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匹狼
我是一只狼、我也是妈妈生的所以是哺乳动物,我长得有点像狗,人们给我划分为犬科。我喜欢吃肉。我的四肢长,身材匀称,我的大尾巴直挺挺的托在股后。我的嘴吻较狗的略尖些,口也较阔。我的眼睛是丹凤眼,我的耳朵竖立不曲。我的适应能力很强,一般情况下我住在山地、平原和森林间。我穿的裘皮大衣也随产地而异,我通常穿上部黄灰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白色的那件。
我的性情残暴。这不是我的错,因为我们家族的性情都很凶暴,我们的生活习性是平时独居或夫妻同居,冬季时会集合成群捕食。
我的嗅觉特别灵敏,我做事机警果断反应敏捷,想让我上当受骗不容易啊!猎人设下陷阱,不管伪装得多好,我从不走近。
我的身体很健壮,有四只特别善跑的长腿,我不仅跑得快且持久,我一口气能跑五十多公里,如果我捕食的话,再加上我的同伙和我一起围追,不管是鹿还是斑马还是羚羊之类的动物哪怕是跑的在快的动物,最终都会成为我们的食物。
我们虽然合群,但是同伴之间没有友爱互助精神。在及其饥饿时还要祸及同类。如果狼群里有人受伤,其余的人会一拥而上,咬死他并将它吃掉。所以人类经常说我们残忍自私。
我们虽然残忍可是我们也有柔情的一面,狼妈妈对待小狼也是充满母爱的,通常狼妈妈一胎生五到七个孩子,爸爸和妈妈一起抚养孩子长大,妈妈生产完不能外出找食,爸爸就挑起家里的生活重担,猎到食物以后,他先吞下去,回家后再吐出来,并耐心柔情地喂给老婆和孩子。二十多天一个月左右,小家伙们便可以出窝行动了,这个时候爸爸妈妈一起训练他们捕食狩猎的本领,如果遇到危险时,爸爸妈妈对孩子更是关怀备至,还机警得向另外的方向跑,转移危险,把危险引向自己,保护孩子免受伤害,抚育过程大约在一年左右,直到狼妈妈再次想要孩子了,爸爸就会毫不客气的把他们赶出家门,让他们独立去生活了。
以后不要总是说我们狼残忍,偶尔也看看我们勇敢、坚韧、柔情的另一面。不错我们是吃羊,可是你们人类不也吃吗?有时我们会袭击人,可还是人袭击我们的次数多。我们确实贪吃嘴馋,但是说句实在话,我们狼吃的东西你们人都吃啊!即便是你们吃不着,你们不也馋得要命吗?可是你们人类吃的有些东西我们狼却不吃,例如烟、酒、糖、茶、毒品等等。所以,我们狼并非十恶不赦,还请你们手下留情不要对我们赶尽杀绝。请尊重自然。
黑龙江黑河嫩江县九三管局局直中学初二:笑的哭出声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1990年3月28日,乔丹在对阵骑士队的篮球比赛中拿下了69分的个人得分记录。还有比乔丹更厉害的,他就是科比年1月23日,科比在迎战猛龙队的篮球比赛中砍下了81分。更让人惊讶的是年3月2日,张伯伦在对阵尼克斯队的篮球比赛中竟然拿到了100分!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每场比赛分为4节,每节12分钟,全场48分钟,那么乔丹、科比和张伯伦的这几场比赛得分效率各是多少呢?乔丹得分为69分,就用69分除以48分钟,得出他的得分效率是分/分钟。以此类推,科比的得分效率为但张伯伦的得分效率因为除不尽,所以用四舍五入法,约为
换个角度来想,他们这几场比赛的平均进球时间是多少呢?这个问题提得有点儿刁钻,问的是平均进球时间,但是进球得分却有三种情况:一是普通进球得2分,二是外线进球得3分,三是罚球进球得1分。因为后两种情况不具有代表性,所以统统按每个进球得2分计算。用乔丹的整场比赛得分69分除以2分,得出他的进球数量为再用48分钟除以约等于1.39分钟,也就是说,他平均1.39分钟进一个2分球。同样可以算出科比的平均进球时间约等于1.19分钟,而张伯伦的平均进球时间则约等于0.96分钟。
我查找了相关资料,知道张伯伦在那场比赛中投篮为63投36中, 罚球为32罚28中。我想进一步知道张伯伦的投篮究竟投进了多少个2分球和多少个3分球。我用28乘以1分,得出他的罚球得分为28分。用100分减去28分,得出他投篮得分为72分,这里边应该是2分球得分和3分球得分的总和。这不就是典型的“鸡兔同笼”问题吗?如果用△代表3分球的个数,用◇代表2分球的个数,那么从投篮进球个数来说,△与◇的和就应该等于36,从投篮进球得分来说,3分乘以△与2分乘以◇的和就应该等于72分。假设他投的都是3分球,那么3分乘以△与3分乘以◇的和就应该等于3分乘以36,也就是108分。108分减去72分等于36分,这应该是1分乘以◇的得分,所以他投进2分球的个数◇就是36。可是我们已经知道△与◇的和等于36,从而得出3分球的个数△等于0。哈哈!原来他投进的都是2分球,一个3分球也没进啊!
人们常说“生活中到处都有数学”,我想说“体育中也到处都有数学”。“处处留心皆学问”也可以说成“处处留心皆数学”,只要仔细观察,善于发现,深入思考,你就能够体会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数学。
(指导老师:钱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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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狼一双幽深的眼睛,一口锋利的尖牙,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这就是我,一只渴望自由的草原狼。现在的我是一个狼群的领袖,我的名字叫断尾。看着我那半截可怜的尾巴,我就会想起一年前的往事。那时,我只是狼群中一只普普通通的狼。记得那天,我参加了一次猎杀。按照计划,我们分成了两组。一组由狼王带领,从羊群的正前方攻击,而我带着一小队狼从后方偷袭。就在这场猎杀行动快要得手的时候,远处传来了汽车的声音。我们马上调转了方向,可是那钢铁巨兽的速度快的惊人。本能告诉我,我必须要不停的跑,可是汽车却还在对我穷追不舍。我曾亲眼看见我的同伴皮毛被生生的割下。或许,如果我被抓到也会是同样的下场吧!我越跑越远,越跑越累。我的嘴里开始吐出白沫,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而那汽车却也跟着慢下来。但是我怎么也甩不掉它。终于我的力气用光了,我似乎被人类抬上了汽车。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到了一个很臭的笼子里。旁边站着的是两个猎人,还有一个却坐在一旁慢悠悠的喝着什么东西。想到那个同伴被剥皮的下场,我决定去装死。刚开始,那两个猎人扔进来两块肉。我知道我只要一动就会必死无疑。干脆咬牙坚持着。“它不会真的死了吧?”“如果死了,皮可就卖不出好价钱了。”“唉!你们这一群笨蛋。”一个老猎人说道,“连一只小浪都搞不定。”说完他便起身走了过来,手里还拎着一把刀。他在我面前转了一圈,最后一刀砍在了我的尾巴上。我一跃而起,惊叫一声,用尽全身力气一个反扑,将猎人扑倒在地,用力的撕咬着,其他两个人看到这一幕早已落荒而逃。我拖着一条血肉模糊的尾巴,回到了草原,组建了自己的狼群。人类,你们一定要与狼为敌吗?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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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狼我是一只凶猛、冷血的动物,那就是狼,是很强的食肉动物,是无人能战胜的动物,我和我的同伴一起捕食。在那些人类的眼里,我们比历史上的霸主恐龙强大,比海里的鲨鱼更凶猛,但是你们错了,我们也是可以被驯服的动物,而且我们也不是有意要伤害你们,是因为你们把我们激怒了,我们强压自已心中的怒火,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已,才给你们造成了,避免不了的伤害。我们狼的天性是,捕猎。捕杀动物,但我们不吃无辜的动物,比如羚羊,我们吃它们是因为它闯入了我们的领地,所以我们不得不吃掉它们,以防它把我们的藏身之处告诉其它动物。我们在森林里捕杀鹿族,但人类知道了,尽可能的保护鹿族,让它们繁殖的更多,他们还请上猎人把我们处死,枪声在森林中回荡,在猎人冷冰冰的枪口下,我们接二连三的发出惨叫,一命呜呼了,经过二十五年的捕杀,我们有数千只狼,死在了枪口下。很快森林里的鹿增多了,总数超过了十万多只,十万多只鹿在森林里东啃西啃,很快森林被吃光了,变成了无边无际的大沙漠,人类开始痛恨自己的所做所为。人类呀!请你们不要捉我们了,你们好自为之吧!4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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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狼“呜呜”我是一匹狼,一匹生活在北方的狼,一匹孤独的狼。我是一匹狼,生活在美丽的森林中,那里猎物丰富,实在是一块风水宝地。我住在一个巨大的树洞里,过着丰衣足食的日子。一天,我悠闲地在森林里寻找着猎物,运气好的我刚进林子就捕捉了一只雪白的、肥大的兔子。我咬断它的脖子,撕开它的肚皮,大吃起来。忽然,我听见草丛后面有“沙沙”得的声响,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身后站着一只凶狠的猎狗,虽然我不怕它,但在它身后为它撑腰的人类却一点也不好惹,尤其是那支会喷火的枪——我有不少同伴都死于它手。我果断丢下到嘴的兔肉,一阵狂奔,风在我耳旁呼叫,我已累得筋疲力竭,谁知猎人与猎狗紧追不舍,眼看那凶恶的猎狗就要咬着我的尾巴了,我使出绝技,冲进茂密的树林,靠复杂的地形甩掉了它们,站在安全的大树下,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想着猎人凶狠的目光,想着人类对我们狼族根深蒂固的偏见,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得去寻找狼群,感知它们要提高警惕,就在这时,山的那头传来连续不断的枪声,我偷偷赶过去一看,我惊呆了:地上满是我族人的尸体,血流成河,惨不忍睹。远处传来的是猎人们的欢声笑语,人们胜利的宣言。这时,一匹眼尖的猎狗发现了我,我飞快地奔跑,子弹打在我身后的水坑,溅起水花,我使出浑身解数,才逃脱了猎人的魔掌,我只好选择离开我的故乡,奔向草原,我来到陌生的地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我漂泊在草原上,走着,走着……人类啊!你还我我的族人,还我的朋友,还一个幸福的家园。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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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狼我是大地上的侵食者,我战无不胜,经过了时间的磨练,我百战成王,我就是冰原上的——狼。我的家栖息在日曲卡雪山的山洞中,我是这雪山中的王者。在每天的黄昏时分,在我的领地附近,每天都会一地血腥的杀戮。这不又到了黄昏时分,我饿着肚子,在想今天的菜谱,羚羊、牦牛还是野鸡?走着走着,我那天眼一般的狼眼在森林深处发现了一群羚羊,羚羊肉质鲜美,可是我们这大型猛兽的滋补佳品,我以卧倒的样子缓慢前进,到了离他们五百米左右时,我把腰板挺直,双眼紧紧盯着羚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到那群受宠若惊的动物跟前,当那群动物在奔跑,我离他们只有两尺,虽说羚羊这种动物跑地极快,但对我这只战无不胜,狼中精英的狼来说,小菜还不够一碟呢?转瞬间,我飞身一跳,骑在了这只可怜的动物身上,我露出那令人出冷汗的尖牙。我的牙先扎进了羊皮,再深入羊肉,最后我用咬合力像镰刀一样切开了气管,眨眼间,血液喷涌而出,在这日落前送上了最后一丝红光,我满载而归,饱餐了一顿,闭上眼,送别了饱餐后的愉悦和依依不舍。第二天,我被那湿润的山风和温暖的阳光叫醒。忽然传来了一声枪响,那声音直穿我的心,那人,我最痛恨,那子弹,我最害怕。即使我很凶残,但我也是大自然的一员,我也有生存的权力,也有与万物为善的面呀。人类呀!爱我吧!地球也是我的家。500字 五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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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狼我是一匹狼,一匹游荡在校园里的狼。本来狼是不应该混在校园里,我还是进去了。不是我已变种,也不是因为我另类。这一切都只是阴阳差错而已。校园里是不需要狼的,那里只需要温顺的绵羊,或者几条忠实的狗。不得已,我披了件羊皮,打扮成了一只羊,但还习惯独来独往,游离在羊群之外,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作为狼这很正常,但现在是羊了别的羊说:这是一只不和群的羊我是一匹狼,一匹可怜兮兮的狼。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抛去伪装。2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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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马我是一匹千里马,见过我的人都称赞我。清澈的河水倒映出我的影子,枣红色的肌肤,长长的鬃毛,结实的肌理,浑身竞显威风之态。啧啧,真是英姿飒爽,不愧为“马”中豪杰。今早,前线来报,敌方又蠢蠢欲动了。对了,我的主人是一位大名鼎鼎的大将军,多次为祖国河山立下汗马功劳。而我,是他的得力干将。他抚着我的背,将边界情况一一叙述与我,我一声长嘶,又到了我大展雄威的时候了!主人几不可闻地轻叹一声,我有些疑惑,为何我在往日意气风发、好似胜劵在握的主人眼里,看到了担忧与不安。或许,即将展开的,会是一场恶战!战斗很快拉开,主人死在那场恶战里。顷刻前,主人负着重伤,为我挡住了疾速而来的箭,一箭穿心,把我和主人隔在了不同的世界。我悲痛欲绝,轻轻地推推主人,想让他告诉我这不是现实。可是不能,他在看到我安好后紧闭了双眼。沙尘滚滚中,我红了双眸,今日我就算身死,也定要为主人报仇!但我方已全军覆没,只有我一马生还。突然,敌方将领拦住了一个欲刺我的士兵,他绕我转了一圈,脸上浮现赞赏之色。我痛恨,我不甘,扬蹄向他踢去。他闪身躲过,手一挥,几个人将我制服在地上,我动弹不得,向天一声声地长嘶,却悲愤不减。敌人将我囚于一暗室中,在我蹄上拴上铁链,欲将我驯服。我接连几天滴水未进,奋起抵抗,引天悲鸣。直至被铁链勒得皮开肉绽,喉咙里只剩呜咽,筋疲力尽地趴在地上。一日,将领来探视奄奄一息的我。看到他,我心中恨意难平,奈何几次挣扎不起。“还是驯服不了吗?!你们这些废物!”他面带愠色,从一旁抽出鞭子,狠狠打在我伤痕累累的背上。痛感已变麻木。打吧,我死了就能见到主人了。我眼前浮现出主人亲切的面容。在我意识涣散之际,一个念头一闪而过,将我震醒不少。此后,我大口饮食,顺从将领。他以为我已被驯服,很是高兴,还特意办了个庆功宴。一日,我驮着他在林间漫步,他已遣散身边随从。我突然狂奔起来,几十米外是悬崖,我知道。他终于觉察到异常,欲跳马,可是,迟了。一道矫健的身影闪过,一人一马跃入悬崖……7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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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匹千里马千里马是什么?不就是一匹一天能跑一千里的马,但千里马要想得到大家的赏识还需要伯乐。刚进小学时,我在班里还是默默无闻的,学习成绩也是中下甚至倒数几名,特别是那数学,简直……老师们都对我没了希望。有一次数学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给我讲解题目,讲着讲着他不经意间说:“你怎么就这么笨呢。”听了那句话我对自己也没了信心,在学习上不花什么功夫。直到那位数学老师被调走之后,我们班上转来了一名年轻的数学老师,她很有耐心。于是爸爸妈妈就把我交给了那个老师,我天天放学就在那老师家做作业,刚开始,我照样应付着学习,但那位老师对我就像对她的女儿一样。后来,我下定决心,为了老师我也要学好数学。于是我便天天在老师叫做数学题,刚开始进度很慢,但一天天地,我的数学大有进步,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数奥也常常获奖。一天我见到了以前的数学老师,他回来看我们。当他问起班上那几个人的数学成绩最好时,班主任报出了我还有其他同学的名字,这让他吃惊不已。现在的数学老师摸着我的头说:“其实,她是一匹千里马呢!”对,我是一匹千里马,以前的我因为没有伯乐而默默无闻,如果千里马用来拉车会比平常的马还不行,所以要成为千里马还是需要伯乐,没有一匹千里马生下来就是千里马,所以要成为人才要通过锻炼,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并不是人人都要会什么事,我是一匹千里马,只是没有人发现我。在这发展迅速的现代化社会里,有些企业的高管叹惜道:“当今社会难道就没有可用之才了吗?”其实,并非没有人才,是他们并没有发掘到人才。孙中山说过:“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那些愚钝的“统治者”没有一双识才的慧眼,没有惜才之心。最终致使人才流失,企业倒闭,国家灭亡。但要想真正发挥你的才能,一定要毛遂自荐,因为世上的伯乐不多。6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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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一匹千里马假如我是一匹千里马,那摆在我面前的困难将会很多吧!因为我矫健的身姿,将会被别的马算计吧!他们看着我成功的飞奔,就会羡慕我吧,羡慕后就会变成嫉妒我,嫉妒之后又会干出甚么伤害我的事吧!但对于我,那些都无所谓,因为我是一匹千里马,我比他们有天赋。因为我喜欢完成任务,将会被别的马找闲话吧!他们看着我付出比他们多一倍的努力,看着我得到的奖赏,就会羡慕我吧,羡慕后就会变成嫉妒我,嫉妒之后又会干出甚么伤害我的事吧!但对于我,那些都无所谓,因为我是一匹千里马,我比他们都努力。因为我考绩好,将会被别的马排挤吧!他们看着我比他们更优秀,就会羡慕我吧,羡慕后就会变成嫉妒我,嫉妒之后又会干出甚么伤害我的事吧!但对于我,那些都无所谓,因为我是一匹千里马,我比他们都成功。这些马只看到了我的成功、优秀,却没有看到我每次累倒后那种痛苦,却没有看到我每次被冷落后伤心的眼泪,却没有看到被说闲话时我内心的仇恨。那些马只会看到那些表面,只会评论那些表面。只有的那些被伤害的马才会自己安慰自己。让自己更优秀。记得有一句话,没你优秀的人,才会找你的闲话。在这些挫折中,困难中,我不仅记住了这一句,我仍每时每刻提醒自己“我不是瞎子,从别人口中听到的不一定是他本人。”愿我这匹健康、优秀的“马”,能够更成功。初二:Gvip5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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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有一身灰色的毛,一对闪闪发亮的眼睛,一口锋利无比的牙,能一口咬碎坚硬的骨头,尖锐的爪子在阳光下分外耀眼。狼喜欢在夜间活动,仿佛是黑夜中的幽灵。一对绿莹莹的大眼睛能看清几百米远的物体。四条健壮的腿能在极短的时间跑到猎物点,脑子还能推断出这次捕猎的过程,甚至连结果都能想出来。狼尖利的爪子会紧紧地抓住猎物,锋利的牙齿能撕裂猎物。狼的智慧更是不容小视。为了防止意外,狼还会打许多的防身洞,使猎人们晕头转向,不知该打哪个洞。狼便可乘这个时机逃跑,走投无路的时候,狼便会跑到最近的防身洞里,争取一丝逃生的希望。狼王是最聪明最强壮的狼。它可以帮助狼群吃到肥美的羊肉,在成功地跳过非常高的石墙逃之夭夭。狼的速度是非常快的,面对猎狗群的追杀,狼总能镇定自若,面对黑森林的枪口,狼也总是逃之千里。因为狼有着惊人的速度,这种速度将子弹和猎狗拒之千里。这多种高超的绝技使狼成为了草原霸主。350字 四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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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一直给人以凶残、饥饿、贪婪、阴险等印象。人与狼打交道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时至今日,人口繁多,资源紧张,狼逐渐被寻求栖息之地的人们消灭。狼少了,生活似安定了,但是随着狼的消逝,一些与狼息息相关的生物也逐渐退出人们的视野。狼是古老的物种,经过几万年的进化,狼不断地适应环境,练就了一身好本领。狼捕食时通常是群体出动,在此之前,狼事先要开会,研究获取猎物的战略、战术。一旦达成共识,完成分工,狼群会依据天时、地形等自然条件去捕杀猎物。狼捕猎时还有一个特征,就是从不赶尽杀绝,以防猎物灭后狼子狼孙无从充饥。可以说,狼是出色的军事专家。狼群每一次捕猎,都会把军事战略、集团会工、团体作战、服从指挥等特点发挥到极限。在与狼的长期斗争中,人发现了狼的这些特性,于是,有些民族就开始拜狼为师,狼图腾也因此而产生。历史上的犬戎族、匈奴、女贞、突厥、蒙古等都是崇拜狼的民族。狼在捕食时引天长嗥,互相联络,于是人学会了制作牛角号来传递战机;狼捕食绝对听从指挥,不听者狼王会一口咬死,绝不容情,于是人学会了制定军规;狼群捕食时讲究出其不意,迷惑敌人,于是有了“兵者,诡之道也”一说。正因为从狼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犬戎、匈奴、女真、突厥、蒙古等民风强悍,一度成为战威一时的霸主。特别到了蒙古的成吉思汗,将狼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至,从而创立了世界历史上疆土最为广阔的大元帝国。但是元朝统制了一个世纪后开始覆灭,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王室成员窝里斗,待民残暴等原因,《狼图腾》中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狼和狼一样,人和人不一样”。狼无私心,实力最强、能领着狼族不断壮大的狼就是首领,但是人不同,人无用的规矩太多,争斗太多,无能的太子也能做皇帝。汉人为什么从北宋以后开始一蹶不振,就是因为汉人的小农意识太强,心眼太多,不够团结,没有狼的精神,最终被长期与狼争斗、拜狼为师的蒙古所统治。《狼图腾》中有一段描写狼吃绵羊的情景,深刻地道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一只狼偷偷进了羊群,拖住了一只绵羊开始吃了起来。羊群一阵无声的骚动以后,又安静了下来,羊继续吃草,狼继续吃羊,离狼近的一些羊居然围在了狼的周围,观看狼吃自己同伴的情景,无动于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不定下一个遭受噩运的人就是自己。在中国,狼与人争斗的主战场一直在美丽的蒙古草原。草原狼是随着游牧民族的减少而减少的。文革末期,大批汉人及被汉化的蒙人迁往草原,高喊“打不尽豺狼虎豹,决不停止战斗”的口号,狼成为了一个政治问题。于是,草原一部分被开垦成农田,狼皮、狼肉也成了极抢手的俏货。民工打狼、部队打狼,最终,狼退出国界,去了外蒙及其他更远的国家。蒙古战马由于没有了狼的威胁,也逐渐退化,不复当年神速;鼠灾成患,草也不够牛羊吃了,草原沙化严重,人群一度迁往草原腹地。随着人群的迁入,草原面临着更大的危机。这种情景就如同一个公司、一个团队、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少了狼这种角色,相信这个公司、团队、国家、社会都会面临一个缺少竞争、缺少学习而懒散成风、祸端四起的团体。敌人,可以做自己的老师,敌人,也可以逼迫自己进化,没有敌人,除了在理想中的社会,只能使自己的进取心不断退化,最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分不清友敌的人给击垮。初一:vip丿空前lsn1200字 初一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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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在人们心中已十分陌生,人们对他的印象大多是恐怖、厌恶的。然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人们讨厌狼,因为他们结伙成帮的去偷人们的猪羊,有时也吃人。所以就对狼十分痛恨。可是狼的行为是先天的生存本能行为,不是因为痛恨人类,才去报复人类,如果他们的行为是不正确的,那我们人类天天吃猪肉吃鸡肉吃鱼肉,那不是滔天大罪吗? 现实中的狼并不像文学作品中描写的那么贪婪,那么狡诈,它们拥有狼与狼之间的合作,甚至还有一颗知恩图报的心 在苍苍莽莽的草原上,常有群狼出现,有一天,刚下过雨的草地上形成许多泥坑,车子陷进去就不易出来。一辆送货车从这里路过,不小心陷进泥坑里,不巧车声引来了两只狼在车边徘徊着。车上的人十分着急,因为,现在他们处在进退两难的境界。 车上的本地向导不紧不慢地说:“把车上所有的食物全给狼。”车上的人都不愿意,向导生气的大喊:“全都扔出去!”车上的人只好照办。两只狼大吃特吃,人们希望狼吃完了能离开,可狼吃完了之后走了一只,另一只仍呆在原地。人们刚想把狼杀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大群狼来了!大约有七八十只。人们看见了,都吓呆了。狼群近了,近了,只见它们口里都叼着石子、树枝什么的,所有狼都把石子和树枝放在车下。它们是在帮助人们解脱困境!不一会儿,一条小路铺了出来,车可以开走了,人们脱离了险境。 狼可以作为人类的好朋友,假如没有狼,结果会怎样呢? 在非洲草原某处,由于人类的痛恨和利益的驱使,狼遭到了大量捕杀,在草原上渐成稀有。而兔子却越来越多,它们与牛羊争食青草,以致许多牛羊营养不良,过多的草被啃食造成了土地沙化,危胁了人类的生存。最后,人们从动物园调来许多狼,才遏止了兔子的疯狂泛滥。 狼并不是坏蛋,这样浅显的认识是不是太晚。来自生物研究界的报道:世界上每三分钟就灭绝一种生物,物种的减少给我们人类带来了空前的危机。我们要保护所有的生物——不管是人们喜爱的生物还是讨厌的生物,都是我们生物圈家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700字 初一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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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_1000字每当我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这首歌时,心中总是充满豪情壮志。是的,我就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在茫茫的日曲卡雪山上,隐约能看到五十几匹狼顶着风雪艰难的前进着。而头狼的眼睛里闪烁着信念的光芒,那就是我—黑桑!我和我的狼群正面临着大危险—饥饿,我们像这样顶着风雪已经两天了,我们正依靠着活下去的信念向山脚下的小树林—也是方圆五百公里唯一一片树林进发。不是有年老体弱的老狼倒下,它一旦倒下我们就会冲上去,分而食之。我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道德的,老狼就是死了,就算我们不吃,老雕也会帮我们吃干净,吃掉老狼的话,既让我们垫了垫肚子,又给他了一个温暖的坟墓,何而不为呢?然而,老狼瘦骨嶙峋,身上没多少肉,对大大小小五十多匹饿狼来说,自然是僧多肉少争抢的十分激烈。所以,更多的是要靠自己。看到了!看到那片树林了!我们争先恐后地涌入树林,我们此次来树林的目的,就是冒着生命危险,猎取大型猎物---狗熊!在雪野里找寻狗熊并不难,狗熊一般都是藏在幽深的岩洞里或空心的巨树间冬眠的。这不,一个同伴兴奋嗥叫着,它发现了一个树洞!我走上前去,耸耸鼻子,洞里有一股浑浊的骚臭,竖起耳朵听听,洞内传有节奏感的呼噜声。树洞里肯定有一头冬眠的狗熊。可关键是要引熊出洞。狼群围着树洞齐声嚎叫,有两匹胆大的公狼还把嘴伸进洞里嗥,可狗熊像聋了一样,照样酣睡。这一招没用了……剩下唯一一个办法,就是钻进洞里去,把狗熊从睡梦中咬醒,但树洞有两匹半狼那么深,洞口朝天,洞形笔陡,易进难出。只要你动作慢半拍,就会被狗熊拉到屁股底下,把你碾成肉酱。狼群在树洞前徘徊着。我内心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攻击狗熊呢?攻击的话,狼群很可能会损兵折将,可是不攻击呢?难道就这样让狼群饿着?不,不行!就算死,也要保全狼群!想到这儿,我纵身跃起,径直跳入洞中。落在一片阳光照射出处。我看了看:狗熊睡得正香!我轻轻跳到它胸前交叉的双臂上,我把嘴巴伸到狗熊那只肉球似的鼻子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狗熊被痛醒了。它的第一反应是把双臂举起,我借着这一股力,猛地一蹬,跳出了洞口。等候在洞外的狼群见我出来,高兴地嚎叫着,随即涌到捂着受伤鼻子的狗熊旁边,狗熊那里对付过这么多的狼,一会儿,雪地上就只剩下了一张熊皮和白花花的骸骨。这次总算填饱了肚子,下一步,我们该去哪里呢?我望着同生共死的伙伴们,边嚼着熊肉,边盘算着。六年级:天际之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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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匹的小商店这几天匹匹是穷疯了,没钱的日子还真是难过啊。要是能一夜发大财就好了。匹匹想着想着,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开一个小商店。说干就干,匹匹马上开始筹划起来。开商店首先得选址租房,选在哪好呢?租房的钱又去哪弄呢?匹匹想来想去,唉,就开在课桌上吧。匹匹的课桌临窗,把商品摆在课桌上,教室外面来来往往的同学不就随时可以看见匹匹的小商店了吗?匹匹找来家里不要的玩具和一些他自作的小食品,什么萝卜酸啊麻辣辣之类的,一一摆在桌上,大声吆喝着:“萝卜酸啊,一元一杯,香甜可口,快来买啊,走过路过,千万不能错过啊……”可就是没有人买他的。他一把靠在窗上假装哭了起来,引来了一大堆同学聚集在他身边围观。匹匹悄悄地睁开眼一看:哇,好多同学啊。他马上抬起头又大叫起来:“萝卜酸啊,五角一杯,香甜可口,快来买啊,走过路过,千万不能错过啊……”同学们一听,哇,这么便宜啊。个个打开书包,把舍不得吃早餐省下来的钱一一掏出来,买下了匹匹的萝卜酸。放到嘴里一品尝,嗯,不错,还蛮脆的。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看见了,赶紧跑去报告老师,老师一看见匹匹就惊呼了起来:“匹匹,你脖子上挂个桌子干什么?”原来匹匹为了方便走动,索性把桌子挂在了脖子上。“这是我新开的小商店,我的新创意,聪明吧?老师您想来点什么,我免费送了。”匹匹慷慨地说。老师捂着肚子笑翻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说:“匹匹,学校里不准卖东西,以免影响上课。”这回匹匹是真哭了起来:“老师,我还没有卖完呢,您总不能让我亏本吧。这可是我攒了好几个月才攒起来的本钱啊。”老师被他悲凉的哭声打动了,为难的看了看他说:“好吧,匹匹,你下课可以卖,上课可不能卖哦!”“是!”匹匹大声地回答,还好,班主任没有叫他收摊,他已是万分感激了。于是他严守诺言:上课不卖,下课才卖。可是好运似乎已经过去,自从萝卜酸卖完后,他就一直没卖出东西。匹匹又有点想哭的冲动,这时班主任来了,他和蔼地说:“有志者事竟成!卖东西最主要的是耐性,只要你能坚持下去,胜利是属于你的!”匹匹擦干眼泪感激地点了点头,又试着卖了一次。嘿,神了,这回全部卖完了。后来,班主任又找到校长说:“匹匹的这个创意很好,咱们要不要全校来个小小商品交易会。”校长摸摸他的山羊胡子说:“嗯,言之有理,好,我会考虑一下的。”到了商品交易会的那一天,全校卖东西都很快,特别是匹匹那里,三下两下就卖完了。一下子赚到了100多元钱。同学们连声夸赞匹匹真能干。匹匹攥着他那100多元钱飞快地跑了,他又去给他的小商店进货去了。9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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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似一匹野马北国的枯黄,一切尚待苏醒的模样,树梢露出一缕鹅黄,已经很提神了,然后是鼓胀的苞在枝头跳跃,仿佛下一秒就会撑开整个春天。水塘是早春的神情,矜持而散淡,一双媚眼从深处往外释放柔光。 青绿涂抹的江南,掩埋了冬天的痕迹,清新、明媚,让人不由得多情起来。 朝南走,记忆里涌出的便是青春。三十二年前,我从关中平原背起行囊,踏上求学之路。 出发那天早上,秋色正好,乡人正在地里劳作,玉米从塬上一直铺到塬边,他们并肩站在太阳底下,仿佛预备上阵的士兵,腰间缠绕的红缨,恰似年轻的血。 少年没有一丝感伤,逃离般迈开步子。 脚在踏上火车之前,远方还是一个梦。仅仅因为一张试卷,你就改变了命运,从此告别蝼蚁般的人生?生生不息的肥沃土地,将我们变成了终身奴隶。一年的劳作,只是为了糊口。 母亲带着我们捡拾萝卜缨、红薯秧,还有槐花、地软,挖荞菜,甚至用铁丝捅出玉米芯,掺和些玉米渣子、麸子,煮呀蒸呀,做成了饥饿年代的食物。 院子里唯一一株桑树的果实――桑葚,在初夏悬挂在空中,逗引我们去攀摘,一旦掉进嘴里,便是甜蜜。我和弟弟们把沾满汁液的手指头塞进嘴里,吮吸又吮吸。 从土里出来的就是食物。 人不能吃的,喂猪喂牛喂羊,最后也成了食物。 躺在地上,心里是洁净的。 你知道土是干净的。 逃离土地才有生路。 不种地的人才有出息,他们吃着我们打的粮食,却瞧不起我们。 我爱嗅汽车发出的气味,我会盯着尿素袋上的广告看好久,我爱听陇海线上火车轮子的铿锵声,一切人造的东西,于我都有莫大的诱惑。城市,那里的人和事,更让我着迷。 从绛帐高中到扶风高中,吸引我的是校园里那些吃商品粮的女子,穿的确良,用小手绢,身上散发着胰子的幽香。人家看天的眼神是舒展的,因为那天属于她们;人家看你的眼神是不屑的,因为你那农民身份。她们是玫瑰和百合,等待同一阶层的少年采摘。尖尖的刺明晃晃的,你沮丧地垂下头。 田头颓丧的青年,就是你的明天――如果你考不上的话。 你也设想过扛锄头的生活,出汗,被日头烘烤,几年后便是插在黄土里的一株篙草。 但你不打算屈服,你在想:有了生活,我也能像柳青一样,写出土里的人生。 我们卑微地生活一辈子,最终因记录自己人生的文字而不朽。来到人世,不能化作无名的尘埃,被历史随意抖落。 开往上海的火车离开了月台,父母和土地被甩远了,他们成为一个抹不掉的小点,牵引你未来的岁月。青春好似一匹脱缰的野马,把你带入不能回头的轨道。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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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从前,有一只从来没见过狼的兔子和……一只从来没见过兔子的小狼。那天,小狼第一次跟着叔叔去打猎。没想到,叔叔太着急了,一不小心撞到岩石,“砰!”死了。剩下小狼孤零零的……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哪儿来的呢?原来不远处的地上有一个洞。小狼轻轻地走到洞口,伸进脑袋向里张望,有个小动物正躺在床上看书。小狼说:“对不起,我叔叔撞到岩石摔死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哦,他死了,那我们就得把他埋了。我来帮你吧!”小动物说完从床上跳了下来。他们俩一起到山上去埋狼叔叔。“你不会是兔子吧?”小狼问。“对呀,我的名字叫汤姆。你呢?你难道是狼?”“是的,可是……我还没有名字。”“这样啊……不要紧。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就叫狼狼,怎么样?”“我觉得挺好的!”“听说狼都会吃兔子,是真的吗?”“好像是。不过,我从来没有吃过。”“是吗?反正呀,你一点都不可怕。”汤姆和狼狼成了好朋友,他们天天在一起玩。狼狼也在一天天长大。汤姆和教狼狼打弹珠、读书、数数,狼狼想吃东西了,汤姆就教他钓鱼。狼狼呢,教汤姆怎么跑得比其他兔子都快。他们俩经常玩“我怕狼”和“我怕兔子”的游戏。玩“我怕兔子”游戏的时候,狼狼一点都不害怕;可是,玩“我怕狼”游戏的时候,汤姆总是非常非常害怕。一天狼狼实在太可怕了,汤姆吓得蹿进自己的洞里,躲了起来。第二天,汤姆还是一整天躺在床上哭。狼狼拼命地发誓:“我只有你这个朋友,我绝对不会吃你的。”可是,汤姆根本不理他,怎么都不肯出来。那天晚上,汤姆梦见狼狼变得好大好大,全身又黑又红,把自己吃掉了。狼狼在洞口等了好几天,汤姆还是不出来。他想,汤姆再也不会理他了。他垂头丧气地背起包袱,到别的山上去找兔子做朋友了。他来到大狼山,一只兔子都没有见到。大狼山的大狼们却把他当成了兔子,恶狠狠地追赶他。那天晚上,狼狼终于明白“我怕狼”的滋味了。他吓得要死,又回头去找汤姆。“汤姆!”狼狼在洞口喊,“我知道“我怕狼”是什么滋味了,我保证,我再也不吓你了!求求你,出来吧!”汤姆在洞里想了想:“如果,狼狼也和我一样,知道什么是害怕,那他就再也不会吓我了。”于是,汤姆走了出来。狼狼高兴得不得了。他们俩互相拥抱,然后又高高兴兴地一起去钓鱼了。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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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我是一匹北方的狼,地地道道的野狼。我出生于一个遥远的年代,那个大兴安岭的山洞里,我的出生改变了整个狼群的命运。母亲喊我伟大,于是伟大就成为了我的代名词。少年时,我就比其他的狼强壮。记得那是个清冷的初冬,母亲出去为我们寻食,我因最小,大哥便跟着去了。山洞里真的很冷,冻得发抖。我一个蜷缩在角落,等了许久,不见他们回来。我害怕,偷偷的哭泣,不知不觉,我渐渐地睡着……。等我醒来时,我哥回来了,满身的血迹,他说母亲死掉了,是人干的。我们相拥,痛苦着、哀号着。我们的母亲。就这样离开了我们。我们明白:一定要报仇!二那个载满胜利的秋天,我成为这个狼群的首领。我们找到了山下的一个村庄,我带领着狼群进行了疯狂的掠夺,很是成功,我充满着报复的快感。看着那些人惊慌失措的乱跑和他们恐惧的喊声,我笑了――人,你们也有这一天!呵呵。突然,一个石子飞来,将我的右眼打伤。我急了,见人就死咬,直到没气为止。我们叼着各种能吃的东西,满载而归。只是我的右眼,却永远瞎了。从此人们喊我独眼狼,并且闻之色变。三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温度。他们给了我狼群中最美的那只母狼。我很快乐。哥说要庆祝一下,出去找些东西。狼们都聚在一起,吃着那个秋天的战利品。只是我哥永远没回来。去找,却发现他很悲惨的冻死于群山峻岭之中。他是一个好哥哥,我唯一的亲人。狼群与我在一起哀号――我的哥哥,我的好哥哥……为了延续种族,我有了孩子。我领着孩子们,去村庄。拿走了几只羊。孩子渐渐长大。四一年又一年,我渐渐衰老。人群开始进山,捕狼,他们的武器可怕,不可阻挡。我有些力不从心,狼群开始恐慌,狼群开始分裂。他们杀死了我的妻子,许多狼死于他们的武器。凭多年经验,我活下来了。只是人群走后,没有狼再站在我这边。他们有了新的首领。我就这样被遗弃于群山峻岭之中。五冬天,下雪,是零下几十度的低温。我走在雪地里,想着很小时,母亲被人杀死;青年时,成为狼群首领,我的哥哥被冻死;中年时,有了孩子;现在,我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我一世英明到底留下了什么?!母亲?哥哥?妻子?孩子?健壮?什么也没有。我只想哭,却发现我的另一只眼睛也瞎掉了。是的,上帝剥夺了我的一切权利。可是,我还想再去做一只狼,伟大的狼,爱斗的狼!!!只是……六又是一个冬天,又是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却见不到了那只曾经辉煌过的野狼。在一个温暖的山洞里,有一具动物的残骸,只是那一双不屈的眼睛,早已经空了 ……9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