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牌复仇_1500字
第一章:苏醒
夏斯伊学院,高一三班。
师:“同学们,今天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微笑地看了看门口,“进来吧。”哟。是个萝莉。
学生甲:“哇塞,萝莉哎!”
学生乙:“长得超正!”
学生丙:“可以当班花了啊喂!”
“大……大家好……我叫怜曦。”怜曦颊上暖暖的红晕,更是可爱了几分。
我手托着头,不屑的笑了笑:“林暮,觉得怎么样啊?”
“不错嘛……”他嘴角扬了扬,“玲,放学留住她。”
怜曦小步回到属于自己的座位上,而这一举动,不知更让多少人生起了留她的念想。
放学铃打响。
锁住的教室。
果然,有十个人待在了教室,不包括那个怜曦。并不是说她不在。
那八个是个小团伙,偶尔搞点恶作剧,但没想到想“蛇吞象”啊。
林暮冷笑:“你几个……还想跟我们争么?”我随后附和:“没想到,你们几个。有这么大的野心啊……嗯?”
那八个小团伙看见我们两个立马脸色大变,其中的老大连忙辩解道:“暮哥,玲姐。我们错了。我们这群人哪敢跟您两位大人争,我们……先走了啊。”
我缓缓而道:“你们是怕……我们说出去吧……嗯?”随后侧眼瞥了他们一眼,脸上挂着有些得意的笑容。
众人愣住,气氛变得尴尬起来。
“没事。”林暮边说边缓缓渡到了怜曦的身边,怜曦那人愣愣地看着我们,毕竟是新生,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你们的小算盘,打得挺紧的嘛……”林暮看了我一眼,我瞬间心领神会,接着缓缓而道:“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离开,为的就是控告我们吧……你们又不是新生,当然,对这个班里的情况……很!熟!悉!”我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作为最严厉的警告!“难道袖手旁观的人就不可恨吗!”我的眼神突然变得愤怒,林暮一见,连忙用手拦住我。但只见那个小团伙愣了一下,就逃跑了。
“玲,稍安勿躁。”林暮对我说,“要是被他们知道我们的目的,我们就在这个班上没有了威严度了。还怎么达成目的!趁我们还有着威严的时候,尽快吧!”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目的?什么目的?”在一旁的怜曦发话了。林暮扬起嘴角笑起来,随后又用手勾住了她的脖子,硬是把她的头抬了起来。脸渐渐接近了她,在她的耳边说:“目的啊……你会知道的。不过我警告你,如果你敢说出去的话。小心你的校园生活吧……”
怜曦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眼睛不禁往窗外一瞟,便即刻低下头来。我回过头去看窗外,呵,是那八个人。正在看好戏呢……我的头低沉下来,自言自语道:“总有一天,你们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怜曦颤颤巍巍的发出了一句话:“我……先走……了……”便看着她打开了教室门,心有余悸地走了。
“喂,你们……还准备在这里待着吗?”林暮向窗外的人说。
只听见窗外来了阵鞋和地板摩擦的声音。
“真是麻烦啊……”我轻叹道,“我们的计划……?”
“开始实行!”林暮挎上包,向门外走去。
初二:刘雨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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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_3000字
1.
十一月的古堡似乎沉睡已久,黑鸦倏忽从荆棘丛中飞出,灰暗的翮羽间喷涌出细细的暗红血丝。一瞬间,天似乎变成了猩红色。少年打开灯,窗子里涌出的昏黄色光便成为这黑夜里的唯一光明。
房间的门突然被打开了。进来的女吸血鬼将手放在异侧胸前微屈了上身。
“王,该走了”
“侵略?人类么?”
“是的。”
2.
这夜啊。
恐惧在这座城市里不停的蔓延。多可悲——人类在尽头所能留下的就好像只有血了。少年空洞的眼眶,木然的朝着这一场杀戮所在的方向。
绝望和愤怒,亲人的死去,生命的消逝,种族的灭绝。折磨着无能而弱小的、任凭宰割的人类。
也许弱小本身就是错误呢。
这个国家曾经何等辉煌的首都,现在都只不过是一片废墟而已。爱与和平这种笑话,本来就是拥有权利者笼络人心的游戏吧。
少年坐在王座上,映入他眼里的是接天的断壁残垣。
“王,我们赢了”
吸血鬼的军队,黑压压宛如沉重的毯子,铺在这满是伤痕的土地上。
“下去吧。”少年苍白俊美的脸上连一丝表情也不肯露出。
于是军队化作灰烟,空旷的天地间。就好像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了。
3.
无助的女孩在墙角边呜咽,染血的衣裙散发着诱人的血腥味道。泪水扑簌扑簌碎在她白色的睡裙子上与血融在了一起。女孩原本该提起裙边的双手,像十段干瘪的枯木一样。
“姐…姐姐”
声音极其颤抖,她伸出食指。身边那人早已没了鼻息。
4.
埋葬。
手指不住的刨着土,覆盖住那人的身体。
越是压住呜咽声,心脏就越是猛烈的颤动。
女孩曾经清澈的眼睛完全被仇恨蒙上红色的痂。
“我…我要..杀死你们…”
5.
“这就是我所干的一切吗”
“懦弱无能,政权掌握在议政会手上,我只不过是傀儡王罢了。”
“我不喜欢杀戮,即使是为了生存。”
6.
王座上,三天滴血未进的俊美少年虚弱得如同蜷伏的白兔。望着远处的人类女孩。有一丝漠然的怜悯。
“活着的?人类吗?别哭,会被吸血鬼发现的。”
“你…是谁?”
“——风间妄。”
清澈的笑容让女孩放下所有敌意。风间妄走向她,继而伸出他修长洁白的手。
“先自保吧。”
女孩不舍的目光根本无法从土堆上移开。
即使埋葬着陌生人类的小土堆在他看来是完全不起眼的东西,风间妄也做了默哀的动作。
毕竟,他总是一个不合格的王权者呢。
“我们要去哪儿?已经没有地方可去了吧。”
长长的睫毛挂着一点儿泪珠。
“你愿意跟我走吗?我能保护你,人类。”
“你是…?”
人类女孩抽出一把长剑,冰冷的剑锋指向他的脖颈。
他说:“你根本杀不了我。”
她可怜的那勇气,在顷刻间土崩瓦解了。
风间妄手中的十字架附魔匕首径直插入他的左心房——令女孩意外的是,这句躯壳并没有像其他吸血鬼一样灰飞烟灭。
“我不是吸血鬼。如果信我,就跟我走。”
“凭什么?”
“凭你弱…不,我是说,罢了。”
可笑而高贵的吸血鬼王权者,展开他的单翼离开了。
于是这儿就成了吸血鬼一族的都城。
7.
“王,你伤的很重。”
“没关系。”
8.
王整整消失了一年。
9.
后来,风间妄已经强大的足够任何人产生恐惧。
这件事是没人知道的,不过,他仍然习惯扮演弱者的角色——一个傀儡王。
10.
“Daisy,子时召议政会所有贵族。”他这样说。
彼时受佣于议政会的女吸血鬼仆人在他面前终于不再趾高气扬,反而十分听话地走了出去。
欧式古朴的大厅堂内,有一张黑色镶金的八角大理石方桌。暖黄色的吊灯明晃晃的,天鹅绒的靠椅整齐的围了方桌一周。诡异的壁画,还有铺面而来的华贵气氛,让异族感到触目惊心的血痕…都是在这座古堡里很普通的东西,却足够让贵族们感到不寒而栗。
但是,风间妄并没有来。
Daisy理理她暗红色的小裙子。有些不情愿的以王的命令让吸血鬼贵族们入座。他们感到十分不满,摆在桌上的名贵食物谁都没有动;像是包括小孩子的血、能抵御阳光的咖啡还有不知名的糕点之类。
十分钟后。坐在上座的其中一只吸血鬼开口了:
“你们说,王这次要叫我们干什么呢?”
这只吸血鬼有张美得令人窒息的脸,因此其他的吸血鬼贵族纷纷附和着。
不过从角落里传来一个尖锐诡异的笑声,声音的主人是个衰老的男性。
“老东西,这儿没你的发言权。”上座的吸血鬼们一脸不屑神情。
银发男吸血鬼出人意料的拿起黄金杯子小口尝了一些血。“啊…真是美味。话说你们为什么不来点儿呢?”
“代理王你,不怕有毒么?”
“哦?他敢下毒。笑话。”
他们这才回过神来——原来风间妄已经消失一年了。
大部分人好像都忘了他是个傀儡的事实。
这期间,William,也就是银发男吸血鬼,一直以代理王的身份执政,风间妄的突然归来,反倒令他感到威胁。
“大家都开动吧。”他说。
整个大厅开始骚乱起来。
他有些不安的把玩着Daisy的头发。
“宝贝儿。做的怎么样啦。”
“嘘——小声点儿,一切顺利,我在风间妄的匕首上动了手脚。”
风间妄虽然在他们眼里是个无能的傀儡王,但是他们唯独害怕那把匕首——能召唤出祖先的匕首。
“干的真不错。”William紧皱的眉头松缓了下来。衰老的男吸血鬼反倒皱起了眉。
贵族们都策划着谋反。这是很多天前就有的计划,也就是在风间妄刚离开不久。但是生活在再下层点儿的吸血鬼们还天真的以为这些高层意见和方向都和他们的王风间妄很一致呢——这大概是最可悲的了。所谓的谋反,只不过是让这个代理王William坐上真正的王位而已。因为William手上有贵族们和人类的命脉,随时都有可能要挟他们,实际上,William就是因为想获得真正的王权才想方设法用一切手段得到他们的命脉的。这是很卑鄙的行为。
William清了清嗓子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他大概是想和贵族们商讨谋反计划了。有些遗憾的是,贵族们心里也自然知道他想做什么。他说了一大段儿关于这次谋反的行动方案,比如,怎么杀死他们无能的王——风间妄。
衰老的男性吸血鬼以想抽根烟的理由离席了,压根没什么人管他。
有些昏暗的走廊里,老者给了藏在此处的风间妄一把崭新的、和之前一模一样的匕首。
风间妄表示感谢,随后推开了厅堂的门。老者则留在走廊尽头。
“呐,代理王大人,真是一条背主的狗,你真可真是不忠心——主人原本给你的恩赐都忘了吗?还有你们,不用害怕,命这种东西,我也是可以再给的。”
贵族们眼中有喜悦的光芒,又似信非信。
“王,不小心被你听到了,啊…我们可真是害怕呢。”Daisy故意低下头,做出恐惧的神情。
“我的女仆大人,你在匕首上做的小把戏可真是独特。”
Daisy的瞳孔陡然间放大。风间妄笑笑,手里的匕首看起来像个噩梦。
“你们错了。没有匕首,本王也一样打败你们。”
风间妄展开他的锋利单翼,一道寒光闪过,顿时血溅四座。
William一边掐住他流血不止的左臂,目的是止住喷射的血流。一边放出刀雨,妄图解决掉他。
“可不能一心二用啊…”
又是一道寒光,William倒在血泊里。刀雨不见踪影。
如此简单的招数,却是破阵又一击必杀。瞠目结舌的贵族们身体开始控制不住的强烈颤栗。
“William!”Daisy极度绝望的冲向嘴角出现不明弧度的风间妄——却被无形的血盾弹了回去。
“我有警告你吧。你亲爱的William只不过是利用你而已。”风间妄笑着挑起Daisy的下巴。
Daisy近似嘶吼:“不!他爱我。”
“别废话。总之我不会杀你们。”
风间妄展指,William的尸体上有两粒金色的光飞出来。其中一粒重重的摔到石桌上。分裂成贵族的数目。
“来吧,来找你们的命脉。从此我们还回人类的土地,互不侵犯。”
贵族们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11.
风间妄飞到高塔上。将还剩下的一粒光抛向天空,四分五裂。
突然开始下雪了。
金色的,很温暖的雪。
人类又重新存在了。
——卫子砚
初二:lixue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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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者联盟》_900字团结,是什么?是几股强大力量组成的毁灭性的力量,还是群体的弱小力量,组成的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呢?一股突如其来的强大邪恶势力对地球造成致命威胁,没有任何一个超级英雄能够单独抵挡。长期致力于保护全球安危的神盾局感到措手不及,其指挥官“独眼侠”尼克·弗瑞(塞缪尔·杰克逊饰)意识到他必须创建一个“史上最强”的联盟组织,云集各方超级英雄一起发威,才能拯救世界于水深火热,抵御黑暗势力的侵袭。于是由六大超级英雄——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饰)、美国队长(克里斯·埃文斯饰)、雷神(克里斯·海姆斯沃斯饰)、绿巨人(马克·鲁弗洛饰)、黑寡妇(斯嘉丽·约翰逊饰)和鹰眼侠(杰瑞米·雷纳饰)组成的“复仇者联盟”应运而生。他们各显神通,团结一心,终于战胜了邪恶势力,保证了地球的安全。集体就像是一根又粗又长的绳子,即使你用剪刀剪,那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而你一个人就好比那又细又短的绳子,一剪就断了。所以,团结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仅能增加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更知道了与别人合作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如果让他们不团结,而是一个一个上,他们很有可能会全军覆没的。我们讲团结协作精神,有必要研究狼的成功捕猎过程。狼是群动之族,攻击目标既定,群狼起而攻之。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各施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佯攻者避实就虚而后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壮其威……。独狼并不强大,但当狼以集体力量出现在攻击目标之前,却表现强大的攻击力。在狼成功捕猎过程的众多因素中,严密有序的集体组织和高效的团队协作是其中最明显和最重要的因素。狼的“团结协作精神”能否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请大家讨论!我个人认为,我们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每个人的工作,都有相对的独立性,又都与全局相关联,如果一个人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不肯与他人协作,势必会影响团队的战斗力和整体形象。人们常说:立足本行如下棋,输赢系于每个棋子,“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如果整个棋局都输了,再有力量的棋子也没有什么用了。初一:宁晟威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细节描写颇具匠心。极富功底。文章线索明朗,主题突出,紧紧围绕《复仇者联盟》进行。美中不足的是:文中对于影片的介绍不够简单明了,作者似乎把自己置身其中当做演员了,入戏太深。作者应当给文章加些主语,使读者觉得更加亲切。点评老师:苏璐璐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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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动物_1500字一前日,偶读一篇文章,说中国人之冷漠,实可以与纽约人相抗衡。当时我便心生反驳之意。中国自古便是礼仪之邦,而礼重要的一条便是对他人怀有敬畏之心,怎能下如此之谬论呢?再看看中国人对待朋友,那是何等热情,何等大方。我定要找着事实推翻它的言论。二同学邀我去看电影,因闲来无事,便追随着去了。说实话,对时下的电影,我并不感兴趣。因为无非是一些爱情,科幻,惊悚类的无聊电影,而对像我这样自幼受传统文化熏陶的人来说,这一些实在使我打不起精神,但已答应同学,便随他们一起坐着。实耐不住这份寂寞,便四处张望,恰在此时。前排一个疑似醉酒的男子突然一仰一趴,呕吐起来,正犹豫不决是否应上前援助之时,后方忽有两男子站起,架着他朝放映室门口走去。不用猜,定是送去医院的。看来,前日所读文章已不攻自破,助人之事随处可见。三电影放映完了,我们也准备回家去,可当走出大厅时,忽见一男子趴在电影大厅的一个角落里,像是被丢弃的垃圾。走近些,才瞧仔细,正是刚才醉酒的男子。周围行人过往匆匆,却无一人看见这个人,好像他早已人间蒸发。我实在无言以对了,我又有什么可说呢?我终于明白礼仪之邦名称由来的原因了。实是书本功夫做得极好,宣传工作做得极好。而书本上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经典语句,一遇到现实这个大染缸,身上的墨迹便一干二净,实践呵,眼见为实呵,你终在哪里?四我走上前,想施以援手,无奈却被周围的人拉住,“别人都不管,你又何必多管闲事呢”,见同学无意帮助,我也只有收起自己那颗如沙粒般大小的怜悯之心,装作无事之人,也匆匆走过去。唉,我又有什么理由去劝说别人呢?同样的情景,我不亦装作没看见吗?我可真是一个出色的表演家。倘台湾金马奖能有平民影帝这个奖项,我一定当之无愧。如若这件事传到网上,想必定会有大批网友唏嘘哀叹,那就唏嘘哀叹吧,因为也只剩下哀叹了。我们整日叫嚷着世风每况日下,殊不知自己是其最忠实的缔造者。自己经历类似事件,便熟视无睹;而若是事后评论者,便唏嘘哀叹。……我看,我们不必自诩“礼仪之邦”了,干脆,诚实一点,就叫“冷血动物”罢了。至少,不会再有了抱着莫大的希翼而来,却抱着莫大的悲哀而去,也免得心脏病患者,承受不住着巨大的落差,呜呼去了,这样,我们便可以获得一面救死扶伤的锦旗。五我无言反驳那篇文章了,换句话说,亦是无脸。我终究还是被表面蒙住了双眼,中国人有对家人,朋友热情的一面,而对陌路之人,却是冷漠。这不就是冷些动物吗?想凡是动物,对自己所处之群体,定是关心,热情。而是否冷血,是看对异群之态度,而中国人不恰是符合这条件吗?不知道,这样冷血的群体,可以存活多久。因为热血动物,是可以维持自身温度不变的,而冷血动物却需要不断从外界吸收热量,才可维持体温,“物尽天择,适者生存”,冷血动物如若不能进化成热血动物,想必会被这残酷的自然选择给抛弃吧!高一:刘寅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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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_1500字人生人生无非就是人的一生,人的一生很长又很短,年少时总在说:”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可到儿立之年后,有说一句”时间过得好快啊”我不知道人们对人生有怎样的理解和追求,但我认为,人生不一定就要一味的去追求名利和财富,人生的路,走走停停是一种闲适边走边看是一种优雅,边走边忘是一种豁达。何必要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到头来,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却错过了一路风景。佛说:“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而我们为什么不能放下一切,生死轮回道上,生死命由天,不管你怎么面对,最后,都抵不过一句天注定。定我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未来谁都无法预料,那我们何不好好把握今天呢?把那些不想听的话,就当作胡言乱语,把那些不想理的人,就当作甲乙丙丁。人生苦短,我们为什么要委屈自己成全他人,不要去当那个烂好人,不要奴颜婢膝的去讨好你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想着你的好脾气就可以得到他们的好评,不必要渴求别人的理解和认同,就像你没有理解和认同别人的义务,静静的过自己的生活,要知道爱你的人,不需要你有对完美,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一些是别人无法接受的,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完美无缺,所以,我们不要过分的要求别人,也不要埋怨自己,玫瑰有刺,因为是玫瑰,我们只要做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就可以。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恙在这个大千世界中,有人每天求神拜佛,希望自己腰缠万贯,叱咤风云,又有人追求看破红尘成为得道高人,无求无欲说大慈大悲……有人渴望名利,有人渴望自由与其你去排斥它已成的事实,你不如接受它,这个叫做认命。做人含蓄点,得过且过,不必仅仅计较,水清无鱼,人清无徒,谁又不更跟谁一辈子,一些事放在心中就算了,人的一生不长,为什么要去找那些不必要的麻烦何苦呢?为什么不放宽心境,活得自在潇洒呢?我不否定这个社会是金钱社会,”有钱有天下,没钱靠边站”是这个社会的生存本则,所以,人们用各种方法去挣钱、挣钱、挣钱。然而人们从来没有想过,青春赚的钱,难买回青春。生命赚的钱,难买回生命。幸福换来的钱,难换回幸福。爱情索取的钱,难索回爱情。时间赚来的钱,难赚回时间。即使是你得到了全世界的钱,全世界的钱也买不回你的一生,要知道,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算你拥有万贯家财,又有什么用呢?在这个社会中的人们你们听好了:你们不是金钱的奴隶,不要被金钱所控制,人生的脚步时常走的太匆忙,所以,要学会停下来笑看风云。坐下来尽赏花开,沉下来沉静如海,定下来定观自在。不要再埋头赶路了,路到尽头,错过了精彩,错过了乐趣。不如去一边追求,一边享受,你认为快乐的,就去寻找。你认为值得的,就去守候。你认为幸福的,就去珍惜。人生真的很短,谁也无法预料未来,把握今天,依心而行,无憾今生!!!高一:侯欢欢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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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_1500字悲伤的时候,我喜欢创造故事。他,她。是故事里的主角。故事,由那场缥缈的大雪开始说起:他如往常一样穿着整齐出门,她如往常一样干净整洁离开家门。他与她一起在街头路口相遇。他本平静的心在跟她的眼神接触之后跳动不已。她依旧安静,淡然地继续向前走。他则有些紧张,仿佛在与她对视的那一刻,冰冷的空气瞬间就将他冰冻一般,使他动弹不得。他的脑袋一片空白,她的脸一直在他的脑海中浮现,渐渐模糊,直至消散不见。他回过神,想要找到她,但她早已走远。他看了看时间,嘴角微笑。也继续向前走去。他每天都固定的时间出现在固定的街头路口,她也在近乎固定的时间出现在固定的街头路口。他每天都目视着她从出现到离开,她也从原本的无视不知,也渐渐发现了异样。直到有一天:他与她再次出现在街头路口,他依旧关注她,而她也暗暗留意着他。她走到他面前,他们由此开始互相认识。他与她约定每天都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在这个地方见面。她答应了他,他很开心,她笑了,他觉得很美,他也笑了。接下来他与她每天都会在那个地点相遇,他来的越来越早,她似乎是也知道他的想法,也暗暗有意来的很早,与他相遇。时间过的很快,不知不觉中,他与她度过了一年的时间。他与她的关系越来越好,而他对她也越来越忘不掉,他爱上了她。他准备好想要跟她表白,而她依旧如往常一样早早出门与他见面。相遇之后的他拥抱着她,向她叙述着他对她的爱意。但她不喜欢他,她想拒绝,但她怕伤害到他,她不喜欢他,也不想伤害他,她拒绝了他,他很伤心,但他依旧喜欢着她。她不想让他继续喜欢她,她打算不在于他见面。而他则每天都在那等她,刚开始他以为她睡过头了,而继续在等她。但她一直都没有出现,他以为她生病了,但他又怕他刚走她就会出现在这边,看不到他之后会失望。他一直在等她,她一直没有出现,他一直以各种理由坚持着等她。他一直都呆在那。一天,两天,。。。他一直都在原地等待这她,他未曾食半点东西;他身体因没有任何能量的补充而开始变得虚弱;他开始因身体的虚弱而开始感到寒冷;他终于承受不了寒冷的空气带来的冰冷。他倒在了地上,他依旧在等待着她。她不知为何突然心如刀扎般的疼痛,她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与他的种种。她开始惊慌,她向与他相遇的那个地方跑去,她看到了他,他一直看着她在的方向,她的心在那一刻破碎,天空中飘落的雪花仿佛刀片般刺痛着她。她流着泪跑向她,她抱着他,一直就这样抱着他。寒冷刺骨的风呼啸在整个街道,那个路口,那个他与她相遇的地方,有着一个小雪堆,风呼啸着吹过,渐渐露出了她与他,她依旧抱着他,在那个与他相遇的地方。而他依旧躺在她的怀里。隐约中,他与她,笑了。初三:义少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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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_1500字智慧、友爱,这是照亮我们的黑夜的惟一光亮。——罗曼罗兰——题记朋友,是春天草地上的一抹新绿,带给你希望与生机;朋友,是夏夜星空中的一颗明星,指引你前进和探索;朋友,是秋天枝头上的一枚硕果,带给你欢乐和充实;朋友,是冬天雪夜里的一束火把,给予我无限的温暖与力量。人们说,童年应该充满了欢乐和糖果的甜蜜。而我的童年,却只剩下病痛和药品的苦涩。我总是班里请假最多的人,因为我的体质不好,经常生病。所以班里的同学都不太愿意和我玩,他们甚至称我为“病毒”,怯而远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的位置被安排在了靠窗户最近的地方,老师说这个位置“通风好”,我也就默默认同了。从我的位置可以一览操场上的景物,只是看不到阳光,觉得很冷。可是,命运之神不会只给我带来痛苦,终于有一天,它把快乐带到了我身边。一日,我又像往常一样,静静地坐在位置上,向操场远眺。我最近又感冒了,发着低烧,双颊红红的,为了不耽误功课,我没有请假。我看见操场上的小朋友玩得那么开心,有的成群结队的跑来跑去,有的三三两两在一起嬉笑,也有的在绿茵上大汗淋漓你追我赶,不知怎么了,我心中竟泛起一阵酸楚。这时,我看见了她,从外面跑了进来。她——是我们班最受欢迎的同学,活泼聪明,能歌善舞。接下来发生的一幕,使我一生都忘不了——她笑着走到我面前,拉起我的手,对我说:”小雨,我们能做好朋友吗?一起出去玩。“我当时完全怔住了,眼神诧异地看着她。我小声的说:”你——你不怕我传染给你病吗?”我眼眶里含着泪,我害怕这一次又是同学作弄我的恶作剧,因为我害怕自己受伤,所以就把自己像仙人掌一样包裹起来不让他人靠近。这时,我听到了我人生中最感动的一句话:“没事,我妈妈说你只是体质不好,我是不会被传染的,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呢小雨。”我眼中的泪水一下子涌出,我真看到了阳光斜斜地洒在我的身上,虽然只是落日的余晖,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从此,我和那位善良的女孩成为了好朋友。是她,带我走出了阴暗的角落,去接受阳光的洗礼。因为她,我不再自卑,也不再怯懦。我学会了自己走出去寻找希望,去播种快乐,用微笑面对困难与挫折,而不是默默的等待命运的安排,接受所谓的命运之说。你不要惧怕生命中的任何磨难,也不要在意任何人的眼光,你只需坚定自己的信念,勇敢地大步向前走。因为,始终有那么一些人,无条件的给予我们温暖和力量!感谢一路上有他们相伴,因为有他们,我们的生命才会不孤单。初三:李心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