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450字

我的家乡

450字 六年级 写景

我的家在孤岛,在这片土地上有三件“宝”,让我骄傲:一宝是黄河(我的家乡位于黄河入海口),二宝是这里有大片湿地,这第三宝更令我自豪:这里是祖国的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

黄河,我们的母亲河,她宛如一条游龙横跨在中华锦绣大地上,她哺育着无数的中华儿女,创造了华夏五千年历史文化。它在我的家乡流过!在这里它没有上游“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气势(应该说是“黄”浪滔天呀!),没有中游的河水肆虐的粗暴,只是象个淘气的孩子,欢快地奔腾着,向大海跑去,投入大海的怀抱。

在湿地上,白鹤展翅高飞,野鸭在水中嬉戏。芦苇草长得郁郁葱葱,到了秋天苇穗如同白雪一般。水,这一处,那一丛,有的连成一片,有深有浅,有的清澈见底,清得可以看见水里的小鱼,它们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无拘无束,简直就象一群神仙一样。

说起油田,这里最多的就是油井了,放眼望去,绿油油的芦苇地里,红色的、橘红色的……五颜六色的“采油树”不停地,有节奏地向大地讨要黑色的金子。石油工人辛勤地修理着损坏了的“采油树”,不辞劳苦在井架上工作……。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在光秃秃的盐碱地、枝叶葱盛的小树林、小区里、荒野外,他们的踪迹无处不在。它们和他们为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兴旺做出了贡献。

《狼图腾》为狼叹息

800字 初三 读后感

今天读了姜戎的《狼图腾》,平生第一次为了一本书而足足站了半天,不觉得累,也不觉得饥渴,全神贯注,像是着了魔。然而,越读越不忍心看下去。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狼的命运。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捕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得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仆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狼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扛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罢了,罢了,不读也罢,就让草原的腾格里来惩罚那些在草原展开屠杀的人好了,就让黄沙掩盖那些所谓的文明好了。种什么样的因就得什么样的果。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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