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观后感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Forrest.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定义幸福
幸福,得到让人觉得很难,而有时又是那么的简单。幸福,触手可即,一不小心,就会遥不可望。幸福,可能拥有一辈子,但也许只是那么一瞬间。
——题记
幸福,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它是人们亘古不变的追求,更是人们一个美好的向往。
幸福是什么?
是那至高无上的地位?是那大把大把的财富?还是那至高无上的权力?
不,都不是。
病人说:“幸福就是健康,金钱能买来药品,但买不来健康。”
孤独者说:“幸福就是友情,金钱能买来朋友,但买不来友情。”
老人说:“幸福就是青春,金钱能买来钟表,但买不来时间。”
医生说,幸福就是康复的病人;
老师说,幸福就是学生的快乐;
父母说,幸福就是茁壮成长的孩子;
小朋友说,幸福就是好吃的零食……
幸福似乎没有定义。
幸福在那里?
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关心家人,幸福就在自己的家里。
一个和谐的班级,他们互帮互助,幸福就在班级中。
一个快乐的团队,他们爱护一切事物,幸福就在他们身边。
曾几何时,我们偎依在父母的怀中,聆听这世间最美妙的话语;曾几何时,我们挽着朋友的手,诉说着我们真诚的友谊;曾几何时,我们漫步在林中的小路,感受着自然给予的恩赐;曾几何时,我们奔跑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手握风筝线,回味着儿时带给我们的欢乐……
幸福似乎无处不在。
幸福有多长?
父母对孩子说:“我要让你一辈子都幸福,我亲爱的小宝贝!”
绝症患者得知自己只有1个月的生命后,并不害怕,而是快乐的度过这一个月,在生命的最后感受到了幸福的美好。
幸福,可能有一辈子,可能只有一个月,也可能是一过既逝的一瞬间。
是帮助别人后,别人给的一颗感激的心;是认识了新朋友后,朋友给的一个真诚的微笑。
幸福似乎有长有短。
幸福真是让人难以捉摸。让我们关爱他人,珍惜身边的每一个细节,放开手脚,把握好幸福吧!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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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看完《阿甘正传》,阿甘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电影里的阿甘从小就是低智商,并且还是先天驼背。因此他戴上了限制骨骼生长的固定器,这让他感到十分自卑。这种“坏形象”使他第一天坐校车时竟没有人给他让座。但是,珍妮,一位漂亮的小姑娘毫不犹豫地为他空出座位,他们在车上无所不谈,并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几个调皮的男孩子欺负戴上固定器而跑步困难的阿甘,但在珍妮的鼓舞下,阿甘竟然挣脱了“枷锁”并逃离了“包围圈”。从那以后,阿甘考上了大学,加入了橄榄球队,而且当他取得了大学学位后,又加入了军队。在参军期间,他的挚友在越南战争时死在了越南,他的上尉丹也失去了双腿。但阿甘依然向前拼搏,并找到了考上大学后失散的珍妮。然而人有悲欢离合,珍妮在一个早上偷偷离开,阿甘也在那个早上开始了长达三年零二个月的环美奔跑。不幸的是在那之后,他的母亲病故。不过缘分让他再一次与珍妮相逢,并和珍妮结为夫妻。最后珍妮也走了,只留下儿子弗朗斯。影片最后以看着弗朗斯坐着校车离开的阿甘的身影结束了。在电影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阿甘奔跑的精神。只有双脚和鞋子,有什么好畏惧的!在橄榄球场上,跑!在命令下,扔下枪支,跑!在战役中,背上队友,跑!在母亲病时,放下事情,再远也跑!特别是在阿甘环美奔跑的那三年零两个月之间,孤独一人的他起先不被看好,渐渐地,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一个团体,正如他所说:“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这真让我敬佩,敬佩与一个坚强、坚持而自强不息的人。6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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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老实说,我很赞同一句话。人一简单就快乐,一世故就变老。做个简单的人,享受阳光和温暖,生活就是如此。在我眼里,我完全不觉得阿甘跟我们正常有什么差别?反而我更加的从他身上感受到了许多的我们正缺少而逐渐迷失的一切。是的,刚开始我不能不用着同情的心去看待他,智商这么低?给欺负也不还手?给当傻子看?后面逐渐的发现我内心一点一滴的给阿甘感动着。我是被感动的,他对巴布与中尉的友情,纯洁的让人伤感。巴布死了,一个时阿甘最好的朋友,也跟阿甘是这么的纯洁单纯。然而阿甘还是做到了对巴布的承诺,买下了船做船长,完成巴布身前的愿望。中尉是个地地道道的大男人,愿意死在战场上也不要苟且偷生的过着残疾的生活。然而阿甘在后面用自己的行动让中尉懂得了活着的意义,也改变了中尉的一生。我是被感动的,他对珍妮的爱情,从头到尾都是始终如一的专一而深沉。我并不认为一个智商低的人就会不懂得什么是感情什么是爱情。阿甘正好完全的诠释的告诉我们他的爱情,简单与那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深沉。永远站在珍妮的身边支持保护,哪怕珍妮总是抛弃他,他仍然为珍妮的一句话努力做好自己,永远为珍妮而等待不改变,最后让流离的珍妮找到了自己最终想要的生活和自己的生活。我是别感动的,他对他妈妈的亲情,乖巧而懂事,这份爱也是那么纯净的深沉。怎么说呢?内心给阿甘一点一滴的感动着温暖着。反而我真的觉得他是幸福与幸运的。就凭着他那份简单的头脑,让他的生活过的如此的幸福。我为他脱离脚器飞奔,进入美国大学橄榄队,拿到越南英雄章,练就了一手好的兵乓球技,拥有妈妈 巴布 中尉 珍妮还有他的小儿子,拥有好的生活资金与追求者。不仅他在丰富自己的生活意义,也帮助了许多人明白自己寻找生活的意义。然而其实在阿甘的身上,有着我们都慢慢失去与迷失的东西。让我们真正的明白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告诉我做人坚强勇敢,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不需要理会别人如何的看法,不必介意别人的针对。对。阿甘总在幸运之神中幸运的,然而不是他的巧合,而是他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改变自己。似乎不用说的太明白清楚,我们也该自己知道自己该怎样做了?阿甘很简单,却做出了许多成功让人感动的事迹。阿甘证明一个人的价值不是靠智商而决定。阿甘妈妈让我知道,爱是不分智商?珍妮让我明白再怎么追逐也不要迷失自己。巴布让我知道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中尉让我明白到如何明确自己的人生价值……阿甘是幸福的,拥有好的生活与创造了不同的生活价值。然而又是不幸的。他爱的人都一个个的离开他而去。巴布走了,妈妈走了,珍妮走了……剩下的就是他与他的聪明小孩在夕阳西下湖里静静的钓鱼,温馨的两父子一致的小歪头背影,让人内心莫名的伤感。从阿甘身上感受的实在太多了,然而我却词穷的不只如何去诠释阿甘带给我的震撼与那份感动那份激励。阿甘,我敬佩你!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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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阿甘的一生是传奇的!看了很多次每次看了都好感动!阿甘的坚持是很多正常人做不到的,所以他的淳朴执着造就了他的幸福人生!最后他和他的儿子一起等校车的画面正是生命延续的表现人生就像那片飘起的羽毛起起落落!都说“傻人有傻福”,但,我想,阿甘身上透出的那种人格魅力应该不仅仅只是傻!他有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而这种纯洁在如今的社会,似乎早已销声匿迹,留给人们更多的却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样的人生信条!那些真正只懂得付出,不要求回报的人又能有多少呢?阿甘是单纯的,可这个社会却早已不再单纯。漫漫人生路,我们能为这个社会做的又有多少?。其实,阿甘也和我们一样,是个在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甚至还不如我们聪明。阿甘都可以成功,我们又为何不可呢?我们要做的仅仅只是像阿甘一样,坦荡的面对生活,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与勇气集中到一点,凭着自己的直觉,不停的奔跑这就足够了。一只洁白的羽毛在空中飞舞......3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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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生活的奇迹。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爱是阿甘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他妈妈对他的爱,使他并没有被放弃,以至于拥有了一个如此传奇的人生,他对珍妮的那份爱使他坚持奔跑直至跑遍美国。我承认,对珍妮我是不喜欢的,不管是她是因为怎样的背景造就了她的性格,我对她自暴自弃这点是极不赞同的,我认为一个人有怎样的明天取决于你拥有怎样的今天,所以我对她是怀有一种同情但不怜惜她的心情的。但是,其实看到最后,对珍妮,也是已经释怀的了。她最后还是没有继续放逐自己,没有继续放纵自己,这点还是值得怜悯的。阿甘爱珍妮。珍妮是不幸的,她的生活一直很凄惨,四处漂泊。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阿甘,也遇见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也许珍妮不会想到,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她的一生充满凄苦,但是最后,她终于永远地沉睡在了唯一带给她温暖的树下。珍妮是阿甘的唯一,因这唯一而永恒。阿甘爱他的孩子。他送他的孩子上校车,像小时候妈妈送自己上校车一样。一切都和多年前一样,只是这一次,车上不会再有一个珍妮那样的小天使。在阿甘的眼里,在他身边的人都是天使,其实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天使。我也懂得这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是什么样子的。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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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阿甘正传观》观后感抛开阿甘身上的善良、信守承诺等等优点,我最敬佩也最需要学习的就是他身上的实干精神。阿甘一小人物却经历了那么多的历史大事,绝非偶然,他自己的实干精神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他可以一个人连续不断地大羽毛球,他可以从一个捕虾船做到一连串的捕虾船业,他可以一个人连续不断地奔跑3年多。与他相比,我在这方面,确实欠缺的太多。我脑袋里总是想象着许多美好的事情,而那些美好的东西,仿佛我一睁开眼就离我好远。可是那些事情变成现实,我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睁开眼。说一件我最近的事。我想,放假的话,我差不多有3个月的假期,而这3个月,我一定不能浪费时间,得好好把握。第一个月,我可以慢慢地将学校里后续的事情都处理好,然后放松一下,可以出去玩玩,旅游啊。后两个月,我可以到家附近的超市去帮帮忙,一来可以先体验一下打工的生活,二来可以为父母减轻一点点负担,再者在超市帮忙一天只要工作6个小时,剩下的时间,我可以看看书、学点针线活、学点烹饪。再看看我这些计划都很有条理,完全可以是自己的生活变得很充实。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每天的作息完全乱了,每天都过得很空虚,每天都在浪费时间。而且,我所想的、计划的都很符合现实。像这样一个计划,我却连一部都没有完成,我很羞愧。突然之间,觉得自己活得简直也是一种浪费。更痛苦的是,自己存在的问题,自己都明白,可就是解决不了。其实,是自己根本就没有踏出解决的第一步,说自己是解决不了,也实质是一种借口,是自己根本就没有解决的勇气,是自己胆怯。其实我就是一个懦夫。与阿甘比,我很惭愧。庆幸的是,我还没有放弃,总有一天,我会拾起勇气勇敢地面对自己。将自己所有想的、计划的,统统实现,也成为一个和阿甘一样具有实干精神的实干家,而不是一个幻想家。6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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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阿Q别传在改革开发的春风吹拂下,未庄依然办起了一所学校,校址就在赵家大院,并特地从城里请来了几位老教书先生。这消息飞一般地在未庄传开了。王胡,小D,阿Q这些闲人们也无心晒太阳,抓虱……反正多得很,他们整天游手好闲、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的。阿Q说:“我们整天这样游手好闲下去,不是问题,,听说未庄办了一所学校,我们还是去学习学习吧,这样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听了阿Q的话,大家都同意了,便凑到假洋鬼子和赵白眼身边打听消息。假洋鬼子和赵白眼自然是懒得理他们,走了老远才扔下一句话:“这办学堂跟你们有什么关系?”说着瞥了阿Q之流一眼,又接着说:“明天开学,我们现在去取钱准备报名。”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鲁先生说过,阿Q是一个“要强”的人,此时他已无法控制自己受伤的“自尊心”,便疯一般地奔回了土古祠,便卖了所有家当,好在是终于凑够了学费。开学了, 阿Q既然和假洋鬼子被安排成了同桌,阿Q感到很不自在。因为他怕假洋鬼子的“哭丧棍”。上课了,第一节课是语文,阿Q想,这语文不就是“之乎者也”吗,有什么好学的,于是就坐在那儿抓虱子边“毕毕剥剥”嘿!真响!有时还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老师竟毫无察觉。第二节课是英语,阿Q对此更是不屑一顾。他想,只有假洋鬼子才去学什么“鹰语”,“人语”不学,还学“鸟语”!他继续他的毕毕剥剥,哈哈,他逮住了一个大的,放在嘴里,狠命地咬了一口。有时有津津有味的看着漫画书。第三节是阿Q最喜欢的课——数学课,既然是喜欢的课,阿Q就十分地认真,他举手积极,仔细思考问题,得到了数学老师的表扬。在接下来的历史,地理等,阿Q不是嫌学“外面的世界”太没用。就是说中国历史,地理他都知道,没啥学的。就这样,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学校要进行“摸底考”了。考语文,阿Q找不到认识的(题)。就抄了假洋鬼子一道题,还错了,考英语,阿Q更是有气节—只字未填,还说句实话,他不“爱国”也没办法,他实在对这“鸟语”一窍不通,还好阿Q数学内涵,不然就四个鸭蛋了。可想而知,阿Q得了“第一名”这是他最最喜欢的“第一名”尽管是到数第一。尽管受到老师的批评,同学的嘲笑,阿Q并不在乎:有什么了不起,我当初比你们知道得多多了。我进过城,在举人老爷家做过事,见过杀革命党。我也光彩过,哼,你们算什么东西!想到这,阿Q转过身,也笑呵呵地走了!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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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阿q正传刚刚读过鲁迅先生在故乡中写的一段《阿Q正传》。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说阿Q这个人,欺软怕硬,每每遇到比自己强的人,就会非常不服气。遇到不如自己的人,就会欺负他。这篇文章虽然主要描写的是阿Q,但是这篇文也体现了当年社会产生堕落的中国人,阿Q这个主人公主要代表了当时社会的堕落,体现了当时中国人的庸俗。但是,在这段文章里,最深刻的还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界带给自己的压力与挫折,他只能想尽各种办法俩逃避现实,用这种方式。阿Q足以安慰自己。阿q,这一个人,代表了当年整个中国的形象,同时鲁迅先生也生动的表达了阿Q这个人的特点。阿q正传“精神胜利法”至使他苟且地活了一生,专门受人欺压,而自己却不会反抗,也没有能力反抗。他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物,是专门给别人调侃的一个卑微的小人物。他根本翻不了身,因为他是不会懂得一种外在与内在都胜利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在精神上的胜利。阿Q的心中是期盼革命的,因为只有革命才能使他有新生活的可能。所以他和一路“革命人民”一起闹“革命”,可是他在土谷祠的“革命”就等同于土匪强抢他人财物,这也正因为他独特的一套心理医疗法所致的思想:极端地认为真正的革命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然,正和他想象的相违背,在他的一生中,缺乏的不仅仅只是钱,还有感情方面!阿q正传《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著作之一,语言风趣幽默、生动活泼,把主人公阿Q自我安慰、封建迷信和不敢面对现实的性格描写地淋漓尽致。阿Q是一个典型的贫穷流浪者,过着整天被人欺负,又不能还手的生活,可就是这样他也能过得逍遥自在。作者在第二章《优胜记略》中写道:“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村民,他都不放在眼里。”正是因为这样,阿Q才无论遇到谁来欺负他,他都能自我疗伤,即使被迫说自己是“畜牲”,他也能认为和第一次当秀才一样。刚赚来的大洋丢了,他第二天就能忘。阿q正传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渐渐小康。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我也终于懂了鲁迅先生的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读《阿Q正传》也就是读当时那样一个晃荡不安的年代,一个“吃人”的年代。过去的教训我们要吸取,现在的中国人必须脱胎换骨,我们“知足常乐”的“优良传统”在某些方面是不是也该摒弃呢?阿Q不应该活在我们生活中,但他必须活在我们记忆中!阿q正传也许,在那个时代,像阿Q那样的人,还会有一条“活路”;可是,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那些只会逃避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的人只会被淘汰,而不会取得成功。也许,有时候,作作白日梦、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也是允许的,可是,我们不能把幻想当成生活的全部,而是要有计划的去努力,尽量地去完成自己的心愿,让自己的梦不再是虚幻的,让自己的梦变成眼前的现实吧!“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读好书是我们唯一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方法,更是实现我们梦想的唯一途径!阿q正传赵太爷因夫人及媳妇想买阿q的漂亮衣服,请他过去并破例点灯,前后态度反差很大。当革命党进城之后,赵太爷十分害怕,看到阿q竟然低声下气起来,而对此,“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阿q当然十分得意。阿q有点可爱。他喜欢自言自语,自我安慰。当他与王胡打架被骂是“天下第一贱人”时,他咕哝道:“天下第一?状元才是天下第一,我阿q就是天下第一!”竟然爬起来开心地走了,引人不由地发笑。而小尼姑骂他是“断子绝孙的阿q”,使他萌生了“应该有个女人”的念头,可因表达太过直接,吓到了吴妈,自己有个女人的想法也泡汤了。于是认为吴妈也没什么好的,脚大,假正经,以此来安慰自己。阿q是个短工,割稻子被夸奖能干了他会更加卖力地干活,傻得可爱。去赵太爷家舂米,吃过饭也急着做工,不会偷偷懒,吴妈说他是“天下第一的蠢货”,实则是在夸奖他吧。这不能不说明他其实是有美好善良的一面的。阿q正传《阿q正传》是出悲剧,是个让人发笑却又发人深思的悲剧。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根据它拍摄而成的电影《阿q正传》更是影坛上不可多得的立体鉴赏素材。影片中的阿q是个去过几次城却封闭落后的农村流浪汉。他有农民的憨厚﹑质朴的一面,但更明显的具有无知﹑狭隘﹑愚昧﹑落后的一面。其最突出的性格是自欺欺人﹑自甘屈辱﹑自轻自贱而又妄自尊大﹑自我陶醉和麻木的“精神胜利法”。无论别人怎么说他,怎么骂他,他都会以他独特的方式战胜别人。那个社会很残酷,这主要体现在酒店老板和赵太爷对阿q态度的几次转变上。影片一开始阿q去酒店喝酒,老板不让他赊账。当他调戏吴妈被大家知道后,便更让人不拿他当回事,去喝酒时老板及客人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漠。而因为也姓“赵”去赵太爷家贺喜,被赵太爷呵斥“你也配姓赵!”可见他是多么地被人瞧不起。后来阿q从城里回来,有钱了,去喝酒老板主动提出“可以记在账上嘛”,客人们也主动和他套近乎。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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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阿Q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⒃也渺茫。因为未庄的人们之于阿Q,只要他帮忙,只拿他玩笑,从来没有留心他的“行状”的。而阿Q自己也不说,独有和别人口角的时候,间或瞪着眼睛道:“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⒄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然而记起的是做工,并不是“行状”;一闲空,连阿Q都早忘却,更不必说“行状”了。只是有一回,有一个老头子颂扬说:“阿Q真能做!”这时阿Q赤着膊,懒洋洋的瘦伶仃的正在他面前,别人也摸不着这话是真心还是讥笑,然而阿Q很喜欢。阿Q又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神里,甚而至于对于两位“文童”⒅也有以为不值一笑的神情。夫文童者,将来恐怕要变秀才者也;赵太爷钱太爷大受居民的尊敬,除有钱之外,就因为都是文童的爹爹,而阿Q在精神上独不表格外的崇奉,他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加以进了几回城,阿Q自然更自负,然而他又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他想:这是错的,可笑!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他想:这也是错的,可笑!然而未庄人真是不见世面的可笑的乡下人呵,他们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阿Q“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本来几乎是一个“完人”了,但可惜他体质上还有一些缺点。最恼人的是在他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于何时的癞疮疤。这虽然也在他身上,而看阿Q的意思,倒也似乎以为不足贵的,因为他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赖”的音,后来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一犯讳,不问有心与无心,阿Q便全疤通红的发起怒来,估量了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然而不知怎么一回事,总还是阿Q吃亏的时候多。于是他渐渐的变换了方针,大抵改为怒目而视了。谁知道阿Q采用怒目主义之后,未庄的闲人们便愈喜欢玩笑他。一见面,他们便假作吃惊的说:哙,亮起来了。”阿Q照例的发了怒,他怒目而视了。“原来有保险灯在这里!”他们并不怕。阿Q没有法,只得另外想出报复的话来:“你还不配……”这时候,又仿佛在他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容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了;但上文说过,阿Q是有见识的,他立刻知道和“犯忌”有点抵触,便不再往底下说。闲人还不完,只撩他,于是终而至于打。阿Q在形式上打败了,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闲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阿Q想在心里的,后来每每说出口来,所以凡是和阿Q玩笑的人们,几乎全知道他有这一种精神上的胜利法,此后每逢揪住他黄辫子的时候,人就先一着对他说:“阿Q,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说:人打畜生!”阿Q两只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辫根,歪着头,说道:“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虽然是虫豸,闲人也并不放,仍旧在就近什么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以为阿Q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⒆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呢!?阿Q以如是等等妙法克服怨敌之后,便愉快的跑到酒店里喝几碗酒,又和别人调笑一通,口角一通,又得了胜,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假使有钱,他便去押牌宝⒇,一推人蹲在地面上,阿Q即汗流满面的夹在这中间,声音他最响:“青龙四百!”“咳~~开~~啦!”桩家揭开盒子盖,也是汗流满面的唱。“天门啦~~角回啦~~!人和穿堂空在那里啦~~!阿Q的铜钱拿过来~~!”“穿堂一百——一百五十!”阿Q的钱便在这样的歌吟之下,渐渐的输入别个汗流满面的人物的腰间。他终于只好挤出堆外,站在后面看,替别人着急,一直到散场,然后恋恋的回到土谷祠,第二天,肿着眼睛去工作。但真所谓“塞翁失马安知非福”1罢,阿Q不幸而赢了一回,他倒几乎失败了。这是未庄赛神2的晚上。这晚上照例有一台戏,戏台左近,也照例有许多的赌摊。做戏的锣鼓,在阿Q耳朵里仿佛在十里之外;他只听得桩家的歌唱了。他赢而又赢,铜钱变成角洋,角洋变成大洋,大洋又成了叠。他兴高采烈得非常:“天门两块!”他不知道谁和谁为什么打起架来了。骂声打声脚步声,昏头昏脑的一大阵,他才爬起来,赌摊不见了,人们也不见了,身上有几处很似乎有些痛,似乎也挨了几拳几脚似的,几个人诧异的对他看。他如有所失的走进土谷祠,定一定神,知道他的一堆洋钱不见了。赶赛会的赌摊多不是本村人,还到那里去寻根柢呢?很白很亮的一堆洋钱!而且是他的——现在不见了!说是算被儿子拿去了罢,总还是忽忽不乐;说自己是虫豸罢,也还是忽忽不乐:他这回才有些感到失败的苦痛了。但他立刻转败为胜了。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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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正传第一章这天晚上,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吱悠吱悠”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哦,原来是“豆芽”(人名)正挑着两担豆芽(吃的东西)回家。忽然,从黑森森的林子里窜出了两个手持棒棒糖的醉汉。醉汉们一见“豆芽”就拿了一个棒棒糖对准豆芽说:“小子,识相点!快拿钱出来!”只见“豆芽”不慌不忙地说:“棒棒糖能杀我不成?”两个醉汉一低头,看见自己拿的正是棒棒糖!他们急忙抽出了两道白光,是杀猪刀!!!“小子,这回不是棒棒糖了吧?!不交出钱,我就让你白刀子金,红刀子出!!!醉汉威胁道。这回呀,”“豆芽”哆哆嗦嗦地了,说:“要钱没有,要豆芽就有两担。大哥,你是知道的,这年头卖两根豆芽都不容易呀!要不,我送一担豆芽给你?”醉汉沉思了片刻,说好。接着,“豆芽”就给了一担豆芽给醉汉。两个星期后……这天,“豆芽”正要出去卖豆芽,没想到又遇到了上次的那两个醉汉,其中一个醉汉说:“好小子,你那豆芽害得我舌苔都白了!”“豆芽”仍然疑惑不解,醉汉又说:“你那豆芽我吃了两个星期,所以……”豆芽立刻昏了过去!350字 四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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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棠湖边湖边,一位老爷爷和一位小姑娘正在钓鱼呢!他们都拿着鱼竿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水面。突然,小姑娘的鱼竿轻微地颤动了一下,紧接着水面荡起了一圈圈波纹。那个小姑娘急忙提起鱼竿,鱼跑了,鱼饵却被吃掉了,水面上还鼓起了一个可爱的小泡泡。小姑娘又气又懊恼。老爷爷笑着说:“别生气,别生气,爷爷第一次也没有钓到鱼啊!”他们又开始钓鱼。“好,好鱼!”原来爷爷的鱼竿上架着一条鱼。只见爷爷满面笑容,忙把鱼装进袋子里。“看。”老爷爷拍着小姑娘的头:“只要有耐心,一定能钓到鱼的。”一转眼,半个下午,随着老爷爷和小姑娘的笑声和谈话声消失了,却换来了许多快乐。青蛙叫得还是那么欢快,水草摇得还是那么开心!老爷爷和小姑娘回家了。25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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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佳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六年级7班 卫灿杰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我一起读过书的许多同学也许将被我渐渐淡忘。每当我回想起那些与同学相处的往事,还真有点感到温馨、怀念。有些同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像,令我一直不能忘怀。阿佳给我印像深。他是一个高大威猛的男生,猛一看去,让人觉得他有些横行霸道,事实上他也的确有霸道的时候。他与班上那几个整天玩在一起的女生特别“水火不容”。有一次,他不小心把那几个女生的东西弄倒了。那几个女生就像母老虎一样不停地说他。阿佳忍不住对她们也破口大骂,最后相互间还打了起来,结果闹到老师那里去了,阿佳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通。我真是不明白,他堂堂一个男子汉,怎么会跟女孩子计较,也真是太小气了。虽然他霸道又小气(至少我有时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班上的大部分男同学都十分拥护他。我想可能是因为他也有让人佩服的一面,同学们才对他这么拥护吧。我和他做朋友后发现他也是一个乐开助人的人。有一个学期,我和他成了同桌。我有点怕他,他也经常逗我玩。我向我提出的要求我不愿意做的,他也不强逼我一定要做到,只是稍加一点威胁的口气吓唬一下我而已。他学习成绩也不错。我在学习上经常向他请教,他从来都是耐心地给我讲解。我不断地问他,他都会耐心地回答。期末考试,我没带尺子,结果试卷中有画图的题目,这下子可惨了。我向左右两边坐的同学借尺子,他们都不肯借给我。坐在我前面的阿佳听到我要借尺子,马上把他自己的直尺折断递了一半给我。我感激地接过这一截断尺,做好了画图的题目。我想,在以后我也许会忘了其他的同学,但我一定忘不了阿佳这个朋友。(指导老师:卢维辉)60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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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大草原甘南大草原位于玛曲、夏河、碌曲三县境内,是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世外桃源,我非常向往那里。爸爸开车带着我和妈妈来到了甘南,这次,我见到了草原。一群群的牛羊多而不杂,牦牛好似海底的无数黑珍珠,绵羊就像天空上的白云,天空仿佛是一块无边的蓝布,上面秀着白色的大花。“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见到这副美景,我忍不住坐下来低吟一首绮丽的小诗,来表达我的心情。草原一碧千里,悠闲的牛羊吃着青草,那些美丽的也花、骏马和牧羊人,还有铃铛的脆响,构成了一幅有声图画。来到草原当然不能忘记骑一骑甘南的骏马,我坐在马背上,一丝微风从我脸颊划过,轻轻地。闭上眼睛享受着甘南大草原的柔和。这时,我的身体好像和大自然融为一体,仿佛我也变成了一只小羊,在无边的大草原上悠闲的吃草。我们的车再往前开还是无边的草原,向远处望去,只见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小溪。跟着小溪向远处走羊群、牛群渐渐多了起来。哦,原来在不远处有一个热闹的村庄,烟囱里冒着炊烟,也许他们正在做着香喷喷的饭菜,等待着放羊之人回家一起吃饭吧。进入村庄,藏民们非常热情,他们为我们献上洁白的哈达,给我们送来了香甜的酥油茶、酸奶还有牦牛肉干,我们也送给他们糖果、衣服和书包。我们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一点也不拘束。不知不觉,太阳已下山夜幕降临,该到离开的时候了,谁也不想走,是啊“藏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文章语言清新活泼,描写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特征,篇幅短小精悍,值得一读。650字 四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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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大草原甘南大草原位于玛曲、夏河、碌曲三县境内,是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世外桃源,我非常向往那里。爸爸开车带着我和妈妈来到了甘南,这次,我见到了草原。一群群的牛羊多而不杂,牦牛好似海底的无数黑珍珠,绵羊就像天空上的白云,天空仿佛是一块无边的蓝布,上面秀着白色的大花。“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见到这副美景,我忍不住坐下来低吟一首绮丽的小诗,来表达我的心情。草原一碧千里,悠闲的牛羊吃着青草,那些美丽的也花、骏马和牧羊人,还有铃铛的脆响,构成了一幅有声图画。来到草原当然不能忘记骑一骑甘南的骏马,我坐在马背上,一丝微风从我脸颊划过,轻轻地。闭上眼睛享受着甘南大草原的柔和。这时,我的身体好像和大自然融为一体,仿佛我也变成了一只小羊,在无边的大草原上悠闲的吃草。我们的车再往前开还是无边的草原,向远处望去,只见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小溪。跟着小溪向远处走羊群、牛群渐渐多了起来。哦,原来在不远处有一个热闹的村庄,烟囱里冒着炊烟,也许他们正在做着香喷喷的饭菜,等待着放羊之人回家一起吃饭吧。进入村庄,藏民们非常热情,他们为我们献上洁白的哈达,给我们送来了香甜的酥油茶、酸奶还有牦牛肉干,我们也送给他们糖果、衣服和书包。我们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一点也不拘束。不知不觉,太阳已下山夜幕降临,该到离开的时候了,谁也不想走,是啊“藏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550字 四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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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5篇nny总是说,阿甘,你不懂什么是爱。 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阿甘爱妈妈。 当然,他的妈妈也确确实实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用她的整个生命来爱自己的儿子,从不因为阿甘智力上的残缺而吝啬他应得的那份爱。她让阿甘一直成长得很开心,也因为这样,阿甘才能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 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动容的词语,无论语言的差异如何大,妈妈这两个字的发音永远是相似的。 女性虽弱,为母则强。 其实我想,阿甘的妈妈是骄傲的吧,她养育了一个那么那么好的儿子。阿甘爱他的朋友。 在越南战场上,他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一个又一个战友,在最危险的时刻,他毅然返回了即将要被炸平的丛林,为的是“buford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知道好朋友不是那么容易找的”。他牢记着他与buford的约定,买了捕虾船,实现朋友的梦想,并资助他的家人。 而丹则是阿甘心里的英雄,一直都是,他那么坚定的这么认为,这样强大的信念终于让丹也鼓起了生活下去的勇气。丹说他没对阿甘道过谢,其实他能活下去就是最好的报答。阿甘从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一切都在他看来都是很自然的,是他应该做的。是我们太过复杂,总觉得他做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可是,在阿甘的世界里,那些都是很平常的小事。阿甘爱他的姑娘。 jenny是不幸的,她的生活一直很凄惨,四处漂泊,没有温暖。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阿甘,也遇见了这世上最好的爱情。也许jenny不会想到,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她的一生充满凄苦,但是最后,她终于永远地沉睡在了唯一带给她温暖的树下。 jenny是阿甘的唯一,因这唯一而永恒。 我印象最深的是阿甘在jenny的墓前说“你要什么就叫我,我不会走得太远”,的确,在阿甘的心里,jenny永远都活着。他爱她,所以不在乎她爱不爱他。他的一生永远都会记得校车上那个天使一般的小女孩,她对他笑,她跟他一起看星星,她让他一直跑别回头……虽然jenny并没有一直陪伴着他,但是阿甘的生活里一直都有jenny留下的痕迹。 所以,其实所有死去的人都没有消失,阿甘的身上有着所有人的记忆,只要他活着,他们就在。阿甘爱他的孩子。 他送他的孩子上校车,像小时候妈妈送自己上校车一样。一切都和多年前一样,只是这一次,车上不会再有一个jenny那样的小天使。在阿甘的眼里,他的妈妈、他的朋友、他的姑娘、他的孩子……都是天使,其实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天使。 电影里没有人对阿甘说过谢谢,但是我相信,所有看过此片的人都会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我们终于知道,这世界上最好的爱是什么样子。阿甘的生命中有两位女性一直给予他支持。一位是他的母亲始终给予他伟大的母爱;另一位是与他青梅竹马的珍妮用纯真的少女情怀温暖着他的心。阿甘的母亲对他的爱是无私的。为了使阿甘能同正常人接受同等的教育煞费苦心。她对阿甘说:“不要让别人觉得他们比你强,你和别人都是一样的”这对因为智力原因承受巨大心理负担的阿甘无疑是最好的鼓励。她让阿甘不要相信所谓的命运:生活就像盒子里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当阿甘接受大学毕业证书时,她在台下喜极而泣;当阿甘从军归来接受总统颁发的荣誉勋章时,她在台下为他鼓掌;母亲看到儿子长大时,总是感到无比的欣慰,直到她将要离去躺在病床上看着功成名就的阿甘,仍然神色安详:“别害怕,孩子,死亡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注定会死的,这点我知道,但作为你的母亲,我想,我已尽了最大努力”她握住阿甘的手,微笑“我会想你的,弗瑞斯。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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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P正传阿P很喜欢哲学,这是我慢慢发现的。刚开始那阵,吃饭时我和阿P一块吃。他一边把饭往嘴里塞,一边给我讲哲学,往往说着说着饭就和哲学一块吐了出来,颇为不雅。阿P给我讲得最多的就是他的“成功论”:成功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会毁掉一个人,使他们虚荣,自鸣得意。看看那些贪官纷纷落马,多悲惨啊。还不如做个平平凡凡的人,逍遥自在。恰巧当时我们的语文课讲到了《归园田居》,我把他和陶渊明一对比,嘿!还真有点像。语文老师在讲课时对陶渊明大加赞赏,称他为“真君子”。我受了语文老师的熏陶,开始爱屋及乌起来--不,是爱屋及“凤凰”。一日,我们都在午睡。就在我们正酣畅地做着白日梦时,楼上不知哪个小子从上面泼下来一盆水,正好泼到我们的窗台上,溅了进来。阿P的床靠窗,自然接收了全部“精华”。阿P忽然感到甘露从天而降,下意识地舔了舔,一皱眉,猛地爬了起来,大叫:“谁泼的洗脚水?”再往下看,下半身湿透了。床上也湿了一大片。接着阿P一边大骂,一边换衣服和床单。我们坚信此时的他甲状腺激素肯定分泌过量,不排除把上楼层铲平的可能,等他换完了衣服和床单,却来了一句:“下回再泼,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完蒙头便睡。不一会,鼾声又起。我们嘴巴张得老大,面面相觑。嗬,真有他的!难道非要等到楼上那小子跑过来再往他头上泼一盆洗脚水他才会反抗?期中考试成绩下来了。阿P第71名--全班72人。谈起他的成绩,阿P不以为然。我问他为什么不为自己的学习成绩发愁,他脸一红,不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说道:“中国现行的考试制度弊端太大了--只会让学生去追求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成绩和名次。其实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阿P不知怎么搞的变得很消沉,大概所谓的哲学家就是这个样子吧。郭敬明说,无知者无畏无痛无忧伤,知者早已超脱,只有那些半知者活得肝肠寸断。韩寒也说,做人要么大俗,要么大雅,半俗不雅的人活着是个悲剧。我是无知者,是俗人,可阿P的内心追求实在太高了,我们这些俗人自然无法靠近。他像是一个“绝世高人”,可望而不可及,但可以奉承。我们宿舍的“同学们”经常当着他的面给他戴高帽:哎呀,家长阿P同志,你的知识真渊博,你的阅历真丰富,你的思想照亮了无产阶级前进的道路……对这些,阿P不愠不怒,还自言自语道:“当一个人的情绪不因外界影响而变化时,这个人就是一个成熟的人。”我心中暗笑:“哼哼,那是一个熟透了的死人。”在茫茫人海中,有的人愿意当痛苦的苏格拉底,虽然痛苦却有智慧;有的人愿意当快乐的猪,虽无智慧却很快乐。至于阿P,我算是看透了,上述两者他都不是,顶多是一头痛苦的猪,在这个尘世中蠕动着。将来会怎样?说不准,也许会变成一头野猪,静静地吃、睡,还有痛苦地活着。【评析】写人的文章最主要的就是要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如何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呢?这就要求我们选材要精当,避免四处出击,否则容易把人物写“散”,反而显得面目模糊。本文就是一篇较好的写人文章。通过阿P的争当室长、大讲哲学、脏水泼身、期中败北等几件小事,把一个善良、温和、宽容、乐观而又逍遥的阿P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了。文章语言生动风趣,幽默诙谐,散发着浓郁的学校生活气息,读来亲切自然。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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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正传我,是一只蜗牛,名字叫阿呆。生活在沙漠的戈壁缝隙中,我和我的妈妈住在这里。一切,一如既往的沉默。妈妈总在沉睡,从不说话,她把身体蜷在窝里。在这安静的家里,从来只有我一个人自言自语,也只有我守候在妈妈那青铜色的壳旁边,静静地守候着……---楔子生活总被不寻常的动静打破---突如其来的客人。我被嘈杂的磨沙声惊醒,不耐烦地向门口挪去。许久,我终于爬到我最害怕的阳光下,阳光像利剑般榨干这我湿润的身体,走在干燥的沙地上,一阵阵剧痛,侵蚀着我的神经。迎接我的是一只庞大的动物,他全身赤色,一对大大的耳朵。我打量着他,目光停留在他那轻盈有力的大腿上,我被深深的吸引了。我也多么希望,希望着我也有这样一双充满力量的腿。接着,我热情的迎接着,这位远道而来的贵客,目光却没有离开过他的腿。他,是一只兔子,叫做阿布。是这茫茫沙漠的邮递员。我睁大着双眼看着他,听着他描述的惊险刺激的邮递旅程。兴奋之余,阿布告诉我,他的家就前面小坡东面直走的石山里,很近很近,只要走几分钟。因为他刚刚搬家过来,来认识我这个新邻居。临走之前,他与我一起约定好,过两天,再到我这里做客。“一天,两天,三天…..”我在墙上数着痕迹。我足足等了两个月。好久,每天我陪着妈妈,除了向她诉说着我的烦恼。妈妈是我最好的倾听者,尽管她没有说话,但我依然能感觉到她在聆听我的话语。难道他讨厌我,还是他……我设想着他的理由。可是每每听到磨沙声,我都兴奋的去欢迎他,而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当我失望之后,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的脑中萌发了,我想,我想要去阿布家。我鲁莽的冲出家门,好痛。我几乎忘了,忘了外面的干燥,我们的阳光,注定是蜗牛的天敌。老天,为什么我要生活在这漫漫的沙漠中?注定要孤独到老?你对我太不公平了,我不爽地咬着门口植物的叶子,似乎我是最渺小的,光是叶子就能容纳我的身体。叶子,为什么我没有想到,用叶子包裹我的身体再用另一片叶子交换就不会接触到沙地。我匆匆地向妈妈告别,踏上了我的沙漠之旅。我走了好久,阿布不是说过只要走几分钟吗?我不知道我走过了多少个几分钟,终于走到小坡里。我的身体已经干涸不已,没有一点水分。终于等到黑夜,强烈的冷风将我的身体吹回坡下,我根本没有气力去抵挡强风,“咕—咕—”肚子在叫,我便咬了一口叶子,叶子留下了一个牙印。才能满足暂时的需求。好几十个夜晚,好十几次的强风吹袭,数不清的白天黑夜,我感觉我已经过完了我的一生。脚下的叶子早已干涸。我才看见阿布所说的山石,一阵喜悦,似乎这十几天我所做的都值得。此时我的身体感觉只剩下骨头了。良久,我终于走进阿布的家。“好,好大!”我望着阿布家的屋顶。我将叶子小心翼翼的摆在阿布家里。我看到了阿布,他好消瘦啊!瘦骨嶙峋的身体,过去强健的腿一点力量的没有。阿布见到我,十分欢喜,可是虚弱的身体似乎不允许他从床上爬下来:“阿呆,我的好朋友,你来啦!我好高兴啊!可是,我病了,不能跟你一起玩了。我感觉我快要死了,你能够帮我实现我的一个愿望吗?”“我答应你!”我肯定的回答。“我,我好想见见我的妈妈,当初是我任性,离开了家。我妈妈的家就在沙漠边缘的森林里。阿呆,我求求你!”阿布力不从心的说。虽然明知路途有多么遥远,我还是毅然的再次踏上了沙漠旅程。过去,阿布是沙漠的邮递员,而今天,我要当阿布不邮递员。森林似乎要比阿布家还要远,我拖着消瘦的身体走过了一个个丘陵,当我爬上坡顶时,我突然有了一个方法,便用残坏的叶子裹着身体,从坡顶滚下去。这个办法果然有效,节省了不少时间。看到戈壁时,我都会想起妈妈,想起了我在妈妈旁边,倾诉我的话语。“妈妈,或许我不该出来的而是像你一样变成青铜色的壳,永不老朽。可是,我想我的决定是对的,因为我要帮助阿布,帮他找到妈妈!”我坚定的说。收拾好心情,走在沙漠上。“呼—呼—”一股飓风猛刮,我被击倒在一座巨石上,忽然背上一阵剧痛,我探过头,发现壳已经被巨石击破一块。好痛好痛,我脚下的叶子只剩下叶脉了,日光猛烈的暴晒着我,痛不欲生。当我饿肚子时,便刮开仙人掌的植皮,添添几口这来之不易而干涩的树汁。漫长而煎熬的沙漠之旅即将要结束,我终于看到不远处的森林,不觉地加快脚步。步入森林里,四处生机盎然,简直是人间天堂,比那冷漠的沙漠好上几千万倍。我来到一片湖边,赶忙地喝了个痛快,照照湖,自己已经苍老不已,记得刚出家门时,正风华正茂。这两趟沙漠之旅已经花光我的青春,留也留不住。“不行,我要在有生之年找到兔妈妈,满足阿布的愿望!”说完又上了路。不久,我看到了一只赤色的兔子,便叫住了她。向她讲述了阿布的事,赤兔马上承认了自己曾有一个孩子离家出走,去了沙漠。“可是,我不知道阿布住在哪里?”兔妈妈焦急地说。“我来带路,让我坐上你的背。”我说。我慢慢地爬上了兔妈妈的背。一切都好快,在兔妈妈背上的我,终于感觉到真正速度的意义了。我在实现阿布的愿望的过程中使得我的愿望实现,我从不后悔,这一切用尽了我的一生,可是也让我满足了一生的愿望。颠簸的路上,使我摇摇欲坠,我紧紧的抓住赤兔背上的毛。“我好像要飞起来了。”我惊叹道。在这美丽的黄昏下,兔妈妈跳过一个悬崖,而我从背上飞了出来,“我能够飞了!”我大喊,在夕阳的见证下,用飞——结束了我即将老死的生命。相信我,我比任何人还要幸福!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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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P正传初次见到阿P,是在高二开学班会上,班主任点完名,发现差一个同学没来,班会开了一半,忽然门轻轻开了,一阵凉风刮了进来,全班70多双眼睛顿时都盯住门口。进来的是一个穿浅灰色T恤的肥大家伙。他喊了一声“报告”便开始扫视四周,两眼左顾右盼,头还不时地晃动。这不禁使我想起了《诗经》里的“硕鼠”。开完班会后回宿舍,发现他和我竟是一个宿舍的,还是邻床。接下来我们的工作就是选室长。室长这差事,有福大家享,有难自己扛,自然没人乐意干,阿P此时站了出来,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干。”我们不禁拍手叫好,感激涕零,纷纷赞赏阿P一心为民,大公无私。阿P很喜欢哲学,这是我慢慢发现的。刚开始那阵,吃饭时我和阿P一块吃。他一边把饭往嘴里塞,一边给我讲哲学,往往说着说着饭就和哲学一块吐了出来,颇为不雅。阿P给我讲得最多的就是他的“成功论”:成功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会毁掉一个人,使他们虚荣,自鸣得意。看看那些贪官纷纷落马,多悲惨啊。还不如做个平平凡凡的人,逍遥自在。恰巧当时我们的语文课讲到了《归园田居》,我把他和陶渊明一对比,嘿!还真有点像。语文老师在讲课时对陶渊明大加赞赏,称他为“真君子”。我受了语文老师的熏陶,开始爱屋及乌起来--不,是爱屋及“凤凰”。一日,我们都在午睡。就在我们正酣畅地做着白日梦时,楼上不知哪个小子从上面泼下来一盆水,正好泼到我们的窗台上,溅了进来。阿P的床靠窗,自然接收了全部“精华”。阿P忽然感到甘露从天而降,下意识地舔了舔,一皱眉,猛地爬了起来,大叫:“谁泼的洗脚水?”再往下看,下半身湿透了。床上也湿了一大片。接着阿P一边大骂,一边换衣服和床单。我们坚信此时的他甲状腺激素肯定分泌过量,不排除把上楼层铲平的可能,等他换完了衣服和床单,却来了一句:“下回再泼,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完蒙头便睡。不一会,鼾声又起。我们嘴巴张得老大,面面相觑。嗬,真有他的!难道非要等到楼上那小子跑过来再往他头上泼一盆洗脚水他才会反抗?期中考试成绩下来了。阿P第71名--全班72人。谈起他的成绩,阿P不以为然。我问他为什么不为自己的学习成绩发愁,他脸一红,不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说道:“中国现行的考试制度弊端太大了--只会让学生去追求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成绩和名次。其实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阿P不知怎么搞的变得很消沉,大概所谓的哲学家就是这个样子吧。郭敬明说,无知者无畏无痛无忧伤,知者早已超脱,只有那些半知者活得肝肠寸断。韩寒也说,做人要么大俗,要么大雅,半俗不雅的人活着是个悲剧。我是无知者,是俗人,可阿P的内心追求实在太高了,我们这些俗人自然无法靠近。他像是一个“绝世高人”,可望而不可及,但可以奉承。我们宿舍的“同学们”经常当着他的面给他戴高帽:哎呀,家长阿P同志,你的知识真渊博,你的阅历真丰富,你的思想照亮了无产阶级前进的道路……对这些,阿P不愠不怒,还自言自语道:“当一个人的情绪不因外界影响而变化时,这个人就是一个成熟的人。”我心中暗笑:“哼哼,那是一个熟透了的死人。”在茫茫人海中,有的人愿意当痛苦的苏格拉底,虽然痛苦却有智慧;有的人愿意当快乐的猪,虽无智慧却很快乐。至于阿P,我算是看透了,上述两者他都不是,顶多是一头痛苦的猪,在这个尘世中蠕动着。将来会怎样?说不准,也许会变成一头野猪,静静地吃、睡,还有痛苦地活着。【评析】写人的文章最主要的就是要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如何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呢?这就要求我们选材要精当,避免四处出击,否则容易把人物写“散”,反而显得面目模糊。本文就是一篇较好的写人文章。通过阿P的争当室长、大讲哲学、脏水泼身、期中败北等几件小事,把一个善良、温和、宽容、乐观而又逍遥的阿P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了。文章语言生动风趣,幽默诙谐,散发着浓郁的学校生活气息,读来亲切自然。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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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阿甘正传》观后感一年前的某一天,我的一个好友,给我讲了他很喜欢的一部电影《阿甘正传》的观后感。当时他先是问我有没有看过,而我看他兴致正浓,也就没太好意思扫他的兴说自己没看过,于是含糊地说自己貌似看过。于是,他就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跟我大谈特谈其中的精彩内容。说实话,依照当时他的那个劲儿,就是我说没看过,估计他也不会介意和我分享他的那份独特的感受的,因为他实在是太认可那部影片了。不过,说实话,现在想想,其实自己挺对不起他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当时尽管他很有激情,绘声绘色地给我分享那部影片的精彩瞬间,可我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完全是对牛弹琴。直到今天,时隔一年,我才把他当时给我推荐的电影给看了。看到快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变得急不可耐起来,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等电影一结束,就给他打电话。说时迟,那时快,当电影就剩下最后的一分钟,而我也即将拿起电话拨打他电话时,突然他的头像亮了。于是,我们自然而然地就聊了起来。我兴奋地告诉他我终于看完了《阿甘正传》,他随即问我感觉怎么样,我没有说,而是把问题直接又抛给了他。本来以为他会将当年的话再说一遍,让我弥补过去的遗憾,怎奈,我想错了,这一次他并没有滔滔不绝,甚至连简短的评价都没有。问他,他只是说自己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吧,我尊重他,所以我决定不再问他了。他不说,那就由我代言吧!其实,我很能理解他的感受,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部影片。关于这部影片的影评,早在1994年,就铺天盖地,漫天飞舞了起来,各种专业影评人的观点遍地开花,包罗万象,似乎让后来人很难再挖出其他的任何更有意义的东西了。所以,今天我在此,并不是想写影评,只是就其中的某一点说说自己的观后感。这部影片的大的背景,反映的主题,目的,意义,我都不是很了解,也不想了解,但其中的友情和爱情却让我的心久久也不能平静。首先,阿甘和丹.中尉、阿甘与桑巴的那种情同手足的深情厚谊,让我深深地为之动容。在当今这个尔虞我诈,朋友虽多,真心没有几个的社会里,我尤以为阿甘能收获到那么两个交心的朋友,阿甘,无疑是最聪明,也是最幸福的的。其次,阿甘与珍妮之间的爱情。对于阿甘,几乎所有人都是持支持态度的,这点是不容置疑的。但对于珍妮,褒贬不一似乎是注定的。很多人认为珍妮是个自甘堕落的女人,不配或者不值得阿甘这样一个真诚的老实人为之付出全部的感情。然而,我则对珍妮大家赞赏。我不仅欣赏珍妮追求自我的人生态度,也欣赏她敢作敢当的气魄。首先,不得不承认,有梦想,谁都了不起,而珍妮无疑是怀揣巨大梦想的----她想在闪光灯下唱歌。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她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多次离开她的挚爱----阿甘。有的人会怀疑珍妮到底对阿甘有没有真感情,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问题,有,那是肯定的。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珍妮对阿甘的那份浓得化不开的爱意,否则珍妮就不会在阿甘还不懂男女之情时就想把最完美的自己无条件地给予阿甘;否则珍妮就不会在当自己已经不再纯洁如雪时说出那一句“我想你不会愿意娶像我这样的女人的”;否则珍妮就不会在阿甘极度思念自己时突然地出现,然后在与阿甘发生关系后的第二天早晨一个人黯然神伤地离开。整部影片看下来,好多人都会说一句话,那就是阿甘是个傻瓜。独于我,则不然。我一点已觉察不到阿甘哪点比别人傻,反而觉得阿甘特别的聪明,超出常人很多倍的聪明。否则他断不会取得那么多的成就,也不会收获那么真的友情与爱情。在阿甘身上,让我看到了洒脱人生的活法。他可以很爱很爱一个人,但是他只是那么远远地,深深地爱着,并不会去强行干涉对方的生活。他给予对方足够的自由,足够的私人空间,心中有着一份至真至诚的爱。他在任何时候,都只做最真的自己。他心里比谁都明白,何为傻子?做傻事的人才是傻子。显然他从没做过傻事,所以他从来就不是个傻子。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问题,却让很多聪明人回答起来显得异常的笨拙。孰傻,孰不傻,由此可知已。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