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江的残红
断金之义,骨肉之分,毫无保留的信任,必是你一生追随的最大信念。
——题记
长江,火焰漫天;敌军,狼狈逃窜。你只身一人,立于船头,冷眼以观着眼前的盛大场面,心中,却在憾。
喊杀声震天,红焰色更艳;挺立着的“孙”字大旗愈扬愈烈,张扬的“曹魏”大旗却早已被吴军踩于脚下,支离破碎。火焰嚣张的吞噬着船体,强硬的东风吹得江水波澜迭起。你不再停留原处,反而飞身跃起,趁着不断追赶的战船离敌军逃离的船队愈来愈近之时,纵身跳上曹军船中。船上皆是人声与利剑挥动的响亮声音,你脚下踏着鲜血,挥动着古锭刀奋勇杀敌,脸上笑得儒雅,偏生又夹带着十成十的杀气。你是谋臣,亦是武将,你知自己绝不是个无用之辈,这是你对自己绝对的自信。曹军渐渐溃不成军,而你心中,却在叹。
犹记当年寿春初见,那人着一身招摇的红袍,英达夙成,信心满溢,未语已见三分笑。你微愣,随即笑问:“舒县周瑜闻寿春孙策已久,特来拜访,敢问阁下可否领瑜一去?”对面那人笑意更甚,领你走到孙府,却在门前驻步,转身,绛红袍襟轻舞翻飞,伸出手对你笑道:“吾既为孙策,吴郡富春破虏将军长子,孙策。”
建安十三年冬,赤壁火起。沸腾的火焰,沸腾的鲜血,在夜色中,将江面染成一幅美绝、壮绝的画卷;火龙以其燎原之势,逼向西北,浩浩烟雾几乎将眼前完全蒙起。而透过烟雾,隐隐可看见一个人影站在甲板上。金盔铜铠,一身绯红长袍沾上了大片血迹,更显艳丽;黑发被风吹得恣意飞扬,白皙的脸庞上也染了点点鲜红,英姿勃发。曹营中一人惊问:“那人是谁?”“美周郎周公瑾!”不知是谁回答了一句,军中顿时更为混乱。你望着仓皇逃窜的敌军,心中,却在哀。
回首舒城过往,你与那少年总角之好,推诚相待。一人抚琴一人弄笛,曲罢,相视而笑。你嘴角轻扬,浅笑;他眼底含笑,不语。十余岁,你们已名遍江东,世人皆传这孙周总角之情,亦传这孙周少年有志,豪气干云。二十余,讨逆将军名号取代了之前的“破虏将军长子”的称呼,你们伐刘繇,从攻皖,破刘勋,讨江夏,定豫章、庐陵,名声震天,而你仍记得当年在历阳迎他时的那句“吾得卿,谐也;”犹不忘纳大小乔时他的那句“亦足为欢”;更牢牢记住了他笑说的那句“与孤有总角之好,骨肉之分”……而你最最不能忘的便是建安五年的满府素缟,满府素白。天妒,英才!生死,两隔……
你肃然转身,抬起手臂,狠狠地击打在战鼓上,本无音律的鼓竟生生被你击出了一曲战歌。那震天之声冲破云霄,撕破火光,响彻云霄,响彻每个人的胸腔。此时,你的心中,仅遗那人的笑颜。
眼前倏地模糊起来,一个人影浮现眼前,一身招摇的红袍,英达夙成,信心满溢,未语已见三分笑。风吹着桃花,吹着他的发,亦吹着你的心。他转身,绛红袍襟轻舞翻飞,伸出手对你笑道:“吾即为孙策,吴郡富春破虏将军长子,孙策。”
红焰褪去,白烟消散,眼前只剩这桃花,只留这回忆。你握住他的手,道:
“伯符,江东,胜了。”
那一片星星 第七章
第七章双生花
“夜焰......”我喃喃自语:“他找我干什么呢?”我说着打开对话框,夜焰问我:“南希,在吗?“我回答了他:”在,找我什么事?“
过了几分钟,他突然又问我:”你还记不记得你那天被人推下去时,是被谁推的?”看到他这句话,我的神经突然绷紧,又回想起那天的情景,记得那人还哈哈地笑了两声,接着就没听到了。好像是一名中年男人。想着,我就这么回复他。
中年男人?夜焰的眉头不禁皱了一下,他那天去最上面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人,只是看见了快要掉下去的南希。好像旁边有一个身影,但是比较小巧,看得出,那个小巧的身影应该就是把南希推下去的人。可是,那是男人吗?
于是他这么回答:“嗯,知道了。没事了。”
夜式集团。
“少爷,您是要去找那个叫南希的少女的身世吗?”林管家说。“嗯,去查一下。”“是。”
关于那天南希被推下去的事情固然重要,但是,得查清她的身世,为什么会得罪这样的人。还有,她和银月长得很像......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觉得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一般,好像她又复活了。她到底是谁?
几个月前,宫雨瑶就找过夜焰:“南希好像刻意隐瞒着什么,你看。”说着便拿出一张照片。夜焰接过来,看了看,照片上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院子里玩,她的神情看起来很天真。照片上用黑笔写道:纪念凌染夏4周岁生日快乐!
凌染夏?果然是个陌生的名字。宫雨瑶接着说:“这是我在南希的书包里发现的,因为她的数学书忘记拿了。她好像不是叫南希。”
夜焰也有点迷糊,如果真的是南希,那她为什么不能把名字说出来?这是一个盲点。宫雨瑶说:”这事你去调查,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如果我调查,被她发现了,那事情就麻烦了。她平时和你没什么交集,你去调查吧。“
傍晚。
“笃笃笃——少爷,是我。”林管家敲门。
“进来。“夜焰说。
林管家打开门,走近夜焰,敬了个礼:”少爷,资料我们已经拿到手了。“并递上手里的文件。说白了,夜式集团家世庞大,这种小事自然很简单。当然,能与夜式势均力敌的,只有冷氏集团了。夜焰拿过文件,翻了翻,林管家就说:”里面还有些没有记载。这位叫南希的女孩子并不是叫南希,而是叫凌染夏。“
凌染夏!果然!”是凌家的二女儿。“”二女儿?还有个姐姐?“
”是的,少爷。她就是几年前跟少爷您一起迷失在森林而却为了救你的那位叫银月的少女,并不叫银月,而是叫凌紫璇!凌家的大女儿,凌染夏的孪生姐姐。“
夜焰听了,不禁有点激动。原来是她的孪生妹妹,怪不得长得如此像!看来,是时候揭开了。
下回预告:南希身世被揭开,真名凌染夏!一对孪生姐妹,双生花,夜焰因此更加疑惑,于是对凌染夏展开更深的调查!
四年级: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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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抹红平凡的日子如落叶般凌乱地散落在宿舍旁,教室里,操场上。被时间的寒风一吹,都化作春泥。蓦然回首,那一抹永不退去的红色,在记忆中闪耀着圣洁的光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伴随着大家的拼搏,那面鲜艳的流动红旗在我们班常驻。每当我们在烛光寒夜中苦苦拼搏时,抬望眼,鲜红的血液似乎又注入内心,是我们精神倍长。而平日里一贯严肃的班主任,看到流动红旗,脸上也会划过优美的笑容,只见他慢慢踱步上前,轻轻摆弄着已经很正的红旗,然后后退几步,若有所思的像艺术家一般审视自己的作品,继而带上门,踏着轻快的步伐远去。看着老师这种举动,我不禁充满疑惑。这天傍晚,大家依旧如往日一般沉浸在歌舞升平的欢乐中,倏不知班主任已悄然走进教室。他那肃穆的神情中是不容置疑的严厉,没有只言片语的议论,教室里立刻鸦雀无声。他清了清嗓子,沙哑的嗓音遮掩不住巨大的疲劳:“由于最近咱们班纪律不佳,流动红旗丢了。”他悲戚的目光投向了那一抹鲜艳的红色。我实在难以想象那是怎样的惊鸿一瞥,多少悲哀和凄凉,伴随着他的呕心沥血在晚风中上下翻飞;凝练在那一抹红色上的,是怎样的一份离殇与遗憾,一切的一切,流动红旗在夕阳下默默诉说。我们都被噩耗的雷电击中,动弹不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完全是某些同学的过错。”他缓缓朝流动红旗走去,轻轻地将旗杆摆正,拂去上面的灰尘,触摸着鲜艳的字体和金色的流苏。目光慈祥中透出水一般的宁静,好似母亲满怀深情地看着怀抱中的婴儿,有四位最挚爱的朋友默默送行。夕阳下,他的身影与那抹鲜艳的红色融为一体,如梦如幻,透过残阳的帷幕,我仿佛看到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已被岁月刻出道道沟痕,日渐弯曲的脊背听诉着岁月的沧桑。为了这个班级,她已付出了太多太多,血一般的申请,车怎能在,斗怎能量?那一抹鲜艳的红色,在班主任眼中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这是对他和他最挚爱的班级最好的馈赠!班主任的讲话终了,全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而每个人的眼中都滚动着晶莹的泪光。远处的群山只剩下一抹绯红的晚霞正竭力为即将逝去的夕阳倾吐着最后的余晖,给失意的黄昏增添了更为灵动的光彩。难忘那记忆中一抹鲜艳的红色,指引我拜托黑暗,走向黎明!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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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红红的爬山虎秋天又来了,一年度一日。春夏秋冬反反复复,大雁和他们的新生宝宝又来来往往地向南飞去,向北飞回。就连那些在炎热夏日里,绿油油的爬山虎,也老了。已经与世无争,换上了朴素的衬衣。我带了一只度数很高的放大镜来观察它们。爬山虎已经失去了那亮油油的颜色。九月份了,菊花仙子也来光顾人间。爬山虎变成了锈一样的暗红色,上面的茎上也都有点儿发黑,又有点儿墨绿的样子。爬山虎的茎也变了:原先是绿油油的,摸上去,很不一般。感觉滑滑的,软软的。回头拨开一看,里面的茎肉似新鲜的蔬果,异常清新。而现在,茎都好几天没“吃饭”了,肚子饿得瘪瘪的。皮肤都变黄了,骨瘦如柴,面目全非。爬山虎的脚也变了。曾经,那是他的得力助手,牢牢地吸附在炎热的墙壁上,为人们遮去阵阵暑光。风儿猛烈地吹着,他纹丝不动接受风的洗礼。而这时,他的脚却从大变小了:吸盘比原来小了5圈,从灰色渐渐变成了黑乎乎的小斑点。阵阵微风拂过,身体也轻了。吸盘再也抓不住他可以依靠的墙壁。整个人都变了,却依然生命力旺盛。我、我希望它可以永远年轻,为我们无私奉献的同时,让我们也好好地保护它。啊!那片红红的爬山虎!4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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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江,那人我的记忆飘远了,飘回了那满是黄槐树的西江河堤,黄槐花的香味仿佛让我置身于母亲的怀抱。——题记回忆总是美好的。就像我对西江的回忆,刻骨铭心。我的家就在西江河旁的不远处,一打开窗户就会看见西江那土黄色的河水、停靠在岸边的小船和雄伟的西江大桥。晚上,常伴随着火车“轰隆隆”的声音入睡,并不觉得吵闹,反而,梦更甜。人们常说,母爱如水。我觉得这四个字用在西江身上,不可置疑。因为,西江用它那母亲般宽阔的胸怀,包容了我许多年少时的无知、冲动与烦恼。那时候的我,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总会跑到西江边去,大声喊出闷在心中的烦恼和委屈。而它,像个尽职的旁听者,仔细地聆听着。有时,也会躺在河堤的草地上,望着无际的苍穹,听着细细的流水声,想着十年、二十年后的自己和那些伟大的梦想。岁月匆匆流过,我离开了西江,搬家到了热闹的市区。我挂念着、挂念着西江河堤上两旁的黄槐树和西江桥上的火车。因为西江留给我的,只有那黄槐花的香气和火车的声音。只不过,空闲时我还会来到西江边漫步,静静地将西江的每一处景色都容入脑海里,不可以忘记。西江,孕育着生命,产生了文明。而西江水,则造就了肇庆人生命中美丽的情感之景。虽然现在的它,被岁月无情地洗礼,沧桑而衰老;但山无言,水有声,它仍用生命中最后的一丝力量、一滴心血,在我们灵魂深处撑起一片天。是啊,西江是我们生命广阔的平原,是我们生命火红的太阳!我们应该好好保护它。我的记忆飘远了,飘回了那满是黄槐树的西江河堤,黄槐花的香味仿佛让我置身于母亲的怀抱…………5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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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祭残红花谢花飞花满天你说这是我们木石前缘红消香断有谁怜终不敌金玉良缘你说我们是阆宛仙葩,美玉无瑕……生如夏花一样寻绚烂死如飞蛾灵魂蔓延那一块半丝旧帕,焚稿断情意无限来生还是混世魔王回眸愿为潇湘飞燕那一滴伊人遗泪,情牵三生烦恼线一朝春尽红颜老去花落亦无言红颜?梦不知在什么环境下,造就了林黛玉这样一个女子。这个“生如夏花,死如飞蛾”的女子;这个“自古多情伤别离,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的女子;这个“一帘幽梦谁人近,千古情人独自痴”的女子;这个“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泥淖陷渠沟”的女子。美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能让曹老先生写下这样感慨的句子的,古今往来恐怕只有林小姐一人吧?这样一个女子,以雪为肌,以玉为骨,以花为颜,以月为神,以诗书为心。她的倔强,她的娇柔,正是她致命的武器。潇湘妃子。你知道吗?如果达芬奇出现在故事中,一定会惊异于你举世无双的美,会选择画你而不是蒙娜丽莎。才黛玉比大观园的任何一个女子都更懂得自身的价值并为之奋斗乃至竭尽生命。在华袖飘香之际,只有她才发出了春尽花落的感慨。从春尽,到花落;从花事,到人事;从今年,到明年;从当下,到永恒。她的思绪早已超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她愿“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感叹“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现实处境下,早已有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预知。是谁吹奏出你的泪,溢湿我所有的梦呓?最让人伤感的就是那首《葬花词》了:“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别说是河边的宝哥哥,就连花儿也不觉为她痴倒。远去的花瓣永远带着颦颦无尽的情思,画面定格在伊人越行越远的身影……缘若说没奇缘,今生怎又偏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镜中月,一个是水中花……他们的故事一出现就注定是个悲剧,然而,他们的爱却成了不屈于封建礼教的最强音。他们的爱恋太唯美,以至于被上帝摧毁。“林黛玉焚稿断痴情”、“痴公子情迷惊噩梦”,只得为他们的爱画上一个苍白而遗憾的句号。神往于那令人心醉的蝴蝶之舞,留恋于那倾注了太多思念的楼台。错过从来不是诅咒,真爱永远不是过客。只有把爱放到高处,幸福才能如影随形,不离不弃。夏天的最后一朵花隐去了芬芳的笑靥,夕阳点染了绛珠仙草的最后一滴泪水……终巧夺《菊花诗》,泪溢《葬花词》。争渡于时间,争渡于岁月,争渡于那些日渐低迷、日渐低迷的日子……花的精魂,诗的化身,泪的凝成,只有她,黛玉。梦山东省莱西市第一中学南校高一:张权100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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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江红红满江作文那一夜,星辰为之失色;那一夜,历史为之震惊;那一夜,民族为之动容。那比纸还要薄的刀却砍断了比天还高的志。手起,刀落。刀光隐隐一闪,迟疑着向下落去。刽子手,你那握刀的右手在发抖吗?手心可沁出了汗?刀起,头落。一腔热血呼啸而出,喷洒在风波亭里。秦丞相,那白虹贯日般的光芒可把你的双眼刺瞎了?赤红的血可把你唤醒了?刹那间,星辰隐到云后,树木簌簌哭泣,狂风凄厉怒嚎,惊雷扯开了喉咙,闪电也发了疯。那个仰天长啸的夫子,那个铮铮铁骨的汉子,那个精忠报国的臣子,那个身先士卒的将军,那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你挺着一杆长枪,一枪刺透了固若金汤的健康城。你举着一对大斧,一斧砍碎了不可一世的金兀术。你骑着一匹战马,一骑踏砍了嶙峋险峻的贺兰山。从此,“撼山易,撼岳家军难”。金军望岳生畏,谈岳色变。然而,你可以打败前面如狼似虎的金兵,却抵挡不了背后流言蜚语的攻讦。你把全身的心血都放在了眼前的金人,又怎会分心去提防身后的“家人”?你端着酒杯,望着天际,看着那些出生入死的弟兄,你向世人做了一个沉重的誓言:直抵黄龙府。殊不知金銮殿里,那些宵小奸臣也正策划着诡计,对着那个昏庸无能的君主,他们做出了一个弥天的谎言:莫须有。莫须有,何以服你?何以服民?何以服天下?!你没有反抗。披甲执锐,你率领着将士向北冲去,但你的身后是陆续而来的十二道金牌:回京!回京!!回京!!!那十二道金牌像十二把勾魂的钩子,硬生生把你勇往直前的战马拉了回来,你掉转马头,不舍地望着北方故土,催马扬鞭向京师驰去。你绝未想到这是一条不归路。精忠报国也好,劳苦功高也罢,即使你身上的伤疤比神州大地上的山脊还多,即使你心中的悲愤比黄河之水还汹涌,即使你收复的失地比朝廷的疆土还广大,你还是避不了。你以为只要忠心耿耿就无后顾之忧了,岳元帅,这个想法是多么天真吧!莫须有,这顶比泰山还重的帽子扣在你的头上,你的长枪又怎能支撑得起,再傲岸的骨头也会被压碎。望着畏首畏尾的帝王,你无奈地大唱:“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你朝着北方的人民跪下了:“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但那柄罪恶的刀却砍断了你的鸿鹄大志。于是,风波亭便不幸成了历史的罪物。你亲手挥就的气势磅礴的“还我河山”还屹立着,但你却已倒下了。三十一岁的项羽倒下了,他身后的滔滔乌江为他哭泣。三十九岁的岳飞倒下了,整个莽莽神州为他哭泣。岳元帅,你倒下了,但你永远屹立在人民心里,屹立在跪着的秦桧面前,屹立在华夏的历史长河里。1000字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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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红枫叶那年,秦琴因为成绩优异考上着名学院“瑰丽学院”,刘洋是一位富家少爷,曾跟秦琴深情表白过,可是秦琴只想学习知识,根本不喜欢他,也找过各种理由拒绝过他,但是刘洋决不放弃,这让秦琴十分头疼,终于用学习压力大,没时间这个理由打发了他。可秦琴怎么也没想到居然在她与刘洋会在“瑰丽学院”碰面。她平静地抱着书向前走去,突然,刘洋故意撞倒她,秦琴的书掉在地上,脚也崴伤了,这让秦琴十分不满,刘洋立刻把她扶起来,让她靠在他的肩上,几个爱八卦的同学立刻七嘴八舌的说起来,秦琴站稳后想扇他一耳光,手却被刘洋抓住,动弹不得。刘洋趁机搂住秦琴的腰,说:“宝贝,你就和我交往吧!”“你,你这个卑鄙小人。”秦琴咬着牙说。“救命啊,救命啊!”秦琴大喊到。“秦琴,你喊哪,再大声也没人来救你!”刘洋冷笑到。“你这个色狼,禽兽不如的家伙!”一个帅气的少年喊道。“放开她!”少年怒气冲冲地说。“你小子,是谁?”刘洋问道。“我是秦琴的男朋友!”少年说。“你是秦琴的男朋友?”“是,快放开她!”“是吗?”他问秦琴到。秦琴声音颤抖地说:“是,是。”“好,今天就到这里,秦琴你等着,你早晚是我的人。”刘洋愤恨的说道。“秦琴,你没事吧?”少年问道。“谢谢你,我没事。”秦琴痴痴的望着少年,“好痛啊!”秦琴说真,便晕在少年怀里。少年马上抱起她,把她送到医务室。这是他第一次抱女孩,他感到怪怪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少年守在秦琴旁边。秦琴慢慢的醒了,看见少年正在望着她,秦琴有些不好意思了。她害羞的问少年:“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叫什么?”“我叫赵枫,是学生会会长,我是在学生报纸上看到你的,你前几天不是在学生报纸上发表了一篇8万字的论文吗。你是这季的“书写达人”,谁不知道啊!”赵峰羡慕地说。“不就是一篇论文吗,很好写的。再说,你写的也不错呀!”秦琴谦虚的说道。“没事的话我先走了,”赵枫说道。“关于学习上的事有时间我们再聊吧!”“好,对了,谢谢你照顾我。”“没关系,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晚上我们再联系。”“拜。”“拜。”第三天,“赵枫,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能陪我一起过生日吗?”“好吧,那我就舍命陪君子吧!”赵枫笑着说。到了晚上,在餐厅里,赵枫拿出一个精致的礼盒,亮的秦琴睁不开眼睛。“赵枫,这里面是什么呀?”秦琴问到。“你自己打开看看!”秦琴打开了礼盒,发现里面有一片枫叶,上面还写了一行英语“Iloveyou!”“秦琴,你喜欢我的礼物吗?”“喜欢!”“我今天送给你这个,是因为明天我就要去美国留学了,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忘记我,当你想我时,就看看这片枫叶。”说完就转身走了,“再见!”“再见,我们还会再见的。”秦琴含泪说。他走后,秦琴就在把枫叶放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每次想他时都看着那片枫叶,看着那片枫叶就好像看见赵枫一样。五年级:李怡颖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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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那一抹橙红烈日下、夜幕中,大街小巷里,那一抹抹橙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弯腰弓背,凝视着大地,为街市化妆美容。只有朝霞懂得他们的寂寞,只有繁星理解他们的操劳,他们通常沉默不语。在面对少数人的嗤之以鼻时,总是一笑而过,因为,一切都不需要解释,他们就是天底下最为普通的草根一族,甘守寂寞,辛勤耕耘……他们实在是一群极不起眼的人,身穿橙红色的工作服,拿着一把大扫帚,穿梭于大街小巷的令人作呕的垃圾丛中,那辆垃圾车成了他们工作的唯一伴侣。说实在的,我不大喜欢他们!保洁工——多么平凡的字眼!每当我从他们身边走过时,那辆垃圾车上散发出的阵阵恶臭,令人作呕,于是总是捂着鼻子巴不得快点溜之大吉。但是,有一次,他们身上闪现出一种特别的东西,让我重新改变了对他们的认识。那是一个清晨,一位衣着时尚的贵妇人闯入了我的视线。她手上挎着一个精致的小包,烫着卷发,脚上踩着高跟鞋,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都市风景线。但在路过一位正在打扫卫生的女保洁工时,她微微皱了一下眉,不大一会儿,她又转了回来,远远地站在垃圾车旁,但声音提高了八度:“好你个扫垃圾的,竟然敢拿我东西不还!”女保洁工闻听一惊,她嘴唇微动了一下,下意识地紧握着手中的扫帚,小心翼翼地说:“太太,您一定是弄错了吧?我……我没有……”“我不管!反正我的名牌手表不见了,肯定是你给藏起来了!”“高跟鞋”不容置辩地说,索性站在一旁不走了。“那好吧,我帮您找找看!”女保洁工边说,边将手伸进黑乎乎的垃圾堆中,仔细地翻找着,找着……,一片玻璃划破了她的手指,殷红的鲜血流了下来,她强忍剧痛,继续在垃圾堆里翻找着。这时天空下起了大雨。“高跟鞋”赶快躲进了旁边的车棚里,跺跺脚,咒骂着天气。“我找到了!——”一个惊喜的声音传来,淋得像落汤鸡似的女保洁工手里正握着那只金表,“高跟鞋”一边毫不客气地夺过手表,一边还蛮横无理地说道:“哼!我就知道是你藏起来的!你们这些人就这点素质,只配在这里扫垃圾……”“喂,你这人怎么能这样?”一个中年男子走上前来,他气愤地说:“她如果真要拿你的东西,又何必帮助你找,大可不必藏在这垃圾车中,而且还划破了手指,我说,做人要凭点儿良心!”女保洁工沉默了许久,缓缓开口:“算了,我想这位太太一定是心里太着急了,她也不是故意的!”女保洁工的话如同阵阵清风,吹散了空气中弥漫的火药味。“高跟鞋”的脸窘成了红色,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把手表当成垃圾扔掉了……”女保洁工善意地笑了,那双乌黑的双手在雨水的冲洗之下,显得格外的洁白!她拉着车走了,那抹橙红在我视线里渐渐越来越小,越来越亮,变成了一盏永不熄灭的烛光。简评:城市的保洁工,看起来平凡甚至让人觉得恶心不耻,但是没有了他们,城市也不会有这么干净。其实有时候,那些外表光鲜美丽的人,往往还没有这些看起来脏兮兮的保洁工来的心灵美。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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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那一抹橙红烈日下、夜幕中,大街小巷里,那一抹抹橙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弯腰弓背,凝视着大地,为街市化妆美容。只有朝霞懂得他们的寂寞,只有繁星理解他们的操劳,他们通常沉默不语。在面对少数人的嗤之以鼻时,总是一笑而过,因为,一切都不需要解释,他们就是天底下最为普通的草根一族,甘守寂寞,辛勤耕耘……他们实在是一群极不起眼的人,身穿橙红色的工作服,拿着一把大扫帚,穿梭于大街小巷的令人作呕的垃圾丛中,那辆垃圾车成了他们工作的唯一伴侣。 说实在的,我不大喜欢他们!保洁工——多么平凡的字眼!每当我从他们身边走过时,那辆垃圾车上散发出的阵阵恶臭,令人作呕,于是总是捂着鼻子巴不得快点溜之大吉。但是,有一次,他们身上闪现出一种特别的东西,让我重新改变了对他们的认识。 那是一个清晨,一位衣着时尚的贵妇人闯入了我的视线。她手上挎着一个精致的小包,烫着卷发,脚上踩着高跟鞋,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都市风景线。但在路过一位正在打扫卫生的女保洁工时,她微微皱了一下眉,不大一会儿,她又转了回来,远远地站在垃圾车旁,但声音提高了八度:“好你个扫垃圾的,竟然敢拿我东西不还!”女保洁工闻听一惊,她嘴唇微动了一下,下意识地紧握着手中的扫帚,小心翼翼地说:“太太,您一定是弄错了吧?我……我没有……”“我不管!反正我的名牌手表不见了,肯定是你给藏起来了!”“高跟鞋”不容置辩地说,索性站在一旁不走了。“那好吧,我帮您找找看!”女保洁工边说,边将手伸进黑乎乎的垃圾堆中,仔细地翻找着,找着……,一片玻璃划破了她的手指,殷红的鲜血流了下来,她强忍剧痛,继续在垃圾堆里翻找着。 这时天空下起了大雨。“高跟鞋”赶快躲进了旁边的车棚里,跺跺脚,咒骂着天气。“我找到了!——”一个惊喜的声音传来,淋得像落汤鸡似的女保洁工手里正握着那只金表,“高跟鞋”一边毫不客气地夺过手表,一边还蛮横无理地说道:“哼!我就知道是你藏起来的!你们这些人就这点素质,只配在这里扫垃圾……”“喂,你这人怎么能这样?”一个中年男子走上前来,他气愤地说:“她如果真要拿你的东西,又何必帮助你找,大可不必藏在这垃圾车中,而且还划破了手指,我说,做人要凭点儿良心!”女保洁工沉默了许久,缓缓开口:“算了,我想这位太太一定是心里太着急了,她也不是故意的!”女保洁工的话如同阵阵清风,吹散了空气中弥漫的火药味。“高跟鞋”的脸窘成了红色,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把手表当成垃圾扔掉了……” 女保洁工善意地笑了,那双乌黑的双手在雨水的冲洗之下,显得格外的洁白!她拉着车走了,那抹橙红在我视线里渐渐越来越小,越来越亮,变成了一盏永不熄灭的烛光。1000字 初二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