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之鸽在飞翔_1500字
——观阅兵有感
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题记
流光飞转,风摇影碎。岁月的年轮不停在转,时光的脚步不曾停息。如今已然是21世纪,但身为华夏儿女,怎么忘得了那年、那月,怎么忘得了英勇献身的英烈们!
和平之鸽在世界中飞翔,未来,只会跟好!
70年了,抗日战争胜利已经70年了,那段悲痛的历史,不会再重演。如今举国欢畅,与世界反法西斯的同盟国们,一起见证这胜利荣耀的时刻。
当上千人一齐欢唱《黄河大合唱》《在太行山上》时,阅兵开始了。这浩荡的声势,无不让人想起当年英烈的英勇无畏;观众席上的抗战老兵,带着他们的子孙后代,来一同见证这一时刻;天安门城楼上,世界各国政府首脑,与我们一同书写华丽的章程!
当歌声沉寂的时候,城楼上,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呐喊:“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而在这时,国旗护卫队从另一面走来,那庄严的鲜红的五星红旗啊,是多少战士的鲜血染红的,这里面又蕴藏着多少灵魂啊!
随着天安门城楼上的号令的发出,国旗缓缓上升,国歌《义勇军进行》也被奏响了。“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都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随着国歌的落尾,五星红旗也已升到顶端,迎风飘扬。
国歌以悲壮的革命热情和激昂的旋律唱出了时代之音,吹响了抗日战争的进军号角。毛泽东主席曾说过:“‘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句歌词过时了吗?我看没有。我国人民经过艰苦斗争终于胜利了,但是还是受到帝国主义的包围,不能忘记帝国主义对我们的压迫……”国歌,是我们华夏儿女之魂,是中国历史的见证者!
长安街上,习近平主席乘坐着红旗检阅车从1.2万名官兵面前驶过,当主席说:“同志们辛苦了!”时,整齐而又响亮的声音“为人民服务!”飘向云霄。至今,我还觉得,它一直萦绕在我的耳畔。
老兵方队乘着车从天安门前驶过,他们激动地向大家挥手,有的还掉下了眼泪。这是欣喜之泪,是激动之泪,是光荣之泪。与此同时,天边飞来几十架飞机。首先是六架飞机,他们护着党旗和国旗向我们飞来。紧接着,有十几架飞机拼凑成的“70”形状飞过天安门广场的上空,身后又有十几架飞机喷出五颜六色的彩带。它,象征着中华儿女的未来将繁华昌盛!
一列列的方队走过,一台台的装备在我们的眼前展现。他们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新的成果。待所有方队受阅后,天安门广场上,上万只鸽子自由飞翔,上万只气球飘向天空。人民们欢呼,呐喊,挥动着手中的旗帜。21世纪的第二次阅兵也在人民的呐喊声中结束了……
看完本次的阅兵,我不禁想起了1949年10月1日的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同样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在首都,30万军民一起欢庆新中国的诞生。一望之下,是一片红旗的海。如今华夏儿女壮大了,共同欢庆这伟大的时刻。
花开相惜,花落犹记。我以祖国未来花朵的名义起誓:我将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我,此生不悔华夏人!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中国,万岁!中华崛起!
初一:依昕幂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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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独自睡觉
记得我还在读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吃过晚饭,妈妈对我说:“儿子,今天晚上妈妈有事要很晚才能回来,你自己睡觉可以吗?”这可愁坏我了,我最怕自己一个人睡觉了。
“滴答……滴答……”已经九点半了,我该上床睡觉了,关了灯我就上床钻进被窝里,只见周围一片漆黑,恐怖极了。于是我把头也塞进了被窝里,才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呼吸困难,于是把头露了出来。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心想:如果晚上真的有一只鬼来吃我怎么办?妈妈你快点回来吧!我的心一直怦怦地跳着。
我一闭上眼,脑海中就出现一只面目狰狞的鬼,它站在我的床头,等待我睡着的那一刻吃掉我!于是,我又把头藏着被窝里。过了一会儿,我探出头来,发现鬼不见了,顿时吓得直哆嗦,我的心似乎停止了跳动,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心想:惨了,鬼突然不见了,难道他会瞬间移动?太可怕了,我一定不能睡着。
我的头脑里似乎在放电影似的,闪现着恐怖片里那一张张恐怖狰狞的脸。我咬着手指,让自己不要那么害怕,我的手指都快咬破了,还是不能“如释重负”。我很害怕,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似的往下流,把被子,床单都给打湿了,可我还是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慢慢地我感觉眼皮有点沉重,想着想着,我就把鬼的事情抛在脑后,进入了梦乡。第二天醒来,我想:其实鬼也没那么可怕。
这就是我独立睡觉的经历,从此,我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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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观后感_1500字重庆军统王牌特工郑耀先,以狡黠机智和心狠手辣闻名。郑耀先其实就是潜伏在军统的共产党特工“风筝”,为了确保“风筝”像一把尖刀始终刺在敌人的心脏上,在最关键时刻给国民党致命一击,郑耀先不得不成为自己同志眼中人人得以诛之的军统六哥。上线的牺牲让他和组织失去了联系,解放后他化名国民党留用人员周志乾,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继续为组织提供重要情报。在自己“风筝”的身份被组织证实后,他仍然以隐蔽的方式,协助公安局破获多起潜伏特务。在三十多年的情报员生涯中,他被敌人长期追杀,忍受着妻离子散。对他来说,情报员本身就意味着牺牲,而一个人能有资格为国家牺牲,就是对自身价值的最好证明。 本属于天际却难以割舍对黄土的眷念,当悲痛和自由同时降临,它已看不清归家的方向。孤独瓢泊,飞过高山野鲮,越过江河沟渠。年华渐逝,被狂风撕扯着羽翼,被暴雨打断了筋骨。它终究再也支撑不住,坠落在暗夜的雪地里,悄无声息。寒冷摧残着意志,它拼尽全力守护炽热的灵魂,直到停止心跳。冬去春来,阳光让大地重新变得柔暖,百灵皆醒万物复苏。桃花盛开在乡间,远处传来一阵欢笑,纯真孩童带回了那只红色的风筝......这段话献给电视剧《风筝》献给历史中的无名英雄。 最近北京卫视和东方卫视热播的《风筝》收视率一路攀升,再次掀起了谍战剧热。电视剧里面由柳云龙扮演的风筝,军统“六哥”郑耀先以精湛的演技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在他向组织吐露自己的真实身份的时候,老戏骨的爆发力让镜头前的我几次哽咽飙泪,深深地为这部剧的编排和表演暗自叫好。 认识柳云龙是从他自导自演的《暗算》开始,那部剧是我看过的最好的谍战剧,没有之一。《风筝》延续了柳云龙对谍战剧的独到分析与处理,打破了国产谍战剧拍摄的常规的思路,剧情引人入胜步步紧扣,台词深刻蕴含哲理,深深牵动着观众的心。郑耀先是我党早在苏区时期就安插在国民党内部的潜伏人员,为了绝密,他的档案全部销毁,身份除了上线的个别人知道外,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军统魔头:鬼子六。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他极力地把自己伪装得滴水不漏,即便这样还是让戴笠颇为不放心,明着暗着地考验,幸运的是他每次都顺利过关。但每经过一次考验的代价却是面对牺牲的自己同志和恋人,这让他与组织结下的冤仇越积越深,无法化解。他除了需要每天面对自己同志的“除奸”暗杀外还需要应对国民党中统除之而后快的设局,以及军统内部对他的不信任,三方的势力交织在一起把他放在火上烤。最后木马计划的实施让他不得不逃离是非,藏身市井。之后的他巧妙利用国民党内部派系纷争的缺口再次搭上郑介民这条线,为他再次打入国民党做潜伏创造了机会。后来被捕后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却难以得到接头信物正式的确认,因为知道他身份的人都不在人世了。最终他顺利地挖掘出潜伏在山城组织里的“影子”,完成了老陆交代给他的任务,却一生背负着天使与魔鬼的的心理负担。 这部剧中更加全面的解析了地下工作“情工”的状态:时时刻刻面临人性的拷问,他们不可能总是展示积极正面的光辉,为了掩饰身份或者取得信任,他们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他们也会为了隐蔽身份继续潜伏而亲手杀死自己的同志,甚至把恋人的遗骸挫骨扬灰;到最后,可能自己会成为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两边的不信任不兼容把你放在夹缝中求生存,到最后,知道身份或许只有自己,但你也还得忍受着这份委屈和寂寞,牢记信仰和使命,完成组织交付的任务。 剧中柳云龙的表现富有张力,台词精炼不愠不火,冷静睿智,尽显一名资深老特工的职业素养与纯高信仰,让我们从他身上既能感受到共产党人的执着与热血,又能看到身在敌营里的风流倜傥和称兄道弟的江湖气息。亦正亦邪的两种的两种气质水乳交融浑然一体,既不做作又能在适当的时候将两种身份拆分得泾渭分明,这个角色表演得非常出色。 其他演员角色的配合也是相得益彰,比如韩冰的聪慧与强势,马小五的率真,军统中统的派系纷争等均给这部戏增色不少,让观众在紧张的剧情背后感受到战争岁月里我党地下工作者做出的巨大牺牲。 从另一个角度看《风筝》。剧中国民党的人物大多重情重义,高富帅,白富美,还聪明能干,战斗力爆棚!我党的一些小人物就蠢笨丑,哪怕是像小马这样的农村娃的正面英雄形象也不至于过于打扮的太土气了吧。怎么也看不到正面英雄的形象,看着像个傻子?是不是有点丑化我党,美化国民党的意思?不过剧中像袁农这样的我党高级干部倒是描写的挺有现代意味的哈。1200字以上 初三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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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外星人》_1500字从2012年底的《守护者联盟》开始,梦工厂动画似乎就陷入了泥潭,期间除了一部《疯狂原始人》外,其余新作票房全部或失利或不及预期。如今,随着又一主打“疯狂”头衔的《疯狂外星人》强势登场,终于令我们看到了梦工厂的复苏迹象。 外星怪咖搅局,开启爆笑囧旅程 影片从啵啵星人的视角讲述了他们入侵地球的故事。在浩瀚的宇宙中,啵啵星人四处流浪并面临着敌方Gorg人的威胁。在发现地球后,司马船长(史蒂夫·马丁配音)带着啵啵星人登陆,并将人类原住民转移到了澳大利亚。可是,啵啵星人中的小欧(“谢耳朵”吉姆·帕森斯配音)在某次发送派对邀请时,不小心把信息扩散到了整个星系,直接暴露了啵啵星人的地理位置。这让小欧成了啵啵星人的全体通缉目标。 秉承着啵啵星人“逃跑永远不晚”的信条,小欧开始亡命天涯,并希望通过努力,阻止Gorg人收到那封派对邀请。他在途中偶遇了地球女孩小钱(蕾哈娜(微博)配音),她想与被啵啵星人转移走的妈妈再次团聚。于是,同为天涯沦落人的小欧和小钱,开启了一段疯狂而令人捧腹的公路旅程。 今年春夏爆款:缺板牙配丑萌大脸 两人相遇后,小欧用啵啵星人的先进技术,为小钱改造了一辆空中漂浮汽车。小钱则帮助小欧提高英语,并且和他分享人类的音乐。本片的原声音乐由两位乐坛天后联袂打造——蕾哈娜的《朝着太阳》、《黑暗之舞》和《如你我般真实》具有典型的“蕾式”曲风,而詹妮弗·洛佩兹的《感受光芒》则在You上点击率过千万。它们旋律奔放、开阔、细腻、充满异域风情,为这段空中旅行抹上了一道彩虹。小钱还让小欧明白了与宠物做伴的重要性。小欧逐渐理解了地球人的情感,他甚至对啵啵星人的“逃跑永远不晚”的口头禅进行了反思。当他真正理解了“家园”的含义时,小钱和小欧产生了真正的友谊。 《疯狂外星人》中的动画形象极具风格。小钱是一位巴巴多斯的棕色皮肤的小女孩,也是梦工厂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女主角。小欧的声音和表情里,透着慵懒的倔强和满满的坚持,简直就是蕾哈娜附体。此外片中有个桥段,小欧被可以前后移动的座椅吸引,他玩起座椅的移动开关,从小钱身后探出了那张露出大缺板牙的丑萌大脸,堪称今年春夏爆款表情。 角色翻版蕾哈娜谢耳朵,打造“粉丝经济” 尽管啵啵星人的牙齿和矮圆身材有向小黄人“致敬”的嫌疑,主角小欧的辨识度依然很高。他的配音和面部表情捕捉都来自吉姆·帕森斯,在观影过程中,观众可以轻松将小欧无缝脑补成“谢耳朵”。很少有动画片的主角是以现实中的两位明星作为灵感来设计的,这种讨巧的做法带来了“粉丝经济”,也许成为了这部动画获得高票房的重要原因。另外,啵啵星人的皮肤会因为情绪变化而变换颜色,原小说里的这一创意,让啵啵星人的性格层次丰富,让影片色彩斑斓,调子明亮欢乐。 除了票房和动画形象,《疯狂外星人》的笑点也与《卑鄙的我》如出一辙。比如啵啵星人搞不懂人类日常用品,他们的好奇劲和跑偏的使用方法都囧笑爆表。小欧令人忍俊的英语口音,也约莫透出小黄人“banana”的路数。 殖民文化冲突点到为止,合家欢爆米花 一部好的动画片就像一幅正反图,孩子们能看见远离现实的卡通形象和简单故事,而成年人则可以品味出虚拟背后的影射和深意。啵啵星人侵占地球后,他们将人类转移到现实世界中曾是殖民地的澳大利亚,并自认为人类的物品无用,于是毁掉了一切。 尽管注入了“殖民”和“异文化冲突”等内涵,这些不过是作为显而易见的背景板存在,啵啵星人和人类也并没有大篇幅开撕,它并不像《阿凡达》那样深度探讨并引发人们反思殖民与冲突。尽管有媒体认为,片中“理解他人”的大俗内核仅供儿童消费,可是又有多少成年人能真正搞明白它呢?1200字以上 初一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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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观后感_1500字几经周折,终于看完了《钱学森》,最后看哭了,还没看的打算看的兄弟姐妹们记得带纸巾进场。下面我想说说看这部电影的几番周折。 《钱学森》从开始拍那时候已经翘首以待的了,终于等到要开播的时候,于是托朋友买了几张代用券,只等上画了。 结果,3月1日那天,我查遍了东莞几大电影院,除了万达以外,其余都排在白天,而且只排一场,这让我首映日去看电影的计划落空了。那么只好今天中午去看,可是计划永远是赶不上变化的,昨天晚上突然接到消息,今天中午有一项推不掉的活动。悻悻的累了半天,傍晚早早跑到万达,看七点钟的那场。 我对相公说,今天娘子我高兴,我请你看电影,你陪我看电影。 我家相公很不屑的说,还不如说我陪你去花痴坤哥。 我立刻就纠正他这个想法说,这次我不是去花痴的,我是怀着严肃而认真的态度去看一位伟大科学家的生平传记,感受一下人家博大的爱国情怀以及报效祖国的高尚品质。 其实严肃认真态度是真的,不花痴是不可能的。 买票的时候看到电子版上写的是七十一张票,可实际收是五十,莫名有种感伤,难道还要打折么? 我们算是挺积极的那个了,提早十分钟入场,场内一个人也没有,快开场时候有两个工作人员推着小车进来卖零食,还悄悄的说,才两个人.... 快要开场的时候,相公跟我打了个赌,看这场会有多少人来看。我看买票的时候除了我们两个还有两个人买票,就说大约十个吧。相公说会有二十个左右。 等电影快要播的时候看到人陆陆续续的进来,我立马就改口说十五个左右。结果散场的时候,我在擦眼泪,相公在数人数,连上我们一共十八个观众。上座算是不错了。。。。 电影看完感觉挺好的,在美国那部分,坤哥的英文讲得真的很好,听着很舒服,钱学森冲破重重阻挠回国,看着真的很让人动容,的确是如此的,在那个年代海外许多知识分子都抱着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愿望纷纷回国。至于回国以后,各人的际遇各有不同,钱老算是其中幸运的那一小部分了。 制作两弹那部分,真的很振奋人心,血都好像随着那喷出的火焰沸腾了。尤其喜欢那句“手上没剑和有剑不用,是两回事”,确实是这样的,要有真正和平,必须手中有长剑,长剑归鞘,手捧玉圭,绥靖四方。因此我特别喜欢片头对两弹一星做出奉献和牺牲的人的致敬。 在两弹一星的诞生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钱学森等几个领头者,我们看不到的是在背后为之牺牲的人,他们牺牲的可能是生命,也可能是终生的健康,他们同样是功臣,同样应该受到崇高的致敬。 最后我觉得这部主旋律的人物传记片拍的真的很出色,因为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位天才,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一位两弹一星的元勋,更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带着人间烟火气的人,他有浪漫的情怀,有学者的严谨,有天才的倨傲,有赤子般的真诚。它带来的更多是来自于人性的感动,而不仅仅是事业成功带来的鼓动。 最后的最后,我还有一点想说,当看到坤哥带着助听器看着火箭升空那里,真的瞬间有种厂花附体的感觉........ 电影的泪点都在后面,新兵来了,都挤着去看钱老,钱老说他其实跟他们没两样,他不过就是一老兵。步入垂暮的钱老对蒋英先生说自己对她的亏欠。还有最后送别钱老那段记录片。都是催泪点,很久没有电影能像这部电影一样让我这样流泪了。当年听说钱老先生去世的新闻,我感叹了很久,后来季老先生也走了,感觉那个辉煌的时代真的要谢幕了。 片子最后放出一段记录片,钱老说那段话,大概意思是人不仅要有科学,还有有文学,音乐等等。这话真的很令人回味,当今教育着意培养的是一群又一群工具,而不是一批又一批的人。 挺喜欢片子把纪录片和影片混合在一起的这种手法的,看着很舒服。今天终于看到翘首以待了很久的《钱学森》真的很高兴。1200字以上 初一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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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我看到了一只鸽子,千里迢递从长沙飞往北京,欣喜之余却诧异无比。怎么,以前落脚的那片旧屋檐去哪儿了?于是它识不得路,悻悻而归。谁想它一来一去一周有余,旧居竟已荡然无存,落下一片破落萧条的整齐废墟。从此它负着那封再没能送出去的信,在历史与新潮轰轰烈烈碾过的余隙孤独而徒劳地找着旧路,而后,踽踽独行,终究还是悄无声息地融入了又一年的春泥。恐怕,最后一只信鸽也要消失了。那么,脑海中封存的、魂牵梦萦了多少年的吆喝,是否也会是一个人回家的路标呢?起风了。各式各样丁零当啷的敲击声,穿过千年的屏障般轻轻地撞击着耳膜。我瞧见一位精神矍铄的老先生凝神屏息地听,仿佛呓语般喃喃地念着什么,尔后终于是热泪盈眶。窗外有辆兴许是卖冰棍儿的三轮车正渐渐地走过,不紧不慢地,任绵长的吆喝飘遍小巷。老先生愣愣地杵在原地听,一直到车走了,人散了,最后一声吆喝也在街角转弯处消失殆尽,他才回到桌前,执起笔,微微颤抖着双手写下:“20年代,一位在北京做寓公的英国诗人……”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篇绵长而刚劲的《吆喝》。我常常想,离乡十余年的人心里头都会尝到些什么滋味,可惜萧乾先生阔别故乡的心境决不是能空想出来的。人的一生又有多少个十年啊。当他脚踏魂归的热烈故土,却迟迟不见走街串巷贯串他整个童年的吆喝。他等了一季又一季,以为它们像一声轻轻的叹息般飘散在了母亲寂寥的坟冢旁,已连着一个时代的北平一同消逝。记忆中先人的曲谱就是在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中不间断地流淌,二者一同铸就了他的思想与秉性。脑海中空落落的地方偶会飘荡起一两声孤单的吆喝,总是在说:时代变了,有什么已经快要消失了。但他终于等到了。“冰棍儿——三分嘞!”我想那将会是贯彻他脑海的一股暖流,于是恍惚间,先生的耳边又响起了各式各样的吆喝声,笔下泻出的人与景,均是记忆中真实温暖的北平城三十九年前的车马悠悠。吆喝声构筑起了一代人的童年与精神图景,当它垮了塌了,就真真正正地意味着过去已经是尘封的过去。当它们再度在大路尽头悠悠地飘起时,不知会有多少人终于找回了失落在记忆深处的游戏、旧屋、儿时伙伴、故乡,和天空中时常掠过的信鸽。那么,那只迷途的可怜老信鸽,找到它的归途了吗?我抬起了头。那是老长沙多么常见的一幢旧房子啊,墙面斑驳开裂,黄腔褪成米白色,伏着一墙倦怠的爬山虎,一根黑色电线松松垮垮垂着。阳台上有一位老人家,银发,花衣,眯眼躺着,旁边摆一个收音机。下午最令人慵懒的时间,阳光不咸不淡,刚刚好铺在人脸上,直教人安定下来。檐下绕着几只小憩的灰鸽。这些鸽子飞过跨越多少个世纪的天空,从北平到长沙,带回几声朴实的吆喝。也许,它们才是指向故乡的路标。当我们记忆中所有的“地点”变成了焕然一新的“地址”,茫然四顾时从旁蓦地腾起几只灰扑扑的信鸽,以记忆中最熟悉的姿态盘旋飞翔,让人好一通熟悉的感觉:啊,此心安处是吾乡。人是赶不上变化的,因此有太多的人与太多的美好已无法找寻。但是,沧海桑田之后总有亘古不变的磐石,就如同故土,就如同苍穹,就如同多少失而复得的精神地标与悠远而绵长的一声吆喝。鸽子们腾空而起,向着暮间灼灼的烟霞飞去。于是,突然,止不住的热泪盈眶。12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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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在哪?_1500字“滴答。滴答。滴答。”月光如水般倾泄入窗户,四周非常安静,只有卫生间里传来水滴声。“是水龙头又没拧紧吧,起来会好冷的,明天再关吧。”我蹭了蹭枕头,再次睡着了。睁开惺忪的眼皮,露出疲惫的眼睛,“这是哪儿?!咳咳,空气里弥漫着腐臭味,让人难闻!”我走了出去发现满地都是发烂的黑土,水都是死水一潭。方圆几百米内没有几颗像样的树木。我继续往前走,一路走来动物的尸体数不胜数。路边的房屋似乎是金属制造的,黑黄的墙壁上各种污渍上蝇虫飞舞,散发着难闻的恶臭。这是哪?我不安地向前跑,这时一位穿着蓝色脏兮兮衣服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的脸上坑坑洼洼的。“你不要命了吗?你这样跑,身体得失去多少水分!”他责问道。我停下不敢动弹,不是因为听了他的话,而是他的打扮脏得就像是个人贩子?我害怕极了。“这是哪里?”硬是挤出了话。“这里是30世纪的温州,你是谁?”“我是21世纪的人类!”为什么我会在未来!这就是未来?“什么?你是21世纪的人类?”他提高了语气,不可置信地喊道。街上的人们停了下来,各个用凶狠的眼神看着我,仿佛要用眼神杀死我,恨不得把我碎尸万段!“还我们一个干净的地球!”他们一个个拿着不知名的锋利的工具向我跑来!他们是真的恨我“愣着干什么,快跑,他们真的会杀了你的!”在我愣神的时候,刚才的蓝衣中年人拉着我快速地跑。远离了人群,我气喘吁吁地道:“谢谢你,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唉!按理来说你是我们的祖先,我们应该尊重和敬爱你。可是,你们太过分了,你们浪费污染水源,作为后辈的我们还多少水可用!”“人缺什么也不能缺水,我们都已经生活不下去了!你看看周围,这么脏,可我们跟本没有水来做清洁,细菌滋生,病毒蔓延,人们平均寿命不到30岁”他的声音充满了绝望,愤恨。“你看看我,我才十八岁,但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他的声音有些哽咽,“看看我这张脸,现在的雨水都含有各种有害的物质,不小心溅到皮肤上都能腐蚀出一个坑,就像我脸上这样的。这个世界已经不存在皮肤光滑的人了。”他的脸色突然发白,身体晃了晃就倒了下来。“你怎么了?”我托住他的身体。“我们一直处在缺水中,运动量大一点就会失水过多。刚才跑了一阵,我的身体没有水补充,就要死了。”他虚弱的张了张嘴,嘴唇都能看到发干的皮。“你需要水?快告诉我哪里有水!”我接受不了这个善良的小哥哥为救我而牺牲。“我也想活下去,我好羡慕你,好羡慕……”“快来救人啊!”我大汗淋漓地睁开眼。“清水在哪?”周围一片静寂,我环顾四周,原来我还在自己的房间里。这里有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原来是梦啊!”我喃喃自语,可是内疚却挥之不去。未来是不是真的会是那个样子?我又该为那些受苦受难的人类做些什么呢?我无法强制让人们不去污染水源!我只是个初中生,我想到的这些都还需要我学足够多的知识,有了足够的本领才能去做。“滴答。滴答。滴答。”卫生间里滴水的声音在黑夜里显得非常清晰。我想我知道该做什么了。我站起身去把水龙头拧紧。初一:杨芸欣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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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之恋_1500字伴随着“噔噔”的脚步声,罗凛走了下来。“小姐,早。”女仆蓝欣迎了上去。“早上吃什么?”“夫人说,早上让您坐车去学校。”“我问你早上吃什么。算了,不吃了。”顿了顿,“我不坐车,自己走。”罗凛拿起管家给她准备的书包往门口走。“不行,小姐。夫人都安排好了。”蓝欣赶紧拦住罗凛。“她安排的怎么了?我要步行去上学,不行么?还有,记住,在这里,你不能只听她的话,我也随时可以让你滚蛋。”说完,朝她笑了笑。蓝欣愣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罗凛推开她,走了出去。罗凛走到学校的时候已经9点了。要不是今天是转来的第一天,不然我才不会去呢,罗凛这样想。明显已经上课了,操场上只剩下大约一个班的人,他们应该是上体育课吧。这时,罗凛注意到了一个穿鹅黄色衣服的男生。从进校门的那一刻就看到他一直在笑。笑?罗凛想,她已经很久没有开心的笑过了。……“嘭”地推开门。是语文课。听那个自称自己为她妈妈的人说,八(5)班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这位同学,你有什么事么?”班主任问到。没有回答。“哦,你是罗凛同学吧,怎么迟到了呢?”还是没有回答,罗凛直接走进教室。靠窗的地方有个空位,罗凛坐在了那儿,旁边是一个短发女生。“罗凛同学,你要不坐个自我介绍吧?好让大家认识你一下。”班主任觉得有一丝尴尬,她做班主任那么多年,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学生。“我叫罗凛。”罗凛站了起来,但讲完后又坐了下去。教室里一片寂静。还是班主任先打破了寂静。“那我们先上课吧。”下课后。“Hi,你叫罗凛啊,恩,我叫白筱雅,你可以直接叫我‘筱雅’。”罗凛边上的女生看见下课了就和罗凛打招呼。“……那个男生是谁?”罗凛指着那个进校门时看见的那个穿鹅黄色外套的男生。“我看看。哦。你不知道么,他是王源啊。即使那你才转进来,也应该知道他的吧。”“为什么?”“罗凛你不追星么?王源是TFBOYS这个组合里的成员啊,现在很红的哦,你居然不知道?”“……”“罗凛你怎么不讲话了?”“……”中午,由于食堂整修,所以全体同学到外面自己解决午饭。“林秋澜,你慢点儿,离约定时间还差半小时呢,不要着急啊,我都追不上你了。”叶星痕一边追着林秋澜边喊到。“喂!前面的那个女生快让开点儿,不然会撞到你的。”林秋澜看到前面拐角处有个女生,而且似乎没有看见她,就朝她喊。罗凛抬起头瞅了她一眼,没有动。果然罗凛被来不及刹车的林秋澜撞到了。罗凛坐在地上。“同学,你没事吧?”林秋澜赶紧俯下身询问罗凛。“秋澜,你刚刚叫她让开了,她自己不让开的,难道是怪你不是怪他么?”叶星痕盯着罗凛。罗凛抬起头看着叶星痕。“秋澜,我敢打赌,她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除王俊凯以外的眼神最冰冷的人了。唔,不会是我刚刚这么说,你生气了吧?”“同学,别生气。星痕她讲话从来都是这样的,别介意啊。”林秋澜伸出了自己的手,“我拉你起来吧。”罗凛突然觉得她们不想其他人那样不可相信,就伸出手拉住了林秋澜的手。“唔,看来你也没吃饭哦,这样吧,我们缸号要去吃饭,我们请你一起去吧。”林秋澜为自己想到这个主意而开心的笑了。“好。”罗凛很少同意别人的意见,但在她们面前,她感受到了一种真实的感觉,她愿意和她们讲话。初二:范心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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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夏季(一)_1500字在那夏季(一)圆巧熙,是一个不怎么漂亮的女孩,学习呢,忽上忽下,让家人苦恼得不得了。她呢,总是笑嘻嘻地说:“没有关系的!我不怕失败的呢!我一定会成长起来——”额,就是这样一个开朗的人呢!环芸儿,一个很忧郁的女孩,依赖性极强,像个孩子一般,总觉得没有知心的朋友,因此内心及其孤傲,外表上呢,总是一只手抓住另一只手——好像很害怕的样子。环芸儿的学习很好,而且家世背景也很好呢!她们的故事是在那个夏天发生的。那个夏天的开始的一天,阳光照在人的脸上,暖洋洋的。圆巧熙开心极了,她这一次考进了全校前十!多么令人兴奋啊!背着书包,手拉着背带,一蹦一跳地进了学校。坐在座位上,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冲上讲台直接向老师要她的卷子了。“圆巧熙,全校第五,大家向她表示祝贺!”老师说完,灿烂的阳光已经爬上了圆巧熙的面庞了。这时,只见一个女孩走进了教室,马尾辫很长,再看那张娃娃脸,同学一眼就认出了她:“环芸儿!天哪!”圆巧熙不满的看着她:“打扰人家的好心情了啦!”她嘀咕着,嘟起了嘴。突然,环芸儿哭了。圆巧熙惊讶极了。“环芸儿同学,坐到那里去吧!”老师用手指着圆巧熙。圆巧熙顿时慌了起来。环芸儿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圆巧熙旁边,坐下了。她看了圆巧熙一眼,又哭了。此时,老师已经走了出去。圆巧熙慌张起来,“你……没事吧……”“哼!”她哭得更凶了。后边的同学把她拉了回去:“这次环芸儿考了全校第六……只是她第一次考出全校前五……”圆巧熙明白了。她轻轻拍了拍环芸儿:“我经常考不好,可是我从来都不担心……可以再接再厉啊!”“我……一定会超过你!”环芸儿擦了擦眼泪,愤愤地说。“恩!”圆巧熙说。环芸儿呆住了:她还没有见过这样开朗的人呢……”这时,老师回来了:“全校前五十的同学,暑假要在学校补习,你们有很重要的事要做,所以,必须跳级。”听到这里,圆巧熙简直要哭了:怎么非让我给赶上了呀……环芸儿呢,昂首挺胸,一副很情愿的样子。……暑假第一天,圆巧熙不得不努力地学、努力地背书……哎……脑袋都大了。环芸儿呢,不慌不忙,背得很认真。圆巧熙和她说话,她理都不理。圆巧熙见状,也认真地学了起来。就这样,她们两个从不交流一句话地过了许多天。一天,圆巧熙不情愿地背上了书包,嘴里背着书,一步一步走在上学的路上。突然,他看到了环芸儿——她正坐在地上哭呢!她忙跑了上去,只见环芸儿一副很可怜的样子,珍珠似的泪珠从那张娃娃脸上滚了下来。圆巧熙扶起了她来。只见环芸儿的脚上被石头划了很深的一道,还在流血。圆巧熙咬咬牙:“上来吧!”她蹲了下来。环芸儿忍着痛,倒在了圆巧熙的背上。圆巧熙很艰难地站了起来,又艰难地一步步向前走着。走到了半路,已经支持不住了,汗滴一滴一滴滴落了下来,不仅滴在了地上,更滴在了环芸儿的心里。等到了医务室的时候,圆巧熙一斤因为虚脱晕倒了。环芸儿呢,那珍珠般的眼泪又落了下来——不过,这次,不是因为疼,是因为感动。……第二天,所有的同学都到了医院来看望她们了。全班同学,一片杂乱:昔日的仇人,居然会成为朋友!爱,是天下最打动人心的。愿爱永存人间!初二:浅爱知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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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江湖之锦衣卫_1500字锦衣卫相信大家不会陌生,那么我就继上次彭刀客的故事继续发展下去,敬请关注木温言。“青庸卫,你和其他人一起去拦截那个老头并把它带回来。”“是!”青庸卫和其他的锦衣卫高手前去抓捕老人,“文蒲啊,你就去通报一下,让各个部门做好准备……”瞿文蒲不理解“九千岁”(九千岁是古时候太监为讨好魏忠贤叫的)的意思,“九千岁,这是为什么?”魏忠贤阴险的的笑了笑,“江湖上的事有时候也得我们锦衣卫来插手,那个老头儿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而他的御龙湖影,则更是珍宝,江湖上多多少少也有人掌握了点他的行踪,所以我们要尽快找到他而且我还要.....用武林的力量来灭了朝廷,嘻嘻嘻哈哈啊哈哈哈哈!”瞿文蒲听到笑声后全身发凉,他面前的这个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太监总管。“嘿咻!”青庸卫骑着马朝蓝旗谷(土匪打劫的地方)奔去,“让开,让开!”锦衣卫们骑着马横冲直撞……“嘿,老头儿站住!”老人回过头后,马匹的前脚踹到了老人的中门将老人提出四五米外,“噗!”老人口吐鲜血,双手却死死的抱住宝刀。青庸卫下马后将老人扔上了马,准备离开时,刀光剑影。一把剑飞了出来,毕竟也是江湖高手,青庸卫一下子就躲开了,可这把剑的目的就是分散他的注意力,此时,一个黑影在飞檐走壁,跳上马后准备将老人救走。青庸卫马上意识到不对,他回头从袖筒里射出暗器,老人看着眼前救他的这个人,“是彭殇刃!”彭殇刃原来是打算一个人去南京的,但是老人执意要跟过去,他也没办法,在青庸卫到来之前,彭殇刃是去买些吃的让老人在此等候,就发生了现在的这件事……彭殇刃抓住老人从马上一跃而起,躲避了暗器。锦衣卫迅速将彭殇刃和老人围了起来,“束手就擒吧~!哈哈哈哈哈”青庸卫狂笑着。老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彭大侠,你听我说,我是麟千机,其实我早看出来了,你也是为了这把刀吧!呵呵呵,彭殇刃——彭路仁的孙子吧,果然也是个正义侠士。”老人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把刀你拿去吧,不过切记,这把刀只杀恶贼奸人不杀好人侠士,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凑耳过来:“……”彭殇刃听完后性情大变,而此时老人也已经过世了。彭殇刃从老人的怀中抽出了“御龙湖影”,“你们要为自己罪来赎罪,一条命你们都有责任,那么就让你们来还吧!”他将刀往空中一挥产生的气流迫使锦衣卫的包围圈变松,“啊!”彭殇刃一踏凌空朝锦衣卫们砍去,刀光闪现,血溅四处,空中散步着浓密的杀气。“就剩你了!”彭殇刃拖着沾满血的刀朝青庸卫走去,青庸卫握着剑的手在颤抖。“青庸卫,你这么没用啊!”青庸卫听到这个声音后惶恐无比“柴……柴柴大人!”柴大人就是大内十三高手之一的柴纹。柴纹带着面具,背后挂着一把长刀,据说这把刀是把倭刀,有日本能工巧匠打造后来送给朱元璋,朱元璋又把它赏给了柴纹,这把刀的特点就是会吸血,这把刀吸得血越纯越多力量就越强,一旦吸的血到了极限,那么这把刀就会吞噬主人,主人如果丢弃它,那么刀就会化作恶灵将主人拖下地狱,永远不能轮回,这把刀险恶至极,所以江湖上称其为“食血”……初三:刘椿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