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骑兵
鸣沙山最佳的项目是骑骆驼,那一匹匹骆驼骨瘦如柴,像是饿了好几天似的。
远远望去,一匹匹骆驼有的跪在地上,有的站起来,迈着相同的步伐,昂首挺胸地向前走去。走近一看,骆驼的脸上沾满了白沫,而且有几只蚊子在上面飞来飞去,还有凹凸不平的牙齿呈黑黄色,那样一副丑样,我情不自禁地摸摸脸蛋。
我跨上一匹跪在地上的骆驼,差不多等了30秒钟,骆驼缓缓地站了起来。骆驼先站起前脚,再站起后脚,我的身子向前倾,又向后倾,我被吓得喊不出声来,骆驼走地很不稳,像在坐摇摇车一样。虽然骆驼长得有的点丑,可是毅力却很强,它还挺着高大的身驱,昂首挺胸地向高处的沙漠走去。我到了山丘的最高顶上,一股股强烈的巨风吹着我的耳朵“呜呜”响。骆驼停下脚步,像是让我在这里好好看看风景。
看了大概一分钟,骆驼转身往山下走了,我听着古老的驼铃声,骆驼疾步向山下走去。我感到骑在上面更摇摆了,有时像是在摔下去的感觉。我的心如同驼峰一般连绵起伏,紧紧抓着骆驼,生怕自己掉下去。我的心被一阵阵的恐惧惊软了。时间飞驰而过,突然我感到身体向前倾,又向后倾,骆驼平稳地跪下来,我从背上跨出来,走出沙漠坐在椅子上休息。
我去任何地方听到驼铃声,我都会回忆起,在鸣沙山骑骆驼的时候。我真希望能抓住童年的尾巴,再骑一次骆驼啊!
我最喜欢的一种玩具
我有一辆遥控车,他是我爸爸送给我的,我非常的喜欢他。
遥控车的车身是银白色的,配上黑色的轮胎,更是惹人喜爱。它的车顶跟别的遥控车不同,上面没有天线,因为它是无线接收信息的。它的底部有一个小指针,这个指针是用来控制车子转弯的大小的。这辆遥控车的遥控器是黑色的,它的前端有一根笔直的天线,这样就可以控制遥控车了。遥控器上有一个开关,还有两根操纵杆,左边那根是用来控制前后的,右边那根是用来控制左右的。上面有一个显示车子行驶速度的表,表的右下方有一个按钮,那是打开前灯的按钮,表的右上方有一个红点,只要它亮起来,就代表遥控器开了。
这辆遥控车不但外观漂亮,而且也非常好玩。玩的时候,只要在遥控车的底部放三节五号电池,在遥控器里放一节一号电池就可以了。我把左边的操纵杆向前推,车子就会向前开,向后拉的话,车子就会向后倒;把右边的操纵杆向左推,并把左边的操纵杆向前推,车子就会向左开,可有趣了。我只要一有空就会把遥控车拿出来玩,技术越来越好,仿佛自己就是一名真正的赛车手呢!
我非常喜欢我的遥控车,它是我最心爱的玩具。
上海徐汇区园南小学三年级:zhou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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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骑兵“看见了吗?旺财,这就是灵舞江,我们和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的分界线,这条江上终年都有淡淡的水雾飘动着,非常美丽,于是有个人类诗人就写了一首名为《念萝纱》的诗,其中有一句‘精灵娇颜舞翩翩’,于是这条江就此得名,很好听是吗?比起我们吉尔王国给这条江命的名‘噬魂江’要好多了。你说为什么同是一条江,在人类的眼中就是美丽的精灵在江上翩翩起舞,在我们兽人的眼中却是无数的怨魂呢?”坐在江边的一个山坡上,沃夫看着脚下的江水,轻轻的理着趴在身旁的啸风脖子上的毛。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看见了吗?旺财,这就是灵舞江,我们和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的分界线,这条江上终年都有淡淡的水雾飘动着,非常美丽,于是有个人类诗人就写了一首名为《念萝纱》的诗,其中有一句‘精灵娇颜舞翩翩’,于是这条江就此得名,很好听是吗?比起我们吉尔王国给这条江命的名‘噬魂江’要好多了。你说为什么同是一条江,在人类的眼中就是美丽的精灵在江上翩翩起舞,在我们兽人的眼中却是无数的怨魂呢?”坐在江边的一个山坡上,沃夫看着脚下的江水,轻轻的理着趴在身旁的啸风脖子上的毛。“旺财,那边就是人类王国苍风帝国了,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同样也是大路上最繁华的地方,我们马上就可以去开开眼界了。那边的人类美女可是多得很呢,嘿嘿……”想到可以看见美丽的人类姑娘,沃夫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点离别的惆怅马上烟消云散了。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看见了吗?旺财,这就是灵舞江,我们和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的分界线,这条江上终年都有淡淡的水雾飘动着,非常美丽,于是有个人类诗人就写了一首名为《念萝纱》的诗,其中有一句‘精灵娇颜舞翩翩’,于是这条江就此得名,很好听是吗?比起我们吉尔王国给这条江命的名‘噬魂江’要好多了。你说为什么同是一条江,在人类的眼中就是美丽的精灵在江上翩翩起舞,在我们兽人的眼中却是无数的怨魂呢?”坐在江边的一个山坡上,沃夫看着脚下的江水,轻轻的理着趴在身旁的啸风脖子上的毛。“旺财,那边就是人类王国苍风帝国了,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同样也是大路上最繁华的地方,我们马上就可以去开开眼界了。那边的人类美女可是多得很呢,嘿嘿……”想到可以看见美丽的人类姑娘,沃夫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点离别的惆怅马上烟消云散了。啸风抬起头,看了看沃夫,又咧了咧嘴,表示赞同。有时候啸风自己都在问自己,是否那种平静的生活磨灭了自己的意志,虽然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可是自己寻回力量的那种心情完全没有刚开始那两年的时候那么急切了,有时甚至几天都没有去思考怎样破除封印。驻守在和向来交恶的人类王国的边境,战斗是少不了的,不过现在一次战斗双方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一万人,和以往自己动辄杀死数万人的时候相比,简直就是田园生活一般的惬意。沃夫长大了,和他在一起,啸风感觉自己对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关心,把他误认为是那个人的情况再也没有出现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这种感情的存在,让啸风觉得很不妥,可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不妥。小的时候,那个人对它的严师一般的严厉教导让它对那个人既敬且畏;那个人的妻子们对它慈母般的关怀呵护让它内心充满了温暖;在众神皆被屠戮,自己回到沙迦界后,所有的魔兽臣服在自己的脚下,作为王者的高傲让它傲视天下;重组人间界后,它又来到了这里,无法理解它做法的新人类给了它“魔狼”的称号,与天下人为敌的困境只会让它更加执着。数万年漫长的生命,让它经历了太多的感情,可是却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一种情感,啸风觉得有些茫然。啸风不知道,这种感情,就是它自己一直都不相信,一直嗤之以鼻的:友情!“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们会追杀我,还扣给我一个‘叛贼’的大帽子,我想就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听到了我们团长和另一个人的话吧,不过我真的没有听清楚他们到底说的什么,一会是什么神器,一会是什么王后,完全莫名其妙,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说得还模模糊糊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竟然还要为这个事情来追杀我,真是倒霉。如果不是这个事情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会让他们来追杀我呢?每天早上起来先跑步,再吃饭,接着训练一上午,然后吃午饭,再巡逻,吃晚饭,打牌,睡觉。第二天还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值得让他们追杀我的理由啊!不过话说回来,比起被抓然后被杀,当一个逃兵现在要明智得多,对吧?旺财。”沃夫喃喃的说着,虽然已经厌倦了那样的古板生活,可是毕竟也在那里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这让他心里也有些不舍。啸风并没有理会沃夫这些牢骚,关于他们被追杀的问题,沃夫已经分析了很多次,啸风已经不想再听,而且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这种原因导致的结果是离开吉尔王国这个兽人王国,回到人类王国就足够了,啸风并不在乎自己头上顶着一个“逃兵”的帽子。八年的时间人类王国也改变了很多,作为一个边境守军,对人类王国局势的变迁还是比较了解的,啸风现在现在正在脑海中整理着自己知道的一切苍风帝国的资料,无论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以方便自己以后的行动。沃夫长大了,可是也没有长大。八年的军旅生活让沃夫学会了很多技能,如何逃生,如何战斗,如何设置陷阱……,相比较而言,沃夫显然比那些兽人士兵聪明得多了,每一项技能都学得非常得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任何一个传授他这些技能老兵都要强得多,因为这些技能,再加上啸风的帮助,沃夫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总能化险为夷,而且杀敌最多,沃夫再也不是原来那个看见打斗厮杀就不知所措的人。不过八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生活同样也让沃夫没有学习到其他的什么事情,和一些桀骜不逊,思想单纯的兽族士兵呆在一起,除了巡逻,战斗以外,就是偶尔借着一天的假期,和几个士兵骑着他们的护身狼飞奔三个小时,到距离哨岗最近的一个小村庄里面去大吃大喝一顿,那些士兵还会找几个女人到一间房子里面,可惜沃夫看见那些毛茸茸的兽族女人就头皮发麻,更不会找一个去搂搂抱抱,所以他也不知道他们到里面去干什么,至于其他的事情,也只有听那些去过真正的城市的士兵说说,不过沃夫知道,那些很大一部分都是夸大其词,被分配到这个战斗最为频繁的边境哨岗的士兵,绝对不会有真正出生大城市的人。让啸风感到庆幸的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让沃夫也变成一个思想单纯的人,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变成一个白痴。沃夫的确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不过他的思维还是非常的灵活,自己制造了很多小工具,轻巧实用,比如那天爬树的那根细绳子。而且他还没有那种迂腐的愚忠,自从发现有人对自己不利,马上开溜,完全没有因为那些人是他的顶头上司就甘愿被擒。最让啸风感到满意的还是沃夫的心狠手辣,一个狼族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慈善家,沃夫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狼族人,但是他却继承了这个“优良”传统,而且从他平时有些傻呼呼的笑容上面,不可能会有谁相信这个看起来很淳朴的少年竟然已经杀掉上百人了,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杀,战场的血腥并没有让沃夫染上一点点的杀戮之气,当然,是在表面。沃夫站了起来,又仔细的分析了周围的地形。逃到这里已经是半夜,必须在天亮之前进入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现在已经休息得差不多,该继续赶路了。沃夫在军营里面还学会了一项很重要的技能,就是对大陆地理的了解,不过一直让沃夫感到遗憾的是,在军营里面阅读的那些地理资料,都是完全站在军事的角度来撰写的,什么地方适于冲锋,什么地方适于埋伏,什么地方适于攻,什么地方适于守。有的时候沃夫想多了解其他地方的人文自然,风土人情,发自内心的想了解,可是却无法找到相关的资料。沃夫离开兽人王国吉尔王国而去人类王国苍风帝国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即使没有这一次非常偶然的偷听事件,沃夫也是绝对会离开的,只不过是晚一段时间而已。沃夫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更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种族归属,现在他自然不会相信自己还没有发育得晚,可是他知道在其他的兽人种族里面,偶尔也会出现非常类似于人类的族人,再说自己长得牛高马大,比起那些矮小的人类要强壮得多,怎么看自己也不像是一个人类。不过沃夫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这个地方,确切的说是不属于兽人王国,他很想到人类王国去,不管是流川王国还是苍风帝国,那里有一种情感在召唤着他,是吸引,是思念,也是温暖。沃夫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沃夫知道自己一定要去寻找,这一点,连啸风都不知道,沃夫掩饰得很好。“好了,旺财,你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我们走。”沃夫一面说着,一面脱着身上的轻铠甲和衣服,把他们放在防水包袱里面,这种包袱每一个军人都会有的,尤其是以野战和机动战见长的狼骑兵,必要的工具一定是随身带着的。啸风站起来,张嘴打了一个哈欠,和任何一只刚睡醒的战狼的动作一样。这是啸风刻意养成的一个习惯,即使是沃夫,啸风也不愿意真的从某些方面暴露出自己的异常,不是怕沃夫出卖自己,八年的时间,足以肯定很多事,啸风知道沃夫绝对不会为任何利益而出卖他。啸风只是害怕将来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沃夫难做。“出发了,旺财。呀呼!!”沃夫把已经包裹好的防水包袱缚在背上,伸伸胳膊踢踢腿,做好了下水前的准备活动,然后一声高呼,“咚”的一声由山岗上直接跳入江里。游过一条不超过四百米,而且水流不是很急的江,对沃夫来说简直是一碟小菜,上岸后沃夫连坐下休息都不用,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身上的水擦干,穿上自己的衣服而已,相比较而言,啸风就要简便得多了,它只需要脖子甩一甩,身体抖一抖就可以了。沃夫选择这里穿越边界是有原因的,通过这一段江到对面的苍风帝国,那一面就是一大片原始森林,里面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各种毒蛇猛兽,沼泽陷阱不计其数,而通过了这一片森林,又是一片沼泽,借着又是一片沙漠。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然条件完全不需苍风帝国再派兵驻守这一段区域,那么沃夫就可以不用通过吉尔王国的关卡,那里很有可能有人堵截,也不用面对人类王国的守军。虽然沃夫知道要通过这样的一段路途非常的不容易,只要有任何的意外,他和啸风就可能变成一堆白骨,可是除了这个办法,沃夫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进入苍风帝国而不引起注意。用艰难困苦来形容沃夫的这段路途丝毫不为过。沃夫通过这一片原始森林一共用了四十二天,这超过了沃夫本来预计的三十天,因为他没有想到那个森林里面即使只是一只看起来和一只苍蝇没有什么区别的小虫叮了他一口,就让他昏迷了整整三天,也没有想到这块森林和他原来去过的任何森林都有这么大的差异,几乎每一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让他瞎转悠了六天,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愣在四十二天后离开那片森林,已经算是不错了;沃夫通过沼泽用了三十七天,也超过了他原来估计的十天,在地图上沃夫看见这片沼泽并不大,十天的时间已经是考虑了很多因素后计算出来的结果,可是沃夫没有想到的是,连绵不断的雨水让这一片沼泽变得完全无法通行,他几乎是围着沼泽地走的,路程增加了五倍还不止,而且还不止一次的差点陷了下去;比较起来,沃夫通过沙漠的日子算是最轻松的,虽然不像森林沼泽那样食物不成问题,但是也不必担心迷路,只用认准一个方向就可以了,也不必担心有毒物猛兽。虽然连续三天没有吃过东西,连续十一天没有水喝的日子的确非常的难过,不过也不是那么的不能忍受,五十一天后,沃夫走出了沙漠。沃夫站在原地傻乎乎的笑着,不是他捡到了钱,也不是他看见了美女,而是他竟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些烟飘了起来,做过火头军的沃夫很清楚的知道那种烟的名字叫做“炊烟”。“啊——”沃夫一声大叫,向着那个方向奔去,不过他的叫声既沙哑,又模糊不清。他现在脑袋里面只有两个念头,一个是“吃”,另一个是“喝”。而啸风更是连叫都懒得叫,以更快的速度向那个方向冲去。“嗯,嗯……唔,唔……”如果要现在的沃夫说一句话出来,简直难于登天,他抱着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脸盆的“碗”大口大口的吃着,和任何一个兽族士兵一样,他们吃饭只会用手抓。而一旁的啸风把头伸进了另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澡盆的“碗”里,也大口大口的吃着。“呃——”沃夫和啸风同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倒在地上,他们脑中还在回味着刚才的美味,虽然他们刚才吃的不过是番薯和白粥,在加上一点萝卜干。“吃饱了吗?”一个脸上任何两根皱纹之间都可以夹着一块硬币的老头子在一旁问道,语气充满了关切。“饱了,谢谢老伯。”沃夫躺在地上,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回答道,一旁的啸风哼哼了两声,表示赞同。“那就好。你们怎么会弄成这样?看样子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吃饭了吧,饿成这样。”老头子爱怜的看着沃夫。“唉!说来话就长了,我本来是……”沃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讲述“事实”。从自己本来是一个边境小村里面的孩子到怎么被那些来“打秋风”的兽族士兵抓住,又怎么沦为奴隶,在怎么受苦,然后怎么逃脱,怎么情急之下跳入一条河,然后被冲到岸边,再进入森林,通过沼泽,又通过沙漠,全部“一五一十”的“老老实实”的说了一遍,半真半假,虚虚实实,其间加上几滴眼泪,非常成功的骗取了一般老年人比较泛滥的慈爱。如果说一个以奸诈狡猾的狼族人不会说谎,鬼都不信,不过沃夫自然要比那些头脑简单的狼族人要高明得多了。“可怜的孩子,真是可怜,你怎么会带着这么大的一头狼呢?”老头子看着一旁休息够了,又爬起来喝水的啸风。“老伯,你误会了,这不是狼。”沃夫一愣,情急之下胡乱分辨道。“这不是狼?那这是……”老伯有些疑惑的看着沃夫。“这是……是我养的狗。”沃夫脑袋一转,满脸无辜的看着这个老头子。“噗!”啸风刚喝进去的一口水从鼻子里面喷了出来,这个答案实在是狠狠的打击了一下啸风的自尊。“狗?不会吧!有这么大的一只狗吗?”老头子依然疑惑的看着沃夫。“是啊!这真是一只可怜的狗啊!它从小被它那横心的主人虐待,然后再被无情的抛弃,我是在一次去树林里面砍柴的时候遇见它的,把它收养了,我们俩相依为命……”沃夫连忙回答道,其间依旧声泪俱下,颇为感人,连在一旁目瞪口呆的啸风也几乎相信那就是自己真实的身世了。“来,旺财,给老伯摇摇尾巴,笑一个。”这是沃夫最后的结束语。“真是一只好狗啊!”不知道是因为沃夫的脸实在是太纯真了还是啸风的表演非常成功,亦或仍旧是老人家泛滥的慈爱在作怪,这个老头子竟然真的就相信了,还非常“慈爱”的拍拍啸风的头。啸风抬起头,看了看沃夫,又咧了咧嘴,表示赞同。有时候啸风自己都在问自己,是否那种平静的生活磨灭了自己的意志,虽然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可是自己寻回力量的那种心情完全没有刚开始那两年的时候那么急切了,有时甚至几天都没有去思考怎样破除封印。驻守在和向来交恶的人类王国的边境,战斗是少不了的,不过现在一次战斗双方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一万人,和以往自己动辄杀死数万人的时候相比,简直就是田园生活一般的惬意。沃夫长大了,和他在一起,啸风感觉自己对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关心,把他误认为是那个人的情况再也没有出现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这种感情的存在,让啸风觉得很不妥,可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不妥。小的时候,那个人对它的严师一般的严厉教导让它对那个人既敬且畏;那个人的妻子们对它慈母般的关怀呵护让它内心充满了温暖;在众神皆被屠戮,自己回到沙迦界后,所有的魔兽臣服在自己的脚下,作为王者的高傲让它傲视天下;重组人间界后,它又来到了这里,无法理解它做法的新人类给了它“魔狼”的称号,与天下人为敌的困境只会让它更加执着。数万年漫长的生命,让它经历了太多的感情,可是却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一种情感,啸风觉得有些茫然。啸风不知道,这种感情,就是它自己一直都不相信,一直嗤之以鼻的:友情!“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们会追杀我,还扣给我一个‘叛贼’的大帽子,我想就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听到了我们团长和另一个人的话吧,不过我真的没有听清楚他们到底说的什么,一会是什么神器,一会是什么王后,完全莫名其妙,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说得还模模糊糊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竟然还要为这个事情来追杀我,真是倒霉。如果不是这个事情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会让他们来追杀我呢?每天早上起来先跑步,再吃饭,接着训练一上午,然后吃午饭,再巡逻,吃晚饭,打牌,睡觉。第二天还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值得让他们追杀我的理由啊!不过话说回来,比起被抓然后被杀,当一个逃兵现在要明智得多,对吧?旺财。”沃夫喃喃的说着,虽然已经厌倦了那样的古板生活,可是毕竟也在那里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这让他心里也有些不舍。啸风并没有理会沃夫这些牢骚,关于他们被追杀的问题,沃夫已经分析了很多次,啸风已经不想再听,而且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这种原因导致的结果是离开吉尔王国这个兽人王国,回到人类王国就足够了,啸风并不在乎自己头上顶着一个“逃兵”的帽子。八年的时间人类王国也改变了很多,作为一个边境守军,对人类王国局势的变迁还是比较了解的,啸风现在现在正在脑海中整理着自己知道的一切苍风帝国的资料,无论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以方便自己以后的行动。沃夫长大了,可是也没有长大。八年的军旅生活让沃夫学会了很多技能,如何逃生,如何战斗,如何设置陷阱……,相比较而言,沃夫显然比那些兽人士兵聪明得多了,每一项技能都学得非常得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任何一个传授他这些技能老兵都要强得多,因为这些技能,再加上啸风的帮助,沃夫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总能化险为夷,而且杀敌最多,沃夫再也不是原来那个看见打斗厮杀就不知所措的人。不过八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生活同样也让沃夫没有学习到其他的什么事情,和一些桀骜不逊,思想单纯的兽族士兵呆在一起,除了巡逻,战斗以外,就是偶尔借着一天的假期,和几个士兵骑着他们的护身狼飞奔三个小时,到距离哨岗最近的一个小村庄里面去大吃大喝一顿,那些士兵还会找几个女人到一间房子里面,可惜沃夫看见那些毛茸茸的兽族女人就头皮发麻,更不会找一个去搂搂抱抱,所以他也不知道他们到里面去干什么,至于其他的事情,也只有听那些去过真正的城市的士兵说说,不过沃夫知道,那些很大一部分都是夸大其词,被分配到这个战斗最为频繁的边境哨岗的士兵,绝对不会有真正出生大城市的人。让啸风感到庆幸的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让沃夫也变成一个思想单纯的人,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变成一个白痴。沃夫的确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不过他的思维还是非常的灵活,自己制造了很多小工具,轻巧实用,比如那天爬树的那根细绳子。而且他还没有那种迂腐的愚忠,自从发现有人对自己不利,马上开溜,完全没有因为那些人是他的顶头上司就甘愿被擒。最让啸风感到满意的还是沃夫的心狠手辣,一个狼族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慈善家,沃夫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狼族人,但是他却继承了这个“优良”传统,而且从他平时有些傻呼呼的笑容上面,不可能会有谁相信这个看起来很淳朴的少年竟然已经杀掉上百人了,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杀,战场的血腥并没有让沃夫染上一点点的杀戮之气,当然,是在表面。沃夫站了起来,又仔细的分析了周围的地形。逃到这里已经是半夜,必须在天亮之前进入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现在已经休息得差不多,该继续赶路了。沃夫在军营里面还学会了一项很重要的技能,就是对大陆地理的了解,不过一直让沃夫感到遗憾的是,在军营里面阅读的那些地理资料,都是完全站在军事的角度来撰写的,什么地方适于冲锋,什么地方适于埋伏,什么地方适于攻,什么地方适于守。有的时候沃夫想多了解其他地方的人文自然,风土人情,发自内心的想了解,可是却无法找到相关的资料。沃夫离开兽人王国吉尔王国而去人类王国苍风帝国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即使没有这一次非常偶然的偷听事件,沃夫也是绝对会离开的,只不过是晚一段时间而已。沃夫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更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种族归属,现在他自然不会相信自己还没有发育得晚,可是他知道在其他的兽人种族里面,偶尔也会出现非常类似于人类的族人,再说自己长得牛高马大,比起那些矮小的人类要强壮得多,怎么看自己也不像是一个人类。不过沃夫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这个地方,确切的说是不属于兽人王国,他很想到人类王国去,不管是流川王国还是苍风帝国,那里有一种情感在召唤着他,是吸引,是思念,也是温暖。沃夫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沃夫知道自己一定要去寻找,这一点,连啸风都不知道,沃夫掩饰得很好。“好了,旺财,你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我们走。”沃夫一面说着,一面脱着身上的轻铠甲和衣服,把他们放在防水包袱里面,这种包袱每一个军人都会有的,尤其是以野战和机动战见长的狼骑兵,必要的工具一定是随身带着的。啸风站起来,张嘴打了一个哈欠,和任何一只刚睡醒的战狼的动作一样。这是啸风刻意养成的一个习惯,即使是沃夫,啸风也不愿意真的从某些方面暴露出自己的异常,不是怕沃夫出卖自己,八年的时间,足以肯定很多事,啸风知道沃夫绝对不会为任何利益而出卖他。啸风只是害怕将来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沃夫难做。“出发了,旺财。呀呼!!”沃夫把已经包裹好的防水包袱缚在背上,伸伸胳膊踢踢腿,做好了下水前的准备活动,然后一声高呼,“咚”的一声由山岗上直接跳入江里。游过一条不超过四百米,而且水流不是很急的江,对沃夫来说简直是一碟小菜,上岸后沃夫连坐下休息都不用,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身上的水擦干,穿上自己的衣服而已,相比较而言,啸风就要简便得多了,它只需要脖子甩一甩,身体抖一抖就可以了。沃夫选择这里穿越边界是有原因的,通过这一段江到对面的苍风帝国,那一面就是一大片原始森林,里面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各种毒蛇猛兽,沼泽陷阱不计其数,而通过了这一片森林,又是一片沼泽,借着又是一片沙漠。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然条件完全不需苍风帝国再派兵驻守这一段区域,那么沃夫就可以不用通过吉尔王国的关卡,那里很有可能有人堵截,也不用面对人类王国的守军。虽然沃夫知道要通过这样的一段路途非常的不容易,只要有任何的意外,他和啸风就可能变成一堆白骨,可是除了这个办法,沃夫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进入苍风帝国而不引起注意。用艰难困苦来形容沃夫的这段路途丝毫不为过。沃夫通过这一片原始森林一共用了四十二天,这超过了沃夫本来预计的三十天,因为他没有想到那个森林里面即使只是一只看起来和一只苍蝇没有什么区别的小虫叮了他一口,就让他昏迷了整整三天,也没有想到这块森林和他原来去过的任何森林都有这么大的差异,几乎每一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让他瞎转悠了六天,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愣在四十二天后离开那片森林,已经算是不错了;沃夫通过沼泽用了三十七天,也超过了他原来估计的十天,在地图上沃夫看见这片沼泽并不大,十天的时间已经是考虑了很多因素后计算出来的结果,可是沃夫没有想到的是,连绵不断的雨水让这一片沼泽变得完全无法通行,他几乎是围着沼泽地走的,路程增加了五倍还不止,而且还不止一次的差点陷了下去;比较起来,沃夫通过沙漠的日子算是最轻松的,虽然不像森林沼泽那样食物不成问题,但是也不必担心迷路,只用认准一个方向就可以了,也不必担心有毒物猛兽。虽然连续三天没有吃过东西,连续十一天没有水喝的日子的确非常的难过,不过也不是那么的不能忍受,五十一天后,沃夫走出了沙漠。沃夫站在原地傻乎乎的笑着,不是他捡到了钱,也不是他看见了美女,而是他竟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些烟飘了起来,做过火头军的沃夫很清楚的知道那种烟的名字叫做“炊烟”。“啊——”沃夫一声大叫,向着那个方向奔去,不过他的叫声既沙哑,又模糊不清。他现在脑袋里面只有两个念头,一个是“吃”,另一个是“喝”。而啸风更是连叫都懒得叫,以更快的速度向那个方向冲去。“嗯,嗯……唔,唔……”如果要现在的沃夫说一句话出来,简直难于登天,他抱着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脸盆的“碗”大口大口的吃着,和任何一个兽族士兵一样,他们吃饭只会用手抓。而一旁的啸风把头伸进了另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澡盆的“碗”里,也大口大口的吃着。“呃——”沃夫和啸风同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倒在地上,他们脑中还在回味着刚才的美味,虽然他们刚才吃的不过是番薯和白粥,在加上一点萝卜干。“吃饱了吗?”一个脸上任何两根皱纹之间都可以夹着一块硬币的老头子在一旁问道,语气充满了关切。“饱了,谢谢老伯。”沃夫躺在地上,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回答道,一旁的啸风哼哼了两声,表示赞同。“那就好。你们怎么会弄成这样?看样子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吃饭了吧,饿成这样。”老头子爱怜的看着沃夫。“唉!说来话就长了,我本来是……”沃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讲述“事实”。从自己本来是一个边境小村里面的孩子到怎么被那些来“打秋风”的兽族士兵抓住,又怎么沦为奴隶,在怎么受苦,然后怎么逃脱,怎么情急之下跳入一条河,然后被冲到岸边,再进入森林,通过沼泽,又通过沙漠,全部“一五一十”的“老老实实”的说了一遍,半真半假,虚虚实实,其间加上几滴眼泪,非常成功的骗取了一般老年人比较泛滥的慈爱。如果说一个以奸诈狡猾的狼族人不会说谎,鬼都不信,不过沃夫自然要比那些头脑简单的狼族人要高明得多了。“可怜的孩子,真是可怜,你怎么会带着这么大的一头狼呢?”老头子看着一旁休息够了,又爬起来喝水的啸风。“老伯,你误会了,这不是狼。”沃夫一愣,情急之下胡乱分辨道。“这不是狼?那这是……”老伯有些疑惑的看着沃夫。“这是……是我养的狗。”沃夫脑袋一转,满脸无辜的看着这个老头子。“噗!”啸风刚喝进去的一口水从鼻子里面喷了出来,这个答案实在是狠狠的打击了一下啸风的自尊。“狗?不会吧!有这么大的一只狗吗?”老头子依然疑惑的看着沃夫。“是啊!这真是一只可怜的狗啊!它从小被它那横心的主人虐待,然后再被无情的抛弃,我是在一次去树林里面砍柴的时候遇见它的,把它收养了,我们俩相依为命……”沃夫连忙回答道,其间依旧声泪俱下,颇为感人,连在一旁目瞪口呆的啸风也几乎相信那就是自己真实的身世了。“来,旺财,给老伯摇摇尾巴,笑一个。”这是沃夫最后的结束语。如果没有脸上的茸毛,一定可以看见啸风铁青着的脸和一头的毛毛汗,脸色铁青的原因自然不用说了,至于那些汗珠,就是啸风逼着自己把只剩下一半的尾巴竖起来,努力的摇了摇,啸风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动作竟然如此费力,比以前自己连续十次使用自己的终极魔法还要累得多。随后还要咧嘴笑一下,两颗尖牙上分别贴着一片番薯,倒也不怎么狰狞,颇有一副“狗样”。“真是一只好狗啊!”不知道是因为沃夫的脸实在是太纯真了还是啸风的表演非常成功,亦或仍旧是老人家泛滥的慈爱在作怪,这个老头子竟然真的就相信了,还非常“慈爱”的拍拍啸风的头。啸风抬起头,看了看沃夫,又咧了咧嘴,表示赞同。有时候啸风自己都在问自己,是否那种平静的生活磨灭了自己的意志,虽然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可是自己寻回力量的那种心情完全没有刚开始那两年的时候那么急切了,有时甚至几天都没有去思考怎样破除封印。驻守在和向来交恶的人类王国的边境,战斗是少不了的,不过现在一次战斗双方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一万人,和以往自己动辄杀死数万人的时候相比,简直就是田园生活一般的惬意。沃夫长大了,和他在一起,啸风感觉自己对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关心,把他误认为是那个人的情况再也没有出现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这种感情的存在,让啸风觉得很不妥,可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不妥。小的时候,那个人对它的严师一般的严厉教导让它对那个人既敬且畏;那个人的妻子们对它慈母般的关怀呵护让它内心充满了温暖;在众神皆被屠戮,自己回到沙迦界后,所有的魔兽臣服在自己的脚下,作为王者的高傲让它傲视天下;重组人间界后,它又来到了这里,无法理解它做法的新人类给了它“魔狼”的称号,与天下人为敌的困境只会让它更加执着。数万年漫长的生命,让它经历了太多的感情,可是却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一种情感,啸风觉得有些茫然。啸风不知道,这种感情,就是它自己一直都不相信,一直嗤之以鼻的:友情!“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们会追杀我,还扣给我一个‘叛贼’的大帽子,我想就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听到了我们团长和另一个人的话吧,不过我真的没有听清楚他们到底说的什么,一会是什么神器,一会是什么王后,完全莫名其妙,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说得还模模糊糊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竟然还要为这个事情来追杀我,真是倒霉。如果不是这个事情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会让他们来追杀我呢?每天早上起来先跑步,再吃饭,接着训练一上午,然后吃午饭,再巡逻,吃晚饭,打牌,睡觉。第二天还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值得让他们追杀我的理由啊!不过话说回来,比起被抓然后被杀,当一个逃兵现在要明智得多,对吧?旺财。”沃夫喃喃的说着,虽然已经厌倦了那样的古板生活,可是毕竟也在那里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这让他心里也有些不舍。啸风并没有理会沃夫这些牢骚,关于他们被追杀的问题,沃夫已经分析了很多次,啸风已经不想再听,而且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这种原因导致的结果是离开吉尔王国这个兽人王国,回到人类王国就足够了,啸风并不在乎自己头上顶着一个“逃兵”的帽子。八年的时间人类王国也改变了很多,作为一个边境守军,对人类王国局势的变迁还是比较了解的,啸风现在现在正在脑海中整理着自己知道的一切苍风帝国的资料,无论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以方便自己以后的行动。沃夫长大了,可是也没有长大。八年的军旅生活让沃夫学会了很多技能,如何逃生,如何战斗,如何设置陷阱……,相比较而言,沃夫显然比那些兽人士兵聪明得多了,每一项技能都学得非常得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任何一个传授他这些技能老兵都要强得多,因为这些技能,再加上啸风的帮助,沃夫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总能化险为夷,而且杀敌最多,沃夫再也不是原来那个看见打斗厮杀就不知所措的人。不过八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生活同样也让沃夫没有学习到其他的什么事情,和一些桀骜不逊,思想单纯的兽族士兵呆在一起,除了巡逻,战斗以外,就是偶尔借着一天的假期,和几个士兵骑着他们的护身狼飞奔三个小时,到距离哨岗最近的一个小村庄里面去大吃大喝一顿,那些士兵还会找几个女人到一间房子里面,可惜沃夫看见那些毛茸茸的兽族女人就头皮发麻,更不会找一个去搂搂抱抱,所以他也不知道他们到里面去干什么,至于其他的事情,也只有听那些去过真正的城市的士兵说说,不过沃夫知道,那些很大一部分都是夸大其词,被分配到这个战斗最为频繁的边境哨岗的士兵,绝对不会有真正出生大城市的人。让啸风感到庆幸的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让沃夫也变成一个思想单纯的人,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变成一个白痴。沃夫的确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不过他的思维还是非常的灵活,自己制造了很多小工具,轻巧实用,比如那天爬树的那根细绳子。而且他还没有那种迂腐的愚忠,自从发现有人对自己不利,马上开溜,完全没有因为那些人是他的顶头上司就甘愿被擒。最让啸风感到满意的还是沃夫的心狠手辣,一个狼族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慈善家,沃夫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狼族人,但是他却继承了这个“优良”传统,而且从他平时有些傻呼呼的笑容上面,不可能会有谁相信这个看起来很淳朴的少年竟然已经杀掉上百人了,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杀,战场的血腥并没有让沃夫染上一点点的杀戮之气,当然,是在表面。沃夫站了起来,又仔细的分析了周围的地形。逃到这里已经是半夜,必须在天亮之前进入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现在已经休息得差不多,该继续赶路了。沃夫在军营里面还学会了一项很重要的技能,就是对大陆地理的了解,不过一直让沃夫感到遗憾的是,在军营里面阅读的那些地理资料,都是完全站在军事的角度来撰写的,什么地方适于冲锋,什么地方适于埋伏,什么地方适于攻,什么地方适于守。有的时候沃夫想多了解其他地方的人文自然,风土人情,发自内心的想了解,可是却无法找到相关的资料。沃夫离开兽人王国吉尔王国而去人类王国苍风帝国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即使没有这一次非常偶然的偷听事件,沃夫也是绝对会离开的,只不过是晚一段时间而已。沃夫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更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种族归属,现在他自然不会相信自己还没有发育得晚,可是他知道在其他的兽人种族里面,偶尔也会出现非常类似于人类的族人,再说自己长得牛高马大,比起那些矮小的人类要强壮得多,怎么看自己也不像是一个人类。不过沃夫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这个地方,确切的说是不属于兽人王国,他很想到人类王国去,不管是流川王国还是苍风帝国,那里有一种情感在召唤着他,是吸引,是思念,也是温暖。沃夫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沃夫知道自己一定要去寻找,这一点,连啸风都不知道,沃夫掩饰得很好。“好了,旺财,你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我们走。”沃夫一面说着,一面脱着身上的轻铠甲和衣服,把他们放在防水包袱里面,这种包袱每一个军人都会有的,尤其是以野战和机动战见长的狼骑兵,必要的工具一定是随身带着的。啸风站起来,张嘴打了一个哈欠,和任何一只刚睡醒的战狼的动作一样。这是啸风刻意养成的一个习惯,即使是沃夫,啸风也不愿意真的从某些方面暴露出自己的异常,不是怕沃夫出卖自己,八年的时间,足以肯定很多事,啸风知道沃夫绝对不会为任何利益而出卖他。啸风只是害怕将来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沃夫难做。“出发了,旺财。呀呼!!”沃夫把已经包裹好的防水包袱缚在背上,伸伸胳膊踢踢腿,做好了下水前的准备活动,然后一声高呼,“咚”的一声由山岗上直接跳入江里。游过一条不超过四百米,而且水流不是很急的江,对沃夫来说简直是一碟小菜,上岸后沃夫连坐下休息都不用,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身上的水擦干,穿上自己的衣服而已,相比较而言,啸风就要简便得多了,它只需要脖子甩一甩,身体抖一抖就可以了。沃夫选择这里穿越边界是有原因的,通过这一段江到对面的苍风帝国,那一面就是一大片原始森林,里面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各种毒蛇猛兽,沼泽陷阱不计其数,而通过了这一片森林,又是一片沼泽,借着又是一片沙漠。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然条件完全不需苍风帝国再派兵驻守这一段区域,那么沃夫就可以不用通过吉尔王国的关卡,那里很有可能有人堵截,也不用面对人类王国的守军。虽然沃夫知道要通过这样的一段路途非常的不容易,只要有任何的意外,他和啸风就可能变成一堆白骨,可是除了这个办法,沃夫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进入苍风帝国而不引起注意。用艰难困苦来形容沃夫的这段路途丝毫不为过。沃夫通过这一片原始森林一共用了四十二天,这超过了沃夫本来预计的三十天,因为他没有想到那个森林里面即使只是一只看起来和一只苍蝇没有什么区别的小虫叮了他一口,就让他昏迷了整整三天,也没有想到这块森林和他原来去过的任何森林都有这么大的差异,几乎每一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让他瞎转悠了六天,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愣在四十二天后离开那片森林,已经算是不错了;沃夫通过沼泽用了三十七天,也超过了他原来估计的十天,在地图上沃夫看见这片沼泽并不大,十天的时间已经是考虑了很多因素后计算出来的结果,可是沃夫没有想到的是,连绵不断的雨水让这一片沼泽变得完全无法通行,他几乎是围着沼泽地走的,路程增加了五倍还不止,而且还不止一次的差点陷了下去;比较起来,沃夫通过沙漠的日子算是最轻松的,虽然不像森林沼泽那样食物不成问题,但是也不必担心迷路,只用认准一个方向就可以了,也不必担心有毒物猛兽。虽然连续三天没有吃过东西,连续十一天没有水喝的日子的确非常的难过,不过也不是那么的不能忍受,五十一天后,沃夫走出了沙漠。沃夫站在原地傻乎乎的笑着,不是他捡到了钱,也不是他看见了美女,而是他竟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些烟飘了起来,做过火头军的沃夫很清楚的知道那种烟的名字叫做“炊烟”。“啊——”沃夫一声大叫,向着那个方向奔去,不过他的叫声既沙哑,又模糊不清。他现在脑袋里面只有两个念头,一个是“吃”,另一个是“喝”。而啸风更是连叫都懒得叫,以更快的速度向那个方向冲去。“嗯,嗯……唔,唔……”如果要现在的沃夫说一句话出来,简直难于登天,他抱着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脸盆的“碗”大口大口的吃着,和任何一个兽族士兵一样,他们吃饭只会用手抓。而一旁的啸风把头伸进了另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澡盆的“碗”里,也大口大口的吃着。“呃——”沃夫和啸风同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倒在地上,他们脑中还在回味着刚才的美味,虽然他们刚才吃的不过是番薯和白粥,在加上一点萝卜干。“吃饱了吗?”一个脸上任何两根皱纹之间都可以夹着一块硬币的老头子在一旁问道,语气充满了关切。“饱了,谢谢老伯。”沃夫躺在地上,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回答道,一旁的啸风哼哼了两声,表示赞同。“那就好。你们怎么会弄成这样?看样子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吃饭了吧,饿成这样。”老头子爱怜的看着沃夫。“唉!说来话就长了,我本来是……”沃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讲述“事实”。从自己本来是一个边境小村里面的孩子到怎么被那些来“打秋风”的兽族士兵抓住,又怎么沦为奴隶,在怎么受苦,然后怎么逃脱,怎么情急之下跳入一条河,然后被冲到岸边,再进入森林,通过沼泽,又通过沙漠,全部“一五一十”的“老老实实”的说了一遍,半真半假,虚虚实实,其间加上几滴眼泪,非常成功的骗取了一般老年人比较泛滥的慈爱。如果说一个以奸诈狡猾的狼族人不会说谎,鬼都不信,不过沃夫自然要比那些头脑简单的狼族人要高明得多了。“可怜的孩子,真是可怜,你怎么会带着这么大的一头狼呢?”老头子看着一旁休息够了,又爬起来喝水的啸风。“老伯,你误会了,这不是狼。”沃夫一愣,情急之下胡乱分辨道。“这不是狼?那这是……”老伯有些疑惑的看着沃夫。“这是……是我养的狗。”沃夫脑袋一转,满脸无辜的看着这个老头子。“噗!”啸风刚喝进去的一口水从鼻子里面喷了出来,这个答案实在是狠狠的打击了一下啸风的自尊。“狗?不会吧!有这么大的一只狗吗?”老头子依然疑惑的看着沃夫。“是啊!这真是一只可怜的狗啊!它从小被它那横心的主人虐待,然后再被无情的抛弃,我是在一次去树林里面砍柴的时候遇见它的,把它收养了,我们俩相依为命……”沃夫连忙回答道,其间依旧声泪俱下,颇为感人,连在一旁目瞪口呆的啸风也几乎相信那就是自己真实的身世了。“来,旺财,给老伯摇摇尾巴,笑一个。”这是沃夫最后的结束语。如果没有脸上的茸毛,一定可以看见啸风铁青着的脸和一头的毛毛汗,脸色铁青的原因自然不用说了,至于那些汗珠,就是啸风逼着自己把只剩下一半的尾巴竖起来,努力的摇了摇,啸风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动作竟然如此费力,比以前自己连续十次使用自己的终极魔法还要累得多。随后还要咧嘴笑一下,两颗尖牙上分别贴着一片番薯,倒也不怎么狰狞,颇有一副“狗样”。“真是一只好狗啊!”不知道是因为沃夫的脸实在是太纯真了还是啸风的表演非常成功,亦或仍旧是老人家泛滥的慈爱在作怪,这个老头子竟然真的就相信了,还非常“慈爱”的拍拍啸风的头。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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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事记虽然计划得很成功,但是敌人比我们想象的更强大。我们一开始时打的还不错,可是敌人一遇到袭击,马上就从卡车上跳下来钻到车摸清形式之后,立刻从卡车底下钻等出来组织反攻。而且敌人各方面的战斗能力都比我们强,特别是单兵作战,一旦他们遭到伏击的话,他们可以各自为战,三个人背靠背就能让我们的士兵无法靠近,我们只能用手**或炮弹来干掉他们。所以我们的手**和迫击炮无法用在炸掉敌人的重武器上,(因为当时我们还没有很多的手**跟迫击炮)致使我军伤亡惨重。就拿这一次战斗来说吧,我军刚开始战斗时,敌军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就钻到卡车底下,但是他们仍在抗击。等他们弄清了情况之后,就在队长的指挥下从卡车底下钻出来,向高地跑去,当他们上了高地之后,就开始反击。结果这场战斗小日本把我们打了个倒栽葱。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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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元旦节那天,我和爸爸一起去广场玩,看到了一只骆驼。我看到的那只骆驼很丑,课文里写骆驼头小,可我看到的骆驼头很大,难道它是“大头王”?骆驼身上的毛是棕黄色,像被霜打过了的草地。它的嘴巴最好笑,时不时动一下,时不时动一下,就像《乡村爱情》里的赵四一样,嘴巴一抽一抽的。它的背上有两个驼峰,爸爸说那是双峰驼。双峰驼背上那两个驼峰就像两座山一样,据说那里装的是水。我看到那骆驼时很惊奇,骆驼不是只能在沙漠里生存吗?爸爸哈哈大笑,说:“骆驼只是擅长在沙漠里生存,没说只能在沙漠里生存。”看到了骆驼,怎能不和它拍照呢?本来跟骆驼拍照要二十元,但我们有办法,爸爸拿起手机带离骆驼有三四米的地方,给我拍了几张照片。点评: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400字 三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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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曾记得看过一篇文章那是第一次接触骆驼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好亲切骆驼吃东西时慢慢的嚼总会吃饱骆驼走路的时候慢慢的走总会到达他总是那么不紧不慢他总是那么不慌不张骆驼50字 三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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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_元旦节那天,我和爸爸一起去广场玩,看到了一只骆驼。我看到的那只骆驼很丑,课文里写骆驼头小,可我看到的骆驼头很大,难道它是“大头王”?骆驼身上的毛是棕黄色,像被霜打过了的草地。它的嘴巴最好笑,时不时动一下,时不时动一下,就像《乡村爱情》里的赵四一样,嘴巴一抽一抽的。它的背上有两个驼峰,爸爸说那是双峰驼。双峰驼背上那两个驼峰就像两座山一样,据说那里装的是水。我看到那骆驼时很惊奇,骆驼不是只能在沙漠里生存吗?爸爸哈哈大笑,说:“骆驼只是擅长在沙漠里生存,没说只能在沙漠里生存。”看到了骆驼,怎能不和它拍照呢?本来跟骆驼拍照要二十元,但我们有办法,爸爸拿起手机带离骆驼有三四米的地方,给我拍了几张照片。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3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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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被狂风肆虐的沙漠中,隐隐望见一支商队。当商队中的所有人饥渴难耐时,骆驼发出一声嘶鸣。人们抬头一看,顷刻间,眼睛便散发出希望的光芒——前方是绿洲!骆驼,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它有1到2个驼峰,头不算太大,身体却弯弯曲曲的,让人看着很是别扭。全身呈棕褐色,与隔壁近乎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有人说骆驼是食草动物,可我总觉得有些不准确,因为我印象中的骆驼都生活在戈壁、荒漠等地区,那些地方几乎寸草不生,怎么能保证骆驼吃到新鲜的青草啊?不可否认,骆驼是商队最坚实的一道屏障:当沙尘暴来临,骆驼会努力用结实的身体挡住风沙。即使炎热炙烤着它的每一处皮肤,它还是无所畏惧,抬起头努力的向心中的绿洲前进。骆驼负重千斤,但步伐却依旧坚定有力;高悬在天空的烈日,喷射着炽热的火焰,但这也改变不了骆驼向前的决心;当周围的人们在酷暑下忍不住大口喝水时,骆驼却不为所动,仍然仰着头,面不改色,一步一个脚印,大踏步向前走去。这就是骆驼,有着坚定品质的骆驼!生活中,也有一些人也像骆驼一样,默默为社会做出贡献。例如:不管严寒酷暑仍努力搬砖的建筑工人,不论刮风下雨都认真值勤的交通警察……每个人都应该像骆驼那样砥砺前行,每个人都应该像骆驼那样坚韧不拔、不留余力、奋力向前!5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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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作文有一天,雨儿在家写作业写得很开心,因为今天是雨儿的生日,爸爸决定要送雨儿两只骆驼。过了二十分钟,雨儿听到了脚步声就知道爸爸回来了,雨儿跑到爸爸面前抱住了爸爸:“骆驼呢?”雨儿问,爸爸慈祥地笑了笑,摸了摸雨儿的头,牵着他的手来到了一个棚子,雨儿可高兴了,一看两只骆驼就抱抱住了两只骆驼的脖子,骆驼似乎也很喜欢这个小主人,于是舔了舔雨儿,站在一边的爸爸笑着说:“骆驼现在是你的了,要好好照顾哦。”“遵命!”雨儿自信的说,于是,每天早上雨儿就带两个骆驼出去玩,选最好的青草,还找最干净的小溪给骆驼喝。雨儿和骆驼天天玩得不亦乐乎。有一天,雨儿像往常一样,去找最干净的小溪,谁知道这么一找就迷失了方向。雨儿大哭起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说:“这可怎么办,我答应爸爸我们要太阳下山之前回家的,呜呜呜呜……”看着雨儿哭个不停,两只骆驼也心疼了,于是,舔了舔他的泪水,仿佛在说:“不要哭了,我们一起加油!”雨儿擦干了泪水,牵着骆驼找呀找呀。累了就靠在骆驼身上休息,渴了就喝点小溪的水,饿了就摘点小野果吃。但还没找到出路,雨儿累了就靠在了骆驼身上睡着了,一睡就睡到了天亮,雨儿和骆驼又重新恢复精神,终于找到了家。回家后,爸爸没有怪雨儿,还夸雨儿是个勇敢坚强的孩子。5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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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骆驼桥这个星期天,风和日丽,天气格外晴朗,因为我要去配眼镜,所以跟着爸爸来到了湖州。下午,当我配好了眼镜后,爸爸就带着我来到了骆驼桥。它们各个都威风凛凛地站在桥上,任人欣赏,任人观看。在它们的前面是一个三层高的喷水池,那喷出来的水花好看极了,就像是一朵朵美丽多姿的小白花,像是海边的一层层翻滚的浪花。喷水池边,有一棵棵的柳树,它们的树杆是比直的,颜色是棕黑色的,虽然树皮很粗糙,但是柳条一顺下垂,每个枝条都是那样光滑,枝条上缀满了翠绿的小绿叶子。一片片小叶子像起伏的扁舟,一阵微风拂过,枝条轻轻地摆动着,一片片叶子在枝头轻舞着,像一叶叶扁舟在轻轻的荡漾,又像一个羞涩的少女在舞着一支支优美的舞蹈。河边的那一棵小柳树也正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着,好像它把河当成了一面明亮的大镜子,正探着头,正为自己梳妆打扮呢!从桥上往下望去,只见有一条随风飘动着的彩带一样的河。微风吹来,水面上泛起了一层层的波纹,在太阳公公的照射下,河面就变得金光闪闪,就像有人撒下了一把碎金子一样美丽。河在小桥的行驶下,河水有节奏地拍打着河岸,飞溅起了一串串晶莹透亮的小水珠。河旁的那一盆盆鲜艳的、五颜六色的花朵使这条清澈的河变得更加美丽。我爱这座美丽的骆驼桥。5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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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和鸵鸟有一天,小骆驼在家里很烦闷,他看见外面阳光明媚、晴空万里,于是就走出家门,奔向沙漠,自由自在地奔跑。突然,他发现前方有一只鸵鸟,正在悠闲地散步。小骆驼高兴极了:“终于有个玩伴了。”他飞快地奔向鸵鸟。“你好,鸵鸟兄弟,我们一起玩好吗?”小骆驼招呼道。小鸵鸟眉头一皱,上下打量了小骆驼一番,爱理不理地说:“我能和你玩什么?”小骆驼低声说:“我们一起玩赛跑吧!”“你看你长得那笨重的样儿,身上好像背着两座山似的,难看死了,你能跑得动?”小鸵鸟傲慢地说。小骆驼红着脸说:“我能跑得动。”“呵!你是骆驼,我是鸵鸟,虽然我们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但我是‘鸟中巨人’,也是‘长跑冠军’,你算什么东西!和你在一起,我感到羞耻!”小鸵鸟轻蔑地说着,他神气地走了。小骆驼伤心极了,他哭着跑回家找妈妈,伤心地说:“妈妈,您把我背上的两座山去掉,那该多好啊……”妈妈听了小骆驼的诉说,微笑着说:“孩子,我们背上的两座‘山’,里面储存了大量的脂肪,我们就靠这些脂肪长时间不吃不喝才能维持生命。它就像装满了食品的旅行袋,背着它能轻装上阵,在沙漠中自由行走。如果我们像肥胖的河马叔叔那样,把脂肪都长在身上,那么我们就无法在沙漠中生存下去了。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了。”小骆驼听了妈妈的话,睁开哭得通红的眼睛笑了。500字 初中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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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和马从前有一个富商,它在市场上高价买了一匹雄壮的骆驼和一匹高大的骏马。高兴地把它们带回了家。 夜深了,马瞥视了一下骆驼,说:“你是谁?想一个怪物。”骆驼和蔼的说:“我是骆驼,以后我们可是朋友了。”马冷冰冰地说:“哼谁是你的朋友。我是一头美丽的骏马,是大名鼎鼎的千里马。”马又嘲笑的说:“你看你的背,人家背一座就行了,你却背两座“山。”真是笑死人了。”“还有你的眉毛,都快长到眼睛里去了。你当你在和尚念经啊。还有你的脚掌,厚厚的,太难看了。唉,真不知道该怎样说你。”马讽刺到。骆驼并没有反驳,它低着头,看着马的背,平坦又光滑。而自己却鼓得像两座山,唉,马的一切都比我好。骆驼想。几天后,商人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办事。商人临走时带上了骆驼和马。并且给它们足够的食物和水,因为他们要经过一条很长的沙漠之路。当走到沙漠之路是,骆驼惊奇的发现,自己是沙漠之舟啊!两座“山”可以让自己几天不吃不喝,而马却饿的咕咕叫。善良的骆驼把自己的食物给了马,让马度过了生命难关。脚掌可以让骆驼走起路来毫不费劲,而马每走一步都要用很大的力气。眉毛可以让自己抵挡风沙,而马在这几天得了红眼病。骆驼替马承受了所有的货物。走出沙漠之路后骆驼和蔼对马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虽然是匹千里马,可你在沙漠里却遇到了生命危险。宰相肚里能撑船,以前的事我不跟你计较,我们还是做一个好朋友吧!!”马惭愧的点了点头。500字 五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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