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过境迁900字

“丝”过境迁

9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古语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古人将一头长发奉为父母的结晶,神圣的产物,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形式,成为了古人的象征。“牵一发而动全身”,足见头发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头发被古人珍爱着。它们不必担心自已有朝一日成为剪刀下的亡魂,更没有想过自己会被它物所取代,于是在中华漫长的几千年里,头发一直以王者自居,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思想观念,让长发拥有了无人可及的地位。

经历了无数个世纪的风风雨雨,列强的入侵,帝国主义的霸占,最终打破了中国这条巨龙的沉寂,满怀着愤懑和怒火,爱国的志士仁人终于发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壮呐喊,他们削发明志,力图推翻没落腐败的封建王朝,抗击嚣张的帝国主义,长国人志,灭洋人威。于是长发在人们义愤填膺,愤世嫉俗中飘然而落,最终成为剪刀下的幻影。默然中,它在哭泣,在哀号,为它的命运哭泣,为人们的绝情哀号。可悲的是,它不会明白,时代终将改变,历史不再重演,或许是过于自命不凡,或许是完全不自量力,名誉扫地的长发并没有放弃最后的希望,它仍在现实中苦苦挣扎,企图重新塑造自己王者的形象,而近乎荒谬的天方夜谭,喜剧性地在“张勋复辟”时得以成为现实,但这终究是昙花一现,就在长发还未来得及为这失而复得的荣耀暗自窃喜时,它再一次被进步的人们抛向了九霄云外,而这一切在冥冥之中早已安排。

白驹过隙,弹指一挥间,历史将镜头定格在今朝,褪去了古典素雅的容装,崭新的时代满带着朝气,洋溢着新的气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们奔来。偶尔经过理发屋,你一定会被其内忙得不亦乐乎的造型师和济济一堂的顾客所惊叹不已,而人潮涌动的大街,却也因为那叫人咂舌的发型与五彩缤纷的发色,让你眼花缭乱。也许你还在怀疑自己的眼睛是否需要去眼科检查一下,然而这完全是多余的,事实胜于雄辩,当代的人们已不可同日而语。

此时的长发,又在芸芸众生中占有了一席之位,因为少男少女中确实有这么一群人对长发情有独钟,不可否认青春靓丽的少女,若拥有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定能给人们的双眸以足够的享受,而时刻走在时尚的前沿、引领新潮的少男们在拥有了长发之后,确也能十足地展现他们个性的张扬与活力,然而长发已今非昔比了。

“丝”过境迁,事过境迁,时代将世事更替,时代将万物改变,时代将“新”展露无遗!

钢笔自述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说明文

【篇一:钢笔的自述作文】

我叫钢笔,是笔家族的成员之一,我有很多弟兄,如铅笔、圆珠笔、水笔……

我生于19世纪,1809年,是一个叫沃特曼的人聘用了我。一开始是用一种毛细管供给“养料”的方法让我工作。那时我“饿”时要脱掉外衣,就可以看见里面的金属内衣,金属的内衣上有一块弹簧片,把弹簧片紧紧按隹把笔头伸进养料里,再松开弹簧片,养料就被吸了进来。可是好景不长,有人发明了一种存水量接近我两倍多的钢笔。使用我这种钢笔的人就大为减少。因为那种钢笔有二大好处,第一、容量多,很长时间才吸一次水;第二、快捷,只要把边上的像打气筒的东西向下一按,放到墨水里再一提墨就吸进来了。后来又有了螺丝状的钢笔,用我的人就更少了。

我十分生气可又没有办法,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我,我可是钢笔的老大哥啊!

【篇二: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支钢笔,在小主人十岁生日的时候,被她的妈妈买来送给她的。一开始,我有一个漂亮的外表,它是粉红色的,上面刻了几个小人,几朵小花,几颗星星和一个大苹果。小主人一见到我后就说:“哇!太漂亮了!”

后来,我被小主人当成宠物养着、惯着,天天都不愁吃不愁喝,小主人还每天都给我吸收“营养液”,给我“泡澡”。小主人睡觉前,都会让我去“人间天堂”——文具盒里休息。我成了小主人的好朋友,也是小主人的得力助手。

当小主人考试得到高分后,她便对我说:“谢谢你让我记到了知识。”当小主人字写得好,被父母表扬了之后,她轻轻的抚摸着我说:“多亏你了!”

这就是我,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我将伴随着小主人一起学习、一起成长,陪伴她遨游知识的海洋。

【篇三: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支漂亮的钢笔。我的头上戴着一顶高帽,就像厨师戴在头上的那种,这个高帽可以防止我的笔尖摔坏,还可以让墨水不流到其它物品上,把其它物品弄脏。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衣服上有一只可爱的小花猫,小花猫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它注视着前方,好像前方有什么猎物似的,又好像在时刻提醒我的主人要写好钢笔字。

想要知道我的由来吗?告诉你吧,那还是在三年前,当我静静地躺在百货大楼的货架上时,我的主人发现了我,看着我漂亮的外型,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就把我带回了家。直到现在我已经陪伴主人从一年级走到了四年级,想到这里我就感到特别自豪。

别看我的个子小,其实我的作用可大的了。每当主人要写钢笔字的时候,我总会尽心尽力地为他服务。主人只要轻轻地拔开我的笔盖,用笔尖在纸上轻轻一划,墨水就顺畅的流出来。主人写出来钢笔字还很漂亮呢。有一次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看着主人神气的样子,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我想:主人的字写得这么好,里面也有我的功劳啊!

【篇四: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只可怜的钢笔。原本我有金光闪闪的“铠甲”,身上一条红色丝带系身。可是现在却被逼隐居,人都说:“隐居人大多都选择山清水秀一地。”可是我却默默的待在一个破烂铁盒子里……

我原本被当成是一个著名杂志社作文大赛的奖品,奖给了一个爱写作文的小学生。当时,我以为小主人会爱惜我,让我创出一番大事业,让小主人得到更多的光彩,可是…………

小主人拿起我就厌恶不堪,写了十个字就把我重重的摔在地上,而且,十个字中还有错别字,东倒西歪的,好像一阵风就可以把十个字吹倒似的

【篇七:钢笔的自述】

当我从钢笔制造厂出来时,我已经可以独立自主的工作了。可是我需要一个主人来操纵我,毕竟我们这种人……,唉,一句老话说得好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正当我睡得迷迷糊糊时,我听见老板娘打开货柜的声音,然后,我就被她拿给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

我现在的主人是老爷爷的孙女,一个正在读高二的学生,我的工作从此繁忙起来。数学试卷,英语试卷,政治试卷……全都经我一手完成,几个小时下来,弄得我腰酸背疼的。

不知不觉,就这样过了一年。再过一年,我的小主人就要高考了。而阿姨也似乎热心起来了,今天抱出一大摞复习资料,明天又拿出一大堆疯狂英语听力带,每天我的小主人都在苦闷中忍气吞声。我听见她的老师说,在高中学习是最困难的,一切努力都只是为了高考的那几个小时,而成败的关键就看自觉性的强弱。我的小主人应该是自觉性很强的人,虽然她有时很贪玩。

我的腰又疼了,小主人正拿着我疯狂的写作业……渐渐地,小主人速度慢了,停了,我停留在那里看着小主人,我感觉小主人的手在颤抖,“好累啊!”我听见这个声音从小主人的嘴里发出来,是啊,真的很累,很累。

我和小主人是同病相怜哟,我一直疯狂的写着,她一直疯狂的操纵着我,让我们身心都到很疲惫。

我的工作压力太大了,我受不了,我要罢工!我想使我的内部出点故障,这样我就可以休息了,不必延续那繁忙的工作了,我要抗议,小主人的压力太大了,这让她受不了,我也受不了,国家不是要“减负”吗?为什么学生的作业那么多,我的同胞也受苦受累。

小主人依旧挥动着我,在那雪白的纸张上画出我的“符号”,也画上小主人的符号。而压力就像一座座大山,压在小主人的身上,我害怕小主人身上的那座大山……

【篇八:钢笔的自述】

我,钢笔,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别看我不起眼,我可是大家学习的好帮手哟!好了,还是先来看看我长得什么样吧。

瞧,我穿着一身银白色的外衣,戴着金色的小帽子,系着金色的腰带。对了,在我帽子的后方,还有一条竖直的硬“飘带”,这是人们怕我丢失,特意为我安装上的。

怎样使用我?这太简单了:拧开笔杆,可以看到一个细长的铁管,铁管上带有一个小铁片,小铁片不但可以便于吸取墨水,也可以保护内部的橡皮管。这可是我整个身体中的“心脏部分”。吸水时,压下小铁片,将我置于墨水瓶中,再松开手,我便可以喝饱肚子了。使用时,打开笔套,你便可以看到笔尖,它可是我身体中最关键的部位,因为无论是豪放的书法,还是清秀的诗词歌赋,都是从我的这只脚下走出来的。

既然我为人们提供了方便,人们就该照顾好我,其实这也并不难,做到以下几点即可:一、用完即给我穿上外套,以防我摔倒“骨折”;二、定期给我清除污垢,保持我清洁卫生;三、不要随意拆卸我身体的各种“零件”,因为这样会减短我的寿命。如果人们能够按照以上几点来保管好我,那我将会更加出色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如今,在我的家——文具店里,我们笔类家庭越来越壮大了:圆珠笔、中性笔、荧光笔……五花八门,形态各异。随着各种新型笔的出现,我原先的显赫地位已不复存在,人们在很多时候都已用上了电子计算机,认为我是“老土”,可又有谁想过我的优点呢?我和圆珠笔相比,不像用圆珠笔那样奢侈,一根一次性的笔芯用完后,整支笔就没用了;而我的橡皮管内的墨水用完后,还可以再吸水,继续使用,这不是比圆珠笔更经济、更方便?与电子计算机相比,书法家能用我写出刚劲的书法,可电脑却只能打出那种方方正正的宋体字,古板得很,不能给人美的感受,从这点来说,我不比电脑逊色。另外,在众多笔类中,除了毛笔,就数我们钢笔家庭的历史最悠久了,难道就凭这个,我不但可以不受人们的尊敬,而反被称为“老土”吗?

身为钢笔家庭中小小一员的我,真希望人们能够多了解我一些,让我在以后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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