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乌鸦》读后感
没想到自己会在一种比较沉重抑郁的情绪中读完这部小说。
与其他众多描写海外游子们历尽艰辛而终获成功的同类题材不同,这部作品中的一群怀着绿卡之梦的大陆女性,虽屡经磨难、饱受屈辱(当然,这也是她们自己的自由选择),却没能、也没有指望实现自己的梦想,除了身心俱疲、伤痕累累之外,她们仍然是一群漂泊女人。作品也许具有一定的写实性,但肯定会被许多人视作反英雄主义、反理想主义的怪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小说堪称留学题材中的另类。
我很佩服作家敏锐、犀利、冷酷的洞察力,我也很欣赏她的才情与娴熟的文学技巧,特别是那种新鲜、冷艳的语言,带有几分诡谲之气的叙事风格。但我很难说喜欢她所讲述的这些故事。
因为它们实在难以让我轻松起来。
不轻松的原因也不仅仅在于其沉重的故事外壳,更主要在于,小说中这群人的生存行为,有如一面镜子,烛照出人性中(包括我们许多人)真实而丑恶的存在状态,让我们颇不自在。
单纯从故事层面看,小说并没有摆脱描写男女关系的窠臼。作品还较多地涉及到性。但作家平静、随意而冷漠的性描写,却使我们有如面对一尊苍白的写生模特,不会对之产生任何淫秽、罪恶抑或纯洁、崇高之感。在作家笔下,性就是性,如同吃饭穿衣,是生活的一部分,更是这群女子谋生的一种手段。而在以金钱为上帝的现代男权社会中,女性要想过上稳定、舒适、体面的生活,就必须依附于某个有能力的男人。这时性还是女人战胜对手、赢得男人的必要武器。特别是在那个男人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狭窄岛国上,对这群梦想如当地的一种外徙来的乌鸦一样(虽不讨人喜欢,却能顽强扎根)的女人来说,一个有实力的男人便是一张绿卡、一种稳定的象征。女人们将不免为此爆发一场以性为中心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正是通过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层面--男女关系的故事外衣,作家向我们展示了,在生存成为第一法则的特殊环境下,人性的扭曲、异化及其真实状态。为了生存并长期居留,她们撒谎(我直到小说的结尾才向将死的柳透露自己的真姓名,但谁又敢保证这次就是真的呢?),相互欺骗(芬因为嫉妒,暗示我她将与实际上深爱着我的柳结婚,促使我下意识地做出杀死柳的疯狂举动),向每一个可能帮助自己实现绿卡之梦的男人献媚,甚至毫无羞耻地卖淫……在如动物般的厮杀中,她们相互提防,互设陷阱,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当然,她们也偶尔向沦为弱者的对手施以援手,这也是她们生存与相互依赖的需要,而一旦发现对手变得比自己强大,她们的那点恻隐之心与良善之举便很快演变为新的不动声色的打击行动。
在作家以近乎自然主义的手法向我们展示这幅他人即地狱的残酷图景时,我们发现竟然很难用善恶是非之类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她们这些看似合理的行为。
好一个“伊”
看许戈辉主持的《与名人面对面》,其中采访的伊能静一段让我忍不住开始欣赏这个女子。
许戈辉说伊能静是属于夜的那一类,而伊自己说自己并不属于白天或是黑夜的。她形容自己是一只狼,白色的雪狼,总是昂首挺胸,抬着前爪,机警地观望周遭。
“在我有生之年我向天发誓我要比你多活一天永远陪拌在你身边。”
——《生死遗言》
伊说的“生死遗言”实际上是一种很积极、很阳光的生活状态。所谓“生死遗言”是指在有生之年,把你所有想说的话全都告诉你爱的人,不要等你爱的人离开以后,才后悔有太多的话没讲。如果你爱那些人,就告诉他们,不要遗憾。
《索多玛城》在《圣经》中有“欲望之城”的意思。故事中某人受到神谕要逃亡,可他的妻子却违背神谕,在向前奔跑的过程中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瞬时变成了石头。
伊对这个故事有她自己的理解,她说,其实那个妻子是被凝固住了。我们还些时候,在回忆的时候,其实是被时光凝固,我们永远也走不出那种状态。她说,“我永远停留在十六岁那年的夏天的夜晚,思念着我的父亲。我还是那个十六岁的小女孩,一直是,”我们其实都是忍不住的,忍不住回头,对于女人,总是有太多舍不得。
伊说,她写文章不是渴望被理解和读懂的,因为她懂得自我,理解自己,真正懂得爱自己,她希望自己可以是把四给别人,是主动积极地付出,而不是单方面索取。
对于幸福,她讲求的是是那种“bethere”的状态,在那儿就好。她说《索多玛城》其实是自己对〈画魂〉中饰演的“奥米”的一种感悟。为什么要那样呢?追求自己永远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她说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恰恰是爱情的真正开始。“那些角色在一旁呼唤着‘燃烧吧’”,可谁知道,燃烧过的一切,其实在真正的生活中是一种伤害。
伊能静,一个勇敢面对孤独的人。她说,写作是一种遗忘,写完就忘记了;表演是一种唤醒,在表演中唤醒来的伤害,又清醒的觉醒。
借着写作来一次精神出轨,风也好,雨也罢,夜深无人时,静静绽放一朵心花,炫丽一次美丽。
如果只有一个选择机会,让我忍不住的是谁呢?
碾成灰,在手中轻轻地吹。
伊能静,你让我看到了自己!!
伊能静,好一个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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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写长篇小说的起点很早,如果算上最初的构思,那就要上溯到刚上小学一年极的时候了。有一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也不知怎么的了,突然想构思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天女奇缘》在脑海里形成了,我以一个不谙世事的眼光就看待人与人之间的亲情、爱情、友情以及名利等哲学家还未弄明白的问题。现在想一想,那时的观点真好玩,比如相爱的双方立场一定要敌对的,不敌对的最后一定不会在一起。甲方爱乙方,乙方就一定要爱甲方。除了男女主角,其他人一定抵不住名利的诱惑等等。构思也极可笑,11个女主角,1个男主角,10个只各自有一个帮手的天女要跟一个有百万雄师的魔女打,偏偏最小的天女爱上了魔女的部下,然后我就越编就越编不下去了。因为这部小说,我开始喜欢紫色,开始每天晚上睡不着觉。我越来越大了,开始看武侠、玄幻、校园类小说,别人喜欢把自己代进小说的男女主角里,我却喜欢虚构一个女子,把我代进这个女子里,再将这个女子代进小说里,这个女子往往会抢了主角的风头,我再编这个女子的来历、故事,最后把原来的主角一脚踢飞,一个属于我的小说就诞生了。或者看到一篇充满魔幻色彩的文章,我就在脑海里扩充再扩充,这篇小说又属于我的了。不过,写小说让我写记叙文的能力有了大幅提高,希望这部小说能写的久一点,最好写完!5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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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篇一:《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后感】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篇二:《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读后感】少年时对动物小说有一种天然的喜爱,所以小时候读过一本关于马、狼的小说,虽然现在已记不起书的名字,但小说所流露的动物间的感情却让我至今陶醉。随着年龄增长,也许这方面的书已不太多,也许走出儿童世界进入少年世界特有的一种逆反,生活中不能再读到关于动物的小说,直到前一段时间在六年级教材中被《最后一头战象》深深震撼,动物小说才又再次进入我的视野。而这几天读了《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更是有了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沈石溪是当代著名动物小说作家,他的动物小说内容极其丰富,最早接触他的小说是描写动物间感情与智慧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上主要是他的几个短篇的选集,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象塚》中,母象为了种族在儿子与自己心爱的“人”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仇恨》中,水秧儿宁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戈文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每个故事通过对动物的描写,间接的歌颂了动物间的生存世界,从另一个角度歌颂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间接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使人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坚持的。其中的《罪马》是很典型的一篇。《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是马戏团马戏表演的头马,他与驯兽员娄阿甲建立了深厚感情。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她跟着治疗的汽车跑了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深深自责,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一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她为自己的离开时刻准备着,自己主动让出显示尊贵地位的头马的位置,多次教训儿子要守秩序,全心辅助新的头马……沈石溪总是用他的作品大声急呼,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动物的和谐、改变并走出人与自然的对立。读他的书是享受,是乐趣,更是引领我们感悟真善美的好导师。我喜爱他的作品。【篇三:《致青春》读后感作文】最近,有一部电影火遍了大江南北,那就是赵薇导演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昨天,看完了原着,感觉文字更加能够触动人心。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情节其实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人物的内心世界,应该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物。下面,来谈谈我对书中四个重要人物的感觉。林静,“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个有点女孩子气的名字,就来自于这句话,22岁美国留学,回国后成为检察院的检察长。林静的青春似乎是很多人想要的:学业有成、工作顺利。这些其实只是林静的标签,可他并不快乐,他的日子是充满纠结的,他最终不得不放弃,他的日子只是为了父母和事业,人如果仅仅活成这样,也是不尽人意的。其实,林静就是现代人的一个影子:一边失去一边寻找,含着泪微笑。陈孝正,这名字听起来就是一个高材生,孝顺、正直,这根本就是新一代的社会标兵啊!没错,陈孝正就是这么一个人,他的人生就好比一座只能建造一次的大楼,不能容忍有一厘米的误差,他的青春是老一辈们所追求的:成绩好,工作好,什么都好,走出去多有脸!其实呢,陈孝正完全可以用一句歌词概括:“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没有勇气,只能回避,没有完美的青春。郑微,全身都散发着能量,“我是谁?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玉面小飞龙,有什么我得不到?”她会为一个男生日夜兼程,会为了一个承诺而几夜不眠。敢爱敢恨、直爽,她的青春没有什么遗憾,甚至有点阿Q精神,还是一句歌词:“回忆过去,痛苦和相思忘不掉,为何你还在拨动我心跳”。阮莞,她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女神,美丽、温婉、贤淑、端庄,要是那时候有选美,不得回回都是冠军?“我的愿望是——青春不朽”。呵,是不是有些好笑?人总是会老去的,青春,不是容颜,更不是年龄。阮莞在最灿烂的年华遇到绚丽,在最决绝的时候封存记忆。小说的最后一章是:“阮莞,只有你的青春不朽。”一生来过,一起走过,此生无悔。所以,我们还是以前的模样。最后,依然是一句歌词:“当花瓣离开了花朵,暗香残留。”青春在每个人心里的某个角落,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会拥有那余温和芬芳。【篇四:读侦探小说读后感】《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常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战斗的时候困难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篇九:白鹿原小说读后感】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是故事情节的离奇动人,也不仅仅在于语言的华丽,也不仅仅在于对历史的感悟,对人生的思考。好的小说应当是以上因素的集合。它能让人爱不释手,一气和呵成地读下来。陈忠实的《白鹿原》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性格鲜明,个性独特,一开篇便牢牢地抓住了人的精神。围绕着主人公白嘉轩,展开了一幅近代传统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故事,纯朴的人生观所展现出的关中风情画卷。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人物:白嘉轩的父母、他的长工、品德不端的大财主鹿子霖、医术高超重义守信的乡医冷先生,以及他们的子女。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家庭斗争、政治斗争,清末统治者及军阀混战时期各路军阀对农民的统治,以及国民党、共-产-党内战时期农民的艰难生活等等让人回味无穷。让人心神宁静的纯朴的民风、稳定的生活也是葬送在了那些革命的斗争中。白嘉轩是一位中国传统农民的代表。他热爱劳动,他最能体验劳动的乐趣。在劳动时,他浑身的骨节都在咯咯作响。他雇的长工鹿三,似乎是无产阶级所认为的那种剥削压迫关系,而在故事中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却是那么融洽。竟胜似一家人一样,绝对的尊重,绝对的平等,最后竟成了生死之交。白嘉轩的家风非常严谨。他父亲也是一个正统的农民,对白嘉轩管教非常严格。白嘉轩在家境日渐败落的情况下,就是靠着坚定的信念,靠着自己的艰辛劳动,一步步地将家境扭转过来。白喜轩对后代的管教也同样是非常严厉。然而,人们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免不了要被本性中恶的一面所屈服。他的大儿子白孝义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子承父位,原打算要接过父亲的族长位置。这时,邪-恶的代表鹿子霖便利用美色勾引孝义,以败坏白家的名声。孝义被一个色相十足不守贞节的坏女人田小娥所迷惑。白嘉轩为了严正家风,亲自主持家法,在全族人面前对孝义进行惩罚。从此,孝义堕落了下来。鹿子霖乘机把白孝义的家产给侵吞。最后孝义被-逼沿街乞讨,险些饿死街头。似乎是邪-恶占了上风。然而在紧急关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孝义本性中的善的一面又电光火石般出现。他戒掉了大烟,从头干起,最后竟成了一县之长。白嘉轩也有失败之处。他的小女儿白灵从小就比较娇惯,最后被共-产-党所吸引,为共-产-党闹革命。拿砖头将正在作报告的国民党教育部长的鼻子砸扁。可以说是一个坚定的布尔什维克。而当她既将从西安投奔革命圣地延安时,却被共-产-党怀疑为特务,被活埋。多么可悲的下常这虽对白嘉轩打击很大,但最后他却成了革命烈士的家属。在随后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还是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故事中的人物似乎不信神,他们所信奉的是祖宗,信奉的是公理。他们所生活的白鹿原虽说有白和鹿两姓,但他们有共同的祠堂,共同的祖宗。他们共同举行对祖宗的祭祀活动。这两姓可说是矛盾的统一体。鹿姓的代表人物鹿子霖便是一个反面代表。>鹿子霖父亲在世时,对儿子的恶行便放纵、指使。这就决定了鹿子霖的邪-恶本性。但鹿子霖并不是坏得十恶不赦,他只是干些吃、喝、嫖、赌勾当。比起土匪还要善得多。他利用职权霸占了黑娃的妻子小娥,又唆使小娥勾引白孝义。故事的结局体现了因果报应的道理。他的儿子不听他的管教,不与新娶的媳妇同房,参加共-产-党后给家里带来无穷灾难。最后,他受这个共-产-党儿子的连累被拉上刑场陪同枪毙的死刑犯。被吓成精神病,冻死在野外。故事中的人物各具特点、各具性格,又各具命运。一个个活灵活现地立于纸上。令人深思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旧时的大知识分子白嘉轩的姐夫朱先生,另一个是不守贞洁的女人田小娥。朱先生是孔孟思想的代表。每日吟诵圣贤书便是他的最大乐趣。他与正统的封建知识分子不同,他在考取了功名后,看到时局不定,便拒官不做,在家乡开办白鹿书院,研究修身之法,编纂县志,一度时期曾招生传道。他在故事中是一个大智大悟者,甚至具有了通神的本领,可以未卜先知。他的一些预见屡屡应验。最主要的是他对时局的预测。在白嘉轩的长工鹿三死后,他不让雇佣了一辈子长工的白嘉轩再雇长工,结果在共-产-党夺取天下后,他因为解放前三年没有雇工而没有被评为地主。朱先生不为名所诱,不为利所动。他是一个极受人尊重的文人。无论是军阀土匪、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对他尊重万分。而在他死后几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他却被混蛋红卫兵给掘了坟,烧毁了尸骨。他的命运不就是现代版的孔子和孟子吗?这也算是新派小说中不多见的对六十年代中国社会的一点批判!田小娥出身秀才之家,却嫁给了一个老举人做小妾。年轻漂亮的她耐不住寂寞,便与长工黑娃勾搭成奸。这是当时社会所绝不能容忍的事情。她被老举人休回了家。黑娃寻到她带她回到白鹿原。而祖宗的祠堂又将他们拒之门外。他们便在村外东头买个窑洞祝人们都把这个田小娥,这个不贞的女人当成灾星。黑娃被传统社会所拒绝、排斥。而田小娥的美色是令男人神魂颠倒的。在宗法制度的压迫下,黑娃没有抛弃小娥,与小娥厮守在一起。反倒是与社会为敌而投奔了共-产-党。后来被打散,又占山为王当起土匪。黑娃出走后,小娥住的窖洞便像臭鸡蛋吸引苍蝇蚊子一样,成了一些男人所追逐的处所。老色棍鹿子霖不时地来苟且,无懒时常来到窗下骚扰,白孝义又中了美色圈套不时地来偷-情。最后,黑娃的父亲鹿三见田小娥害人不浅,便用矛枪刺入小娥后心,将小娥杀死。小娥的命运是典型的封建宗法制度下的牺牲品。因为她触犯了封建宗法制度,便被社会抛入最低层。但是人是有感情的有需要的,人人都有权追求幸福。她如果能与黑娃过上正常的日子,也不会造成那么多危害后果。在强大的宗法制度面前,田小娥太弱小了。她死的太屈!太屈!后来作品中写到了一些诡异的迷信故事:她的鬼魂附体到她公公鹿三身上,并使鹿三的精髓被吸掉,早早地死亡。算是张扬了一下弱者对社会的抗争与呐喊。《白鹿原》的可贵之处是对当时的共-产-党没有什么正面评价,这是本书的价值所在。现在的小说大都对现实社会有种反叛精神,但这部书的反叛还是比较彻底的。另一方面小说也张扬了旧时代的纯正民风,农民生活与旧制度的和谐有序。【篇十: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捍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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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 白鹿原读后感最后把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看完了,结尾令人有些震惊。思绪随着故事情节的波动有些纷乱,白鹿原上的生活百态随着白鹿两家的主线而展开,在中国大地上描述的这一小块儿地方折射着整个社会时代的变迁。岁月的风霜雨雪,风和日丽一遍又一遍,一茬又一茬地涉足这片古老的平原,精灵的白鹿跃动着人们记忆中久违的传说,不管经历多少坎坷风雨,生活的轮子依然不分昼夜地滚动前进,这是岁月蕴含的冷酷而坚实的力量。《白鹿原》的主人公白嘉轩、鹿子霖两大家族有形或无形的较量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展开与深入。为了生活而争,为了脸面而争。当然书中并无直接而露骨地描述两大家族的斗争,而是从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来。最终以鹿家惨败结局。性格决定命运或许是条真理。白嘉轩是中国传统男人的写照,墨守陈规、自力更生、谨小慎微、兢兢业业地生活。因此,他没有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始终以一个威严族长的身份立信于白鹿村,恪守明哲保身的理念。鹿子霖的性格与白嘉轩不大一样,他追求功利,争强好胜,作风不谨,却又有胆小怕事的一面。他一生虽然也经历了起伏的官场,但终究也没创造些什么辉煌,最后也以悲惨收场。我觉得性格变化最大的有两个人,一个是白孝文,一个是黑娃。白孝文经历了一场饥荒的打击之后,由软弱变得坚强起来,这也多亏他鹿三叔的话语刺激的作用。他从原先的唯命是从,规规矩矩,优柔寡断的性格中走出来,变得桀骜不驯,急功近利了。而黑娃的性格可谓一波三折,先是小时的胆小羞怯,后又勇猛剽悍,最后又归于知书达礼,学为好人。其实性格与环境的关系是辩证的,环境塑造了某人某种性格,而某人凭着某种性格来重新塑造环境。《白鹿原》作为矛盾文学奖的作品,它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一个平原,一个族群的生活画面,读进去,我们仿佛身临其境。随人物之悲而悲,随人物之喜而喜。我们往往被小说中的人物感染,这大概就是大师笔下写实笔触的力量吧!书中的生活生命人生跌宕起伏,而我们的呢?期望用青春奋斗的热情搅破生活的波澜不惊,用我们的双手与智慧打造自己的未知前程……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9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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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小说读后感我喜欢看书,尤其是那种原滋原味的。于是我喜欢上了官场小说。我最早看的一部小说是王跃文的《国画》,那深刻大胆的描述,用朱怀镜的上爬,写就了一批中层干部为了权力的扩张而绞尽脑汁,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背着老婆与外面的女子勾搭,但又不负责的作风;描绘了一些领导的生活陋习,描绘了官场中的做人准则与游戏规则,让我大开眼界。王跃文是我的师兄,是我一个老师的大学同学,与我是从同一个大学毕业的。他毕业后就在政府部门工作,本来他是官场得意的,从县城到地区一级再到省府,只是短短几年的时间。如果他继续在官场努力的话,我相信他一定会找准他人生的坐标,会坐到一个令人羡慕的位置的,但他放弃了,毅然弃官从文。他的几部小说我都看了,《官场春秋》、《秋风庭院》、《没这回事》等,写的都给人一种熟悉感,好像就发生在身边。但这也是身边的事,因为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没有官场的生涯,我想王跃文也是写不出这些文字的。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压力还是一种良好愿望的表达,在王跃文的小说《梅次故事》中,我觉得朱怀镜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大梦初醒的人。不过也有道理,经历了一系列的官场生活,人也应该要走向成熟,最后的落脚点也应该是“为人民服务”――这似乎是中国宣传的正统思想,报喜要多一点,报忧尽量少一点,即使要报,也要写成怎样克服困难的决心与勇气,写成同志们努力拼搏等等。但我的感觉有点像《水浒》的后部分宋江招安的感觉,因为少了王跃文小说的“叛逆”的感觉。因为在王跃文的小说里,我看到的最多的是官场中的明争暗斗,以及几个级别相当的官员之间的来往。我还看了邵阳一个作家肖仁福的几部小说,诸如《局长红人》之类的,感觉也像是身边的事,很真实。我看了《省委书记》、《县委秘书》、《乡委书记》等不同级别官员的故事。不由地想写一部书《学生会主席》,描写一下大学里的官场,来填补一下这些官场小说的空白,因为如今的大学也不是单纯的象牙塔了,很多权与利的争夺在里面。我想,人生是一本书,如果你肯把你的经历写下来,而且你的文字还流利的话,说不定你也会一炮走红的。8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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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乌鸦反哺》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一篇《乌鸦反哺》。我读了这篇短文,我感到小鸟很孝顺父母,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小乌鸦一点也不怕。它从东飞到西,叼着食物回来一口一口地喂爸爸和妈妈。我以后也会像小乌鸦那样孝顺父母的。50字 一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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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反哺读后感-读后感课文讲乌鸦在母亲的哺育下长大后,当母亲年老体衰,双目失明飞不动的时候,小鸟便将觅来的食物喂到母亲的口中,回报母亲的养育之恩。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给了我生命,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嗷嗷待哺的生命。当我会说第一句话和会走第一步的时候,爸爸妈妈是费了好多好多的时间和汗水,而我们还不知道爸爸妈妈的辛苦,只知道吃睡。当我到了两岁的时候,我终于会说话会走路了。两年呀!爸爸妈妈教会了要费尽多少心机养育我。如果没有爸爸妈妈就没有我的现在,让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感谢爸爸和妈妈。现在我已经十一岁了,爸爸妈妈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哺育我长大。妈妈每天早早的就起床帮我洗衣服、做饭、送我上学还要做自己的工作,为了多挣点钱放弃了干了好多年的工作开了一间店铺,每天要更早的起床一直忙到很晚才能回来。而爸爸呢,又要忙自己的工作还要帮助妈妈一起管理店铺,还要关注我的学习。每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爸爸妈妈已经出去工作了,爸爸妈妈太辛苦了。父母对我的恩情我永远都忘不了,就像小乌鸦一样我要永远的感谢他们,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4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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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小说读后感一直以来都很想写,直到今天才动手。从2006年开始到现在,也看了4、5年的小说了,这说的是武侠修真类的小说,言情小说我从小学就开始看了哈。感觉武侠修真类的小说还是比较写实,励志。也许很多人会很奇怪我这样的想法吧,就像很多人不相信我看这类小说一样,这类小说应该是男生看较多,之前在盘龙群里就只有一两个女生就可以说明这点。其实我看书很多时候并不是为了要学习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听故事而已,所以对课外书很是着迷,但对于老师要求要看的名著等不太感冒,因为那么故事内容我都已经知道了,所以不感兴趣,到现在除了三年级时看过的《西游记》外,其它三本名著我都没看过,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就没有必要再看了,是吧。也不要叫我说它的写作手法是什么,那我说不上,我只能概括它的中心思想或者应该说:这个文章在说什么。我觉得看书是一种体会,没有必要把它分得那么清楚,什么用的是比喻手法啊,还是拟人手法,我知道它在说什么就好了,何必把它尸解了呢,不过语文老师就爱干这种事。呵呵,小小的抱怨一下,有语文老师看到的就一眼过去,不要深研。我之前在一本书中看到:人除了生存的三大要素外,还应该要有第四,第五要素,那就是对你来说必不可少的东西、兴趣或者。。。。。。有的人是音乐,有的人是设计,而我是文字吧,每一天我都必须要看到文字才行,就是呆坐着,我也有看到字才行。很怪吧。所以我是很喜欢很喜欢看小说的,只是最近有点疲倦感,做什么事都是会有高潮期和低谷期的吧,而且最近好像没有什么好书看,有没有给介绍下的。说说我看的书吧,第一本看的是《神墓》,一下子就着迷了,感觉就是武侠小说嘛,只是看了一段时间就断了,那是第一次接触这种上传的小说,才知道什么叫更新,看到兴致正好的时候突然就没了,这是很痛苦的啊。也就看了另外两本书,《绾青丝》和《星辰变》。《绾青丝》是一本主角是女生的书,所以就可以分为宫斗类,我是不喜欢看这种书的,太复杂了,看的时候都要花很多心思,会不由自主的像女主一样,想着遇到了这事要怎么办啊,又要让自己不受委屈,又要考虑到别人,遇到的事还特别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没完没了了,烦死人了。像武侠小说多干脆啊,直接杀了了事,一了百了。哪那么多事啊。《星辰变》更是一下就迷上了,还因此迷上了他的作者番茄,为此还加了读书群,还在群里宣称我爱番茄来着。但番茄让我很是失望,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对他的期望是高的,希望他是个完人,但人无完人。那是快过年的时候,因为他一直承诺不会断更且会多更,但又三番五次的没有兑现,且突然的消失了一二十天。这对我们的打击是巨大的。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当然,作者也是人,他也会有一些无法事先预料的情况,只是因为他给了我们这些读者很大的期望,所以。。。。。。这可能也是他没有想周到的一点,因为他还是个年轻人,可能比较没有那么的成熟吧。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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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重新整理版》一则爱情童话故事(连续)注:此贴纯属虚构。——《第二十三篇》——整个森林陷入一片荒凉,风把树叶象沙堆一样向后卷去,高大的灌木象垂垂老去的老人,直直的腰,艰难地,弯曲着,‘依呀’,‘依呀’地发出它颤抖的叹息~风把叹息交付与云,云让天空哭泣了。猎人抹了把溢满眼眶的泪水,雨点又接着打到他的脸上,到最后,雨水,与泪水,分不清了,交融在猎人的脸上。猎人背起他照旧以往的行囊,踏着厚厚的被雨水打湿的腐叶与交叠的技条,往森林的最深处,走去...时间的年轮,在猎人踏出每一步伐的阴影的背面,转动着,时间过去了多久?没有人知道!——《第二十四篇》——就象那最古老的故事一样,猎人在漫漫的大森林里,走呀,走呀...披星戴月,尝甘饮露,也许,途中还发生了许多的故事,但都无关紧要了。终于在这一天...猎人看见了那条小溪,看到了在岁月中坍塌了的颓废的农舍,经历过天长日久的冲刷,已经变得摇摇欲坠了。猎人看到了矗立在风中的这一切,依然熟悉,依然生出久盼过后的激动!只是,人是否依旧?他冲向他心中盼望以久的小屋,恨不能,恨,不能,——《第二十五篇》——拨开沉寂了层层的败叶与腐枝,猎人终于走进了那座坍败的农舍。他来到曾经是他熟悉的地方,在那里,他看到,他心目中的公主,静静地躺在那里,化成了一堆白骨。猎人从他埋藏得最深最深的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他珍藏已久的那颗金光闪闪的宝珠,扶起农妇的骸骨,把宝珠递到她的‘口边’,满怀伤感地说:“把它吞下去吧!我希望它还能挽救你!我的妻子!”随着,把宝珠放到了骸骨的‘嘴’上。金光闪闪的宝珠,变幻出奇异的色彩,慢慢地,农妇恢复了她脸上的红润,她笑了,两颗泪珠,顺着美丽的脸颊滑落了下来...农舍突然消失了,农妇在猎人的怀中苏醒了,‘谢谢你’‘我亲爱的猎人!’农妇在猎人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吻掉了猎人脸颊的泪水,吻掉了猎人的懊悔。这时候,金鹿--也就是王子,出现了,他牵起了农妇的手,对猎人说:‘很遗憾,你没能遵守最初的诺言!我必须得把她带走!’——《第二十六篇》——大森林里响起一片凄美的歌声,‘朋友,我们失去并不后悔,我们已经全部拥有...当年,你我曾经的好,...我会重现你的面前...’猎人竖起耳膜,使劲地捕捉着这一片依稀的歌声,陶醉着...多年以后的猎人,孜然一身,已然垂垂老去...沉寂的森林里的这一天,伐木工人的女儿,牵着她的一双儿女,突然出现在猎人的眼前,她告诉猎人,她的故事,她的丈夫,她的家庭,以及,那曾经的‘大胡子老伯’的故事!她甜甜地笑着,笑容填补了岁月的沟壑带来的沧桑,一切,仿佛都是那么的平静。猎人平静地听着,有时候,脸上会发出内心的微笑,在他的内心,有一整座的森林,在大雪来临的时候,在森林的深处,会跳跃出一些闪亮动人的星光来,它们,一直都是那么的明亮!(完)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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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永远是乌鸦老何是本村里算是个有钱人,平时喜好收藏奇艳闪耀的小玩儿,珍珠玛瑙彩石很多很多,有些是路上一文不值的石头,可有些是几经波折左右求人从国内国外等地方专程买来的珍品,而且有不少还是价值不菲的。今天早上,老何特意从宝玉斋里千挑百选花了千多块购买了一枚鸳鸯宝环,不但外型精巧美奂,而材料方面亦极有心思,有金有银还有玉石珍珠,美丽之余高贵大方,老何如获至宝静静地守在房间认真地鉴赏起来高兴了整半天。突然,他想起有点事儿要磨,便放下宝环在工作台上,匆匆走出房间,关好了门就离开。待老何回来的时候已是下午四点多了,刚好遇上邻居小张,老何正想和他打招呼,不料小张一见老何便慌起来,还掉头走远。老何不解他为什么如此害怕,想来猜去也便到家了。他回到家里,刚打开房间门,发现玻璃满地,窗户的玻璃被打碎了,环顾四周,工作台上的鸳鸯宝环不翼而飞!老何犯急了,周围寻找一遍也不见,忽然眼睛一酸,有点欲哭无泪不禁叫苦连天,都记不起是第几次被偷窃了!呆呆的望着破损的窗户。良久,老何灵机一转,似乎发现了什么,窗外是一堵围墙,两米多高,要爬进来并不困难,跨过小花园就到窗前,把玻璃窗打破就能够偷窃。不过工作台与窗户距离有五尺半,但惯窃的小偷一条竹竿就偷成了!他立刻想到小张,因为小张是个小偷,多次有被抓到派出所落案的纪录,况且刚才碰见他,他亦害怕得掉头走。老何不再犹疑,马上就报了警。经过公安调查后,窗户确实是小张打破的,可是小张没有承认偷去宝环,只是不小心抛出石头落在老何的窗户,当时自己也吓了一跳,不料走了半路老何就回来,所以刚才掉头走就是这个原因。那老何岂会听他的说话就如此轻易放过他,有理无理也说得条条大道理,还把小张以往偷窃的糗事全扬出来,小张被气的脖子通红,大喊自己已收手不干这活儿好久了,虽然公安在小张的屋里搜不到宝环,但所有的村民都指证小张是凶手,无奈小张不得不被拘留派出所。此事虽然完结,可老何的宝环不翼而飞是事实,千多块就得告吹,他心里总是有点不服气,可天命如斯,也只好硬吞下这口闷气,算自己今次背透了。翌日早上,老何蹲在小花园里除草,突然天空中出现了一只乌鸦,簌一声飞快地钻进老何的屋里,当他转过头瞧的时候,只看到是个黑影,他站起来走近窗前,当头伸去窗户时,乌鸦竟无声地从窗内冲出来,吓得老何扑跌在地上,可定眼留意乌鸦一下,发觉它嘴里衔着些什么,当看清楚的时候,原来是自己放在茶几上的银表!老何立即紧紧盯着乌鸦飞去哪里,可飞不了多远便飞进了附近的一间屋里,这是王先生的房子!老何一时顿悟,王先生养了一只多年的乌鸦,而这只乌鸦自然是经过王先生的特别调养出来的神偷!有几回不见了珍宝的时候,也是留下一条黑羽毛。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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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小说晨,候车站上,等着三个人:母亲,小孩,和他。初夏,没有一丝风。车快到站了,他却感觉心中刮起了台风。车到站了,他不慌不忙,最后一个走上车,投了币然后迫不及待地往车内一瞥,就盯紧了一个空的座位,他坐了下来,那么期待。他最前面是个空的座位,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紧盯着那个空座位,神色恍惚,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个屁股。他的心也是空的,无精打采地发着呆。那样子要是有人打他两拳,他也决不会还手的。车到了校站,他依然是不慌不忙,慢慢地走下车。初夏学校的林荫道,树上的小鸟常常在打架,吵个不停,无论谁听了都会骂上几句;两旁的红花绿草,娇滴滴的,更是惹人怜爱,无论谁见了都会多看几眼。他却微垂着头,但他那高大儒雅的身躯还是那样引人注目,一认便知。“哈!你还没睡醒?”我在门口认准了他,上来就是给他两拳。“你这小子,昨晚哪里做贼去了,收获不小吧!”如果按照平时,他准是先还我两脚,然后再出一个“狂龙”。谁知这次他连半字都没吐,我吃了个闭口羹。好像当眼前的这个人根本不认识,当我透明一样。我知道,我没有透明,但看见他的眼神,我立即闭嘴。课室冷冷清清的,没几个人。他刚一坐下来就伏在了桌子上,两眼微合。我开始注视他。我不是神仙,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当然得提醒着点。课室里静得可怕,连呼吸声都丝丝可闻,因为大家都是睡觉的多。气氛如暴风雨来临前那般沉闷。等待再等待。终于有事情发生了:伏在桌上不多久的他忽然要起身了,并向我这边走过来。我一看,心想:大事不妙。以为他这几天因发呆而搞坏了脑子,逼我还钱来了。若不是如此,他怎会在上课的时候连个ABC都读错?我越想越像,无奈身上衣正单,哪来的钱还债!一想至此,马上警觉,正欲退避三舍,“较脚”。——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来了,他又返回了座位,这次真的睡了。这天,我更加莫名其妙,还真为他担心起来。上课时候,我不时地下意识看看他,发现了他木然的双眸背后好像在盼望着什么。两个星期的时光,转眼即逝。他憔悴了不少。就在那个雨蒙蒙的日子——那天下着雨,雨大如豆。我连声叹息,讨厌下雨。因为一下雨,就不得已要挤公共汽车上学。坐在车上,我悠然地望着车外雨的世界。在经过他家附近的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眼帘,唯一一个。待看清楚时,我愕然了。如此雨天,他竟没有打伞,站在雨中,任雨无情地打湿他的头发,衣服——我再没多看,走到他身边拉住他,想拉他回家。但拉不动,他似乎不想离开。迷惘的双眼只是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天意弄人,雨越下越大。我站了那么久,喊了那么久,他都毫无反应,我更是毫无法子。渐渐地我的大半身都湿透了,于是我索性把伞也丢在一边,和他一起变“落汤鸡”。风雨无情,人有情。——默默地,我感到有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他的手。他闭起双眼,我看到两滴滚烫的雨水自他脸惬流下。许久,他才睁起蒙胧的双眼,双手抖动着撑起伞,拉着我慢慢地走了——五年级:猪猪侠的米粉10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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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梦小说第4曲:土元素悟空:谁?快出来!“孙悟空,不记得我了吗?哈哈”师徒4人异口同声:铁扇公主!你不是在火焰山吗?铁扇公主:你们杀了我儿子,老公,我还不出手?唐僧:先是玉帝让我去杀解封的牛魔王,后来红孩儿来了,后来只好把他也做了。铁扇公主:我老公是被抓的,你要是在动物园呆上1小时,1分钟后你就转到精神病院了!我孩子来报仇有错吗?这次,我要为他们报仇!八戒:既然这样,那我们来一个杀单个,来两个杀一双,来三个。。。。。。。来三个杀三个!悟空:哎,没文化,真可怕!铁扇公主:哦?我老公,儿子的技能都是和我学的!悟空:那好,来吧!4VS1,GO!悟空:沙僧,快缠绕!沙僧缠绕后,悟空立刻用烈焰闪,闪到铁扇公主背后,八戒也速度赶上,唐僧在后面加血,沙僧普通攻击。铁扇公主:既然这样。。。。。。地裂火焰!(造一牛魔王第3形态的那个从地里窜出的火焰)唐僧:快,离开火焰的范围!沙僧八戒悟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了,而唐僧一跳,却没躲过,这时唐僧的血只有一半了。铁扇公主:万魂煞(第2形态牛魔王的招数)身边的八戒悟空被连续攻击了,沙僧:移花接木!铁扇公主:螺旋火尖枪,破招!沙僧不但被破了招,还被打了不少血。铁扇公主:知道我的厉害了吧,快投降吧!悟空:我们决不投降!大家坚持到底!死也不能死在这个母夜叉手上!铁扇公主:母夜叉?那好!我就让你见识见识母夜叉的厉害!铁扇公主用芭蕉扇一扇,闪出了一道旋风,师徒4人被卷起,同时受到伤害。唐僧:大家在最后一滴自杀!于是沙僧唐僧血少,便先自杀了。悟空还有一口气对八戒说:快!快把乙太真人留下来的3个法宝拿出来!之后就嗝屁了。八戒只拿出了冰元素。八戒:出来吧,神龙!菠萝菠萝蜜!冰元素到底怎么用啊!冰之元素快显灵吧。突然冰元素发出一道光,铁扇公主被冻住了,风暴也停止了。冰元素飞速跑到了铁扇公主旁边,刷刷刷,铁扇公主在冰冻之下变成了一点点碎片,随着一道风飘远了……八戒上去拿走了芭蕉扇。之后走了。晚上,沙僧拿着芭蕉扇,沙僧:这个刚好可以给我当武器。突然,芭蕉扇竟然漂浮起来了,竖在了沙僧的旁边。悟空:这怎么和当初的天煞古剑的情况一样?师傅快查查,怎么回事?唐僧:我找到了!这个东西是8大元素之一!土元素,在图签上说,芭蕉扇是土元素。八戒:我们已经有了4大元素,剩下的4个我们慢慢找吧。得到土元素的师徒4人,十分高兴,他们怀着高兴的心情踏上寻找剩下4个元素。可是他们不知道,危险正在向他们逼近……欲知详情如何,敬请关注:第5曲:四大天王!五年级:李佳宸10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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