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读后感_600字
在这个假期时,我看完了《童年》,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和以前俄国的社会风貌。
阿廖沙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为没有办法养活他,就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那里去。阿廖沙生活生活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围绕着他;兄弟、夫妻常常为财产打架、斗嘴。
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也有温暖。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宽厚大量。她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她给了阿廖沙坚强的力量应付困苦的生活。使他逐渐成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善良的人。
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是美好的,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无忧无虑的。可现在的社会与阿廖沙的社会可真是天壤之别,我们可能更想不到那种艰苦和孤独。
阿廖沙11岁便可在这种黑暗的社会中生活,而我们可以吗?我想应该不会的,因为这是比以前的社会更加明亮的社会,即使这样,我们更不可能生活下去了,因为现代社会我们只会享受,不愁吃,不愁穿,生活在蜜罐里。
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觉得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棵小树,不经过任何的苦难,就不会成为大树;一条山路,不经过踩踏,是不会成为宽广的小路。
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向着美好的明天出发。
六年级:滑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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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感言
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人世间最美的绝唱。——题记
六天前的我们,脸上还略带几分稚气地步入高中校园的大门。一切新鲜的事物映入眼帘。抬起头来,看向天空,云越白,天越蓝,多么的纯净。惟独骄阳高傲的挂在蓝幕上,一丝也不曾暗淡。
军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换上军装的我们站在操场上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好似祖国又多了一群子弟兵。刚开始,我们激动的心情远远超过了火辣辣的太阳光,可后面的军训生活才让我知道了什么是人生。从开始懒散的队伍到后面刚毅有力的身姿,付出了教官一丝不苟的指导,和我们坚持不懈的意志。
军训生活,很酷,是一种特殊的体验。不仅磨练了我们坚强的意志,还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完善了自我。在学校操场的那块水泥地上,一个又一个方阵在一遍又一遍的训练着。滴下的汗珠是我们训练的标志,黝黑的皮肤是我们努力的见证。教官声声有力的指令,我们阵阵洪亮的口号,带来的是一种庄严气氛。更有那饭前的军歌嘹亮无比,响彻天边。唱出了附中少年特有的气魄。
军训,站军姿是必不可少的。放眼看去,个个挺拔,笔直而刚劲的身板俨然透出一种军人的尊严,浑身酸痛的同时,也享受着当“军人”的自豪和骄傲。俗话说得好:“要想成为人上人,必须受得人后累。”
时间正在不停的从我们身边流过,我们也在教官的耐心指导下取得点点的进步。阅兵仪式接踵而来,同学们的脸上显现出紧张而又期待的表情,一个方阵的整齐划一,离不开个人的努力。最后,看着一个个动作整齐、英姿飒爽的团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团结的重要性。六天的时间,同学们已经产生了革命般的感情,同时还有为了我们付出巨大努力的教官们,这六天的收获对我们终身受益。我想对各位教官说一声:“谢谢!”
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前进的道路上总会有阻碍我们的东西,但通过这次军训,我们不再是从前那遇到困难就退缩的懵懂少年,而是敢于挑战困难的少年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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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600字【篇一:目送读后感600字】伍锦桢在一个月前,我们开始了《目送》一书的阅读。这本书,深邃、忧伤而又美丽。它蕴含了作者行走人间几十载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感悟到的一切。而我最喜欢的散文,莫过于《目送》与《回家》了。在《目送》中,作者描写了儿子华安与父亲。随着时光的飞逝,儿子在慢慢地长大。而他对“我”的态度却也在慢慢地变化。华安从一开始对周围的胆怯,对母亲的依赖,到长大后“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中我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苍凉。在父亲的逝中,“我”目送着他,掠开了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的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在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究竟是带着怎样一种心态去写的呢?在一场又一场的目送中,她看着亲朋好友的背影渐行渐远,夕阳洒下泛着红晕的光,空荡荡的小路上,又只剩下了她一个人……这是何等的凄凉!如果说,《目送》写的是“人”的悲欢离合,那么《回家》写的就是“家”的物是人非。作者带着母亲与三个兄弟准备回“家”。在火车上,母亲十分惶惑、不安与迷茫。尽管她心里明白,曾经的“家”已经只不过是一座空荡荡的房子,可她依旧不愿相信,真正的“家”已经不在了。母亲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脸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挂号拿印章来”。可这段时光已经消逝了。时光匆匆,物是人非。“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却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龙应台如此写道。《目送》不仅仅是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深邃的生死笔记。时光匆匆,时间就像是一个曾与你相识的人。在茫茫人海中,你瞥见了他的背影,想伸手挽留时,却发现他早已消失在了人海的尽头。而你的眼中,却多了一分沧桑,少了一丝稚气……【篇二:目送读后感600字】柯欣然《目送》这部作品出自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笔下,是她“至今未毕业的学习”中作业的一本。谁说女作家的笔下一定是优柔寡断,柔情似水?龙应台女士是个特别好的反例,虽然她也有柔情的地方,可她批判起来却毫不留情。比如我最喜欢的其中一篇——《狼来了》。这里面数落了鸽子。其实它们是长了翅膀的老鼠,给人们带来了各种疾病,却只因为《圣经》中的一段话,使本应令人讨厌的“老鼠”成了天神般的幸运儿。它的肥胖被视为可爱,它的呆笨被视为和平,而它的粗俗,恶心,却有许多人视而不见。甚至当有人说要消灭鸽子时,那些“爱好和平”的人还会驱逐他。这一篇中,龙应台对鸽子的讨厌,对那些盲目相信童话而大量杀灭狼群,还自称爱好和平的人的批评也绝对是毫不留情的。我不仅欣赏龙应台批判时的果断和勇敢,还佩服她对自己父母的在意,照顾和尽力的孝心。在这本书中,有八篇文章写了母亲,十一篇文章关于父亲,都十分感人。作者的母亲在年轻的时候特别爱美,有一大堆的首饰,她一直很珍惜。当她老了,自己化不了妆了,没事儿,女儿帮她化,还帮她染指甲,母女之间的亲情令人动容。作者的父亲一直为改善家庭条件而忙碌。为了给家里省钱,一个小货车他一开几十年。直到出了车祸,才把钥匙交给女儿。他后来生病了,很重,很重的病,变得不能走路,不能说话,唯一一次发出声音还是因为女儿要离开去上班。这使作者感到很伤心,整个家也因此变得沉默。作者龙应台一生的后半段,父亲逝世,母亲老年痴呆,儿子不再亲近,整个世界好似离她远去。作为孩子的责任,作为母亲的责任,作为一个作家的责任,她肩上的担子一定很重吧,正因为这样,她才能写出一篇篇对生命无常的思考,对家人朋友的留恋与心疼,对儿子亲近的渴望的散文吧。《目送》就是这样一本关于生命、岁月、亲情、人性的书。郑重推荐大家都来读一读吧!【篇三:目送读后感600字】黄畅宇《目送》是龙应台的著作,在我看来,书中的故事也是我们生活的写照。“我慢慢的、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人生怎么不是在亲人的一次次目送中度过的?曾经的我单纯、天真、可爱,躺在母亲的怀抱中,要她和我玩玩具,要她给我讲百听不厌的小故事,我十分依赖她。后来,我与家人之间仿佛隔了一堵钢铁造的墙,母亲无法进入我的内心,我也无法理解他们对我的爱。父亲说:“我要去出差。”第二天,母亲推开那许久没有打开的房门:“老爸要去出差了哦!”我低着头,快要趴到桌上,一声不吭。“他要出去了,快出来说声再见啊!”她又冲我叫道。我终于抬头,用反感的眼神望着她:“走就走嘛,又不是不回来。”话音刚落,他就匆匆走了。没等我说再见,只留下一阵沉重的关门声。回过神来,屋里显得寂静而冷漠。我走在成长的路上,却与父母“渐行渐远”。然而作者对她那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是那么有耐心,无数次对她的母亲说:“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记得有一个公益广告,痴呆的父亲在聚餐时不顾形象把饺子塞进口袋里,说:“我儿子最爱吃饺子。”这让我深思,难道只有在父母到这种境地我们才懂得去关心、理解他们吗?如果某天父母头发苍白,认不出我们了,那又是多么深刻的伤痛?这本《目送》告诉我应该把握现在。让我感受到了父母亲对我“渐行渐远”的伤感。为了明天不是遗憾,我决定去理解这份亲情,更加珍惜它,爱护它……【篇四:目送读后感600字】李静仪有一只蜥蜴,它爬过山川河流,在一个孩子的面前掠过。它的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目送》是一本记录着人生的笔记。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发生在“我”、妈妈、父亲和“我”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情。在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曾是一个泼辣而放肆的女子。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放纵的,无拘无束的。她曾在自己的女儿面前放上一盒丰胸的药丸,也曾在暮暮垂老时手捧一只花哨的高跟鞋,不愿撒手。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着“美”的。在文中,每每提到父亲和两个儿子,必然会像是聊到了一个循环。“我”对父亲做的事,长大后,也往往投回了“我”身上。“我”的父亲曾对我伸出过的手,穿越万千时光,化成了我伸向儿子的手。但无论是我,亦或是我的儿子,他们,都拒绝了牵手。这本书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家人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渐渐地,“我”的动作,从自由散漫的行走,变成了搀扶。可是在搀扶中,“我”还是空出一只手,伸向了儿子。可回头看时,儿子不知何时早已步上了另一条路,一条同自己在走的,大同小异的路。“我”用尽气力,搀着父亲,一只手闲下来扶着眼神泰然的母亲。在搀扶中,“我”像在帮婴儿学步,一声声唱着:“白——日——依——山——尽”,行远了。父亲也是文中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宽厚,有耐心,总笑眯眯的,最后只身穿一套冬衣,暖暖和和地去了。“爱己”送他的“鞋”,他却终没能穿去。仅带去了几句诗词,带去了一只背带蓝火焰的蜥蜴。在开始读书的时候,我就发现,封面是一张被洗褪了色的绿色布料。它经岁月洗涤,绿色中带了些淡淡的黄色。正如这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平淡而朴实,像一张粗布,初见时只觉乏味,细细端详,才觉其中美感。文中的一些段落,总令人有时光倒错的感觉。中学女生的校服,母亲的一件衣物,甚至一只蜥蜴。这种写法令人耳目一新,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方法。在写到这里后,我再阅自己写出的文字,只觉有些不足。纸上单薄,阅书时的感情都不知如何表达。翻书,瞟到最后一页的下脚,有几滴水渍,不知是何时沾上的。水渍落下的地方,正巧是作者目光所及之处。那里有一只灰色的蜥蜴曾爬过,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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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 _6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我的感受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世界里,这里没有高尔基生活的世界那样充满仇恨。高尔基不论是在苦痛的受辱日子,还是欢乐的时刻,我们都要坚强的生活下去,因为有很多人对我们很好。自己的亲人都在身边,而且都十分幸福的在一起。我们的童年十分快乐,父母都在我们身边,和同学一起上学,玩耍。高尔基和我们的童年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大家活在繁荣富强的国家。有老师教育着我们,父母爱着我们,爷爷奶奶呵护着我们。我们得到了无限的爱,可是高尔基他是没有这些的。但他十分努力,敢于面对一切的困难!通过了努力成了伟大的作家。我们要向他学习。作者简介:我的生日是1997年1月26日,来自初2012级5班。我很喜欢猫和狗,喜欢白色和蓝色。我喜欢打羽毛球。十一中初一:王彬儒6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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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_6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童年的岁月总是交织着太多让人难以忘怀的事,那些沉淀的记忆不时地从我脑海中浮起,是那般深刻。曾几何时,在故乡的那片土地上,处处有我们的足迹,他见证了我们的童年。当春天来临时,我门奔跑在希望的田野;穿梭在田间的小路上,手牵着手曾走过了几度春秋,做些在大人们眼里认为可笑的事。到了夏天时,在炎炎的烈日下,我们像鱼儿似的在村边的小河里游来游去,排打着浪花;尽情地享受着水带给我们的快乐,直到太阳挂在半空时才踏上回家的路。口渴时,我们有时还会“偷”别人家的一个西瓜,然后很快吃光,再把证据毁掉,继续上路。不觉中树上的叶子开始飘落,这时已到了秋天。在秋天的夜晚,我们会静静地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满天的星星,听着大人们讲诉着牛郎织女的故事,心中充满了无限遐想。随着片片雪花在空中飞舞,我们又迎来了盼望已久的冬天。在冬天里最有趣的要数打雪战了,我们分成两队,各自守着自己的阵地,开始发射“导弹”,轰炸着敌人的阵地,直到一方认输为止。然而除了这些事外,一年四季有趣的事实在太多了,这只是沧海一粟吧了!如果真要说的话,这也许要一本书才能说的清楚呢。说来岁月也真快啊!童年已如烟般逝去,往事已成追忆。有时我真想曾走过的路,曾经过的事都只是一场梦而已,当梦醒时,自己仍然是一个无知的儿童;仍然是那般轻松与快乐,让幽远的山谷里仍然回荡着曾有过的欢声笑语。虽然童年已里我远去,但那份记忆是不会消逝的,在这漫漫的人海中再回首时也许还能抹平些岁月的沧桑吧!。兴县中学高一:王伟伟6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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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趣事_600字童年是金色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在我的童年百宝箱里,就有许许多多件有趣的事,我就从这些有趣的事情中挑选出一件事来讲给大家听。我小时候非常不听话,不是把花瓶给打碎了,就是把爸爸的重要文件给撒破了。所以妈妈总是吓唬我:如果你再这样不听话的话,天狗会从天上降到人间来咬死你的。那时我不知道妈妈是在吓唬我,所以我就信以为真。就因为这样,所以我小的时候非常害怕狗。有一天,我到楼底下去找小朋友们玩,我玩的正高兴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青年人带着一只国产的小型哈巴狗,向我迎面走来,可是这时,我顿时吓得想逃跑也来不及了。我心里很复杂,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狗已经从我的身边走过,我想,咦?狗怎么没有咬我?反正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不知先跑再说,我拔腿就跑,谁知,就是这么一跑,惊动了小狗,它紧追着我,我站在原地不敢动,小狗围着我不停的打转,忽然,它张开血盆大口,我心想:它要咬我?我闭上了双眼,过了一段时间,我睁开了眼睛,咦,小狗没有咬我呀,我还好端端的呢!就在这时,小狗又张开大嘴,从它张开的嘴里,我只看到了一个小尖尖,我顿时明白了,它原来只是一个乳狗,不咬人的。我从裤子里掏出两颗“小天鹅”奶糖,小狗啊呜一口就把奶糖给吞了进去。因为它只有一颗乳牙,一下子就被奶糖给粘住了,它摇头摆尾向我“求饶”,我一下子转哭为笑,帮它把奶糖给分离开来。它竟然把双脚一合,向我致起谢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完全不怕狗了,以后,我还和小狗成了好朋友。6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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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趣事_6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童年是一个迷,混沌初开,稚嫩无奇。回顾那段童年岁月,多少欢笑,多少纯真。那些童年记忆,在心头温暖你的心。记得还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对一切都是那么新奇。一次,自己在家玩耍的时候,意外发现肥皂划在镜子上,会出现一道看似裂缝的疤痕,于是我心里萌发了一个想法。我拿起肥皂在家里的镜子前划了许多裂缝。等到父母回家,我便将此事告述了父母。妈妈勃然大怒,一般看着那个裂缝一边说我,你这孩子,一天正事不干,到处乱玩,把镜子都弄坏了,真是不像话。爸爸则仔细观察了那个缝隙而笑我说,镜子是你的恶作剧吧,看看镜子上还有些残留的肥皂块,这孩子,真顽皮。意外揭穿了谎言,我就只好作罢,反而嘻笑妈妈看事物不仔细被骗。还有件事发生在一年级寒假的时候,我因成天玩耍,考试不细心,成绩不理想。父母便说道,你看别人家的孩子成天跟你一路玩,考试照样能考好,那是因为人家学是下了功夫的,哪像你,一天玩就算了,还不认真学,多积点墨水在你肚子你终是好的。我听到,墨水积在肚子里好?迅速来到我家书房,打开一个墨水瓶,全都喝下去。父母见我异常进入书房,急忙跟来,发现我正在喝墨水,于是大喊,你干啥,快吐出来,我遵从父母的话语吐了出来,怨恨道,不是你们叫我多积点墨水在肚子里的,怎么又不允许我喝。父母大笑道,墨水代表知识,意思是让你多学点知识,你这孩子做事不思考,这个是有毒的。童年的点滴在心里某个角落住下,每每回想,便多了些笑意挂在脸上。高一:a2856414446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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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回忆_600字小时候跟着别人在乡下爬山下河,无所不能,现在到了城市后才知道自己已经荒废了以往的童真,岁月令我忘了曾经有过的好伙伴。打从四岁出城念书后,才发现现在的自己已经脱离了无知与愚昧。老家,依然残存着那个时候的气息,依旧不变的就是朋友们。从城里回到乡下约半个钟头,路上可依稀看到红军时期打保卫战的小山头,那座曾经鲜血淋漓的山头,现在已经成了历史的一尊雕像。山脚下,就是一片浪花朵朵的海,养活着数十代的渔民们。回到老家,一阵阵伴随着杨桃花香的清风扑面而来,有股令人陶醉的感觉。邻居的几个孩子走街串巷地你追我赶,好不欢乐。都说树大招风,老家门口那两棵龙眼树总把一阵阵大风从四面八方招来,风跟树衬托起来,形成了一幅画。家里头的两个孩子玩的不亦乐乎,堂弟堂妹正打呀闹呀,在不知不觉中,俩兄妹的感情越来越好,真是令人羡慕。午时,火辣的太阳正当头高照,晒干了禾苗,晒干了鱼池,把我古铜色的皮肤晒得更深了。奶奶叫我赶紧到树荫底下乘凉,走到树下,仿佛整个人领略到一种重生的感觉,随手从树上把一颗杨桃摘下来,洗净切片,蘸少于的盐末送入口中,那滋味再配上一杯清茗,真是“散发乘夕凉,开轩卧闲敞”。杨桃的酸甜搭配上清茗,顿时有一种苦涩的感觉涌上心头。人生的感悟,也从这一刻领略到了。傍晚,阴风呼啸而过,将门前的果树吹得摇摇欲坠,阴风将村口边的狗吠给吹得若隐若现,但阴风不能把孩子们打闹发出的笑声给遮掩住。半夜,大风依旧猖狂,两个孩子已经进入了梦乡。初三:崔荣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初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