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籍有个约会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就特别爱看书,在我的书架上,就有好多好多的书,我是“古今并蓄,杂学旁搜,犹如饕餮。”在空闲的时间,我就爱坐在房间的沙发上,静静地阅读古今中外,散文杂诗,可以说,是书,造就了我的生命!
记得在我5岁的时候,我才读幼儿园,当时我话还说不准,但是我却异常地喜欢“听”书。在那时,我常常吵着妈妈带我到书城里去选童话书,偶尔选一些诗文,回家天天晚上叫妈妈给我念书,我就静静地听,静静地听,慢慢地觉得“听”书很有意思,慢慢地觉得“听”书已经成为我的爱好,慢慢觉得“听”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晚上我没有“听”书,我就会整个晚上睡不着:一天,妈妈出去吃酒席,很晚才回来,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就找到了以前买的小人书和动画书,趴在床上看,就看着看着,一直等到妈妈午夜12点多才回来。妈妈见到我,惊叹道:“小宝宝,你怎么还没睡啊!”“妈妈妈妈,我睡不着!所以我看了一会儿小人书。”我带着笑容回答道。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看了一会儿还是几小时,只记得当时看得很过瘾,看得很舒服。后来,妈妈把我的事在她单位里讲,现在是记不起来了,好像当时阿姨们都笑得不行,不知是夸我还是损我地说:“你呀!真行!”我当时还小,根本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只好跟着阿姨们傻呵呵地笑。
从此,我就更热爱读书了,现在长大了,小人书、童话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阅读需求了。现在,我一到书城,就会直奔名著区,那琳琅满目的中外名著,可以让我废寝忘食;那优秀的散文杂诗,可以让我身心陶醉于其中。也许是阅读,让我的文化更有内涵,如果我要去看书,刚出家门,妈妈就会问:“小宝宝,你去哪儿啊?”我就会十分风趣地说:“我和书籍有个约会!”我和妈妈对看了一下,都会心地笑了。
后来爸爸看我喜欢读书,就给我买了一套400多元钱的“儿童经典诵读”,里面有《论语》、《大学中庸》、《老子》、《笠翁对韵》、《弟子规 三字经 百家姓 千字文》等古文,伴随着光盘的朗读,我边念边背,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是还是朗朗上口。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我经常念叨着句话,因为这句话激励着我接着学习,因为这句话使我更加有坚持读书的信心,因为这句话会永远记在我的心头,勉励着我,读书,读书,再读书!
我与书籍有个约会,这个约会平常而又特别,这约会温馨而又浪漫,这约会枯燥而又有味。
开卷有益,读书有乐。读书有乐,其味无穷!“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全世界的人都需要书籍来补充自己的文化内涵,这营养品就像你饥饿是给你的一块面包,即食充饥;这营养品就像你苦恼时给你的一颗开心果,让你开心,快乐;这营养品就像你寂寞时陪着你的一个好伙伴,让你永远不会寂寞。
阅读成就梦想,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做一个富有情趣的读书人!
我与书籍的故事
“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我隐隐约约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总会给我讲许多的故事,有《白雪公主》、《灰姑娘》、《青蛙王子》,还有许多记不清名字的书。上二年级的时候,我终于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神秘的花园》。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美丽的图片:三个可爱的孩子和两个中年人正在花园里聚会,四周的花儿开得正艳,仿佛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我从妈妈手里抢过书,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玛丽,科林,狄肯,此时已成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地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的玛丽一起开始了拯救之旅……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它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从接触《神秘的花园》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六年级:周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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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暑假有个约会今年的暑假,在一场接一场的大雨之后,如约而至。一学期了,我们耗尽了所有的元气,也该休息一会了,休整自己,加油充气了。至于我的暑假,干不了轰轰烈烈的事情,只是过点平常人的生活而已。今年,我想好好与阅读,来一场浪漫的约会。平日,工作繁忙。备课,上课,作业,占据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一到家,已是筋疲力尽的,只想静静地休息,什么事情都不想做。现在,放假了,没那么忙了,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时间。在一个惬意的午后,我悠闲自在,捧一本好书,抿一杯清茶。随着茶杯里,散发出幽幽的香气,细细的咀嚼书中的文字,反复品尝,满满的都是余香。最近,我是“最暖人心作家”丁立梅老师的粉迷,脑子里全是她的影子。她的散文,叙说都是我们身边的故事,朴实,感人。想起,初读丁立梅的散文是一次偶然,也是一次必然。那是2009年备战中考的语文报上遇见的,先是被文章标新立异的题目“萝卜花”吸引过去,细读内容,清新。一种温暖的感觉扑面而来,很是喜欢。我推荐给学生们一起,细细的品读。作者丁立梅,也从此被我收藏在心里。而那一年中考语文,就是这篇《萝卜花》,带给我们一份幸运。我们的成绩,就像萝卜花盛开那样,艳丽,喜人。中考语文成绩,也绽放三朵祖国之花。在生源没有优势的情况下,我们竟然考了3个A,还成为乡下中学的一段佳话。其实,每个人的心底,都存在着这样的一朵萝卜花。生活不易,只要一点点努力,哪怕是一朵不起眼的萝卜花,也能折射出希望之光。前些日子,我在度娘里闲逛,无意间,发现了丁立梅的微博。欣喜之余,一篇一篇读来,颇受感动,不觉已是下班时间了。窗外,阳光明媚,大把大把地铺散过来,到处都是阳光的味道,关了电脑,心情出奇的好。她的文字像是有灵魂的,轻轻铺展开来,低唱轻吟,便给琐碎的生活注入了灵性和热情,感染着我的情绪和心结,不由自主地感动,让我觉得原来生活,可以这样品味。我,很想,很想。从梅子老师的身上,学到点什么。又一次上网淘,果然有梅子的好多书籍,还有一套新版的写作集,我如视珍宝,立刻下单。后来,读梅子老师的书,感受特别的深刻。她叮嘱我们,平时要带上眼睛走路,阅读大自然,用心观察周围的一切,善于观察生活。走路时,把看到的写出来,一朵花儿、一只鸟儿,都是素材。一花一树,一草一木,皆是故事。要学会热爱,用爱的眼光看世界,真诚表达,再朴实的文字,也会暖人心房。是呀,生活本来就是一本厚厚的辞海,我更想学习梅子老师的写作三步曲:第一积累素材,每天写两三行,一定是真实的,内心流淌的;第二热爱人生,人世间最伟大的事业是活着,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要好好活着;第三语言文字,充满温暖阳光,给人希望,感染他人……其实,一个人的努力,任何时候都不晚,学习永远在路上。不求成为什么作家,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是一个美好的回忆。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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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自然有个约会清晨的风,软软的,缓缓地拂过未散的雾霭,徐徐地带来远处的鸡鸣。新的一天,在母亲的故乡,由此开始。青竹密布的山里那个不为人知的村庄,是母亲的故乡,亦是幼时的我生活的地方。幼时的我,极其喜爱在山中玩耍。清晨,由鸡鸣声开启新的一天,到屋外,蓝天下,碧水前,呼吸着山间清爽的空气。青竹独有的香,与泥土的香糅合在一起,随着风儿悄悄地钻入鼻腔,刹那间,神清气爽了起来。炎炎夏日时,喜与小伙伴一起到溪边游泳,打水仗。小溪不深,亦不急促,却有些许硌脚。我们在家中悄悄地偸出几个竹筒,舀起清凉的溪水,趁别人不注意,立马泼上去,顿时如那广告所说“透心凉,心飞扬”。衣服湿淋淋地贴在身上,回家的我们,通常会被长辈们用竹鞭好好打一番,叫我们直求饶。最爱吃的是那极香的竹筒饭,竹筒里放着自家种的粘米、年前晒的腊肉,虽说用料极其简单,所散发的香味确是浓郁至极。拿着竹制勺子舀上一口,顿时,口腔里满满的都是竹子和腊肉的香味。那香味,似是要把人给淹没了啊。最为神妙的是,吃上这饭后,大人们一天的疲倦都会消失殆尽。当时不甚理解,但如今想来,是大自然的馈赠吧!我喜竹,喜母亲的故乡,喜那美妙的大自然。我多么希望可以永远在这个无忧无虑的地方长大生活。但是,一句为了我的前途着想便生生地将我接到了那个陌生的城市。从此开始按部就班地学这学那,虽说在城市里也有众多好玩的事物,但终究还是想念在大自然中舒舒服服的农村。后来是怎么又回了次那个小小的农村的呢。具体是什么事记得也不大清了,好像是我那时不知因什么原因总生病。父母见此担忧的很,有没多少时间照顾我,又正巧是暑假,也就让我回那儿由外祖照顾了。就这样,我穿着淡粉的花裙子,在夕阳前,随着车辙一步一步地走向围屋。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漫山遍野的青竹,徐风轻拂,青竹随其略摇摆起身子,原便曼妙的青竹,身姿变得愈发绰约窈窕。沙沙音起,似是要诉说什么。稍稍错身,映入眼帘的便是只只鸡,有有尾巴的,亦有无尾巴的。它们咯咯地叫着,时不时低头啄下泥土。许是意识到有人来了吧,少许鸡抬起小小的头,望向我,顿了顿,又继续做自个的事了。推开厚重的木门,扑面而来的便是阵阵清香。噢,是竹筒饭呢!食上一口,还是那熟悉的味道,还是那熟悉的配方。我晓得,我与自然的又一次约会由此开始。在这场约会中,我是多么幸福啊!每日,有花香,有溪水,有竹……是如此的舒适,我享受着风儿携着花香轻抚我的肌肤,我喜爱着溪水弹过石子奏出的仙乐。这儿的自然,我喜爱着她,她不仅是因为母亲的故乡,同样是因觉得她是我的朋友啊!试问这世间还有几处是如这般的世外桃源,我们如今所需的是要保护他们啊!毕竟,所有人的先祖皆是从此出发,我们的根在此处。我与自然的约会中,她给了我幸福,那么,我便尽我所能去热爱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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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冬天有个约会不止一次被人问过这个问题:“夏天和冬天你更喜欢哪个?”回答总是干脆利落的“冬天”。这倒不是因为我对冬天的爱毋庸置疑,相反,正是我知道自己择不出个答案,便放弃了思考,随便一答。若对方还要追问原因,我总会随意抓些理由搪塞过去,反正如此无伤大雅的问题,谁又会抓着不放呢?可似乎,答多了,潜移默化中,我真的对冬天生出了些许别样的情愫。这种似有似无的感情在我今年盼望冬日的情况下,被无限放大,生出了殷切期盼。这不,我迫切想与冬天约个会,即便,此时,我仍不知我究竟爱冬天哪一点。与冬约会的旅程,自是始于我的家乡,江南。这儿的冬天我早已领略数年,不过是时晴时雨的天气,暖阳与寒雨相映成趣;不过是起起伏伏却又相去无几的温度,冻不着也暖不起;不过是时来时往的大风,阴冷却不狂放;不过是满街仍然见绿的常青树,略显单调却不乏生机……更有趣点的,那就是在没暖气的室内,桌上火锅白气袅袅;亦或是难得一见的,在灰冷的天幕下,小雪花飘飘悠悠转瞬即逝。在脑中细细盘算,特点还真不少,这支江南冬日小曲也是美哉。可是,思来想去,仍是觉得还不够,那约会的旅程便不能停。寒假里我来到北国的冬日,想一探,这广阔的华北平原上孕育出的冬天,究竟是副什么模样。先是济南,果如老舍的文章所描述的那样,济南的冬天,竟是北方难得的温柔。街边,枝上还有些许残雪,天空却早已撕开口子,放入缕缕阳光。那风吹上来,竟也不让人哆嗦,只是扫除了人们在室内暖气房中呆久后的困倦之意。气温已破零度,湖面却未结冰,上一秒瞥到的还是檐上卧着的雪,下一秒看到的就是湖面上的水波涟涟,此般冬景,可仅是一个美字可以囊括的。又到曲阜,五十年一遇的大雪刚刚停歇,天还未放晴,压折的柏枝还未被清扫干净,但即便是这样,也不是世界皆一片雪白的单一之景。不论是厚厚白雪后若隐若现的绿叶、红叶、黄叶,还是积雪上被风吹下的落叶残花,还是雪下的孔庙百年的红墙,还是街上扫雪环卫工人的橙衣,都是这肃然静谧雪景中的一抹抹亮色,这般构成的冬景,那独特的气质,可不是一言两语描摹地尽的。之后我又去了北京,恰逢雾霾,满目的灰白,还泛着脏脏的黄,整个城都弥漫着萧索肃杀之气。即便如此,冬用她的多变,仍触动着我。后海旁沿岸的垂柳,湖面冰层上停着的游船,公园内带着口罩锻炼的老人,以及来来往往穿梭不停的行人,这些组成了一幅冬的画面,会让你刹那间有了惊喜,原来北国的冬天是这般模样,如一曲豪放的战歌,字字句句间却不乏铁汉柔情。得以见之,幸哉。与冬的约会是奢侈的,一年不过一回。可幸,冬天终究是没让我失望。她的多变让我们的约会绚烂多姿,让我对冬天的感情不再没有来由,真切而浓烈的记忆与体会让我对冬的爱有理有据。若再让我回答,那声干脆利落的“冬天”后面必然透着欣喜与骄傲。那么,冬,来年,我要与你再度相约,我相信,你背后还有太多的特质等我来发现。我们,不见不散。10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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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动物有个约会周末,我和妈妈去淹城野生动物园玩。到了动物园门口简直就是人山人海,车辆川流不息,我们拿着票好不容易才挤进了动物园。一进动物园,我们就看见了丹顶鹤。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我发现丹顶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我想,就因为这个,人们才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吧。我们继续往前面走,看见了可爱的小熊猫。它们的身体是棕色的,尾巴摇来摇去,非常可爱。我扔了一快饼干给它,它把嘴巴凑过来,舌头一卷,饼干就进了它的嘴巴。我们又去看了大熊猫,它惬意地坐在它的“私人花园”里晒太阳,不时用舌头舔它那胖乎乎的爪子,样子就像1、2岁的婴儿,还喜欢舔手指呢。这么可爱的姿态,我当然得把它拍下来了!最引人注目的地方那当然就是兽类表演馆了。兽类表演馆内,东北虎的毛全身金黄色的,威风凛凛的样子,它的斑纹清晰可辨,一只壮壮的东北虎踩在大红铁球上,显得如此机灵,不管球怎么转,它都没有掉下来。接下来是跳火圈更有意思,有一只小一点的老虎因为胆小,所以在台阶上犹豫不决,不管训兽师怎样吆喝它,它也不跳火圈,直到观众席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驯兽师和老虎拉近了的距离,它才敢跳过火圈,到达对面。接着是老虎钻火圈,老虎登上一米多高的平台,纵身一跃,钻过了火圈。接下来驯兽员又增加了一个火圈,两个火圈之间的距离有一米多远呢!我真为老虎担心,结果,老虎稳当当地从两个火圈中钻了过去。然后是猛兽过独木桥,这看得我提心吊胆。一位驯兽师躺在独木桥上,这时一头头威风凛凛的狮子和老虎,排着整齐的队伍走上了独木桥,它们一只只从驯兽师的身上跨过去,我心里想:“这么大的老虎呀!要是它们踩到他身上就完了,要是肚子饿了把人吃了怎么办?报纸上就有写过!”我真为驯兽员捏了一把汗。还好它们温顺的象一只只猫,驯兽师安然无恙。“哦!有惊无险!”我和妈妈就要回家了,我忽然觉得这些动物好孤单啊。不禁想到:如果这些动物不被关进铁笼子,而是回到大森林,那它就会在自由的天地里快乐地生活,它就会变得更活泼、更可爱、更聪明、可淘气,那该多好啊!我觉得,人类应爱动物,犹如有识之士爱惜无知之人。,强者爱惜弱者。尽管我们试图忽略,有的人把对众生的爱护当作多愁善感,他们正是忽视了人性中重要而美好的一面。我们善待动物并不会使我们遭受任何一点损失,事实上我们人类本就应该保证动物们拥有幸福的生活,而且是长远的。美国总统也说过:我赞同动物均有其权利,如同人类均有人权一样。这才是扩充仁心之道。地球上的三大主要生命力量:自然、动物、和人类。,我们都是地球这个大家庭的成员,我们彼此联结根本无法相互隔离。因此,让我们都来爱护人类的好朋友——动物们吧!大坝六年级:项荣杰1000字 六年级 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