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走进书法殿堂
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杭州市西兴实验小学书法班的潘晓燕老师为我们全体五年级同学上了一堂既精彩又有意思的书法讲座。
首先走进学校的阶梯教室坐下,潘老师让我们背诵了一首首描写西湖的有名诗词,然后,又给我们欣赏了一段关于湖心岛的一个“雅集”的活动视屏,大家看得津津有味,里头的琴棋书画和人们都十分的美,让我们赏心悦目。之后,潘老师给我们玩了各种字体和年代排列的对号入座等一个个既好玩又稍有些难度的游戏挑战,大家纷纷举手想加入游戏,虽然有些同学没参与进游戏,但他们在台下却像一个个小小指挥员,让那些找不到“家”的同学对号入座,当他们一个个排着既整齐又正确队伍时,台下的同学也很自豪。每当游戏开始前,我们都会和潘老师一起喊“时光之河朝我们流过来”……台上的同学手忙脚乱,有时还听着台下同学瞎指挥,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台下的同学看了,哈哈大笑。潘老师既让我们在快乐、在玩中学习,还让我们知道了知道了甲骨文在夏商时代发现的、金文在商朝和周朝发明的、石鼓文是春秋战国中发现的、小篆是秦朝的、隶书是西汉时期的、章草是东汉时期的、楷书行书是魏朝和晋代的,一共经历了4000多年,大家很惊叹:整整4000多年的汉字发展史呐!课堂上,大家都玩得很high,同学们个个都十分积极,个个眉笑颜开,教室里的气氛很活跃,整个阶梯教室里弥漫着知识和文字的香味,我仿佛走进了书法的知识殿堂。它,让我陶醉无比……
五年级:桑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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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总有一个声音留在心灵沉封的深处,不动多年,当心灵有了共鸣,便开始独自起舞,这份痴迷也是我对于书的痴迷。从那刚上幼儿园的无知幼稚开始,只记得那本印刷着许多小故事的《作文大王》。被那可爱有趣的插图所吸引,却不喜欢那黑自扎堆的文字。“晚上爸爸教你读一遍你就把故事再自已读一遍。”父亲对小时的我的命令,重新开始去认真读一个个方块字。可是,那文字渐渐地在心中交织中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竟比那插图还好看。自此,那一份痴迷便如柠檬清甜的欢喜在心灵深处滋长。乘书海一舟,手中的书如傍晚的落霞万物都沉寂, 它却独放异彩,激起心中千层涟漪。变了又变,从幼稚的儿童读物到名家著作,心灵思想也随之往上,可心底里的那一份痴迷是不变的。云淡风轻、夏意肆意。 从喧闹的街道走进图书馆,寂静又肃穆的气氛使我的心沉静下来。男女老少捧着书本,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靠近书架,那绵远纯净的书香扑面而来,一本本书仿佛跳动的音符在眼 前轻佻。我将手指在书本间游走,目光悬挂在迟子建的《群山之巅》,轻轻将它抽出。我奔波的心在恬静的字句里得到宁静,在喧闹的世界里寻觅到安宁,心灵仿佛有了依靠的港口。当我陷入与试卷整日整夜的斗争,苦闷烦躁似一潭深不见底的水压抑在心中。《离骚》中"虽九死,身不死”在耳畔间响起,激励我不再与那潭死水做无妄之争,用白己踏踏实实的努 力去与试卷斗争。书林的智慧闪着光,清风拂过,满室书香,那一份痴始经不变又或是在沉浸痛苦中,“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提配自己,大胆往往前走,莫日头。少年读书,如隙中探月,无论是到中年、老年,人世变化,经历沉淀,我只希望对书的痴迷出不变。6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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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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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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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三年过去了。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一曲终了,掌声雷动。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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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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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题记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心动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坚持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希望“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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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妈妈,快来看我的仙人掌开花了!”一个满脸惊喜的小孩儿兴奋地向母亲招手,急切的要她欣赏她的“杰作”——一珠开着淡黄色花的典雅的仙人掌。那个小孩就是我,一个对花非常痴迷的我。是呀,我从小就喜欢花草。你看我家园子宛如一座唯美的花园:玉树、绣球、水仙、百合、玉兰……一年四季,花开不断,香气袭人。为了拥有更多的花,我常在赶集时缠着妈妈去后街看花。还记得,我在盛夏,一连几周没买雪糕,硬是省下几十元,捧回一盆粉嫩的蝴蝶兰。有一次到大姨家,我看见几盆含羞草,半垂的茎上排列着两排椭圆形的小叶片,像张开的手掌,手指在中间浅浅一划,它便害羞地收拢起来,十分可爱!我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大姨:“这花怎么养?谁送的……”就是不好意思开口要。要知道大姨也是一个花痴,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没想到临走前,他居然送了我一盆。喜得我又是敬礼,又是鞠躬,开心极了。回家的班车很挤,我不敢把含羞草放在车厢里,只好硬着头皮捧着,一捧就是几十分钟。手臂酸疼我咬紧牙关不放手,默默鼓励自己要坚持,一想到含羞草那可爱的模样,手臂就充满了力量,终于回到家里,一放下花盆,胳膊都似乎伸不直了。每逢风雨来临,我都要将心爱的花一盆一盆地搬进屋里,雨过天晴后在一盆一盆的搬出去,搬进搬出,弄得一身泥水。爱整洁的妈妈总会生气的说:“花儿草儿就那么珍贵?”回过神来,我已经成了“花痴”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秋来,我亲手打理的“阳光花园”可谓是一年四季,色彩缤纷,常常引得行人驻足观赏。你说作为“护花使者”的我,怎能不为此自豪呢?闲暇时,看着五彩斑斓的花儿,享受着微风送来阵阵馥郁的花香,眼角眉梢都是喜悦;学习疲倦了,修枝,施肥,赏花,那便是最幸福的事了。人们常说生活不能没有花,就像维也纳人们的窗台一样,到处都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爱花的人最爱生活。是的,我愿与花常相伴,花痴伴花到永远。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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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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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题记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4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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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6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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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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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变的是那一份心情推开窗,透过栅栏看着外面的世界,单纯、简单、美好。我喜欢这一份安静,就像我喜欢笑,喜欢与快乐玩耍一样。物是人非。接触这个词有一段时间了,总觉得这个词好美,虽然只是一个伤感词——事物还是原来的,但人却都变了。这世界太大,美好的事情很多,可肮脏的也很多。就像这样一种美与丑的世界中,难免会物是人非。其实就连现在的我,也变了,曾经的我是那么单纯,心无杂念,可现在却有太多的事向我涌来,渐渐地,就没那么单纯了,真是很想念曾经。值得庆幸的是,人变了,外貌变了,思想变了,唯独那一份心情没变——喜欢欣赏每一份美好,简简单单的快乐。呵。每次难过时,我都会在窗前看看天空,看看那几朵白云,或者听听风和树叶的悄悄话。也有时,会在本子上写下一睦,回头看看,便是一份不错的纪念。其实,有一种简单的快乐是难过时吃果冻,了是一咱柔软的感觉,当果冻滑入心里,就觉得心一下子就亮了。这是一个朋友教我的,真的,让我的那一份美好的心情保留到现在,很感谢呢!有的时候,我会觉得这个世界很可怕,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快,让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就陷了进去。可我又不得不去面对,于是我学会勇敢,学会坚强,这也是我的那份心情。我想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心情是件不错的事,至少,当周围的一切都变了的时候,你会欣慰地看到,它没变……这份心情,它有时会被我不小心赶走,但倔强的它总会趁我由难过变开心的间隙中偷偷溜回。关上窗,透过自己的心灵看看那份简单的心情,不禁微笑。或许,我会随着它不变而让自己的心灵徘徊回简单,我期待……5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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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不一样的真情“哗啦啦,哗啦啦”。自打入秋以来,这磅礴的秋雨,便一直下个不停。我穿着温暖的羽绒服,厚实的棉裤,撑着宽大的雨伞。尽管如此,我依然感受到了一股冷进骨子里的寒意。正当我蜷着身子在大街上缓步“爬行”的时候,前方广场中心一位小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头发被雨淋得一摞摞的。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外套,定睛一看,在外套的右下方还破了一个大洞;裤子是一条不知道洗了多久的牛仔裤。她左手提着一个小竹篮,里面摆满了手工制作的小花。她脆弱的身子在这大雨中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我走向她,她也看见了我。她用那水灵灵的眼睛望向我,用稚嫩的声音问我:“哥哥,买支花吧。”说罢便把花递给了我。花,做的很精致,可以看出是费了不小功夫的。我没有急着拒绝。我问她:“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不回家反而在这卖花啊?”小女孩儿听了后,眼睛里渐渐浮出了泪光,嘴巴也嘟了起来,“妈妈得了病,不能动,爸爸又在外务工,如果我不帮妈妈挣点钱,妈妈就会很难受的……”她声音越来越小,甚至听不见她在说什么,我愣住了,原本我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竟会在这个小女孩身上感受到这么大的力量。生活中的真情随处可见。但通常都是长辈对晚辈的爱。殊不知爱是双向的付出。为何我们不能像小女孩儿一样向长辈回报出我们的真情呢?我买了十几多花,但我明白,无论我买几朵花。那份真情,是我买不来的。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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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不一样的真情记忆的小舟在时间的河里漂流,载着那份不一样的真情渐行渐远……天阴沉沉的,雾霭笼罩着天空,下起滂沱的大雨。我撑着伞,捧着一本书,踩着积水,低着头,缓缓地走着。心里想着回家之后该干什么。不经意间,我抬起头看到了看到了一个有些萧索的背影。我凝神一看,发现那是一个披着蓑衣、斗笠,正在雨中清扫着落叶的老人。我停下了脚步,思索着这位老人为什么这么大的雨还在扫地。仿佛心有灵犀一般,老人这时也抬起了头看向了我。雨水透过老人的斗笠,沿着他满是沟壑的额头,划过他斑白的鬓角,再滴滴答答的落下。老人看着我,咧起嘴用有些沙哑的声音问道,“小孩,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还不回家呀?”。我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对老人笑了笑,“老爷爷,我等下就回。倒是你,这么大的雨为什么还要扫地呢?”听了我的问题,老人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用无奈而又愤懑的语气说道:“那些人,一看外面下着大雨,就一步也不想动,无论我怎么叫他们都没有用,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街道变脏吧”说完老人又叹了一口气。“毕竟,这城市是大家的,总要有人来守护它的美好吧。”我了然的点了点头,同时也由衷的为老人的敬业和操守而钦佩。“那老爷爷你保重,再见。”与老人道别后,我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回了家……人间自有真情在,老人对他人对城市的真情让人感动。大爱无言,我也要向老人学习,做一个对他们对社会有用的人!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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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不一样的真情每当我接过那一杯热牛奶时,总会不由自主得想起您,想起那份不一样的真情。“你快出去吧,我还要复习呢!”“那牛奶趁热快喝了吧,凉了喝对胃不好。”“我知道了。”随着妈妈关上书房的门,我深深叹了口气,思绪又回到了一年前。去年生地会考时,正值夏季,热得让人焦躁不安。走在街上,一束束明晃晃的阳光刺的眼睛都睁不开;街边一棵棵树,仿佛在抗议,叶子都蔫了下来;树上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也消失了……为了在中考之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我每天坐在书桌旁,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可思绪总会被妈妈送牛奶而打断,每次妈妈总会受到我的一顿呵责。尽管如此,她还是每天都坚持为我买来热腾腾的牛奶,看我喝光后,才笑着心满意足得离开。记得那天晚上,窗外狂风呼啸,豆大的雨滴落在窗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妈妈对我说了一句什么便出门了。我没在意,继续复习。当妈妈的敲门声传到我耳里时,我飞快地冲到门口打开门。妈妈的头发全湿透了,几根隐藏在黑发中的银丝在灯光下越发刺眼,脸上的雨水顺着脸颊向下流淌着。衣服、鞋子就像在雨水中泡过一样。她见到我,从怀中取出那杯热牛奶,对我说:“快喝吧,别凉了。”我心中不禁一颤,双手接过牛奶,眼泪却不争气的在眼中打转。我一口气将它喝光,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泪光中,我仿佛又看见母亲忙碌的身影……千言万语都不如这一杯热牛奶,她承载着一位母亲对女儿的爱。而这份不一样的真情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里。550字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