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婴哭
黄昏收回了橘黄色的光,沉入地平线。天空变得黑沉沉的,乌云在头上翻滚着,酝酿着一场暴雨的来临。远方的闪电一闪即逝,随即而来的,就是令人感到心悸的雷声。
“该死,马上要下暴雨了,看来今夜在房顶观星星的美梦泡汤了啊。”长呼了一口气,金来继续用晾衣杆顶着衣。
金来,二十二岁,职业写手,以杂文类文章出名,笔笔触人心弦。目前租在一栋比较豪华的xx楼,住在最高楼五楼。
秒针还在“嘀嗒”“嘀嗒”地走着,金来正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奋力敲打着键盘,因为他刚刚接到一个电话,一个朋友委托他写一份材料,那份材料很重要,明早就要。金来长长地打了一个呵欠,甩了甩僵直不能动弹的手,擦了下打呵欠时被挤出的眼泪,看了下钟,不免得有些错愕,时针指着十一,分针指着六。
无奈地苦笑下,低下头,双手继续敲击着键盘。恍惚间,他听到了一阵婴儿的哭声,哭声如同一把利刃,划开宁静的夜晚。金来皱了皱眉,抬头四下望了望,却怎么也找不到哭声的来源,似乎每个地方都有婴儿在哭。
“靠,不会是我的幻听吧?”金来用手挤了挤耳朵,随即,婴儿的哭声又如奇迹般消失了。“该死,真的是我幻听,不会是听许嵩幻听听多了搞得我也幻听了吧?”“应该不会吧……”自言自语完,便继续埋头战斗。
“给力!终于完成啦!!”欢呼着,金来立即站了起来,尽情地舒展几乎僵硬了的躯体。“哇!哇!哇!……”婴儿似乎也在为他庆祝,及时地哭了起来。金来忽然全身泛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回事啊……”金来纳闷地问道,仔细一听,哭声好像是来自自己居住的这栋楼。想到这儿,他快步走到家门口,打开,然后将声音提高到了90分贝:“哎,管好你的小孩,还让不让人睡啊!”然后故作生气地用力关上门,反身回到了洗漱间。不一会儿,婴儿的哭声渐渐地止住了。
“恩,这才对嘛。”金来将牙刷涂上牙膏,开始漱口。突然,他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婴儿正站在自己左侧,不吵也不闹,面无表情的望着他。金来猛地回头一看,什么也没有。心里暗骂了一句杞人忧天后回头接着洗漱。
洗漱完毕后,他打开洗漱间的门,顿时呆住了:面前有一个浑身是血的婴儿,面无人色,双眼空洞地盯着他笑。两人的眼睛对视在了一起。忽然间,婴儿扯开喉咙大声地哭了起来,但奇怪的是,这个婴儿哭起来没有丝毫声音。“你…你是什么东西?!!”金来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使劲揉了几遍后,那个婴儿却又奇迹般地消失了,似乎根本就没有来过,连地上的血迹都消失了。金来压抑住即将跳出体内的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精神高度紧张。突然他感觉脚下有动静,低头一看,那个婴儿正抱着他的脚,诡异地望着他笑。
这时,窗外几乎停了的雨瞬间下得猛烈起来,突然窗外打了一个雷,照亮了半边天。屋内瞬间变得一片漆黑。这时,窗外又有婴儿在哭,伴随着风声,似鬼哭狼嚎,叫得金来心绪不宁,连脚下得婴儿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都不知道。
金来惊恐地望着周围,他企图在无边的黑暗中找到一丝光明。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金来摸着黑,来到了笔记本电脑前,双手慌乱地在笔记本电脑上乱摸着,想找到开关,可找了半天,就是找不到。身后传来了桌椅倒在地上的声音,金来狠狠地咽了一口吐沫,回过头去,像猫的瞳孔一样想吸收周围弱小的光线来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时,门外有人敲起了门,同时听到了一个苍老且无丝毫感情色彩的声音:“年轻人,开门,听说闪电把你的供电设备劈坏了,我是房东,来帮你修。”金来听到有人说话就像是掉入河里的人抓到了一块破木板不肯放手一样迅速跑到门前打开了门。其实金来不知道,他亲手打开了通向阎罗殿的大门。他只要稍稍动一下脑筋就可以发现,这个“老头”的话破绽百出。
门外还是一片漆黑,金来只能模糊的看到一个佝偻着身子的影子。一丝凉意从门外袭来,金来完全感觉不到自己面前有个人,而且还是个大活人。这时,老头开口了:“哎呀,忘记带电筒了。”说完,转身向楼梯走去。金来还在门口站着,等了半天,却迟迟没有听见老头下楼时该有的脚步声,仿佛他不是走的,而是飘的。
眼看着救命稻草就在自己的眼前消失了,金来有一种不想活的感觉。重重关上门,他摸黑走到床边,什么也不干,等死。他就是这么现实的人。
恍惚中,他似乎回到了今天上午,自己在人少的地方飚摩托车的时侯。他看到自己的车速很快,很快。最后重要在一个小巷口来不及急刹,撞倒了一个正抱着婴儿的老头。电光火石间,他们倒在了血泊之中。然后他看到自己吓傻了,愣在车上很久没有动弹,直到看到地上血流一地时才清醒过来。看着自己把他们撞倒的金来也很吃惊,他对着那个自己大喊道,快送他们去医院啊。可是,画面上的自己左右望了望,在确定没有人看见自己撞人后竟不管已经神志不清的二人而自己竟然丧心病狂地在二人身体上加大马力来回碾压最后逃之夭夭。金来懵了,这……还是自己吗?没想到自己竟如此的丧心病狂,视生命如草芥。忽然间,他看到了那个婴儿的脸,他又想到了那张洗漱间的脸,两者是多么相像啊。直到这时,金来完全明白了。突然,一个闪雷将他从梦中惊醒。
金来吓得一屁股坐了起来,金来此时才明白,刚才在门外的其实根本不是什么房东,而是这个婴儿的爷爷。至于他来得目的金来一时还猜不到。突然,他感到耳根一阵发软,缓缓地回过头,一个浑身是粘稠物质的婴儿正趴在自己的肩膀上,嘴里吐着冷气,双眼空洞地望着金来笑。金来一把抓起婴儿,猛地扔向远处,被甩开的婴儿一下子哭了起来。金来站了起来,慢慢地向后退着,一边说:“不…不是我,你不要来找我!我是无辜的,我…我错了…”说着,他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我知道错了!我是无辜的!放过我吧…我我…我可以去自首的,相信我!放过我吧!!”说完,失声哭了起来。
可能是被金来甩疼了,抑或是被金来的话感动了,那个婴儿哭声戛然而止,房间内除了金来的微微抽泣声一时间陷入寂静。金来擦干眼泪,小心地向四周瞟去,想到那个婴儿也许走了,这才放下些心来。
突然,室内的光瞬间都亮了起来,明晃晃的灯光射得金来下意识地微眯着眼睛,同时也小心地将周围观察了一遍,可是,没有见到任何可以物体。也许,它真的走了。就在金来以为那些东西真的走了,万事大吉的时候,忽然感觉一支冰凉的手臂攀上了他的肩膀。金来全身又泛起了鸡皮疙瘩,他缓缓地移过头去,顿时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那个婴儿浑身是血,口边的血伴随口水正一滴一滴的往下落,胸前的肋骨凹陷了进去,口中吐着幽凉气息,手上的指头也断了三根,耷拉在手上,并带着诡异笑容,双眼空洞地盯着金来,显得异常恐怖。
金来不知哪来的力气,双手用力抱开了婴儿同时将他甩到了衣柜上,发出了重重的“咚”地一声,可是,被婴儿紧抓的地方被生生的撕下了一块肉下来,痛得金来狠狠地咬住自己的嘴唇。婴儿似乎是被甩疼了,坐在地上“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在凌晨3点半的夜空下格外空灵。被甩在地上的血迹忽然间开始增多,变浓。而婴儿也边哭着,在血中爬向金来。
血液迅速增多,很快就淹没了金来的脖子,金来不会游泳,在粘稠的血液里使劲挣扎着,时不时地喝下几口腥味浓厚的血,虽觉恶心但又不至于被淹死。可是在这时,最令金来不想发生的事,他终究没能逃过。突然他感到身子一沉,紧接着整个人都沉入了血河中,他往下看惊恐地发现,那个婴儿正用双手拖着自己的一支脚,企图让自己呼吸不到氧气而淹死。在几番用力挣脱开婴儿的手未果后,金来已连续吸了好几口腻人的血液,大脑觉得非常昏聩。渐渐地,原本使劲挥舞的手臂慢了下来,脚部动作也慢了下来。望着自己在血液中往上吐的几个血泡,他又来了一股莫名的力气,用力地挣扎了几下,还是不行,所以他放弃了,因为他仅剩回光返照的力气都用完了。不一会儿,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几天后,警察根据监控器找到了金来,发现他时金来已经死了四天,奇怪的是,炎炎夏日,金来的尸体竟没有腐烂掉,而且苍蝇也不上前去吸血。最后的尸检报告在一天后出来了:死者是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和严重幻想症双重病因。死者死时正在写一份材料,后来四楼的一个五岁小女孩上楼来却被他拖入屋中活活甩死。然后自己用水果刀将自己肩膀削下一块肉,最后因不知看到了什么瞳孔放大至完全涣散只用了短短几分钟时间。死前,金来的瞳孔还是睁得大大的,好像死不瞑目。
这个小说告诉了我们,在撞伤别人后,别管他(她)是死是活,只要将他(她)及时送往医院,也就算是对他(她)的一点忏悔。千万不要因害怕而逃之夭夭,这样,也许他(他)回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我相信,他(她)的在天之灵不会放过你,就算你逃过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湖南永州浯溪二中初三:十月之雪
班主任之乐
各人自有各人乐,班主任之乐我猜不透。
星期四的午后,是一个忙碌的阶段,大家都忙着为下午的数学、化学考试做准备。那一时刻的旋律是何其紧张。我的同学仿佛都已融入那种氛围了,唯独我还在啃着零食。不是中午没吃饱,是嘴馋。
我吃着正香,不经意地向后转了一下,仿佛看到了什么,赶紧再瞧一眼。我惊呆了,我的班主任正坐在后面呢!我诧异极了:这不是他的个性呀。他应该大声督促我们复习,今天竟然安安静静地坐在后面,怪!我问同桌:“奚老师坐在后面呢,你知道吗?”“啊,吓死我了,我一点也没感觉呀。”她边回头瞧边惊叹。我问了几个人,皆如此。我纳闷极了:他啥时候来的,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而且我们班没几人发现他正坐在后面,况且还有人在干自己的事,奚老师不应该不说他们呀。
我想之余,已迅速翻开了书,装模作样地看着。我小心翼翼地把头稍微向后扭了一点,赶快又转了过来,害怕被老师发觉。几次三番地尝试,胆变大了,我向后望去:奚老师正在笑呢,我睁大了眼睛,“我没看错吧,奚老师平时看起来很严肃,我们都怕他,没想到他也会笑得这么欢呀!”我喃喃自语道。奚老师一直一语不吭地坐在后面笑着,我扭过头复习了。
上午读课了,我把头再朝后探时,人不见了。等我再转过头时,他已坐在了讲台上。“哎呀妈呀,吓死我了。”他还是一语不发,我们自由复习着。我看着看着都快睡着了,只听见隔壁班邓老师正如火如荼地讲着课,“我们班怎么不学习呀,奚老师不是最争风夺秒的吗,临近考试,他怎么反倒平静了下来。”怪!
我往讲台上看,哇,奚老师竟然在折纸,还边折边笑个不停!再看一下,什么,不是折纸,是撕纸。我无语地低下了头。几分钟后,我又抬起了头,几张纸被“撕”得整整齐齐。我恍然大悟,他真的是在折纸东西,并非撕纸。疑惑又一次缠住了我:奚老师是个成年人了,怎么玩起了小孩子玩的游戏?我继续复习。半天抬头看一下,哇,折成了一个尖尖的东西,像指头。半天又瞄了一眼,他正在把几个似指非指的东西插在一起。我注视着他,他抿住嘴,显露的是很用劲的样子,我仿佛也跟着他用力,插进去,插进去,我在心里为他呐喊着,终于,插进去了。哇,那东西神似一只纸狐狸,怪怪的却可爱极了。他脸上费力的表情顿时变成了欢喜,我也为他高兴。
我们班大概没几人像我一样一直盯着他,因为他们都没有我的好奇心重,而且有人在看书,有人在发呆,哪里会注视奚老师呀。我想,开学以来,奚老师应该没有像今天一样畅欢大笑过吧。
我结合自己的经历思索了半天,茅塞顿开:“我也经常去玩一些小孩玩的游戏,因为我怀念童年,奚老师也应该是如此吧,谁能忘却童年的喜怒哀乐?至于不跟我们上课,还笑个不停,是想让我们放轻松去面对考试,自己也趁机休闲一下吧。他整日睡得比我们晚,起得比我们早,苦得、烦得比我们多,也该放松放松了。只是,他辛辛苦苦折好了,又揉成团扔了,这是为什么呀?那可记载着他的乐呀。”我猜测着。
“奚老师笑得那样子好可爱,他仿佛完全忘却了烦恼,只剩下了欢喜,那时的快乐是由心而发的,无可遮蔽的。”我和也发现了此事的ttt一起讨论着。
谁也不知奚老师倒底在乐什么,莫不是“班主任之乐其乐,你我他具难猜测”吧!
镇江市宝堰中学初三:李吻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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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偷书”前几天,老师给我们上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想起了我四年级类似的窃读经历,不禁笑出声来。那次回家写完作业,我就央求着妈妈,能不能看一会儿闲书。但是妈妈的脸说变就变,她板着脸,阴沉严肃地说:“不可以。”但我在心里想:我偏要看,今天这本书,我看定了,谁都无法阻挡。当我睡觉的时候便趁没人注意时,一路小跑到书房。把手臂伸直,从最上层拿起我最爱的《怪兽大师》,悄无声息地溜回到了我的房间,慢慢的关上门,爬上床,拿出了一只当备用的放在床头柜的手电筒,拉上被子覆盖住了全身,一点缝都没留。这本书我一看就入迷了,特别是主人公翻越了死亡雪线,来到青坝草原与怪兽安第斯大战的片段,更让我兴奋不已,热血沸腾。看完这本书以后,发现不知不觉已过了两个小时了,四肢都很麻木,像是千万根针扎入其中。我却感觉头脑很轻松,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今天晚上真是享用了一顿美味的大餐呐。3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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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头婴清朝康熙年间,江南凤城一带出现了一种新奇的娱乐方式:客人来了,只需躺倒在一张木床上,由一个身高不到三尺的婴儿在床头一边用他柔嫩的双手抚摸客人头部,一边讲一些天下奇闻、官场风波。这些婴儿被称为床头婴。他们虽然身材瘦小,手指酷似婴孩,但眼神和脸部却充满沧桑。街头的苦力、田间的劳力、民间的三教九流,都喜欢到这家床头婴按摩楼来,因为它的价格便宜。而无人知晓床头婴的幕后老板是谁,连当地官员也奈何不了。于是,这床头婴的名号更响了。这件事惊动了朝廷。康熙密令大臣李三江下去探查,要李三江想方设法把这些床头婴的来历向他汇报,而且只能秘密巡查,不得惊动当地官员。李三江正为有人举报他贪污腐败的事情而寝食难安呢,见皇上委以重任,自然高兴:“皇上还是信赖我的,我一定要办好这件事。”于是,李三江悄悄来到了凤城,打扮成算命先生走进床头婴按摩楼。在柜台交了钱,就有个穿着粗布衣衫的侍童走了过来,把李三江带进了一个小房间,一张红褐色的木床几乎占据了整个房间。李三江躺在了木床上,不一会儿,一个矮小的婴儿晃着身子跳上了床。李三江细细打量那人,发现他虽然手指脚掌等裸露的地方柔嫩无比,但脸部显得很苍老。“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床头婴?”李三江不由愕然。那床头婴显然是个按摩的老手,两只婴儿手轻轻抚弄着李三江头部的太阳穴,一边喃喃地讲起了一些民间奇闻。那声音莺歌燕语的,让人变得无比慵懒。李三江想跟床头婴交谈,可床头婴却只顾自己说奇闻逸事、官场黑幕,对李三江不理不睬。李三江只好闭上眼睛,细细享受这柔嫩的抚摩。一个时辰后,床头婴跳下床,消失在门口。李三江下了床,惬意地伸了一个懒腰,发现自己这几天奔波的疲劳,果然一扫而光。他暗暗称奇,心想要把皇上交代的事情做好,就一定要见到老板,否则这床头婴的来历,自己是琢磨不透的。李三江找到了刚才那个侍童,向他说明了来意,那侍童笑了笑,对李三江说道:“这位先生,我们的老板是不接待来客的,除非你是特别的人。”“特别的人?”李三江愣了一下,然后笑吟吟地掏出一两银子,悄悄地塞给了侍童。侍童接过银子,道:“那好吧,我给你通报看看。”过了一会儿,那个侍童回来了,指了指前面的一个小门对李三江说道:“我们老板在那个屋子里等你。”李三江穿过了那扇黑色的小门,来到了一个小屋,一个身穿黑色大衣的男子背对着他站着。“你一定要见我?”那人的喉咙里发出一阵沉闷的声音。“是啊,我想知道你们这个床头婴是怎么来的?”李三江毕竟见过场面,他开门见山地说道,“因为我也想开一家类似的按摩馆,不过你放心,我开设的地点绝不在这个地方,只要你把床头婴的来历告诉我,我给你一千两黄金作为报酬。”李三江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只要这个老板说出床头婴的来历,他就可以向皇上汇报了,而一千两黄金,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那人转过身来,冷冷一笑,“那你就跟着我来吧!”李三江跟着黑衣男子进了一个大山洞。在山洞中,不时地穿过一两个床头婴,他们笑嘻嘻地捧着一两个馒头,欢天喜地地讲述着故事。正当李三江摸不着头脑的时候,黑衣人说话了:“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有个规矩,如果有人一定要知道床头婴的来历,就必须讲述一些奇闻逸事或官场黑幕,否则,那些床头婴会把你当作异类,扔进水池,让你难受。”李三江心想:我自小熟读各类书籍,说些奇闻逸事自然不在话下,但是让我说官场黑幕,就有些为难了,但为了能完成皇上交代的任务,也只能豁出去了。于是,他点点头:“好吧,老板,你的这些要求,我都可以做到。”他们进入了山洞中的一个大厅。大厅里灯火通明,十几个床头婴正围坐在一张巨大的石床上嬉闹。那些床头婴身高皆不足三尺,但个个手如白玉,光滑无比。“你先给这些床头婴讲个奇闻吧,等下,我再来见你,给你说说这些床头婴的来历!”那个黑衣人说完就走出了山洞。李三江对着那些床头婴笑了笑,讲起了一个侏儒找老婆的怪事,谁料床头婴都愤怒地喊起来:“你这坏蛋,在笑我们是侏儒吧!告诉你,我们不是侏儒,我们是床头婴!”李三江连忙陪上笑脸:“各位别急,我再给你们讲个笑话吧!”谁知那些床头婴不买他的账,其中一个盯着李三江,用手指了指他后面一个冒着热气的水池道:“你快给我们讲讲你在官场的黑幕,不然我们就把你扔到那个水池里去!”李三江连忙摇头:“你们误会了,我不是官员,所以我不知道官场黑幕啊!”“不是官员,那你怎么会到这里来,大家快把他扔下去。”那个带头的床头婴喊了起来。其他床头婴都跳下床来,围住了李三江。李三江额头上的冷汗刷地一下流了下来。他知道,自己不说些官场黑幕,是走不出去的。算了,这些床头婴也是供人娱乐使用的,自己不如胡编乱造些故事给他们听听。可奇怪的是,那些床头婴对李三江的胡编乱造都洞察神明,他们逼着李三江非把自己的贪污之事说出来不可。等李三江支支吾吾地把自己贪污的一笔灾民的黑款说出来后,那些床头婴都轰地一声笑了,他们使劲举起李三江,把他抛入了那个冒着热气的水池。那个水池的水虽然烫,但却让人十分舒服。李三江刚才还以为这水池里的水有毒,可现在却感到一股惬意直冲自己的七神六脉,舒畅无比。等李三江泡够了爬上来的时候,发现那个黑衣人已经走了进来。黑衣人递给李三江一杯姜汤,对李三江说道:“先喝杯姜汤吧,我再给你讲讲这些床头婴的来历。”李三江接过姜汤一饮而尽后,就坐了下来,等着听黑衣人讲床头婴的来历。黑衣人见李三江已经喝完了姜汤,笑吟吟地说:“李大人,床头婴的来历就不用我告诉你了吧?”李三江大吃一惊,忙问:“你怎么知道我姓李?床头婴是什么来历?”“你不就是床头婴吗?”黑衣人冷冷一笑,指着那个水池说道,“你刚才泡的是缩骨水,喝的是能丧失记忆的忘过水。半个时辰后,你将忘记你所有的过去。三天后,你将缩成三尺高的床头婴……”李三江扑通一声跪在了黑衣人的面前:“老板饶命,老板饶命,我是奉皇上之命来的啊,你可不能这样啊!”黑衣人指着石墙上的一幅画,对李三江怒喝道:“你看清楚了。我不是老板,他才是老板!”李三江战战兢兢地抬头一看,什么都明白了。突然,他觉得全身开始酸痛,惨叫一声,晕倒在地。这时,黑衣人吩咐道:“来人,把这个床头婴腰牌给他挂上。他贪了老百姓的钱财,下辈子,就让他伺候老百姓吧!”至于画像上的人是谁,已经不重要了。不过据服侍在康熙身边的那些太监说,每年都有一些官场要员失踪,当有官员把这些事情禀告康熙的时候,康熙听了,总是微微一笑。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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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婴不知过了多久,在我睡得正嗨时,忽然感到一股阴气扑面而来!下意识的睁开眼睛,发现带鱼正站在床边。我二话不说,马上起床穿衣服!因为我知道,如果赖床,带鱼一定会给我好看!识时务者为俊杰。带鱼满意的说道:“今天给你带来的沙袋,每个十公斤重,你的任务就是绑着沙袋跑五公里,跑不完就不准吃早餐也不准上学。”“女侠,有没有搞错?让我带着四十斤的沙袋跑五公里?”“你不想去?”“想!”我赶忙点头哈腰的回答。如果把她惹生气了,后果一定很严重,很严重。不过带着四十斤的沙袋跑五公里,这TM是想累死傻小子啊。一小时零二十分钟!终于完成了任务!我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胸腔火热,仿佛快要吐血了。汗水已经湿透了衣服,粘在身上很难受,双腿麻木,仿佛不是自己的,连动都懒得动。连滚带爬上了楼梯,直接栽倒在床上。带鱼站在旁边说道:“你毅力还不错,其实我并不是想故意折磨你,而是你入门太晚,身体基础太差,必须快点让你的体质增强,否则是无法修习道术的。”我累的说不出话,哼哼了两声,带鱼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老妈叫我吃早饭的时候,我没吃,而是拿着一包饼干,有气无力的出了门。自行车昨晚车胎被扎,还没去修,所以今天不能骑了,只能打车去学校。晃晃悠悠的进了校园,再一次万众瞩目!我早已习惯被人迷恋和崇拜,不顾他们爱慕和嫉妒的目光,直接进入了自己的班级。小慧还没来。我直接趴在了桌子上,闷头大睡,早晨体力消耗得太多,现在已经完全没精神再去听课了。迷迷糊糊中,小慧叫了我两次,我哼哼唧唧的回了她两句,她见我实在不起来,也就不再叫我。直到中午放学的时候,小慧把我摇醒:“张小龙,你怎么又睡觉?这样是不行的。还有,剑柄放在你的桌膛里了。”我从桌膛里拿出剑柄,塞进书包,然后拎着书包和小慧一起走出了校园。回到家中,吃过午饭,我决定今天下午就帮小慧解决麻烦!不过目前我对道法根本就一窍不通,好在有牛眼泪和承影剑。牛眼泪可以让我见到鬼魂,承影剑是什么古代十大名剑,昨天女侠也说了,这东西是驱邪的神兵利器,所以虽然有些胆怯,但神兵在手,还是给我增加了一些勇气。我将玻璃瓶装的牛眼泪塞进书包里,承影剑也留在书包中,从钱包中拿出了我的全部存款,250块钱,早早的就出了家门,根老妈说我要去书店买书。到了书店后,我买了一本繁体字字典。由于《牛门历代降记载》全是用繁体字写的,所以我必须买一本繁体字字典,才能看得懂。下午,进班级的时候,小慧还没来,班级里也没多少人。我将牛眼泪从包里取出,用手指蘸了一点,擦在眼睛上。带鱼说过,每次涂抹牛眼泪,有效时间为一小时。将牛眼泪放进桌膛,我环顾班级,并没有发现什么鬼怪。正当我琢磨为什么的时候,一个男孩坐在了我旁边,略带嚣张和嘲笑的说道:“笑话,今天来的挺早啊?”这个男孩叫夏超然,身高175左右,有俄罗斯血统,头发发黄,蓝眼睛,脸上带着傲气,仿佛觉得高人一等似的。他的确有嚣张的本钱,长得帅,学习好,家有钱,他家里是做企业的,据说资产过亿。我和他从来都没什么交往,甚至都没说过话,于是我也不咸不淡的说道:“原来是学习委员啊,有什么指教?”“也没什么,就是警告你一下,别和周慧清走的那么近,否则我就给你好看!这个城市里,每天出车祸的几率都很大嘛,所以张小龙同学,作为走读生的你,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一定要小心啊。”说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起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同时也有一群老娘们儿围了上去,毕竟夏超然就是传说中的高富帅。听着夏超然的威胁,我暗暗捏了捏拳头。不过他说的也对,凭他家的势力,想要伪造一起车祸,实在太简单了,而我不是冲动的人,知道什么人惹得起,什么人惹不起,如果今天得罪了他,或许以后连我父母都会受到牵连!但是他又在打小慧的主意……说实话,看到小慧女大十八变,我也喜欢小慧,再加上小时候的那次误会,我们的关系很微妙,夏超然是个花花公子,说不定玩完小慧,就会把她一脚踢开,而我又不想让这种事情发生。看来,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道术上了!我此刻立志,一定要学好道术!从今天起,将带鱼给我的任务超额完成!她让我跑五公里,我就跑个十公里!为了自己,为了父母,为了小慧,最后才为了阴阳两界的和平……不一会儿,小慧来了。我目光看向小慧的时候发现她额头有很多黑气环绕。应该是擦了牛眼泪的缘故,因为正常情况下,我要很仔细才能看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黑气。牛眼泪果然是好东西!不知不觉间,我对道术的威力更加深信不疑!和小慧闲聊着以前村子里的事,直到上课铃响起,小慧说道:“小龙,你要好好学习,叔叔阿姨会很高兴的,有什么听不懂的地方,尽管问我。”我随意答应了几声,不再打扰小慧听课,自己无聊的盯着课本,在课本上乱画了起来。画的正是《符咒大全》第一页的符咒。昨晚看了几分钟,倒也记住了这玩意儿的画法,只是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整整一下午,我看着时间渡过,每隔一小时,就往眼睛上擦一些牛眼泪,可是却并没有感觉到阴风,也没看到什么鬼怪接近。唯一接近的就是夏超然,用研究练习题的借口贴近小慧,还眯着眼睛不善的扫了我一眼。到了晚上放学的时候。我依然提出送小慧回家,她也没有拒绝。至于夏超然,他是住校生,不可以随意出校门的。今天没骑咯篮子1258,所以我和小慧慢慢散步,只是在路上,我发现了几个面目苍白,飘来飘去的鬼。于是我也面色苍白,连说话的语气都有些不自然起来。小慧问我哪里不舒服,我胡乱编了个借口说大姨夫来了……来到小慧家楼下的时候,一股阴风出现!只见一个满身血迹的婴儿从单元门穿门而出!单元门是锁着的!这个满身是血的婴儿是飘出来的!而且直接就趴在了小慧的后背上!小慧哆嗦了一下,小声低估道:“好冷。”然后看向我,笑了一下说道:“谢谢你送我回家。”我牙关有些打颤,心说小慧果然是被鬼缠住了!麻痹的那小鬼长的太寒碜了,我忍着恐惧,不去看那个小鬼,强笑了一下,从书包里拿出承影剑的剑柄,递给小慧道:“小慧,麻烦你,再帮我保管一下这个剑柄,明天还给我。”我刚取出剑柄的时候,那个小鬼便不安了起来,瞪着通红的眼珠子,死死的盯着我手中的剑柄,仿佛很是忌惮。小慧接过剑柄,只见一道黄光瞬间将小慧身体笼罩,那个小鬼惨嚎被黄光弹飞了出去!有效!这种镜头以前只在电影里看过,没想到如今本掌门也有了这种手段!哇哈哈哈……心中的恐惧渐渐褪去,我对小慧说道:“好了小慧,你回去吧,好好为我保管剑柄,千万别弄丢了。”小慧回家之后,我也得意的向自己家走去。可是走着走着,却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差点没当场给我吓尿了!那小鬼正在跟踪我!一直飘在我身后五米左右的位置!而且我还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事,就是我已经走了十多分钟,但却一直在某路灯下面转悠,这路灯上贴着各式各样的小广告,什么老中医专治性病,什么批发印度神油,还有办证的。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路灯绑着个破布,随风飘来飘去。我已经在这里转悠很久了!按理说应该早就到公路了,难道说是传说中的鬼打墙?!!想到这里,我差点没吓死,他大爷的,本掌门刚开始学习这一行,别刚上来就给我玩这么高难度的行不?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心说现在不是慌乱的时候,既然打不过小鬼,那就只能用装逼**了!我猛然转身,对小鬼历喝道:“兀那小鬼,本道长有心放你一马!你却不知好歹,难道真要本道长出手将你打的形神俱灭?!阿弥陀佛,哈利路亚,急急如律令!”小鬼还真被我唬住了,飘在那里一动不动。但紧接着,他眼中红光一闪,向我扑了过来!我当场就沃了一个槽!来不及多想,撒腿就跑!但跑着跑着,只觉一股阴气进入身体,就好像冬天光着膀子站在雪地里一样,让我不停的打颤。不停奔跑,不停奔跑,也不知怎么的就跑到了公路,我赶忙拦了个计程车,坐在车上不住发抖,我现在还是觉得很冷。回到家中,我从柜子中翻出羽绒服,老爹问我怎么了,我说冷,他摸了一下我的额头,惊呼一声好热!拿出体温计一试,发现我都烧到39度了!老爹老妈忙活着要把我送到医院,而此时,带鱼小姐出现了!当然,老爹和老妈是看不见她的。带鱼淡淡的说了一句:“阴气侵体?只要收走你体内的阴气就没事了,我晚些来找你。”说着,带鱼手按在我脑袋上,五秒钟后,我觉得全身舒爽,再也没有那种寒冷的感觉!真不愧是女侠啊!我心中感叹一声,对老爹说道:“老李,别那么紧张,说不定是体温计坏了,我现在觉得好多了,没有刚才那么冷了,不信你摸摸。”老爹老妈又摸了一阵,试了试体温,三十六度五,我说这是虚惊一场啊,赶紧吃饭吧,我都快饿扁了。初二:希引力ccc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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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妖娆吸血鬼(vampire),意思是嗜血、吸取血液的怪物的意思,是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之所以说是魔怪,是因为他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在西方有着大量的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现在,吸血鬼也用作比喻榨取他人血汗、劫取他人钱财、思想或者其他资源的人。一般认为,吸血鬼传说起源于人们对血的恐惧与崇拜。吸血鬼的起源之一:德拉库拉希伯来人对血的崇拜和恐惧形成了一种难耐的情结,一方面血是灵魂和生命的象征,而另一点上他们又把血认为是灾难不祥的标记。就象受蛇诱惑的夏娃,她的后裔从此有了月经,那被认为不洁净的伤口,所以,基督教认为,血同样代表着罪恶。“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你们不可吃任何活物的血,因为那就是它们的生命,否则你们就会受到惩罚!”(摩西律法,《旧约·利未记》)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予超自然的能力,同时它得到了鬼神学的辅助和渲染,于是吸血鬼迷信正式出现登场——这迷信本身有很大的基督教煽动性,在当时甚至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功能,同时出于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是以处女的纯洁之血为药方来治疗和延缓衰老。最早的吸血鬼形象难以确定,但一般来说有以下论点:1.该隐(圣经,创世纪4:1-16),因杀兄弟而受上帝诅咒。他是亚当和夏娃的大儿子2.犹大,出卖耶稣的门徒,后来因后悔而自杀(圣经,马太福音)。传说上帝使他不死,永远孤独,作惩罚。所以,现在的吸血鬼,都须保持神秘,永远孤独。事实上,在18世纪前是没有现代意义上吸血鬼一词的。英语中第一次出现这个词是在1732年。有人认为,当时欧洲应该已经有吸血鬼神话了,那时爆发了大规模的狂犬病。3、撒旦:撒旦其实是恶魔领袖的统称,而路西法是其中很著名的一位,他之前是天界的炽天使,叫路西菲尔,他在天界的地位是十分尊贵的,因不满圣子耶稣而不愿向他下跪,带领众天使叛逆于上帝,引发圣战,后失败被打入魔道,成为堕天使。[编辑本段]历史渊源血族之身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Kin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The 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但也可以控制自己心脏的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的。但是他们只吸取恶人的鲜血,对好人只采用点吸的方法。他们通常出现在大型舞会上,拥有读心和透视的本领,找出恶人采取行动。血族的克星(本族)血族,主要是靠不断寻找鲜血为自己充饥,但是却有“吸血鬼猎人”这一特殊的存在。吸血鬼猎人是厌倦了靠吸血为生的生活,所以进行洗礼,但是它本身已成为吸血鬼,所以洗礼不能完全净化,所以只是变成了吸血鬼猎人这一特殊的存在。形像的嬗变起初认为要吸血的是死者需要活人以血献祭,但这几乎是所有原始宗教共有的说法,而且那些受祭者似乎只是灵魂或恶神。明确是死于非命的人,肉体复活和要饮人血是在斯拉夫神话中,而该种吸血鬼和后来丧尸或僵尸无异,只是单纯的恐怖的象征。到了十八九世纪时,才有和丧尸或僵尸分别,主要表现为有自我意志,犹其是主人级的吸血鬼思想和常人无异的吸血鬼神话,在恐怖小说如德古拉伯爵等故事中,常被说成是有贵族衔头的主人(真祖),和被咬成为其奴隶的仆人(后来常以“死徒”或“患者”等贬义词称呼)等,吸血鬼也不再是真正的活死人,而是像死人般生活的长寿活人。到了二十世纪中科幻小说试图了以科学角度解释吸血鬼:我是传奇,故事中未来人类普遍吸血鬼化,其中第二种吸血鬼自称为新人类的变种人,也是首次把吸血鬼看成是和现实世界的人并非同类的物种或种族,并和其故事中第一种吸血鬼化身为丧尸,一并成为了最近流行文化中活死人概念的主流。同期的另一本科幻小说宇宙保卫队,首创了和人类完全不同的吸血的外星人,这种非人的吸血鬼设定也为动画血战系列使用(但“翼手”不一定是外星人,可能是地球上未知的智慧生物)。而九十年代日本动画吹波糖危机中,首创了需要吸人血维持其生物组织的特殊仿生人(类似未来战士的设定)。我是传奇等科幻故事,提出吸血鬼可能是一种病毒引致的基因异变,此说能解释被吸血鬼咬后会被感染的情况,以及吸血鬼的一些超越人类体能的能力。但并不能让吸血鬼带有魔法般的力量,如变身成动物或化成烟雾。要在科幻中吸血鬼有更大的力量,需要在整体上有更复杂的设定,如:圣魔之血或吸血鬼猎人D等远未来型科幻中人类的吸血种族,或者吸血的外星人和仿生人等的类人类。辈分阶级和名词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上古者、第三代吸血鬼(Antediluvian)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孙子(第叁代吸血鬼),没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着千年圣战(Je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在卡玛利拉习俗中,“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长寿者、玛土撒拉(Methuselah):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长老(Elder):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权力。仆人(Ancilla):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不受管束者、叛徒(Anarch):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婴儿(Neonate)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叁代之后。贵公子(Childe)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吸血鬼的职位亲王(Infante):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众多强大的能力,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最少有100人子嗣或仆人,掌握了相当权力。长老(Presbyter):与Elder不同,这个长老是管理氏族内部的长老,并非是整个血族最高卡玛利拉会议的长老。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比亲王高一些等级。领主(Suzerain):是赐予卡玛利拉会议领地的血族,suzerain原意是宗主国,也就是说他就是一片领地最高主人。通常一世纪一任,不得连任。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Comte),子爵(Vicomte),男爵(Baron)。下面列举的词汇大多是会在游戏中出现的吸血鬼专用词汇,整个词汇表来自《Childrenof the Inquisition》和一些影视作品。该隐(Caine):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被认为是第一个吸血鬼。氏族(Clan):一群有着由血缘决定的共同特征的吸血鬼。现在已知的氏族有13个,都是由第3代吸血鬼创建的。初拥(Embrace):把一个人类转变为吸血鬼的过程。需要先吸干对方的血,再把一些吸血鬼的血回灌到对方体内。世代(Generation):表示某个吸血鬼和Caine(该隐)之间差了多少代,也就是吸血鬼的辈分。高贵的圣战(GreatJehad):争取在新大陆“美洲”最高地位的战争。从十七世纪一直持续到现在。异端审判(Inquisition):十三,十四,十五世纪时由人类发起的消灭吸血鬼和其它超自然生物的战争。“千年圣战”(Jyhad):一场血族之间的永不停息的征战。通常是辈数高的吸血鬼把被数低的吸血鬼像炮灰一样投入这场战争。魔党成员使用这个词的情况比别的吸血鬼多,因为在他们眼里任何的战斗都属于千年圣战的一部分。避世(Masquerade):一个戒条或者说是传统,要求血族不能在人类面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这个规则在恶灵生物歼灭运动(Inquisition)爆发后被制定。用以保护血族的生存。但是魔党成员并不十分遵守这个戒条。联系(Vinculum):一个系群内成员间的由于Vaulderie引起的互相团结的联系,类似一个微弱的BloodBond。血液(Vitae):人类血液,正宗人类血液!人造血(sanguification):吸血鬼学会制造人类血液替代品,在《黑夜传说》中提到过;动漫《吸血鬼骑士》中提到叫“血液凝合剂”,也有吸血鬼的体质不适应这种药剂。蓝血贵族:吸血鬼的一种,高贵的吸血鬼。它们的血液和眼泪都是蓝色的,因此被称为蓝血贵族。能力和特征吸血鬼没有影子:属于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吸血鬼是没有影子的,影子和映像都是灵魂的象征,因而吸血鬼没有灵魂就没有影子和在镜子里的映像。长而尖利的犬牙:吸血鬼通常通过牙齿切入被害人脖子来吸取鲜血,有些在平时状态能隐藏该特征——这已经变成了吸血鬼最主要的特征之一。能够变身为蝙蝠:目前吸血鬼总是和蝙蝠联系在一起,而且它们的周围通常有蝙蝠围绕,自身也能变成吸血蝙蝠。以坟墓和棺材作为栖息场所:在白昼吸血鬼往往在棺材或坟墓里休憩,以尸体方式存在。只有在阳光消失后才活动。这是普遍的没有异议的吸血鬼特征,人们认为吸血鬼惧怕阳光。其他特征:基于现代在艺术领域对吸血鬼的加工美化,它们还具备以下特征。男的面貌英俊,体型修长高大,女的则妖娆美丽,它们往往有自己的城堡,而且本身是贵族。这是在中世纪几个历史人物为原形的基础上所衍生的。着黑礼服,并有外黑内红或全黑的披风和斗篷、皮肤惨白,嘴唇红艳,眼睛多为红色且发结很高。手指能变为坚硬的爪子。身体冰冷。有极快的速度,能飞行——有些吸血鬼通晓魔法,并具有不可思议的灵力。力量极大,除了致命弱点外不怕任何攻击,拥有不死之身。有着很高的智慧。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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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婴国》读后感《巨婴国》读后感2500字:《巨婴国》是北大心理学系毕业的武志红老师思索21年,书写5年完成的一本著作。这本书上架不久,就接到了下架通知。我在百度百科搜到的信息是“因图书触犯法规和政策已经下架叫停”,不过网上也流传着一张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下架通知涵,说的是因为图书质量不合格,下架召回。这本2016年12月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2017年2月17日就由磨铁公司发出了图书召回通知,上市售买时间不到3个月。不过后来也有网友买到了新版的《巨婴国》,书的厚薄已经相差很大了。这说明再版的那本书已经删减了大部分的内容。那么这本书到底写了些什么呢?为什么它的下架会引来这么多的关注呢?其实看完这本书,还真感觉作者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写了许多不该写的事,抨击了一些国人习以为常的事情。可以说是触怒了许多国人的痛点吧!在知乎上,有网友评论说书下架的理由无外乎三个:说了假话、说了真话、说了有人不爱听的话。武志红老师在这本书中不仅三条全占了,还多了一条:加了一些废话。这样看来,书下架的理由倒也充分。那么我是怎么看待这本书的呢?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书中的两个基本概念。首先,我先给出武志红老师对巨婴的定义:巨婴,即成年婴儿。身体上,是成年人了,而心理发展水平,却还是婴儿水准。婴儿,特指1岁前的孩子。巨婴,即是心理发展水平还停留在1岁前的成年人。接着我们来看看6个月前婴儿的心理特征:共生6个月前的婴儿会觉得,我就是妈妈,妈妈就是我。我们是一体的,我们共同使用一个身体和心理。更小的婴儿,如3个月前的,他们甚至会觉得,我就是万物,万物都是我。我就是宇宙,宇宙都是我。全能自恋6个月前的婴儿会觉得,我是神,无所不能,我一动念头,世界就该按照我的意愿运转,否则,我就会变成魔,有雷霆之怒,恨不得毁了世界,或者毁了我自己。偏执分裂所谓偏执,即我的判断、我的意愿必须坚持下去。所谓分裂,即,事情一分为二,且两者不能并存。譬如,好坏不能并存,黑白不能并存,善恶不能并存,不同意见不能并存……偏执分裂加一起,则成了,我是好的、白的、善的,我的意愿才能存在,你则是坏的、黑的、恶的,你的意愿不能存在。然后,全书就依照巨婴身上体现的婴儿心理特征展开了各种抨击。共生心理在巨婴身上的几种展现形式:到处找妈(不愿生活自理,总想找人照顾自己,帮自己“擦屁股”)、集体主义、统一思想、反对独立、没有界限。全能自恋的四种展现形式:追求优秀;甚至完美;想法多;行动困难;诛心论;从关系退行到孤独的全能自恋中。偏执分裂的展现形式,我在书中没有找到概括性的总结。但是在各种巨婴心理的表现形式上,都可以找到这种偏执分裂的性格特征。比如说:如果我的要求不被满足,你就是坏的。我们仔细观察孩子的日常举动时,很容易发现这种性格特征。那些要求不被满足的孩子满地打滚的情景,我们屡见不鲜,你们不满足我,你们就全都是坏人。就是这种简单的逻辑。整本书大致都是围绕巨婴所具有的这三种心理特征进行分析举证推理的。为了说明某种社会现象中,国人所具有的巨婴心理特征,书中会以犀利的视角不遗余力地鞭鞑。这也许是这本书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毕竟没有人会轻易接受一个只看到你缺点的人在你身边指指点点。同样是为了说明具有巨婴心理特征的个体的不同表现形式,作者在书中举了许多极端的个例来说明。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极端的个例是少数,我们大多数人[]的身上只是存在其中几种巨婴心理特征而已。即使如此,我们也不由自主地按作者的思路将自己归类到巨婴的行列,这也许是大多数人不喜欢看此书的原因。有一位跟我一起阅读此书的朋友,就如此说,我看着看着就想怂作者。而对于我自己来说,读完此书,自己又多了一种看世界的新眼光。能够从心理学的角度去解读自己不能理解的一些社会现象,能够分析家人朋友各种行为方式的深层原因。最重要的是懂得了作为一个母亲如何正确地照料婴儿,在培养一个心理健康的孩子过程中,我怎样做才是正确有益的。也会针对一些情绪和抱怨找到自己身上残存的巨婴心理特征,这也是第一性原理在生活中的运用方式。前不久刚看完施展老师的《枢纽》和万维钢老师推荐的《盗火》,对比那两本书,读《巨婴国》的心情是压抑、不爽甚至是负能量的。感觉在周围世界看到的都是病态的人(心理不健康),如同鲁迅写《狂人日记》的那种心境也不为过。相对于《枢纽》的大格局、大视角、动态变化的眼光,《巨婴国》相当于在锁孔里看世界,非常像查理?芒格所说的“手里拿着锤子到处找钉子”的感觉。与《盗火》的作者冷静理性地分析,以及大量心理学、脑神经科学、药理学的实验数据、科结论作为论据,《巨婴国》这本书的科学严谨性就值得商榷了。这也难怪有许多阅读此书的读者,有许多认为作者的例证太极端。不过我认为极端倒是次要的,关键是心理学分析问题的这种方式更像是臆测,先入为主的判断之后,然后举许多例证来说明这种猜测是成立的,缺乏科学分析的信服力。正如有数据显示,心理学书籍缺乏科学严谨性。2013年一项系统性的可重复研究表明,心理学发表过的100项实验研究,能够得到重复验证的只有39%。可见许多心理学实验也是非常不靠谱的。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行为和心理学研究与运用就像是一场军备竞赛,个人不断地通过心理学研究成果提升认知来抵御外在诱惑和心魔,心理学研究又必须深入到一个新的层次,继续发表新的研究成果。人的一生是一个心灵不断成长的过程,如果拒绝心灵的脱胎换骨,我们只能永远活在巨婴的心理阴影之下。从这本书中,你或许能够找到现实中那个讨厌的自己,那个深深掩藏在好人面具底下真实的自己,那个从来不敢在阳光明媚暴露的自己。人心是邪恶的,那这种邪恶只存在他人那里吗?“我”的身上如果也有,那我该如何直面它呢?这本书你看第一次可能会很反感,你会质疑现实中真有那么多巨婴吗?但是第二次阅读这本书时,你的愤慨,你的质疑,你的不服或许都会逐渐冷却,你会更加理性参悟到阅读这本书的意义所在。正如作者在书中所写的那样:个人成长中,核心自我的诞生,是一个超级里程碑。核心自我诞生前,你像是环境的响应物。一旦核心自我诞生了,环境的变化,还会激发你的反应,但不再能动摇你的根基。由此,你有了从环境中跳出来观察的能力与一份从容。我们作为读者来说,能够利用这本书中对自己有用的知识,来更深入的了解自己,解读他人的行为心理模式。逐渐成长为具有独立完善人格特征的个体;能够识别健康心理的个体,找到最适合的生活和婚姻伴侣,或者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在孩子的心理成长过程中,知道正确的行进路线和方向,才是我们阅读这本书的目的。找到那个核心自我,不管外界如何变化,那个内在的核心自我会不断强壮,帮助我们从容面对生活和事业中的各种惊涛骇浪。而不会是像个婴儿一样指责、抱怨、为所欲为,无法直面自己的无能。真实的自我,是自信的基础,是获得真爱的必要条件。看完这本书你更有意愿活出一个真实的自我,让自己的能量和外界的能量充分的流通交换。让一切真实自然地流经你的心。心理学只是我们认识世界,以及与外界建立高效连接的一个工具。学会在合适的场景下运用这个工具,比单纯地采用批判性思维来看待本书,要更有实用意义。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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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逾城一在城市无边的黑暗中,一切喧闹都仿佛暂停,尘埃落定,去迎接那接踵而来的盛大的欢沁。我打小就一直喜欢飘着片片雪花的晶莹、纯洁的天空。那样,整颗心都会随着雪花飘摇。我去过的城市并不多,因为身上沉重的负担,脚步只拘于扬城,这实在可惜。好的文学作品是需要体验过才能写出来的呢。我只有这样零碎的说着这些支离破碎的语言,也不知有谁能够倾听。二子夜之时,静心仰卧,对月独酌。斟酒对影,影中,嘴角的笑意已泛黄。回眸遥望——彼岸,灯火已阑珊。天边流云,华美而矜持。万物悄无声息,汩汩消融。窗外,一只?归鸟从枯老的梧桐树上飞快的掠起。枯黄的树叶簌簌腾空而起,纷飞着,纠缠着,宛若久别的情人,在黑暗中静静等待相遇。安静地回想着自己幼稚而可笑的一个个举动,其实一直都在表演给别人看。在时空的剧场里,我带着面具演戏,不,应该说人人都戴着面具演戏。我分不清敌我,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分不清虚幻与实际,分不清爱恨情仇,分不清我是谁、他是谁、你是谁。三“夜半逾城”,这个名字三毛也用过。——我觉得那是一种灵魂的探索。我个人觉得她这篇所写的大段内容,太过现实化、独白化,尽管如此,我仍痴迷于她那一段在莫高窟窑洞内与菩萨的对话。这一段十分富有神韵,具有一种超脱世俗的意境遥远,就像文字有了灵魂。——“夕阳染红了一大片无边无际的沙漠。”这一支细腻而倔强的笔写出了这种很有一种古人边塞诗苍凉壮阔之美的句子,实为令人感叹。的确,苦海无边,何处才是尽头?我读着读着,仿佛所有仓促遮蔽的情感在那一刹那间倾泻,顿时莫名而来的悲哀,热泪盈眶。我相信——面对古老的敦煌,面对敦煌寂寥的夜,面对敦煌神圣的神,再高傲的人也会臣服于下、虔诚跪拜的。忆起余秋雨先生《莫高窟》中的文末语: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一语中鼎,使我顿生憬悟。我仅此而已的愿望——这些美好的记忆不要随着敦煌漫天的黄沙消失殆尽才好。文末,三毛提及《小王子》这本书,我认为,那是一种童真的孤单。四其实,我觉得,生命就应该开开心心、简简单单的活吧。可是红尘之中的人们——我们似乎都迷失了这个真谛。或许,我们都徘徊于自己画出的圈内,苦苦挣扎,无法解脱。天地之大,可是这小小的一个圈能够划清界限的?五逾城,是的,“城墙”是一定要越过的。在遥远的前方,不知是多远的地方,可也觉得它很近。那里,一阵阵悠扬、空灵、婉转的笛声直扣入我心扉,一声声击破我的冰心。这笛声一波三转,荡着尘埃的后尘,飘渺的前进,愈来愈进,扩散到风里,洒脱温柔却也含着不尽的哀婉与惆怅。我心想,吹笛人心中定是无尽的沧桑罢!我回头来看这作为背景的灰蒙蒙的城墙,可笑哉,我没有看见那一株斜逸出墙的红杏。于是,心中最后一点儿诗意被生生折断。——古老的城墙,何时才能翻过。我在城外踽踽独行,心中是无限怀古伤今的惆怅之感,稚嫩的心布满了沧桑。回首间——月已中空。城外古庵钟鸣依旧。残破的庙宇中不时有声声木鱼的敲打声传来。那厚重回旋的钟声惊醒了呆滞的我,它提醒着我,此时已夜半。我知道,我绝望了,我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越过那座城池,登上高楼凭栏望了。心中有墙,眼前有墙,脑海中却都是一个个迷惘的前方,又怎么能够放下一切,安静、微笑着逾城呢?冷月、古刹、旧城池;钟声、笛声、木鱼声。声声交织,物物相环。耳边的,清风明月,如同一种静默的昭示。我在慌乱中看见了自己,有了这样的一种自知之明,所以,我索性转过身,离开了那座空城。我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向着那一轮皓月笑了笑。我知道,不需一兵一卒,不需跋山涉水,不需兵荒马乱,不需狼烟烽火。——我已经穿越千年,坐拥王城。扬州梅苑双语学校初二:最后的光1200字以上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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