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发生的事――读《百年孤独》有感
最终,那座名为马孔多的城市,一如那纸古老的预言,消失在像圣经所描述的飓风中。
初读这本书时,我仿佛置身于了一个迷乱的世界,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一股腐朽的味道。一座与世隔绝的小镇,一个陷入了怪圈的家族,一场能下整整四年的大雨……当作者将它们将一切都拼凑在一起时,就变成了这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故事的开始,讲述了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只要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与许多小说不同,它从一开始便将时间立于一个模糊的“多年之后”,无法判断离现在多久,而当我再次翻页时,却回到古老家族尚未迁徙的地方,时光的隧道,连通了过去,指向了未来,却在最后一页,将一切都抹去,原来孕育了马孔多的肥沃黑土,也只剩了那片古老的土地,如同命运跟你开了一个玩笑,走了许久的路连在了一起,是个规矩的圆形。
圆,在许多宗教说法中都有特殊的含义,比较共通的意义是无限的循环,而布恩迪亚家族则是这个说法最真实的写照,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苏拉尔开始,它便是不断被重复的下一代的名字,是无数后人像老一辈一样醉心于性欲和迷茫,是子孙们死亡时面临的种种离奇事件,更是对老一辈的孤独和寂寞的延续。
假使以第一代的两人为圆的开始,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即为男性后代的源头,他的身上演绎了人性的性欲望、暴力、拜金等缺陷,而这种性格也被后代所继承,同时也反映了人性中的斗争性、创造性等特点。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几近疯狂的求知欲。事实上这也正是造成他人生悲剧的重要原因――太过沉迷于理论以致甚至失去了和人交谈的能力,他将自己困死在了名为求知的城中,最终被人们当作疯子,吊死在了树上。而乌苏拉尔则代表了女性后族的源头。比起缺点良多的丈夫,她勤劳,热情,善良。她是家族中占据统治地位时间最长的女性成员。她努力改变家庭成员的命运,她也是唯一明白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实际上从未爱过任何人,而阿姆兰妲却比任何人都深情的人。乌苏拉尔的清醒是孤独的,正印证了所谓“世人皆醉我独醒”,乌苏拉尔的透彻从不被人理解,她只能孤独地看着无数亲人走向深渊而无能为力。
在佛学中,有横竖三世佛的说法,正所谓前世之因,今生之行,后世之果。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苏拉尔既是一切的开始和源头,也是未来无数事件的因由,他们身上的种种因果都在后代人身上一一呈现,如果说家族第六代传人奥雷连诺·布恩迪亚正是第一代何塞最大的因果――求知欲的体现者和承载者,那么和他相爱的阿姆兰妲·乌苏拉尔则是继承了其先祖母守护布恩迪亚家族夙愿。这一对恋人仿佛是第一代那对开创者夫妇的影子,而困扰乌苏拉尔当年的魔咒那个带有猪尾巴的孩子,也由此出生。第一代人种下的“因”,由最像他们的后代了结。当蛇头咬上了蛇尾的时候,这一个轮回也宣告结束,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圆,圆的终点就是起点。在这个家族终结的时刻,什么都已发生,什么都未曾发生。
再次回到故事的开头,又回到上校对冰块的回忆。在全文中,‘冰’这个意像也重复的出现,第一代的何塞曾梦想建造一座冰之城市,而霍赛·阿·布恩迪亚在看到了冰块之后才明白了梦中镜屋的含义。也许,马孔多就如同一块真正的冰,在太阳下折射万千光华投影到地上,就像在放电影一样,然而呈现的却都是虚影,是镜中红花的虚影,是水中明月的虚影。
而冰,其实也只是水而已,仅仅拥有美丽而梦幻的外表,美好而易逝。当冰融化时,就只剩下了水,再也寻不见那座虚妄之城,再也见不到众生悲喜。而当寓指着圣经中摧毁一切的飓风来临时,这座不曾存在过的幻之城市便再也不复存在了。
南北绘记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听完这首歌,擦干自己的眼泪,忘掉一切。开始自己崭新的生活!!!
——题记
玉树的各位:
你们好!
我是咱陕西的!我刚知道8天前7:49分的时候发生了7.1级大地震。数以千计的生命被废墟掩埋,一座座城市被夷为平地。的确相当惨!
我们校长让写慰问信。我觉得没错,是该写了。但是校长又说什么让我们写感人一点。我一下就来气了。这分明就是给难民们的心上火上浇油嘛!本来就气不顺再加上信一激不伤心才怪哩!
现在,我要提醒各位,伤心、悲伤、哭,可以理解。但是,那些改变不了任何。如果可以改变,那你哭、我陪你哭!但是亲人回不来。要学现实一点。哭上两声就可以了,接下来就是擦干眼泪,振奋精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长大为家园作出大贡献!不要以为我们现在是小孩就可以不帮忙重建家园。因为,我们的亲人用身体载着绝望离开了,他们留下了希望在我们的身上!我没总不能这样蔫下去吧!?也是时候学一学:黑崎一护、漩涡鸣人、孙悟空了吧!
我们要学习黑崎那种:懂得感恩。拼上自己性命来保护自己的同伴。在和狩矢战斗时,他说:“我就是想要守护他们才要去守护的啊!”为了能保护同伴,不断提升自己的力量。
我们要学习鸣人那种:乐观、豁达、积极、理解别人、真心奉献、坚忍不拔、说到做到。
我们更要学习悟空那种:知难而上、打抱不平、善良、有爱心、憨厚、积极向上的精神。
总而言之,在这次灾难之后要学会乐观、学会守护、学会积极向上、学会……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听完这首歌,擦干自己的眼泪,忘掉一切,振奋精神。让我们迎接一个崭新的朝阳!
2010年5月4日
陕西的一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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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面对这样的作品,当你没有能力读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去读懂。不要逼自己去面对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要强迫自己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不要翻来覆去的理清某些相似的名字不同的人物。这些屏障存在于那里,已经说明你无须去读它,起码是当下,无须去读。就像高中的我,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和很多人的经历相同,我把它放在书架的最顶层,记忆里告诉自己,我读过它,然而不过如此,因为我没有看下去。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你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4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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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发生的事一、生如飞蓬他叫飞蓬。他恨飞蓬。他恨这种密密麻麻挤满山坡的野花,生得平凡,长得矮小,任何人的目光都不曾正视它。就像他自己。但他却向往成为飞蓬。如此,只待风起,他就可以乘风而起,落在达官贵人的马车上,随着马车见识见识那过路旅客口中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咸阳宫。笔直的驰道上,有一队车马疾驰而来,激起阵阵尘土飞扬。“相国大人出行,闲杂人等回避——”队伍最前方的侍卫身着黑铠,粗黑的眉毛高高吊起,耀武扬威地呼喝着。他手中的马鞭不住地甩向路旁,印下一道道重重的白痕。路旁围观的村民纷纷惊惧地退后,混在人群中的他也想后退,却被背后伸出的一双小手狠狠推出了人群,重重跌倒在路中央,手掌和膝盖被尖锐的石砾割得鲜血淋漓。“咻——”修长的马鞭破空而至,在他的背上甩下一道狰狞的血痕,随之而来的是侍卫凶狠的喝骂:“小兔崽子,你有几条狗命,也敢来惊相国大人的马车,不想要你的小命了是不是!”说着,男子又高高地扬起马鞭,想要一鞭了结了这个不长眼的小贼。“罢了。”一辆四驾鎏金马车缓缓驶来,一只手撩开了车窗的帘幕,露出车内紫袍金绶的大秦相国。李相国的目光悠悠落在他的背上,却又在触及他背上狰狞的伤口和破旧的衣裳时皱着眉头移开,仿佛见到了什么不洁的东西:“跟这等贱民计较,简直是自甘下贱,回去后自领十鞭。”说罢,马车又开始缓缓行驶,车前的铎铃声清脆泠然。那黑铠侍卫一直弓着腰点着头恭送相国离开,直到车队全部过去后才直起了身子,一口啐在了他的脸上:“晦气!真是晦气!”男子骂骂咧咧地飞身上马疾驰而去,马蹄激起的尘土落了他满头满身。“哦,哦,小兔崽子不要命,哦,哦,飞蓬飞蓬不要命。”村里同龄的孩子们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了出来,一边拍着手,一边围着他又跳又叫。他撑在地上的双手慢慢收拢紧攥成拳,半长刘海下的双眼死死地盯着车队离开的方向,目光前所未有的偏执疯狂。“我想出去闯闯。”他直挺挺地站在爹娘面前,目光越过爹娘花白的发顶,落在土墙的破洞上,背后的双手死死地拽着打了补丁的衣摆。早该走了,他想,他既不是家中长子,不必担起传继宗族的责任,也不是幺儿丫头,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爹娘的疼宠。若是他离开了,家里的日子也能容易些。况且,在他心底最深的角落里,固执地埋藏着一个渴望,一个对咸阳对朝堂的渴望。“我今天就走。”他顿了顿,迟疑片刻,又掷地有声地说道“我会有出息的!总有一天,我会当上大官,好好孝敬你们!”说完,他伸手捞过脚边一个小小的布包,大步迈出了低矮的屋门,走上了村口的坑洼土路。身后,是阿娘流淌的泪水,是阿爹沉重的叹息,是兄姊担忧的目光。身前,是漫山淡白细嫩的飞蓬花瓣被突至的骤风裹挟着卷入半空,搅碎了眼前的漫漫征途。二、风中转蓬琅琊郡,桑海城。咸腥的海风悠悠掠过碧蓝无垠的海面,拂过市集熙攘的人群,又将携了一路的飞蓬瓣轻轻抛入海波,杳然不见。“笃笃笃——”黑瘦了许多的他局促地站在木门前,不自觉地动了动露在破旧草鞋外的脚趾。“吱呀——”木门打开了一条缝,梳着双髻的青衣小童从门缝中探出头来,上下打量着这个衣衫褴褛的奇怪访客。他使劲攥了攥拳头,上前说道:“我,我从秦国来,想要拜吕夫子为师。我能吃苦!会干农活!我会很认真很认真地学习的!”青衣小童略微后退一步,朝他拱手施礼道:“请客人稍候,容我回禀师尊。”片刻后,那扇木门又被打开。“公子,我家师尊有请。”他忐忑地跟随青衣小童穿过幽碧竹林,走过青石小径,绕过九曲环廊,径直来到一扇门前。小童开启房门,一位鹤发童颜的儒袍长者端坐于堂前。未及引荐,他直挺挺地跪下,重重的三叩首:“先生,我,我想拜您为师!”吕夫子三根手指轻捋花白的胡须,不紧不慢道:“少年郎,你为何要拜老夫为师?”“我想当大官!我想让爹娘为我骄傲!我不想再被别人瞧不起!”少年面色黝黑,一双眸子晶亮明澈,好似两团炽热燃烧的火焰。吕贤缓缓问道:“为官做宰,莫非仅仅为了爹娘,为了出人头地,而非为了荫庇一方百姓?”“若是连爹娘都不顾,又怎会爱护百姓?”“君子达则兼济天下,当读书治学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目光怎能囿于一家一院之中?”“我并未做官,哪有权力兼济天下?况且如果不先顾一家,静修己身,也无法最终平天下。”“不为官,不治学,难道就不能帮扶他人?若不愿担起天下大责,以天下为己任,又何必为学?”他哑口无言,只能默默看着吕夫子拂袖起身,迈步走入内室,心中一片死灰。却不料,夫子行至门前,回首露出孩童般顽皮的笑:“老夫的书室暂缺一名书童,少年郎,若想再与老夫争辩,且再去读几年书吧!”五年后。半朵飞蓬打着旋儿落入素白茶碗的碧绿茶汤中,和舒展的茶叶一同沉入杯底,浸染一室茶香。“飞蓬兄所言,在下实不敢认同。”书室的案几上摆着一块拳头大小的白石,几名儒家弟子围着它或坐或立,正辩论得兴起。方才发语的,正是其中一名蓝袍弟子,名唤裴绝。“哦?有哪里不能认同?”他含笑反问。沉浸于书室五年,他已熟读古书典籍,精通六艺之术,更知道如何将自己的欲望埋藏得更深。“石块的坚硬是众所周知的,这块白石的颜色更是我们有目共睹。飞蓬兄所言‘离坚白’的辩题实在是不妥。”说着,裴绝又翻开书简,打算寻找一个新的辩题。“且慢,”他摸了摸袖中的竹简,起身道,“若不凭经验,但以目力所见,裴兄可能看出白石之坚?若不凭目力,仅以手触之,裴兄又能否感觉出白石之白?”“这,这倒不能。可……”“那便是了,”他不等裴绝质疑,复又说道,“石之白乃双眼所见,石之坚为双手所触,倘若眼与手不能混为一谈,那石之坚与石之白也应相离看待。如此,‘离坚白’莫非有什么不对吗?”裴绝紧拧着眉思索了一会,才恍然大悟地拱手一揖道:“飞蓬兄高见,是小弟愚笨了。”一揖未完,裴绝猛地瞧见书室门口逆光站着、看不清脸色的吕贤,忙又对着吕贤一揖到底:“师尊,您怎么来了?”吕贤踱到书室正中,瞥了一眼案几上的白石,道:“你们先出去,飞蓬留下。”待弟子走尽,吕贤淡淡开口道:“把你袖中的东西拿出来。”他略一踌躇,但还是将袖袋中的竹简恭恭敬敬地奉给了吕贤。只一翻阅,吕贤就将手中的竹简扔到地上,平素温和的面容此时却携了三分怒意:“老夫留你做书童,是望你饱览先贤典籍,承继先人哲思,可你却不求上进,专看诸家杂说。如今更是偷学名家诡辩之术愚弄同袍,难道你将来要以玩弄口舌为生吗?”“飞蓬不敢,”他拱手施礼,不卑不亢地说道,“博采众家之长,本就是为了使儒学完善;修习辩合之术,可更好地游说君王,传播儒学。飞蓬此举,正是为了儒家未来的万世昌盛。”“既然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儒家,那我问你,《孟子》中《离娄下》一章讲的是什么?”他哑口无言,半晌,才讷讷地说道:“飞蓬并未熟记。”“你走吧。”“夫子!”他不敢相信地低呼。他重重地跪下,想要祈求吕贤的原谅,却只看见吕贤甩袖离开的背影:“走吧,回你的家乡去。我已传信给那里的一位故友,他会助你完成夙愿。或许,你们的道才更相似……”他颓然地跌坐在地上,如同数九寒天里被人兜头泼下一桶冰水,只感到满心寒凉。素白茶杯中的茶汤逐渐失去了升腾的热气,那半朵浅白的飞蓬被片片深绿的茶叶覆盖,安静的沉在杯底。三、蓬落归尘秦国,咸阳。站在人群熙攘的大街上,风尘仆仆的他仰起头看看眼前的府邸,心中满是惊讶。很难想象,一心治学育人,不问朝堂政事的吕贤竟会有一位在秦国担任副相的旧友,也难怪吕夫子提起他时语气那样复杂。不过,他无声一笑,摸了摸袖袋中沾染了温热体温的竹简,既已身为副相,焉得没有向上爬的心思?这等身份,倒省了自己不少周折。掸掸这一路素衣风尘,他走上前去,对府前的家丁拱手一礼:“不知这位小哥可否为在下通传一声,就说,副相大人旧友之弟子前来拜访,特地为大人带来一份厚礼。”三月后,扶风楼他穿着崭新的藏蓝官袍立于二楼窗前,冷眼看着楼下大道上一队囚车缓缓驶过。他漠然看着在他年少时曾紫袍金绶,权势滔天的李大相国,如今却衣衫褴楼,风霜满面,在满街百姓的指责下惶惶如丧家之犬。“飞蓬,你在想什么?”一只手从他背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急忙摆出一副惶恐的姿态转身行礼赔罪:“是飞蓬失礼了。”“无妨,”紫袍金绶的新任相国略一摆手,微笑道:“此次扳倒李相国一事,你出力颇多,不愧为吕夫子的高徒。此后,只要你继续效忠于本官,本官定当在赵大人面前为你多多美言,保你于仕途一路平步青云。”他连忙一揖到底,掷地有声地说道:“飞蓬定当誓死追随大人,绝无二心!”相国满意地捋须微笑,全然没有注意到他低垂的视线落在自己腰间的金色绶带上,眸色深幽……两年后,大泽乡。夏日的鸣蝉聒躁着难耐的暑热,荒芜的大地哭泣着干裂的河床。长城劳工滚落的汗珠被烈日反复蒸干,道旁饿殍瘦弱的尸体在热风中散发恶臭。连年大旱,颗粒无收。苛捐杂税,民不聊生!终于,一壮士揭竿而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如星星之火,揭开了覆灭大秦的燎原序幕。当昔日富丽繁华的国都咸阳冒起滚滚浓烟,他独自一人站在荒野,蓬头垢面,状若癫狂。他曾经穷其半生的追求抱负,都随着整座咸阳城化作一杯焦土。没了,一切都没了。飘转半生的飞蓬被突至的骤风裹挟着卷离天际。天空碧蓝澄澈一如往昔,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过……点评: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文章能过清新有趣的语言,描写了事实。字里行间,充满童年真童趣,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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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发生的事不曾发生的事“呲呲,呲呲。。。。。。”迷迷糊糊的醒来,我听到旁边的对讲机传来嘈杂的声音,我慢慢摸索过去,抓起对讲机,只听到里面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声音:“请,一定要,帮助我。”我看向手表,却发现它在逆时针飞速转动着。接着,只听到一声巨响,热浪朝我扑来。。。。。。我叫路聪,是一名警察,我从工作至今,已经破解过许多大大小小的案子,可以说也在警界有着小小名气,正当我认为自己前途一片光明时,却碰上了这样奇怪的事情。“小路,快醒醒。”当我再次醒过来,发现自己正趴在办公室的桌子上,而我们专案组的组员正在旁边满脸笑意的看着我,“你平常不是号称组里最有活力的吗,今天这是怎么了。”看着周围一幕幕熟悉的景象,我内心十分吃惊,怎么会这样,我不是已经。。。。。。我急忙转过头去看墙上的钟,显示的是北京时间九点十二分,时间回到了五小时之前,正当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一旁的组员又再次说到:“关于那个案子的最新资料,我已经丢在你的桌子上了,你抓紧时间看看,随时准备出动。”我连忙一把抓起旁边的资料,没错,我就是在追踪一名逃脱的盗窃罪犯的途中被骗进了那处废弃仓库,然后便发生了爆炸,不过时间为什么会倒流呢?对讲机那边的声音又是来自谁?这些一切的一切,都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我更不能将这些事情告诉别人,不然或许我马上就会由优秀青年警察变成精神问题患者吧。所以,我能靠的只有我自己。既然能够有挽回的机会,就不要选择犹豫。我拿起身旁的对讲机和资料,简单的交待了几句,就一个人冲了出去。来到停车场,坐上车,我再次翻开手中的资料,努力回想之前的经历,不知是否是因为真实经历过一次爆炸,对我的大脑造成了一定冲击,对于上一次事件的细节部分,我总觉得有一些不对的地方,却又总是想不起来,既然这样就只能先继续看看了。根据资料上对于犯人手机信号的定位,我们已经查找了许多地方,却都是一无所获,组里便只好分散警力,从不同的方面进行查找,而我便是负责对不同的定位地点进行搜寻,我现在前往的,便是一处最新的地点。根据定位显示,最新的地点位于一处靠近郊区的地方,人不是很多,监控录像也没有全面覆盖,按地点说很适合这些罪犯的藏匿,但这次的罪犯是一名已经有过前科的人,正因为这样,他十分狡猾,让我们始终无法成功找到他。我再次开车来到这个熟悉的地点,街道上依然只有偶尔几个人路过,而上次的我便是因为没有具体的目标,只有慢慢搜查,最后在废弃仓库被人打晕,并发生了爆炸。既然会有人将我打晕,应该就是那名罪犯,不过他为何要引发那场爆炸呢,他究竟有何目的?现在的我,真是一筹莫展。我再次走到了废弃仓库附近,此时离出事时间应该还有四小时,因为担心他就在附近,所以我的行动很小心。我仔细的观察四周,却并没有发现什么。这是我看到了停在仓库外面的一辆货车上有着一个红点在隐隐约约的闪烁着,我灵光一闪,赶忙凑到货车旁边,果然不出我所料,货车上安有行车记录仪,看货车停放的角度和方向,应该是足以拍到仓库门口的进出情况的。我连忙拨打了一旁货车司机的电话,他听到我是警察之后,便马上赶了过来调出行车记录仪的画面,我通过行车记录仪的画面发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进入了仓库,虽然不能确定就是我要追击的罪犯,但一定会跟我上一次所发生的事会有一定的关系,所以不管会发生什么,我都要再次进入仓库,抓捕罪犯。我将行车记录仪的画面发回警局,并请求了警力支援,便准备再一次踏入仓库。此时离出事时间还有两小时。这次我并没有选择从仓库的正门直接进去,而是环绕了四周,发现一扇没有很高的窗户,随便找了点东西垫在下面,便爬了进去。我落地的位置是仓库的二楼,如果那个人能够将我击晕的话,那么他一定是躲在仓库门口附近,我偷偷地往下看,可是却什么也没有看见。这时,我的对讲机中又再次传来嘈杂的声音:“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对讲机中的话音一落,我眼前一黑,周围的一切都开始消失。精神上的刺痛将我唤醒,“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发现?”实验室一旁的研究人员急忙问道。我叹了口气,摇摇头,说道:“只是通过一旁的行车记录仪发现了可疑的人影进出,但仍然不能确定身份。”路聪是十年前警队最优秀的青年警察,却在一次追踪犯人的途中死于爆炸,罪犯仍然未从得知。这件事至今都是我们警察界的一大谜案,同时也是我们的遗憾。刚刚的我正在通过虚拟技术,采集了一些路聪前辈的图像,移动轨迹等数据将当时的场景进行再一次还原,虽然这一切都不曾发生,但那种感觉是那么的真实,可以说我能够感受到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包括路聪前辈的心情,可我却仍然找不到疑点。我沮丧的走出虚拟机器中,脑海中又回想起了对讲机中的那两句话,或许那就是当时的我自己,也就是路聪前辈心理状态的反应吧,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即使我现在还不能解决这个案件,不过终有一天,事实终究会浮出水面。想到这儿,我握紧了手中那个经过多次还原的对讲机,坚定地走了出去。1200字以上 高中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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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孤独的路上 ——读《百年孤独》有感“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摘自《百年孤独》)黄昏时刻,夕阳将世界蒙上一层朦胧的颜色,圣洁的只属于晚霞的孤独光辉照耀在每一个存活在这个世界的人身上。人们为活着奔波,不断重复着“出生—死亡—出生”的过程,在生命的动荡中起起伏伏,过着孤独的人生,回忆着孤独的过去。正如布恩迪亚家族不断发展又不断没落而最后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这似乎是人生永恒的孤独的轮回。“月盈则亏,盛极则衰”正是这世上每一样事物变化的必然规律——没有什么能获得永生,亦没有什么能在有生之年保持不变。书中乌尔苏拉曾迷信“名为‘阿尔卡蒂奥’和‘奥里亚雷诺’的人‘固然天生’有着不同”,并列举家族史上重复以这两个名字命名的人,认为叫“阿尔卡蒂奥”的人都性格冲动,而名为“奥里亚雷诺”的人都性格孤僻。这看起来毫无逻辑却实实在在成为了这个家族的现实——这何尝不是一种轮回?布恩迪亚家族在历经六代以后诞生的“又一个真正的布恩迪亚”,而整个家族从马孔多的创始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后“终结家族的神话般的生物”,从一个人开始回到了一个人结束。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朱自清),每个人的人生似乎都只是从生下来就开始走向死亡,但我们身在其中,每个人的人生是何其不同。沿途风景依然百变,即使我们只是走向孤独的无知游历的旅客。“我们终将孤独”的确是无可否认的真理,但如果所有人都因为这个真理而丢掉了自己的志向和抱负,人类世界该如何发展,如何演变成今天的模样,又如何能宿命般走向最终的孤独。林语堂写过:“世间没有一个人感到绝对的满足…理想仅是一种相信另一世态的心境,不管那是什么世态,只要和人类现在的事态不同就得了。”因为对自己终将孤独地死去而感到不满,所以不甘愿安守现状,才会抱有活着的希望。司马迁遭受宫刑,从此丧失了将家族发扬光大的能力,更丧失了以男人的身份活着的尊严,若是他就此颓废地走向孤独,那中国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该由谁书写?张海迪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导致高位截瘫,但她没有放弃,靠自己的努力自学完成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知识,并学习针灸,成为不屈不挠的典范。经历过伤痛,倘若她从此因生死的轮回堕入黑暗,那她成为残疾人后写出的作品和成百上千被她鼓舞的人们将去向何方?霍金21岁患上卢伽雷氏症,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基本与活死人无异,如果他坚信每个人终将孤独地死去而失去希望,何来今日《时间简史》的辉煌和物理学的快速发展?安于命运的人永远不会被载入史册,是因为他们宁愿把自己关入永恒的孤独中度过人生。尽管我们无法避免这样的孤独的结局,但人生好坏与否并不止参照一个人是否死去,而是这个人作为宇宙大爆炸膨胀的一瞬诞生的处于孤独轮回的生命,是否能在他短暂的几十年间经历最精彩的故事,即使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他的一生也如“诗一般的度过去”(林语堂)。我们人生的结局已定,不过是走向孤独的路上。与其自怨自艾荒废人生,不如抱有活着的希望一点点向孤独走去。正如丰子恺所说:“既然无处可逃,不如喜悦。既然没有净土,不如静心。既然没有如愿,不如释然。”看那天边闪耀的金色太阳,即使它终将面对黑暗,走向孤独,但无论朝霞还是夕阳都如此美丽,洒落在身上的金光带着孤独光辉,如此让人心驰神往,令人无法拒绝。“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1200字以上 高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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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后感_1200字《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08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10,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高一:王一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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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自6月7日晚开读范晔译本《百年孤独》,经过10余天睡前醒后的卧读,今日晨终于通读一过,也算了却了多年的夙愿——终于读过《百年孤独》了,否则,在文化人面前怪没面子的,哈哈,好在老张周围文化人属稀有动物。书是读完了,想谈点什么却难,因为老张不是评论家,更不谙翻译之道,不过,话还得从译文说起。范晔先生青年才俊,不过文笔却非常老到,这其中也许就有译不下去时狂读白先勇的“金大班”等中文经典作品之功,总而言之,译文的“雅顺”应该是老张能够一气读完这部作品的重要原因。于老张而言,第二个原因恐怕就是书籍的装帧与印制比较合乎老张的口味,套封魔幻、内封素雅,传统大32开精装,字体大小适中,书签令老张喜爱有加,既便于阅读,闲暇还可享受一番,哈哈,老张也许是过于看重形式了,但个人喜好没有办法。正是基于上述两点,老张才得以欣赏马尔克斯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巨著。魔幻现实主义,这名字起得真正科学,或者说是很真理。历史和现实,人世和它世,真实和虚幻,分不清、辨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百年的孤独融汇始终,马孔多小镇的兴亡也贯穿始终。或许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寓意,老张领会不了,至今连到底写了老奥家几代人也没有理清。但这并不妨碍阅读,照样还能读得津津有味,或许这正是名著的魅力或者说魔力。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各方面都很好,但老张一直未能通读,今日想来也许有年龄的原因,年轻匆忙,很难在一个点停留过长时间,小张没读的书只能留待老张了,哈哈。人与书,有没有缘、有没有分、有没有缘分,或许冥冥之中早有定论,这个说不好,不好说,只好不说也罢。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在我们的生活中,孤独随时出现,那我们能怎么办呢?何不附和它笑几声。每个人都用自己独特的办法去抵抗孤独,但请记得,“它在我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生活总缺不了孤独,这并不意味着在你开心的时候无所担忧,在你伤心的时候无所感动。孤独并不是可怕残酷的敌人,若我们能够很容易地接受它,那便是我们成功的第一步。虽然是难以理解并接受的作品,但这不正是经典所在吗?只有我们反复地去品味,去感受,才能够真正学到里面的东西。阅读经典,需要我们很大的耐心,并不是要你非得在第一时间完全理解,而是在每一次阅读之中都有另一番体会。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马尔克斯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都无法摆脱孤独,只是在某个过程中,愈加地陷入深深的孤独的无奈感中。随着这部小说发展的情节,我渐渐地体会到了这座城市孤独的由来,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还是人与外界的联系,都值得去反思。就像里面说过的一句话,“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正是这种让人窒息得比死还难受的孤独与寂寞之感,让人想要不顾一切地解脱却解脱不了,唤起的不正是我们这些时常独自一人舔舐孤独的人吗?在该作品中,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却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在布恩迪亚家族中漫长的几代人中,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这个家族似乎没有弱点,但也不过只是经历了短短的百余年,有关他们的记忆,很快也就无影无踪了。“遭受百年孤独的大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百年孤独》以这句话作为结束语,更深层次地表达了对团结国家的渴望。第一次读完这部小说,理解肯定是浅层的,若没有来回读过几遍,其中的蕴含难以接受,正是这个原因,这部小说给人一种神秘之感,孤独的气息也在读者身上蔓延开来。在感受这种深深的孤独之外,最重要的是,让我明白了当时作者的心理感受。也许处于那个时候的拉丁美洲的公民,就是在孤独中成长,在孤独中死去的。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2、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3、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4、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在卓越和当当上都没有看到卖,原版书又读不懂,所以很淡定地读了不知道是哪个版本的电子书。在韩度百科“百年孤独”词条里,第一句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读完——甚至还没读完的时候,脑海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是:魔幻现实主义神马的完全搞不懂有木有!!看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孩纸们你们都伤不起啊伤不起!小说的描述其实比较混杂。第一句就是“多年以后,当奥雷连诺上校想起balabala”这样的描述,在小说的内容中也有大量回忆以前或者先预知以后的写法,而且多半是多线穿插。小说的描写风格绝对不属于普通小说那种活色生香的生动,但是相当流畅,人物个性也塑造得丰满。好吧,这些其实说了跟没说一样——世界级的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在写作基本功方面自然是无可挑剔。整本书看下来之后,我的感想只有一些非常之散碎、非常之无厘头的。1、历史在不断地重复,布恩蒂亚家的人永远带着那么一股清冷的孤独,男女都一样,连有着同样名字但是不同辈分的人都有着相似的气质。书中那一遍又一遍强调的孤独真让人觉得……好孤独==1200字以上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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