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街共存450字

与老街共存

450字 初一 写人

与老街共存

在我家乡的一条老街上,时常可以看见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他是一位普通的环卫工人,他已经干这个干了6年了。每当我看见他心中总有些瞧不起,可他的一件事却让我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天,我打着雨伞往家走去,路过了那条老街,看到了一位驼着背,身上不断发抖的老人背影,我好奇的向那位老人走去,原来是那位环卫工人,只见他拿着小刀在墙上划来划去,我继续向那老人走去,突然我愣住了,原来老人在冒着风雨挂着墙上的小广告,不知过了多久,老人走了,留下的只有一面干净的白墙,而我却依然躲在一边看着那儿,仿佛老人依然在那劳动。

又过了两天,贴广告的人不断,但墙壁上却依然如旧,仿佛墙是刚刚建起来的一般。

那天我走了,离开了家乡,但我再次回到家乡时,老人却在再也没有出现在那条老街上了。他离开了那条老街,去到了另一个世界,人们将他埋进了土地之中,等待老人的只有化为土灰。可他却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每当我走过条老街,仿佛再一次看见了那位老人在雨中刮广告时的背影,他已将自己的生命转化为另一种东西,只要老街还存在,他就永远不会消亡。

初一:陈文斌

台灯的自述

5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大家好!我就是人见人爱、车见车爆胎的台灯啦!今天,就让我为大家隆重地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住在一张漂亮的书桌上,天天都在为主人效劳。主人可喜欢我了,为什么呢?那还不是因为

我身穿一件粉白相间的连衣裙。粉色的底座中间,有一个白色的按钮,是我的开关。开关旁,是一个光线调节器,可以控制光线的强弱。在底座的右下角,有一个小屏幕,用来控制关闭时间。我有一根长约十五厘米长的灯管。它虽然小却是我身体中最重要的一个部位,可以将整个房间都照亮。白色的灯罩将灯管紧紧扣住。我那长长的脖子约二十厘米长,像竹子一样一节接着一节,能屈能伸,将底座和灯罩连接起来。我精致小巧,怪不得主人喜欢我呢!

我是塑料材质的。表面很光滑,摸起来手感特别好。主人经常用湿布帮我擦拭,擦得我的身子直发亮,像刚买来的一样崭新。

我不像普通台灯那样,得用电线接通电源才可以使用。我是自动充电的。每次,只要把我充上半个小时的电,待指示灯由红变绿,我就可以工作了。而且我的维持时间很长,一般使用24小时电源还用不完,很环保哦!一次,家里停电了,主人明天又要考试。幸好还有我,才让主人顺利地把功课复习好,又顺利地考完试。这一切,还不都是我的功劳!

主人有每天睡觉前看书的习惯。可是,主人每次看书时总是看得很晚,以至于早上总爱赖床。有了我以后,主人每次睡觉前都会先在屏幕中输入关闭时间,让我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关闭,以此来提示她“该睡觉了”。

呵呵,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你一定也不由自主地喜欢上我了吧?记住,我是人见人爱,车见车爆胎的台灯哦!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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