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凝自传_1500字
我自小习武,体质优于其他女子,爹娘把我当男孩子养,可终归还是要我嫁人。我想,阿凝要嫁就嫁给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是阿爹找来的都是些文弱书生,我看不上,一个也看不上。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年,两国交战,黄昏夕阳下,他轻易胜了我,我惊讶之余是惊喜,这样的一个男人,才配得上我。
不久他又带兵打仗,那一仗他算错了,我揪心的很,顾不上别的就往战场跑了,还好,再苦再难,我找到了,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我抱着他,仿佛一切苦难都会过去,我不敢说话,他问我我也不敢,我怕他知道我是宋凝,敌国的宋凝。那天,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天,他那天醒了,可我没有留下,阿爹叫我回去,立刻回去,我只好把他交给了医馆的柳萋萋,给了她玉佩做信物,她是个哑女。
后来我求阿爹,让他把我嫁给沈岸,那个英俊的男人,敌国的将军,联姻,被赐旨,不久,我便要迎来我一生中最痛苦的那段时光了。
那天我很开心,很开心,那样一个人啊,成了我的丈夫,我兴奋的涨红了脸——我以前只有比武胜了别人才会这样。可是他只是揭开我的盖头,冷漠的看着我,把我想好的好听话逼回了肚子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样,他还说,我抢了不该属于我的东西。
直到我见到他搂着萋萋,眼底的温柔仿佛带着光,我很惊讶,为什么呢?明明我救了他。想这也便问了出来。他却说,若是没有萋萋,他不过一缕亡魂,我该感谢她,那玉佩是萋萋的,救他的是个哑女,会医术的哑女,不是我,他让我别妄想得到什么。我看向柳萋萋,我此刻眼底一定满是恨意吧!她只是把头埋在他的肩窝,我离开,没有人看到我眼底的泪光。
不久传来柳萋萋怀孕的消息,那日游山,我只是想让她吃苦,她却流了产。他很生气,当晚冲进我的房内,蛮横的要了我,他问我:这就是你想要的么?嗯?我只是流着眼泪,我终归是个女子,怎么会不在乎呢?他还废了我的手,我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手。
后来我怀孕了,孩子生下来了,我当做这是我在将军府唯一的、唯一的依靠了。可是柳萋萋的孩子,毁了他。我安慰自己,孩子是睡着了,只是在水里泡了会儿,累了些,睡着了……很可笑吧?我现在又一无所有了。
我去找了沈岸:为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却还能活着?你和萋萋的孩子,为什么还能活着?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我像找不到家的孩子,只晓得保护自己了,我不再去找他了,只是他每次上战场之前,总要对他说:你最好死在战场上,永远不要回来。我心里很别扭,却还要淡然,因为我没有办法再看着他和柳萋萋在一起了,眼不见为净不是么?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宠着柳萋萋,一如既往的冷落着我。我变得爱看书,爱做女红了,因为我也没有什么事可做了,战场不需要我了,沈岸也不需要我了,我简直没用的可以。
直到有人告诉我,幻术的存在,我于是耐心的等着,还准备好在进入幻境后的火,安心等着见到梦里的沈岸。我甚至奢求再见我的孩子一面,她应许了。
我自小习武,体质优于其他女子,爹娘把我当男孩子养,可终归还是要我嫁人。我想,阿凝要嫁就嫁给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是阿爹找来的都是些文弱书生,我看不上,一个也看不上。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年,两国交战,黄昏夕阳下,他轻易胜了我,我惊讶之余是惊喜,这样的一个男人,才配得上我。
不久他又带兵打仗,那一仗他算错了,我揪心的很,顾不上别的就往战场跑了,还好,再苦再难,我找到了,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我抱着他,仿佛一切苦难都会过去,我不敢说话,他问我我也不敢,我怕他知道我是宋凝,敌国的宋凝。那天,他醒了,我呆呆的看着他,他问我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是宋凝,我说因为我是敌国的宋凝,他吻了我,那感觉很奇妙,让我异常沉醉,近处的他更显英俊,他娶了我,待我很好很好,我们还有个孩子,我感觉我是最幸福的女人。我却总是做一个梦,梦里他和别人恩恩爱爱,对我不屑一顾,我的孩子也死了,我什么也没有,只有彷徨与迷茫。每次做噩梦,都会出一身汗,醒来后我紧紧地抱着沈岸,害怕,是,害怕。
后来沈岸死了,我哭得要断气,我想,我要为他守一辈子寡,我多么爱他,他多么爱我啊。可是这天,来了位姑娘,告诉我,这都是假的,梦中的那些,都是真的。我颤抖着告诉她,如果幻境之外的我那样可怜,我宁愿在这里守一辈子寡,她很吃惊,终归是走了,我会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的,会的。
后来时常想起,觉得害怕,便抱紧了孩子,去看看沈岸,觉得这样就很好,很幸福,至少他爱过,不像梦里那般残忍。
我把这现实当做梦魇,把这幻境当做现实,尽力活好。
初二: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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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心安处是吾乡 ——《定风波》改写? ?_700字
明媚的三月,雨如烟柳如丝,暖金色阳光晕染开一湖静谧清波,湖心亭里,一壶酒,一桌菜,苏轼与王巩相对而坐,觥筹交错。王巩身边还坐着一名娟丽女子,不发一言,只是静静地低眉浅笑,人淡如菊。
她就是歌女宇文柔奴,数年前一场“乌台诗案”连累王巩被贬岭南,惟有她一路相随,不离不弃。
席间,柔奴上前献歌,她的步姿是一道清溪,笑靥是仲夏绽放的白莲,皓齿间溢出清亮婉转的歌声,像一阵清风徐来,吹落漫天白雪,若在岭南,定也能使那里的炎热瘴毒变得清凉舒适。
苏轼不由问她:“岭南的生活不好吧?”
“此心安处,便是吾乡。”柔奴抿唇一笑,那淡然的笑容里仿佛带着岭南的梅花香,洗净铅华呈素姿。
仿佛是居家小妇人的随心一句,仿佛是修行多年的高僧禅语,她淡淡说来,似乎在说窗外的一滴雨、一朵落花。雨水自顾自地沿着飞檐淌下,雨雾氤氲着她宁静的面庞,恬淡得看不出悲喜。
柔奴的智慧是超脱的,或许在她眼中,岭南虽清苦,却更符合生活的本真,没有名利,没有计较,只有最平常的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就如额前的发,长了修、乱了裁,由黑到白。
她又怎会不心安?
许多人只追求所谓的富贵荣华,却不懂得寻求生活的本真与内心的安然,不懂得“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安之若素。
《定风波·赠柔奴》宋·苏轼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
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
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初二:肖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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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衿_1500字已是深夜,躺在榻上的我依旧辗转反侧不能入睡,心中的思念如同此刻皎洁明亮的月光般,绵远悠长。闭眼睁眼,都是你伊始的摸样,白色的长袍点缀梅花朵朵,青青的衣领衬着如墨般的青丝,迷了我的眼,乱了我的心神。为了那次偶然的相遇,我百般寻找。荷花香气冷冽,泠泠雨落下。层层荷叶间,你依旧一身青领白袍,身姿修长,一副翩翩君子的模样。你轻摇船橹,缓缓驶向岸边,那一层层轻泛的涟漪是我此刻紧张的心情。你走到我面前,摊开掌心,如青草般嫩绿的玉佩出现在我眼前,我娇羞不能语,抓紧玉佩转身跑开,却又回过头向你道出姓名,耳边传来的是你低沉婉转的笑声。指尖的微凉,让我清醒,裙上系着的玉佩在月光的照射下流动着让人心醉的光泽,我的心微微一疼。那日我红着脸跑回家中,娘亲问我发生了何事,我闭嘴不答耳根却愈来愈红。娘亲捂嘴笑道说:“女儿长大啦。”我愈发害羞,忙跑回房中,脑中却不断想着他会来提亲吗?久久思考不得解,抬眼望向窗外,才发现天际已经微微泛白。纠结了一晚的问题此刻又浮上心头,如果他真的来了,那….我连忙洗漱后,换上缀满颗颗珍珠的蓝边轻纱百花腰围裙。坐在梳妆镜前,拿水化开螺黛,第一次那么认真的为自己画上弯弯的柳叶眉,贴上花钿,用珠粉打底,轻抹腮红,再含上口脂,戴上琉璃孔雀头饰。我注视着铜镜中的自己,虽然面容依旧模糊不清,但那份深入眼底的笑意我却真真切切的看到了。我一直坐在闺房中,多么希望看到娘亲嘴角含笑的推门进来说:“有个穿着青领白袍的男子来向你提亲啦。”可是,我从日出等到日落等到夜空布满银星,娘亲都没有来告诉我有人曾来过。我感到十分失望,拿出玉佩仔细端详,久久凝视,在心里安暗暗对自己说:“你一定会来的,对吗?”一天复一天,我仍旧坐在镜前为自己梳妆画眉,换上最美丽的裙子,等着某一天你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多想像从前那般四处的去找寻你,可是如果我不去找你,你便不肯来见我吗?即使我不去见你,你竟不肯来探望?我沉浸在往事中,久久不可自拔。手中的玉佩经过长久的摩挲早已变得更加圆润光滑,唯一不变的是那鲜艳欲滴的绿和我对你长长的思念。如今的我,依然在为你等待,依然描眉梳妆,可是那份欣喜,那份期待却渐渐的变淡了。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有一个小姑娘,她十分害羞以至满脸通红,她为了你一个小小的举动而一直欢喜至今,她一直在等待你的归来。可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我所能怀念的依然只有你那青青的衣领和翠绿的玉佩。我感到不甘心,我想到那高高的城楼上去看一看,去等一等,去找寻你的身影。当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显现,我便出现在那里,那用青石板砌成的城墙。我不断徘徊,翘首以盼,望向远方的目光满是细密的如同绣花针般的温柔,我是那么的期待,那么的渴望,那么那么的想在听一遍你的声音。可是,时间久了,我始终没有能够等到你,始终看不见你的身影。我的眼里噙满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青石板上,太阳逝去,而我也等不到你。真的太久太久了,思念你的日子总是那么的难过,一日没有看见你,似乎已过了三月。如今,我还是时常的回想,心里悸动仍在,却已不复当初。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总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初三:轻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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怼烎_1500字已经两天了,这两天我真的好难过,或许他根本不知道我这两天是怎么过得,闺蜜们都说我变了好多好多,对呀,我也知道自己就像疯了一样,时而欢笑,时而伤心,时而哭,时而脾气大她们劝我放下,她们说时间久了就会忘记而我却说他已经烙在我心里了,让我怎么放下让我怎么忘记我跟他仅仅在一起39天,这39天中,有过欢笑有过吃醋有过闹脾气有过幸福,却唯独没有过真正心痛,或许当他说分手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在乎我了吧,就已经忘记这39天的幸福了吧,或许他是厌了吧,倦了吧,不爱了吧!我记得,我们一起在KTV唱歌,一起坐车去买衣服,一起坐在车上听歌,一起晕车,一起打闹,一起整人,一起出去玩,我还记得,你在车上给我唱歌听,你第一次帮我煮面吃,第一次背我,第一次抱我,第一次我带回家,第一次说你爱我……呵呵,现在想想还觉得自己蛮幸福的呢!你说你是第一次帮女生煮面,第一次背女生,第一次抱女生,第一次把女生带回家,你说我是第一个知道你家在哪的女生。所以我说,我比其他女生都要幸福!但之后我才知道这些全都是谎话,当初你问我,我确定要跟你在一起嘛,我说我确定,你或许不知道吧,我的一句“我确定”就表明我从未想过离开。结果内天下午7点你在扣扣上说,我们还是做哥们吧,但你不知道,内天我顶着大风跑出去喝了两瓶xo跑在马路上哭,跌跌撞撞的,内个车差点把我撞了,如果不是一闺蜜把我拉住,或许你就见不到我了。内天下午8点多你又突然说做我女朋友吧,我停住眼泪笑了,笑得多灿烂,多像个孩子,回家后我就感冒了,然后我特别娇气的跟你说,我感冒了,仰着脸像个求抱抱的孩子,你只说了对不起,明天认你处置当时我有多想扇你两巴掌,我又多想问你,为什么在我受到打击之后你又说让我做你女朋友但是直到见到你我就舍不得了。只是温柔的笑着说没关系的,那次,你送我一个不算姐们的姐们回家,我真的很气,我气你为什么要送她回家因为她从来就没盼过我好,所以我哭了,我怕你不爱我,我怕你被人“拐”走,没想到后来你却和她走到了一起。我知道,我长得不美不萌不可爱不温柔不善良,你长得又高又帅又温柔,你会发光也是暖光,她也会发光,我是逆光生长的植物,你则是我冬夜里的小太阳,没有你,我还要生活在阴暗之中,可是你送她回家,却忘记了我也是怕黑的,你是大多女孩子喜欢的男生,所以我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我视你为珍宝总是想把你放在最保险的地方,揉到我怀里,生怕你被别人“拐走”,却没想到,你还是不在乎我了,喜欢上了别人。怪我不好,没她可爱,没她温柔,没她漂亮。我哭了两天,这两天我只睡了2个小时的觉,没吃任何东西。这48小时我无时不刻不是在想你,眼睛肿的丑丑的,还有黑眼圈了,你都知道么?跟我熟悉的人都骂我傻,其实我不傻,只不过是心里有个你罢了,就算傻了,为了你我也心甘情愿啊,我只希望你能回头!但是我的眼泪还不如她一个皱眉。曾经我闺蜜说我是鱼,你是水,而你说“对呀,你是鱼,我是水,你没了我不能活,我没了你就没有任何意义呢。”现在却突然变了,变成了你没了我会更清澈,你妹妹跟我说,我不应该这样堕落,我应该在你面前活得开心快乐,让你后悔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珍惜你,而我却说,她根本不了解你,就算你后悔了你也不会再重新把我追回来,就像那句话:爱像圆周率,无限不循环,那我让你后悔还有什么用,呵呵!还是我傻?还是抱着一丝的希望。你说分手的那天,我说过我会等你!那我就不会放弃,我从都是说话算数的,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可你呢?我告诉你,阮阮就是爱你!只爱你了!无论如何我都会等!我会在内个角落里等你!等你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甜蜜,就算是飞蛾扑火,也要等到你说你同意我重新做你女朋友!我要你送我回家,给我盖被子,煮方便面,我要你背我。你要记住,无论你怎么了我都在你身旁悄悄地看着你,鼓励着你,我希望你记得回头,看看内个跟在你身后的阮阮!因为她爱你,她不是没人追,不是没人要,是他心里有个你了所以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了。她在傻傻的等你们分手!!L,记得玩累了!就回来吧!初一:怼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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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扩写_1500字《狼》扩写在一个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让人毛骨悚然的旷野里,有一个挑着担子的莽汉正左摇右晃地一边喝着“江津老白干”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个莽汉不是“山城棒棒军”,他是一个屠户;但他不是普通的屠户,他是——一个喝高了的屠户;一个满载而归的屠户;一个时不时还来几句跑调的“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哟……”的屠户。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屠户,在邂逅了两只莫名其妙的狼后,发生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最后的结局也那么的……莫名其妙。俗话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再这么一个环境下,果然出现了不祥的东西——两只狼。这两只狼也不是普通的两只狼,它们是——两只阴险狡诈的狼;两只饥肠辘辘的狼;两只恶名昭彰的狼……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是拔了皮可以用来做“七匹羊”牌保暖狼毛裤的两只狼。屠户还在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根本就没有发现身后有两只“狼仔队”在跟踪他。这是屠户突然被石头绊倒了,他拽了一扑爬,两只狼停下了脚步,不知道这个屠户在搞什么飞机。(这两只狼也真够蠢的的,一个饱餐一顿的大好时机就这么错过了)屠户发现了这两只狼后,立即语无伦次地大叫道:“狼…狼…狼……狼…狼……狼狗!”(他喝高了)屠户以为是两条狼狗要抢他卖剩下的骨头吃,于是他便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从筐子里掏出了一根——骨头!他把骨头使劲朝一只狼抛去,想用骨头打狗(他认为是狗,其实是狼)——一抛不再追。结果那只狼反倒像条训练有素的警犬一样,只见它纵身一跃——被骨头打倒在地。屠户高兴地拍手叫好,然后又迅速地从筐子里抽出一根——还是骨头。并用力地向另一只狼甩去,只是这只狼比较聪明,它没有一跃而起,而是张开大嘴等骨头飞到自己的嘴里,这下,它终于——又被骨头打倒在地。两只狼狈不堪的狼十分不甘心,本来想讨根骨头,吃完就走了算了的,但却被屠户戏弄了,狼急了还要人呢(虽然不急也会咬),它们在一阵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后,一致决定该如何处置屠户,它们的作战方案是——见机行事。(它们可能是被骨头给砸傻了)屠户见“狗”还没有追上来(酒还没醒),便想到身旁的麦场去打个盹儿,醒醒酒。他来到了一个柴草堆旁,放下担子和屠刀,立地成佛才怪。他刚准备进入梦乡,结果发现那两只狼直冲冲地朝他走了过来,然后一只狼一边儿凉快去了,一只则猪狗不如地像狗一样坐在地上。屠户拿起了屠刀,走了过去。对那只狼说到:“你,给我站起来。”他又见狼没有什么反应,又继续发酒疯:“你不就是我以前养的那条看门狗吗?哎呀!终于找到你啦!”那只狼心想:那你就赶快带我跟你回去吧!让我吃了你全家吧!狼以为美事就要来了,便闭上了眼睛,想象着自己大吃一顿的画面,十分地悠然自得。谁知,就在狼正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屠户却给了它当头一刀:“上次偷吃俺家的鸡还没有认错便跑了,俺还没有找你算账呢!”解决掉第一之狼后,屠户刚一转身,便又发现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只露了根尾巴在外面。屠户又走了过去,说道:“好大一条蛇啊”原来这一次他又把狼的尾巴当成了一条蛇。“打蛇要打七寸,捅肛门。”说罢便一刀捅向狼的屁股。于是乎,这只狼自然也“自挂东南枝了”。屠户杀完狼后,觉得十分的畅快,酒也醒了,大摇大摆地扛起担子,向家走去。第二天,麦场的主人到麦场里收麦子,见到以下情景,差点晕了过去:一只没脑袋的狼蹲在地上;一只狼趴在柴草堆里,屁股上插着一把血淋淋的大屠刀……重庆九龙坡区重庆市育才中学初三:dzm06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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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_1500字在看了《城南旧事》后,我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从出生到现在,我好像都没有经历过什么特别的事吧,所有的故事,似乎只用四天,就能完全概括。第一天,在某个医院的产房里,我呱呱坠地,来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神秘美好的世界。听妈妈说,她生我的时候,很是辛苦,足足用了一天,才让我安然降临。但是让妈妈值得欣慰的是,那时候的我很乖,如果不是饿了,或者是要尿尿了,绝对不会无理取闹。是那么神奇。但是,我的眼睛不知为什么,一直都睁不开,这下可把妈妈急坏了!她带着还在襁褓中的我,到城里的大医院里去检查。拿到药后,她又不辞幸苦、日复一日地给我洗眼睛,擦药,还要想各种办法使我把药吃下去。过了一段日子,我睁开了一双小小的眼睛,妈妈看见了,不知有多高兴,看着我笑,我也对她笑,妈妈更乐了,我想她的眼里一定闪烁着泪光。她说,在那一刻,她觉得之前无论有多辛苦,现在也值了。第二天,时光老人带走了婴儿时期的我,我该去上幼儿园了。到现在为止,我都仍能模模糊糊的记着,年幼无知的我发生过的那些糗事。每当早晨,我都会哭着喊着,和妈妈还有老师奋战到底,死活也不肯进教室,最后却换来了爸爸的一顿打。进入了幼儿园生活后,走错教室,分不清上课、还是下课,这都是常事,最后还得麻烦老师一间教室一间教室地找,把我领回来。有时睡午觉,我会流一桌子的口水,引来同学的不满和嘲笑,这时候,又得麻烦老师给我清理桌子……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一时之间,竟也说不完。第三天,时间如流水般匆匆走过,于是,小学生活向我发出了邀请。步入小学的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再也不用老师为我的繁琐小事操心了,也不用爸爸妈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催我做这个,教我做那个。这时候,我不但能管理好自己的时间,保持名列前茅的优秀成绩,还能慢慢地帮老师一些小忙,为班级荣誉做出一点点贡献了。至今,我都还记得,每次帮助老师后,我那甜滋滋的心情。几年后,进入高年级的我,转到了中兴学校来读书,这又将在我的人生经历上,翻开新的篇章。可是,当我真正要离开相处已久的同学和老师时,我又是多么的不舍呀!我是多么怀念和她们在五年里,那些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表演,一起改作业的时光呀!虽然在那些时光里,不一定都装着美好的回忆,却依然令我难以割舍。记得有一次,班里派出我和梁雨欣组成组合去参加比赛。梁雨欣是个比较内向的文静女孩,我对她几乎没什么印象,仅仅是知道她叫梁雨欣。可是通过那段时间的相处,让我了解她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那么深藏不露。就说唱歌吧,不论是什么歌,只要她听过一遍,她就准能把歌调儿一丝不差的哼出来。她弹的钢琴,不但音准,错误几乎没有,而且速度快慢得当,更是不得不令我佩服!但,最主要的是,我发现我俩不但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有时候连想法和语言都是如出一辙,真让我怀疑,我们是不是双胞胎?如果不是,那为何有如此相似呢?后来,虽然我们在比赛中被刷了下来,但是,我不会再像往日一样,那么忧伤,那么愁眉苦脸的了,因为收获一份友谊的价值比一场比赛高多了!第四天,也就是现在,我又结识了许多友好的新朋友,和和蔼可亲的新老师。这里,毕竟是我的故乡,虽然多年不曾与它接触,它却仍然给了我一种回家的亲切感。虽然和老同学的离别令我依依不舍,不免有些难过,但是,来到这何尝又不是我的幸运呢?经历过离别的我,将会更加珍惜这里!更加珍惜和他们相处的时光!偶然的一次回忆,没想到我的脑海里竟会蹦出这么想法,感染这么多情绪,看来我经历过的事情,似乎不少呢!六年级:刘易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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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转《宋》 作者:日出之尧(一)序他面对她,一步之遥却像是相隔万里,“你真的要走了吗?”他压下心头的酸涩,尽量用最平静的声音问她,“嗯,是,在你踏上江湖的那一刻我就该走了。”大风吹过,女孩墨色的头发如同柳絮,飘满了他的世界。“可是……”他伸手抓住女孩的衣袖,“没有可是。”她抽走袖子转身离开,留下满眼落寞的他,没有你的江湖又有什么意思呢?”他亦是没有看见转身离开的她满脸泪水,一天后,两人同时踏上一世轮回“哇……”“哇……”伴随着两阵哭声,赵府和石府传来一阵高于一阵的欢呼声,赵夫人和石夫人终于生了!此乃宋太祖赵匡胤年间,赵府就是宰相赵普的居住所,石府是石守信的居住所。两府紧紧挨在一起,但两府间关系并不算很好。可是赵府的三夫人和石府的大夫人从小就是闺中密友,关系好的不得了,她们早就约定好了,若是此次分别产下一男一女,便从小定下婚约,就是现在的娃娃亲。巧了,赵夫人喜得一男,石夫人喜得一女,婚约从此定下,命运的齿轮从此开始转动(历史知识:宋太祖赵匡胤以前是后周大将,当时7岁的周恭帝即位,许多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便有了野心发动了陈桥兵变,当上了皇帝,建立了宋朝。赵普是赵匡胤的谋士,为他出谋划策,曾参与陈桥兵变。深得赵匡胤的信赖。在他掌管军事时,曾劝赵匡胤剥夺石守信等人的兵权,后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石守信是赵匡胤的一员大将,在赵匡胤没有当上皇帝时就与他结为朋友。曾参与陈桥兵变,与他一起出生入死,事后被封为马步军侍卫都指挥使,掌领禁军,后因赵匡胤多疑,被杯酒释兵权。)第一章 娃娃亲赵夫人和石夫人生出一男一女后就正式定下了娃娃亲,为了使两人更般配一些,赵,石两夫人吵了好久才给两个孩子取好了名字,石小姐名为石馨墨,赵公子名为赵辰墨。就这样,两夫人从小就带他们一起玩耍,除了睡觉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一起。馨墨和辰墨并不知道什么是娃娃亲,他们只知道彼此是最好的伙伴。两位夫人把馨墨这个可爱的小女娃宠上了天,辰墨也非常疼爱这个比他小了半个多小时的妹妹。他们最喜欢的玩耍场地便是赵府的花园,每次都可以看见孩子你追我赶的场景。三岁那年“嘿,馨墨快来追我呀!”“臭辰墨,别跑那么快,哎呀,呜呜……”辰墨转过身,走了过来笑道“唉,你又摔倒了,别哭别哭,都是我不好,走!去我家吃点心去。”转眼间,两人又嘻笑着跑开了。四岁那年“辰墨,我够不到那个鸟窝,怎么办?” “别担心,我肯定帮你拿到,别哭了,馨墨”“你没事吧?”“没事,就是胳膊被划刮了而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五岁那年“辰墨,你看你看,那有只蟋蟀,长得好有意思。”“你喜欢吗?要不我帮你捉回来?”“好啊好啊”“喏,你瞧。”“噗,你把它的腿都折断了。” “唉?”树荫下,两夫人坐着摇椅,扇着扇子聊着天,赵夫人突然开口“你去找过张道长了吗?”石夫人脸色突然难看了“找过了,他说自古上天多无情,此后怕是多灾多难,有缘无份,怕是此生难有机会有机会。”赵夫人脸色苍白,一言不发,石夫人也沉默不语,两人默默的离开了。六岁那年两个孩子相约去池塘边抓鱼,却遇见了深得石大老爷喜爱的的第四房小妾李玲珑,辰墨为保护馨墨被推下水,馨墨在一旁吓的泪流满面,却无力去救“四姨娘,你这是干什么?”“你说我是干什么呢?凭什么我的女儿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庶女?今天我就要亲手毁了这一切”此时的四姨娘早已经没有了以前的贤良淑德,面部扭曲的一步步向馨墨逼来,馨墨绝望的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个丫鬟仆人,而水中的辰墨还在扑腾着,她闭上眼睛就往水里跳,她决定了今生今世就算死也要跟辰墨在一起,能和辰墨相识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四姨娘笑了笑满意的点了点头“算你识相,淹死总比被我掐死好。”“住手!”石夫人赶来飞起一脚正中四姨娘的肚子,跃进水中一把抓住两个孩子将他们提了起来抬到岸上,两个孩子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躲到石夫人身后浑身颤抖着,连哭都不敢哭了,李玲珑不可置信的瞪着石夫人“你不是不会武功吗?”石夫人斜着眼睛望着她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没脑子的女人,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三姨娘和你的那点勾当我都知道”李玲珑颇心虚的回答“你知道什么了,怎么不说了?”石夫人笑出了声威严的望着她“还不快滚,下次让我再看见了,我不会再考虑其它原因。我,直接把你杀掉”“主子,咱们走吧”突然从树林中闪出一个黑衣男子,一把抓住她将她带走了,临走时深深地望了石夫人一眼,待他们走远,石夫人一把抱住两个孩子痛哭起来两个孩子也失声痛哭,只是他们在哭时没有听见石夫人一直在喃喃着“造孽啊造孽”或许他们中有一个听见并问了一句以后的路也就不会走这么绝了,也许石夫人和馨墨就不会生死难相见了。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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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齐帅自传】齐帅,字帅呆,号酷毙,生于大名鼎鼎的北戴河。个子不高,蛮瘦,脸白里透黄,跟黑人漂泊似的不自然。眼睛不大,明察秋毫(希望),长方脸,长年含笑(更希望)。个性随和、容易相处。也真诚,假话全不说,爱热闹,甚喜去人多的地方。也常常马马虎虎,粗线条,男人嘛,不能太精致,所以,小亏常吃,亦不后悔。三四岁时,学会上网玩儿游戏,后来玩儿大型网络游戏,从最初每天两三个小时到后来每天六七个小时的挂在网上,含情脉脉地望着屏幕,情意绵绵的握着鼠标,至今没瞎,可谓挺有造化。用一个成语形容我那时的状态,那就是——废寝忘食。五年级时有幸遇到叶小沫、王吟默两位恩师,遂与之学国学,无暇顾及游戏,最终总算没有变成问题少年。真是差点被恶习推下楼去摔死。六岁入小学,开始了苦乐参半的小学生活。我的笑痕与泪影仿佛历历在目。十一岁,成了一名可以跟邻居玩伴儿炫耀的初中生,有点虚荣的我,想有一辆新的自行车,骑着上学才有范儿。如是而已。【傅天吉自传】吾名曰傅天吉,年方十四,乃黄河之北人士,黄河之北有一秦皇求仙处,此处有一名曰“北戴河”的地界,便是吾家陋舍之所在。本人年纪尚轻,况且未来路甚长,又不知后事如何,只好继续前行,探索未来,也便无法罗列生平。吾生性似顽猴,又甚是极端,非狂笑则大怒,虽有非笑非怒之时,但一日不过两三次耳。幸吾笑时甚多,又绝不会杞人忧天,乃半个乐天派哉!若古时之“文武”为今之“书籍”与令之“体育”,则吾甚是爱今之“文武”,且吾可谓文武双全。吾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乐,若读小说散文之类,则近乎废寝忘食;然诗集之类,则无心读下。每当享小说之乐时,若唤吾,吾便曰“啊”,再唤,便再曰“啊”,如此反复,使得失礼之事常有之。运动乃吾生命之源。享书乐之余,便享运动之乐。每当运动,定激情四射。然独体操之类外乎,若谈体操之类,定黯然失色。可见吾甚重对其之兴趣,若有,便可废寝忘食,若无,则定黯然失色。人既在世,不为乐而活,可有活之理?吾常拿己之思比之于人,常感怪异于世人,他人喜被人尊敬,即喜之地位,且喜己前途远大,而吾,只为自以为大有所乐之事奔波,欣然则好,与众无关,即便搭上己之具物。故,其性定其乐,其乐定其志,其志定其人。吾性情甚极端,来日终如何不得知。然,只求旧事后日不悔便罢。【魏小凡自传】门前老树冒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时间斗转十四载,昔日稚童已成少年。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儿,坐在阳台上,仰望天空掠过的一只只自由的小鸟,羡慕得咿咿呀呀地叫。心想着什么时候也会像小鸟一样飞翔。女孩儿就这样长大,明白自己永远不会是碧空中的鸟儿。可她永远忘不了幼儿园时的美好。那时候她很活泼,乖巧,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儿过家家。也经常演些节目,好像也耍无赖。进入了小学的学堂,她认真上课,按时作业。却不知怎的内向了许多。上课很少发言。她像生活在百草园中,艳丽多姿的花,亭亭玉立的花,随风摆动的花,绚烂美丽的花,将这个百草园装扮的像城府,像蓬莱仙境。而她,却偏偏是一颗最平凡,最渺小的小草。默默无闻的衬托着繁花。甚至认为世界忘记了自己。但她依然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妄想有朝一日会绽放成玫瑰和牡丹。不嫉妒别人的成就有多高,因为他是他,我是我,不比较,也不期待。她也同样相信有朝一日。可以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进入初中,冬去春来。她开始了新的自我。勇于发言,勇于表达。可成绩的一次次败退,使她太惆怅而伤感。卷子上的红叉叉像她心中的伤疤。也许,成长还需磨砺,还需积极的向上。而在业余时间,这女孩还会坐在阳台上。独自一人仰望天空,憧憬未来,回忆往昔。唯愿保持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齐帅小传】魏莹莹齐帅,生于2004年×月×日,现年十三岁,相貌平平,生得白净净,水灵灵。身材并不胖,可圆圆的脸蛋,总想让人“捏一捏”。不做题时,脸上总是挂笑的,或是标准的“齐氏微笑”,或是可爱的“齐氏狂笑”,一般人是学不来的。初中第一年的暑假里,同桌配了副眼镜,红底黑边儿的,起初还不适应,如今,便觉得戴上了这副眼镜,更有了学霸样。同桌总是随性的。开心了便笑,一直笑……笑到“缺氧”,笑到迷失自己,总是停不下来。平日里白里透红的脸蛋,也被憋的泪光闪闪。记得九月的一天。早晨同桌刚落座,我便与他分享我去看“荧光海”的奇妙经历。呵,说的我俩激动的不得了。他问“荧光海还有吗?”“额……不知道,快了没了吧……”我便草草的答了。没想到他也去了,在我之后。可不巧,他说——没看到。于是,我就成了“罪人”,骗小孩的那一种。为此事,我俩“辩论”了半天,之后的一两天,他基本属于“失联”状态。后来的后来,他还写了一篇文章,名为“有一种散步叫被友人骗去看荧光海”后改为“有一种散步叫去看荧光海”。身为一枚“学霸”,他的“学霸光环”,总是那么耀眼。每天午自习,总摸不见他的影子。若是赶上收作业,就要上演“找同桌”大戏,数学办公室绕一圈,历史办公室绕一圈……每次找到他时,右手握着笔,左手举着书一副“没事别打扰”的模样,口中也念念有词的复述着什么,只好等他忙完。有一次,我问他数学题,凝眉看了一会,就开始笑,“齐氏狂笑”。笑得我一头雾水,心发慌。我正准备抢回卷子时,他憋笑说:“这是我当年问你的题……我就知道你会忘……”虽然长相平平,却总能靠才华,让人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他,这就是他罢——齐帅。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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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冬天刚刚过去,小杨他踏雪的痕迹还未完全散去,在边旁湿湿泥上还有一个拧了拧的脚印。“细雨润苍穹,微风吹小楼。”小杨眼睛斜撇天空,拄着头发出一声轻叹。这初春时刻,大多数人都未褪去身上厚重的外衣,只是每每当太阳开开眼,他们会伸个懒腰,弃下衣物,屁颠屁颠儿地玩去了。2011,兔年,小杨的一个不长不短的寒假迎来了它,也迎来了一个繁重的学习生活。小杨着着实实玩了一个暑假,作业什么的也只是耳旁风,浮云……浮云……临近开学,似乎这份闲心不得不回来了,这样子也是称得上有模有样了,可是,这凳子还没坐热,人却已是无影无踪了。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喜欢闷在电脑上,但是比起这个网络呢,朋友在他的心目中又是高上了一截。朋友间说定了事儿,保准,他会拼死拼活的做到。他做事,时而有理时而无理,循规蹈矩他喜欢做,标新立异的事儿,也做了不少。小杨十分不喜一个人的东西,不是怕孤独。只是他和朋友们呆一块久了,突兀的分开,必然会油然升起那种莫名的情感。现在,他却开始憧憬了,打打球什么的。机会少了,人也少了。这段时间,小杨心里总是不好受,朋友是走的走,离的离,在身旁的也往往因为有琐事儿而未来。在学校,原来熙熙攘攘的人声,都幻化都虚无了,他只能和乐和涛小小的侃上俩句,这便没了,一点都没了。周末,假期,小杨似乎已经和球场离开了眼睛和鼻尖的距离,看得见却是不会去怎么把玩。所以,他转战了,他把战场移向了一个令他深陷的地方——溜吧。小杨他可没在溜冰上有什么造诣的,只是摔倒的次数快数不清了,一次次如同海浪般绵绵不绝的重叠重叠。所以,他现在似乎对这身伤的可以叫声--中手了吧。至少比那些个不常来玩的,厉害多了吧。至今为止,无一列外,他的每次去,后身总是尾随一个人便是——富。自从,很多朋友从小杨身边走了之后,小杨身边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常能聚一起玩的朋友了。英,健,贼等等一些人,都去工作了,来年小杨可能还会受他们照顾哩。现在,一些朋友和小杨隔得老远老远,或许有时候可以通个电话什么的,但是在学校之外剩下的小杨的影像里貌似只有平和富了。说起富,小杨可是能进行一番长吁短叹,不仅因为他俩常在一起玩,还是那好久以前的见面,促进这友谊的发展。只是这点,他倒是死活不认,还说是根本没的事,可是小杨就是这么固执地清晰得记着。那个是,2006年的暑假,记得那时候,小杨和晖偶尔会一起去小溪游泳,虽然是狗扒式有点不雅,但是那时候能晃荡几下就不错了。够自己在某某什么心仪人还是好朋友什么的面前,炫耀炫耀了。在那个暑假以前包括阔别那个暑假很久的现在,小杨都是一个十足的旱鸭子。那天,不知是吃了什么药儿,一身是白白的,学着模样,噗通便是下了只有半人高的水……这天,小溪是好不热闹。水流潺潺,人声鼎沸,下水之前,约莫水中还有四五个人——都是一个装束——小裤衩儿。明显是双手交叉一提,俩手勾着一推留下的模样。他们那黑不溜秋的皮肤,倒真是不是和小杨一个境界的。那几人倒也没别人,小杨也都清楚,富、健、英。可是呢,现在和富道起来,却只能是耸耸肩了。富每次总是从嘴里愣生生蹦几个重复了几多遍的话:“现实么?我以前根本就没和你一起玩过,我去都和平小弟一起滴。”那天湍湍的溪水或许还有平和贼,只是记忆只有没有这俩人和谐的微笑,选择性遗忘了吧。但是,如今他俩的身影没少烙印在小杨心里,甚至平这烙印可能都是再也磨灭不去的了。平,今年17了吧,没啥多说的,小杨的最好朋友之一吧。他和在一起的时光不算最多,但是可以算是最快乐的了。小杨还记得,初一那年,老师是草草地安排了座位,不知道这安排的有什么深意,总之对那时候的小杨来说也是无关紧要的了。他对自己的那第一任同桌到也提不起什么映像的了。但是他的前头这位“神算子”——平——可忘不了嘞。“嘿嘿,那个我说戴眼镜的人都会当班干部的你别不信,要到你了。”平转过头,笑嘻嘻地对着小杨说道。“额……看吧。真的假的。”小杨话音刚刚落下,讲台上对着名字簿研究的老师也出了声:“嗯……行……宣传委员吧;杨,体育委员吧。”老师刚刚说完,行和小杨从站起到坐下短短二十来秒时间,俩戴眼镜的杯具孩子已经傻愣了。倒不是因为,这“神算子”的随意一说而成事实而惊讶,而是为自己摊上了这么一个烂干部而感到后悔。小杨心里也只是漫漫低骂:这乌鸦嘴。小杨骂完了,对着平不可置否的耸了耸肩,苦笑一下,感叹一下,又翻了个白眼,忿忿而又无奈着。“不对不对,那个戴眼镜的女的不是没分配到什么职务吗?你这个“神算”怎么回事儿啊。”小杨四处张望了一下,眼睛一亮,不由带点喜色得说道。“例外例外,而且,那个人读数肯定太高,不合适不合适。”平磨砂了一下下巴,旋即正色说道。这开学第一天的交谈,小杨和平很合得来,也正是一个陌生人与友人的一个转折点,似乎绕过这个点,便能与其“勾肩搭背”了。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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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冬天刚刚过去,小杨他踏雪的痕迹还未完全散去,在边旁湿湿泥上还有一个拧了拧的脚印。“细雨润苍穹,微风吹小楼。”小杨眼睛斜撇天空,拄着头发出一声轻叹。这初春时刻,大多数人都未褪去身上厚重的外衣,只是每每当太阳开开眼,他们会伸个懒腰,弃下衣物,屁颠屁颠儿地玩去了。2011,兔年,小杨的一个不长不短的寒假迎来了它,也迎来了一个繁重的学习生活。小杨着着实实玩了一个暑假,作业什么的也只是耳旁风,浮云……浮云……临近开学,似乎这份闲心不得不回来了,这样子也是称得上有模有样了,可是,这凳子还没坐热,人却已是无影无踪了。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喜欢闷在电脑上,但是比起这个网络呢,朋友在他的心目中又是高上了一截。朋友间说定了事儿,保准,他会拼死拼活的做到。他做事,时而有理时而无理,循规蹈矩他喜欢做,标新立异的事儿,也做了不少。小杨十分不喜一个人的东西,不是怕孤独。只是他和朋友们呆一块久了,突兀的分开,必然会油然升起那种莫名的情感。现在,他却开始憧憬了,打打球什么的。机会少了,人也少了。这段时间,小杨心里总是不好受,朋友是走的走,离的离,在身旁的也往往因为有琐事儿而未来。在学校,原来熙熙攘攘的人声,都幻化都虚无了,他只能和乐和涛小小的侃上俩句,这便没了,一点都没了。周末,假期,小杨似乎已经和球场离开了眼睛和鼻尖的距离,看得见却是不会去怎么把玩。所以,他转战了,他把战场移向了一个令他深陷的地方——溜吧。小杨他可没在溜冰上有什么造诣的,只是摔倒的次数快数不清了,一次次如同海浪般绵绵不绝的重叠重叠。所以,他现在似乎对这身伤的可以叫声--中手了吧。至少比那些个不常来玩的,厉害多了吧。至今为止,无一列外,他的每次去,后身总是尾随一个人便是——富。自从,很多朋友从小杨身边走了之后,小杨身边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常能聚一起玩的朋友了。英,健,贼等等一些人,都去工作了,来年小杨可能还会受他们照顾哩。现在,一些朋友和小杨隔得老远老远,或许有时候可以通个电话什么的,但是在学校之外剩下的小杨的影像里貌似只有平和富了。说起富,小杨可是能进行一番长吁短叹,不仅因为他俩常在一起玩,还是那好久以前的见面,促进这友谊的发展。只是这点,他倒是死活不认,还说是根本没的事,可是小杨就是这么固执地清晰得记着。那个是,2006年的暑假,记得那时候,小杨和晖偶尔会一起去小溪游泳,虽然是狗扒式有点不雅,但是那时候能晃荡几下就不错了。够自己在某某什么心仪人还是好朋友什么的面前,炫耀炫耀了。在那个暑假以前包括阔别那个暑假很久的现在,小杨都是一个十足的旱鸭子。那天,不知是吃了什么药儿,一身是白白的,学着模样,噗通便是下了只有半人高的水……这天,小溪是好不热闹。水流潺潺,人声鼎沸,下水之前,约莫水中还有四五个人——都是一个装束——小裤衩儿。明显是双手交叉一提,俩手勾着一推留下的模样。他们那黑不溜秋的皮肤,倒真是不是和小杨一个境界的。那几人倒也没别人,小杨也都清楚,富、健、英。可是呢,现在和富道起来,却只能是耸耸肩了。富每次总是从嘴里愣生生蹦几个重复了几多遍的话:“现实么?我以前根本就没和你一起玩过,我去都和平小弟一起滴。”那天湍湍的溪水或许还有平和贼,只是记忆只有没有这俩人和谐的微笑,选择性遗忘了吧。但是,如今他俩的身影没少烙印在小杨心里,甚至平这烙印可能都是再也磨灭不去的了。平,今年17了吧,没啥多说的,小杨的最好朋友之一吧。他和在一起的时光不算最多,但是可以算是最快乐的了。小杨还记得,初一那年,老师是草草地安排了座位,不知道这安排的有什么深意,总之对那时候的小杨来说也是无关紧要的了。他对自己的那第一任同桌到也提不起什么映像的了。但是他的前头这位“神算子”——平——可忘不了嘞。“嘿嘿,那个我说戴眼镜的人都会当班干部的你别不信,要到你了。”平转过头,笑嘻嘻地对着小杨说道。“额……看吧。真的假的。”小杨话音刚刚落下,讲台上对着名字簿研究的老师也出了声:“嗯……行……宣传委员吧;杨,体育委员吧。”老师刚刚说完,行和小杨从站起到坐下短短二十来秒时间,俩戴眼镜的杯具孩子已经傻愣了。倒不是因为,这“神算子”的随意一说而成事实而惊讶,而是为自己摊上了这么一个烂干部而感到后悔。小杨心里也只是漫漫低骂:这乌鸦嘴。小杨骂完了,对着平不可置否的耸了耸肩,苦笑一下,感叹一下,又翻了个白眼,忿忿而又无奈着。“不对不对,那个戴眼镜的女的不是没分配到什么职务吗?你这个“神算”怎么回事儿啊。”小杨四处张望了一下,眼睛一亮,不由带点喜色得说道。“例外例外,而且,那个人读数肯定太高,不合适不合适。”平磨砂了一下下巴,旋即正色说道。这开学第一天的交谈,小杨和平很合得来,也正是一个陌生人与友人的一个转折点,似乎绕过这个点,便能与其“勾肩搭背”了。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