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读后感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在你最孤单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通往卡塞尔学院的门开了,漂亮的师姐诺诺把他带进了新的世界,在这里,他原本的世界观被颠覆,龙,这个神话中的生物,有一天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而他所要做的是——屠龙。
《龙族》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衰小孩路明非成长的热血青春故事,他孤独,热血,激情,勇敢,他抗争压迫,抗争命运,即使是一个废柴,即使从没被人放在眼里,他也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不管读几遍,我心中总会习惯把自己代入路明非这个人物角色,因为我们在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渴望取得优异的成绩,渴望得到父母表扬,渴望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但即使你取得了进步,父母依然注意不到你,他们还会再找一个更加优秀的人来和你比较,在他们眼中,你永远比别人差。然后他们就可以随意按自己的喜好来安排你的生活,不管是那一方面,都想着要干预。长大以后面对社会,工作了,又要深陷各种人际关系和个人利益的漩涡之中,受各种制约,在命运的哂笑中,任人摆布。
这样的情况下,你难道不会感到有失落,不甘吗?可我就是我呀,独一无二的我,我有我自己的优点,没有人能够替代我。所以要反抗这种命运啊,用尽自己吃奶的力气,先从改变自己开始,变得更加强壮,更加努力,也许会遭遇挫折,也许会失败,别人也会嘲笑我不自量力去反抗命运就是自寻死路,妄图蜉蝣撼树,最终结果就是螳臂当车,但就算是这样,如果连飞蛾扑火的气势都做不到,谈何反抗。在改变自己命运的抉择之前,死又何足可惧?即便是死,也要死的有价值,去反抗那些让我们咬牙切齿支配我们生活轨迹的命运啊。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了一股淡淡的苦涩,但在那之后更多的是血脉沸腾,《龙族》里的那些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好像都在呐喊着,冲着那汹涌的命运咆哮。带动着我也向那可憎的东西发出挑战,哪怕是粉身碎骨,也毫无畏惧。就好像作者在文中写到,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他,只需怀着勇气等待,总有那么一天,你会成功。如此热血之作,我想不枉我花在这本书上的时间吧。
我眼中的活宝弟弟
在我眼中一直有着这么一位弟弟,可以说他担任几个角色,在我家中眼中演活宝,顽皮,捣蛋。在其它亲戚面前演“小天才”乖巧,听话,聪明。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的活宝弟吧!
他有粉嘟嘟的小脸蛋,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他大笑起来,小脸蛋上的小酒窝完全的显露出来,嘴角上扬,那两颗门牙不再躲躲藏藏,勇敢的挺出,整个脸从锥形变成了椭圆形。
不仅如此,他还特别的调皮,捣蛋。在鞭炮齐鸣,灯红酒绿的除夕,香喷喷的饭菜已经端上饭桌,饭桌底下藏着一小孩,那个小孩用手偷偷的把手伸向饭桌,拿着一片香肠又偷偷拿回来,在底下吃这片香肠,吃完这片又想那一片。刚把手伸上来,母亲就用筷子敲他的手说了:“你再偷吃香肠,你就不要吃饭了。”说完我弟弟就从饭桌底下爬出来,去洗了手,坐在沙发上安安静静地看电视去了。顽皮的弟弟会就此乖乖的听话吗?当然不会。又在沙发上跳来跳去,跳完之后感觉无趣了,又拿茶几上的食品去玩,导致母亲又要重新收拾一遍。我弟弟就是有这么调皮。
后来我弟弟长大了,变善良了,他也学会关心了。我上初中了,去了外地读书,出于压力我想放弃武术,专门学习,我就跟我父亲商量,听到我的意见后,父亲一口否决并说:“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况且坚持了这么久。”当时我就眼泪汪汪,听完父亲的话后,眼泪哗哗的的流了下来,并不断的掉眼泪,弟弟连忙跑过来,帮我擦眼泪并安慰我说:“不要哭了,以后我听话,再也不捣乱了。”我擦干了眼泪,抱住弟弟并说:“谢谢。”
我弟弟虽然有时调皮,像一个活宝。但是他依然是我心中的天使,我还是多么的爱他。
相关推荐
-
《龙族》读后感一本好书,总有人会去看。《龙族》,不像四大名著那样中外闻名,但每个人,总能从里面读出些什么。孤独,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在词典中能找出它的含义,但是总会有人给它找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在这本书中,它被当做一群人独特的标志。他们也许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家族的产业,或许在众人眼中是个触碰不到的神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众人嘲笑的傻瓜。这些人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联系,可他们身上的某种血缘,让他们聚在一起。这种血缘被称为“血之哀”,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它唯一突出的特点是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有人用这种孤独,在“星际争霸”中拼杀,有人用这种孤独,在雨夜中回忆一个人,有人用这种孤独,来学习人类的喜怒哀乐,像个孩子。不同的人用孤独做不同的事,而他们则用这种来回忆、学习,或是相互依偎、取暖······我们随着年龄增长,发现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地走掉,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角落里,没有人理你,也没有人会在乎你。人们从你身边走过,你只和自己的影子对视,那种孤独,谁没有经历过?“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描述这个热血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在孤独中存在着一丝丝的热血,在热血中存在着一点点的疯狂。这就是那个孤独的的世界,被人们淡忘却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那个孤独又热血的世界。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1】 【2】550字 小学 读后感
-
《龙族》读后感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 江南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龙族1读后感龙族1读后感1.每个人年少时,都曾孤独过。——题记星期六上午,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干了一件大事一般,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终于把《龙族1》看完了!看完《龙族1》心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我们都有孤独时刻。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拜拜喽,去看《龙族2》!2.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qiang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矗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龙族1读后感1200字以上 读后感
-
龙族的读后感起初看这本书只是因为“书荒”,同学又恰好推荐了它,便也未挑挑拣拣,就这么捧着看了起来。但谁也不会知道,我会在后来爱上这本书,反复阅读也不会厌烦,这或许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产生了共鸣。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平凡的,就像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不好,长相也不出众,人缘又不好,还经常被暗恋的姑娘发“好人卡”。只是,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堂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那之后,路明非的命运彻底发生了变化,他是卡塞尔学院令人骄傲的S级血统,是狮心会与学生会都争抢着的热门新人,是校长办公室喝茶的常客。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衰小孩因为白富美的拯救从此白手起家,一下子成了人生赢家,人中龙凤。只是,这一切对于路明非来说仿佛只是一个玩笑,卡塞尔学院天才聚群,而他只是一个连言灵都没有,只会说烂话的废柴,拯救他的天使女孩却是他老大的未婚妻,他的绩点也糟糕得一塌糊涂。他唯一值得夸奖的也只有玩星际的水平以及说烂话的本事了吧。似乎自始自终,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不过,在我的眼中,路明非绝不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孤独,但是他善良。他没心没肺,但是他紧咬着自己的目标。他不想怯懦,他也想拥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所以,他选择了与小魔鬼——路鸣泽交换自己的生命。“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这是路明非的名言。是的,在平常,他只是一根废柴,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说说烂话打发人生,可一旦遇到什么事情,他就像泡了水的西芹一般精神。他只是一个衰小孩,对他好的人很少,偏偏就是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给他一点希望。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了命地回报,付出自己的一切也在所不惜。从龙一到龙四,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印象最深刻的是龙三,路明非拼尽全力赶到红井,可是那个女孩——那个愿意把全世界与他分享的女孩已经死了。没有人可以体会他的绝望无力与愤怒,他不想一直这么怯懦下去,他需要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这就是为什么他拼尽一切也要通过那个血统强化训练,只因心中的那个“死小孩”。这也成就了龙四中优秀的学生会会长。我们或许也在不知不自觉中,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那一刻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江南所呈现给我们的路明非。年少的衰小孩有着孤独而热血的梦,他有心中的那个“死小孩”。书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这样的,高冷如楚子航有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张扬如凯撒也有着自己的信念,就如我们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死小孩”,一个我们至死也不愿放弃的东西,一个我们一定会为之坚持下去的“死小孩”。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
龙族与混血族的纷争 ——《龙族》读后感今天我读了《龙族》这本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路明非的高三学生进了一个叫“卡塞尔学院”的大学,而这所大学里全部是混血族的超能人。于是,屠龙之旅开始了。这一本书还让我懂得了友情的重要性,像书中的楚子航和凯撒一样。本来他俩是死对头,可是经过了在日本的九死一生后,两人成为了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的好朋友。我非常的喜欢《龙族》这套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梦想的重要性和友情的可贵!我感谢这些书,能给予我力量,带给我快乐。文/马书琦 指导老师:宋瑶瑶龙族与混血族的纷争 ——《龙族》读后感300字200字 读后感
-
《龙族》读后感“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江南《龙族III》《龙族》,讲的是一个普通的懵懂高中生,一封来自卡塞尔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黑色的直升机划过天际,陌生国度的大门向他缓缓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上不平凡的屠龙之路。这是一个关于热血与抗争,孤独与成长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都有自己的孤独。这些孤独的男孩们和女孩们汇集在这里,便成了《龙族》这部小说。首先看到《龙族》这两个字,会先想到的是什么?玄幻,热血,死斗诸如此类题材的。但是主角偏偏是一个平凡,孤独的废材。主人公路明非每天醒来都要面对婶婶的唠叨,表弟的白眼。在学校里,没有一个男孩愿意真心和他交朋友,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多看他一眼。他喜欢的女孩在别人怀里一脸幸福,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那个女孩,但是他却还是小心翼翼的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周围的人都说他是个衰小孩,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衰小孩。要实力没实力,要好看这张脸也没什么特别的。而路明非想要掩饰这些,所以他嘴里才那么多的烂话。简而言之他的人生就是一个悲剧。但是有一天,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给他寄来一封信,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人才。他的人生终于有了光芒。而卡塞尔学院却处处透露着神秘——奇怪的课程、搞笑的学长、疯狂的教师、骄傲的同学等等。路明非一进入这个学院就遭遇了无数怪事,不过好在他终于交到了一群难兄难弟们。富商之子楚子航,屠龙世家之子凯撒……还有一群可爱的女孩们——诺诺、苏西、夏弥。衰衰的路明非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废材和没有价值的人,有的只是被放错位置的人。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衰仔路明非,还是富商之子楚子航,亦或者出身豪门的凯撒,他们都有着灰暗孤独的过往,但是他们又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从未得过且过,而是拼尽全力的在反抗命运,就像江南在书中写的一样,试图将命运踏于自己足下。即使这个过程漫长而又痛苦,结果可能往往不尽人意,但是无论前方是一条多么悲伤的路,没有一个人想要离开。我们或许也曾像路明非一样浑浑噩噩度过了十几年的时光,和他一样有着一段孤独的人生,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当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要总是对自己的缺点耿耿于怀,不要总是揪着一个错误不放手,如果换个角度看,你的缺点恰恰是另一个位置的优点呢?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发扬自己的长处,也要善于把自己的缺点变为优点,这样即使是咸鱼也能翻身。《龙族》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场文字盛宴,它更像是一场关于青春的,关于热血的,关于成长的,关于孤独的体验。在这里,我们能看到许多我们的影子,我们都和书中的路明非一样,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世界的救世主,一群像电影中的黑衣人簇拥着自己,周围人都对自己抱有羡慕和敬畏的眼神……这对于年轻和曾经年轻过的人,这本书的魅力不可抗拒。1200字 读后感
-
龙和蛇读后感龙和蛇读后感以前只知道,人要么诚实,总是实话实说;要么圆滑,常常见风驶舵。当然诚实的是好人,圆滑的人不好了。但是,我读了《龙与蛇》这篇文章后,突然有了一种新的想法。《龙与蛇》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对像貌相同,性格却是截然不同的孪生姐妹:——方方和圆圆。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方方总是“直言不讳”,圆圆呢当然是“善解人意”了。她们面对爸爸从黄山上拾来的同一根枯树根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方方“一如既往”,诚实的说像蛇,可圆圆面对爸爸的心爱之物说像龙,让爸爸舒心地笑了。虽然文章结尾处说邻居们都喜欢方方,暗示了文章写作地目的也是赞扬方方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我不完全赞同这样的观点。生活中确实需要像方方那样正直敢于说真话的人,那样的社会才能有诚信,人与人之间才能建立互信关系。但生活毕竟是生活,也不能太过呆板和直白。就比如像圆圆的“善解人意”让爸爸的爱好得到了认同,使家里充满快乐,不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吗?所以,我认为不论是像方方,还是像圆圆,只要心存善意地待人接物,那都是值得我们效仿的。读了《龙和蛇》一文,我的感触颇多。文中的孪生姐妹圆圆和方方外貌相似,性格却有着天壤之别。圆圆习惯了迎合大人的心意说话,所以爸爸说她“机灵”,可这是真正的机灵吗?一味地迎合别人的心意,你为谁而活着?文中的方方,虽然与圆圆有着相似的外貌,相同环境下长大,可由于性格不同,她没有学会姐姐圆圆那种圆滑处世的方法,她有着可贵的品质——诚实。有人会说,方方真傻,连讨爸爸的欢心都不会,那么,我问你,为什么要迎合别人的心意?也许在走上社会之后,圆圆的性格会使她得到更好的工作,但可以肯定,录用她的上司肯定是个虚荣心极强的家伙,或者是为找到“知音”而高兴;而方方,只知道实话实说的她只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在圆圆上司类的上司那里碰壁,但最后录用她十有八-九是个好上司,因为他看中了方方的诚实,没有受到周围人的影响。诚实在当今社会到底价值几何,我认为对于金钱至上的人来说是一文不值;而对于品德至上的人来说,却是无价之宝。假酒、假药、盗版书……利欲熏心的人可是什么都干的出,而他们干的这些牟取暴利的事,往往都是损人利已,到事情败露,害人害已,比如最近炒的沸沸扬扬的“三聚氰铵系列事件”,先是|三鹿、蒙牛、伊利这些乳制品,随后是几天前香港从内地进口的“佳之驯鸡蛋,从华而街爆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冰岛甚至面临“国家破产”,造成这些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次贷危机”,说白了,就是借钱不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些银行高管的问题,至于是什么原因,我不说,大家也心知肚明。当然,有虚伪的人自然就有诚实的人,我们尚年少,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成为虚伪的人,我们要为自己留下一方净土。1200字 读后感
-
《驯龙记》读后感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一部电影叫《驯龙记》,很巧合,我暑期阅读的这本书也叫《驯龙记》。电影《驯龙记》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与龙的故事,那里面人与龙和谐共处的场景令人十分羡慕。而书本《驯龙记》则更加离奇,竟是一对父子孵化“恐龙”的故事。尽管是虚幻的故事,却映射着现实的光芒。这本书告诉人们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与挫折就半途而废,就立刻放弃一切希望。每个成功者在成功之前都会遇到一些困难与挫折,只有付出勤劳的汗水,才能得到成功的回报。正如冰心的一首诗里所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美丽!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故事中,儿子孔龙和爸爸孔大龙尽管有着不同的性格,却有着同样的喜好:研究一切关于恐龙的事物——恐龙生活的年代,恐龙的种类,恐龙的食性,甚至各种恐龙居住的地方。他们对恐龙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与兴趣,总是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见见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恐龙,这样的梦想似乎太遥不可及。但孔大龙父子有他们的办法。他们将从各种途径搜集来的恐龙化石粉末及各种中药放在水中,再将一个个鸟蛋、乌龟蛋等放进去。因为他们相信,恐龙是鸟类爬行类的祖先。最后竟真的以这种看似不可能的方法孵出了恐龙,只不过“恐龙”很小。读完全书,最吸引我的不是他如何如何孵出了恐龙,也不是他有多么的热爱恐龙,而是他们父子对于创新与兴趣的诠释。他们是一对普通的父子,爸爸是名会计,儿子只是个普通的小学生,但他们对于自己所热爱的喜好并不只有不停地了解而已,而是自己发掘有关恐龙孵化的秘密。也许他们折腾了许久的“孵化恐龙”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名人效益或利益,最终仅仅是成为了动物园中的三只新宠。他们的初衷或许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于恐龙的探索欲和未知的事,但他们的创新确实给他们带去了自身的满足感。《驯龙记》不仅是关于一次异想天开、漫无边际的当代“恐龙”孵化行动的虚构故事,它在骨子里也是关于童年的某种生命精神及其当下生活的现实书写。作品中,孔龙父子从“恐龙汤”里好不容易孵出来的三只小恐龙并没有像我们期待的那样让他们获得各种名声,而三只小恐龙也只是成为动物园里的三位新客人。这样一直占据着我们注意力的“恐龙”事件忽然退到了故事的背后,而男孩孔龙的生活与成长话题则被推到了故事的前景上。我们不妨说,这部作品表面上是在写“恐龙”,其实是在写孔龙;表面上是在写童话,其实是在写现实。这本书写得非常生动,我非常喜欢。我多么想看看那几个小家伙呀!虽然这只是个虚幻的故事,但我相信,在未来,我们人类一定会制造出早就消失的恐龙。 回望我们,又有几人敢如此大胆地进行所谓“孵化恐龙”的行动。对于有兴趣、好奇的事物,我们所做到的也不过是查找前人的总结,却不想想自己又有什么独到的见解。新事物的诞生永远都有两个条件:一是兴趣,很多人都已做到。二是创新,以自身思考融入兴趣,以自身的行动创造属于我们的新事物。这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可惜的是,我们往往在童年时期充满着这样的创新,却在年复一年的吸收知识的过程中悄然磨灭了,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们已习惯于接受,习惯于原有的经验,习惯于前人的失败而再惧怕我们自己的思考了吗?我们不应如此,我们所要做的,是创造更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事物。12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飘移族军训的车轮飞快地进行着,又一轮夕阳在“1,2,3,4”的口号声中渐渐下沉……为期十天的军训终于拉下了帷幕。我们拖着疲惫的身体,迈着沉重的步履,载着归家的满心喜悦,也载着十天来炼就的成熟和自强,挥手暂别了我敬爱的老班,昔日的密友和我刚结识的亲爱的室友们,默言目送了十天来与我们朝夕相处的可爱可亲可敬的孙教官,随即便踏上了归家的征途。细细回想,这十天的岁月,漫长而又短暂,精彩纷呈而又枯燥乏味。漫长的是我们以一分一秒来计算我们的训练时间,短暂的是我们以一时一刻来衡量我们的休息时间;精彩纷呈的是我们以欢声笑语来充实我们的精神灵魂,枯燥乏味的是我们以机械运动来填充我们的内心空白。十天来,烈日的曝晒,正是骄阳似火,风雨的洗礼,也谓暴雨如注。一切都变了:皮肤晒黑了,但我们的身体更壮实了;腿脚站酸了,但我们屹立于人生的驿站处更坚定了;声音沙哑了,但我们面对着未来之路依然喊出了“继续追随初衷的梦想”,语气更直白了,口吻更强硬了;……“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军训正是“苦其心志”的“天降任”前的考验。它让我们懂得了“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明白了“最困难之时,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日”,学会了如何做到坚强,用平凡铸就一切的不平凡,凸显了亦如钢铁一般的毅力,同时也造就了新一代的国防后备力量。经历了这一不平凡的历练,我们尤为成熟,尤为坚强,记忆深处永远会烙下一抹永不褪去的印迹。这印迹会陪伴我们走出四面楚歌的悲惨困境,战胜极其沉重的心理负担,坦然地直面人生道路上的一切磨难,一切挑战,一切,一切……作家涵逸同志曾说当今抱大的一代,患有“四二一综合症”,即“四个祖辈,两个父辈,围着一个小太阳团团转,转得头昏眼花也乐在其中”。而我面对着我们这一代同龄,却不由自主地想问:“这就是平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骄子吗?这就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苦学子吗?”不,不,不是的。我们是骄傲独立的一代,军训之后,我们更是坚强乐观的一代!当炙热的阳光灼烧了皮肤,擦伤了眼睛,当冰凉的雨水淋湿了全身,迷糊了视线,我们一如既往地挺直腰板拔起军姿,一如既往地运动着机械的步伐,也一如既往地嘶喊着震耳欲聋的口号,心甘情愿,无所怨言,以“竭力做到最好”为始终的态度,以“竭力战胜惰性”为始终的动力,以“竭力创造奇迹”为始终的目标,以“更正每一个误点,规化每一个动作”为始终的骄傲!军训中,我们在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进步,不断地完善自我。军训令我们不再依赖,不再自满,不再沉迷于自我之中。军训,一堂无声的、精彩的人生必修课!一切皆有可能,这是李宁的台词。是啊,是军训改变了我们这一群唯唯诺诺的小姑娘,是军训改变了我们这一群懵懵懂懂的小女孩,是军训让女生不再退让,不再低头,呐喊出“巾帼不言须眉”的豪言壮语!不论我们在时间的缝隙中遗失了多少美妙的瞬间,军训在我们心中是永远不会褪色的,因为它在你我的心中留下了阳光的指纹!曾忆起那个烈日炎炎的上午,那个风雨交加的傍晚,那段为期仅有十天的军训生活,让我情不自禁地在心中描绘了一个值得永远珍藏的清晰的画面:天空中一轮红日高高挂起,海面上惊涛骇浪好不平静,沙滩边一位流浪人在漫步,俯首,沉思,俯首脚下深深的印记,沉思曾经精彩的人生……那轮红日,那些风雨,那段人生……将会成为我一生最最珍贵的SURPRISE!1200字 初三 书信
-
九尾狐族我第一次睁开眼,便有了清晰的意识,身体也灵活自如。这里发生似乎不可思议的事情,我竟然被困在一块东西里?这块物体似乎是一块透明的冰,冰面上有几滴血,似乎还冒着热气。这里面并不是完全封闭,我想应该是被我的体温融化的吧?我向四周望了望,身边是冰天雪地,什么植物都没有,人烟渺茫,死气沉沉。我也发现了,我身边有一本奇怪的书,但是,我却看不到我的身体。顺着我看着的方向,远处出现了一群九尾狐,正以飞一般的速度赶来。他们走过来,似乎看见了我,纷纷围在了我的身边,神色很紧张,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我非常疑惑,难道他们能看到我?其中有个长得高大一些的九尾狐,应该是带头的。他长得很俊美,特别是那双眼睛,炯炯有神,似乎还闪着亮光。他说了一句:“我们来晚了,神女她……只是庆幸,这孩子还活着,我们一定……”由于被困在这块该死的冰里面,我就隐隐约约地听到了这么一句。不一会儿,那一群九尾狐“嗖”地一下,变成了人形。那个九尾狐领队施法让我身边的冰碎裂了,而我却一点没受伤。我把书拿在手里,慢悠悠地走了几步了,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们。他们看见我刚出生就有意识,还有对身体的控制很灵活自如,他们眼睛里似乎闪过了一丝惊恐,不认真观察还真不能发现。我认真地观察着他们,大概十多个人,男的都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而女的则全都是妖娆妩媚、美貌无双,真不愧是狐狸中的极品九尾狐……其中一个女人指着我,说道:“族长,神女……你说的那个孩子就是她?”走在最前面的那个族长应声转过了身,严肃说道:“你们不能泄露任何消息!”他们听后,齐声说道:“遵命!”那个族长转过了来,冲我笑了笑。我也冲他笑了笑,只看到他手一挥,我便感觉自己有种很舒适的感觉,我伸出了自己的手,望了望,惊恐起来,我能看见我自己了!我拥有人的手,虽然只是婴儿的手大小,所以,我想我是个人类。我把拿着的书拿在右手里,然后递给了族长。他接过了书,眼中也一丝惊讶,却转眼即逝了,他笑了笑,没有提到书的事,只是笑了笑,说:“真是没想到啊,真不错!天赋极高的孩子,真不愧是……”他突然停了下来,对我说:“嗯,现在跟我走吧,你是我们九尾狐族的一员,你要记住我们走的路线。”我是九尾狐?我见他很和气,我相信他不是个坏人,所以自然就跟他们走了。走了好一会儿,跟着他们走到了雪地边上的一棵很大的树旁边,这棵树很特别,是这里唯一的一棵树,树干很粗,树叶青翠欲滴,一点都不像冬天的树。他们停了下来,有个人在施法,族长转过身对我说:“你要牢牢地记住这里的地理位置!”我点了点头,跟在他们身后进入了一个地方。里面也是一片雪地,抬起头来,能看见蔚蓝的天空,只不过我隐约看见了一丝金黄的光晕,那里应该是一处屏障,雪地边上是坚硬的岩石,围成的图形有点像,五角星。这里大概有两三平方千米左右,五个角中间有个五边形的广场,五个顶点处都有一根粗大的柱子,这柱子很像是水晶做成的。广场中心有一把精美的宝剑悬浮在不高的空中,在空中转动着,嗡嗡作响。我忍不住走了过去,甚至没听见那群人的声音。我走了过去,细细端详着这把剑,紫色的剑柄,锋利的剑身上刻着“凌霜宝剑”四个字,剑身上面闪着一丝丝寒光,竟然还有一丝金黄的灵气围绕着剑身。我像失去了理智似的,忍不住就伸出空着的左手想去触碰剑身。准备碰到的一瞬间,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大声叫道:“不能碰!”把我拍醒了,把我唤醒了。1200字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