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谢志英是一个婴儿,在他即将出生时,父亲谢秋生因别人开车把他撞进工地里的井溺水身亡。他的妻子在小志英出生后伤心过度,但她保持理智,并没有去找人复仇,也不接受别人的钱来私了,而是把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的人因小志英不满周岁,相关人员不知这么小的婴儿能不能做原告,都无可奈何。后查到“只要出生,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就可以参加任何公民的活动。”经过调查,驾车的人属于酒后驾车。工地的水井没有盖上,导致死者溺水身亡,是最直接的死因。经过判决,工地将给小志英母子生活费,也能安心生活。小志英母亲并没有因为伤心失去理智,而是通过法律使对方受到相应的惩罚,自己和女儿也能获得生活费,安心生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在壮年就离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因祸而别,更何况还有一个刚生下来的女儿!可是小志英的母亲忍了下来。她可能想过找那个人报仇,但是,现在还有一个女儿,如果自己坐了牢,那么女儿怎么生活?所以她只是把对方告到了法院。这就是守法行为,看着非常简单,实际难度非常的大。有一个母亲,在丈夫出车祸后,不仅向对方索要十万元,而且找人把他带走活活打死。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与敲诈罪判刑,但她认为是对方先犯了法。因为她法律意识浅薄,最终酿成了悲剧,孩子也只好送往孤儿院。
两个母亲同样是丈夫死了,却有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也有不同的后果。一个获得生活费,和女儿安心生活。而另一个进了监狱,孩子成了孤儿。提醒我们,一个人的心态必须要正,不能做亏心事。同样也不能触犯法律,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事故夺取一条条无辜美丽的生命……让血一次次沾染美丽的世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珍惜它!所以,遵守法律,人人有责……
雷锋精神在我心中
春风拂面,阳光普照,大地到处一片片生机勃勃的景象。三月-大地复苏。新的年代里,我们健康成长,旧的岁月里,无数英雄在出现。
——题记
3月5日,相信有许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个英雄,也是一个模范,一个永垂不朽的名字——雷锋!
雷锋,原名雷正兴,
1940年12月18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望城县简家塘一个贫苦农民家里。那时人民都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雷锋的爷爷就是被地主逼死的。 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邻居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全都被地主婆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柴。有一天雷锋到蛇形山砍柴,被徐家地主婆看见了,这个地主婆指着雷锋破口大骂,要雷锋把柴运到她家,并抢走了柴刀,雷锋哭喊着要夺回砍柴刀,可那地主婆竟举起柴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连砍三刀,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山路上。雷锋赶忙捂住伤口,忍住疼,两眼瞪着地主婆,心想:“总有一天,我要报仇!”从此,雷锋手背上留下三条伤疤。支年,雷锋当了儿童团团长,积极参加土改。同年夏,乡政府的党支书供他免费读书,后来加入少先队。
年夏天,他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机关
模范工作者,并于1957年加入共青团年春,雷锋到团山湖农场,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开拖拉机。同年9月,雷锋响应支援鞍钢的号召,到辽宁鞍山做了一名推土机手。翌年8月,他又来到条件艰苦的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曾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当时的《辽阳日报》报道了这一事迹。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他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年12月征兵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军,焦化厂领导舍不得放他走。雷锋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兵役局表明参军的决心。他身高只有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均不符合征兵条件,但因政治素质过硬和有经验技术,最后被破例批准入伍。参加人民解放军后,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任班长。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是对人民有利的事,他都心甘情愿地去做。他曾多次立功,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年11月入党,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年8月因公殉职。
雷锋的一生,都在为这国家、为人民所工作着,他应当我们去学习,去记住,去怀念。雷锋,这个熟悉的名字,在我们的心中闪烁着不灭的光辉。他把自己旺盛的青春全部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的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必将在我们青少年一代身上不断发扬光大,他那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雷锋——平凡而又朴素,伟大而又崇高。当有人在花天酒地时,他——在艰辛地工作,当有人在欺压人民时,他——在为人民得自由而奋斗,当有人正在享受家庭的温馨时,他——在为逝去父母而哭泣。
雷锋——在那他那人生的道路上,闪出不类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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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厉害啊,厉害!”我攥着《水浒传》,在房里来回踱步,摇头晃脑地感叹道:“这鲁智深够狠,三拳就让郑屠一命呜呼,厉害!”这三拳吧,一拳打在郑屠的鼻子上,一拳打在眼眶边上,最后一拳打在太阳穴上,郑屠便应声倒下。鲁智深也知道杀人犯法,于是回家拿了盘缠一溜烟跑了。我想入非非,这鲁智深杀人,是对呢,还是不对呢……“来啊,传原告上堂!”我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随即又惊讶不已,自己怎么摇身一变,变成了县太爷呢?眼下,原告带到,只见他们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号啕大哭:“大人啊,您可得为我们作主啊!”“肃静!”我又一拍惊堂木:“尔等何人,要告何人?”年老的一个边哭边诉:“我们乃是郑屠家属,要告鲁智深蓄意杀人,我的儿啊,你死的好冤啊,你死的好冤啊!”这一哭,其他人也跟着起哄:“大人啊,您可得为小民们作主啊!”“大人啊,这太没有王法啦!”“肃静肃静!”我又一拍惊堂木,“带被告上堂!”不一会儿,衙役们果真押着一个身形巨大的人上来。这是鲁智深的庐山真面目吧,我定睛细看,花和尚鲁智深,果然是名不虚传,今日一见,更是惊叹啊。可是鲁智深不是在潜逃之中吗,怎么被抓了呢?一连串的疑问——“你还我儿来!”“你还我夫来!”郑屠的老小一见鲁智深,边揪这他的衣领拼命吼着,没几两重的拳头胡乱想鲁智深砸去。鲁智深也不反抗,只是怒吼一声:“谁叫拿郑屠那小子作恶多端,咱们老百姓可被他害苦了,他该死!”这一吼,一下子把郑屠老小镇住了,也一下子拉回了我的思绪,我一拍惊堂木:“放肆!公堂之上,岂是你们泼妇骂街之地,你们还有把我这个县太爷放在眼里吗!”我清了清嗓子:“鲁智深,身为提辖,却滥杀无辜,该当何罪!”鲁智深站定,甩开衙役的禁锢,双手抱拳:“大人明鉴,俺只是厮打他一顿,谁知他禁不起打,死了,这于洒家何干,何况他这种恶人,早就该死!”“嗯,鲁提辖也不无道理,郑氏,你可有话要说?”我的目光转向了郑氏。其实,自己很矛盾,我的心是偏向鲁智深的,郑屠死了是大快人心,可是转念一想,郑屠虽恶,但终究是一条人命,这对郑家似乎有些不公啊。“大人啊,他可是我的儿子啊,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怎么能说死就死呢,于理不公啊,大人——”“这……”我又开始同情起郑屠的家人了。这可怎么办呢,左不是,右也不是,该如何处置呢?倏的,我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于是,我故作生气,大喝一声:“鲁智深,你倒是说说,谁禁得住你的三拳,人命关天,岂容你胡来!”“这,好吧……”“但是郑屠他陷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所以,将鲁智深重打50杖,此事便告一段落!”“大人,这这这……”“还有异议?退堂!”我神气地拂拂袖子,正准备进入内堂,心想,哈哈,这件事情我办得还不错,想做一个青天大老爷真是难啊——哎哟,一不留神,我撞上了柱子——“大人,大人,大人……”“哎哟——”我一声惊叫,睁开双眼,就知道,这只是一场梦。我擦了一把汗,回想刚才那个奇异的梦,好希望鲁智深能继续为老百姓打抱不平下去,又希望他也能意识到生命的可贵,懂得法律……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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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律一直引领着我的成长,它教我从不懂到懂,从无知到有知。法律是一张强大的盾,一直保护着我们。幼儿园的时候,虽然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育我们不能闯红灯,绿灯才能行走。但我们都把老师的话当做耳边风。妈妈没空接我的时候,我会和小朋友一起过马路,但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到处乱串。甚至还在马路中间玩耍,举行赛跑,吓得司机破口大骂。我们却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还会在汽车旁边捉迷藏呢!直到有一天一件意外事故的发生,我才意识到交通法律的重要性。那天,我的好伙伴玲玲没来,心生奇怪。后来老师告诉我,玲玲,昨天闯红灯被车撞了,我好害怕。害怕玲玲会因此而失去生命,害怕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会……“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现在,我不但能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而且还会阻止身边闯红灯的人。“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明白了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纪律。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们成长。法律引领我成长,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才更加有条理。有了法律,我们才拥有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我们的明天才会更美好!600字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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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题记法,乃国之重器。我国春秋著名政治家管子说过一句话“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意思是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由此可见,法律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这是字典上对于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青少年来说,这过于笼统,过于抽象,过于模糊。那法律究竟是什么?曾经读过一个的小故事:在田野里,一只兔子正在奔跑,后面跟着一群人追赶,他们都想得到兔子。然而只有一只兔子,不可能分给所有的人,只是因为所有权没有定下来的缘故,他们才去争夺。然市场上有成群的兔子,行人也不会去看它一眼,不是因为人们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兔子已经有主了,所有权已经定下来,纵使再粗野的人也不会去再争夺了。这就是法律,一个人民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规矩,它约束人们的言行,守护人民的生命及其财产,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若是有人打破了这个规矩,那他将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总有一些人认为法律看不见,摸不着,离自己很是遥远。但是生活总不会是随人所愿,难免会发生纠纷。一家报纸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在升学考试后的一个星期天,有人撬门砸窗,先后窜进楼上三个教室,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下流的语言辱骂老师,并且取下教室里所有的日光灯管,用砖头砸个粉碎,进而又窜到楼下少先队大队部,盗窃校服若干件,还在学校的后墙上书写了一条反标。 经学校查实,这是该校五年级学生马某和王某合干的。 马某平时在班里少言寡语,胆小,腼腆,很少有违纪行为,他作此案使班主任感到十分震惊。他在回答校领导追问时说:“××老师曾经批评过我两次,我想寻机报复。”问他为什么要写反标时,他说:“没啥意思,随便画画。”由此可见,这个学生的思想是多么地可怕!明明自己在犯罪,还不以为然,他哪里懂得什么是法!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若是连国法都不知道,谈何报效祖国?没有为建设祖国添砖加瓦,反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难道这就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青少年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也要为中华之复兴而知法。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学法、懂法、守法这不是某一些人需要做的,而是所有中国人民必须去做的!现在我们将法播入内心深处,浇灌,滋养,成长路上伴随法律一起远行。法在心中,与法同行。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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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律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宁,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有句俗话说得好: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有这样一则真实故事:一位美国青年,酒后在新加坡闹事,按照新加坡法律,他不但要被处以高额罚款,还要当众鞭打五下,美国总统亲自求情,但也无济于事。有人认为新加坡法律过于残忍,可正是这残忍的法律制度,给新加坡人民带来强大的震慑力。极大地压制了犯罪犯法活动和不文明现象。以至于现在的新加坡,不仅人民生活充实,而且资源丰富,环境优美,文明礼貌,治安有序令人惊叹。中国也有自己的一系列法律制度,令人感到欣慰。但是中国法律的震慑力,还是不够高。就以商品都明码标价而言,虽然也有这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但又有谁去遵守过,违者又有谁被重罚过?相比之下中国无论是司法还是立法,都远远不够严厉。只有法律的严厉,才会有社会的文明和安定。3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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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一些事,导致有些人或机关受到损害,那么就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公正的。有了法律,就有了压力就会减少犯罪.可就是有那么几个愚蠢的人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神圣无私的法律。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正巧碰到了收房税的人员,他们敲响了我们邻居家的门,我们邻居大声问;"谁啊?""我们是收房税的!""什么,上次不是给了嘛!""对不起,时间到了就得收税,一共是35.60元。""你们有没有搞错啊?你当我是大户啊?一天到晚收这个税,那个税的,你看,我们的水,电费还没交呢!哪来得钱?""不好意思,这是规定,请别为难我们,我们也是奉命行事的,不然不好交代,体谅体谅我们吧!""嗨,这话说的过了点吧!谁不体谅你们了?再说了,我体谅你们,谁来体谅我们啊?我们可是下岗工人,有钱还不是吃饭用的,我把钱给你,我喝西北风啊?告诉你们,我没钱,滚,滚,滚!别再让我见到你们,触霉头!"我听了,特别生气,上前对他说;"你这样做,可不对,别怪我不提醒你,你这叫逃税,犯法的,轻的罚款,一般5,6千,重的是要判刑的!这些,我们老师上课讲过的!""关你什么事,小丫头,不就是三十多块钱嘛,老子付就是了!"他一听是犯法的,为了不使自己犯法,他只能拿钱了。他付了钱,"啪"的一声,把门关了。"谢谢你,小姑娘。""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你看,法律对人还是有压力的,不过,大家不要像那位叔叔一样,大家可要遵纪守法啊!4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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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谈法律法律,已成为这个欣欣时代里共同的话题。同学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父母的希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有助于我们逐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规范行为,提高素质。如果我们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再我们的身边就有许多关系到法律的故事:以前我们班里有一个叫王扬的学生,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同学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学生秋游,班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班同学说了这位同学的家境,提议全班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其实大家乐于助人,帮助同学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同学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有一次,我校的几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偷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同学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我们知道,超市的做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还有一次,下课了,一位同学正在教室里哭,大家围上来,关心的询问得知他的手表放在铅笔盒中。刚才他去厕所,回来后发现手表不见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想为他出主意。同学们都做到尊重别人的人身权益,不侵犯人身自由。从社会学意义上讲,人虽然是一个个社会组织的成员,但仍然没有摆脱我们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应当具有良心和道德、正义感的人这一事实本身。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如果人人遵纪守法,与法同行,那么世界将变得更加文明、美好。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人民法制观念形成的启蒙之所,能否把它落到实处,不但影响到一代人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到我国的法制进程,当然,也是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措施。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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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文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谢志英是一个婴儿,在他即将出生时,父亲谢秋生因别人开车把他撞进工地里的井溺水身亡。他的妻子在小志英出生后伤心过度,但她保持理智,并没有去找人复仇,也不接受别人的钱来私了,而是把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的人因小志英不满周岁,相关人员不知这么小的婴儿能不能做原告,都无可奈何。后查到“只要出生,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就可以参加任何公民的活动。”经过调查,驾车的人属于酒后驾车。工地的水井没有盖上,导致死者溺水身亡,是最直接的死因。经过判决,工地将给小志英母子生活费,也能安心生活。小志英母亲并没有因为伤心失去理智,而是通过法律使对方受到相应的惩罚,自己和女儿也能获得生活费,安心生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在壮年就离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因祸而别,更何况还有一个刚生下来的女儿!可是小志英的母亲忍了下来。她可能想过找那个人报仇,但是,现在还有一个女儿,如果自己坐了牢,那么女儿怎么生活?所以她只是把对方告到了法院。这就是守法行为,看着非常简单,实际难度非常的大。有一个母亲,在丈夫出车祸后,不仅向对方索要十万元,而且找人把他带走活活打死。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与敲诈罪判刑,但她认为是对方先犯了法。因为她法律意识浅薄,最终酿成了悲剧,孩子也只好送往孤儿院。两个母亲同样是丈夫死了,却有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也有不同的后果。一个获得生活费,和女儿安心生活。而另一个进了监狱,孩子成了孤儿。提醒我们,一个人的心态必须要正,不能做亏心事。同样也不能触犯法律,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事故夺取一条条无辜美丽的生命……让血一次次沾染美丽的世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珍惜它!所以,遵守法律,人人有责……90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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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法律美德法律法律?法律是什么?好陌生却又常在眼前的一个词。“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的是什么呢?哦,就是法律。法律人人都遵守,法律就是“规定”吧!遵守“规定”,可没那么简单!在同龄人当中,有多少人不愿遵守“规定”啊,这都是为什么呢?报上,订着一篇小学六年级学生的违法文章。文章讲的是一个破碎的家,一个顽劣的男孩,3次到超市偷东西被抓,结果被保安送进了派出所。他,只有十三岁,却命运坎坷,他的父亲因患病住进了医院,母亲弃他而去,爷爷因病去世,他只能跟年迈又思维迟钝的奶奶一起生活。这样的生活背景,又塑造了怎样一个人呢?他,屡屡旷课,学习成绩却仍在班中数一数二。他还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孩子,他一直梦想着做一只自由的小鸟……但这样好成绩的同学,怎么会去偷东西呢?他和奶奶相依为命,毫无生活能力,经常因为生计而发愁。当时他和他奶奶走失了,饿了,就想到超市偷点东西吃……读完文章,我的心被震撼了,这样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同龄人,究竟付出了多少努力去学习?究竟付出了多少思想斗争去反抗?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哪儿去了?是愤怒,是疑惑,是惋惜。十三岁的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也许双亲分离的他需要承担他本不须负责的压力,但他终是被利益冲昏头,被美食冲昏头,不偷不抢的美德早已不在他身上,他成了一个无血无肉无情的人可他的路还很长,很长……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两个字上时,我震惊了,彻底呆掉了—“母亲”!十三岁的他,是否已缺少了母爱?母亲的离去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我深知,母爱也是一种美德,比海深的美德。最初带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是母亲和父亲,都说情深似海,爱亦如潮呵!如果说他还小不懂法,那么他的母亲就将遭人唾弃,一个小小未成年的孩子,就这样抛弃,实属犯法!要勇敢对诱惑说“不”!要勇敢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勇敢地维护法律。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什么最重要?美德;什么要遵守?法律。现在的社会到处都是贪欲和私欲,年少的我们,最重要的是美德,一个人有了美德,就有了素质,受到美德的引导,发展的路就铺好了,就成了有用之材;无知的我们,更要遵守的,是法律,一个人遵纪守法,那么这个人的生活一定是井然有序,幸福美满的,有法律做庇护神,就能成为人民心中的榜样!美德是需要培养的,法律是需要遵守的。过马路,红灯,停下来,是美德,是遵法;绿灯,扶老人过马路,是美德,是守纪。向老师问好,是美德;与同学和睦,是守纪。不打架,不骂人,是美德,是遵法,不喝酒,不吸烟,是美德,是守纪。帮助同学,是美德;维持纪律,是守纪。社会需要活动和美德,学校需要校纪和美德,自己也要美德与法律来陶冶,来冶炼。同学一声咳嗽,递上一张餐巾纸;课代表拿书太多,帮他拿一半叠;同桌题目不会,细心地帮助他理解;前边的人东西掉了,捡起来还给他……这些都是美德,都是遵纪守法,法与你我同在,只不过,你把它舍去了。拾回你的美德,一起与法同行,也许你会发现,美德法也,法律,亦德也。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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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现在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迭岁替,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架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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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法律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走来,我们的法制进程。你束起凌乱的长发,披上遮体裘衣;结绳以记事,刻骨以铭文,铸鼎而铭记。终有那世袭替代禅让,高低贵贱始有分别,赢得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赞誉。然“对‘太阳’之咒骂,对酒池肉林的痛恨,烽火戏诸侯的儿戏中”,国之厦为之倾斜。“窃钩者盗,窃国者诸侯”各地诸侯历新法强国力,秦盛商鞅裂,吴兴李悝亡。“劳力者食人,劳心者食于人”。始皇立而一统天下,君主制立于中国。“焚书籍,坑儒生”,一统钱币经济兴,一统文字文化盛,皇权集于一身,开始了文明古国千年封建之旅,终难脱人治大于法治的绳缚。江山代改,人才辈出。在重兵压城城欲摧之时,南唐后主不思励精图治,变法兴国,以跪拜佛堂而抵兵戎,以吟诗作画而自醉,一江春水不敌兵,终败送大好河山。宋太祖赢得大宋一统,但沉疴难除,旧疾不去,法之立服务于高主,黎民广大难逃重压。君主悟而臣子励,王安石受命危难,为振兴国力,欲破而后立,不惜以身战旧法。张居正“一条鞭法”为黎庶,为百姓,众说纷纭。精美设想,英雄无数,只能改经济不能改政治,政体不变,经济之变革如昙花一现,香存而花败。法制之改革不动根本,难植新芽。在盲目与固执中,枪炮声响彻耳畔,强盗闯进家园,掠走珍宝,窃贼分割了土地,痛苦的呻吟中,雄师觉醒。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旧统治者利益,法治便又为人治。“百日维新”成了“戊戌变法”的代名词。民国初立,国权归于民,但为了新法之立,孙逸仙出生入死,出广州,战军阀,以血肉之躯抵旧思潮的炮火,民国终于站立。“民族,民权,民生”,孙先生为立新法除旧制,鞠躬尽瘁,死而不已,随着先生的故去,新法也被“蒋氏”政权遗弃,民不聊生,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春雷阵震,雄师跃起,伟大民族屹立东方,毛主席振臂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当人大代表步入会堂,当新宪法诞生,我们泪飞流而心欢喜,不再沉迷,不再壅塞,民权合乎民意,欣欣向荣,春芽萌发,法治社会逐步建立。事事终须磨砺,芬芳出自严寒。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压抑,从高官到小民无不被黑云笼罩,你——法的进程几乎停滞。伟大的中国人民终究挑开乌云见月明,人心思进出新生。邓小平书记领导下,十一界三中全会出台利国、利民新法律,家家欢呼,人人雀跃。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江书记“三个代表”壮心志,新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胡锦涛书记带领我们开创未来新世纪。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欢喜。看蓝天下,从小儿垂髫到耄耋白发,《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中国的法制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制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制社会让你四季如春。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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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中国与外国的差距为什么这么大,这是一个原因:中国和外国的法律执行不同。中国被称为“法律最完备的国家”,因为中国的法律十分的完备几乎概括了所有的方面,但是同样中国又是执行法律最宽松的国家。也可以说有些法律在那些做生意人面前是无所谓的,因为这些法律从来都没有真正对他们起作用。在美国有着一种在中国看来是疯狂的举动——美国的商人都争着交税。中国商人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要争着交税,因为他们不知道不交税的严重后果,因为他们没有由于没有交税而被罚,这一切就是因为中国法律的不严格执法性。在美国可能你现在还是一位百万富翁,而就因为少交了一元的税收明天你就会身无分文。可能明天你会成为一名穷光蛋、你会跳楼自杀而一切这就因为那一元钱税收。而在中国就是通过偷税漏税赚钱的,如果不偷税漏税那才有问题呢!因为漏税一个店铺可能被罚一万元而他偷税漏税则可以赚十万元,去除罚的钱他还能赚到九万元那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漏税呢?如果他偷税漏税赚了十万元而罚他二十万元那么他还会偷税漏税吗?我想这个答案不难回答,除非又缺心眼的店家。同样,在中国汽车超载也是罚款。因为你要罚款所以我要超载,因为你罚的多所以我要装的更多。这一切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而超载赚的钱与罚款的比值可达2:1以上。在美国同样是面对超载,美国的方法就“大度”多了,他们不罚款。在美国一旦超载则会被限制“永久剥夺驾驶权”而且车子还会被没收,不再归还。哪个人会冒着永远不能开车的危险而去超载呢?在国际排名中中国的拆迁比值与第二名可达2300:1。也就是中国拆2300平方米排名第二的国家才拆一平方米。而在排在末尾的法国在近一百年里所修补的路面不到10㎡。因为在中国你建好路在把路拆了可以赚很多,所以有人形象的称工作人员为“扒路军”。在法国一旦你的公司承担了某处公路的修整就必须小心,如果你是造假修路可能你下半辈子就要在监狱中度过了,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合同很轻松的找到你。在国外对建筑的资料是十分详细的。例如山东的一所大学的一栋主校楼是由德国建造的,而在几个月前德国的那家建造公司打来电话:“你好,我们公司所建造的那栋房屋已经一百年了我们建议对它进行维修。”看了这些你有什么感悟呢?中国的未来就在于去改变这些落后之处。初三:铭铭之中9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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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再文6岁女童被超速行驶的汽车撞飞,经抢救无效身亡,一条鲜活的生命还未绽放就消亡世间,令人惋惜。但是从整个事件的起因经过来看,折射出的都是人民法律意识观念的谈薄。家长带领在非斑马线横穿马路、汽车超速行驶,女童突然折返都是悲剧发生的诱因路。 然而,为何我国已出台了多项法律规定,但此类事故还是频繁发生吗呢?探本寻源,可以发现我国仍存在执法不严,法律仍不完善的情况。正如何前不久在南昌某一公园内发生的事件上般。一男子冒险穿过兽栏退弄沉睡大熊猫却意外被大熊猫压倒,该男子虽然幸免于难但却没有承担责任,逃之天天而馆长也只是借此事来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能违反园内规定并未找出该男子给予处罚。相比美园黄石公园;男子违反规定灌温泉水都被罚以1000美元,相比较而顶言。我国的执法力度仍然较弱,法律规定依旧只是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国人仍旧不惧法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悲剧。 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是降低此类事件发生频率的必要保障。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需要我们警醒,需要我们用更加严谨的态度来对态它。用鲜血换来的代价不仅仅是一种警示,更应该是一种态度,尊重法律,尊重生命的态|度。如果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仍旧忽视这一点,对法律的执行仅限于口头警告或者是用并不完善的明文规定处理此事,哪么也许还会有无数个女上童死于这淡薄的法律观念之下。 当然,在我看来,完善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只是治标不治本,依旧需要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让法律的观念形成社会芸识。让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形成全社会重视法律的好风气,法律才不只是文字,才会形成公民的上种精神面貌。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杜绝像6岁女童死于车祸此类事件的发生。像中国式过马路的标签才能被真正揭下。女童的死是一个悲剧,是一个法律观念淡薄,文明素质低下而导致的悲剧。如果公民自身的素质没有提高,法律仍旧流于文字那么你。我都有可能成为下I一个女童。这才是中国法律真正的悲剧。 为了拯救他人,更为了拯救自己,动员起来,让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个充满法律气息的社会。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最重要的还是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与自身素质,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让那些本可以绽放的花朵不再消逝!点评:反复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来强调作者的观点,论据充足。不失时机地运用排比的手法,从多方面说明事物的特征,既增强语势,又给读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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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说到法律,人们总会觉得很威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要看我们去不去留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遵守法律的人,如:有一些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年龄大,在放学路上威胁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让他们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交给他们,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殴打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们,有的甚至亮出刀子;还有,一些学生想要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但父母不同意,为了买到,就去偷父母的钱,少则一,二十,多则一两百。有些被父母发现还不承认,最后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现象,当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如:发现有人偷盗,贩毒等,及时向警方报告,如果有人诱惑自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坚决拒绝,不受诱惑的人等。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 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后果真可怕!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的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的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的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的,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的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通过公安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点评:例证丰富,选材得当,描述详略得当,较具说服力。适当地运用对比、比较等手法,通过事物相互间的悬殊与差异,有力地佐证文章的中心。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9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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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8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的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污蔑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2个人偷了人家2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8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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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法律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坚守法律”而这坚不可摧的枷锁,正是法律。任人情再怎么无孔不入,也冲不破这枷锁。大学生小闫与他的朋友因为掏了家门口的鸟窝并以此获利,被判十年。本为无心之举,没想到却为自己招致了牢狱之灾。多数网友为其求情,而我认为,作为公民,便要知法。不能因为人情而破坏法律。 如今我们身处一个物欲横流,众声喧哗的时代。人情似乎成为人们逃避法律惩罚的借口。人们借着年轻,借着无知,借着不懂事等种种理由躲在人情这把万能的保护伞之下,逃避着应有的惩罚。而人情便在社会上大行其道,在法律中软化游走、鲸吞蚕食。我们不能因为李天一还未成年就放过对他的责罚,我们不能因为柯震东是明星就对他网开一面,我们不能因为小闫不懂法而减轻对他的惩戒。人情本是人与人之间的纽带,而如今却成为逃避法律的工具。莫让人请继续成为借口,莫让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情纵横的社会中,法律依然是坚固的。我们应该庆幸,小闫得到了应有的责罚,不然会有更多偷猎者大行其道;我们应该庆幸,许多贪婪的高官权贵一一落马,维护了法律不可撼动的地位;我们应该庆幸,诈骗的老人也得到了惩罚,还给人与人之间一份信任;我们应该庆幸,法律没有被人情攻破,否则迎接我们的将是丧钟鸣响。法律的约束就如同约束河流的堤坝,而小闫正是那一股不听话的水流,借着人情,越过了堤坝,但最终仍是逃不过被太阳蒸干的厄运。人情唯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方可流动,绝不可越雷池一步。 当然,法律虽坚固,也有柔软的地方。正如可以闯红灯的救护车。这是法律之内的人情,而并非法律之外的私欲。一旦人情用于坏处,法律便如同天埑一般不可逾越。不管是大学生小闫,还是高龄老人,终究不能逃脱法律,在法律威严之光的照耀下,人情无处遁形。俗话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法律也是我们处事的底线。唯有坚守法律,才能知明而行无过;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开创一个太平盛世;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切一切的根本,源于人情之上的法律。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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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2037年,动物变聪明了。他们学说话、造科技产品,几乎与人类的智慧一样。有一天,出现了一个紧急情况……在兔子家,声音锁突然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主人,狮子大王来了。”“进来。”小兔说。狮子发话了:“兔子丞相,去查查小象的下落。”兔子查了查,发现小象在老虎家。他们立刻去老虎家。“哈哈哈哈,”当到了老虎家后,他们听到了这句话,“今天有午饭吃了。” 兔子拿出复读机,复读机发声了:“按照动物互相伤害法规定:1、伤害不大的,罚款2动物币,并说三声‘对不起’;2、伤害偏低的,罚款5动物币,并写十个‘对不起’;3、伤害中等的,罚款10动物币,并写一百个笔画数超过10笔的字;4、伤害偏高的,罚款15动物币,并有有期徒刑7天;5、伤害极高的,罚款50动物币,并有有期徒刑2个月;6、伤害涉及死亡的,罚款家里总家当的1/2,并有有期徒刑6个月。”老虎一听,不妙,自己触犯了法律,要拿出1/2的家当,还有有期徒刑6个月,吓得赶紧放了小象走。YES,触犯法律第一个事件搞定!又有一次,牦牛要求小马给他20动物币,不然就打他。兔子又拿出复读机,这次说的是:“按照抢劫法规定:1、抢劫1-5动物币的,给对方抢劫的数量的1/2;2、抢劫6-10动物币的,给对方抢劫的数量的+5后的动物币;3、抢劫11-30动物币的,给对方抢劫的数量的+15后的动物币,并有有期徒刑7天;4、抢劫30以上动物币的,给对方抢劫的数量的2倍的动物币,并有有期徒刑21天。”牦牛立刻吓得身体全部抖起来。为了那35动物币,也为了不坐7天的牢,他把小马放走了。YES!处罚法律第二个事件搞定!几天以后,又有3只狐狸犯法了。他们以自己有3个人,而小羊只有1个人而以多欺少,欺负小羊。兔子看见了,说:“以多欺少的事件,按照法律,罚款10及以上动物币,以2个人为底线,每一个人代表5个动物币,每人有有期徒刑7天。”那3只狐狸立刻改邪归正了。YES!!又是一个法律的胜利!大家别犯法啊!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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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威严法律,是一个多么严肃的词语啊!俗话说“法不留情”,在法律的面前任何的感情、权力都派不上用场,但即使是这样,还是有不少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妄想犯罪却不受法律的制裁。还有许多人因为对法律意识的淡薄无知而锒铛入狱,等待他的只有铁窗生涯,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17岁的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原因是: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从此,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初中还没有来得及毕业便辍学回家。小新的妈妈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就让他照看家里的桌球台。小新把看守台球桌挣的钱都拿去上网。后来父母就不再提供上网的费用,小新就想到了去偷。今年6月,小新就偷了爸爸的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拳打脚踢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了。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爷爷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奶奶的生活费。6月15日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就去翻箱倒柜的寻找,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里,响声惊动了枕头旁的爷爷。小新又不顾一切地将菜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怎么找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最后还是决定投案自首。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痛不欲生,只好开始了漫长的忏悔。哎!生命只有一次,也只有一次的选择余地,如果选错了就会贻误终生。所以我们要好好把握这一次的机会。这也是法律的威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有任何的理由,任何的不得已都会受到制裁。800字 初中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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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身边如今是21世纪,也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只有了解法制、懂得法律长大后才能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铸成大错。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这让人多么震撼啊!这些失足的少年,都是因为没有受到法制教育,不了解法律,才误入歧途,走上了不归之路。有一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路中间有段护栏被撞得严重变形,这一定是某位司机开车时不注意撞到的。虽然我没有看见事故发生时的情景,但从护栏“惨状”猜想,那一定不是一桩小的事故。也许正是司机小小的一时疏忽,却酿成了大大的事故!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我们怎能不小心地爱护!在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一天,一名小学生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这名小学生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她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她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学生发现不对了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21世纪的我们,凡事要从小事做起,更应该从小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做一个好少年,长大去建设祖国。8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