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读后感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
孤独,那么的可怕。
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
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
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
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
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
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
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
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 江南
养个天使不容易
星期五下午,我美滋滋的拿着“云南小作家”二等奖的证书,喝着“冰冻果园”回家。
喝完了,我准备要扔杯子,“哗啦啦”,垃圾车倒垃圾了,我捂着鼻子往前走,生怕闻见那种令人恶心的恶臭。
忽然,一个发着金光的蓝色蛋滚到我的脚下,我好奇的捧起蛋,朝家走去。
到家了,我把蛋放在热水里,就去看电视,“卡嚓”,蛋破了,飞出来了一个怪怪的东西,长着翅膀,一头乌黑的短发,穿着像游泳衣的衣服。
“我要裙子,我要裙子……”嘿,这个小家伙,一出来就要裙子。没办法,做给她一条吧!我拿出了黑色和粉色、白色的布。经过3小时的努力,一条漂亮的黑色连衣裙终于做好了。给她穿上,正好合适。
“我要吃东西!”晕,衣服才穿好,又要吃东西!“那你吃什么?”我问,“音符!”她回答,我思考了半小时,嘿!就是去弹琴。
我弹了10小时,她说:“嗯,好饱啊!”哼,你是饱了,可害苦我了。
“咦,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天使,”哈哈,是小天使。“我要洗澡了!”我只好去脸盆里放水,她一看,不高兴的说:“怎么回事,这么小的盆?”我只好去浴缸里放水,她看:“说,勉勉强强凑合吧!”嘿,你当你有多大,才一个摄像头那么大!
“唔——好舒服啊!来,给我冲水,”她“命令”道,我不耐烦的说:“你当你是谁啊?”“我我……我我……!”她支支唔唔半天说不出话,只好自己冲。
“给我杯水,”她正在用我心爱的名贵的四叶草天竺葵粉泡澡呢!“自己倒!”我随口叫道,“好好好,我呀!自己倒,喝的时候呢我就把你的四叶草天竺葵粉泡光!哼哼!”嘿,敢威胁我,不过,我可舍不得你给用完了,我只好给她倒。
“我睡哪?”她穿着我“做”的睡衣问,“这里!”我指着地上铺着毛毯的“床”,“不睡!”“不睡拉倒,哼!”她终于熬不住,睡下去了。
第二天,我刚刚起床,她就弹着我的钢琴,“啊——”我尖叫道“你的手这么脏,天啊!”我急忙打了一盆水,又是洗手液,又是香皂的,终于把她的手洗干净了。
“呜呜呜呜呜呜……”哈哈,小天使被仙人球扎破了手,嘿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活该!给你多留点血,给你点教训。20分钟后,我用传可贴把伤口包起来了。
唉,养个天使真的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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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读后感“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江南《龙族III》《龙族》,讲的是一个普通的懵懂高中生,一封来自卡塞尔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黑色的直升机划过天际,陌生国度的大门向他缓缓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上不平凡的屠龙之路。这是一个关于热血与抗争,孤独与成长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都有自己的孤独。这些孤独的男孩们和女孩们汇集在这里,便成了《龙族》这部小说。首先看到《龙族》这两个字,会先想到的是什么?玄幻,热血,死斗诸如此类题材的。但是主角偏偏是一个平凡,孤独的废材。主人公路明非每天醒来都要面对婶婶的唠叨,表弟的白眼。在学校里,没有一个男孩愿意真心和他交朋友,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多看他一眼。他喜欢的女孩在别人怀里一脸幸福,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那个女孩,但是他却还是小心翼翼的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周围的人都说他是个衰小孩,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衰小孩。要实力没实力,要好看这张脸也没什么特别的。而路明非想要掩饰这些,所以他嘴里才那么多的烂话。简而言之他的人生就是一个悲剧。但是有一天,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给他寄来一封信,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人才。他的人生终于有了光芒。而卡塞尔学院却处处透露着神秘——奇怪的课程、搞笑的学长、疯狂的教师、骄傲的同学等等。路明非一进入这个学院就遭遇了无数怪事,不过好在他终于交到了一群难兄难弟们。富商之子楚子航,屠龙世家之子凯撒……还有一群可爱的女孩们——诺诺、苏西、夏弥。衰衰的路明非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废材和没有价值的人,有的只是被放错位置的人。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衰仔路明非,还是富商之子楚子航,亦或者出身豪门的凯撒,他们都有着灰暗孤独的过往,但是他们又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从未得过且过,而是拼尽全力的在反抗命运,就像江南在书中写的一样,试图将命运踏于自己足下。即使这个过程漫长而又痛苦,结果可能往往不尽人意,但是无论前方是一条多么悲伤的路,没有一个人想要离开。我们或许也曾像路明非一样浑浑噩噩度过了十几年的时光,和他一样有着一段孤独的人生,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当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要总是对自己的缺点耿耿于怀,不要总是揪着一个错误不放手,如果换个角度看,你的缺点恰恰是另一个位置的优点呢?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发扬自己的长处,也要善于把自己的缺点变为优点,这样即使是咸鱼也能翻身。《龙族》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场文字盛宴,它更像是一场关于青春的,关于热血的,关于成长的,关于孤独的体验。在这里,我们能看到许多我们的影子,我们都和书中的路明非一样,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世界的救世主,一群像电影中的黑衣人簇拥着自己,周围人都对自己抱有羡慕和敬畏的眼神……这对于年轻和曾经年轻过的人,这本书的魅力不可抗拒。12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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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1读后感龙族1读后感1.每个人年少时,都曾孤独过。——题记星期六上午,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干了一件大事一般,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终于把《龙族1》看完了!看完《龙族1》心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我们都有孤独时刻。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拜拜喽,去看《龙族2》!2.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qiang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矗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龙族1读后感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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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的读后感起初看这本书只是因为“书荒”,同学又恰好推荐了它,便也未挑挑拣拣,就这么捧着看了起来。但谁也不会知道,我会在后来爱上这本书,反复阅读也不会厌烦,这或许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产生了共鸣。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平凡的,就像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不好,长相也不出众,人缘又不好,还经常被暗恋的姑娘发“好人卡”。只是,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堂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那之后,路明非的命运彻底发生了变化,他是卡塞尔学院令人骄傲的S级血统,是狮心会与学生会都争抢着的热门新人,是校长办公室喝茶的常客。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衰小孩因为白富美的拯救从此白手起家,一下子成了人生赢家,人中龙凤。只是,这一切对于路明非来说仿佛只是一个玩笑,卡塞尔学院天才聚群,而他只是一个连言灵都没有,只会说烂话的废柴,拯救他的天使女孩却是他老大的未婚妻,他的绩点也糟糕得一塌糊涂。他唯一值得夸奖的也只有玩星际的水平以及说烂话的本事了吧。似乎自始自终,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不过,在我的眼中,路明非绝不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孤独,但是他善良。他没心没肺,但是他紧咬着自己的目标。他不想怯懦,他也想拥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所以,他选择了与小魔鬼——路鸣泽交换自己的生命。“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这是路明非的名言。是的,在平常,他只是一根废柴,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说说烂话打发人生,可一旦遇到什么事情,他就像泡了水的西芹一般精神。他只是一个衰小孩,对他好的人很少,偏偏就是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给他一点希望。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了命地回报,付出自己的一切也在所不惜。从龙一到龙四,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印象最深刻的是龙三,路明非拼尽全力赶到红井,可是那个女孩——那个愿意把全世界与他分享的女孩已经死了。没有人可以体会他的绝望无力与愤怒,他不想一直这么怯懦下去,他需要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这就是为什么他拼尽一切也要通过那个血统强化训练,只因心中的那个“死小孩”。这也成就了龙四中优秀的学生会会长。我们或许也在不知不自觉中,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那一刻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江南所呈现给我们的路明非。年少的衰小孩有着孤独而热血的梦,他有心中的那个“死小孩”。书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这样的,高冷如楚子航有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张扬如凯撒也有着自己的信念,就如我们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死小孩”,一个我们至死也不愿放弃的东西,一个我们一定会为之坚持下去的“死小孩”。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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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与混血族的纷争 ——《龙族》读后感今天我读了《龙族》这本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路明非的高三学生进了一个叫“卡塞尔学院”的大学,而这所大学里全部是混血族的超能人。于是,屠龙之旅开始了。这一本书还让我懂得了友情的重要性,像书中的楚子航和凯撒一样。本来他俩是死对头,可是经过了在日本的九死一生后,两人成为了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的好朋友。我非常的喜欢《龙族》这套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梦想的重要性和友情的可贵!我感谢这些书,能给予我力量,带给我快乐。文/马书琦 指导老师:宋瑶瑶龙族与混血族的纷争 ——《龙族》读后感300字2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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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I火之晨曦》读后感很早就看完的一本书,总之就是很好看啦。路明非是主角,我看了开头,我以为这是个平凡人物变成英雄的成王之路,但是路明非一路走,他依然怂、依旧衰。他不英俊潇洒、他没有身家千万、他没有红颜围绕、他没有优秀的学习成绩。但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他那牛逼的师兄师姐,就是他。因为他有血有肉很真实,虽然没什么实力,但还是会努力会尽自己的力帮助别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也不是一无是处的........不说下去了,有兴趣去看《龙族读后感——衰小孩的世界》。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1】 【2】25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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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马读后感自从小白龙变成白龙马跟了唐僧之后,就兢兢业业,一心一意地驮着唐僧前往西天。一路上降妖除魔、化斋投宿这些事全都由三位师兄打理,小白龙虽有一身能耐,却从不轻易插手。这就是唐僧这个团队的过人之处,每个人只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有专职人员负责,无需你担心。但是我们看《西游记》不难发现,白龙马有两次幻化成人形,帮助唐僧降妖除魔,发挥余热。很显然,白龙马越位了,他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做了本应该是孙悟空和猪八戒的事,可是他的这两次越位却是值得肯定的。白龙马的第一次越位是在宝象国遇到黄袍怪的时候。那时正是唐僧这个团队实力最薄弱的时候。孙悟空刚被赶走,猪八戒和沙僧一个被黄袍怪抓了俘虏,一个去向不明,而且师父还被妖魔设了咒,变成一头斑斓猛虎关于笼内。在这样的紧要关头,白龙马毅然决然地站了出来,他幻化为一个婢女,给黄袍怪敬酒舞剑,伺机杀死妖怪救出师父和师兄,但是他失败了。于是他建议猪八戒去请孙悟空,才把妖怪摆平,拯救了这个团队。白龙马的第二次越位是在祭赛国会斗九头怪的时候。九头怪被招为乱石山碧波潭老龙王的倒插门女婿,但是他不满足现有的财富,盗取了祭赛国金光寺的舍利子佛宝,嫁祸给金光寺的和尚。正好唐僧师徒途径此地,哪有不管的道理。可是这九头怪在碧波潭龙宫,而孙悟空和猪八戒都是在陆上才能施展开本领,这一次白龙马变回本来模样,潜入龙宫,找回舍利子,成功地完成了任务。看白龙马这两次越位,我们不难发现,白龙马非但没有造成负面影响,反而在团队中的地位得到了肯定。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白龙马不是动不动就插手他人的事情,而是在团队最需要他的时候及时出现。第一次是因为几个师兄都不在受难的师父跟前,白龙马不得不出手,不出手的话这个团队就可能解体。第二次是因为白龙马熟悉龙宫的环境,在水下更能施展他的才能,这就是人尽其才的最佳例证。虽然身在职场要坚守岗位干好自己份内的工作,但也要审时度势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尽最大努力为你的团队发挥余热。8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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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移族气死我了,就因为老妈犯了这么一丁点大的小错误,就把我调到后面去坐,呜呜呜,我可是个大近视,这可怎么办啊?要知道,小雨和许则万都比我高啊!他们都坐前面的。这是什么老师,这么偏心啊。“池可可,你来回答我刚才给大家提的问题!”糟糕,这权老师叫谁回答不好,偏偏叫我来回答。但是——刚才,他到底提的是什么问题啊?“快点,你来回答美国怎么说。”权老师眯着那双小眼睛,催促着我。“哦,我——哦,%¥……—。”我终于回答上来了,这不是我们小学和初中一年级都学过的嘛,竟然这么简单啊。哈哈,真是小KISS嘛。“对,池可可,既然你知道美国是怎么读的,那你就把字母都念出来吧!相信这对你来说,你不是什么大问题啊。”“天呐!你到底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啊?”我小声叨念着。“池可可,你嘴你在哇啦哇啦说什么呢?我在问你问题呢,你没有听见吗?”“哦,是,美国是这样的单词:America——a——”遭拉,没有被牢,现在最后一个字母忘了。是什么呢?是A?是B?还是有一些其他的什么字母?“池可可,池可可,我看你到小学6年级去读算了!真是起死我了,这点小意思都没有背出来。那我们请班长东方麟来告诉大家该怎么读!”“American!”天呐,就是N,就是N呀!我怎么没有想出来呢?我可真笨啊!“好,东方麟同学回答得很好,池可可,你听清楚了吗?”“哦,老师——我听清楚了。”权老师点了点头。又继续讲起了课。哇哇哇哇,我不可能就会这么倒霉吧?开学第一天耶!居然就弄成这个样子呀。中午的饭菜真的是好好好垃圾啊!听说4班有一个人还吃出了2条虫子呢!呀呀,想起来就恶心呀。(我在7班)我不想住校了,天呐!难道我以后的日子真的就是这样的吗?这张卡上的钱还多着呢!今天中午看看,才花了5元钱。老妈,你怎么样,什么时候我才能回去吃你的回锅肉啊!!TOT这一天的两顿饭总算吃完了,我终于可以去睡觉了,忙活了一天,终于可以休息了呀!太棒了。“同学们,今晚正好是我校3年一度的不眠夜,今天大家就可以不用睡觉了。”万校长在台上宣布着。“爷(耶)”女同学在尖叫着,狂欢着。“乖孙女!”男同学则在一旁捡着3年一度的便宜。什么啊?幸好我没有叫爷,否则我也要跟着吃亏了。只是——今天晚上的美梦,报销了!呜呜呜TOT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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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一位少女跑来。头发上有细细的汗珠,棕色的长发挽成一个漂亮的马尾,紫色的眼眸清澈,散发着自信的光彩。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洁净白皙的脸孔肤若凝脂。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一袭粉紫色的披肩外套,紧身牛仔裤,显出身材的完美绝伦。就像是一个精心雕琢出的瓷娃娃。“呼,呼……”少女轻喘着,“?G,终于赶上了,那臭老头没死吧?”显然女孩还没搞清楚状况。睁开那双水灵灵的紫眸,看见那群兽还只剩一只时,着实被吓着了。“大姨,二姨,三公,四奶奶,二舅爷。你们不是吹牛说很厉害吗?怎么都……”少女失声尖叫起来,范二的本质一览无余的显露出来。接着看见红发少年抱着自己的爷爷,顿时大叫:“住手啊!”红发少年勾唇一笑:“呃,小姐,我明明是用嘴来吸血啊。怎么来个‘住手’呢?”少女瞪着他,怒叱道:“你这男人,居然有这癖好!看你的手!在老头身上。”少年明显楞了一下。“呵,你想试试?”少年不羁的笑。“你放了臭老头!”女孩无语,转移话题。“呵呵,真是个有趣的人儿呢!”红发少年闪身,转眼就贴近少女,距离很近,“好吧,你欠我一个人情。记住,我叫‘亚瑟。德古拉’!”说完,便走了。少女看着少年被月光拉长的身影,叫道:“呸!你凭什么吸我爷爷的血?而且名字又臭又长。”“咳咳……唯,浅咳。”躺在地上被无视了的某只兽。“啊!老头,不好意思忽视了你。”夏唯浅吐吐舌头,此时的兽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看我还仗义吧,大老远跑了救你,果汁也没喝完。好好好,我先救你。”面对老头那张苦瓜脸,夏唯浅举手投降,说着用那只带着七色水晶的手伸向老头,嘴里念念有词。老头渐渐恢复了血色。“臭老头,他到底是谁啊?”那个“他”便是红发少年了。老头咳嗽一声,缓缓道来:“他是德古拉的后裔,拥有高贵的血族血统。以吸血为生,主要吸人血,名为——亚瑟。德古拉。这次我们的任务便是干掉他,可是太轻敌了,没想到他这么厉害,甚至有些恐怖。”夏唯浅听得后脊背发凉。“好了,去看看你二舅他们,还有没有救。”夏唯浅笑得没心没肺:“有救有救!但下辈子得在床上过日子。”老头无语的望着笑靥如花的女孩。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收养了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在她身上嗅不到任何人类,魔类,兽类,甚至血族的气息,当然,龙族,神族也嗅不到。夏唯浅始终是个谜。初一:巴森绿兔80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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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故事——勇闯天龙山(二)上集凌宇他们遇到了子天,才得以升上第一层。他们刚到第一层,一大群机甲龙就向他们扑来,“不好!快跑!”子天叫道。另外三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子天拉走了。(观众:力气也太大了吧!)他们跑到树林里后,子天停了下来,辉耀气喘吁吁的说:“子天,你干什么?跑这么快。”“你们不知道,”子天说,“这里的士兵不是像天龙山山脚那些小兵那么垃圾,他们都是经过特别训练的,而且有机甲。我们是斗不过他的。除非我们找到机甲。”“不用找了!哈哈!你们,马上就要上天堂了。”他们追过来之后说。凌宇曰:“什么!你们咋那么快?不是开外挂了吧!”话音刚落,众人全倒。凌宇趁机在三个机甲上埋下超能炸弹,三秒后,每个机甲都爆炸,就像“bon”的一声爆炸了。“嗨!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不准变成炸弹狂,不如回家去种田。”“可恶,打了我们还念什么诗句啊!”跑龙套甲说。“纳尼,居然毫发未损!你们果然开了外瓜!”“我们大家一起上!”鐘麟说到。“哼!找死!甲,我们放炮弹。”跑龙套乙说。然后,我不说你们也知道,四人受了重伤。(观众:你不是也说了吗。。。。。)甲说:“乙,我们把他们四个拿去给老大领赏吧!”乙说:“我也是这么想的。老大一定会重重奖赏我们的。”“放下他们!饶你不死!”甲乙一起说:“谁?贼?”一道金光闪过,两个跑龙套瞬间倒地。“居然敢骂我贼,找死啊!”“哇!神来惩罚我们啦!快跑。”说着,甲乙消失在原地。“不是吧!见到我就跑,给我的面子好不好。”“你是?”鐘麟问道。“对了,忘了介绍自己了。我叫紫枫,你们四个没事吧。”“谢谢,紫枫。”四人道谢。紫枫说:“终于找到你们四个救世主了,对了我也是救世主。”辉耀曰:“那好啊,我们可以组成救世主团队了。”紫枫:“对了我还给你们带来了礼物——你们的机甲。”“哦!机甲!”四人两眼闪着精光。“现在,机甲将融入你们的体内,之后你们就可以随意召唤机甲了。”“修”!的一声,机甲的精元融入到了五个人的体内,五人顿时有了力量。“巨龙战甲!归位!”说着,救世主团队召唤机甲,冲到第一层的BOSS关——烈火地狱。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80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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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目送读后感龙应台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象她的表情,是淡然,抑或无奈?曾经“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到后来不过是“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曾经他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后来“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目送》并不长,却写出了儿子的成长,写尽了父亲的离去,有缠绵不舍,有忧伤黯然,也有平静释然。有人在评价龙应台的文字时说:“‘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目送》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正是“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那么轻,那么柔,让人不禁深陷其中,感动于她对儿子的深爱,对父亲的孝心中。我不由想起自己。年幼时和阿太亲,她问我她死后我会不会哭,我哭得稀里哗啦;做梦梦到去亲戚家的路上看到阿太的尸体,醒过来后扑在老妈怀里狠狠哭了一场……可后来呢?后来慢慢地疏远了,阿太死了,我却哭不出了。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目送呢?人生,不就是一场没有尽头的目送吗?古人云“子欲养而亲不待”,与其到人死不能复生时才悔不当初,不如从一开始就好好对待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当下,一起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就像海子曾经说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龙应台目送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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