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链的相恋
学校的操场上。
一对修长的身影倚在一棵树的两侧,高一轩几乎快要睡着了,而秦雨在欣赏着眼前的美景,鸟儿在天上飞着,还叽叽喳喳的叫着……
上课铃响了,一轩牵着秦雨的手,两个人漫不经心的走向教室,他们是学校公认的一对。一轩长的狂帅,唯一不好的就是家境不好,但他足以迷倒全校女生,可他偏偏选择了秦雨。秦雨很笨,长的很可爱,但并不是学校的美女。
叮呤呤……“放学啦!”胖胖的小脸对着走过来的一轩。
“每天不都是会放学的吗?你这么开心做什么?”一轩很莫名其妙。
“呃……是哦!我今天为什么这么开心呢?走吧!我们去一个地方好不好?”
“你要去什么地方?”一轩问她。
“去……‘华!清!大!桥!’”秦雨瞪大眼睛等着一轩的回复。
“什么?要去那做什么啊?”“哎呀,不要问那么多拉!带我去吧!好不好?”
“好吧,好吧!真是那你没办法了!”一轩很无奈,但还是带着秦雨去了。
秦雨坐在一轩的脚踏车后面,一阵风吹过,秦雨的头发显得特别的飘逸,发出淡淡的幽香。
“咦…好凉快啊!”秦雨开心的叫着。
“你不会觉得凉吗?”
“不会啊,跟你在一起就感觉不到冷的。”她倚在一轩的肩上,“轩,你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了吗?”
“哦?是哦!我给忘了!记性好差啊!莫非你要送我什么礼物吗?”
“恩,是啊,不过你要先闭上眼睛哦,不然就不给你了!”
一轩听着秦雨的话,闭上了眼睛,一轩原以为秦雨会给他一个大大的KISS,可是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脖子上多了条项链,上面有着“四叶草”。
“呵呵,你知道吗?四片叶子,第一片代表‘幸福’,第二片代表‘开心’,第三片代表‘健康’,第四片代表‘真诚’!”秦雨指着一轩的脖子上的项链解释说。
天渐渐地黑了,他们走在路上,一轩推着脚踏车手牵着秦雨,他把项链拿了下来,一轩仔细的看着它,他开心……可是却不小心把他掉在了地上,那是一个十字路口,来往的车辆很多……
“砰……”
秦雨傻了,她叫喊着,“救命!救命啊!谁来救救他啊!”
她把一轩抱在怀里,脸上的是血?是泪?已经分不清了,她只隐约地听见一轩呻吟的声音,“雨,不要哭,你送给我的礼物,我捡到了,好……开……心……”
急救室……
一轩被抬进去抢救了,而病房里,秦雨还在昏迷中。
高一轩的妈妈在急救室的门外呆了一夜,直到门打开为止,病床的旁边,秦雨的爸爸正凝视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儿,她的眼角流着泪,秦爸爸心疼着她……
秦雨醒了,她看到爸爸,可是没有一轩,她拔掉了插在手上的吊针,冲了出去,她在医院里跑着哭着叫着高一轩,“一轩,你在哪里?你出来啊!不要丢下我好不好?我求求你出来啊,不要跟我捉迷藏了,我认输好不好?求求你出来啊!”她哭着喊着……直到高妈妈出现在秦雨的面前。
“雨儿,有件事你必须要去面对,答应高阿姨不要哭,不要闹,好吗?”高阿姨拍了拍她的肩。“一轩他……他失去记忆了,你们以前的事情他都不记得了,一轩他把你忘记了!”
“不会,不会的,他不能把我忘了,绝对不可以!”她冲进了病房,高一轩正躺在那里用一种很陌生的眼神看着秦雨。
“轩,你还认识我吗?”秦雨扑在了高一轩的身上。
“你?我们认识吗?妈,她是谁?”高一轩问高妈妈
“阿姨,一轩为什么记得你?可是他为什么会说不认识我?阿姨为什么会这样?”
“雨儿,我刚也问过了医生,医生说可能是因为车祸当时他拼命想的事情往往在醒来过后就会完全不记得!”
秦雨呆呆地坐在了地上,她害怕:难道在一轩的世界里真的没有她的存在了吗?难道以后他们就变成陌生人了吗?为什么老天爷要这样对她?她哭……
3个月后……
教室里好安静,安静地连呼吸声都能听的见,秦雨望着操场上的那棵树,她记得一轩和她常常会在那棵树下聊天,忽然树好象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秦雨看到了一只篮球,一个修长的身影跑过去捡起了那只篮球,“轩”她看到轩坐在树下,用袖口擦着额头淌下来的汗,秦雨离开了教室,她在离轩100米的地方看着他,就是那样静静地看着,直到眼睛酸了,不知不觉地流下了眼泪。
饭桌上,秦爸爸和宝贝女儿吃着饭,秦爸爸忽然放下了筷子,“雨儿啊,爸爸有事要对你说,这些年来,爸爸都是一个人在照顾你,所以爸爸想帮你找为阿姨,和爸爸一起照顾你,好吗?”爸爸希望他的宝贝女儿能同意。
“恩,好啊!爸爸这些年真的很辛苦!”
秦雨一边洗着碗,一边在想今天看到了一轩。
忽然门铃响了…
秦爸爸去开门,进来的那个女人居然就是高阿姨,而旁边的却是高一轩。
当秦雨正想跑过去打招呼的时候,她吓傻了,但他还是叫了声“高阿姨,你怎么会?”
“她可是我跟你介绍的那位阿姨!”秦爸爸很高兴
“雨儿,以后一轩就是你的哥哥了,让我来照顾你们可以吗?”高阿姨诚恳地看者秦雨,秦雨被她的诚恳打动了。
“恩,好啊,当然可以拉,以后要麻烦高阿姨了啊!”秦雨点点头,可是她的目光却是看着高一轩的。
“一轩,这就是你的新妹妹,她叫秦雨。”高阿姨向高一轩介绍说。秦雨知道这已经是第二遍介绍了,似乎是一个新的生活,新的开始,这一切她真的无法接受,她忘不了以前的记忆,她的心好痛……
阳光灿烂,高阿姨在客厅里叫着:“快起床拉!不然要迟到咯!”
秦雨几乎是一夜都没睡好,好不容易这会儿有点睡意,可是又该起床了,“呜……好困啊!”她打开房门,正在这个时候一轩也正从房间走出来…秦雨叫了一声,因为她此是正是头发凌乱,睡衣也没扣好,她忘了一轩以后都会住在家里了,而且是跟她门对门的卧室,高一轩也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
“大清早的你叫什么啊?!见鬼拉?”高一轩冷冷的说。
“哦,对不起啊,”秦雨向高一轩道歉。
校园里……
所有的学生都知道了秦雨家里发生的事,他们也知道了高一轩失忆了,但是他记得所有的人,偏偏把秦雨给忘了,一些曾经喜欢着高一轩的女孩子个个都很得意,而高一轩却仍旧对她们不屑一顾。
高一轩的功课很差,因此被调到了差级班。
教室里依然安静……
“大家好!我叫虞洋!我是清一高中的,以后请大家多多照顾!”他的头发隐隐约约呈现出淡淡的黄色。
当秦雨转过神来,这才发现空了很久的座位上坐了一位身高1.80米的男生,他的睫毛很长。秦雨没有作声,只是傻傻的凝视着桌子上刻着的几个字:轩要永远守护着雨!
“你好,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能自我介绍吗?”他傻傻的看着眼前的这位女孩。可是秦雨忘记了有人在跟她讲话。
“这几个字是你最爱的人刻的吗?我座位是他以前坐过的吗?那么他现在人呢?”虞洋很认真的等着秦雨的回答。
“呃?恩,哦,不好意思啊!刚刚可能看的太入神了,没听到你的讲话啊!”她这才反映过来。
“哦,没关系啊,看的这么入神一定很深刻吧!”
“恩,可是他不记得我了,在他的世界里已经没有我的位置了!”
“怎么会?发生什么事了吗?”他很奇怪秦雨说的话。
“他出车祸了,他失忆了,可是却没有忘记其他人,只有我,他永远记不起来了!”
“是这样啊,那他以前一定很爱很爱你的,不要太难过了,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啊,不是吗?”虞洋摸了摸她的头,眼前的这位女孩让他十分想去怜惜。
下课了,教室门口站着一位身材高条的女生,虞洋背上挎包。
“我们一起走吧!”他对着秦雨说。
“恩?哦,可以啊!”她笑笑,他们走出了教室。
“哦,对了,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他指这那位女生。
“你好啊,我叫尤佩琳,是你们隔壁班的,今天和洋洋一起转过来的。”她笑笑
“哦?!是吗?哇……好羡慕你们啊!”秦雨好羡慕他们,也许在以前,她和一轩也是这样幸福的。
回到家,她没有看到高一轩,高阿姨说一轩还没有回来。
秦雨觉得家里好闷,于是便出去坐在了大门口,这段时间她拼命的假装开心,她学会了伪装自己,就算看到高一轩也假装不认识,她没有叫过他一声哥哥,她真的好累,好累!
远处,一队男女嬉闹的声音传到了秦雨的耳朵里,她楞住了,在她眼前的男生就是高一轩,可他的手为什么会搂着那个女生的腰!她看错了吗?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高一轩向那个女生挥手的时候,才证实了她没有看错!
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她的心好痛……她默默的看着高一轩,高一轩很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妹妹,他想问,可却没有问,晚饭的时候,秦雨没有吃晚饭,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在一起吃饭的高一轩,高阿姨去问秦雨怎么了,她只是说了句身体不舒服。
这段时间,秦雨都会比高一轩晚回家,她不想看到高一轩和每个女生在一起,是的!高一轩几乎每天都会换一个女朋友,这是以前的他,可是那个时候因为秦雨的出现,高一轩才改变了,现在的他又回到了以前。
虞洋每天都会听着秦雨的诉说,他慢慢地觉得身边的这个小女生是需要别人去疼爱的,他好想把她抱进怀里……
这一天,虞洋开着轿车,他是专门到秦雨家来接她的,因为今天是周末。秦雨开门的时候吓了一跳。
“咦?你的GF呢?怎么没带她一起来啊?”
“怎么?不可以吗?我们两个不可以单独吗?上车!”秦雨乖乖的上了车,一路上,虞洋仔细观察了秦雨,他发现这个女孩其实也是满漂亮的,大大的眼睛,只是脸上胖嘟嘟的。
“干嘛一直叮着我看啊?在学校还没看够吗?”她吓了一跳。
“呵呵……看的太够了!”他笑笑,“秦雨,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
“恩?什么?你们吵架了吗?”
“没有,只是觉得不适合吧!”他回答她,“你想过忘记过去重新找个男生吗?”
“不,没有!,我忘不了过去!”她低着头,可是她并不明白虞洋喜欢着她。
“哦,是嘛?!”他很难过。
车子开到了公园门口就停下了,她下车了,她刚想回头去跟虞洋说什么,可是却看到了高一轩搂着一个女生在那谈情说爱,这个时候虞洋也看到了,秦雨好想躲开,但她觉得自己是应该去面对着一切的,她走上前去,她向高一轩打招呼,可是高一轩没有理她。
“轩,你也在这里啊?着是你的女朋友啊?”
“轩,介绍一下你女朋友啊!”
虞洋实在忍不住了。他快步走上前去给了高一轩一拳,血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
“喂,你算什么东西啊?你凭什么打我啊?滑稽咧…”
“砰……”高一轩还给了虞洋一拳。
站在高一轩旁边的女生吓傻了,“轩,你还好吧?疼吗?”
“轩,对不起!”
“秦雨,你为什么要跟他说对不起?他这样的伤害你,你还跟他说对不起?”虞洋很火……
“洋,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是我不好!”
“不要跟我说对不起,你没有对不起我,你没有对不起他!我喜欢你,我不要你受到伤害!”他看着秦雨。
秦雨没有想到虞洋会喜欢自己,她真的不知道该怎样说了。
“拜托!你们要表白就一边去,不要打扰我们OK?疯子!”高一轩有点不耐烦了。
“轩,我打扰你们了吗?对不起!”秦雨道歉
高一轩不屑一顾。
“秦雨,我们走!”虞洋看到高一轩那无所谓的样子便要拉着秦雨走。
“洋,你不要怪他好不好?他会变成这样是因为他失忆了,其实他并不是那样的!”她解释道。
“轩,你脖子上的项链是什么时候买的啊?好漂亮!”高一轩的女朋友好奇的摸着四叶草项链问。
“请你别碰那条项链!”秦雨推开了那个女生。
“关你P事啊!我爱摸你管的着么?”女生很得意……
“喂,秦妹妹,我好心叫你一声妹妹,哎……我拜托你不要多管闲事好不好?真的很讨厌!”高一轩觉得秦雨多管闲事。
“轩,你知道吗?因为那条项链,我赔掉了我们之间的一切!因为它,我抹去了在你心里的位置!这些你都懂吗?”秦雨哭了,这是她哭过的不知多少次了。
高一轩认为秦雨讲的话都很莫名其妙!
“雨,我们走吧,不需要跟这种没人性的家伙讲那么多废话!”她被虞洋拉上了车。
第二天放学……
秦雨早早地站在高一轩的脚踏车旁边等他放学,她有话想要对他说。
高一轩今天是一个人,他走过来……
“轩,我第一次求你,也是最后一次求你,陪我去一个地方好吗?”
“……”他很郁闷,她为什么老是要这样缠着他。
“轩,答应我好么?就看在我是你妹妹的份上!请你陪我去一个地方!难道连这样你都不肯么?”
“好吧!去哪?”他答应了,秦雨很开心……
“华清大桥!”
秦雨再一次坐在了一轩的脚踏车后面,只是这次她不像上次那样幸福的笑着……
“一轩,你难道已经忘记今天是你的生日了吗?”
“呃……不知道,忘了,干嘛!”
秦雨以为高一轩能想起什么,可是她失望了……
“谢谢你今天能陪我来这里!”秦雨向高一轩道谢
“希望你以后能不要再来对我讲些莫名其妙的话了,也不要再缠着我!”
他们来到了那个十字路口……
“轩,你能把你脖子上的项链给我看看吗?”
“哦!”高一轩拿了下来。
秦雨拿着项链,随手扔向了路中间,一辆卡车开了过来,她跑了出去,“我去捡回来!”
“砰——砰——”血从她的身上流了出来
高一轩呆住了,他脑子里浮现出了和秦雨之间的一切事情,他头好痛,他什么都想起来了,他大叫了起来……
“雨……雨儿……你醒醒,你快点醒醒啊……轩记得你了,轩要永远守护着雨!雨不要抛下轩啊!……雨儿!啊……”他抱着雨痛哭。
医院里……
“请问哪位是病人的家属?”医生问站在急救室门口的高一轩,此刻的高一轩已经是狼狈不堪了。
“我……是……,她怎样了?求求你快告诉我!”
“请你做好心理准备吧!她以后可能都不会醒了……”秦雨变成了植物人……
高一轩坐在了地上……
病房里……
高一轩守在秦雨的旁边,他抚摸着她,就像以前一样。
“雨……我回来了,我回到你身边了,我什么都想起来了!”
“让我进去!”
“砰——”门被推开了,
虞洋看到高一轩给了他一拳……
“告诉我为什么?你说啊!”虞洋快要疯了。
“对不起!”
“哟…你还会说对不起啊?在她变成植物人之前,你怎么没说对不起?那样她就不会变成这样!”“姓高的,如果你不好好照顾她,我不会放过你的!”说完他就走了,但是他流下了泪。
高一轩每天都是这样照顾着秦雨,因为她为了让他恢复记忆她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
5个月后……
“喂,是轩么?”
“恩,是的,怎么了?”
“我要去日本了!”
“是么?那祝你一路顺风啊!”
虞洋走了,他离开了这个城市,他可以放心的离开,因为就在前几天……
“医生,请问秦雨的病情怎么样了?”
“恩,她的意志力很强,病情进展的不错,或许过段时间,她就可以完全恢复了”
“真的吗?谢谢您了”虞洋对着医生点了点头
“雨,你这段时间很棒哦!”
“你要继续叫哦!”高一轩很开心,因为秦雨一点点的好起来了!
半年以后……机场……
一位有着飘逸的头发的男子,背着一只小提琴……机场外……高一轩扶着秦雨向虞洋走来,他们拥抱……
过年记得回家
总盼望有一天,张开翅膀,在广阔的天空下自由翱翔。
总希望有一瞬,灵魂出窍,在白色的国度里得到永世。
然而不管你飞向何方,你的身后,总有一对牵挂你的双亲。
又是一年春节,那些外出漂泊的人终于有理由回家了。看着因旧年的末尾愈少使得背着大大小小包袱回家的人愈多,心里无不涌动着一份感动。倦鸟还知归巢,何况我们这些身不由己的游子。家是什么?她是一轮弯月,陪伴着你度过每个孤寂的夜晚;她是广阔无垠的大海,容纳你的每一份小情丝;她又是有风掠过的深山,平静而安宁地等待着你的归来。过年了,想念母亲的红烧肉么?想到父亲那越来越弯的背,会不会泪流满面?
儿时总以为家单纯是一种束缚,做错事还有父亲的鞭子,学习不好还有母亲的磕叨。可真正离家了,才发觉,家就是一种牵挂,就是一个永远的港湾,不论你是多么的光彩熠熠,还是多么的贫穷破烂,家,始终是你最想回归的巢。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家”字是何其沉重,小时天黑了知道要回家,年少时知道放学了要回家,长大在外了知道了思家,这刻在骨子里的感情,若用文字表达,倒显得笨拙起来。所以很多时候文字在强大的感情面前是明显的软弱,唯有真切的体会,方有感触。
看了一篇文章,写庆幸自己有机会离开家去住校,真正住了校之后又无比想念家里的一切。最后作者说,家是一生的归宿。我们是那只飞翔的风筝,线在亲人的手中,让我们能够趁着温暖的风自由自在地飞。站在地下的,永远是那孤单的双亲,仰望着自家的儿女,风大时给我们怀抱,雨大时给我们遮挡,却不曾注意过自己,早已去了青春,白了双鬓。虽然偶尔会和牵扯的线发生矛盾,可曾明白,在自己受伤的同时,他们也承受着更大的苦痛。苦了一辈子的父母,怎愿你再受苦受累,操心了一辈子的父母亲,你又岂能让他们再孤零零地吃着年夜饭?他们总是把最好的留给你自己却吃着粗茶淡饭,总是告诉你家里没事不用担心其实早已落得一身病痛,总是催你尽早结婚其实只是担心未来若是没有了他们,你一个人会孤孤单单。回家路上,是哪位归家心切的游子在唱“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总操心就盼个平平安安。”家因父母的存在而变得浓墨重彩起来,因亲人的陪伴而变得生动起来,家是亲人用爱凝聚的大山,家是一种纯粹的奉献,有永远,有深深的爱。
一个人在外打拼的时候,想家的感觉更为强烈。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显得小心翼翼,生怕遗漏某句话,生怕说出那句“我很想家”。看别人欢天喜地的一家子,看别人热热闹闹地准备年夜饭,接远归的孩子进家,看那些拎着大包小包的人匆匆忙忙地赶回家,看他们欢呼雀跃的样子,孤单从头到尾严严实实地笼罩,那种孤单恐怕只是枝叶摇晃时才能听到的寂寞。这个时候会想到小时候吧。那时候自己是有多么不懂事,怎么那么淘气总是让他们操心,他们是给了自己多少宽容多少天空却浑然不觉,若时光重来,是否会听话些?现在弥补是否还来得及?
那又何必为难自己,想家的话就多回家吧。听听妈妈磕叨一下街上的事,给爸爸讲讲近来的生活,跟妈妈去买菜做饭,跟爸爸下下棋。相信当他们听到你要回来时,一定是盼来盼去,希望时间快点过,希望你快快回来,又怕你在路上出事,又一直默默祈祷。当见到你的那一刻,也仅仅是一句“回来就好”。再是想尽法子做你喜爱的食物,越来越像小孩子,一切都听你的,你说那菜不好吃他们就不买,你说那衣服穿着暖身他们便毫不犹豫。他们就是这样,在你还小的时候给你一切保护,等你长大了,他们害怕自己成了你的负担,选择默默地为你遮风挡雨,选择无怨无悔地当你休憩的港湾。
家,有足够的理由让你推卸所有不理由的理由飞奔回去,亦有强大的吸引力让你念到骨子里。过年了,回家跟亲人吃个团圆饭,一年难得的一次,不要让那远方的父母牵挂着,孤单着。想必你想到他们毫无生气地点着新一年的鞭炮也会难过得掉眼泪。虽是风筝,但也有飞累的一天,如果飞累了,请记得,过年要回家。
当你真正明白家的含义的时候,你便真正的长大了。
两处春光同日尽,居人思客客思家。
回家吧游子们,亲人们等着你回来!家永远以一种等待的姿态盼望你的归来!
仅有此文,献给那些外出漂泊的游子,献给天下父母,你们辛苦了。
徐州市第13中学初二:曾经的舒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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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月是平静的,它默默的倒影在湖的水面,风静悄悄的吹着并没有打乱这份宁静。呜呜呜,妈妈骗我,我的项链。只见一个小男孩蹲在地上不禁的流泪。小男孩很穷,唯一值钱的,的就是那条项链,那条项链价值连城,但他不舍得卖,因为这是奶奶去前唯一的遗物。前几天爸爸也离开了他,妈妈也因病在家,所有的活都压在了男孩的身上,男孩很满足,因为妈妈没有卖掉他的项链。第二天他彻底失望了,因为项链被卖掉了。那天早晨他闻到了红烧肉的味道,起床一看妈妈笑眯眯的端了盘红烧肉给他,他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无意识的摸摸自己的脖子;我的项链呢?他望着妈妈。妈妈没有任何表情,淡淡的说“我卖掉了它”。男孩疯狂的跑了出去,来到了湖边。“孩子,不要吓妈妈,对不起,孩子!”只见一个妇人跑着,哭着寻找着孩子,她看见男孩在湖边哭便走到他跟前安抚到你,孩子,别哭,你好好学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们在把项链赎回来,好吗?”“可是妈妈,我们赎得回来吗?”小男孩哭着说。“一定赎得回来的,只要你好好读书,一定赎的回来!”“嗯,妈妈,我会好好读书,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几年后,一个小伙和一个妇人走进玉石店,赎回了项链,那项链还是那么精致,那么美丽,那么漂亮。4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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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相恋,你和我第六章此时,诸署快些的跑来,对小文说走。可是小文却没有理诸署,也许她真的动心了,被?W羌打动了。不是吗!?W羌此时按奈不住情绪,对小文温暖的说你回答最喜欢谁。可是小文知道她的心早已向?W羌的方向飞去,也不知何时会飞回来。小文心想?W羌应该早就知道自己的心意。小文静静的,没有做任何回答。因为她正沉浸在与?W羌的相恋中,甜蜜的恋情。可是她那会知道倔强的?W羌正焦急的等待着小文的回答,这似乎比他的一切都重要,因为他这是在第一次恋爱中,人生中的第一次。曾经有多少漂亮女生对他现殷勤,他都没过三秒通通拒绝。这次,他终于可以真真的沉浸在相恋中,可是爱情与地点和时刻对他开了一个玩笑。小文始终没有回答,然而?W羌认为小文选择了诸署,低声念叨着我们还是兄弟,是对诸署说的。会的,这是诸署的回答。?W羌转身就离开了,让小文惊呆了!小文眼里泛起了水花,是那样的清与她嬉戏澈,如何如何的让人感动,她用情太深了。小文一声未言,她尊重?W羌的选择,她知道这只是?W羌在玩弄她,与她嬉戏。诸署庆祝着胜利,拥抱着小文。小文的眼神伤心极了,像冰霜打过的桃花,还没有经历繁盛便已经衰败。宣化县职教中心高一:武涛45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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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相恋,你和我第一章风吹大地,春天的气息似乎更强了。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每年的开学日,在这个学校——东风中学的学生们都会举行一次体力比赛——被装有砖头的书包,不过背书包的不是学生,而是每个班的教课老师。这可是很严苛的哦!天空渐渐亮了起来,赶来整老师的同学们早早来到这里看老师们的灾难。在这个学校里,谁也不敢去打扰一个学生。是谁呢?待会再说吧,他来了。“老师,您怎么今天来得这么早啊?”?W羌带着一个书包说着。“我,我,我……”?W羌的班主任打着哆嗦。“既然老师不敢讲,那就绕校三圈吧!”恩强的声音较为生气!那个老师冲锋似地拿过书包。“老师,不,蒋老师,你应该提几个书包呢?“十个……”没等蒋老师说完,?W羌就抢着说:“应该是两个。”?W羌身边的几个兄弟就时递过了两个书包。蒋三提过书包就溜了。“同学们,一年一度的背书包日又来临了”?W羌说着。“喔,喔,喔……”所有的东风中学学生都齐聚在校门口,早已等不及了。“不,还要等一个人,”?W羌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谁啊,不会是个女的吧?”“不会吧!难到?W羌交女友了?”“不要啊!”一个女生尖叫着。“不会吧,小文还没来,?W羌不会要找她吧!遭了,今天?W羌的表情更糟了,严酷了更多,怎么办?小文被整了,我怎么救她呀?”小文的密友乔荟自语着。宣化县职教中心高一:武涛45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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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的魔法项链公主的魔法项链有一个叫“魔法小镇”的地方,那里非常热闹,村民们和睦相处。是因为那里有一位非常美丽而又善良的静凌公主。她,有着一头浅紫色的头发,小巧玲珑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脖颈上还有一条闪闪发亮的魔法项链。魔法项链只为有善良的人付出它的原始力量,而她——静凌公主就拥有了它。有一户新搬来的村民听说了,心里的占有欲越来越强,其实这个村民心地是善良的,之不过是占有欲在操控他。于是,他便来到静凌公主的住处,假借要喝水的理由来到静凌公主的家中,目不转睛的盯着静凌公主脖子上的魔法项链,善良的静凌公主当然不会为了一杯水而违背自己的善良感。魔法项链似乎有灵性一般,总是散发出危险的讯号。聪明的静凌公主带了魔法项链那么长时间,知道了它的意思,便将水递给了那个村民。村民为了不让她起疑心,便装模作样的喝了下去。静凌公主却晕了,村民想;何不趁这个时候,去把项链抢过来?呵呵,这可是个好办法,可是她怎么会晕了,不管了。心动不如行动,手刚碰到魔法项链,静凌公主突然醒了,她抓住那个村民的手,问;“为什么要来拿魔法项链?”其实刚才静凌公主是装晕的,只是为了试探村民究竟有何居心。村民还没有反应过来,终于,正义战胜了邪恶(占有欲)。村民战战兢兢的说;“我……我……只是为了炫耀,还想要它给我带……带来财富,现在不想了,对不起。”善良的静凌公主也原谅了他。从此,魔法小镇因为有了魔法项链的保护,依旧和以前一样,不再有人动偷魔法项链的念头。遇到难题,有静凌公主的魔法项链和她自己的智慧,一切难题,不会是问题。550字 一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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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的魔法项链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她们也过得很高兴。一天放学,晓和敏又去了那片竹林,竹林里的空气很新鲜,似乎就像是为她们定做的一样。晓对敏说:“哎,超和航,看样子不是魔界来的吧。”“我也这么觉得,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呀。”敏说“恩”“天黑了,我要回家了,不然又被爸爸妈妈骂。”“好了,拜拜。”晓冲敏挥挥手。然后跑出了竹林。第二天,敏起来已经快七点了,她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哎呀,快迟到了,怎么都不叫我呀!”敏来不及吃饭,抓起书包就跑,她气喘吁吁的跑到学校,就差一分钟就上课了。下了课,晓对敏说:“今天怎么来这么晚呀。”敏说:“哎,今天起来晚了,还没吃饭呢,现在好饿呀。”“呵呵,幸好今天我带了面包,要不要吃呀。”“恩,快点拿来。”敏拿起面包就吃,晓看到她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了。2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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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钥匙项链(一)晚会:宇拉着静来到学校露天台.白桦树上眨着眼睛的彩灯,庄严、华丽的舞台,交响乐的美妙旋律,使他们深深地陶醉了今晚,静穿着宇为她挑的蕾丝小洋群,显得很美,很可爱.完全展现出了一种纯美的朝气.许多男生都盯着她看,多次想邀请静做他的侣伴,可是他们没有勇气,因为在静的身边是一位俊俏的美男子--宇.宇在班里的成绩很好,他只有一个竞争对手--静.静在班里的成绩也很好,因此他们在老师的眼里---朗才女貌.看吧,静和宇有说有笑的,旁若无人地交谈。那些男生的眼里冒着火光,可是他们没有发觉.他们的话题永远说不完,因为他们聊的是关于学习上的尖子题.远远望去,他们很像一对恋人.(作者:误会,误会,静和宇没有发展那个地步,只是同学关系.虽然他们各自心里都对对方有点喜欢的味道,但是也许他们只是互相欣赏对方^I^)(二)霖今天很迷人,身上穿着一套浅蓝色的巴黎小礼服,不管是肤色,身材,身高都很合身,似乎是为霖设计的.(作者:如果静与霖相比,静的美显得很朝气,她自然红润的脸颊,展现出气质清灵的纯美.不过霖也很美,很可爱。)看来凯的舞伴是霖,就在凯和霖说话时,忽然冒出了凯的前女友--小艾.小艾她走到凯的面前,眼神里充满了爱意,她很直接地说:“凯,我想清楚了,我们重新开始吧,我以前一直认为你太优秀了,我才会离开你去寻找我的真爱,可是我错了,当我离开你时,我才知道自己后悔了,凯你还愿意给我一次机会吗?”可是凯回答得很干脆,“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不,我从你眼神看出来,你还是喜欢我的,你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呢?”小艾眼角边留下了一滴眼泪.“小艾,我喜欢的人是霖,你懂吗?”说着他拉住站在他身旁的霖的手.这句话使全场参加晚会的人都把目光拉到他们身上,霖内心有一阵剧痛,她没想到凯为了甩掉小艾,骗小艾说凯喜欢自己.凯似乎看透了霖的心思,他看着霖:“霖,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你相信我好吗?”凯从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的慌乱.“我......”凯拉着霖走到露天台的一台钢琴旁,“霖,你听我弹,我希望你能懂我。”悠悠扬扬的琴声表示着某种含义,他的手指在钢琴键上跳动着,动听优雅的琴声响遍了整个校园,琴声在霖的耳边跳动着,渐渐地,她不由自主地沉浸到音乐中去了。凯弹了许久,霖懂了。(作者:其实凯和霖在初一时就认识了,他们是很要好朋友,霖的家因为某原因想到英国发展事业,于是霖到凯家向凯告别,在那浓厚的气氛下,他们向对方表示了自己的心声。[他们互相喜欢对方])当凯弹完的那一刻,霖的眼泪流满了双颊,她竭力制住呼咽。“凯,我喜欢你。”顿时台下响起一阵震天动地的掌声,小艾在掌声中悄悄地离开了。(三)“凯同学的琴声展现了兼融东方的抒情与西方的典雅细致的音乐风格,他的琴声纯净清新再加上浓厚的个人情感,用钢琴融入多种多样的音乐的色彩,使钢琴特有的音色更加突出,也增加了旋律的变化。一首轻盈细致的旋律音乐,的确可以打动霖的心。”---静“你对钢琴也挺熟悉嘛。”---宇静没有回答,只对宇微微一笑。这时,歌声再次响起,“美丽动人的同学,你是否愿意与我跳支舞呢?”宇脸上露出迷人的笑容,他把手伸到静的面前,静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到了宇的手中......(作者:我相信最佳情侣,读者你们也猜到了吧)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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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是的,我亲爱的。”珍妮看着怔怔出神的玛蒂尔德说。只见她的眼神游离。“就五百法郎让我用十年的青春来偿还,如果我当时知道那是假的那该多好啊,现在我的手应该还是那么粉嫩吧……!”她下意识的看了自己的双手,又缓缓的摸了一下自己那张美丽又带着苍桑的脸。全然忘了珍妮就在一边。“玛蒂尔德?!”珍妮叫了一下她。“啊,啊?”玛蒂尔德回过神来。“我很抱歉,因为我让你受了十年的苦。”说罢从手提袋里拿出一沓纸,用笔在上面划了几画,撕下来给玛蒂尔德,说:“这是三万六千法郎的提款单,就当是我买下那串项链吧!”玛蒂尔德不知所措,迟疑地看着珍妮。珍妮伸出右手她的脸说:“拿着,亲爱的。”她本想和久别多时的好友多谈谈,但现在这样的场合下实在不适合,于是牵起孩子的手走了。玛蒂尔德手握住那张提款单,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望着灰色的天,突然手一松,那单子落了下去,风一吹,一直翻到了草地上。玛蒂尔德一路追过去,在地上捡起的时候,眼里泛起难言的酸楚。她终于决定先把钱提出来,就当做是这十年的一个补偿。“有了这笔钱,我不必住在那个又脏又小的阁楼里,再也不用一整天都把双手泡在水里。”玛蒂尔德想。玛蒂尔德很快地移动双脚,到一家银行时。推开门走了进去,把提款单从小窗塞了进去,等着银行的职员塞出一叠叠钞票,可她看到的是银行职员把提款单塞了出来,冷冷的说了句不能领。她想问,可看到那职员鄙夷的表情,只好把话给咽了下去。玛蒂尔德拿着提款单看了又看,不相信珍妮会开一张无效的提款但给她。也许下一家银行会领到,她这样安慰自己。她穿过了几条大街,在街上她始终低着头。巴黎的街还是那么热闹,人来人往。到银行门口,她看到里面排起长长的队,她站在队后面,握住提款单,手心直冒汗。她时不时在裤管上擦,因为她怕湿了提款单提不了钱。轮到她的时候,她把提款单小心翼翼地塞了进去,忐忑不安地等着。银行出纳抬起头看了一下她,她更紧张了。最后,出纳数着钱,递了出来,说:“太太,您拿好!”玛蒂尔德拿着钱在众人羡妒的眼里走了出来,她仿佛听见后面议论:“那太太真会过日子,那么有钱还穿得那么朴素。”不知不觉回到了家,她推开门。皮埃尔已下班在家。坐在桌边快速地抄写书稿。玛蒂尔德突然感动了起来,想起这十年来因为自己,皮埃尔没日没夜的工作,她的心一阵刺痛。玛蒂尔德她要给丈夫一个惊喜,于是和往常一样嘟着嘴,把装满钱的袋子扔在丈夫抄写的桌上。袋子压皱了书稿,皮埃尔心疼的提开袋子,用手把书稿抚平。然后笑脸看着袋子,说:“亲爱的,又给我们准备了什么美味呀?”“你不会自己看吗?”皮埃尔笑着看着玛蒂尔德,双手摸了摸袋子,说:“我猜是一袋牛肉,是不是呀?”说完后打开袋子。玛蒂尔德绕有兴趣的看着丈夫,见丈夫嘴巴和瞳孔都撑得大大的,她得意的笑了,仿佛那是自己的战利品。“玛……玛蒂尔德,你哪弄来这么多钱?”玛蒂尔德拉来椅子坐下,说:“皮埃尔,还记得十年前的那次舞会吗?”“嗯,记得啊。怎么了?”“当时我们把珍妮的项链弄丢了,可你知道吗?那是一挂赝品,至多值五百法郎。”“赝品?可最后我们还是用三万六千法郎赔了啊。”“是啊,今天我遇到珍妮,我告诉她后,她赔给了我,说当作是她买下了。”“哇!”皮埃尔兴奋得坐不住了。“我们可以搬回原来的地方了,不用再吃这种难以下咽的饭菜了……”玛蒂尔德兴奋的说。“玛蒂尔德,皮埃尔冷静了下来,打断了玛蒂尔德的说话。玛蒂尔德停了下来,看着丈夫。皮埃尔看到往日不羁的妻子现在能静下来听自己说话,不仅有点飘飘然,顿了顿说:“这十年我们每天就是不停的工作还债,现在我们有了这笔钱,就应该让它增值。让我们以后不用再过这样的生活,让你可以如公主般生活。”“可我们这点钱可以做什么?”玛蒂尔德说。“蒸汽机诞生了,工业革命来了。机器运作需要石油。据我了解,现在的石油销售上可以算是一片空白。我们钱没那么多,所以没办法搞炼油厂。现在我去说服工厂成为我们的客户。然后我们找炼油厂做我们的供应商。等我们钱筹够后就建一座炼油厂。”皮埃尔越说越兴奋了。玛蒂尔德看着丈夫,她从未发现原来自己的丈夫这么能干,忍不住抱起丈夫的额头亲了又亲。第二天,皮埃尔辞去了教育部小书记的工作,开始游说各个工厂。他知道大的工厂都是炼油厂直接供应,所以他从小工厂下手。由于是初次,信用度不高,他几乎接不到任何业务。她每次回家都带着沮丧,但一见到妻子,便装做什么都没有,他不想妻子为他担心。终于,皮埃尔因工厂里的一个职员帮助,接到了第一笔业务。他很成功的从炼油厂提出石油。交易完后,皮埃尔细细一核算,竟赚了三千多法郎。此后,由于他的信用度和低廉的价格,他成了各个厂家青睐的对象。成了巴黎最大的中间商,业务越来越大。五年后,他已经有了自己一个炼油厂。玛蒂尔德也如愿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大房子按她想象的那样设计:幽静的厅堂,装饰着东方帷幕,点着高脚的青铜灯,宽敞的客厅挂着古式的壁衣,陈设精巧的木器,珍奇的古玩。一切古香古味。皮埃尔这个上进的人没有自满自己的成就,他积极开拓市场,成为法国唯一可以和洛克菲勒抗衡的石油大亨。他的炼油厂原油用大大的轮船运过来,依旧供不应求。玛蒂尔德成了贵妇,她的手变得和以前一样粉嫩,脸上看不到丝毫的皱纹。又透着一股自信和成熟的韵味,被邀参加洛克菲勒举办的筵席时,洛克菲勒也忍不住赞赏说:“路瓦栽夫人真是法国第一美人。”此刻她满足了,比那次宴会更加满足。玛蒂尔德沉浸在金钱带给她的美好,她优雅地坐在大沙发上翻阅报纸,突然她把报纸拿得更近了。她看到了一则寻物启事,失主是她的好友珍妮,珍妮把她还她的那串项链弄丢了。她决定买一串比那更贵重的项链送给她的朋友,如果没有她,也许现在的她还是生活在底层。她买了一串价值十几万法郎的项链来到佛来思节家的别墅,她很久没来了,看着这座别墅,觉得以往梦想中的天堂显得那么寒酸。她走到门前,随行的仆人敲开了门。一听是玛蒂尔德,佛来思节夫人快步出来迎接。口中说:“哎呀,我尊贵的路瓦栽夫人怎么有空到寒舍来啊。”然后便招呼仆人倒茶。玛蒂尔德打开那个金色的盒子,拿出那条项链,说:“听说你项链丢了,这条没那条那么好。不过也蛮好看的。”珍妮双手接过那串项链,说:“真漂亮,您就是那么有眼力。”这时管家托尼过来,说:“夫人,有一个人说捡到您丢的那串项链。”“带他进来。”佛来思节夫人说。不一会,管家带来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头,那老头对着玛蒂尔德说:“这位就是佛来思节夫人吧!”玛蒂尔德笑了,转过头看着珍妮。“我是。”珍妮说。“噢,您说捡到这串项链有一万法郎的酬谢,是真的吗?”“是的。”那老头把项链递了上去,说:“是这串吗?”珍妮接了过去。玛蒂尔德看了,说:“对,就这串。”说完后看着珍妮。“托尼,取一万法郎给这位先生。”珍妮说后招呼那老头坐下。过了一会,管家拿来了一万法郎,那老头接了过去,数都没数就放进口袋,说了声谢谢就出去。在拉开门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说:“夫人,您没必要用一万法郎买回那项链,我找人验过了,那串的假的,至多值五百法郎!……”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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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项链吗?当然了。嘻……我爱你。那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手链吗?嗯。我也爱你。他第一次送我礼物,应该是他自己用手折的帆船吧。以后我们买真的船,一起遨游世界。我低下头,头抵着书桌,怕别人看到我流泪。我们的手在书桌下紧握,那一年我们十七岁,在念高二。我那晚送给他第一个礼物,在学校后面的树林。你闭上眼,我送你好东西。他乖乖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在一颤一颤。我的唇离开他的脸,问他。好吗?他睁开眼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我。不用回答,他的嘴唇已经在告诉我了。大学里,我足足一个星期的不眠。只是为了在圣诞节送他一条自己织的围巾。你的脖子又长又直,戴上围巾一定好看。结果他一直戴着它到春天,早早脖子上竟然生出痱子。他拉着我的手,给我戴上桃核手链。我却看见他手上满是伤痕,那是做手链时被弄伤的。你的手戴上手链真漂亮,以后我送你水晶,与你皮肤一般晶莹。后来听说他被学校批评,因为他爬遍学校的桃树只为摘几个桃子。从此,我让定他是我的一生一世。他说我是他一世一生。爱,一直爱着。虽然贫穷,一直贫穷着。可是快乐,一直快乐着。大学毕业,我们彼此都有了工作。却依然贫穷,但总不忘送对方礼物。那是我们的爱。第一个月工资,除了生活开销,我拿出所有钱,给他买了一条项链。脸红地把它戴在他脖子上,是因为兴奋。你的脖子还是那么直,那么长。戴上这项链真漂亮。脸红地坐在家里面对爸妈,是因为不好意思。爸妈,这个月不给你们钱了,下个月再给。他把那黑水晶手链戴到我手上时,我快乐地几乎晕倒。只是它太大、可是又没有想像中那么重。我开始怀疑它的成色。这个……是真的吗?他笑笑,脸瞬间红了。这个月钱不够用了,这个是我在地摊上买的玻璃的。心中有些不平,仿佛他的爱一下子打了折扣。不过还是抱紧了他,抱得紧紧的。那时,我们工作之余,就给对方电话,第一句总是。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项链吗?当然了。嘻……我爱你。那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手链吗?嗯。我也爱你。第一次把自己给他,水到渠成。我躺在他怀里,手指绕着他胸前的项链。这个项链就是我,它是你的,我也是你的了。我突然坐起来,直直地看着他。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戴着这项链,不许丢掉,丢掉了我们的爱情就完了。他微笑着点头,伸手摸我手腕。那我送你的手链呢?你弄丢了我也不要你哟。我啊地一声大叫,冲进洗手间。没习惯洗澡时带着东西,就连耳环都要摘掉。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直过下去了吧。可是偏偏不能。就是不能。他有钱了,他变胖了,他的脖子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又长又直了。那项链戴在他脖子上,就像项圈。我老了,变丑了,手腕的皮肤也不像以前那样又光又滑了。感觉那个假黑水晶手链也变得越来越重,我想摘掉。却怕那爱情也跟着被摘掉。他不再看我,他想摘掉那项链。我不依不饶,大哭大闹。你敢摘掉那项链!虽然我知道他现在一件衬衣就是那项链的五倍价钱。突然发现有钱了以后,我们都忘了买给对方礼物。洗完澡,看见他在床上。心里叹口气,还是躺在了他身边。他把玩着手里的黑晶手链,看也不看我。我冷笑不已。怎么还记得你送我的玻璃手链?他讪讪递给我,关灯睡觉,不说一句话。我戴上手链,第一次发现它扎得手疼的睡不着觉。黑暗里睁开眼,爱情原来如此。不过如此。第二天清晨,在他车上,两个人依然无语。我举起左手,水链在腕上晃来晃去。原来爱情就像这水链,便宜货始终还是便宜货。他紧闭双唇,眼睛看也不看我。我索性转过身看着他。为什么你现在这样对我,你以为说的话跑哪去了。我伸手扯他衬衣,他冲我吼。你想干吗?开车呢!项链呢?我送你的项链呢?他愣了一下,伸手去摸自己的脖子。咦……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他的冷漠让我伤心。你的身子不住颤抖。我说过,那项链就是我,丢了它便是丢了我。他越来越不耐烦,神色急躁。你不要乱闹。我不依不饶,多少时间积聚的怨气瞬间爆发。两只手在他身上打来打去,心想哪怕你说一声对不起也好。他忍无可忍,转身抓住了我的手。却没有看到对面飞驰过来的卡车……等我醒过来,只看见自己满身是血,他已经倒在身边没了声息。我们的车被撞得滚下山坡,倒扣在山脚。电话?找不到了。车门?开不开车窗?已经坏了,降不下去了。怎么办?手来回地摸索,却找不到一样硬物。除了下手腕上的黑色水晶手链。我摘下手链,用丝巾缠在手上,抓着手链用力向车窗打去……再次清醒过来,已经躺在医院里。医生与警察都站在我的床边。我除了一些擦伤和手上的伤以外,并无大碍。警察告诉我他被方向盘嵌入了胸腔,刚到医院就已经停止了呼吸。我无力说话,感觉自己好像被抽空了一般难受。那个年轻的女警把手里的黑水晶手链递给我,一脸地羡慕。这黑晶手链真美!!我轻笑了一声。假的。假的!怎么可能,你用它把打碎了车窗才能逃出来。有好事的同事特地去珠宝行问了,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黑水晶。我接过手链,无语……回到家里,事过人非。一张双人床,再没有人陪我度过。我扑倒在他曾经躺过的地方,大哭。打开他的床头柜,想找到他的痕迹。却看见另一条黑水晶手链,左数第五颗水晶已经残缺一角。那是我有一次不小时碰掉的。他换了我的手链,我竟然不知道。我却还以为他不爱我。可笑!可悲到可笑。我打开自己的床头柜,那里也放着我曾经送他的礼物。那条项链!那晚是我偷偷摘掉了他的项链,其实只是想看看他的反应……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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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http:///duhougan/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http:///dushubiji/【1】 【2】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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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项链小芸默默地站在椭圆镜前,看着放在梳妆台上的那条白金项链,想是否把它戴在脖颈上。小芸没有想到丈夫会在这个时候送她一条白金项链--两个人都知道,他们的婚姻已经岌岌可危--各有情人也是心照不宣的事儿。小芸心里明白,这种形态并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现在整个都市爱情其实已被情爱所取代……为了解除痛苦,拯救爱情,或者说拯救情爱,小芸待会儿要接待一个老女人。据说,她是一个能洞悉一切的巫婆。听到敲门声了。小芸犹豫一下,终于把白金项链绕到了脖颈上。小芸看到镜子里边的自己依然黑发如瀑,青春不减当年。那条锃亮的项链与她白皙的皮肤相配,更显现出别样一种韵味。小芸满意地微笑一下,便跑去开门。是那个女人,果然古怪异常,苍白的脸上一双褐色的眼睛透射出可怕的光芒。小芸邀请女人进屋,但女人拒绝了。那女人只是冷冷地说:我不想耽误太多时间。我也知道你待会儿还要去约会。所以,我只想简单地说几条建议。我相信你不会失望的。小芸认真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她怎么会知道待会儿自己和情人有个约会?难道这个传说中的巫婆真的能看透一切?难道她真能拯救所有破裂的婚姻?女人并不在乎小芸迷惑的目光,依旧默默地站在门口,没有丝毫表情。小芸讨厌别人打探她的隐私,所以她否认,说没什么约会。女人却冷笑一下说:你没必要在我面前隐瞒什么。你的眼睛已经告诉我你的一切,你要去见的一定是你的情人。我也知道,这些年来你和丈夫的关系日益恶劣,家庭口水战日渐增多。当你面对丈夫时,你却只想着躺在情人怀里的狂热激情。但是,你对自己又有一种恐惧感和不满足感。你想光明正大地跟情人在一起。恕我直言,其实,在很多时候你会想,如果现在的丈夫突然死去该多好。比如说在一场车祸中。又比如说突然自杀等等。这对你是一个幻想,但是,对我来说,却完全可以变为现实。这个女人说的全是真的,自己的确有这种奇怪的想法。但是,她又怎么能随便相信一个巫婆呢?所以小芸犹豫,我凭什么相信你……女人还是一脸僵硬,口中喃喃道:你自然会相信的。在这个奇怪的社会,有很多处于你这种状态的夫妻,他们和你一样痛苦。我想,这是现代化的一种病。而我,正是能治这种病的人。按上帝的旨意,我去过很多家庭救赎,宣传我的这种解药。什么解药?小芸心中产生了一种莫大的兴趣。看着女人打开手中的橘色皮包,里面放满了各种颜色和款式的领带--原来只是个推销领带的骗子。小芸顿觉失望。女人却没有因小芸失望的表情而停止介绍,而是继续说:这种领带是来自地狱的精灵。一个男人只要把它扎在脖颈上,大约过半个小时,它就会突然收缩、迅速地收缩--直到对方窒息而死。不过你放心,只需一会儿,领带又会恢复正常。谁也不会想到一条领带干了些什么。最后,报纸上就会刊登有人离奇死亡的消息……太神奇了!小芸已经彻底迷上了这种领带。不错,很多时候小芸都在想着,浪漫的爱情需要一个人去牺牲。也许,她的丈夫应该成为牺牲品。但是,这领带要多少钱呢?小芸问。两万块。女人说:在上帝面前请你不要讲价,否则上帝会生气的。小芸就想,两万块并不多,比起自己的浪漫爱情来,多花点钱又算得了什么。所以她们很快成交。小芸把领带拿在手里,目送女人离去。但女人拿到钱后,突然回头问道:你脖子上的项链--但小芸已经把门关上,脑子里只是疯狂地想象着丈夫突然在某个地方痛苦绝望的样子。想到这里,小芸便有了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来自脖颈周围……这条白金项链才戴上半个小时,怎么绷得这样紧?小芸用手摸了摸脖颈,觉得项链越缩越紧,和女人描述的那种感觉一模一样……在最后时刻,小芸的眼睛里似乎看见一幅画面,还是那个女人正在向她的丈夫介绍来自地狱的白金项链……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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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项链我是个双鱼座的女孩,据说双鱼座的幸运物是海豚项链,若是由异性送,就是牵牵连连,缠缠绕饶一辈子的事。我喜欢海豚,包含一切的隐忍,那清澈而哀伤的眼睛,只展现给世人温顺,即使受到伤害。我也喜欢双鱼座,美神与小爱神的化身,集爱与美为一体。我在茫茫的人海等待,寻找着那根魔幻的海豚项链。没等我准备好,项链就毫无预兆的出现在我面前,我看着他我的四年好友,知道他是无心的,我却是别有用心,追问着他为什么要送我,“路过,觉得适合你就买下了。”他的答案不让我满意却让我知道他还是记得我这个人的。“帮我带上。”他眼神复杂的看着我,“好人做到底嘛!”心虚我仍然做出不明白的样子。当他撩起我的长发时,我的心里漫着温柔的感动,几乎克制不住自己想扑进他的怀里哭泣的欲望,也许那就是一种幸福。他慢慢从我身后踱到我的面前,“好好干,别胡思乱想。”丢下这句话他就离开了。海豚项链一条银光闪闪的链子上坠着一颗由淡紫色的椭行环固定的心。一半实心,一半是空气。实心的一边镶嵌着一个小小的精致的海豚,蓝色的眼睛温和而驯良的望着这个世界,空心的一面一个同样的海豚悬的空气里。一样的精致一样的小巧,不同的是它的蓝色眼睛里射出的是冷冷的光,桀骜不驯的样子,当链子晃动时它也晃动着,寻找着可以离开的角度。两只海豚以同样的姿势弓着背向对方接近,绝望的空白与沉重的束缚使它们只能在不同的天地里相互观望……我宁愿把这个项链理解为我和浩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不离不弃的。我和浩是四年的好朋友,四年来我们一直都是以好朋友的身份在一起的,我心情不好,他陪我逃课;我喜欢吃东西,他有求比应;我不定时吃饭,他就在吃饭的时间里到处找我……甚至我在男朋友那受委屈都是他站出来。我的朋友都说弄不清我们的关系,我呵呵一笑也好悲哀,他们想弄清楚我又何尝不想呢?为了弄清楚这个答案,我不惜和男友闹翻,四年等一个答案,加上离我而去的男友,代价是不是太大?想到一次我就痛苦一次,渐渐的我就近乎贪婪的渴望他能多陪我一段时间,而且这个一段是可以无限延长的。我拿着占卜书到他面前装做很惊奇的样子说:“你看你看,这上面说送双鱼座女孩子海豚项链就是给她一生一世的许诺哎!”他奇怪的看我一眼“朋友还不是一生一世的?干吗要扯得那么复杂。”我咬咬牙,又咬咬牙,拎着占卜书很沮丧的走开了。弯时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正若有所思的看着我,“哼!木头!”我的丢给他一个背影。我在灯下看着海豚项链,依旧银光闪闪,很刺眼,让我有一瞬间的失神,几乎认定浩是爱我的。悬在空气里的海豚嘲弄的晃晃,反射着点点的光。我便轻轻的笑了笑,嘴角牵出一丝讽刺。我笑着笑着,手就垂了下来,无力的挥出去,项链就很听话的飞远了。空气里的海豚在半空中划了道孤独的弧线落在地上无力的弹跳了几下,就很安静的不动了。浩已经不再陪我吃饭了,他找了女朋友,一个温柔的文静的,很小鸟依人的……更让我受不了的是,居然是我的同学。我慢慢的蹲下来捡起飞出的小海豚,它小小的身体在我手中颤颤的泛着冷光蓝色的眼睛依然清澈而执着。我奋力的将它远远的丢开,它的动作很优美,像在蓝色的大海里跳跃一样,坠落的姿势绝望而无奈,反射着点点的光……好长时间,他们出双入对,拖着手,旁若无人的甜蜜着。他的女朋友也一样的把我当成很好的朋友,可她礼貌的问候及灿烂的微笑在我看来都是一种炫耀。我像过了花期的植物一样,一天一天的枯萎,甚至有点颓废了。浩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复杂,我甚至梦幻般的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疼痛与不忍。我想在这种环境里,我只能像缺水的鱼一样,窒息干涸而死。所以我选择了逃避。临走时,我没有和浩及所有的人打招呼,自己拎了简单的行李。受里握着少了一只海豚的项链,在夜色中的地铁里渐渐远离这座我将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忘记的城市。我离开的第三天,收到了浩的瞳:你的离开在预料中,却比预料要快。一直一来,我不敢不愿跨越朋友的界限。对我而言,你太深邃,太脆弱也太执着。我只能远远的观望你,想保护不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论怎样,你的心意我一直懂,我与你,一生一世的朋友,不离不弃。浩我轻抚着脖子上残缺的海豚项链,这是一开始就注定的,我们只能在不同的天地里相互观望,却谁也无法接近另一方,即使有一方做了空气里的海豚哭离开,却也是永世摆脱不掉的凝望姿势……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