何须太羡慕那繁华都市的生活,何须在意那些本不属于我的奢华。同村的老者早已认不出我的摸样,看着那背着行囊的我,眼神显得有些迷离。是啊,我也早已记不起我到底离开了多少岁月。
如今回家,依旧站在那个儿时站过的路口,看着那依旧朦胧的群山,可是为何却不再有儿时的那个想法呢?岁月依旧,流年依旧,可心却不再如此。那时童稚的心,单纯的想法早已被都市的繁华和喧嚣磨灭得所剩无几。想要在家驻留几日,可是无情现实的生活逼着我仓促的离开,继续为那琐碎繁杂的生活奔波着。这一走,何时才能再回呢?
别了,故乡,别了故乡的人,别了故乡的山水。如果可以,我愿虔诚的祈祷,愿故乡依旧,愿故乡的山水能够洗涤净化我那繁杂的心灵,愿岁月轮,我依旧做回曾经那个山里怀揣着美好梦想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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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泪(五)回到家中我仍像牛一样工作着,或许已经习惯了,就不觉着这样的生活很累了。母亲就每天照看着大侄子,在他的生长之中我发现时岁月逝的这么容易。我已24岁了,娶了老婆,仍每日的奔波劳作,渐渐盖起了一幢三层小楼。28岁时,我的儿子已经2岁了,我一时意气用事包下了一个山头做采石生意,起初两年的境况不算好,妻和我一直艰难的维持着生计。我知道妻其实很不容易的,孩子都两岁了,母亲几乎没有照看过他,无论生活多难多苦都是妻一人操持,她心里更苦吧,我知道,但我做不了母亲得主,只能看着身体瘦弱的妻一人奔前忙后的。让我欣慰的是妻从来都没有抱怨过,她大概知道我心中也很苦吧!但好运从开都不属于我,山厂又经营了两年,因砸伤了两个人又砸坏了人家的挖掘机,巨额的赔款让我不得不把山长倒卖出去。瞬间我又一贫如洗了,我心中苦涩极了,但想到了父亲的话我又坚持了下来,再创业。32岁时我成了一个包工头,带着村里的几个人帮人家修路,盖房。当然,这几年中也曾痛败过,但是总有一种莫名的力量鼓励我走过一程又一程。40岁时,我已小有成就了,我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便和妻儿住进了城,有几次要母亲来住几天,她都拒绝了,说老人在乡野中生活惯了,受不了城里的空气。直到我44岁时,母亲才肯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但住了十天左右,她突然自己离开了,永远的离开了,之后,我收到了母亲的一封信。“林子,妈知道对不起你,你们兄弟三人中数你吃苦最多了,大道理我也不懂,我也不知道该怎样教育孩子。只是,我知道这个家总得有一个人像你爸爸那样撑起这个家。孩子,对不起,我选择了你,让你吃了这么多苦受了这么多罪。记得你爸爸说过的一句话——人活着就是受苦,但总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你爸还说过,谁受的哭最多谁的生活就会越幸福,因为收紧了哭了,什么困难就都不怕了。儿子,妈真心希望你能幸福的生活着,你的妻子很坚强,你要好好爱她,代妈对她说声对不起。天冷了,记得多穿点儿衣服你已经长大了,儿子,以后妈就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好好活着,支撑起这个家,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你已够坚强了。——对不起你的妈妈”读完这封信后我和妻都哽咽不语了,妻俯入我的怀中,她的泪灼伤了我,她确实是个好妻子,我要好好爱她不让她受苦了。儿子已经18岁了我知道该怎样做了,正如母亲说的他该学会自立,学会承担起一个家的重任,总有一天我会随母亲而去的,我能留给儿子的永恒的财产也只有让他变得坚强吧!但是我觉醒的似乎有些晚了,但一切还来得及。我很感激母亲,是她教会我怎样做个合格的父亲,也是她教会我要坚强的面对一切。日夜里读者母亲的那封信,心里总会温暖很多。信上母亲的泪痕清晰可见,在那黑色的夜中盛开的热烈,盛开的妖娆,那是一朵朵盛开在黑夜里的红玫瑰。日夜里母亲留下了多少泪啊,只是母亲的眼泪总是盛开在黑夜中,虽没人能看见,但仍是最迷人最温暖的红。于2009.11.9完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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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姐姐,1+1=几呀?”邻居家的一个小妹妹跑过来问。“2!”正在做作业的我有些不耐烦,于是脱口而出。但静下来仔细地想一想,生活中的1+1到底应该等于几呢?1个家长+1个老师=1张天罗地网;1双好奇的眼睛+1颗不安分的心=1条漏网之鱼;1场考试+1个分数=1根紧绷的心弦;1个重重的跟头+1场无泪的痛苦=1步成长的代价;1生不懈的努力+1生严谨的治学=1点微薄的成就;1惯的诚实+1贯的清廉=1个正直的人;1点冲动+1点不成熟=1个不小的失误;1个聪明人+1次投机=1词遗憾的教训;1种急功近利的思想+1种短浅的目光=1场重大的损失……而我一贯认为做人应该这样:1次机遇+1次冒险=1生的成功。行事不能太刻板,为人不能太耿直,重要的是轻松、自在、实惠。这便是我生活的观点和核心。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自己的错误,我的“实惠、舒服”其实暗含了一种守株待兔、不劳而获的思想。我妄想一步登天,我像一个盲目的投机者,漫无目的地逛着,不惜付出美好的青春年华。而父辈们都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干着。虽然家里没有电影院、高档电器,出门要挤公交车,虽然拿回家的“大团结”不多,但他们是满足的。满足便是幸福,幸福便是满足。知足常乐嘛!沉思良久,我默默地又加了几条:一点奉献的精神+一点主人翁的态度=一个国家的兴旺;一群忘我的人+一种前赴后继的精神=一个民族的腾飞!5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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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泪无星的夜幕上,升起一轮诡秘的红月,悄无声息地睥睨着大地。四周都是静谧的山峦,偶尔传来几声夜莺的哀啼;偶尔又有几缕月晕逃脱黑暗的束缚,影射着枝叶上的魑魅之影;偶尔一阵微风拂过,卷走了曾经绚烂过的生命,带来丝丝令人战栗的冷意。在这个命中注定的血红色的夜晚,一种名为哀伤的愁绪无处不在的蔓延……踏着月色而来,微眯的是已逐渐迷离的双眸,朦胧的是已日渐迷惘的心灵。就像这样的一种花,只开再无光冰冷的墓地,在阴冷潮湿中悄无声息的消逝;就像这样的一个人,不把自己伤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淋,便不会罢手,只是日复一日的在血色蔷薇从中吟咏着诅咒的歌谣。柔软的似最上好的绫罗绸缎织成的秀发,闪耀着历史名钻柯伊诺尔般的光泽;淡色的月眉微微上挑,一双令天地万物都是色的皓眸迷离的微眯着,眼角微翘,瞳仁里散发出的妩媚甚至能蛊惑了今夜的红月;挺直的秀鼻却散发着一股不易察觉的叛逆;娇艳的菱唇仿佛是美丽的雪花,美丽却散发者寒意。似乎上天的一切眷顾都赐予了她,似乎上天把一切美的天赋都传授给了她。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抑或是这样一件完美的工艺品,静静地沐浴在血色的月光下。血红色的衣衫紧紧地包围着她玲珑有致的身躯,V字型的领口大大的敞开至胸怀,深红透明的丝带如燕尾蝶一般围绕在她的周身,轻风一过,便向四处飘散开来,流泄出阵阵寒香,长及地的秀发逶迤在衣衫上,渲染出华丽张扬的放肆。“铃铃——铃铃——”脚踝处的银铃发出凄迷的声音,而她的目光却渐渐变得呆滞。传说用月光取暖的女子从来不会受伤,那么,她呢?这个最擅长甜言蜜语的男人,曾经把她捧到天上,却在一切虚假被拆穿后丢下所有的往昔落荒而逃。女人痴痴地笑着,笑她曾经竟然这么天真。女人回忆着:男人每天都会为她采一朵蔷薇,小心翼翼地插入花瓶中,他说着多情妩媚的花就像女人一样;男人每次用画笔细细地描绘女人时,都会情不自禁地啄一下她的唇,轻轻的,颤抖的,上面还留有烟草的香味;男人在每个浪漫的夜晚,总是不断地亲吻着她的秀发,重复着相同的呓语:“你是一只真正意义上的金丝雀,只能被关在我为你编织的牢笼里,你若要逃出去,便只有死路一条。”“铃铃——铃铃——”女人的思绪回到现实。她感觉双脚已经麻木了,便慢慢地向林中深处走去。途中的荆棘割破了她的肌肤,她却没有痛楚,反而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没有目的的游荡,她忽然发现了一处温泉。这温泉的水是血红色的,甚至还冒着血红色的蒸汽,逸出血腥的气味。女人却不惧,反而一跃而进,享受着这瞬间的温暖:那个女人是死了吧。女人安静的想着一件残忍的事。那是一个传统的知书达理的女人,她那么的温柔,那么的好,但是最后还是死了的。为什么?女人靠向了身后的暗红色的磐石,舒服的闭上了眼睛,脑海里却想着一件残忍的事:那个落雨的午后,她撑着油纸伞行走,不断地邂逅一些人,又不断地擦肩而过。一个狼狈的女人淋着冰冷的雨水,跪倒在她的脚下,说着一些女人不懂的话。“我们一直是一对”“我为了他已经放弃了一切,甚至连生命都可以为他牺牲”我们将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了”“我的要求并不多,只求你让我能天天见到他……”脚下的女人是那么卑微,是什么让她放弃了尊严?女人的思维有些迟缓,但她依稀记得自己点了头,那脚下的人便想得了全世界世界般的幸福。然后,她便微笑着伸手将她推向了年头久远的护栏,再然后,她听到了救护车依依呀呀的声音,还有护栏下那一朵绽放的血花……那是她的爱情,她决不允许任何人亵渎。是她的便就是她的,若是让人分了去,便像一颗心被撕成两半,心碎了,不完整了,残留下的便只有痛了。她还记得她穿着一身染血的衣衫去见她心爱的人时,那个畏缩的男人用棉被包裹着身子,大声嚎着救命。他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绝望,他说:“不要杀我,这不是我的错。”女人也笑得很绝望:“亲爱的,我不杀你,因为我爱你,我舍不得害你。”女人木然地转身,笑得那么放肆,“便是我上辈子欠了你,要今世来偿,我也决不迁就你。而等到来世呢,你却是负了两个人,你要怎样的偿还才能赎清这罪孽啊!但我舍不得,舍不得害你,所以我宽恕你,却惩罚了自己。”“铃铃——铃铃——”微风拂过,女人的刘海被轻轻吹起,但她却再也没有睁开双眼,只有这血色的温泉变得更加的鲜红,热熏的蒸汽变得更加的鲜艳,水系的血腥味变得更加的弥漫。女人那搁置在磐石上的纤臂,微微的弯曲着,只是在手腕处,一朵血红的花蕾静静地流泄……恍惚中,竟是那个夏日的午后,女人穿着那血红的旗袍,像一朵娇羞的水莲花站在窗前,男人细细的描绘,仿若最上好的青花瓷,能带给他无限的惊喜。慢慢的竟看呆了……女人娇笑一声,轻轻捶打着男人“真这么好看?”“嗯,嗯!”女人忽然严肃起来,仿若发着古老的誓言一般,梦靥地说着:我的名字是,红泪。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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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城与鸿1《红城与鸿》一陆林宇这个名字,是其父一时兴起,觉得这宇宙无穷,又偏对林字有好感,便取得学名。好在陆父有高中文凭,凡事喜欢考究,觉得这字取得妙。朋友也说这名字取得好,东吴名将陆逊只有两个字,显得短,算是美中不足,而六小龄童虽有四个字,但此六非彼陆,恰恰陆林宇三个字,不长不短!故而名字取得好,朋友发的这种谬论,陆父当然大批其谬,不过好歹有赞美之词,故而陆父照单全收。这就好比现世一夜暴富而不讲究文明的人,外界称其为土豪,虽是贬称,也讲明其财力丰硕的事实,且土豪比土鳖好,自然乐于接受。陆林宇没吃晚餐,早早来到三一班的教室,知道之前悄悄写的情诗被班花撕得粉碎,心中难受委屈。本来自己字写得丑,曾被语文老师当众狠狠批判:陆林宇同学文冠全场,字烂通班!故而发誓再也不好好写文章,等自己文采和字匹配起来。陆林宇只有一副干瘦干瘦的皮囊,他形容自己:这么有才华的新青年,走在菜市场、贫民窟、路边摊,是那么的毫无违和感。陆父曾经对他说,一个男生长不到一米八,就等于是残品。在他没有脱掉男球鞋和剪头发的情况下,轻轻一跃,只要离地超过12公分,他就足以撞到净高一米八的天花板。近五年来,他陷入了苦苦的思考,如何能在跃离地面11公分的情况下,撞到上述高度的天花板呢?五年中,他的身高没有增长一公分,陆父陆母双双绝望,就连他自己,也不得不绝望的承认:自己在纵向上已经断没有发展的空间,如果有的话,也只有横向发展。所以这次,陆林宇的确鼓足勇气,趁高考前要向班花王婷玉表白,这个事情,陆林宇算是保密周全,只告诉最铁的同学张流枫。张听罢后,两只眉毛惊讶的快平移到发际线,希望陆林宇保重身体。陆林宇当然不愿意因循守旧,摘抄前人过时的表白,想要创新,发现早已没有创作的余地——曹植早在《洛神赋》写了对宓妃思念得忘记吃饭:“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陶渊明早在《闲情赋》里面说自己要成为女神的衣带——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愿在裳而为带,束窈窕之纤身;要写山盟海誓,古人早已写了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要说海枯石烂,琼瑶也注册了“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冠名权。要写卿卿我我,刘德华夸张到爱你一万年,更甚者是梁静茹居然说想念是会呼吸的痛,这下,陆林宇觉得自己被逼入绝境,真的连呼吸都好痛。创作的想法得以告毙。陆林宇心想,老老实实抄一首歌,就是李健的《为你而来》:我是为你而来,不在乎穿越绵绵山脉,你给我的最爱,永远在盛开,是我一生的精彩!陆林宇在空白笔记本上认真抄起来,可惜这字,字迹别扭,其程度惊天地泣鬼神,大有杜甫笔落惊风雨的意思。对于研究甲骨文的教授,也会感叹,学界认为在篆隶楷行草之外,只有甲骨文,未免有失偏颇。现在出现了新的证据说明,还有一种鸡抓文。陆林宇难得的是能把每一个汉子结构都写得别扭难受,笔画乖张,使得通篇都有一种真是难为了自己的通感。所以李健的一首《为你而来》,被陆林宇活生生写成了《为你而来的难受》。如果寄信人不明示这是表白的话,收信人断会误解为这是诉苦。陆林宇写好了后要张流枫替自己交给班花,国人碍于出面的事情就喜欢交给中介去办,以至于国内的中介都有不菲的收益。张有种推辞,又不好明讲,就压低声音对着陆林宇的耳朵讲:“你喜欢她,又不是我喜欢,把落款改成我的名字,我就去!”“想得美!”陆林宇把表白默默演练了一阵,急的只有硬着头皮上,趁班花和闺蜜们吃晚饭回来,还没走进教室,便一把上前去拉住她的手,班花自然防御,惊呼你要干什么!这时空气冷凝成冰块,陆林宇之前只幻想一次性成功的A计划,忘却了失策后补救的B计划,这下脸涨满了绯红的热,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觉得这心仪女生的防御,等于判处自己邀约失败;本能发出的惊叫,等于判处自己恶意犯规;无情质问陆要干什么,等于饭粒里穿出来的鱼刺,给人不期待的刺伤。女同学没经彩排的笑,更让陆林宇手足无措。陆最后无计可施,演练过的表白词忘得肝脑涂地,好在拿出装好情书的信封,硬生生把信递过去,班花问了一句什么东西?并不要接受。陆林宇说你自己看。便扭头回来要走,好比弹簧伸展到最远值,在临界点缩回去!本要找点情绪上的遮挡与安慰,可惜张流枫这死人头不知跑哪儿去了!据可靠研究,八卦的传播速度,仅次于光速。陆林宇暗恋班花、表白失败的新闻在班上不胫而走,通过口口相传,已经人人皆知。钟国波说,陆林宇追班花,估计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美!不相信好白菜还给猪拱了;鸠彬说,这应该是癞蛤蟆吃酸豇豆——悬吊吊的;邓小海说这是麻绳提豆腐——提都别提了;Tig说,这是鸡蛋上刮毛——痴心妄想;就连最无私的班长陈三金也说,黑人奥巴马竞选白宫总统——不是不可能,难度很大!这样,平时安安静静、生疏没有话讲的同学,都可以出于羡慕、嫉妒、喜欢或者仇恨的角度,通过判断、推测或者猜测的方式,或大声或细声的,以嘲讽、洗刷、调侃的方式大胆的讲、无畏的讲甚至不负责任的讲;要是孙中山先生知道了,也会称赞这是我国有史以来,一场民主的大讨论。当事人没有顺风耳,不知自己颜面扫地。只是出于失败后的尴尬心理,气得在操场上跑步发泄。开始的时候有百米飞人博尔特狂奔的气魄,跑了50米,发现自己呼吸困难、只差窒息,天赋上输了博尔特,无法与博尔特齐名,故安慰自己,以后若有英文名,还是叫Tieberoll,翻译过来就叫特别弱!是的,自己被班花拒绝,跑步烂成渣,怎么比得上最帅的林子冲。样样不如林子冲,陆林宇越想越气。此时的林子冲坐在教室里面,难免不被同学们议论的新闻所扰。心想这陆林宇公然追班花,履行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原则,自己好歹是班草,断然不能够无动于衷坐以待毙。林子冲向来讨厌在高中谈情说爱的人,毕竟自己家境优渥,面容如动漫里男主角一般美丽,身高罕见的长到了一米八,学习成绩排在前列。林的父母从小培养其足球天赋,十年磨一剑。大凡他穿着巴西球员卡卡的10号球衣,在场上大汗淋漓,边上就会有一群青春萌动的女生,目不转睛的盯着这张俊俏无比的脸,要么尖叫要么默默的尖叫道:“那小子真他么的帅!”这在红城中学就是一个传说。林子冲虽然并不确定自己喜欢班花,但觉得班花好歹是自己粉丝一员,常常为了看自己踢球,她在场边无私的鼓掌,大声的吆喝,等于复习鲁迅先生的经典作品——《呐喊》。如果现在班花被陆林宇抢走,以后就得自己复习鲁迅先生的另一篇经典作品——《朝花夕拾》,真是悔之晚矣!陆林宇断不知自己成了教室里批判的小丑,一厢情愿的以为案结事了。满头大汗地从走廊外进来,过了晚自习的时间,夜色早已黑了一大圈。一开门,才记起这门一如往常会唱歌——杀猪似的咕一声,是木头摩擦到水泥地面的哀嚎。同学们不约而同抬头瞄一眼。这种瞄,类似于监狱里,罪犯分子针对狱警而来的偷窃。看到原来是陆林宇,则有种法官审判罪徒的泰然神圣。大家拟作大法官似的把教室当做法庭,审判氛围如同我国的法律体制一样,已经初步形成。不过才持续一秒,张流枫从最后一排嘘了一声口哨,并喊到:comeonbaby!顿时全班哄堂大笑!大家完全放下手中的笔,忘记了三角函数熟算技巧、牛顿力学第二定理以及门捷列夫总结的元素周期表,只甘当这本地原创舞台剧目——《红城猎艳》第二集的观众,静候事件升级。陆林宇感觉自己成了靶子,索性让大家拿去射击!陆林宇坐到最后一排,发现凳子被挪走,桌上多了无名氏寄来的几个大字:“想吃天鹅肉?”对于匿名举报,有关部门向来是不作回复的,陆林宇效仿有关部门,一不做二不休,将这无头无脑的信一撕为二,揉成纸团扔进垃圾桶去。班长陈三金侧过脸来,正好展示了古书上关于国字脸的记载:天堂饱满,地阁方圆。“陆林宇,怎么晚自习来迟到了?”陆林宇知道回答就等于承认自己错,只得不作回答,准备拿出纸来擦汗,掩饰心虚,谁知抽屉里面纸巾不翼而飞。只得用手去推坍塌的发型,张流枫在边上递了纸巾,一边念叨:“要想混得好,头发往后倒!”谁知道班花的同桌笑将起来,先是用手遮住嘴笑,后来倒在班花的怀里笑!等于是吃了笑的药,停将不下来。这笑有病毒感染的基因,比03年的非典能够迅速蔓延,最后全班都被感染了!唯独陈三金对笑的抵抗力强,神情严肃走到讲台上,让大家不要没有意义的在这儿傻笑、憨笑、苦笑!务必安心自习!连说了三个务必,才把那些笑压下去。谁知一向温顺的班花,也面露难色地站起来,向全班通告:请大家莫再议论,什么事情值得如此轰动?如果是因为其本人的事宜,请大家莫再议论纷纷,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句“什么都没有发生”,在证据学上叫做彻底否定,陆林宇觉得这如同邻国发来的告世界绝交书!!自己苦心爱恋、执笔起草的表白,成了不值钱的空气,心里面只失重似下坠。看着教室正前方挂着的时钟秒针,只无情、无意、无知觉的转,陆林宇气的摔门而去,害的这木门又一声惨叫,幸好门不能语,否则便说:“万水千山总是情,不要摔门行不行?”林子冲见状,怡然自得的摇臀摆首,像是自己球场上射进了一粒定位球,还和Tig击掌相庆,嘴上异口同声道:“comeonbaby!”陆林宇在操场上跑了一圈又一圈,身体上完好,只觉着胸腔里什么被掏空了;又觉着自己出不过气来,似石头压得自己很难受。愤怒、羞耻和悔恨如食材,在心锅里爆炒成酸、麻、苦、辣的剧烈滋味,吐不出来、咽不下去——这些都是班花王婷玉这个“伟大”厨师的杰作。心想,今天就跑死自己,不要让人来救。红城,这个赤水河中游的山地小城,似乎有下不完的雨。春夏之交的云雾,远来自于太平洋的海面,翻山越岭,不顾舟车劳顿来到红城。尤其喜欢在墨色均匀的夜里,把雨水不轻不重的倾洒在绵绵山峦间,扇几巴掌不轻不重的风,不时配合几声遥远沉闷的雷。植物便可在这个水热同期的日子里疯狂生长,这里的夫妻通常也喜欢在这样的夜里备孕,雨点噼噼啪啪落在地面,溪水就变浊长肥。雨说来就来,不一刻,陆林宇浑身湿透了,现在的陆林宇成了陆淋雨,像一只流浪犬,又累又饿又冷,再这样跑下去,虽然死的悲惨,也成不了烈士。何况自己处男的身份,就像武侠小说中不共戴天的仇人,仇人一日不除,本体就一日不敢死去。想到这儿,陆恳请列祖列宗在上,受他一拜。还望祖德宗功保佑,赐一神仙女子予他,哪怕梦里也行。口中默念道:“万水千山总是情,送个美女行不行?”还假装张弓取箭,对着雨夜说道:“白天时间有限,晚上熄灯停电,一支穿云箭,美眉梦里来相见!”陆便安然入睡。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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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袭红颜泪倾城(1九月的秋,凉。蜻蜓拂过水面,泛起涟漪,那些往事也如涟漪轻轻划过……在这个世界里,强者为王,败者为寇。身为四国(花淇、缭意、冬菱、聆语)中一国的天极魔法师,实受所有人尊敬,高高在上,又有何用?孤身一人,饱受对自己的冷漠,尝试做出改变,但抬不起微笑。辞去职位,浪迹天涯。那是……圣级魔法师?!故事开始——夜深了,月吐洒着微弱的银光铺满整片草地。风穿过,树叶发出“沙沙”声响,却有止不住轻盈的脚步声。散发不停摇曳,挡不住她的冷冽,她轻启朱唇,“出来吧。”淡却一切的眼神,熟不让每个人恐惧。从树上一跃而下,一个背影被月光中显现,披着黑斗篷,是杀她的人。她,手中一道幽幽蓝光,化作一剑——涣沅剑。挥向那人。他从袖中取出玉佩,嘴中念语。“哦?长孤佩?你居然能找着。”风落雪丝毫不胆怯,哪怕是对自己致命的物品(每个魔法师都有对自己致命的东西哦!)。”水之刃。“一道蓝光化作两把刀,只要划破皮肤,则无药可救!一击致命。这人的功力远在风落雪之上,一招就将两把刀消散,风落雪觉得不可思议,四国中竟有圣级魔法师?!“快将涣沅剑交出来,饶你不死。”“要杀要剐,随你,不过剑是不会给你的。”风落雪脚下一道银光,一道法阵,致风落雪于死地。她的身子轻浮起,力量在被吸取,额头上如珠子般的汗水一颗一颗“滴答”落入法阵,风落雪不叫疼,渐渐地,红润的嘴唇干裂,额上青筋爆出,心脏萎缩……那人越是看到风落雪这样,越是痛快。“住手。”一个富有磁性的男声落入那个人的耳中。那人心中一惊,语气却很平和,但还是掩盖不住慌张,“对不起了主人,恕不能从命。既然风落雪不交出涣沅,那么她必死无疑!只有她死涣沅才能重新认主,才能帮您完成心愿。”那个男人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微微蹙眉,又道:“这样我是不会要的,我要的是涣沅剑心甘情愿臣服于我。”突然,如橘红色的火焰一般向他袭来,发出令人颤抖的叫声,凤凰!它拾走他手中的玉佩,法阵消散,风落雪昏去。凤凰叼走风落雪,消失在这茫茫月夜。那人跪下,惊慌吐出含糊不清的字,”望主人恕罪。“男人冷哼一声,语气如一块万年冰一般,“别再这样做了,否则休怪我不客气!”之后直甩袖而去。那人长舒一口气,但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更何况她手中还有那涣沅剑,要帮主人完成心愿。破庙——杂草堆集,那尊菩萨被蒙上了一层薄灰,但她的白衣绝不会被玷污。那只凤凰化作一个楚楚动人的女孩,她看着脸色苍白的风落雪,”主人,别死啊。“眼眶里的泪花不停打转,终于,还是不争气的从脸颊流了下来。滴落在风落雪手上,那泪珠散出火红色光芒,将风落雪围绕,待散开时,风落雪似换了一个人,容貌(之前的容貌是假的,因为人尽皆知,所以不得不用易容术……)也有所改变,比之前更妖艳,瞳孔由冰蓝色化作浅绿色。从前的冷漠,化作现在的活泼。之前的事,灰飞烟灭。“哭什么?”风落雪绽开了久违的笑容。凤凰微微怔住,“姐姐……”凤凰紧抱住风落雪,不愿撒手。风落雪抹了抹凤凰的泪水,轻声道:“你……是谁?”凤凰定定看着她,“姐姐……我是凤凰啊。”“凤……凰?”“她失忆了。”是个男人(不是同一个男的),他目睹风落雪重生的一切。“你的泪让她重生,所以,她不记得你。”“你是谁?”凤凰起身,橘红色的瞳孔里有一丝敌意。男人双手抱拳,微曲身子,“在下落长风。”凤凰手中的剑随即挥向落长风,厉声道:“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落长风用那双粗糙的手撇开了剑,“别,小心点儿。在下是落阳的弟子,因师父重病,特来此地摘草药。不巧看到此景。”“长裳山的掌门?你是他的弟子?!”“正是。”凤凰落下长剑,暂且收起戒备之心。风落雪早已伴着梦熟熟睡去,嘴角挂着恬静的微笑。看来失去记忆对姐姐来说何尝不是一件好事,淡忘过去的伤痛,姐姐是时候该说放下了……”五年级:石芳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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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一颗圆润的珠子静静的躺在忘川的河底,又有谁知道这是两只双生天使的一滴泪,又有谁知道爱的珍贵……——题记万物的主宰者,上帝,在他那金碧辉煌的水晶天里创造了天使。上帝给予了他们无限的荣耀:洁白的羽翼,金色的光环,圣洁的衣袍,美丽的容颜,姣好的身躯,无人能及的智慧。可是,上帝唯独没有赋予他们爱情。上帝他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人间的急难、困苦都是因爱而生,因爱而毁的。于是,上帝在创造天使的时候,将爱、恨所有的情丝全都从天时身上剥夺,他们不会笑、不会哭,感受不到疼痛,也不会落泪,他们从拥有生命那时起,一个简单的信念就在他们的心中萌发,那就是守护。法利贝儿篇我叫法利贝儿,是新近的守护天使。我的降生受到了创世之父的祝福,我的名字也是上帝赐予我的,其他天使都很羡慕我。可是我并不开心:在古老的天使字典中,法利贝儿的意思是圣洁、甜美。而我的双生哥哥肯泽亚儿,一个拥有和我一样面孔的他,受到的却只有无尽的折磨,无情的背离。肯泽亚儿:肮脏、堕落。哥哥并不开心,我知道。所以我想给予哥哥所有的爱。爱?我猛然惊讶:天使不会有爱的,拥有爱的天使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肉身的毁灭,灵魂无尽的折磨。可他是我的哥哥啊,哥哥的快乐才会使我开心,所以冒着变成堕天使的危险,我愿意来守护他。即使我叫他哥哥。肯泽亚儿篇我叫肯泽亚儿,从降生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注定与其他天使不同,我有一双黑色的双眸。黑色在这里是肮脏的、不圣洁的。原以为肯泽亚儿,这个造物主取得名字是对我的一种眷恋、赏赐,可是我错了,即使可以学习最好的守护魔法,跟随最高明的大天使,可我却永远是另类:一个拥有黑色双眸的天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从古老的天使守护书上明白了肯泽亚儿的真正含义,原来一切都只不过是空想,他不圣洁,甚至可以说是肮脏、黑暗。呵呵,造物主也一定没想到会创造出我这么个尤物吧?法利贝儿,我的双生妹妹却是集万荣于一身的天使,天之宠儿。我讨厌她,即使她是我妹妹。法利贝儿篇天啊!我居然看见哥哥向迷雾森林飞去了,难道他不知道凡是进去的天使没有可以出来的吗?哥哥莫非是不知道得?不,他是最优秀的,怎么回不知道!还是哥哥他根本是想……一股恐惧涌上心头。不曾细想为什么自己会有恐惧的感觉,我赶紧张开双翼,追随着哥哥飞去。渐渐的看不清路了,我知道我已经进入了迷雾森林,可是我却没有后悔。彭!的一下我被高高的摔下,哈,魔法失效了。可是哥哥呢?我迈开步子,在这满是迷雾的树林间来回穿越。肯泽亚儿篇上帝是不是早就嫌我呆在他的面前了,我想是吧,否则为什么赐名我为肯泽亚儿这个有这么浓烈黑暗气息的字眼。那么就让我灭亡吧。听说从来没有天使从迷雾森林中出来过是吧,那我就选择那里作为我的墓地吧。我向着迷雾森林飞去,离森林越来越近了,身后不远处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天使正跟着我,我使用法力,快速向前。终于进入了迷雾森林,眼前一片模糊,翅膀越来越累。我赶紧降落,当脚尖刚刚接触地面时魔法失效了,我暗自庆幸。“扑通!”耳边传来一阵巨响,我的心猛地揪了一下。是,是疼吗?!这是疼吗?!我慌乱了,怎么会这样,我想找到刚才的声源体,可四周都是迷雾,什么也看不见。我在这无边际的森林中摸索着……陡然间我似乎听见什么声响,我练住气息,仔细辨认,那声音好熟悉,好像是,是法利贝儿,来自我的妹妹的呼唤。法利贝儿篇找不到,怎样也找不到,我常开嗓子呼唤:哥哥、肯泽亚儿你在那里?听见请告诉我。哥哥!肯泽亚儿……我好似可以感受到,他就在我不远处,我一遍呼唤着,一边快速的向我有感觉的方向跑去。阿,我看见了,我的哥哥肯泽亚儿。我不顾一切的投入她的怀抱,抬起头,看这仿佛久违了的面庞,一滴泪从我的眼中静静的流出……翅膀好痛,可是我宁愿忍受这份痛,也想让这滴泪流下。肯泽亚儿篇找到了,找到了。是他,竟然真的是他,我的妹妹法利贝儿,我张开双臂,将他小心的拥在怀里。看着他洁白的衣袍变得脏兮兮的,裸露的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很难受,眼睛里仿佛有东西要出来,我没有克制。一滴眼泪落下了,竟然落泪了,翅膀好痛!我低头看看怀里的法利贝儿他竟然也流出一滴泪。两滴泪渐渐的融在了一起,变成了一颗圆润、光滑的珠子。我将这颗珠子捡起,背对着朦胧的阳光,拥着法利贝儿,这个让我不愿放开手的天使,这才发现我原本并不讨厌他。“法利贝儿,我亲爱的妹妹,我想我将成为第一个为爱而毁灭的天使。”法利贝儿篇我被哥哥肯泽亚儿,这个我愿意毁灭自己来守护的人拥在怀了,一起看那颗不可思议的珠子,听者哥哥的话,我惊了:“不!我才不要。”沉默了片刻后:“我们堕天吧,离开这里,幸福的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即使是黑暗的地狱也无所谓。”我靠在哥哥怀里难道“好!”坚定的一声在我的头顶响起。肯泽亚儿篇法利贝儿,原来不仅是我,你也?哎……我细细聆听着法利贝儿的话,如果我们可以在一起堕天又怎样?!“大胆!法利贝儿、肯泽亚儿,你们竟然违背我的旨意。”创物主的声音在我们身边响起,是啊。上帝无处不在,又怎会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仅仅拥住法利贝儿,珠子陡然闪闪发光。一股强大的力量强迫我们分开,我感觉得到那是万物之者的力量。“你们不会在一起的!”上帝手指一点,手腕一转,我看到法利贝儿正变成一朵花,我急忙扑上去,珠子散发出无数光芒,将我们包绕在一起,缓缓引入土地之中……一团金色的光晕在忘川的彼岸盛开,一朵鲜红的花从土壤破土而出,比血还红美的妖艳。而彼岸的另一侧站着一个男子,黑色的长发、黑色的双眸、黑色的羽翼、黑色的战袍。手里托着一颗珠子。红唇吻了吻珠子“法利贝儿,在彼岸很孤独吧!”看着一片血红色长满了彼岸花的彼岸,“爱,永恒不变。希望你,我亲爱的法利贝儿,你还愿意等我。”陇上双翼,手捧珠子,一步一步慢慢走近忘川。忘川的彼岸一朵彼岸花,突地长出绿叶。彼岸花,花非花。有花无叶,有叶无花。花叶永不相见,曼珠沙华。忘川底下的珠子放出光彩,那朵特殊的彼岸花渐渐变成两个相拥的恋人。珠子慢慢散去光芒,静静的在水底入睡。女人只记得他叫沙华,而男人也只记得她是他的曼珠。后记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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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泪四平市第十七中学一年级(1班) 苏悦一提到泪,我不禁想到我的大姑。大姑今年58岁,性格一向倔强、坚毅、刚直。这样性格的人在人生的旅途中本不该有泪的,但坎坷的命运与艰辛,着实让大姑流了不少泪。大姑学习很棒,抱负远大,从小学到高中,学习成绩在学校一直是名列前茅。她从小就立志将来成为一名令人敬佩的科学家。1968年12月的一个夜晚,刚刚高中毕业的她,在广播里听到了这样一条“最高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大姑原来那美好的梦想顿时化为泡影。十年寒窗苦,一夜间付诸东流了。那一夜,大姑她几乎没合眼,她钻到被窝里流泪了,偷偷地,没敢出声。那年头儿,谁敢触及那根“最高指示”的“高压线”!紧接着,一场轰轰烈烈、大规模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如疾风暴雨,席卷全国。那年初冬的一个早晨,天刚蒙蒙亮,寒风凛冽、刺骨。大姑背好行囊,带上她心爱的书籍,加入了浩浩荡荡的上山下乡大军行列,奔赴梨树县孤家子农场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出发前,全家人去街上为她送行,奶奶拉着大姑的手,叮嘱说:“孩子,要听毛主席的话,好好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呀!”大姑只是点了点头,没吭声,眼圈红红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不知转了多少圈儿。60年代,中国的农村是什么模样,我没有亲眼见过,但从大姑家珍藏的一张她上山下乡时在房户家门前的留影就可见一斑了:低矮的土平房,裂缝的门窗,破烂的院墙……据说,这在当时还是屯中不错的住宅哪。因为下乡的知识青年都是城里的孩子,大队的干部也尽量把这些城里的孩子安顿到屯里住宅条件最好、“根红苗壮”的人家。农村的活计用“脏、苦、累”三个字就完全可以概括了。下乡后,大姑跟生产队里社员们一样“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起五更爬半夜,风里来雨里去,“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脸朝黄土,背朝天,别提有多苦、多累了。用大姑的话来说:“累得人晚上得扯猫尾巴上炕。(形容累到极限了,就连猫的一点点力气都要借助一下。)”劳累了一天,晚上也没有个热炕头,躺在冰硬的土炕,让在城里锹镐不动、享受生活的孩子吃这个苦头,遭这个罪,其难处、苦处是不言而喻的。虽然大姑性格刚毅,但面对这样的现实,她也着实难以承受。在那段岁月里,不泪水知伴着大姑送走了多少个星星和月亮。大姑爱学习,不论农活多忙、多累,她都抽空看书。可是在那个“红专道路”盛行的年代,像大姑这样的走“白专道路”的人是不吃香的,也最有可能被当做靶子成为众矢之的的。所以,大姑总是小心翼翼地在被窝里偷偷地看书——她太爱书了。有时她会因书中某个感人的故事情节而泪流枕边。1976年,大姑有幸被抽回城里,安置到四平联合收割机厂工作。这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是当时四平的乃至全国的知名企业。接到返城参加工作通知的那一刻,她百感交集,感慨万千。八年啊,多么漫长的八年啊!短暂的人生有几个八年啊?!大姑流泪了。她的泪,如泉似涌;她的泪,如泻似流。回城后,大姑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她把平时在课本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上。技术上,她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不断探索,刻苦钻研;思想上,她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久,大姑就成了车间的技术能手,后来成了分厂的科研带头人、车间主任,连年被厂里评为劳动模范。大姑捧着用辛勤汗水换来的荣誉,她流泪了。因为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她的汗水没有白流。由于大姑的工作成绩出色,1996年初被总厂任命为分厂厂长。就在她踌躇满志、事业如日中天之际,企业改革的大潮如一夜春风刮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南方的一些企业思想观念转变得快,行动得迅速,一时间适应改革大潮发展的企业如雨后春笋,生机勃勃,层出不穷。可北方的一些企业还在驻足观望,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观念陈旧,老手田园,指望着国有企业的“大锅饭”永远不会被掏空。这一年,四平联合收割机厂面临着建厂以来最严峻的考验。企业经营管理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没有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厂内大部分机械停转,经济效益急剧下滑,工人开不出工资,工人生活没有了保证。“大锅饭”的企业已是难为无米之炊。不久,大姑工作的企业倒闭了。面对与自己生存息息相关、并曾经为之奋斗了20年的企业倒闭,面对自己曾经亲手开动运转的马达停转,面对自己熟悉的、曾经工作过的繁忙车间萧条冷落。眼前的一切让大姑无法面对。她流泪了,捶胸顿足:“这不是真的,这是梦!”大梦醒来是黄昏。观潮者,只能欣赏弄潮者搏击风浪的神采,却永远意识不到自己会有被大潮淹没的那一刻。1996年底,大姑下岗失业了,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生活没有了保障。看看自己的下岗证,看看正在读高中需要钱的孩子,看看眼巴巴等着米下锅的老人,大姑落泪了。怎么办?性格一向刚毅的大姑,没有一蹶不振,她选择了奋斗。她先是放下架子给别人打工,在打工的同时向老板“偷艺”,学习老板的经营理念、管理方法和用人之道等。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和潜心研究,她认为,还是得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于是,在1999年她开办了一家农用机械零配件加工厂和零配件销售商店,形成独到的前店后厂经营模式。她凭借自己的技术和学到的经营管理方法,把小店经营得井井有条,经济效益很可观。经过十多年的运作,大姑的店子已由原来的单打独斗,形成了规模型经营,已有全国各地的固定业务客户500多家,零售连锁店5个。大姑的事业越干越红火。大姑的现在可是今非昔比、鸟枪换炮了,楼房、轿车、存款等家产有上百万元。看到自己辛辛苦苦经营的日益红火的企业,大姑落泪了。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泪,这是她感触最深的泪,觉得最有味道的泪。因为这泪让她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找到了生活的真谛,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如今,我用心舐一舐大姑多年坎坷与艰辛的泪,感到这其中饱含着大姑说不完的酸楚与苦涩,道不尽的感慨与欣慰……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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