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之剑
公元750年,世界上除了人类智慧生命体,又出现了一个以杀戮为快乐的生命体——黑乌灵,具有超强的再生能力,战斗力高于人类,现在人类的居住点一个一个被破坏,人类一个个死亡。世界已经只有5个护卫之城:阿洛比斯,布雷克,莫影,洛基,米修斯。幸存者们建起一座座防卫墙,来阻挡黑乌灵。
明媚的阳光照在阿洛比斯的草坪上,温和的微风吹动着花草,一个十四岁少年躺在草坪上睡懒觉。“墨轩,该醒来了,爸爸马上要走了,你难道不去送他吗?”。一个十五岁的女孩说着。“知道了,西莉亚,我这就去。”墨轩伸了个懒腰,向家的方向走去。
轰!墙外一阵声音传来,原来黑乌灵攻来了,墨轩与西莉亚疯狂向家跑去,当跑回家时,一切都晚了,一个温馨的家就这样消失了,墨轩与西莉亚含着泪水调转方向向避难处跑去。
“嗷嗷嗷!”一个黑乌灵挡住了姐弟的去路。黑乌灵伸出黑色的爪子攻向两姐弟,一发千钧之际,防卫军从楼上跳下来,用剑旋转180度,杀死了黑乌灵。
墨轩惊呆了,他励志逃命后,要成为防卫军杀死所有黑乌灵,为家人报仇。
防卫军将他们带入渡口,将他们送上了船。眼看黑乌灵就要跟过来了,所有的防卫军拼命的最后一搏。此时一个黑影出现,所有人望天上一看,一个巨型黑乌灵出现了,全城开始惊慌,疯狂向渡口跑去。
嘟嘟嘟!船开了,船员们松了一口气,墨轩含着眼泪望着自己的故乡,发誓一定要杀死所有黑乌灵。
就这样一个城市被攻破了,船队只能前往下一个城——布雷克。
初一:刀剑&圣域s
梦,我们谈谈
我的梦还在,却像花一般,在风雨中摧败;像流星一般,在天际中消亡,永远埋葬。我的梦我的痛……梦之境。
——题记
再说梦,对于梦我有自己的理解,梦是无限定义的,有虚有实、有大有小;对于自己梦是唯一的,是支撑生命的动力,它是神奇、美妙的。但有时梦也是阻碍,为它伤,为他哭!对于我梦有时让我惘然,让我奢望,我更觉得我是空想主义,幻想世界种种……
梦想这个名词有着深的内涵,在每个人的词典中有不同的解释,梦想有时不等同于理想。有梦才有希望,无梦就没动力,有梦就要去实现,行动才是成功的真理,不过也不全要这样,因为有些人只是用梦来支撑住自己的生活、支撑住灵魂,让自己活得不孤独,梦对于他只是生存信念。
其实我觉得我们生活的地球也是一个大梦境,梦境因人而异,最终到死都活在自己的梦中,无声无息、无影无踪地匆匆逝去无处捕捉,有的只是不同的曲折的人生余迹,没有华丽,而仅仅只是消逝的光彩。世上有多少耀眼的梦?多少“实成”的梦?多的是空想,多的是虚假,但这却不是所有。
这样的人无处不在,因为社会的不公平,对于他们的呼喊大地只是微微的颤抖罢了,所以这群体的人学会适应、学会自己追梦、造梦,使之在他们世界中形成大同精神,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梦想,共同的处境;而对于绝大部分富人只是用钱买梦,他们认为有钱就是一切,却无处寻求,久之在他们世界中萌生个人精神变得自私,因为不同的贪婪。
梦,让我们再谈谈。至从人类有思想起你就出现了,永远陪伴在我们身旁。让我为你歌唱,为你舞蹈,因为你深深地印在我的灵魂之中。不管古今中外,小到个人大到国家民族,梦无处不在,从没有断灭过。
为梦想而用尽一生心血去追求的人不在少数,例如汉代史官司马迁受了宫刑而没有放弃《史记》,才让我们看到这不朽之作;近代为民主主义革命而牺牲的孙中山等领导的革命党人,他们用他们的身躯为民主铺路;用文笔为刀剑来抨击黑暗社会的鲁迅,没有停止过他的手,他是民族的魂……从“毛泽东时代”到如今的民主小小实现,这是一代代先驱血肉和梦的信念筑成的。现今的中国又在打一场战而无硝烟的“中国梦”,对于这些大家都是知道的就不多提了,希望祖国早日繁荣。
我的梦想,梦想有一天,梦想之火可以燃烧大地,梦想之声可以响彻云霄,梦想之光可以照亮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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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契约:今定此约,树大哥允许叶妹子在其身上栖身,叶妹子须为树大哥遮阳挡雨。立约一年,两相情愿,绝不反悔,空口无凭,立此为证。立约人:树大哥、叶妹子。中人:土地公公。手印一按,这久经商讨的契约诞生了!树大哥和叶妹子捧着契约,各司其职。之后的每一天,树大哥和叶妹子都住在一起,从早晨看着农民们“晨兴理荒秽”到傍晚“带月荷锄归”,相处得十分融洽。看着这对合作伙伴在柔和的春光中相依相偎,土地公公捋着胡子,欣慰的笑了…………到了盛夏,骄阳似火,炙烤着大地,同时也烘烤着叶妹子。试想,这般柔弱的身躯怎能熬受这如火如荼的烈日的炙晒。看,连土地公公也到树大哥的脚下避阴了。——终于有一天,叶妹子支撑不住了,皮肤变得暗黄,四肢乏力,全身酸痛——她病倒了。于是她蜷缩着身子,躲到了树大哥的手臂下。“你是什么意思?忘了当初的约定了?”“我……我……让我歇……会儿,行吗?”“让你歇会儿,那我呢?”树大哥怒了,震了震臂膀。叶妹子一阵头昏目炫。“哎——呦——!树大哥,求求您!别摇了,行不行?”“别摇了?!你给我滚回去,太阳那么大,我还……”“可我真的支持不住了呀?”“哼,撑不住也得撑,这契约可写得明白着!”树大哥随手把契约一扬。“你少给我耍滑头。”树大哥得理不饶人。叶妹子只好乖乖地回到原位,继续接受烈日的烘烤。她这娇小的身体又怎能与矫健的树大哥相抗衡呢?太阳仍旧是那样的毒。叶妹子不再说话,她只是恨……“这该死的树,太没良心了!有朝一日,我一定离开这个鬼地方。”“哼,也让你来尝尝这全身如着了火般的滋味!”“哗啦啦!”——下雨了。夏日的天,说变就变,这下,叶妹子有救了。她尽情地吮吸着这盛夏的甘霖,为自己补充着足够的养分。渐渐地,叶妹子好起来了,这被烤得枯黄的脸一瞬间变得又嫩又绿,油光焕发。叶妹子好了,她心中那个叛逆的念头再次冉生:我就不相信逃不过你这“树瘟”的魔掌,我就不相信离开你我就不能活。哼,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呢?从此,叶妹子总是在期盼…………一天,风婆婆路过。“真是天助我也!”叶妹子暗自乐道。“策划良久的逃亡计划终于就要实现了!”她心中一阵狂喜。于是,她用力一甩,“啪”的一声,脚筋挣断了。“啊!我自由了!我自由了!”“哎,叶儿呀叶儿——”土地公公摇着脑袋,无奈地叹道…………那一纸契约,也随风飘落。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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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主正如名字所述,放眼望去,整个死亡峡谷内不存在任何植被或灌木。它的地表几乎全都是墨黑色的玄武岩,冷酷的岩石覆盖在大地之上,占据了全部的视线,令人觉得不寒而栗。再加上狂暴无比的强风,如果一个人只身影孤地在这片厌恶生命的领域中穿行,恐怕就连血液也会冻结吧?然而此时此刻,死一般的寂静却被某种强横的力量撕裂了。整个峡谷内布满了横七竖八的裂口,有些甚至深不见底,玄武岩的碎片四散在地,粉尘随风飞舞——就像是有一头猛兽用利爪在这个峡谷中刨过一般,可是事实上,就连巨龙也绝对无法造成这种触目惊心的破坏。能撕裂死亡峡谷的力量只有一种。“剑斗气……没错,而且是‘断山’级的。”兽人仔细地抚摸皮肉外翻的大地,然后满意地叹了口气。从脸上的皱纹来看,他已经有六十来岁了,深褐色的头发中镶入好几缕银丝,并且很长时间没有剪过,宽大的下巴上面也有不少胡子碴,猛一看上去像是从深山里出来的野人。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残破的身体——老兽人左边的袖管是空的,为了保持平衡他不得不披上一件沉重的短斗篷,他的左脚行动起来十分僵硬,尽管穿着靴子,但踏在玄武岩石上却依然发出沉重的声音——这是一条钢做的假肢。死亡峡谷的来访者就这样无言地走着,拖着那条铿钪做响的铁腿,一路查看大地的伤痕。最后,在峡谷的出口处,他终于停下了脚步。近百人正围成一圈肃立,在他们的中央,一名铁塔般高大的兽人战士正失神地望着正前方,一动也不动。他的全身都缠满了绷带,只有几处露出绿色的皮肤。在这片冷酷的黑色土地上,这种搭配格外地刺眼。而在兽人战士的对面,有着火红色眼睛的人类青年正满不在乎地与他对视着。“好了司仪,别在乎那些繁文缛节,让我们快点结束仪式吧。”人类战士催促着一旁的老者。对方只得点了点头,然后开始大声宣布:“路维丝历四二年,挑战者阿尔萨斯战胜了剑圣领主雷克斯,甚至掌握了剑斗气‘断山’级奥义。按照我剑圣一族的传统,现在我宣布,阿尔萨斯有资格担当新一代的剑圣领主。”“如果在场的见证者中,还有谁有疑问,请立刻提出。”回应这句话的只有沉默,于是司仪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兽人。“雷克斯,请交出领主之戒。”说这句话的时候,司仪看到了烙在失败者眼中的痛苦。对于掌握着剑斗气力量的人们来说,唯一能决定一切的只有力量。尽管品格、声望与决断能力同样非常重要,可是掌握着领主之戒,担当雷霆族首领的人,一定是所有雷霆剑圣中最强的那个。时间会消磨去力量的锋锐,在得到戒指的那一天,持有者就明白总有一天自己会老得无法守住它,但雷克斯从未想到自己竟然会在人生的颠峰时期败给这样一个对手~!这个叫阿尔萨斯的人类剑圣今年只有二十岁,但和那些缺乏经验的同龄人完全不同,他拥有难以想象的力量——阿尔萨斯甚至掌握了传说中的‘断山’。当决斗开始时,那种排山倒海的攻击令所向披靡的兽人第一次产生了胆怯,之后的形势毫无悬念。自己已经彻底输了,而且也许尽一生的精力都无法追赶上这个眼中燃烧着火焰的对手。“请交出领主之戒。”等了半晌后,司仪加重语气,重复发话。雷克斯这才从懊悔与失神中醒悟过来,他缓慢地褪下手上的戒指,然后递到了青年伸出的手上。接着,高傲的兽人弯下膝盖,跪在了地上。对于失败者来说,这是领主交接仪式中最痛苦的部分。高傲的剑圣必须额头触地,向对手表示臣服,而在这漫长的叩拜中,力量决定一切的信念将会永远地印刻在跪地者和所有人的灵魂之中。每一名身处死亡峡谷中的剑圣都在无言地注视着眼前的景象,但突然间,一个沙哑的声音却打断了人们的冥想。“你叫阿尔萨斯?”所有的人都将视线转了过来,其中混合着惊讶,轻蔑与愤怒。剑圣一族在卡那多斯大陆上的势力几乎无人能及,就连王公贵族也不能轻易冒犯,但眼前这个缺胳膊少腿的老兽人却胆敢打断如此重要的雷霆之戒交接仪式?可是冒犯者似乎根本就不在乎。他只是扫视了一下周围,然后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那名青年的身上。“没错,就是我。”对方有些迷惑,“你……有什么事?”“看看你手中的戒指,它的上面雕刻着一道闪电。”老兽人眯起眼睛,“拥有了这枚戒指,就相当于成为了雷霆一族的首领,整个北卡那多斯最强大的剑圣。现在的你,足以与猎潮剑圣和暴风剑圣并驾齐驱。”“你已经站在了常人难以企及的颠峰,还有什么样的目标呢?”那声音中带着一种老练的试探,但阿尔萨斯却冷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会很有趣,原来又是这种老套的东西。如果你是说客的话,最好立刻就滚。”阿尔萨斯扬手就是一剑,无形的斗气从老兽人的耳畔擦了过去,带起一道鲜红的血痕。“精准有力,而且对于斗气的引入也恰倒好处,你具有很高的天赋。”老兽人却连眉毛都不皱一下,只是轻轻地拭了一下脸,“如果不喜欢说教的话,这个或许能让你觉得有点意思。”他说着,从怀了掏出一个东西,丢向阿尔萨斯。对方漫不经心地抓住那个闪亮的东西,然后扫了一眼。下一瞬间,阿尔萨斯的瞳孔却顿时收缩,整个人一下就紧绷起来。老兽人丢过来的是一枚戒指,上面所镌刻的图案既不是雷霆,也不是暴风或海浪。那上面刻着的是一朵燃烧的火焰。传说中的火焰之戒,一枚属于剑圣三大分支统领者的戒指。“这是?”阿尔萨斯有些难以置信,傲慢的青年不得不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司仪。而当老人看清之后,忍不住低低地喊出了声。“这是帕西蒙的戒指~!”司仪声音令周围的人们顿时浑身一颤。作为统领整个卡那多斯大陆剑圣的领袖,那位强悍的兽人早在三十年前就突然消失了,连同象征着最强的那枚戒指一起。可是现在,毫无征兆地,火焰之戒却突然再度出现,而且竟然直接落在了自己的掌心中。巧合,还是命运?“你究竟从哪里得到的?”很显然,现在已经没人打算让这名不速之客就这样离开了,气氛在一瞬间剑拔弩张。半跪在地的雷克斯也正以警觉的表情打量着那名老兽人。被质问者干笑了几声,露出一种痛苦而又无奈的表情:“我就是帕西蒙。”人群在一瞬间炸开了锅,“不可能”之类的喧哗声充斥于耳,可是阿尔萨斯却只是问了一句:“看样子你输了。”“嘿嘿,一点都没错。”传说中的剑圣,眼前残缺的老人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盖过了所有的嘈杂,“我这个卡那多斯最强的剑圣被人打得落花流水,靠着施舍才拣回一条命,不过那是整整三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我知道自己已经老了,而火焰之戒需要一个继承人。”“年轻的剑圣,雷霆族的首领,你想继承这枚戒指吗?”帕西蒙一字一顿地问道。阿尔萨斯点了点头。但在这时,司仪却愤怒地阻止了他:“不要轻易地订下约定,我们并未确定他的身份,谁知道这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不能因为一枚戒指就……”“有戒指便足够了吧?”年轻人不耐烦地打断对方,“如果他不是帕西蒙,那就说明他已经杀了传说中的剑圣并将戒指据为己有,这不是很简单的逻辑?”“可是……”“得了,只要够强,谁都有资格发言,这不是不成文的规定吗?”阿尔萨斯皱起眉头,以冷酷的语调迫使司仪住了口,“他至少曾经强大过,所以让我听听这个人要说些什么。如果是只针对我的要求,那决定也将由我一人做出,你们谁都不许插嘴~!”“很好。”老兽人满意地眯起眼睛,“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一柄利剑。”“告诉我你的条件。”雷霆族的新首领以目光压制住周围所有人的喧哗,然后凝视着对方的眼睛。“替我击败雅加西,人们称为‘皇帝’的那个男人。”帕西蒙舔着嘴唇,“五年一次的大卢尔德竞技大会就要开始了,雅加西一定会参加,我希望你能在这个世界面前击败他。”永远不会老去,永远保持着警觉,大卢尔德竞技场永远的冠军,曾参与过几百年前的某个黎明之战,拥有无双的剑术,一次便斩杀三千名精灵王国的精英战士,据说近几年他甚至战胜了火焰之王美露基狄克——这就是皇帝雅加西。如果说剑斗气对于人们来说是个传说中的存在,那么皇帝对于剑圣们来说,同样是个传说。甚至有人认为皇帝曾窃取了只属于神的力量。“但传说毕竟不会让人感到害怕,只有在与皇帝面对面地战斗过后,你才会明白什么叫做绝对。”帕西蒙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钢腿,眼神失落地望向前方,“据说,在与皇帝交战过的无数战士中,我是唯一活下来的人。很幸运对吧?可是我从此却明白了自己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程度——并不是因为身体残缺的关系——对于渴望力量的人来说,这是难以忍受的事情。”“所以自从三十年前,大竞技场的决斗过后,你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并且运用势力封锁了关于那场决斗的一切消息。”“没错,我不希望剑斗气的威名因此受到影响。在那之后,我一直在寻找着能击败皇帝的战士,每时每刻都在寻找。”“为什么会找到我?”“因为皇帝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老兽人低声回答,“而且我也没办法去选出千年一人的最强剑圣。所以只能选择你了,三十年来最强的剑圣。”他的目光中掠过一道狡黠的波澜。目前两人正位于前往大陆南方的旅途中。尽管雷霆族的长老们全都持反对态度,但阿尔萨斯依然决定跟随这个来历不明、持有火焰之戒的老兽人。年轻的剑圣并不在乎听到的信息中会带有谎言,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战斗。“告诉我关于皇帝的事。”“我当然会告诉你,否则根本一点胜算都没有。”帕西蒙摆了摆手,“可是在学习这些理论之前,更重要的是感觉。你必须先亲眼看过雅加西的战斗方式,才能明白我告诉你的一切。”“已经有人要同他决斗了吗?”阿尔萨斯抬起头。“决斗?那只是一场虐杀而已。”兽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但是依然值得去看……那种难以想象的虐杀。”路维丝历四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两人终于抵达了大卢尔德。这座城市的别名是“千年之城”。它曾经是整个卡那多斯最繁荣的城市,无数崛起帝国的首都,法师研讨的圣地,就连女神们也对其钟爱有加。在历史记载中,有三位神明曾选择这个城市作为神眷之地,至今属于她们的遗迹仍然存在于此。但比起那些来,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大卢尔德竞技场坐落于此。无论在动荡之年还是和平之年,千年之间竞技大会从未有过间断,每过五年,它总是会按时开启厚重无比的蔷薇大门,呼唤战士们的到来。而无数回应呼唤、将热血抛洒在热砂战场上的勇者们,每一次都为古老的竞技场以及以竞技场为中心的大卢尔德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活力。现在,这座足以容纳数十万人的圆形建筑就在阿尔萨斯的面前威严地屹立着,仿佛一座无法跨越的高山,吞噬了年轻剑圣的全部视线。“周围的一切都在改变,可是竞技场却会永远地存在于此,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帕西蒙感慨地叹了口气,苍老的表情在一瞬间舒展开来。“的确很震撼,可是我见过比这更宏伟的场面。”阿尔萨斯却只是耸了耸肩,那种淡漠是游走于刀锋和死亡间的人才会拥有的,“任何一座山脉都比人工建筑要宏伟得多,而且论年龄的话,如果竞技场已经存在了一千年,那山脉与河流起码也存在了一万年吧?”“我没想到你辩论的功夫也这么好。”老兽人轻笑起来,“不过你搞错了,对于我们战士来说,竞技场本身并不是重点。”“只有竞技场中的那片红色土地——热砂战场,才是战士真正的归宿之地。”说这话的时候,帕西蒙的表情异常严肃。他好象已不再是那个被斩去一半身体的失败者,而是回到了三十年前,成为了统领着三大剑圣分支的最强战士,掌握着“断山”的奥秘,燃烧着火焰般的灵魂。那片土地究竟是什么,能让人变得如此不顾一切?阿尔萨斯无言地注视着身旁的老人,下意识地抚摸剑柄。“好了,我们进去吧。”帕西蒙终于回过了神,深吸了口气后如此说道,“跟我来,从侧门进。”“那这里呢?”青年指了指正面高达三十米的蔷薇大门。“这里是供竞技者使用的通道,今天的我们只是观众而已。”老兽人头也不回,“不过很快,你就该通过蔷薇门了。很快。”很显然,尽管帕西蒙失去了左手与左脚,可是他的势力依然不容小觑。阿尔萨斯与老兽人所在的位置是整个竞技场中数一数二的,视野非常开阔,场中央广阔的热砂战场尽收眼底。年轻的剑圣就那样站在看台的最前,无言地注视着这片传说中的红土。古老的花岗岩在诉说着悠久的历史,鼎沸的欢呼声在烧灼着战士的神经,锋利的刀剑反射着刺眼的阳光,等待着啜取血液的那一刻。“今天是大卢尔德竞技盛典的第一天,按照传统惯例,挑战组的战士们将在此时此刻与皇帝一决高下~!”宣讲官洪亮的声音经魔法扩大后传到了竞技场的每一处,也打断了年轻剑圣的思考。“请允许我介绍这些年轻而勇敢的竞技者,他们是——来自风暴之城的风暴剑圣瑞安,以赏金任务成名的流浪剑圣斯帕克,以及来自圣城斯坦利的皇家骑士艾伯特~!”伴随着雷鸣般的欢呼声,三名挑战者缓缓步入那片传说的土地。鲜红的玫瑰色花瓣从半空中洒下,很快就与赤色的沙砾混在一起。不过几分钟以后,掺入战场的恐怕不会是浪漫的花朵——而是战士们温热的血液。“风暴一族的首领也来这里了吗,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阿尔萨斯扭头发问。尽管他对于剑圣三大分支之间的来往并不关心,但那名剑术高超的瑞安居然会成为挑战者,的确出乎意料。“他连初级的‘断山’都没掌握。”帕西蒙只是耸了耸肩。“即使如此,他也绝对算得上是一流的战士。而且很显然,那个骑士和另外一名流浪剑圣的实力恐怕也不会在瑞安之下。”青年陷入思考,“你应该明白,剑圣的力量是以几何级数递增的……这是支功守兼备的队伍,皇帝一人真有可能战胜他们吗?”老兽人正准备解释,一阵更加巨大的欢呼声突然朝着他们涌了过来——比刚才那阵要猛烈得多,简直就好象是澎湃的海浪。所有的人都举起了双手,高喊着同一个名字。“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热砂战场的另一侧,雕刻着蔷薇与荆棘的精金大门正缓缓开启。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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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假醒拘一缕青丝剪不断那般离愁太谦、太悲演一曲殇乱曲终人散。镜中的人啊一舞倾城终究是伤∨.她用生命血誓今生的相遇他用灵魂缔结来世的擦肩奈何奈何奈何不归彼岸彼岸彼岸花开。┅┅Ki n g1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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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渊之剑阿斗我见到了阿斗。真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喝酒,对着那轮和他一样黯淡的月亮一杯一杯喝得正欢。我看着他的背影,雍容华贵的锦衣玉袍套在削瘦的身体上,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萧索寂然。他转过身来,探究的眼光看向我,眼底泛着一抹淡淡的琉璃般的色彩。乌黑的眼睛映出天边的冷月,澄澈的眸中透着无以言喻的冰凉。——那是一种仿佛看破世间万物的悲哀与淡泊。我有些讶异:这似乎不是我认识的那个阿斗。在历史书上,在各种课外书籍中,阿斗都被描写为一个极其贪图享乐的人,他放弃了父亲呕心沥血打下的江山,放弃了孔明替他辛苦维持的家业,选择了乐不思蜀。那个阿斗,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眼神的。“你……是刘禅?”我惊疑地问。他依然用那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修长的手指握住手中的金杯,“我是,你……”我微微一笑,放下心来:“独自一人喝酒,借酒消愁更愁啊,不如我陪你聊聊天吧。”他也未深究,只是笑了一下,有些苦涩。便转过头去,继续像尊雕像一样抬头望月。“喂,那个那个阿斗叔叔啊,你那么深沉干什么?好像不是平常的你啊。”我故作轻松地问,缓解一下压抑的气氛。他转过头来,很突兀的说了一句:“你恨我吗?小姑娘。”我尴尬地一笑,我又不是蜀国人,恨他作甚?“这个嘛,我不恨你啦,只不过你为什么要向魏国臣服呢?”这才是重点,问到了答案,也不枉我千里迢迢穿越时空跑一趟。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了出来,“臣服吗?”他闭上眼睛,“不臣服又能怎么样呢?亚父已死,我的能力我自己再清楚不过。就算我站出来又怎么样,蜀国能敌得过魏国吗?”他长袖一拢,又饮下一杯酒,身影低沉沙哑,似乎在自言自语,喃喃道:“蜀国自夷陵之战后势力削弱,亚父虽力治蜀国,却也无力改变当时状况。而后亚父东征之时死了,蜀国已日益衰败,黄皓当政,我……我能怎么办?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好王,我很懦弱,但我就算勇敢地站出来又有何用?无论如何,蜀国必败啊!”我纳闷:“为什么这么说呢?你就这么没信心吗?”这或许只是他的借口吧,如此笃定己国必败的国君还真少见啊。他苦笑,“小姑娘,你知道当时蜀国还有多少可以战斗的军队吗?”我摇头,还真不知道。他似乎漫不经心地道:“不到五万。”不到五万?!我终于有些明白了。可是……“小姑娘啊,打起战来可是要死人的,”他低低地感叹,“不管怎样,受灾受难的总是百姓啊!如果牺牲我一人的尊严,一人的天下,就可换来那么多人的命,又有何不可?”他黯淡的眼睛忽然亮得逼人,“国土又如何?权力又如何?没有了百姓没有了家这王做来又有何用?!王者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如果为了国土为了疆域为了我那所谓的王族尊严为了我的享乐我的权利我的身家性命就丢下我的百姓……我于心……何忍啊?!”我惊讶地望着他。他,一个在世人眼中为了眼前的安逸放弃了家国,辜负了对他予以重望的父亲为他鞠躬尽瘁的亚父的忘本小人,一个贪图荣华富贵懦弱无能的扶不起的阿斗,为了他的责任,竟如此作为!任人们骂他侮辱他,却依然做出一副沉迷于声犬色马荣华富贵之中的假象,仅仅是为了让他的百姓不要因他而死啊!我不禁动容,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啊!处心积虑的把错往自己身上揽,心中却怀有天下百姓,他……着实是一位令人不得不尊敬的圣人!一朵云飘过遮住了原本就不怎么亮的月亮,没有了光,使我看不清他眼中的神色,但他灼灼的眼睛却燃烧着一种炽热。绝望的炽热。“小姑娘,谢谢你,把心里话说出来之后,果然心中缓解许多。天色已晚,你从哪儿来,就回到哪儿去吧”他轻轻叹息一声,接着喝他的酒。我也沉重的叹口气,握紧手中的古剑,喃喃地念了几句咒语,心中泛起一阵莫名的悲哀。阿斗。刘禅。我在心中默念着。他,是一个好人,却不是一个好的君王。他,遭天下人唾弃与不屑,可我却清楚,他把所有的寂寞和无奈都埋在心底,把所有的哀伤都留给自己。我真的不知他在做此决定之时有何感想?是无奈?是屈辱?是不甘?还是恨自己无能?或许什么都不是,从他淡漠的眼中读不出这些,他在保护爱他为他而死而战而活的人们,让他们不要受伤害,让所有人都好好地……活着。那是一种无需染血的侠性,一种不自觉的善良。回到家中,翻开桌上的《中国通史》,第132面。上面赫然写着:“刘后主昏庸无能,宦官黄皓当政,专权用事,政治昏庸腐败,蜀国日益衰弱。公元263年,魏伐蜀,蜀降……”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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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之契约有人说,新月似芽,半月如瓢,圆月如西子之明眸。这似明眸的圆月要用在中秋之月上,实为不妥,谚语有“八月十五云遮月”之说。云生月隐,神秘、迷离。此中秋圆月虽不及西子之善睐明眸,却独具情调。——题记中秋节,如一位翩翩起舞的仙子,在我们的盼望中,她悄悄地降临了……这天晚上,下起了牛毛细雨,我看着朦朦胧胧的院里,一轮皎洁的白玉盘、几颗快活的眨着眼睛的星芒如画般地镶在了夜幕中。月实光华,不失美。她为大地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白纱,朦胧中我隐隐约约看到月亮有一个窈窕的身影。那是心在凡间的仙子----嫦娥吗?她寂寞吗?回答的只有雨和风。我不禁鼻子酸酸的,无尽的思念飘渺在这人间中。为何世间总会有离别?我指着天空说:“那就是最好的回答。”顿时,泪流满面。忽然,脑海里浮现着姐姐的脸庞,她远在他乡,她过得好吗?可是我不是超人,我恨不得现在就飞过去,去看看姐姐。中秋本是团圆之际,可身在外的游子会思念家吗?身在他国的华人会想念生自己养自己的故乡吗?回答是肯定的。月饼象征着团圆,可是如今团圆的家庭又有几个?吃那月饼又有和意义?是要给自己一个安慰吗?呵,还是炫耀?也许只是给同学们一个多余的话题。中秋节到了,我希望今年的中秋月更圆、更明,更祈望我的亲人愈加健康、我的家乡愈加美丽、富饶;也从内心起期望祖国更加繁荣、昌盛。或许,这就是我中秋情结的真谛。四年级:田甜5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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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之剑灵天月天封半萧天风绝玄皇魔月风绝剑一风剑剑天剑流龙泪玄星剑剑剑剑││││││││法神幽 力 道仙风 瞬第一章:血战冥界一阵风刮过,他倒在地上,喷了一口鲜血,勉强的说到:“冥王!你不要再危害凡界了!不然的话,天下万物的法力、神力、幽名、力量、道术、仙术、风月、瞬术将化为天下最强的利器,来打败你!”冥王微微一笑,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次笑:“我冥王没有怕的东西!让我看看它们的实力,我要让你明白力量才是唯一的!我具有最强的力量!”那个人勉强一笑:“不可能的,万物之心才最强!当人们的八种力量和为一体时,能呼风唤雪,就算那时你的力量到达最顶峰,也会被万物的精神——精神风元,也就是1三把剑聚集万物的精神而出现的东西打败!别逞强了!”冥王大怒,用出冥咒,将那个人封在冥狱(冥界的中心)下面,让那个人终日不见光,还受百毒虫侵蚀,一千年后,那个人将完全消失。在那个人被封印的时候,万物周围围着八种光,后来每种相同的光融为一体,消失在天空中。顿时,风雨呼啸,吹打着冥界,而且在那时,有八个孩子出生了。五年后现在魔兵横行凡界,而圣界的法门消失,仙人们也无能为力。李月风终日呆在家中。但是现在的皇帝昏庸无能,只好挨家挨户的抓人参战,而且李月风的父亲——李萧寒,也被捉去了,母亲也得了重病。李月寒天天习武,想去打败冥王,解救天下。一天晚上······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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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魂剑的速度能杀人于百步之外,剑的亮度能即刻崩溃对手的内心防线,剑需杀手的支配与手脚。杀手影响着剑,剑影响着杀手。所谓“心中有剑,剑在心中”关键便在于你是否能爆发那剑真正的力量,是否有勇气去迎接那把剑,是否有信心亮出自己的剑。这,便是成功的一半。战胜对手,不在于色身,而在于心。剑的杀气可使对手在百步之外,气绝而亡,剑的杀气也可使自己经脉尽断而亡,这便是决心赠于你毁灭性的力量。你可战胜他人,也可断送自己。然而,有时剑也会发出一种对光明的召唤,对亮容的追求。剑,即可穿透一个人的心,也可感化一颗心,也就是说,剑,可是人毁灭,也可使人重生。毁灭了一个黑暗的灵魂,重生了一个光明的孩童。剑的真正境界便在于此。它的真正的力量,那便是爱啊。虽然毁灭对手四一种胜利,然而感化敌人那才是对对手的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与战胜。剑之魂在于此,心之魂也在于此。一柄好剑,并不是说削铁如泥便是好剑,并不是说得心应手便是好剑。一柄好剑的真正力量,并不是毁灭。其实毁灭是一种人之欲望的产物罢了。然而,一柄好剑与它主人的心灵的一致和剑魂与人心中的那份宽容、紧密相接的时候,那才便是一柄所向无敌的剑。一柄战无不克的剑。即使剑刃已千疮百孔。然而,它还是一柄绝世好剑,因为,剑魂不朽,爱不朽。尘沙漫漫,飓风狂吼。夕阳下,对手弃了剑……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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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之剑王克平看着王云梦奇怪的表情,追问道:“怎么了?”王云梦立刻回过神来,“没,没什么!”王克平知道她有话瞒着自己就没再去追问。王云梦犹豫了很常时间,对王克平说:“希望我们能成为好朋友。”王克平感觉到王梦云给他带来的不仅是有熟悉感,还有神秘感。看着她美丽的容貌他最终把自己的想法抛在了脑后。后来班主任讲的同学们一句也没听进去,男生们视王克平为仇人,女生们视王云梦为仇人,他们还不时说一说话,却不知道已经被人视为仇人了。苏雪也不时地回过头,本来她只是和王克平都把对方当成死党,但看着他们俩交谈地如此开心,心中第一次有了醋意。上课时王云梦同过与王克平交谈,彼此都了解些,王克平性子直,有什么说什么,王云梦也比较开朗又善解人意,俩人还真像老朋友见面一样。直到下课,一群饿狼似的男生都聚过来,“王云梦,你有没有男朋友?”“王云梦,下午有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看电影”“云梦当我女朋友吧!”周围的人无不挣着抢着与王云梦交谈,可是王云梦根本就不理会他们,似乎见惯不怪了。正当他们失望的时候,王云梦却转过头对王克平说:“下午去我家玩吧!我还有些事情要问你,好吗?”王克平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群男生都虎视耽耽地看着自己,这不摆明让自己为难吗?“放学再看吧!”他既不好拒绝美女的邀请,又不想惹得人人喊打。最后一节课,王云梦乐得清闲,而王克平头疼不已。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他不知道自己死了多少遍了。5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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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每个人都是一把剑,只是看你怎样让它变得足够锋利!---题记慢慢地我们长大了,可是有时还是会有些孩子的顽劣,喜欢自由,喜欢嬉闹;慢慢地我们成熟了,可是有时还是会有些孩子的烦恼,希望理解,希望宽容。时间在催促着我们向梦想奔跑,可是手中的剑似乎已经生锈难以出鞘。瞧,那剑锈迹斑斑,已经失却初时的灵光。也许是被遗忘了太久太久,久到不知什么时候剑已着锈。我总是喜欢听着音乐回忆着过去点点滴滴,对过去有时也会有一些懊丧(因为自己把剑就那么扔弃在角落里任其生锈斑驳),可是更多的是对未来的希望,有时会感慨自己是多么的幸运,错过了曾经竟还有未来,机会在于把握,好好把握好这次机会重新把剑磨光擦亮。黑夜总是在人不经意间就悄然降临,可是要相信黑夜里往往会有星光,那抹星光就是驱散黑暗的希望,亮出自己的剑,让星光直射剑身,高举利剑让那剑折射出摄人的寒光。机会总是把握在有准备的人手中,也许我们的梦有些遥远,可是要心怀希望,要记住时时磨砺手中的宝剑,也许在不经意间梦想只需你斩断眼前的荆棘就会实现。"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梦想的成功总需我们努力的付出,可是不要气馁,只要坚持下去,相信会有奇迹出现的。命运也许会有种种不公,可是要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天降难题我亮剑。天不顺我我逆天,剑斩天下不平言。5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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