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假虎威900字

狐假虎威

900字 初三 记叙文

自从狐狸骗过了老虎之后,就开始自大起来,每天将这件事讲给其他动物听,等到最后,整个森林都传遍了这件事情。当小兔子听到这件事情时,眼睛咕噜一转,心生一计,便找上了乌鸦,对乌鸦说:“乌鸦姐姐,我知道,那万恶的狐狸曾将你骗过,它真的是太过分了,您看,您现在是最具权威的整容师,现在,我们一起来除去狐狸这一森林公害。”乌鸦点点头,表示同意,便在一起商讨‘除狐大计’。然后,他又找上老虎,假装被老虎捕获,然后兔子装作害怕极了的样子,畏畏缩缩的对老虎说:“老虎大哥,您可是百兽之王啊,但是,我可听说有小动物不服你的管教,您说这是多大的耻辱啊,只要您答应我不吃我,我就告诉您那不知好歹的是谁。”

老虎听了,将抓小兔子的爪子松开,兔子感到身上一松,就一溜烟跑掉啦,边跑边说:“狐狸说您啊,技不如人,连他都比不过,实在是笨的要命,根本不配当百兽之王,还有,我告诉您,那天动物们之所以看到‘狐狸’害怕,那是因为您在他身后,动物们真正害怕的,不是那狐狸,而是威风凛凛的您啊,从那以后,他就开始欺压我们,还自称百兽之王,你不信看看,它额头上肯定有个‘王’字。身为百兽之王的您怎么可以容忍他这样呢,您一定要为我们报仇啊。”说着,便跑开了。老虎心想:对啊,难得动物们这么信任我,我一定要除去狐狸,找回面子。

最后,它又找上了狐狸,对狐狸说:“狐狸大王,您先别吃我,我给您提一个建议,您能将那老虎玩的团团转,您就应该是我们森林的王者,但是……”狐狸正洋洋得意,可听了小兔子的话,便问:“还有什么事啊。”兔子说:“老虎头上有着一个王字,而您没有,不如找整容师给您整整容,这样我们在气势上就又胜了他们一筹,难道不是吗?”狐狸点点头。便跟着小兔子来到乌鸦这里整容,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完成了。它们便怂恿狐狸去见老虎,老虎看到狐狸的额头上果然有着一个‘王’字,气的气不打一处来,就一下子将狐狸给吃了。

这时候,小兔子走了出来,对老虎说:“虎大哥,您看,我没骗您吧,我还知道它的一个秘密呢,那就是狐狸生前有着一批宝藏,埋藏在一口井内,不如您将它取出,那您得下半生可就吃喝不愁了。”老虎听了,觉得也对,就随他去了,刚到井边,看到里面一只老虎,就转身对小兔子说:“这是怎么回事。”小兔子说:“那是一直守护着宝藏的老虎,现在已经病怏怏的了,还怎么是您的对手,打败他,您就可以称霸森林了。”

老虎听了,觉得有理,就跳了下去,再也上不来了,从此,森林一片祥和。小兔子靠着它的聪明才智,成为了森林的大英雄。

900字 初三 记叙文

我是夜空里普通的一颗星,却能闪出自己的光辉;我是群芳中不起眼的雏菊,却能发出自己的香味;我是再平凡不过的初中生,却能活出自己的个性。茫茫人海之中,我的特点在于它们确实算不上是特点。虽然平平常常,却是我的个性标签。

首先,我是一只小书虫。大到作家名著,小到妹妹的小人书,我来者是客,广纳之。往往看课外书占用了太多时间,从我识字起,就一直“荣获”不务正业的“桂冠”。我与书成了最佳挚友。开学了,升入初三,学习氛围渐渐与往日不同,可我依然书不离手。为此,妈妈给我下了“禁书令”,我表面上接令应承,实则晚间还在“挑灯夜读”。那段时期,我天天盼望着天黑,只要“你可以睡了”的命令一下达,我便听话无比的钻入被窝,与我的看书好拍档——小手电一起,开始“野营”生活。时间一久,自然漏洞百出。终于有一天,我的“罪行”被发现,队友手电被捕不说,我与挚友书不得不分隔俩地——它们在箱子里,且被上了锁;我在箱子外,只能空悲切!

好在那看书的日子没有白过,毕竟我是个重度中二病,必要时阿Q精神放光芒。不给看,咱自己写!有时好好的一本书,被我改的牛头不对马嘴,混乱不堪。当然了,我也有不发病的时候,至今我还记得老师朗读我作文时我的得意。有段时间迷上冰心的小诗,心里痒痒的也想小试牛刀,谁知光发“啊”的感慨,便再也无从下笔。于是划掉这句话,另起行,却再次重蹈覆辙。我不得不承认失败,只好去画的世界寻求安慰。

这样,我又是只画痴虫。我铺好纸,开始创作。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打草稿修改、擦拭、描边、上色,乐在其中,一点也不觉得累。当最后一笔完成,我会心一笑。这画的多半是卡通人物,画完后我傻傻的看着,不多时,病症发作。好想编个故事,却发现无话可说。我把画小心翼翼地放进画夹,准备闲来无事时拿出来翻翻,到时如果心情很哈皮,灵感大发,配上一小段故事也说不定。但当我看到狼藉一片的书桌,快乐的萌芽顿时焉了,因为……我还是只大懒虫!

我曾经想过当一名作家或漫画家,可一想到截稿日,就果断放弃了。我不是夜猫一族,被妈妈发现偷看书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那对我来说是万万不可得。我曾在好友的同学录上留言:“别和我比懒,我懒得和你比。”没错,我很懒,懒到自己都汗颜!比如我那可怜的书桌总是乱乱的,因为我看书后懒得放回去,画画后懒得打理。常常在妈妈的河东狮吼下才不情不愿的被迫打扫。自然,垃圾归妈妈去倒,因为我懒得出门。我躺在沙发上休息,如果这时有食物的香气扑鼻而来,我肯定会立马跳起来,精神抖擞往香气发源地奔去。这世上,恐怕只有少数事可以让我性,变得异常勤快,吃就是其中一项。作为一名职业吃货,我有着较高的职业修养,任何好吃的在第一时间内我都会立刻捕获。爸爸亲昵的称我为贪吃虫。可一想到渐渐变胖的身材,尽管再死宅,也只好无奈的出门去运动。每当我约好友出门时,他们都会一致去看太阳,看它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我坚持着,“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的真理,每次运动后找个理由犒劳自己大吃一顿。好友说我无药可救了。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宅在家里读书画画又被迫出门为贪嘴而运动的矛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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