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地相距30千米,甲丙从A地,乙从B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甲步行前进速度为每小时4千米,丙骑车速度为每小时11千米

3个回答

  • 设乙的速度为a

    第一次乙丙相遇的时间为30/(11+a)

    此时甲丙相距【30/(11+a)】*(11-4)

    第二次甲丙相遇需要的时间距离第一次乙丙相遇的时间为【30/(11+a)】*(11-4)/(11+4)

    可知:甲丙相遇时共需要30/(11+a)+【30/(11+a)】*(11-4)/(11+4)小时

    同时甲丙相遇时甲乙二人相距8千米,说明此时甲乙共行走了30-8千米,需要花(30-8)/(4+a)小时

    所以30/(11+a)+【30/(11+a)】*(11-4)/(11+4)=(30-8)/(4+a)

    得a=3

    若丙与甲相遇后再次掉头,接着与乙第二次相遇所需要的时间为甲丙相遇时甲乙之间的距离8KM除以丙与乙的速度和11+3,时间为4/7

    此时甲丙相距的距离为甲乙之间的距离8KM减去上述时间内甲乙行使的路程(3+4)*4/7

    最后甲丙相距4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