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之初
“哇咧咧,小朋友,你长得真的好像芭比娃娃哦,做我的干女儿怎么样?”
“她才不要做你的干女儿呢,她要做我的亲儿媳。小乖乖啊,阿姨告诉你哦,我有个儿子读小学六年级喽,他长得好帅好帅的咧!他喜欢的就是你这种超可爱型的小公主哦,你嫁给他怎么样?你一定会喜欢他的!阿姨帮你做媒啦……”
“不要啦,小公主,做我的女朋友啦,我今年才读小学五年级哦,比她儿子年轻咧,我们家也比他们家有钱……”
晕死,我要疯掉啦,谁来救我?
菩萨显灵,救星马上驾到,不过怎么会是“花衬衫”?他轻灵灵地把我往他身边一拉,笑眯眯地冲着众人说:
“不要争了,这位小朋友早就名花有主了,因为——她是我的——生?日?礼?物!”
“哈哈,王子,别开玩笑啦,活人怎么可以做生日礼物呢?”有人反驳。
啥米?“王子”?他的名字难道叫“王子”吗?这年头居然有姓“王”名“子”的人?呵呵,他的爸爸妈妈取名还真是特别,大概真的是希望他可以成为一名王子吧。
“我可没开玩笑!你们忘了?她可是从我的包裹箱里钻出来的!而这个包裹箱,可是我远在海外的宝贝女友邮寄给我的生日礼物!”
啊噢,这个姓“王”名“子”的帅GG原来还有个远在海外的宝贝女友。
“哈哈,我知道了,这位小朋友一定是你和你的宝贝女友在国外同居所生的女儿吧?她怕你想女儿想疯了,所以把女儿送过来陪你几天,哈哈哈……”有人居然开始这样荒唐地调侃。我真是哭笑不得,下面还有更让我哭笑不得的呢,居然有人把这样的调侃当了真:
“啊啊啊,不会吧?王子,这个可爱的小妹妹她难道真的是你的亲生女儿吗?你到底是怎么样才生出这么可爱的小女儿来的呀?教教我好不好?我也好想生出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来哦……”
Oh,my?God!不行!受不了了,我必须离开这个地方了,貌似这里的人一个比一个BT。而且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呢,就是——得偷偷溜回表舅妈家重新做个蛋糕呀!倒不是为自己庆祝生日,而是想呈奉给住在天堂里的妈妈。因为今天是母难日耶,在我心里这个日子一直就是属于妈妈的日子。妈妈在这一天经历了十月怀胎的辛苦之后才忍着分娩的痛苦将我带到这个世上,所以今天最应该感激的是妈妈。
可是那个叫什么“王子”的人不让我走,他笑眯眯地拦住我的去路说:
“呵呵,小朋友,你可是我的宝贝女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呀,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搞错啦搞错啦,她送给你的礼物不是我,应该是一只猴子之类的小动物,但是它……它自己跑到外面去玩了,也有可能是跟×××一早约定好私奔去了,总之就是追寻美丽的自由去了,呵呵,呵呵呵。”由于有点心虚,我的声音越来越小。
“哦?真的是它自己跑出去的吗?”王子用他那双深邃漂亮的眼睛使劲盯着我说。受不了,好像要看穿我一样。好啦好啦,我全部招供就是啦!
“对……对不起啦,是我不小心撞翻包裹箱放跑它的。我也不想的呀,但是腿长在它身上,它要跑我也没有办法,对吧?”
“不对!如果你不撞翻包裹箱它就是想跑也跑不了啊,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你的错!所?以,呵呵,按照常理,你应该补救你的错误、赶紧赔偿我才是吧?”
“好啊,我赔!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会白白放跑你的宠物猴的!”反正看他就是个不好对付的角色,绝对是抵赖不掉的,所以还是识相点爽快赔吧,“只是,亲爱的帅哥哥,请问我具体应该怎么个赔法啊?”我开始像小朋友一样扮可爱。呵呵,既然怎么样都把我当成小学生我就顺道利用利用这个假身份喽。希望这样他会让我赔得轻一点吧,呵呵。
只是,我千想万想也没想到,他的赔偿方法居然是:
生命的感悟
生命就是一个过程,就像大自然有春秋一样从容,一样简单,一样自然。每一个季节都有自己美丽的内涵,:春的绿叶与生机,夏的鲜花与灿烂,秋的红叶与成熟;冬的白雪与深沉。重要的是把握住每一个季节好的日子。请不要在冬天里做春天的事,在秋天里唱春天的歌,萤火虫只在夏天里闪光,白雪不会覆盖在月季花上。
火车载着轰鸣驶向车站,每一站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一站都有自己的特点,人生的历程有时就像火车运行的轨道,。没有人会永远站在站台上,有人上车有人下车,人生就是这样交替着挥手远去了。
究竟情为何物?情最喜欢捕捉的是新鲜,无论是涉世未深的少女,或是以为自己很独立的职业女人,一旦陷入情网,远远超过她们所能承受的能力,。但情是很容易幻灭的,遗撼的是,世人很难看破这样惑。
女人最大的弱点就是贪,意想什么都要,其实那是不可能的。你只能要一件东西,一定要明确自己要什么?明确了就要勇于放弃,能于放弃是健康人格的重要标志。
情易感人,情是五颜六色的彩霞?抑或是飘渺柔媚的浮云:情之为物,知者难言,不知者默然。
无论是流水明霞,还是春花秋月,都无法在这世间久留,包括我们的生命都瞬间,如果能看透这一层道理,生命中就没有什么能真正伤害你了,让你迷惑了。
情人的眼睛就像蒙上了一层雾,女人确易钟情执着,常常把梦中情人看成生命中的一部分。情这个东西,认真起来太苦,玩世则无味,世界除了情,海阔天空,还有许多事情值得你去珍惜,值得你去创造,何不把爱寄托在更搏大的世界里,又何苦在这期待呢!
人常说:人景是最可观赏的风景,心静如水,人淡如菊,进退有度,人生的诸种繁杂沉淀下来不过只有一个简单的命题:人只能活一次,这是常常被我们遗忘的常识,所以我们应该热爱悠闲的生活,享受悠闲的生活,重要的是要有艺术的心性和旷达的胸怀,能看破人生虚名浮利的种种诱惑。生活中的许多东西是出于自然的思索,如灿烂的阳光,清新的空气,清风,明月,绿树,花草,山村和农野,这些无偿的给予,你感悟了享受了,你的生命就富有了并充满了生机,这些本来唾手可得的东西,往往被我们丢弃了,这是生命资源的浪费。
处理生活的法则-----该抓就抓,该撒就撒,人生不过几十年,坎坎坷坷已经不容易了,别人和自己过不去就够不痛快了,又何苦这样虐待自己,对别人的宽容就是对自己的宽容,这是一个简单而有效的道理。
要学会爱,不要忘记在爱别人的时候,首先要爱自己,爱的秘密---永远不断地提高自己,优化自己,强大自己。
朋友,你在外面风餐露宿的时流浪的日子太长了,你该回到你停泊的港湾,你太累了,需要养伤,需要休息,岁月匆匆,青春一闪,生命只有一次,太阳已抹下了最后一抹余辉,你该回家了,这里才可以安放你不再流浪的心。
人的生命好像是秋天的树木,飘落了最后的叶子,是等待冬天?还是迎接春天?但已不是那个冬,也不是那个春。
人就像星星一样,该在什么位置,就在什么位置,这是不可抗拒的,其他一切都是徒然。
也许,正因为我认识了这一点,所以也就能承受生命中并不太轻松的东西,几年的相识,却只有一次不长的相见,那长长的过去,原来只是瞬间的等待,然后,你便远去,也许永远不再回来,在那种只和神思,而无所求的境界里,顿尝几许谈泊,是瞬间也是永恒。
你走时,我祝福你,你回来时,我理解你,但为什么偏偏是在秋季。
生命的潜质是什么?人在不同的生命时期会有不同的认识。
记得自己十几岁时,不也常常觉得整个世界都将会是属于自己吗?那是一个既狂热又脆弱的季节。
起风了,我把所有的梦都纺织成风筝,在高高的天空上飘游;落雨了,心湖泛起了波浪,我轻举起祈祷的手,泪水落在颤抖的桅杆上---
现在的我,经过无数个起风和落雨的日子,我不再纺织风筝的飘带,也不现把泪水落入泥土,只喜欢动荡后的恬静与单纯。也许,我还有些纤弱,但我能承受孤独和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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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之恋浩明好了!!!自从浩明受伤了以后,我整个晚上都没睡好觉,都在想着浩明在医院出没出事。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起床了,就飞奔医院。我来到23号病房前,看见浩明已经睡熟了。他睡觉的样子也好帅。我搬了个凳子坐在了他的旁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浩明早就醒了,他一个人站在窗户前,往着太阳,看起来好忧郁啊!“浩明,你醒了。”他微微一笑:“恩,我醒了!睡的香吗?你睡觉的样子好可爱,好想咬你一口。”“找死啊!你肚子饿了吗?”“你一说,我还真的饿了,我要吃紫菜包饭。”“好,那我回家跟你弄去啊!”“老婆多加点紫菜啊。”“你在叫,小心我打你PP。”我赶紧飞奔回家,以最快的速度做好了紫菜包饭。我在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医院滴23号病房。“浩明我来了。”“老婆你来了。”“快点,趁热吃啊。”“遵命,老婆。”‘啪’‘啪’,“谁啊!”敲门怎么这么粗鲁。“是我。”一个死人不偿命的声音。我一猜就晓得是她——张美灵。我一开门,她就把我一推。差点摔倒了。她又用一种死人不偿命的声音:“浩明,听说你受伤了,我好心疼啊!是不是都是那个狐狸精害得。”听的我鸡皮疙瘩掉一地。“这你不欢迎你,你来干吗?你最好在我眼前消失。”浩明冷冷的说。“你是我老公,我怎么不能来看你了。”“对不起,我已经有老婆了。玉琴你过来。”“论相貌,论财物、、、、、、我哪点比不上这个小狐狸精了。”“她就是比你漂亮,我就是喜欢她,你不爽。”我无语。“我是不爽了。”“你不爽就跟我滚。”张美灵她哭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哭的,我有一点高兴,还有点担心她。“浩明你等着,我让你的所作所为都要付出代价的。”说完她就气冲冲的走了。“浩明,你不要生气了。”“`”“浩明说话拉。”“玉琴我没事呵呵。”“你生气会不会把伤口弄开了。”“我的伤早就好了,这对我都是小伤。”“既然你的伤好了,那我们晚上去庆祝一下吧!”“好的老婆,一切都听从您。”“呵呵,那就怎么说好了哦!晚上见老公。”“拜拜。”6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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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之恋上主呵,请让苏以良离开我的世界;或者,让他爱上我。——题记本性纯良的男子,遇到,被我爱上,从此断尽肝肠。已离开,站得远远,孰料再见,依旧无可自拔。本是生命的路人,因着些许的相似和难得的衷情,泥足深陷,死去活来。可惜最初选错了立场,不该轻易交付真心。愈容易得到就愈不愿珍惜,简单的人之常情。醒悟时,为时已晚。悔不当初,无奈看伊人甜蜜,与女子携手,共建幸福。片刻听见心碎的声响,无比清晰地回荡耳旁。世界的旁物,景筑、花鸟,和翻涌的人潮,统统清空。单剩一双俪影,天使般纯洁,让人不忍破坏。诸知笑容依旧,亦懂彼时手段心机皆为一个男子本能的虚荣,纵使痛在己心,却轻而易举谅解。抑或忘却。爱一个人,愿意他在你心里是纯洁美好的形象,干净无杂,不让瑕疵停留下来。因而有时,明知自欺欺人,仍然义无返顾。曾几何时,为这个人,甘愿放弃一切。甘愿上进,成绩优异;甘愿不再偏激,做一个正常的女子;甘愿笑容灿烂,美丽如花;甘愿优雅,柔婉雅致。甘愿为了他,变成可人的小女子,放弃表面的桀骜凌厉,要与其他女子别无二致。甘愿与旧的斑斑劣迹告别,不当刺猬,成为温馨的百合。甘愿的改变不被看见,便丧失了全部意义,千万般辛苦终究敌不过男子一个薄凉的眼神,看多了百花竞艳,独秀一枝又差异于何?我真的,没有那么大度,在他爱着别人的时刻送上一句幸福,哪怕是彻头彻尾的虚伪。初夏的季节,手指上生出莫名其妙的水泡,触辄生疼,如一只只盛满泪水的眼,微亮而凄楚,却流不出半点眼泪,痛苦无助。转眼又是花期,牵牛在温暖的日子绽出花苞。曾经有一个动人的比喻,把要说的话装进花里,随着芳香缭绕,就能传到对方的耳朵里。是善良的作家为孩子编织的童话谎言,我却坚信不移。事实上牵牛的卑贱的植物,不知不觉间就绚烂遍野。并无些微香味,反而气息凛冽,如一颗因单恋而卑贱谦良的心。从旁经过,心里涌出大片凄凉。如这花,不管姿态何如,终归是生在了荒郊野地,无人欣赏抑或赞扬,甚至无人顾盼。纵使装了千百句无奈和执著,亦仅孤寂地盛放,似暗夜里一场绝美的哭泣,嘤嘤倾诉,没有只言片语。人成各,今非昨。本是要告别不堪的过去,又被迎面的笑容撞开心扉。似乎回到单恋的日子,痛楚,难过,心酸,毫无快乐可言,甚至没有一丝因爱而生的淡淡喜悦。所以,渴望重生,斩断过去,与爱恋诀别。用祈祷的方式,乞求上天给一点泽福,让那些好不容易才压制平息的爱,统统消失,永不复现。因着,爱一个路人,如此疼痛。用残存的自尊,摆出一个最明媚的笑,抑或艰难隐忍的无视,然后在擦肩之后卸下所有伪装,痛彻心扉。听到了么,噼里啪啦的声响,那是心摔裂成了碎片。上主呵,请给一点泽福吧,让苏以良彻底离开我的生活;或者,狠狠地爱上我。(作者:怀念路人萧郎)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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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恋秋之恋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秋天,至今也不明白对秋天的感情是一种什么感情,说是眷恋吧,感情还要在耐人一些,说是爱恋吧,又比那些风雅文人要理性的多,所以也只能看作一种人对自然的悟兼恋。说我喜欢秋天,别人一定会说我装成熟,玩深沉,这确实不假,正如那似装非装,我对秋天确实有一种别有一番滋味的悟恋。从小时候起,我就对秋天有一种复杂的喜欢,因为那个时候老家的学校总会在秋天的时候进行秋游,而在当时还是个幼童的我看来秋游就是可以吃很多美味的水果(只有秋天可以吃到),可以去看盛开的菊花,捡金黄的落叶(那时候小孩子都认为是金子做的),可以去玩那凉凉的秋水,秋天在我眼里简直成了天堂的代言词,不过很可惜我在读二年级的时候就全家迁到了广州,一次也没有参加过秋天郊游,至今想起来也觉得是终身遗憾,那个时候除了遗憾,还有些愤怒和自怨自艾,气得是那秋天为什么不在我走之前到来,怨的是我难道真的无福享受一次秋天?我对秋天的感情就从这里开始,而当时对秋天的感情是一种物质的恋,爱的是她(秋天)的丰硕,爱她的充实。等读到高年级,视野更广些,对秋的感情也有了改变,渐渐爱了她的内涵,爱她的风韵。假如四季都是一个女子的话,那春就是纯洁,略有几分羞涩的少女,是温柔的袭人,夏是成熟妩媚的美人,是干练的王熙凤,冬就是孤傲高洁的才女,是才比天高,命如纸薄的林黛玉,秋则是一个平静而又优雅的妇人,是那波澜不惊的秦可卿。秋的那份风韵确是如秦可卿那般,平静之间的优雅,优雅之间的洒脱,她经历过美好的春夏,经历过春之蓬勃,夏之繁盛,也即将迎来冬之衰老,但她依然一丝淡淡的微笑,波澜不惊地前行,任他人对她评说。知道别人伤她,说她是悲凉的象征,把文革形容成“黑色的秋天”,她不怨,知道别人赞她,赞她是“十月金秋”,她也不喜,她依然一丝淡淡的谜一样的微笑,波澜不惊地前行,就像闽南女子一样,喜也默默,悲也默默,好一个大自然的蒙娜丽莎!秋天正是美在她的明澈,娴静,还有那一分美玉不需任何点缀的孤傲,不在意世俗的高洁。看过一幅秋林映落日的画,十分动人。夕阳西下,那酡红如醉,衬托着天边加深的暮色,衬托着夕阳下微带金红的秋林。站在画前甚至能感觉到深秋里的晚风带着清澈的凉意,随着暮色浸染,一点一点深入到身心之间,那是一种十分艳丽的凄楚之美,让你想流几行怀古之泪,却又被天边那抹逐渐淡去的酡红所摄住,情愿把那奔放的情感凝结住,享受那,悠悠然,壮丽,飘洒,渲染,似乎远离尘世间的摄人心魄的美。大自然的秋天如此,人生秋天不也是如此吗?人生的火车不停地前行,窗外的风景也在不停地变化,我们都会来到新芽吐翠的春天,感受那夏花灿烂的夏至,迎来那云淡风轻的秋天,也要接受那粉妆玉砌的冬天,等那个时候我们人生的火车也到达了终点。但在现在生命是无限的,机会是无尽的,我们要珍惜我们的童年和青年,她们是我们宝贵的财富,我们同时也要珍爱我们的中老年,因为秋冬都值得我们去怀念,去品味。一分不露任何点缀的洒脱与不在意俗世繁华的孤傲,这也是秋之风韵,对秋有一种赞赏,感悟和品味的感情,这便是秋之恋吧。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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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之恋“白米白米,丑八怪丑八怪!”同学们一起朝我喊道。我叫白米,我是个丑女孩,脸上有块很大的疤,据说是被玻璃划伤的,嘴巴是斜的,鼻子塌的,眼睛很小,这样的外表再加上同学们的嘲笑使我很自卑。老师曾经说过,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美,的确,我是个很善良的女孩,可是在我们五四班,能在这立足的都是外表很出色的一些男孩女孩,因此他们也非常地骄傲,自以为是。因为我很丑,在班上,没有人愿意和我交朋友,他们都认为和我交朋友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情,但我真的很孤独,我想有个好朋友,有一个不重视外表,善解人意的好朋友。我曾经以为,使我自己的学习成绩变好起来,同学们就会接受我这个丑女孩,和我交朋友,于是,我努力地学习,刻苦地学习,终于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可是听到的却是我更不想听到的一些话语。“那丑八怪今年的学习还这么好,八成是抄的。”一个人笑着说。“她那种人还可以学习好?”一个人轻蔑地说道。以后的日子里,我变得愈来愈孤独,我只能和书做朋友。有一天我读了一篇《找朋友》,故事内容是一个小女孩,她没有朋友,她很希望自己有一个朋友,于是她便每天都吹一个气球,气球中放着自己每天写的交友信。啊!我何不效仿小女孩的做法?说做就做!我就开始写日记:我,一个丑女孩,没有朋友,并不是我的个性不好,是因为班里的同学都不接受我,他们认为我太丑了,他们不喜欢我,不愿意和我做朋友,我多想有一个好朋友呀!她能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在我快乐的时候和我分享快乐,在我苦恼时帮我想解决办法。可是,没人想做我的好朋友,我很孤独。我觉得,做朋友和外表并没有联系,我希望收到气球的你能做我的好朋友!我叫白米哦!我11岁,我住在浙江杭州哦,你应该听说过“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话吧,我们浙江可有好多美丽的景色呢,比如很著名的西湖,有着“南海佛国”之称的普陀山,还有着雄伟壮观的钱塘江大桥……有机会你可以来我们这游玩游玩哦,我一定会热情招待你的!好了,如果你想和我交朋友的话,请按我纸条上方的地址给我来信哦!我们一定会做很好很好的朋友的!我把纸条塞进气球里,然后吹起了气球,然后在气球的外面贴了一个条子:里面有信!然后我把气球放飞在天空中,也我的希望放飞在天空中,之后,我每天都坚持不懈地写着交友信,我相信,我的努力一定会得到回报的!终于有一天,一封信来了,信的内容如下:你好,我非常想和你交朋友,我不会在意你的外表,毕竟外表不是自己想要的,是天生的,我是另外一个城市的女孩,我马上就要来浙江杭州读书了,你说说,你的学校地址是哪?我准备到你那所学校读书呢!对了,我叫蓝豆,也11岁啦,你们班将会有一名新生加入哦,你等着吧!我看了这封短短的信,高兴极了,我马上把我的学校地址给她寄去了,我期待着好朋友的到来。半个月后,我们班上真的来了一个叫蓝豆的女孩,我和她打招呼:“蓝豆你好,你还记得我吗?叫白米的女孩!”“我当然记得,你就是那个用气球发交友信的女孩嘛,我们做个好朋友吧!”她向我伸了伸手,我的手握住了她的手,我们成了好朋友。“你看,那只兔子多可爱啊。”蓝豆开心地说。“是啊,可是它旁边却一只同伴也没有。”“你看,它的新同伴来了!”“哈哈哈哈……”我们齐声大笑,笑声在空中持续了很久很久……12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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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之恋曾几何时,看到过乔叶的一篇文《落叶是翩跹的蝶》。落叶之所以在落下后不由自主地返璞归真,我想,那是源于根的召唤吧!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世间的万物都是有情的吧!是的,我为此深信不疑! ——题记 前两天,刚看了毕淑敏的一本书,其中有一篇是她在西藏阿里当兵的十多年的见闻。题目已不大记得了,隐约记得内容是关于青藏高原上的红柳的。红柳长在不背风不靠阴的贫瘠之地,起初她感到疑惑,甚是不解,但经老兵介绍她恍然大悟忽又肃然起敬:原来是自己本末倒置了呀!不是红柳长在沙丘上,而是因了这红柳,才固定住了流沙。随着红柳逐渐长大,被固住的流沙也就越来越多,最后便聚成了一座沙山。红柳的根有多广,那沙山也就有多大。读了这段话,虽说我没有亲眼见到,但我想,那一条条遒劲而有力的根须已紧紧攥住了我的心。 到了年尾,父亲购置了一盆水仙,那一个个长得像“蒜头”的小家伙蜷缩着,互相团抱着,灰黑且粗糙的身板,真让人提不起兴趣!抱怨父亲买了那一盆类似于“蒜头”的东西。父亲对于我的痴嗔,笑而不语,且静静地注视着那一盆勉强被称作“水仙”的东西。 父亲告诉我,那是水仙的根。我万般嫌弃地扁扁嘴,笃信着:它是怎么也孕育不出高贵而美丽的水仙的!父亲精心地在它身上雕琢,刻出了一株极为娇嫩的埋藏于厚重下的嫩芽。父亲小心地捧着,似乎在他面前的不仅仅是一株小芽,而是一件珍宝,是艺术的化身。 那几株“蒜苗”暂且就养在了我房中,瓷盘中盛着清水,水仙的种芽挤着抱着,像是团在一块儿取暖似的,鹅白色的根须在水中漂浮摇曳,一波一波,摆动着水的涟漪。不知为何,我竟伸出手拿起了一株,自顾自地给它剥去了表皮。略带自豪地看着被我剥得白净的种芽,“这样就顺眼多了。”我暗暗思忖。“你在干嘛?”父亲望着盘中那一棵被我剥了表皮的种芽,有些不满地质问我。“没干嘛!你不觉得它现在顺眼多了吗?”我甩甩湿漉漉的手说。“你这样,它会长不了芽的!”父亲转眼又看向那一盘仍旧挤成一团的“蒜苗”。 日子不痛不痒地过着,我日日都会去看那置于窗台上的水仙。阳光经过窗外枝桠的过滤,投影到大理石上,一个个不规则的形状笼着一盘水仙,或圆或方。 其他的几株已渐渐长高,有了嫩黄色的花骨朵,而唯有那一株――被我剥过表皮的种芽,仍旧不曾生长,而那嫩芽上原本充满生机的嫩绿也日渐失去光彩。刚开始,我还是执著地相信:它只是长得慢些罢了。到后来,我才认清残酷的事实:它真的已不能再生长了! 看着这株不曾生长的水仙种苗,心中有了些愧疚。因为我,它未能完成“成长开花”的夙愿。再次凝视着那依旧挤成一团的根,心中微微动容。 它们的根其貌不扬,灰黑而粗糙,可就是这平凡的根却孕育了惊人而美丽的花朵。但因为我的失手与无知,剥去了它的保护层,剥去了它赖以生存的营养根源。 根的恋曲,已然奏响,或许世间再多的华丽外表下所蕴藏的仅是平凡而已,或许,只有那平凡而夯实的根基才能撑起一片华丽的天地! 根,踏实而笃信,将心境压低,埋藏于地底,唯有用一颗返璞归真的心,脚踏实地地待人接物,才能浇灌出一株娇艳的花朵,唯有恋着根,叶儿才能葱翠,花儿才会日渐妍丽…… 有关根的牵挂,根的恋想,有关朴实无华而又极不平凡的根,虽藏匿于地底,但我想,它的光华已经透过泥土,照亮每个人的心灵!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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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之恋雪好大,教室的窗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花,一片片折射着寒冷的光,就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冰刀.自习课,连握笔都感到非常吃力.“唉!”我叹了口气.“你还好吧”突然的一句问候,竟然是出自看似冷漠的新来同桌口中。“啊?……还好。”不知是面对他热情感到“受宠若惊”,还是嘴巴己冻得麻木,竟结巴起来了。“来,把手放进来吧,会暖和些!”他示意我把手伸进他的上衣口袋。“这……”我迟疑了,毕竟他是个男生,而且我们接触不多,彼此还“半生半熟”,但我还是把手伸了出去。也许是感情难却,也许是急需温暖,也许……反正我把手伸进了他的口袋里。啊,一股暖流缓缓流进了我的心里。原来,他是用自己的手温将口袋焐热的。我心里热乎乎的,然而那不争气的手很快就夺去了口袋里的温度。寒冷再次袭来,我怯怯地抽出了手。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把手伸进口袋重新焐热,给我暖手,一次、又一次……此后几天的自习课,我们默契地做着这一切,彼此甚至很少有语言的交流。其实我们之所以有如此“胆量”,是因为我从小就在众人眼中的“丑小鸭”,男孩子从来都不留意我,似乎也根本不把我当女孩子看。而我也落得个自在,跟男生在一起的时候可以不用伪装,无须修饰。也许正因为这份真诚、坦然,才使我能从容地跟男生们打成一片,直到有一天……“啊,你在干什么?!”后排的“尖嗓子”大叫了一声,似乎发现了什么新大陆。我“嗖”地一声抽回了口袋的手。“我,我没……”真不明白,没做贼,我却“心虚”起来。“噢,明白!明白!我理解,我理解!”她一副尽在不言中的样子让,让我百口莫辩。我急切地望着他,求援似的。而他却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这算什么?是无奈?是不屑一驳?还是……默认?唉,这是哪跟哪嘛!一天之内,我们成了全班的中心话题。什么“口袋之恋”,什么“寒冬暖情”啊,真是无奇不有。一时间我竟成了焦点人物。面对这十几年从未有过的“礼遇”,我还真的有点招架不住了。不出所料,我很快就被班主任找去谈话了。“你是班干部,又是一个女孩子,一定要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我很不检点吗?难道有人规定不准女生把手放进男生的口袋里暖手吗?我很冤,可谁肯听我喊冤呢?意料中父母那里我也是在劫难重重。一番轰炸之后,我已经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我躺在床上,泪水喷涌而出。一大早,我便“逃”出家门,“飞”入校园,“躲”过众人,“闪”入教室。此刻,我才知道: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天很冷,我双手已冻得冰凉,“嗨,你终于来了!”我像是见到救星。我看着他颓然的样子,才忽然意识自始至终,他似乎一言未发。没有表白,没有辩解,没有怨言,更没有安慰,有的只是一脸的茫然。这算什么?是无辜?是无畏?这算什么?说来说去,这一切似乎成了我的“错误”。我又气又急,双手已冻得麻木,目光不由地落到了他的上衣上。这……我顿时变得哑口无言。他曾经说过,他最讨厌没有口袋的上衣!这算什么?是悔悟?是改过?是表示与我划清界线?我全身冰冷,不但手冷,连心都冷透了。后来,其实也没有后来了。班主任当然不会让我们再坐在一起。而唯一让我不能忘记的,只有他那张茫然的脸……也许,是为了逃避大家那种异样的眼光,我一头扎进了功课里。初中毕业了,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他也一样,那天晚上,我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将近两年时间,我们几乎再没有说过话,他的电话让我明白,他当初的茫然是为了掩饰内心的不安,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喜欢上那双插在口袋里的小手”。在慌乱无措中,他选择了“逃跑”,为了彼此的学业和那份纯洁无暇的友谊……啊,雪更大了,我的双手已冻得毫无知觉。终于在茫茫雪色中,出现了熟悉的他: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慢慢向我走来……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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