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他!
在这个繁华的世界,我就是似水滴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平平凡凡。我不是不会哭。我不是不悲伤,。是我不能哭。是我不能悲伤。我知道自己一旦选择落泪。选择悲伤,我只有被淘汰了。。我只有做到最好。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即使是写作。我也不知道从何下笔。只是一点点的,把回忆一起拼凑。但是谁又知道那些回忆就是一道道伤口。一旦撕开,就只剩下滴血。
回忆对于我来说。即使一道伤口。也是一道风景。在我的世界里。我总要不停地用现在用未来去填满回忆的伤口。直到有一天这伤口渐渐的被抚平。我很喜欢一个人在坐在海边的礁石上。静静的吹着海风。享受这夕阳的沐浴。仿佛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每到那个时候。我伪装的坚强就全部瓦解。泪水总是那样不争气。不争气的落下了。打湿了我的脸。我笑了。或许这样是一种解脱把。有时候就只想静静的坐在那里。不管涨潮还是退潮,都坐在那里。享受海风的洗礼。去迎接那一天有一天。但是终究有一天,我会离开的。。
年的9月01日。我正式的到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学校里。学习。第一天我的伪装的坚强就被老师瓦解了。。但是我还是不想说话。我总是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从那时候开始,每次的下课我总是喜欢在天台上,自己一个人,静静的…小时候就不喜欢讲话。只喜欢一个人的我。即使来到了这样的学校。我还是那样!我不觉得自己很孤僻。只是我选择的生活方式和别人不一样把。。而且我们的生活环境也不一样!!就那样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我的生活还是那么风平浪静。我也不想去搅乱了。。还是喜欢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上课一个人走开。我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我嫌麻烦。直到有一天…。
“喂喂。我们做个朋友好不好?!”眼前的男生,是那个班上的班长,平时就是那样的死鱼脸。我不喜欢。也不稀罕。我甩开他抓着我的手。一个人自己走开了。。
“对不起。我没有兴趣。从一开始到现在!”出于礼貌我还是回了一句。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话,肯定惹怒了他了。所以还是道歉了。
“好吧。冷小姐。你的棒棒糖还有巧克力。!”额,眼前的男生,对我太了如指掌了把。拿我最爱的东西来吸引我。虽然不喜欢和他交朋友。但是事物的诱惑啊!!哈哈,。不过他叫我什么?!冷小姐。我扑哧一下笑了出来。没想到那家伙居然还很惊讶的看着我耶。“额。班长大人,看见我笑,很稀奇吗?!”我迅速收起了笑。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巧克力和棒棒糖。我就拿走咯。。做朋友就免了。”我还是拿了棒棒糖和巧克力。就逃之夭夭啦。。嘻嘻。。
其实那个班长真的蛮好的耶。。从那之后。他每天都陪着我在天台上聊天。。我也慢慢习惯了他的存在。有时候会跟他讲讲故事。其实那些故事是我的故事。记得有次我哭了。。他很男人的挺起胸膛,把肩膀凑过来给我。:“肩膀借你。。”呵呵,我还鬼使神差的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抽泣。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哭。我不觉得丢人。因为我觉的他应该是我这辈子最相信的一个朋友了把。。嘻嘻。
我们俩总是并列在年级的第一名。我总喜欢说他。有时候我还在别人面前开他的玩笑嘞。但是我还是不会在别人面前笑。有段时间我们玩得很好很好。
可是幸福的日子总是很短暂的。不知那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在老师面前乱说话。说我跟他有那种关系。我承认自己有点喜欢。但是我们俩绝对没有那种关系。但是老师还是听信别人的话啊!【我平时跟老师关系不好啦。。】老师没有把我的家长请来学校。不想也知道为什么。我家的老爷子没空。只有他的妈妈来了。。那个阿姨眼里很温和。但是下一句话改变了。我们之间的所有。只见那个温柔的阿姨。微微启唇,说道:“老师我想帮他学!”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跟老师鞠了一躬。代表我先走了。。不知道那时候是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好无助啊!!我没有回到班级。我直接去了天台。因为我最喜欢的就是那里。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吹着风。原本静静的天台上。却多了几声咳嗽声!我知道是他来了。。:“是来道别的把。好了,你可以走了。”我没有多看他一眼。因为我害怕我自己会舍不得。我害怕我自己的感觉会告诉自己我早恋。我害怕的只有结果。我知道他会走。即使我再怎么样。他还是会走的!我没有做无谓的挣扎。
第二天。他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沐浴阳光。听者风吹过的声音。却没有想到。眼泪却从眼角滑落…。
那个傻子
我们邻村有个傻子。自我有记忆以来我对他的印象随着时间的累积愈来愈深。那是个爱笑的傻子,不知道是与生俱来,还是长期的饥饿,让他骨瘦如柴,仿佛不经意间就会被风吹倒。他的衣服也是从别的地方捡来的,脏破不堪,他本人本来就邋遢,走起路来畏畏缩缩的,那衣服配合的就更默契了。他的皮肤因为经常在外晒,黑的可以跟非洲人有一拼了。不过,较他所有的条件也却刚好跟非洲贫民吻合一体。着着实实是个中国’S非洲贫民。
小时候,大人们总教育我们,要我们听话,说是不要像那个傻子一样。“要好好听话啊,不然就跟那个傻子一样放牛了”,我们总是看着那个傻子笑他可怜,哄笑的声音肆无忌惮。
傻子其实并不傻,他的爸妈生他,家里穷,穷孩子穷养,没多大就出来帮别人放牛。家里从小没钱没粮食,父母又懒的习惯,本身看起来就猥琐不堪,经常到别人家讨饭吃,他的样子又印证了他父母的影子,于是他就被别人笑做是傻子。
那时候村里总是有人家做新房子,新房子主人都会办喜酒,他的母亲就带着他到那里瘫坐在人家门口讨吃的,一般是喜事,别人都不会赶他,到是会给他很多吃剩的喜酒菜,再叫他走。当然并不是每一次都那么幸运,也有时候,良心不好的让狗咬他,然后让他负着伤,还什么都没讨到。
慢慢的,每次别人家办喜酒,来的不再是母子俩,而是只有傻子一个人,他每次都把剩饭菜都带走。他见了每个人也是笑嘻嘻的,有时候哈喇子都流到衣服上,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已经习惯了这样。
那时候的夏天,天气都热的让人受不了,人们把自己家的牛给傻子看,放它们吃草饮水。五角钱一头牛是他的工钱。我们大的伙伴都在河里游泳到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他牵着牛群在河边饮水回家走在河的另一岸边,在夕阳下他总是能形成一道风景。我们总是指着他笑,有时候他也对着我们笑。我们有的时候不高兴,抓把河里的烂泥往他身上扔,然后他怒气的在路边找石头扔我们,再就是我们跑的四面八方。
小时候,大人也经常对我们说,不要惹傻子,他打死我们没有事,我们打死他却要坐牢。后来我也知道傻子真的不能惹。
那个时候,我们村里唱黄梅戏,搭戏台,很热闹。我们很早就和邻村的同龄大的伙伴经常打架。原因是我们看龙船,他们欺负我们。现在他们有一部分的男生跑到我们这边看戏,我们伙伴都决定要回报给他们。谁知道的是,那些人害怕被揍,竟叫傻子帮他们。傻子大我们好几岁,我们有所顾忌,再加上那时大人们的教育,我们更不很敢惹他。我却挺身而出,并鼓动伙伴们说出他们当初是怎么欺负我们的,不要做个胆小鬼。我带着人,谁知道他听别人的话窜了我肚子一脚,伙伴看了都下一跳,我叫他们手里都拿着石头子扔他,后来把他头扔流血了,他生气的追了我们很久。人还是跑的四面八方,谁知道傻子却只追着我一个人不放,我跑尽了力气,他却依旧跟着,那时我吓怕了,仿佛魂没了。我跑到家里把门关上,躲在家里不敢出来。
后来第二天,傻子跑到我班上,直接把我揍的一塌糊涂。我哭的死去活来。虽然是当着全班人,没顾面子。因为我真的害怕,傻子打人不用负责的。
那时候,我懂的了很多,傻子虽然比我们穷,没有我们的日子过的好,也不会读书,但他也有怒火,也有尊严。和我们大家一样。
在后来日子好的时候,傻子自己就出去捡破烂,没有在讨饭吃了,也不会流哈喇子了。衣服仿佛穿的比以前好一些。
我读初中的时候,他们村里的河里有一具尸体。因为那河是连着长江大坝的,很可能是流下来的。警察来的时候,都不敢打捞尸体,说是出钱叫人捞上来,没有人愿意。因为大家都怕晦气,那尸体已经腐烂了一部分。后来傻子,自告奋勇的捞了那具尸体,拿着那钱走了,别人都更不愿见到他了,觉得他不干净。
在傻子眼里,生活就是最现实的,他虽然没读什么书,但他因为生活更义无反顾。
很都次我在河边钓鱼,每次钓到大鱼的总是傻子。我觉得这并不是傻子的钓鱼技术好,而是,他的运气,鱼儿爱吃他的勾。我觉得老天对没个人都是公平的,给的都会一样多。那里缺了会在哪里补上来。
没有人见过傻子的父亲,我们都以为他没有父亲,什么时候我们都只看到他和他母亲行走在街头。有一天我看到有一个男子和他母子在一起,我立马为傻子的父亲感到羞耻。因为他做为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己的妻子过的好,却一直躲在他们的身后。他根本就配不上做傻子的父亲。
后来,傻子家却做起了新房子,我看见他和他的父母亲在一起一块一块的铺着砖
我们总是笑看着傻子,过着自己的生活,日子过的肆无忌惮。后来才发现自己早已丢失。我觉得傻子活的实在,活的真实,我们比不上傻子,那样努力的生活……
后来,每次我总觉得,日子过的有点呼吸急促的时候,我总想起那个爱笑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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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他有一只小田鼠,收集满洞阳光,温暖了他人的时候,自己却在洞中安静地死去;就如他,举一世才华,照亮了世人,却黯淡了自己……——题记开启尘封的史书,我又看见了他……他,还是他!玉宇楼阁,他临风而立,擎一把古剑,举一杯愁酒,对酒当歌,只求问一句曹孟德,杜康,可否真可解愁?他醉了,也许他没醉,但是他笑了,他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泪流满面的易安居士。她掩面涕泣,醉里插花;笑着说自己已人比黄花,道着世事无常,道着物是人非。他不知她为何而泣,但是他听见了她的“可怜人似春将老”,听见了她的“欲语泪先流”,他又听见了她的“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言,他知道她的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但是他不知道她回首时,可真见那满楼月色?若真见,她是否还会泣?熏透愁人千里梦,却无情。他十年苦读,多次赴京,却屡屡失败。他心灰意冷,他心悲伤,他独上西楼,借酒消愁。“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既不高中,何苦追寻?老庄无为,亦名垂千古;靖节归隐,亦流芳百世。他亦有他的才华,何苦追逐名利于官场,只求天下民安,他便心安。千古以来,总有人借酒浇愁,总有人仗剑天涯。他傲然一笑,掷剑,仰天长笑,笑曰:“蝼蚁亦有生,只为自己而劳,只随自己所愿,亦潇洒自在,我亦可以过得随我所愿,何苦追逐那身外之名。我曾努力,我便无悔,既无缘得之,我便追我所愿!”那个多才而无能的李煜,那个“做个诗人真绝代,可怜苦命做君王”的悲剧人物,曾集世之尊贵于一身,享天子之享,拥天下之望,最终,却被毒死于他乡。“我所追寻的,也是别人所不屑的,我又何苦苦了自己?”想着想着,他摒开一切,决定做一个举杯邀明月共饮的归隐之士,也不再妄想尔虞我诈于官场。十年苦读,摒弃又如何?他仍有他的满腹经纶,仍有他的一世才华。他踉跄起身,欲去,行百余步,蓦然回首,月满西楼……他一拂袖,决然去离!……7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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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个他我跟他相识在高三的班级了,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我们就打闹了一起,可能是因为我们是同桌,可能是因为其他人而认识,但就是那样自然而然的在一起打闹,而我也在高中最后一年认识一个无可代替的他,或许我们就那样的在一起才是我们应该有的结局,但是缘分就是那么奇妙,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冷战了。记得当初我跟他并不熟悉,只是觉得他人真的很好,总是那么的和气,没有脾气,很喜欢跟他一起玩,当时真的没有想过爱情,不知是当时的我太年幼,还是当我的我太固执,总认为爱情是一件很美好的东西,它是存在的,只是不会降临在我的身上,相信世界上的所有美好,但确没有信心这美好是属于我的,后来有听别人讲他来这个班级是为了另一个女孩,一直喜欢,为了一个女孩转到这个班级里来,我当时还觉得这人真的很痴情,这多好,可以为了爱情做那么多事情,后来我们两个经常聊天,现在早已经想不起来聊天的内容,确实能记起来那份快乐,属于青春期单纯的快乐。再后来我们就经常一起吃饭,一起放学然后去他住的地方玩,常常打牌到半夜,然后就在他那里住宿。就这样过了没多久,他的朋友和我们一起玩的同学,都以为我们在谈恋爱,但是我都否认了,是的,我否认了,当他亲自来问我的时候,我们谈了好久,只记得我的回答一样是没有在谈恋爱,记不清谈的内容,但是确记得我当时的想法,我那时候是经常看一些校园小说,总是被那单纯的友情而感动,总是相信那些单纯的友情的存在,以为我们那样的相处就是单纯的友情,突然扯到恋爱上,我有点接受不了。就那样,我们两个冷战了,不再一起吃饭,不再一起玩耍,在冷战中,我看着他慢慢的颓废,可我确什么都不能说,也什么都做不了,后来,冷战一阵子,就开始说话了,忘了谁找的谁,但说话后总觉得中间少了点什么,没有以前的那份自然。后来慢慢的有好转,但是确没有之前的那份甜蜜。就那样我们过完了高三,在快毕业的时候我们还有另外几个同学一起去拍了照留念,再后来我们毕业各奔东西,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会发生什么事情,我没有再去找过他,只是偶尔的时候去看看他最新的空间状态,后来知道了他的新手机号码,可是我确没有存过,因为从来不记号码的我,把他的手机号码给背会了,记在了心里,但确很少跟他电话,偶尔的电话还是看到他空间的状态不好了打电话问候一下,但确没怎么说话,因为他不告诉我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写的日志才知道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其实当时是觉得有些失落,虽然不知道为了什么,后来有给他电话,但是没说关于他女朋友的事情,只知道他很颓废,我确什么都不能做,大二的时候他从外地回来,来找同学聚聚,我知道他回来了,我从学校跑来见他,不知道那天是怎么回事,见他的时候总觉得他变了很多,突然变得很高大,而我在他面前就像是一个小孩子,晚上一起吃饭,很少喝酒的我确找他对瓶吹,其实,从开始喝酒我就一直在看他,我想知道,他到底变了多少,还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他,后来找他对瓶吹,没有任何理由但是他确跟我喝了,我知道他没变,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他。后来都喝多了,我们好几个人开了两间房,晚上一起通铺睡,我喝吐的时候,我酒就醒了,后来我们一起玩真心话,有几次都是想问什么确问不出口,游不知道问什么,就当我酒没醒吧,那我就可以放肆一次,晚上我们通铺睡,我挨着他,觉得特别的安心。再后来我们毕业实习,他比我实习早,在上学的地方实习,那年的过年我们见过一次面,但是确没有那么放肆过,再后来实习,毕业,而他也来到了我的城市,找房,找工作,找到的住的地方离我很近,几分钟的路程,我们确很少见面,也很少一起玩,在后来他换工作,换房子,我也换工作,换房子,我们都忙着各自的事情。再次换的房子,还是离的很近,偶尔去他那里吃饭,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也让我明白了许多,我想明白,其实我心里一直都比较依赖他,要不然不会知道他过的不好就给他电话,不会什么时候都觉得他一直都在,不会到了过不去的坎的时候找他寻找安慰,不会在他面前暴露那最脆弱的自己,也不会一直都记得曾经约定过的我们彼此28的时候要是都还单身,我们就在一起结婚过下半辈子。现在,我们还没有到了28岁,但是我想明白了,他就是我想要的爱情,我想要的幸福,我就把他追到手了,虽然我不知道以后的路会怎么样,但是我我知道我会惯着他,宠着他,尽我能力给他幸福。曾经,我问过他,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让他在我生命了占很重要的位置,他说不知道,我给他的答案是,他是我生命中的阳光,他一直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是我确知道。现在我们在一起了,我把他追到了,我就要好好的珍惜他,虽然他是那么平凡,没有什么特长,但就是无可代替,是那么重要,是我的那个他。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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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那个他时光的日历翻到2035的时候,掐指一算,我恰好60岁,转瞬间生命时钟在我的岁月长河中已缓缓转了六十年了。恍惚间似乎无所作为、又似乎不曾留下什么值得追忆的片刻,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日复一日的过去了;不同的是,我似乎也已从朦胧不知、四处探究的孩童时代活到了现在的什么都不想深究、不想较真、不想去懂的阶段,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周而往复之后,活着活着就活回去了,只有孩童时代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才是简单且幸福的快乐时光,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吧。仔细想来儿子也是三十岁冒头的年龄,如果有幸有了孙子也不过是三五岁的垂髫儿郎,身边的亲人似乎少有十八岁的一代人,也许年轻人对我们的过往不屑一顾,但是我还是还是要忍不住倚老卖老指教一番,给他们一些我的人生感悟。一谈起老年人与青年人的区别,也许就会让人想到身体状况的天壤之别。我却以为,老年人与青年人的真正意义上的区别,不仅仅在于身体状况上的差异,更在于思维方式上的差异。人一进入老年,就喜欢怀旧。喜欢怀旧,是一个人老年化的开始。针对未来的岁月,老年人想到的往往是还要做些什么时候。青年人则不同,面对未来,想到的是要做什么。“还要做”与“要做”,一字之差,却充分体现出老年人与青年人的思维方式上的完全不同。一个是:来日不多,我还有哪些该做的要做;一个是向往着未来,设计着自己的人生。认真想一想,这种老年人与青年人思维方式上的逆反式差异,难道不是在体现着老年人与青年人的最大差异吗?那么,这种差异的存在说明什么呢?窃以为,说明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旭日东升与夕阳西下。一个暮气沉沉,一个生气勃勃,如此而已。显然,生命轨迹,人的能力不可逆转。一、关于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当老年人忙着广场舞健身操的时候,再看看青年人都在干什么?青春期本来是用来学习的最好时光,可今天的年轻人,都在拼命的玩手机、玩游戏。正所谓玩物丧志,玩垮了意志,玩毁了青春,也玩坏了体质。这里也有一句迷惑人的口号,叫“我的青春我做主”。到最后却是消费了青春,浪费了时光,到后来成了努力争取后面的“零”,却单单忽视了前面的“1”。二、关于事业。事业和工作的乐趣,不在于取得的成功和业绩,更多的乐趣在于跌跌闯闯的过程中。你们正值青春年华之际,应该迸发出年轻人该有的蓬勃朝气,在工作上积极进取、努力拼搏。作为刚工作的年轻人,要清晰的认识,无论在工作能力上还是专业水平上,与老同事有着很大的差距,需要去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去思考的东西还有不少,这都需要去拼搏,去不知疲倦地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才能逐渐成熟起来,为以后更好的工作夯实基础,为人生的成功做好准备。其实,我所理解的事业,就是我们每个人想做、可以做并且能够做的事情。而衡量事业的好坏,不是说你赚了多少钱,你当了多大的官,你有多么出名,而是看你把这件事情做的怎么样。我这个人其实是一个比较懒惰的人,所以需要时时提醒自己,少睡会儿觉,多做点事。而我也更需要像狮子一样去怒吼。没有恒心者,是懒者,我比较懒了,所以希望你们不能做懒者。三、关于爱情。爱情是什么?生活告诉我,爱情是一双能伸能缩的手,知冷知热的两颗心;爱情不是做生意,失意了就要倾家荡产;爱情也不是下赌注,输掉了就变成穷光蛋。爱情是两颗心的碰撞和相许,如同和谐的乐谱的音符,谱写人间的圣洁。四、关于金钱。 钱不是万能的,但生活着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就如春晚的小沈阳所言:“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但钱也有好有坏,你有了钱,你可以买到房子,但买不到家的温暖;你有了钱,你可以买到钟表,但你买不到时间;你有了钱,你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知识有的人为了钱就愿意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而赔上了自己的一切。金钱是什么?有人说:“金钱是一个债主,借你一刻钟的欢悦,让你付上一生的不幸。”在当今这个时代,金钱只是物质上的需求,有不少的人把金钱当作是一种物质的享受,老百姓说:“金钱是饭,是衣,是车,是房。”过上物质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这也是人们对“金钱”的曲解,只看到了金钱的表面,并没有了解到金钱的真正含义。金钱并不人们生活的目的,它只是生活的交易工具,我们所要追求的“金钱”就应该是精神上的、思想上的。就如冯梦龙所言:“钱财如粪土,仁义价千金。”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东西比金钱更重要,都是金钱“遥不可及”的。即使你家财万贯,没有家的温暖,再多的钱又如何?没有生活的快乐,再多的钱又如何?人这一辈子都是在跌跌撞撞中走过,跳过的坑,吃过的亏数不胜数,俗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福气不请自来,只需要我们身在福中要惜福。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看着你认真阅读的样子感觉好可爱,我开心地笑了……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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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那个他一直都讨厌他,讨厌他的专横跋扈,讨厌他的横行霸道,讨厌他的尖酸刻薄,讨厌他的不苟言笑……从他进我们班上的那一刻,他那高傲的神情与漠视一切的眼神就牢牢地定格在我的脑海里,那时我就知道他一定不是我的朋友,甚至关系也会紧张。他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下巴从来都是抬得高高的,眼神中常常流露出几分不易察觉的不屑,有些同学较为敏感,感觉到他的不屑后,总是欲言又止,把刚刚到口的话重新又咽回肚子里,然后匆匆离开。他这时就会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扬长而去……而且,最不能让人忍受的是,从他嘴里诞生的话就像一根闪着幽幽寒光的小刀,猛地割在别人的心上,血,顿时流个不停,需要好几天才能愈合,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他好像这些也没有察觉,没有半分收敛,依然我行我素。在他的字典里,完全查不到“对不起”三个字,两个人起纷争,他从来都是取胜的——用他令人无法忍受的模样和刻薄犀利的言语。大家纷纷疏远了他,躲他就像躲瘟神一般。狂风暴雨平息了一阵子,可是他唯恐天下不乱,又开始兴风作浪……我正在认真地写着作业,墨水瓶被我放到桌角,还没有盖上盖子。这时他走来,指尖“帅气”地碰倒了墨水瓶,墨水就像被解放的重刑犯一样兴高采烈地狂奔出来,在桌上迅速蔓延开来,濡湿了我的作业本,补救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墨水瓶里只有几滴“惊魂未定”的墨汁在来回滚动……“这厮又在故意捣乱!”我的怒火已经冲上了脑袋,终于爆发出来,对拂袖而去的他大吼一声:“站住!赶紧向我的墨水道歉!并重新买一个一模一样的!”这威力不亚于武侠小说里的“河东狮吼”。“哼,要怪就怪你自己,谁叫你把墨水瓶放在桌角,还不盖上盖子,真是个不折不扣的马大哈!”他冷笑一声,一脸鄙夷,双手还悠闲地插在裤兜里,完全没有把我当回事。“你……”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抡起拳头,想看到他的眼眶变成一团青紫的模样。他的眼神开始有一点惧色,但是马上就变得舒缓起来,因为旁边的同学适时地拉住了我,他们知道我的力气大,这样砸下去,他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努力地想挣脱他们,我要让这个高傲的家伙长点记性,不要再胡作非为!可是,同学们狠命地扯住我,我变得像一头发狂的狮子,要是不是这几个同学“行侠仗义”,他早就死在我血盆大口之下了。看着他春风得意的背影,我的鼻血差点喷流而出,同学们看不下去了,对我大喊道:“安乔雨!你放过他吧,你力气大把他打坏了,你还有更大的麻烦的!”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靠在桌子上。打这以后,同学们彻彻底底地孤立了他,谁要是走过他身边,就会不知不觉加快脚步,生怕被这浑身充满棱角的他伤到,蹭掉一层皮来,隐隐疼上好多天。他也就成了校园里的独行侠,但这个独行侠却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周末下午,放学铃还是按时响起,外面下起了雨,而且越下越大,路旁很快就积满了一个个小水洼,泥土很快就变得湿润,被老天爷和得稀稀的。我想早点回家,看我最喜欢的动画片,于是我胡乱地往书包里塞了几本书,拉上拉链,背起书包就往外跑。跨上自行车,穿上雨衣,急匆匆地往校门外赶。校门外有一条马路,我必须走过马路才能到家。今天真是倒霉,刚刚出门,马路对面的绿灯就变成红灯,反正再变成绿灯还有一阵子,等也是等,看看书包里还落了什么东西——检查的结果令我大吃一惊,我的作业本居然忘在了抽屉里,要是做不了的话,下周来的时候难逃老师的批评啊!我在也顾不上红灯绿灯了,更管不了我的动画片,只是希望在我书包里能找到“一线生机”,可是结果却让我频频失望,燃眉之急啊!我急得直跳脚,这时负责我们班放学的老师走来了,我赶紧上前问她:“老师,教室的门锁了吗?”“哦,刚刚锁了。”我仍不甘心,追问道:“老师,那您看见我的作业本在教室里了吗?”“没有看见,你的作业本忘拿了吗?”“没有,就是随便问问……”“哦,那就好,你可别忘拿,你知道我不允许现在同学换新本子,因为这实在太浪费了,拜拜!周末快乐!”老师离去了,我的最后一缕希望也被无情地打灭,我垂头丧气地骑上自行车,正在万念俱灰的时候,听到一个声音“马大哈!等等!站住!”这不是那个讨厌虫吗?我没有理他,但是他却抓住了我自行车后面的小坐板。我只好没好气地对他说:“干什么,又来找什么麻烦?”他撇撇嘴:“哼,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给你送作业本来了!”我惊奇的望着他:才发现他的浑身都被雨水淋湿了,脸上的水哗哗地流,已经分不出哪是汗水哪是雨水了,他那双新买的耐克鞋已经面目全非,沾满了黄色的泥泞。可是我的作业本却完好无损,还残留着他的体温,是他把我的作业本包在衣服里面造成的,这时,作业本上似乎散发着淡淡的馨香……“你……”我竟一时说不出话来。“我什么我啊,不过我为我以前的过错向你道歉,现在大家都孤立我,其实,我也想获得真挚的友谊,我想好了,请你相信我!”雨,仍在淅淅沥沥地下着,轻轻地冲刷这这世间的一切,也默默地冲淡着我们之间的隔阂……武汉市育才小学六年级 吴蕾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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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季,遇上他躺在草地上正准备闭目养神的我坐了起来:“喂,你怎么问这样的问题?”林东尴尬地笑了一下:“没什么。啊,今天的天气真好!”接着他躺在了草地上,闭上眼睛。嘴角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凝重、深沉的表情。唉,管他的。躺在草地上,我一下子想起了与林东的相遇。就在那个夏季,我遇上了他。终于熬过了上午,借着午休时间,我与好友艳嬉闹在校园里。正倒退着走和艳说话的我,突然好像踩到了什么。转过身去,不好,踩到了别人的脚。我赶紧把脚收回正准备道歉,只听对方大叫:“唉呀!我的脚快断了呀,唉呀!”“什么?不可能。我哪有这么厉害呀?我的脚又不是金子做的。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这一点点痛还喊‘唉呀’,真是不害臊。”我竟一下子忘记了是自己的不对,我讨厌这种装模作样的人。他似乎也被我说得哑口无言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始说话了:“喂,你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看你也不过初二吧!我可比你大,你应该叫我一声学长。”他故意把“学长”二字讲得特别大声。我没有回答,我不愿意再多动唇舌了。“怎么,怕我找你报仇啊!”看他那趾高气扬的样子,真想好好揍他一拳。“什么?我怕你?鬼才会怕你呢!告诉你,我叫焉雨,215班的,怎么?有本事就来报仇啊!我才不怕你呢!”就这样,那个夏季,我第一次遇上他。回到教室,好友凑了上来:“焉雨,你不认识他吗?”“谁呀?”“被你踩到脚的那个帅哥呀!”“帅哥?他是帅哥?我不认识,我也不想认识。一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样子,真让人恶心。干嘛?”好友神秘地笑了。“你真不愿意认识他?”我点了点头。“那好,你帮我的忙,我想写信给他。”“什么,写信?拜托,你才第一次见到他,就要给他写情书?”“什么嘛,难道你不相信一见钟情吗?好了,拜托你了,好姐妹。事成后,我一定请你吃好吃的,好不好嘛?”看着撒娇的好友,我不得不被迫答应了。“说定了哦,今天星期四,下个星期一,你帮我交给他。”第二天,正在做题目的我,被一声喊声打乱了。“焉雨!”我转过头去,不好,竟然是他。不会吧,这么快就来报仇了,唉,怎么办呢?艳赶紧跑了过来:“焉雨,是他耶,难道他是来找我的吗?”“是找你的就好了!”我走了出去:“干嘛,要报仇呀?也不知多找些人来,等一下被我打得满地找牙可别怪我手下不留情啊!”望着面前这个比我高一大截的人,我讲起话来有些打颤,这也算是自我安慰吧!他露出了微笑,可我却认为他笑得好奸诈,真是应了那一句话:“一个人看不顺眼,到处都是那么讨厌。”“你好,我叫林东,很高兴认识你。”他伸出了手,我没有理睬。“你好,我叫冯艳,很高兴认识你。”艳竟然主动与他打起了招呼。我受不了那种场面,连忙钻进了教室。而他俩仍在笑谈。过了好一会儿,艳进来了,他也总算走了。望着笑得合不拢嘴的好友,我说道:“怎么,你的白马王子就这样走了?”“焉雨,你知道吗?原来他是初三224班的。”看着好友那陶醉样儿,我可受不了。“哦,对了,焉雨,林东要我转告你,你欠了他一样东西。告诉我,是什么东西呀?”“我欠他一样东西?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莫名其妙!”我陷入深思中……“焉雨,帮我去送信了。”艳拿着一封用粉红信封装着的信放在了我手里。“真的要去送啊?”“当然了。你可以放学以后再去,林东是寄宿生。”“你干嘛不自己去呢?”“雨,难道你忍心让我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孩自己去送信吗?”每当艳诚心求我时,才会亲切叫我一声“雨”,而每次我都会败在这个“雨”上,这次也不例外。放学后,我站在宿舍楼前徘徊着。“艳也真是的,竟让我一个女孩独自站在男生宿舍前,而且还是为了送情书,唉,该怎么办?”我埋怨着艳。“喂!”“啊!”我被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如同鬼叫般的喊声吓住了,手中的信也掉在了地上。正准备弯腰去捡,没想到他比我还快一步。“什么呀?情书?你写给我的吗?唉,魅力太大了,真没办法。”望着他那副自恋、狂妄的脸,我真想在他脸上留下两个熊猫眼。“我给你的?省省吧。是冯艳叫我带来的。”“冯艳?哦,就是那个和你在一起的可爱的小妹妹吗?”“可爱的小妹妹?喂,我知道我是很显老,你也不必一再提醒我吧?走了。”说完,我转身离开。“谢谢啊!”他在背后仍在大声地叫嚷。就这样,我与林东总是这样闹着,这样吵着,直到那一次。我忍着头痛来到了学校,我虽不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学生,但还不是一个只因为一点小痛就逃离学校的学生,教室里闹哄哄的,我受不住。我终于还是逃出了教室,坐在操场边的石阶上。这里很安静,无人打扰,真是个修心养性的好地方。突然被人使劲拍了一下,本来就因为头痛很不高兴的我,被这一打,更加愤怒了。“我说你懂不懂礼貌啊?这样打,不疼吗?”我真想破口大骂。“喂,你怎么了?还好吧?”原来是林东。“不好,不好,非常不好!”不知怎的,抑制在眼眶中的泪水在他的面前不知不觉地流下来,我不想让他看到脆弱的自己,不想让他以后抓住这个把柄不放。于是我站起来离开了操场。后来回到了教室,刚坐下,就被桌上的药瓶吸引住了,瓶下压了张纸条:“赶紧吃了吧!失去往日活泼的你真是很可怕!林东!”是他,又是他。我的眼泪又一次脆弱地落了下来。放学后又遇上了他,向他说了声“谢谢”。这次,我俩奇迹般地没发生争吵。“哦,对了,上次你让艳向我转告,说我欠了你一样东西,什么呀?”“一样东西?哦,就是‘对不起’三个字,那次你踩了我的脚啊!”想到那一次,我俩不约而同地笑了。至于那三个字嘛,就这样一笔勾消了。“喂,在想什么呢?”林东把我唤醒。“没什么,在想一些戏剧性的故事。你刚才不是问我相不相信一见钟情吗?告诉你,艳就是对你一见钟情。那次写了封情书给你后,总是向我询问你的事。”“这我早就知道,至于那封信,我根本就没看。如果不是你,我才不愿意认识她呢!”“什么?你刚才说什么?”“没什么,走吧,时间不早了,回家吧!”我带着疑惑,被林东拉起来飞奔。他在前头,望着他的背影,心中不知怎的,觉得有一天会突然失掉一样。回到家,我习惯性地打开电脑,收到了一封邮件:焉雨,你好!其实,我想告诉你,我第一次遇见你,我并没有讨厌你。虽然你多次对我“粗言恶语”,但我不生气,反而觉得你是那样可爱。我即将中考了,自己将会在哪里,都不知道。心中压着许多话想对你说,可又怕耽误了你的学习。算了,以后再说吧。我一下子震惊了。后来,我不敢再像原来一样和他开玩笑了,我们慢慢疏远。中考后,他以两分之差与高中擦肩而过。随后,他走上了出外谋生的路途。也随之与他失去了联络。但是那个夏季,真的很高兴,我遇上了他。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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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那个他夜晚,风清意凉,轻轻翻来那本珍藏已久的同学录,眼里闪过一个“喵”字,朦胧之中好像看到那张瘦削的脸,思绪万千。我六年级刚转入一所小学,人生地不熟,不善于和人交往,对男生更是疏离得遥远。那时,课桌的占地面积很大,走路很难走,我写字时最爱把手放在桌子边缘,就这样,难免会有同学走过时碰到。那天早晨,阳光暖暖的照射进来,心情也随之而变好,正认认真真地背着那繁琐的英语单词。忽然感觉手边碰到了什么,我条件反射地抬头望向前面的那张课桌,没打算在意,却见他皱着眉,冷哼一声:“真是无语!”我不由得眯着眼睛细细打量他起来:他的脸很尖,短短的头发,一双小小的眼睛,特别是皱眉头时,眼睛成一条缝,鼻子很尖,嘴巴小而薄,人更是矮,身子又更瘦。整体给人感觉就是一病秧子,风一吹就倒,如果是女的,那就是翻版林黛玉。见他这副病秧子样,我没打算去挖苦讽刺他,只是摇摇头,无所谓道:“随他去吧!”老师总爱在课堂上讲什么:“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但是要想人家忍你,关键不要得寸进尺,否则一生气就会“赶尽杀绝”。记得,又是那温暖的晨曦。只是我读的是语文,不是背单词。他照例皱眉走过,只是他今天可能脑子震荡,“情有可原”的吧!椅子被他狠狠的一蹬三跳,我的课桌也被他那可恶的椅子牵引下随之跳舞起来。动作非常“雅观”!我是无心读书了,就这么看着他的动作。“有的人给脸不要脸!”我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前后桌的人听见,他听此,动作终于停下了。后来,我从其他同学的话语中得知,他以为我春心荡漾,萌生出爱恋他的念头,那么做是在暗示我快点放弃。有时我想,他怎么会有自信以为我会喜欢他那种人,他抽风了吗?闭目思想,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了?他居然会那么自信?联想到我喜欢把手放在桌子边缘的那幕,我顿时明白了。他果然够自恋的!想到是我招来的祸水,他自恋不是他的错,便无可去计较这些了。不过前面提到的“赶尽杀绝”确是要爆发了。临近毕业,我拿着一大叠同学录一张一张的发,同时也放了一张在他课桌上。这次,他做的真是有些过分,同学录上,他亲昵的话语如一个个嘈杂的音符在纸上弹奏起,我皱着眉看着他最后那几个字:“喵喵~~~”当即脱口而出,“你以为你是加菲猫啊?”更可恶的是他给我同学录上写了几段话,这里不宜讲,总之就是叫我不要多想,什么我们只是同学而已,死了那条心吧!我顿时傻了要,我哪条心?又为何而死?,这个人让我说什么好呢?我说不出来,确切的说是无法找到词语来形容他现在的状况。只是,我做了一举动,拿着这张同学录,一片一片的把他撕烂,走时还不忘用脚狠狠地踩,顿觉很爽,微笑的走开了。不知哪天,在考试的桌子角下,我发现了一道歉话语,署名是他的名字,是写给我的。我看了,并没有高兴,更是暗骂这种人自恋又没脑子,他想让我去办公室喝绿茶?存心让老师以为我早恋?不过还好是我吧,要换作其他女生,他的那些举动,会让女孩子分心,从而成绩下降!他的罪名可不小。小考前一天,老师想让我们好好放松,允许我们在教室里疯玩。那天天气热,玩过头了吧?他脱下外套,露出背后那一条条整整齐齐地筋骨。我知道我不该看这些,但很不幸,还是被我看到了,顿觉胸口一闷,我捂着嘴巴快速地跑出教室,把今早吃的东西狠狠地吐出来了。没见过这么瘦的男生,至今想起来还是让我毛骨悚然。还好还好,明天就是小考了,再多看一眼,我恐怕要得病。默默祈祷,小考不要和他靠近一起,否则我真要晕在考场里面。轻轻地合上那本同学录,我收回思绪。虽然他让我讨厌,不管怎么说,我都感谢他给了我一个小小的青春。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