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夺命”掌
初三,意味着“高数量,高速度,高节奏”。但是,在这三“高”的匆匆里,居然你还不知道有一连串的令人开怀一笑的事情?
“试”林好汉
初三的试卷,是上帝一年来看完了的旧报纸一摞一摞地往人间抛。遭殃的总是我们校园。(如果可以的话,真想状告他破坏了校园的美好环境。)适者生存,我们这一群“试”林好汉早就炼就了一身独门绝技,来“清理”这些污染班级环境卫生的“垃圾”。什么是“笔走龙蛇”?什么是“龙飞凤舞”?那就是整个教室在几“拗儿子”(honrs)之后就一尘不染。
可恨的是,上帝一目十行,看的报纸也太多了。这不,“老夫子”也捡到几摞,交给我们收拾干净。我们知道他温柔和心软,便实施“苦苦哀求”计划。出人意料的是,“老夫子”竟也有铮铮硬骨的时候:“别叫多,‘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嘛!”
“My-God!”好汉们个个四脚朝天。
“圣地”常客
“什么地方,无论什么人进去都要宽衣解带,管你是圣人君子,也得垂头丧气?”(呵,谁?居然还搞有奖竞猜。)
——“哦?五谷轮回之所呀——茅厕”。(恭喜,答对了!奖“雅间”一座让你“享受”。)
除了教室,厕所,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为了表示对“家”的崇敬,我们“虔城”地称之为“圣地”。)
可是,我们学校人丁过旺,厕所太少,每层楼仅有一间“包厢”。可想而知,“朝圣”之难,难于上青天。
数学课昏昏欲睡上完了,“圣水”已憋了一节课。此时的我早已做好起跑准备。“讲完这道题再下课!”我晕……
美丽中国,我的中国
“我有一个梦想”,我的中国梦作文1200字。这句话因为美国着名的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而响彻世界,马丁·路德·金为梦想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这句话却深深留在了人们的脑海里经久不灭,人因梦想可以不朽,如果没有梦想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可言。
我也有一个梦想,从小到大,我就有一个军旅梦。我想成为一名军人,一名女兵。小时候大概是因为着迷于电视剧和邻家阿姨穿着一身军绿色的军装的飒爽英姿后来渐渐爱上了有关军人一切的特质,甚至有些偏执和狂热。
对于一个不是很富裕的家庭来说,家长总是想自己子女考上好的学校,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不希望子女以后的生活太苦太累,所以就对孩子不停地说教。我不喜欢文化课,也不喜欢像白领、蓝领一样朝九晚五碌碌的生活,我想当兵,我喜欢当兵。初中毕业我们班有俩个男生去当兵了,我也想去,可是不行,女兵的要求比男兵严格很多,还限学历,最低标准还要高中学历。当时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一个男生,可这不会阻止我追求梦想脚步!
一度迷上了看小说,小说的穿越和重生让我心动不已,我也想回到过去,回到小时候,一切从娃娃抓起。从小坚持不懈的锻炼体能,上课认真听讲,学习各种艺术的东西,全面发展自己,努力改变历史。考一个中国最好的军校,当一名英勇的女特种兵,若当不上我也要当一个军嫂。小说里的穿越都是用特殊的工具或者人死了之后才可以重生,那是我经常想,“如果我死了,我是不是也可以重生?”可理智一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没有了,就是真的死了,哪里有什么重生。所以我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也只是偶尔想一想,想一想真有重生这一回事吗?
所以我想象了一本小说,以我为女主的小说,带宝重生回到过去——小学六年级。每天早上四点在大围埂上负重跑,到了上学的时候就去上课,不再像以前一样自以为是,沉迷于小说。在学习之余练习钻研空间戒指,在空间戒指里面学习各种技能,一直坚持到了初三,用自己的实力考上了芜湖一中,完成了曾经不可完成的目标。学习了三年之后终于如愿以偿的考上了黄埔军校,学以致用、发光发亮,成就了属于我的传奇!
梦想,伴随着我们每一个人。梦想是美丽的,它是心底最美的期望,所以美梦成真也成了我们长久以来的信仰。梦想,是阳光的,它使人们由浮躁走向了踏实,由彷徨走向了坚定,并走向成功。梦想是有力量的,它是人们前行的动力之源,高远的梦想可以激发一个人生命中所有的潜能。
上帝没有给我们翅膀,却给了我们一颗会飞的心,一个会梦想的大脑。于是我们大家都拥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人们因梦想而高飞,人性因梦想而伟大。从小给自己一个梦想,一个人生的远大目标,从而让梦想带着自己在人生辽阔的天空中自由飞翔。梦想就是生命的一双无形的翅膀,唯有梦想的力量才能激励和激发我们的生命,摆脱平庸和低谷,克服人性的弱点,走向优秀和杰出。
有梦想的人是幸福的,有梦想的人是充满希望的。愿每一个孩子在他们的童年都能拥有自己的梦想,无论梦想是什么,这个梦想有多大。
四年级: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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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连环掌作文初三,意味着“高数量,高速度,高节奏”。但是,在这三“高”的匆匆里,居然你还不知道有一连串的令人开怀一笑的事情?“试”林好汉初三的试卷,是上帝一年来看完了的旧报纸一摞一摞地往人间抛。遭殃的总是我们校园。(如果可以的话,真想状告他破坏了校园的美好环境。)适者生存,我们这一群“试”林好汉早就炼就了一身独门绝技,来“清理”这些污染班级环境卫生的“垃圾”。什么是“笔走龙蛇”?什么是“龙飞凤舞”?那就是整个教室在几“拗儿子”(honrs)之后就一尘不染。可恨的是,上帝一目十行,看的报纸也太多了。这不,“老夫子”也捡到几摞,交给我们收拾干净。我们知道他温柔和心软,便实施“苦苦哀求”计划。出人意料的是,“老夫子”竟也有铮铮硬骨的时候:“别叫多,‘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嘛!”“My-God!”好汉们个个四脚朝天。“圣地”常客“什么地方,无论什么人进去都要宽衣解带,管你是圣人君子,也得垂头丧气?”(呵,谁?居然还搞有奖竞猜。)“哦?五谷轮回之所呀――茅厕”。(恭喜,答对了!奖“雅间”一座让你“享受”。)除了教室,厕所,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为了表示对“家”的崇敬,我们“虔城”地称之为“圣地”。)可是,我们学校人丁过旺,厕所太少,每层楼仅有一间“包厢”。可想而知,“朝圣”之难,难于上青天。数学课昏昏欲睡上完了,“圣水”已憋了一节课。此时的我早已做好起跑准备。“讲完这道题再下课!”我晕……终于憋过几分钟,我“乘奔御风”冲向“圣地”希望找到一个雅间。“哇塞!”除了用“车如流水马如龙”这个词就再也无法找到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眼前的客满之状。幸好,在我前面的最后一位仁兄出手相救。刚想来个酣畅淋漓,正当“急湍甚箭”之时,不料,“铃铃铃……”丧钟敲响,为免除课后“加菜”(迟到者罚题三道),于是以匆匆又冲向教室……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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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翡翠壶一、翡翠壶陈州有个铁匠叫徐铁崖,这年他突染重病,自知生命将尽,这天,他便把儿子徐小茂叫到床前,指着床头,颤巍巍地说:“酒坛下有个木匣,把它取出来。”徐小茂很纳闷,他长到30岁,还是第一次听说酒坛下面藏有东西。他疑惑着拿来一把铁铲,移开酒坛,开始挖掘起来。挖了一会儿,徐小茂就愣住了,只见一块红布从土里露了出来!他忙俯下身子,把红布包着的东西抱到了老父面前……徐铁崖小心翼翼地打开木匣,霎时,一束绿光散发开来——是一把玲珑剔透的翡翠壶出现在眼前!徐小茂瞪大了眼睛,徐铁崖说:“你还记得‘巫壶’传说吗?”徐小茂一惊,问道: “难道这就是爹说的那把被传言葬送大明江山的‘巫壶’?”徐铁崖郑重地点点头。30年前的一天,几个满族使者把一把精美的翡翠壶献给崇祯皇帝。崇祯皇帝见此壶如获至宝,整日在手中把玩。某天,崇祯皇帝在御花园游玩,身边陪同的相士袁天术见崇祯兴致勃勃地把玩着翡翠壶,便说:“皇上,请恕臣直言。这壶是不祥之物!清部落有一种诡异的巫术,叫‘恶咒术’。巫师口念咒语,画符在翡翠器皿上,得到器皿的人会厄运连连,3年内必死无疑!只有将壶打破或不露于世,才能破除恶咒术!”崇祯听后勃然大怒,一气之下,甩袖而去。岂料3年内,崇祯皇帝无奈吊死在煤山!徐铁崖原是明朝宫廷造办处的玉石匠,明朝灭亡,翡翠壶几经辗转到了他的手中。后来他隐姓埋名学做了铁匠,虽然“巫壶”被传得邪乎其邪,但徐铁崖不忍将它打碎,便将它深埋于地下,近30年没暴露于世。如今道出壶的秘密,他是想临终前看到壶被打破,免生后患。徐铁崖执意让徐小茂将壶打破,见老父态度坚决,徐小茂就把壶拿了出去。“啪”的一声脆响过后,忽闻房中传来老父的一声怪叫,徐小茂急忙跑进房间,这时徐铁崖头一歪,便断气了!二、玉器店徐铁崖突然死亡,徐小茂惊得后脊一凉:“莫非这是巫壶作怪?”几天后,徐小茂从酒坛下面再次搬出了木匣,他拿出翡翠壶仔细琢磨。原来,那日徐小茂打破的是一只掉瓷的老碗。联想到崇祯的命运再加上老父的突然辞世,徐小茂心里总是战战兢兢的。这天他想出一个主意,不如把它卖掉换成钱!徐小茂把壶包好藏进袖子,径直去了一家名叫“青玉轩”的玉器店。这家玉器店的老板叫曹州,是陈州知府曹洪的侄子。店员阿三招呼着徐小茂:“请问您是来买壶吗?”徐小茂一边拿壶一边说:“我是来卖壶的!”阿三一见翡翠壶,连连称赞,然后说:“我去叫老板来跟你谈。”不大一会儿,从里屋走出一个满嘴胡茬儿的汉子,他就是老板曹州。曹州把弄着翡翠壶说:“这壶嘛还算是个上乘货色,但也就值2000两银子,你卖不卖?”徐小茂明白曹州的心思,暂时不卖给他,过段时间他定会恭恭敬敬地找上门来的,到那时价格也就更高了。徐小茂把壶一下拿回手中,摇摇头说声不卖,便走出了“青玉轩”。回去的路上,徐小茂笑盈盈地路过一个卦摊,“砰”一声,他的头和挂着八卦图的木柱碰个正着。徐小茂疼得哎呀一声,猛抬头一看,只见一个满面白须老卦师摇着铃正招呼着过往的人。徐小茂一听,老卦师好大的口气:“卦若不准,赔卦资百倍!”闻听此言,徐小茂立刻来了兴趣,上前问道:“若卦不准,果真赔卦资百倍?”老卦师呵呵笑道:“当然!”“那就请您给我算上一卦吧,看我今天有何喜事啊?”徐小茂笑问道。话一出口,老卦师便紧紧地皱起了眉头,说:“你印堂发黑,刀纹骤现,今晚定有杀身之祸!”徐小茂听后头皮一,吼道:“你们这些江湖术士骗钱就骗钱,干嘛胡言咒我?”老卦师见他不信,断言说:“你若不信,今天我不收你卦资。切记,晚上你必须睡在床下,有何动静也不能出来,床上放上草人,用被子遮掩全身,到时自见分晓!”见老卦师一脸认真,徐小茂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回到家中,他扎了一个草人,按照老卦师所说,把它用被子遮掩住。徐小茂心里打着鼓,难道自己真有杀身之祸?晚上徐小茂躲在床下,始终不敢睡。子时的锣声响完,徐小茂感到小腹有些鼓胀,就在他想爬出去小解时,门闩突然“嗒”的一响!徐小茂一惊,忙缩回身子颤抖起来……房门被拨开了,一个手持大刀的黑衣人悄声走了进来,刀光寒气逼人,骇人肝胆,徐小茂哆哆嗦嗦捂住嘴巴,不敢发出任何声响。黑衣人走到床前,撩开帐帘,挥刀便是一通乱砍!砍完之后,黑衣人打着火镰,点亮了带来的蜡烛。然后开始翻箱倒柜找起什么东西。徐小茂暗叫一声不好,翡翠壶被黑衣人从柜子里翻了出来。这时黑衣人嘿嘿一笑,拿着翡翠壶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房间。直到天明,徐小茂才战战兢兢地从床下爬出来,径直去了老卦师那里,感谢他的救命之恩!说起这事,老卦师问徐小茂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徐小茂想了想,讲起了“青玉轩”卖翡翠壶的事。听后,老卦师说:“肯定就是他派的人。”曹州依仗叔父是陈州知府,欺行霸市,杀个小人物、得一把精品翡翠壶的“美事”他怎会不干呢?三、袁天术这夜,街上人声鼎沸,徐小茂一个骨碌爬起来,从窗子向外望去,只见外面火光连连,攒动不止。徐小茂不禁一怔,肯定是黄豹子下山了。黄豹子是陈州牙山的土匪头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下山来掠夺商民的财物。徐小茂缩在床下,祈祷黄豹子能绕过自家,可这时房门随着一声巨响,被踹翻了。一个土匪闯了进来,一通搜索后毫无所获。就要离开时,土匪好像发现床下有动静,一伸手就把徐小茂拽了出来。土匪问他值钱的东西藏在哪儿了?徐小茂吓得冷汗直流,支支吾吾地说自家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唯一一把值3000两的翡翠壶还被人偷走了。听到这话,土匪哈哈大笑道:“就你能有价值3000两的翡翠壶?”说完,土匪“啪啪”赏了徐小茂两个响亮的耳光就走了。战战兢兢过去一夜,徐小茂谢天谢地逃过一劫。他走在街上,突然有一大队人马疾驰而来,为首的是陈州知府曹洪。徐小茂猜想,知府一定是来调查昨晚土匪抢劫的事,他跟在后面想看看热闹。曹洪等人直奔“青玉轩”玉器店,鼻青脸肿的阿三在店门口恭迎。徐小茂竖着耳朵仔细听着,阿三说:“昨晚,黄豹子等土匪二话不说就把我打翻在地,然后便开始哄抢店内的玉器和翡翠,就在他们要抢夺那把翡翠壶时,老板心疼之下便跟他们厮打起来,最后,黄豹子一刀砍下了他的人头……”“什么翡翠壶?”曹洪问道。阿三指向地上的曹州,徐小茂侧目一望,惊住了,只见自己的那把翡翠壶牢牢地攥在曹州的手里,不过壶嘴和壶盖已经四分五裂地散落了一地。“巫壶!得巫壶者必死啊!”徐小茂惊骇道。这时,他肩膀被拍了一下,回头一看,竟是老卦师。老卦师呵呵一笑:“‘巫壶’的故事只是个谎言,其实,我就是那个编造故事的袁天术!”老卦师言道:“当年满族部落进贡朝廷,看似俯首称臣,其实心怀鬼胎,想的是夺下大明江山。再加上昏庸的崇祯皇帝听信奸臣 ‘天下太平’的鬼话,大明江山岌岌可危。那日,我见崇祯皇帝专心把玩翡翠壶,丝毫听不进大臣们对边疆问题的奏报,便心生一计,说出了‘巫壶’的故事,目的就是借壶的‘诅咒’来激怒崇祯,发兵北上……”徐小茂听后大吃一惊,可为什么得壶者无一不遇难身死呢?袁天术唏嘘一声,明朝气数已近,国破家亡,君死不奇:你父年迈病重,去世难免:至于曹州的死,不过“贪欲”所致罢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初三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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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任天降大任于人间,人夺大任不靠天。块块奖牌照世界,光辉皆发英雄间。50字 初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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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归如果邪恶是华丽残酷的乐章它的终场我会亲手写上~~~~~~~~~~~~~~~~~~~~~~~~我是谁来着?啊,对,我是吸血鬼。是吧,也许吧。至少我的祖先是吸血鬼,好像叫莱斯特,要不就叫维托里奥。那么我来自何方?戈菲尔?喀纳斯?最好是威廉古堡。都像是,但户口本上写得是齐齐哈尔,那仅仅是个能证明你是人的东西。我吗?我是人吗?是吧,也许吧。天黑了,一切都黑了下来,只有皎洁的残月在静静的沉默着。几千年前的祖辈们开始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或者说为什么而活着。只是吸血杀人吗?不像。也许只是为了在夜晚看着月亮幻想,幻想着自己的故乡。维托里奥的自传中写道:我曾生活在一个整日阳光明媚的小村庄,那里空气稀薄,有种伸手即天的感觉,好像我就是神灵一般。那里没有困苦,没有欲望,没有有压抑,有的只是和谐富足和自由。但狭小的村庄终究满足不了我的好奇,于是我便一个人走了,去了远方。值得庆幸的是后来我没有被冻死、饿死、渴死,而且几百年后我还活着,不是因为我成了神灵,而是因为我成为了吸血鬼,一个恶毒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吸血鬼。我知道我犯了太多的过错,我要回到我曾爱的故乡来洗涤我一生的罪恶,尽管我会以死为代价。所以我只是为了寻觅远方的根而存在。”也许我们世世代代都是这样,只是到了我才真正找对方向。那个地方也许叫青藏高原。于是我活了下来,为了祖辈的使命。我是一个以人的身份生活在人的社会中的吸血鬼,尽管我们早在几百年前就不以吸血为生了,但我没有忘记我是一个背负着屈辱使命的吸血鬼。有的女生说我冷血,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为什么。但当那个女生骗我说她要辍学时,我第一次感到了伤心是什么滋味。我们为什么吃饭?学习。为了什么学习?上大学。为了什么上大学?赚钱。为了什么赚钱?吃饭。这是人的基本生活公式,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可悲的现实。如果没有那个使命我会活下来吗?不会吧,因为活着真的太累。一天我问那个骗我的女生一个非常无聊的问题,“你下辈子还想做人么?”她说,当然,至少人有爱。爱?那个字曾对我很遥远,现在呢,很近。也许吧。月是寂寞的,就像夜一样。到了深夜,楼下仍会有纳凉的老人闲谈,食杂店和隔壁小旅馆的灯依旧亮着,偶尔也会有失意的小青年用手机放出忧伤的语调。这一切都是夏夜不可缺少的元素。午夜,我月早已悄悄地合上了双眼盲目的旋转。我仍旧没睡,目光呆滞的望着西南方那无尽的黑色,那个方向也许有个叫青藏高原的地方,我使命的终点也许就在那里。~~~~~~~~~~~~~~~~~~~~~~~~夜又深了,接着,我睡了。晨曦的光 风干最后一行忧伤那么雨滴 会洗净黑暗的高墙黑色的墨 染上安详The end...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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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命————题记他是一个孤独的人,孤独的厌倦了一切,甚至是自闭,他不愿意说什么,也不愿意听别人说什么。他喜欢樱花,雪白的花体和微微泛红的花瓣,那是充满白色光芒和灵气的花,每个人都拥有,但是因为他是孤独的,所以他的樱花更加的纯洁,没有一丝的掺杂,如黎明的晨曦。不耀眼却让人惊叹,那仿佛是一个天使,他呵护着,呵护着那完美无暇的樱花。他是孤独的,但他不是冷酷的。他那冰冷坚硬的外表内隐藏着炙热的烈火。他是善良的,路边的乞丐会让他倾囊相助。虽然有时那乞丐是虚假的,他清楚的看到那乞丐的樱花一沾上了污点,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更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感到悲伤,一滴晶莹、冰冷的泪珠顺着鼻梁滑落……樱花是脆弱的,经受不住外界一丝的干扰,一个人慢慢长大,他的樱花就漫漫的老却,当生命历程即将结束的时候,樱花依然可以被呵护的纯洁完美的人太少了!他不断接受风雨的洗礼,时间消逝的痕迹刻在他的身上,他正在进行无法看透的脱变。他“开朗”了,能言善道了,他与各式各样的人交往着,内心的烈火焚烧了他冰冷的外壳,然而他的心却冷了,甚至是死了。他开始玩弄一切,他爱上了朋友被他欺骗后的愤怒的眼神。他笑了,笑他们的愚蠢,那笑声阴森,让人不寒而栗,然而却能够让他沉醉。他冷酷起来。路边的乞丐得到的不再是他的怜惜,而是欺骗,甚至是殴打。他不再流泪,那澄清的双眼已变的混浊,已失去了流泪的功能。然而他的樱花流泪了,那纯白的花体已染上了污点,正在蔓延,微微泛红的花瓣已经出现了裂痕,伴着清脆的破碎声,他坠落了!在即将消逝的时候,它回头望了望那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他时,看到的却是一双浑浊的眼睛和无所谓的脸庞,它的伤口涌出了鲜血。你的手上正托着樱花,他是纯洁的吗?————后记6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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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不甘愿被折离枝端失去了灵魂,不能做坚韧的行尸走肉,宁愿自毁至形容狰狞,被人丢弃。如此,这短而无救的美才深入骨髓,令人怀恋。决不苟延残喘。??安妮宝贝这该是怎样的一种诠释,让我泪流满面,痛彻心扉。有人说,这是一种心灵的冲击。我并不否认,因为当我初次了解到这个人的时候,他的一切着实带给我一种震撼。对,这就是所谓心灵冲击,只要震撼足够。它犹如潮水般一次又一次惊涛澎湃的侵袭着我的泪腺,一寸又一寸麻痹着我的思想。直至,在我的心中烙印下不可磨灭的幻觉,班驳深沉、支离破碎,一触即碎的是其中隐忍的伤痛与无奈。英国评论家曾评论过凡高,说:“他用全部精力追求了一件世界上最简单、最普通的东西,这就是太阳。”忘记了曾几何时,我一度在梦中看见文森特。凡高那蓬头垢面的身影以及那永不言败的眼神。梦中,他苍白的对我笑了笑,没有言语,只是或无奈或自嘲的笑了笑。接着便渐行渐远,直到我目光所不及的远方。取而代之的是他的作品。我分明看见那一幅幅画上写满了字,因为我对文字的敏感与执着,我拼命睁大眼睛,看见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那藏匿在画中的文字:“我渴望改变自己,想为自己的画道歉:他们最终是些痛苦的呼喊”“只要活人还活着,死去的人总还是活着。”“苦难永不会终结。”这是一种如此触目惊心的动容。尽管凡高的早期作品比晚期作品更为消极,但我不认为他在之后比以前好过。我很难想象是怎样的一种绝望,使得凡高绘出了令人心痛的作品。傲立于草丛中的蓝色鸢尾;盛开的嫣红桃花;咖啡馆外蓝的逼人眼的天;一望无际的麦田。我看见那依附在《向日葵》上的期待,还看见那依附在《星月夜》上的绝望,到最后,画中的文字变的扭曲,然后,支离破碎渐渐模糊。一点一点陨落。尔后,我醒来。看见枕头上一片湿润咸咸的那种。我是不得不承认,凡高以及他的作品确实让我感动,感动于他的画,感动于别人的感动。当我面对着他的画,那种期待与绝望并存的气息,便逼的我不自觉的心头一紧,如刀绞。我不敢对凡高高谈阔论些什么,正如我不敢说我懂凡高一样。但偏偏有一点,是我们注定都要铭记的。的那就是当凡高拿出手枪,缓缓对准自己扣动扳手时的心情。那是一种超越绝望的心情,那亦是一种无限憧憬的心情。绝望着今生的一切,憧憬着来世的美好。这是1890年7月27日,我们刻骨铭心、一个普通低调却张扬华丽的日子。这天的阳光明媚的有点刺眼。凡高伫立在法国的奥维田野间,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田野,凡高便也想开了。无所谓什么对与错,也无所谓什么生与死。无非就是身上多一个冰冷的洞,再无非就是不用在痛苦了罢,或许在另一个空间,有另一番光景等着他。于是真的,凡高的腹部多了一个洞,被枪射穿的洞。而开这一枪的凶手,就是他自己,文森特。凡高。凡高终其一生都在追求自己理想的美。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发现,或许自己的血液流满一地是最美的?于是他对自己开了一枪。两天后,他如愿倒下了,唯一遗憾的是,他始终没有看见那幅杰作血液流满一地。不知他会否甘心。这天阳光依然明媚,照在地板上,一如两天前那般刺眼。而他,留给自己弟弟提奥的最后一句话却是:“苦难永不会终结。”就这么一生终了。到去世,也只有《红色的葡萄园》被人买走。其余,被世人暂时的遗忘,直到后来它们价值连城。可惜凡高却早已解脱,无缘消受。他总是另人感动,另人不断的惋惜。不甘愿被折离枝端失去了灵魂,不能做坚韧的行尸走肉,宁愿自毁至形容狰狞,被人丢弃。如此,这短而无救的美才深入骨髓,令人怀恋。决不苟延残喘。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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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不知不觉已经进入初中最后一年了--初三。今天我早早来到学校,也是我第一次这么早来学校。但当我跨入教室门时,眼前的景象让我吃了一惊,已经有一大半的同学在教师里看书了,是那样的认真,那样的安静,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到。我猫步似的走到自己的座位上,随便打开一本书看了起来。但实际上我并没有在认真看书,而是想刚才的那一幕,也是那一幕让我有了感慨。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上几届的初三同学为什么说读初三难了。是啊!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每天的时间都被学习分配的满满的,这使同学们的脸上改变了第一步跨进初中大门时的那张脸,变得紧张、苦闷、哀愁的表情,这也许是压力的原因吧。有来自家长的压力,有来自老师的压力,有来自同学们自己的压力。在明年六月的那几天,将是改变同学们命运的几天,也是同学们在这三年里努力的一个总结。经过这次的改变同学们将会走上自己人生的道路,有走到社会上的,有去读各种学校的,有拿着自己理想的高中学校入取通知书跨进了高中的大门。因此同学们现在如此的努力,也许是应该的吧,也是每个人所必须经过的道路。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了,希望同学们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吧!4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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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成长如一七彩藤蔓,轻轻悄悄地绕上生命的大树,等她结出果实来,你去体味、品尝,就会发现其中的许多酸甜苦辣。恍然间,初三岁月已跃然眼前,我的人生开始进入了另外一片新天地。初三是人生成长中的一个重要阶梯。她的天空如何呢?是蓝?是红?还是……小时候,我不断遐想着,琢磨着,可望而不可及。我跑去问爷爷,爷爷说:“我们那时哪有什么初三,即便有,它的天空也是黑色的。”望着爷爷说话时的满脸沧桑,再抬眼看看红日当头的天空,总也闹不明白:天空怎么会是黑色的呢?稍大些后,爸爸对我说:“我们初三的天空,是灰色的。”看着爸爸那满怀深意的眼神,又举头望望烟雾缭绕的天空,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日思夜想盼望着快快长大,好去领略一下属于自己初三的天空。而在内心深处,我们初三的天空应该是蓝色的。在蓝蓝的天空下,有一片绿色的草地,草地上有位漂亮的女孩。她的童年是蓝色的,她的心情是蓝色的,她的未来也应该是蓝色的,她就是我。今天,伴随儿时“蓝色”的梦,我真切地走进了属于自己的初三的天空下。这时发现:其实,我们初三的天空是彩色的,正像那雨后的彩虹。红色象征热情、胜利;绿色象征宁静、和平;白色象征圣洁、典雅;黑色象征沉重、痛苦……(1)罗兰紫+粉红=梦里的初三好不容易才从儿时的迷恋中回过神来,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成了初三的大哥大姐。看着楼下快乐嬉戏的学弟学妹们,甚至还想再在他们身上找回些什么,结果倒是勾起了吾辈“尚在稚童”时候对初三的憧憬:盼望成为初三的大哥大姐时的自豪感---虚荣;感受自己在初三学到好多好多知识时的成就感---盼许;默想每日奋战书山题海时的情形---恐惧;遥望在中考场上时的光景---紧张,还有升入理想高中和大学时的兴奋……初三与成长这两个概念对我来说有两个方面,她既代表着我逐渐走向成熟,又标志着将远离那童稚的天真年代。我喜欢童稚天真的那个年代。因为那时,同学之间没有利益争端,没有明枪暗箭、勾心斗角;有的只是一份单调而又纯洁的友谊。虽说有时也会争吵,也会赌气,但却是一瞬间的事,刚刚发生了什么,不记得了。这“健忘”让我的童年和少年生活咀嚼出太多的回味。我喜欢童稚天真的那个年代。因为那时,我有足够充分的理由久赖于床;我有足够充分的理由整天粘着父母;我有足够充分的理由为自己所犯下的“滔天大罪”而辩解。那时,世界仿佛全都围着自己转,没有忧愁,没有泪水,有的只是那一份至今仍飘香着的快乐。梦里初三的天空应该是罗兰紫加粉红,一如孩童的幼稚天真。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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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控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懒得去打字,我,知道她们喜欢站在高高的楼层上,往底下看那种俯瞰天下的感觉,好像整个天下尽在我手全都在我的掌控之中。他们确实也将这样的故事情节跟你说了出来,可是却未必能够让你听得真切,因为你喜欢的只是这样一个录音的功能,你喜欢听到他们声音的时候,同时也能够看到字幕。只不过那些能够支持你的人都全身心的投入到其中。可是你不要忘记了他们也是有自己的生活需要去兼顾的,他们有着自己的人生需要去经营,她们有着自己心爱的人和被爱的人。他们也有着自己人生的喜怒哀乐。所以你可以在你思考问题的过程当中把所有这些因素都能够考虑进去,不是每个人都必须要,因为这些因素而担惊受怕的。就算是他们所面临的情况真的是岌岌可危,他们依旧能够疯狂的去想一些问题的方案,而不是一个人在这里担惊受怕。就算是他们所面临的情况真的是岌岌可危,他们依旧能够疯狂的去想一些问题的方案,而不是一个人在这里担惊受怕。我想如果要学习的话,你确实应该从这样的故事当中学习到更多的东西,不仅仅是一本言情小说那么严重。就好像那些在你生命之中隐藏着的所有的真相。其实都开始招人若杰。45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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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掌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红掌。它之所以叫红掌,是因为它的花朵像一个鲜红的手掌。它刚长出来的时候花苞非常有趣,像一个细长的辣椒。不过红掌的花苞不大引人注目,引人注目的是它长大的花朵。两三天后,花苞像卷轴一样慢慢展开,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片大红,简直比太阳还红,显眼极了。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大大的红色桃心,虽然分布的比较稀疏,但足够把一片绿色点缀得焕然一新。在一片火红的桃心当中,挺立着一个细细的小圆柱,这就是红掌的花蕊。刚刚开放的时候花蕊是淡黄色的,等花朵完全展开时,花蕊就变成橘黄色的了。在大红色的“手掌”的映衬下,花蕊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而且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我摸了摸花蕊,突然疼得“哎呦”一声,像是被针扎了一样,原来花蕊上还有一些小刺。后来等花儿枯萎了,花蕊就变成棕色的了。叶子和花朵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要大很多,淡绿色的叶脉四通八达。尤其是那些翠绿的叶子,显得生机勃勃,阳光一照就熠熠生辉,像涂了蜡似的。新长出来的嫩叶不大引人注意,但也是很可爱的。俯瞰红掌,你还会发现它的枝叶密密麻麻,像一个茂盛的植物王国。这就是我喜爱的红掌。450字 三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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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掌今天,上作文课的时候,我们教室里多了个新朋友——“红掌”。这是一种水培的植物,它的家乡在遥远的南美洲,是热带植物。它生活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它的根错综盘杂,十分茂盛,根须的颜色是白、黑、绿三种颜色,那种白黑相间的就像鱼腥草一样,许许多多的根交错在一起,大多还是白色的,又像老爷爷的胡须一样!继续向上看,就可以看到一根根笔直笔直的茎,犹如翠绿色的天然筷子,它们又细、又绿、又直。高的大概三十厘米,矮的也约有二十厘米高。茎上长着爱心形的绿叶,摸上去很柔嫩。叶子中有着一朵朵花,花蕊部像迷你型的小蜡烛和迷你型的小香蕉,黄黄的、小小的,十分可爱,而花瓣不大,像一双双小孩的红色的手掌,所以才叫红掌。碧绿的叶子和火红的花朵簇拥在一起,那叶子就像是一位位花仙子,十分华贵。你若仔细看,还有些叶子正从绿而慢慢变成红色的了。这称得上是一株神奇而又美丽的植物。据说这种红掌花的花语是热烈、快乐!真是名符其实!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4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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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掌我家有一盆红掌,红掌的花期很久,几乎一整年都顶着那红红的小伞。红掌就摆在我家客厅里,一回到家,打开门就能看到那束耀眼的光。然后才知是那盆红掌。每当有风拂过,她只是微微颔首,仿佛在向我们行礼。红掌的叶子呈爱心型,叶子刚长出来时是向里卷的,呈嫩绿色。渐渐地变成大爱心。一眼望去,参差的绿映着鲜艳的红。鲜艳的红透着参差的绿。两种颜色差别不小,却能相互融合的恰到好处。独具艺术感。那片参差的绿叶中有的高,有的低。有的嫩绿。有的绿得深邃。但无论如何,只要有老叶就有新枝。红肿的花瓣和叶子一样也是爱心型钢,种出来时同样也是卷起来的。花瓣的颜色是桃红色的。也有时会是殷红的,给人一种古典的美感。红掌的花只有一片花瓣,上面立着一个蜡烛时的花蕊。最小却是高高抬起头。因此她还有一个很浪漫的名字一一花烛。花烛这个名字让人浮想联翩,仿佛他真是那根殷红的小蜡烛。火苗闪烁着,烛影摇红。花烛毕竟是红,终会枯萎,但是花谢了。另一处会冒出一株花骨朵,花开的同时也可能会有别的花枯萎,凋零。我想花烛的盛开,凋零,就好比我们的人生。人生总会有悲欢离合,总会有花开花谢,没有常开不败的花,也没有仪式不变,顺顺利利的人生。4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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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掌我家有一盆红掌,它把客厅一角装扮得十分美丽。这株红掌住在白色的“小房子”中,一簇簇枝干从根部抽出,慢慢地散开来,碧绿的叶子重重叠叠,不留一点儿缝隙。远远看去,绿色的大圆盘中间冒出一朵朵手掌似的花儿来。走近一看,它们的颜色各不相同,有西瓜红、深红、紫红,还有几朵是红绿相间的。花儿的形状大小各异,有的完全盛开,比手掌还大;有的正待绽放,只有掌心般大小。但它们都有一根淡黄色毛毛虫似的花蕊,花蕊上布满了小小的颗粒状的小苞。我不小心碰了一下花枝,有的红掌微微弯下腰,好像在给我行礼;有的微微摇曳着,好像一个个小仙女在跳舞;还有的轻轻抖动着,一副害怕的样子。瞧!它们俩你碰碰我,我碰碰你,一副很亲切的样子,好像在说悄悄话呢!我感觉自己就是其中的一朵花儿,正和它们无忧无虑地玩游戏。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突然发现有一朵花骨朵耷拉着脑袋,好像在打盹儿。咦?亭亭玉立的花骨朵儿怎么这样有气无力呢?我有些担心,妈妈却笑着对我说,没事的,红掌是一种生命力很旺盛的植物,或许它有点口渴了。我赶紧拿起喷壶,对着这株红掌根部轻轻地喷了一些水,对它说,快喝吧!几天以后,我再去看时,它又对我绽开了笑脸。45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