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雪橇犬风波
小超是一只哈士奇雪橇犬,它全身上下都具有十足的雪橇犬特征,尖尖的耳朵,带着美妙弧线的天灵盖,还披着灰黑色的大衣,里边穿着一件洁白的衬衫,真是帅呆了,以后不知道他能迷死多少“狗美女”呢!
其实,我是前几天才认识它的,前几天我去我哥家度假,在路上和他通电话时他才告诉我他换狗了,我当时激动得已经等不得那3个小时的车程了,真想想孙悟空那样一个筋斗就飞到哥哥家里,但是,现实毕竟是现实,我只好一路上带着满心的期待熬过这漫长的3小时。不过抱有同样心情的不只是我而已,还有我的小表弟,我们要一起去哥哥家,他更喜欢狗,从他的脸上就可以看出,他比我还激动,我压低着情绪,希望抑制一下我们激动的气氛。
在千思万盼中,我们终于熬过了这漫长的3个小时,我们到省城后先去吃饭,我爸爸通知了哥哥,让姨妈他们一起过来吃饭。于是我和小超就这样见面了。也许是我与哥哥是亲戚的缘故,小超一见到我竟然就跑到了我旁边,它先来嗅嗅我的鞋子,又来望望我,这样反复了几次他就消除了对我的警惕,倚在我的腿上,这可把在一旁的小表弟羡慕死了,他想去报小超,但是小超就是躲着他,还虎他,他拿它没办法竟然和我赌气起来了。
那天下午,小超去看医生,我才知道他病了。那天晚上,我住在姨妈家里,她家里并不大,小超的窝也只是勉强誊出来的,姨妈他们也是很不想养小超,他们有把小超送人的打算,可是我哥还有些不情缘,不过也难怪,那狗毕竟是他和他女友一起买的嘛。
那天晚上我想着,如果小超要送人我会不会能拿到他,我家比起哥哥家要宽敞得多,但是没有院子,妈妈也反对我养狗,我又想了想弟弟,他家里的条件要好得多,他家很大,因为被偷过几次,所以他们想找一只大狗去看家,这次看来是弟弟的可能大了,我没再想太多就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看到姨妈他们在讨论把狗送出去的事,这时小姨爹还站出来说要养这狗,我就想办法和哥哥把它留在哥哥家,如果去了弟弟家,还不知道多久才能见到它呢!但是弟弟又是那么爱那只狗,我只好用狗得病为借口,来掩饰我的心情,只要他们一决定,我肯定还是要做出让步的。
在哥哥家里的第三天,也是这次度假的最后一天了,哥哥最后决定了把小超给弟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我也很爱狗,但是从来没有养过,妈妈总是以各种方式来忽悠我,我特想抓住这一次机会,但是生米已成熟饭,想挽回就来不及了,这天我一直紧紧抱着小超,无论弟弟怎么再旁边恳求我也不肯放开,马上就要离别了,真实舍不得它呢,才三天,竟然就到这种地步。路很长,再路上小超好几次都吐了,它十分虚弱,我当时心里就像被刀狠狠地刺中一样,这时我觉得3个小时的车程太短暂了,最后我还是离开了,我其实是在与弟弟的争夺中失败了,不过我还是找了个安慰自己的理由:
“虽然不能和他在一起,但是却会永远记住它和这一段经历,放弃它,也许它会过得更好。”
再见了,小超。
我想对爸爸说
亲爱的爸爸:
今天过得如何呢?还好吗?工作很忙吧!不要太辛苦了。
我一直很想面对面的和您谈谈心,但我却胆小得说不上一句话,所以只好把我的心事写在信上,给您看。
您一直是一个很严厉的父亲,在您的威严之下,一直胆小的我见到您就像老鼠见了猫。“四处逃串”。您一直处于一个家长的身份管教我,不太和我聊天,我们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您在您自己的那套封建观念下,总是把我管得紧紧的。您认为我年龄小,不能和任何男生接触。有时我和男生说了几句话或对他们微微一笑,您也总是疑神疑鬼的。我知道,您是害怕我早恋,但是您也要相信您的女儿呀!就算是请家教,您也坚决反对男家教,不管多好都不能请男家教。您总是保持您的那套封建观念来对待我。可是您知不知道,您那样做就算是最好的老师,如果他是男的,您也坚决不同意,使我对您和反感觉得您不是我的亲生父亲。您真的有点性别歧视。您只会叫我知男而退,难道您小时候就没和女生说过话,没有女老师吗?您实在是因噎废食。小孩子都是有叛逆期的,难道您想把我的叛逆期给提前吗?我认为有时候您也要客观的去看待一些事情。
您同时也是一个爱吸烟的父亲,吸烟有害身体健康,也有害他人。您吸过的烟,再呼出来,您也想让我们吸二手烟吗?书上说,吸一根烟会减少12秒的寿命,我不知道您吸了多少根烟,但您一定会为您现在所作所为而后悔。与其以后后悔,不如现在把心一横,戒烟。
虽然您是我的长辈,但我希望您也别太大男子主义,有时我的建议您也可以采纳看看。同时希望您事业更上一层楼,身体也要健康。
您的女儿:余文靓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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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微风吹拂过平静的湖面,湖面上扬起了一起一伏的鱼鳞般的波纹,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璀璨夺目,呈现在眼前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这样的风景令人神往、憧憬,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然而,在我人生道路上还有一种风暴,它不像湖面的波纹那样美。对它,我常常感到恐惧。有了它,我感到恐惧;有了他,我的生活充满了忧郁、愁闷。他犹如狂风肆虐卷起的巨浪,毫不留情地拍打正在海中行驶的孤舟,后果当然不堪设想。无意间,这样一场风暴冲进了我的小船。我有一段幸福,回味无穷的童年生活,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生活上的无忧无虑,学习上互相帮助,使我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在学校,同学无论成绩是差是优,大家不会感到自卑或自傲,而是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学习、上进。可是进入了中学,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同学们的情趣、思想随着年龄、环境的变化也随之变了,纯洁的心灵变得复杂起来。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我们小学时亲密无间,形影不离。然而进入初中不久,我们之间的亲密开始疏远了,在情感和交流方面筑起了隔离墙,彼此看不清对方。仿佛讲的是不同国家的语言,互不明其意,慢慢地陷入了绝境。入乡随俗。的确,到了不同的环境中产生变化是自然的。一天,她终于撕开了面具……。我们因一件很小的事闹起了别扭。我也固执,始终坚持正义,没有向她低头。那时我还相信,百依百顺的友谊不是纯洁的,不能长久的。不经风雨何以见真情?的确,这样没过几天,她就开始攻击我,在其他同学面前造谣说我一些不光彩的事,使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从此,我也更加清晰地看清了她……。我很痛心,很难过。不是因为她乱说我,而是这经历六年风吹雨打,过度过来的友谊一进中学就被炸开了花。我的情绪陷入了低潮,失落,失望痛心,所有的滋味全涌上心头来;从此变得沉默寡言,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打翻了无味瓶似的日子。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狂风一过,海里漂浮的行舟就会安全,经历了风浪,撑船的人变得更加勇敢,更具有在挫折中到达彼岸的经验。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居里夫人的信念给了我无穷的力量,让我重新振作。让我看到了她在学习期间,孤独的求学生活,加上自己的勤奋,最终使她走向了成功。我从此不再无助,又重新作好了向科学高峰,向大学的殿堂迈进的步伐。我的学习从而变得更加有意义。狂风停止了,巨浪也过去了,学习的障碍、生活的伤感不见了,眼前出现了一道风景线;绿树环绕的湖面上荡漾着金光闪闪的,一闪一闪一轮一轮,我被陶醉在这美景之中。(美丽的风景——阵痛之后的奋起,前世英雄们所受的艰辛的启迪,不为追求真理而折腰的精神!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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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今天我给大家讲述一场“风波”。前天,当林老师跨进教室门的那一刻,他说出了一句令同学们震惊的话,他不教这个班级了,空气顿时凝固了,一个班成了寂静的一片,连同学们的心跳声都听得见。为什么,正是因为今年是毕业班啊!刚开学就换了三个教师,哪个教师还敢“自投罗网”啊!大家的无声,并没为今年是毕业班啊!刚开学就换了三个教师,哪个教师还敢“自投罗网”啊!大家的无声,并有让老师回心转意,他又说:“我已经和校长说了,我惹不起,我躲得起。这句话在平时听到没有这么令人震惊,在今天却不再平常,因为这关系到,我们能否进入好中学呀!整整一节课同学们都不能上课。铃声响了,老师说;‘下课,全班没有一个人冲出教室;也没有一个人高声欢呼;更没有一个人高喊万岁;大家都坐在位子上专心致志朗读课文。显然,大家不想在失去了一个老师__刘远忠。第二节课,单数学老师迈进班级时,夏鑫鑫高喊道:“你当我们两科的老师吧!”但老师还是说出一句雪上加霜的话,他也不教了!当晚布置作业时,林老师说;‘‘今天?]作业,明天要带玩的可以带,要打架明天准备好。’’每二天,第一节是数学课,数学教师竟然没有来,这让同学们大吃一惊,语文老师来了,他仍没有上课,第二节课语文老师终于开始上课了,但同学们知道每一节课十分珍惜。这一节,让老师满意了!下午,数学教师没来,怎么办。怎么办___。班长让大家晚上7点开始开会,会议我的内容是挽留老师。晚上7点,我准时进入群空间,虽有许多人缺席,但会议还是开始了。数学老师一直在听我们讨论想法、说出观点,大家都没有察觉,直到后来老师现身了,他让大家松了口气,老师说出了一句话,就是他爱看到我们的笑脸!这“风波”暂告一个段落,星期一再看结果吧!6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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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之精神“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士之伟大人格,孔子年十有五而志于学,下学人事,上达天命。仁、义、礼、智、信。抱道救世,周游列国;身体力行,问礼从政;诲人不倦,献身教育,流芳万年。他的思想仰之弥坚,成为万世师表,至圣先师,为士之圣。孔子便是我人生的第一盏引航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士之博爱的胸怀。孟子不负天降大任创仁政学说,扬民贵君轻的思想,他宽厚宏博的大爱使他成就为士之亚圣。孟子的“舍生取义”的精神与孔子“杀身成仁”的思想是中华民族的最高道德准则,激励历代仁人志士为国捐躯,慷慨赴难。“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是杜甫对人民无限的同情与热爱。杜甫自幼好学,七岁吟诗,读书破万卷,下笔惊天地、泣鬼神。更因他有一颗赤忱的爱国之心,虽穷困潦倒一生,却成就了他,士之诗圣。“我以我血荐轩辕”,是鲁迅19岁东渡扶桑立下的誓言,他在黑暗中呐喊,光明何在?他心系民族危亡,不计个人安危,“横眉冷对千夫指”;他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是血。他忠诚的践行了他的誓言,被誉为“空前的民族英雄”,为士之“猛士”、“斗士”。纵观古今,名人必有士之精神,有大仁、大爱之心;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之精神和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之人格。我要学习这些士,立志作真正的士,名人的魅力所在便是如此士之精神,追求名人的风骨是我无悔的选择。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噫,微“士”人,吾谁与归。5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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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奇士诸葛亮定三分,烧博望,借东风,摆空城,屏司马,擒孟获,出祁山,著出师表。——题记他的聪明才智脑海里一直幻想着一个场景——在硝烟四起的战场上,一位虎背熊腰的汉子雷厉风行的吼道:先生,司马懿率领15万大兵兵临城下,我军撑死2500名士兵,我——好了,吾自有计,退下吧。一位体态身长八尺(约184cm),容貌略微沧桑,可却有一股英冠之气的人说道——诸葛亮,虽然嘴里这样说道,可是脑海却一直在想退敌之计,如果是司马懿的话还好,可他的子嗣……唉!摆了,眼下只有这招可用。孔明(诸葛亮)随即传令众人把所有的旌旗都藏起来,士兵原地不动,如果有私自外出以及大声喧哗的,立即斩首。又教士兵把四个城门打开,每个城门之上派20名士兵扮成百姓模样,洒水扫街。然后自己披上鹤氅,戴上高高的纶巾,领着两个小书童,带上一张琴,到城上望敌楼前凭栏坐下,燃香,慢慢弹起琴来。没多久,司马懿兵临城下,望见城上孔明端坐城楼,笑容可掬,旁若无人。低头不语,司马昭见家父如此摸样,大为不解道:莫非是诸葛亮家中无兵,所以故意弄出这个样子来?父亲您为什么要退兵呢?良久的注视孔明,然后对司马昭说:你怎么知道?孔明平生谨慎,怎会如此冒险,今城门大开,必有埋伏,撤退吧……..于是,诸葛亮有了"智绝"这一称号。他的白首不渝章武三年(223)春,孔明疾步行走,脸上满是担忧之色,召诸葛亮……声音忽然传来,孔明大喜,可一进门望见脸色惨白,浑身无力,奄奄一息的刘备时,孔明顿时泪眼婆娑,无力的刘备望向孔明:我恐怕不行了——不会的,不会的!主公天生龙体,肯定是这群庸医,来人啊,把这群庸医给斩了——您的才能是刘禅的十倍一定能够安定国家的,最终成就一番大事。如果刘禅能够辅佐帮助成大事,那就辅佐帮助他,如果他没有才能,您就可以代替他的位置。刘备似乎即将命丧黄泉的说道。孔明怎么肯,慌忙说道:臣一定全力辅佐,永效忠于少主,死了以后才罢手。于是,世上多了一个成语鞠躬精粹,死而后已。孔明的一生共两个二十七年。公元207年以前的二十七年,是他修身养性立志用世的准备阶段。他学有所成后没有北走曹操,也没有南归孙权,而是辅佐了“名微众寡”的刘备,这固然有客观原田,但也并非出于偶然。他之所以要选择兴复汉室的道路,说明他是一个维护封建纲常、崇尚儒家忠义道德的正统思想家。公元207年到234年的二十七年,是谙葛亮尽忠蜀汉的阶段。无论先主、后主都非常信任他。他没有恪守儒家教条,他尊王而不攘夷,进兵南中,和抚夷越,在三国中执行了最好的民族政策。他明法、正身、和吴、治军,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无私奉献精神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他的忠公体国精神,生前就深受蜀人爱戴,死后更长期受到后人的敬仰,已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份遗产。虽然不是真的,但,他的机智如妖,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铭记于心。让人知道,这便是一代圣贤!一代名士诸葛亮!!!100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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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犬贵宾犬(Poodle), 德语名字Pudel,意为溅起水花;法语名字Caniche,意为鸭子犬。这种经过精心修剪、华丽堂皇、模样神气的贵宾犬,使人们很容易把它和无所事事的王公贵族联系在一起。但是这种备受宠爱的犬过去却曾作为水猎犬,从欧洲冰冷的沼泽地和池塘中为猎人捡回猎物。贵宾犬的来源就像它为了拖出猎禽所涉过的水一样浑浊不清。法国的长卷毛犬、匈牙利的水猎犬、葡萄牙水犬、爱尔兰水犬、西班牙猎犬,甚至玛尔济斯犬,都有可能是贵宾犬的祖先。贵宾犬在法国被视为国犬,很多人认为贵宾犬原产于法国,但许多国家仍对贵宾犬的起源争执不休,都想把它据为己有。德国、前苏联、意大利等国均各抒己见,认为有些品种的贵宾犬产于他们的国家,如白毛品种以法国居多,棕毛品种多产于德国,黑毛品种以前苏联为多,茶褐色品种则以意大利为多。有些史学家深信,德国、前苏联、法国在贵宾犬的发展过程中,均扮演过极其重要的角色。虽然对贵宾犬起源于何时何地有不同看法,但先有标准型,经改良而有迷你型、玩具型、巨型却是肯定的。最早的贵宾犬为标准型,早在公元30年的欧洲就发现该犬的行踪,它是一种擅长游泳的拾猎犬,亦能作为护卫犬、牧羊犬和狩猎犬。这种贵宾犬在水中工作时,为减小阻力,人们便为它剪掉部分毛发,这种“工作造型”就成了犬展贵宾犬美容的依据。贵宾犬在传到英国前,欧洲大陆早已风行,在德国画家15、16世纪的作品中,就可以追寻到贵宾犬的身影。至于何时传到西班牙虽有疑问,但18世纪末贵宾犬已是西班牙主要的宠物犬,这可从西班牙绘画作品上得到证明。法国路易十六时期的浮雕则已有玩具型贵宾犬出现。很少有纯种犬被记载于过去的文学艺术作品中,更找不到像贵宾犬这么多的历史资料。一般认为,从1世纪后在地中海沿岸发现的贵宾犬图案,和20世纪现代贵宾犬是非常相像的,图案中的贵宾犬被剪成像狮子一样的造型,和早期犬展中的贵宾犬又很类似,因此在以玛尔济斯犬及玩具型贵宾犬闻名的马尔他岛,贵宾犬与当时存在于岛上的犬种必有关联。同样,贵宾犬与西班牙长耳猎犬也有一定关系,即使两者不是来自共同的祖先,至少在古时它们的祖先曾经有过杂交。1911年英国养犬协会正式承认迷你型贵宾犬和玩具型贵宾犬。50多年前贵宾犬是世界上最流行的犬种,它在美国AKC所缔造的连续23年(1960—1982年)排名第1的纪录,仍无可取代。当时贵宾犬被大量繁殖,在“重量不重质”的情况下,逐渐使这种机警、易训的犬种产生了一些生理及行为问题,使它们流行热度减缓下来。10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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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许多东西可以修复,唯独感情。——题记盈盈月光,我掬一杯最清的;落落余晖,我拥一缕最暖的;灼灼红叶,我拾一片最热的;漫漫人生,我要采撷世间最珍贵的——友情。生日那天,我快乐、高兴、激动……各种欢快在心头弥漫,Party上,我收到许多的礼物,然而最耀眼最珍爱那支钢笔。她身着白色长裙,金色的花边,给人一种尊贵的感觉;打开她,那金色的笔尖更如涓涓泉眼;拿起她,写几个字,那圆润的线条使人顿时倍感舒服。于是拿着她去了学校,整个人都兴奋不已。一下课,就情不自已地打开笔袋,拿出宝贝,仔细地端详,好朋友安泽轩羡慕地凑了过来:“小晨,你的笔真漂亮,给我看看吧。”“好吧,我大方地应了(安泽轩谁呀,我最好的哥们。),心里却略微思索了一下,“记得别弄坏了”,我不忘叮咛。笔刚递过去,安泽轩便情不自禁地打开笔帽写起来:“真是好呀,真好用。”他情不自禁地感慨着,这时,旁边的一个同学伸过脑袋,竟不小心地撞了他,他手一晃,“啪”的一声,笔掉在了地上,他呆了,我也微微一怔,赶紧弯下腰来,快速捡起钢笔,一看,立刻火冒三丈,笔尖不但搬家了而且还分岔了,我一下子懵了。我站起来,扔掉手中的笔,大哭“安泽轩,你还我笔,还我笔,我恨你,以后再也不理你了。”说完,便趴在桌子上,任凭安泽轩手忙脚乱地道歉N次,我始终都不接受。忍着愤怒回到家,怒气全撒在墙上,我用拳头使劲地击着墙,许久,才慢慢平静了,但我决定,从此不再理他。哼!妈妈回来了,看见我红肿的小手:“怎么了,又给墙发脾气了,你看,墙都被你打裂缝了,谁呀,让我小公主生那么大的气啊?”我嚎啕大哭,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诉说给妈妈。“妈妈,你说,安泽轩讨厌不讨厌呀。”妈妈轻轻地笑了笑:“钢笔坏了,咱可以修啊,不行,咱可以再买一个,你跟安泽轩的友情,裂了可以修复吗?”和他几年来交往的点点滴滴顿时浮现在我眼前,“妈妈,看来我错了,真是太小气了。”于是,我决定去他家道歉,刚出门,只见他坐在我家门口,身体发颤,我一怔:“安泽轩,你怎么在这儿呀?”他扭过头来:“小晨,真的对不起。”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钢笔:“这支没有你的好,但这是我攒的所有的零花钱买的,收下吧。”他递过了过来,我看了一眼,粉色的,整是我最喜欢的颜色,那粉嫩的笔身,婉若公主般,可爱极了,笔帽那钻,闪闪发亮,奢华至极,还有,那笔上的体温,温温的,暖暖的。霎时,一股暖流淌过我的心田。我抓住他的手,“小安子,是我小心眼,我也不好。”他也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咱们,做永远的朋友吧。”“嗯”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抬头望去,太阳暖洋洋的,舒服极了,是在祝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吧。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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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老王无比恼怒了。一块香蕉皮,赫然躺在自家门口。皮还黄澄澄的,看来是没多久前被扔到这儿的。它正处在一开门就能看见的范围内,极其刺眼。谁干的?老王站在门口,睁大圆眼瞪着这块香蕉皮。是楼上那户卖菜的吗?他这时候应该早已出去了。再说,看他那一副穷样儿,也不会出门时吃根香蕉。是五楼那个小年轻吗?不,虽然看他似乎人品不正,有可能干这缺德事,但他平时都待在家里,从不下楼。“都毕业那么久了还找不到个正经工作,没出息!”老王冷笑。到底是谁呢?虽然楼下老蔡总是嗓门奇大,吵吵嚷嚷很没素质,但也不可能怀疑到他头上。那么,恐怕“作案嫌疑人”就剩不了几个了。老王不禁瞟了隔壁的门口一眼。哼,这个李奶奶,年纪有一把,素质却没多少。平时老王看到“摔倒老人讹人”,“广场舞扰民”等新闻,都忍不住往她身上套套。这倒不是好端端地把她看低,而是因为老王和李奶奶有过一系列纠纷,结下了“梁子”。这幢住宅楼,楼道并不整洁。这不,老王和李奶奶两户的中间空处堆满了废报纸、旧鞋盒,有时还会出现几双破凉鞋,显得杂乱不堪。可没人愿意把自家的垃圾带走,更别提主动清理了。而这堆垃圾中,还得算上老王一份“功劳”。对此,老王振振有词:“都是她不自觉,当时垃圾都堆到我家门口了,跟她吵了一架才有所收敛。她把这儿当垃圾场,我能吃亏吗?当然也跟着摆点杂物了!谁怕谁啊?”类似的磕碰就没停过,两家之间也时刻充满火药味。这次,老王虽没有证据,也硬是断定了这香蕉皮的来路。她把刚刚“断案”时吸的香烟头往门口道上一扔,用鞋尖碾了两下,再利落地把香蕉皮一踢,一个小小的优美弧线划过,它便准确落在李奶奶门前。老王心满意足地关上了门。门又开了,老王看到门前的香蕉皮,竟震惊了一下。它经过一晚上,已变了模样,出现了丑陋的斑点,有着烂掉的趋势。老王强压火气,没有破口大骂,心里却仍然想着李奶奶有多么不自觉,竟到如此地步,简直逼人不得不放下风度找她理论。突然,一个念头划过:她是不是成心要把人绊倒?这么一想,火气腾地上来,再也压不住了。老王上前怒气冲冲地锤起了门。“怎么了你?”李奶奶愤愤地开了门。老王动作夸张地指着灰头土脸的香蕉皮,嗓门很大的嚷起来。引得楼上楼下都有人探头张望。“哎呀,小事一桩,何必计较?”老蔡大致听明白经过后走上楼来打圆场,“我给捡起来不就行了?”“不要捡!”老王瞪着眼,指着李奶奶,“谁干的谁负责!我倒看看你承不承认!别提证据,除了你还有谁干这投靠事儿?”李奶奶原也想叉腰大骂,可又不敢矢口否认,又被邻里围观着脸上无光,只得捡起烂香蕉皮,骂骂咧咧地甩上了门。老王得胜了,得意地搓搓手,也关上了门。邻里间的门都一扇扇嘭地关上了。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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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金术士读后感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助你实现愿望。——《炼金术士》初识这本书,是由于偶然看到的几个字“马克图布”我感到惊奇,于是去查找,进而得知了出处——《炼金术士》,其中这四个字给我的解释竟然是“命中注定”一本有关悲观的宿命论的书,这就是它给我的第一印象。而当真正翻开书页,我发现自己大错特错,它并不悲观,正相反,只是一本追求梦想的书,是一位勇敢的牧羊少年寻求宝藏的奇遇。怀着对前路的期待,我伴随牧羊少年一起旅行。在旅行中,我看到了勇气。牧羊少年跨越千里,少不了勇气的帮助。勇气使他放弃了稳定生活,成为了四处漂泊的牧羊人;勇气又使他卖掉心爱的羊群,转而听从内心对冒险的渴望;勇气还让他赢得敌我双方的尊重,于危险中脱困。我敬佩牧羊少年,为他的勇气在旅行中,我看到了智慧。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触动了我的内心:什么是谎言?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这就是最大的谎言。去往埃及的漫漫长路何其坎坷,而男孩却凭借着在旅途中学到的智慧——在撒冷之王身上学会观察预兆,在炼金术士引导下感悟天地之心——懂得了世间的言语,应对多舛的命运。是智慧引他到达金字塔我敬佩牧羊少年,为他的智慧。在旅行中,我还看见了执着。跨越整整上千公里,是多少人一辈子也不敢想象的。沙漠的考验,安逸的诱惑,无数的险阻,多少次少年站在退缩的悬崖边,又执着的回身奔向梦想,继续前行,因为他知道命运的宝藏永远只给那些不轻言放弃的追寻者。我敬佩牧羊少年,为他的执着。我试想,如果我是牧羊少年,我必定会退缩,会被恐惧和危险击败,会被安逸吸住脚步,甚至一开始就将一切当做一个虚幻的梦。但在最后的最后,少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实现梦想之路虽然艰难,但生命对那些勇于实现天命的人总是慷慨的。正如撒冷之王所言:“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助你实现愿望。”正因如此,男孩实现了天命,得到了梦中的宝藏。这就是马克图布,命中注定。纸上的故事迎来了它的圆满结局,纸张外的故事却远远还未结束。作为读书人的我,置身于这上万字的哲理与诗意中,领略古老神秘的炼金术,天命的真谛混合着沙漠之风吹进我的心灵深处。我惊讶于它的直白,又欣喜于心灵的满足,犹如于饥渴中得到了甘泉滋润。我的心告诉我,它爱上了这本书,爱上了它质朴的哲理。这或许也是马克图布,命中注定。牧羊少年得到了他的宝藏,合上书本,我久久不能忘怀。若有一天,我也看到了我的天命,我又是否能有那份勇气和智慧,去执着的追寻它呢?1000字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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