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与手印
指纹,俗称“手印”。最有名的指纹故事,来自杨白劳与黄世仁的一场公案。杨白劳被贫穷所逼,在喜儿的卖身契上“按手印”,他目睹被印泥染红的食指,唱出了对万恶的旧社会最有力度的控诉。
当然,在今天这一故事已被重新诠释,不久前电视上播放小品,人物依然是黄世仁与杨白劳,可昔日的阶级死敌,已转化为债主与借贷人的抽象符号,黄世仁(债主)对杨白劳(借贷人)无可奈何百般哀告的场面,实在有趣得紧。
手印手印,一手之印。对于大字不识的杨白劳而言,以手为印卖女儿,的确是大悲凉大无奈的事。红色的手印,在他眼中就是铁证、证据,他承认手印的法律威力。
若干年前我有过一次“按手印”的故事,细想想正是那次按手印,才使我了解了公安战线的严谨,以及公安干警的一丝不苟。
按手印的缘由是皇甫可人,一位好闹事的电影导演,中国第一位独立制片人。他的真名叫王凡,我在云南时的老友。
那一日我们两家人赴鲁迅文学院参加一个晚会,归来时坐一辆出租车抵达朝阳门,司机为前方一个摇摇晃晃骑自行车的人所激怒,下车去批评、指责。没想到这骑车人与两位伙伴围上去就打,皇甫可人看不下去了,便过去劝阻,鼻梁上先挨了一拳,一怒之下,他加入混战,以一敌三,很英勇也很冒失--朋友的事我不能不管,何况那时血气方刚,于是我也跳下车为皇甫可人助拳。
结果很简单:我们全部进入了朝阳门派出所。
在进入派出所时我观察到最早的斗殴者,竟蹲在地上大吐特吐,继而号啕大哭,敢情是一位醉汉!再细问,知道是北京大红门肉联厂的青年工人,失恋,心里憋闷,借酒浇愁,结果酿成一桩不大不小的案件
三个小伙子在民警威严的注视下,虽不情愿却又无奈地在档案纸上按手印,十个指头全按,程序严得很。
按手印本来没我的什么事,可偏偏我是编辑出身,喜欢改正错别字。当一位和蔼的女民警问完事件的前因后果,并把两页记录交给我之后,我边看边在上面修改一些笔误,力求文通字顺,接近一篇散文。改定,女民警镇静地拿来一盒红印泥,说道:“请把您改过的地方一一按上手印。”
我愕然,但我相信女民警的用意无可挑剔,便在审问记录上按手印,不一会,朵朵红梅绽开在纸上,显示出别一种风采。
那一次按下的手印,起码有十几个。应该说是我平生第一次因为意外事件走进派出所,第一次接受一位女民警的询问,并且第一次按下最多的红色的手印。
印者,照我后来理解有两种含意,一为社会身份的恒定标记,古来官印,今日公章,都属此列。另一层意思是生命的符号,“每个人的指纹、掌纹,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印象“、”印记“,都带有不可磨灭的个性色彩,故而当我用笔在稿纸上写作,这时的笔就成为我的心灵之印;当我首次踏上从未走过的土地上,我的脚则化为会稳定的印,一步一步,把我的感觉印在陌生的领域……类似这种印的外化可以列举很多,可是最原始、最方便也最具个人色彩的,无疑还是手印。
不过从科学的角度,称”指纹更准确,指纹可成指纹学,手印呢,手印学“?没听说过。
这如同”军犬“不能叫成”军狗“一样。
四年级:1745242125
指缝间有谁的旋眸
苍茫流年,玩于手心的花朵,轻轻一扼,便结束了还未开始的生命
题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变的不再易怒,很多时候就像行走在吴越小城里巷长廊,偶尔过脸,看廊下细细的水滴或廊地上折的光阴,浅浅一笑,继续向前
不愿再去争强好胜,一直如菩提一样抱着一种静然的心态,或微笑或浅笑,如看待彼岸的花朵,心中明白,只管无法靠近
何不身离去?
如果得不到,已失去,还不如决然离去。纵然泪洒大地,也可以俯身曼舞
当童年说,我要提前一倍辞职时,语音若般寒冷,容不得你去挽留就已离开,任留还未弥散的香气在原地升腾,散开
蓦地过头,人已走,话未留
秋风带着萧瑟的祈祷声肆意地吞噬着仅留的一些欢颜,我在原地,笑容定格
曾经温暖过的人,更寂寞
白色的花散出迷人的光辉,静静地等待着枯萎黄现。曾经经历过耀目的故事,到最后,手中的细沙慢慢侵入到花蕊时,我们,更容易,安静下来
被欺骗过的光阴,和命运一样,阴毒美丽且绝情
1月,将自己安置在家中,不愿动弹,任时光长河继续淘沙,我依旧抬起头,举臂腕,纵容黄色的沙土将我掩埋
土黄色,漫天飞扬。无限的,亦是悲哀
曾经的错过,如今的相逢,四目相对,没有言语
我们只是这漫天尘埃中,微不足道的两粒,我们没有权力,去掌控自己的一切
当风吹走天空的最后一丝云彩,我知道,我还有自己
木槿无悔的落了满地,夜来香无怨的开于傍晚,我俯下身,轻轻亲吻
你还要用心去聆听,歪说
你还要用心去聆听
这苍茫流年,让我不敢染指
(轻轻的吟一首骊歌,就算没有人为我鼓掌,也要在冰冷光蔓延的舞台上缓缓鞠躬,谢谢,我的,过去)
妺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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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与手印作文指纹,俗称“手印”。最有名的指纹故事,来自杨白劳与黄世仁的一场公案。杨白劳被贫穷所逼,在喜儿的卖身契上“按手印”,他目睹被印泥染红的食指,唱出了对万恶的旧社会最有力度的控诉。当然,在今天这一故事已被重新诠释,不久前电视上播放小品,人物依然是黄世仁与杨白劳,可昔日的阶级死敌,已转化为债主与借贷人的抽象符号,黄世仁(债主)对杨白劳(借贷人)无可奈何百般哀告的场面,实在有趣得紧。手印手印,一手之印。对于大字不识的杨白劳而言,以手为印卖女儿,的确是大悲凉大无奈的事。红色的手印,在他眼中就是铁证、证据,他承认手印的法律威力。若干年前我有过一次“按手印”的故事,细想想正是那次按手印,才使我了解了公安战线的严谨,以及公安干警的一丝不苟。按手印的缘由是皇甫可人,一位好闹事的电影导演,中国第一位独立制片人。他的真名叫王凡,我在云南时的老友。那一日我们两家人赴鲁迅文学院参加一个晚会,归来时坐一辆出租车抵达朝阳门,司机为前方一个摇摇晃晃骑自行车的人所激怒,下车去批评、指责。没想到这骑车人与两位伙伴围上去就打,皇甫可人看不下去了,便过去劝阻,鼻梁上先挨了一拳,一怒之下,他加入混战,以一敌三,很英勇也很冒失--朋友的事我不能不管,何况那时血气方刚,于是我也跳下车为皇甫可人助拳。结果很简单:我们全部进入了朝阳门派出所。在进入派出所时我观察到最早的斗殴者,竟蹲在地上大吐特吐,继而号啕大哭,敢情是一位醉汉!再细问,知道是北京大红门肉联厂的青年工人,失恋,心里憋闷,借酒浇愁,结果酿成一桩不大不小的案件三个小伙子在民警威严的注视下,虽不情愿却又无奈地在档案纸上按手印,十个指头全按,程序严得很。按手印本来没我的什么事,可偏偏我是编辑出身,喜欢改正错别字。当一位和蔼的女民警问完事件的前因后果,并把两页记录交给我之后,我边看边在上面修改一些笔误,力求文通字顺,接近一篇散文。改定,女民警镇静地拿来一盒红印泥,说道:“请把您改过的地方一一按上手印。”我愕然,但我相信女民警的用意无可挑剔,便在审问记录上按手印,不一会,朵朵红梅绽开在纸上,显示出别一种风采。那一次按下的手印,起码有十几个。应该说是我平生第一次因为意外事件走进派出所,第一次接受一位女民警的询问,并且第一次按下最多的红色的手印。印者,照我后来理解有两种含意,一为社会身份的恒定标记,古来官印,今日公章,都属此列。另一层意思是生命的符号,“每个人的指纹、掌纹,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印象“、”印记“,都带有不可磨灭的个性色彩,故而当我用笔在稿纸上写作,这时的笔就成为我的心灵之印;当我首次踏上从未走过的土地上,我的脚则化为会稳定的印,一步一步,把我的感觉印在陌生的领域……类似这种印的外化可以列举很多,可是最原始、最方便也最具个人色彩的,无疑还是手印。不过从科学的角度,称”指纹更准确,指纹可成指纹学,手印呢,手印学“?没听说过。这如同”军犬“不能叫成”军狗“一样。四年级:174524212512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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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画今天,老师教我们画了很多指纹画,我也画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指纹画。要画指纹画的准备材料当然是印泥和白纸了,有了这两个材料的,我相信一定能画出一幅漂亮的指纹画。我先在大拇指上按上印泥,小心翼翼地在白纸上印出第一个指纹,这个指纹在白纸上显得格外耀眼。然后再用大拇指印上第二个指纹,现在两个指纹在一起就像一个东倒西歪的大葫芦。接着我用小拇指印上一个尖尖的小嘴巴。最后,用铅笔在指印上画上了两对翅膀,两只细细的脚,两只圆圆的眼睛,哇!一只轻灵的小鸟飞到白纸上,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可爱极了!这只小鸟非常小,是刚孵出来的小宝宝,鸟妈妈叫她“小乖乖”。她既不会飞,又很胆小,所以不会自己去捉虫子吃。后来,小鸟一天天长大了,会飞了,鸟妈妈就带小鸟去捉虫子。在飞的过程中,她们历经了许多艰苦和困难,她们都不怕,最后小鸟终于学会了捉虫子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大家终于过上了好日子!慢慢地,鸟妈妈变老了,懂事的小鸟她每天为皱纹满脸都是的妈妈捉虫子,这样,小鸟相信她妈妈肯定会长寿的。印泥既可以做出指纹画,做出来的指纹画又能编故事,真是有趣极了!4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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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原形毕露”我们在侦探小说中,经常看到利用“指纹”来破案的情节。今天,我就要学当大侦探,请出我的助手——碘酒来助我一臂之力,让指纹“现身”。我先用拇指肚在白纸上郑重地印下自己的指纹,久久不肯挪开手指,仿佛在达成一种契约。老师帮我们点燃蜡烛,霎时间,蹿上蹿下。接着,老师迅速往带有夹子的易拉罐里倒入碘酒。见证奇迹的时刻即将到来,我迫不及待地将易拉罐放到点燃的蜡烛上烘烤,在烘烤的时候,我激动万分,因为我想早点与自己的指纹相见。不一会儿,一缕偏黑的紫红色蒸气冉冉上升。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将印过指纹的纸覆在易拉罐上呀,原本销声匿迹的指纹,出现了!而且,指纹被染成了红色!!这,全都归功于我的助手——碘酒。碘酒受热时会变成气体,气体受冷时又会变成固体,极易溶解在我的手指残留在纸上的油脂里,碘酒里的水蒸气则负责给油脂染色,于是纸上就出现颜色深浅不一的指纹。碘酒真是件神秘的东西,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知识,把大自然的奥秘都破译出来。3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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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的手印_作文墙上的手印外面下着雨。我在操场边打了个滑,还好没摔到水坑里,但双手却按进了泥土里。只好悻悻地去洗手间洗手。路上,心里觉得不爽,顺手给教室墙上印了个“手章”。晚上,我不小心把作业本忘在教室里了(我是住校生)。我天生胆小,就找了个胆大的陪我一起去取。教室走廊的灯坏了好多天了,黑暗与外面草丛里昆虫的叫声混起来就足以吓死我了。借着月光,我们俩忽然看见教室墙上隐约有个大手印,看上去似乎还是红色的。我马上“啊——”的大叫一声,再喊“鬼啊——”撒腿往回跑。那胆大的同学被我一喊,也慌了神,跟着我往回跑。回到寝室后,我们对其他人说:“教室那边有鬼!”他们不信,我只好带着他们一起去探个究竟。摸回教室那里,我远远指着墙上的那个手印说:“就是那儿。”大家见了,谁都不敢向前去。第二天早上才真相大白。看着墙上那大手印,我突然想起了昨天下雨时自己的“印章大作”。我伸出手压在手印上,刚刚吻合。这才相信是自己的手印。我真是自己吓自己。随手弄脏了白墙壁,墙壁似乎也要报复我一下。4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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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无双的手印贺卡张老师率先垂范,上来就拿起印泥用手指啪、啪、啪按了几下,接着又按了十几下,把前一个点勾成衣服的外形,然后又在里面勾了一个笑脸,最后在那些点上画了两条线我看象两个窃听器,可张老师说是毛线。好吧,我信了。再看张老师的手,让我心惊肉跳,那不就是“吸血鬼马丁”吗!不过为了艺术,我决定牺牲点还是值得的!看我的!先按一个手印,在外勾成的螃蟹形,再在前面画一个红包,大笔一挥“送你的红包”当你接到我送的贺卡,不,应该说是我送的“红包”,你保证会哭笑不得!嘻嘻嘻,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啊!!2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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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中秋节当天,我们回乡下爷爷家过节。爷爷家的屋檐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燕子窝。这个窝的小主人是三只可爱的小燕子。这三只可爱的小燕子,每天都早起到山上捉虫子去。一天中午,我坐在小板凳上,用自己刚刚打死的战利品—一只苍蝇,喂我的绿袍大将军—螳螂先生。突然,我听见一阵清脆的鸟叫,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燕子们要回巢了,我心里突然生起一个念头:看看小燕子是怎么从那么小的洞口飞进飞出的。可是还没等我看清楚,“嗖——嗖——嗖”三声,三个黑影一闪而过进了巢里。正当我惊讶它们的神速时,一只小燕子探出它那个小巧的脑袋,歪着看看我,又对我叫了几声,便把小脑袋缩回去。不一会儿又飞了出来,它对着巢叫了两声,另两只也飞出来了。我想它们应该是太累了,回来休息休息在继续去消灭害虫吧?假期要结束了,我告别小燕子和调皮的萤火虫,又回到了城市里的家下午,我到山里跟爷爷拔花生,捉蚂蚱,我在山上玩了一下午,渐渐的太阳要下山了,我们回了家。天黑了,我们坐在院子里乘凉。忽然一阵鸟叫,原来小燕子们要回家了,但是他的巢建在院子的电灯旁,我们开着灯,它们害怕。我赶紧关上灯,小燕子快活地叫了几声,招呼着家人回到了巢里。突然,我看到一个东西一闪一闪的,爷爷说那是萤火虫,“萤火虫!”我高兴地叫着,小家伙好像被我吓着了,灯一下子灭了,“啪”地一声掉了下来。我跑过去,捡起小萤火虫放在一个烟盒里。哦,可怜的小家伙。过了一会儿,小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又亮了,比刚才更亮。我想观察一下它的小灯,这个调皮的小家伙见我一看它,灯就灭了。我把它放进烟盒里,它就左爬右爬,灯也一闪一闪的。爸爸说萤火虫是一种很娇贵的小生物,不能随便抓,养它们,如果那样它们会死掉。我担心萤火虫会死掉,就把它放飞了,没想到它一会儿又飞回来找我了,还爬到我的手上,看来有点恋恋不舍啊,真调皮。既然它这么喜欢我,我也不拒绝,我把它放在窗台上,它想走就走,想回来就回来,很自由。7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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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与败,持与弃站长陈老师。很多人都经历过失败,曾经想放弃,曾经想坚持。但真正坚持下来的人寥寥无几。坚持的人在失败中汲取经验,放弃的人在失败中默默哭泣,没有人去注意他们,因为他们是弱者。强者只会跌到了爬起来,而弱者只会在在原地转圈。你想做弱者还是强者呢?跌到了再爬起来,虽然很多人都这样说过,行动的人却很少。我们为何不向美国著名电台广播员莎莉·拉菲尔那样呢?莎莉·拉菲尔在她三十年职业生涯中被辞退过十八次,但她每次都没有放弃,而选择了坚持。她曾经也犹豫过,在考虑是否要继续,万一下一次又被辞退了该怎么办,最后,她还是选择去尝试。终于,成功向她敞开了大门,她胜利了,她赢了。失败使她变得强大,她在失败中汲取经验,于是,她成功了,她没有被失败吓退,失败反而鞭策她勇往直前。失败会使人变得更有劲,这会让人奋发图强,努力地想让自己成功,当你做了足够的努力时,成功的大门自然会向你敞开。如果一个人因为一次或几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那么那扇成功的大门便不会向你开启,你也就永远不会成功,一位拳击运动员曾经说过:“当你的左眼被打伤时,右眼还是睁得大大的,才能看清对手,也才能够有机会还手。但右眼如果同时闭上,那么不但右眼要挨拳,恐怕连命都难保!”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正在过一条河,河上只有一座窄窄的、只够一个人过的木桥,况且这座木桥没有护栏,而河里有很多鳄鱼,当你正平安地走了这座桥的一半,你回头看时,见鳄鱼对你虎视眈眈,你心里感到害怕,原本平稳的木桥变得摇晃起来,这时,给你两个选择:1.回去,2.继续走。你会选择什么?1?或者……是2?很简单的问题,却往往被人看做一道难题。同样的距离,同样的危险。回去?到你到达了陆地,你会感到失望和沮丧;继续?当你到达了你想要去的地方时,你会感到自豪和满足。选择1的人会失败,选择2的人会成功。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失败……或者是迈向成功的台阶?结局……或者是新的开始?站长陈老师。7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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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议论文泥土的指纹我的故乡,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村子里渐渐修起了水泥路,洁净坚硬的路面引得庄里人的青睐,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兴奋而别扭地感受着“城镇化”带来的新气息。此时,没有人会想到河边的那条暂缓动工的泥路。要说理由的话,其实很简单,那条路上沙石多,走起路来硌脚,遇上有风的天气,很容易迷了眼睛。村民们除非必须,否则是不会走这条泥路的,倒宁肯绕远,走水泥路。盛夏酷暑,炎热的空气渗透在村里的每一个角落,在地里赤着脚干了一上午的活,人们累得汗流浃背,抬不动步子。尽管如此,大伙还是选择走水泥路。“奇怪,”一个人开口说,“咋觉着这脚像踩了火炉啦,烫脚呐!”有人回答:“天太热了,咋会不烫!”前面那人皱了皱眉,似乎还想说点儿什么,但随即又轻轻摇了一下头,是得他想不出自己有啥好讲的。一帮子人路上几乎是没抬头的,太阳毒,睁不开眼。快到家门口时,他们看见了从泥路上走过来的老李头,赤着脚,扛着铁锨,嘴里好像还哼着小曲儿。大伙儿有点纳闷,一人张口问道:“老李,不是说把那沟庄稼苗整好才回的嘛,咋这点儿就回啦?”“嗯,是都整好了,不回家干啥?倒是你们几个不是早收工了嘛,咋走得这么慢?”大伙儿都有点惊了,有人回道:“路上走慢了,这路啊有点烫脚哩,走惯了,挺顺溜。”众人都笑了笑,各自扛着农具回家了。下午突然变天,阴沉沉的,地里的人马上回家跑,急着要收粮食。等到他们跑回家时,雨已经开始下了,匆忙之中却发现老李头已将自家的粮食盖严实,忙着给左邻右舍帮忙,在场的人都有点愣:这老李头啥时候变得这么能跑啦?只是,忙于收盖的情形下,没人询问。傍晚,雨停了。灰蓝的天像染了蓝墨水,远处的山成了黑色,有一种莫名的其实。老李头呆望着山,坐在了门口的木墩子上,抽着旱烟,烟锅里的火星子明明灭灭,点燃着灰蓝色的天。有那么一会儿,老李头觉得那山像是压在他的心上,却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邻居老头的儿子小张出门倒脏水,看到李大爷便打了招呼坐了过来,见李大爷没吱声儿就随口提道:“咋村变化真大,您看这路多新,没准过几年咱这儿也能修起城里的公路了呢!”老李头缓缓地放下了烟袋,叹了口气:“新的有了,就忘了旧的,这人咋都这样儿!”小张应着:“也是,‘时代在发展嘛’。村主任开会时总爱说这句。”老李头又重复地吸了一口,站起身来,进屋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村里的人就“炸了锅”了,只因昨天下的大雨积在了水泥路上,路面坑洼不平,水泥又不能吸水,太阳倒是挺好的,只可惜一时半会儿也红不开水泥路啊!大家伙儿都挺着急,昨天粮食已经受了潮,不赶紧晾晒怕是要坏事儿哇。正时,老李头走过来,脸上分明不见一丝焦急之色,有人奇怪,便问:“老李,你咋一点儿不着急,粮食棵咋晒干呐!”老李头反问道:“合着你储了这么多年的粮,头一回遇见大雨啊!”那人立马回道:“哎!这以前的路不积水,干得快,实在不行,也能铺层油布,现在到哪儿去找……”话未完,人们就吵吵开了:“说的是,这路修个啥嘛!”“也对,早知道这样不如不休哩。”老李头发话了:“你们就忘了咱村还有条路没修吗?”村里人先是一惊,随即都恍然大悟:对啊,河边那条路不是还没修呢嘛!真是!当人们推着自家粮食来到河边时,所有人都怔住了,眼前的景象如此熟悉而又陌生。路边的野草因为行人很少而遇见茂盛,有来往的蜜蜂和不是名贵品种却清雅秀致的蝴蝶,伴着旁边太阳下的溪涧,好像一切都发着光,剔透,晶莹,芬芳。这条每年都以同样的葱茏筑起的路,人们走了几十年,熟悉得很,也正由此,才很快地接受了水泥路,忘记了泥土的味道,显然很陌生了。人们看见路上摊晒得粮食,是老李头的,想起他说过:“(路)走惯了,挺顺溜。”他们想起去年夏天赤着脚走在泥土上,凉爽得很,能在树荫下用手指在泥土上画一个棋盘,拿石头当棋子,爽快地玩几把,累了倦了,到河边掬水洗把脸,躺在泥路上睡着,也没有外物侵扰,这里是安宁鲜活的世界。老李头的话敲醒了大家,他说:“咱下地干活的人,实在,这泥路是几代人踩出来的,是咋农民的根脉,那水泥能种地嘛?咱要图的棵不只是外表新鲜好看,时代发展也罢,咱丢不得本呐!”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在横流的物欲之中起伏,找不到一种定力可以使我们稳步前行,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光速的变化使我们晕眩着随波逐流,却往往与我们并不算适合。我们接受着新生活带来的新气象,以我们原有的东西作交换,失去了太多。泥土的声音,一直很安静地以绝美的纹路刻画着生活的“本真”,在“逆流之上绽放,一切时亮而深刻。如同村里的那条泥路,兀自横亘在新旧交替的逆河之上,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印下了它的指纹,宣誓着安宁、清净和深刻。这条路,最后得以保留下来。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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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作文泥土的指纹泥土的指纹严重声明,我要收徒弟~来者不拒。要求:至少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这是小号。猜猜我是谁?==--------------------聆听、触摸、闻嗅。一条安静的路兀自穿越了时代的舒服,为心灵温暖地画下了一枚净色的指纹。--题记村子里渐渐修起了水泥路,洁净坚硬的路面引得庄里人的青睐,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兴奋而别扭地感受着“城镇化”带来的新气息。此时,没有人会想到河边的那条暂缓动工的泥路。要说理由的话,其实很简单,那条路上沙石多,走起路来硌脚,遇上有风的天气,很容易迷了眼睛。村民们除非必须,否则是不会走这条泥路的,倒宁肯绕远,走水泥路。盛夏酷暑,炎热的空气渗透在村里的每一个角落,在地里赤着脚干了一上午的活,人们累得汗流浃背,抬不动步子。尽管如此,大伙还是选择走水泥路。“奇怪,”一个人开口说,“咋觉着这脚像踩了火炉啦,烫脚呐!”有人回答:“天太热了,咋会不烫!”前面那人皱了皱眉,似乎还想说点儿什么,但随即又轻轻摇了一下头,是得他想不出自己有啥好讲的。一帮子人路上几乎是没抬头的,太阳毒,睁不开眼。快到家门口时,他们看见了从泥路上走过来的老李头,赤着脚,扛着铁锨,嘴里好像还哼着小曲儿。大伙儿有点纳闷,一人张口问道:“老李,不是说把那沟庄稼苗整好才回的嘛,咋这点儿就回啦?”“嗯,是都整好了,不回家干啥?倒是你们几个不是早收工了嘛,咋走得这么慢?”大伙儿都有点惊了,有人回道:“路上走慢了,这路啊有点烫脚哩,走惯了,挺顺溜。”众人都笑了笑,各自扛着农具回家了。下午突然变天,阴沉沉的,地里的人马上回家跑,急着要收粮食。等到他们跑回家时,雨已经开始下了,匆忙之中却发现老李头已将自家的粮食盖严实,忙着给左邻右舍帮忙,在场的人都有点愣:这老李头啥时候变得这么能跑啦?只是,忙于收盖的情形下,没人询问。傍晚,雨停了。灰蓝的天像染了蓝墨水,远处的山成了黑色,有一种莫名的其实。老李头呆望着山,坐在了门口的木墩子上,抽着旱烟,烟锅里的火星子明明灭灭,点燃着灰蓝色的天。有那么一会儿,老李头觉得那山像是压在他的心上,却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邻居老头的儿子小张出门倒脏水,看到李大爷便打了招呼坐了过来,见李大爷没吱声儿就随口提道:“咋村变化真大,您看这路多新,没准过几年咱这儿也能修起城里的公路了呢!”老李头缓缓地放下了烟袋,叹了口气:“新的有了,就忘了旧的,这人咋都这样儿!”小张应着:“也是,‘时代在发展嘛’。村主任开会时总爱说这句。”老李头又重复地吸了一口,站起身来,进屋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村里的人就“炸了锅”了,只因昨天下的大雨积在了水泥路上,路面坑洼不平,水泥又不能吸水,太阳倒是挺好的,只可惜一时半会儿也红不开水泥路啊!大家伙儿都挺着急,昨天粮食已经受了潮,不赶紧晾晒怕是要坏事儿哇。正时,老李头走过来,脸上分明不见一丝焦急之色,有人奇怪,便问:“老李,你咋一点儿不着急,粮食棵咋晒干呐!”老李头反问道:“合着你储了这么多年的粮,头一回遇见大雨啊!”那人立马回道:“哎!这以前的路不积水,干得快,实在不行,也能铺层油布,现在到哪儿去找……”话未完,人们就吵吵开了:“说的是,这路修个啥嘛!”“也对,早知道这样不如不休哩。”老李头发话了:“你们就忘了咱村还有条路没修吗?”村里人先是一惊,随即都恍然大悟:对啊,河边那条路不是还没修呢嘛!真是!当人们推着自家粮食来到河边时,所有人都怔住了,眼前的景象如此熟悉而又陌生。路边的野草因为行人很少而遇见茂盛,有来往的蜜蜂和不是名贵品种却清雅秀致的蝴蝶,伴着旁边太阳下的溪涧,好像一切都发着光,剔透,晶莹,芬芳。这条每年都以同样的葱茏筑起的路,人们走了几十年,熟悉得很,也正由此,才很快地接受了水泥路,忘记了泥土的味道,显然很陌生了。人们看见路上摊晒得粮食,是老李头的,想起他说过:“(路)走惯了,挺顺溜。”他们想起去年夏天赤着脚走在泥土上,凉爽得很,能在树荫下用手指在泥土上画一个棋盘,拿石头当棋子,爽快地玩几把,累了倦了,到河边掬水洗把脸,躺在泥路上睡着,也没有外物侵扰,这里是安宁鲜活的世界。老李头的话敲醒了大家,他说:“咱下地干活的人,实在,这泥路是几代人踩出来的,是咋农民的根脉,那水泥能种地嘛?咱要图的棵不只是外表新鲜好看,时代发展也罢,咱丢不得本呐!”这条路,最后得以保留下来。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在横流的物欲之中起伏,找不到一种定力可以使我们稳步前行,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光速的变化使我们晕眩着随波逐流,却往往与我们并不算适合。我们接受着新生活带来的新气象,以我们原有的东西作交换,失去了太多。如同村里的那条泥路,兀自横亘在新旧交替的逆河之上,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印下了它的指纹,宣誓着安宁、清净和深刻。我,听见了泥土的声音,一直很安静地以绝美的纹路刻画着生活的“本真”,在“逆流之上绽放,一切时亮而深刻。1200字以上 高中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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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与我精神是打不败的——《老人与海》与我我与《老人与海》的初次谋面是在一个小书店里。书店名字没记住,只记得它和整整齐齐的书摆在一起。在琳琅满目的书目中,我看到《老人与海》,便拿起翻看,谁知顿生喜爱之情。也许是封面设计得精美,也许是书名给人一丝遐想……在爸爸的催促声中,我放下它,离开了那家书店。此后,我常常幻想书带有童话色彩,也许是受到《金鱼与与渔夫》短文的影响。由于课业重,我一直没能认真地阅读这部世界名著。如今,被文理学院录取,学院开出的书目竟有《老人与海》,我便“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细细品味书的精神之华。我一口气通读全文,感受颇深。首先回顾一下老人与海的故事吧:老渔夫桑提亚哥年轻时是十分出色的渔夫,那时的他强健有力,曾和一个黑人彪汉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还是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对手。到了老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只有一个叫曼诺林的小男孩亲近他,崇拜他。但是,老人的“硬汉”精神丝毫没有衰减,他仍然热爱垒球、仍然会梦见雄狮——他力量无比,精神不屈!他一连84天出海打鱼都一无所获。渔民们都说他交了霉运,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帜”。可是第85天的早上,他又顽强的驾船出海了:他要到深海里去打大鱼。这一次,他真的遇上了比他的船还要大的鱼。他对这条大鱼充满赞意,同时更激起了他的挑战决心。大鱼当然不肯轻易屈服:他时而与老人默默对峙,时而把船拖向深海,时而围着船打转,时而掀起巨浪要打翻船……奋战持续两昼夜。在这期间,老人时不时地和大海、鱼、鸟对话,不断地想起那小男孩,或者回忆往事。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信念,终于使他挺过来,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不幸的事,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时,遭到鲨鱼屡次袭击,它们争着撕咬老人的战利品。筋疲力尽的桑提亚哥虽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但那条大鱼仍旧被咬得只剩下一副空空的骨架。托回岸后,老人自问是什么打败了他,答案竟是:“什么都不是,是我出海太远了。”(老人的哲学思想:不用客观为自己开脱,而是从自身找原因。“认识自己”的警钟难道不应在全人类脑际回想吗?)晚上,老人睡着了,小男孩在身旁守护着他。那一晚,她又梦见了狮子……直至死去.老人终究要倒下,这是自然衰亡的法则;老人的精神不倒,身躯倒下了,竖起的是丰碑。这是人类不屈,永远向前的法则。文章短小精悍,却让读者认识了一位以打鱼为生,勇敢、顽强、智慧的“硬汉”,以及同他一起经历以海为伴,以鱼为友艰苦充实的打鱼生活历程。作者以简洁含蓄的语言在一个短小故事里却蕴藏深刻严肃的哲理意义。“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一个人可以被毁掉,但不可以被打败。”这两句给我的印象极深,感触极大。是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人是生命组织中最高奇迹,是宇宙万物的“王者”,是一切有机体中最具意识的。成千上亿的人,全都有各自的生活、奋斗、快乐、忧愁、痛苦的经历;全都有各自的劣质需要丢掉,全都要为各自的生存而奋斗。在艰苦斗争中,人类不断磨练自己,挑战自己,最终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精神长城。因为精神是智慧、勇气、意志的凝结。正如故事中的主人翁,他是一个在重压下仍然保持优雅风度的老人,是一个精神上永远不可战胜的勇者。他对打鱼生活的热爱,对大海的那份特殊感情,不正是我们应该对待每一份工作和每一个环境的心智激情吗。给我们以无穷的精神力量,无比的生活激情。我想,这就是作者海明威给读者的精神奉献和思想启迪吧!有如此之作,作者一定不同凡响。查阅有关资料得知:海明威1899年出生于芝加哥附近的橡树园镇。当医生的父亲和当音乐教师的母亲从小就培养了他的文学、艺术和体育素质。几经战争的洗礼,他完成了思想上和创作上的转折,又经十几年奔波于世界各地,丰富的阅历,开阔的视野使他对人生有了更为深刻地认识。《老人于海》是他晚年的一部中篇力作。作品的诞生颇富戏剧性,但最终引起了人们极大兴趣,并获得普利策奖和诺贝尔奖。这当之无愧!纵观全文,段落简短明快,语言凝练深沉,耐人寻味。“冰山在海里移动,它之所以显得庄严宏伟,是因为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这就是海明威所追求的艺术效果,也正是《老人与海》的艺术价值所在。整部小说以摄像机般的写实手法记下了老人捕鱼的全过程,再加上恰到好处的象征和内心独白,这一切都表现出一种海明威“冰山”式独特的美感。这种“冰山”式深刻、含蓄的表现手法,是值得细细体会,认真揣摩的,更值得学习运用。一支好画笔往往可以绘出绚丽多彩的世界;一副好药往往可以治愈深陷病痛的垂危之人;一本好书同样可以为迷惘、堕落、消沉的人疗伤。《老人与海》就是这样一部好书,它告诉人们什么叫做永不放弃,什么叫做坚忍不拔,什么叫做精神是打不败的;它让我对执着的硬汉,和鲁迅笔下的民族脊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教会我怎样去磨练人生,实现价值!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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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作文“?”与“!”——纪念一棵树男生寝室和女生寝室两栋楼中间,有着一排不起眼的高树。说它们不起眼,并不是因为它们太小。刚来学校的新生们,在宿舍楼前转悠时,一般是不会去看那一排树的,因为树后面就是异性的宿舍,所以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小小的避讳。渐渐地就习惯了用眼角的余光去看它们,知道那里有一排树,日子一长,习惯了它们的存在,也就令它们显得不起眼了。今天我又一次走过那条路,总觉得那里有一些不一样?今天的阳光真明媚啊。一直到小路的尽头,宿舍门口,最明亮的地方,我顾不得什么避讳,向旁边看去,才怔住了。宿舍门前的那一颗树被砍掉了。那一地的木屑,在深色的泥土上显得十分惨烈,惨白的横截面几乎让人看不见年轮,我蓦然想到初中学的课文《那树》。电锯吱吱呀呀的啃咬着它的踝骨,它却无可奈何。它会不会不想就这么离开?也对,一棵树怎么可能会有想要移动的念头呢?它喜欢周围的小树,喜欢学校的人,可是现在它就要走了。可能到最后连留在原地的树根也会被挖去吧。上午的天气很好,阳光却没什么温度。这时候学生们都在上课,不知道那些会互相嬉笑,或者只是沉默的背着书包回到寝室的学生们,发现它不在了会是什么心情?是感慨不再有它的枝叶遮挡住他们的阳光了吗?应该会有人感到可惜吧。会有人想起它吗?会有人会为它的离开感到伤心么?还是为它的消失而感到高兴?我在想些什么呢?其实我是有一些难受的。最开始的惊喜,在低下头发现散落一地的森森骨粉时瞬间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是深远绵长的悲伤与感慨。我以为即使是移树,也不过是把它连根移走,再放到另一个地方安家,我没想到学校竟然决定将它斩断,可能是因为挖树更加的耗费资金。但我心里还是有什么地方在牵扯着我,一下一下的,隐隐的作痛。想想脚下的地板砖下面,更深的土地里,可能还留着它庞大的根系,犹如被埋在泥土中的残缺的尸首。我突然想哭,想要对着那惨白的树墩诚心跪拜。我不知道我在愧疚什么,可能是因为作为一个人类,我的同胞将它如此杀害,也可能是因为这么久以来从未好好看它一眼,直到它走了才假惺惺的难过一阵。但我确实是难过,就像小说看到最后主人公死掉了一样。它的生命篇章就此终结。可是小说的主人公还有人为他伤心难过,可是作为一棵树,一棵不起眼的平凡的树,它生命的消亡,又有谁会为它难过,有谁会记得它呢?我还记得,虽说不敢保证能记住它一辈子,但我至少不会就这么轻易的忘记。即使是再平凡的一棵树,也是会有人为它伤心的。它为我们开辟出一抹浓荫,夏天里带来清凉的好心情,怎么会就这么轻易的让人忘记呢?每一棵平凡的树,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它是土地与人类的联系,它是自然用来告诉人类生命之意义的使者。即使最后消亡于世,它也会用脚下站过的那一片肥沃稳固的土地,告诉这个世界它曾经留下过痕迹!现代的高楼一栋一栋地建起,带着远古时代湿润水汽的风被水泥墙拦起,平凡的自然在人类越发大开的“脑洞”中被绞碎吞没,古朴的生命,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亿万年之久的最初的规律,渐渐在我们的脑海中被淡忘。牛汉说过,人不能忘本。如果我们一味的追求领域上的发展,在时间的道路上与生命之本真渐行渐远,在飞翔的过程中剪断了风筝线,等待我们的一定是迷失在茫茫夜色中孤独痛苦的死去!那树桩,不知学校何时会让人将它移走。我想和它道个别,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它。我只有写下这一段文字,来表达我对它的纪念。那条路的确显得更开阔了,但倾洒下来的阳光却时不时晃花我的眼睛。1200字以上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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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书亲爱的孩子,你终有一天会在十余年后呱呱坠地。你将以你自己的方式和这个世界道第一声好—天知道你的第一句话会说什么呢,是“妈妈”“爸爸"还是咿咿呀呀的稚嫩可爱的独特音调呢,但不管怎样,作为你问好的回礼,妈妈和这个世界会选择在将来的日子里一直爱你,一直默默地祝福你守护你,直到妈妈有一天不得不离去。妈妈希望你能够在未来迷茫的时候,可以参考一下当妈妈和你一样大时的妈妈的想法,那或许会对你有一丝小小的启迪。所以妈妈写了这篇文章。送给某一天十八岁的你。终会有一天你到了妈妈现在这个年纪,说起来妈妈现在还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妈妈和其他的年轻人一样,会拿大把的青春用来迷茫与彷徨,好在上天待我不薄,妈妈在放逐自我的日子里又有幸找回了初心。妈妈在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选择了休学自己在家复习,妈妈刚收拾行李回家的时候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毕竟妈妈的成绩不错,在学校里只要按部就班的学习就会得到一个差强人意的院校,但是妈妈的心很高,妈妈不喜欢差强人意。当初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每天下晚自修的时候就已经十点钟了,而妈妈又是走读的学生,所以妈妈总会独自面对有星星摇曳的黑色天空,冬天的晚上冷的异常,妈妈会挺起身子快步穿过黑夜,妈妈曾经试过缩着身子,但那样不仅会更冷,而且妈妈多想的大脑会把曲着身子和懦弱联想到一起,妈妈不喜欢懦弱,所以妈妈选择勇敢一些去面对。妈妈想,或许和生活相处也是一样,勇敢并不是说你要气呼呼硬碰硬地去和生活讨一个说法,火冒三丈的要去找生活单挑,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如今像一个语焉不详的孩子,其实妈妈是想说你不必和谁抗争,更不必和自己,与其说“勇敢”倒不如说“不卑不亢”。著名表演艺术家秦怡曾说过:“人呐,活在世上能有一百年吗?你能恨一个将要走的人吗,我觉得在世上的时候大家就要和谐,其实很多事都是小事。”孩子,妈妈并不是一个偏执绝对的人,但是妈妈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做人就是要和谐的。妈妈是经过这些独处的日子后燥热的心才慢慢的沉淀,初心才开始浮现的,妈妈原本也非常的燥热,心气非常高,我那时候对外界宣称我是非北大不考的。现在想来,那时候真真是为了虚名去的,是佛学中所说的“攀缘”或者说“强求”,其实随缘更好一些,得之我幸,弗得我命,最重要的是,天空中不仅仅是有我飞过的痕迹,而是有我尽全力飞过的痕迹。妈妈现在并不像当初看的那么重了,也不想证明给谁看,妈妈希望能够先取悦自己,再去取悦别人。现在想和你讲讲妈妈的初心。妈妈第一次真正关注北大这个院校,是因为妈妈一直想要找一个学术氛围浓厚的地方去修社会学,心理学,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与其做一个成功的人,不如做一个有价值的人”,妈妈正是这么想的,妈妈希望自己虽然是贫瘠的走进知识的象牙塔,但是能够充实的从象牙塔走出,回归到社会底层去,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毕竟妈妈也是出生于底层收入水平的家庭,看着那些七老八十的老奶奶们还去拉难以想象的笨重的板车,走街串巷的收废品,在大中午的马路边,吃着有馊味的饭再搭配两三根黄不拉叽的菜叶,妈妈真的是感到心如刀绞,那是怎样的一种愧怍与难过啊,你将来会懂得的吧。但是妈妈在学校里日复一日增加的压力下,妈妈的初心变了质,妈妈变得越来越功利,情绪越来越被成绩左右,北大似乎也只是一个为了衬得自己更加光耀的名号,似乎也只是作为一个有面子的理想存在。我如今真是感谢当初的那场冲动,让我得以静下来审视自己,慢慢的找回了本心,如今,妈妈的心很安定,说来也很难想象,如我这般有强烈竞争意识的人如今听见一些刺激我的“朋友们的进步”,心中并不觉得很急躁,因为妈妈知道自己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去迎接高考的到来,并且也是为迎接更广阔美好未来的到来做准备。妈妈很喜欢龙应台的一句话——有些人在跑一千米,有些人在百米冲刺,而你却在清晨漫步,你会觉得自己被社会淘汰了吗?不,不会的。妈妈不怕黑夜,不怕寒冷,但是妈妈怕如此美好的青春年华被生生浪费,而它绝不会再来,妈妈只觉得浪费青春会让人感到心痛。许多人都说成功的人是在用青春在换成功,我倒觉得青春并不是作为一种交换的东西,奋斗让青春更加美好,成功则更证实了奋斗让青春更美好,更有意义。所以我们理应去选择度过一个有意义的韶华,不是吗?时间如白驹过隙,我们是浪费不起的。孩子,妈妈恐怕是有些啰嗦了,最后妈妈想送给你几句话——孩子,你有权以你自己的方式长大,你做事不必强求,但是要尽全力。1200字以上 高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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