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职业
我喜爱的职业是当一名老师,这也是我童年时代就树立的理想目标。这理想看似简单,但是对于我来说却相当困难,因为我是非师范英语专业的学生。我想要实现我的愿望,首先我必须考出教师资格证,其中普通话考试也是重要的一块内容。其次还要经过重重考核,才能圆我当老师的梦想。
童年时代,我的老师们春风化雨、无微不至的教诲和关怀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用笔耕耘、用语言播种、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因此,怀着对教师这份神圣、关荣职业的崇敬和向往,我一直在努力着。希望有一天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首先,我觉得老师是一份崇高的职业。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在这个过程中,等于是把知识的火炬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所以,在我认为,教师更像一个接力赛的队员。这个接力赛的总长度是人类的整个时间长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悠悠无尽头。历史赋予我们特定的一程,我们从上一代手中接过知识接力棒,然后跟时间赛跑,直到跑完我们的这一段,把接力棒传递给下一代的人。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千百年来,教师不仅一直是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更是人道主义、论理道德的诠释者,教书育人才是教师一生的写照。做一份崇高的职业,对每个人的一生来说都具有深刻意义。
其次,我觉着当老师能够净化自己的心灵。能天天和孩子在一起,使自己的心灵永远年轻和单纯。以我自己的个性来说,并不适合社会上复杂的人际关系。虽然在很多人看来,老师是一种平凡的职业,但是这正是我向往的一种生活。每天通过教育孩子,同时自身也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内涵。我曾经当过家庭教师,我感触颇深,每次去教那个孩子,我从中也会得到许多快乐,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能力。
第三,老师是一份稳定的工作。很多大学生希望毕业后能找到一份稳定实在的工作。
最后,最重要的是我喜欢和热爱老师这份职业。作为老师,教育的真谛是学会爱。正如夏丐尊先生所说:“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因为爱既是教育成功的关键,又是衡量一位教师素质的重要内容。
显然,当一名好老师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要为人师表作一个称职的老师。其次,理解、信任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最后,还要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对学生要有耐心,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老师要积极地去教育学生,同时也要融入到学生中去。不仅要积极地表扬学生,也要耐心地指出学生的错误。
教师做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可以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是我们教学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我要进一步提高自身修养,师德水平,做到以德服人,以行动带动人,以情感染人。做为一名教师,我们每天都要和孩子们打交道,所以更要以身作则,增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细化到我的一言一行中,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教育影响孩子们,为他们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矗
最后我要说,做一个教师不容易,做一个好教师更不容易。所以我现在必须好好努力。为未来的目标奋斗。
有人说,当老师多好,天天和孩子在一起永远年轻!是的,教师是我最喜爱的职业,因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
之所以说是“最崇高”、“最光辉”,就是因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建造一座房子或桥梁,我们称他为建筑工程师;设计工厂的合理流程,我们称他为工业工程师;研究更好地养花种花、美化环境,我们称他为园艺工程师。然而教师却是灵魂的工程师,那就意味着是塑造人类的思想、建设人们的精神世界,是精神文明的设计者和创造者,是精神花园里的一个园叮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久远以来,教师这一行业就已经作为独立的一门职业门类而存在了。
在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学在官府”的记载,到了春秋时期,已孔子为首的一大批私学大师相继涌现出来,成为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专职教师。教师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也变得普及起来。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在这个过程中,等于是把知识的火炬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所以,在我认为,教师更像一个接力赛的队员。这个接力赛的总长度是人类的整个时间长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悠悠无尽头。历史赋予我们特定的一程,我们从上一代手中接过知识接力棒,然后跟时间赛跑,直到跑完我们的这一段,把接力棒传递给下一代的人。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无私的,在当今社会更是难能可贵的。不求别的,单是在街上遇到了,他们大声的叫我一句:“老师好!”只这简单的一句话,就会满足。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湖南衡阳衡东县城关一小六年级:戴莹
有时候你会觉得很累吗?
有些时候你会觉得很累吗?
如果是那么我请你休息休息吧,
毕竟我不想看见你憔悴的脸。
因为那样我会很伤心。
有些时候你会觉得很累吗?
如果是那样那么请你喝一杯我泡的茶吧,
毕竟你曾是那么的牵挂着我。
因为我也曾是那么的需要你。
有些时候你会觉得很累吗?
如果是那么请你出去走走吧,
毕竟你是喜欢散步的吧。
因为散步的时候你很美丽。
有些时候你会觉得很累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那么就请来到我的身边。
因为我会帮助你忘记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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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王宝是个执勤城管人员,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今天却为拾元钱而后悔,说来还真的有些不信……——我说的这个乞丐,不是金庸大师笔下的陈友谅一类,她们一手拿身份证标志的破碗,一手持打狗棍流浪四海,伸手要吃喝,要不成则轮岗上阵的那种。却也有另一番豪情壮志,侠义云天,肝胆相照,身怀绝技的大侠称号!他,是一个流浪艺人。那是一个周末的冬夜,华灯初上,南海大道两边的高楼上,瞬间点起万家灯火,如芝麻一般得凌乱。王宝依旧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执勤,如没有灵魂的稻草人般。一样的站台,紧张又热闹。一样的街灯,昏黄又乏力。只是来乘车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大概二十点时候,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矮瘦的个子,头发乱成一团,似乎一年也没有梳理过,满脸的皱纹一抓就是一大把,长长的胡子遮住了下巴与嘴唇,想找出那张小嘴还得费些功夫呢,衣服黄一块黑一块,袖口长一个短一个,裤子上两三个破洞,却看不出什么潮流。他右手抱着个熟睡的小女孩,约莫两三岁,戴一顶红色小绒线帽,短衣短袄,光着脚丫子;左手拖一套陈旧的音响和一张小板凳。他走到站台后面空地上便停了下来。放下手里的音响,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小女孩:“小皮,小皮起来了”,小孩没有动静,他便使劲抖了一下,一巴掌打到小孩小脚上,怒斥:“开工了——”然后半蹲下去将小孩往地上一放,小女孩似乎惊醒了,迅速睁开睡眼,眨了一下,马上伸出小手摘下帽子,翻了过来,双手托着帽子,仰着头走向挎包的路人,见无人理睬,她便走向另一个,两个,三个,直到人见人畏她才张开双手在原地打转,眼巴巴望着那些陌生的脸孔,始终没有开口,甚至笑容也没有。——她的命真硬。那中年男子拨弄了一下音响,里面响起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老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书桌大小的白油纸,纸上粘满了透明封箱胶,微微发黄,角上有些磨损。上面的内容大抵是:买艺救妻,妻患重病在床,小孩无吃无喝,今天厚颜带女子沿街卖艺,救妻一命……——内容够惨够呛,何等伟大的爱情!王宝看了心也酸。小女孩一听到音乐,马上跑回来跪在那张白色油纸边,将小绒帽放在身边,两只手藏在身后摸着黑黑的小脚,仰着头望着过路的行人,眼里充满了期待,一下子又是舔了舔舌头,咽了口口水。半响过去了,路过的人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只见小女孩回头看了一下她爸爸,她爸爸随即拿起唛头,忘情地演唱一曲家喻户晓又过时的《吻别》,尽管他模仿的极相似,但那些歌神歌王的歌曲在他口中唱出来是多么的难听,简直就是玷污音乐,简直就是强奸耳朵。王宝听了赶紧躲到大树背后去了。不过,他这一举动,果然很灵,吸引了不少围观的路人,有些甚至纷纷掏出钱包,一元、两元、五元……丢进小女孩身边的帽子里。这时,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喂,小妹妹,你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钱”逗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伸出舌头又缩了回去。小女孩立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身子扭来扭去甩着小手,嘟着小嘴巴,一幅不合作的样子。一会儿拉着他爸爸的唛头线摇了又摇,一会儿趴在音箱上一动不动,一会儿用脚踢了踢那顶红色小绒帽。他爸爸一看火了,一脚就朝她身上踢过去,她“哇!”的一声,应声倒下,随即哇哇大哭,又滚又爬。这一效果甚好,围观慷慨解囊的人更多了,不多久,那顶小绒帽就装满了,小孩立刻爬过去,用脏兮兮的小手笨拙地压了压里面皱巴巴散乱的纸币,王宝立刻明白了什么……夜深了,路边的行人渐渐散去。小女孩也很困倦了,她爸爸便一手抱着她,一手握住唛头继续唱,从90年代的老歌,唱到今年流行的新歌,从张学友身上唱到周杰伦身上,从香港台湾唱到大陆……均无济于事,路人就是匆匆而过。那男子的演唱说停就听,最后一首歌还没唱完就断了,或许他很累了,或许他不愿多唱一句半句。“真是大煞风景,他妈的!”王宝骂道。看他欲收拾东西,王宝赶紧掏出身上仅有的一张拾元人民币丢下去。说道:“老哥,你怎么会选择在这里卖唱呢?”他放下手中的小孩,坐在凳子上慢慢解说:这条南海大道东侧一天过往的客人也就是在12万左右,公交站台的吞吐量大概在9万人次左右,其中白领占7成,附近居民占2成,高峰时段在晚上的18点至21点,期间的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我在这里设点卖唱通过视、听、触三觉轮番轰炸路过的客人,只须百分之一的人同情,按每人1元计算,我一天的收入就在400元左右。想想我工作3小时,收入400多元,是何等的效益?上班不用挑扛拉背,还可以唱K,下班吃喝嫖赌样样不少,人生岂不欢快乎?——呜呼!何等道理!王宝惊了!连连叹道:“原来现代丐帮如此潇洒,难怪大街小巷都是丐帮子弟……”“其实,现代丐帮弟子最厉害的,不是乞讨的伎俩,而是她们的算术。我修了三年的会计学,竟然不如一个乞丐专业精湛,真是佩服佩服!像他对市场调查分析得如此透彻,岂不可以请他做市场营销总监?”王宝自言自语。突然,一辆执勤警车在站台前嘎然停下,跳下来两个准备齐全的民警,不问皂红黑白就将她们父女两人,连拉带推拖上车。其中一个警员还告诉大家,现在的乞丐非常的专业,一般都会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上演这些什么为谁卖艺、献唱、葬父、迷路、求学等等,五花八门。——毫无疑问,今天她们父女两人又要在收容所过了。警车刚走,有来一辆黑色小车,车上下来一个黑衣青年,提起刚才那男子的音响设备扬长而去……王宝这才明白,这就是现代职业乞丐,连忙为刚才的十块钱后悔不已,可是已经太晚了……寻乌一中高一:曾德金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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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王宝是个执勤城管人员,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今天却为拾元钱而后悔,说来还真的有些不信……——我说的这个乞丐,不是金庸大师笔下的陈友谅一类,她们一手拿身份证标志的破碗,一手持打狗棍流浪四海,伸手要吃喝,要不成则轮岗上阵的那种。却也有另一番豪情壮志,侠义云天,肝胆相照,身怀绝技的大侠称号!他,是一个流浪艺人。那是一个周末的冬夜,华灯初上,南海大道两边的高楼上,瞬间点起万家灯火,如芝麻一般得凌乱。王宝依旧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执勤,如没有灵魂的稻草人般。一样的站台,紧张又热闹。一样的街灯,昏黄又乏力。只是来乘车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大概二十点时候,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矮瘦的个子,头发乱成一团,似乎一年也没有梳理过,满脸的皱纹一抓就是一大把,长长的胡子遮住了下巴与嘴唇,想找出那张小嘴还得费些功夫呢,衣服黄一块黑一块,袖口长一个短一个,裤子上两三个破洞,却看不出什么潮流。他右手抱着个熟睡的小女孩,约莫两三岁,戴一顶红色小绒线帽,短衣短袄,光着脚丫子;左手拖一套陈旧的音响和一张小板凳。他走到站台后面空地上便停了下来。放下手里的音响,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小女孩:“小皮,小皮起来了”,小孩没有动静,他便使劲抖了一下,一巴掌打到小孩小脚上,怒斥:“开工了——”然后半蹲下去将小孩往地上一放,小女孩似乎惊醒了,迅速睁开睡眼,眨了一下,马上伸出小手摘下帽子,翻了过来,双手托着帽子,仰着头走向挎包的路人,见无人理睬,她便走向另一个,两个,三个,直到人见人畏她才张开双手在原地打转,眼巴巴望着那些陌生的脸孔,始终没有开口,甚至笑容也没有。——她的命真硬。那中年男子拨弄了一下音响,里面响起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老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书桌大小的白油纸,纸上粘满了透明封箱胶,微微发黄,角上有些磨损。上面的内容大抵是:买艺救妻,妻患重病在床,小孩无吃无喝,今天厚颜带女子沿街卖艺,救妻一命……——内容够惨够呛,何等伟大的爱情!王宝看了心也酸。小女孩一听到音乐,马上跑回来跪在那张白色油纸边,将小绒帽放在身边,两只手藏在身后摸着黑黑的小脚,仰着头望着过路的行人,眼里充满了期待,一下子又是舔了舔舌头,咽了口口水。半响过去了,路过的人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只见小女孩回头看了一下她爸爸,她爸爸随即拿起唛头,忘情地演唱一曲家喻户晓又过时的《吻别》,尽管他模仿的极相似,但那些歌神歌王的歌曲在他口中唱出来是多么的难听,简直就是玷污音乐,简直就是强奸耳朵。王宝听了赶紧躲到大树背后去了。不过,他这一举动,果然很灵,吸引了不少围观的路人,有些甚至纷纷掏出钱包,一元、两元、五元……丢进小女孩身边的帽子里。这时,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喂,小妹妹,你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钱”逗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伸出舌头又缩了回去。小女孩立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身子扭来扭去甩着小手,嘟着小嘴巴,一幅不合作的样子。一会儿拉着他爸爸的唛头线摇了又摇,一会儿趴在音箱上一动不动,一会儿用脚踢了踢那顶红色小绒帽。他爸爸一看火了,一脚就朝她身上踢过去,她“哇!”的一声,应声倒下,随即哇哇大哭,又滚又爬。这一效果甚好,围观慷慨解囊的人更多了,不多久,那顶小绒帽就装满了,小孩立刻爬过去,用脏兮兮的小手笨拙地压了压里面皱巴巴散乱的纸币,王宝立刻明白了什么……夜深了,路边的行人渐渐散去。小女孩也很困倦了,她爸爸便一手抱着她,一手握住唛头继续唱,从90年代的老歌,唱到今年流行的新歌,从张学友身上唱到周杰伦身上,从香港台湾唱到大陆……均无济于事,路人就是匆匆而过。那男子的演唱说停就听,最后一首歌还没唱完就断了,或许他很累了,或许他不愿多唱一句半句。“真是大煞风景,他妈的!”王宝骂道。看他欲收拾东西,王宝赶紧掏出身上仅有的一张拾元人民币丢下去。说道:“老哥,你怎么会选择在这里卖唱呢?”他放下手中的小孩,坐在凳子上慢慢解说:这条南海大道东侧一天过往的客人也就是在12万左右,公交站台的吞吐量大概在9万人次左右,其中白领占7成,附近居民占2成,高峰时段在晚上的18点至21点,期间的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我在这里设点卖唱通过视、听、触三觉轮番轰炸路过的客人,只须百分之一的人同情,按每人1元计算,我一天的收入就在400元左右。想想我工作3小时,收入400多元,是何等的效益?上班不用挑扛拉背,还可以唱K,下班吃喝嫖赌样样不少,人生岂不欢快乎?——呜呼!何等道理!王宝惊了!连连叹道:“原来现代丐帮如此潇洒,难怪大街小巷都是丐帮子弟……”“其实,现代丐帮弟子最厉害的,不是乞讨的伎俩,而是她们的算术。我修了三年的会计学,竟然不如一个乞丐专业精湛,真是佩服佩服!像他对市场调查分析得如此透彻,岂不可以请他做市场营销总监?”王宝自言自语。突然,一辆执勤警车在站台前嘎然停下,跳下来两个准备齐全的民警,不问皂红黑白就将她们父女两人,连拉带推拖上车。其中一个警员还告诉大家,现在的乞丐非常的专业,一般都会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上演这些什么为谁卖艺、献唱、葬父、迷路、求学等等,五花八门。——毫无疑问,今天她们父女两人又要在收容所过了。警车刚走,有来一辆黑色小车,车上下来一个黑衣青年,提起刚才那男子的音响设备扬长而去……王宝这才明白,这就是现代职业乞丐,连忙为刚才的十块钱后悔不已,可是已经太晚了……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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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未来职业畅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也不例外!我有好几个梦想,也不是随便自己喜欢就想的。这都是通过我的特长想出来的。画 家我天生有画画的技能,在五岁的时候就开始画画了。这五年里,我一直都在不断追求、努力地增加自己的画画技能。也是,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好多同学都找我画画。不过我总是觉得自己画的不够好,努力的向别人学习。我参加过多次的画画比赛,也做过多年的美术课代表。我喜欢画画,它可以把我们带进童话世界,还可以增加我们的想像力。所以,我喜欢画画。每当我画画的时候,就会全神贯注,什么也不知道。有一次,我突然灵感激发,决定挑战一副很出名的大画家画的画。于是,我开始细心的画着,渐渐忘了时间,十分专心的盯着画看了又看,改了又改。妈妈好像叫我待会儿记得把电视机关掉。我正在全神贯注的画着漫画人的头呢,哪里听得见妈妈的话?等我画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五点了。妈妈回到家,看见电视机开着,又摸摸电视机。电视机由于开了一整天,烫的要死。妈妈急忙把电视机关掉,说:“你呀你,画画怎么专心!差点爆炸了!”我不好意思的摸摸头,还不知道妈妈当时要我干什么呢!作 家我天生爱写作,写的作文在班上被当作范文、被教科书当作范文。我写过很多作品,有小说、诗歌散文或各种文章,我写的小说有:《阿萝莉之旅》、《蓝色的缘分》和《到海边碰碰缘》还有《彩虹味的创想》。我最喜欢写的是诗歌,每天晚上都会写上三四首,不写就会很不舒服、我喜欢写日记,每天都写日记!我常常会因为写作文把作业拖到比较久的时间才做完。你瞧,每天放学回到家,我第一时间就打开电脑连上网打作文、写日志,然后要写到把今天的灵感都写完才罢休。这时已经快吃饭了,我才写作业,搞到每天11点才睡。妈妈说,要是再这样的话,就不让我打作文了。我害怕妈妈真的不让我打作文了,只好每天中午把作文想好,回家赶紧打完,妈妈才没实现她的“命令”!演 员我喜欢当演员,你瞧我的偶像里“杨幂”和其他人都是做演员的(除了梁静茹)。不只是崇拜,我还真的很适合当演员!这可不是我瞎说的,这是我的家人都这样说的。你瞧,这样的情景:那天,我因为做错了事被妈妈数落了,我觉得很委屈就哭了。过了几分钟后,电视上突然播了一个搞笑的戏,我立马在一秒内破涕为笑,泪水都缩了进去——哈哈大笑;还有一次,我们周六在超市买了我最喜欢吃的纸杯蛋糕,妈妈说星期一放学给我带来当下午茶。我很高兴,哼着歌儿去上学了。可是到下午的时候,妈妈说纸杯蛋糕忘在家里了。我的心情立刻从100度降到10°,笑容在一秒内消失了,变成了阴沉沉的样子。可是回到家再吃纸杯蛋糕的时候,我的笑容又回到脸上了,妈妈和姐姐连连说我是个当演员的料!服 装 设 计 师 我不仅喜欢画画,还喜欢设计服装。我也参加过不少小记者的设计比赛,都得了奖。这可是我的功劳啊!每次上街的时候,我都会带一个本子。看到橱窗里有漂亮的款式或部分的时候,我就会用相机拍下了,再在本子上做记录。我用参考的方式学会了自己设计衣服。有一次,评委问我们谁要参加设计比赛。我第一个报了名,在当场大显身手,许多人都用羡慕的眼光望着我。我在网上开始分享这些方式,其实妈妈说的对,应该“日积月累”啊!歌 手我十分喜欢唱歌。上洗手间也唱歌,洗澡也唱歌,吃饭也唱歌,就连上课也偷偷在心里哼几句。唱歌是我的重要爱好之一呢!我最喜欢柔声歌曲,讨厌那些大喊大叫的歌曲。其实我唱歌也是蛮好听的,我每次都会把自己喜欢的歌的歌词抄下来慢慢练,一个星期后,就会跟歌手唱得差不多了。我的未来我做主,以上都是我未来的梦想,你们说我做哪一行更合适呢?广州市番禺市桥先锋小学五(2)班 梁艺清指导老师:陈银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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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羽毛球羽毛球是许多人所喜爱的运动之一。下面是小编采集的材料:【作文一】我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羽毛球。每当晚上,我吃完晚饭后,做完作业,都习惯和妈妈一起打羽毛球,一次,我和妈妈开始打第一局,啪.啪.啪,我东打西打,三下五落二,就把妈妈打输了,这样我连胜两局,便洋洋得意起来,看着妈妈这样了,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同时,也说:"OK!我胜喽!"妈妈说:"不要太得意,比赛的胜负还在后面呢."我听了妈妈的话,心想:"比赛都不用比了,我一定会胜利的,而妈妈一定会失败的."这时,我便骄傲自大起来,结果,第三局时,我输给了妈妈,我定定神,决心第四局要赢了妈妈,可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又输给了妈妈,到了第五局,这是决胜局,胜败就在这局了,于是,我稳稳神,定定心,集中精力,开始向妈妈进攻,最终,通过我的认真和仔细地打,我终于赢了这局羽毛球比赛.虽然,我这次羽毛球赢了妈妈,但我没有前两局那样骄傲自大,因为,我意识到我的羽毛球技术也并不比妈妈好多少,如一不小心就会被妈妈打赢的,同时,我也领到一个深刻的道理:"要胜不骄.败不馁."更要"以人之长,补己之短."课余生活是这样,学习上也应该这样的.才能做一个真正的好学生.【作文二】我原先对打羽毛球不感兴趣,现在居然喜欢上了打羽毛球,你说奇怪不奇怪?前几天,吃过晚饭后,爸爸、妈妈要带我去打羽毛球,一进羽毛球馆,就看到了许许多多的叔叔、阿姨们带着小朋友来打羽毛球,看到球场上的小朋友们非常认真,我也叫爸爸教我打羽毛球,爸爸同意了,还对我说:“打羽毛球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而且个子还会长高。”我听了非常高兴!爸爸首先教我握拍,左手配合好右手把球发出去。我按照这种方法反复练习,几次都没有成功,但我并不放弃,心想自己一定能练好。我又反复的练习,最后我终于成功了。接着,爸爸又教我怎么接球,爸爸说:“接球时,眼睛要紧盯着球”。爸爸把球发过来,我一挥拍没接到,爸爸又发一次球,球飞到半空,轻轻的飘落下来,我跑了几步用力一拍就打过了!球竟然给我打着了,我高兴的跳了起来。爸爸用心的给我讲着,手把手的教着,我也非常用心的练着,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了打羽毛球了。而且还经常找小朋友跟我一起打羽毛球,慢慢的,我现在对打羽毛球十分喜欢。学会打羽毛球,我既锻炼了身体,又懂得了学任何事情都要认真用心的道理。我觉得只要你肯去学,就没有不喜欢的事,更没有做不成的事!【作文三】我先个发球,羽毛球如飞燕般在天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直向老爸飞去,只见老爸毫不慌张跳了起来,甩起球拍来了个猛扣。球如闪电之势向我袭来。我不知所措,待我反应过来时,球已经安然无恙躺全在我脚下,老爸十分高兴。但是第一局我输了。紧接着的比赛我连连失分,连续输球的我心中产生一阵怒火。老爸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得意洋洋地说:“ 怎么想打退堂鼓打不过就别打我火气更大经过激烈的比赛终于艰难地打成20比20.最后一局的比赛开始,我发球老爸紧握球拍摆好架势准备迎战。我要以牙还牙,一开局就来了个大猛扣老爸也不逊色拿起球拍来了个“水底捞月”球被球拍轻轻弹起正好越过网线连续几次进攻都没奏效。我定下心来想:这样硬拼下去,我体力不支一定支撑不下去,处于劣势。只有用智取,我发现老爸一向使蛮劲,于是我来了个声东击西。我不敢怠慢接过球连续用了几次猛虎下山”先来迷惑一下老爸,老爸又来了个大猛扣,球如流星一般向我飞来。于是我疾步上前,纵身一跃跳到网前。嘴角露出一丝奸笑,表面上装出一副使用大猛扣的样子。经验丰富的老爸连忙向后退去,只见我轻轻用球拍碰了一下羽毛球。球便依我所料,安安静静躺在球场,老爸一楞,顿时傻眼了。我举着球拍手舞足蹈,欢庆胜利。我对着老爸自豪地说:“怎么样,输了吧!”老爸冲我做了个鬼脸。傍晚夕阳夕下,我哼着小曲沐浴着太阳的余辉,凯旋而归。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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