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过境迁
古语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古人将一头长发奉为父母的结晶,神圣的产物,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形式,成为了古人的象征。“牵一发而动全身”,足见头发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头发被古人珍爱着。它们不必担心自已有朝一日成为剪刀下的亡魂,更没有想过自己会被它物所取代,于是在中华漫长的几千年里,头发一直以王者自居,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思想观念,让长发拥有了无人可及的地位。
经历了无数个世纪的风风雨雨,列强的入侵,帝国主义的霸占,最终打破了中国这条巨龙的沉寂,满怀着愤懑和怒火,爱国的志士仁人终于发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壮呐喊,他们削发明志,力图推翻没落腐败的封建王朝,抗击嚣张的帝国主义,长国人志,灭洋人威。于是长发在人们义愤填膺,愤世嫉俗中飘然而落,最终成为剪刀下的幻影。默然中,它在哭泣,在哀号,为它的命运哭泣,为人们的绝情哀号。可悲的是,它不会明白,时代终将改变,历史不再重演,或许是过于自命不凡,或许是完全不自量力,名誉扫地的长发并没有放弃最后的希望,它仍在现实中苦苦挣扎,企图重新塑造自己王者的形象,而近乎荒谬的天方夜谭,喜剧性地在“张勋复辟”时得以成为现实,但这终究是昙花一现,就在长发还未来得及为这失而复得的荣耀暗自窃喜时,它再一次被进步的人们抛向了九霄云外,而这一切在冥冥之中早已安排。
白驹过隙,弹指一挥间,历史将镜头定格在今朝,褪去了古典素雅的容装,崭新的时代满带着朝气,洋溢着新的气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们奔来。偶尔经过理发屋,你一定会被其内忙得不亦乐乎的造型师和济济一堂的顾客所惊叹不已,而人潮涌动的大街,却也因为那叫人咂舌的发型与五彩缤纷的发色,让你眼花缭乱。也许你还在怀疑自己的眼睛是否需要去眼科检查一下,然而这完全是多余的,事实胜于雄辩,当代的人们已不可同日而语。
此时的长发,又在芸芸众生中占有了一席之位,因为少男少女中确实有这么一群人对长发情有独钟,不可否认青春靓丽的少女,若拥有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定能给人们的双眸以足够的享受,而时刻走在时尚的前沿、引领新潮的少男们在拥有了长发之后,确也能十足地展现他们个性的张扬与活力,然而长发已今非昔比了。
“丝”过境迁,事过境迁,时代将世事更替,时代将万物改变,时代将“新”展露无遗!
钢笔自述
【篇一:钢笔的自述作文】
我叫钢笔,是笔家族的成员之一,我有很多弟兄,如铅笔、圆珠笔、水笔……
我生于19世纪,1809年,是一个叫沃特曼的人聘用了我。一开始是用一种毛细管供给“养料”的方法让我工作。那时我“饿”时要脱掉外衣,就可以看见里面的金属内衣,金属的内衣上有一块弹簧片,把弹簧片紧紧按隹把笔头伸进养料里,再松开弹簧片,养料就被吸了进来。可是好景不长,有人发明了一种存水量接近我两倍多的钢笔。使用我这种钢笔的人就大为减少。因为那种钢笔有二大好处,第一、容量多,很长时间才吸一次水;第二、快捷,只要把边上的像打气筒的东西向下一按,放到墨水里再一提墨就吸进来了。后来又有了螺丝状的钢笔,用我的人就更少了。
我十分生气可又没有办法,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我,我可是钢笔的老大哥啊!
【篇二: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支钢笔,在小主人十岁生日的时候,被她的妈妈买来送给她的。一开始,我有一个漂亮的外表,它是粉红色的,上面刻了几个小人,几朵小花,几颗星星和一个大苹果。小主人一见到我后就说:“哇!太漂亮了!”
后来,我被小主人当成宠物养着、惯着,天天都不愁吃不愁喝,小主人还每天都给我吸收“营养液”,给我“泡澡”。小主人睡觉前,都会让我去“人间天堂”——文具盒里休息。我成了小主人的好朋友,也是小主人的得力助手。
当小主人考试得到高分后,她便对我说:“谢谢你让我记到了知识。”当小主人字写得好,被父母表扬了之后,她轻轻的抚摸着我说:“多亏你了!”
这就是我,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我将伴随着小主人一起学习、一起成长,陪伴她遨游知识的海洋。
【篇三: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支漂亮的钢笔。我的头上戴着一顶高帽,就像厨师戴在头上的那种,这个高帽可以防止我的笔尖摔坏,还可以让墨水不流到其它物品上,把其它物品弄脏。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衣服上有一只可爱的小花猫,小花猫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它注视着前方,好像前方有什么猎物似的,又好像在时刻提醒我的主人要写好钢笔字。
想要知道我的由来吗?告诉你吧,那还是在三年前,当我静静地躺在百货大楼的货架上时,我的主人发现了我,看着我漂亮的外型,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就把我带回了家。直到现在我已经陪伴主人从一年级走到了四年级,想到这里我就感到特别自豪。
别看我的个子小,其实我的作用可大的了。每当主人要写钢笔字的时候,我总会尽心尽力地为他服务。主人只要轻轻地拔开我的笔盖,用笔尖在纸上轻轻一划,墨水就顺畅的流出来。主人写出来钢笔字还很漂亮呢。有一次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看着主人神气的样子,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我想:主人的字写得这么好,里面也有我的功劳啊!
【篇四: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只可怜的钢笔。原本我有金光闪闪的“铠甲”,身上一条红色丝带系身。可是现在却被逼隐居,人都说:“隐居人大多都选择山清水秀一地。”可是我却默默的待在一个破烂铁盒子里……
我原本被当成是一个著名杂志社作文大赛的奖品,奖给了一个爱写作文的小学生。当时,我以为小主人会爱惜我,让我创出一番大事业,让小主人得到更多的光彩,可是…………
小主人拿起我就厌恶不堪,写了十个字就把我重重的摔在地上,而且,十个字中还有错别字,东倒西歪的,好像一阵风就可以把十个字吹倒似的
【篇七:钢笔的自述】
当我从钢笔制造厂出来时,我已经可以独立自主的工作了。可是我需要一个主人来操纵我,毕竟我们这种人……,唉,一句老话说得好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正当我睡得迷迷糊糊时,我听见老板娘打开货柜的声音,然后,我就被她拿给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
我现在的主人是老爷爷的孙女,一个正在读高二的学生,我的工作从此繁忙起来。数学试卷,英语试卷,政治试卷……全都经我一手完成,几个小时下来,弄得我腰酸背疼的。
不知不觉,就这样过了一年。再过一年,我的小主人就要高考了。而阿姨也似乎热心起来了,今天抱出一大摞复习资料,明天又拿出一大堆疯狂英语听力带,每天我的小主人都在苦闷中忍气吞声。我听见她的老师说,在高中学习是最困难的,一切努力都只是为了高考的那几个小时,而成败的关键就看自觉性的强弱。我的小主人应该是自觉性很强的人,虽然她有时很贪玩。
我的腰又疼了,小主人正拿着我疯狂的写作业……渐渐地,小主人速度慢了,停了,我停留在那里看着小主人,我感觉小主人的手在颤抖,“好累啊!”我听见这个声音从小主人的嘴里发出来,是啊,真的很累,很累。
我和小主人是同病相怜哟,我一直疯狂的写着,她一直疯狂的操纵着我,让我们身心都到很疲惫。
我的工作压力太大了,我受不了,我要罢工!我想使我的内部出点故障,这样我就可以休息了,不必延续那繁忙的工作了,我要抗议,小主人的压力太大了,这让她受不了,我也受不了,国家不是要“减负”吗?为什么学生的作业那么多,我的同胞也受苦受累。
小主人依旧挥动着我,在那雪白的纸张上画出我的“符号”,也画上小主人的符号。而压力就像一座座大山,压在小主人的身上,我害怕小主人身上的那座大山……
【篇八:钢笔的自述】
我,钢笔,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别看我不起眼,我可是大家学习的好帮手哟!好了,还是先来看看我长得什么样吧。
瞧,我穿着一身银白色的外衣,戴着金色的小帽子,系着金色的腰带。对了,在我帽子的后方,还有一条竖直的硬“飘带”,这是人们怕我丢失,特意为我安装上的。
怎样使用我?这太简单了:拧开笔杆,可以看到一个细长的铁管,铁管上带有一个小铁片,小铁片不但可以便于吸取墨水,也可以保护内部的橡皮管。这可是我整个身体中的“心脏部分”。吸水时,压下小铁片,将我置于墨水瓶中,再松开手,我便可以喝饱肚子了。使用时,打开笔套,你便可以看到笔尖,它可是我身体中最关键的部位,因为无论是豪放的书法,还是清秀的诗词歌赋,都是从我的这只脚下走出来的。
既然我为人们提供了方便,人们就该照顾好我,其实这也并不难,做到以下几点即可:一、用完即给我穿上外套,以防我摔倒“骨折”;二、定期给我清除污垢,保持我清洁卫生;三、不要随意拆卸我身体的各种“零件”,因为这样会减短我的寿命。如果人们能够按照以上几点来保管好我,那我将会更加出色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如今,在我的家——文具店里,我们笔类家庭越来越壮大了:圆珠笔、中性笔、荧光笔……五花八门,形态各异。随着各种新型笔的出现,我原先的显赫地位已不复存在,人们在很多时候都已用上了电子计算机,认为我是“老土”,可又有谁想过我的优点呢?我和圆珠笔相比,不像用圆珠笔那样奢侈,一根一次性的笔芯用完后,整支笔就没用了;而我的橡皮管内的墨水用完后,还可以再吸水,继续使用,这不是比圆珠笔更经济、更方便?与电子计算机相比,书法家能用我写出刚劲的书法,可电脑却只能打出那种方方正正的宋体字,古板得很,不能给人美的感受,从这点来说,我不比电脑逊色。另外,在众多笔类中,除了毛笔,就数我们钢笔家庭的历史最悠久了,难道就凭这个,我不但可以不受人们的尊敬,而反被称为“老土”吗?
身为钢笔家庭中小小一员的我,真希望人们能够多了解我一些,让我在以后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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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春雨春天,是个美的季节。天气变温暖,迎春花的怒放,拉开了春日的序幕。 春天来临时,象征这个季节的天气非下春雨莫属了。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春雨,不像夏雨之刚猛;不如秋雨之清凉;不似冬雨之寒冷,它是一场轻灵、柔和的细雨。 每逢它开始静悄悄地,“沙沙、沙沙”地下时,我都觉得有一股温暖、舒畅、清爽之感涌上心头。因为春雨细如牛毛,它们从天而降,宛如一个个迎春的仙子,给世间带来生机。它像是一根根绣花针,滋润着万物,让人赏心悦目。 春雨,是位优秀的画师,你瞧! 它寥寥几笔,把小草点成了生机勃勃的翠绿色,把茂盛艳丽的桃花染成了红色,又把迎春开放的喇叭花画成了紫色…… 春雨,是位杰出的音乐家,你听! 它“沙沙沙、沙沙沙”优雅的声音,动听的旋律,如同一场大自然的交响乐,让整个世界入了迷。它让忧愁的人们抛开烦恼、迎来欢乐,感受春天轻快、活泼而有朝气的步伐。 我凝望着这丝丝温段、美丽的春雨,用双手接住一滴,我让入口中用嘴唇抿一抿,尝尝它的味道,霎时间有一股清流弥漫在我的心田,感到凉爽而舒心,畅快而纯净,滋润着我的心灵。 丝丝春雨染红了桃花,漂白了柳絮,描青了山峰,绘绿了秧畦。 大自然是神奇而有趣的,只有“观察、观察、再观察”,才能解开大自然的奥秘!500字 五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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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春雨丝丝春雨,?育着刚刚从昏睡苏醒的大地.种子张开了小嘴儿,品味着乳汁的甜蜜;花苞笑了,包含着快乐的泪水;柳条醉了,摇动着千揉的腰支;小溪乐了,荡起了笑的涟漪......春雨是彩色的,染红了桃花,漂白了柳絮,描青了山峰,绘绿了秧畦.春雨是香甜的,你可闻到稻麦瓜过成熟的气息。小花,春雨是仙女撒下的花瓣,蜜蜂说,春雨是天上落下的蜂蜜;我说,是花瓣,也是蜜蜂,更是辛勤的人们流下的汗滴.2009年2月18日厉泽稷1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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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司马迁司马迁之“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光辉令后人无法企及,而“仰之弥高”的痛苦亦让我们深感自卑而渺小。站在韩城司马迁的墓冢前,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是任由污浊的灵魂被洗濯着,任由对司马迁崇敬热爱的心灵流动着。我热爱司马迁的正义忠诚。屈原说:“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包拯面对自已的亲人范法大义灭亲;杨家将夫死妇战,身陷囹圄想得仍然是国家和人民;王强在最后关头,不顾个人生死喊着“向我开炮”;索马里、刚果销烟滚滚,我维和人员依然义无反顾进行人道主义援救;蔡铭超昌着个人名誉扫地的危险也要拍下两件中国的珍贵文物。没有了这样的浩然正气,历史的文明也许永远不会向前。我热爱司马迁顽强的生命。宗璞在《紫藤萝瀑布》中说:“人和花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面对困境,依然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发挥无限的价值,不正是我们的企盼吗?孔子游说六国,历经艰难险阻,甚至无数次被人赶出来,但他依然不屈不饶地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信念,终成一代圣人;德国著名物理学家霍金面对全身残废,硬是躺在轮椅上完成了那举世瞩目的《时间简史》;美国著名文学家安娜在双目失明后并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悲观失望,而是靠着顽强的毅力发明了享誉世界的布莱叶盲文。这正如西方有句谚语所说的“当上帝给你关上一扇窗时,他必定又给你打开一扇窗”,所以你的生命需要顽强而不能像温室里的花朵。我热爱司马迁的“以天地为量,不计小耻”的大智大慧。佛中云:“大肚能容容天下可容之事。”没有能容天下事的的大肚,又怎能称得上大智大慧的佛呢?韩信当年不计胯下之辱,终成一代名将;杜甫一生忧国忧民不计个人得失,即使在自己住破草房,他仍然大声疾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顔……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他不愧为我国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爱迪生不计全班师生嘲笑他丑陋的小板凳,终成世界最伟大的发明家。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正是这分涌起于天地之间的豪情和大智大慧,令多少古今仁人志士为之奋斗终身。苟于蝇头小利,羞于小利小耻,为眼前得失斤斤计较,目光短浅,终就会迷失在这花花绿绿的世界中,找不到人生的出路。司马迁墓冢上的一排松柏直指苍穹,仿佛将要把圣人的情思发射到天宇中去,照亮天宇中所有的路,也照亮经过所有路的所有灵魂。9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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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慈母情“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每当看到这首诗,我便想起了那件事,想起了我的妈妈……那是一个阴雨天,我望着窗外哗啦哗啦的雨,又看了一下我那不争气的语文试卷,心想,完了,这次毛枫竟然考得比我好,他回家一定会向我妈妈炫耀一下的,唉,又得挨一顿臭骂喽!心里这么想着,可恶的时间就过得越快,它那下课铃大将马上响了起来,我只好拖着我那大书包,怀揣一颗害怕的心走在回家的路上。雨淅淅沥沥地滴在我的身上,冰凉的感觉让我的害怕之心迅速膨胀。我感到毛枫就在我的后面,我想,反正也逃不了一死,不如先让毛枫去告,然后,等妈妈气消了再回去。我一口气消失在了毛枫的眼前。也许是下雨天路太滑,也许是因为霉运到了我的头上,反正也不知道怎么的,我在一个坑洼里摔了个狗啃泥,手上、胳膊肘上、膝盖上都有了血痕,我想:这应该就是大地震之前的征兆吧!我只好一瘸一拐地乖乖走回家去了,不过好在我不能像平常那样“快快”地走回家,而是“慢慢”地走,这样也可以晚一点到家嘛,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我躲在我平常都不敢靠近的垃圾桶旁,用它当我的遮挡物。我清楚知道,我再不回家就和它“臭味相投”了,于是,我随时准备着离开。当我看到毛枫他们已经走进了我家门时,心里一阵紧张,害怕之情如同一团烈火熊熊燃烧,开始心跳加速、浑身发抖、牙齿打颤,幸亏他们没呆太久,我的心跳也没有快多久。我做好了随时吃“竹笋炒肉条”的准备后,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家门。我先往里扫视了一遍,只见妈妈正忙着择菜为我们准备午饭呢。我解除了心中的危险警报,来到了家,只见妈妈站了起来,来到了我的前面,我感到事态不妙了,只好逃之夭夭,谁知妈妈一下子抓住了我的衣服,接着她从我的书包里找出了我的考卷,看来几遍后对我说:“你知道你这次为什么考得这么差吗?”我哑口无言。“你看,这个题目忘记做了,这个字写错了,这样就扣了许多分,你最大的敌人就是粗心!”我低下了头。可我知道这都是母亲对我的爱,我下定决心用自己的成绩来报答妈妈。我开始利用课余时间摘抄文章中的好词,开始改掉我粗心大意的毛病,终于,在五年级的第一次单元考时,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望着那大大的红色分数,眼睛湿润了,眼前不时地浮现着我的妈妈……此时,我才真正明白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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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丝耳畔,再次回旋起熟悉的旋律——《月光下的凤尾竹》。那悠扬动听的乐声,让我忍不住又拿起我心爱的葫芦丝。葫芦丝,顾名思义,它的主要部件就是一个葫芦,呈土黄色,外表光滑极了,却也不比我的拳头大多少。葫芦正中央,雕刻着一幅唯美的图画:两个身着艳丽服装的傣族青年静静地坐在草地上。皎洁的月光流泻下来,如同给这一切蒙上了一层薄纱。两个青年拿出葫芦丝,轻轻地吹奏起来。天籁般的音乐,在如此美妙的环境里表现得淋漓尽致及。一旁,一株株凤尾竹随着音乐慢慢摇晃……葫芦丝颈部,系一根蓝白相间的丝带,使它显得格外精巧可爱。葫芦丝的顶端,安装着一个约两厘米的吹口,连这上面,还有很多不易发觉的花纹。而连接着葫芦丝底端的,是发音管,中间的长一点、粗一点,两边的短一点、细一点。长管子的正面,有六个小孔,背面还有一个孔,别看它们微不足道,你可知道,那悠扬的音乐,就是从这里飘荡出来的。葫芦丝的最底端吊着一个手工编织的中国结,它在默默告诉我们:葫芦丝是我们中国特有的民族乐器!葫芦丝全长约30厘米,小巧且便携。葫芦丝,还是一种历史悠久、十分古老的的民族乐器,也算得上是乐器中的“老前辈”了。它主要流行于云南傣族、阿昌族等地。他们用家乡土生土长的简易材料:葫芦、竹子制造出了这样的乐器,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无与伦比的智慧。葫芦丝,是云南人用智慧凝聚起来的结晶!由于葫芦丝小巧、便携、易学的特点,不管是在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宁静的小村庄,现如今几乎都能听见优美的葫芦丝声。而在我们三小,葫芦丝也成了一大特色。在我们五年级,每一个学生都会吹奏葫芦丝,没有例外。每到星期二的中午,校园里总会响起整齐划一的葫芦丝声,使得每一个人都陶醉其间。相比钢琴。提琴等西洋乐器,我情有独钟的自然还是中国古典大方的葫芦丝。每每疲劳、不悦之时,只要奏起葫芦丝,抚摸着它那较为粗糙的表层,总会使我放下一切烦恼,舒缓身心,如痴如醉地沉迷于其中。委婉清亮的声音驻入我的心灵,惊异这小小的葫芦丝能发出如此动听的声音,我任凭它净润着我的内心,安抚着我的情绪……《月光下的凤尾竹》还在继续,我也捧起葫芦丝和他们一起合奏起来。两处的声音,竟天衣无缝地交融在一起,似乎它们原先就是一个整体。而我的心,也随着葫芦丝声,飞向那湛蓝湛蓝的天空……9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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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屈原遇见司马迁风和日丽,燕舞莺歌,好个晴朗而温馨的春日。汨罗江如一幅柔软而素洁的缎带向东悠悠地流淌,粼粼波光与蓝天辉映,显得格外明净。夹岸垂柳,似婷婷的少女,生气勃勃,舞姿翩翩。古老的土地仿佛从沉睡中醒来,欣欣向荣,气象万千。历史多情,穿越遥远的时空隧道,把两个“萧条异代不同时”的风流人物推至这里,——他们就是屈原和司马迁。于是,芳草萋萋的江滨,二人席地而坐,海阔天空地畅谈人生,旁征博引地论辩曲直,令江流屏息,天地动容。司马迁俨然仙风道骨,精神矍铄,率先热忱问候:“屈翁您好!我虽为您作传,但不曾谋面,今日相见,幸甚!幸甚!”屈原依旧形容枯槁,颜色憔悴,立刻温情答礼:“谢谢!谢谢!子长的冤狱,我于泉下亦有耳闻,我们的命运何其相似!”“是啊,您遭流放,我受宫刑,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司马迁愤愤不平,喟然长叹。屈原缄口不语,陷于哀思,两眼闪动着泪光,静静地凝视着江面。沉默……“屈翁,恕我直言,蒙受冤屈,固然需要竭力抗争,但并不一定要以生命为代价。故我虽曾万念俱灰,却终未轻生。”司马迁态度从容,语气坚定。“不,君王昏聩,奸党嚣张,是非颠倒,黑白混淆,我岂能以高洁之躯蒙世俗污浊之尘!所以宁赴江流而葬身鱼腹。就像这滚滚滔滔的江水,遭遇乱山拦截也奋勇直前,粉身碎骨而在所不惜,只求撞溅一朵浪花以警世就够了。”屈原义愤填膺,辩词慷慨。“屈翁正道直行,以身殉国,高风亮节自然流芳万古!”司马迁满腔敬意溢于言表,“不过,愚以为您毕竟没明去就之分。古语有之:‘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为何?其身可爱,不足以死,须留得青山,将以有为。我的耳畔也一直响着一个惊心动魄的声音:‘效法先贤,论书策,抒愤懑,述往事而思来者,表文采以昭后世,乃能偿前辱之债……’我恍然大悟,权且从俗浮沉,与时俯仰。由是闭门挥毫,完成《史记》,使生命大义在屈中得伸,难道不更像这奔腾不息的江水,遭遇绝壁阻挡就折向而走,一路放歌,归于大海了吗?”“是!子长所见极是!”屈原频频颔首。“其实渔父之言不无道理:‘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您若忍小忿而就大谋,养全锋以待其敝,什么昏君,什么奸党,就没有谏而不从,扫而不清的,而楚国兴隆,便指日可待了!”司马迁奋臂一挥,仰天大笑。“哦,以屈求伸,人生的大智慧!真犹醍醐灌顶,令我茅塞顿开!愿天下芸芸众生也能记取。”屈原连连抚掌,也仰天大笑。于是两人敛衣拱手而立,望着汨罗江水一起纵情高吟:“逝者如斯夫,一去不复返!”那声音在天地间久久回荡。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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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丝路八(5)班 申燕玲胡雁逡巡,在狼烟不再的烽火台,寻觅,号叫。空旷深邃的西域晴空,千年闲云依旧未眠,静诉着古丝绸之路未老的容光。情归丝路,愿伴着悠远的音符翻开一幅寻觅千年的画卷。胡杨故道,大漠云烟,骏马踏破西域封尘的张骞还未卸去疲惫,立志从戎以建功立业的班超的身影却早已踏平干戈。从此,函谷关到玉门关穿梭的是过往驼铃一路的回声。就连无畏寂寞的昭君也禁不住好奇,一路大漠。真的后悔吗?只知悔恨了君王好久好久。挡不住酒旗飘香,驿站奔忙,劳顿的商队还在不断云集。大汉与西域不再陌生。欧洲与中国不再隔绝。长安与罗马哪个更宏大?啊!阳关城楼已不够威严,玉门关的守卒也可以放心地静默杨柳一回,遥望秦时明月,思恋故土亲人。渭城朝雨 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一个清晨,诗人王维的朋友离开了长安,细雨不止更添忧伤却也掩盖了送别的泪。那是丝路画卷浓墨重彩的音符。挡不住的西去的路。一只琵琶沉醉于葡萄美酒的诱惑和夜光杯的晶莹。叛逆的弱水西去无顾,千年不醒。汇入敦煌,调和成飞天的绚丽。丝绸缠绕唐彩一路漂泊西去。音舞夹杂天文历法尽梦东方。沉沙落日,风尘已随时光耐炼的坚韧而执著。不知承载了多少,只见一个清晰的唐帝国空前屹立,四方来贺。凭借的是它的丝绸。蹄声、铃声、吆喝声,搅和的铁戟百年隐迹。脚印与蹄印开凿的路,走进中国历史繁荣辉煌的一页。远离的故乡最近的思念,怀揣的使命胜过玄奘西天取经。马可·波罗从意大利羡慕地冲动而来。用十三年期盼成为那一路之中的商行者,人类文明火种的传递者。不过时机已经错过,在他离开的前后,接替这千年足迹的脚步早已换做了郑和船队的船桨。那里没有黄沙,无须躬身健步,瓷器和茶叶早已成为宠儿。因此之后就再也寻觅不到清晰的蹄印,也不再听到悠远的铃声。再之后连海平面也归于寂静,只有海鸟与游鱼穿梭巡回。为何文明的风烟不敌历史的烽烟,或许是承载的太多太久的缘故吧!只知历史终究没有让它复活。拂去尘烟,只剩那一路的空旷与宁静。绝情。暮色来临,窗外一串朦胧的灯光闪烁幻灭的村落,那里可曾是驼队经过的地方,他们可曾重温古丝路的繁华市井?戈壁苍凉,鸣沙是否在耳边响起?没有散去的尘烟,指缝的半截烟灰。一列特快疾速西去,宛如奔跑的火把。一路西去。响亮的汽笛声不禁让人萦回故里,可曾是追梦?木塔风铃晃摇回响,久久。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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