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_1000字
我曾为了爱玲的一句话发笑,她说,晚上听不见街上电车的声音便难睡得安稳。
很烟火气的话,然而笑,并不是笑她俗。只因为我喜欢。爱极了这般坦诚,且坦诚得让人放心——因为知道她决非浮华的女子。这话听起来,便更有了一分调皮似的笑感。
爱玲十八岁拿到第一笔稿费,买了一支丹嘉唇膏。却也并没怎样用。
中学学业结束之后,和母亲要添置衣装的钱。母亲说若不愿上大学,自可以将钱来置办妆饰陪嫁等用,而若还有继续攻读的意愿,则这一注花销大可不必。
她无悬念地去了大学。
她写小说,《金锁记》、《倾城之恋》、《白玫瑰与红玫瑰》……一时声名红遍上海滩。
她的文字苍凉犀利,冷到蚀骨。
她看着爱的男子,幸福到满眼满眼都是金粉。听他说,但凡爱玲说好,我便觉得好……
她在几经辜负之后断然绝了爱,写信:“我已不喜欢你,而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
该怎样形容她,这样一个热爱“生命的欢愉”却又似乎游离尘世的女子。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的爱俗,下笔亦不掩深刻色调。写女子名是娇蕊、佳芝、川嫦,最华丽的是殷宝滟:猫脸女人,美得落俗套,抱一大束珍珠兰苍兰站在门外,而灯光亦是昏黄的。换一个人来写,便是无可一读的败笔,唯爱玲不然。
这个女子笔力的深刻足以压过旧上海所有的浓墨重彩,让乱世繁华一概消声在她一双冷眼的注视下。因为爱之深,愈发能看到深处的痛。入世的外表下是一颗出世的心。
她确凿是这人间烟火里的人,她爱过了恨过。只是太过颖慧,世事红尘一点染,还未浸入肌肤,便足以令她完成从沉迷到了然到了悟的过程——这条终许多人一生都无法走完的路。所以我们和她,永远是隔了云端的。或许这样说,是因为我的确没有一个准确的态度,来对待张爱玲以及她的文字。我只是想,对于一个站在云端上的女子,目下有些人所做的事情是会让她笑话的。
比如把她归类到小资,再把小资作为自我标榜的优雅。
小资是什么,建立在物质不贫乏基础上的某种闲散情调,适合薄醉,适合矫情,适合惆怅。适合有小聪明的少女模仿,强调自己的与众不同。
爱玲不惆怅,骨子里是深的苍凉。像她扬着头的那张旧相片。
烟火,是不同的。小资们的所谓优雅,就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她们最恨别人说她们有烟火气。而爱玲,烟火气是她披着行走人世的外衣,再华丽,也终可挥袖丢弃。
爱玲说:“我的确是俗人,我爱这俗世。”
小资们说:“哦呦,他们好俗哦,像他们一样真是笑死了。”
都在追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这或许是她们唯一的相同。
城市是流淌的时间_1000字
行走在这个城市之间。
他活生生坚不可摧,多少个世纪的产物蜕变了出来,他奔腾不息,停不下来。
城市扎了根,像一把刻刀,在人们心中打磨出他日益分明的形象。高楼是外貌,繁华是装饰,车辆是一道道纹路,清晰又规则。他仍一下下被凿得更深。
我仰望过那些高楼,在充斥着钢筋混泥土的大街上骄傲地屹立,看不到头。他俯视着他的城市,被道路分割成一块块,那是人们引以为豪的世界。
城市是文化混合的产物,中国欧洲混作一团却绝无不协调的因素,古朴的商店旁是欧式一条街,或是哥特式建筑,满满的一排似是文明的见证者和胜利者,心安理得的踏足与此,记录着一段发展史,一个讲不完也不会完的故事。
有些居民区略嫌低矮,却依然风华,作为一部分,他亦有说不尽的成长故事,他也是蜕变,也是崛起,也是那部史诗上的浓重一笔,不会被遗忘的部分。
在这样城市的空隙里,不经然隐藏着另一个世界。
就如上学时经过的那条小巷,他留给我太多的印象。我总经不住地想那些古老的房子。残破的红砖墙上是看不懂的街头涂鸦,时常黑漆漆地凌乱成一片。不足三层高的小屋挤着各种花草。可以想象城市中仍有这样的生活:水龙头设在屋外,清早路过时能看见零星几个妇女穿着宽松的睡衣,眯着眼蓬乱着头发蹲在门前刷牙。
门和窗框都是木头制的,收音机里播放的晨间新闻很容易散出门来。巷子内弥漫着古老的气息。夏季是居民带着孩子和狗出门纳凉聊天,冬天是从并不紧闭的大门内散出自家烧烤的香味。巷子外的街道不宽,无意建在那的学校但逢上下学时间就止不住的堵车。一些从小巷穿过的学生不禁羡慕起那里的人家,羡慕悠闲的生活,羡慕古老房子内散发出的灯火和香气。
城市中零零散散的分布着这样的小地方,他们像尘埃,紧紧挤在城市之间,落脚倒也安然。像是被遗忘的宁静之地,有着蒙太奇的记录手法。
城市太容易被人误会,挂上灯红酒绿的罪名。霓虹灯成了鲜艳的外衣,太过招摇;来往的人群成了拥挤的代名词,太过物质;那些高楼的棱角总似太过分明。很少有人找到那些拥挤的角落,也没看到属于一座城市的绚丽,站在街头,一边是看不懂的忧郁,另一边是太阳高挂的画。
城市就是一部史册,一段流淌的时间,夹杂着无数的建筑,记载了无数的发展,他不急不缓,无声息地穿梭,填满每个人的生活。他不用滴滴答答地摆动指针,却也就顺顺利利的拂过,划下了深刻的痕迹。
城市是流淌的时间,我看过时间的角角落落,听着来自他的声音,期待着后来的后来。我身临其境地感受着,看见即使在灰色的天下,城市仍散发着无法比拟的巨大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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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烟火_900字正月十五,还未入夜,便听见了隆隆的炮烛声。这个日子,在我住的小镇子里,远比春节更惹人爱,更热闹非常。元宵佳节,圆月夜,人月两团圆……目光移离电脑屏幕上闪着的微弱的光线,投注在窗外那片灰蓝里透着些许绯红光泽的世界。本想留在家里,可是奶奶催了几次,她说:“十五了,出去走走,今年一年到头事事都会圆满的。”我笑着答应着说与她同去,她却不肯,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莲花灯,我就明白了,她需要单独与他聚聚。去年元月夜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月夜花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秀袖望着她步履蹒跚的背影,眼睛模糊中清晰地察觉到,爷爷离去不过几月,她竟苍老了这么多,仿佛过去了几十年,“天堂的爷爷,你还好吗?我们都很想你,孙女祝你元宵节快乐!”出了门,夜风侵袭着单薄的体温,今夜真冷。不自觉得抬起头来四处找寻,可唯有那藏蓝色的天幕,既无月也无星,可人们的兴致真的很高,好似整个小镇里的人都聚集在这儿。我站在楼梯口旁边一块不碍事的地方,出神的看着人来人往,看着朋友携手,恋人相拥,小儿嬉闹,老伴儿相扶,这样温热的感动溢满了心房,脸上的笑容也像他们手中的烟花火粲然而绽。原来大家都是幸福的,尽管人生不可能尽是欢笑,即使现在身边的人也许总要分别,但懂得珍惜它的人善于享受它的美好与甜蜜,所以就简单地幸福了。呆了一会儿,正要回去的时候,是一声巨响留住了我,我感受到了它的美丽,一瞬间明亮的花火像一闪而过地嵌在深蓝天宇的星辰。我扬起脸,让这灿烂的星映入我的眼,落进我的心。一个小小的光点默无声息的向上奔跑着,就像那正在孕育着的弱小生命,努力汲取着力量;光点到达某种高度,放出巨响;生命看见世界,婴儿第一声啼哭;它惊动天宇;它撼动人心;它倏地绽放,美的让人赞叹;它青春飞扬羡煞万物生灵;然,它只瞬燃华美便无声陨落,它亦只拥有短促韶光终归尘土。就这样,看着烟花盛消似生命来去……待一切结束,当烟火将寂静又还给夜空时,曾经的烟花仿佛从不曾出现,可是它的美已深入了你的眼,你的心。也许生命凡经过未必留下痕迹,但总有些生命的美成为了无迹可寻的永恒并将一直被时间铭记。那么就让生命如烟火吧!即便短促亦要成就极至,化为永恒。如此,我便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带着左心房里的烟花火……9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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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_1000字在我的书桌上,放着一个漂亮的红绒盒子,里面放着几颗珍贵的红豆,这是我最好的朋友送给我的,送红豆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可是我这“可敬可亲”友却离开我走了,永远地走了。那还是一年前的事,一天,家里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听奶奶说,他是从台湾来的。他年轻的时候与外公是好朋友,现在国内没有一个亲人。他在台湾生活得很好,可是年纪大了,特别思念家乡。恰巧现在海峡两岸关系有了改善,他便放弃了在台湾安逸的生活,回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家乡。而且,他不愿住宾馆:要和我们住在一起。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上,我在阳台上晾衣服,口里唱着前不久才学会的《我的中国心》这首歌,唱着唱着,我忽然停住了,因为我听到有人在伴着我一起唱。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他,那个台湾来的老爷爷。“您也会唱这首歌?”我好奇地问。“这首歌唱出了我们游子的心声,我当然会唱了。”这时,我心里暗想:他在海外居住了那么久,满口乡音丝毫没变,真是了不起。那天,我和他聊了一个上午。我们谈到他的过去,谈到香港回归,谈到祖国的统一……一天,我捧着他借给我的《可爱的中国》这本书去还给他时,见他正在抚摸着一盒晶莹的红豆,我说:“您真喜欢这红豆?”“是的,这是地地道道的岭南红豆,珍贵的红豆。”后来我写了王维的《红豆》诗送给他,他默念着:“红豆生南……”我看见他的手在颤抖。他写了陆游的《示儿》送给我。外公和外婆都说我俩是“忘年交”,他也自豪地说我是他在祖国最好的朋友,是他的亲人。今年二月,他病倒了。一天下午,他拉着我的手,艰难地说:“我魂归故里,本应知足,但眼见香港回归,澳门也即将回归,却未能见到海峡两岸的统一,我死不暝目啊!”他用颤颤抖抖的手拿出那盒红豆,送给我。“别忘了我……对你的……嘱托。”就这样,他却永远地走了。每当我看见这盒红豆,我就会想起他一我的朋友,一位满怀爱国心的台胞安息吧,我尊敬的朋友,您的愿望一定会实现。您的朋友不会忘记您,因为您的爱国心打动了我,将永远激励着我。点评:这篇文章不是写同学,而是写朋友;而这位朋友又不是一般的少年朋友,却是一位年逾古稀的老朋友,是一位“忘年交”。文章取材独特,颇有新意。作者以一盒红豆为线索,先运用倒叙写法,引出人物,然后转人顺叙,写出“忘年交”之间的友情,文笔跌宕生姿,构思很巧。文中一件件小事都蕴含着爱国情怀,文笔间也流露出作者对老朋友的敬重与怀念之情。语言朴实,亲切动人。900字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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