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小说读后感
一直以来都很想写,直到今天才动手。从2006年开始到现在,也看了4、5年的小说了,这说的是武侠修真类的小说,言情小说我从小学就开始看了哈。
感觉武侠修真类的小说还是比较写实,励志。也许很多人会很奇怪我这样的想法吧,就像很多人不相信我看这类小说一样,这类小说应该是男生看较多,之前在盘龙群里就只有一两个女生就可以说明这点。其实我看书很多时候并不是为了要学习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听故事而已,所以对课外书很是着迷,但对于老师要求要看的名著等不太感冒,因为那么故事内容我都已经知道了,所以不感兴趣,到现在除了三年级时看过的《西游记》外,其它三本名著我都没看过,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就没有必要再看了,是吧。也不要叫我说它的写作手法是什么,那我说不上,我只能概括它的中心思想或者应该说:这个文章在说什么。我觉得看书是一种体会,没有必要把它分得那么清楚,什么用的是比喻手法啊,还是拟人手法,我知道它在说什么就好了,何必把它尸解了呢,不过语文老师就爱干这种事。呵呵,小小的抱怨一下,有语文老师看到的就一眼过去,不要深研。我之前在一本书中看到:人除了生存的三大要素外,还应该要有第四,第五要素,那就是对你来说必不可少的东西、兴趣或者。。。。。。有的人是音乐,有的人是设计,而我是文字吧,每一天我都必须要看到文字才行,就是呆坐着,我也有看到字才行。很怪吧。所以我是很喜欢很喜欢看小说的,只是最近有点疲倦感,做什么事都是会有高潮期和低谷期的吧,而且最近好像没有什么好书看,有没有给介绍下的。
说说我看的书吧,第一本看的是《神墓》,一下子就着迷了,感觉就是武侠小说嘛,只是看了一段时间就断了,那是第一次接触这种上传的小说,才知道什么叫更新,看到兴致正好的时候突然就没了,这是很痛苦的啊。也就看了另外两本书,《绾青丝》和《星辰变》。《绾青丝》是一本主角是女生的书,所以就可以分为宫斗类,我是不喜欢看这种书的,太复杂了,看的时候都要花很多心思,会不由自主的像女主一样,想着遇到了这事要怎么办啊,又要让自己不受委屈,又要考虑到别人,遇到的事还特别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没完没了了,烦死人了。像武侠小说多干脆啊,直接杀了了事,一了百了。哪那么多事啊。《星辰变》更是一下就迷上了,还因此迷上了他的作者番茄,为此还加了读书群,还在群里宣称我爱番茄来着。但番茄让我很是失望,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对他的期望是高的,希望他是个完人,但人无完人。那是快过年的时候,因为他一直承诺不会断更且会多更,但又三番五次的没有兑现,且突然的消失了一二十天。这对我们的打击是巨大的。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当然,作者也是人,他也会有一些无法事先预料的情况,只是因为他给了我们这些读者很大的期望,所以。。。。。。这可能也是他没有想周到的一点,因为他还是个年轻人,可能比较没有那么的成熟吧。
有趣的汉字_四年级周记
在语文课上,我们读了《遨游汉字王国》这一组文章,让我了解了汉字的神秘和有趣,给我带来了不少的收获。这组课文从几个方面向我们介绍了汉字的趣味与奇妙。让我更深刻地明白了汉字是如此迷人,如此有魅力,像一块磁石吸引着我们。
平常,我总认为汉字枯燥乏味,无聊死了。然而,在看了一些汉字的演变过程后,我对汉字的印象更深了。一些古老的象形字更让我大开眼界,如:山、水、日、火从象形字演变到如今的汉字,这不得不让我对创造这些汉字的祖先肃然起敬。现在这成千上万的汉字,离不开祖先们的苦思冥想,祖先们煞费苦心为我们创造了这些形体优美的汉字,我们应该珍惜。想到这里,我不禁心潮难平,浮想联翩。王懿荣和仓颉等祖先,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
在书中呈现出来的错字中,我知道了不认真学好汉字的坏处;在书法作品的欣赏中,我看到了汉字的美丽;在谐音闹出的笑话中,我明白了这些字中的趣味……
这次学习,让我明白了汉字的神奇独特。是汉字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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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篇一:《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后感】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篇二:《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读后感】少年时对动物小说有一种天然的喜爱,所以小时候读过一本关于马、狼的小说,虽然现在已记不起书的名字,但小说所流露的动物间的感情却让我至今陶醉。随着年龄增长,也许这方面的书已不太多,也许走出儿童世界进入少年世界特有的一种逆反,生活中不能再读到关于动物的小说,直到前一段时间在六年级教材中被《最后一头战象》深深震撼,动物小说才又再次进入我的视野。而这几天读了《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更是有了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沈石溪是当代著名动物小说作家,他的动物小说内容极其丰富,最早接触他的小说是描写动物间感情与智慧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上主要是他的几个短篇的选集,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象塚》中,母象为了种族在儿子与自己心爱的“人”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仇恨》中,水秧儿宁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戈文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每个故事通过对动物的描写,间接的歌颂了动物间的生存世界,从另一个角度歌颂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间接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使人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坚持的。其中的《罪马》是很典型的一篇。《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是马戏团马戏表演的头马,他与驯兽员娄阿甲建立了深厚感情。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她跟着治疗的汽车跑了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深深自责,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一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她为自己的离开时刻准备着,自己主动让出显示尊贵地位的头马的位置,多次教训儿子要守秩序,全心辅助新的头马……沈石溪总是用他的作品大声急呼,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动物的和谐、改变并走出人与自然的对立。读他的书是享受,是乐趣,更是引领我们感悟真善美的好导师。我喜爱他的作品。【篇三:《致青春》读后感作文】最近,有一部电影火遍了大江南北,那就是赵薇导演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昨天,看完了原着,感觉文字更加能够触动人心。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情节其实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人物的内心世界,应该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物。下面,来谈谈我对书中四个重要人物的感觉。林静,“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个有点女孩子气的名字,就来自于这句话,22岁美国留学,回国后成为检察院的检察长。林静的青春似乎是很多人想要的:学业有成、工作顺利。这些其实只是林静的标签,可他并不快乐,他的日子是充满纠结的,他最终不得不放弃,他的日子只是为了父母和事业,人如果仅仅活成这样,也是不尽人意的。其实,林静就是现代人的一个影子:一边失去一边寻找,含着泪微笑。陈孝正,这名字听起来就是一个高材生,孝顺、正直,这根本就是新一代的社会标兵啊!没错,陈孝正就是这么一个人,他的人生就好比一座只能建造一次的大楼,不能容忍有一厘米的误差,他的青春是老一辈们所追求的:成绩好,工作好,什么都好,走出去多有脸!其实呢,陈孝正完全可以用一句歌词概括:“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没有勇气,只能回避,没有完美的青春。郑微,全身都散发着能量,“我是谁?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玉面小飞龙,有什么我得不到?”她会为一个男生日夜兼程,会为了一个承诺而几夜不眠。敢爱敢恨、直爽,她的青春没有什么遗憾,甚至有点阿Q精神,还是一句歌词:“回忆过去,痛苦和相思忘不掉,为何你还在拨动我心跳”。阮莞,她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女神,美丽、温婉、贤淑、端庄,要是那时候有选美,不得回回都是冠军?“我的愿望是——青春不朽”。呵,是不是有些好笑?人总是会老去的,青春,不是容颜,更不是年龄。阮莞在最灿烂的年华遇到绚丽,在最决绝的时候封存记忆。小说的最后一章是:“阮莞,只有你的青春不朽。”一生来过,一起走过,此生无悔。所以,我们还是以前的模样。最后,依然是一句歌词:“当花瓣离开了花朵,暗香残留。”青春在每个人心里的某个角落,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会拥有那余温和芬芳。【篇四:读侦探小说读后感】《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常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战斗的时候困难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篇九:白鹿原小说读后感】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是故事情节的离奇动人,也不仅仅在于语言的华丽,也不仅仅在于对历史的感悟,对人生的思考。好的小说应当是以上因素的集合。它能让人爱不释手,一气和呵成地读下来。陈忠实的《白鹿原》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性格鲜明,个性独特,一开篇便牢牢地抓住了人的精神。围绕着主人公白嘉轩,展开了一幅近代传统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故事,纯朴的人生观所展现出的关中风情画卷。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人物:白嘉轩的父母、他的长工、品德不端的大财主鹿子霖、医术高超重义守信的乡医冷先生,以及他们的子女。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家庭斗争、政治斗争,清末统治者及军阀混战时期各路军阀对农民的统治,以及国民党、共-产-党内战时期农民的艰难生活等等让人回味无穷。让人心神宁静的纯朴的民风、稳定的生活也是葬送在了那些革命的斗争中。白嘉轩是一位中国传统农民的代表。他热爱劳动,他最能体验劳动的乐趣。在劳动时,他浑身的骨节都在咯咯作响。他雇的长工鹿三,似乎是无产阶级所认为的那种剥削压迫关系,而在故事中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却是那么融洽。竟胜似一家人一样,绝对的尊重,绝对的平等,最后竟成了生死之交。白嘉轩的家风非常严谨。他父亲也是一个正统的农民,对白嘉轩管教非常严格。白嘉轩在家境日渐败落的情况下,就是靠着坚定的信念,靠着自己的艰辛劳动,一步步地将家境扭转过来。白喜轩对后代的管教也同样是非常严厉。然而,人们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免不了要被本性中恶的一面所屈服。他的大儿子白孝义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子承父位,原打算要接过父亲的族长位置。这时,邪-恶的代表鹿子霖便利用美色勾引孝义,以败坏白家的名声。孝义被一个色相十足不守贞节的坏女人田小娥所迷惑。白嘉轩为了严正家风,亲自主持家法,在全族人面前对孝义进行惩罚。从此,孝义堕落了下来。鹿子霖乘机把白孝义的家产给侵吞。最后孝义被-逼沿街乞讨,险些饿死街头。似乎是邪-恶占了上风。然而在紧急关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孝义本性中的善的一面又电光火石般出现。他戒掉了大烟,从头干起,最后竟成了一县之长。白嘉轩也有失败之处。他的小女儿白灵从小就比较娇惯,最后被共-产-党所吸引,为共-产-党闹革命。拿砖头将正在作报告的国民党教育部长的鼻子砸扁。可以说是一个坚定的布尔什维克。而当她既将从西安投奔革命圣地延安时,却被共-产-党怀疑为特务,被活埋。多么可悲的下常这虽对白嘉轩打击很大,但最后他却成了革命烈士的家属。在随后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还是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故事中的人物似乎不信神,他们所信奉的是祖宗,信奉的是公理。他们所生活的白鹿原虽说有白和鹿两姓,但他们有共同的祠堂,共同的祖宗。他们共同举行对祖宗的祭祀活动。这两姓可说是矛盾的统一体。鹿姓的代表人物鹿子霖便是一个反面代表。>鹿子霖父亲在世时,对儿子的恶行便放纵、指使。这就决定了鹿子霖的邪-恶本性。但鹿子霖并不是坏得十恶不赦,他只是干些吃、喝、嫖、赌勾当。比起土匪还要善得多。他利用职权霸占了黑娃的妻子小娥,又唆使小娥勾引白孝义。故事的结局体现了因果报应的道理。他的儿子不听他的管教,不与新娶的媳妇同房,参加共-产-党后给家里带来无穷灾难。最后,他受这个共-产-党儿子的连累被拉上刑场陪同枪毙的死刑犯。被吓成精神病,冻死在野外。故事中的人物各具特点、各具性格,又各具命运。一个个活灵活现地立于纸上。令人深思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旧时的大知识分子白嘉轩的姐夫朱先生,另一个是不守贞洁的女人田小娥。朱先生是孔孟思想的代表。每日吟诵圣贤书便是他的最大乐趣。他与正统的封建知识分子不同,他在考取了功名后,看到时局不定,便拒官不做,在家乡开办白鹿书院,研究修身之法,编纂县志,一度时期曾招生传道。他在故事中是一个大智大悟者,甚至具有了通神的本领,可以未卜先知。他的一些预见屡屡应验。最主要的是他对时局的预测。在白嘉轩的长工鹿三死后,他不让雇佣了一辈子长工的白嘉轩再雇长工,结果在共-产-党夺取天下后,他因为解放前三年没有雇工而没有被评为地主。朱先生不为名所诱,不为利所动。他是一个极受人尊重的文人。无论是军阀土匪、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对他尊重万分。而在他死后几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他却被混蛋红卫兵给掘了坟,烧毁了尸骨。他的命运不就是现代版的孔子和孟子吗?这也算是新派小说中不多见的对六十年代中国社会的一点批判!田小娥出身秀才之家,却嫁给了一个老举人做小妾。年轻漂亮的她耐不住寂寞,便与长工黑娃勾搭成奸。这是当时社会所绝不能容忍的事情。她被老举人休回了家。黑娃寻到她带她回到白鹿原。而祖宗的祠堂又将他们拒之门外。他们便在村外东头买个窑洞祝人们都把这个田小娥,这个不贞的女人当成灾星。黑娃被传统社会所拒绝、排斥。而田小娥的美色是令男人神魂颠倒的。在宗法制度的压迫下,黑娃没有抛弃小娥,与小娥厮守在一起。反倒是与社会为敌而投奔了共-产-党。后来被打散,又占山为王当起土匪。黑娃出走后,小娥住的窖洞便像臭鸡蛋吸引苍蝇蚊子一样,成了一些男人所追逐的处所。老色棍鹿子霖不时地来苟且,无懒时常来到窗下骚扰,白孝义又中了美色圈套不时地来偷-情。最后,黑娃的父亲鹿三见田小娥害人不浅,便用矛枪刺入小娥后心,将小娥杀死。小娥的命运是典型的封建宗法制度下的牺牲品。因为她触犯了封建宗法制度,便被社会抛入最低层。但是人是有感情的有需要的,人人都有权追求幸福。她如果能与黑娃过上正常的日子,也不会造成那么多危害后果。在强大的宗法制度面前,田小娥太弱小了。她死的太屈!太屈!后来作品中写到了一些诡异的迷信故事:她的鬼魂附体到她公公鹿三身上,并使鹿三的精髓被吸掉,早早地死亡。算是张扬了一下弱者对社会的抗争与呐喊。《白鹿原》的可贵之处是对当时的共-产-党没有什么正面评价,这是本书的价值所在。现在的小说大都对现实社会有种反叛精神,但这部书的反叛还是比较彻底的。另一方面小说也张扬了旧时代的纯正民风,农民生活与旧制度的和谐有序。【篇十: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捍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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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国小说读后感终于看完了川端康成的《雪国》《古都》《千纸鹤》,合上书的一刹啦间我深深地吐了一口气,《雪国》描写的是岛村借创作灵感之名在偏远山村邂逅了漂亮的艺伎驹子,同时也纠结上了与叶子之间的情感,,驹子也深深明白不可能与一个已婚岛村最终会有善果,最终以叶子的死来完结了整个故事的悲剧。《古都》虽然讲述的是千重子与苗子两个孪生姊妹悲欢离合的故事,则更多的描绘了日本的传统美。《千纸鹤》菊治是个受人尊重的茶道世家的独子,在他父亲过世之后,与他父亲的情人太田夫人燃烧了爱情,随着太田夫人的心理负担而自杀之后,菊治也与太田夫人的女儿文子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最后文子消失不知了去向完结了整个故事。对于国人而言,我们根本无法去接受这些非道德伦理的爱,中国也没哪个作家敢大胆地去构思这些爱情框架,哪怕是刚获奖的莫热也缺少这种锋利的刀刃。村上春树也好,渡边淳一好,川端康成也好,他们能够天马行空的去刻画挖掘人的内心深处最隐晦的一面,他们的风格作为我们许多中国人来讲是无法领驭和接受的,难道是我们还没有打开我们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保守禁锢的思想吗?还是应该去唾骂作为少数的我们思想太过于前卫了。床头还放着一本中国作家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袅袅翻阅了几章尽无心看下去,感觉叙述的太平庸了,中国作家追求的是功名利禄,展现的是世人悲与愁没落与繁华。对,日本小说虽然太过于露骨,但至少也不缺乏教训学习的精髓,比如他们描写的爱情,不管婚外恋非伦理恋,即使到最后不能天长地久长相厮守或引发了不欢而散,也不会像中国人一样去伤害或报复对方,而是选择伤害自己的方式来慰藉那份感情,总觉得错的是自己而不是另一半。当然岛国的自杀率是很高,比如小说中的木月直子菊乃叶子太田夫人,作家中的三岛由纪夫切腹自杀,川端康成含煤气罐自尽,川端康成曾说过:再没有比死更高的艺术了,死就是生;在他的小说也体现出了这点:死—是拒绝一切,生—是接受所有。这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尚武精神所趋,这一点不值得读者沉寂于他们的思想。鲁迅说过,建议年轻人读书,就读读外国人的吧。中国的书就可以不读了,有用的东西也有,可是太隐晦太耽误工夫。无论是什么书,只要是自己喜欢读的,能触摸到自己心里的,能震撼自己灵魂的,就是好书。9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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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仙逆》读后感这个暑假,我没有看那些名人传记,名著,以及一些负有盛名的文学作品,我只是看了一本在老师家长看来,是在浪费时间,耽误学习的一本书,一本小说。但是,我并不这么想,看了那么多的名人名篇,名人传记,名著,文学作品,我感觉我有些疲惫了,在一味的看下去没什么好处,于是便给精神也放了放假,找了这本叫做《仙逆》的小说,这本书写得很棒,让我收获也有很多,感慨也颇多。从此也让我迷上了作者的文笔。初次涉及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很大众化,如我所了解的那些修真,修仙类小说的开篇一样,让人很是乏味,觉得平淡无奇。但是细细品味也感受出了作者的用意,书很长一共2088章,没有耐心的人是看不太下去的,就连我那么喜欢古文的看了都在心里想要不要继续看下去。但是文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忘掉了不耐,让我忘掉了什么叫看不下去。随着逐渐的深入,我对主角的印象也在与日俱增,越来越深,他对亲人的那种感情,对敌人的那种冷血,对碰触他逆鳞的那种残忍,对李慕婉那至真至切的爱,无不一让我动容,我,仿佛看的不是一本,我看的是一个人生,一个能让我体会到什么是爱什么是真情的一场震撼我心灵的人生。看了那么多名人名篇,传记,名著。让我眼前一亮的好像也只有这一本书,不知道是性格所使还是什么,我喜欢古文,《山海经》之类的书我是翻了又翻,但是对于文言文我却不是很喜欢。这本书也算是属于古文的一种吧。当我读到主角的全族因为他被杀时,我的心里也不由得升起一阵阵的痛楚,似在为主角而痛,似在为自己而痛,具体我也说不清楚。而当我读到主角历经几百年的时间,修为大增回来复仇时,那里面的某些片段又让我不忍,而又看到,他为了整个修真星作战时,又让我对他升起了浓浓的钦佩之意,而在又看到那些人对主角的崇拜,敬仰,那股信念,又让我总是在想,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才能让那么多的人这样,总之好复杂。看这本书,我如同也在看我的人生一样,虽然没有他那巅峰的修为,没有他那深入骨髓的爱,没有他那让人看了感动又略有恐惧的经历。但是,依旧,我的人生和故事中的主角有些许相同之处,所以,每当我看到那种看似我也同样经历过的事,我总是停下来,一遍又一遍的体会一遍又一遍的寻找着缺点。要说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什么,我想我真的回答不上来,因为太多太多,为救周佚那敢于用生命冲破封印的胆气,为救清水那不惜丢掉生命的那股兄弟之情,为救回李慕婉那敢于与天斗的豪情,还有他的那句让我感慨颇多的话:“我王林从此只拜父母只敬司徒南。”深深地感动着我。文章的情节跟我所得想的有很大的偏差,原本看到这觉得下面应该那么接着写时,作者总是改变思路,以一种另类的方法改变文章的故事情节发展,但却更加的让人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这不得不让我每一次都会笑自己,人家那是大神,称神了的人物,怎么会如你这般那么想,你的想法太过于普通了,根本不会吸引人们的注意,每一次,我都是在自责中看下去,一点一点汲取那里面的营养,一点一点欣赏那主角震天动地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的在主角的杀虐中觉得热血沸腾,一回又一回的为主角的爱感动的留下滴滴泪水。在看到洞府界只是仙人们用来圈养的世界时,我都感觉我的世界崩塌了,这个结果很让人震撼,但是些许思考便平息了下来,这个结果虽然有点让人开始接受不了,但是也在为主角出去这个世界后的一番所作所为而期待着。遁天老祖的那些章节,我看的也有些许的动容,他仅凭自己师兄的几句话,仅凭自己看到的几个场面,便为主角付出了那么多,这是一个怎样的老人,为了宗门不惜一切,为了让宗门大兴不惜堵上了一切,来赌主角会不会让宗门大兴。这一切,他赌对了,他可以安息的闭上眼了。文章的后半部分,最让我动容的是,这个世界,是主角为了复活自己的妻子而编制的一场法术,但也许不是,不过,我可以知道的是,为了自己的女人,可以付出那么多,付出一切,这该是一种怎样的爱?这种爱能让天地动容,能让所有人的心都为之一颤。故事很长,我不想说太多,最后把重点说一说,最后的那一章我并没有看懂,相信几乎很多人都没有看懂那是什么意思,也许,这是作者为我们留下的悬念,让我们更好地去猜想下去。但是,我们所知道的是,一切都圆满了,一切都结束了。我们也都哭了。一个暑假,长长的2088章,我看了六遍,也许我应该预习初二的知识,也许我应该每天忙忙碌碌的去上辅导班,也许我应该好好地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但是,我并不后悔我没有去做这一些事,小说虽然会影响学习,会让我们变得叛逆,但是,有一些小说也会让人懂得许多,就比如说我,我懂得了怎样去爱,我懂得了要为了自己的一个梦去努力,去拼搏,用汗水和泪水浇灌我们的未来,同样,我们这个年龄,都会对恋爱这个在家长老师看来很敏感的词汇有一些幻想,我也是。主角对李慕婉的爱,李慕婉对主角的爱,都让我很是羡慕,羡慕又为何,我还小,不是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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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作文 红高粱读后感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述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状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完美的未来。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7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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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记得高中时候很是流行一本叫梦里花落知多少的书,班上的女生看完了一个劲儿夸真实,高呼真是笑中带泪呀。搞得大家纷纷效仿,看过的都叫好,颇有种宫里的太监不会实干但会鉴赏的劲头。这本书在我看来确实不错,首先作者是个实在人,满本见不到几个标点,明显不是骗稿费来的,再者就是悲剧结尾,真是悲到了让我觉得那些有钱人最后都不得好报,真是大快人心。不过说它真实我倒不敢想,真实是什么,如果你看到床上有一片污点而想到了数小时前在这的翻云覆雨,那叫真实。所谓真实,往往是不堪的,羞于见人。上厕所,吃饭,睡觉这叫真实,但也叫无聊。对,如果小说都写成这样,那就没人去看了,你觉得真实,是因为你觉得生活本来就应该是那样,在每一分一秒经历着一生一世的事情,这就是小说,它把你的人生缩短了。任何人的一生,如果用短短的几十万字来纪录那些惊心动魄的话,都是本精彩致极的小说,何须羡慕旁人。哦,我是不怎么注意小说里人名的,不少人都喜欢在名字上较真,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要是名字俗气就不用活了的话,那全世界要死一半人。喜欢看名字,可以去户籍科工作,那总有超凡脱俗的名字的。其实说穿了所谓小说就是一个自恋的人写给一群自恋的人来看的东西,既然是自恋,那肯定是自己最好,无须认真。5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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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乌鸦》读后感没想到自己会在一种比较沉重抑郁的情绪中读完这部小说。与其他众多描写海外游子们历尽艰辛而终获成功的同类题材不同,这部作品中的一群怀着绿卡之梦的大陆女性,虽屡经磨难、饱受屈辱(当然,这也是她们自己的自由选择),却没能、也没有指望实现自己的梦想,除了身心俱疲、伤痕累累之外,她们仍然是一群漂泊女人。作品也许具有一定的写实性,但肯定会被许多人视作反英雄主义、反理想主义的怪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小说堪称留学题材中的另类。我很佩服作家敏锐、犀利、冷酷的洞察力,我也很欣赏她的才情与娴熟的文学技巧,特别是那种新鲜、冷艳的语言,带有几分诡谲之气的叙事风格。但我很难说喜欢她所讲述的这些故事。因为它们实在难以让我轻松起来。不轻松的原因也不仅仅在于其沉重的故事外壳,更主要在于,小说中这群人的生存行为,有如一面镜子,烛照出人性中(包括我们许多人)真实而丑恶的存在状态,让我们颇不自在。单纯从故事层面看,小说并没有摆脱描写男女关系的窠臼。作品还较多地涉及到性。但作家平静、随意而冷漠的性描写,却使我们有如面对一尊苍白的写生模特,不会对之产生任何淫秽、罪恶抑或纯洁、崇高之感。在作家笔下,性就是性,如同吃饭穿衣,是生活的一部分,更是这群女子谋生的一种手段。而在以金钱为上帝的现代男权社会中,女性要想过上稳定、舒适、体面的生活,就必须依附于某个有能力的男人。这时性还是女人战胜对手、赢得男人的必要武器。特别是在那个男人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狭窄岛国上,对这群梦想如当地的一种外徙来的乌鸦一样(虽不讨人喜欢,却能顽强扎根)的女人来说,一个有实力的男人便是一张绿卡、一种稳定的象征。女人们将不免为此爆发一场以性为中心的没有硝烟的战争。正是通过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层面--男女关系的故事外衣,作家向我们展示了,在生存成为第一法则的特殊环境下,人性的扭曲、异化及其真实状态。为了生存并长期居留,她们撒谎(我直到小说的结尾才向将死的柳透露自己的真姓名,但谁又敢保证这次就是真的呢?),相互欺骗(芬因为嫉妒,暗示我她将与实际上深爱着我的柳结婚,促使我下意识地做出杀死柳的疯狂举动),向每一个可能帮助自己实现绿卡之梦的男人献媚,甚至毫无羞耻地卖淫……在如动物般的厮杀中,她们相互提防,互设陷阱,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当然,她们也偶尔向沦为弱者的对手施以援手,这也是她们生存与相互依赖的需要,而一旦发现对手变得比自己强大,她们的那点恻隐之心与良善之举便很快演变为新的不动声色的打击行动。在作家以近乎自然主义的手法向我们展示这幅他人即地狱的残酷图景时,我们发现竟然很难用善恶是非之类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她们这些看似合理的行为。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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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近一直在雨季中度过,因为现在是秋季,所以雨下的很频繁。我时常看到他们穿过阴沉的天空,滴落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啪啪”声。我打着伞漫步于雨中,倾听着他们内心的痛楚,心情也随之伤感起来,难道雨滴把天空那蔚蓝色的忧伤也顺便带了下来?不可否认,我的心中难受极了,原来悲伤在我的血液中超标了。最近一直在和同学们说着“再见”。现在是毕业季,我对我所认识的每一位同学都心存不舍,毕竟都同窗一段时间,一起努力过,一起拼搏过。我们之间的友情已经建立,就算之前有一些小矛盾,但在毕业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依稀记得一位好友在临别时对我说的一句话:“千万不要对我说‘拜拜’,要说‘再见’。”是的,我们都期望长大后有这么一天,我们能再见到面,诉说着青春时的荒唐事。最近看的一部电影叫《黄金大劫案》。讲述的是抗日时期的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出身贫寒的小混混小东北无意间和地下党认识了,紧接着他就被卷入了地下党策划的劫金大案。在实施计划时,他认识了了富家大小姐芳蝶并爱上了她。但老天不遂人意,在计划将要完成时,芳蝶被一个日本头目劫持了,为了救她,小东北只好谎说他不爱芳蝶,但即使这样,芳蝶还是因此殒命了。临死前,她还是没听到小东北的心声。后来,小东北在一部电影中看到了芳蝶饰演的角色,他的心无声的哭了。看过这部电影,我内心很难受:当我们回想起自己曾经是否爱过某人时,却惊愕地发现,时光早已让生活变得物是人非,很多人都默默离我们而去。只恨当初没把那三个字说出口,它们迟到了,但时光依旧走着…最近一直在听歌,听达达乐队的《南方》,任由离别的伤感在我的体内流窜;听哈狗帮的《贫穷百万歌星》,让我认识到其实钱不是那么重要,也不需要那么重要;而邓超等人唱的《梦不死》让我知道了梦想的重要性:为梦而生,为梦而活,天空海阔…最近一直在玩一种叫做“穿越火线”的游戏。这个游戏将我的生活分成了两个非常极端的部分:游戏中,我英勇杀敌,干掉了一个有一个敌人,常常占据着第一的宝座,而游戏外呢?则是另一番景象,我有些贫困,因为我把我的零花钱都投入了这个游戏中:我的成绩很差,因为我把我的时间都花费在“杀人”上了…。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是游戏玩我还是我玩游戏。最近一直想独自旅游一次,拿上几本书,一个MP3,几套换洗的衣服,带上照相机,日记本,背上双肩背包,一个人独自走在陌生的大街上,环视左右周边的陌生人,仰望四周的陌生建筑…这种陌生的感觉给我带来一种刺激的感觉。好吧,明天,明天就去旅行!最近已经过去,再也无法改写。时光啊,就让我的生命中多一些像这样的最近吧。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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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标题和一首歌的名字相模,凑巧也符合了我现在的心情。最近呢,最近确实发生了好多事……——题记我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用了七个月的时间,其中不包括春节。很奇怪,那个城市始终给人印象是穷乡僻壤,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认为。矮矮的楼房,窄窄的公路,灰蒙蒙的天空,但是公路旁有两个加油站却特别醒目,像是标志性的建筑矗立在那里。从早晨到夜晚,再到隔天的黎明,流动的人群和车辆是那么井然有序。在马路的一旁,有个市场,我想想也觉得好笑,因为广告牌建得出奇的大,是怕匆匆而过的路人不晓得这里有这样一个地方还是本身就是个空有其壳的东西。言归正传,你不努力去工作,你会被拥挤的唾沫液所吞没。南昆会说话,操一口流利的家乡话和普通话。会做人,好人和坏人。在我们面前,他会说家乡话,带点小幽默。他每次笑起来的时候很迷人,眼角都眯在一起了。盛夏的时候,小卖部是永远的川流不息。我喜欢白开水。他开始自己去买水,水均同等价格,人各有份。我开始以为他傻,干嘛免费给我们买水喝。后来带的次数多了,我们都觉得不好意思。然后与他一道去小卖部买水,互相客气来客气去。有一天晌午,大家都聚在一起绕城一个圈,他突然对我说说:“长大啦。“末了还哈哈大笑两声。气氛一下子变得轻松好多,我”刷”的脸红了刚开始不习惯去那种人多地方的我,就算只有我一个人去大概你也觉得见怪不怪了。很多人和他关系很好,同事,工人,司机还是女人。同事尊重他,样样给他优先权,不争不抢。工人说好话,忒替他们着想了,不时的自觉拿起瓶子去帮他们把水灌得满满的。司机略过。女人才是他的本事,三言两语把人家哄得小鹿乱撞的。更惊奇的是连我们的老板娘挺佩服他,让我跟他后面多学习学习。以上的陈述大部分属实,其实从另一方面看,他也并没有我所描述的那么完美无瑕,原因只是因为他长了张英俊的脸庞。诚诚恳恳换来的,他们嘴里的由于种种原因,XXX跳槽了。其实我并不多大意外,对得起自己的内心就好。而大多数员工换工作头上都会扣上屎尿盆,见怪不怪。还是回到这个地方,一切都是我熟悉的感觉,只是人员有些调动,南京真好。新的同事,新的产品,然而又是新的感觉。有的人表面客气,心里阴险又毒辣。有的人笑里藏刀,算计你的步步行踪。还有的恐危机他的利益,尽是排斥。总之,学会做人,慢慢的去融入这个社会,我还小,还可以为自己的以后做准备,生活不仅会让我们悲伤,也会让我们重燃希望,我相信,请你也相信。路灯点亮着市场的中心点,从阴暗的角落走到灯光闪耀,不挪动脚步永远无法到达。路上也许会被绊倒,但是只要你不投降就可以继续爬起来重新寻找希望。原本嘻嘻哈哈的日子就这样随风飘向远方,20,一个新的坐标,我向大家学习。原本喜欢听歌的我渐渐没了兴趣,我想是成熟的蜕变。很多人很多事不一定会永久定格在我们的生活中,但既来之则安之,一定有它出现的道理。有故事的人生才能博得他人更精彩的掌声……--后记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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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最近的感动有一个人,他用那双坚实有力的手臂将呱呱坠地的我抱起;有一个人,他用那宽阔的肩膀为我支起一个温暖的家;有一个人,他那算不上伟岸的身躯却能让我安心的去依靠……那个人就是父亲。我的父亲今天已经40出头了,可是依然那么帅。高高的个子,挺挺的鼻子,鼻子上方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红红的像抹了口红似的嘴巴,尽管每天站在大火炉旁,皮肤依然白白的。他的职业是一名厨师,整天站在大火炉旁,用他那不知长了多少茧、被火烫过多少个泡、被菜刀割过多少口子的手为客人炒出令人垂涎欲滴的饭菜,他用他那宽厚的肩膀扛起了我们这个家。这几天,我从妈妈的口中得知爸爸得了一种病(我不知道叫什么名),爸爸一打喷嚏肚子就疼,就怕胀破了,妈妈和他说过好几次,让她到医院看看,可是他却倔强的说:“不行啊!如果我去看病,还要住院,还要动手术,需要花很多的钱,我要把这些钱留着,让这三个孩子过得更舒坦。而且,一住就要好几天,咱家刚买上了房子,还要打贷款,处处都要花钱,我还是熬一熬,这几天也不忙,多挣一点钱是一点。”爸爸的性格和妈妈不一样,妈妈做事很犹豫不决,但爸爸做事很果断。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订语文主题阅读书,面对差不多一百元钱的数额,妈妈踌躇不定,爸爸却说:“订吧,只要是对你学习有帮助的,咱们都订。”爸爸做过一件事,这件事一直让我记忆犹新:那是一年级的时候,爸爸每天都来接送我,上午两次,下午两次。有一天,中午放学,空中乌云密布,狂风大作,暴风雨随后而来,同学们都被自己的父母接走了,只有我还孤苦伶仃的站在学校的大门口,左顾右盼的在搜寻爸爸的身影,过了好长一会儿时间,一直不见爸爸的身影,我以为爸爸不会来接我了。忽然,在雨中,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啊!那是爸爸,雨中掺杂着我的泪水,我激动的扑向爸爸,爸爸把我搂在怀里,在爸爸的怀抱中,我感受到了一种安全感。在回去的路上,爸爸把他的外套给我披上,他又把他的雨伞全给我打着,可是我想拒绝,因为爸爸只穿了一个毛衣,尽管爸爸把他的外套给了我,我还是感觉到我的牙齿还是在我嘴里打架,可是我更能感受到爸爸比我更冷,我搂着爸爸,想把我身上的一点余温给爸爸暖和暖和,我能感受到爸爸此时此刻正在打哆嗦,雨,无情的打在爸爸的脸上,就如同冰雹似的,想到这儿,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哗哗地流个不停。回到家,我看到爸爸的衣服全湿透了,紧接着,爸爸就感冒了,我又伤心的哭了:“都怪我,要不是我,爸爸就不会感冒了。”而爸爸却说:“这不怪你,只要你好好的,比什么都强。”到了下午上学时,爸爸依然要送我,我连忙摆手“不用了,您毕竟都送过我好多次了,我应该可以的。”到最后,我还是有不过爸爸所以爸爸还是带着病去送我。爸爸,虽然你有事把我打得很惨,把我骂得很惨,但我依然觉得,您这样做也是对我好,我想说:“爸爸,我一定不会辜负您对我的期望,我一定会考个好大学,来报答您。爸爸,我爱您。”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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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烦恼今天,树叶绿绿的,空气十分清新,花丛中还有几只蝴蝶在欢乐的跳着舞,那温暖的阳光照射在我的身上,使我心里感到暖烘烘的,十分舒服。今天的天气十分好,让我的心情都变得十分开心。最近我很开心--我交到了新朋友一个。我和爸爸下楼打羽毛球。那是因为我作业已经做完了,还全对,我十分兴奋,紧紧地拉着爸爸的手,向门外边冲,像看到前面有一堆美食生怕被别人抢走一样。这时,我的爸爸慢吞吞地说:“你不要拉我呀,让我自己走上下去。”于是,我像吃了糖一样兴奋地说道:“好吧,你可要快点呀!”说完我就急匆匆的跑下楼。爸爸终于下来了,他拿着一副崭新的羽毛球拍,向我走来,还说假如我们连续打了50个球,就给我买个冰淇淋做奖励。听完,我气势汹汹的像狮子一般不甘示弱。一个劲的拿起了羽毛球拍,“啪”的一下打了出去,可是我那羽毛球像“箭”一样飞了出去,我的爸爸居然没接住。“哎呀,不好了,我竟然砸到了一个人。”我立刻跑上去说了一声对不起。可那个人却笑嘻嘻地说:“谢谢你,你的羽毛球打的可真准呀。”我心想这个人真是被我砸傻了,急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需不需要去医院?我给你付钱。”“哎,朋友你说什么傻话呢?我从头顶上有一只蚊子,蚊子我正要用手去拍死他,你的球飞过来正好把它打死了。哦,你是705的吧,我就住在你隔壁的,我们还是校友,你愿不愿意来我家玩?”那个人说道。我看一旁的爸爸点了点头,示意我回答他,于是,我连忙回应道:“可以呀,我们走吧。”我们两个人一起来到他家,他还有个亲妹妹,一进门,他就飞奔着拉我进他的房间和他一起玩起了游戏。这时我心想:“这朋友真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假如我爸爸接住了那个球,我应该不会认识这个朋友。最近我很开心--我们班级去春游。昨天我们班里组织了春游活动,周五晚上,我兴致勃勃地准备着春游要用的东西:薯片,棒棒糖,垃圾袋,棉花签,创口贴……一切只要能带的东西全都通通塞进书包中,直到妈妈跟我说明天下雨才罢休。听到了这个消息,我的心情犹如太阳之后的大雨一般,我梦寐以求的春游难道就这样没了?我带着这个问号闷闷不乐地上了床。果然,不出我所料,第二天竟然没有下雨。“哦耶,春游我爱你。”我立马飞一样地跳下了床,干完一切事情。到了学校,和同学们会了面,便出发了。这一次我们的春游地点--中山公园。一路上我们欢声笑语地聊着天,有的在讲着自己如何说服爸爸妈妈来参加春游,有的在说自己带了什么东西,还有的说公园里的景色可能会是怎么样,大家聊的话题应有尽有。到了公园,我们看到到处是鲜花盛开,听到泉水叮咚和小鸟叽叽喳喳的唱歌声,一切都是那么新鲜,一切都能代表着春天。这一天,都是在大家欢声笑语中度过的;这一天我们感受到了春天的美丽;这一天我们知道了什么叫做万物复苏。这些事情都令我十分的开心。相对应,烦恼的反义词就是开心。假如一个人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他的一天都在欢声笑语中度过,那他活着就十分有意义。1000字 四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