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那个他
一直都讨厌他,讨厌他的专横跋扈,讨厌他的横行霸道,讨厌他的尖酸刻薄,讨厌他的不苟言笑……
从他进我们班上的那一刻,他那高傲的神情与漠视一切的眼神就牢牢地定格在我的脑海里,那时我就知道他一定不是我的朋友,甚至关系也会紧张。他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下巴从来都是抬得高高的,眼神中常常流露出几分不易察觉的不屑,有些同学较为敏感,感觉到他的不屑后,总是欲言又止,把刚刚到口的话重新又咽回肚子里,然后匆匆离开。他这时就会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扬长而去……而且,最不能让人忍受的是,从他嘴里诞生的话就像一根闪着幽幽寒光的小刀,猛地割在别人的心上,血,顿时流个不停,需要好几天才能愈合,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他好像这些也没有察觉,没有半分收敛,依然我行我素。在他的字典里,完全查不到“对不起”三个字,两个人起纷争,他从来都是取胜的——用他令人无法忍受的模样和刻薄犀利的言语。大家纷纷疏远了他,躲他就像躲瘟神一般。狂风暴雨平息了一阵子,可是他唯恐天下不乱,又开始兴风作浪……
我正在认真地写着作业,墨水瓶被我放到桌角,还没有盖上盖子。这时他走来,指尖“帅气”地碰倒了墨水瓶,墨水就像被解放的重刑犯一样兴高采烈地狂奔出来,在桌上迅速蔓延开来,濡湿了我的作业本,补救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墨水瓶里只有几滴“惊魂未定”的墨汁在来回滚动……“这厮又在故意捣乱!”我的怒火已经冲上了脑袋,终于爆发出来,对拂袖而去的他大吼一声:“站住!赶紧向我的墨水道歉!并重新买一个一模一样的!”这威力不亚于武侠小说里的“河东狮吼”。“哼,要怪就怪你自己,谁叫你把墨水瓶放在桌角,还不盖上盖子,真是个不折不扣的马大哈!”他冷笑一声,一脸鄙夷,双手还悠闲地插在裤兜里,完全没有把我当回事。“你……”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抡起拳头,想看到他的眼眶变成一团青紫的模样。他的眼神开始有一点惧色,但是马上就变得舒缓起来,因为旁边的同学适时地拉住了我,他们知道我的力气大,这样砸下去,他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努力地想挣脱他们,我要让这个高傲的家伙长点记性,不要再胡作非为!可是,同学们狠命地扯住我,我变得像一头发狂的狮子,要是不是这几个同学“行侠仗义”,他早就死在我血盆大口之下了。看着他春风得意的背影,我的鼻血差点喷流而出,同学们看不下去了,对我大喊道:“安乔雨!你放过他吧,你力气大把他打坏了,你还有更大的麻烦的!”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靠在桌子上。
打这以后,同学们彻彻底底地孤立了他,谁要是走过他身边,就会不知不觉加快脚步,生怕被这浑身充满棱角的他伤到,蹭掉一层皮来,隐隐疼上好多天。他也就成了校园里的独行侠,但这个独行侠却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周末下午,放学铃还是按时响起,外面下起了雨,而且越下越大,路旁很快就积满了一个个小水洼,泥土很快就变得湿润,被老天爷和得稀稀的。我想早点回家,看我最喜欢的动画片,于是我胡乱地往书包里塞了几本书,拉上拉链,背起书包就往外跑。跨上自行车,穿上雨衣,急匆匆地往校门外赶。
校门外有一条马路,我必须走过马路才能到家。今天真是倒霉,刚刚出门,马路对面的绿灯就变成红灯,反正再变成绿灯还有一阵子,等也是等,看看书包里还落了什么东西——检查的结果令我大吃一惊,我的作业本居然忘在了抽屉里,要是做不了的话,下周来的时候难逃老师的批评啊!我在也顾不上红灯绿灯了,更管不了我的动画片,只是希望在我书包里能找到“一线生机”,可是结果却让我频频失望,燃眉之急啊!我急得直跳脚,这时负责我们班放学的老师走来了,我赶紧上前问她:“老师,教室的门锁了吗?”“哦,刚刚锁了。”我仍不甘心,追问道:“老师,那您看见我的作业本在教室里了吗?”“没有看见,你的作业本忘拿了吗?”“没有,就是随便问问……”“哦,那就好,你可别忘拿,你知道我不允许现在同学换新本子,因为这实在太浪费了,拜拜!周末快乐!”老师离去了,我的最后一缕希望也被无情地打灭,我垂头丧气地骑上自行车,正在万念俱灰的时候,听到一个声音“马大哈!等等!站住!”这不是那个讨厌虫吗?我没有理他,但是他却抓住了我自行车后面的小坐板。我只好没好气地对他说:“干什么,又来找什么麻烦?”他撇撇嘴:“哼,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给你送作业本来了!”我惊奇的望着他:才发现他的浑身都被雨水淋湿了,脸上的水哗哗地流,已经分不出哪是汗水哪是雨水了,他那双新买的耐克鞋已经面目全非,沾满了黄色的泥泞。可是我的作业本却完好无损,还残留着他的体温,是他把我的作业本包在衣服里面造成的,这时,作业本上似乎散发着淡淡的馨香……“你……”我竟一时说不出话来。“我什么我啊,不过我为我以前的过错向你道歉,现在大家都孤立我,其实,我也想获得真挚的友谊,我想好了,请你相信我!”
雨,仍在淅淅沥沥地下着,轻轻地冲刷这这世间的一切,也默默地冲淡着我们之间的隔阂……
武汉市育才小学六年级 吴蕾
心中的那个胜地
随着我们孝义经济的快速发展,从市区街道到住宅小区,处处绿树成荫、香花扑鼻,更有那小巧玲珑的崇义园、古朴厚重的郑兴公园和规模宏大的胜溪湖公园。在我心中,我最喜欢、向往的是胜溪湖森林公园。她座落在孝义市迎宾路旁边,胜溪街的南部,这是一个风景优美、非常吸引人的地方。
夏天到胜溪湖游玩的人最多。走进公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遍布公园四周的树,一棵棵杨树高大挺拔、枝繁叶茂,绿叶一簇堆在另一簇上面,不留一点缝隙;一株株粗壮的银杏树,像一位位威武的士兵矗立着。还有那一棵棵国槐,大大的树冠既像撑开的一把把绿绒大伞,为我们遮风蔽日;又像一把把大蒲扇,为我们送来阵阵凉意。湖上两座弯弯的拱形桥凌空飞架,宛如雨后的彩虹,美极了。碧绿的湖水像柔滑的丝绸,迎风舞动,吸引了许多游人泛舟湖上,一圈圈波纹荡走了人们的丝丝烦恼忧愁,激起了阵阵爽朗的笑声。穿过拱桥,就来到了碧荷园,碧荷园因湖中的荷花而得名。湖面上,那碧绿的荷叶,既是鱼儿白天宽阔的游乐场,又是青蛙晚上柔软舒适的大床,还是小朋友想象的摇篮,在他们看来,荷叶上那晶莹的露珠就是鱼儿送给荷叶最名贵的礼物——钻石。各种艳丽的荷花偎依在荷叶旁边,看那粉红色的花瓣,有的已经露出迷人的笑脸,宛如一个个仙女下凡;有的含苞待放,多像个羞答答的小姑娘呀。在看那些白荷花,洁白的简直能和白雪公主相媲美。吸引了许多游人与荷花合影留念。
到了秋天,胜溪湖呈现在游人面前的是又一幅独特迷人的风景。放眼望去,片片绿叶换上了金装,在风伯伯的吹拂下,一片片叶子在空中翩翩起舞,飘到水中,像一叶叶小舟到远方旅游寻梦去了;落在地上的叶子,在大地妈妈宽广温暖的怀抱里做起了香甜的美梦。再看那朵朵秋菊,傲视风霜,怒然绽放,粉的像霞,白的如雪,黄的赛金。看看这朵很美,看看那朵也很美,真让人大饱眼福。
胜溪湖森林公园,我们的城中之园,随着孝义的进一步发展,你将会更加光彩夺目、美丽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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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那个他在小学六年里.我交了不少的朋友.认识了不少的同学.直到在毕业典礼上.遇到了你.我虽然对你的了解不多、但我知道、你是一个善良.舍已为人的人.我们虽然住在同一个小区.可是并没有什么联系.就算平时偶然碰到了.也只能默默不语.记得在广播站时.我比你去的迟、你就细心的教我怎样使用广播站的机器,因此.你落下了不少的工课、然而.你并没有怪我.反而每天用自己的零花钱给我买零食吃。后来.我们到上初中的时候了、巧的是.我们又分在了一个班,每当有人找我麻烦时.你都会挺身而出.你知道我不喜欢吃早点.却每天都会给我送早点、记得那次体育课上.我被一个同学推倒了、你为我贴上了创可贴.每次跑完步时.你都会给我递上一瓶水.直到你分班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后来、听别的同学说你转学了、愿我们还能再见吧!3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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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那个他其实在你初来乍到,来到了这个还算平静的世界。但是,我在你来到世界的时候,还在学校上着课呢。去医院的途中,我在心中想着是个小王子还是小公主呢?好不好看呢?直到见到你。你安静地躺在小床上,眼睛还睁不开,稚嫩的小手,一两厘米的头发。你小的我不敢抱,可那三年级的我做了姐姐,在我的心中你很可爱、天真、好奇。渐渐地,渐渐地你长大了,不像从前一样了,是一个小男孩了,我看着你长大,从那个蹒跚学步,咿呀学语的小娃娃变成淘气的小男孩了。你变得真越来越坏,越来越调皮,越来越淘气。老是打扰我学习,拿走了我的笔,还把它弄坏,告诉你危险的事让你不要去做,你偏偏不听,让我生气的是你竟然有一次淘气得把我数学卷子撕坏,总是喜欢和我唱反调。这让我越来越讨厌你了,不听话的时候是非揍不可。现在的你,上了幼儿园,越来越不听话,晚上刷牙要找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妈妈叫了好几遍都不听,一见到喜欢的玩具就要买。当然你也有在幼儿园表现很好,被表扬的时候。平常的坏毛病还有好多,这会让我更讨厌你,在这时我的心中对你更多是讨厌。但是,我总是可以在生活中感受到时刻都在惦记你。记得上次我和妈妈单独去香港,而你和更小的妹妹在外婆家。去的时候,我心里总惦记你们会不会哭?会不会想妈妈?有时候妈妈开车来接我,我只看到妹妹的时候,总会问妈妈弟弟去哪儿了?说实话,弟弟妹妹不在家时,家里显得很冷清。现在的我总算明白了,在我心里的那个他很重要,表面讨厌极了,但是心里还是惦记着的,也许这就叫血溶于水的亲情吧!这就是我心中那个淘气的他。6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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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他十六年前我与他素未谋面,偶然某日,我与他相遇,从此我的半生便有了他的陪伴。——题记刚见面时,他的大手没经过我的允许便抚摸我的头。他手上的温度舒服得我直打呵欠,在我入梦的前一秒,我记住了他的笑靥如花。在日子的不断更替,他的模样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他的样子并不出众,浓密的眉毛下是一对单眼皮的眼睛,但却炯炯有神。高高的鼻子下是一张厚实的唇,恍惚间轻泻一丝暖意。我对安静一向是避之若浼,在不断的奔跑与跳跃中,我总是容易受伤。在我扑倒在地的背后,往往是他担心焦虑的身影,在他把我背在身上的一刻,我感觉到他的背很壮实,很值得依靠。在我累得睡着的那一瞬间,我记住了他的伟岸如山。我很快踏入了新的人际圈,周围出现了更多我不熟悉的人。渐渐地,我有了和我一起疯一起笑的人,一天的大部分时间再也不是跟他一起过。当我想他的时候,他也不会迅速出现在我面前,一切未知的事都只能靠我自己去面对。我会与他慢慢疏远的。我这样想。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他又会出现在我驻足的地方,拉着我的手回到他住的地方,他告诉我那叫家。而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身体发生了奇怪的反应,手脚变长变大了,五官也与以往有所不同,内心开始有种莫名的感觉,就似这个我存在的地方开始被我看得透彻了。而他的身体也发生了反应。浓墨的头发掺有零星的白,半眯的眼角有了些许的褶皱,挺拔的身子也有些弯曲了。我始终想不通。而后的每一个晚上,总会有人闯入我的梦乡,那个人我并不认识,他每次都会嘴唇翕动,但我一句话也没听清楚。当我白发斑斑之时,他早已不知所踪。夜晚,那个陌生人依旧闯入我的梦中,这次我终于听清楚他的话,他说:他是我赐给你的天使,他会呵护你,疼爱你,快乐时他会陪你笑,难过时他会陪你难过,挫败时他会鼓励你,他会用尽所有去爱你,直到他老了,走不动了,但在他眼中,你依旧是他一生的使命。“他叫什么名字?”我问。他缓缓地回答:“他的名字叫BABA。”当我们年老的时候,父母早已离我们远去,再去珍惜也来不及了。所以,当下我们要好好对他们,因为他们的消失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上最爱最疼自己的人真的没有了。——后记8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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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个他我跟他相识在高三的班级了,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我们就打闹了一起,可能是因为我们是同桌,可能是因为其他人而认识,但就是那样自然而然的在一起打闹,而我也在高中最后一年认识一个无可代替的他,或许我们就那样的在一起才是我们应该有的结局,但是缘分就是那么奇妙,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冷战了。记得当初我跟他并不熟悉,只是觉得他人真的很好,总是那么的和气,没有脾气,很喜欢跟他一起玩,当时真的没有想过爱情,不知是当时的我太年幼,还是当我的我太固执,总认为爱情是一件很美好的东西,它是存在的,只是不会降临在我的身上,相信世界上的所有美好,但确没有信心这美好是属于我的,后来有听别人讲他来这个班级是为了另一个女孩,一直喜欢,为了一个女孩转到这个班级里来,我当时还觉得这人真的很痴情,这多好,可以为了爱情做那么多事情,后来我们两个经常聊天,现在早已经想不起来聊天的内容,确实能记起来那份快乐,属于青春期单纯的快乐。再后来我们就经常一起吃饭,一起放学然后去他住的地方玩,常常打牌到半夜,然后就在他那里住宿。就这样过了没多久,他的朋友和我们一起玩的同学,都以为我们在谈恋爱,但是我都否认了,是的,我否认了,当他亲自来问我的时候,我们谈了好久,只记得我的回答一样是没有在谈恋爱,记不清谈的内容,但是确记得我当时的想法,我那时候是经常看一些校园小说,总是被那单纯的友情而感动,总是相信那些单纯的友情的存在,以为我们那样的相处就是单纯的友情,突然扯到恋爱上,我有点接受不了。就那样,我们两个冷战了,不再一起吃饭,不再一起玩耍,在冷战中,我看着他慢慢的颓废,可我确什么都不能说,也什么都做不了,后来,冷战一阵子,就开始说话了,忘了谁找的谁,但说话后总觉得中间少了点什么,没有以前的那份自然。后来慢慢的有好转,但是确没有之前的那份甜蜜。就那样我们过完了高三,在快毕业的时候我们还有另外几个同学一起去拍了照留念,再后来我们毕业各奔东西,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会发生什么事情,我没有再去找过他,只是偶尔的时候去看看他最新的空间状态,后来知道了他的新手机号码,可是我确没有存过,因为从来不记号码的我,把他的手机号码给背会了,记在了心里,但确很少跟他电话,偶尔的电话还是看到他空间的状态不好了打电话问候一下,但确没怎么说话,因为他不告诉我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写的日志才知道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其实当时是觉得有些失落,虽然不知道为了什么,后来有给他电话,但是没说关于他女朋友的事情,只知道他很颓废,我确什么都不能做,大二的时候他从外地回来,来找同学聚聚,我知道他回来了,我从学校跑来见他,不知道那天是怎么回事,见他的时候总觉得他变了很多,突然变得很高大,而我在他面前就像是一个小孩子,晚上一起吃饭,很少喝酒的我确找他对瓶吹,其实,从开始喝酒我就一直在看他,我想知道,他到底变了多少,还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他,后来找他对瓶吹,没有任何理由但是他确跟我喝了,我知道他没变,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他。后来都喝多了,我们好几个人开了两间房,晚上一起通铺睡,我喝吐的时候,我酒就醒了,后来我们一起玩真心话,有几次都是想问什么确问不出口,游不知道问什么,就当我酒没醒吧,那我就可以放肆一次,晚上我们通铺睡,我挨着他,觉得特别的安心。再后来我们毕业实习,他比我实习早,在上学的地方实习,那年的过年我们见过一次面,但是确没有那么放肆过,再后来实习,毕业,而他也来到了我的城市,找房,找工作,找到的住的地方离我很近,几分钟的路程,我们确很少见面,也很少一起玩,在后来他换工作,换房子,我也换工作,换房子,我们都忙着各自的事情。再次换的房子,还是离的很近,偶尔去他那里吃饭,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也让我明白了许多,我想明白,其实我心里一直都比较依赖他,要不然不会知道他过的不好就给他电话,不会什么时候都觉得他一直都在,不会到了过不去的坎的时候找他寻找安慰,不会在他面前暴露那最脆弱的自己,也不会一直都记得曾经约定过的我们彼此28的时候要是都还单身,我们就在一起结婚过下半辈子。现在,我们还没有到了28岁,但是我想明白了,他就是我想要的爱情,我想要的幸福,我就把他追到手了,虽然我不知道以后的路会怎么样,但是我我知道我会惯着他,宠着他,尽我能力给他幸福。曾经,我问过他,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让他在我生命了占很重要的位置,他说不知道,我给他的答案是,他是我生命中的阳光,他一直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是我确知道。现在我们在一起了,我把他追到了,我就要好好的珍惜他,虽然他是那么平凡,没有什么特长,但就是无可代替,是那么重要,是我的那个他。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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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那个秋心中那个秋民族小学六年级三班(2006届):毛安艳金秋艳阳,和风送爽。那是一个明媚的早晨,我同小伙伴爬上了后山。啊!多凉爽呀!我们站在山顶,迎着瑟瑟的秋风,举目远眺,山峰从眼前连绵不断地伸向远方。山与山之间,薄雾袅绕,一轮红日冉冉升起,给大地罩上了一层美丽的面纱。我们来到草木茂盛的树林,宛若一个美丽清雅的世界。地上的小草厚厚的,踩上去软绵绵的,舒服极了。一棵棵大树清秀挺拔,树叶在微风中摇曳,如蓝天中盛装的蝴蝶在清歌曼舞。离树林不远处有一片橘林,枝头,果实累累,摇摇欲坠,黄橙橙的,像一盏盏小灯笼把成熟的气息发散。忽然,秋风吹来一阵芳香。我迎风望去,啊!菊花开得好热闹哦!你看,那碧绿的叶子,衬托着各色的花瓣,黄的尤金,红的似火,白的如雪,朵朵傲霜吐艳,千姿百态,使人眼花缭乱。我们高兴得像一只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瞧瞧这朵,闻闻那朵,在菊香四溢的花丛中享受乐趣。我同小伙伴在金色的秋天中奔驰,嬉戏,手中捧满了秋天的颜色,采拮着秋天的精华。珍珠般的水果在草丛中跳跃,七彩的花儿在发间传送,绿树成荫,花鸟为伴……啊!大自然真香。我下定决心将要把这个秋天留在心间里,留住这个画家也永远画不出来的秋天,不要孤独陪伴,不让悲伤发酵。(那的确是一个迷人的秋天,那是一个永远都不能复制的秋天,因为从那以后作者最亲最亲的小伙伴已不在,秋天也就只能留在心中。)5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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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他有一个人深深地藏在我的心里,总是让我时时想起他。他长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让人感觉到温暖。平平的头上长着立起来的头发,皮肤有些黑,他的嘴巴可能受过伤吧,吐字不是很清晰。他家住在王升屯,感觉家中不是太富有。他经常向我提起他的妈妈,却从没有说起过爸爸,对他来说爸爸很陌生,我想他的爸爸是不是去外地了?他喜欢穿一身黑色的衣服,一双鞋也可能伴随他过了几年的风雨。总之印象中的他是一个极普通极不起眼的男孩子。但是,一个意外事件的发生让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那天天下着雨,我从老师办公室抱回一大摞作业本,教室已空无一人,因急着要回家,把作业本放在讲台上背起书包就走,结果却忘了锁门,导致我们班损失了一个板檫和几根粉笔。他发现后悄悄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一个板檫和一盒粉笔放在讲台上。我想,这个朋友我交定了。随着交往的增多,我终于知道他家里的一些事情,他妈妈很辛苦,兼二份工作,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挣份辛苦钱,有时他放学后还要帮着妈妈干活!家里生活这么艰难,他却有这么崇高的精神,我很佩服!那年冬天班里换新锁以后,只有一把钥匙,需要有人提前到校给大家开门。我给他说:“上午你开门,下午我来开门。”我想他一定不会同意的,因为大冷天的谁都不想走的那么早,谁想他却答应了!这个人心眼太实在了,无棱分配他何种工作他都毫无怨言,我很佩服!他在班里是一个执行纪律的“模范生”,从不会和人打架,从没有干过任何出格的事,这一点我这个副班长真的自愧不如啊!这个外表极普通很不起眼的男孩子真的值得交往。什么?你也想认识他,那我告诉你,他就是我们班的马树华同学!6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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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那个他不定要很帅但是有着清澈的眼睛干净、舒服他笑起来的时候温暖、亲切。我心中的那个他喜欢背着双肩包耳朵里放着耳塞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但却会留出一只手拉着我静静地走。我心中的那个他不定要很高却是我踮起脚就可以亲吻到的高度他会低头温柔地看我抚摸我的额头然后总是浅浅地一吻。我心中的那个他会耐心地陪我逛街会帮我挑选会给我建议会说我穿哪件好看也会偶尔偷偷地跑去收银台付钱然后在我耳边喃喃:“这是礼物哦!”。我心中的那个他不会嫌弃我这儿那儿不会气愤我老迟到不会抱怨我手机不会对我大吼大叫不会对我忽冷忽热即使生气吵架错的是我也一定是他先三秒道歉不会老是去看街上别的女生不会说我小腿不好看不会说我手上的毛不会说我脸上有痘痘不会让我跟别的谁比眼睛大不会说我又胖了他会在我素颜的时候告诉我:“我喜欢你这样子。”他会在看到其他好看的女生时挽住我的腰他会说:“你一定要身体健健康康的哦,答应我。”他会在我痛经或是不舒服的时候陪我躺在床边安慰我,看我睡着而不是在一边打游戏他会抢着拎行李,购物的口袋他说他更壮他会跟朋友一块儿走的时候总是让我待在他的左边或是右边永远不会丢下我不管不问让我一个人默默地走在后面。他会跟我一起去听一场梁静茹的爱的演唱会他会带相机拍的却总是我过后他还会陪我去看S。H。E的演唱会陪我一起唱,一起笑,还有一起掉眼泪他会睡觉的时候穿着白白的背心把我抱在他的怀里每天会在关灯后漆黑的夜里对我说:晚安,我爱你。时不时会起早为我做一份爱心早餐热牛奶,煮鸡蛋忙完这一切后他去门口取报纸却不忍叫我起床。我心中的那个他会喜欢跟我坐在地板上看书这时候我们什么也不做各自看各自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我们没有言语交流没有肢体接触我们只是知道只是觉得那个人就在自己的身旁就安心了,就平静了。我心中的那个他不会让我做我不愿意的事他会总是征求和尊重我的意见他说因为在他心里我就是一切因为我是最最最重要的他会给我写小小的卡片告诉我他想我他会给我买99朵红玫瑰当是给我的惊喜他会觉得拥抱比性更有爱他的同性朋友更比异性多他不会跟别人搞暧昧更不会欺骗我从一开始。我心中的那个他我还没有遇见我还没有找到如果有一天我发现了他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这样在人群中于某天相见我们会彼此问候:“原来你也在这里!”我会很爱他就像他很爱我一样我心中的那个他。初二:勿念°9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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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他老师今天说:“要用欣赏的目光看曾经不欣赏的人,因为人不会一无是处,总会有一点“亮点”。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我就来想一想这人会是谁。有了!就是他了,是我们六(4)班“家庭”的一员,如果是用以前的目光来看他的话,他是一个成绩又差,脾气又暴躁的人。他急了,还会毫不留情地一巴掌扇过去,以前我只会给他一个六十分,但是以现在的我用欣赏的目光看他的话,发现他也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他最大的闪光点就是:乐于助人。记得在去年的8月的29日,我在公园附近散步遇见了他。见到了他我尽量会躲避,但是这又是我的必经之路,所以我就只能跟在他的身后。我看见了他捡起了地上钱包,拿起包走向警察叔叔的方向,于是我又仔仔细细地看着,只见警察叔叔接过包包正要道谢的情景,我慌乱的现身(我也不顾自己的处境)立马跳了出来,对警察叔叔说:“他有可能把钱包里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警察叔叔听了,拉住了他的手,当面检查了他的钱包,发现他自己钱包里的钱连一个钢镚儿都没有,我才知道冤枉他了,我想急忙护住头,可是他只是挥了挥手,就走了。我瞪大了眼睛,这是我才发现他的另一个闪光点:宰相的肚子能装船。4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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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他有一张圆圆的脸,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小小的耳朵,这就是那个小小的他。刚开始认识他的时候,我认为他是一个笨笨的,胆小的人。每当老师提问题时,他仿佛就是一只老鼠,生在了一个角落里。直到那一次,在公交车上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的想法渐渐变了。那天,是星期六,阳光明媚,我哼着歌去往作文班的路上,遇见了他。我们一起上了公交车,车上人比较多,我没有抢到座位,他却找到了一个空位置坐下,看着窗外出神。过了一会儿,一位风尘仆仆的老奶奶上了车,奶奶缓慢的挪动着步子寻找空位,但是她从车头走到车位,却没见到空位,也没有人愿意让座,她连连叹气。周围的人大都一脸冷漠,事不关己的样子,我的心里一阵说不出的难受。这时,那个他站起身说:“奶奶,这有位置,请您过来座。”说完快速的跑到老奶奶身边,搀扶她坐下。看到这个场面,我立刻对他改观了。也因为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要看他的内心。那个他,就是我的同桌。3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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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他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微微的扬起下颌。不经意间的一回首,却发现他的头抬的更高更傲……——题记他,素不相识。每天早上上学的路上,总是会在前面或者后面看到他的身影。高高的个子,瘦瘦的,很白皙的皮肤,一点杂质也没有似的。眼神里夹杂着一丝冷漠的光。他总是斜斜地背着那个沉重的书包,没有拉好的书包链下,隐约地看到一杯“辉山酸奶”。天天如此,因为那丝光,让我不敢上前搭讪,但我的好奇心一点点加重。于是,这里那里到处打听,才了解到他。他的名字——琦成,高我一年级。这个人,学习很好,几乎每一次他的名字都排在成绩单上的第一位。但,他这个人有很内向,很少和别人说笑的。他,真的是很怪的一个男生。噢,原来是这样。既然讨厌和陌生人交谈。那每天早上遇到他也就不必打招呼了。每天早上,依然还会遇到他,看到那个斜背的书包。偶尔的一次,听说他这个很“傲”。“傲”?!这个字,放在他的身上,合适吗?好让我疑惑。不过,又想起了那丝冷漠的光。可能他是这样的吧!不过说起“傲”,我倒是满有资本的。说实话,我这个人也傲的。不是因为学习不错的原因,而是因为本身就带着一种傲,或者是因为喜欢写诗歌的原因吧。所以对这个“傲”字有着特殊的感觉。那样喜欢,又带着几分崇敬。我所认为的傲字,和骄傲是截然不同的,那不是盛气凌人,那是自信的表现,那是绝不会被人踩在脚下,不喜欢世俗的表现。不过,哼,你也傲,比比看!那晚,漫步于操场之上,抬头望着天空,很美。眼角的余光中似乎多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他?!正在操场上慢悠悠的走着。这个机会,我一定抓住!装作不经意的换转方向,与他面对面走。我微微地抬起下颌,收敛起笑容,眼角里放射出一种犀利的目光。不带一点柔和。与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似乎有一种想看他表情的欲望。于是,没有经过大脑允许,便轻轻的一回首,却发现他的头抬的更高更傲,眼角的那束光却那么温和,自然,而又不平常。脚下的步伐,如此稳定,甚至很节奏的感觉。白色的,红色的,还参杂一点紫色的天空,轻轻摇曳的树枝下,有一个很Boy的女孩,呆呆的望着那个背影,高高的各自,瘦瘦的样子,和那高高扬起的下颌……8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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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他有一个人,乐橙很爱他;有一个人,在用生命做专辑;有一个人,很爱他的乐橙们;有一个人,他是乐橙的骄傲;有一个人,他可以让别人骂他,但是他不允许别人骂他的乐橙;有一个人,他和乐橙之间有很多故事;有一个人,和乐橙有着晨若不离,橙则不弃的誓言;有一个人,总是在表演结束时,做晨式鞠躬;有一个人,他说所有的乐橙都是他的女朋友。他就是在用生命做专辑的魏晨,是为了不让乐橙担心而改微博时间的魏晨,是为了音乐而不顾一切的魏晨。他让我有了太多的感动。初二:晨唯一信仰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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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他!在这个繁华的世界,我就是似水滴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平平凡凡。我不是不会哭。我不是不悲伤,。是我不能哭。是我不能悲伤。我知道自己一旦选择落泪。选择悲伤,我只有被淘汰了。。我只有做到最好。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即使是写作。我也不知道从何下笔。只是一点点的,把回忆一起拼凑。但是谁又知道那些回忆就是一道道伤口。一旦撕开,就只剩下滴血。回忆对于我来说。即使一道伤口。也是一道风景。在我的世界里。我总要不停地用现在用未来去填满回忆的伤口。直到有一天这伤口渐渐的被抚平。我很喜欢一个人在坐在海边的礁石上。静静的吹着海风。享受这夕阳的沐浴。仿佛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每到那个时候。我伪装的坚强就全部瓦解。泪水总是那样不争气。不争气的落下了。打湿了我的脸。我笑了。或许这样是一种解脱把。有时候就只想静静的坐在那里。不管涨潮还是退潮,都坐在那里。享受海风的洗礼。去迎接那一天有一天。但是终究有一天,我会离开的。。年的9月01日。我正式的到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学校里。学习。第一天我的伪装的坚强就被老师瓦解了。。但是我还是不想说话。我总是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从那时候开始,每次的下课我总是喜欢在天台上,自己一个人,静静的…小时候就不喜欢讲话。只喜欢一个人的我。即使来到了这样的学校。我还是那样!我不觉得自己很孤僻。只是我选择的生活方式和别人不一样把。。而且我们的生活环境也不一样!!就那样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我的生活还是那么风平浪静。我也不想去搅乱了。。还是喜欢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上课一个人走开。我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我嫌麻烦。直到有一天…。“喂喂。我们做个朋友好不好?!”眼前的男生,是那个班上的班长,平时就是那样的死鱼脸。我不喜欢。也不稀罕。我甩开他抓着我的手。一个人自己走开了。。“对不起。我没有兴趣。从一开始到现在!”出于礼貌我还是回了一句。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话,肯定惹怒了他了。所以还是道歉了。“好吧。冷小姐。你的棒棒糖还有巧克力。!”额,眼前的男生,对我太了如指掌了把。拿我最爱的东西来吸引我。虽然不喜欢和他交朋友。但是事物的诱惑啊!!哈哈,。不过他叫我什么?!冷小姐。我扑哧一下笑了出来。没想到那家伙居然还很惊讶的看着我耶。“额。班长大人,看见我笑,很稀奇吗?!”我迅速收起了笑。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巧克力和棒棒糖。我就拿走咯。。做朋友就免了。”我还是拿了棒棒糖和巧克力。就逃之夭夭啦。。嘻嘻。。其实那个班长真的蛮好的耶。。从那之后。他每天都陪着我在天台上聊天。。我也慢慢习惯了他的存在。有时候会跟他讲讲故事。其实那些故事是我的故事。记得有次我哭了。。他很男人的挺起胸膛,把肩膀凑过来给我。:“肩膀借你。。”呵呵,我还鬼使神差的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抽泣。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哭。我不觉得丢人。因为我觉的他应该是我这辈子最相信的一个朋友了把。。嘻嘻。我们俩总是并列在年级的第一名。我总喜欢说他。有时候我还在别人面前开他的玩笑嘞。但是我还是不会在别人面前笑。有段时间我们玩得很好很好。可是幸福的日子总是很短暂的。不知那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在老师面前乱说话。说我跟他有那种关系。我承认自己有点喜欢。但是我们俩绝对没有那种关系。但是老师还是听信别人的话啊!【我平时跟老师关系不好啦。。】老师没有把我的家长请来学校。不想也知道为什么。我家的老爷子没空。只有他的妈妈来了。。那个阿姨眼里很温和。但是下一句话改变了。我们之间的所有。只见那个温柔的阿姨。微微启唇,说道:“老师我想帮他学!”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跟老师鞠了一躬。代表我先走了。。不知道那时候是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好无助啊!!我没有回到班级。我直接去了天台。因为我最喜欢的就是那里。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吹着风。原本静静的天台上。却多了几声咳嗽声!我知道是他来了。。:“是来道别的把。好了,你可以走了。”我没有多看他一眼。因为我害怕我自己会舍不得。我害怕我自己的感觉会告诉自己我早恋。我害怕的只有结果。我知道他会走。即使我再怎么样。他还是会走的!我没有做无谓的挣扎。第二天。他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沐浴阳光。听者风吹过的声音。却没有想到。眼泪却从眼角滑落…。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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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那个他时光的日历翻到2035的时候,掐指一算,我恰好60岁,转瞬间生命时钟在我的岁月长河中已缓缓转了六十年了。恍惚间似乎无所作为、又似乎不曾留下什么值得追忆的片刻,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日复一日的过去了;不同的是,我似乎也已从朦胧不知、四处探究的孩童时代活到了现在的什么都不想深究、不想较真、不想去懂的阶段,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周而往复之后,活着活着就活回去了,只有孩童时代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才是简单且幸福的快乐时光,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吧。仔细想来儿子也是三十岁冒头的年龄,如果有幸有了孙子也不过是三五岁的垂髫儿郎,身边的亲人似乎少有十八岁的一代人,也许年轻人对我们的过往不屑一顾,但是我还是还是要忍不住倚老卖老指教一番,给他们一些我的人生感悟。一谈起老年人与青年人的区别,也许就会让人想到身体状况的天壤之别。我却以为,老年人与青年人的真正意义上的区别,不仅仅在于身体状况上的差异,更在于思维方式上的差异。人一进入老年,就喜欢怀旧。喜欢怀旧,是一个人老年化的开始。针对未来的岁月,老年人想到的往往是还要做些什么时候。青年人则不同,面对未来,想到的是要做什么。“还要做”与“要做”,一字之差,却充分体现出老年人与青年人的思维方式上的完全不同。一个是:来日不多,我还有哪些该做的要做;一个是向往着未来,设计着自己的人生。认真想一想,这种老年人与青年人思维方式上的逆反式差异,难道不是在体现着老年人与青年人的最大差异吗?那么,这种差异的存在说明什么呢?窃以为,说明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旭日东升与夕阳西下。一个暮气沉沉,一个生气勃勃,如此而已。显然,生命轨迹,人的能力不可逆转。一、关于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当老年人忙着广场舞健身操的时候,再看看青年人都在干什么?青春期本来是用来学习的最好时光,可今天的年轻人,都在拼命的玩手机、玩游戏。正所谓玩物丧志,玩垮了意志,玩毁了青春,也玩坏了体质。这里也有一句迷惑人的口号,叫“我的青春我做主”。到最后却是消费了青春,浪费了时光,到后来成了努力争取后面的“零”,却单单忽视了前面的“1”。二、关于事业。事业和工作的乐趣,不在于取得的成功和业绩,更多的乐趣在于跌跌闯闯的过程中。你们正值青春年华之际,应该迸发出年轻人该有的蓬勃朝气,在工作上积极进取、努力拼搏。作为刚工作的年轻人,要清晰的认识,无论在工作能力上还是专业水平上,与老同事有着很大的差距,需要去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去思考的东西还有不少,这都需要去拼搏,去不知疲倦地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才能逐渐成熟起来,为以后更好的工作夯实基础,为人生的成功做好准备。其实,我所理解的事业,就是我们每个人想做、可以做并且能够做的事情。而衡量事业的好坏,不是说你赚了多少钱,你当了多大的官,你有多么出名,而是看你把这件事情做的怎么样。我这个人其实是一个比较懒惰的人,所以需要时时提醒自己,少睡会儿觉,多做点事。而我也更需要像狮子一样去怒吼。没有恒心者,是懒者,我比较懒了,所以希望你们不能做懒者。三、关于爱情。爱情是什么?生活告诉我,爱情是一双能伸能缩的手,知冷知热的两颗心;爱情不是做生意,失意了就要倾家荡产;爱情也不是下赌注,输掉了就变成穷光蛋。爱情是两颗心的碰撞和相许,如同和谐的乐谱的音符,谱写人间的圣洁。四、关于金钱。 钱不是万能的,但生活着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就如春晚的小沈阳所言:“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但钱也有好有坏,你有了钱,你可以买到房子,但买不到家的温暖;你有了钱,你可以买到钟表,但你买不到时间;你有了钱,你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知识有的人为了钱就愿意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而赔上了自己的一切。金钱是什么?有人说:“金钱是一个债主,借你一刻钟的欢悦,让你付上一生的不幸。”在当今这个时代,金钱只是物质上的需求,有不少的人把金钱当作是一种物质的享受,老百姓说:“金钱是饭,是衣,是车,是房。”过上物质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这也是人们对“金钱”的曲解,只看到了金钱的表面,并没有了解到金钱的真正含义。金钱并不人们生活的目的,它只是生活的交易工具,我们所要追求的“金钱”就应该是精神上的、思想上的。就如冯梦龙所言:“钱财如粪土,仁义价千金。”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东西比金钱更重要,都是金钱“遥不可及”的。即使你家财万贯,没有家的温暖,再多的钱又如何?没有生活的快乐,再多的钱又如何?人这一辈子都是在跌跌撞撞中走过,跳过的坑,吃过的亏数不胜数,俗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福气不请自来,只需要我们身在福中要惜福。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看着你认真阅读的样子感觉好可爱,我开心地笑了……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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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那个他夜晚,风清意凉,轻轻翻来那本珍藏已久的同学录,眼里闪过一个“喵”字,朦胧之中好像看到那张瘦削的脸,思绪万千。我六年级刚转入一所小学,人生地不熟,不善于和人交往,对男生更是疏离得遥远。那时,课桌的占地面积很大,走路很难走,我写字时最爱把手放在桌子边缘,就这样,难免会有同学走过时碰到。那天早晨,阳光暖暖的照射进来,心情也随之而变好,正认认真真地背着那繁琐的英语单词。忽然感觉手边碰到了什么,我条件反射地抬头望向前面的那张课桌,没打算在意,却见他皱着眉,冷哼一声:“真是无语!”我不由得眯着眼睛细细打量他起来:他的脸很尖,短短的头发,一双小小的眼睛,特别是皱眉头时,眼睛成一条缝,鼻子很尖,嘴巴小而薄,人更是矮,身子又更瘦。整体给人感觉就是一病秧子,风一吹就倒,如果是女的,那就是翻版林黛玉。见他这副病秧子样,我没打算去挖苦讽刺他,只是摇摇头,无所谓道:“随他去吧!”老师总爱在课堂上讲什么:“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但是要想人家忍你,关键不要得寸进尺,否则一生气就会“赶尽杀绝”。记得,又是那温暖的晨曦。只是我读的是语文,不是背单词。他照例皱眉走过,只是他今天可能脑子震荡,“情有可原”的吧!椅子被他狠狠的一蹬三跳,我的课桌也被他那可恶的椅子牵引下随之跳舞起来。动作非常“雅观”!我是无心读书了,就这么看着他的动作。“有的人给脸不要脸!”我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前后桌的人听见,他听此,动作终于停下了。后来,我从其他同学的话语中得知,他以为我春心荡漾,萌生出爱恋他的念头,那么做是在暗示我快点放弃。有时我想,他怎么会有自信以为我会喜欢他那种人,他抽风了吗?闭目思想,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了?他居然会那么自信?联想到我喜欢把手放在桌子边缘的那幕,我顿时明白了。他果然够自恋的!想到是我招来的祸水,他自恋不是他的错,便无可去计较这些了。不过前面提到的“赶尽杀绝”确是要爆发了。临近毕业,我拿着一大叠同学录一张一张的发,同时也放了一张在他课桌上。这次,他做的真是有些过分,同学录上,他亲昵的话语如一个个嘈杂的音符在纸上弹奏起,我皱着眉看着他最后那几个字:“喵喵~~~”当即脱口而出,“你以为你是加菲猫啊?”更可恶的是他给我同学录上写了几段话,这里不宜讲,总之就是叫我不要多想,什么我们只是同学而已,死了那条心吧!我顿时傻了要,我哪条心?又为何而死?,这个人让我说什么好呢?我说不出来,确切的说是无法找到词语来形容他现在的状况。只是,我做了一举动,拿着这张同学录,一片一片的把他撕烂,走时还不忘用脚狠狠地踩,顿觉很爽,微笑的走开了。不知哪天,在考试的桌子角下,我发现了一道歉话语,署名是他的名字,是写给我的。我看了,并没有高兴,更是暗骂这种人自恋又没脑子,他想让我去办公室喝绿茶?存心让老师以为我早恋?不过还好是我吧,要换作其他女生,他的那些举动,会让女孩子分心,从而成绩下降!他的罪名可不小。小考前一天,老师想让我们好好放松,允许我们在教室里疯玩。那天天气热,玩过头了吧?他脱下外套,露出背后那一条条整整齐齐地筋骨。我知道我不该看这些,但很不幸,还是被我看到了,顿觉胸口一闷,我捂着嘴巴快速地跑出教室,把今早吃的东西狠狠地吐出来了。没见过这么瘦的男生,至今想起来还是让我毛骨悚然。还好还好,明天就是小考了,再多看一眼,我恐怕要得病。默默祈祷,小考不要和他靠近一起,否则我真要晕在考场里面。轻轻地合上那本同学录,我收回思绪。虽然他让我讨厌,不管怎么说,我都感谢他给了我一个小小的青春。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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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季,遇上他躺在草地上正准备闭目养神的我坐了起来:“喂,你怎么问这样的问题?”林东尴尬地笑了一下:“没什么。啊,今天的天气真好!”接着他躺在了草地上,闭上眼睛。嘴角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凝重、深沉的表情。唉,管他的。躺在草地上,我一下子想起了与林东的相遇。就在那个夏季,我遇上了他。终于熬过了上午,借着午休时间,我与好友艳嬉闹在校园里。正倒退着走和艳说话的我,突然好像踩到了什么。转过身去,不好,踩到了别人的脚。我赶紧把脚收回正准备道歉,只听对方大叫:“唉呀!我的脚快断了呀,唉呀!”“什么?不可能。我哪有这么厉害呀?我的脚又不是金子做的。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这一点点痛还喊‘唉呀’,真是不害臊。”我竟一下子忘记了是自己的不对,我讨厌这种装模作样的人。他似乎也被我说得哑口无言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始说话了:“喂,你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看你也不过初二吧!我可比你大,你应该叫我一声学长。”他故意把“学长”二字讲得特别大声。我没有回答,我不愿意再多动唇舌了。“怎么,怕我找你报仇啊!”看他那趾高气扬的样子,真想好好揍他一拳。“什么?我怕你?鬼才会怕你呢!告诉你,我叫焉雨,215班的,怎么?有本事就来报仇啊!我才不怕你呢!”就这样,那个夏季,我第一次遇上他。回到教室,好友凑了上来:“焉雨,你不认识他吗?”“谁呀?”“被你踩到脚的那个帅哥呀!”“帅哥?他是帅哥?我不认识,我也不想认识。一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样子,真让人恶心。干嘛?”好友神秘地笑了。“你真不愿意认识他?”我点了点头。“那好,你帮我的忙,我想写信给他。”“什么,写信?拜托,你才第一次见到他,就要给他写情书?”“什么嘛,难道你不相信一见钟情吗?好了,拜托你了,好姐妹。事成后,我一定请你吃好吃的,好不好嘛?”看着撒娇的好友,我不得不被迫答应了。“说定了哦,今天星期四,下个星期一,你帮我交给他。”第二天,正在做题目的我,被一声喊声打乱了。“焉雨!”我转过头去,不好,竟然是他。不会吧,这么快就来报仇了,唉,怎么办呢?艳赶紧跑了过来:“焉雨,是他耶,难道他是来找我的吗?”“是找你的就好了!”我走了出去:“干嘛,要报仇呀?也不知多找些人来,等一下被我打得满地找牙可别怪我手下不留情啊!”望着面前这个比我高一大截的人,我讲起话来有些打颤,这也算是自我安慰吧!他露出了微笑,可我却认为他笑得好奸诈,真是应了那一句话:“一个人看不顺眼,到处都是那么讨厌。”“你好,我叫林东,很高兴认识你。”他伸出了手,我没有理睬。“你好,我叫冯艳,很高兴认识你。”艳竟然主动与他打起了招呼。我受不了那种场面,连忙钻进了教室。而他俩仍在笑谈。过了好一会儿,艳进来了,他也总算走了。望着笑得合不拢嘴的好友,我说道:“怎么,你的白马王子就这样走了?”“焉雨,你知道吗?原来他是初三224班的。”看着好友那陶醉样儿,我可受不了。“哦,对了,焉雨,林东要我转告你,你欠了他一样东西。告诉我,是什么东西呀?”“我欠他一样东西?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莫名其妙!”我陷入深思中……“焉雨,帮我去送信了。”艳拿着一封用粉红信封装着的信放在了我手里。“真的要去送啊?”“当然了。你可以放学以后再去,林东是寄宿生。”“你干嘛不自己去呢?”“雨,难道你忍心让我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孩自己去送信吗?”每当艳诚心求我时,才会亲切叫我一声“雨”,而每次我都会败在这个“雨”上,这次也不例外。放学后,我站在宿舍楼前徘徊着。“艳也真是的,竟让我一个女孩独自站在男生宿舍前,而且还是为了送情书,唉,该怎么办?”我埋怨着艳。“喂!”“啊!”我被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如同鬼叫般的喊声吓住了,手中的信也掉在了地上。正准备弯腰去捡,没想到他比我还快一步。“什么呀?情书?你写给我的吗?唉,魅力太大了,真没办法。”望着他那副自恋、狂妄的脸,我真想在他脸上留下两个熊猫眼。“我给你的?省省吧。是冯艳叫我带来的。”“冯艳?哦,就是那个和你在一起的可爱的小妹妹吗?”“可爱的小妹妹?喂,我知道我是很显老,你也不必一再提醒我吧?走了。”说完,我转身离开。“谢谢啊!”他在背后仍在大声地叫嚷。就这样,我与林东总是这样闹着,这样吵着,直到那一次。我忍着头痛来到了学校,我虽不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学生,但还不是一个只因为一点小痛就逃离学校的学生,教室里闹哄哄的,我受不住。我终于还是逃出了教室,坐在操场边的石阶上。这里很安静,无人打扰,真是个修心养性的好地方。突然被人使劲拍了一下,本来就因为头痛很不高兴的我,被这一打,更加愤怒了。“我说你懂不懂礼貌啊?这样打,不疼吗?”我真想破口大骂。“喂,你怎么了?还好吧?”原来是林东。“不好,不好,非常不好!”不知怎的,抑制在眼眶中的泪水在他的面前不知不觉地流下来,我不想让他看到脆弱的自己,不想让他以后抓住这个把柄不放。于是我站起来离开了操场。后来回到了教室,刚坐下,就被桌上的药瓶吸引住了,瓶下压了张纸条:“赶紧吃了吧!失去往日活泼的你真是很可怕!林东!”是他,又是他。我的眼泪又一次脆弱地落了下来。放学后又遇上了他,向他说了声“谢谢”。这次,我俩奇迹般地没发生争吵。“哦,对了,上次你让艳向我转告,说我欠了你一样东西,什么呀?”“一样东西?哦,就是‘对不起’三个字,那次你踩了我的脚啊!”想到那一次,我俩不约而同地笑了。至于那三个字嘛,就这样一笔勾消了。“喂,在想什么呢?”林东把我唤醒。“没什么,在想一些戏剧性的故事。你刚才不是问我相不相信一见钟情吗?告诉你,艳就是对你一见钟情。那次写了封情书给你后,总是向我询问你的事。”“这我早就知道,至于那封信,我根本就没看。如果不是你,我才不愿意认识她呢!”“什么?你刚才说什么?”“没什么,走吧,时间不早了,回家吧!”我带着疑惑,被林东拉起来飞奔。他在前头,望着他的背影,心中不知怎的,觉得有一天会突然失掉一样。回到家,我习惯性地打开电脑,收到了一封邮件:焉雨,你好!其实,我想告诉你,我第一次遇见你,我并没有讨厌你。虽然你多次对我“粗言恶语”,但我不生气,反而觉得你是那样可爱。我即将中考了,自己将会在哪里,都不知道。心中压着许多话想对你说,可又怕耽误了你的学习。算了,以后再说吧。我一下子震惊了。后来,我不敢再像原来一样和他开玩笑了,我们慢慢疏远。中考后,他以两分之差与高中擦肩而过。随后,他走上了出外谋生的路途。也随之与他失去了联络。但是那个夏季,真的很高兴,我遇上了他。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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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你心中的份量思念有多浓,爱便有多深。一个人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你心中是谁。一段情,见证了曾经的故事,那是属于两个人的记忆,深深的刻在心灵深处,无法冲淡这种情感,更无法抹去它存在的痕迹,因为爱情曾经来过,并且这份爱还在继续。想你,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时时刻刻都可能发生,也可能想不起你,只有周围安静下来,或者自己安静下来,才会想起过去,想起你来。我又想你了,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因为想你是我的习惯,想你频繁的发生,就在此刻我还在想着你,情感很浓烈,好想一下子到你的身边,或者想象你正在我的旁边。想你的时候,你离我很近,好像就在我的身边,但有时候也会感觉我们离的太远,不光是实际的空间距离,还有我们之间的亲疏关系,我有时会怀疑我们之间的真正关系,到底我在你心目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我不敢确定,我不知道我到底有多重要,我能确定的是,你是最重要的人,对我而言。怎样才能说明一个人对你有多重要呢?你有开心的事,便首先想要告诉他,其实这件事本身没让你那么开心,告诉他这个好消息才能你最大的快乐,你想要他知道你的好消息,和你一起分享这份快乐。你遇到伤心的事,你不想告诉任何人,你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的难过,但是想起了他的名字,你信任他,觉得可以告诉他,你相信他不会嘲讽你,会给你最大的安慰和帮助。事实上,多数人都会安慰你鼓励你,给你力所能及的帮助,但你在最无助的时候只会想起他,因为你如此相信他,他是你的精神支柱,即使他和别人说的安慰的话一样,但你确定他的话语是最有力量的,他的一句话,胜过别人一百句话。一个人重不重要,从生活中的细节中就可以发现,他说的话,你听的更认真,他说的话,你更相信,他做的事,你更信赖,他的赞美,你最愿意听,他的安慰,最能治愈你,他的不在乎,伤的你最彻底。他,是谁,想必此时你早有了答案,他对你太重要了,他的一切也就都重要起来。他的名字,你觉得好听,你喜欢喊他的名字,还给他起了几个昵称,在不同的心情下,喊不同的名字。他的声音,你说是最温暖的声音,让你感动的近乎流泪,你让他多说几句话,你只是想多听听他的声音,他问你说些什么,你说随便啊,他说了十遍我爱你,这次你真的哭了,感动的。他的肩膀,是你舒适的港湾,你感到舒心和安全,给了你温暖的感觉,你喜欢躺在他的怀里,听他深情告白,即使你听了几百次,你享受着聆听的乐趣。他的手掌,那么温暖,牵你的手一起逛,他用双手给你做出爱心的动作,你也模仿着,于是有两颗爱心,但这两颗爱心是紧紧相连的,相亲相爱。他的眼睛,你说那双眼睛明亮有神,还会对你放电眨眼,目光有活力,瞳孔清澈,深邃的目光,深深的吸引了你。他的发型,乌黑的头发,光泽亮丽,有条理柔顺爽滑,蓬松的头发,很酷很有个性,你喜欢他的发型,他会一段时间换个发型,他想有所改变,展现自己不同的方面,让你可以看见不同个性的他。他的脸庞,英俊的脸蛋,白白的肤色,他笑着的时候会让人感觉很温馨,像阳光一般温暖,带给你好心情,看着他你就觉得很开心。他的一切,你都喜欢,因为你喜欢他,自然而然的爱上了他的一切,他真的很好,各个方面都很好,起码你是这么认为,这就行了,你是主角之一,你感觉到不错就可以了,他是谁不重要,要看他在你眼中到底是什么形象。他是谁,别人眼中的他,别人口中的他,别人记忆中的他,都是他,或者说是他的一方面,但那不是你心目中的他。在你心中,他是一个特别的人,特别到独一无二,特别到无可替代,特别到鹤立鸡群。他也许很普通,但你却认为他是特别的存在,给你特别的感受,你对他有一种特别的情感,你说那是爱情。对,你爱上了他,他是最重要的人。你说,他很棒,他很特别,他最重要,你想起他就会很快乐,最重要的他是你最深的爱。他有多重要,掂一掂份量,你会知道答案。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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