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
——题记
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
心动
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
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
坚持
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
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
希望
“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
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
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
一路欢歌
在人生的道路上,因为有妈妈的爱,我一路欢歌。
刚上学的时候,因为家离学校很远,我不得不住校。妈妈则在开学之前便教我叠被子,妈妈微笑着对我说:”慧慧,住校了,你要学会独立,首先你得学会叠被子,今天妈妈教你叠被子,妈妈先试范一遍,然后你再试着叠,好吗?”我点点头。她便开始叠被子,一边叠一边给我讲解,告诉我该怎样叠才能叠好看,我则目不转睛地盯着每个细节。
妈妈叠完,我便试着按照妈妈刚才的动作叠了起来,妈妈在一旁看着,时不时纠正我的错误。就这样练了好多天,我终于在妈妈欣慰地目光下叠出了方方正正的“豆腐块”。上学了,每天早上起来,我都独自叠好被子,同学们对我好不羡慕。
一路欢歌,因为有妈妈,我渐渐学会独立。
六年级的时候,我有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一名CEO,我高兴地把自己的理想告诉了妈妈。妈妈摸着我的头,温和地说:“慧慧,有理想固然好,你可要努力去实现它哦,无论遇到任何挫折,都要永不言弃。”我点点头。
一次,妈妈上街看见了一双鞋垫,便买了回来,想绣了送给我。之后的几天,妈妈每天一有空就绣几针。在妈妈要外出务工的前一天晚上,鞋垫还剩下一点没绣完,她便决定加班。她静静地坐在那飞针走线,时不时将额前散落的碎发捋至耳后。有时,她眉心微皱,摇摇头,将刚绣的丝线一根一根拆下来重绣,甚至来来回回好几遍,她才满意地点点头。第二天,妈妈将鞋垫送给我,说:“妈妈送你这双鞋垫,只是想让你时刻不忘你的理想。”妈妈走了,我拿出鞋垫,每只鞋垫上有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她用坚定的目光眺望着远方;每只鞋垫上各有两个字,合起来便是“永不放弃”。看着这双鞋垫,我懂得了妈妈的良苦用心。
一路欢歌,因为妈妈,我追逐梦想,永不放弃。
现如今,我已是一名初三生,学业繁重,常常学习到很晚。那次,父母坐了两天两夜车,回到了家。我一如既往地写作业,本以为两天舟车劳顿的妈妈会早点休息,却不想她一直坐在我旁边陪着我,时不时倒一杯热水给我。看着她疲倦的面容,我几次三番催促她去休息,她却说:“不用,我还不困,再陪你一会儿。”此时,一股暖流流遍全身。
一路欢歌,因为妈妈的陪伴,冬夜不再寒冷,理想更加坚定。
妈妈,有你的关爱,女儿一路欢歌,去书写生命的精彩。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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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总有一个声音留在心灵沉封的深处,不动多年,当心灵有了共鸣,便开始独自起舞,这份痴迷也是我对于书的痴迷。从那刚上幼儿园的无知幼稚开始,只记得那本印刷着许多小故事的《作文大王》。被那可爱有趣的插图所吸引,却不喜欢那黑自扎堆的文字。“晚上爸爸教你读一遍你就把故事再自已读一遍。”父亲对小时的我的命令,重新开始去认真读一个个方块字。可是,那文字渐渐地在心中交织中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竟比那插图还好看。自此,那一份痴迷便如柠檬清甜的欢喜在心灵深处滋长。乘书海一舟,手中的书如傍晚的落霞万物都沉寂, 它却独放异彩,激起心中千层涟漪。变了又变,从幼稚的儿童读物到名家著作,心灵思想也随之往上,可心底里的那一份痴迷是不变的。云淡风轻、夏意肆意。 从喧闹的街道走进图书馆,寂静又肃穆的气氛使我的心沉静下来。男女老少捧着书本,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靠近书架,那绵远纯净的书香扑面而来,一本本书仿佛跳动的音符在眼 前轻佻。我将手指在书本间游走,目光悬挂在迟子建的《群山之巅》,轻轻将它抽出。我奔波的心在恬静的字句里得到宁静,在喧闹的世界里寻觅到安宁,心灵仿佛有了依靠的港口。当我陷入与试卷整日整夜的斗争,苦闷烦躁似一潭深不见底的水压抑在心中。《离骚》中"虽九死,身不死”在耳畔间响起,激励我不再与那潭死水做无妄之争,用白己踏踏实实的努 力去与试卷斗争。书林的智慧闪着光,清风拂过,满室书香,那一份痴始经不变又或是在沉浸痛苦中,“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提配自己,大胆往往前走,莫日头。少年读书,如隙中探月,无论是到中年、老年,人世变化,经历沉淀,我只希望对书的痴迷出不变。6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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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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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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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三年过去了。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一曲终了,掌声雷动。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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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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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妈妈,快来看我的仙人掌开花了!”一个满脸惊喜的小孩儿兴奋地向母亲招手,急切的要她欣赏她的“杰作”——一珠开着淡黄色花的典雅的仙人掌。那个小孩就是我,一个对花非常痴迷的我。是呀,我从小就喜欢花草。你看我家园子宛如一座唯美的花园:玉树、绣球、水仙、百合、玉兰……一年四季,花开不断,香气袭人。为了拥有更多的花,我常在赶集时缠着妈妈去后街看花。还记得,我在盛夏,一连几周没买雪糕,硬是省下几十元,捧回一盆粉嫩的蝴蝶兰。有一次到大姨家,我看见几盆含羞草,半垂的茎上排列着两排椭圆形的小叶片,像张开的手掌,手指在中间浅浅一划,它便害羞地收拢起来,十分可爱!我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大姨:“这花怎么养?谁送的……”就是不好意思开口要。要知道大姨也是一个花痴,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没想到临走前,他居然送了我一盆。喜得我又是敬礼,又是鞠躬,开心极了。回家的班车很挤,我不敢把含羞草放在车厢里,只好硬着头皮捧着,一捧就是几十分钟。手臂酸疼我咬紧牙关不放手,默默鼓励自己要坚持,一想到含羞草那可爱的模样,手臂就充满了力量,终于回到家里,一放下花盆,胳膊都似乎伸不直了。每逢风雨来临,我都要将心爱的花一盆一盆地搬进屋里,雨过天晴后在一盆一盆的搬出去,搬进搬出,弄得一身泥水。爱整洁的妈妈总会生气的说:“花儿草儿就那么珍贵?”回过神来,我已经成了“花痴”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秋来,我亲手打理的“阳光花园”可谓是一年四季,色彩缤纷,常常引得行人驻足观赏。你说作为“护花使者”的我,怎能不为此自豪呢?闲暇时,看着五彩斑斓的花儿,享受着微风送来阵阵馥郁的花香,眼角眉梢都是喜悦;学习疲倦了,修枝,施肥,赏花,那便是最幸福的事了。人们常说生活不能没有花,就像维也纳人们的窗台一样,到处都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爱花的人最爱生活。是的,我愿与花常相伴,花痴伴花到永远。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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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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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题记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4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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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6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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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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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_初中记叙文表面与内心似乎总是很难一致,有人表面风轻云淡,实则内心呼啸山庄。我觉得我奶奶也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以前,奶奶很喜欢戏曲,有事没事喜欢对着电视哼唱,那个时候的奶奶满面红润,精神可好了。可是,这短暂的快乐却因为一张病危通知书而消逝得无影无踪,奶奶被检查出肺癌,但是所幸是早期,并没有太大的危险,但是我却感觉奶奶变了一些。变了?是啊,变了。现在的奶奶躺在病床上,白发苍苍,眼角皱纹,一副病态,似乎可以被风吹走,脸色白的犹如一张纸,轻轻一碰就会碎掉。我给奶奶切水果,正要喂奶奶吃的时候,发现奶奶侧着头,眼神空洞,但却死死盯着那一方小小的窗户。似乎,只有窗户才是奶奶了解外面的唯一路径。我放下手中的活儿,起身,推开窗子,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包裹着风迎面扑来,窗外,有一群大妈在唱歌仔戏,转头,发现奶奶的眼神慢慢变得清晰起来,眼中还泛着点点星光。我问奶奶要不要扶你到那边看一看,她老人家瞬间颓了下来,摇了摇头,翻了个身,对着病房内紧闭的大门,叹了口气说:“算了算了,曾经喜欢的,现在看看就好,人老了,做什么都没必要了,还是等死吧。”我赶忙捂住她的嘴,失声吼道:“呸呸呸,您老人家瞎说什么呢!”我知道奶奶又骗人了。她刚才看着窗外的眼神,分明就是渴望,企盼,谁知道她内心在想些什么呢?在医院的这几天,奶奶恢复的还算良好,终于,出了医院,奶奶淡淡吐了一口气,感受到眼光在她脸上留下的斑驳痕迹,感叹到出院的幸福。回到家后,奶奶说包饺子给我们吃,看着奶奶在厨房里忙碌,我的嘴角不由得扬起了一丝弧度。打开电视,已经默认的频道响起了戏曲的歌声,我刚准备换台,奶奶已然从厨房冲了出来,也不管手上还沾着面粉,胡乱在衣服上拍了几下,便跟着电视哼唱。我的手指停住了,悄悄把遥控器放回茶几上,终于明白,奶奶不是不爱,而是把那份爱藏在心底,久而久之,才发现,不变的还是心底里的那份痴迷。那一刻,看着奶奶脸上的兴奋神情,眼中的泪花闪烁,衣服上的淡白痕迹直击我心。奶奶纵然不接触戏曲多时,纵然在医院憋着也不去看,但内心深处依然埋着戏曲的种子,等着它哪天破土而出。表面淡然,内心痴迷,奶奶的年纪大了,但内心依然保持着如孩童般的初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在奶奶的内心深处,破土,开花。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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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永远不变的有一种朋友,我想那是一种介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感情,你会在偶尔的一时间默默地想念他,想起他时,心里暖暖的,有一份美好,有一份感动。在忧愁和烦恼的时候,你会想起他,你很希望他能在你的身边,给你安慰,给你理解,而你却从没有向他倾诉,你怕属于自己的那份忧伤会妨碍他平静的生活。你会因为一首歌曲,一种颜色,想起他,想起他的真挚,想起他的执着,想起和他曾经一起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朋友,你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生活,因为你知道他希望你过得很好,他希望你能好好的照顾自己,再见面时,他希望你能告诉他你很幸福。那些世俗的观念,在你的心中,因为他的存在而变得苍白无力,你只是在心底深处为这个人设置了一处小小的空间,静静地固守着那份美好的回忆,从一开始你就知道,在你们之间不会有什么爱情,似乎谈起爱情就亵渎了这份情感,这只能是一种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你想了许多年,却始终没有头绪。你们很少联络,在这长长的一生中,你们相聚的时光也许只是生命长河之中的万分之一,然而在彼此的心中都保留了一份惦念,一份嘱咐,就算他去到天涯海角,就算过了许多许多年,就算再见面时,早已是人非物亦非了,你仍然会那样深刻的记着这样一个人,这已经足够了。友谊需要滋养。有的人用钱,有的人用汗,还有的人用心。友谊是最简朴同时也是最奢侈的营养,需要用时间去灌溉。友谊必须述说,友谊必须倾听,友谊必须交谈的时刻双目凝视,友谊必须倾听的时分全神贯注。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脆弱,一句不经意的言辞,就会使大厦顷刻倒塌。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容易变质,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就会让整盆牛奶变酸。这个世界日新月异。在好像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生活有时候平静得会像一口枯井,也许你也会掉进这口枯井里去,也许你没有什么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也许华发早生、满鬓苍白,但是有了这样的一位朋友,在你的生命中就会有些许涟漪,些许色彩,你想着他。默默的记起他,也许此生此世都不会忘记了。你很感激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他不在你的身边,他也并没有为你做些什么,你却希望,他会过得很好。你也很高兴有过那样的一份感情,纯净而又绵长,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中,有这样的一个朋友,值得你去祝福,去思念……那永远不变的还是友谊。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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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痴 迷在张老师还没禁止打牌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对扑克牌这玩意儿异常着迷。下课的时候,这儿一群、那儿一伙,站着的、坐着的,都在玩牌。少数几个,没上战场的,也没闲着,积极地热情地在观战。每天,午饭后,那个火爆,我们班的近邻——音乐教室前的走廊被挤得水泄不通。没有桌椅,因陋就简,谁也顾不上讲卫生了,地上一坐,开战啦!不用问,那是六班的牌迷们。一天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老师前脚刚迈出,大伙就纷纷自由组合起来,战局又摆开了。我、丁一、沈可、王宇四人一组,洗牌、摸牌、理牌。我刚问,“谁先出?” 放学的铃声就响了,同学们各自收拾残局,回家。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各人手中攒着一摞牌,互相望望,无奈、不甘、不舍……机灵鬼沈可朝我们使了个眼色,我们三人立马心领神会,把牌往书包里一放,背起书包,佯装回家,却偷偷溜进了音乐教室。关上门,窗却没关严,不是窗坏了,而是小王同学心眼多:”留条缝,好听到外面的动静。“四人开始忘我的战斗了。你出,我压,你升级,我跳级,热火朝天,战斗进行着。突然外面一片喧闹声,原来,五班放学了。“趴下!趴下!”沈可反应特快,一边压低嗓门指挥着,一边就地卧倒,王宇快速跑到门后,我就近躲在窗下,只有丁一慌了手脚,向门边跑了二步,又折回,犹犹豫豫,竟没了主意,看她那六神无主的模样,我忍不住"卟哧"笑出了声。“嘘”沈可向我发出警报。王宇急忙拉住丁一藏在了门后。渐渐地喧杂声消失了,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慢,有人!”只听门外锁门声。我们四人大气不敢出,心通通地跳着。一会,脚步声远去了。我们四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哭丧着脸,不知所措。丁一急了:“这怎么办?这怎么办?”说着眼泪就止不住了。王宇不言语,犹自跑到窗口:“快来,快来!”他推开窗,沈可搬来椅子:“我先出去,在外面接你们。”当我们惊魂未定地走到校门时,门卫李大爷向我们投来了探寻的目光。王宇讪笑着,沈可忙不选地挥手,“大爷,再见!”当四人过了马路,突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只一秒,绝对只有一秒,四人同时爆发出抑制不住的狂笑……这就是超极牌迷们惊心动魄的一次战斗经历。奇怪的是,自此,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再也没有打牌的热情了。也许是物极必反吧!2014 .3 .8 .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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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不一样的真情人生在世,生命是平等的,不论卑贱。每个生灵都可以拥有感情,付出自己的真情。即使有时人们无法理解,但它们却一直以自己的方式默默付出……默默关心与照顾……晚自习以后,我急冲冲地上了车,疲惫的我只想睡觉,然而繁多的作业却阻断了我的愿望,让我的心,烦躁不安!回到家,我尽自己最大努力,奋笔疾书,心中仍却平静不下来,连连抱怨老师。外面的商铺的灯一个个熄了,一排排小路上的灯也熄了,对楼的房子里的灯光早已不见,夜更深了!十二点多钟,我总算写完,但是内心由于困倦而更加烦躁,我紧锁眉头,跑步进行睡前工作,母亲出来看我,我那副样子让她感到奇怪,便不断问我问题:“怎么了?这是谁欺负你了?”或“没事吧,和同学吵架,还是考试没考好?”……一堆问语,让我更烦,我烦着回答,语气粗犷而又不礼貌,十分大声,也许她也陪我,熬得不爽,便也大声起来,随后在我怒火实在压不下去时,我俩在深夜吵了一架。第二天,早早起了床,晚睡的我更是没有睡醒,一整个上午,人都精神不振,昏昏欲睡!下午,精神也才有得恢复,回想昨日深夜吵架,顿时十分惭愧,心情低沉,因为我知道当父母看到孩子情况不对时,总会担心,会问许多问题,会去关心我们!仍是晚上,母亲当我一进门便向我道歉,而我的内心开始更加沉重,想表达什么却仍然犹豫不决,想道歉,却无论如何说不出来,十分不好意思。晚上,在白天合理安排好后,这次早早走出了书房,开始洗漱,内心不想象道歉以后的尴尬情况,内心十分地紧张。最后,在不断犹豫踌躇之后,我想出了一个好点子去安慰伤心的她——一个拥抱。于是在洗漱完之后,跑到她那,像小时撒娇一样,给了她一个拥抱,而她却仍然像进门时一样,不断说自己这不对,那不对,如何妨碍了我,让我烦……嘴里念个没停,但明显可看出她心情好了许多。从此以后我便明白,无论父母怎么让自己烦,或打搅了自己,都应该心平气和地去接应,因为父母是永远会关心我们的,他们的行动也许不太合理,但他们献出了他们的真情,我们更应该去理解他们,所以这样家庭才能更加和谐!不然父母会因我们是子女而更加伤心,所以我们应当多做关爱父母,不伤害父母的事,即使做了,也应当用自己的方式去道歉!那份不一样的真情便是一个拥抱,便是一次惭愧,便是一次道歉。它让我久久不能忘怀!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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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不一样的真情天色阴沉。满天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的浊云。东北风呜呜的叫嚣着,肆虐的在大街上奔跑。它仿佛握着锐利的刀剑,能刺穿严严实实的皮袄。更别说那暴露在外面的脸皮,被它划了一刀又一刀,疼痛难熬。我加快速度向一家早餐店跑去。店内暖烘烘的,橘红色的灯更是为之增加了一丝温馨。我点了一碗面。面条冒着热气,我拿起筷子,正打算吃面时,我看见了一位老爷爷。他的皮肤蜡黄,布满皱纹,紧紧的贴在骨头上,头发散乱,看样子很久没有洗过澡了,他的面容憔悴,眼睛陷进去,形成一个大窝,即使到了冬天,他也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他停在了垃圾桶旁,右手拿着一个蛇皮袋子,左手在垃圾桶里翻来翻去,他翻出几个塑料空瓶子,便放进了袋子中。我看到这一幕,顿时面都不想吃了,我心里吐槽着:真恶心。我刻意不去看他,接着,老爷爷迈着步子走了进来,他往店内看了一会,便坐在了我对面的空位上。我看向他,端着面本能的往后退了退。他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便抬起头,对我笑了笑,和蔼的,轻声的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呀?”“你今年多大呀?”面对他的问题,我头都没抬,假装没听见,便继续的吃我的面。见我不回答,老爷爷也没问下去了。老爷爷只要了两个馒头,一杯热的白开水。他用手拿馒头时,我对她的厌恶更多了一分。真是太恶心,太脏了!刚刚翻完垃圾桶,手都没有洗就拿着馒头开始吃。我对他不耐烦的对他说“你都不洗手吗?真恶心。”老爷爷听了之后,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看见他的眼眶中,正闪烁着泪光。我赶紧扒完面,走了出去。刺骨的寒风钻进我的衣领,我冷的瑟瑟发抖。这时,老爷爷也走了出来。他往旁边的一个烂棚子走去,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一位残疾的乞丐。老爷爷向那位残疾乞丐的碗里面投了20元。看到这一幕,我的脸越来越热,此时我的内心五味陈杂,我感觉自己真是一个混蛋!我怎么能这样伤害一位善良的老大爷呢?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和可耻。我从背上取下书包,拿出里面的面包,向那位老爷爷走去。我走到了他的面前,把面包塞给他,支支吾吾的说:“对……对不起,老爷爷,我……我之前不应该那样说您的。”然后飞快地跑掉了。我隐约听到老大爷说:“小姑娘,谢谢你!”我的脑海中重复着刚才的画面,我的内心非常痛恨自己的行为,我知道这是良心的谴责。我跑得越来越慢,最终停下来,转过身去,想看看那位老大爷。我看到了一个沧桑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9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