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口红
他从没想过她和他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
上学时校园流行两种感情,一种是为了爱情选择贫穷的精神之恋,再一个是因为金钱选择物质的婚姻,她选择了前者。大学毕业后,她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文秘,1年后,她和他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一支口红使一个婚姻走到了尽头
新婚的最初是幸福甜蜜的。可是,没多久,这种平静就被破坏了。作为文秘的她经常同经理参加各种会议和酒会。一次商务洽谈会,双方代表围坐在圆桌前商谈有关事宜,她同往常一样做会议记录,当她拿起纸杯轻呷一口茶时,一个鲜红的唇印印在了杯沿上,她十分不好意思地将沾了口红的那一面转向自己,生怕被别人看见耻笑自己。
然而,这一幕还是被对方的女秘书发现了。招待宴后,她去洗手间洗手,碰见了那个女秘书。女秘书说:“你口红的颜色很漂亮,只可惜印在杯上就不太雅观了,我们做秘书的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是不可以用那些廉价口红的。”在她转身关上门的间,泪从她的脸上流了下来。婚后,为了住上更舒适的房子,攒钱成了他们生活的重心。她的衣饰和化妆品只占了日常开销的极少一部分,口红多是10元左右一支的,她从没有在乎过它的价格,只觉得青春是骄傲的资本,但是今天她严重地感觉到自尊心的受挫。
她没有给他讲起这件事,只是再同他上街时,她发现自己的心情明显地不同了,她和许多女孩子一样有虚荣心得不到满足的失落感。有时她甚至想大学时那些因为金钱选择婚姻的女孩子是明智的,因为她们不必遇到像她这样的尴尬。在心里她开始埋怨他的无能,但她没有告诉他,她同他可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她的这些变化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有一天,她同他路过一家豪华商场,正巧碰到搞化妆品促销活动,热情的小姐拉住了她,为她介绍一款法国知名品牌的口红,口红涂在她的嘴上生动靓丽,最大的优点是不褪色、不沾杯,这令她十分心动,她几乎下定了决心要买它。他看出了她的心思,掏出皮夹问价钱,小姐说活动期间8折销售388元。他的手突然愣在了那里。他看了她一眼,她立即有一种受伤的感觉,转身挤出人群,他在后面追她,她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最伤彼此自尊心的争吵。一支口红,让她觉得她和他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但拥有了口红但没能拥有幸福
不久,他们离了婚。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商人,在她结婚那天,他送给了她一份礼物,她没有拆开便将它放进了抽屉的角落,她不想再记起这个曾带给她伤心的人。
新的婚姻带给她极大的物质满足,她终于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从衣服到化妆品她用的没有一样不是名牌,一双鞋一件衣服常常成千上万元,挥霍金钱成了她的快乐。丈夫常常早出晚归,有时甚至彻夜不归,他对她的解释永远都是忙业务。有一天,她从丈夫的衣领上发现了一个鲜红的唇印,所有关于丈夫晚归的谜底都揭开了。她质问丈夫,丈夫一把推开了她并厌烦地说:“你安心做你的太太就行了,别的事最好少管。对于现在的位置,你应该满足才对,不要耍你的高傲,你当初同我结婚还不是看上我的钱,想过富足的生活。”说完他摔门而去,许多天都没有回来。她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寄生虫,她苦笑。她失去了她的第二次婚姻,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她找回了一个做女人的自尊。
在整理衣物时,她发现了被她扔进抽屉的她结婚时他送的礼物,她拆开包装纸,竟是那天她同他在商场看上的那支口红。卡上写着:我从没想过我们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这令我想起来还心痛,那些曾经的海誓山盟都成了过眼云烟了吗?失去你是我今生无法愈合的伤痛,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已没有任何意义,还是祝福你新婚快乐吧!
愿这支口红带给你好运。她将口红装进包里,在关上第二次婚姻大门时,她没有丝毫的留恋。
后来,她无意在一次电视专访中看到了他,他已是国内有名的化妆品经销商,主要以经营口红为主。当主持人问他为什么用口红做主打品牌时?他无限地伤感:“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曾因一支口红失去了一段婚姻。那支口红其实只有388元,但是当时我很穷,没能给她买。
我不知道那支口红对她的意义,她曾因一支廉价的口红唇印印在杯沿而遭人耻笑,这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所以对那样一支不沾杯的口红是十分向往的,我却不知道,直到她结婚的前一天才听她的一个好友说起,所以我买了那支口红给她,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太太了。从那天起,我便决定经销口红,那种不沾杯的,能被大多数女孩子买得起的……”
泪在她脸上一行行地滑落下来,一滴一滴落在他送给她的那支口红上。
一支相思曲,一阕蝶恋花
岁月无情,总会留下点点伤痕,总以为很多的日子会一直念念不忘,可是随着墙头旧瓦的风化,那些阴暗的片段有如尘烟飞散,于是,用静暖的心寻找春暖花开,你,就是我转角最美的相遇,我会拿一生珍藏!
情人节的玫瑰,绚丽耀眼,垂露开在心上,晶莹着你的眼眸,我看到了一份执着。是天使撒下的种子吗?让爱情的鲜花开满了浪漫温馨,让思念的弦子弹拨出平平仄仄的天籁之音,阳光如此的暖,犹如你的牵念,让心不再清寒。
没有前世的约定,或许我已记不起,但是今生,我在栀子花开的季节与你相遇,温情洒在身上,你的笑容那么的熟悉,我浅浅的酒窝盛满了相思,饮醉了一席爱的诗语。鲜花弥漫的清香,融在爱的浓情里,心里便有了天长地久的芬芳,红尘岁月,愿与你一起分享。
四季的风氤氲着不同的味道,无论冷暖,心中总有一汪清泉映着你深情的眼眸,心动的瞬间定格为一幅幅温馨的画面,我用心珍藏至永远,那一句“我爱你”在时光的流转中拉长了琴弦,一辈子也不会断,凝望人生并不华丽的篇章,有你,便有了最完美的开场。
你是多情的男子,霞光披肩,你踏舟而来,吟哦的诗行感动山山水水,声声回音为你而和,看着你温润的目光,我被你的光环韵红了脸庞,那悄悄的张望,还有思念的声音回响。不想一个人等候太久,怕没有了方向,你的脚步渐进,我知道,你已经走进了我的心窗。
人生很短,可我期待的爱很长,只想与你携手永远,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只有流淌的缠绵诗行,潺潺把爱的音符吟唱。你说不在乎朝朝暮暮,只要真心拥有,爱情没有距离,天涯都只有咫尺。
捋一缕月老的红线,挽一颗红红的相思扣绣在你的胸前,无论多远,都能听到你的心跳,那里有爱我的最真的声音。
爱情很美,让人迷醉,让人向往,无奈分别太多,相聚太少,我站成永恒的姿态把你等待,把你守望,你就是我每日暖暖的阳光,心就在这里,不善言语,画一个圆圈,就是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天地。
喜欢做梦,因为每个梦中都有你的身影,你就是那守候在我窗前的星星,为我眨着眼睛;你就是那穿过窗帘的风,轻轻拂过我额前的发丝,看着我熟睡的笑容;你就住在我心里,是我独守的暖,你就在我梦里,是我不变的想念。
对着绚丽的玫瑰,我用最真的心说声:今生有你,真好!
遇见,便是一树花开,许多的甜甜故事便随着清香弥漫,给岁月一个拥抱,让我在失意的拐角踩着了你的脚,感谢上苍我们没有擦肩,我记住了你迷人的微笑。你说千百次的等待,只为等一人,坐在岁月的藤椅,一起慢慢摇,一起慢慢变老。我信了,我就这么静静地等待,等待携手天荒地老。
幸福是个天使,她不想我一个人孤单,就这么轻轻地来到我身边,身后的寂寞被遗忘,轩窗内,柔情四起,我等你拾笔为我画眉,如弯月一般,幸福就这么红了脸,眯了眼。
牵手,相守,白首,一条路两个身影直至岁月的尽头,相信满是皱纹的脸庞一定会开出地老天荒的玫瑰,这一生的芳香就开在了你我的心上。
爱是一泓清泉,你温柔的指尖波动撩人的心弦,是那么的缠绵,我的心藏不住浓浓的情愫,即使爱情随着时间褪色,即使蒙上岁月的风尘也依然纯洁明净,爱你如初。我坚定的以为,再远的路途,再大的风雨,握着你暖暖的手,闭着眼睛走也不会迷路。
如果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我们会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看着日出日落,听着彼此的心曲,一边慢慢变老。
今天是情人节,玫瑰花就开在心上,弹奏一支相思曲,写下一阕蝶恋花,我们就是一曲爱情神话,今生与你相依温暖城池,爱,就是风花雪月的家,今生结缘,定相守天涯。
婉约的心绪,汩汩流了一地,回首处,风情万种,一丝一缕,把两颗尘世的心缠绕,谁也逃不掉,似水流年,我们相伴红尘醉一场,不诉离殇。
满满的爱就在心里,提笔诉缠绵,奈何文字太浅,写不出想念的情感,薄纸一张,寄语韵味万千,心有灵犀,相信你懂。
心有玫瑰,拈花微笑,染一指浪漫,对岁月许愿;人生路我已经独自走过很远很远,这个情人节,天使为鉴,我把未来交给你保管,你就是我丹墨勾勒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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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趣事江苏省常熟市谢桥小学 六(3) 陶颖秋指导老师:黄惠娟在我三、四岁的时候,发现妈妈老爱往嘴上涂一些“红色颜料”, 我后来才知道那叫“口红”。从那时候起,我就对口红十分感兴趣,觉得妈妈涂了它挺好看的。终于有一天,妈妈出去了,我便按捺不住好奇的心情,决定去见识见识“口红”到底是啥玩意儿。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妈妈的梳妆台前,我的个子还不及那梳妆台高,只好伸出手去胡乱抓摸。这时,我摸到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那一定是口红了。我小手一撇,口红滚到了地上。我过去捡起它,想拧开它,可怎么越拧越紧了呢?思考片刻,我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拧错了方向。接着,我按相反方向拧,终于拧开了口红盖子,学着妈妈那样嘟起嘴,把口红用力地涂到嘴唇上,然后抿了抿嘴唇。我迫不及待地想看看我那漂亮的样子。我花了很大的力气,端来了一张椅子爬了上去。啊!镜子中的我简直像个妖怪:那原本小小的嘴巴,被口红涂得“硕大无比”,我试着张大嘴巴。就像是血盆大口,可怕极了。但我自己认为很“美”,还自我陶醉起来。后来,我又在眉毛上、眼睛周围、腮帮子上全都涂上了口红,真像个“猴子屁股!”后来,我发现口红还能当蜡笔用呢。我用口红在墙上画动物、写字……顿时,白白的墙变得又脏又乱。这时,妈妈回来了,她看到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我把口红扔到了地上,只顾“嘿嘿”地傻笑。妈妈拾起只剩小半截的口红,眼中出现愤怒的火焰。再后来呢?你应该可以猜想到我的下场了吧!5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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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坏笔今天是我和雯静绝交的第二天。昨天的一切仍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我和她签了绝交协议书,并用红墨水按了手印,见证人是和我一起当班长的佟家明。我现在还缓不过来神,我们绝交了。我和雯静从出生就注定有缘。我家和她家对门。我就比她早出生一分钟。最神奇的是我俩幼儿园、学前班以及小学都是同班同学同桌!我们是发过誓的好姐妹,现在却绝交了!其实,那只是一件小事,小得不值一提。前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支新的自动铅笔,粉色的,上面有个小兔子头,特别好用。我兴高采烈地带着铅笔去了学校。到了之后,我看到雯静也有一支新笔,粉色的内芯,玻璃的笔管,上面还印着许多白色的小皇冠,特别华贵。这时雯静也看到了我的笔,便一脸羡慕的表情问我:“林秀秀大班长,我能用这根你很喜欢的笔和你交换吗?”“可以啊!”我求之不得呢!我快活地想着,和她换了。下一节课是数学,米老师有事,让同学们上自习。我想写一会儿作业,便拿出那新换的笔写起来,但写了半天也没写出来一个字,按动出铅芯的钮摁不动。我赶紧捅捅雯静,“雯静,你这笔——”话还没说完,她就抢着告诉我:“肯定是没铅了,装几根试试!”我将信将疑,装了三根铅芯。可是根本不管用,并且铅芯也倒不出来了!我看到了她笔袋中本属于我的笔,真后悔交换了这没用的破笔!“把笔还我!”我愤怒了,“这笔用不了!”“凭什么?这笔现在是我的了,我不想交换。”她冰冷的话语像一只箭,刺穿了我的心,“你怎么这样对待你的好朋友!”友谊,在她眼中就那么不值一提吗?她就狠心给自己最好的朋友一只坏笔吗?我的心,好像放进过液氮里,轻易就碎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没有再说话。渐渐地,班里分成三派,一派支持我,一派支持她,还有一派以佟家明为中心,是和解派。每天一到学校,两派便开始针锋相对,不停地吵架。而和解派也任务艰巨,不停地劝架,闹极了。雯静一直在帮同学据理力争,我则气定神闲地写作业,我们再没说过话。又到了一年校庆的时候,已知道我们绝交的米老师要排一个节目。我想跳舞,雯静想唱歌,佟家明想排话剧。米老师选了雯静的创意。校庆那一天到了。教室装饰很花哨,拉花、气球、新板报,全是米老师一手策划的。雯静带着她那一派的同学,化好妆,前往礼堂。由于地方小,只有我和佟家明跟去礼堂。该她们上场了。雯静穿着一条白色纱裙,头上戴着一只水钻发卡。我看着她,心里一阵酸楚。这条裙子我也有,是我们一起买的。什么时候,裙子的主人们才能和好?我计较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她当时的态度。我们都是爱面子的女孩,谁也不愿先道歉,这个愿望,恐怕不能实现了。这时,礼堂的光暗了下来,演出开始了,一束光投到台上。全校的代表都坐在台下,雯静显然紧张了,握着麦克风轻轻说道:“谨以此歌献给我曾经最好的朋友,希望我们能和好。”说罢大家唱道:一纸协议断十年情/我们还能从头来过/重做一辈子好朋友/忘掉所有不愉快/从头来/从新来/再没有争争吵吵/我的好朋友/永远不分离……听到这里,我的泪流下来,飞速冲进后台。等雯静下场,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对不起,我太小肚鸡肠了,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吧?”“可以!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我不该伤你的心。这支笔还你。”“你喜欢,送你好了。”我看着这根笔,笑了,但还是有些不舍得。不过,我没表现出来。放学前,我把一个包裹偷偷塞进雯静的书包,里面装的是那只坏笔,我给修好了。雯静看到一定会非常开心的。‘回到家,我打开书包,惊喜地叫出声来:一个明显是雯静送的塑料袋中,躺着我心爱的兔子铅笔!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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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军人一支歌我没有华丽的词语来形容军人,没有动听的歌来赞美军人,也没有珍贵的礼物来送给军人,我有的,只是一种朴实的橄榄情怀,一个普通人对军人的真诚尊敬。军人是坚强的,他是大山;军人是宽广的,他是大海;军人是飞翔的鹰,从天到地都充满他战斗的勇气;军人是奔腾的豹,每一步都洋溢他生命的气息;军人还是诗,为我们诠释男儿深情,军人更是歌,把真爱播撒每一寸土地。从懂事到如今,我依然这样看。只要听说他是个兵或者曾经在部队呆过,我就会肃然起敬,我相信,在部队滚爬过的人,一定是刚强血汉,就值得我尊敬!很多女孩都喜欢军人,爱看军人的小说,爱看军人的影片,我也不例外。初中课文《谁是最可爱的人》至今还能背上一段,影片《高山上的花环》是百看不厌,多少次模仿《上甘岭》和伙伴们一起冲杀,《血染的风采》总是唱一回感叹一回。从小军人就在我心里扎了根,只要看见穿了一身橄榄服的人,就觉得神气多了,平添一股英气,走路都不同一般人。有些人说,打仗的时候那些军人才威武,才显得英雄,现在和平年代了,谁还稀罕什么大兵呀?可我觉得,现在金钱横流、知识爆炸的时代,军人更显得质朴、有内涵。因此我对军人还是分外的关注,还是有种默默的情怀。前几年抗洪救灾,我是揪着心看战士们在洪水里打捞,当他们的肩扛出血,脚走出了泡,嘴唇发白,夜晚就那样躺在大坝上,就那样蜷缩在泥水里,我的心一直在疼,泪一直在流,看啊!这就是最可爱的人,无论什么年代,他们永远在困难的最前面,永远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幸福让给大家。读师范的时候,我最喜欢站在学校的走廊上,另一头,驻扎着武警部队,我远远的看着新兵训练,看着他们出操、收队。那整齐的步伐,那有力的口令,那卧倒、那匍匐、甚至那做不标准被挨训的委屈,都深深的印在脑海里。军人的坚强,出自如铁的军队,出自如铁的纪律,军队是个熔炉,把一个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铸成一个个铁铮铮的汉子。后来参加了工作,上街的时候,我看到巡警经过,也忍不住回头,看他们威武的身躯,凛然的神情,象在欣赏一副美丽的风景;下班的时候要经过消防队,我也喜欢看看战士打球的热闹,听听他们爽朗的笑声,总是站在门边久久不肯离去;就是带孩子晨跑,遇上战士跑步,也必是停下来看看他们。我告诉我的女儿,希望有一天她也能穿上橄榄服,因为只有勇敢坚强的人才配穿。朋友里也有几位退伍军人,在家里他们真是能工巧匠,用自己的手把家拾掇得有模有样,好像困难在他们眼里就是小儿科;脾气也是相当的豪爽、大气,有什么困难,他能帮上,就绝对会百分百的真诚。最喜欢和他们聊天喝酒,一碗就是一碗,不做任何掩饰;做起事来,一事就是一事,不做任何搭牵。而且他们非常重情谊,只要听说你曾经是军人,他们就当亲人、兄弟,部队就是他们共同的家。在我眼里,今天写下的文字就算是无力,情感就算是苍白,就连叙述就算是非常的零乱,但又能怎样?我还是感觉到了我对军人的崇敬,对军人的赞美。在这些可爱可敬的军人前,我要用我的文字,用我一颗真诚的心,献上对军人的祝福!中国军人,是一个了不起的群体,是一个值得我们用心来讴歌和赞美的群体。他们不仅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他们还代表着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所具有的全部的优良品德和大智大勇,他们才是中华民族傲立于世界之林的基石,他们才是保卫祖国安全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有力的保障,他们才是共和国真正的脊梁。中国军人,从南昌起义的硝烟中走来,二万五千里长征练就了他们钢铁般的意志和体魄,延安窑洞的灯光指引着抗日战争的方向,八路军、新四军和敌后武装力量,英勇善战,与敌人展开了地道战、地雷战、游击战,灵活多变的战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给敌人致命的打击,八年抗战打败了骄横一世的日.本鬼子,挽救了山河沦陷、国破家亡于危难之际的中华民族。西柏坡诞生的雄韬伟略决胜千里,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淮海战役的胜利,摧毁了国民党反动派妄图统治全国的狼子野心;渡江战役的胜利,彻底消灭了蒋家王朝的黑暗统治。一个崭新的中国从此在中国军人的浴血奋战中诞生了,他们以前所未有的勇敢和执着改写了人类的历史,以实际行动在世界面前翻开了新的一页,他们的丰功伟绩气势恢宏、彪炳千秋。树欲静,而风不止。帝国主义妄想称霸世界的野心不死,竟然将战火烧到朝鲜半岛,我国领导人审时度势,派兵抗美援朝,跨过鸭绿江,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打退了装备精良的美国佬,给朝鲜人民送去了和平和友谊。中国向来是礼义之邦,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抗越自卫还击战,是中国军人在南疆土地上谱写的又一曲英勇的壮歌。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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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的一支部队在一次的反恐激战中。由于我方的一个小失误,导致匪徒的阴谋终于得逞!炸毁了封闭已久的生化研究所!正当他们垂头丧气地撤离时,突然听到一种可怕的声音!“我们是他们的奴隶”随后听到匪徒的一声声惨叫!然而传来更多的是:“我们是他们的奴隶”“队长,这是什么声音?”队长:"我不知道,我从没听到过"队员们手中的枪不由的都紧紧的握了起来,每个队员都在四处观望,此时的气愤连吞口吐沫都是那么的困难!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突然恐怖的东西出现了。“是僵尸,是僵尸!”队员大喊。此时所有队员都已吓的目瞪口呆。所有的匪徒全部变成了僵尸!他们开枪狂射,但始终都射不死。队长:“撤退,快撤退”他们一边撤退,一边开枪!他们找到了一个大箱子,队长命令全部进箱子躲避。黑鹰,黑鹰,我是东1,我是东1.我们发现僵尸,发现僵尸,请求支援,请求支援。需要重复一边吗?我们需要支援可是总部的回答,让所有队员都丧失了信心。东1,东1,我是黑鹰,我是黑鹰,请不要开这种玩笑,请不要开这种玩笑,你们的失败上级是了解实际情况的,请不要找理由!请尽快赶回总部,请尽快赶回总部!队长想继续解释,呼救,可是僵尸已慢慢逼近,容不得他在继续呼救。他们的子弹数量已快达到极限。他当机立断下令,节约子弹,马上撤退。此时队长的MG3只剩下了180发子弹!为了节省子弹,他们改用手枪,可手枪的子弹数量及攻击力很不理想,僵尸进步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数量也越来越多,眼看就可以离开这个生化所,可他们的数量急剧增多。速度也快的另人不敢想象!队长长叹一口气,看了看他的队员。他的队员在背后喊他,队长,快走,快走啊。我们就快出去了!可是作战经验多之有多的队长,他心里知道,如果没有人顶住,他们是出不去的!他突然站住不动,他拿?缌四前呀鍪?80子弹的MG3机关枪。队长:“你们先走吧,我的枪还可以顶一阵子,你们赶快撤退,找援军来摧毁这个地方!”队员:“队长,不抛弃,不放弃,这是你曾经教给我们的。我们不走!”他们又靠在了队长身边迎接僵尸的到来队长:“马上给我滚,快滚!!”队员:“不,我们不走”队长:“这是命令,全速撤退,快走!!!”命令如山倒!队员泪流如下雨。只得遵从命令立刻撤退。看着僵尸的一步步逼近,队长回头看了看他曾经的队友,满意地笑了笑回过头,此时他显的很镇定。突然,他大喊:“来吧,兔崽子们。让你们试试爷爷的撕布机(MG3)!”“达达达达达达达达。。。。。。。。”“咔咔喀喀喀!”他的子弹终于打完了,一直到机枪出现咔咔的声音,他还在一直扣动扳机。直到他被僵尸……当队长传来一声惨叫时,他所有队员的心情,此时是用语言无法来比喻的!他们终于撤出了这研究所,并封锁住路口,回到总部,拿出了有关证据后。。。。政府派了大量专家,和最尖锐的部队前去救助他们的队长!他们又一起跟随部队回到了那所研究院,强大的部队很快便消灭了路口的僵尸。他们一路前进,消灭了所有的僵尸。唯独没有看到穿着军服的队长!他们一直再找,一直再找,终于在队长原来站在的那个地方找到他!他没有动,他一直在原地未动。因为他的心智还并未完全迷失、他看着人群拿着枪朝他冲来,他知道,他的队员得救了。他很高兴,他知道,他们是来销毁这所研究院的,自己的第二次死亡也即将到来!他闭上眼睛。等待死亡!队长,队长!!!他睁开眼睛,眼前是他所有的队员。队长,我们回来了。你看我们给你带来的许多专家,他们都是来救你的,我们就要回家了。队长用着那含糊不清的语言说:“不,不,不不不,没有用的,不要靠近我,趁我没有发狂之前赶快把我杀死,不要过来!”他们的队员收起了所有的枪,纷纷泪如下雨“快开枪,不然就来不及了!”队长见他们不动,立刻抢了他们身上的几颗手雷。然后抱着手雷往深处跑去,队长的移动速度是他们的几倍,很快便甩掉后面跟着他的队员。他一边跑一边喊:“请告诉我的女儿,他的爸爸变成了天使,去了天堂,会依然爱护她”最后,传来了一声巨响。队长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队员们纷纷向天鸣枪!泣不成声!从那以后,他们每年都会来拜祭他们的队长!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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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女孩一支舞有这么五个女孩,为了一支舞那么努力地拼过。-观观—观观是五个女孩中最俏的,剪着短短的齐耳短发,眼睛真的大大。真是又高又俊俏的一女生。你很喜欢跳舞,这才不枉自己的瘦身材。跳《女孩街舞》的那个时候,你很积极地教我们,因为你在这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后来我和婷婷给你看了《爱你》这支舞,你当机力断放弃了街舞,决定战“可爱型”,就因为我们街舞跳不起来你放弃自己的专长……还记得你那时对天愣愣地自恋,说我们这么可爱的女孩不火辣。本以为学《爱你》会比街舞容易得多,谁都不知道,反而更加艰辛。你失去了跳街舞的优势,学起来是那么艰难。动作一直跟不上你也很羞愧,再加上家长的压迫……为了跳舞,你跟你爸爸切商了多久,不惜他对你的反对,执着地决意跳下去。那时你学不起来心情又那么晦暗,懒懒散散让水小莲孩子气的使搓,你在用树枝在土上乱画,看得出你暗暗的烦。之后你认真认真再认真,虽然你做得还是不标致但是你却进步的突飞猛进。我们都看到了你的努力,都在心里淡淡地喝彩。聪慧的你在练舞时不失幽默,我们也打心底里谢谢你的相陪。跳舞比赛那天,你紧张又激动,反反复复地做动作给我看,我真想对你赞赞赞。可是你莫名其妙地自卑,我一吼你平时大姐头的自恋哪去了,你疯疯地笑了两下,真开始自恋了。我想说观观你表现得很优秀,去他妈的什么不好吧!—水小莲—水小莲是后来被我拉进参赛的,不知为什么,我就特喜欢拉她这个学习上的竞争对手进来奋进。在整个舞蹈中,你出谋划策,完完全全担当了导演这个角色;学舞时也是通过你的带动提起了我们的精神。仔细看视频,你做那个‘想陪你付出一点’的动作,就像范进的岳父胡屠户一般‘碘着肚子’(碘,挺)特搞笑呢!在做踢踏动作的时候又特别矜持,真是‘风情万种’啊!呵呵。其实你跳的很不赖滴。水小莲啊。—婷婷—你长得很高大也很俊俏哦。但是你的动作N+1的大幅度,说说你呢,又怕被你狂K。又有点机械……好吧我不说了。穿上衬衫就你最像古堡里的莴苣姑娘,扎上头发就你最像小小姐。你甜美的酒窝和白皙的脸蛋,时不时的不羁时不时的正经可能是我们在造型上的加分了吧!跳街舞时,你与观观真是默契,摇的姿势真是辣妹啊哈撒!可惜就是换上了爱你,不然你就是全场尖叫的焦点了。跳舞归来你信心满满却被大家泼了冷水,你顿时变了表情,你叫我靠在你肩膀上,我们两人恍惚恍惚地,我就知道,你有多在意这支舞。亲啊。婷婷。—李猪欢—还记得去买裙子时你的腰围太大。还记得在吃脆香基时你没有形象地啃着鸡腿。还记着李猪欢你多少溴事。你扎上那头发,很成熟,像我们的姐姐。舞台那时你频频出错,真想说你忘了动作。可是胖胖的你可可爱爱我又不忍你受挫…··你要谢谢我,是我把你推下这跳舞的海洋,是我拉你进来的。你妈妈要你在校庆《故乡》和我们自己的舞蹈放弃一个,你艰难踌躇放弃了《故乡》。那时你可以说伟大么的肉麻。李猪欢,你很棒。又是以夸奖结束……—自己。晓—我仅差一厘米就比李猪欢高。身高一米五九的我成了所谓的主角。我告诉大家其实在舞台上每一个人都是公主。这次比赛,我一开始就脚抽搐地歪了一下,现在还是大家的笑点。前头的节奏我有点快了,后头我因为观观她们做错动作又出了神。回去我哭了,骂自己不认真,尽管大家都失常了。对自己我没有什么可以夸赞的言辞。好吧。晓。再见。我们出乎意料的得了二等奖,观观说就是,因为评委老师之一就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她一直在对我笑。互动。。请大家观看视频,找出哪个是晓、李猪欢、婷婷、观观、水小莲,答对有奖!要看视频的荷友发纸条给我吧!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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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素笔慢描眉【一】眉眼深处收藏爱,绣出一朵春天。在烟花三月里,黑白素描。红尘往事,扑朔迷离,你是我的胭脂泪,我是你的白月光,眉带烟,唇沾露,绵绵幽怨,黯然神伤,一痕清远,。千卷万卷,你是最艳绝的那笔,楚楚动人,深情款款,回眸,半轮明月,勾去了春天的魂。宿命相约,在春天里,总有着最深沉的寂寞。眉眼深处,陌上花开,慢揾清泪,一抹鹅黄翠绿,缥缈云烟里。当爱燃尽,胭脂成灰,把这些灰尘,撒进山水,就会长出美丽的诗篇。春天,总是有点孤傲的吧。我喜欢奢侈的寂寞,这种寂寞,清凉,艳丽,瘦而清绝。春天,总是美得惊心动魄,美得让人窒息,甚至窘迫。美铺天盖地,爱曼妙张扬,这是怎样一种大气势呢?狂热了,燃烧了,烈烈的,灼人。曲径通幽处,淡而出尘。禅的深处,一朵莲花,慈悲自在。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灵魂的原乡,一笑一尘缘,一念一清净,心似莲花开。踏落花,坠暗香,静弹箜篌,遗世独立。质朴的小径,清冷的小院,一张禅床,一地的书。听风,听雨,听月光。在时光里打盹,独自依窗,不说一句。花闲,人倦,怡然安静,光阴深处,轻把梅花嗅。人世的离别,是为了再次相逢。所有的忧伤与落寞,是为了下次相逢的欢愉与激情。所有的忧伤是鲜活的,所有的落寞,也是活色生香的。春天,不过是个媒介,那时光枝头旖旎的,依然是我们的心跳,千年,万年,都不会老。远山,烟树,村落,数声蛙鸣。慢慢行走在春的深处,任细雨打湿衣裳。我喜欢这种清幽,极静里可以极动,春天,就是一坛老酒,细酌慢饮,不醉不行。醉了,醉了!醉在眉眼深处。好想在春天,找个人私奔。在大山深处,修筑6000级,直达幸福彼岸的天梯。一饭一粥,枕着月眠。孤独,泛滥成灾,待到春烟散尽,慢看时光烙伤的痕迹,最深的伤口,总是开满最繁盛的花朵。浅念,深藏。竹篱茅舍,粗茶淡饭,一盏青灯,月下促膝,红袖添香,细品慢爱。凝眸,最深情的眼睛,最柔软的情怀,那种种柔软,带着落花的残红,烙印在心灵深处,总也无法拭去。一个转身,一半风雅,一半烟火。人生是一场没有终点的等待,总在烟火里书写爱的神话,边走边爱,100度的爱情,1000度的相思。一低头的温柔,落下一地青花,烟青色等烟雨,我在等你,在深情的庄严里,了悟爱的真谛。无边的思念,覆盖夜的孤单。我温暖了你的岁月,你温润了我的诗行,我本是一阵自由的风,却在你的眼底沉沦,无须懂太多,只这样静对一窗风月,静静的,就好……【二】突然花开四月的芳菲,尽收眼底。开成一朵幽兰,娉婷袅娜,挂着些许动人的故事。花间的蜂蝶,总如行色匆匆的追风少年,梨花似雪,纯净,明艳,总把一个闲字,写得丰盈而生动。春天,是喜欢偷欢的。每场花事,都仿佛一个约定,前生预约了的,你不来,我不敢离去。只这样静静等,等风,等雨,等一场静默嫣然,一场极致的绚烂。倚窗听雨说:好想,在春天,有一场私奔。我真恨不得马上就私奔了,逃到花朵里,春的骨子里,建一个巢,来一场美丽的艳遇。春无处不在。想逃,也是无处可逃的。只在这烟雨绵绵里,看旖旎花,菩提雨,在岁月的葱茏里,寻一枝嫩绿,有苞,有芽,有几许诗意。泛滥,只有这个词,才能形容春天。青鸟殷情为探看。那嫩绿是一只只眼睛,总想偷窥一些私情。清风微雨,花香满径,心事也有点细柔,绵软,不经意间,总会滴下一些水来。春天,如少女的肌肤,一捏就一把水。水流出来,天下男人的心,都潮了。扔一把种子进去,说不定会长出无数个咿咿呀呀的春天。突然花开。又突然落英纷纷。落花与落花的缝隙里,长满了山水。从这一首诗,到下一首诗,总是簇拥这千男万男,千女万女。有人说,在春天,随便扔下一朵花,就会砸到几个诗人的头。窗外风景,街上行人。璀璨的烟火,隐隐旧梦。人生总有诸多遗憾,我们总是走不出自己的内心,荒芜的城,老去的故事,花开惊艳,花落寂然。铿锵的岁月,总想以傲然的姿态,面对生死,面对永恒的孤独。参不破生命的玄机,不如就这样静坐,静观天地辽阔,烟水苍茫,一壶茶,半壶酒,独自买醉。弄一个锦囊,装不下《诗经》里的桃花,更装不下唐诗宋词,只任那缤纷的落红,乱哄哄地飘,一半随了流水,一半沾了污泥。还是让心,做一个香冢吧,埋葬所有的桃花。爱是一把双刃剑,一面带着蜜,一面滴着血,从心窝里拔出来,那伤口里,也会流出大朵大朵的玫瑰。阳光,姗姗来迟。在天地间涂上一抹诗意。眉间烟雨,陌上花开,总有一些绝美的华章,没有人阅读,就被雨泡湿了。很多人,来不及爱,就不见了。悲凉如水。星星不会在黑夜里迷路,阳光不会在风雨里凄惶。始终相信,把受伤的心包裹,把真善美播种,依然会收获爱的芬芳。有人说,越美好的越要有疏离感,不可太近,近了会被灼伤。太过耀眼的东西,总是美得束手无策,开得收刹不住。惊天动地的绚烂过后,就是无法收拾的心碎。那碎了一地的阑珊,原是拼命燃烧的妖娆。磅礴的开始,凄凉的结局。生命的花朵,越是大红大紫,越接近委顿与凋零。以一根烟的姿态堕落,苍凉过后,还是苍凉……淡泊,洒脱,天马行空。不刻薄,不说是非,淡然处之,泰然自若。我行走于这个春天,寻找自由的理由。春天气场强大,大气势,满山满野,满园子,都是花,都是生机勃勃的绿,张扬狂妄,一如青春。太过张扬的的繁华,紧接着就是一场盛大的零落。用一颗淡定的心,镇住这极致的奢华。生命的从容,更显露出雍容华贵,暴雨过后,洗净绚丽之色,富贵之气,总是更加青翠欲滴。雨点,稀疏洒落。今夜,似乎有雨。雨疏风骤过后,是否还会海棠依旧?青春百舸争流,中年千帆过尽,往事水天一色,才色过眼烟云。心如大雨洗过的天空,澄澈明净。温馨的彼岸,一剪河堤翠柳,依然记得那山坡明月,天空飞鸟,山中的野百合,还有那裁剪云朵,放飞心事的曼妙情怀。走过陶源东路,峰峦林涛,天与地,云与雨,浑然一体。你说你明媚依旧,心中依然有一米阳光。你还仍然在乎着我,静赏着我的文字,听从心灵的声音,寻找春天的方向。天空与爱情,抽象得,仿佛一幅毕加索的画。纯净的本性,透亮的本质,仿佛闻到了花香,闻到了体香,感受到你的温柔与热烈。浪漫的花蕊,浪漫的爱情,浪漫的春天。你说,这个春天,花香弥漫,热情浪漫,情深意重,我心君懂。在春天堕落,颓靡中多少也带有醉人的味道。阳光在惊艳里坍塌,凝望,满地落寞。燕子呢喃,双双舞动生命的优雅,我喜欢那种置身尘外的空灵,烟火不侵,唯美灵动。春的风情,只适合播种,静静在心里种满落红,有一种伤春的味道。把此生的约定,根植于心中,每一个承诺,每一次遇见,都是值得珍藏的风景。心生爱怜,更多几分沉醉。在属于自己的风景里感动、沉寂,携一缕馨香,漫天飞舞......【三】你是幽兰雪小禅说:“幽兰两个字读出来,是有一种清香的。有些文字,天生是带着植物的气息的。那么干净,那么透亮,脉络清晰。”我喜欢读有性灵的文字,性情中人,文字都带有某种灵气,每每读来,带着山水味,草木气。干净,清爽,不虚伪,不做作,张扬着人性的光芒。雪小禅说,胡兰成也是一株幽兰,幽兰二字,于他是绝配。越老,越活出一种幽兰之境。那绝境处才是空谷。雪小禅可谓是性情中人,如此汉奸,也敢慈悲,并且欣赏。我想张爱玲也是如此吧,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就是此中深意,谁又能读得懂呢?我想,人性中总有美的一面吧。一个人人唾弃的汉奸,居然与幽兰是绝配。那么,世上人,无不幽兰了。人人本是一朵莲花,人人本是一株幽兰,只要把自己洗干净了,就会看见自己心底的莲花和幽兰。我想胡兰成,最后是把自己洗干净了的,至少在心里。不然绝不会在自己的墓碑上,只留下两个字:幽兰。如果胡兰成是幽兰,张爱玲又是什么?也是幽兰吗?可能因为胡兰成做了幽兰,张爱玲是断然不肯做的,即使做一朵枯萎的玫瑰也好,怕与那幽兰沾了边的。雪小禅说胡兰成是:“越读他,亦越迷他——他文字倾情,花不沾衣,幽兰动早,少年就老掉了。”可以说,如果雪再早生几十年,可能会奋不顾身地爱上胡,性情中人,谁能说得清呢?但,这是我的妄言。雪小禅先生切莫见怪,只因你太可爱,可爱的人,谁不喜欢呢?我想说,宋代的秦桧,也是一株幽兰。读这标准的宋体字,就是读秦桧,这宋体字,原来就是秦的书法。他的书法,从容不迫,温婉中透出阳刚,大有闲庭信步,云游天外的感觉。文如其人?字如其人?对这个问题,我总是百思不得其解。也许,人性本是分裂的,带着两面性。每个人都总认为自己是真善美的化身吧。至少大奸大恶的胡兰成和秦桧是这样认为的,不然不会把艺术和心境玩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或许,其实他们本是幽兰,也本是莲花,只不过在红尘之中扮演了一个邪恶的角色而已。他们不演坏人,那么这世间正义何在?没有反派,这世间的英雄戏还演得下去吗?所以,自然而然,世界总是分成两派,都是以神圣和正义的名义,上演人间的好戏。而不管是正派和反派,都是自认为自己是幽兰和莲花的。很多人,动不动就拿真善美质问别人。我也经常受到这样的质问。我想当年,秦桧也是这样拿真善美去质问岳飞的吧。不知岳飞是怎样回答。胡兰成到死,都认为自己是幽兰,肯定是认为自己,就是真善美的化身的。我想,我们本来都是幽兰,也都是莲花,不来不去,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还是引用雪小禅那句做为结尾:我们,穷尽一生,不过是走向内心的幽兰——走到了,推门进去,看到自己内心里,那浩瀚的,温暖的故乡。涕泪潸然,这幽兰,鲜艳着天意——说不出,说不出呀。只闻一语,便石破了,天惊了。【四】雪小禅说,一场情事,泼墨太多了,用力太猛了,自己都收不住。什么事都是过分了就不好。她又在文中说:你心里,要,有,一朵,莲花。如此断句,并非是因为口吃,而是经历世事后的彻悟。温婉的句子,用铿锵的节奏表现出来,更加意味深长。用力过猛的情,就如怒放的花,圆满的月,离凋谢和残缺不远了。曾经用力过猛攻击别人,反而自己摔在地上。极盛之后,就是极衰,登上悬崖,就会面临深渊。我想,人生要有一个度,适度就好。过犹不及。一个人,在世上追名逐利,太过,更多的是一场灾难。心里,要有一朵莲花。高洁,无染,在水而不被水所淹;心中,要有一个净土。清静,无尘,在尘而不被尘所埋。尘世的喧嚣和争斗永远没有尽头,我不能摆脱这个世界而独自存在,只有在自己的心灵栽菊种竹,建一个世外桃源,自有一点清趣。白石老人曾刻一闲章:“白石门下无卿相。”我想是厌倦了世上的纷争的,功名利禄靠边站,如菊,如梅,如兰,似竹,其看破世事的高洁与睿智,是真有大师风范的。钱钟书夫人,百岁老人杨绛说,我不与世人争,不是不愿,而是不屑!这个世上,任何人也不配与我争!杨绛先生只想把自己洗干净了,回家。我想,今生今世剩下的时光里,我也要努力把自己洗干净了,回归心灵的家。回归心灵,澈见本性,不是懦弱,不是逃避,而是勇敢地直面自己。我在这世上最大的敌人,就是我自己。人生在世,总是反复着一个人的战争,看不见的硝烟,看不见的血肉纷飞,正念和邪念的搏斗,永远没有停止过。禅宗说:见佛杀佛,见魔杀魔。心无杂念,空无一物,就会彻见本性。毕加索说,他只要看到了空白的纸,就想涂满它。米开朗其罗说,他每次都用目光穿透顽石,直到“窥测”到一个完整的形象,才动手雕琢,把石头里面的雕塑呈现毕给世人。一张白纸,你看见了什么?一块顽石,你又看到了什么?不过是画莲的看见莲,画梅的看见梅,画马的看见马,画裸女的看见裸女。雕刻家看见雕像,园艺家看见假山,建筑工人看见料石。鲁迅先生说《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夜深人静,静坐观心,心里会出现什么?心灵,就如白纸和顽石,万象都在其中。我们的心里,都有一朵莲花。只要轻轻地唤醒它,它就会绽放在你眼前。有文说:古人品茗,日暮时将茶放在荷的花蕊里,次日清晨取出,紫砂壶冲泡了,清香浸入心脾。我想,如果我们将明日要说的话,要做的事,夜深人静时,放进心灵莲花的蕊里,清晨取出来,一定会带着人性的芬芳。【五】只有寂寞深山,古寺,木鱼,莲花。不要喧哗,不要狂热,不要饱满和夸张,不要惊心动魄,也不要枝枝蔓蔓。只要有一颗无邪的心,有一个纯净的爱,有一段可以坐下来细细品味的往事,这就足够了。简单,素净,彻底的安静。天空是深邃的,山也是深远的,静水流深。或许,我需要的仅仅是一首又一首纯粹生命的诗歌,烟花背后的深度,美丽到达极限后的心疼。是不是文字写到极致之后就是无言,是不是爱到极点之后就是忘记?相濡以沫就是相忘江湖,有一个句子穿透灵魂,千疮百孔,其实那就是禅境——寂寞开出的最美丽的花。高不可攀的寂寞,一朵蓝色妖姬,一朵开在空中无根的荷。孤独,是一种高贵的寂寞。只与灵魂对话,寂静,没有烟火的味道。远山,近水,云树,一点残阳。心简约,意澄澈,依心而行,云水空阔,独自清芬于深山水湄。雪小禅说:以植物的姿势,骄傲地寂寞。喜欢这样的女子,高傲而寂寞,超越于世俗之外。如静对一朵莲,不须低眉,亦风韵。如独对一枝梅,不说高洁,不言清雅,铅华洗净,也风流。兰开幽谷,菊老枝头,竹立秋风,那骨也是瘦的,水瘦山寒。一窗水墨,柳絮飞烟,有点闲暇。在一首宋词里行走,字与字之间,总是隔着烟,飘着雨,有着千年的水月。想那静慧如风的女子,花气侵衣,紫陌缤纷行走于小桥流水,依稀几座人家的江南,回首,细柳清风,一轮明月。清风白云相和,蓝天碧水相望,不远不近,几许闲愁。淡淡的,写不成文字。燕子回时,桃花开尽。只想野花满坡,木屋一间,守着明月一轮,一袭清风,一个人,寂寥度日。登山临水,种树栽花,亦是人生一大乐趣。喜欢清凉婉约,更喜欢空灵高妙。厚重的岁月,慢慢沉淀,亦会嗅到淡淡的沉香。把时光种在心里的那一粒沙,反复打磨,孕育成一粒珍珠。于是便有了底蕴——一瓶百年老窖,不须开瓶,自有隐约的暗香。我喜欢有底蕴的东西,如东坡韵,清照词,徽州的水墨,苏杭的小巷,江南的山水。在沧桑里寻找淡韵,宋词里寻找落花。即使搁浅在宋徽宗的画里,我也是不悔的。在宋代的山水里,做一枝梅,斜在水岸。或是做一方闲章,印在明月清风里,甚至藏在绣楼女子婉约的心事里。客舍临水,窗前听燕。人间三四月,枕得时光听水眠。烟雨暗,乱红飞,茅舍斜路白鹭闲。只有水墨,只有丹青,只有寂寞。朝暮一枝花,一帘烟雨,一卷闲情。单纯的热情,纯粹的寂寞。不再是迷恋繁花的少年,不再是狂蜂浪蝶的春天,淡蓝色的天空,淡蓝色的忧郁,淡蓝色的心事。也许只有这个淡字,可以诠释世间的所有。在某个午后,一盏旧茶,半本旧书,顺着歪斜的小路,抵达内心。沉默寡言,只有静。自然而宁静,心明眼亮,静守时光。一案书香,一窗疏影,一纸烟水。柳湮石桥,满城风絮,淡淡的忧伤流淌,流淌成山的青,水的绿,一地阑珊。落花流水春去也!清酒一樽,泡上风月,泡上唐风宋雨,泡上所有的往事。慢酌。有泪,从字间渗出,滚落下来,慢慢滑进心底……素颜青衣,半世浮华,也只合夜深人静,一杯清茗,执一枝素笔,慢描梅白菊黄……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