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夏兰
——初始
在威尔格斯镇的一个名叫“黑焰”的酒吧里,几位面容俊朗的年轻小伙子正坐在吧台边的高脚凳上,大声说笑着。现在距离那个纵情欢乐的时间还有一个半钟头,他们有充分的时间调整自己,找到今晚的真命天女。
“嘿,夏兰!我注意到门边的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白兔盯着你有一会儿时间了。”坐在吧台靠右的一个染着白发的少年调笑着,不客气的用拿着大啤酒杯的手撞了撞左边名唤夏兰的年轻人,金黄的液体在杯中大幅度的摇晃,洒落出几滴在左边的人的白衬衫上。夏兰漫不经心的侧过头瞥向门口,果真见到一个人站在那儿,灰色的大衣,灰色的帽子,帽沿边还有几缕长发飘落下来,看样子是把长发都盘进帽子里了。脚边还有一个大箱子与其矮小的身形极不相符。只有那双眼睛带着求助和些许好奇的意味打量着他,与他投过去的视线相撞时竟也不躲避。毫不起眼。夏兰在心中下了个定义后,便嗤笑一声回过头去,这种眼神他见过很多了,几乎镇上每个人都会这么望着他。
夏兰突然有些烦躁的抓了抓他那头漂亮的金发,从桌上拿起酒杯,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啤酒,然后无力的靠在吧台边上,四周嘈杂声不断。“你。。。你好。”突然的女声让夏兰一时没有反应,直到身边人的提醒才漠然的回过头。对面的人似乎从没看到过这么一双幽深,无尽如同大海般的蓝眸,一时间竟有些怔种,但很快便稳下心来。
“您好。是派斯先生么?我有您的照片,我刚刚确认了很久,应该不会错的。请原谅,我无意冒犯您,这是别人给我的。”说着拿出一张模糊的照片递给夏兰,接着又急急解释到“我叫米娅。因为家中的一些事,导致我如今居无定所,正巧家父与令尊有交好,并且令尊愿意好心的收留我,所以我就到这来了,但。。我不您家的位置。”说完就低下头,不敢看夏兰。
夏兰·D·派斯摩挲着照片沉默了下,随即一口饮尽杯中的酒然后利索的跳下高脚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根本看不见的灰尘。“女人,跟紧我。”夏兰瞥了眼那个足足比他矮了两个头的少女,再一把抓过旁边挂着的深蓝色风衣,大步往外走去,米娅红着脸尴尬的环顾了下四周,赶忙提起大箱子跟了上去,急促的连翻碰倒的酒店的椅子也不知。最后只留下一开始的几个少年仍旧在那大声说笑。
突如其来的冷风灌进了夏兰的脖子里,使得他不由得一阵哆嗦。直到夏兰沿着街道来到一个岔路口时才停了下来,微阖着眼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虽还未近深秋但街上早已是一片萧瑟之景,灰暗的天色似乎总笼罩在这个散发着不安气息的小镇。耳朵已能听到一个沉重匆忙的脚步声了。不过几分钟便停在跟前。米娅不住的拍着胸口,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儿,手中的箱子早就拎不住掉到了地上,“呼呼,您能走慢些么?派斯先生?我跟不上。”等到喘息声差不多小点儿后,夏兰才抬脚向前走。米娅咽了咽口水,认命的继续跟着。
“哈。您们着的冬天来的可真快啊”米娅想挑起些话题,但夏兰并没有予以理会,接着一路具是沉默。
米娅细细打量着前面的人的修长身形,帅气的面容若隐若现在高高的领子里。米娅心中划过一丝奇怪和一点其他的情绪。走在前面的夏兰隐隐察觉到了身后的视线,从鼻腔中漏出一身不屑的哼声。
这座小镇上的房子几乎都是尖顶的,每两座之间相距不过一米,随处可见一副暗黑色,镂着滕蔓的图案,这些无端给人带来一种奇异的压迫感。米娅紧跟着夏兰,可怜的连大气都不敢喘了。等到终于停下来时,眼前的景物让米娅不由惊叹出声。如同城堡般的房子静静的矗立在花园里,顶楼挂着一只硕大的时钟,秒针不疾不徐的行走着。房子的整体结构就像是一只体态优雅的美洲豹,每一处无不透露雄壮威严,厚重的门板上雕刻这一种花纹,似是一面盾又好像是一双翅膀,岁月的磨损教米娅看不清晰。
门上还嵌着一只沉重万分的铁环,蒙着灰,应是不大有人来敲动它。米娅见夏兰双手插口袋立在边上,并没有任何动作,眼神不知飘向了那里。便迟疑着上前敲动那个大铁环。铁环敲击门板的声音诡异的持续了一段时间,等到一股大雾逐渐聚拢时,大门才从里面缓慢开启。夏兰略叹口气,领着米娅和她的大箱子进入那座装饰奢华却无法掩饰清冷的房子里。
谁都不知,命运的齿轮这才悄然转起。
高一:漠七
我喜欢读书
春意盎然,夏日绵绵,秋风习习,冬日可爱,我在不同的时节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
“书”这个字眼时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生活处处见书;书城,书店,书屋,书刊,课本教材书……书是人来最好的老师和朋友。
我极喜欢阅读课外书,古人云“开卷有益,诗圣杜甫也曾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的,书带给我的知识很多,从中获得的乐趣也不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幼年时,书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白雪公主》《灰姑娘》《丑小鸭》《海的女儿》等一些童话故事是我上幼儿园时亲密的伙伴。每天,我都吵着让大人们一遍一遍地给我念着,我不断地提出一些疑问,所以,《十万个为什么》就在这个时候成了小书柜里的一员。
“书中自有黄金屋”在小学时,我对书更为痴狂。除了学校的课本之外,更多的课外书也加入了我的书库。《海底两万里》是在我第一次见到大海时爸爸妈妈送我的,让我不仅知道了大海的美丽,也让我了解了大海深处的秘密。《小天使海蒂》令我感到了海蒂与爷爷幸福生活的情景。《高老头》向我讲述了一位老人悲惨的故事。《淘气包马小跳》《意林》令我感动、兴奋、悲伤。《草房子》是我更加了解了乡下的生活。
带着这种对书的热爱,我登上了初中的旅程,《城南旧事》是我上初中读的第一本书,英子的天真,善良深深地打动了我。《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更是让我获得了无穷的乐趣。《昆虫记》让我了解了另一个人类不知道的世界。《呼兰河传》令我知道了东北农村的习俗与环境。
十三年来,书无时无刻在伴随着我。好书,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我。《上下五千年》《明朝那些事儿》《史记》《唐史演义》《宋史演义》及一些有关中国历史的书,令我爱不释手,中国文化悠久,有着多姿多彩的历史,令我很骄傲,自豪。
有一段时间《哈利。波特》《历险的天使》《侦探少年冒险记》之类的书把我迷住了,不分时间地点就看。导致学习成绩下降。这才知道,科幻小说是水潭,只可蜻蜓点水,不可涉及太深,否则会沉入水底。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是的,我喜欢读书,我不会忘记我的“书香情缘”。
吉林长春朝阳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一:蒋雨轩
相关推荐
-
你好,2009我想像风筝,飞向很蓝的天。秋天的时候,我们艰辛的努力与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了梦想的一个回眸之笑。我们欢喜地对外宣布——飞蓝文学社成立,欢喜地招收社员,开会,选社长,然后交出了手中的接力棒。我们从前线往幕后渐渐隐去,带着对新人的期待。飞蓝,我们的梦,请你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喜欢2008,这是与众不同的一年。很多人年终回首时会提及:雪灾、314打砸抢烧事件、汶川地震,可是,我想大家都还记得我们在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表现出来的空前的团结,记得今年的北京奥运会的盛况。08年很美,不是吗?08年,金融海啸爆发,中国的经济毫无疑问地也受到了影响。看着镇上的一个个家俬城打出了“清仓大减价”的找招牌,一些服装店的衣服也以低价出售,就连常去的那家书店的老板,竟也感叹生意难做。可是在我看来,这金融危机的到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危险之中蕴藏着机会,我相信中国政府可以在汹涌的经济浪潮中,果断地迎接挑战,把握机会,在[文章来源于 ]对战危机的过程中逐渐提高与完善各方面的应对和处理能力。告别08,希冀09。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我在心底默默轻语——嘿,你好,09,希望你的到来,抹去灾难在中国人心灵上留下的深重伤痕,给中国带来好运气,给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儿带来好运气。当然啦,尤其是要让我爱的和爱我的人健康、幸福、快乐,哈,听说美好的愿望都会成真的。——写在08年的最后 一夜。550字 高一
-
你好,2009我想像风筝,飞向很蓝的天。秋天的时候,我们艰辛的努力与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了梦想的一个回眸之笑。我们欢喜地对外宣布——飞蓝文学社成立,欢喜地招收社员,开会,选社长,然后交出了手中的接力棒。我们从前线往幕后渐渐隐去,带着对新人的期待。飞蓝,我们的梦,请你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喜欢2008,这是与众不同的一年。很多人年终回首时会提及:雪灾、314打砸抢烧事件、汶川地震,可是,我想大家都还记得我们在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表现出来的空前的团结,记得今年的北京奥运会的盛况。08年很美,不是吗?08年,金融海啸爆发,中国的经济毫无疑问地也受到了影响。看着镇上的一个个家俬城打出了“清仓大减价”的找招牌,一些服装店的衣服也以低价出售,就连常去的那家书店的老板,竟也感叹生意难做。可是在我看来,这金融危机的到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危险之中蕴藏着机会,我相信中国政府可以在汹涌的经济浪潮中,果断地迎接挑战,把握机会,在[文章来源于告别08,希冀09。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我在心底默默轻语——嘿,你好,09,希望你的到来,抹去灾难在中国人心灵上留下的深重伤痕,给中国带来好运气,给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儿带来好运气。当然啦,尤其是要让我爱的和爱我的人健康、幸福、快乐,哈,听说美好的愿望都会成真的。500字 高一
-
青春,你好!青春,你好!你就像那火红的山茶花,在属于你的季节里,尽情展示你的热情与奔放!青春,你好!你就像那一颗颗柠檬,表皮的颜色是那般的明艳,夺目,而你的味道却如此酸涩!青春,你好!你就像那一只只糖果,五颜六色,形态不一,散发着诱人的甜美气息!青春,你好!你就像那些小小的药丸,那刺眼的白色,苦涩的味道在舌尖流转!青春你是一只翱翔在蓝天中的雄鹰,努力的拼搏,挥洒着汗水,只为在人生的旅途中写下青春无悔!150字 高一 诗歌
-
你好,明天曾经,并肩往前的伙伴,在举杯祝福后走散,只是那个夜晚,我深深的都留在心坎,长大以后,我只能奔跑,我多害怕,黑暗中跌倒,明天你好,含着泪微笑。——题记在2014年的这个夏天,我们毕业了,带着几分欢喜几分愁。欢喜告别了初中生活那“无边作业萧萧下,不尽考卷滚滚来”的书山题海,迎来了属于如正午骄阳的我们的新天地,焕发着引人注目的魅力和耀眼的光芒。忧愁同窗三年的伙伴各奔东西,若噶年后还不知能否再次相遇,那些教育了我们三年的老师们,在新学期中还会不会遇到向我们这一季让他们伤透脑筋的“淘气包”,对于我那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我想我们还有很多的话要说,还有很多的事要做……在这个不同寻常的假期里,未来的高一党们都在刻苦的预习着新课程和忙碌着为高中时代要做的事提前准备,正所谓笨鸟先飞,没有付出又怎会有回报啊!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没有可以时刻帮助你的人,或许你的至交、家人可以帮的了你一时,但不会一辈子都陪着你的,所以每个人都有一段黑暗无比的道路要自己走下去,默默的承受着孤单,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一切都要用实力说话,用事实证明!啊,高一,我所憧憬的时代,那美好的未来,正如一篇美文,吸引着我们耐着性子细细品读,探索其中的真谛;又如仰望高山,激励着我们斗志昂扬的爬向山的最高峰,体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人生感悟。明天,多么奇妙的字眼,也许你战胜了人生路上的困难与挫折后,你会高官厚禄,平步青云。也许你要给困难当奴隶的话,你将会家徒四壁,贫困潦倒。看吧,朋友!这就是差距,一个是美女如云、金钱如水的生活;一个是早出晚归,烦恼不断的维持生计。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定我们的信念,明天一定会是美好的,高中三年是我以后生存与发展的资本,所以我一定会认真对待的!在这一刻,我好似在眼眸中看见了破晓的阳光缓缓升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伴随时光的逐渐飞逝。我想对天空高喊一声:“明天你好,请你尽情微笑。”700字 高一 记叙文
-
忘记你好难怀旧,视线定格在或许还是以前那个模样的它,映在夕阳下的重重暖影,幻化成一张张美丽的幻灯片闪过我的脑海,撒下瞬间的思念,永恒的留恋。恋旧,思绪飘扬在应该还是陈旧得可爱的石板石阶上,那里坐着那时还很幼稚的我的小小的身影,暖烘烘的,夕阳化成一席棉毯,把我包得严严实实的,忍不住想闭上眼,跟周公爷爷说傍晚好。梦也是那么温和,仿佛抱着暖阳当枕头,软松松的,幸福极了。追忆,呼吸停留在了那个凌晨,一切都走的太匆匆了,来不及看清,风景已变换了好几张,那些熟悉的建筑,那些熟悉的歌,那些熟悉的身影,那些习惯了的习惯,随着后车窗的飞影,同样飞速退去,在身后化成一条丝带,既要随风飘荡,又要牵着我的心弦,不停的拨动,直到疲倦了,不忍心再去想了,留下的,只有剩下的,碎片,线头,真的,风筝需要放飞,可孤零零地飘得太久了,它便想逃离从前所向往的天空,因为很累,追不到的,终还是得放它离开。回忆是温暖的痛苦,它让你含着糖丸挨刀,让你被幸福呛着去死,或许很好,又或许不好,但每当我想起那个夕阳下的曾经是我的小小世界,只有难过,只有无奈,物是人非,一切离我已太遥远了,还没来得及拥有就必须将它失去,不是痛苦是什么?想要把你忘记真的好难!500字 高一
-
兰茫茫花海中,我独爱兰,兰花有一种独特的君子气概,这也是它吸引我的一大原因。别小看兰,它的叶子姿态万千,有的兰叶宛若一把长剑刺向天空;有的兰叶像哪位心灵手巧的姑娘的长发,柔柔的,在风中翩翩起舞,美极了!兰叶的颜色也有不同,分为嫩绿和深绿色两种,深绿色的叶子有君子气概,昂首挺胸,像一位位骄傲的将军,嫩绿色的叶子宛若一位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柔情似水,美丽无比,让人们赏心悦目。别小看兰,兰花也是多姿多彩,刚开出来的时候,颜色是淡绿或淡黄的,夹杂着几点淡紫,慢慢地在风中摇曳。别小看兰,兰花有一种独特的香味,那是一种淡的清香。瞧!兰花多美!五年级:金璐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250字 五年级 状物
-
兰茫茫花海中,我独爱兰,兰花有一种独特的君子气概,这也是它吸引我的一大原因。别小看兰,它的叶子姿态万千,有的兰叶宛若一把长剑刺向天空;有的兰叶像哪位心灵手巧的姑娘的长发,柔柔的,在风中翩翩起舞,美极了!兰叶的颜色也有不同,分为嫩绿和深绿色两种,深绿色的叶子有君子气概,昂首挺胸,像一位位骄傲的将军,嫩绿色的叶子宛若一位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柔情似水,美丽无比,让人们赏心悦目。别小看兰,兰花也是多姿多彩,刚开出来的时候,颜色是淡绿或淡黄的,夹杂着几点淡紫,慢慢地在风中摇曳。别小看兰,兰花有一种独特的香味,那是一种淡的清香。瞧!兰花多美!五年级:金璐莹250字 五年级 状物
-
你好!水母我和妈妈走出景点的时候,在外面等候的外公递过来一只瓶子,说要给我一个惊喜。我凑近了一看,“哇,水母!”激动地叫了起来,谢谢外公!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如获至宝。可这是一段整修中的马路,汽车不停地颠簸,身体也随着晃来晃去。我用两只手稳稳地抱着瓶子,生怕水溅出来太多,水母就活不了了。终于平安到家了。我赶紧找来鱼缸,把水母从狭小的环境中解放出来。它们一进入“三室一厅”的豪宅,立马就舒展开了身体,顶着透明的帽子,穿着透明的纱裙,在水底翩翩起舞,舞姿五花八门,有的朝左边,有的朝右边,一不小心还撞个满怀,看起来它们对新环境非常满意,我似乎听见它们在对我说:“谢谢你!小朋友,为我们准备了这么宽敞的新家!”第二天一起床,外公就告诉我水母的数量好像变多了。我听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了鱼缸前,“1、2、3……”果然,比昨天多了3只!可是,它们是怎么变出来的呢?我赶紧上网查了一下,原来水母产一颗米粒大小的卵,5至10分钟就可以孵出小水母了。这就是我的新朋友水母,你们喜欢吗?400字 三年级 状物
-
老师,你好!在昨天与今天之间,铺设大道;在现实与理想之间,架起金桥。啊!教师的事业多么崇高。古今中外,哪个人的成长不浸透着教师的心血;地北天南,哪一项不创造着教师的辛劳。每当看到时代在飞速前进,我心中就涌起感情的波涛:老师,你好!兴化市实验小学四年级吴新伦150字 四年级 状物
-
你好,陌生人小时候,爸爸妈妈就教我别靠近陌生人。从此,“陌生人”这个词就在我心里的黑名单中深深扎根。“欢迎乘坐本车,本车是由。。。。。。”公交车上,这熟悉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这时,一个邋里邋遢的中年人一脚踏上车来。他风尘仆仆的样子,脸上的皱纹如深沟密布,黑黝黝的肤色一看就知道是刚从工地里出来。他的一身俗气的衬衫粘着若隐若现的石灰,拎着一个破旧的麻袋,还有那被泥泞覆盖的胶鞋。我暗自庆幸:他离我的座位还远着呢!在他拿出攥得皱巴巴的纸币付费后,我带着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他鬼使神差地坐在了我旁边靠窗的座位,心中大呼倒霉。汽车开始启动,他一下子把车窗用力地拉开透透风,只听见“咯吱”一声,所有乘客的目光都寻声投来。我顿时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当作事不关己地翻动着手里的书。他尴尬一笑地搓着手。我在心中怒骂,这是什么人啊,做事那么毛躁,把我都连累了,果真一个乡下人!随后又响起了令我讨厌的声音,他不顾形象地扯着嗓门唱起歌来。如果他是一个仪表堂堂的城里人,我肯定会认为他是一个豪放的人。但他不是,因此在我眼中他的歌声成了噪音。无意一瞟,看到了他露出的发黄的牙齿和他脸颊上粘着的灰尘,在他身边的我,感觉到被一股热气包围,空气闷闷的就要窒息,好不自然。我对他的厌恶之情油然而生。我故意面不改色地端坐着,挺胸抬头。就是要别人看看这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区别,文化人和打工仔的不同。终点站到了,他急急忙忙地站起来,却又猛地坐下。我正好奇他的举动,只听他说:“对不起,你压到了我的袋子。”我赶紧移开。他拎起袋子,一步跨出座位却不小心将袋子上的灰尘弄在我衣服上。他一边不假思索地从口袋里掏出纸巾递给我一边歉意地对我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等我反应过来后,他已经下了车,不见了踪影。我不由得感叹,表面的完美形象还真比不上这位中年人与生俱来的高尚。如果换作我,我想我肯定不会这样,我会轻视他,我会把这样一个礼貌的道歉抛之脑后。从那以后,我对“陌生人”这个词又有了不同的看法,我把它从黑名单转移到好友名单中。初一:寒韵幽灵800字 初一 状物
-
你好,2012!这是2011年的最后一天,天气阴。我从办公室的窗户望出去,世界像一张旧挂历。旧挂历常常印着美人照,印着繁荣昌盛,印着岁月如歌,这时候,我们要把它们毫不客气地一块儿撕掉,新的一年即将来到。在伟大的2012年到来之前,杨甜瓜开始为人类担忧。她看了一下午的《2012》,得出了要及时行乐的腐朽思想。她表示,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得过且过了,我们必须为所欲为。为了让我能够彻底理解并达到她的思想境界,杨甜瓜还特意安排我坐在她身边,用充满哲学家智慧的目光深情地看着我,向我传输腐朽思想。她的手在空中跳着舞,她的眉毛在眼睛上面跳着舞。很显然,这位女哲学家已经完全处于癫狂状态。她说:如果2012真的要完蛋,像我们现在这样生活岂不是亏大了?你能理解吗你能理解吗?我表示,我虽然智力一般,但完全能够理解她的哲学思想,并请她放心,我会积极配合。她还是不依不饶,又对我进行了苦口婆心的教育,并用她温暖的小手紧紧握住我的大手,颇像两位闹革命的头目在某座山头会师。最后,我一边捂着肚子一边哭笑不得地说:请领导放心,在世界完蛋之前,我们一定把家里的存款都花掉,目前最为紧要的事情是先让我上趟厕所。杨甜瓜其实也没什么远大理想,近期的计划就是在元旦期间找个地方休整一下,吃点好东西,看点美景,挽着我的胳膊走在祖国的大地上。这个计划讨论到最后的结果是,鉴于元旦放假三天,时间紧任务重,留待暑假再作打算,并指派我去买一袋面粉回来,说过年了,要蒸大馒头了,要包水饺了。然后你们就看到我变成了北极熊,肩膀上扛着一袋面粉,神情沮丧地爬上五楼。后来,她在卧室里对我附耳细说:元旦期间,我们去歌厅唱一天歌吧。对我来说,杨甜瓜永远是对的,所以我就在入睡前表态:好啊,死了也要唱。说完之后,我就发觉自己的胳膊被谁狠狠扭了一把。我实在是太累了。这几天,我神经病发作,参加了学校里的各种元旦比赛。赛后我不无感慨地说:廉颇老矣。比赛的具体情形是这样的:一群娘们和一群爷们站成一排,对面就是裁判员。哨声一响,踢毽子的上下翻飞,跳绳的上蹿下跳,从远处看,完全是一群神经病病情发作。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穿着笨重的老棉裤活蹦乱跳,不到半分钟,我就花容失色,面瘫腿软。我一边喊着“我日”“我要死了”,一边咬牙切齿坚持比赛,体育精神堪称表率。但是我很快发现,站在对面数数的跳绳女裁判员发生了严重的伤害事故,她完全不能像一名正经裁判那样严肃认真地坚守自己的职责,她已经笑得都快趴在地上了。从她脸上的痛苦表情我猜测到,她很可能是因为看到这么帅的哥哥要死要活,所以就心痛不已。大概是虚脱的缘故,当我坐在一旁观看别人跳绳的时候,我就出现了幻觉。在我面前,并不是一群为人师表的家伙在跳绳,我只看到了男教师的两个蛋蛋上下翻飞,女教师的胸前兔起鹘落。由于参与人数之多,我面前密密麻麻的都是这些玩意儿,景象极为壮观。后来我又参加了踢毽子比赛。作为一个资深业余足球运动员,按理说我的动作该非常优雅,正常情况下,应该招致全场女粉丝的尖叫和围观,事实也正是如此。不过她们围观的是一个拖拉机在一个不大的篮球馆纵横驰骋,以至于数数的裁判只好跟着满场飞,最后还忘记了我踢了多少,只好让鄙人来确定具体数字。参加了这两项比赛之后,我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腿疼腰疼蛋疼,但也没白踢,得了一桶洗衣液还有一桶洗洁精,洗衣服的刷碗的都有了,为家庭的卫生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再过十个小时,2012就要盛装出场了。对于未来,我倒没什么好计划的,该睡睡该吃吃该玩玩,这样在临死前我就能骄傲滴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吃喝玩乐而斗争。你好,2012!1200字以上 高三
-
你好长笛轻轻拂去皮盒上的灰尘,拉开拉链,叩开锁柄,就好像扳开珍珠沉睡的那沉重破旧的贝壳,里面的你,依旧那么的高贵无暇,闪着灿灿的光。我小心翼翼的将你捧起,组装,生怕弄坏了你娇贵典雅的身子。我操着已然僵硬的手指,吹出不在稳定恒久的气息,笨拙的发出一个两个简单的音符,慢慢捡起那脑海深处残存的乐章,也渐渐捡回了那,只属于你和我的美丽回忆。童年时,因为被老师说有音乐天赋,也为了感应“学乐器”的时代潮流,我随父母来到了一家乐器行——那便是我与你的第一次邂逅。未走进乐器行,我们一家便被橱窗上那一排排金灿灿的铜管乐器所吸引。有挺着“小啤酒肚”的圆号;有稳如泰山般扎在地上的大号;还有如军人般英俊端庄的小号;走进店铺,我又看到了穿着黑西服的“绅士”黑管;和如一名“阔少”般正跳着嘻哈的萨克斯,他们身上闪着金光,似在向我招着手,说着“选我,选我”。然而,如果不是这不经意间的一个回眸,我与你的缘分恐怕心就到此为止了,我看到你一身灰暗的银装,躲在橱柜的一个小角落,你一声不响,阳光也照不到你小巧的身躯,你似乎在静静等待着一个知音者的到来,而我却恰被你这灵动的小巧,不炫耀虚华的模样所打动,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你。当我把你从橱柜中“解救”出来,捧在手心时,你沉甸甸的,藏着不符你身材的重量和精致,定睛观察,才发现你笛头上精美的花纹,流畅的刻线犹如一条条绵柔的丝带,按动按键,键与键直接通过几根细如发丝的银丝被巧妙的勾连在一起,组合出不同的音符,你犹如一个微型的工艺品,精巧和典雅的魅力藏得很深,唯有细细观察才可发现,能看到你如此深藏的魅力,我们的确有缘。从此你便成为了我家的一名新成员,你陪我度过了小学六年每一个微风恬淡,笛声悠扬的夜晚。这六年间,我们并不是一如既往的相处愉快,矛盾和不悦时时皆有。在一个多月的迷恋期后,我对你渐渐产生了厌烦。每日重复如一的练习,枯燥乏味,你没有我想象那般的那么容易征服,而是给我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我吹出来的音符,虽无新手练小提琴的“锯木声”,却有高压锅撒气时的“滋滋”声,揪心的让人烦躁不堪,我渐渐的萌生了放弃的念头,未来,遥不可及,学音乐或许,只是一时的兴起。直到有一次的音乐会,在中山音乐厅,演奏的是国家交响乐团。所有的长笛手坐在乐团中央的一排,男生黑色西装,女生黑色长裙,他们举起银白色的长笛,和这身衣服,再配不过,长笛在舞台的灯光下闪闪发光,虽无铜管乐器那般耀眼,但却散发着典雅。一曲《北风吹》,长笛一段独奏引子,犹如晨光般温柔而安静,却开启了崭新的一天,为后面的乐章,做出了完美的铺垫。曲中,长笛声在浑厚的大乐器声中若隐若现,就如在森林中欢唱的小鸟般点缀着森林的厚重,增添一点欢快。回到家中,长笛手那帅气典雅的身影和轻快温柔的声音让我久久无法忘怀……我打了鸡血般的端起我亲爱的长笛,为想要放弃的念头感到惭愧,渴望着有一天,我也可以像那些人一样,帅气的站在舞台上。这个愿望并未太晚实现,我作为乐团的首席,一次一次的站在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舞台上,其中包括每个音乐人梦寐以求站上的维也纳金色大厅。你给我带来了无数闪耀的瞬间,也给了我人生中一次次的机会,我与你的密切合作,让我去到了心仪的中学。长大后,由于学业的繁忙,我与你的相处时间越来越少,但每次的相遇,却都可给我心灵的慰藉和放松。考不好时,捧起你,心情随着曲子浮游云迹,一切的压力与不快,都随着笛声的终了而烟消云散。空洞无力时,吹出你,音乐瞬时充盈了我茫然虚无的内心……和你的相遇,让我理解了表朴内华的庄重品格,我被你深深的影响着;和你的相遇,让我获得了无数荣誉和转机;和你的相遇,让我在你的声音中填补了虚无,找到了自我……你好,长笛!1200字以上 高三
-
你好,时光八月,盛夏。曾一度幻想着十八岁的自己会有怎样的气度与胸怀。幻想着用十八岁的视角观察到的应是怎样的多彩世界,还一度下定决心要以爱心献血的方式作为自己的成人礼:然而,当记忆中一个个相似却又大不相同的日子被奔腾疾驰的时光所带走时。当自己猛地被一张无形的大手推上了十八岁的门槛时,我却突然觉得往日的那些在心中徘徊过无数次的呐喊,再也没有了进发的力量。当那些灵动的音符汇在一起快要将我覆没之时,戛然而止的苍白又令人无所适从。懵懂之中,我在老师和家长语重心长的教诲中逐渐明白:我结束了一个梦,却又开启了一个新的梦境。密密麻麻的板书,一节连着一节的考试,窗外炙热的阳光,绿意正浓的树荫,这些极其自然却又略显古怪的组合见证着十八岁的我的成长。多年来,我养成了在生日当天简单涂写几笔以作纪念的习惯,可是这个也许有着更多纪念价值的日子往往却付诸阙如。我只依稀记得,在母亲买来的小蛋糕匆匆下肚后,我又继续投入到了试题和参考书中去。诚然,时光的长河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带向了不为人知的远方,但每一代的青春又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可查的痕迹。面对高考,除了付出今日的努力外,我想不出还能用怎样的方式迎接。如同大多数的高三生一样,我没有保送资格,没有十足的把握:有的只是一颗骄傲、执拗、永不服输的心,再加上并不算完备的知识结构。我能做到的只是用一点一滴的付出,努力去迎接心中明亮的理想和希望。绝望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个扎着马尾辫、仰天大笑的少女,也会试着以长者的口吻加以鼓励,我深深感谢曾经的自己,是这样的一番经历塑造了如今的我。前不久在书中看到了这样一个作文命题:如果时光能重来。深思许久,却未能找到合理的答案。于我而言,这短短的十七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旁人眼中不值一提的小失败却磨砺着我年少的心,别人觉得轻若鸿毛的事情,也许在我心中却有着万千重量压得我无法喘息。有疲劳倦怠、泪水伤痛却不曾有踌躇徘徊、退缩放弃。有懊恼,却不曾留下遗憾。感谢这十七年的自己,感谢你的每一次含泪奔跑,为现在的我、为未来的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希望的种子。你让我相信,哪怕是这世间最微不足道的流沙也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你让我相信,每天清晨的日出都将为生命注入新的能量。周国平曾说:“弃我而去的不是日历上的一个个日子,而是我生命中的岁月:甚至也不仅仅是我的岁月,而就是我自己。我不但找不回逝去的年华,而且也找不回从前的我了。”何其幸运,纵然失去了童年的一些快乐,但我还没有失去那个怀有本心的自己,我还能够站在十八岁的门槛上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梦想。我知道时光的力量强大到足以轻而易举地使任何盖世英雄湮没。我看到它对很多朋友的梦想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我可以设想在夜阑人静时分,它对遗憾者那种入骨的侵蚀。初中时偶然读到一位出生于阿富汗的美籍作家笔下的《追风筝的人》,印象深刻,心中一次次涌现出主人公最后释怀的情景——仰望着天空高高飘舞的风筝,追向远方……于他而言,不堪回首的过往犹如林中惊鸟倏然消散,徒留一份寂静,等待他用一生实现救赎。于我而言,那又是一番完全不同的人生体味,一种莫名从容的力量在我的心中暗暗涌流,在守望过去温暖麦田的同时,有勇气眺望下一个夜幕中璀璨却略带忧伤的星空。近日,在央视音乐频道听到了一首歌,旋律极为熟悉,似从心底某个早已被忘却的角落蓦然升起,便连忙跑过去看。原来是电影《宝莲灯》的插曲,滚动字幕在下方闪过,这电影竟是1999年摄制并公映的。歌唱者用苍凉低沉的声音诠释着每一个音节,歌声依旧,听者却不是当初的听者了。“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在不知不觉中,我们终究还是被时光的流水带离了曾经的海域……2012年中秋时,初中班主任在QQ上发来信息:“好好过个中秋,明年的此时你会在哪里?等着你的喜讯。”寥寥数言,却让我在一瞬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她正面带微笑伸手拍着我的肩膀表示鼓励。再次注视电脑屏幕,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原来那些过去的时光、那些或擦身而过或相识相知的身影都不曾离我而去。年少虽无忧无虑却不免稚嫩懵懂,未来虽然老成却注定肩负着众多责任。何其幸运,我拥有当下的时光,拥有每一个属于恰到好处的青春的黎明。请让我整点行装,带上你们最温暖的祝福,与旧时光轻轻道别。请给予我前行的力量,迎着漫天的朝霞从容歌唱。“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希望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蓦然回首,透过清澈的湖水仍能看到一双沉静的双眸,请允许我对你道一声:你好,时光。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
你好,时光时光清浅,岁月几度?十月,已走过寂凉,悄然远去。这段菲薄的光阴,翠绿纤瘦,萧瑟满怀,浓墨了浅淡的秋光。——题记最近,闲暇的时候,总爱静坐阳台,看温顺的秋阳,缓缓透过窗子,斜照下来,斑驳几点记忆,滋长几缕遐思。待天光晴碧,来了兴致,我也会倒上一杯水,无色无味,透明澄澈,像品茶一般,慢慢呷着,看窗外清风拂过,拥起枯叶败草,随意飘摇……从文字中,经常读到古人品茗望月,今人饮茶思乡,我亦喜爱茶香,喜品其淡雅苦涩的味觉。只是,自己脾胃虚寒,遵医嘱不能过多饮茶,品茗便成了一份偶尔“奢侈”的享受。久而久之,我愈发喜欢上了无色无味的水,透明澄澈,无皱无波,缓缓流过喉咙,清淡沁心,像极了真实的生活,朴实无华、宁静淡漠,无需雕琢,亦无需华丽。有人说,能将一盏茶喝到无味,定是惨悟了悲喜,不慕风华,心境平淡。我却是将无味的水,喝出了韵致,品出了色彩,那颗尘世凡心,自是笃定不能清雅淡漠。只是,不知因自己慵懒了,还是这个秋季来的过于匆匆。从秋风渐起到万物潇洒,从翠绿冉冉到树木枯黄,我竟未留下一滴记忆。曾经隽永的思绪,漫随秋凉寂寞,恍若枯竭,萌发不出一丝惆怅。世人多悲秋,我亦曾如此。因一叶落,而思过往;因香翠损,而怀故人;因秋月明,而念故乡。时光如风,拂过每季秋思,遥想昨夜清风来过,总会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树木萧萧,拾遗起脚下落叶,望一抹翡绿渐趋枯黄,总会勾起心中或浓或淡的别离。执手相看泪眼的凝噎,杨柳岸晓风残月的伤情,时上心头,不下眉弯。人生舟楫,独摇江上,醉赏霁色烟雨,挥别岸芷汀兰,岁月总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奔跑的孩童,无忧的少年,懵懂的青春,直到步入三十而立的季节,才愈发感觉流光易逝,韶华难寻。挥手作别间,无数秋色皆向风中消瘦,唯有时光,无论日月轮转,还是朝夕日暮;无论风华青春,还是堇色暮年,总会不离不弃,不消不减。唯一不同的,只是漫随年龄的增长,仰望过几度雁南飞,拾遗起几季秋落叶。而鸿雁几度还,秋叶何时绿,得与失,消与长,只在于我们珍惜了多少时光,虚度了多少年华。平心而论,当下的年龄,远未到年华老去,叹岁月蹉跎的心境,却也过了肆意挥霍,将大把韶光付诸流水的时节。看天高云淡,物华冉冉,不禁有了“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的感叹,倍加珍惜起当下的时光。秋入十月,因心中一份珍藏许久的心愿,偶然的冲动,重拾起了风华曾茂的书香,每晚秉烛夜读,温故知新。玄妙语法,函数运算,更有不明所以的鸟语文字,充实了十月薄凉的光阴。曾经的青春点滴,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拂去尘埃,渐归记忆的表层。每当夜深,合上书卷,睡意朦胧时,总会感觉青春的故事,秀丽的容颜,柔美的倩影,纯真的欢笑,刚刚挥手作别,恍若昨日。十几载的光阴,在一念微起,一念渐落之间,只有一岸之隔。可待翌日清晨,朝阳初升,霞光映照眼眸,却发觉一切的一切,都已缈若云烟,不知隐匿何处,断了音信,忘了归途,再也唤不回曾经青色的秋季,寻不回曾经虚度的光阴。忆起宋代烟雨里,曾有人咏叹“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初读时,只觉文雅优美,不谙其味。如今,待时过境迁,年华凋谢,才终于感悟,时光常在,却永不会驻足停歇。任你春满枝头,姹紫嫣红,她总会让落花残去,风遥离枝;任你夏荷青莲,亭亭玉立,她总会让秋阴来过,雨打枯荷;任你落叶纷飞,万物萧索,她总会让千里冰封,大地沉寂;任你断壁残垣,银装素裹,她总会送春归来,再覆芬芳;任你痴迷柳暗花红,伊人浅笑,梦想光阴常驻,岁月不惊,她总会朝云暮卷,云烟变幻,若长江之水,日夜东流。人生几载,光阴几度?时光流过,便无法拾遗,昨夜月华璀璨,莲塘轻柔,无论惊艳,还是芳华,终抵不过光阴消磨,待秋霜冷凝,便茎瘦花残,零落成泥,成为身后最美的绚烂。那些老去的光阴,已然漫随夕阳,隐落青山断林,不可追寻,亦无法挽留,眼前的翠绿,却盛放着最美的年华。别问远近,莫论枯荣,与其空念山河迢迢,不若珍藏起当下光景,留住眼前时光,不虚度,莫抛撒。用心感悟,真诚付出,让日有所长,月有所增,平凡简单的生活,亦能永驻进翠绿年华。秋深处,河流清浅,渡舟缓缓划过。我伫立柳岸,回望来时,草绿花红;俯眼脚下,叶落香消。十月,清浅的时光来过,风来过,雨来过,秋,亦来过……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
你好,孤单我在朋友圈说,车程好慢,路途遥远,他发微信问是不是会很晚回市区;我在朋友圈说,单位早餐的凉拌黄瓜实在让人没有食欲,他发微信说黄瓜是多么好吃,他喜欢;我在朋友圈发欧式城堡建筑,说里面住着王子,他发微信问是什么样的王子……他几乎不会评论我的动态,但他看了会发微信告诉我的他的见解和疑问,无论我动态的对象是不是他。我开始享受这种感觉,他主动给我发信息的感觉,每一次都让我喜悦,让我喜出望外,让我微微一笑。无一例外。最让人热血沸腾的应该是那几日,他有很多时间闲聊。一大早就会收到他的信息,中午也不会不理我,下班之后也似乎还是很有话说。即使我选择回家,他也会很有耐心的和我讲他上次回家的经历。有人说,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你发现自己喜欢的人也正好喜欢着自己;而那几日,我觉得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早晨,我疲惫的从前夜不足的睡眠中醒来,一副快死的样子,匆匆赶到办公室,却看到手机指示灯亮了。我在心里默默猜想,信息的来源,是他。打开信息,看到的确是他的那一刻,仿佛所有的细胞都突然睁开了眼睛,仿佛凝结的血液又开始欢快地流淌。那些发自内心的欣喜,无法隐藏,全都写在脸上。那就是一个美好无暇的早晨!然而遗憾的是,这并不是爱情,我从一开始就明了。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去接受一个总是拒绝我的人的突然来袭?仅仅是我因为喜欢吗?可喜欢又是什么?我根本就没太期望拥有;还是因为被拒绝的太多,所以连“喜欢”也没力气说?我不得不承认,那段时间是肆意的,是轻松的,是欢愉的,是充满希望的。为什么?因为我害怕孤单。即使那个人他不喜欢我,但那段时间,我可以提出我想见他的要求,我可以见他;即使那个人他不喜欢我,但那段时间,我可以和他说我想说话,即使是一句恶心的“想念”;即使那个人他不喜欢我,但那段时间,我可以坐在他身边,聊过去,欢天喜地;即使那个人他不喜欢我,但那段时间,我可以发消息给他,不怕石沉大海;无论什么关系,他是一个我愿意去接触,去交流,去听他说,去和他见面,去浪费时间的一个人。而当这份内心的意愿达到满足时,孤单就被舒畅、平和的情绪取而代之。后来这个人消失了。没有联系,没有回应,甚至没有说一句再见。我不需要他跟我作任何解释,即使这是多么不负责任的行为,多么不尊重我的行为,但就是不需要他不做任何解释我也能说服自己平息。什么叫白费力气?去纠缠一个不爱你的人就是最愚蠢的徒劳,既为难了别人,又围困了自己,无疑是自虐的一种。于是,我知道了什么是孤单。孤单,不是你没有朋友,没有活动,没有人喜欢,没有人约见,孤单不是任何关于热闹的对立面,而是缺少一个让你愿意去浪费时间的人。和有些人在一起,浪费时间就是真的浪费时间;而和有些人在一起,浪费时间其实是最有意义的虚度光阴。“真的浪费时间”事后会让你责备自己一事无成;而有意义的“虚度光阴”,你心甘情愿。有人请我吃饭,我会懒得收拾自己,又怕夜晚气温低,于是各种理由拒绝。如果我没有拒绝,在面对对方时,会希望时间马不停蹄的飞奔而去;会找很多理由尽快结束这场见面。就算有时是和朋友约会,也总觉得心里不怎么透彻。更多的会选择独自待在自己的空间,或许比较自由。有时候也会思量,去吃一顿饭,看个电影,还不如看几本书,做几道习题,会更让自己觉得安心。说到底,就是没有一个让我愿意用时间去和他交换的人。所以,我承认现在的我是孤单的。然而这并不可怕。一个人总要学会自己和自己相处,自我娱乐。这不是为了和孤单抵抗,而是为了迎接那个想要与其虚度光阴的人的到来。只有那个人,能撵走真正的孤单,在那之前,任何人的出现都只是骗局,骗不了自己。终究,还是发现了,什么是最难得的,是最值得去珍惜守护的。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