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_1200字
现代人的食谱中,除却老一辈,年轻人们已经很少喝粥了。一问为什么了?答案可想而知。煮一小锅粥,使得其从半锅晶莹的米粒或豆子,慢慢发软,黏稠,到完全香甜的时间,倒不如用来工作、学习和挣钱。至于,早中晚三餐,恨不得顿顿泡面,或直接的去街边的快餐店,从容地点一杯清咖,陪着来一块布丁,十分钟内解决肚子的需求。
或许是受了姥姥,姥爷的影响吧,我从小就嗜粥如命,顿顿来上几大碗,最后恋恋不舍地咬着小勺,挺着圆滚滚的肚子离开饭桌。我的血液,恐怕50%都是这些黏软香甜的粥吧?张抗抗有一篇文章,名为《稀粥南北味》,其中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稀粥对于许多中国人,亦如生命之源泉,一锅一勺一点一滴,从中生长出精血气力、聪明才智,还有顺便喝出来的许多陈规和积习。”张抗抗这一人物我从未听说,但不得不夸赞的是,她这篇文章确实把粥写得秀色可餐,引人寻字便能闻其香。
我们家最常熬的一种粥便是豆粥,将各种颜色的豆子和糙米一起熬,在小火与文火间不停地滚着泡沫,到了最后,还要将快要熬烂的粥轻轻搅拌,直到散发出一种清新的芳香,布满小小的厨房。我常常是第一个跑进厨房,端着一个小小的瓷碗,来上一碗清香扑鼻的豆粥,躲在一旁快速喝了起来。不经意地用小勺一拌,米下五彩的豆子就游了上来,或是煮的时间稍长了吧,豆子常常被“开膛破肚”,发出阵阵豆香,让人不禁食欲大开。粥,最好是趁热喝的,放温或等其冷却后再品,实在没有滚烫时的舒服。尤其是冬天,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粥,无需做别的小菜,端起碗就喝,滚烫的粥被舌头轻巧一卷,顺着喉咙不自觉地一阵收缩,灼热的稀粥好像一块正在燃烧的火球,势如破竹般涌进胃中。仅一口,就能感受到不尽的快意及胃中不住涌动的灼热,仿佛一整个冬天都能感受到无比的温暖与惬意。
除却豆粥,腊八节的腊八粥也是值得期待的。虽然我家很少做腊八粥,但只要喝过我家粥的人,都会不住地点头,赞不绝口。在熬粥前,枣子是必需品,在大半锅即将沸腾的水中,先要挑上十几颗上好的红枣放入锅底,个个鲜若玛瑙。水完全沸腾时,枣子也都熬烂了,果肉将水染成了艳丽的红色。这时,就要把米,豆子以及各种杂粮放进去,直到熬成稠状再以小火加热,加入一小盒提前准备好的枣泥,均匀拌入粥中。等你闻到一股极淡的糊味儿,腊八粥就差不多做好了。加入枣泥,是因为很多老人和小孩不喜吃枣子,枣核也极为尖锐,干脆和入枣泥,味道也更甜美。
我实在不愿接受西方的牛奶与面包,甜腻的就像低劣的糖精,吃到胃中一阵反酸,根本填不饱肚子。西方人同样对中国的粥不起好感,或许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中国的粥并不美观吧?细想也是,西方的牛奶总是盛在晶莹的杯中或是精致的小碗里,且在西方的历史中,牛奶还是高贵、纯洁的象征;而粥,在中国两千多年的记忆里,不过是贫穷潦倒的一个小小的代表罢了。也是,连饭都吃不饱,哪还有心情探究其外貌的美丑呢?即使在太平盛世,人们也很少把粥作为衡量富贵的标志,直接做成了汤便是。因此,现代人也少有爱喝粥的,哪怕是街边的粥铺,也时常是在粥中撒上些糖粉,无非是让它高贵一些罢了。
初三:张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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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花絮_750字
课间花絮,顾名思义,就是校园内鲜为人知的小片段。果然,一些积淀在“记忆深处”的镜头便开始沉渣泛起……
“叮咚——”伴着一阵有节奏的下课铃(被学生们公认为最好听的铃声)的响起,沉睡已久的“活跃”的气氛渐渐呈现出“轮廓”——“走,去饭堂!”“哦!”……此起彼伏的喧闹声完全“浮”出“水面”。才一会工夫,大部分人都已与“亲密接触”了一节课的桌椅“分道扬镳”了。只有零星的“热爱知识分子”还在“奋笔疾书”,当然我也不例外。
突然,前面那位同学转过来对我说:“嘿!各位,我灵感突发!来!我来给你们念一下!”此君平生素爱“转文”,他清了清嗓子,拿着张纸念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卸其QQ,封其微博,去其贴吧,收其电脑,夺其手机,摔其ipad,断其wifi,剪其网线,使其百无聊赖。然后静坐、思过、读书,而后必成大器也。怎样?作的好吧!给点掌声!”班里为数不多的同学都仰头大笑。
经过这位同学的带动,班里的“好学生”也都活跃了起来,开始讨论有的没的。有个同学站起来说:“我昨天看到了些笑话,蛮好笑的,要不要听?”大家都点了点头,看着那同学朝四周望了望,像做贼似的朝我们走近,低下头说:“千万不能让老师听到啊!我开始了啊!如果有一天,数学和物理相爱了,数学带着物理远走高飞,从此消失在校园里,深爱数学君的化学自杀了……地理说:‘亲爱的,我陪你一起死’……然后他们的好基友语英史政生受不了打击,都吐血身亡了。自修对音乐美术说:‘亲爱的,只剩我们了,好好活下去。’我想这是我听过最美好的爱情故事了!”
同学们都听得一愣一愣的,应该会想:“真的是很美好啊!”时间总能驾驭这一切。瞧,老师沉稳的脚踏声伴着“熟悉得快焦了”的上课铃步步临近……
初三:陈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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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粥记得那是寒假里的一天,妈妈要教我熬粥,我愉快地答应了。熬粥需要先取米。妈妈让我从米袋里舀了一小碗大米倒进锅里。我皱着眉头,撅着小嘴,担心地问:“这么点米够吃吗?”妈妈笑着说:“米多水少就会煮成米饭,而不是米粥了。”我听了恍然大悟。在熬粥之前,需要把大米淘干净。我认真地用手搓着泡了水的大米。不一会儿,水就变成了乳白色。在倒淘米水的时候,我不小心倒出了一些大米粒。妈妈赶紧让我用手拦一下。于是,我的小手就像一座大坝,拦住了许多想要逃跑的米粒。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开火熬粥了。因为从来没有用过火,我既激动又兴奋。在妈妈的指导下,我打开火,把锅架在火上,又拿勺子搅了搅锅底的米。这时,妈妈嘱咐我说:“先开大火煮,等粥开锅后赶快关小火。然后用小火再煮二十分钟粥就熟了。”说完就进里屋休息了。我站在灶台前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锅里的水迟迟没有动静,心想:这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开锅呀?先进屋休息会儿吧。我刚坐在客厅看了五分钟电视,就听见厨房里发出水扑出锅的声音。我赶紧跑过去一看,米汤从锅里冒出来,像喷泉一样哗哗地流到灶台上,还把火给浇灭了。我冲上去焦急地伸手把锅端了下来,锅把儿烫得我大叫了一声。妈妈听到我的叫声迅速地跑到厨房,夺过锅放进水池里。她一边心疼地吹着我的手指一边说:“开大火熬粥的时候要时刻盯着,等开锅关小火了才能休息。”我惭愧地点着头,忍着手指的疼痛又重新给锅里加了些水放在火上煮。这一次,我像站岗的卫兵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锅。刚一开锅,我就把大火迅速调小。二十分钟后,我终于熬出了一锅香喷喷的大米粥。闻着香喷喷的粥,口水真流。哈哈,我嘴角上扬,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那叫一个美。第一次的熬粥虽一波三折,但也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同时也使我明白了:万事开头难,只要敢尝试,不怕困难,就会取得胜利的果实。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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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粥铺老板娘,一个普通的女人,胖胖的,卷着手袖,两手不停地工作----烧水、煲粥、再烧水、再煲粥……粥,很绵,软软的,夹杂着不同的粥料,有着各自不同的味道,被粥煲承着,还是那样热气腾腾。客人,或沉思,或叹息,或愉悦……无人打扰,也不打扰他人。静静地,吃着自己心爱的粥,品尝着粥的味道,也品尝着自己的心情。时而发出茶匙与粥煲的碰撞声,水烧开的沸腾声。……这天,我帮朋友搞电脑,直到下午5点半才回家。路过粥铺,突然觉得很想吃一煲粥。平时,我路过粥铺,也不会有想吃粥的感觉,只会看看,便赶着回家吃饭。好象粥铺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粥铺。而今天,却突然有一股想吃粥的感觉,很强烈。凭着这股强烈的感觉,我加入了吃粥行列,要了一煲骨腩粥,在一张无人理会的桌子坐下,打量着粥铺的环境,也打量着自己的心情。粥端来了,看着腾腾热气的粥,看着升上来的蒸气,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情境:粥铺,另一间粥铺,名叫“强记鸡粥店”,我与洁一起,在那里吃粥,共吃着一碗甜蜜的鸡粥。那天,洁穿得很秀气,红色的长袖衫,透着一股青春气息。她坐在我身旁,和我聊天……“来一煲骨腩粥”,又一个客人进来了。我放下思绪,用茶匙搞拌着,品尝着,粥很绵,很香。吃着一口,又吃一口,一口是给我吃的,另一口是给洁吃的……洁吃着鸡粥,微笑着,说这里的鸡粥最好吃,她有一个心愿,就是和心爱的人在这里共吃一碗鸡粥。我的心甜滋滋的……“结帐”,一个客人吃完粥出去了。我的思绪又一次被打断,看看手上的粥,已吃了一大半。我突然觉得这煲粥特别有味,那味道是我以前一直没有体会到的,粥不但香,而且甜,滋润着我双唇,而且直透心房……洁显得特别高兴,说了很多,我静静地听着,静静地看着,看着洁不停说话的嘴唇,看着洁精灵透气的眼睛,看着洁柔软无骨的耳朵,细细观察,细细品味。就好象一个艺术家在欣赏一个雕塑,一个画家在欣赏一幅名画,一个摄影师在欣赏一片美丽的景色,而我,在欣赏自己心爱的人……“今天生意好吗?”,一个客人在和老板娘打招呼。我收起了思绪,把剩下的粥吃完,结帐离开了粥铺。这粥铺第一次让我觉得它的可爱,它能够让人收起匆匆的行程,坐下来品味自己的感觉,与心灵作一次亲密的交谈。800字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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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_1200字流水潺潺,冲不掉古城印记岁月悠悠,带不走文化身影长安与苏州,一个有瓦殿宫阁象征千年古都的庄严;一个有亭台轩榭代表东方园林的典雅。繁华似锦的都市伴着它们辉煌的文化经历千年风雨的洗礼,一路摇曳走过,关于它们的记忆没有被时间风化。时间是不使文化的记忆风化的。就如我们能记得希腊神话,罗马法,了解丝绸之路在东西方交流中的重要意义。会吟咏唐诗、宋词,偶尔翻阅下元曲,拿本小说看看,看累了后讨论下玛雅人的金字塔。同样我们不会忘记古老的东方大地上有这样两个城市以及它们代表的文化,一个风格是雄浑豪放,一个特色为缠绵婉约。长安古道,意马迟迟,春松华茂的景象也象征着它的未来是一片欣欣向荣。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更名后,西安已成为中国西北方的经济、交通和文化中心。但隆隆的马达声和满天弥漫的烟尘没有湮没它原有的庄重。秦兵马俑、西安碑林等文化古迹每年都吸引成千上万的中外游客。游人在赞不绝口之时也唤醒了一些关于长安尘封千年的记忆,这十一朝古都处处充斥着雄劲与严整。辛弃疾和他的词可以作这种文化的代表。他虽生在泉城济南这个温柔和顺的城市,但是毫不失北方热血男儿的英雄气概。策马沙场,他壮怀激烈;舰阁楼船,他睿智奔放。“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让人不由忆起他“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无论何时,何地他总是想着驱除鞑虏,还我中原。名为弃疾,但心病难除。长安是他的寄托,楼兰他总在牵挂。好男儿却难守家国,他写下自我讽喻词。即使垂暮之年也时时吟唱:“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如果说长安是豪放派的居民点,那么苏州应该是婉约派的归宿了。“前几天,澳大利亚又在庆祝他们的200周年,与此同时,我们的苏州却悄悄度过自己2005岁的生日。”余秋雨先生在《白发苏州》中这样写道。苏州像一个内敛、娇嗔的女子,隽秀且柔情,从不张扬什么。其实也大可不必,三吴都会,锦绣之城,世界水城的典范和东方园林的代表,拿出哪一样不让世人称赞不已?李煜可以为这座称为“东方威尼斯”的城市做形象代言。他的词是亲切自然,灵动清晰的。正如苏州城里流淌的水道和园林中棱角分明,柔和典雅的线条。曾想李煜他就应该坐着乌蓬船,唱着苏州评弹在烟波浩淼的太湖上游赏。可这样又会有谁会歌出“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的惆怅。大概是老天特意安排,千年后让戴望舒作一首《雨巷》与李煜遥相呼应。可能也只有这被成为“人间天堂”的苏州市才能融合古代与现代完美的婉约意想。也不能说长安与苏州所代表的文化风格完全迥异。因为苏州也存有“卧薪尝胆,百二秦关终属楚”的坚定信念和目标,长安也刻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缠绵情思与誓言。只是相对来说,它们更适合哪种文化的缩影而已。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没有撕掉中华文化发展史上记录它们的纸页。还知道昭君墓在西安,千里之外苏州有个叫桃花庵地方住过明代才子唐伯虎。时光荏苒,关于古城的记忆不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岁月流淌,仍有一种讲述文化的声音在晴空中回荡。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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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_1200字从小学到初中,我已经上过不少堂语文课,但最使我难忘的是进入初中的那堂语文课,那堂既生动,又活泼的语文课那天下午,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要组织同学们演一场课本剧,以课文《犟龟》为范本,进行改编,给同学们一周的时间准备。听完这个消息,同学们个个自告奋勇,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角色。由于人数太多,老师只好先指定一些同学扮演不同角色,然后鼓励其他同学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一种动物,可以是课本上没有出现的,进行准备,说会争取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表演。演课本剧,自读书以来头一次听见,同学们感到新奇、有趣,参与热情非常高。这不,课余时间还有人在背着自己的台词,有的还会模仿动物的不同动作和表情,使得我们的课余十分钟不时的爆发出一阵阵欢笑声。盼望着,盼望着,终于盼来了表演的那一天。记得那天,蔡老师把我们分成八组,围成一圈,表演的同学在中间。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后,演出开始了。只见两只异常巨大的“鸽子”扇动着两只翅膀说道:“狮王二十八世要举行婚礼……”说完便“飞”回座位上了。这时,从观众里钻出了一只小“乌龟”,他蹲在地上,双手触脚尖,埋着头,显出一副沉思的样子。接着,他抬起头,说道:“我决定要去了”。于是,他开始“走”了,但他那笨重的而又难看的姿态,总是不时地引起观众一阵阵哄堂大笑。小“乌龟”一路行进,路上分别遇到了蜘蛛、蜗牛、壁虎、乌鸦……表演中,虽然有个别同学忘了台词,有的动作不够逼真,表情不够形象,但是从同学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出,他们是非常投入的,表演是很受欢迎的,你听,掌声又响起来了。那天最精彩的,还是那场续集呢……这只小乌龟还在继续地“走”着,忽然,蹦出了一只小白兔,小白兔建议小乌龟不要去参加狮王的婚礼,并提议要与小乌龟再进行一次赛跑。接着就在我们的一阵又一阵的叫喊声中,“新龟兔赛跑”开始了,最终机灵的小乌龟又一次战胜了小兔子。之后,他又重复了那句台词“我的决定是不可改变的”,又继续往前走。可半途中,又钻出了一只大象,雄壮的“象叔叔”说道:“可怜的小乌龟呀,你要到那里啊,要不要我用鼻子送你一程呢?”机灵的小乌龟回答说:“不,那样我会被摔死的。”说完,小乌龟又继续往前走了。路途中又被一只“从天而降”的老鹰拦住了,好心的鹰阿姨也说要直接送小乌龟,但由于小乌龟多疑,害怕老鹰另有计谋,便拒绝了老鹰的好意……到了后来,剧中的小乌龟到了洞口,并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表演结束后,蔡老师对表演的每一位同学都进行了表扬,并按照“分票奖励制度”给每个表演者奖励不同的分值,其中奖励最多的要数“小乌龟”的表演者(大家公认的),他共得到8。5分的奖励。当然,蔡老师也给每一位表演者提出中肯的建议,同学们都很乐意的接受了。这堂语文课生动、有趣,我们在参与课堂的过程中,学到了知识,感受到了欢乐。进入初中后,实行新课改以来,很多同学都感受到,现在的语文与以前不一样,我们爱上这样的语文课,它实在让我们着迷,让我们难忘。12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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钗头凤_1200字离多最是,东西流水,终解两相逢。浅情终似,行云无定,犹如梦魂中。可怜人意,薄于云水,佳会更难重。细想从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往事如昨,随风而逝……桃花依旧,人面何处?昔时的梦中人早已消逝在远方,玲珑楼台,遮蔽了他眺望的视线,而倩影之侧,早已是他人,自己又算什么?即使相见又算什么,终不得相识啊!料峭春风,微冷春雨。她走了,也带走了他的所有灵魂。留下的只不过是支离破碎的记忆与无限的痛苦……犹忆当年春衫薄,年少轻狂的他在这个同样的雨日中,邂逅了温婉的她,他不禁吟道:“手如柔荑,肌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并且她还有一个同样温润的名字:婉儿。婉儿……无意间,他一声低回的叹息,缱绻了这个悲伤的季节,孤寂,无助,毕竟暮春,雨打落红,点点滴滴。其实,也在敲打着他的心啊!一片桃花,拂过他的脸颊,轻盈地幻化作优美的曲线,似在尽情跳完生命的最后一支舞蹈,他不忍心花的零落,迎手挽住,可是当年呢?婉儿如此贤惠,善解人意,可是婆婆的不顺眼,一句“八字不合”,掘起了他们爱情的坟墓,但是,面对自己的母亲,面对这冷酷的“孝”,面对婉儿的离去,他是那样的无力,他渴望去接住那零落的桃花,然而,暴风骤雨中,他只有无奈的叹息,一任花落水流红……伊人已去,而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只是耳畔犹然是昔日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相见不得相识,他只能在这离她很近却也很远的地方,生生守望,却不得相认,人又何以堪?默然间他泪满襟衫,凭生么,生生将他与婉儿分离?他们本应是天之比翼,地之连理啊!但他不敢问,不敢去责问他的“母亲大人”,也不敢去斥责这个阴涩的社会,他只是将满心的苦泪咽下,他希望时间可以治愈他的伤口,但是他错了,现在,当他再见到她时,他的伤疤又重新被撕裂,鲜血依然汩汩直流,他知道,她将是他一生的愧疚!错过就是永远的失去!昔日,他离开,他默然;今夕,他们又一次擦肩而过而无法相认,她有另一人相拥,但他依然孤独,他希望她能幸福,但他知道,她,或许,此生也将永难将伤口愈合,因为他看得出,她的身影亦如此孤单……怀着这满怀心绪,他在繁华却沉寂的沈园里泼墨挥毫,字字显露出他满腔的痛楚:钗头凤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作罢,同样痛苦的又何尝没有婉儿?同样是离人,同样是辛酸苦楚啊!当她昔日离开,她理解他的无奈;而现在,在他离开的又一个雨中,当她看到壁上的题词之后,她知道,那是他苍劲的字迹啊!字字血泪,她再无法有那一天相见却不的相认的矜持,泪雨滂沱,她和着他的词,就像他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一样,但现在,雨中,打落了一地的晶莹,只有她无声的怨望……钗头凤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装欢,瞒、瞒、瞒。罢了,这暮春里,最后一只孤燕衔着一片落红远去……12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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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_1200字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就像我不知道宇宙有多大。踏着夕阳,沐着红日,漫步于乡间的羊肠小道,聆听着鸟语,感受着花香,大自然拥有着许多的宝藏,而我们的所有却只是时间。而这唯一的宝贝却也不论你有无所为都会逝去。喜欢漫步田园之中,去聆听不远处青蛙之声的此起彼伏,喜欢游走于花径之际,去体会淡雅的适然,更喜欢仰俯在草地之上,让一种假然的同化之感去领略大自然亿万年间流淌出的微香。唯独不喜欢城市。喧嚣的汽笛惊走了清丽的鸟声,洪亮的广播赶跑了自然地天籁。在人们高声呼喊着新时代的时候,层层大厦瞬间崛起,幢幢高楼顷刻巍然,我们该叫喊的该是自由,而不该是高楼,我们要憧憬的应是纯真而不应是世俗。每每踩着乡土,我便会有一种踏实,一种坦荡,一种自然之感。我也时时会望着那些不远处无名的花儿痴想,那么旖旎的青春之下会是什么在滋助着他的生长?想着想着便觉着有那么些扫兴,又不想说,而我终又是憋不住,于是又写了下来,这下面莫不是无数虫儿们的躯体?我找不着蝉蜕的躯壳,却在夏天听闻过它的叫声,若推出它为了蜕壳而另觅远居,我却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你说呢?噢,于是我从此引出了人生,人的一生又何其短暂,与宇宙相望,人类的生命连眼睛都眨不及一下,便过去了,而我们却很喜欢这样一个词,既简单又复杂的一个词,他的名字叫:永远。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我更不知道一生有多长,值得人们无数次地使用出“永远”这个词,好像真的可以“山无棱,天地合”一般,我说过了,我不喜欢“永远”这个词,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人们的滥用,举个例子吧—不过貌似我又要为这个事被那么些人批斗的了—90后知青喜爱用“火星文”装点自己空洞的文笔,少年们喜欢把未来的爱情寄托于无辜的摩天物。而人们更热衷于许愿发誓。并且用“永远”作为代名词。于是,这些掷地有声的词句开始一串串走向衰亡,它们痛并无奈着,我们用它们消亡的焰火做了一次华丽的重生,如同流星的坠落。种着行道树的公路上,很习惯地发现路会越来越窄,最终留下一条直线,并且不知道终点何处。真想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看看它能带我去往何方?说不定那里就是彼岸,可那只是说不定。永远有多远?是永恒,还是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也许没有人知道。阳光很好,踩着落叶,听着窸窣的响声,可以感受到暖暖的香香的阳光抚过脸庞,如同秋叶飘絮。无论时间怎么偷都不够用,但我却总在不知情的时候收藏了一片叶或一朵花。不知多少年之后,把这些碎片编织,便会成为一种记忆的永恒,所以,无所谓的,那些叹息或是赞美。花,不是不死之身,花会谢,却也会再开。人的一生却等不来。所以我亦不喜欢来世,因为飘渺,但我依然对朋友说“下辈子还是兄弟”!伫立在窗前,望着虫儿们的欢闹,才发现高中生活已过了一年,昔日那生动的梦境已成残叶,在心的湖泊中凋零。拾起一片叶,夹在书缝间,多少年,永不变。让梦来喷放出心灵的花朵,勾画出记忆的彩虹!或许我们应该珍惜,不管未来有多长,永远有多远……12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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