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
我不知道人活着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却看到布满雾霾的天空悄然撒下几把雪花。这发生在我所存在城市的第一次,天冷极了,似乎两极的大冰块正在慢慢的逼近,与之对应的,我们大家的生命也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毫无知觉的。
我倒是极愿意把自己置于高处的,所以我一有机会就登上高楼,我不能飞,否则连我自己都不能肯定什么样的高度才叫高。但我明白,我自己想要的高度,那是藏匿于内心难以言表的东西。
所以,飘雪的天空有一种特殊的意义,望着他们,我就能诠释异样的人生。片片的雪花就是我的眼睛,有的落在繁华都市,若是在夜里,我便能看到那昏黄的路灯下热闹的马路,那川流不息的车辆散发的亮光汇成的河流,那灯红酒绿的不夜城里纸醉金迷的生活,那响着高雅音乐的休闲场所的惬意,那亮着万家灯火的高楼里的温馨,我想这个时候我也该化了,我该融于这物欲横流的地方,谁又不想在这样的氛围里得到沐浴?
而有的雪花呢,则落在偏僻的乡野小村。若是在白天,太阳不强烈还好,我能看见那长长的一串串的脚印,如果光线强烈,我还是能看见串串脚印,只是早已泥泞不堪。村里的父老乡亲这个时候是足不出户的,一个个蜷缩在厚重泛黄褶皱的窝窝里,只有些许孩童不知滋味的在我眼睛里摔来摔去,这是他们一年能欣赏到最明亮的风景,他们粗劣缺乏油水的脸上拼凑出丰富多彩的表情,一群注定面土背天的孩子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快乐与幸福?
富者审视着我的眼睛,享受地说,真是一场瑞雪,我该去山上看层林尽染的,对了要带上妻子和孩子们,他们早就讨厌了都市的喧嚣了,上次还吵着要在下雪的时候泡温泉,还有拍好多有趣漂亮的照片,吃暖哄哄的美食……
乞丐也能感受到美妙,他们捧着我的眼睛,幻想着这一定是坨坨的黄金,又或者是热腾腾,香喷喷的烤鸡什么的,当然还有可能是妈妈的吻,爸爸的爱什么的,反正不会兴趣盎然吟诗一首。当然最有可能,是哆嗦着躯体,奇怪的看到了卖荤菜的小女孩,再然后妈妈打开门,张开怀抱,迎接他们进入光的世界……
但大多数,我是不想和雪有任何牵连的,虽然我对她情有独终。芸芸众生,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我看到上帝倒下一杯水,然后各自东西南北流,我们各自的人生发生着不可预知的变数,就像飘一样,在我看来飘就是人生,人生就是飘,飘飘荡荡的人生啊,你永远看不穿,他充斥着太多东西,你知道的,你不能知道的,你理解的,你不能理解的。若给我一支画笔,我必作出风的痕迹,来诠释你我的人生。
而我之所以不想是雪,只是因为不想化得太快,只愿做一个饱满的蒲公英,风起的时候,肆意飘起,落地的时候,率性扎根,接着书写更加朴实华丽的人生篇章,在下一阵风吹起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沉甸甸的梦,将梦带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愿你我的人生不再孤孤单单,而是意义非凡。
谨以此献给仍然怀揣梦想,踽踽而行的伙伴们,千万不要因为坑爹的人生而放弃梦想,如果你不知道人活着的根本意义,那么,我告诉你,梦想就是你全部的人生,他本身就是意义。
飘向远方的心声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妈,这是唱给你的歌,转眼过去,我们已经有两年没见面了,你一定非常想念我,我又何尝不是呢。所以忍不住心中的酸痛,给你与爸爸写了一封信。
妈,你在外面工作累吗?你知道吗?当每周五,同学们都放学了,但每当我看到那些孩子的妈妈来接他们回家时,我想:他们多幸福啊,有妈妈的疼爱。但我不伤心,因为我知道,我妈妈也是爱我的,你在外面挣钱都是为了我,“谢谢你,妈!我爱你!”
“爸爸的背弯了,是因为他把挺直的脊梁给了我;爸爸的眼睛花了,是因为他把明亮的眼睛给了我……”每当我想起这首诗,我就想起了你,爸,你知道吗?我真的很想你。记得小时候,我骑在你的脖子上,你带我去逛街,带我去捕鱼,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一丝甜蜜。
“是你们带我来到这世界,一天天一年年把我养大……亲爱的爸爸,亲爱的妈妈,孩儿我懂得如何报答……”爸、妈,这是唱给你们的歌,你们在外面过的好吗?你们不要担心我,我过得很好,外公外婆都对我很好,纪老师也像哥哥一样,对我照顾有加。
爸、妈,你们知道吗?没有你们的日子里,我真的很难受,有时心灵上都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但每当这时候,妈,我总是被你们的一条短信而就醒,你总是在短信中嘱咐我要好好学习,而且会给我许多安慰的话,妈!谢谢你!
爸,你还记得吗?每当我成功的时候,你是我的警钟,同时给了我鼓励。每当我恐惧的时候,你总是我一块踏脚的石头,上次我因逃课上网而被叫家长,是你,为了不让我被退学,给老师下跪,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我的泪水总是禁不住的涌上眼眶。
爸爸,妈妈谢谢你们,是你们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爸,还记得你对我说过:我是你生命的延续,我是你生活的动力。因为有我,你明白了责任的含义,因为有我,你体会到了生命的意义。妈,记得你对我说过:亲情化作水,滴滴润幼雏。风雨伴儿行,只为早成长。爸爸妈妈,如今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们的,我只有用我优异的成绩里报答你们,曾经你们在我身后撑起一片天,现在你们老了,我一定会在你们身后撑起一片天。
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你们的宝贝儿子:xxx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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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美国作家玛格丽 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 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 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 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4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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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曾在沿海的一座城市里看见一只白鸥惶急地飞过天空,落在一栋大厦的天台上四顾张望,胸口剧烈起伏。在这光彩夺目的迷宫中,它被嘈杂的人声和发动机轰鸣声包围着,一下子找不到出路。那个时候,我甚至可以看清它胸口随风曳动的几缕灰色羽毛。然后下一秒,我目睹它无知地冲向透明的玻璃幕墙,最后在高楼外墙突出的防雨帘上重重地印下去。冯骥才先生说,风可以吹起一张白纸,却无法吹走一只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在于不顺从。小区中某个车库里租住着一户外来务工的人家。好几次,我好奇地往他们家里张望:逼仄的小空间里挤着两张木板床、一辆电动自行车、一个碗橱、一张学生桌子,还有五个孩子。也许是长年累月地在屋里做饭的缘故,车库的顶部被熏得略有些发黑,使得本来不大敞亮的空间显得更加的灰暗。夫妻俩每天出去揽活,孩子们大一点的上学,小一点的留在车库里互相照看。有一天在我很早起床上学的时候,看见其中一个孩子背着书包独自在马路边走着。我坐在父亲的车内,看着这个不过七八岁的小女孩,突然感到有些惭愧。这对年轻的夫妇大概是怀揣着自己的梦想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的吧?在浙江这个富庶的地方,趁着年轻多挣些钱,生几个孩子,然后衣锦还乡,做点属于自己的小生意,成为乡里乡亲羡慕的对象。到时候,在这外面所受的苦难都不算什么了吧。诚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人们光着脚在凌厉的理想之路上匍匐,一路上总是鲜血混着沙土。那户男主人开始是在某个工地打零工。后来小车库门前多了一辆三轮车,他们开始在学校门前做一些小生意。我不知道一天之中他们辗转去了多少地方,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受到城管追赶,遭人白眼。但是我看见他们终于有了宽裕的时间,炒上几个菜,一家人坐在一块儿吃个晚饭。菜算不上好,但不用像从前一样再加热一次。在外乡的漫漫长夜或许会很冷,但当若干年后,回想起来,这些不愉快的记忆只会点点滴滴地出现。大块大块的记忆将会是寒夜里亲人所带来的温情,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对还在熟睡的孩子说过的晚安,领到工钱时兴冲冲去菜场买来给孩子吃的猪肉……回忆无法还原过去的生活,但想想在追求路上所走过的艰难,流过的汗与泪,有过的欢笑与依恋,通通使过去的人生变得丰富而饱满,因为痛苦是必需的,那么自然也证明着我们的人生充满着光明。最后,关于那只白鸥,它并没有给我机会看到悲剧的一幕。在它即将狠狠冲撞到防雨帘之上时,它忽然回过神来似地挥动起洁白的双翅,顺利地降落了下去,降到我视线无法触及的低处,然后一个振翅,腾跃于凌驾所有高楼的半空,飞向远方雷鸣的地方,在我目所能及的最远处开成一朵明丽的白花。那边,是碧海的方向。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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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我是SD国的公主。整天在自己的国度徘徊,好象在找寻什么,可是,也许是命运的安排,我至今一无所获…… 看着即将要嫁给临国王子的姐姐,我心里是深深的不舍……但是姐姐却平静地说,我们的命运如此,即使有不舍,也无法改变现实。姐姐珍点点头,她说,落落、姐姐和我,我们是国家的公主可是,我遇见了他……也是父亲政事中的傀儡……舞会那天,走廊上,他轻轻地吻了我的手然后礼貌地邀我共舞,我觉得,有什么,在悄悄改变……后来的后来,他说,他无时无刻都在想我但是我知道,作为一国的王子不可以随便喜欢哪个公主他哥哥告诉他说,觞,也许,你就是这个国家唯一最适合王位的人了…为此,他沉默了好久好久……终于,在一个下着雨的傍晚。他来到我身边……那样子,好酷哦!他说,落落,为了你,王国我可以不要了!可是,为什么我却不开心……但是他安慰我,把我静静搂在怀中我听到了他的心跳还有他那句,也许,我的外貌也要改变一下了……可是我好矛盾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们在一起而又不会伤害别人呢?天,他站在我面前,平静的说,我们去见你的父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还是相信他……没想到,父亲竟然答应了他的请求!他说“请允许我许我迎娶您的公主,答应两国的婚事。”故事真的已经结束了吗……不知道以后,是不是真的如此幸福。真希望时间就次停住那样,我们就能永远在彼此的身边了……5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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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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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1200字以上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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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雪花飘呀飘背景:日已深冬,初三学生正面对着一项重大挑战——中考,在这节骨眼上,同学们不得不为自己的未来付出努力,日以继夜地拼搏,他们有目标,也有自信,他们相信自己会像这麦苗一样,在经过风雪后,坚强起来,在金黄的秋天,收获丰收的果实。他停下手中的笔,顿时也消逝了笔在纸上画时发出的沙沙声,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望望四周。其实天早已变得黑暗多了,一片沉寂,那被劳苦折磨了整整一日的人们,想必早已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周围已没有一点灯光了,四周一片凄黑,只看得见周围的几棵树已成了一座黑桩。突然,一阵风袭来,拂乱了他的头发和衣襟,顿时打了一个寒颤。周围的树只看见在那里摇摆,发出沙沙地声音。他捋捋自己的衣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钻入书堆里,提起笔,在纸上很认真地写起来,在这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很静,就连笔在纸上画时发出的沙沙地声音也听得一清二楚,那盏发了热的日光灯,在他的头上发出银白色的光芒。手表的指针转动发出哒哒的声音,他全神贯注地写着,算着,本子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对钟又敲了两下,他打了个哈欠,两眼直打架,时间也足够晚了,他收拾了书桌上的书本,他站起来了,他肯定要回寝室睡觉了吧!他又弯下身子,在桌子里找到了塑料杯,接了一杯水,喝了几口,又找出本子,写了一章日记,最后又确实坚持不住了,才从书里找到了一本教科书,才从座位上站起来,把书夹在腑窝里,关好门窗和灯,走下教学楼,此时已是三更天气,伸手不见五指,穿过前操场和前排宿舍,上过一个台阶,他伸出手向前摸了摸,觉得差不多了,然后右转,他向前走了两步,一个踉跄,脚下好象有什么东西把他给拌了一下,原来是一个小坎。他把脚抬得老高,远远超过了台阶的高度,然而他轻轻地放下脚,顺利地上了这个小坎。随他又右转左拐,过了两个高台阶之后来到了一个十步台阶跟前,他也顺利地通过了,来到操场,看看,这里跟其他地方一样,一片凄黑,也只有厕所的灯还发出闪闪烁烁的光,虽然十分微弱,但是,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也就显得格外明亮了。这便成了他的指路灯,他知道,那灯光的旁边便是他们的寝室,他慎重地上过最后一个十级台阶,走到那灯光旁边,走到寝室里,但见:昏昏默默,杳杳冥冥。数百年不见太阳光,亿万载难瞻明月影。不分南北,怎辨东西,黑烟霭霭扑人寒,冷气阴阴侵体颤。闪开双目有如盲,伸出两手不见掌。常如三十夜,却似五更时。又闻呼噜声震天响杀他来个冷不防。他摸摸墙壁,找到开关,打开电灯,只见各个同学都摆着八字,像死母猪般睡着。他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之后,脱衣解带,往铺里一躺,把灯关上,铺盖往脸上一捂,便睡着了!这一晚,他睡得很沉很沉——他太累了,他太需要休息了。“快点,快点,快要出操了。”在一阵杂乱声中,把正在熟睡的他给惊醒了。他当时心里一惊,很快就坐了起来:穿衣服,叠被子、洗漱……忙得他团团转,还没有来得及梳头就慌忙来到操场,正好广播刚刚响起,做完了操,走到教学楼,走进教室,拿出书未来得及看到一页便又上课了,便放声地读出声来。早自习过后,天色未明,他走在去饭馆的路上,当然也少不了几个同伴,他们风趣地谈论着,一个人说道:“在下雪了,do you know……”“我没有注意”“在上早自习时,都已经够大了。”“really?”“of course”……同学们边谈边笑着,显出一副副兴奋的面孔,但是他,他很快陷入了苦闷的沉思……提起雪,他有着独特的感受,因为他有着独特的经历,那是上六年级的时候,已临近期末,天下了一周的大雪,他挡不住这寒冷,病倒在家一周。课也因此与别人有了很大差距。在天刚放晴的那天,那天是星期六,他听到要补课,便坚决要求去学校。其实他的病还未大好,腿仍是有力无力,地上的积雪也有半尺过多,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他的父亲无奈,便把他送上了上学的征程。但天总不是很好,又下雪了,他浑身无力,一路摔了十余跤,他与他父亲挽手同行,他的父亲也几乎被他扯倒了几次,天上的雪花越发下得密了,好象要吞没这情真意切的父子。最后到了学校,他的父亲笑笑,显得很轻松,但也很犹豫,他为他的儿子祝福,也为他的儿子担心,但最终还得离开儿子回家去了。他的父亲告诉他:这雪犹如一个困难,要战胜它,就得有坚强的毅力,团结一心,这不,都过来了。他对他父亲的话语仔细品味了一番,觉得是那样地意味深长,父亲对他的爱是那么情真意切,便打那以后,他就开始对雪产生了独特的感受。他的家乡在一个遥远的小山村,那是高出这里1000多米,家庭的遥远决定了他成为学校寝室的一员,每周只回一次家,但每次都有人对他说:这周又下雪了,而且很大,他的心痒痒的,希望自己能够亲眼看看这雪,他日也在思,夜也在盼。他很快吃完早餐,看样子早已有点迫不及急待了。天色已经大亮,他跨出饭馆的门,眼前一片明亮,看周围的一切也不再模糊。看看这雪,早下得密了,真是美妙之至,正合了古人一首词道:凛凛严凝雾气昏,空中祥端降纷纷,须叟四野难分路,顷刻千山不见痕。银世界,玉乾坤,望中隐隐接昆仑,若还不到三更后,仿佛填平玉帝门。大雪纷飞,满天皆白,扯絮捋绵,裁几片大如栲栳,那雪花在空中时而急驰,时而轻飘,时而仰视大地,轻轻的,最后轻吻大地。他踏着娇健的步伐,来到一片空地上,在身后留下了两排深深地脚印,那雪花也争着,抢着往这雪坑里钻。他望着雪花出神,那一片片雪花时不时地落在他的脸上。他伸出自己的手掌,让雪花在自己的手上,最后又慢慢地融化,也觉得有那么的一丝凉意,他想,他想化作一片雪花,在这空中飞舞——自由自在的飞舞。可是现在,他的心情沉重,犹如千斤重的石头压在他的身上,丝毫没有点会飘起来的感觉,哪怕是十二级台风。他站在雪地里,看上去还真像一尊塑在雪地里面雕像,嘉陵江水在天边发出耀眼的白光,火车仰天长啸,气喘嘘嘘地从天边驶来,他的脸上已经冻得通红,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正在检查自己,检查自己的一切,显得那样的严肃,犹如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少了那种青春花季的天真浪漫。自从他从上初中以来,跨进这学校大门的那一刻起,他就从初三同学的口中接触到了一个名词,那些初三同学被它缠得神魂颠倒,朝也是思,暮也在想,每天总是十分晚了才停止自己的学习,但就是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它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吗?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就在这不经意间,自己也步入了初三的门槛。他这才真正意识到这个名词对于他来说是多么的重要——考入一个好的中学,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以后将会有幸福生活,跳出那偏僻的山旮旯。对于他来说,这……这也是他唯一可走的路。家庭的条件决定他这也是他唯一的机会。他的空话并不富裕,并不像别家那样有钱——可以买到一个好的学校,一分多少钱,还要交压金,但他的家根本就没有那么多资本的,他的学费有时都还东凑西借。他深深地知道:穷人家的孩子要出人头地,只有靠自己争取,想来天是多么不会啊!自己的初一、初二每天鬼混。一下自习便回宿舍睡觉,根本没有在教室学习一次过,虽然他得到了欢乐,但这也让他付出的太多了,这让他的心十分痛苦。但是一个转身,谁又叫自己不好好学呢?都已经过去了,现在他还在努力的学习,学习的成果他自己也比较的满意,他只希望,在初中毕业的时候,是笑着走出大门的,手里拿着一份通知书,是广元中学的录取通知书,他希望,在那金黄人秋天,能进入自己心中的神圣领地,自己最憧憬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他欢乐过,他流泪过,他果断过,但他也徘徊过,他犹如一辆在路途中行驶的小车。来到一个三岔路口,他停下了车,他开始犹豫不决:在他的面前,一条通向自己的“家”,那里有温暖,有理想,但是路途艰辛。一条通向“外爷家”他不知道那路途怎样。另一条,是生路,还是绝路,他根本都不知道。在这种种徘徊之间,他选择了第一条,因为只有这条路才属于他真正的归宿,虽然这路崎岖不平,充满坎坷,一路有风也有雨,那艰辛的生活可能使他疲惫不堪,形容憔悴……“只要能考上广中,我愿意牺牲一切。”是啊!他最近瘦了很多,他觉得初三的生活多么苦,那七门学科犹如七座大山压在他身上;一叠练习本,一叠练习册,一叠卷子,一叠作业本,一叠报纸,一本本书,放在桌上成了一座珠峰,要你整天练啊!写呀!背呀!——手写肿了,口也生疮了,气也喘不过来,但这又有何奈何呢?自从进入初三,他放弃了一切,,离开了他心爱的篮球,他心爱的电视,还有那跟他很要好的朋友。他甚至离开了家庭的温暖,离开了他的嗜好,整天只顾专研着七门学科,想法来征服这珠峰似的大山。他想,虽然自己曾经想进入前峰的希望毅然破灭。他知道想想破灭的摧心之痛,他也知道他连梦中都想在足尖上创造辉煌,初三生活固然很苦,充满坎坷,但在这关键时期,他不能因此自我封锁与消沉。自己是有机会的,自己的生活会很美好。但他也完全明白:这一切的一切全取决于他的努力,面对着自己的命运,自己的梦想,他在心中起誓,我将用百倍于今的努力汲取知识,没有怨言,没有泪水,我将用我的青春去丰富自己的一生,时间最终会对这一切作出公正的评价。“我要考上广中”他不仅叫出声来,望望周围,那雪越发下得紧了,只见那竹屋茅茨,也争些儿被他压倒,他,也成了一尊雪塑的雕像。他拍拍自己身上的雪,来到一块麦地,扒开雪,雪已足够深了,但是那麦苗,青绿依旧。他置身于这雪野之中,他希望,他希望能与这麦苗一起,被这雪覆盖,越厚越好。让自己与这雪融为一体,与他们一起装点这美好的江山。那天晚上,他睡得挺熟,他做了一个梦:太阳出来了,空中少飘舞的雪花,那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那青翠的麦苗,仿佛更强壮了些,在微风中摇摆着脑袋。一阵微风吹过,四周变成一片金黄,掀起一层层金黄色的麦浪。他放野四周,他的心情舒畅,他卸掉了身上的担子,他摆脱了那千斤重的石头的压抑,现在他不用十二级台风,自己早就变成了一片雪花,在空中轻悠悠地,慢慢地飘舞着。他飘呀,飘呀,飘遍大江南北,飘遍这五湖四海,让所有的人们都来看看,他是一片多么美丽的雪花,他飘得多么优雅。本站用户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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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飘雪·第一卷。她是天庭中无拘无束的雪精灵,西王母最疼爱的小女儿。每到冬天,这淘气的精灵就会降落人间,将幸福的雪花洒向人间。他是无父无母的流浪儿,一把吉他是他全部的财富。又是一个冬天,雪精灵依旧带着深深的祝福降临在这大地上。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她的一颦一笑都令他难忘,他绝望了。望着这纯白如玉的花朵他倏忽间跪下,拿起他最最心爱的吉他,仰起他那无法底下的头,大声地弹唱。一曲终了,他靠着吉他流下他男子汉的眼泪,他恨老天为什么如此不公,世上没有一个会关心他会在乎他,他倒抽一口气,埋在心中的火山刹那爆发:“你听得见吗?!”这句话用尽了他的力气,他躺在被雪覆盖的白色毯子上,大喘着,一阵寒风吹过,发丝顿时渲染在玉砌世界。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也需要倾诉,他的泪融化了身后的雪,只剩下几个黑黑的洞儿。她按捺不住好奇心,每次来到人间都不得好好玩上一通,这会儿西王母不在,雪精灵可算能疯玩上几天了。降落人间的雪精灵是静静的一身白衣,微微卷曲的头发,深深的两个酒窝摄人心魂。踏着着雪花,能弹出一首曲子。缘分不是什么,而是最甜蜜最苦涩的相遇。粉红的靴子,白色的短裙,踏过他身边。他的心微微一颤,顿时起身,望着她离去的背影。雪精灵也感到了异常,太阳穴在微微作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促使他们相遇。雪精灵回过头来,看见一个男孩拿着吉他坐在冰冷的雪地上。若是在以前,雪根本不会去理会,不知为何,她轻轻地走过去:“地上多凉啊,快起来啊。”莞尔浅笑,墨黑色的眸子澄着秋水。他赶快站起身来,恭谦一笑,拿起吉他。雪精灵拍拍他的衣服,边说边笑道:“你看,身上粘了这么多雪。”他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我叫风,你叫什么名字?”雪精灵暗暗思忖:“我叫雪。”风浅浅一笑,直视着雪地黑眸子,雪也清浅一笑。飘雪·第二卷。自从那次相遇后,风和雪成了朋友。深冬的雪也开始缓缓落下。“雪,你很喜欢雪花?”风问道。“当然啰,它们天真纯洁,不带一点杂质。”雪继续看着那飘落的雪花,倚着风的肩膀说。“像小孩子一样。”风说道。雪转眸望着风忧郁的眼睛:“怎么了?像小孩子不好吗?”说完雪随手抓起一个雪团儿,朝风扔过去,嘟起小嘴:“来追我呀。”风眯眼点头一笑,偷偷抓起一个松散的雪团:“你呀…”雪歪头看着风,“你是找打!”说完风将手中的雪花撒开,扔到了雪的头上。风捂着嘴笑着说:“你呀,活像一白毛女!”雪羽睫微闪:“我是白毛女,那你是什么?”“我呀…我是杨白老!”“你…找打!”雪和风躺在雪地上嬉闹着。飘雪·第三卷。“怎么,风,你不爱我了吗?”雪拽着风的胳膊,眼泪划过面颊。“不是,雪,我不是不爱你,是因为我太穷了,我没有文化,没有知识,我没办法和你生活。”风望着雪湿湿的眼睛。“我不在乎!我不在乎你穷,你没有文化,我要的是你,仅仅一个你!”雪大声喊着。“我已经决定了,雪,你不要缠着我了。”风淡淡地说道。“不,我不!”雪像个倔气的孩子。“好吧,我说实话,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从来没有!”风松开雪的胳膊,拍拍肩上的雪花。雪在一刻爆发了,她抿抿苍唇,拭去了眼泪:“好,我知道。我会离开的,我不缠你了!” 说罢便匆匆离去,只剩下雪踏过的一路脚印。风望着雪离去的背影,紧紧咬着嘴唇,他觉得一个谎言会使雪好受些。风背转过身,两个人仅仅是几米的距离,却仿佛如此遥远。飘雪·第四卷。初春的雪是个句号,因为雪不会再下了。西王母从东海边回来,风和雪的爱情也无法继续了。虽然风和雪已经分手,但雪不甘心,她相信人间的至真至爱,她看见过多少恋人在飘雪下相恋。可是没有机会了,西王母已经知道她下凡的事,并恋上了一个叫“风”的男孩。这是最后一场雪,已经入夜,午夜时分西王母就要来接她了。雪精灵走在空旷的街口,不知不觉来到了风的家。风已经入睡了,只是还开着窗户。雪走进风的卧室,风睡得正熟呢。雪望着窗外,窗口向着风和雪初识的地方。幽静的小窗下搁着一本小册子,雪忍不住翻开了这本小册子。上边潦草地写着几个字“雪,其实我爱你。”雪的心口微微作痛,翻开了第二页,可内容依然是:“雪,其实我爱你”雪把本子翻了个遍,每一页都写着这句话。雪屏住呼吸,而泪水却依旧流下,滴落在这个小册子上,湿了封面。热泪不能被眼眶阻挡,划过面颊,滴落在雪的手掌心,白气腾腾生起。雪紧紧握着手心的泪水,慢慢蜷缩到墙角。这时突然狂风大作,雪知道是西王母接她来了,雪精灵拭去眼泪,静静地望着风的面庞,会心一笑。其实西王母并不是什么凶神恶煞,只是一位法力无边的妇人。“雪儿,该回去了。”西王母说道。“好,我回去。”雪淡淡说道。雪跃到西王母身边,打算与西王母离去:“母后,我们走吧。”西王母摇了摇头:“不行,这个凡人必须杀掉,他知道了我们,知道了仙界。”雪惊讶地望着西王母:“不要啊母后,求您开开恩吧。”西王母依旧摇头:“雪儿,不要再替他求情了。他们都是无情无义的种儿。”说完便是一道红光闪烁,雪望着风,大声哭喊。“母后,我不回去,我不回去,说什么我也不回去了!”雪坚定地望着王母。王母看着自己的女儿:“你太令我失望了,你是救不了他了,好自为之吧。”说完便驾着彩云离去了。飘雪·第五卷。雪精灵静静地走到风的面前,伸出手掌,放在风的额头上。一股力量刺得雪心口微微作痛,雪咬咬牙,一道红光贯穿了风,风渐渐恢复了心跳,脉搏也平稳了。雪把手放下,她再也支撑不住了,倒在冰冷的地板上。雪拿起钢笔,在本子的扉页写下一行字:风,我也爱你。我要去另一个地方过另一种生活了,忘了我吧。祝你幸福。雪望着风安详的面庞,她把自己所有的生命力给予了风,雪淡淡一笑。雪一宿守在风的身边,太阳初升,寒冷的冬季过去了。雪的身体开始慢慢融化,雪回想起了自己和风的点点滴滴。雪感到自己就要消失了,她竭尽全力望着风,轻轻吟了句:“祝你幸福。”瞬间,雪消失了,只剩下一滩雪水,雪水上放着一个白的小袋子。风缓缓睁开眼睛,他做了个奇怪的梦。风看到了身边的小本,发现了雪给他的话,心仿佛停了心跳,只有泪水在心中滴滴。他打开雪留给他的袋子,雪花骤然飞了出来,在屋子里打着旋儿,像冬天的精灵。风不禁说道:“飘雪···”春天来了,万物复苏,雪化了,这个寒冷的冬季,有你陪就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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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香篇一:鲜花飘香的日子又到了怀念的季节,一个满街鲜花飘香的日子。看到一位位毕业同学手捧一束束鲜花返校看望老师,我也抑制不住地想起了你,张老师。你们要记住,我是一个严肃的老师这是你,我的小学最后一任班主任张老师在开学第一天对我们说的话。你高高的个子,严肃的面部表情,让我天真地相信了你的宣言。然而你第一次讲课,就把我逗笑了。我感觉到严肃的面部表情并不是你特有的符号,而博学风趣应该是你的另一副面孔;你讲课,常常把课本中没有的知识一并讲出来,直到把课文分析到我可以背过,三年的短暂学习时光是充满了学习的乐趣的。有一次,你在讲了一节课的对联,让同学们说说自己听说过的对联,并出了一道对联考问:蒲叶桃叶葡萄叶,草本木本。我一看,蒲叶加桃叶等于葡萄叶,有什么可以对呢?在我绞尽脑汁的时候,已经有同学对出来了:梅花桂花玫瑰花,春香秋香。我真佩服她的智力,更盼着自己也能如她一样。而后你又出了一道上联:烟锁池塘柳,让我们自己联下联。我紧锁眉头,苦苦思索,但无奈江郎才尽,胡乱翻了翻课本,我看到了毛泽东的《卜算子.咏梅》,我突发奇想:烟锁池塘柳是说烟雾笼罩了池边的柳,那雪没山崖梅不就是大雪淹没了山崖的梅花了吗?这应该可以组成一对吧?想到这里,我便举起了手,看到你赞许的目光和听到同学们的掌声,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受到了夸奖得我,文思如泉涌,不禁又想到了另一句雾绕池边树。一节课结束,我还是意兴未尽。张老师,你总是以这样的方式,激发我们的想象力,开拓我们的思维,丰富我们的知识,让我们在快乐中汲取养分,在游戏中寻找答案。你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给了我们三年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在这个鲜花飘香的日子,让我再一次想你,张老师。篇二:静静的,栀子飘香本来,这是清新的五月。栀子花逸出幽幽的清香这是个云淡风轻的下午。一场泣泪成渊的国殇拉开沉重的序幕。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天地瓦解了一般,无数的房屋倒塌,无数的灵魂飘逝他们皆因地震无疾而终了。顿时,中华大地举国哀哉。但这儿,演绎着不乏人世抛离世俗的大爱你瞧,当人们扒开废墟时,顿然惊愕。一位老师跪扑在地,双手死死护住他的两个学生。学生全部生还,然而这位老师早已气绝身亡!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位特别的父亲却以死回报了对儿子们的亲情!不敢不说,这位父亲的确尽到了责任!责任,就在父亲搂住儿子的一刹那,这责任就是付出宝贵的生命!这位父亲----张米亚,他多才多艺,最爱唱歌,谁也没想到今日的灾难,成了他对这个眷恋的世界的永别,成了他最动人的绝唱!这位作为父亲的老师,为儿子打开了生命的希望之门,推出了学生,而生的大门却为他永久地关上了就这样,张米亚不仅尽了师生之谊,更尽了父子之义,就这样,他满足且欣慰地合上了能容下整个世界的眼睛,就这样,他走完了短暂却绚丽璀璨的一生!这,是父子之爱,这,是师生之情,这,是人间大爱爱,存在于家人与家人之间,存在于朋友与朋友之间,甚至存在于冤家与冤家之间。难以想象,没有爱的光芒照耀的生活是如何的冷酷!一场国殇,并不会摧毁人们纯净、无瑕且充满爱的心灵!多难兴邦,这场国殇是上帝赐予人一次心灵的洗礼,会让我们更加懂得感受爱,创造爱,珍惜爱,所以,悲哀之余,还有庆幸!栀子花依然静静地开,那零落的花瓣飘落于地,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花开花落,一片花瓣的落地,意味着更多花瓣的绽放。它们生生不息,交替轮回花瓣散尽了,唯有香如故。此时,我又嗅到栀子花香,第一次发觉,栀子花香如此淡雅飘逸,让人心灵激荡篇三:棕叶飘香的日子又是棕叶飘香的日子,在遥远的家乡,我的父母想必已经包好了过节的棕子,和侄儿侄女一起细细的品味着这一年一次的聚会了.儿时的记忆里中,最开心的莫过于过节了.因为有了遥远的屈原,每年的这一天,我的家乡都会有一个盛大的赛事.赛龙舟。儿时,最爱的就是和母亲一起,包棕子,听母亲讲那来自远古的故事。即使年年如此,依然乐此不疲。尖尖的棕叶像征了屈原不屈的性格,有棱有角的生命。现在棕子的种类越来越多了,我儿时中的记忆里,每次母亲在糯米裹就的棕子里都会加上一颗红枣,告诉我那是屈原的一颗爱国心,人是不可以没有心的,小小的我不明白,爱国到底是什么,但是当年小小的我,却记住了,做人不可以没有心。直至今日,母亲的话言犹在耳。有人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朴实的母亲没有给我富足的金钱,却给了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做一个好人,有心的好人。我的家乡在一个叫桥头河的小镇里,朴实的山里人,在端午节这天,都会放下手中的农活,聚在一起,那一天是全镇人最兴奋的日子,分成不同的几个组,演绎着亘古不变的龙舟乐曲。同样的,我们这些小孩子也不闲着,有了自己追棒的队伍,拼命的为他们加油,为他们呐喊。一点不亚于今天的球迷们。小小的我们,不会明白,赛龙舟寓意着什么,也不明白大人们的较量是为了什么,荣誉距离我们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数字。只知道在那样的日子里,大人们是不会管我们的,除了能看到平日见不到的龙船外,还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东西。因为在赛事结束后,都会有一次会餐,我记得那时我最爱的是,家里人做的扣肉。在外的日子,也进出过不同的酒楼,但是却找不到家乡的味道。在外日子,遗忘的东西很多,但在这样的日子里,却又不经意忆起了我远方的亲人。篇四:淡淡的日子也飘香在平淡的日子里,细细品味,也有花一般的清香,看似普通,实则韵味无穷......走过小学,走过初一,经历了令人刻骨铭心的大事,也走过了一些平淡清欢的日子。他们默默的作着大事的陪衬,但如果你细细的品尝,你会发现,淡淡的日子也飘香.我的小学是一个古朴的小学校,校园不大,却透着盎然的生机.校园里,有长青的松柏,有一大片一大片抓在楼上的爬山虎,也有满树琼瑶的玉兰.也许学校不大,也许是这些植物的缘故,尤其是放学后,空荡荡的校园,万籁俱寂,只是偶尔有几声鸟鸣.这时的校园是多么美啊!闲来无事,我放学喜欢在学校读书.坐在清凉光滑的石凳上,坐在一大片植物的芳香中,坐在夕阳西下的余辉里。春天,玉兰盛放,婉丽白净;夏天,树荫浓郁,青翠盎然;秋天,漫地金黄,风高气爽。一年四季,平淡的时刻我总在这里度过,感受着平淡中的书卷香,花草香......多么平淡的日子,多么醉人的幽香!步入初中,自然也就换了校园。中心花园里,小叶的蔷薇,鲜红的月季、和夹竹桃,这里依然花团锦凑,一片繁忙。迎风走过,总是阵阵清香飘过。读书的地方也不一样了,校园里有一座三层的图书馆,足以让我一饱眼福,留恋往返。记得有一次,在一个夏日的傍晚,我乘上选修课的间隙,选了几本书,走到中心花园时,我习惯性的坐了下来,就读了起来。阅读总能给人以享受,尤其在这样的环境中:清香,清凉,惬意。我沉浸到书的世界了,竟忘了时间,忘了选修课。当周围一片喧闹,同学们都下了选修课,从教室里鱼贯而出,才惊醒了我。我只得揣了书在怀里,又匆匆忙忙回家去了。人生何尝不是一本书呢?从平淡的日子里亦能读出飘香的人,才有一个真正美好的人生。我在校园里度过的平淡的日子里,虽总是被书和植物包围,但我却在其中品到了生活的美好。这是书卷香,玉兰的香,中心花园植物的幽香.....,时间不可重来,但若你品到了这淡淡的日子里飘香,你必无怨无悔!篇五:淡淡的日子也飘香当红日升起洒下晨曦,当夕阳西下留下余晖。在花开花败,潮起潮落的轮回里,淡淡的日子也一天天过去。看过了一些人与事,错过了一些是与非,现在写作文的我又一次想起你。当同学把你送给我,我是多么的高兴。你是一只软软的、小小的仓鼠:你用那如黑宝石灵动的眸子,被覆盖黑白色软毛的身子,敏锐隐匿在茸毛的小耳,让我十分喜爱。只是不敢去碰你,怕你看到陌生的我警惕起身张口咬我或逃窜,只能把你放在阳台种满月季花的纸壳笼子里。静静地观察,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一轮喂食后,发现你也不怎么吃,我又些失望。终于你支起身子抱起了一个,伸出你洁白的大牙嘎吱嘎吱的咬起来,我又继续拿了咖啡玉米给你,你又很快吃完了,看着你可爱的样子我也想吃了,几颗入嘴,就停不住了:咖啡的清香弥漫,似乎你与我周围也包裹着甜蜜的芳香。之后,过了几天,一次考试不好,被爸妈训了,心里不好受,便到阳台上找你说话。你就坐在纸壳笼子里用那黑亮的眼睛看我,我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的看了一会,最终我败下阵来。我把我的不愉快一股脑的告诉你,你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像是我永远的忠实的听众。我心情也放松了许多。突然大胆去触碰你,然后抬手理了你细腻的绒毛,很滑很软。把你轻轻的提起来放在我的手心里,你的小爪子在我手心中乱走,让我痒痒得不禁发笑,愉快的心情弥漫了全个心底。芬芳馥郁的的月季花更沁人心脾了。之后,我便整天找你玩耍,我感觉你像我的知己,永远理解我的心情。一天半夜,我心中突然有些不安,但还是很快睡过去了,但却发现睡醒后,你却不见了。我焦急的寻找你的身影,看向月季花有些败了,再次看到纸笼子,发现有一个小洞,和你身体的宽差不多。我明白了:你走了。我心中非常难受,不过又一想或许这小小的地方不适合你,你需要的是无拘无束的生活吧!但我也很感谢你,谢谢你几天的陪伴,有你让我淡淡的日子也飘香。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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