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逾城
一
在城市无边的黑暗中,一切喧闹都仿佛暂停,尘埃落定,去迎接那接踵而来的盛大的欢沁。
我打小就一直喜欢飘着片片雪花的晶莹、纯洁的天空。
那样,整颗心都会随着雪花飘摇。
我去过的城市并不多,因为身上沉重的负担,脚步只拘于扬城,这实在可惜。好的文学作品是需要体验过才能写出来的呢。我只有这样零碎的说着这些支离破碎的语言,也不知有谁能够倾听。
二
子夜之时,静心仰卧,对月独酌。斟酒对影,影中,嘴角的笑意已泛黄。
回眸遥望——彼岸,灯火已阑珊。
天边流云,华美而矜持。万物悄无声息,汩汩消融。
窗外,一只?归鸟从枯老的梧桐树上飞快的掠起。
枯黄的树叶簌簌腾空而起,纷飞着,纠缠着,宛若久别的情人,在黑暗中静静等待相遇。
安静地回想着自己幼稚而可笑的一个个举动,其实一直都在表演给别人看。在时空的剧场里,我带着面具演戏,不,应该说人人都戴着面具演戏。我分不清敌我,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分不清虚幻与实际,分不清爱恨情仇,分不清我是谁、他是谁、你是谁。
三
“夜半逾城”,这个名字三毛也用过。——我觉得那是一种灵魂的探索。
我个人觉得她这篇所写的大段内容,太过现实化、独白化,尽管如此,我仍痴迷于她那一段在莫高窟窑洞内与菩萨的对话。这一段十分富有神韵,具有一种超脱世俗的意境遥远,就像文字有了灵魂。
——“夕阳染红了一大片无边无际的沙漠。”
这一支细腻而倔强的笔写出了这种很有一种古人边塞诗苍凉壮阔之美的句子,实为令人感叹。
的确,苦海无边,何处才是尽头?
我读着读着,仿佛所有仓促遮蔽的情感在那一刹那间倾泻,顿时莫名而来的悲哀,热泪盈眶。
我相信——面对古老的敦煌,面对敦煌寂寥的夜,面对敦煌神圣的神,再高傲的人也会臣服于下、虔诚跪拜的。
忆起余秋雨先生《莫高窟》中的文末语: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一语中鼎,使我顿生憬悟。
我仅此而已的愿望——这些美好的记忆不要随着敦煌漫天的黄沙消失殆尽才好。
文末,三毛提及《小王子》这本书,我认为,那是一种童真的孤单。
四
其实,我觉得,生命就应该开开心心、简简单单的活吧。可是红尘之中的人们——我们似乎都迷失了这个真谛。或许,我们都徘徊于自己画出的圈内,苦苦挣扎,无法解脱。
天地之大,可是这小小的一个圈能够划清界限的?
五
逾城,是的,“城墙”是一定要越过的。
在遥远的前方,不知是多远的地方,可也觉得它很近。
那里,一阵阵悠扬、空灵、婉转的笛声直扣入我心扉,一声声击破我的冰心。这笛声一波三转,荡着尘埃的后尘,飘渺的前进,愈来愈进,扩散到风里,洒脱温柔却也含着不尽的哀婉与惆怅。我心想,吹笛人心中定是无尽的沧桑罢!我回头来看这作为背景的灰蒙蒙的城墙,可笑哉,我没有看见那一株斜逸出墙的红杏。于是,心中最后一点儿诗意被生生折断。
——古老的城墙,何时才能翻过。
我在城外踽踽独行,心中是无限怀古伤今的惆怅之感,稚嫩的心布满了沧桑。
回首间——月已中空。
城外古庵钟鸣依旧。残破的庙宇中不时有声声木鱼的敲打声传来。
那厚重回旋的钟声惊醒了呆滞的我,它提醒着我,此时已夜半。
我知道,我绝望了,我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越过那座城池,登上高楼凭栏望了。心中有墙,眼前有墙,脑海中却都是一个个迷惘的前方,又怎么能够放下一切,安静、微笑着逾城呢?
冷月、古刹、旧城池;钟声、笛声、木鱼声。声声交织,物物相环。
耳边的,清风明月,如同一种静默的昭示。
我在慌乱中看见了自己,有了这样的一种自知之明,所以,我索性转过身,离开了那座空城。
我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向着那一轮皓月笑了笑。
我知道,不需一兵一卒,不需跋山涉水,不需兵荒马乱,不需狼烟烽火。
——我已经穿越千年,坐拥王城。
扬州梅苑双语学校初二:最后的光
我讨厌下雨
今天天气阴,有些毛毛细雨。正当我去学校的时候,天漆黑的不能再黑,当时的我不敢迈出门前一步,因为天太黑了!
一路上,我的鞋子被污水糟蹋了,污水把我雪白的白鞋弄的脏脏的;当我走到学校是,鞋子已经湿透了,此时此刻我的脚冰冷了。经过漫长的3节课,终于放学了。
今天,我的脚可遭殃了,冷冰冰的。我讨厌死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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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铃声今夜,我在床上转辗反侧难以入眠。我非常担心铃声会再次响起,不然我和我的室友这一晚上都别想睡了。“叮当~叮当~”铃声再次响起,我吓得直冒冷汗,和凌心(室友)同时坐起来。“咚!咚咚!咚咚咚!”敲门声不断响起,我的心也扑通扑通跳得越来越快,甚至要一下子暴裂掉。“吃夜宵喽!444室,你们这楼真让人寒……”我小心翼翼地开了门,往门外探了探,还真的是在厨房工作的大妈。我接过夜宵,请她进来坐坐。我让她看电视,自己去倒茶了。倒茶完毕,一回头,居然看见大妈在我身后,那张狰狞恐怖的脸使我寒心,大妈头一沉说:“明天晚上,会有三人永远离开你们!”说完就睁开眼睛问:“夷?我不是在看电视吗?茶好啦?让我来,让我来……”我瞪大眼睛说:“你……”“怎么?”“没…没什么”我走到床边,扑通一声倒下了。大妈自己怎么会跑到我这里来呢?而且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完全不记得了……我狠狠咬了一口面包,又睡去了。神秘的鬼魂到底有什么来历呢?待续3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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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妖娆吸血鬼(vampire),意思是嗜血、吸取血液的怪物的意思,是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之所以说是魔怪,是因为他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在西方有着大量的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现在,吸血鬼也用作比喻榨取他人血汗、劫取他人钱财、思想或者其他资源的人。一般认为,吸血鬼传说起源于人们对血的恐惧与崇拜。吸血鬼的起源之一:德拉库拉希伯来人对血的崇拜和恐惧形成了一种难耐的情结,一方面血是灵魂和生命的象征,而另一点上他们又把血认为是灾难不祥的标记。就象受蛇诱惑的夏娃,她的后裔从此有了月经,那被认为不洁净的伤口,所以,基督教认为,血同样代表着罪恶。“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你们不可吃任何活物的血,因为那就是它们的生命,否则你们就会受到惩罚!”(摩西律法,《旧约·利未记》)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予超自然的能力,同时它得到了鬼神学的辅助和渲染,于是吸血鬼迷信正式出现登场——这迷信本身有很大的基督教煽动性,在当时甚至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功能,同时出于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是以处女的纯洁之血为药方来治疗和延缓衰老。最早的吸血鬼形象难以确定,但一般来说有以下论点:1.该隐(圣经,创世纪4:1-16),因杀兄弟而受上帝诅咒。他是亚当和夏娃的大儿子2.犹大,出卖耶稣的门徒,后来因后悔而自杀(圣经,马太福音)。传说上帝使他不死,永远孤独,作惩罚。所以,现在的吸血鬼,都须保持神秘,永远孤独。事实上,在18世纪前是没有现代意义上吸血鬼一词的。英语中第一次出现这个词是在1732年。有人认为,当时欧洲应该已经有吸血鬼神话了,那时爆发了大规模的狂犬病。3、撒旦:撒旦其实是恶魔领袖的统称,而路西法是其中很著名的一位,他之前是天界的炽天使,叫路西菲尔,他在天界的地位是十分尊贵的,因不满圣子耶稣而不愿向他下跪,带领众天使叛逆于上帝,引发圣战,后失败被打入魔道,成为堕天使。[编辑本段]历史渊源血族之身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Kin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The 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但也可以控制自己心脏的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的。但是他们只吸取恶人的鲜血,对好人只采用点吸的方法。他们通常出现在大型舞会上,拥有读心和透视的本领,找出恶人采取行动。血族的克星(本族)血族,主要是靠不断寻找鲜血为自己充饥,但是却有“吸血鬼猎人”这一特殊的存在。吸血鬼猎人是厌倦了靠吸血为生的生活,所以进行洗礼,但是它本身已成为吸血鬼,所以洗礼不能完全净化,所以只是变成了吸血鬼猎人这一特殊的存在。形像的嬗变起初认为要吸血的是死者需要活人以血献祭,但这几乎是所有原始宗教共有的说法,而且那些受祭者似乎只是灵魂或恶神。明确是死于非命的人,肉体复活和要饮人血是在斯拉夫神话中,而该种吸血鬼和后来丧尸或僵尸无异,只是单纯的恐怖的象征。到了十八九世纪时,才有和丧尸或僵尸分别,主要表现为有自我意志,犹其是主人级的吸血鬼思想和常人无异的吸血鬼神话,在恐怖小说如德古拉伯爵等故事中,常被说成是有贵族衔头的主人(真祖),和被咬成为其奴隶的仆人(后来常以“死徒”或“患者”等贬义词称呼)等,吸血鬼也不再是真正的活死人,而是像死人般生活的长寿活人。到了二十世纪中科幻小说试图了以科学角度解释吸血鬼:我是传奇,故事中未来人类普遍吸血鬼化,其中第二种吸血鬼自称为新人类的变种人,也是首次把吸血鬼看成是和现实世界的人并非同类的物种或种族,并和其故事中第一种吸血鬼化身为丧尸,一并成为了最近流行文化中活死人概念的主流。同期的另一本科幻小说宇宙保卫队,首创了和人类完全不同的吸血的外星人,这种非人的吸血鬼设定也为动画血战系列使用(但“翼手”不一定是外星人,可能是地球上未知的智慧生物)。而九十年代日本动画吹波糖危机中,首创了需要吸人血维持其生物组织的特殊仿生人(类似未来战士的设定)。我是传奇等科幻故事,提出吸血鬼可能是一种病毒引致的基因异变,此说能解释被吸血鬼咬后会被感染的情况,以及吸血鬼的一些超越人类体能的能力。但并不能让吸血鬼带有魔法般的力量,如变身成动物或化成烟雾。要在科幻中吸血鬼有更大的力量,需要在整体上有更复杂的设定,如:圣魔之血或吸血鬼猎人D等远未来型科幻中人类的吸血种族,或者吸血的外星人和仿生人等的类人类。辈分阶级和名词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上古者、第三代吸血鬼(Antediluvian)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孙子(第叁代吸血鬼),没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着千年圣战(Je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在卡玛利拉习俗中,“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长寿者、玛土撒拉(Methuselah):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长老(Elder):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权力。仆人(Ancilla):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不受管束者、叛徒(Anarch):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婴儿(Neonate)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叁代之后。贵公子(Childe)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吸血鬼的职位亲王(Infante):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众多强大的能力,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最少有100人子嗣或仆人,掌握了相当权力。长老(Presbyter):与Elder不同,这个长老是管理氏族内部的长老,并非是整个血族最高卡玛利拉会议的长老。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比亲王高一些等级。领主(Suzerain):是赐予卡玛利拉会议领地的血族,suzerain原意是宗主国,也就是说他就是一片领地最高主人。通常一世纪一任,不得连任。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Comte),子爵(Vicomte),男爵(Baron)。下面列举的词汇大多是会在游戏中出现的吸血鬼专用词汇,整个词汇表来自《Childrenof the Inquisition》和一些影视作品。该隐(Caine):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被认为是第一个吸血鬼。氏族(Clan):一群有着由血缘决定的共同特征的吸血鬼。现在已知的氏族有13个,都是由第3代吸血鬼创建的。初拥(Embrace):把一个人类转变为吸血鬼的过程。需要先吸干对方的血,再把一些吸血鬼的血回灌到对方体内。世代(Generation):表示某个吸血鬼和Caine(该隐)之间差了多少代,也就是吸血鬼的辈分。高贵的圣战(GreatJehad):争取在新大陆“美洲”最高地位的战争。从十七世纪一直持续到现在。异端审判(Inquisition):十三,十四,十五世纪时由人类发起的消灭吸血鬼和其它超自然生物的战争。“千年圣战”(Jyhad):一场血族之间的永不停息的征战。通常是辈数高的吸血鬼把被数低的吸血鬼像炮灰一样投入这场战争。魔党成员使用这个词的情况比别的吸血鬼多,因为在他们眼里任何的战斗都属于千年圣战的一部分。避世(Masquerade):一个戒条或者说是传统,要求血族不能在人类面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这个规则在恶灵生物歼灭运动(Inquisition)爆发后被制定。用以保护血族的生存。但是魔党成员并不十分遵守这个戒条。联系(Vinculum):一个系群内成员间的由于Vaulderie引起的互相团结的联系,类似一个微弱的BloodBond。血液(Vitae):人类血液,正宗人类血液!人造血(sanguification):吸血鬼学会制造人类血液替代品,在《黑夜传说》中提到过;动漫《吸血鬼骑士》中提到叫“血液凝合剂”,也有吸血鬼的体质不适应这种药剂。蓝血贵族:吸血鬼的一种,高贵的吸血鬼。它们的血液和眼泪都是蓝色的,因此被称为蓝血贵族。能力和特征吸血鬼没有影子:属于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吸血鬼是没有影子的,影子和映像都是灵魂的象征,因而吸血鬼没有灵魂就没有影子和在镜子里的映像。长而尖利的犬牙:吸血鬼通常通过牙齿切入被害人脖子来吸取鲜血,有些在平时状态能隐藏该特征——这已经变成了吸血鬼最主要的特征之一。能够变身为蝙蝠:目前吸血鬼总是和蝙蝠联系在一起,而且它们的周围通常有蝙蝠围绕,自身也能变成吸血蝙蝠。以坟墓和棺材作为栖息场所:在白昼吸血鬼往往在棺材或坟墓里休憩,以尸体方式存在。只有在阳光消失后才活动。这是普遍的没有异议的吸血鬼特征,人们认为吸血鬼惧怕阳光。其他特征:基于现代在艺术领域对吸血鬼的加工美化,它们还具备以下特征。男的面貌英俊,体型修长高大,女的则妖娆美丽,它们往往有自己的城堡,而且本身是贵族。这是在中世纪几个历史人物为原形的基础上所衍生的。着黑礼服,并有外黑内红或全黑的披风和斗篷、皮肤惨白,嘴唇红艳,眼睛多为红色且发结很高。手指能变为坚硬的爪子。身体冰冷。有极快的速度,能飞行——有些吸血鬼通晓魔法,并具有不可思议的灵力。力量极大,除了致命弱点外不怕任何攻击,拥有不死之身。有着很高的智慧。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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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婴哭黄昏收回了橘黄色的光,沉入地平线。天空变得黑沉沉的,乌云在头上翻滚着,酝酿着一场暴雨的来临。远方的闪电一闪即逝,随即而来的,就是令人感到心悸的雷声。“该死,马上要下暴雨了,看来今夜在房顶观星星的美梦泡汤了啊。”长呼了一口气,金来继续用晾衣杆顶着衣。金来,二十二岁,职业写手,以杂文类文章出名,笔笔触人心弦。目前租在一栋比较豪华的xx楼,住在最高楼五楼。秒针还在“嘀嗒”“嘀嗒”地走着,金来正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奋力敲打着键盘,因为他刚刚接到一个电话,一个朋友委托他写一份材料,那份材料很重要,明早就要。金来长长地打了一个呵欠,甩了甩僵直不能动弹的手,擦了下打呵欠时被挤出的眼泪,看了下钟,不免得有些错愕,时针指着十一,分针指着六。无奈地苦笑下,低下头,双手继续敲击着键盘。恍惚间,他听到了一阵婴儿的哭声,哭声如同一把利刃,划开宁静的夜晚。金来皱了皱眉,抬头四下望了望,却怎么也找不到哭声的来源,似乎每个地方都有婴儿在哭。“靠,不会是我的幻听吧?”金来用手挤了挤耳朵,随即,婴儿的哭声又如奇迹般消失了。“该死,真的是我幻听,不会是听许嵩幻听听多了搞得我也幻听了吧?”“应该不会吧……”自言自语完,便继续埋头战斗。“给力!终于完成啦!!”欢呼着,金来立即站了起来,尽情地舒展几乎僵硬了的躯体。“哇!哇!哇!……”婴儿似乎也在为他庆祝,及时地哭了起来。金来忽然全身泛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回事啊……”金来纳闷地问道,仔细一听,哭声好像是来自自己居住的这栋楼。想到这儿,他快步走到家门口,打开,然后将声音提高到了90分贝:“哎,管好你的小孩,还让不让人睡啊!”然后故作生气地用力关上门,反身回到了洗漱间。不一会儿,婴儿的哭声渐渐地止住了。“恩,这才对嘛。”金来将牙刷涂上牙膏,开始漱口。突然,他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婴儿正站在自己左侧,不吵也不闹,面无表情的望着他。金来猛地回头一看,什么也没有。心里暗骂了一句杞人忧天后回头接着洗漱。洗漱完毕后,他打开洗漱间的门,顿时呆住了:面前有一个浑身是血的婴儿,面无人色,双眼空洞地盯着他笑。两人的眼睛对视在了一起。忽然间,婴儿扯开喉咙大声地哭了起来,但奇怪的是,这个婴儿哭起来没有丝毫声音。“你…你是什么东西?!!”金来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使劲揉了几遍后,那个婴儿却又奇迹般地消失了,似乎根本就没有来过,连地上的血迹都消失了。金来压抑住即将跳出体内的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精神高度紧张。突然他感觉脚下有动静,低头一看,那个婴儿正抱着他的脚,诡异地望着他笑。这时,窗外几乎停了的雨瞬间下得猛烈起来,突然窗外打了一个雷,照亮了半边天。屋内瞬间变得一片漆黑。这时,窗外又有婴儿在哭,伴随着风声,似鬼哭狼嚎,叫得金来心绪不宁,连脚下得婴儿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都不知道。金来惊恐地望着周围,他企图在无边的黑暗中找到一丝光明。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金来摸着黑,来到了笔记本电脑前,双手慌乱地在笔记本电脑上乱摸着,想找到开关,可找了半天,就是找不到。身后传来了桌椅倒在地上的声音,金来狠狠地咽了一口吐沫,回过头去,像猫的瞳孔一样想吸收周围弱小的光线来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时,门外有人敲起了门,同时听到了一个苍老且无丝毫感情色彩的声音:“年轻人,开门,听说闪电把你的供电设备劈坏了,我是房东,来帮你修。”金来听到有人说话就像是掉入河里的人抓到了一块破木板不肯放手一样迅速跑到门前打开了门。其实金来不知道,他亲手打开了通向阎罗殿的大门。他只要稍稍动一下脑筋就可以发现,这个“老头”的话破绽百出。门外还是一片漆黑,金来只能模糊的看到一个佝偻着身子的影子。一丝凉意从门外袭来,金来完全感觉不到自己面前有个人,而且还是个大活人。这时,老头开口了:“哎呀,忘记带电筒了。”说完,转身向楼梯走去。金来还在门口站着,等了半天,却迟迟没有听见老头下楼时该有的脚步声,仿佛他不是走的,而是飘的。眼看着救命稻草就在自己的眼前消失了,金来有一种不想活的感觉。重重关上门,他摸黑走到床边,什么也不干,等死。他就是这么现实的人。恍惚中,他似乎回到了今天上午,自己在人少的地方飚摩托车的时侯。他看到自己的车速很快,很快。最后重要在一个小巷口来不及急刹,撞倒了一个正抱着婴儿的老头。电光火石间,他们倒在了血泊之中。然后他看到自己吓傻了,愣在车上很久没有动弹,直到看到地上血流一地时才清醒过来。看着自己把他们撞倒的金来也很吃惊,他对着那个自己大喊道,快送他们去医院啊。可是,画面上的自己左右望了望,在确定没有人看见自己撞人后竟不管已经神志不清的二人而自己竟然丧心病狂地在二人身体上加大马力来回碾压最后逃之夭夭。金来懵了,这……还是自己吗?没想到自己竟如此的丧心病狂,视生命如草芥。忽然间,他看到了那个婴儿的脸,他又想到了那张洗漱间的脸,两者是多么相像啊。直到这时,金来完全明白了。突然,一个闪雷将他从梦中惊醒。金来吓得一屁股坐了起来,金来此时才明白,刚才在门外的其实根本不是什么房东,而是这个婴儿的爷爷。至于他来得目的金来一时还猜不到。突然,他感到耳根一阵发软,缓缓地回过头,一个浑身是粘稠物质的婴儿正趴在自己的肩膀上,嘴里吐着冷气,双眼空洞地望着金来笑。金来一把抓起婴儿,猛地扔向远处,被甩开的婴儿一下子哭了起来。金来站了起来,慢慢地向后退着,一边说:“不…不是我,你不要来找我!我是无辜的,我…我错了…”说着,他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我知道错了!我是无辜的!放过我吧…我我…我可以去自首的,相信我!放过我吧!!”说完,失声哭了起来。可能是被金来甩疼了,抑或是被金来的话感动了,那个婴儿哭声戛然而止,房间内除了金来的微微抽泣声一时间陷入寂静。金来擦干眼泪,小心地向四周瞟去,想到那个婴儿也许走了,这才放下些心来。突然,室内的光瞬间都亮了起来,明晃晃的灯光射得金来下意识地微眯着眼睛,同时也小心地将周围观察了一遍,可是,没有见到任何可以物体。也许,它真的走了。就在金来以为那些东西真的走了,万事大吉的时候,忽然感觉一支冰凉的手臂攀上了他的肩膀。金来全身又泛起了鸡皮疙瘩,他缓缓地移过头去,顿时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那个婴儿浑身是血,口边的血伴随口水正一滴一滴的往下落,胸前的肋骨凹陷了进去,口中吐着幽凉气息,手上的指头也断了三根,耷拉在手上,并带着诡异笑容,双眼空洞地盯着金来,显得异常恐怖。金来不知哪来的力气,双手用力抱开了婴儿同时将他甩到了衣柜上,发出了重重的“咚”地一声,可是,被婴儿紧抓的地方被生生的撕下了一块肉下来,痛得金来狠狠地咬住自己的嘴唇。婴儿似乎是被甩疼了,坐在地上“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在凌晨3点半的夜空下格外空灵。被甩在地上的血迹忽然间开始增多,变浓。而婴儿也边哭着,在血中爬向金来。血液迅速增多,很快就淹没了金来的脖子,金来不会游泳,在粘稠的血液里使劲挣扎着,时不时地喝下几口腥味浓厚的血,虽觉恶心但又不至于被淹死。可是在这时,最令金来不想发生的事,他终究没能逃过。突然他感到身子一沉,紧接着整个人都沉入了血河中,他往下看惊恐地发现,那个婴儿正用双手拖着自己的一支脚,企图让自己呼吸不到氧气而淹死。在几番用力挣脱开婴儿的手未果后,金来已连续吸了好几口腻人的血液,大脑觉得非常昏聩。渐渐地,原本使劲挥舞的手臂慢了下来,脚部动作也慢了下来。望着自己在血液中往上吐的几个血泡,他又来了一股莫名的力气,用力地挣扎了几下,还是不行,所以他放弃了,因为他仅剩回光返照的力气都用完了。不一会儿,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几天后,警察根据监控器找到了金来,发现他时金来已经死了四天,奇怪的是,炎炎夏日,金来的尸体竟没有腐烂掉,而且苍蝇也不上前去吸血。最后的尸检报告在一天后出来了:死者是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和严重幻想症双重病因。死者死时正在写一份材料,后来四楼的一个五岁小女孩上楼来却被他拖入屋中活活甩死。然后自己用水果刀将自己肩膀削下一块肉,最后因不知看到了什么瞳孔放大至完全涣散只用了短短几分钟时间。死前,金来的瞳孔还是睁得大大的,好像死不瞑目。这个小说告诉了我们,在撞伤别人后,别管他(她)是死是活,只要将他(她)及时送往医院,也就算是对他(她)的一点忏悔。千万不要因害怕而逃之夭夭,这样,也许他(他)回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我相信,他(她)的在天之灵不会放过你,就算你逃过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湖南永州浯溪二中初三:十月之雪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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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夜半歌声深夜,一切都显得死气沉沉,就好像陷入了死寂的沉睡,没有任何生气。晚风偶尔吹过这座古老而闻名的学院,带起一片细不可闻的沙沙声。无声无尽的夏日夜晚,除了偶尔能听到几声虫鸣之外,便是一片宁静。张明浩讨厌这样的感觉,他不耐烦的甩掉手中的备案课本,望着空荡荡的办公室,眉头皱起了解不开的疙瘩。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像他这样刚刚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就被分配到高中学校当教师,确实难让人想像得到的,况且还是闻名已久的南府学院。不过,每天要备课写讲义却让他头大如斗,虽然他只是助教,可是他所跟随学习的老师把所有的工作都交到了他的手上。每天都要熬夜到12点,确实让他有些受不了。“算了……”他呼出一口气,看了看表,又到了11点多,看来今晚又不用回自己的出租小屋了,还是在教职工宿舍将就一晚吧。他摇摇头,收拾好书本后,透过窗户,望向了屹立在黑暗之中那座阴森的职工宿舍。与其说这是教职工宿舍,不如说是一座废弃的危楼更好一些。这座宿舍建于80年初,当时可以算是最好的宿舍了,就当时能住在这样的房子里,那不是校长就是来参观的领导,身份可都高了去了。可现在,这座已经废弃不用了的楼房,却像一个残暮垂颜的老人,在夏日的深夜显得萧索而恐怖。“嘿!……没想到,现在咱也住上这样高档的宿舍了……”张明浩自嘲的笑笑。拿起手电筒,办公室门也懒得关,直直的像职工宿舍走去,背后办公室的门,却无声的关上了……“啊,张小子,又去黑屋子啊?”路过保安室,刘明大声笑道,吓了正在想事情的张明浩一跳,抬头看到刘明一脸的嬉笑后,没好气的骂道:“你小子别整天和个鬼似得行不?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哎吆!咱们张大老师连黑屋子都敢住,还害怕鬼不成?”刘明笑道,递上了晚上买的饼。黑屋子是学校里的老师们对那座职工宿舍的“雅称”,嘴碎的女老师们都在纷纷相传那座职工宿舍里闹鬼,搞的人心慌慌,流言四起,结果雷厉风行的校长辞去了几个叫嚣的老师之后,这一切又回归平静,不过,关于闹鬼的事情还是在老师们的心中成了一片阴影。“哎!要不是那个老头把所有的讲义备课都交给我,我能住那里吗?你当我傻不成啊!”张明浩没好气的接过已经发干的饼,狠狠的咬了一口。“我就说让你上我这边来住,我这警卫室又不是没有床,是你偏偏不来。”“得了!我宁愿去住那些个黑屋子,也不敢和你住,我真怕被你这人鬼给吓死!”“行了,该干嘛干嘛去吧,我说,你再住那鬼屋子,说不定真的会碰上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看着满眼闪烁狡诈的刘明,张明浩狠狠的捶了他一拳。“我就是被鬼吓死,也总比被你这厮恶心死好!”说完,也不管在那里呲牙咧嘴的刘明,大步向宿舍走去。“吱呀”一声让人牙酸的开门声,张明浩打开了楼内离长廊最近的一间宿舍,这几天晚上他都是在这里休息,所以并没有像其他房间一样杂乱不堪,满是灰尘。望着房内熟悉却有些杂乱的摆设,张明浩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躁。“该死!要不是那个老头,谁会住这样的地方!”他低声咒骂,放下背包和书。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虽然屋里确实不怎么样,但庆幸的是还有电,或许是吝啬的校董以为这里不会再有人住才会粗心没有断电吧。他暗自嘀咕。屋子很大,两厅一室还有一间浴室和厕所,在当时来说也算是极尽奢侈了。张明浩走到卧室,宽大的床板上铺着半新的被褥,这是从刘明那里借来的,据他说这还是五年前的一个漂亮女老师盖过的,如今被子上还有余香缭绕,张明浩看来这纯粹就是扯淡,这被子除了一股霉味外就剩下几个跳蚤了。他半躺在床上,接上电源准备在临睡前继续温习一下那些名满世界的“教育”小电影。好吧,对于一个未婚且情欲萌动的青年来说这不得不是缓解压力的好办法。他为自己辩解,其实,他是个很纯洁的人。正在他看的入神时,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把他拉回了现实,半夜三更的,谁在敲门?莫不是那个爱搞鬼的小子?“谁啊?”他问了一句,没有回答,敲门声依旧是不急不缓的响着,在深夜里显得阴森恐怖,“靠!”张明浩暗暗咒骂了一句,起身下床。走到门口静静的听了听,除了清脆的响声之外。一切显得寂静如水,让人不寒而栗。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怪在何处,他又有些说不上来。“谁啊?”他又问了一句,依旧没有回答。他摇摇头,甩掉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打开了门。敲门声应声而止。门外,空无一人,昏黄的灯光照在黑暗的走廊,两旁巨大的槐树没有风却沙沙作响,撒在走廊上满地斑驳,再往后,便是一望无尽的黑暗。“喂!是刘明吧?我知道是你小子,别乱搞。快出来!我都看见你了!”他喊了两声,四周依然是寂静无声,回答他的,只有时不时鸣叫的蟋蟀和远处警卫室微弱的灯光。一阵冷风吹过,他不禁打了个寒颤,有些慌乱的望了望四周,呼吸急促的关上了门。等等,呼吸?张明浩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得定在那里!对,呼吸!刚才俯身在门边听的时候,除了敲门声,甚至连对方的呼吸都听不到!张明浩的冷汗“刷”的一下布满了额头,他不敢再想下去,慌乱的锁上门快不走进卧室,把卧室与客厅的灯全部都打开了。他呼吸急促的钻进被子里,只漏一个头在外面,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声音。也不知道过了好久,再也没有怪异的敲门声响起。只有笔记本风扇发出微弱的声音,他不禁暗暗松了一口气。就在他以为这是刘明恶搞的时候,突然之间!原本明亮的房间一片黑暗!所有的灯都是闪了几闪。就这样全部熄灭了……就在这个时候,原本寂静的深夜里响起了一阵清脆的脚步声,张明浩认得!这是女士高跟鞋敲击木质地板的声音!而且,脚步声就在这座宿舍楼的走廊!脚步声在走廊一直响着,就好像有一个女人在走廊里来回踱步一样!脚步声由远而近,渐渐的越来越清晰,最后,竟然停在了张明浩所住的屋子门前!是的,外面不知道是谁,停在了门前,停在了他的门前!鬼姐姐鬼故事_http://guijj。com/张明浩汗毛乍起,头皮发麻,神经绷紧的竖着耳朵倾听,门外的人停顿了一会,就听见一阵哗啦声,然后,“咔嚓”一声脆响!这是,门开的声音。张明浩清楚的听见,高跟鞋的声音走进了屋内,然后正在渐渐的靠近他所在的卧室!黑暗之中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有笔记本屏幕散发出诡异的光芒。然而,卧室门并没有开,高跟鞋的声音又在客厅里走动起来,然后,一阵歌声传来:“泪红妆,诉愁肠。西山血染薄情郎。大红袍,断西厢。魂里嫁衣落心凉。娃娃饿了,吃不饱,穿不暖……皮剥下来做衣裳,肉做汤……。”歌声低沉却悦耳,但是更包含着浓浓的诡异,还有化不开的怨恨!是谁?是谁在门外唱歌?门外的是人是鬼?张明浩此时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了,他深吸了一口气,浑身僵硬的他跌跌撞撞的爬下床,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前,透过狭小的锁眼,定睛向外望去,在大厅里的,赫然是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子!湖北武汉光谷二小五年级:111144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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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的“嗒嗒”声如果你留意,或许会在半夜时分听到“啪嗒啪嗒”走路的声音。夜真的很静,那脚步声很轻,怕吵醒了熟睡中的你,如果你那时恰好醒来,听见了这脚步声,别怕,那不是什么传说中的鬼怪,那是爱你的她,不放心你,在半夜的时候起来看看你。初春的夜晚,月亮悬在当头,你盖着被子, 躺在床上甜甜地入睡了,也许你已进入了美丽的梦乡,可你的脚却不听使唤,一点也不安分,几秒钟下来被子便离开了“它的领地”。是夜,静悄悄的,万物都在沉睡,只有凉风还在徐徐地吹,可有些冷了,你却不知道,翻了个身继续睡。就在这时,响起了脚步声,轻轻地,缓缓地,到了你身旁,用那双温暖的手帮你盖上被子,还特地掖了掖,你全然不知,她在你床边坐了坐,转身,仍是轻轻地,缓缓地,脚步挪走了。夜,又恢复了它完全的静,风还在吹着,你却不觉得冷了,因为你已经盖上了温暖的棉被。夏天可真热,你一连吃了好几根冰激凌,带着冰凉的快意进入了梦乡。夜,很静,一丝风也没有,你突然被一阵疼痛惊醒,肚子好痛,你为了不惊醒他人,手捂着肚子,使劲的咬着嘴唇,在床上翻过来翻过去,竭力不让自己叫出声来。可这轻微的响动还是惊醒了她,她的脚步,还是那么轻,动作却比以往迅速,看到你这样,又是担心又是着急,她“啪”一下按亮了电灯,灯光照得整个房间明亮如同白昼,她把你抱在怀里,疾步向医院飞奔,剧痛把你折磨得冷汗直冒,你无力地将头倚在她肩上。医院到了,你吃了些药,疼痛一点点消散,躺在病床上,你抓着她的手,沉沉地睡了过去,而她,却一夜没合眼,瞧着你那安然的睡相,她终于放下心来。你还是一点都不省心,在一个秋天的夜晚,你从睡梦中醒来,全身如火烧般疼痛,鼻涕成淌,头也晕乎乎的,你有些惊慌,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又传来细小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她来到你床边,你像看见了救星,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额头上,她一惊,像那个夏夜一样,抱起你就往医院跑。你有些难过,为什么总是让她担心呢?在医院打点滴期间,你虽然很虚弱,却变着花样地给她做鬼脸,讲笑话,出脑筋急转弯,想看到她笑一笑,哪怕是一下也好。你看到她憔悴的脸上绽开了点点笑意,你知道,她只是为了满足你的心愿,她笑着,你却想哭,直到你完全康复那一天,你才看到她真正展开了笑颜,那是舒心的笑。冬夜,很冷,你蜷缩在被窝里,外面北风在呼啸着拍打窗户,“梆梆”,一下,两下,好像永不停歇,直到将窗户打碎为止。你好不容易睡着了,却做了个噩梦,梦到你被坏人追赶着,你拼命地跑呀跑,可无济于事,眼看着就要被抓住,你绝望地喊了一声,从梦中惊醒,你看到四周都是自己熟悉的家具,装饰,她披了件大衣,正坐在床边,微笑着看着你,你仿佛听到了那轻轻的脚步声,鼻子一酸,扑到她怀里大哭起来,她低下头,看着你,眼中充满关怀,在她那里,你得到了最有效的安慰,你又慢慢进入了梦乡。夜半的“嗒嗒”声,它一直陪伴着你,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从未间断,她的心里一直挂念着你,担心着你,疼爱着你。她,就是母亲,而夜半的“嗒嗒”声,就是母爱。其实,不只是在夜半,母爱无时无刻不陪伴着你,而你的妈妈,又无时无刻不关心着你,呵护着你。天下妈妈皆爱孩子,原以为孩子付出所有,你如果也关心她,爱她,就请你多为她分担一点家事,多陪陪她,和她说说心里话,这些虽是小事但也是对她慰藉与回报。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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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夜半笙歌温暖是奢侈的东西,奢侈到需要用很深的寒冷和疼痛才能体现。总是反复地讨论,反复地斟酌,这些话要怎么讲。怎么讲才显得诚恳,怎么讲才不至于讲出来好像要开脱什么,升华什么内容。我承认这个话题已经牵绊了我很久。每当我想好好复习的时候,好好写作业的时候,好好看会电视的时候,好好上个厕所的时候!!!看吧,你们简直就是魂灵,无处不在。好吧,那我是鬼上身还是怎样。其实只是想说说一个话题“朋友是什么?"或者说,在我的眼中,朋友是什么。也许说完我就解放了。或者说完这个QQ就可以好好地废了,免的我老惦记。很庆幸我们能在认识,不说”很庆幸我们在人海中相遇“。总觉得那句话自从被广泛传达以后显得俗不可耐,尽管偶尔可以用在俘获改卷老师的心这件事上,顺便庆幸得个不错的分数。其他时候就没必要强调这个了,其实开头第一句话就已经奠定了全文”俗“的基调…管他呢由陌生到熟悉再到更熟悉的境界。其实缘分应该也是个俗词,拜托,丁丁张要是看到我用这个,他一定觉得又好笑有幼稚,的确,有是一个不知死活地,没有什么骇人的生活经历的人写的空洞的东西。可惜啊,丁丁张这个大作家,有生之年应该都不会看到我这个。我记得我和小稠说过什么”还是有差别。我对朋友的要求不高啊。不需要常在QQ上做些无所谓的寒暄,不用整天手牵手逛街。仅仅是深夜烦躁了一通电话吼她起来,然后她也吼我几句,和我一样在电话那头扯着被子聊天而已,却也难觅。所以对人处事我并不天真 “这种理论,当然我说的时候是觉得理所当然,理直气壮,气壮山河…的。现在想想又是不可靠。靠!我好像总是惦记着朋友怎么对我,朋友跟我说话的时候什么语气,朋友做了什么事没有告诉我,朋友告诉了别人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但我也有常常在思考我给朋友带来的是什么。朋友大概会厌烦我吧,或者觉得我有些需要特别对待,每日一支香,神主牌位立于前,因为我实在太脆弱了,太敏感了,太不堪一击了,太关注细节了,太…朋友要是不这么对我估计他们会觉得哪天我突然崩溃了受灾的第一候选人当然是他们自己。其实我实质就是太爱自己了。现在到了反驳上一段的时候了。因为另一个观点出现了——“我只是太自私而已。"一般我自个和自个谈心的想法是,朋友是对方的附庸。但应该大多数人不赞同这个。但我觉得有必要说,你在做某些事情,讲某些话的时候,未必能够完全兼顾,想到对方的感受,此时他只是你的附庸,但于你而言毫无影响。必然的,你就有当对方附庸的时候。你说这样还算是朋友,我真想把你踹了。不,我说的附庸又不是指相互利用,这是一个权限,一种权利,一个赋予你支使的理由。而且,我就常常昧着良心作这件事。我于朋友是个什么样的印象,与我于自己是个什么样的印象,完全是两码事。两码事也会有后果的,嗯,就是报应啊,这样说明白点清楚点么。比如说?我常常做损人也不利己的事。就是认识朋友。一般它有个期限, 一个月之内热血沸腾,两个月之内琴瑟和鸣,三个月之内惺惺相惜,四个月之内我自己想滚蛋了。一是因为常常告诫自己生活不止是一部小说,还是一部耽美小说,当然这个的几率小点。二是因为通过交流,往往我能清晰的感受到我的缺陷还有我自己萌发的无可厚非的,必要经历的距离感。我会索要很多,比如关心。但我又要排斥很多,比如关心。朋友就是这样矛盾的又无法解释的东西。一般我搂着A姐的手告诉她我的这个想法的时候,我觉得她总想对我说“交个朋友你纠结个毛线啊!你是抽风还是需要心理治疗啊。你确定这样是交朋友?”当然,她总是好好地开导我,用诸如圣经的话启示我,安慰我,“蒙骗”我步入生活的正规。妈的,我几乎每次见到她都会爆发这种毛病。这是个坏消息啊。但我有些朋友已经超级符合我的想法了。因为他们大概已经适应了我,而且他们很识趣,当然,往往是因为他们也想“撇”开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句话绝对是褒义…因为这样让我感到欢喜。真的。我没说梦话,因为他们和我一样,能够有事吱声,完全在开头的时候不用加上一句狗屁的在么? 而且他们深得我心。大概是因为彼此都熟透了所以他们懂得我要的那种熟唸的不需寒暄,有事情就讲,想走就走没有反复找些理由。不会因为昨天聊天过,今天上QQ时看到她在线就往死里找个理由找她。生怕对方以为自己不理自己似的。总有几个特别点的吧,特别想细细交往的,特别想了解的不逾越的。该死,有人找鳗鱼说我空间的东西奇怪,因为她觉得掺和了某些情愫。就好像我担心朋友因为觉得奇怪我的熟唸语气儿有些不自在一样。真的没必要,我能好好审视自己的位置,我能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没必要怀疑我有什么不可以的居心。所以真的不用用奇怪的开头说明你最近真的有在关注我,在乎我,因为你觉得我也期待得到你的关注。我嘞个去。讲话委婉的感觉真的不咋的··但我觉得好些人都能看的懂。我的生活日复一日波澜不惊,有时候感觉充满希望,有时候又感觉满是绝望。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