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孤单的钢笔
算下来,那支钢笔陪伴了我有四个年头了,虽然它早已失去了一支钢笔应有的价值——已经不能用来书写了。
小学时一个很要好的同学兼死党娟,一个大大咧咧,性格很豪爽,对我总是十分仗义,很有“热心肠”,又特别爱笑的活泼开朗的女孩。那支钢笔是她在我过生日时送的,是我收到的朋友的第一份礼物,也是我收获的第一份友谊。我爱不释手,常常用它写作业,在很多个夜晚,我写完作业,都会轻轻的抚摸它,仿佛就这样,会看见活泼可爱的娟,想到我们那美好的友谊!
可是有一次写作业,我不小心把那支钢笔摔在了地上,笔尖有些弯曲,写字怕是永远也不行了,可是那支钢笔是那样的意义非凡,对于摔坏钢笔这件事,我十分的羞愧。于是我找了一个盒子,像是呵护什么宝贝似的,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盒子里。没事时,还是会拿出来看一看。
钢笔坏了不久后。一天,娟在我的笔袋里翻来翻去,我问她在找什么,从未见她对我笔袋里的东西上过心。她却突然问我,我送你的钢笔呢?怎么没见你用?我不敢告诉她其实钢笔已经被我摔坏了,也没说我曾对钢笔的那些深深地眷恋和珍惜。于是撒了一个谎,说那么重要的钢笔,我又怎会轻易的使用,当然是好好地珍藏了起来。娟笑了,是那种很明媚的微笑。
可是是后来老师说的,娟学了。还记得她很多次都没有来上学,还以为她生病了,同学们都猜测纷纷,我和她平时走得很近,班长叫我给她打电话,可是我发现原来我没有她的电话。我感到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朋友。是老师在班会课上说娟因为父母到外地工作的缘故,学得十分的匆忙,都还没来得及让大家送送行!
娟走了,我开始变得孤单起来。于是我把所有的精力用在了学习上。毕业时,考了一所市里不错的重点高中,班主任给我们开欢送会时,大家都哭了,还谈到了娟……
后来她给我来信了,她在信中说道,她在那边的生活过得很好,还结交了很多的朋友。
收到娟的来信,我有些欣喜,给她回了很多封信,其中谈到我们的班主任,还有那场欢送会,以及我的一些近况。还记得,我是那样充满期待的把信件投到邮寄信箱里,可是娟再也没有来信,学习的任务重了,我也没有给她写信。
只是还来还一直延续着那个习惯,常常打开那个书架角落里的盒子,看看那只钢笔,每每观看都会有不同的心境。有时,我会呆呆的想,那支钢笔是不是有时也会很孤单?
初三:七日烟火
勤中队里的懒小子
“这节课你别上了!”瞧,陆老师火冒三丈,气冲冲地指着一位矮矮的同学说道。那位同学是谁?哈,就是我们班的阮世豪。
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加上一个粉嘟嘟的小脸蛋,真像一位不折不扣的大帅哥。可是,同学们对着帅哥却一反常态。这是为什么呢?哦,原来他是条大懒虫,还经常不做作业。一天,我慢吞吞地拖着书包,进了教室。忽然看见阮世豪蹲在门口发呆。只见他背靠墙,两脚弯起,双手托着下巴有些不知所措。“嘿!怎么不进教室?”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顶了顶他的脚,笑嘻嘻地问道。“唉。”阮世豪无奈地摇摇头,唉声叹气地说道,“我什么作业都没做。”“纳尼?”我大吃一惊,这个懒虫真是懒到底了!一个作业都没做!我连忙冲进教室,双手做成一个喇叭,对着同学们大声宣布:“阮世豪什么作业都没做!”只见同学们有的对我不理不睬,有的张大了嘴,有的跑出去嘲笑阮世豪,甚至有的上楼报告给了陆老师。“砰砰砰”,陆老师走路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吓得阮世豪瑟瑟发抖。只见陆老师从兜里掏出他的手机,递给了阮世豪,对他说:“告诉你!你什么作业都没做,回家补好了再来!”阮世豪接过手机,像块石头似的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老师让班长打了电话,阮世豪这才回了家。
怎么样,这个懒小子够懒吧。唉,我真希望他能改掉懒病,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江苏苏州太仓市太仓市实验小学四年级: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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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孤单是半夜的时候突然惊醒,外面下着瓢泼大雨,你再也睡不着,你镇静地喝下一杯牛奶然后看了一本充满哲思的书,可是还是睡不着,然后你裹着被子看着外面的天光一闪一闪。孤单是手机里的电话号码越来越多,每天接的电话越来越多,每天发的短消息越来越多,可是当你突然看到一片曾经在梦境里反复出现的葵花花田,你兴奋地拍照,大声地呐喊,之后却不知道要把拍好的照片传给谁。在那一瞬间你突然明白,一路走到现在,已经没有人站在你身边,陪你看风景。孤单是你想约朋友逛街,结果发现朋友已经约了别人,于是他对你说了句抱歉。孤单是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的生日而费尽心机地去挑选礼物。孤单是你再也不会因为书里的情节和自己的故事相似而大哭一场。孤单是我站在这条经线,而你站在那条经线上,我和你之间隔了几点几个时差。孤单是寂寞的矿泉水瓶,等它心里的眼泪哗啦啦地流淌完,它就被抛弃在喧闹的马路旁边。当它还有眼泪,当它的内心还有忧伤,别人就还把它抱在手里。当有一天它决心要做一个快乐的矿泉水瓶,它对别人讲了它的秘密,它内心所盛的慢慢的快要溢出来的泪水,可它忘记了它存在的意义,它的存在就是为了盛放那些忧伤的泪,那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其实有个人比我还不开心。所以它就被人丢掉了。它是个可爱的悲剧的小丑。孤单是凌晨三点的键盘声,那声音优美动听,所有的回忆转化成故事,神经抽搐着蜕皮,羽化出一段又一段华丽的绽放。孤单是仰望候鸟的人群,因为候鸟带走了许多的思念。他们以为仰望着候鸟,就是仰望着那份早就离开的牵挂。他们相信着那个“天使总会飞越头顶天空”的传说,于是他们得以快乐地继续生活。孤单是地铁。孤单是百货大楼的一楼大厅。孤单是刷卡时签的银行账单。孤单是你一个人吃饭一直吃到菜都变凉,那一瞬间你有点想哭。孤单是赶着永远赶不完的活动,在从此处的光芒到另一处光芒的罅隙里,你在车上啃着面包喝着矿泉水,你咬着牙没有让眼泪掉下来,也不想看一些比如“我为什么要这样”等煽情的话题。孤单是沉默而顽强地坚信:我的工作马上就要做完。孤单是在北半球开始,然后寂寞在南半球收尾。孤单是你在深夜终于看完了这段冗长的文字……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9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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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言我是一支钢笔,一支有灵魂的钢笔。我已经陪伴着他很多年了,却还记得他得到我时的惊喜。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都羡慕不已,因为他是班里第一个有钢笔的人。只有我知道,他真应该感到骄傲,我是唯一一支真正有灵魂的钢笔。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但他现在好像对我越来越不如从前了,特别是认识了他的新朋友之后。他天天来找他,但我没有嫉妒,我知道,虽然我有灵魂,可我毕竟只是一支钢笔,我只希望他能够一直像以前一样对我好就可以了,但却事与愿违。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之中有很多有高级钢笔的人,那些人看到他和一个用普通钢笔的人在一起,都觉得很惊讶,他们瞧不起他。他和他的朋友都出生在有钱人家庭。他开玩笑说要他去弄一支高级钢笔来,因为他认为那比我更体面。我不喜欢他,他太虚荣了。让我伤心的是,虽然现在他还笑着拒绝他的要求,但他对我越来越粗心了。一天,他们正在一起写作业,由于他几天没有给我冲墨水,所以我快不行了。我身上的墨水越来越少。突然,他惊呼一声:“呀!我的笔!”“怎么了?”“我的笔快不行了,我得回去修修。”我心里一阵高兴:他还是对我好!可他朋友却说:“不用了!”然后打开书包――天!一支高级钢笔!他说:“来,用这个吧,以后再也不用那支破钢笔了!”我绝望地望着他,只希望他能拒绝。可他犹豫了一下,说:“好把,那我把着支钢笔收好。”“不用了!这支破笔留着没什么用。你就写吧,写完了仍了算了。“我愤怒了,可我什么也不能做,天生注定,只要他坚持。我永远也不能向相反的方向迈出半步。我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可他没有察觉,他一定没有想到,一只钢笔竟然还会流泪。他继续写着,我的意识越来越朦胧。多希望他可以停下来!多希望他可以带我回家再好好地清洗一次!再给我冲满墨水啊!他没有停,终于,我的脑子轰的一声昏了过去……等我醒来时,他已经换上了那支高级钢笔。而我的灵魂已变成一阵风。我轻轻吹过他的脸,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皱了皱眉。“怎么了?”“没什么,一阵风而已。”湿润的空气中饱含着我的泪水,我盘旋而上,不知道该去何方……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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