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离在你我生活的故事
见过女孩,没见过像你一样的女孩。
六年前,带着懵懂与迷茫,我走进了校园,看到了你,看到了一个萦绕我心头多年的影子,在那个年头,我要承认,我是很无知的,什么恋爱之类的词语在我的脑海中没有市场,对我来说,恋爱就是个不知所谓的东西,但如果我提前知道了后来的结果,我同样不会干什么挖个坑把它活埋,最后再踩上几脚之类的事情。因为有爱,我的生活才会变得有滋有味。
看起来有些古板的老师走进了班,手上抱着花名册,现在点名,她如是说。
“……麦田”
我一脸无奈的站起来,大概只有我姓麦吧,到,拖音很长很长。
“麦染染”
呵呵,总是成双成对呢,女孩站起来,到,很干脆很利落。
少见的姓,又合得来,总是在一块儿,很开心很开心,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日记里这样写。就是这样子我们走过两年,我每次都考得不错,而麦染染,成绩中上,并不拔尖,但是,我们是朋友。
后来,我慢慢懂得了许多,原来,恋爱是很简单的呀。
朋友也会吵架,不然是什么朋友?第一次吵架,我很执着,气的麦染染扬长而去,但是,我会去找她,请她谅解,此后每次争吵,我和她似乎都很执着,其实,最先心软的那个人,是我,第一个放下架子去友好相处的那个人,也是我,因为失去过,所以懂得珍惜。
我们一起,风雨同舟,走啊走的,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孩,佳。和染染一起,是朋友,和她一起说不出来,很微妙的感觉,我给她申请过一个QQ,但事实上我是多此一举,因为她从没有上过一次,染染总说我喜欢佳,我想大概是吧。
静下心来细细回想,我爱的不是佳,染染与佳,是谁在我的心中更重要呢?
称不上分手吧,因为没有和佳正式的说过一次话。
心中根本没有给过佳一个位置。
她走了,染染还在。
大概是我太有魅力吧,哈,生活中跑来一个人,这家伙想介入我的生活,现在想想,她算何许人也?
当时,她是五三班学生。
我无语了,早恋成风啊。
过生日时她送我礼物,我当即差点晕倒,天知道眼前这位小姐从何得知我的生日,那时,我的生日,哥们儿们不知道,染染也不知道,她怎么知道,好小子,调查过我吧。
不说别的,她叫V。
对她有感觉。
她送我礼物,被别人大肆宣传一通之后,染染站在一边暗笑,突然感觉染染是不是没心没肺啊,朋友成这样了你还笑?Oh,mygod!
后来给V写过信,V也回过。
现在,还有关系。
好了,讲完别人,现在讲麦染染,她一直和我在一起。
春天,坐在体育馆里和麦染染、泽她们一起玩,玩完就聊天,夏天,天气很闷的时候,我就叫上哥们儿和麦染染去游泳,很是逍遥开心了几年。
麦染染这妞,没啥缺点,就是有点暴力,一说她两句,就乒乒乓乓的拿我开练,我总是吃苦头,她啊,真是不说不行,边打我嘴还不停:好啊,你还说不说?想死了吧?恩?
我说,你别打,我不说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麦染染,咱俩来日方长,今天先不跟你计较。
但是啊但是,想要对这妞打击报复,那是相当的难,她说白了就是整你没商量。
其实我这人是很正直的,说完了缺点,咱们也得说点人家的好。
首先,这家伙挺有礼貌,对不起,谢谢你之类的虽然不是挂在嘴边,但也没少说。
其次,她很认真,这我不得不说,凭我六年的观察,她学习真的很用功,虽然成绩并不傲人,但也不差,反正我比较信奉不以成绩论学生。
最后,我必须以饱含悲痛的口吻告诉亲爱的读者,她还有好多好多优点,但我就不一一说出来了,就说一句,她很美。
但光说她是不够的,只说我是不行的,把我们放在一起说才是可以的。
我没别的啥优点,但组织能力还是有的,毕竟这年头混饭不容易啊。
班级里老练话剧,不同的话剧,我是导演兼小演员,经常做些友情客串。
染染,助手,也干友情客串。
去年,演《白雪公主》,染染和她的好朋友争了争白雪公主的位置,但也好像不能这样说,因为染染是在我的催促下去竞争的,结果可想而知,她没选上,但她的友情客串却一做到底,干上了老皇后(白雪小姐的亲生老妈),麦染染都不干公主了,王子的角色对我来说就有些黯然失色了,几乎是全盘交给了杰,我这样做,是因为我对染染是有着某种很奇怪很微妙的关系,让没有她的世界形同黑夜。我提着爱编制的灯笼到处寻找染染的足迹,风把灯刮的一明一暗,是不是有一天,灯会熄灭?
我想不会吧。
前两天,她晚上十一点多了还没睡觉,我们用手机互相发送短信,在聊天,感觉相当的扯淡。
有一天,我问她,麦染染,你喜欢什么花儿?
麦染染想了想,蓝色妖姬,还有百合。
我对花儿不是太懂,上网查查。
我读出了声:“蓝色妖姬,花语是清纯的爱和敦厚善良……”
“爱与善良啊……”
——麦染染,你知不知道,其实我的爱与善良,一直都在等待
文二小六年级:李龙域
游离记
我并非作家,只会搬弄文字写点儿难登大雅之堂的文章。蒋方舟在杂文集<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中曾这样写道:作家是最熟悉道路的人。或许,这与我没有多大关系,但近日烦心,精神不振,常感人生无味,仿佛游离于生死之间。借用那话,当作散步的理由;有感,下笔写文,不知所以,故作游离。
--题记
夏日午后,吃过饭的我依旧以一副颓废的模样躺在床上。其实,我打小是没有午睡的习惯的,自认那事与我无关,就这么过了十多年。初中毕业的我,在等待分数公布前,实在整日无所事事,闲得发慌。因此,我用了几个午后来培养自己午睡的习惯。令人着实诧异的是,我很轻松地便成功了,丝毫没有往日的那般艰难。于是,我渐渐明白,愈发不愿做的事,愈发容易成功。
但,我同时发现,在由醒入睡的过程中是极其严格的,稍有声响,所有的努力便全都作废,变成无用功。幸而,没人打扰我,我很快就睡去了。就这样,时光在安静的午后缓缓流逝。我在梦中看到了过去的人和事,嘴角上扬,不知是微笑还是嘲笑。亦不知时光走了多远,我忽然醒来,却是种半梦半醒的状态,而且全身无力,瘫作一团,仿佛没了骨头一样。我慢慢领悟这种神情,竟觉得是人到了弥留之际的状态,那已知大去之期不远矣的心态很平常,不惊不喜,不恐不惧,还颇有点儿看透人生的味道。
我明白,这终究不是好事。到头来,还是爬了起来。窗外的时光正好,斜阳渐近温暖,不再炎热。洗脸照镜,我看到的是一幅毫无生气的画面。天啊!这是我吗?片刻思索后,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废了。然而,我以白痴的心态继续考虑着颓唐。其实很简单,只是闲的。
河马曾言道:“人生在世,没有什么比双脚的速度和双手的力量所赢得的荣耀更伟大。”不幸的是,我向来对田径和球类运动不感兴趣,甚至厌恶。不过,写作是我颇为自豪的手上运动。可是,为了生命,为了我的存在,我决定暂时以文学爱好者的身份去熟悉城市的道路。
用脚丈量土地。我记得托翁笔下有一个人物,就是如此。不同的是,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我则是为了大众的利益,以防止祖国将来缺失一位优秀的作家。我就这么想着,丈量着土地,用最近的距离熟悉道路。
人存在于社会之中,其实大可不必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存在。我的一些朋友,总喜欢在微博上发表些不痛不痒的文字,以验证自己与外界的正常连通。不需要读者,也不需要评论,只是冷不丁地在你的世界里占上一个地方,表示自己来过。作为一个不正常的人,我很少去自己的留言板,但我喜欢在很久很久后才给他们回复,用此显示自己的独特之处。
我在走,也在思考。很多时候,当你停下脚步回望走过的路时,你会知道,一些人渐走渐远,直至完全淡出自己的世界。若不注意,就这样被彼此忘记或者放下。然而,忘记并非放下,放下也不等同于忘记,只是在某时某刻,有些东西或有些人慢慢被隐没在时光里,却从未消失。
一路走,一路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民众生活日益提高的同时,本土文化渐渐遗失,甚至灭亡。于是,一连串的问题就出来了。人民素质普遍下降、交通道路日益拥挤、事故伤害接连不断。路口的红绿灯很多,但不守交规的人数与交通灯的数量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限制越多,突破限制的就越多。还好,我是一个心存善根的恶人胚子。
一路看,一路想。城市经济的发展即使追上光速,但也不能消除民众的收入差距和贫富观念。路两旁残留着些许树叶,一看就是人为的。正好,我瞥见一家三口在同树木索取着财富。有人说,“中国式幸福”就是免费白拿。可我从不认可所谓的中国式系列称号。作为爱国不爱党的我,只知道中国式是他国无法比拟的,是上下五千年文化的积淀和传承。总有一些人,喜欢将自己国家的缺点无限放大,同某些国家鲜明的优点进行比较,好比取己之短悦他人之长。这难道就是自取其辱吗?
一路想,一路走。没有经历过生死的人大概是没有资格谈论生命的意义的。你不知道,在生死一瞬间,自己最渴望的是什么。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是赞同这句话的。我想,活着是人最根本的目的,至于其他,都是其次的。然而,我非众人,岂能代表大众?有些人也认为利益是最根本的。
走累了,心也累了。我忽然渴望,有一个人可以陪我喝酒。那种游离之感,也一下子充斥了整个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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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成长中的故事在我的成长道路里,有许多生活的故事。“自己洗衣服”、“打羽毛球的故事”,“骑自行车的故事”……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自己洗衣服的故事,你们想听听,让我告诉你们吗?那就赶紧来瞧瞧吧!有一次星期六的早上,妈妈、爸爸都不在家,而且我的衣服还没洗,我想:妈妈怎么不在家,那衣服得谁洗呢?我想了又想,“还是自己洗吧,试一试!”我首先先拿起大盆子,把它装满水,接着拿搓衣板,把衣服放在搓衣板上,学着妈妈的样子做起来。‘刷、刷、刷’我拿着刷子刷起来,接下来用肥皂抹一抹,再用刷子用力地刷。不过多久,衣服全洗完了,我弯了一下懒腰:“啊,好累哦!酸死人啦!”说完,我立刻把衣服放在阳台上去晒,看着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天空和太阳,我哈哈大笑地说:“等妈妈爸爸回来,衣服肯定会干的!”果然,中午,妈妈爸爸回来了,妈妈到阳台边准备给我洗衣服,却发现我的衣服晾到了阳台上去。我听到妈妈的脚步声,急忙赶到阳台,得意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今天自己洗衣服了!哈哈!棒吗?”“恩,非常棒!妈妈今天中午煮好吃的奖励你哦!”“好,谢谢妈妈!”我高兴地喊着。经过这次的事情,我觉得妈妈一个人做家务太辛苦了,我们做子女的应该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妈妈放轻松。让我们一起努力吧!五年级:沐昔瞳4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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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纪元第一章 蕴星之约“咦,这是什么?黑乎乎的?”千月蕴好奇地说,还拿支大棍子捅捅,这块人形物体是不是外星陨石?还是外星人?突然,她捅的这块“人形物体”动了动,并发出一阵低低的呻吟:“呃……”她看见“人形物体”睁开了眼睛,突然想起上个星期《半夜惊魂》刊的恐怖小说,而情节无比相似……“哇,不要不要不要!”吓了一跳后,也不管什么事了,直接就转身一冲,几个魔法球像身后发出去,而且还是特大版。因为是水系魔法师,所以全是水球,仓促之间,只发了没什么大杀伤力的一级魔法。但是对于某某人来说,已经够危险了。我晕晕乎乎醒了过来,不知道谁拿棍子捅我,力气没大没小的,疼到不行……突然我感到危机袭来的警报,慌忙调动起全身机能,惊惊惶惶的迎接攻击,却忘了自己的身体已经被摧残的体无完肤,根本没有“抓”鸡之力,又何谈防御。水球在陆上不比水上,水上狂,陆上茫,打击力没有多少。一接触到我的身体,在电光石火之间我茫茫然般清醒,脑子好像不是自己的似的,自顾自的分析着魔法能量的各种属性,从而开始转化能量使用。拟影沁开始生效了!我欣喜地想,这招原理是使用精神力来重列物质粒子,理论上来讲,只要仔细分析物质组成部分,就能够组成任何东西、转化任何东西。所以我用心练习着这招的配套精神力训练法,本来打算造几块金子卖卖,换点零花钱……(晕死!)不过没想到,练习了这套训练精神力方法,练飞刀更准了,上课分心都能够听课了,真是吃嘛嘛香!比广告还广告啊!言归正传,现在我转化的力量开始自发修复我的身体,水的柔和与清凉让我感觉非常舒适,哇,好像每个毛孔都有略微冰凉的水在流动一样,比做SPA感觉还好?G!我突然吐出一口血,然后倒在了地上。虽然我现在没什么大碍,但是身体还是十分脆弱的,而且在这个情境中,我要扮演的是一个重伤者,然后再编一个故事,让这个女孩子相信我是个比较凄惨的人,例如孤儿啊,落魄流浪者啊,或者是其他的身份,毕竟没有什么魔法世界的人会相信我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啊!怎么回事?难道他快要死了?!听听他有什么遗言!”听着这句由她说出来的话,我真是濒临吐血身亡的境地。没办法,她贼兮兮的脑袋就这样伸长脖子过来,也不怕我是坏人把她给拐了。我只能够向她伸出手,边说:“救……”不过她显然不领情,因为她闪开了我的手。“没想到我临死前还要被人这样讨厌,看来没有人能够救我的喽……”我苦笑着说,虽然有点演习的成分,但是……这样很被人打击自尊心,而且想到以后若果真的又一次沦落到如此境地,又会不会有人对我伸出援手?她的眼睛很快变红,不出我的所料:“对……对不起,是我,我不对,没想到你,你的处境……”结果越哭越大声,好像受重伤的不是我,而是她。“好了,好了,你……”我突然就晕眩过去,不是装的,因为我突然觉得好困,这到底怎么回事……?五天以后。“哇,蕴蕴,你怎么搞的呀,竟然捡个人回来,也不怕这个人全偷了我们的东西”冬毅星听了千月蕴的叙述,以掌击额。这个小妞儿,真是让人烦心。“咦,我没想到耶!”千月蕴眼睛无邪的眨呀眨的。“喂喂,腓野黑人,你会不会把我们的东西全偷掉?”腓野黑人,是我的全新名称,因为我被救回她的家里时全身黑乎乎的,而当时正播放着一部电视剧,《费也黑人》,不过她常常读错音,结果……在这五天里,我努力适应了他们的扭曲版本中华文字写法和读法,基本读法差不多,但是写法却与现代的迥乎不同,这个该不会是以前的中国人传下来的文字吧,幸亏发展下来的现代文字意义相同,要不然我恐怕说话也成问题。“拜托,不要叫我腓野黑人,我是风岳希!”正所谓‘行不改名,坐没性命’(作者:这是哪儿出的!主角:《王寒风老爸语录》。[从身后掏出一本书]作者:汗!!),我改了个假名,还想好了十多二十个假名,我想,如果回去我可以当办假身份证的。“还有哦,你们这里的东西那么简陋,我还不屑要呢!”我样子有点高傲。“哼,信不信我不煮饭给你吃!”蕴儿气鼓鼓地说,真是的,我们穷嘛!她想。“啊!不要啊,不要啊!”我实在是怕死了,她的做菜手艺真是不赖,什么时候我学俩手回去都可以当五星级酒店大厨了。“好啦,逗逗你嘛,别这样……”蕴儿有点怕羞,因为我直接是凌波微步一样冲过来,整哈巴狗似的。“好啊,你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我挠她痒痒,结果连毅星也加入,来了个三人挠痒大战,在我的招式之下,俩人对一人不公平大战的胜利天平还是倾向了我。“哎呀呀,不要了呀,不玩了啦,你怎么这样子!”还想用欲擒故纵,没门儿!我两只手分别擒住他们的双手中指,顺手封住他们的手部神经。“啊,你这小子,用的什么招数,竟然将我的手麻痹了!”毅星诧异地惊叹。“快点帮我们解除麻痹啦,我要去做饭啊!”月蕴嘟着嘴巴说,真是的,两个挠一个都挠不赢,好丢脸!“噢。”解封,御!我的封魔剑阵七连式中含有重重变数,我封住容易解封难,一不小心就会很容易能量逆转,然后会发生什么事,我也不知道,不过有一次我试过给其他人不小心能量逆转,结果那小子现在竟然身体健壮,本来什么骨癌晚期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没想到能量逆转竟然将那些癌细胞完全逆转性质,实在是没想到,不过我老爸试验过得情况下,一般有很多人都会走火入魔滴。“呃,要不要这么大的动作啊。”看我像给病人做手术的样子,冷汗哗哗流啊。“要地要地!”我其实不用这么大的动作的,吓唬人的成分倒是有。“噢。”嘟着嘴,不说话了。大约二十秒后,完成。“喔,毅星,我的手好酸。”蕴儿因为被长时间封锁经脉,因此得受受苦头了。“噢,我手也好酸。”毅星也是如此。“不哭不哭,我吹吹……”我跑过来想沾沾便宜。“咚!”“还是我来吧!”我抗议,暴力啊!不过朋友妻,不客气……谁乱放话的,不可欺才对啊!(作者:Sorry,打错字了。)“好了,你们俩就甭在那你侬我侬的了,是不是怄气我这个光棍啊!”当然了,这句话只是嘴皮子耍耍而已,他们跟我可朋友了,现在可以说是没什么不谈的了。“噢……”两个还依依不舍。“月蕴,麻烦你,可不可以,先炒好菜,再来缠绵,在这样下去,我可要变竹竿了。”我几字几字地说,实在饿得有点没力气。“啊,我的牛肉!”她连忙跑进厨房。“嗨,还真让人操心,不过,这才是你喜欢她的地方吧,星毅”我笑着。他突然箍住我的脖颈:“你这小子,我说了多少遍我叫毅星,还有,不要叫月蕴这么亲密!”虽然是朋友,但是还是会狂饮酸醋,好,反正俩都是我朋友,正好帮他说说媒,虽然我比他们小很多,但是……“什么时候结婚?”我冷不防呛出这么一句话,毅星吃着饭,差点噎到气管里。“你说什么嘛?”月蕴看起来实在很苹果,红。“你们俩的婚事啊,听说法律规定,很小就可以结婚了哦,你们……”我不怀好意的笑笑。“你,你这小子。”“第十四次了,积满十五次又不会有奖。还是快点把婚事办了,我等着喝你们的喜酒呢。”我说得很随意,反正他们两个早就有意思了,怎么……唉,男人心理作祟。我迅速吃饱了以后,就回到我的房间,顺便说了一句:“你们慢慢浪漫吧,我睡了……”随手关上门的同时,我听见门被魔法攻击的声音。哇,这么齐心,结婚以后还得了。我笑了笑,沉沉睡去。第二天,我才发现,他们俩在我房门前设了N道陷阱,用封魔剑阵都得累死。不用,就被砸死。还门前用魔法黏了一张纸:“寒风,你记住,我们帮你定了一个测试魔法的日子,就是今天了,你记住要到城市中心啊!”你们俩……我喷血。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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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记我并非作家,只会搬弄文字写点儿难登大雅之堂的文章。蒋方舟在杂文集中曾这样写道:作家是最熟悉道路的人。或许,这与我没有多大关系,但近日烦心,精神不振,常感人生无味,仿佛游离于生死之间。借用那话,当作散步的理由;有感,下笔写文,不知所以,故作游离。 --题记夏日午后,吃过饭的我依旧以一副颓废的模样躺在床上。其实,我打小是没有午睡的习惯的,自认那事与我无关,就这么过了十多年。初中毕业的我,在等待分数公布前,实在整日无所事事,闲得发慌。因此,我用了几个午后来培养自己午睡的习惯。令人着实诧异的是,我很轻松地便成功了,丝毫没有往日的那般艰难。于是,我渐渐明白,愈发不愿做的事,愈发容易成功。 但,我同时发现,在由醒入睡的过程中是极其严格的,稍有声响,所有的努力便全都作废,变成无用功。幸而,没人打扰我,我很快就睡去了。就这样,时光在安静的午后缓缓流逝。我在梦中看到了过去的人和事,嘴角上扬,不知是微笑还是嘲笑。亦不知时光走了多远,我忽然醒来,却是种半梦半醒的状态,而且全身无力,瘫作一团,仿佛没了骨头一样。我慢慢领悟这种神情,竟觉得是人到了弥留之际的状态,那已知大去之期不远矣的心态很平常,不惊不喜,不恐不惧,还颇有点儿看透人生的味道。 我明白,这终究不是好事。到头来,还是爬了起来。窗外的时光正好,斜阳渐近温暖,不再炎热。洗脸照镜,我看到的是一幅毫无生气的画面。天啊!这是我吗?片刻思索后,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废了。然而,我以白痴的心态继续考虑着颓唐。其实很简单,只是闲的。 河马曾言道:“人生在世,没有什么比双脚的速度和双手的力量所赢得的荣耀更伟大。”不幸的是,我向来对田径和球类运动不感兴趣,甚至厌恶。不过,写作是我颇为自豪的手上运动。可是,为了生命,为了我的存在,我决定暂时以文学爱好者的身份去熟悉城市的道路。 用脚丈量土地。我记得托翁笔下有一个人物,就是如此。不同的是,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我则是为了大众的利益,以防止祖国将来缺失一位优秀的作家。我就这么想着,丈量着土地,用最近的距离熟悉道路。 人存在于社会之中,其实大可不必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存在。我的一些朋友,总喜欢在微博上发表些不痛不痒的文字,以验证自己与外界的正常连通。不需要读者,也不需要评论,只是冷不丁地在你的世界里占上一个地方,表示自己来过。作为一个不正常的人,我很少去自己的留言板,但我喜欢在很久很久后才给他们回复,用此显示自己的独特之处。 我在走,也在思考。很多时候,当你停下脚步回望走过的路时,你会知道,一些人渐走渐远,直至完全淡出自己的世界。若不注意,就这样被彼此忘记或者放下。然而,忘记并非放下,放下也不等同于忘记,只是在某时某刻,有些东西或有些人慢慢被隐没在时光里,却从未消失。 一路走,一路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民众生活日益提高的同时,本土文化渐渐遗失,甚至灭亡。于是,一连串的问题就出来了。人民素质普遍下降、交通道路日益拥挤、事故伤害接连不断。路口的红绿灯很多,但不守交规的人数与交通灯的数量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限制越多,突破限制的就越多。还好,我是一个心存善根的恶人胚子。 一路看,一路想。城市经济的发展即使追上光速,但也不能消除民众的收入差距和贫富观念。路两旁残留着些许树叶,一看就是人为的。正好,我瞥见一家三口在同树木索取着财富。有人说,“中国式幸福”就是免费白拿。可我从不认可所谓的中国式系列称号。作为爱国不爱党的我,只知道中国式是他国无法比拟的,是上下五千年文化的积淀和传承。总有一些人,喜欢将自己国家的缺点无限放大,同某些国家鲜明的优点进行比较,好比取己之短悦他人之长。这难道就是自取其辱吗? 一路想,一路走。没有经历过生死的人大概是没有资格谈论生命的意义的。你不知道,在生死一瞬间,自己最渴望的是什么。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是赞同这句话的。我想,活着是人最根本的目的,至于其他,都是其次的。然而,我非众人,岂能代表大众?有些人也认为利益是最根本的。 走累了,心也累了。我忽然渴望,有一个人可以陪我喝酒。那种游离之感,也一下子充斥了整个脑袋。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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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纪元修改版星河灿烂,让本该炫耀自己的月轮掩去了那清冷的银亮,沦落到为星河陪衬的地步。夜风轻拂,让人醉;蝉于夜鸣,令人迷。到底是为什么来着?我……本来应该在明宁中学的“月树”林荫道上胡思乱想,然后不小心撞到某对谈情说爱的情侣,被他们连心一脚踢到太平洋;又或者不小心一头蹿向在林荫大道上巡视的教导主任,被抓到教导处凌虐脆弱耳膜半小时。可是绝对不可能在这么明朗的星空下坐在夜色明亮的草地上,耳畔响起低低的蝉鸣,应着草汁的味儿,嗅着泥土的芳香,难道这是学校的另一面,异世界?还是来到了一百年后,学校被拆了?或者是被某块石头砸死了,然后灵魂转世?难道是……好奇宝宝坐在草地上用力地想,使劲地想,而这个好奇宝宝就是我。说实话,如果我是灵魂转世的话,我现在是不是转世成了精灵呢?我最喜欢精灵了,那般唯美的种族,令人简直不忍亵渎。先摸摸耳朵,咦,怎么不是又尖又长的?再摸摸头发,嘁,怎么还是那么干干燥燥的,而且还是本来的长度。……自己已经开始研究自己的秘密了,不过有几件事情我还是没弄明白,就是,我到底为什么会在这里?到底怎么来到这里?到底这里是什么地方?可是我自己还是混混沌沌的,就在这里研究人体秘密,让人晕死。一阵大风吹起,好冷!真是生命点数都锐降20%啊!我百无聊赖地想想……/_可是又一阵大风吹起的时候,对我身体上造成了许多刀割伤害的时候,我不得不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到这诡异的风中。这回生命点数才真正的降低20%啊!我闪到一棵树上,向四周眺望,估计自己的身体受损状况。“噢,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到了有人穿着酷得没法说的传说中魔法师的魔法袍,让人热泪盈眶啊,不过由于事态严重,因此先把热泪给憋回去。“我明白了,原来是俩魔法师私斗啊。”我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了,当然多亏了我经常阅读玄幻以及魔幻小说的经历,因此我是明明白白。不过,我正看得兴起,却忘了自己本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正确的反应不应该是这样子。但是这个世界怪人何其多,又尴尬什么?反正桥段不怕旧,最重要受用。我这种玄幻怪人也不是很多见,所以各位青年才俊们,不要学我这种人,会很容易自找死路,而且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像我这种人这样拥有武艺,虽然差劲透了。再看看场上,两个人打得相当激烈,风火雷电是噼里啪啦你来我往,当然,没有这么夸张,只不过是光系魔法师与火系魔法师在拼魔法力与技巧,不然想象,光跟火两个基本上是一致的:光聚成火,火燃发光。两个没有什么相生相克的关系,因此就只能够以魔法力和技巧来决胜负了。魔法力大致相持不下,技巧就是关键。然而在我滔滔不绝的解说下,一道光刃挟带着灼人的火焰,向我飞来。……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急急忙忙说了这场战斗的最后一句解说。我已经闪不过去了,剩下的选择只有挡。幸亏刚刚折了一根——树枝!我虽然几乎对武学一窍不通,可是,练了几年,总会有收获,例如可以应用真气暂时加强某种东西的韧性等等的技巧与勉强足以使用的真气。树枝的长度就像老师常用的那把一米长尺,大约可以挡一击之用。光火刃的飞行速度十分快速,一眨眼间已经到达我的面前。“嗨!”我大吼一声,将光火刃挡住,但速度与力度都超乎想象的光火刃将我推飞,在这个时候,我突然非常激动,我想起了很多的漫画片里都会有一种情节,那些怎么样都打不死的坏人,都会像我这样子飞天……飞到非常高的高空,光火刃能量已经消耗了1/10,突然开始爆炸,我的身体被火熊熊地燃烧着,向地下坠去,而我也因此失去了知觉……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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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在我你曾在我的世界走过时光被拉回五年前,我刚迈着稚嫩的小脚走进这陌生的环境。不知怎么的,我渐渐开始热爱这个校园,由之前的陌生到现在的熟悉,有之前的冷清到现在的温馨。你知道是什么让我感到熟悉和温馨的吗。没错,就是那千千万万令我感动的事。打开记忆的匣门,任凭记忆的河水涓涓细流,许多事情一起涌上心头,有些事情已经模糊了,然而有两件事却让我记忆犹新。雨果曾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呀”。是啊,宽容就是忘却。人人都有痛苦,都有伤疤,动辄去揭,便添新创,旧痕新伤难愈合。忘记昨日的是非,忘记别人先前对自己的指责和谩骂,只有学会了忘却,生活才会有阳光才有欢乐。我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却没有用行动去证明,去实践。知道那次事情的发生,让我彻彻底底的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明白了什么是宽容。记得那一次,语文考试上,我正在苦思冥想的思考一道难题 ,可突然我的同桌罗锦鹏对我说:“张子涵,你有没有橡皮,可以借我一下吗 。”这时,我的思路完全被打断了,我火冒三丈,对罗锦鹏大声说:“你干什么呀?你不知道我正在思考这道语文 题吗?现在好了,思路全被你打断了,真令人讨厌。”说完,我又立刻坐了下去,没有理睬他。而此时罗锦鹏眼里闪动着泪光,向其他同学借橡皮。过了一会儿,我发现我的笔没墨水了,我立刻向前后右的同学借墨水,唯独没有向左边的罗锦鹏借,我下定决心要跟罗锦鹏冷战到底。可是,老天爷不帮我,前后右的同学都没有,这时,我的眼睛斜了斜罗锦鹏的文具盒,发现他还有很多墨水,恰好老师说距离考试结束还有五分钟。于是,我心里急了,不好意思的对罗锦鹏说:“罗锦鹏,你可以把墨水借我一直吗?”“可以呀。”罗锦鹏爽快的回答。此时此刻,我被罗锦鹏所说的话感到出乎意料,心想:我刚才那么骂他,他都愿意借我墨水,看来真的是我错了,我应该向他道歉。于是,我回答他说:“罗锦鹏,对不起,刚才我不应该骂你,我骂你是因为你打断了我的解题思路,请你原谅。”罗锦鹏笑着回答说:“没事,谁叫我们是朋友呢,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件小事儿记恨在心,应该要学会宽容,正所谓“宰相肚里能撑船”嘛”。罗锦鹏说完,我紧紧抱住了他,认为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上面这件事让我感动不已,让我和罗锦鹏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而下面这个是更加触动我的心尖儿。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正坐在沙发上看微博,看着看着,就被一件事感动得不得了,不禁流了泪。这件事说的是一位和我们年纪一样大的小男孩得了罕见的皮肤病,非常严重,他的皮肤已经开始腐烂了,医生说:“必须要有人给他捐献皮肤,不然他的皮肤将一块块的腐烂。”所有亲人想了想又不敢捐,这时,只有那男孩的父亲站了出来,说:“我捐。”医生带着那位父亲,来到了手术室,医生说:“全麻的经费很贵,你可以选择半麻,会有一丝疼痛。”父亲回答说:“我只选局麻。”医生吓了一大跳,说:“那会疼得撕心裂肺的。”那位父亲说:“为了儿子,我宁愿死。”手术开始了,那位父亲的皮肤被一块块的切下来,但他忍着痛,一声也没叫。没人知道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也许是那个医生,也许是那些亲人,但是就算没人知道,这位父亲的无私奉献,我们将永记鈱心!上面这两件事情都让我感动,罗锦鹏的宽容,那位父亲的无私奉献,他们都曾在我的世界走过!你曾在我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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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我心里我找到了!在你这里,我找到了我们的幸福——题记我喜欢一个人赤脚滑行在泥泞绵柔的溪边,看时间消失在天与地亲吻的金色里;我喜欢一个人深沉快步走在晒得发烫的闹市区,看人群熙熙攘攘演绎一曲曲悲欢离合;我喜欢一个人撑伞慢行在肆意滋生的草丛里,看被洗刷过的心灵是否折射太阳的暧昧与矫情;我喜欢一个人仰面游走在河山之间,看着祖国的江山妖娆多姿……于是,我的足迹从小就踏过了很多地方,但在你这儿,我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一)纳木措,她嫣然一笑。这是藏民的幸福。记得当初,是怀揣神秘去那儿的。在记忆里,总觉得她像笼着轻纱的梦,让人滋生神秘,又忍不住想揭开它的真实面容。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她平静得有些叫人失望。我骑在马背上,环湖慢游。我看到,那牦牛摇着尾巴,甩着头,立刻那银色的铃铛便发出清脆的窃笑;我看到,那面色黝黑的藏民坐在大地上,深情地凝望着这天、水、山、人四合一的境界,痴痴的没有一点表情;我看到,那充满激情、充满活力的藏子在阳光下舞蹈,快活得似乎不知疲倦;我看到……这一切的一切,倾倒了雪山,更倾倒了我。作家可以用文字赞美她,画家可以用颜色装扮她,歌唱家可以用旋律歌颂她,而我能做什么呢?我只能呆呆地望着她,用双手感受她的清凉,用舌头品尝她的香醇,用心灵寻觅它的淡雅……她又笑了,嫣然一笑,只留下我和藏民痴痴的背影。品味它的淡雅、庄重、透澈,是属于我和藏民的幸福。(二)布达拉宫,他天下无敌。这是僧人的幸福。追随着朝圣者的足迹,我又来到布达拉宫。他带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浓妆艳抹。五彩缤纷的颜色狠狠地涂抹在雪白抑或深红的墙壁上。但,一点儿也不扎眼,再怎么刺眼的颜色,也融进了酥油茶的浓浓醇香与转经筒的厚重古朴之中。几个世纪的宝藏,数不尽的天珠、唐卡,无数多个房间,构造成了一个天然的迷宫,让人眼花缭乱,摸不着方向。僧人们静静地敲击着陈旧的木鱼,摇头晃脑,嘴里不知在念叨着什么。他们的眼里满是污浊,像是一位位大智者,连眼里都沉淀了历史。我知道,这是他们在诉说布达拉宫的传奇,诉说布达拉宫的心跳。昏暗的灯光,浑厚的石块,严肃站立的墙,深红色的坐垫,谱写着布达拉宫的天下无敌。我依偎在布达拉宫强壮的肩膀上,感受属于我和僧人的幸福。(三)大昭寺,他一声笑傲,这是朝圣者的幸福。大昭寺是一座近乎完美的圣殿。他是一座迷幻之殿,调和了炽热的阳光、低垂的云朵、懒散的脚步和莫名的兴奋。虔诚的信众千里迢迢赶来,朝拜这座圣殿。那座释迦牟尼12岁镏金等身像,是他们的终极梦想。在通往大昭寺的路上,我第一次遇到了叩长头的人。他们的双眼直视苍穹,口中喃喃自语,手上戴着专用的木掌手套。平和而响亮地拍出三声。三次极富美感的合十之后,他们再向前迈出一大步的同时,陡然扑到在地,拍打出一阵薄薄的飞尘。他们大都灰头土脸,那腰间的围裙也早已被磨得斑驳不堪,额头上无一例外的留下了厚厚的茧子……打动我的,是仪式的庄严和形式的美感,我认为,这是一种超凡脱俗的行为艺术。我是怀着敬仰望着他们的,甚至都不敢呼吸,生怕惊动了他们。而以大昭寺为中心的转经之路又是朝圣仪式中的一种。听说,对朝圣者而言,转经是家常便饭,那天转不动了,就意味着生命停止了,而来世即可开始了。若在转经路上死去,还是非同寻常的福气。我突然发现,他们的皮肤都很苍老,也许这就是虔诚留下的印迹吧!以瞻仰的方式凝视大昭寺,便拥有了我和朝圣者的幸福。西藏,你带给了我太多的幸福。我悟出了你独特存在的真谛:一佛一世界,一人一天堂。你的艺术,你的美,并非奢华,却质朴而高贵,单纯而丰富,无与伦比。你在我心里,幸福更在我心里。指导老师:徐静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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