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恋
就是因为没有糕饼店的老板肯收她做干女儿,所以她经常望着空空的钱包兴叹,却也因此人见人怕——当然没人敢当着她的面这么说,因为太会吃了。
她最高的纪录:六十个蛋糕,一百二十粒水饺——当然是分开吃的。
这也难怪芬芳蛋糕店的经理会脸色发青,惊骇地瞪着她把五十个蛋糕吃完,从此怕她怕得要命。
回到家以后才知道。客人早巳恭候多时了。
“我回来了!”
单听声音就知道活力充沛、精神十足。
“啊!小姐,有客人要见你呢!”一个司机从车底下探出脑袋说。
“谁?”她鞋一踢就进来了。
陶成打量着她。
哇——好饿!她暗暗呻吟一声,坐了下来,也不管是谁要找她,眼睛盯着跟前的甜点。
她颓丧的垮下肩膀,耐心地等着……只要客人一告辞,她马上就可以大快朵颐了,嘻!
陶成会意一笑,赶紧打开自己带来的精致糕点,里头的每一块蛋糕可都是名师精心制作的。
“哇——”她眼睛瞪得好大。
口水差点滴了下来,眼珠子直直地盯着那些蛋糕瞧,一刻也舍不得移开。
朱晋三赶紧做介绍,“这位是丰永产业的总经理陶成先生;这位是他的机要秘书王小玲小姐;这位是爸爸跟你提过的大学时期的好朋友高叔叔;这位是高木叔叔的好朋友汪文城先生;而汪文城先生又是陶成先生的好朋友。”
为了达成心愿,透过了层层的关系终于找上了朱梦玲的爸爸,可见陶成的人脉之广。
朱梦玲点头如捣蒜,一心一意只想吃蛋糕,根本没把老爸的介绍听进去,她以为这一次就跟一般来她的家拜访的客人没两样,根本不关她的事,没想到……
陶成说出了拜访的原因,让她惊骇地大叫——
“什么?!要我冒充丰永产业总经理的女儿?”
“是的。”
“为什么?”她吃惊的看着爷爷、爸爸和妈妈。
他们显然没有反对的直看着她。
“请你冒充也是不得已的。”陶成痛苦的说出为何要请她冒充的理由。
原来丰元集团的董事长,也就是现年七十三岁的裴文达,急着要帮唯一的长孙裴克纬征婚。
裴克纬的父母亲在他三岁的时候车祸身亡,从此这唯一的血脉就和裴文达相依为命,如今裴文达的健康一日不如一日,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要在有生之年,看到唯一的孙儿完婚。
“可是……”朱梦玲简直吓呆了。
“你知道丰元集团吧?”
朱梦玲赶紧点头。
电视广告天天在播耶,她家的电器用的都是“丰元制造”。
“它是国际性的大企业,董事长裴文达在政商界具有丰常大的影响力,丰永产业和丰元集团属于母子关系。丰元的连锁关系企业,有丰永产业和丰裕产业两大势力在竞争——”
竞争谁的女儿能被裴文达相中,从此飞上枝头当凤凰。
“你的意思是……”
“我女儿很幸运地被相中……”陶成深吸了口气。“裴董事长决定由我和丰裕产业的总经理叶水春两人之中,挑选其中一人的千金做为他的孙媳妇。”陶成终于把实情说了出来。
偏偏女儿在这时候失踪,眼看相亲舞会就要举行了,他怎能任由女儿错失良机?
因此……他无论如何都得一搏!
“为什么一定要从你们两位之中挑选出一位?别人家的女儿不行吗?”朱梦玲的妈妈也听出了端倪。
“克纬公子今年二十四岁,刚拿到硕士学位,如果裴董事长在这时候有个万一的话,他当然希望有他最信得过的人继续辅佐他的孙儿,而联姻是最好的保障。”
“原来如此。”大家都深吸了口气。
“你是如何找到梦玲的?”爷爷朱德兴也问。
“要找到梦玲小姐并不难。”王小玲一笑,拿出成叠的资料放在茶几上。
她那篇最受轰动的校刊访问,就在最上面。
突然,朱梦玲的肚子不文雅的发出一声咕噜。
“你吃、你吃。”陶成很体贴的赶紧拿块蛋糕递绐她。
朱梦玲不好意思的接过蛋糕,立刻大快朵颐。
“妈,我的红茶……”
“来了、来了……”
几乎在朱梦玲接过蛋糕的同时,朱妈妈就已经起身替女儿准备红茶了。
“爱吃鬼!”朱妈妈放下红茶,宠溺的瞠了她一眼。
看她蛋糕吃得差不多了,陶成赶紧开口。
“朱小姐,你答应吗?”
朱梦玲立即摇头。
“爸爸妈妈不会答应的,这种事情他们怎么可能会……”
“我们都赞成。”朱晋三沉吟的点了下脑袋。
“啊?!”朱梦玲的下巴差点掉下来。
“我们都赞成。”朱德兴肯定的说。
“啊?!”家人都赞成?朱梦玲当场傻住。
“呵呵呵……”朱妈妈含蓄的笑,其实心里想的是,对方可是豪门大户耶,让女儿去见见世面也好,享受一下千金般的生活,嘻嘻……
“反正又不犯法。”朱妈妈真替女儿高兴。
“谁教我们家的恩人是陶总经理的好朋友。”单纯而又正直的朱晋三也这么说。
连最具权威的爷爷也朝她肯定的点头,要她接受……
“不,”朱梦玲终于大喊。“我不答应。”全家只有她一个反对。
“你都把人家的蛋糕快吃完了,还不答应?”朱妈妈笑瞠了她一眼。
“嗄——”朱梦玲看了眼快被她吃光的蛋糕。怎么不早说呢?
单纯的她还以为吃了人家的蛋糕,还不肯答应帮忙,真的很对不起人家,一时间惊慌失措。
“别忘了,当初爸爸要申请那张运输公司执照,你高叔叔帮了我多少忙!”朱晋三逼她接受,否则就不能零用钱了。
“怎么可以不能零用钱?”她马上抗议。
那她不就不能吃她最喜欢的蛋糕了?
“只要你肯答应帮忙,你需要什么尽管开口。”陶成讲得十分客气。
两叠厚厚的钞票,立刻轻轻的推到她的面前。
“不管你答不答应帮忙,都请你收下,这算是我对于你一心想将自家的空手道馆发扬光大的精神,表示由衷的敬佩。”
陶成很有礼数的提醒她:别忘了她最大的心愿。
六年级:月下芬芳
感动
上课了,老师拿着一叠试卷走进了教室。我不禁一惊:呀!昨晚光顾看《堂·吉词德》,连考试都没准备。怎么办呢?惊慌中我定了神,嗨,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过不去的考试山。
不大一会儿功夫,我“过五关,斩六将”一路“过关斩将”,连克九题,喜上心头。可是毕竟智千虑,必有一失,转眼间最后一道题像只拦路虎,不论我怎样绞尽脑汁我也算不出来,这下我可被困兽穴,前是狼,后是虎,进退不得了。我抓耳挠腮,冥思苦想,一时间竟不知所措。心想这下可前功尽弃,“败走麦城”了。
我一斜眼,瞅见我的好朋友——张帅宇,我心想:张帅宇这根救命稻草来得真及时,好塞过及时雨——宋江了,希望他能救俺一命,该出手时你可一定要出手啊!于是我用低声细语法:压低嗓门向他问:“最后一题怎么做?”他没做声,我以为他没听见,就使出杀手锏——飞歌传书法(传纸条)想他发去密报。我焦急的看着他,但他依然若无其事,查着这试卷,不理我。
我急了,撕下草稿纸的角,提笔就写:“最后通牒:速交出最后一题答案给我,不然断绝关系!”我把纸条扔给他,我心想:“这下答案还不手到擒来。”
我看着他在纸条上写起来,朦朦胧胧的懂得了“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思。他把纸条扔过来,我打开一看,简直把我的鼻子都气歪了。纸上写道:“自己做!”
我气鼓鼓的把纸条揉作一团,扔进桌子里。我绞尽脑汁,额头上都渗出豆子大的汗珠,还是久攻不下。后来卷子发下来了,就是这一题,我只得了90分。
放学了,我下定决心不再理他,分道扬镳,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他却死追着我。我赌气干脆停住脚步,问他个究竟。他追了上来,还没等我开口,他却张了口:“生气了吧?我这是为你好。给,这是答案。”听完他的话,我接过了答案,脸上火辣辣的,心里热乎乎的。没错,我被他的话语感动了。我抱着他说:“我的好兄弟……”
那瞬间的一个动作、那鼓励的一句话语、那回眸一笑……你是否感动过?你是否有一位知心的朋友?能告诉我吗?
浙江丽水莲都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六年级:2426624523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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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恋她就知道董事长会这么问,干了十五年的秘书可不是白当的。王小玲是陶成自丰永升任上来之后,一路重用的秘书,为人认真负责,非常可靠,她都这么说了,可见做了相当的调查。这一回陶成会请她帮忙,就是看中了王小玲比蛤蚌还坚硬的嘴,不会不小心走漏风声。“身高、体重、年龄,最要紧的是这张脸,”她将两张照片泞列给他看。“换发型之后一定可以以假乱真的。”的确是。照片里的巧笑倩影揪得他心疼,和另一个笑容灿烂的女孩是如此的相似——唯一的差别只是发型不同。一个是青春活泼的俏丽短发,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了光泽,在轻风的吹拂下微微显得凌乱,充满了青春活力。一个是鬈曲时髦的短发,左右两边还夹着珍珠发夹,说不出的清淡雅丽,脸上恬静的笑容,美丽得教人看了心痛。“安莉……”陶成低声呼唤,痛心疾首。女儿突然无缘无故失踪,令他有说不出的惊惶和害怕,他真怕有个万一……又得为女儿的幸福着想,努力打起精神替她打点即将来临的一切,他才没有倒下去,可是……他惶惶终日,深怕有个万一,深怕女儿惨遭不幸。老天保佑,但愿安莉只是跟他呕气才离家出走,而不是遭人绑架,老天保佑……他就这么一个女儿呀……“幸好两人都是短发。”只要头发再留长一点,左右两边再夹上珍珠发夹,就谁也分不出来了。王小玲思索着该如何打点朱梦玲的一切,只要老板答应的话。“可是她能负起重任吗?丰永产业总经理千金的替身重任……”可不能开玩笑。“相信我,除了她,我们别无选择。”王小玲的口气很无奈。陶成只好妥协了。只是他仍很不放心。“最重要的是保密。”他不忘叮咛。“放心,她会保密的。”因为她已经找到了如何逼她就范的方法了。.“哦?”“她很有同情心,只要让她觉得你是‘弱者’……”王小玲挑了下眉毛。“她会为了你上刀山下油锅,这女孩非常的单纯。”既然王秘书这么说……陶成低首,像是思索着什么重大决定……“好,就依你。”他下了决定。“我立刻去办。”王小玲退出办公室。陶成深吸了口气,暗暗祈祷老天保佑,让这件事能顺利过关,当然最重要的是让女儿能赶快回来。“哈啾!哈啾!哈啾!”朱梦玲无缘无故的打了三声喷嚏。还不知道成为被谈论对象的她,快乐的走向她最喜欢的芬芳蛋糕店。“经理,她来……来了!”店员赶紧飞奔进来。“什么?快点把休业牌挂起来呀,笨蛋!”经理马上咆哮。朱梦玲是人见人怕!嗜吃的大名远播到……教任何一个卖吃的老板见了她就怕!“为什么要挂上休业牌呢?”新来的学徒不明就里的问。“三年前开幕不久,为了要打广告招徕生意,我说十五分钟吃完五十个蛋糕就算免费,还要赠送一公尺高的五层蛋糕时,她真的来了。”经理的脸色十分难看。“哦?那她真的吃完了?”聪明的学徒一看经理的脸色,就已经猜到了八分。“不但在十分钟之内全都吃完,还问有没有。”经理一脸的懊恼。学徒忍不住吹了声口哨,顿时觉得胃好胀。“我不得不把宣传用的大型蛋糕送给她,”简直是痛心疾首。“从此以后她就天天来,我不希望再看到她了呀!”经理脸都发白了,凄惨的直摇头。“可是她长得很甜呀!”学徒忍不住偷偷往外望。觉得这女生除了很会吃之外,什么都很好呀!“你知不知道她空手道七段?”“嗄?!”学徒震惊的往后退三大步。大家有志一同的直点头,教他别怀疑。“所以我们没人敢惹她,就连这一带的不良少年也不敢惹她。”只要她一上门,就只有等着大失血的份。由于这一带竞争激烈,商家无不使出浑身解数,这家芬芳蛋糕店三年前被朱梦玲这么一吃,人人惊叹,一炮而红,因此三年来它一直以这样的方式持续的打知名度。也幸好三年来未再碰到朱梦玲这样的高手,好险,好险,否则他们就得搬家了。“咦?休业——”朱梦玲弯腰奇怪的看着休业牌子。“这家店经常休业。”她实在搞不懂,不是生意很好吗?单纯的她没想到自己早巳被列为拒绝往来户,只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走到哪里都歇业?害她经常买不到东西吃。由于参加完社团,补习完英语都已经八、九点了,这个时候商家早已打烊了——大概是卖完了,或者休业,所以她也不觉得奇怪,只是今天她已经提早回来了呀……这么不凑巧。她一脸惋惜,只好再去找下一家。很不幸,大家都“休业”,让她十分扼腕。没关系,这家店礼拜天要举办吃凉面大赛,她一定要来。高高兴兴的离开,她边走边扳着手指细数自己的辉煌战绩。因为零用钱有限的关系,所以她经常参加各种吃东西比赛。每当有人问她,为何有这么大的勇气敢跟那群大胖子对抗?她总是这么回答。难道她就不怕把胃撑坏?不会,不会,嗜吃是因为她运动量过大,如果不填饱肚子,实在无法支撑下去。“噢——”大家恍然大悟。那为何会特别喜欢吃蛋糕呢?因为吃蛋糕会让她觉得特别幸福。这是她的回答。甜甜的滋味、浓馥的芬芳在嘴里化开……吃蛋糕时全身放松的感觉,让她不知不觉地也会跟着端庄起来。让她有说不出的幸福滋味,令她不知不觉爱上了蛋糕。喔,对了,吃蛋糕时如果能够配上不加糖的红茶,滋味会更棒,是极致的享受哦。瞧她说的。校刊小记者访问完毕,隔天全世界都知道她为什么这么会吃,以及这么爱吃的原因了,因为谁教人家是空手道七段的高手呢!校刊还介绍她最喜欢吃的几种蛋糕。有提拉米苏、德国黑森林蛋糕、奶酪蛋糕、洒上金粉的白奶油蛋糕,以及千层糕、巧克力奶油饼干、姜饼屋……想到这些就快乐起来!甜甜的香草味道……香香的奶油味道……如果有更多的零用钱多好呀!“如果是做糕饼店老板的干女儿,我就肯呀!”六年级:月下芬芳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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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夏小时候,我特别期待夏天,因为夏天的到来,我就可以穿上漂亮的裙子,然后再明媚的阳光下,转着圈,感觉自己就像童话里的小公主,自行而骄傲。少年时,我期盼着夏天,因为夏天的到来,我就可以在夜里,寻找最美丽的星星,享受着聊爽的夜风,凝望着夜空我似乎看到银河的两端有一种叫做思念的东西,每当夜里我都会抬起头看看天上无数颗闪烁的星星。北极星还想永远都在那个位置,那么灿烂,无论我走到哪里,抬头仰望的角度,都有它的身影。现在的我,等待夏天,因为每当夏天到来的时候,空气中的气味总让人熟悉,我在记忆里不断的搜寻,在某个地方的夏季也是这样的味道,透过窗户,明媚的阳光散落在早已录得绚烂的梧桐叶上,那么翠,那么绿。让我在一次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同样的温度同样的味道,唯有不同的时光。微风拂来,温柔的撩动我的发丝轻轻的闭上眼,和夏天一同呼吸,沉睡已久的蝉子又开始歌唱。这的旋律将我从冥凝中唤回。我才发现,原来我早已离开了那里,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我,也许还有不同的你。梧桐叶微微的颤抖,发出沙沙的声音。似乎唱着那年夏天我们一起谱写的歌曲。可惜,我都一记不清那是的曲调,他们为什么会唱得如此熟悉?45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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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菊我喜爱各种美丽的花。玫瑰花的凝重热烈、舒展奔放,令我为之心动神往;荷花的典雅脱俗、冷艳幽香,令我为之仰慕倾倒;丁香的洁白无瑕、纯净淡雅,令我为之赞叹敬重;牡丹花的妖娆多姿、国色天香,令我为之痴迷眷恋……但,我最喜爱的还是菊花。听说,美好。易居城正在举行大型菊花展,我便与爸爸妈妈共去观赏这一盛宴。刚走进美好。易居城,这里的景象就把我怔住了,树木郁郁葱葱、小区里的河流与那独特的圆拱桥形成了一道赞叹人心的风景线;花园里、草地上的那一颗颗奇异的一花一草,仔细观详,它哪沁人心脾花香溢满我的心头。我怀揣着激动的心情在一路上又是蹦又是跳的,恨不得马上就能见到那十年未有过的大型菊花展览。“呀,这不是菊花那独特诱人的香味吗?”我嗅了嗅菊花的香气,又吸了口气,菊花香便扑鼻而来,我与爸妈说道:“爸妈,你们闻,看来菊花展就在前面”我们便闻香赶去。菊花在秋天傲霜怒放,五彩缤纷,千姿百态。看!那花儿红的似火,白的似雪,粉的似霞……大的像团团彩球,小的像盏盏精巧花灯。这菊花从一个很高的花架上喷涌而出,闪着一片辉煌夺目的亮点点儿,一直泻到地上,活像一只艳丽动人的凤尾,一条给舞台的灯光照的烁烁发光的长裙,一道瀑布——一道静止、无声、散着浓香的瀑布,而且无拘无束、仿佛女孩子们洗过的头发,随随便便的披散下来。那些缀满花朵的修长枝条,纷乱地穿插垂落,带着一种山林气息和野味儿。在花的世界中,唯有凤尾菊才有这样奇特的境界。那种叫“黑牡丹”的黑菊花极为珍贵,粗壮的枝条配着浓绿的叶,中间托着黑而透紫的大花朵,真像一条乌龙卧在一座墨池之中。夏观荷,秋赏菊。“花中君子”之一的菊花,象征这高雅的品格与气质。秋天真值菊花绽放的旺季,也是赏菊的最佳季节。真不愧“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啊!突然,我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到天空中,低头向大地望去,只看见了一片粉红色的海,十分美丽,中间有一条五颜六色的彩虹桥……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悄悄回家了,我也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回家了,留下的只是对菊花的赞美、和对美好。易居城的祝福与期待,美好。易居城也真不愧担待“美好”二字,也真不愧是咱们泰州的一处宝地。我为泰州而骄傲、自豪!90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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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之恋梦之恋(3)雨菲渐渐远离了野哲,野哲似乎也发觉到了什么,但他并没有问雨菲,只是脸上那个诡异的微笑渐渐消失了,看到野哲这样,雨菲觉得自己有点太过分了,她觉得不应该因为自己而导致别人不开心。她找筱雅商量,但筱雅还是以前那一番话,雨菲处在两难之处。就在她为此苦恼的时候,一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她和筱雅对野哲的看法。这天,雨菲和筱雅和往常一样,走在校园里,筱雅突然说要上厕所,雨菲便拿出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但是,谁也没想到,危险正在一步步向雨菲靠近——就在筱雅从厕所出来后,她叫了一声:“雨菲。”这时,一辆超速的汽车正在向雨菲驶来,筱雅大叫一声,雨菲一回头,看见两个明亮的车灯,她惊恐地闭上了眼睛,就在这时,野哲猛地冲上来,把雨菲一把搂在怀里,然后与飞车插身而过,救下了雨菲。雨菲在惊吓中,紧紧地抱住了野哲,她就像一个离不开妈妈的小孩,偎依在野哲的怀里,这时,筱雅大叫了一声:“雨菲,你没事吧!”这时,雨菲才回过神,放开了野哲,离开了他那温暖的怀抱。“谢谢你,野哲,”雨菲深情地看着野哲。野哲的脸上又扬起那个诡异的微笑,摸摸雨菲的头,像个大哥哥似的说:“没事啦,你没事就好!”说完,转身向楼道走去。筱雅关心地问雨菲有没有伤着,雨菲的回答始终是:“有野哲的保护,我不会受伤的。”筱雅发现雨菲的脸始终红红的,目不转睛地看着野哲的身影。上课铃打断了雨菲这觉得无比幸福的时刻,她们走进教室,同学们都关心地问雨菲有没有事,有没有受伤。雨菲觉得大家的关心特别的温暖。回到座位上,雨菲发现野哲的右手不太对劲,像是受伤了。于是,雨菲小心地问野哲:“你的手怎么了吗?”野哲牵强地微笑了一下,说:“刚才碰到那辆车的反光镜上了。没事,一点小伤而已。”“对不起哦,都是为了救我你才会受伤的,我会过意不去的。你干嘛要救我啊,你有病啊,要是你出来什么闪失,我要怎么和老师交代啊!”雨菲似撒娇有似发脾气地责怪野哲。野哲突然用手捂住雨菲的嘴,悄悄地说了声:“雨菲,我会保护你的。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的,放心吧,宝贝!”“什么?宝贝?野哲竟然叫我宝贝?什么意思啊?”就这样,雨菲在危险后,成了野哲的宝贝,而野哲说话的含义,时常会是雨菲十分开心和欣慰。在筱雅的追问下,雨菲承认,她早恋了,她喜欢上了梁野哲。雨菲小心翼翼地问筱雅:“你还会是我的好朋友吗?我没有遵守我们不早恋的誓言,你原谅我好吗?”筱雅笑了笑,用安慰的口吻说:“放心吧,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要是野哲敢欺负你,我绝对不会饶了他的。”她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她知道,野哲是不会伤害雨菲的。雨菲连忙说:“你放心,野哲不会欺负我的,他说过,他会保护我的,不会让我受到任何伤害。”说完,露出一副十分慰藉的表情。筱雅笑了笑,和雨菲相拥在一起。野哲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很快就对雨菲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而雨菲虽然没有马上点头,但在她的心里,早就答应了几千亿次了。剩下的时间,野哲无微不至地照顾和关心雨菲,雨菲也十分开心。马上要期末考试了,还得知会分班,班里只能留60个人,雨菲知道野哲成绩不好,她担心野哲会被分出去,会离开她,便不知不觉地哭了,细心的野哲早就知道雨菲为什么会哭,便调皮地安慰她:“没事,我的成绩就有那么差吗?你也太小瞧我了吧,只要有你的帮助,我一定不会被分出去的。相信我,好吗?”雨菲擦干眼泪,点点头。在雨菲的帮助下,2个星期的时间,野哲的知识突飞猛进。到了考试的日子了,雨菲十分担心,野哲胸有成竹地对雨菲说:“宝贝,放心,我会尽力的,咱们一起努力。加油!”雨菲也说:“相信自己,就会成功,加油哦!”经过两天紧张的考试,终于,考完了,野哲高新地对雨菲说:“雨菲,谢谢你,题我都会,我不会被分出去了,咱们不会被分开啦!”后记——考试的开始到结束,雨菲和野哲的感情更加坚固了,互相的信任和鼓励也成为他们坚固的桥梁。放假后,他们还会上网聊天,有时会打打电话,看起来关系是确定了。幸福的生活注定是短暂的,初一下半学期那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个转学生打破了,而这个人,就是雨菲12年来,梦里总会见到的、回忆中的王子——邱胜翊,他们之间又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野哲和雨菲会受到咱们的影响?一直喜欢胜翊的筱雅会不会成为胜翊的公主呢?那就耐心地等待《梦之恋》的下一集吧!!!!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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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梦魂恋白色蜡烛。◆◆◆从公交车上下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很晚了,雨依旧不停的在下,白色衬衫从上面开始湿漉漉的绵延了一大半。猝不及防的到来。半敞的口袋中手机在执着的响着铃,急忙走到遮雨处,打开了手机。结果只是说家里停电了,要买几根蜡烛而已。……雨已经开始有些许小了。可是手脚依旧冰冷。挽起裤腿向街对面走去,因为水已经积满了整条街,只有对面的商店依旧执着的亮着灯,在风吹雨打的时候依旧微弱的指明方向。在灯光下,她的脸庞很突兀的显现出来,像是从不晒过太阳的苍白。“请问,这里有蜡烛吗——?”亢长的回答在房子中来回回荡,像是真实的回答。多年前好像也有过这样的事,你说,对吧。□□□她们所谓的家,只是在这个城市不被发现的一角而已。当初是一起租的房子,住了很久。很长时间里,她都有些许的迷茫,不知道这条路可以走到哪里。当初来到这座城市只是为了满足一下小小的虚荣心过来闯荡而已吧。记忆中那些安静的小城市,被染色铅笔画成了淡蓝色。记忆中被风吹乱的风车和提着巨大书包去上学的女孩子以及在教室里很认真学器乐的女生,都是以,是非常柔弱的女生开始的。当时也有奇怪过,因为在记忆里,始终都没有见到过男生。大概是城市太小了吧。你说,是吧。◆◆◆“吓,是因为停电吗?”裴可一手关门一手拿着蜡烛。“白痴哦!蜡烛淋湿了吧——不知道是不是停电呐,不过别人家都有停的。”阿贝从卧室里跑过来接过蜡烛。“喂!我可是很用心不让它受潮了,实在不行就打电话给供电局嘛!”裴可脱掉鞋子,到客厅里去看电表,“只是跳闸了而已嘛——”说完就把阀门打开了。灯火通明。只是在不到一分钟的短短时间内,又以极快的速度反弹回去,一片黑暗。“裴可!”阿贝踢了踢腿,“照你这个速度,今天晚上我可以欣赏到月亮了。”“白痴。”裴可瞪了她一眼,“外面还在下雨好伐?收起你的兴致”“不是,明天要是应聘,程序还没有做好。”阿贝坐在椅子上,认真的说,“刚才用电脑做的时候一下子跳闸了,所以全部都毁掉了……。”“应聘也要交程序么。”“的确是啊,主考官说是察看技术的。”阿贝一抬眼,“不过裴可,如果是你,就不用了吧。”“我?学考古的人难道还要把古物也搬过来吗?”裴可赤着脚走到浴室用毛巾擦头发,“如果有钱,就直接把古迹买到家里来了。”“钱生钱,利生利。”阿贝嘀咕了一句,“裴可你小子想得真好。”“?G,我是说——”“吓?”“如果可以,就先用我的笔记本电脑吧,U盘里有拷软件么?”□□□裴可日记:昨天阿朵发短信说,学位已经拿到了,如果不出意外,很快就可以办理好护照去埃及了。是学校给的机会,不珍惜是会吃亏的。阿朵有很认真的在短信里问,你会不会去。是吧,是会去的。我也有很认真的回过去,当然会。结果就是,我们都没有打电话和家里说,就私自定下来去埃及的行程。如果不说是学校组织的,就会被人当作是一群从中国来的旅客了,阿朵不停的去买化妆品,怕去的时候是白净的小姑娘,回来的时候会被当作非洲人。这种事,连阿贝我都没有告诉。她已经大四了,在学电脑系。有的时候真的会奇怪,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城市,很拥挤不说,而且很闹。记忆中住过的几个城市,都是以一副安静的模样出现,而且都是女生居多的样子。可是现在,走在大街上,有的时候真的会连男女都分不清楚。问阿贝,阿贝就有说,这是一个混沌的世界。之后特玄乎的说,我告诉你裴可,我们都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那么会是哪里,有的时候,我也会迷惑。有的时候看到阿贝认真去做每一件事的模样都会有想哭的冲动,总之是,见她从每一次的失败中走过来。记忆中的女生也都是这样,执着而忧伤。◆◆◆小区里经常会有一些小孩子走来蹦去。以一种活泼而骄傲的姿态出现。是一种十分美丽的模样。都以,明媚的血液穿透骨骼缓缓不停的生长出来为终结。那是你,背离时光的笑。□□□小时候有很多奇怪的想法。比如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对他影响有多大。其结果就是,被人以骂娘而结束。从很小的时候就有骂过人,而且是很气愤的出现。不是没有教养的表现,而是以‘你欺负我了,我就一定会还你’的勇气、很多时候,却失去了那种不顾一切的力量。如果你要欺负,就请过来。在不久的将来,就必定会还给你的。◆◆◆在这篇文章写到半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周杰伦最新的专辑。所以对不起,我用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了歌曲之中。故事写的乱七八糟,是我的失败呢。但还是要在这个黄金时段宣传一下JAY的新专辑,《魔杰座》。以及,要说周杰伦是摩羯座的!以他为骄傲……做好了被骂的准备……好了。华丽丽的挥旗飘过。请支持周杰伦,支持魔杰座。感谢!哪怕你觉得我这文很失败,但是!只要你去听周杰伦的歌了,我既往不咎-……失败是我的错!!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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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风尘恋恋情一、四月,佯活着早餐吃一只苹果加一杯酸奶。胃口与心情都极好。我说,女子,你这么坚强,没有死在四月。四月。爱人。室友。全部剑拔弩张。可是我告诉那问我为何不信佛的男孩,我理得,所以我心安。所以我不信佛。我说我不信佛。我说我对得起每一个人。只除了,我故去的,爷爷。已是提前了几日回来,买了徐福记的沙琪玛。因他说过好吃。然,只是哭倒在他的坟前。理他平日爱看的书。有几本随他去了。应该不寂寞。失明又瘫痪的奶奶惶惶地抓着我:乖儿,你爷爷在,就是我的天。他走了,我就被晾在天底下了啊——爷爷。我受苦的爷爷。病到最后,已是红色的尿液,黑色的呕吐物。那么痛。吃力地说话,要剪刀和砖头。被拒绝了有无奈的泪。痛到死。临回家的时候每日做梦。梦到爷爷健步如飞,那么年轻。打电话回家爸爸递给他接,我说爷爷我一切都好都好我过几天回家,爷爷你听到了吗?他说听到了听到了好多了。咳漱。他耳朵略聋,从不接电话。我的电话,应是他平生唯一一次。给在外的孙女多少恸又多少慰。先前还想去瞧一下曾经的恋人。被拒绝。惨烈。背叛与放弃。从哪里开始?敏感的女子啊,一丝一点的冷落,又焉能不知?多少圆满,不过以泪水作镀的假象。一兄长说,小妹,我宁愿你活在阳光下哪怕灼得有点痛,而不是煦暖的文字的和风。依赖文字。惧怕文字。唾弃文字。心魔作怂,文字无辜。逝。逝。笑容宛在,人再不回。眉骨霍霍作痛,深夜里欲呕。仓皇四顾。无岸可渡。多思则疲病,要保重。我看着那则短信帮妈妈梳头,理她又增的白发。一些亲人仍在为爷爷的后事争执。我抱住妈妈不可抑地哭。二、沉香屑,花枝乱颤去见我的老外婆。开开朗的老外婆。外公去后,她一个人守着院子,种了满院的花。木槿,月季,兰花,马蹄莲,石榴……在一个角落,她甚至种了一小圃罂粟。秀囡,我种的花,好不好看?好看,好看。我笑着看她菊花一般皱纹的脸,央她讲一下那陌生残桓的历史。你们这几个小冤孽啊,她深深叹息。在小板凳上坐下。那房桓与你小舅同岁,四十四年了。想起来,竟让他在安徽安了家。那些泛黄的往事渐渐苏醒。十七岁的妈妈。俏美呵,青春如花;长她十岁的爸爸,清贫呢,空自博学儒雅。师生恋。未婚先孕。未经媒妁之言的婚姻。惊世骇俗啊!妗子指着外公外婆大骂,妈妈几尽被逼死,舅舅与爸爸至今貌合神离。长妈妈两岁的小舅舅因此再难在家成家而远走安徽。一直天真地以为,爸爸妈妈的爱情只有美丽没有伤痛。一直那么天真。那么一相情愿。我说外婆现在一切都好了。现在不是都好了吗?你奶奶性子硬呢,那时侯不喜欢你妈,你妈刚嫁过去,没少受拿捏呢!我忽然哭了。我说外婆你原谅她,她快九十岁了,不能走不能看,爷爷走了她也垮了。我给她钱她不知道怎么放,让姑姑给她缝在衣兜里。外婆进里屋给我找东西撩起衣襟擦眼睛。花繁叶茂的小院啊,枝叶乱颤。那些痛心的痛心的风情。风来了,又走了;记忆的,忘却了。岁月安稳。再无依恋。三、季节盛大,月月有花读波伏瓦。她这样写雨:整个世界都在绝望啜泣,哭泣欲死。却又知道它绝不会死,还会流下更多的眼泪。绝妙的语句。绝妙的女子。一生与萨特相恋纠缠,却拒绝婚姻,拒绝孩子。然,死后仍与萨特合葬。在世人心中,他们早已是一对。存在主义者。那时侯备研,看很多现实主义、超现实主义、黑色幽默之类的书。萨特的《禁闭》,值得一读。恩。在说波伏瓦的绝妙语句。当然不会死。更好地活着。生命不息,爱情不息。季节盛大,月月有花。※作者:琉璃璎珞※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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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风尘恋恋情一柄素烛晕出一片昏黄的小天地,映照着书桌上的《倾城之恋》,白流苏的命运便在这个略带感伤的意境中沉浮。这是张爱玲的,那个活在我最喜欢地方的最优雅的女作家。我轻轻地叹了口气,走至窗边,艳俗的霓虹灯挤挤攘攘地亮着。恍惚间,时间的流水从身边滑过……30年代,上海。依然是灿烂绚丽的霓虹灯,却给人一种很温暖很心安的感觉。瑟缩在白羊毛围巾里,我攥紧手里的《倾城之恋》,心里很踏实。呼吸着带有咸味的空气,远处的外滩楼群灯火透明,我开始寻觅那个叫张爱玲的女人。张爱玲的家,是在一个热闹非凡的十字路口的一栋公寓里。以书叩门,门缝边露出一张疲倦略有点浮肿的脸,清汤挂面式的中长发,很清爽。初次见面,一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是了,这就是张爱玲,那个无数次在她小说里在她散文里熟悉的爱玲。“噢,你也在这里吗?”我轻轻地问一声。聪慧如斯立刻忆起这是她一篇散文《爱》中最精彩对白。微微一笑,她开门让我进去。那是一个华丽而不羁的小客厅,充满了张爱玲个人审美风格和情趣。当年胡兰成就被这样一种气概而慑住,称为“兵气”。也是在这里,张爱玲爱上了胡兰成。然而后来呢?大难来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命,胡兰成不要张爱玲了。张爱玲趿着拖鞋,关上窗,也关上了窗外夜夜笙箫。给我端来一杯茶后,她很随意地在我身边坐下。无言,我甚至不敢提及胡兰成,怕抹去这绝世才女的满脸冰霜,随之而来的是无可收拾的落寞。看到我怀里的书,张爱玲居然微微笑了笑,“你喜欢白流苏吗?”“是的,我喜欢白流苏就如同我喜欢你。我欣赏流苏和范柳原的那段爱情因为一座城市的陷落而得以成全。我也喜欢听你带着宿命味道地说,‘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陷落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我竟然一口背出了这几个在我脑海里徘徊不去的句子。张爱玲有些吃惊,“可从腐旧家庭中走出的流苏并没有经香港之战的洗礼而感化成革命女性,柳原也没成为圣人?”“他们是庸俗的,但又是健康的,乱世中更显可贵。因为———人生本如此啊!”我急急地而又坚定地说。张爱玲仰起头,望着头上灰暗的天花板,不让我看她的眼睛,可我分明发现她眼睛里弥漫了一层雾气。再出色的女子,也是渴望一份真的爱情的吧!我忽然觉得有些悲哀。……“告诉我,为什么你的文字里总充满着人生的一种无可奈何和一种无法言喻的苍凉,像一弯忧婉的蓝月,寒意直渗骨髓?”她苦笑,站起身来,推开窗。有穿着旗袍的女人从小车里下来,披着披肩,妖娆地走进灯火辉煌的大酒楼。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反问我:“你喜欢上海吗?”“喜欢,这是一个容易发生传奇的年代和地方!”“是的,上海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里招摇,可这是个一切有点儿不对劲的时代。动乱在不远处等着她,人如影子般迅速沉沦下去。看看,这就是上海,夜夜笙箫夜夜歌舞的上海!”“那你呢?”我小心翼翼地问,看着她的脸在金碧辉煌的背景下竟有种别样的美丽。“我?”她率性地甩甩头,“我是不甘死灭的,所以我只有拼命去抓住一点真实与安稳。人生有飞扬,我飞扬不起来;人生有热闹,我亦热闹不起来。我可以逃离一切,但我逃不出这生命的苍凉。苍凉是飞扬与热闹之中的安稳与真实。”张爱玲喃喃地说,不像是在对我,倒像是在说给自己听了。“我不写战争,也不写革命,我只是写爱情,只是描写人类在这个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我走过去,搂住她单薄的颤抖的双肩,我发现比以往更能理解白流苏以及张爱玲笔下的一切人物,那本是一个更孤独更真实的她啊!稿纸上有一行娟秀的字,“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写出这样一句话,该是有多大的悲哀啊!生命有它华丽的外表,但生命的内层,一点也不美丽。我低下头去……恍惚间,满眼眩目灯光让人睁不开眼。我站在自家阳台上,《倾城之恋》就安静地躺在光下,只有那和六十年前相似的月亮,冷冷地照着人世间一切悲欢离合。面向着它,我闭上眼睛。爱玲,明知道世间的路都已铺好,我还是忍不住祈祷上天。如果可能,选择另一种更温暖更容易的方式继续你的人生。求上天多赐些安稳与幸福与你。毕竟,像你这样冰雪聪明又至情至性的女子是不该受到命运苛责的!爱玲,祝福你! 返回《好文共赏》目录 恋恋风尘恋恋情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感真切自然,无矫揉造作之嫌,以平淡心现真实情。切合实际,蕴含着朴素而深刻的哲理,读来令人精神振奋,情绪激昂。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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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红海写景作文:恋恋红海 也不知道自己对水的恐惧是从何而来,十四岁的时候就在学游泳,至今仍是不敢去到泳池的深水区。但在Sharm El Sheikh的两天里却是留连深海,舍不得上岸。Sharm El Sheikh,官方的中文译名叫做沙姆沙伊赫,一个抹杀想象的翻译,我们译之为香梅榭尔。它在埃及东部西奈半岛的南端,离Cairo有着五百公里的距离,是依着红海的著名的休闲胜地。四月的下旬,埃及人纪念西奈半岛解放的法定假日连着周五和周六足足有五天的假期,我们正好用来执行这早已梦寐的红海探奇之旅。不幸是遇着了欧洲人过来旅行的旺季,尽管提前了半个月去预订酒店,还是没有能够订到房间。但我们一行十一人再加上两个孩子还是本着露宿何所惧的决心出了发。刚过了Suez运河下面的隧道,前面车上的林打过来电话:“Welcome back to Asia。”才记得这运河恰恰是黑色非洲与黄色亚洲的界线。一不小心,我们就跨过了两个大陆间的狭窄“缝隙”,回到了亚洲大地。沿着红海的岸在西奈半岛上前行,一边望是苍凉的戈壁荒漠,另一边望是平静的蔚蓝大海,沙漠与海,在这里却是相融一体的风景。路直,车又稀,我们一路狂飙,车速稳定在140公里左右,午后三时就到达了目的地。烈日当空,小城的街道上见不到几个人影。走进一间又一间的酒店,却一次又一次被礼貌的告知“客满”。人都藏到哪里去了?幸运的是,从街头“扫”到街尾,找到倦了,终于发现海边的假日酒店里还为我们留下了两个套间。每个套间两房一厅,挤一挤正好容得下我们。因为有乐相伴,我还“霸占”了一个主卧房。一放下行李就迫不及待的去了酒店后面找海。难怪街上见不到人影,人都藏在了海边。已是偏近黄昏,大家都回到了岸上,懒懒躺在沙滩椅上晒着斜阳。我们东游西逛,发现每张椅子都已经有了主人,一时竟找不到好的立足地。也就对明天更加的期望,盘算着要早睡早起来抢占地盘。第二天醒得早,匆匆忙忙的用完早餐就去了海滩。本来的计划只是先占据个好地方,躺在沙滩上晒晒太阳,再睡上一个“回笼觉”。见到早晨的红海,却一分钟也不想再在岸上停留,拖着乐一起兴冲冲扑向了大海的怀抱。临岸的水不过半人高,海底平缓水又极清澈,初时站着看那些斑斓的鱼儿绕着脚边游来游去,偶有淡蓝色的水母随浪而来,我们已是兴奋不已。赶忙托迟到的朋友买过来一个浮潜面罩,索性牵手伏在水面上追看鱼群,更是看得两个人大呼小叫。这片海的深与浅之间隔着一大片珊瑚区,珊瑚美丽,但忠于职守的救生员们总是会及时的用响亮的口哨制止一不小心进入珊瑚区的人们。只有一座长长的木头断桥由岸边伸向海中,是亲近那“深蓝”的必由之路。虽然水性不佳,但看着人们不知疲倦的在“深蓝”里来来回回,听着朋友老赖一次次激动不已的描述和鼓动,终于还是不能满足于浅处的嬉戏,要去探那更深远的风景。走到断桥的尽头,再习惯一下面罩后的呼吸,小心翼翼扶着桥上的铁梯走了下去。一入水中,第一秒钟的感觉是直入心底的惊恐,水下面这“浅绿”与“深蓝”的分界竟然是笔直陡峭的海沟,“浅”是伸手可触的珊瑚礁,“深”却是一下子就跌入了数十米深的海底。第一次亲眼见到深海底的沧桑又怎么能不让我惊恐?尤其是还有一个不知哪一个年代沉入的大铁锚拖着长长的链跃入了眼中。但惊恐只是瞬间,很快,“恐”就消散去,唯有“惊”留存,彻底的惊叹、惊服于如此奇异美丽的海里世界。海水仍是清澈,视线所及是数不清的鱼儿。它们五颜六色,它们形状各异,它们大小不一;或者成群结队,或者两两追随,或者独自隐于美丽珊瑚之中。我是化身为鱼,跌入了巨大的水族箱中吗?不,那只是城市里的俗物,这里却是真真切切的自然。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竟真的触到了一条明黄艳丽毫无戒备的小胖头鱼,意外之后忍不住的在面罩后面叫出声来。看见我的兴奋,桥上的乐也跃跃欲试。虽然没有能力做一个深海里的护花使者,但还是要来分享。借过了老赖的浮潜面罩,在乐耳边翻来覆去的鼓劲和叮嘱,终于牵着手下了水。但手一放开铁梯,她却径直往浅处的珊瑚礁上游去,拉都拉不回来。直让桥上的救生员口哨长鸣。还是深渊惹的祸,那从未见过的沧桑也让她惊恐。这一天,直到夕阳西下,海水渐凉,我都在海里面来来回回,沉醉不知归。乐却留下了遗憾。连夜里的梦都是坠入深渊。但第二天就为她找到了弥补的办法,我们去乘坐那“黄色潜水艇”出海看鱼。“黄色潜水艇”其实是艘漂亮的黄色玻璃钢游艇,但有一个底舱“潜”在水下。买票上船,驶出宁静的港湾,我们随着一船的意大利游客走下了底舱。大家并肩坐在两排小小的圆凳上,透过两边的大大玻璃窗看窗外的海里。我们从鱼群中穿过,被成千上万银色的小鱼儿包围;我们从珊瑚礁旁掠过,为黄色奇异的珊瑚和那里面的各式居客所吸引;我们遇见了连绵飘来的蓝色水母群,忍不住伸手去捉,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在玻璃后面。还不时见着一队队的深潜者背着气瓶在海底里潜游。Sharm El Sheikh,也是世界最著名的潜水圣地之一。渐渐的,惊叹声散去,大家开始沉默,不少人把脸贴在了玻璃窗上,是在恍恍惚惚里不知是梦是醒吧。一个半小时的航程,尽管到后来风浪渐大,在底舱里开始感觉到剧烈的摇晃,不少人开始晕船不适,回到甲板上大家还是连连称值回票值。Sharm El Sheikh三日间,看海看鱼看珊瑚。但始终,人是最好的风景。比如当你在海里慢慢游,全神贯注的赏着鱼与珊瑚的时候,蓦然间却有一位浑身上下只着一副大大脚蹼的美丽女子从身前的水下划过,直让你以为原来世间真有美人鱼的存在。又比如游到累了,站在木桥上看夕阳下大海的时候,一位二八年华的少女悄悄从海里钻出,疲惫的抛去救生衣,只留着T-back在身上站在一旁任海风吹干长发。看着她,并不会给人任何的邪念,只是觉着,原来人与自然是可以和谐相融。遗憾只是这片土地仍是沉积了太多仇恨,总是会出来打破安详与和谐。回到Cairo的那天晚上忽然接到朋友来问平安的电话。就在这个下午,离Sharm El Sheikh不足一百公里的另一个美丽的海滨小镇Dahab发生了连环爆炸,多人死伤。上网去看新闻看到爆炸地点的照片感觉是那么的熟悉,是的,一月份夜登西奈山后就曾在Dahab的海边小街上,一间叫做Jasmine的咖啡馆里小憩,几个人围着熊熊篝火在松软的沙发上枕着海浪声睡了一个悠闲的下午。也还没有忘记去年七月在Sharm El Sheikh发生的连环爆炸曾夺去了九十多个无辜的生命。要等到什么时候,广阔的中东大地上才能够有真正的和平?人与自然,人与人才能够真正的和谐相融?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