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和为贵
乌鸦与猫头鹰争巢,一时间森林中沉乱不堪,经百鸟之王调解,众鸟终得以和谐相处,从此美好,再无争端。故事简短,人类社会亦是如此,人与人之间也要和谐相处。
和谐如何?和谐让人与人之间彼此礼让,融洽相处,用沟通解决一切问题。有了和谐,求同存异成了可能,争执也都可能避免。
多年来,和谐一直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从最早的刀耕火种到如今的信息时代,和谐永远离不开我们的生活。作为礼仪之邦,多少仁人志士呼唤着和谐。从陶渊明笔下的美好桃源,到如今的构建和谐社会,时代在变,不变的是对和谐的追求。在如今的社会之中,和谐更为重要,有了和谐,又怎会有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有了和谐又怎会有种种暴力执法?越是富足的社会,就越需要和谐。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才会有醒目的两个大字——和谐。
放眼望去,呼唤和谐的声音形成一片浪潮,从叙利亚的战火到中美激烈的贸易战,不和谐的声音搅得人类难有宁日。反观历史,哪次战争不是由于缺少和谐开始的?倘若人们能放下成见,坐在一张桌边,以尽力达成共识的目标看问题,一个安宁和平的世界也就可以诞生了。因此,构建和谐的国际关系刻不容缓。
然而不和谐不是一日建立的,我们仍需在构建和谐的道路上负重前行。但我们可以促进和谐,为更早地创造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要和谐,其次要平等,以平等之心待人,方能以平和之心与他人相处,如今国际争端,多半是由不平等引起的,个别国家称霸世界,恃强凌弱,限制别国发展,这是影响世界和谐,团结的第一因素。因此,平等待人可能构建和谐。
社会如森林,只有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避免矛盾,才能真正使社会鸟语花香,美好如初。朋友们,敞开你的心灵,平等待人,为社会的和谐献出一份力吧!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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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总有一个声音留在心灵沉封的深处,不动多年,当心灵有了共鸣,便开始独自起舞,这份痴迷也是我对于书的痴迷。从那刚上幼儿园的无知幼稚开始,只记得那本印刷着许多小故事的《作文大王》。被那可爱有趣的插图所吸引,却不喜欢那黑自扎堆的文字。“晚上爸爸教你读一遍你就把故事再自已读一遍。”父亲对小时的我的命令,重新开始去认真读一个个方块字。可是,那文字渐渐地在心中交织中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竟比那插图还好看。自此,那一份痴迷便如柠檬清甜的欢喜在心灵深处滋长。乘书海一舟,手中的书如傍晚的落霞万物都沉寂, 它却独放异彩,激起心中千层涟漪。变了又变,从幼稚的儿童读物到名家著作,心灵思想也随之往上,可心底里的那一份痴迷是不变的。云淡风轻、夏意肆意。 从喧闹的街道走进图书馆,寂静又肃穆的气氛使我的心沉静下来。男女老少捧着书本,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靠近书架,那绵远纯净的书香扑面而来,一本本书仿佛跳动的音符在眼 前轻佻。我将手指在书本间游走,目光悬挂在迟子建的《群山之巅》,轻轻将它抽出。我奔波的心在恬静的字句里得到宁静,在喧闹的世界里寻觅到安宁,心灵仿佛有了依靠的港口。当我陷入与试卷整日整夜的斗争,苦闷烦躁似一潭深不见底的水压抑在心中。《离骚》中"虽九死,身不死”在耳畔间响起,激励我不再与那潭死水做无妄之争,用白己踏踏实实的努 力去与试卷斗争。书林的智慧闪着光,清风拂过,满室书香,那一份痴始经不变又或是在沉浸痛苦中,“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提配自己,大胆往往前走,莫日头。少年读书,如隙中探月,无论是到中年、老年,人世变化,经历沉淀,我只希望对书的痴迷出不变。6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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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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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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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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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月华,清澈如水,无声无息的倾泻在窗台上,拿一本古诗词,泡一杯枣子水或苦茶,独自一人靠在床头上,轻声吟着一首首雅致的小词,任氤氲的书香在房间中弥漫。从小学到如今,从未变过。我痴迷于此――走进那繁华落尽的小院,我痴迷于那采撷红豆子的多情酒客。一园残花,一双红豆子,一杯浊酒。我仿佛看见他在朝我招手。就这样在《饮水词》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他那令我痴迷的沉思往事的斜阳,无法自拔。《饮水词》如一位看破尘世的老者,悠悠地向我讲述过去的各种记忆的点点滴滴:那个烟暖雨初收的早上,他花下醉饮,在雨打芭蕉的点滴声中,他重看旧书……我痴迷于此――走进他游览赤壁的船舱,我痴迷于那千重浪卷起的雪白浪潮。我痴迷于他在舟首那豪放不羁的身影。一江流水,一叶扁舟,一段历史。我看见了那举杯对月的眉山汉子向我招手。就这样,我走进了他痛拍栏杆的晚上。夜已深,人未寐。幽幽的月影如夜织的纱铺在了地上,漏断,人初静。江中沙滩上出了一只孤鸿的影子,他把头转向我,吾恨何人省。那呜咽的水声,与他那不满中带着不甘的话语交织在了一起,让我久久不能忘记。我还痴迷于此――走进贾府如梦一般的历程,我痴迷于那桃花帘中吟诗作赋,如水一般清,玉一般光洁的她。一树桃花,一卷花帘,两行清泪。我仿佛看见了坐在香丘的她在向我招手。一篇《桃花行》,述说了她心中寄人离下的无依无靠与敏感。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桃花依旧在,她,却不在了。质本来还洁去。沁芳亭的水,依旧在流。而她,却如一阵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只留下那诗,还在我泪光中吟诵。从小学到如今,一切都在变化,而我唯一不变的还是对诗词的痴迷,愿这份痴迷,永远。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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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题记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心动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坚持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希望“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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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妈妈,快来看我的仙人掌开花了!”一个满脸惊喜的小孩儿兴奋地向母亲招手,急切的要她欣赏她的“杰作”——一珠开着淡黄色花的典雅的仙人掌。那个小孩就是我,一个对花非常痴迷的我。是呀,我从小就喜欢花草。你看我家园子宛如一座唯美的花园:玉树、绣球、水仙、百合、玉兰……一年四季,花开不断,香气袭人。为了拥有更多的花,我常在赶集时缠着妈妈去后街看花。还记得,我在盛夏,一连几周没买雪糕,硬是省下几十元,捧回一盆粉嫩的蝴蝶兰。有一次到大姨家,我看见几盆含羞草,半垂的茎上排列着两排椭圆形的小叶片,像张开的手掌,手指在中间浅浅一划,它便害羞地收拢起来,十分可爱!我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大姨:“这花怎么养?谁送的……”就是不好意思开口要。要知道大姨也是一个花痴,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没想到临走前,他居然送了我一盆。喜得我又是敬礼,又是鞠躬,开心极了。回家的班车很挤,我不敢把含羞草放在车厢里,只好硬着头皮捧着,一捧就是几十分钟。手臂酸疼我咬紧牙关不放手,默默鼓励自己要坚持,一想到含羞草那可爱的模样,手臂就充满了力量,终于回到家里,一放下花盆,胳膊都似乎伸不直了。每逢风雨来临,我都要将心爱的花一盆一盆地搬进屋里,雨过天晴后在一盆一盆的搬出去,搬进搬出,弄得一身泥水。爱整洁的妈妈总会生气的说:“花儿草儿就那么珍贵?”回过神来,我已经成了“花痴”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秋来,我亲手打理的“阳光花园”可谓是一年四季,色彩缤纷,常常引得行人驻足观赏。你说作为“护花使者”的我,怎能不为此自豪呢?闲暇时,看着五彩斑斓的花儿,享受着微风送来阵阵馥郁的花香,眼角眉梢都是喜悦;学习疲倦了,修枝,施肥,赏花,那便是最幸福的事了。人们常说生活不能没有花,就像维也纳人们的窗台一样,到处都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爱花的人最爱生活。是的,我愿与花常相伴,花痴伴花到永远。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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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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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题记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4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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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6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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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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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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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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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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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或跌宕或起伏的节奏让我醉心;或悠扬或婉转的音色让我倾心;或清幽或淡雅的曲词让我迷心。心已被音乐俘虏,焉能不痴迷?何为听曲?心浸于曲,悟曲中百态!我听曲,或平心静气,或畅快淋漓,或泪如雨落,或轻笑淡然……万般意境融汇于曲,我又焉敢不痴迷?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激昂的节奏彰显着我内心的暴雨,我痴迷于音乐,只有它的陪伴才能舒缓我的心情。重鼓的敲击声,吉他的狂暴声,混合、分离、冲撞,宣泄着我的愤怒,似乎世间只有音乐能懂我,日久生情,我对音乐的痴迷似乎能够无上限的增长,没有极限……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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