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第一步_2000字
我试着迈出创新的第一步,创新的作文也跟随迈出了第一步。
八戒日记——离开阿月的日子(一)我睁开眼睛,四周一片漆黑。天上是没有夜晚的,我从来没有想象过一个失去光明的世界竟然是如此的阴森恐怖。我被贬到了凡间。佛祖耍了我,他们剥夺了我的一切,却把你烙在了我的脑海里。阿月,我不再是那个英俊潇洒的天蓬了,我现在是一头猪,一头凡人用来祭祀的猪。天上总是悬着一轮那么蓝的月亮,满天的银河,把光辉静静地洒在我的身上。那就是我们厮守了八十万年的天河吗?阿月,我想,你就在月亮上。我有一股飞上天来看你的冲动,我念了口诀。但是,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一头连猪槽都不可逾越的凡物时,我心碎了。我疯狂地扑倒了栅栏,冲到对面山坡上,好靠你近一些。结果,我被抓了回来。“这头猪想逃跑。今晚就把它杀了祭天”人说。冰冷的钢刀架到了我的脖子上,一滴泪珠滑落,苦涩的。“原来猪也会害怕。”人又说。阿月,我不是怕死。我答应过你,只要我不死,我会回来看你。可是......一阵寒光――惨白的月光静静地洒在一个没有躯体的猪头上。它痴痴地望着洒满银光的苍穹,眼角还残留着一滴未干的苦涩。(二)我睁开了沉睡了五百年的双眸。身边伫立着一个绝色的白衣女子。阿月!是你。“猪――啊!”白衣女子的一声惨叫,将我对你五百年来的思念击得粉碎。苍天又一次玩弄我于股掌之中,他们给了我人形却没有给我人所应有的长相,凡人将我当成了妖。惟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恢复了法力,恢复了一个作为神所起码具备的资格。但是我毕竟不是神,我仅仅是一个妖。这个世界很怪。不,应该是这个苍天很自私。他们将凡间一切具有与他们相似或者超过他们所具有的法力的一切苍生统统定义为妖,而将自己命名为神。我并没有为自己成为妖而感到自卑,而一张猪脸却让我痛不欲生。阿月,我想飞上天来看你,我答应过你。可是,我怕,我怕你发现自己苦苦等待了五百年,等来的却是一头猪。我怕你会伤心,你会难过。所以,我把对你的感情倾注到了一个酷似你的凡人身上。这有错吗?而他们却将我当成无耻,下流的典型。我苦闷,我烦恼。我会在半夜倏然起身望着窗外一轮静瑟的圆月发呆。我知道你在上面,我不能来看你,但是我会想你,我答应过你。(三)在我痛苦了N天之后,一个光头改变了我的命运,与他同行的还有一只猴子。我踏上了西天的征途。路上,我结识了沙丘。他们告诉我,去了西天,取回真经,我就能变回原形。阿月,那时我就能回来看你了。他们逼我吃菜,不让我喝酒,吃肉。我早已厌倦了那种连猪都比不上的生活。可是,我有一个信念,这个想以天蓬的身份出现在你的世界的信念撑起了我这副即将坍塌的躯壳。向西。一路上的种种磨难更是将我折磨得奄奄一息。那些无耻的天神将他们的坐骑,宠物统统放下界。使我们不得不一次次得出生入死,一直战斗到心力交瘁。我的灵魂早已不知去向,我只能将大把大把的东西塞到腹中来填补那失去灵魂后的躯壳,使它不会轰然倒塌。只有在月圆的夜晚,我才感觉到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脉搏,知道自己还活着,因为我答应过你,我会回来看你。大漠黄沙,长河落日。我们从一个城池游荡到另一个城池,从一个山洞战斗到另一个山洞。一缕胜利的曙光照到我的身上,我以为自己可以摆脱纠缠我很久的痛苦。可是当我真正看清它时却陷入了另一种痛苦。光头告诉我:我们就要修成正果了。“何谓正果?”“忘记一切恩怨,不管是前生还是来世”“我还会记得阿月吗?”“你必须摆脱一切俗念才能修成正果,切记......”为什么修成正果要屏弃一切凡念,包括最伟大,最美好的爱情。那些佛祖心中无爱却要一切追随者都将其抛弃。“原来佛祖是如此的自私。”我朝着西方歇斯里底得喊了出来。天空一阵惊雷,雨点砸了下来。“叭”嘴角一阵剧痛,我倒在了地上。雨水拌着泪水和血水流淌开去,四周一片殷红。“呆子,你不去西天也就算了,何必连累我们?”那时猴子阴洋怪气的叫声。“二师兄,你这是何苦呢?”这是沙丘的。“八戒,我们该出发了。”那是光头的。阿月,我要去西天了。可是到了西天,我就不能再记得你,我不去西天,我不去西天就永远不能见到你,我迷了路,我会死在路上,但是我会想你,我答应过你......[创新点评]八戒的故事路人皆知,好吃懒做的八戒更是耳熟能详。但是,作者却利用大家熟悉的故事给我们翻新出崭新的情节,将熟悉的八戒刻画得如此一网情深,忠贞不二。让读者在尺幅之间看到了八戒的另一面,领略了真情的伟大。[佳作示例二]西游记后200年唐僧那三徒弟本事可不小,一下凡就读了中学......“啊......迟到啦!”孙圣拉着朱天享的耳朵狂叫着冲进麻辣中学B教室,“大师兄,清点哟,想当年我天蓬......…”还没等朱天享说完,孙圣就不耐烦了,“呆子,嚷什么嚷,现在小命都快保不住了!“STOP!”刚进教室就被全校最可怕的老师唐铃给拦截在门口。“你们两个!报道的时候先迟到了,今天又迟到了......”老师叽叽喳喳训了一顿孙圣和朱天享,可是他们根本没听:孙圣嫌这个老师怪吵的,干脆听起了随身听里的《催眠曲》,站着睡着了......而朱天享呢,两眼直瞪瞪的盯着一个男生的盒饭,口水哗啦啦的流下来,形成了一小滩水......而同学们那,竟然都睡着了......只有刻苦努力的沙帘净同学在读“历史学”,“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可声音小得简直跟蚂蚁差不多......“......明白你们的错误了没?”没答复......“明白了没有?”还是没答复......“奇怪......怎么静悄悄的?”唐铃心想。“难道......”她开始起疑。终于......“给我听好~~~~~~~~~~”雷鸣般的响声震撼了整个教学楼,教室里的四副画一一掉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老师开始发威了,大师兄!”朱天享小声说到!“呆子,烦屁烦?”“今天,所有的同学罚抄班级公约20遍......”“哇......”同学的惊叹声把班级的荣誉奖状给震了下来。“还有,你们两个!抄50遍~”老师指着朱天享和孙圣。“啊――”就这样,朱天享和孙圣一个上午都在抄班级公约......“哎......”朱天享叹息到。“呆子,要不是你,长的那么肥,今天能迟到吗?”“这那能怪我呀?”总之,这三兄弟是大祸3、6、9,小祸天天有!
望,来世为人_800字
1950年3月
我是一粒新生的种子。我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大树妈妈。她有着粗壮的枝干,翠绿且茂盛的叶片。
今天,妈妈对我说:“孩子,你长大了,应该学习自己生存了。”
“自己?就是说只有我一个人吗?”我问。
“是呀。”
“不要不要,我一个人的话很快就会死的。”我害怕极了。
“呵呵。”树妈妈笑了,她那茂盛的枝叶随着微风轻轻摇晃。“怎么会呢,你一定会像妈妈一样,长得枝繁叶茂。”
“我会像妈妈一样美吗?”
“会呀!”
“真的?”
“真的!”
在树妈妈的再三承诺下,我终于跟着风做起了旅行。
1950年12月
今天,风带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放眼望去,这只有野草和碎石,到处都是一幅荒凉的景象。和昔日树妈妈生活的峡谷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难过极了,只好爬在硬邦邦的土地上沉沉睡去。让风沙和泥土渐渐掩埋了我的身躯。
1951年3月
“轰隆——轰隆——”不知自己到底睡了多少时间,只记得一阵强烈的雷鸣把我从梦中吵醒。我睁开眼睛,却只看到黑漆漆的一大片。一种渴望天空,渴望雨露的冲动顿时占据了我的身心,我拼命地向上钻呀,钻呀。“喀嚓”――突然间,一股从未有过的巨痛向我袭来,“啊――”我拼命向上一挣,冲出了那掩埋我的层层泥土。我惊喜地发现,我竟然长出了一个嫩绿的新芽。这时,启明星从空中退去,太阳慢慢地从山的那边爬了上来。我呼吸着带有泥土芳香的空气,第一次发现——原来身边的世界是那样的美好。
2001年3月
今天,是我的50岁生日。在50年的风风雨雨中,我经历了许多的辛酸甜苦,也看到人类日新月异的变化,看到他们一步步地向前不断发展;同时,我也看到他们把树林一片片地砍倒。看到兄弟姐妹们一个一个地由我身旁倒下,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痛呀。
2002年3月
最近,人类开始有了点节制,不在把树林一片片砍倒。但不知他们又做了什么,总使天空中迷茫着灰蒙蒙的一片,让我呼吸不到空气,吸收不到阳光。哎!人类,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停止呢?
2003年3月
我?不行。我知道我不行了,随着空气中粉尘的增加,我呼吸得越来越困难;无法接受阳光的叶片也慢慢变黄,随着刮来的阵阵狂风片片落地。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树妈妈年过两百却仍旧美丽依然,而我不到六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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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第一步_800字“孩子,这只是你人生的第一步,并不是人生的最后一步!”——题记当经过了三天的漫长中考之后,才恍然醒悟原来自己已经丢失了三年的岁月,而我在这三年的岁月里什么也没有留下……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夕阳下,深知这次中考是不尽人意的。一坨微醉的红晕落在我的肩上,轻轻柔柔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默念着,现在的我不就像这夕阳吗?壮美却只是转瞬即逝的,那般无奈,只是没有选择。是雨,淅淅沥沥地流入了我的梦乡,流进了我那些曾遗失的美好,没有任何征兆。之后是五天的焦躁忧虑等待,无数次在梦回半夜时总会被惊醒,然后才在不觉间猛然发现枕头已湿透,而我也总是幻想着自己的成绩会因为自己的哭泣而改变。曾经约定伙伴中考之后一起去理想中的高中,最后一个夏天不说再见;曾经约定闺蜜一起去看江南的细雨柔情;曾经约定父母一起去度假,可是我都失约,这所有的所有都在未来会残缺,而我永远会是缺席的那个人。当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更是不敢相信,但也没什么遗憾的了,毕竟努力过了!可是为什么明明付出了那么多竟然还不如没有付出的!饭桌上只有碗筷碰撞的声音,我把头埋得很低很低,深怕父亲会责备我,可是父亲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孩子,这只是你人生的第一步,并不是最后一步,你如果因为现在的失败而放弃那么未来的路那么远你又该怎么扛?”我缄默不语。是啊,父亲说的不错,上了金沙并不意味着我就不能像市中的孩子那样考本一!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人生的第一步不可能不跌倒,只有跌倒之后才会懂得怎么站地更坚定,而步伐更有力!没有多少文化的父亲在我的三年光阴中只教会了我什么叫做人生的第一步!但我想这比我学了九年的知识都重要!高一:萧葬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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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作文【篇一:第一步高中作文】病了许多日,此刻脑际却忽然空明起来,我晓得按照古人的说法,便是所谓的大限将至了,抬起头,猛然看见广平那张嘤嘤啜泣的脸,猛地惊觉,自己一生本不必过的如此颠倒,思绪不由飘回到1918年,那个跨出第一步的时刻。彼时的日子过的悠闲。每日里抄抄古碑,仿佛自己也成了魏晋中人,外面照例是兵荒马乱的,似乎一点也不比现在安宁,只是我堂堂文人不理世事,管他世道风刀霜剑,拉上帘子,书斋内自是温暖如春。不是没有想过以笔为刀震醒世人,只怪世风太坏,百姓太愚,政府太恶,何必跨出那螳臂当车的第一步,将自己置身于万劫不复的境地,于是我收起战斗的笔,一如当年在日本、在仙台,失望地收起济世的悬壶。直到那一日,那个名叫钱玄同的友人,到书斋里打破我的宁静,他竟然约我写文章,我觉得无奈又可笑,便开导他:假使一个铁屋子,密不透风,屋外大火,第一个醒来的人,除了感到那窒息的痛苦,却绝无出去的可能。我自以为一番宏论可以令他洗心革面,不曾想他冥顽不灵,竟然要说服我:假使大家都睡着,除了大家都闷死,再无其他可能,若可以唤醒大家,大家还有掏出铁屋子的可能。似乎也谈不上什么惊世之论,但我的确被震慑住了,为什么不肯踏出这赴汤蹈火的第一步,因为不敢,所以就庸俗自私,中国就是因为无人敢于踏出这第一步,才变成任人宰割的鱼肉。我一定要踏出这第一步,责任在胸,即使前方龙潭虎穴,即使身后毫无退路。我一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我知道我迈出第一步后意味着什么,无聊文人的攻讦,贫苦大众的麻木,还有对我恨之入骨的军阀,即将遍布我家周围的特务和暗哨,既然迈出了这一步,我也就不管这许多。后来我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后来我被党国的特务盯梢,今天就要换一个住所;后来——回过神来,方才有些清明的神智又黯淡下去,视线逐渐模糊起来,朦胧中,我似乎看到:许许多多的年轻人沿着我第一步踩出的脚印,相互搀扶着前进——前进。【篇二:第一步高中作文】设想一个人,梦想成为登山者,久久地沉浸在“一览众山小”的想象中,可是当他来到真正的泰山脚下,仰望那“造化钟神秀”的巨峰,却脚底灌铅,不敢迈出第一步,那么,他永远也不可能到达梦想中的山巅。第一步,何其重要。古语有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勇敢地迈出第一步,便是破除了心灵的桎梏,纵使前方荆棘丛生,也能阻挡勇士前进的步伐。敢于迈出第一步,是出众者的标志。暴秦时期,陈胜吴广揭竿而起,迈出了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第一步,树立了敢为天下先的榜样,虽然最终失败,却为秦王朝的灭亡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此后,农民起义风起云涌,秦朝在风雨飘摇中走向没落。第一步的重要性在于,以后有千万步的追随,彰显的是勇者的气魄,正是为了这样的气魄,司马迁立传,一篇《陈涉世家》在中华文化史上永放光芒。相比于敢于迈出第一步,如何迈出第一步则显得更为重要。第一步绝不是庸者的“闲庭信步”,而是智者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果断而自信的一步,第一步不是浮华的矫饰,而是信心与勇气的沉淀。被称为“俄罗斯的良心”的俄国作家索尔仁尼琴,历经生死磨难,见识国内矛盾后,毅然迈出“圣徒型作家”的第一步,即便冒着被驱逐出境的危险,他也毅然写出国家的种种弊病,毅然坚守着第一步的初衷,是什么给了他这样的勇气,让他迈出这一步呢?看他的人生经历我们就会发现:一生大部分时间流亡海外,经过两次重病,后来死里逃生,正是这样命途多舛的人生给了他力量,让他完成了人生的蜕变,因此,才有了厚重坚实的第一步,才能凭借一部《古格拉群岛》收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然而需要铭记的是:光辉灿烂的第一步和以后脚踏实地的每一步同样重要,好的第一步只相当于播下了成功的种子,而种子能否生根、发芽、开花,最终结出成功的果实尚未可知,这还需要奋斗过程中辛勤汗水的浇灌。常言道:好的开始时成功的一半,但却也只能是一半,成功的另一半,尚在还未开垦的地方。人生中,有很多山峰横亘,等待着勇敢者的跨越,那么,请迈出第一步吧,一番艰苦的攀登之后,登高临远,必是你最美的姿态。【篇三:第一步高中作文】微软推出视窗体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成功了;柯达同样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它最终失败了;苹果迈出的第一步并不坚实,但它最终成功了。古语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强调的是在追寻目标的过程中,每一小步都是重要的。可是,在这千万步之中,哪一步又是最难迈出的呢?答案显而易见——第一步,的确,过程中的每一步都是很重要的,但这些都是建立在第一步的基础上的。迈出第一步之前,没有人知道前面的路是怎样的,或许是一帆风顺,但充满坎坷的可能性不必前者小。这就需要我们鼓起勇气,勇敢地迈出以第一步。第一步虽小,却是以后每一步的基础,一步虽小,却能定乾坤,微软做到了,它便成功了。屈子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仅仅迈出第一步是远远不够的,成功与否还有取决于第一步后的漫漫求索过程。这正如“凤头、猪肚、豹尾”缺一不可。求索的过程,必将充满痛苦,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关键在于我们要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化腐朽为神奇。在适当的时机,积极调整自己的定位与心态,勇敢地迈出下一步。柯达的第一步是相当绚丽的,一举成为行业的佼佼者、领路人。但柯达随后却陷入了迷茫,浪费了一次又一次机会,于是传奇巨人柯达——轰然倒下。退一步海阔天空,第一步固然重要,但第一步并不一定是通向成功的康庄大道,也有可能是通向鬼门关的独木桥。这时,我们需要不停地审视自我,找寻不足。更多时候,我们不要一味向前,要学会后退一步,回到原点,在原点,您能更加全面的认识自我,为自己重新迈出下一步而积蓄力量,“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成功的喜悦便会自然到来。苹果的第一步遭遇了巨大的挫折,但乔布斯没有固守理念,而是重新定位苹果,迈出了苹果改组后的第一步,于是,苹果成功了,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迈出第一步,迈出沉稳的第一步,再走好以后的每一步,成功就在前方——不远处。【篇四:第一步高中作文】一句“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知让多少孩子“死”在了起跑线上,许多家长也茫然失措:这第一步要不要用力地卖出去呢?孩子今后会不会“泯然于众人”呢?要!当然要!第一步必须要踩得实在、踏得有力,然而那力是孩子自己要发力,而不是家长在孩子的腿上绑上几个沙袋,逼迫孩子发力。首先,第一步的方位要选准。它要顺着孩子的兴趣方向而不是社会潮流的方向,如今,越来越多的孩子学音乐、学舞蹈,这本无可厚非,错就错在家长的预设方向是考级、拿奖、中考高考加分。本该是培养孩子兴趣的第一步,一旦沾满了功利,便沉重得让任何一个孩子也跨不动了。其次,正因为第一步重要,许多人才不惜在第一步上大肆用力,结果便造成了虎头蛇尾。学文化也好,学技术也好,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需要厚重的后程发力,切不可在第一步上就耗尽了全力。再者,第一步后仍然充满了变数,便是走好了第一步,前途依旧未卜,第一步未必就最难,未必就是最关键,以平常心视之,才更为关键。之所以有人会提出“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逆向观点,其实他们大力提倡的不是输掉第一步,而是能够在起跑线上展露微笑。一直以来,人们都对第一步寄予了过高的期望,妄图一步登天,一招致命,第一步就是最后一步,正是这种观念催生了种种畸形事物的发展:越来越高的择校费、风生水起的兴趣班、大学热门专业毕业生扎堆。大家都认为,一步错,一定步步错,一步输,就是满盘皆输。第一步的好坏到底该如何定夺。谁又能说得准呢,肯德基的创始人,前半辈子历经艰辛,屡遭失败,迈向那个门槛门都是关着的,但谁又能想到,他最终能在快餐业独领风骚呢?他的失败透顶的第一步给他带来的却是丰富的教训。我们无法否认第一步的重要,但不该因此而迷失自我,失去方向。第一步,请依从自己的兴趣,依从自己的理想,而不是盲从,不是邯郸学步;第一步,请保存实力,保存激情,以备以后的漫漫征程;第一步,请等闲视之,哪怕刚刚跨出就摔跤,没关系,这不是结果。第一步,当找准方向,越走越有力,越走越长远,才能渐入佳境。只有这样,第一步才能彰显其本来价值。【篇五:第一步高中作文】正如未经失恋的人不懂得爱情,未经失意的人也不懂得人生。人生在世,挫折难免,逆境如同透明的屏障,阻碍着一切前行的脚部,然而是否能面对这看似坚不可摧的屏障,踏出第一步,就是人与人的差别。我相信史铁生早已安逸在我们的上空,他早在二十年前,就撕裂了有关痛苦和欢乐的忙碌纠缠,告别了与陈腐俗世的血肉羁绊,展开了在思想的天空的翱翔,诞生了那些现在都累累地挂在他生命的藤蔓上的思想硕果。纵使身体残疾,他却在逆境中跨出了第一步,在精神领域,他无疑是个最健康的人,身体残疾又能怎样,只要勇敢地跨出第一步,就会冲破人生的逆境。没有绝望的人生,只有对人生感到绝望的人,如果我们在人生的黑夜中放弃希望,没有勇气迈出那寻找光明的第一步,那么我们将永远被困于黑夜。明朝大作家张大复是个盲人,人生坎坷的他丧妻丧子后又遭遇失明,人生的逆境对于他反倒像是生活常态,“数朵蔷薇,袅袅欲笑,遇雨便止。几上移蕙一本,香气浓远,举酒五酌,颓然竟醉”。他看不到蔷薇叠彩,却感到她们袅袅欲笑,读他的作品,总会被那份悠然自得的简单快乐生活所感动,这像是有着苦难人生的盲人写出来的吗?正是因为这人生的逆境,给了张大复重塑信心的动力,他迈出了在逆境中的第一步,收获了生活的美好。在逆境中迈出第一步,人生才有希望去拼搏奋斗,那是与大海抗争的孤独老人桑迪亚哥,那是与英国国王孤军奋战的美国人华莱士。威廉,那是瞅着古巴雪茄打游击的切。格瓦拉。人生如同一叶扁舟,颠簸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谁能稳操这叶扁舟?多少苦难、挫折积聚在寒冷的冬,然而等到春天来临,一切都会随着冰雪的消融而流逝干净。我们何不踏着春天的脚步,迈出这逆境中第一步,大步行走在这阳春三月?你要相信,有阴影的地方,必定有光,潮落之后一定有潮涨,挫折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迈出那坚定的第一步。【篇六:第一步高中作文】在其后干燥的九月,来到这又为干燥的荒漠,在沙石地上踏出了我的第一步。敦煌壁画上的飞天婀娜多姿,每一个抬头仰望的神色似乎都在诉说一个古老的故事。然而我却看到了荒漠上的脚印。踏出玉门关外的第一步,她深深回望,那片辉煌的宫殿,早已被漫漫黄沙替代,她用沉默为过去画上句号,在呼啸的风声中,不会有人聆听昭君的哭诉,但是她不会哭诉,决定早在踏出第一步之前就已做好,后悔的机会早已在来世的路上抛弃了。我踏上黄沙覆盖的荒石,来时的汽车停在不远处,有人在抱怨司机为什么在这种地方停下来——这里既没有过去辉煌的遗迹,也没有令人赏心悦目的美景。我想我并不能猜透司机的心思。他披着大衣伫立在风中,抽着一支忽明忽暗的烟。或许他和我一样,在回望一个女子踏上塞外执行的第一步时孤独却坚毅的剪影。一旦踏出这第一步,就意味着远离了家乡、故国,没有现在的汽车的任意往来,甚至难以传达书信。我好奇怪,她怎么有这样的雄心壮志,甘心抛弃过去的一切。回过头,游客们聚在一起聊天,或按着手机,他们大概在埋怨这里没有贩卖热咖啡的机器。我们这些现代人,很少有人踏出城市一步的机会,更别说是踏向大漠的第一步了。我们真的踏出了迈向大漠的第一步了吗?没有吧!我们身在荒漠,可是心却在城市。夸张一些,就是想向朋友炫耀在大漠中拍到的几张照片而已。我们自然不能理解几千年前她的心上背负的苦楚。站在关外向东遥望,有一座孤城,这大概是她看到的一切吧,只是没有连着公路。我忽然觉得那第一步的踏出,并不是抛弃,不是远离,相反,是更加的贴近,说是系天下兴亡于一身,或许有点重,她仅仅是把对故乡、亲人、国土的一腔热爱化成了深深的一个脚印。她或许并没有雄心壮志,有的只是牵挂罢了。正是因为有了内心的牵绊,才要斩断外物的牵挂,这看似平凡的一步,别说女子,就是男子,又有几个能踏出的呢?不远处有一棵干枯的胡杨,仍在守护着她踏出的第一个脚印。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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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第一章)面具_2000字“景夜,早上好!”一个女生一手甩着书包嘴里嚼着口香糖大大咧咧地勾住暮景夜的肩,凑近暮景夜使劲嗅着,语调痞劲十足,如果不是看那还算有几分姿色的脸蛋估计没人会认为这是女孩子。“来的可真早啊。”“啊,是啊。”暮景夜不留痕迹推开女生径自走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虽然心里十分厌恶但并不表露于色。这女孩子是出名的混混,没必要招惹她。高三最后一年,只想平静的过。透过窗就是容山公园内最安静的角落。明明风景好得出奇,没有很多建筑的自然风景居然没有那些人造的假景吸人眼球。似乎被远处熙熙攘攘的公园主体遗忘了。大概人们更在意脸上的面具是否光鲜吧。暮景夜收回目光拿出新领到的课本,一手支着脑袋一手漫不经心地翻书,突然间眼角余光相识捕捉到什么,连忙起身推开窗户去看。澄澈干净的蓝天中掠过一声俏皮的鸟鸣,一支洁白的羽毛从天空中飘舞而下。暮景夜想到什么望向楼下。果然不出所料,一大群学生正围着一个从天而降的花盆议论唏嘘,而一个女生有些恐惧地用手不断抚着胸口努力平复心情,显然那花盆直坠下去后目标正是她的脑袋,只是不知何故竟偏了轨道凭空跌在她前方一米处离奇地救了她!暮景夜表情毫无变化,内心却陷入一片莫名的烦躁情绪中。花盆从空中落下轨迹是不会改变的,除非有外力强行带离了它,目的当然是救那个女生。这很正常,但不正常的是但是晴空万里没有一点儿风,花盆是在空中急速坠落,周围人都没有注意下的那股外力来自哪里?一定是那东西又出现了。暮景夜仍旧面无表情,插在衣兜中的手却紧紧握起来:等了你这么久,早了你这么久,总算是出现了。不知是等待没有白费的欣喜太盛还是那东西带来的疑惑愈加强烈,暮景夜终于忍不住蹙起眉来。头又开始隐隐作痈。暮景夜叹了口气,伸手揉揉太阳穴,却突然没了主意。那东西出现了,接下来呢?怎么找到它?它究竟是什么东西?是何人所为?就算这些都有了,自己又该怎么做?当年那么大的破绽都没有人看出,看出的人只道一句“与我无关”便冷眼旁观,自己又该如何将它绳之于法?“暮同学,我们今年的功课似乎变难了呢。”一个长发及腰的女孩穿着干净的白色水手裙笑眯眯坐在暮景夜旁的空位上。暮景夜听到有人叫自己猛地从深思中逃出来,这才发现教室里已经来了好多同学,唧唧喳喳吵成一片,那女孩子说什么自己都没听到。“嗯。”暮景夜看向那个长发女孩温和地笑着点点头表示赞同。虽然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不过趋炎附势总是很管用的。“暮同学,我坐在这里好吗?我也很喜欢窗边的位置呢。”女孩子笑的很开心,说到这句话时眼睛亮亮的泛着光,长长的睫毛因为激动微微颤抖,配上白净的脸看上去十分动人。“这里有人了。实在抱歉。”暮景夜浅笑着,语气温和平静,听上去很舒服。“而且,坐在这里是看不到窗外的。你可以试试前面那个靠窗位置。”女孩有些微微地失落,“哦”了一声抱起书本坐在暮景夜前面的位置上。暮景夜以为她不会再言语了,谁知没过几分钟她有以一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兴奋闪光的笑容转过来俏皮地说:“暮同学,我想来一个笑话唉,讲给你听听?”“洗耳恭听。”暮景夜还是那副一成不变的温和笑容,看上去真挚而热烈,让人从心底里觉得舒服。于是,她就将一个笑话讲成了很多个,一直笑个不停。暮景夜始终保持温和谦逊的笑容安静地听着,时不时来一句幽默的搭腔,加上他那清淡儒雅的面孔,让人对他好感倍增。而事实上,暮景夜旁边根本没有什么人。从高一到高三,暮景夜向来是一个人坐在这个靠窗的角落里,低调安静,不引人注目。而班上一直是45个学生,他用人畜无害的笑容蒙走了无数个想对他“图谋不轨”的女生,顺理成章地独自享受自己的角落。这个女生这学期刚进到这个班,不知道这个位置空了三年,才有了搭讪时不明智的开场白。而对于暮景夜口中“真是个幽默的笑话,我要多向你学学”的那些个老梗,暮景夜更是不屑于顾。只不过习惯了带着温柔安静地白玉面具,暮景夜就习惯性地让她说,甚至摆出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不过要是这女生再多一点点情商,她就会惊喜地发现暮景夜是如何技艺高超地将“这个笑话好像还不错”翻来覆去敷衍了事的了。没有奉承和巴结,只是简单的不想让别人因为这样一件小事惦记自己,千方百计寻机会扣一个冷漠装逼不合群的屎盆子而已。这么多年带着这副温和地白玉面具生活,欺负的暮景夜还会恨自己圆滑讪媚,到后来发现也就习惯了。习惯,应该很难改掉的吧。一天下来,暮景夜有些疲惫。因为是刚开学,他因为平时对每个人都表现得温和大度,人缘好到爆棚,连老师都喜欢叫他帮忙。后果就是忙到不行。不过他为人谨慎,经他手的事情都是圆满的,倒也省去不少力气。不然就他这小身板早废了。“那道题我不怎么会解唉!”“嗯,是有些难度啦,不过我做出来了。是这样的……”放学回家,暮槿依开心地和同行的女生探讨着上课时讲到的题目,很久之后发现对方竟然没有在自己听,这才脑中灵光一现,愤愤地拉住沉默只顾行走的暮景夜。“怎么了?”好友见暮槿依突然拉住暮景夜赌气地嘟着嘴抱住暮景夜不让他走,顿生疑惑。“哼哼!还好意思问我怎么了?!”暮槿依翘起嘴故意别过头去不搭理她。“我就说嘛!这道题不是很难,老师也讲过,你都是年级前几名的‘学霸’怎么会不知道!”说着斜眼瞥了一眼眉眼温和清淡的暮景夜,俏皮赌气的样子十分可爱,嘴上却是不饶人:“原来你是别有居心!”“啊?……这,哪有啊哪有啊……和暮同学没关系啦!”好友红着脸看了一眼暮景夜,刚对上他无意清浅的眸子就触电般逃开慌乱地摆着手结结巴巴地辩解。“此地无银三百两!”暮槿依气愤地跺着脚,气呼呼的丢下面面相觑的两人奔向前方。暮景夜大概也猜到了什么意思,心里觉得可笑无奈又对这女生有点鄙夷,不过并不表露。而是拿出那天下无敌的白玉面具扣在脸上,温和有略带歉意的笑着淡淡道:“真是不好意思,槿依很顽皮任性的。不过她只是说说,你不用放在心上。我先走了,待会儿可能要下雨,早点回家吧。”说完浅笑着微微颔首,转身慢条斯理地向暮槿依离开的方向走去。女孩在暮景夜走远后懵了一阵子,突然惊喜的两眼放光。原因是什么,是个人都看得出。白玉面具,在暮景夜当年的苦心经营和无限隐忍下,终于无敌了。只是暮景夜,只能在悄无声色的暗夜里面对窗外风雨发呆时,才能揭下面具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累,也不累,已经全然习惯、彻底麻痹,怎么会累。”暮景夜在心底悄悄的说着。甚至不敢让自己的思维捕捉到这句话。他是个虚伪的人。对所有人都步步为营彻底虚伪,包括他自己。高一:oumian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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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滋味(第一章)_2000字第一章——“新人”初涉新加坡光阴荏苒,他不知不觉、无声无息地随波,漂流了两天两夜,侥幸被冲到了一块新陆地之上——新加坡。也许这是亡奴的他可以接受的一份天堂的地域。过去了一个短暂的黑夜。他渐渐地,渐渐地睁开惺忪的眼,恍如大梦初醒一般。不知是否错了觉,眼前的第一眼看见的,却不再是湛蓝的天,而是别样的蓝得剔透的瞳仁;从中,他竟又能重睹香江的源泉了,汪汪的潭,毫不吝情地被至纯至净的水流俘获了心。成痴地,他去凝视更远更深邃的归宿之处;呆呆凭愿地,他最好不过永远这样沉默下去,也是十分美妙的。“You‘reawake……”“I’mJonesAustin,andyou?Whathappened?”初来乍到的小伙子,一下子被这新鲜又令人迷惘的洋话给乱了方寸,他尴尬得倏地闭上了眼,计划着忘记他看的一切,尤其是眼前的:听的、品的一切。然而他未遂。“我的朋友,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不舒服的吗?我这就去找我的爸爸。”说罢,她将金色的发绺晃悠了一下,正要离去。小伙子他突然一把牵扯住她的手,不松不紧,不巧的是琼斯小姐的步子没来得及稳妥,就晃晃悠悠地卧倒在病床上;当然琼斯也错觉般投入小伙子的怀中,不禁错愕连连,朝外侧低着头,漫不经心,看了看尚有余温的床沿被单。琼斯的背心,恍然泛起多多少少的温热,两颊也深浅不均地泛了晕——自从西半球下了南洋,这还是她从未品尝过的滋味呢。二人见状,一个放开,而另一个则扯开对方。他们又背对着背,很长时间都一直红着自己的脸,都不敢再想回头了。小伙子终于忍不下心来,耗不过宝贵的时间来,终于是主动去“道歉”“谢罪”了:“呃——这位洋小姐,我真的,实在是无心冒犯您的;不过您的中文,真的,是很不赖的。还有是——多谢您的救命大恩,否则现在我早就葬身在海滩上,兴许会给喂了鲨鱼呢,不然又得被海风风干了!”他忍不住还想下床,想磕几下、跪几下,朝着这位西洋的“女菩萨”。“你千万别这么说,说来这也是我的爸爸向上帝的一份赎罪与承诺。”琼斯相当及时地劝止了他,而两颊红晕中顿生几许苍白,原先的气氛固然紧张,此时此刻,似乎觉着又煞了些许风景。“你爸?上帝?赎罪?”懵懂的脉搏,跳跃着的活血,被横生的疑窦给凝滞住了,宇宙似乎都有在一刹那停滞。“Okay,我想:一个明智的年青人应该是不会为这么件小事,这么个小问题而浪费青春吧?”琼斯慧黠的目光中,文字生花的温润的唇齿间,听一语便能惊破无言;这个“傻大小子”信服为然地点了点头。“琼斯·奥斯汀,你呢?”时不时,性感的睫毛翩跹舞蹈。“我,我听邻居说我一出生,父母就入狱瘐死了——后来养我的亲戚死的死,走的走,就我一个人漂泊在外头,名字也没给起吧——也许本是有的,太久没人叫它,连我自己都忘了吧——唉——”他低眉垂首的,信手来回地挠了几下后脑勺。“不如我来为你取一个名字吧。早先我有一个哥哥夭折了,爸爸说是叫布鲁斯的;现在你就是布鲁斯,布鲁斯就是你了!可以吗——”“布——鲁——斯,读起来好憋屈拗口的;不过既然是你这么好心么,心意我就心领了。”他边说,又一边朝着琼斯挪步子,直至凑近了耳朵:“我觉得吧,‘阿布’这个名字。”“阿布!我知道了!”之后,她流露出一丝会意的微笑来;此间,似乎,能让人有滋有味地品尝到某种幸福的味道了:那么馥郁,那么富有魔力。而琼斯,她,简直任她施以魔法便能够,能够无所拘束地蹦跳着哼着歌儿;随便抬头一望去,便能看到外面是蓝蓝的天儿。“啦,啦,啦……真的,除了哼在嘴里、醉在心里的歌儿,房间里,明窗外,都是“太静了”。静得无可比拟,无可言喻。阿布有滋有味地合着眼浅睡着,貌似是在想象着下一次苏醒时,那份愈益别致引人的滋味儿。“琼斯,我亲爱的女儿,那个黄皮肤的年轻人,他——”一位鬓发满霜的教父,轻轻敞开病房的门,悄声走进。“他醒过了——刚刚又躺下睡了。爸爸,我不得不说他的命运,真是一种奇迹!”琼斯仿佛一下子激动起来,湛蓝的眼眸,熠熠透着光芒。“一定是上帝——是我们的上帝赋予了他莫大的造化——造物主的力量!感谢上帝,上帝万岁!”赞颂不绝口,老先生又如痴如醉地奔出了房间,貌似是冲着教堂而去了。就着窗户,琼斯安然地背靠在窗沿,也渐渐熟睡。教堂的身后,更远处,炊烟袅袅升起;教堂的钟声长长地萦回在医院周边——此时此刻,没有多少人会在意、会清晰地听见。码头边停泊着“克里斯蒂”号轮船,泊了快三刻钟了,好不容易望见里面走出一个人来——及其特殊的女人——洋帽洋裙着身,身子却也不算太高大,却还算得丰腴;手里提了个公文包,蛮轻松自在的。边上,一位华侨绅士装扮的近前牵起她手来;在接下来的一分钟内,他随这女人一扭一摆、轻佻放荡地进了包厢汽车。车子么,一溜烟就在码头前无影无踪了。“想必又是个假洋鬼子”,阿布一边散步,睹及此,忿忿地自说自话,“懂几句洋话,就了不起了啊!”他的气很不平,随即拾起几块石头,费劲全力掷到港湾里,激起了毫不美观的涟漪,还有从没逊过色的簇簇水花。“兄弟,你有心事哇,”身边蹲坐着一个老渔夫,见他此行此为,便好心问道,“心里有事,说出来才好。”“我没事,没事——真的,我真没事——”阿布的头偏向了另一面,摩挲着双手。“瞧你,这都学会了心虚了,还不快赶着承认?刚才我看你直勾勾地盯着那女翻译,从头看到脚,还说没心事?”说罢,这老头是“呵呵”的一乐,就扛着家伙,悠悠地离去了。“说我看她?我还看她?看上她——我呸!原来——是个女翻译哇!”“到底还不都是个假洋鬼子,哼!”念叨完,阿布又继续鼓捣着石头,可不多久,天又无情地黑了。(未完待续)高一:质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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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_2000字“你不必跟着我了。”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他还想说些什么,却换来一阵咳声。后面衣衫褴褛的少年人没有说什么,默默从衣襟中取出一方素绢。他看了素绢一眼,却没有接过去,只是用衣袖掩面。少年人并不在意,他一手握着素绢,一手轻抚允诺的后背。允诺努力撑直身子,抬起头,面色苍白,“跟着我,还不如回村子去……如果说,回那里是九死一生……跟着我,便是必死无疑。”少年人低下头,像是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目光明亮,“你是好人。”“好人?”他看了看自己这双沾染过无数人鲜血的双手,有些想笑。“你救了我的命,你是好人。”少年坚定的说。乱世,烽火狼烟,人命如草芥。或许是由于败军的苦楚而升起的一丝同情,他从烧杀抢虐的散兵中救下了这个孩子。他叹了口气,“既然我救了你,为了报恩,你更应该珍惜自己的性命,离我远点。”他挽起袖子,右臂上青筋突起,仿佛轻轻一碰便会爆裂。“我中了荼毒,命不久矣。并且安澜他们也在找我,跟着我没好果子吃。”说完,便拖着绵轻的身子径直向城门走去。“叛逆分子允诺!”还未走近,他便听见守城门士兵的喊声,抬起头,城墙的皇榜上他的画像神情严肃。在死之前,他还想再做一件事。“禀告图安王,叛逆分子允诺已找到。”几案后的男子唇角一勾,“带他上来。”镣铐叮咚夹杂着咳声,一身牙色劲装的男子被带了进来。“义兄,好久不见。”看见他面色如灰,安澜试探着问,“义兄,最近身体欠安?”“还得感谢义弟所赐良药。”他微笑着,话语中却尽是讽刺。“兄弟之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安澜微微皱了皱眉头,却依旧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四目相对,眼神中交换着彼此的愤怒、怨恨,暗流涌动,一场无声的厮杀。“久别重逢,难道不应请为兄喝一杯?图安王。“他收回目光,故作轻松道。“当然要请,还要奉好酒。来人,取兰陵酒!”他意味深长的看着允诺,“本以为一个月前便可请义兄一起畅饮,却不知为何拖至今日?”“或许是天公不作美吧!”他淡淡笑道。等酒奉上来,允诺斟了一杯,却径直倒在了地上。“义兄,你这是?”“敬兰陵王在天之灵。兰陵酒取自兰陵王,能饮此酒,难道不应酬谢?”说着这话,目光却直直的盯着安澜。“应当,应当。”他亦直视允诺的目光,仿佛心胸坦荡。“第二杯酒,我要敬引魂花下长眠的三千亡灵,以报他们陪我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之恩情。”这一杯酒,当着安澜的面,倒在他脚前的空地上,使得他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你……”他有些愤怒,却隐忍着。“对了,最后一杯酒,应当敬你我黄粱一梦霸图空!”允诺目光一凝,将手中的酒盏向他掷去,随即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刺向他的心脏。突然,他向右侧身一闪,左手一抬便打落了允诺手中的匕首。被制服在地上,安澜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嗤笑道:“以你以前的身手,我可能已经成了刀下亡魂,可如今的你手无缚鸡之力,凭什么手刃仇人?”“为什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张嘴脸长得这么让人唾弃?”他没有回答,反而自顾自的说道,“长了一副狼心狗肺,确实也好看不到哪儿……”一巴掌挥下,脸上赫然五个手指印。“叫你逞一时口舌之快。”安澜坐回几案后,饮了一杯酒,平复心中怒气。像是想到什么,问道:“你这贱命早该丢在一个月前,不知是谁竟舍得以命续命,做这笔不划算的买卖?”允诺脑海中回响起大夫凄凉的话语:“中了荼毒,性命就交给了阎王,要想活命只得以命续命。”以命续命,试过才知彼之一年换吾一日。“秉君一诺,一日胜却十年。”流失的血色中,她只留下这句话。“不懂得珍惜自己性命的愚笨之人。”他淡淡吐出这几个字,双手却倏地攥紧。像是明白什么,安澜露出忧伤的表情,“岚烟一直只肯为你做些什么,怀虚谷时、朝廷派系林立之时、你我针锋相对之时……只有你!”他皱紧眉头,咬牙切齿。“你既得江山,美人为伴,竟还记得一个岚烟?”允诺苦笑道。“菊露岚烟,山长水阔,”说着这话,他的眼眶有些发红,“你能忘,我不能。”看着面前的安澜,竟感觉像是回到了怀虚谷时。“有舍才有得,你舍了一个岚烟,却换得河山万里,不也值了。”“你眼里的江山在我看来不过过眼烟云,从你手中夺得这土地,不过是因为愤恨。”“原来执迷不悟的只我一人。”刚想笑,胸口却传来火烧般的疼痛,血管仿佛在突突跳动。他伏在地上,冷汗淋漓。但面色扭曲的却不只他一人。安澜斜倚在几案上,面色惨白,“允诺,我小看你了。”身侧的匕首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迹。“反败为胜已是不可能,只能玉石俱焚。”他苦笑道,“你我这些年的争夺拼杀,其实并不是为了王权、为了天下,见不得对方好才是真的。当成王败寇已成定局,与自己较劲的那一方沦陷后,其实自己也会失了方寸。你登上帝位,既得不到你想要的,又苦了黎明百姓。”“什么时候,你也学会了体恤他人?”安澜冷笑道。“人之将死,还是能重新看清些东西的。”话音刚落,一股腥甜便从喉间涌了出来。“现在看来·······我这一生·······逐的竟全是虚妄。”“现在,你不是可以去寻岚烟了么?”安澜说着这话,拿过匕首在手腕处划了一刀,溅落的血迹像是一树红梅。“你?!”“你说过的,我不过是爱和你较劲,那我一人留在此地作甚?”说完,另一只手上又是一刀,“再者,许久不见岚烟,我也有些想她了。”安澜,原来还是怀虚谷里的安澜。双眼迷蒙中,允诺仿佛看见一个少年推开安澜,坐上了王座。他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却识得他衣襟中露出的一方素绢。菊露岚烟,山长水阔。它的一角应该绣有这几个字。高三:姚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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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_2000字万匹黑马汹涌而来,骑士端坐在雪白无暇的马背上,静静地看着眼前墨水般的疯狂的大浪,那一点白色瞬息间被黑色所淹没,扬起的沙尘将天幕铺上一层厚纱,阳光瞬时昏暗,骑士缓缓闭上双眼,双手交叉贴于胸前,口中念咒......黑色浪潮忽地幻灭,周围一片死寂,骑士缓缓睁开眼,望着刺眼的阳光,一阵昏眩。......这已是骑士第九次从同样梦中被窗外飘进的亮金色阳光所唤醒。他起身坐在床上,晃了几下昏沉的脑袋,皱眉蹙额,使劲回忆那刚做完的第九次的梦。画面断断续续。画面模模糊糊。画面若隐若现。“你不是一个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他想起前一天下午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对他说的这句话。“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我要去寻找圣骑士,让他指引我成为真正的骑士!......”他从床上跳起来,嘴里边嘟囔着一边开始穿他那套厚重的铠甲。小小的房间被轻脆的金属碰撞声吵醒,灰土满身的窗帘被风悄悄揭起,亮金色阳光趁机钻进屋子里,像沉睡的人悄然睁开眼睛。一阵一阵刺眼的光芒在骑士的身上的铠甲上游走,像正午的天幕划过一个烧得发白的火球,一阵刺眼的昏眩。“吱呀--”一声,骑士拉开摇摇欲坠的木门,门框顶上落下一阵灰尘,外面突然的阳光照得骑士睁不开眼,只感觉白花花的一片。好一会,他才缓过眼来,却见到远处村里的农夫们,正散坐在树荫下:有的正光着身子用毛巾擦汗,有的正在理弄自己的农具,有的正在吃儿女送来的饭菜。周围一小群小孩,在草垛间嘻戏。“可怜的人们......”骑士嘴里嘟囔着,从桌上拿起两个馒头塞进腰间的布袋里,然后用皮手套套住自己干瘪的手,顺手操起那把锃亮的剑,走出屋子,“砰--”地关上门,整幢木屋打了一个寒颤。他从马厩牵出那匹雪白的老马,用力跨上马背,轻拉缰绳,朝村外缓缓走去。“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他喉咙里一直回荡着这几句话,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像垂死的海蚌,呆滞的眼睛幽暗得让人恐怖,深遂的让人胆寒。“快看那个疯子!”一个农夫摇着扇子,粗壮的手指向远处缓缓走来的骑着白马的骑士。“哼哼......”“唉......”农夫们无奈地低声哼笑两声,无奈地叹息,无奈地望着烈日下走来的骑士。他们似乎已经看厌了这情景,却又不得不同情这个可怜的骑士。“疯子!疯子!疯子!......”嬉戏的小孩停了下来,有的拾起一把稻草,有的或者是一把泥,朝骑士来的那个方向扔去;有的高兴地狂叫狂跳;有的装作害怕的样子慌乱往后钻,摔倒后却是一阵大声的狂笑......他们早已将骑士看成巨大的无生命的木偶,看作取笑的对象,看作是村里马戏团那搞笑的小丑。骑士的眼神正视前方,像丝毫未看见侧前方哄闹的一切。在离人群不远的十字路口,他拽了拽缰绳朝左边走去。转向的那一小会,骑士的眼神在那嗤他的人群中停顿了一刹,之后便朝着正前方,继续呆滞缓缓前行。孩子的嘻戏声在身后愈飘愈远,直到消逝。“可怜的人们......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你不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又是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的棕黄胡子老头骑士迅速转过头,幽深的眼中放出一丝微光。“我是骑士,我是一名真正的骑士。我会受圣骑士指引,回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们的!......不过在去接受指引之前,有人暗示我,必须先杀了你,用你的血祭奠先前死去的骑士。”话音刚落,骑士拔出背上的剑朝棕黄胡子老头劈去,棕黄胡子老头被劈成两半。“奇怪,怎么没有流血。”骑士疑惑地看着他,说着又对着那棕黄胡子老头的身体乱刺。这时,路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提着饭篮子从这经过。她分明看见那个满头大汗的骑士正用他那把锃亮的剑对着路边一个棕黄色草垛乱刺。稻草被挑得四处飞扬,散落一地。“疯子。”老太婆狠狠地说了一句。便紧了紧篮子,加快了脚步,头也不回快步离去。好一会,骑士似乎累了,“没有血,用你的肉!”骑士说道,然后用剑狠狠地向下一插,又高高的扬起。......骑士坐在马背上,高昂着头,像凯旋的将军,缓缓前行,朝着村口那片小树林。他右手提着剑,剑上还刺着一把带泥的棕黄色稻草。太阳渐渐沉下西边的山,阳光铺在骑士的铠甲上,青黑色铠甲变成绝美的金黄色。不远处那片树林愈显幽暗,像蓄势待发的深黑色的恶魔军队,要刹那吞没这朦胧的光明。“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是合格的骑士。......”骑士嘴里依旧嘟囔着。骑士和他白色的老马越行越远,最后渐渐淹没在那片树林的黑暗中,直到消逝。林中忽地飞出一群乌黑色的大鸟,恐怖的叫声在树林上空荡漾,愈来愈细,直到消失,之后便是一片死寂。......第二天清晨,有人在树林中央发现了骑士:他的剑柄深深地插入地下,他仰面张开双臂叉开双腿直躺在地上,剑身从他的心脏穿过,指向苍天。他那原本灰茫的眼睛没有闭上,却在一缕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那匹老马若无其事般地在一旁吃草。周围的树木都有剑划过的痕迹。骑士是在拥抱被树叶遮挡得褴褛的天空,还是在等待一次对圣骑士的朝圣?......无人晓得,或许他正在憧憬着他那未完的骑士梦,在这斑斓浮生的阳光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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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_2000字一千多年前,浣花溪畔,有人慷慨悲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二百多年前,武侯祠中,有人伤怀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一千二百三十九年前,夔州江边,有人登高苦吟“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公元二00六年我本是夔州江边一块青石,去年被雕刻家们采回,刻成了一尊石像,放置在城中心的广场上。我恳求人们让我面对着我来的地方,因为那儿有我尘封千年的记忆……寒秋又至,秋风萧瑟。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拄着手杖,站在凛冽的寒风中,发出声声嗟叹。低沉的叹息声吸引了我,唤醒了我沉睡千年的记忆:大历丁未重九,那是一个感时伤乱的日子。那天,朔风野大,清猿哀号;那天,子规悲啼,骚客苦吟。光阴荏苒,一千二百三十九年转瞬即逝,我却还清楚地记得,曾有一个长者手拄藤杖,惆怅的独立在我肩头,低吟苦歌,让我倍感神伤。我不敢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天动地,但我确信:子美,你是我第一个令我潸然泪下的人。公元七六七年夔州的秋风独在那年是那么的狂野。萧萧秋风呼啸而业,又呼啸着去了,在我耳畔踌躇徘徊。隔岸的老猿对着这肃杀的秋风,仰天长啸,凭着这秋风向苍穹哭诉自己郁结已久的悲愁!子规听了这悲凄的歌,飞了起来,在瑟瑟寒风中久久盘旋,和着猿的悲歌,将无尽的幽怨诉说。秋风,你恣意地吹吧!清猿,你放声地哭吧!子规,你纵情地啼吧!趁着这秋景,这愁情,吹散你的郁结,哭出你的心声,啼出你的夙愿。枯叶被清猿和子规感动了,抑制不住,抑或是想给这两位悲凄的歌者以慰藉,纷纷从枝头飞了下来,和着悲歌,迎着劲风,在空中飘着,荡着,恣情地飞舞着。江水来了,带着他的激情,浩浩汤汤地奔腾着来了。听了这悲歌,也被这两位悲凄的歌者感动,默默地为两位歌者伴奏。远方寂寞的白沙洲随着江水的起伏时隐时现,如若在江面上飘荡的一叶孤舟。远处传来一阵嘶哑的咳嗽声。有人来了,是你吧?我想应该是的!对,是你!就是你!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你却孤身一人?哦!太白驾着仙鹤为天姥赋诗去了。没有了太白的清逸,空气也变得凝滞。你佝偻着脊背,手里凭空多了条藤杖,蹒跚地向我移来,步子也不如先前稳健——你分明苍老了许多。你听到了清猿的悲啼,听到了子规的悲鸣,听到了先前的一切悲歌,你看到了萧萧的落叶,看到了滚滚的长江,看到了先前的一切凄景。想到长年漂泊,你的双眼噙满了泪花,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流,再往下流,打在了我的脸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凉啊!你目光呆滞,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拄着藤杖的双手也微微地战栗着,孤独愁苦顿时袭上了你这个外乡人的心头。你没了当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壮。却平添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愁苦。子美,你分明苍老了……寒风又起,猿鸣凄惨,你挪了挪步子,颤巍巍地转过身来,画面仿佛定格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我清晰地看到了,你苍白的脸色,枯槁的形容,凸起的颧骨,凹陷的眼眶,红肿的眼袋,昏暗的双眼,茫然的像是在找寻着什么——那是怎样的一种触目惊心啊!劲风撩动着你宽大的长袍,撩动着你已浑欲不胜簪的银丝。子美啊我真怕你瘦弱的病体经不起强劲的秋风。糟了!我看见你晃了几晃,退了几步,几欲跌倒。此情此景,恐那刘梦得也会收回“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吧!子美!你到底是老了!人世的沧桑凝成了你忧国忧民的情怀,命运的不公化作了你壮志未酬的喟叹,忧国忧民和壮志未酬揉成了你凄苦悲愁的叹惋。又正是你的凄苦悲愁炼就了“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千古凄景;炼就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千古悲歌;炼就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的千古愁情;炼就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千古绝唱。千古的绝唱唱醒了干涸的山泉,淌出了清凉的甘露,流进了滚滚东逝的长江,那是我干枯了千年的泪泉!清猿依旧哀号,子规依旧悲啼,江水依旧东流。而你,在天地间站成了永恒。你仕途坎坷,潦倒终身,但却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存。公元二00六年天色渐暗,远方传来悲凄的歌。环宇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评析:跨越时空的界限,体味“诗圣”的内涵。从蓬门草堂到萧萧江畔,从吹破的茅屋到江边的旧船,在作者的引领下,“诗圣”一路向我们走来!“腹有诗书气自华”。文章的开篇就显示出大的视野、大的气魄:浣花溪畔、武侯祠中、夔州江边,空间跨度大,时间跳跃长,可谓纵横驰骋。接着作者以深沉的基调,细腻的笔触,瑰丽的想象,将目光投入现实和历史的星空,描述现实,触摸历史,真实的再现了古今“诗圣”的形象。文章语言优美,句式灵活多变,笔墨挥洒之处,神采飞扬,极富感染力,表现出作者深厚的阅读和积累功夫、扎实而灵巧的写作功底。总之,磅礴的大气,真挚的情感,深厚的积淀,扎实的功底,流畅的行文,严谨的结构使本文成为佳作一篇。当然这篇文章也存在着一些瑕疵:开篇作者采用的排比句式内容不清晰。一千多年和一千二百多年及一千三十九年,实际上都属于一千多年的范畴,不如全部写为一千多年前。这样读者就不会产生歧义了,同时也使句式变得工整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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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_2000字从前有一棵树,她好爱一个小男孩。每天男孩都会跑来,收集她的叶子,把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着树枝荡起秋千,吃吃苹果。他们会一起玩抓迷藏,玩累了,男孩就在她的树荫下睡着。男孩好爱这棵树……树好快乐!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长大了,树常常好孤单……有一天男孩来到树下,树说:“来啊,孩子,来,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要爬树和玩耍,”男孩说“我要买东西来玩,我要钱。??可以给我一些钱吗?”“真抱歉,”树说,“我没有钱。我只有树叶和频果。孩子,拿我的频果到城里去卖。这样,你就会有钱,你就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爬到树上,摘下她的频果,把频果通通带走了。树好快乐。男孩好久没有再来……树好伤心。有一天,男孩回来了,树高兴地发抖,她说:“来啊,孩子,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快快乐乐的。”“我太忙了,没时间爬树。”男孩说“我想要一间房子保暖,”他说。“我想要妻子和小孩,所以我需要房子,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我没有房子,”树说“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去盖房子,这样你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砍下了她的树枝,把树枝带走去盖房子。树好快乐…。可是男孩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男孩再回来时,树好快乐……。快乐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来啊,孩子,”她轻轻地说“过来,来玩啊!”“我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男孩说“我想要一条船,可以带我离开这里,??可以给我一艘船吗?”“砍下我的树干去造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航……。你就会快乐”树说,于是男孩砍下她的树干,造了条船,坐船走了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过了好久好久那男孩又再回来了。“我很抱歉,孩子,”树说,“我已经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了……。”“我的频果没了。”我的牙齿也咬不动频果了,”男孩说“我的树枝没了,你不能在上面荡秋千……。。”树说“我太老了,没有办法在树枝上荡秋千,”男孩说“我的树干没了,你不能爬……。。”树说“我太累了,爬不动的。”男孩说“我真希望我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干。我很抱歉……”“我现在要的不多,”男孩说。“只要一个安静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好累好累。”“好啊!”树一边说,一边努力挺直身子,“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做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后记:这骗文章是在我考试的时候看到的,我想了许久:那棵树……就好像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就好像那个小男孩……小时候……我们总是围绕在爸爸、妈的周围玩耍……渐渐地长大后……会离开父母的身边……而且不常回来……而且……每次回来……就是不快乐的时候……不然就是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而常常……父母都会……把他们身上最好的……最符合我们需要的东西……交给我们……而这时……我们总是……拿了东西……转身就走留下……渴望我们留在他们身旁的父母……凝视着渐小的背影……虽然如此……他们在心中……却是不断地说着……?希望他会快乐……祝福他一路上顺利、平安?而当我们累了……他们就伸出双手……怀抱着我们……让我们安稳地在他们的怀中休息……不受吵闹……我们对他们?予取予求?……不但如此而且还都?美梦成真?……但是他们却都?无怨无悔?……而且还?不求回报?……他们有这样子的义务对我们吗?没有……!!那又为了什么使他们这样做……只因为爱……我想只有爱的力量才那么大……而我们摸摸自己的心……我们是以什么样的?爱?去回馈给他们呢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动不动发脾气把在外受到的委曲都发泄在他们身上……当他们孤单的时候我们在哪里当他们需要我们时候我们在哪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附: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我的点数可能要没了,我干脆放弃,干脆离开。我很喜欢这,很谢谢你们的工作。不过既然点数没了,不如再见。写作只是一种乐趣,这是我最喜欢的,也希望你们喜欢。我发表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把你们当成了我的树。告别,再见。!!!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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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虚_2000字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正当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为自己的阴谋得逞,而沾沾自喜时,他隐约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并没有在意,直到第二下,第三下他才起身开门,门口并没有任何人。他成了地球上独一无二的人类,他十年前就预谋了一场空前的阴谋!为了统一地球,他不希望借十年时间花光了自己的历生积蓄来收买各个国家的天文学家科学家,他甚至为了统一地球,让地球易姓。她不惜杀尽家人,终于十年后的今天,地球上所有人都被他那伟大的谎言给吓跑光了。他目光空洞地坐在窗前,突然一阵狂笑,哈哈哈哈,曾经那么多人为了统治地球折兵损将而我却没有伤一兵一卒就轻易轻而易举的统一了地球,哈哈你们这些蠢材。正在他得意忘形之际,那敲门声再次响起,此时他再也控制不住愤怒一脚t开门,发现外面下雨了,雨点十分密集冰雹似的,打在脸上,落在门上咚咚作响,本来就空无一人的街道,经过雨水的冲刷,显得更加凄凉,他关上门,不知怎的没有了刚才的那样的兴奋,忽然他有点儿伤感,不禁回忆起了十年前的一段往事:十年前,那天也是大雨倾盆,不过那时仍就是车水马龙,街道上的路人,各个行色匆匆,忙着在房檐下避雨,他,也是其中之一。那天他刚下班,领着三岁的女儿和他的妻子,准备去吃晚餐,庆祝一下自己今天刚刚涨了工资,在路边下起了大雨,遇到了自己的初中同学,他盛气凌人地站在对面,见到他便走了过来,但有一种嘲讽的语气说道,哎,这不是易桦吗?几年不见,怎么这样寒酸啊,你看我现在都是地球理事会主任了,你怎么还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啊?你看你这破手机还用,改天,我送你一部好手机。易桦气的火冒三丈但无法发作,只好忍气吞声回到家,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到我面前唱一曲《征服》,从那时起,易桦就从他那所谓的鸿鹄大志不懈努力。有一天,一个小老头找到他,说自己是诸葛亮转世,可以让他飞黄腾达!易桦太过于急功近利,别让老头子,继续说下去,但那小老头,卖关子,说,天机不可泄露,要等到时机成熟,方可说。易桦知道老头子要钱,便掏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一策。小老头子,缓缓地说道,你不是要统治地球吗?把其他人通通赶走,让地球姓易不就完了吗?,但,目前,你要智取,不可硬攻,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有钱,只要钱有了,一切事皆可成,你得用钱收买人心,让他们为你所用,最后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其实这招小老头用了十几年了,骗了不少人,不过大多数人都半途而废了,也明白这是个骗局,不过,小老头万万没想到的是,易桦居然认真起来,竟信以为真,他制定了一个可怕的计划,用五年时间制造大量假钱,并利用自己是银行职员的身份把假钱掉包兑换成真钱,外先是用巨额金钱利诱此计不成,再威逼恐吓个大科学家再用四年时间,制造,传播谣言,用一年时间让人们离开地球,打着拯救天下苍生和黎明百姓于水火之中的旗号把人类赶出地球,那么地球就是我易桦的了。于是他为了他所谓的远大理想,开始了他伟大的犯罪活动,为了有起步资金,她开始不择手段欺骗同事,终于经过了五年的拼搏,终于富可敌国。这几个月他开始施行自己的计划绑架了科学家的家人用金钱引诱绑架家人对其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们向地球发生紧急通知,让人类快速制造大批宇宙飞船,并且只供单程燃料。他们到处演讲说什么地球即将面临毁灭妖灵即将出世!,人们会被他们当做玩偶,会被他们残忍的残害,并且吃掉。妖灵是人类的天敌,它们比人类身躯要大五六倍。人类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易桦自称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他说人类只有逃到其他星球,才有生存的可能,在地球,只有等死,当时地球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听闻十分愤怒,出面制止易桦,当天晚上他们二人被死于非命。第二天易桦向全国人民称这是上帝在惩罚他们,他们死有余辜,经过长达五年的宣讲,人们渐渐对易桦的谎言信以为真,病灶出了大量的宇宙飞船从三个月前,人类开始分批离开地球被运往各个星球。今天是最后一批人了,易桦不禁十分高兴的想,哈哈,地球就是我易某人的啦,从今天起,谁还敢嘲笑我,哈哈哈哈,一阵狂笑,易桦坐在窗前,估摸着最后一批人这半会儿应该已经到达月球了,地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了,不禁狂笑起来,现在他拥有了地球上的一切,但他拿着大把的人民币时,却不知道怎么用时,突然她有一阵空虚感,他一个人开着法拉利开到极速并狂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可为什么,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而且竟然比以前更加空虚了。以前虽然没有钱,没有车,没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却还有一个家有亲人,朋友,同事,可现在他拥有了整个地球,可到头来还是空空如也,他开始每天用酒来麻痹自己,整天就是一副醉汉的模样,后来他终于明白,其实一个人最大的财富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朋友,而不是地位,金钱。古时候的天子虽高高在上,可他没有朋友,亲人,谁敢与他做朋友,他什么都没有。顿时他大彻大悟可后悔也来不及了,最终一个人在孤独寂寞中死去。突然闹钟响了,易桦看了下钟表是早晨八点,起床时间,他竖起耳朵,听了听这个地球人还在,街道上还是车水马龙,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不,应该是:这幸好是一场梦。初三:牙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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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第一步人们赞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诚然,事事皆有第一步,如果第一步不能迈稳迈实,以后的路便会举步维艰。迈出第一步需要勇气。从古代起,人类的祖先就认为雷电是天神发怒的表现。雷电灾害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富兰克林便是那个时代的勇者。他利用风筝与钥匙发现了避雷针的原理,成功地将电从云层中引了下来,为人类带来了安全。在那个全民信仰上帝的国度,在那个上帝便是一切的年代。富兰克林挑战了神的权威,迈出了对电学探索的第一步。,充满了为科学而奋不顾身的勇气。迈出第一步需要创新意识。创新是事物发展的不竭动力和重要源泉。没有创新意识,就算拥有足够的勇气出脚,也找不到落脚点,更不用说将第一步迈好。这一类例子便很多了。我国宋代发明家毕,比尔盖茨,乔布斯......毕是印刷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用鼠标代替了键盘输入,乔布斯开创了触摸新时代…这些人都不是智商极高的天才,他们能在各自的领域迈出第一步,成为创始人皆源于其拥有的创新意识,用自己的创新意识来是生活更加简单,仅此而已。迈出第一步不可或缺知识的积累和亲身的实践。想一想,如果富兰克林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去放那这风筝,一切会不会都会改变?答案是肯定的。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不断增加自己的勇气与创新思维,成功才会来到身边。达尔文用了十五年的时间游历了世界各地,搜罗了成千份证据与上万个数据。十五年的磨练使他顶着重压,揭示了生物进化论的科学理论,迈出了生物研究的第一步。隔不久,有一位类似的伟大科学家,他便是孟德尔。相信孟德尔的遗传定律人人都听说过,而孟德尔为了研究一串定律观察了十四年。十四年的庄园生活,十四年一门心思的观察豌豆,终于他成功卖出了这第一步。跑过八百米的人都知道,跑前心中有种恐惧感,但真的跑出第一步,恐惧消失的全无踪影。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毫不畏惧。第一步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亲近大地、走出人生第一步的我们,就始终看着前方,在各个方面开始迈出第一步:成长、学习、交际......迈出了成长的第一步,我们渐行渐远,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戚的逗弄也随之渐行渐远,越来越淡。母亲一个牵挂的电话才让我想起许久都未曾归的家,父亲的一样礼物才让我想起许久都未曾的交谈。我们迈开了向前第一步,便不再回头一瞥,在前进的路上越走越孤单。迈出了学习的第一步,我们渐行渐远,知识越学越多,可童年的回忆、天真的想象不羁的创意也随之渐行渐远。我们变得在作文课上寻找“真情实感”,埋头于反复演算中去寻得唯一的答案。我们迈出了向前的第一步,便淡忘了过去,变得程序化,像一台机器,在前进路上越走越迷茫。迈出了交际的第一步,我们渐行渐远,越来越“成熟”,可“郎骑竹马来,绕我弄青梅”的两小无猜却再难寻觅,管鲍之交早已被淡忘。我们像蚂蚁一样四处奔波,有时仅是为了应酬、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迈出了这向前的第一步,便不再去澄澈自己的心灵,不再去寻找真正的知音,在前行的路上越走越世俗。为何不向后走出第一步呢?这或许是我们前往找寻心灵归宿的第一步!回想旧日的时光,我们又何必只顾向前奔跑,遗忘了路边的风景?有勇气向后迈出第一步,放慢生活的节奏,调整生命的呼吸。开始常回家看看,在妈妈面前撒娇,给爸爸一次拥抱;开始回归质朴,找三、五个知心朋友谈天说地、推心置腹!向后的第一步或许意味着利益的丧失,或许意味着地位的下降,或许意味着名气的减弱,但这向后的第一步却可以使我们回归生命的本质,找到生命的原点!第一步黎明咬破夜的唇,将那抹血迹留于天边。东方的旭日在亿万颗期待的心中升起。双手合十,满怀希望地走好第一步。时间搁浅在幼年的冬日,父亲与我一同立于山顶等待旭日的升起。在一片绯红的晨光中,太阳射出的第一缕阳光映照在我的身上,喜悦之情瞬间喷涌而出。沐浴在温暖中,父亲的身影显得格外高大,他轻声告诉我:“孩子,要心怀希望的走出第一步。”多少年过去了,父亲的声音仍萦绕于耳畔,教我去笑着面对青春路上的坎坷与泥泞。雨季如期而至,而我的忧伤亦如绵绵细雨在心中密密地下着。为何面对学习,我却越来越力不从心?为何面对朋友,我却越来越惶恐不安?为何青春之路,我走得心力交瘁?坐在阳台上,湿润的风夹杂着雨吹湿了我的眼眶。一滴泪终于流下,哭出了我对走向青春的彷徨。“哭吧。”一只大手落在我的肩头,这只手是如此的粗糙却又温暖。父亲爱抚着我的头,仿佛是想将这悲伤抹去。“青春道路上,的确有很多不如意,为什么不迈出这第一步,去接受它去适应它。你会发现有很多的惊喜将会点缀着你的生命。”我转头看向父亲,在他黝黑的眸子里,我看到了信任与期待。“勇敢地迈出第一步,去接受它,去适应它......”我重复着父亲的话语,要将它深植心中,让一切彷徨烟消云散。是啊!青春之路上总有挫折与失败,但青春的字典里没有低头,有的只是昂首阔步地向前走,走稳第一步走好每一步。我突然想起多少年前那个温暖的冬日,原来勇敢的种子早已种植在我内心深处,今天它的发芽将会带领我迈出这第一步,去走向明天的成功之路。我站起身,眺望远方,相信我心怀希望地走出这勇敢的一步,今后的每一步一定会精彩纷呈。迈出第一步瀑布从万丈悬崖上奔泻而下,想一道道闪闪发光的珠帘,雷鸣般的轰响震撼全山,人们无不发出一声赞叹。可是,有人登上崖顶,却发现上面不过是一条平缓的小溪,是那样平凡,它一路走来,汇聚着点点滴滴的泉水。如果它不跨出那一步,冲下悬崖,就只能在山涧默默流淌,做一条平凡的河流。当你握紧拳头,却发现还有一半手掌没有抓住,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一半是已经安排好的生活,但还有一半是靠自己争取的,是靠自己把握的,上帝不会眷顾任何一个人,他给予了之后,便把所有的主动权都交给了我们。“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句话讲得一点也不假,只有勇敢地跨出第一步,成功就在眼前。就像千里马,他的速度并不在于日后的训练,而取决于出生时的第一步,有这样“残酷”的母亲:小马驹刚被生下来时,想是从水坑捞上来的一根木棍,使劲地支撑前肢,力图站起来,但很快倒下了。起来倒下,又起来,一次又一次。这时母马走上前去,用鼻子对着湿漉漉的小马喷出气来,像在鼓励,又好似正在说:再来,靠自己。小马嗅到母亲的气味,更加用力了,两条后腿也支了起来。四条腿弯弯地叉开着,然后重重地摔倒。这样反复几次,小马终于站住了,并向妈妈那里走出几步,接着有是摔倒。而那母马看到小马驹向他走去时不是迎接,而是向后退步,小马驹,贴近一步,它就向后一步;小马驹倒下了,它又前进一步,却从不搀扶。有人见母马这么折腾小马驹,故意让这样幼小的生命遭罪,就想过去扶一把,养马人却拦住了他,并说:“这一扶就坏了。一扶,这马就一辈子也成不了好马!最多是一匹四肢健全的‘残疾’马。”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最好的搀扶叫不扶》。它是那样意蕴深刻、耐人寻味。我,从小就在爸爸妈妈的温室里成长,没有经过什么暴风雨,什么事都有父母为我准备,所以许多第一步,我都还未跨出,因为我害怕,我怕失败,我怕做不好。但现在不同了,《真心英雄中》也不是唱到:“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成......”在那里摔倒就从哪怕起来,没有失败,哪来的成功?为什么有人会失败,有人会成功?这是一种选择,敢与踏出第一步的人,往往是会成功的,关键就在于这第一步。跨,会有失败,有挫折,但风雨过后,是成功的喜悦;不跨,永远不会失败,但是,也永远品悟不到成功的真谛。“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走吧......”歌名我已经忘了,但是,这歌词,我却铭记于心,至今不能忘怀,是它,鼓励了我迈出一步步,步伐。记得有一次,我去攀山,仰头一忘,高耸入云的山峰,是那样遥不可及、远在天边,一想到还要走那么远的山路,怎能不叫人畏缩呢?可当我想起了挑山工、八旬老人、独腿的三轮车夫......路是人走出来的,做人是做出来的,怎能怕困难怕麻烦,走一步再走一步,总会到达山顶的。我下了决心,非要爬上去不可。于是我跨出了第一步,一步一步,再一步,当到达半山腰时,实在不行了,可回首一望,那段上山的足迹似乎还未消逝,怎么就能留下下山的足迹?稍做休息,我又向上攀登。走一步再走一步,走一步,终点就向前一步,走一步,就向成功迈进了一步,登上山顶,俯瞰山脚,一切竟是这样轻易简单、触手可及。这时,我不禁轻声哼起了《我的未来不是梦》。的确,我也要跨出我人生的第一步,做一个国之栋梁。成功?失败?呵呵,我已经无所谓,因为这一切都把握在我自己手中,我选择成功,选择迈好我人生的第一步。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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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第一章)_2000字“《轮回》?真奇特的名字啊,进去看看。”一位看似流浪四方的青年,站在一家看起来不知存活了多少年的客栈前喃喃自语道。伸手推开紫檀木门,跨步走进去,抬头道:“老……板?!”青年显得有些吃惊。只见里面只有一位绝美少年津津有味的看着书,不由得一愣,少年缓缓抬起头,淡淡一笑道:“欢迎。”那抹淡笑,让青年脑子一片空白,少年如天籁一般的声音让青年的头脑直接死机了。少年也不急,淡笑的等着青年回神过来。过了半响,青年才回过神来,看着少年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不由得声音放柔道:“可否来杯热面?”少年看着他,起身,这时青年才发现少年很是瘦小,但又觉得他并不瘦小。少年淡笑道:“稍等……”说完便转身进入厨房,青年有些惊讶,“这个客栈没有其他人吗?”不过也没多想,许是没有什么钱财请人吧,便找个地方坐下。半响,少年端着一碗香气四溢的热面,淡笑道:“慢用。”青年灿烂一笑道:“老板幸苦了。”少年淡淡一笑,转身回到贵妃椅上看起那本未完的书。青年狼吞虎咽的吃着面,也不顾它烫不烫,心道“老板做的,真好吃啊!”客栈又安静下来了,只剩下青年吃面的声音。半响,青年擦了擦嘴道:“老板,住店!”少年缓缓起身,不知从哪里拿来一支笔和一张纸淡笑道:“写下你的名字,身份便可,四楼以上随意挑选。”青年接过,边写边问道:“为什么是四楼以上?二楼和三楼呢?”老板笑答:“因为会发生麻烦的事。”青年也没有再问,毕竟处在六界的交界地,什么妖魔鬼怪都有,更何况老板的店这么偏僻,也并无道理。写完了,交给少年,有些不敢直视少年,尴尬的问道:“共多少银两?”少年淡笑摇头,青年有些疑惑,少年笑道:“无需付款。”青年有些尴尬:“我不吃霸王餐的”少年笑道:“在下不缺这些,在下在这里开店只是图个清静,若是有人来好好招待便是了。“青年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道:“你这个朋友,我交了,有什么事尽管找我,哦。不知如何唤老板?”少年淡淡一笑,道:“唤在下夜凌便可。”青年低头喃喃道:夜凌,,真好听的名字啊!抬起头,灿烂一笑道:“那我就先上楼休息了。哦,我住八楼好了。”少年淡笑道:“在下记住了。”青年回他一笑,逃似的上楼去了。夜凌微微一笑,看了一眼手上的资料:影爵男影族人隐身,影族法术、秘术夜凌淡淡一笑,影族少主啊……不知,又因何事离家了。夜凌看了看天色,已是黄昏了,眯了眯眼,一只双眸异色的黑猫跑出来,跳进夜凌的怀里,夜凌伸手接过,黑猫竟口吐人言道:“主人……”黑猫话未完,天空突然一片紫黑色,本是娇艳的朝霞,变得有些狰狞,天空隐约有着雷电的影子,一道嘶哑难听的声音从天际传来:“夜……凌……我要……你……死!”夜凌与黑猫走出客栈,突然黑猫的双眸突然变成一黑一白的,身体幻化成一位冷峻少年,脚下出现了光阵,夜凌迅速结了一个阵法加注在冷峻少年身上,古老又神秘的语言从夜凌口中化成一个个字符,不一会儿,天,正常了,只听远处传来一声尖锐至极的声音:“啊!夜!凌!你不得好死!”夜凌轻叹,缓缓道:“过了这么久了,还不死心吗?为了一个不爱的自己的人,值得吗?”冷峻少年已经变回黑猫的样子了,窝在夜凌怀里,轻轻蹭了蹭他,表示安慰,夜凌表示无碍,转身回楼。在这期间影爵睡得格外的香,完全不知外面发生的一切,原来夜凌给客栈设下一道隔音结界。初三:夜凌-葬魂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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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开始_2000字又到了开学的日子,如往常一样穿戴整齐,简单地吃了早餐准备去学校。看看窗外,云淡风轻,虽说今天是初中生活的第一天,但这些新奇并未在夏清茵的心中引起波澜,依旧如这天气一般——宁静。而一旁看着女儿还是这样忧伤地看着窗外,不由得叹起了气,“这么长时间了,她还是这个样子,希望新的环境能让她变回来。“妈,我走了。”打过招呼后,夏清茵安静地走了……沿着熟悉的小路,她好似散步地样子,在不知不觉中到了学校,然后找的了自己的班级,在一个角落静静地坐着。今天的夏清茵并没有刻意打扮,只是如往常一样的头戴粉红色发夹,一身淡蓝色的及膝连衣裙,却也掩盖不住她的清新。虽说不是特别漂亮的夏清茵至少有一张清秀的面容,也因为这样,在上课之前,也有很多人和她打招呼,但她也总是礼貌性的点点头,没有再多的话。因此也有很多人在哪里议论纷纷,认为她孤傲自大。她没有理会,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认真的看了起来。“喂,你们知道吗?这次我们班的班主任可是一个严厉的主,大家可要小心了."“额……那怎么办,难道我们今后的日子就要在魔爪中度过了吗?”“啊……希望这不是真的。”“还没见到人呢就开始担心了,呵呵。”听到这些话,夏清茵心里也不免一阵好笑,原来平静的脸上浮现了一丝笑容。坐在旁边的沈梦琪看到这一幕也不由得对她充满了好奇心,向她笑了笑。“叮铃铃!!”上课了,大家都在座位上乖乖做好,显然刚开学大家都想给老师一个好印象。只见一个身穿黑色裙子的老师徐徐的走进教室,“大家好,我姓应,是你们的班主任,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一个集体,其它的话我也不多说,你们都应该知道了,好了,接下来我们开始安排座位。”“白依依,王钰。”“……。”“夏清茵,沈梦琪,你们一桌。”听到老师这样安排,对于沈梦琪无疑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真是天助我也!”她在心里暗暗地想着。反而令人惊讶的是夏清茵,她听到这句话时也是眼前一亮,因为从刚才开始她就一直关注着自己。于是她们对视着一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坐到了一起。“嗨,从今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等下我们一起去吃饭好不好,做个伴。”沈梦琪热情地看着她,等待夏清茵接受她的邀请。“哦。”听到她淡淡的回答,沈梦琪不免心中一阵失落,但在心中又多了几分好奇,想知道一个初中生怎么会像她一样沉静,想了解她的故事。——————————————————————————————————————————————上午的课很轻松,但清茵听的很认真,连下课也是坐在座位上看书,而作为同桌的梦琪则是一阵无聊,只是静静的看着她不停地用笔在纸上沙沙作响,看见她完全不理会自己,心里也打起了小算盘,准备使这个人变得开朗,不然自己这一个学期可怎么过啊。”嘿嘿,夏清茵,总有一天我会和你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四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接下来是午餐时间。中午的食堂因为新生的入学而显得特别热闹,当然,人也不是一般的多。因为清茵不急不躁的性格,到了食堂队伍便长的不得了,而梦琪当然也在她身边陪着,看着队伍朝着清茵无奈的笑了笑,对方呢?依旧沉默不语……“茵,中午吃什么?”许是想打破这尴尬的氛围,梦琪转移了话题。“额?不知道。”听到有人这么称呼自己,夏清茵也有一丝惊讶,也在心中对她有了一丝好感。“她真的跟别人不一样,以前别人看我总是不说话就离我远远的,她是唯一一个对我有如此心思的人。“心里虽是这样想着,但此时的清茵却没有过多的表现出来,显然她还不相信她眼前的这个人。但沈梦琪又何尝不是一个心细的人,虽然对方没有过多地流露对自己的好感,可终究是被她察觉到了,使她对自己的目标有了更大的信心。“额……。沈梦琪,你为什么要陪我一起。如果你自己早点来就不用排那么长的对了。”看着这么长的队伍和身旁的人,心里也有些愧疚。“因为我们是同桌啊,而且是初中的第一任同桌。呵呵。”“……。。”夏清茵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对方,然后又好似想到了什么,会心地一笑,继续吃她的饭。中午的时光就这样度过了。饭后,她们一起去散步,不用想这肯定是沈梦琪叫她去的。“茵,你家住在哪?“沈梦琪开始在轻松的环境中与她聊起了天……“额,我家就在xxx超市的对面。”“哦哦,那有空我就来找你玩,好吗?”“嗯。”清茵轻轻地回答道。“好了,要上课了,我们走吧。”沈梦琪看了一眼手表,拉着她,走回了教室。这时看见清茵和梦琪一起进的教室的白依依可是狠狠的惊讶了一会,她也和夏清茵打过招呼,可对方根本就不理她,让她难堪,包括其他人。因此,她的心里也认为她不会和任何人有太多的交集。可现在她居然和沈梦琪走的这样近,这显然让人觉得不可能。只见白依依走了过去,笑着说道:“夏清茵,你也有会理的人啊,我还以为你就是个独行侠呢!哈哈!”听到她的这句话,之前和夏清茵打过招呼的人也聚了上来。“是看热闹的。”沈梦琪想着就气不打一处来。夏清茵还是沉默不语,低下头看她的书;而沈梦琪可是按耐不住了,冲着他们喊道;“怎么了一个个的,看到别人好就不爽啊,都给我散了!"也许是看着沈梦琪发火的样子真的有些吓人,其它不相关人等都散去该干嘛干嘛去了,只剩下白依依一个人。她知道沈梦琪刚才那话是对自己说的,“让我在那么多人面前丢脸,你们给我走着瞧。”她心里已经越来越容不下这两个人了。而看着同桌为自己出头的夏清茵心里则是暖暖的,对沈梦琪的好感也大增。下午放学后,夏清茵带着笑容回到了家。而她的妈妈看到女儿高兴的样子,原本紧绷的心也放松了许多。看着女儿走进屋里去,心想,这也许是个很好的开始……初二:泮倍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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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第一章)_2000字第一章引子:白天,阳光照向大地,万物在慢慢的成长。到了晚上,万物和人类在疲劳的一天后,安然睡下,可另一个面,则是人类都害怕的一面。月光划过黑夜,一种叫做蝙蝠的东西,四处飞翔,它们吸食人血,又叫做吸血蝙蝠,而这不是最夸张的。一种生物,长的和人一样,但作息时间和人相反,常常晚上出来活动,还会吸食人血,称为吸血鬼。夜晚城堡内,一位男子,黑色的头发,平平的刘海触及到浓密的眉毛,不算太高挺的鼻子,精美的唇形,透露着男孩的霸气与活泼,他那闭着的双眼,长长的睫毛,看不出来,那是男生的眼睛。他睁开眼睛,弯腰坐起来,还没睡醒的他闭上眼睛往后倒去,一个手臂拦住了他的背,他往上看了一眼。"哥哥,"他挠了挠眼睛,"你怎么来了?""外婆叫我来的,路易呀,你在睡,可没东西吃了。"男子眼眸中发出暗红色的光。"你们都起来了吗?"男子点点头,路易说:"好吧,大哥先去吧,我换身衣服。""外婆。"男子瞬间来到客厅"小特呀,小易他还没醒吗?"称为外婆的人说。她并不显老,她的眼眸中发出暗红色的光。"在换衣服。"维加特说。"外婆,大哥,你们把我们当空气呀?"拉莫说。他是金黄色头发,在场10的人,他们的眼眸中也发出暗红色光。"小莫呀,大家,不好意思了。"外婆说。"我来了。"路易说。"外婆,哥哥们好。"在场的人点点头。只有路易眼睛里发出淡蓝色光。拉莫看到路易,心情一下好多了。路易坐在外婆左边。外婆说:"来,有你爱吃的西红柿和西瓜汁。""哇,外婆,谢谢!"路易的声音甜甜的,软软的。他说完,吃了起来。在路易左边的拉莫张开嘴,露出尖尖的獠牙,往路易的脖子上移去,外婆瞪了他一眼,拉莫收回獠牙,在次张开嘴已经把獠牙隐藏起来了。"维加特,你来路易左边坐。"外婆说着,路易把目光看向两人。外婆一般不会叫整个人的名字,这说明两种情况:一、外婆生气了,二、紧急情况的时候。维加特走到拉莫的位子。拉莫伤心的看这外婆求帮助,可无济于事,拉莫走到喂加特的位子。"小易呀,吃你的东西吧。"外婆说。"好!"路易的声音总能让外婆舒心。吃完餐后,拉莫被外婆叫到了书房。"外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拉莫说。"我们纯种吸血鬼有你这种败类……哎呀气死我了!""外婆,还不是路易的血不透露出来都能闻到芳香,而且这种芳香和其他的吸血鬼不同……""别说了!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不许打路易血的主意!""我知道错了,外婆。"拉莫走了后,外婆心里想:怎么会这样?对不起,拉莫,对不起9个兄弟们,因为路易的血不是我们这种吸血鬼所能承受的,更对不起路易,别怪外婆没有告诉你……大厅,外婆把10个人都叫来。"外婆,你叫我们来有什么事吗?"路易第一个开口说。"大家,我叫你们来呢,是要说,你们明天要到学校去读书了!"外婆对着6个年龄较小的男生说。"什么?"除了4个哥哥和路易,其他人一起说。"读书不好吗?"路易呆呆说。"也不是不好,对于我们这种懒人吗,读书也不会专心呀。"拉莫说。4个哥哥瞪着拉莫,满脸"别把我扯进你的行列"的表情。"拉莫!"外婆生气了,对着5个男生(除路易)说:"你们以为,你们的妈妈把你们送到我这是来玩的呀,还不是让你们来学习的。""外婆,我和二弟,三弟,四弟都在上学,你为什么也把我们叫出来呢?"维加特说。"自有原因。"外婆把目光看向剩下的6人"你们先回房间吧。"6人走后,外婆说:"跟我来书房。"到了书房,"你们也知道小易身上的血有独特的味道,血的味道对我们吸血鬼是最敏感的,要不是我对小易设了隐形的气味封印,早就有满山的吸血鬼在城堡外了。"外婆说。"外婆是要我们保护路易?"维加特说。"这是其中之一,早上,我发现我在小易身上的封印在慢慢的减退,这种情况在一万年前也发生过。我担心……""外婆是担心路易引来的这些吸血鬼是我们所不能匹敌的。"柳啼(二弟)说。"对,所以,还要再封印一次了。还有件事是,不能让路易碰到血,更不要人别人吸他的血!""哎,外婆,你明知道路易一看到血就晕,我们怎么会让他碰呢,对吧!"米程(四弟)看向昹应(三弟),昹应没说什么。"不,不对,我知道路易的特质的确很奇特,吸血鬼怎么可能不吸血呢?我们不让他碰,不代表别人不让小易碰,所以小心点,好了等白天的时候,他们都睡下了,我们一起给路易加固封印。""为什么?我们还没有学熟怎么封印东西。"昹应说。"我的魔力大不如前,那你们在一旁看着吧。""嗯。"白天,所有人在睡觉时,路易房间。外婆把手掐着路易的脖子,嘴里念着什么咒语。"维加斯,柳啼,昹应,米程,把能量灌给我。"外婆用意念跟他们说话。他们听外婆的话,把能量灌给了外婆。"碰!"的一声,他们五人被光波弹开了。巨大的响声吵醒了路易,路易看向倒地的五人,"你们怎么在我房间?"路易又看了看,"不对,你们怎么了?"路易下床扶起他们。"怎么会这样?"除路易外的四人看向外婆,外婆摇摇头,表示不要说出真相。"外婆,你们怎么在这里呀?"路易满头问号。初一:霰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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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作文【篇一:第一步作文600字】窗外下起了小雨,连同空气一起,都充斥着紧张的气息,这气息是那么急促,弥漫在我的身旁。我要不要走出这第一步呢?黑色的话筒在色彩斑斓的灯光照耀下闪着耀眼而引人注目的光,我的心却依然在忐忑之中,犹豫万分。雨凌乱地落在地上,恍若此时我的心境。老师给我了一个艰巨的任务——上台演讲。可是我却犹豫了,心中担忧着万一讲错了怎么办,念错了怎么办……无数个“万一“在我的脑海中闪过,我该不该迈出这第一步呢?此时,窗外的景物朦胧了,我的视线也朦胧了,心中反复出现的只有这么一句话:是去还是不去呢?这时,我想起了妈妈的期盼,老师的信任与同学们的鼓励。我又怎么能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呢?我决定试一试,迈出这第一步。灯光亮起,我和别人一样穿上了演讲服,可此时,我心中依然还背着台词,十分忐忑,如同很多小兔在跳踢踏舞,惴惴不安。伴随着一次接着一次的深呼吸,我踩上红毯,走向光彩夺目的舞台。在那儿,我开始了我的演讲,也迈出了我的第一步。在演讲中,我感受到了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快乐,那希望的曙光是如此绚丽多彩,令我神往。同时,我也想起了日日夜夜的练习、背诵及老师的叮嘱,这也是那光彩背后的奠基,如同彩虹背后的水雾。演讲终了,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此时,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真的做到了。迈出了这第一步,以后的我将不再彷徨,不再畏惧。我的微笑像阳光般洋溢在脸上,但与先前多了一份自信与从容,窗外的雨依然下着,可是,我的心里却是一片阳光灿烂。【篇二:第一步作文600字】午后,校演讲厅。空气中似乎凝固出了一层厚厚的屏障,叫人不敢大口呼吸。紧张又令人窒息的氛围中掺杂着一股浓重的旧木椅味,在等候厅中弥散开来。望着那演讲厅正中央高高的讲台,我犹豫着,彷徨着,我真的要上台吗?焦虑不安的我坐立不安,开始在大厅中踱起步来,没走几步,又半倚靠在沙发上。我口中轻声默背着演讲词,但脑海里却空白一片,如同和尚念经一般含糊不清,只是机械地往外吐着字眼。到底要怎么办才好,我心里着实没底。以至于当老师叫到我的名字时,我的心快要跳到嗓子眼了。此刻的窗外,阳光渐渐失去了夺目的光彩,树木也开始耷拉起脑袋,就连同学们嬉戏声也都变得低沉无力。恍然间,整个世界都静止了,沉沉地陷入一片空洞,寂寥无比。但是,该走了,一切已成定局,由不得我临阵脱逃。面对现实吧,少年!我挪动沉重的步子走向演讲台。突然,原本沉默空白的大脑对我喊道:该来的谁都无法阻挡,何不顺势而为,顺其自然呢?自信地面对吧,一定能跨过去的,迈出第一步吧!握了握拳,我感到我的信心回来了。刹那间,全场的灯都亮了起来了,耀眼的灯光全集中在我身上。我怀着忐忑不安但又不失自信的心情坚定地走上讲台。终于,我用流利的英语开始大声演讲起来。一刹那,我仿佛跌进了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洞,在无边的异次元中自由翱翔。我的嘴巴仍旧在在动,流畅的讲词从我口中汩汩而出。我的心底里渐渐地不再感到迷惘了,似乎又找回了自己,重新振作起来,越发自信了。此时,似乎连话筒也被注入了活力,任我激情飞扬般演讲。终了,台下爆发出阵阵热烈的掌声,久久不能散去……这时,阳光再次恢复了其原力,能量满满的金光穿透过群树萦绕的碧叶,由窗外照射到了我充满自信的笑容上,燃亮了我那不再彷徨、徘徊的心!【篇三:第一步作文600字】舞台上的灯光幽幽地撒在布置得简简单单的地毯上。一切都是幽暗的,没有光彩,空气也仿佛凝固了,压得人喘不过气儿来。我握紧手中的竖笛站在后台,一言不发。这是我第一次上舞台。我害怕,害怕台下观众审视的目光,害怕自己在关键的时候掉链子,甚至害怕自己会忘了曲谱。尽管和其他同学已经在幕后练了许久,可当我要真正的面对观众时,突然觉得失去了对自己的掌控,仿佛一下子坠入冰窟,出不来,只有一阵阵寒意刺激着我的身躯和大脑。这时我才知道,能够泰然自若地站在观众面前,镇定自若地表演节目是需要多少的付出,牺牲掉多少休息的时间和多么强大的心理啊!终于,我还是捏紧了拳头,决定去试一试,走上这舞台。灯光亮了,伴奏响起。一团烟雾笼罩了整个舞台,世界变得朦胧而梦幻。我身着香槟色的纱裙,手执竖笛,与同学一起开始演奏起来。一曲《送别》婉转响起,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渐渐送别了自己的恐惧。我的手指在指孔上灵巧地跳跃着,一个个美妙的音符也自然而然地出现了。这些音符恰似一个个小精灵,在空气中旋转、跳跃、舞蹈,连缀成一首乐曲,如梦似幻。随着悠扬的笛声,台上的灯光也变化着,赤红、橙黄、翠绿、蔚蓝,莹紫……一切都如梦境一般。我像是来到了一片幽静的树林中,看到了两个人依依不舍送别的场景。那一刻,有千万只蝶翼上洒满绚烂流光的蓝色蝴蝶在树林中飞起,它们旋转着,飞舞着,成双成对,似不愿离别。一曲终,台下的观众热烈地鼓掌。原本似乎难以完成的乐曲最终演奏成功,我们的努力也结出了累累硕果。原来,只要迈出自己的第一步,就能收获一个美丽的金秋和满满的芬芳果实。迈出第一步,我不再彷徨,不再胆怯。我的微笑也更加自信与从容。【篇四:第一步作文600字】端坐在考级教室,四周静悄悄的。其他同学都已开始落笔,而我却拿起笔又放下。我到底该不该走出第一步,写下这第一笔呢?为了缓解这紧张的情绪,我一遍又一遍地检查钢笔的墨有没有堵上。那硬笔书法九级的红色证书在不远处向我招手,可是我却迟迟不能下笔,我害怕这一笔下去后,万一写错一个字就得重头来过。尽管在家中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每一个字写好,但现在,我却踌躇不敢下笔。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却依旧未落笔。那种害怕写错字的恐惧和时间流逝的双重压力使我喘不过气来,天依旧是阴沉沉的,就像是我此刻的心理感受。突然,一缕阳光从窗外透了进来,接着是第二缕,第三缕……看到阳光的那一刻,我无比欢喜,仿佛看到那缺少阳光而蔫头歪脑的小花,感知到阳光后为之一振,拼命伸直茎杆并舒展着片片花瓣。此时,温暖的阳光正缓缓驱散着我心头密布的乌云,“既然在家中练习时我可以把字写好,那现在为什么不能呢?即使我把字写错了,从头再来又有何不可呢?”我下定决心试一试,迈出第一步,写下第一笔。我拿起钢笔,按照记忆中书法老师的教导,模仿着老师的笔迹,缓慢地写下了第一笔,接着出现了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诗,我专注地写着,将全身心都投入到书写中,无暇顾及其他……一首《早发白帝城》渐渐在纸上成形了,我忘我地写着,感觉有万缕阳光透入我的心中。结束了,我长舒一口气,这一切有之前想的那么可怕吗?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在遇见每一个困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坚定自信心。因为,只有拥有自信心和脚踏实地的努力,才能把每一件事做成,并且把事做好。我庆幸我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篇五:第一步作文600字】空气中荡漾着悠扬的琴声,这琴声发酵着,弥散在我的耳边,却使我发慌。看着一根根由细到粗的琴弦,我陷入了沉思,我到底该不该迈出这第一步呢?躲在教室门外,不停地用衣角擦着冒汗的手心,各种交错复杂的滋味聚在心田。眼神止不住地往教室里飘,那个评委仿佛在向我招手,可是我不敢回应,我不敢独自一人站在评委面前拉小提琴,我甚至不敢想象站在评委面前,那种莫名的尴尬和慌张直冲向我,我猛得收回眼神,不敢再往那个方向看。忽然间,我脑海中浮现出一帧帧画面,我想起了自己每天冒着烈日去老师家练琴,想起了自己长久握弓导致手酸的痛苦,想起了老师的辛勤付出和一句句鼓励的话语……渐渐地,我能清楚地感受到我的心静下来了,并正一点一滴地释放出一种勇敢的能量,像一束束微小却充满力量的阳光漏进我心间。我决心试一试,迈出这艰难的第一步。深呼一口气,我走进了教室,只见评委向我点了点头。我夹起琴,握住弓,开始演奏。骤然间,我觉得自己跌入了梦境,我主宰着这梦境,在这里我甚至不会感到任何一丝紧张与尴尬,在这里我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同琴弦交流谈心。一曲《A小调协奏曲》从琴弦中缓缓淌出,静静地流入我的内心。我从未感到过如此的快活,跟着节奏我仿佛来到了一片碧绿的草原,草原上的牛羊尽情地奔跑着,穿过原野,懈逅美丽的花朵。那大片大片绚丽绽放的花朵,让我的琴弦也越发快乐,音符从我的弓下跃出,在空中自由地旋转跳跃。一曲终了,评委露出了赞许的微笑。突然,我为原先的紧张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原来一切并没有那么可怕,至少我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有了第一步的成功,我不再畏惧,不再胆怯。如今只要一听见悠扬的琴声,我的手指就会情不自禁地拨动起来,那一束束充满力量的阳光仿佛又穿入了我的心田。【篇六:第一步作文600字】正值炎夏,可头顶密布的乌云却久久不散,不停地翻涌着,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紧张的气息。我下意识地握紧手中的小号,想要寻找一些力量,却反被这泛着阵阵凉意的乐器,直刺我的心扉。整个乐队安静极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像是都沉浸在这死寂中无法自拔,心里仅剩的念头就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陷入无边黑暗之时,抬头,乌云正在渐渐散去,重新冒出头的阳光从一个亮点变得越来越耀眼,可能这整个过程只是一瞬间,但在我的记忆里,却能清楚地记得阳光由弱变强的全过程,那么用力,那么有力量。阵阵暖光照射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脸庞,也灼热了我们的心头。我们铜管乐队的人永远都这么默契,心里想着:连老天爷都如此眷顾我们,也是时候拼一把了!我坚定地抬起了头,和同伴们一齐迈出了我们整齐而慎重的第一步。我们换上了精美的服装,虽然手中微微发汗,但还是向前走去。来到舞台中央,一首嘹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响起,我们迅速站定位置,开始了我们的表演。音乐缓缓流淌而出,不知不觉中,我进入了一个奇妙的境界。我仿佛看见宝石蓝的天空中绵白的云朵漂浮,大地的一草一木都随风摇摆舞动,天上的太阳散发出炙热的光辉鼓励着我们。当《小叮当》的最后一个音落下时,我们的表演也随之结束。在这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自信与骄傲,我感到热血沸腾。原来,一切都没有那么可怕。只要有绝对的自信和不凡的实力,成功就会向你招手。这次,我成功迈出了第一步。有了第一步,我不再彷徨,迷茫。如今,我已是小号组组长,能够自如地吹出每一个音。阳光照进来,滋润着我的心灵,时光也因此似乎变慢。这不同于第一步,因为,我又多了一份自信和从容。【篇七:第一步作文600字】窗外,雨蒙蒙地下着,空气似乎凝固了,令我们窒息。我轻轻穿上白色的纱裙,戴上镶着雪白珍珠的头冠。一眼望不到头的红地毯延伸到了台上,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好像一片片乌云,使我心中更加忐忑:到底该不该迈出这第一步呢?我紧紧握住被擦得雪亮的竖笛,手心不由自主地冒出了细密的汗,这时,站在我身旁的伙伴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这动作如春日和煦的阳光照入我的心间。窗外的雨停了,台上的主持人也宣布了比赛的开始,我的心中更紧张了,仿佛有只小鹿在乱跳。但是,我在心底告诉自己,我一定行的!只有迈出了这一步,才能看到繁花似锦的春天。蓝色的灯光照着红地毯,也照着彷徨的我们。台前的摄像机把刺眼的白光转向我们,仿佛一个个白色恶魔,在我们面前幻化出无数的荆棘。音乐响起,指挥者的手轻轻一挥,我们便把竖笛缓缓拿起,一曲《贝多芬G大调小步舞曲》从笛间缓缓流出,那音符跳跃着,仿佛带领听众们来到了19世纪的皇家舞厅。舞会上的贵族们跳着优雅的小步舞,在金色的舞厅中旋转,欧式酒杯镶着名贵的宝石,摆满了长桌……曲终,台下的掌声经久不息,站在台上的我们微笑着,体会着不知多少日夜苦练、多少汗水换来的掌声。阳光透过窗棂散落在室内,明媚而温暖,正如我们此时的心情,自信、兴奋、从容……只有迈出第一步,才会获得春天和满树的繁花。1200字以上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